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简答题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简答题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简答题

简答题

1.什么是电子商业汇票?

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付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什么是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存储、发送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等相关服务的

业务处理平台。

3.系统参与者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应遵循哪些规定?

(一)系统参与者只能以一种连接方式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二)系统参与者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功能模块必须以直连方式接入。

4.加入电子汇票系统的金融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拥有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二)满足加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相关技术及安全性要求

(三)具有健全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有关内部管理制度

(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5.简述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体的分类

(一)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金融机构

(二)通过接入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金融机构

(三)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6.电子商业汇票出票必须记载事项

(一)表明“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或“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出票人名称(五)付款人名称(六)收款人名称

(七)出票日期(八)票据到期日(九)出票人签章

7.承兑人承兑电子商业汇票,必须记载哪些事项

(一)表明“承兑”的字样(二)承兑日期(三)承兑人签章

8.简述电子商业汇票的特点

以数据电文代替实物票据以电子签名代替实体签章

以网络传输代替人工传递以计算机录入代替手工填写

9.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体的类别分为:

(1)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接入机构);

(2)通过接入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代理机构);

(3)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10.电子商业汇票的业务主体分为以下类别:

(1)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下简称ECDS)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接入行);

(2)直接接入ECDS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接入财务公司);

(3)通过接入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代理行);

(4)通过接入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被代理财务公司);

(5)中国人民银行;

(6)除前五项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企业)。

11.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12.出票:纸票vs电票的出票的相同与不同之处:

相同:主体都是出票人;包括签发和交付两个环节

不同:依托介质不同;流通和承兑的顺序不同;交付方式不同

13.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在票据到期后收到提示付款请求,且在收到该请求次日起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仍未应答的,接入机构应按其与承兑人签订的《电子商业汇票业

务服务协议》,进行如下处理:

(1)承兑人账户余额在该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营业截止时足够支付票款的,则视同承兑人同意付款,接入机构应扣划承兑人账户资金支付票款,并在下一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营业开始时,代承兑人作出付款应答,并代理签章;

(2)承兑人账户余额在该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营业截止时不足以支付票款的,则视同承兑人拒绝付款,接入机构应在下一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营业开始时,代承兑人作出拒付应答,并代理签章。

14.电子商业汇票提示付款,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提示付款日期;(2)提示付款人签章。

持票人可与接入机构签订协议,委托接入机构代为提示付款并代理签章。

15.承兑人付款或拒绝付款,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承兑人名称;(2)付款日期或拒绝付款日期;(3)承兑人签章。

承兑人拒绝付款的,还应注明拒绝付款的理由。

16.电子商业汇票法定拒付理由:

DC00、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未履行约定义务;

DC01、持票人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

DC02、持票人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

DC03、持票人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

DC04、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

DC05、超过提示付款期;

DC06、被法院冻结或收到法院止付通知书;

DC07、票据未到期;

DC08、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账户余额不足。

DC09、其他(必须注明)。

17.持票人因电子商业汇票到期后被拒绝付款或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原因,拥有的向票据债务人追索的权利时效规定如下:

(1)持票人对出票人、承兑人追索和再追索权利时效,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且不短于持票人对其他前手的追索和再追索权利时效。

(2)持票人对其他前手的追索权利时效,自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其他前手的再追索权利时效,自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18.持票人发出追索通知,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追索人名称;(2)被追索人名称;(3)追索通知日期;(4)追索类型;

(5)追索金额;(6)追索人签章。

19.电子商业汇票清偿,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追索人名称;(2)清偿人名称;

(3)同意清偿金额;(4)清偿日期;(5)清偿人签章。

20.电子商业汇票相关各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影响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或造成其他票据当事人资金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1)作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的财务公司、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本办法规定无理拒付或拖延支付的;

(2)接入机构为客户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未对客户基本信息尽审核义务的;

(3)为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活动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承担相应责任的;

(4)接入机构为客户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未对客户电子签名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造成资金损失的;

(5)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未对接入机构身份真实性和电子签名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造成资金损失的;

(6)接入机构因清算资金不足导致电子商业汇票资金清算失败,给票据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7)接入机构因人为或系统原因未及时转发电子商业汇票信息,给票据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8)接入机构内部系统存储的电子商业汇票信息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相关信息严重不符,给票据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9)接入机构的内部系统出现故障,未及时排除,造成重大影响的;

(10)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运营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出现故障,未及时排除,造成重大影响的;

(11)电子商业汇票债务解除前,接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为承兑人撤销账户的;

(12)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及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21.系统参与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可强制其退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模块和商业汇票转贴现公开报价功能模块或限制其部分功能:

(1)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采取欺骗手段加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

(2)严重违反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相关制度,影响业务正常处理的;

(3)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影响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安全运行的;

(4)其他影响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

22.金融机构申请加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或省级分支机构报送哪些材料:

(1)《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加入申请书》(附1);

(2)《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系统参与者清单》(附2),需以纸质和电子版方式同时报送;

(3)金融机构法人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5)其他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或省级分支机构指定的材料。

23.系统参与者出现哪些情况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可强制其退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模块和商业汇票转贴现公开报价功能模块或限制其部分功能:

(1)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采取欺骗手段加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

(2)严重违反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相关制度,影响业务正常处理的;

(3)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影响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安全运行的;

(4)其他影响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

24.票据登记查询主体进行登记查询票据信息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未认真核实相关信息,致使登记信息与票据信息不符;

(2)登记信息有误未及时更正;

(3)频繁更正登记信息;

(4)未持有纸质商业汇票进行查询;

(5)恶意套取他人票据信息;

(6)其他违反相关法律制度的登记查询行为。

存在以上行为的,中国人民银行将停止相关金融机构的查询权限,并予以通报。

25.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范围包括:

(1)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国家处理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处理中心);

(2)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城市处理中心(以下简称城市处理中心,含部署在城市处理中心的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和公开报价共享前臵机以及再贴现前臵机);

(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单一前臵机;(4)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备份系统;

(5)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网络;(6)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应用安全子系统。

26.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臵预案决策原则

(1)划分事权,分级决策。(2)快速反应,研究决策。(3)措施得当,果断决策。

27.危机处臵结束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对危机处臵预案进行哪些评估和改进。

(1)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对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发生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

(2)对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臵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汇总。

(3)对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臵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提出科学、合理的改进措施。

(4)对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臵预案进行补充完善,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

28.出票及承兑业务包括哪此流程?

出票及承兑业务包括出票信息登记、出票人提示保证、出票人提示承兑、承兑人提示保证、出票人提示收票、撤票6个子流程。

29.办理贴现业务应遵守哪些规则?

(1)贴出人必须为企业,贴入人必须为接入行、接入财务公司、

被代理行、被代理财务公司;

(2)贴现必须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完成;

(3)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事项。

30.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臵原则有哪些?

(1)业务连续性原则(2)效率性原则(3)数据完整性原则(4)可操作性原则

31.电子商业汇票危机预案中所称的危机包括哪几种情况?

本预案所称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国家处理中心、城市处理中心、前臵机崩溃或被侵入。

(2)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国家处理中心出现严重故障,预计恢复正常运行时间超过2小时或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预定日终处理时点前无法恢复正常运行的,应定义为危机;城市处理中心出现严重故障,预计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预定日终处理时点前无法恢复正常运行的,应定义为危机;前臵机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预定日终处理时点前无法恢复正常运行的,应定义为危机。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造成可用人力资源的操作限制,严重影响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相关业务的正常办理。本预案主要规范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的处臵。其他突发事件可按照《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臵。

32.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有哪些功能?

(1)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功能:实现电子商业汇票的托管,业务信息的接收、存储和转发,电子商业汇票有关的资金清算和信息服务;

(2)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功能:处理纸质商业汇票的登记和查询业务;

(3)商业汇票公开报价功能:处理纸质商业汇票和电子商业汇票的公开报价业务。

33.为什么说电子商业汇票比纸质商业汇票更加安全?

(1)电子商业汇票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集中登记处理,保证了票据的唯一性和安全性,可以杜绝克隆票、假票、票据丢失、票据污渍等造成的损失;

(2)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认可的电子签名机制替代纸质签章,提高了签名的准确性,避免了伪造公章或专用章等造成的损失;

(3)只有票据权利人才有权对票据进行操作,系统对每次票据行为的权利人进行合法性检查和验证。

34.电子商业汇票与纸质商业汇票相比有哪些优势?

(1)电子商业汇票的最长付款期限延长至1年(纸质商业汇票的最长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2)企业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完成电子商业汇票的签发、背书转让等各项票据行为,足不出户就可以与全国各地的交易合作伙伴完成交易,省去路途奔波,减少财务成本。

(3)使用电子商业汇票,通过网上银行即可发起提示付款,无须进行委托收款,不必担心因邮寄导致票据丢失或超过提示付款期,逾期票据也不必长途跋涉当面提示付款。

(4)电子商业汇票从根本上避免了背书不连续的现象的产生,减少了票据兑付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纠纷。

(5)使用电子商业汇票,企业能够全程跟踪票据业务办理的各个环节,对票据业务进行实时监测和汇总统计,防范票据业务风险。

35.企业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需要哪些条件?

(1)在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或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

(3)选择的开户行、开户财务公司能够提供电子商业汇票服务。

36.电子商业汇票保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保证"的字样;(二)保证人名称;(三)保证人住所;(四)被保证人名称;(五)保证日期;

(六)保证人签章。

37.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后,纸质商业汇票是否还会使用?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后,纸质商业汇票会继续使用。电子商业汇票与纸质商业汇票是并存的两种工具,由客户根据自身需要和条件选择和使用。

38.电子商业汇票的操作复杂吗?

电子商业汇票的操作并不复杂,与纸质商业汇票类似,只不过需要通过电脑终端操作。而且,有些票据行为,企业还可以委托开户行、开户财务公司代为办理。

39.电子商业汇票出票申请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1)电子票据种类;(2)票据金额;(3)出票人名称;(4)出票人账号;

(5)出票人开户行行号;(6)不得转让标记;(7)出票人类别;(8)出票人组织机构代码;

(9)承兑人名称;(10)承兑人账号;(11)承兑人开户行行号;(12)收款人名称;

(13)收款人账号;(14)收款人开户行行号;(15)出票日期;(16)票据到期日;

(17)出票人电子签名。

40.转让背书申请信息应包括哪些内容?

(1)电子票据号码;(2)票据金额;(3)转让背书申请日期;(4)不得转让标记;(5)背书人名称;(6)背书人类别;(7)背书人开户行行号;(8)背书人账号;(9)背书人组织机构代码;(10)被背书人名称;(11)被背书人账号;(12)被背书人开户行行号;(13)背书人电子签名。

41.再贴现业务应遵守哪些规则?

贴出人必须为接入行、接入财务公司、被代理行、被代理财务公司;

贴入人必须为中国人民银行;

再贴现必须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完成;

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事项。

42.再贴现类型及计息规则?

答:再贴现分为买断式再贴现和回购式再贴现

买断式再贴现的计息规则为:按日计算,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再贴现利率,计息期间为买断式再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的期间。

回购式再贴现的计息规则为:按日计算,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再贴现利率。回购式再贴现发放时的计息期间为回购式再贴现日至赎回截止日的期间,该利息由贴出人支付,中国人民银行收取;回购式再贴现赎回时的计息期间为回购日至赎回截止日的期间,该利息由中国人民银行退付给原贴出人。

43.票据登记查询主体进行登记查询票据信息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答:(1)未认真核实相关信息,致使登记信息与票据信息不符

(2)登记信息有误未及时更正

(3)频繁更正登记信息

(4)未持有纸质商业汇票进行查询

(5)恶意套取他人票据信息

(6)其他违反相关法律制度的登记查询行为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题库-修订20151020

单选题 1. 在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中,付款人和收款人如都属于交通银行 机构或客户的采用(B)算方式。 A. 线上清算 B. 线下清算 C. 以上都是 D. 2. 在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中,基层营业机构开办电子商业汇票业 务应向当地人民银行进行申请。当地人民银行同意后,分行 应使用(A)易进行基础参数维护。 A. “公共管理-参数” B. “公共管理-查询” C. 公共管理-扫描 D. 以上都是 3. 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对其他前手的再追索权利时效,自清偿 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B) A. 3个月 B. 6个月 C. 1年 D. 2年 4. 电子商业汇票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单张票据金额不得超过 (C)。 A. 5千万 B. 1亿 C. 10亿 D. 20亿 5. 电子商业汇票获得承兑前,保证人作出保证行为的,被保证 人为( C )。 A. 承兑人 B. 背书人 C. 出票人 D. 被背书人 6. 以下关于电子商业汇票的说法正确的是( A) A. 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 B. 电子商业汇票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单张票据金额不得超过50亿元。

C.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必须由我行机构承兑。 D. 票款对付又称为线下清算方式,其他方式又称为线上清算方式。 7. 以下关于电子商业汇票的说法错误的是(D ) A. 出票人可在电子商业汇票上记载包括评级机构、信用等级、评级到期日等内容的自身评级信息,但该记载事项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B.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收款人不得为同一人。 C. 背书人背书时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无效。 D. 回购式是指贴出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贴入人,不约定日后赎回的票据行为方式。 8. 9. 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对其他前手的再追索权利时效,自清偿 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A) A. 3个月 B. 6个月 C. 1年 D. 2年 10. 在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中,持票人对其他前手的追索权利时 效,自被拒绝付款之日起(B) A. 3个月 B. 6个月 C. 1年 D. 2年 多选题 1. 在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中,交行持票人可对持有的票据在企业 网银进行背书转让操作。操作时应填写()等信息。 (ABCD) A. 被背书人开户银行 B. 被背书人账号 C. 被背书人全称 D. 是否允许再次转让 E. F. 2. 关于电子商业汇票的说法正确的是(CD) A. 电子商业汇票可以转换为纸质商业汇票,但纸质商业汇票不能转换为电子商业汇票。 B. 我行相关系统保存的电子商业汇票最终信息如与人行电子商业汇票信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附件二: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 第 2 号2009 年10 月16 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保障电子商业汇票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以下统称金融机构)承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兑。 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第三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存储、发送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的业务处理平台。 第四条电子商业汇票各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作出票据行为。 第五条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承兑、背书、保证、提示付款和追索等业务,必须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 第六条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体的类别分为: (一)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接入机构); (二)通过接入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代理机构); (三)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对不同业务主体分配不同的类别代码。 第七条票据当事人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被代理机构、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在接入机构开立账户。 第八条接入机构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应对客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负审核责任,并依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与客户签订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客户基本信息包括客户名称、账号、组织机构代码和业务主体类别等信息。 第九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和监管。 第十条接入机构应按规定向客户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转发电子商业汇票信息,并保证内部系统存储的电子商业汇票信息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存储的相关信息相符。 第十一条电子商业汇票信息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记录为准。 第十二条电子商业汇票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第二章基本规定

2016人行电票系统问卷测试题库

填空题 1.行内电票系统记载的票据信息以(ECDS的记录)为准,通过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进行账务处理机额度控 制,以对账方式保证与ECDS及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储存的信息相符。 2.(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电子商业汇票并交付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3.行内电票系统的清算方式分为(线上清算)和(线下清算)两种方式。 4.电子商业汇票的转贴现、提示付款业务可选择(线上)清算或(线下)清算方式。 5.信用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单张出票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万元)。 6.行内电票系统运行时间原则上支持(7*12小时),每日运行时间从(8:00-20:00) 7.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利率统一使用(年利率)为利息计算的标准利率。 8.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9.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是对纸质商业汇票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进行登记和查询,登记方式分为(手工录入)和(自动采集)登记。 10.公开报价是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转贴现公开报价及相关报价信息的查询,报价方 式包括(定向发送)和(全部广播)。

11.出票人向信用社申请承兑时,应先做(出票信息登记)。出票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交付收款人前,可办理票 据的(未用退回)。出票人不得在提示付款期后将票据交付收款人。 12.贴现业务单一额度合同“贷转存”标志必须为(是),“存款账户”栏位填写签约账户。转贴现业务单一 额度合同“贷转存”标志必须为(否)。 13.客户发起贴现申请,信用社发起再贴现申请时,清算方式只能采用(线下清算)方式。 14.撤票申请只有在票据状态为(出票已登记)和(承兑已签收)时,由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发起。 15.各会员单位在办理纸票承兑、未用退回、贴现、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止付解除等业务后,应按要求将 相关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纸票登记查询)模块。 16.电子商业汇票具有以数据电文形式签发、流转,并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的特点。 17.行内电票系业务主体应本着(合规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出票据行为。 18.行内电票系统操作坚持(保密性)、(真实性)、(及时性)、(稳定性)原则。 19.票据当事人对票据信息有异议的,应通过接入机构向票据业务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由票据业务管理

电子商业汇票及业务管理知识手续(DOC 150页)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手续 第一章基本规则 一、电子商业汇票的业务主体分为以下类别: (一)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下简称ECDS)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接入行); (二)直接接入ECDS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接入财务公司); (三)通过接入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代理行); (四)通过接入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被代理财务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 (六)除前五项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企业)。 二、客户可与开户行、开户财务公司签订协议,由开户行、开户财务公司代为发起以下业务并代理电子签名: (一)提示收票申请的回复; (二)转让背书申请的回复; (三)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的申请。 另外,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未按规则及时回复提示付款申请时,其开户行、开户财务公司应按《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则代为回复并代理签章。 三、票据当事人(接入财务公司或通过接入财务公司办理业务的企业除外)收款时,入账应遵循以下规定: 付款方应按票据记载的收款方的开户行行号、账号、名称(贴现入账应使用贴现入账信息)向收款方汇划资金。

四、电子商业汇票票据显示样式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样式的正面、背面、底色分别见附1、附2、附3,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样式的正面、背面、底色分别见附4、附5、附6,票样说明见附7。 第二章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 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应遵守以下规则: 1、出票人类别必须为企业; 2、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包括出票信息登记、出票人提示保证、出票人提示承兑、承兑人提示保证、出票人提示收票、未用退回处理六个业务子流程。其中出票人提示保证、承兑人提示保证业务处理详见保证业务处理。 成功的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须包括出票信息登记、出票人提示承兑、出票人提示收票三个业务子流程。其他的出票业务子流程由票据当事人视情况选择使用; 3、承兑必须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完成; 4、出票人必须在票据提示付款期末前将票据交付收款人。 一、出票信息登记业务处理 (一)出票人发起出票信息登记的处理 出票人应自行填写或确认由其开户机构代为填写的出票申请信息。出票申请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电子票据种类; (2)票据金额; (3)出票人名称; (4)出票人账号; (5)出票人开户行行号;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填空题

+填空题 1.行内电票系统记载的票据信息以(ECDS的记录)为准,通过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进行账务处理机额度控制,以对账方式保证与ECDS及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储存的信息相符。 2.(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电子商业汇票并交付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3.行内电票系统的清算方式分为(线上清算)和(线下清算)两种方式。 4.电子商业汇票的转贴现、提示付款业务可选择(线上)清算或(线下)清算方式。 5.信用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单张出票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万元)。 6.行内电票系统运行时间原则上支持(7*12小时),每日运行时间从(8:00-20:00) 7.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利率统一使用(年利率)为利息计算的标准利率。 8.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9.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是对纸质商业汇票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进行登记和查询,登记方式分为(手工录入)和(自动采集)登记。 10.公开报价是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转贴现公开报价及相关报价信息的查询,报价方式包括(定向发送)和(全部广播)。 11.出票人向信用社申请承兑时,应先做(出票信息登记)。出票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交付收款人前,可办理票据的(未用退回)。出票人不得在提示付款期后将票据交付收款人。 12.贴现业务单一额度合同“贷转存”标志必须为(是),“存款账户”栏位填写签约账户。转贴现业务单一额度合同“贷转存”标志必须为(否)。 13.客户发起贴现申请,信用社发起再贴现申请时,清算方式只能采用(线下清算)方式。 14.撤票申请只有在票据状态为(出票已登记)和(承兑已签收)时,由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发起。 15.各会员单位在办理纸票承兑、未用退回、贴现、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止付解除等业务后,应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纸票登记查询)模块。 16.电子商业汇票具有以数据电文形式签发、流转,并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的特点。 17.行内电票系业务主体应本着(合规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出票据行为。 18.行内电票系统操作坚持(保密性)、(真实性)、(及时性)、(稳定性)原则。 19.票据当事人对票据信息有异议的,应通过接入机构向票据业务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由票据业务管理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最终由(票据业务管理部门)向票据当事人作出解释。 20.为规范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保障电子商业汇票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 21.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2.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2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存储、发送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的业务处理平台。 24.电子商业汇票各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出票据行为。 25.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承兑、背书、保证、提示付款和追索等业务,必须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 26.票据当事人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 27.接入机构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应对客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负审核责任,并依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与客户签订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8.客户基本信息包括客户名称、账号、(组织机构代码)和(业务主体类别)等信息。 29.如果接入机构未对票据申请信息和签收信息进行审核,造成背书不连续引起纠纷的,由(未按规定进行业务处理)的一方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30.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和监管。 31.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 32.客户开展电子商业汇票活动时,其签章所依赖的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和(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应向接入机构指定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的注册审批机构申请。 33.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在(承兑金融机构)开立账户。 34.电子商业汇票交付收款人前,应由付款人承兑。 35.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务人签发,并交由(金融机构)承兑。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需求书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业务需求书 中国人民银行 支付结算司

二〇〇九年一月

目录 前言 (8) 第一章总体需求 (12) §1.1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概述 (12) §1.1.1 电子商业汇票的定义 (12) §1.1.2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定义 (12) §1.1.3系统参与者和业务参与者的定义 (12) §1.1.4接入点和接入点银行的定义 (13) §1.1.5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基本功能概述 (13) §1.2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建设原则 (14) §1.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总体结构 (16) §1.3.1 总体拓扑结构 (16) §1.3.2 应用系统设计的原则 (19) §1.4基本业务种类 (19) §1.5系统运行时间 (22) §1.5.1 系统运行时间 (22) §1.5.2 业务处理周期 (22) §1.6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风险控制 (22) §1.6.1 流动性风险管理 (22) §1.6.2 运行风险管理 (23) §1.7业务和技术指标 (23) §1.7.1 业务处理容量 (23) §1.7.2 系统响应时间 (24) §1.7.3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可靠性要求 (25) §1.7.4 系统建设的实施 (25) 第二章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具体业务处理 (26) §2.1电子商业汇票活动的基础条件 (26) §2.2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流程 (26)

§2.2.1 出票业务处理 (29) §2.2.2背书转让业务处理 (36) §2.2.3贴现业务处理 (38) §2.2.4回购式贴现赎回业务处理 (40) §2.2.5 转贴现业务处理 (43) §2.2.6 回购式转贴现赎回的业务处理 (46) §2.2.7 再贴现业务处理 (50) §2.2.8 回购式再贴现赎回业务处理 (53) §2.2.9质押业务处理 (57) §2.2.10 质押解除的业务处理 (60) §2.2.11 背书保证的业务处理 (62) §2.2.12提示付款的业务处理 (64) §2.2.13逾期提示付款业务处理 (68) §2.2.14 追索 (71) §2.2.15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承接 (76) §2.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支付信用信息查询 (77) §2.4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票据信息查询 (77) §2.5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功能 (79) §2.5.1纸质商业汇票登记 (79) §2.5.2纸质商业汇票查询 (86) §2.6公开报价功能 (87) 第三章系统运行时序及信息核对 (88) §3.1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时序 (88) §3.1.1 日间处理阶段 (88) §3.1.2营业截止阶段 (88) §3.1.3日终处理阶段 (89) §3.1.4营业前准备阶段 (89) §3.1.5系统运行时序及控制流程图 (90) §3.2年终的处理 (90) §3.3业务信息核对 (90) §3.3.1每日业务信息核对 (91) §3.3.2每月业务信息核对 (91) 第四章差错处理 (93)

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

企业网银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 (一)电子票据 1.电子票据申请 (1)出票申请 I.功能简介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帮助企业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背书流转、托收入账及追索清偿等全部业务。 如果企业客户需要签发一张新的电子商业汇票,可以通过该功能申请出票,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信息登记和向承兑人发起提示承兑。出票人完成出票申请后,等待承兑人的提示承兑回复。 Ⅱ.相关功能 电子票据的提示收票申请、撤票申请、背书转让申请、贴现申请、质押申请、质押解除申请、保证申请、提示付款申请、追索通知申请及同意清偿申请等。 Ⅲ.使用范围 ?支持已在我行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已在柜面开通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功能的企业客户。 Ⅳ.操作流程 点击“票据业务”/“电子票据”/“电子票据申请”/“出票申请” 图4.5.1 ①新建 如果客户需要签发新的电子商业汇票,点击“新建” 图4.5.2

客户根据页面提示信息输入电子商业汇票的相关信息,包括电子票据信息、出票信息、出票人信息、承兑人信息及收款人信息等。点击“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②查看“详细” 如果客户需要查看已录入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点击“详细” 图4.5.3 客户查看到该笔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后,点击“修改”“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图4.5.4 ③修改 客户点击“修改”“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④重新提交 已拒绝出票申请交易列表中的交易可以修改后重新提交。客户可以先点击“详细”查看到每笔交易的详细信息后进行修改,也可以直接点击“修改”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Ⅴ.注意事项 ?客户进行“出票申请”交易,同时完成出票信息登记和提示承兑申请。成功的出票业务必须包括出票信息登记流程、出票人提示承兑流程和出票人提示收票流程。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发起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出票申请交易,必须强制落地审批。银行客户经理/柜员审批通过后,将数据信息发送人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进行处理。?客户可与开户行签订协议,由其代为发起以下一项或几项业务并代理签章: ①提示收票申请的回复; ②背书转让申请的回复; ③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的申请。 ?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单笔出票金额不得超过10亿元,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票据出票日期不得超过当前申请日期。 ?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电子商业汇票必须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从业人员资格试题题库

“保证金台账/分户账”要素包括但不局限于(A、B、C、D). A、承兑协议编号、承兑协议金额;B、承兑汇票号码、票面金额、到期日;C、保证金账户账号;D、保证金收取比例,每笔存入的金额及日期,保证金支取、退还的金额和日期 办理电子商业汇票承兑业务需具备的柜员包括(ABC )。A营业部经办、授权、B公司经办、授权、C授信经办、授权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查复业务时,查复行应作到(A B C D E):A、承兑协议编号、承兑协议金额; B、承兑汇票号码、票面金额、到期日; C、保证金账户账号; D、保证金收取比例,每笔存入的金额及日期,保证金支取、退还的金额和日期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查复业务时,查复行应做到(ABCDE) A、应确认查询书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清晰;B、收到邮寄方式的查询书时,还应确认查询书是否加盖查询行结算专用章及经办签章;C、根据查询书内容与原承兑汇票第一联核对无误后,当日向查询行发出查复信息;D、在查复信息内注明“真伪自辨”和查询次数;E、受理实地查询时,应要求提供承兑汇票第二联、查询人身份证件、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公函(介绍信)及查询查复书等。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查复业务时,查复行应做到(ABCDE) A、应确认查询书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清晰;B、收到邮寄方式的查询书时,还应确认查询书是否加盖查询行结算专用章及经办签章;C、根据查询书内容与原承兑汇票第一联核对无误后,当日向查询行发出查复信息;D、在查复信息内注明“真伪自辨”和查询次数;E、受理实地查询时,应要求提供承兑汇票第二联、查询人身份证件、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公函(介绍信)及查询查复书等。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查询业务时,查询行应做到( AB ) A、于受理查询当日最迟不得超过次日发出查询信息;B、接到查复行回复信息后,对所查询问题得到明确答复的,在查复书第一联上注明查询情况和本行处理结果与原查询书合并保管,并在查复书第三联上加盖结算专用章交持票人;C、因本行业务需要或持票人要求,需到实地查询的应陪同持票人前往,证实书要密封保管带回。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查询业务时,查询行应做到(AB) A、于受理查询当日最迟不得超过次日发出查询信息;B、接到查复行回复信息后,对所查询问题得到明确答复的,在查复书第一联上注明查询情况和本行处理结果与原查询书合并保管,并在查复书第三联上加盖结算专用章交持票人;C、因本行业务需要或持票人要求,需到实地查询的应陪同持票人前往,证实书要密封保管带回; 被追索人行使再追索权时请求其他票据债务人支付的金额和费用有(A C D)A、已清偿的全部金额B、已清偿金额的50% C、前项金额自清偿日起至再追索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D、通知书的费用 不得以(B、C、D)等形式缴存承兑汇票保证金。A、存款B、现金C、汇款D、贷款 CDS系统中,可用于查询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情况的交易码包含以下哪几项?(A B C)A、E35212保证金账户信息查询B、E35213 单笔承兑汇票保证金信息查询C、E35214保证金账户当日/历史查询D、E35215保证金调整交易 CDS系统中可用于纸质银行承兑汇票解付的交易包含以下哪几支?(A B)A、E35203纸质银行承兑汇票解付到期票款处理B、E35204 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柜台付款解付处理C、E35243付款行付款 参与电子商业汇票需具备的条件包括(ABCD)。A系统参与者需拥有大额支付系统行号、B具备组织机构代码、C开办承兑业务的权限、D办理电票业务权限的柜员 查询查复业务工作必须遵循(A、B、C、D )的原则A、有疑必查B、有查必

2018年《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2016年《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保障电子商业汇票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 权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 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以下统称金融机构)承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兑。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第三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存储、发送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的业务处理平台。 第四条电子商业汇票各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作出票据行为。 第五条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承兑、背书、保证、提示付款和追索等业务,必须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 第六条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体的类别分为: (一)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接入机构);

(二)通过接入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代理机构); (三)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对不同业务主体分配不同的类别代码。 第七条票据当事人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被代理机构、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在接入机构开立账户。 第八条接入机构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应对客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负审核责任,并依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与客户签订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客户基本信息包括客户名称、账号、组织机构代码和业务主体类别等信息。 第九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和监管。 第十条接入机构应按规定向客户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转发电子商业汇票信息,并保证内部系统存储的电子商业汇票信息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存储的相关信息相符。 第^一条电子商业汇票信息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记录为准。 第十二条电子商业汇票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十三条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

金融票据知识题库

河北省金融票据协会杯 金融票据业务知识宣传普及问答题库 一、关于河北省金融票据协会(5分) 1、河北省金融票据协会的宗旨(A) A、自律、合作、创新、服务 B、自律、维权、协调、服务 2、河北省金融票据协会依法接受(A)和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A、人民银行 B、银监会 C、金融办 3、河北金融票据网是由(A)主办的。 A、河北省金融票据协会 B、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C、河北省金融办 4、河北省金融票据协会有(C)家发起行申请发起。 A、8 B、9 C、10 D、11 5、目前河北省金融票据协会会员单位有(B)家。 A、23 B、33 C、32

二、关于票据业务类(50分) 1、加强票据业务内部控制机制,应严格执行(A)“三分 离”制度,确保各项业务操作全程控制和相互监督。 A、操作、审批、核算 B、审验、核算、保管 C、营销、操作、保管 D、调查、审查、管理 2、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C)。 A、6个月 B、9个月 C、1年 D、2年 3、不同票号的增值税发票之间,其密码区应(A) A、不同 B、相同 C、最后两行相同 D、前两行相同 4、一年内发生(B)次以上故意压票、无理拒付,造成重大影响的,中国人民银行将取消其开办商业汇票的资格。 A、2 B、3 C、4 D、5 5、商业汇票的真实贸易背景可以从相关财务报表中反馈,其中贴现量应与(B)项目相匹配。 A、吸收投资 B、销售收入 C、购买商品 D、交易性投资 6、下列关于转贴现后资金流向的叙述,正确的是(C)。 A、划入转贴现申请行在转贴现经办行开立的同业存款账户

【精品】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需求书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 务需求书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 务需求书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 务需求书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业务需求书 中国人民银行 支付结算司 二〇〇九年一月

目录 前言8 第一章总体需求 (12) §1.1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概述12 §1.1.1 电子商业汇票的定义12 §1.1.2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定义 (12) §1.1.3系统参与者和业务参与者的定义 (12) §1.1.4接入点和接入点银行的定义 (13) §1.1.5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基本功能概述 (13) §1.2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建设原则 (14) §1.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总体结构 (16) §1.3.1 总体拓扑结构 (16) §1.3.2 应用系统设计的原则 (19) §1.4基本业务种类 (19) §1.5系统运行时间 (22) §1.5.1 系统运行时间 (22) §1.5.2 业务处理周期 (22) §1.6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风险控制 (22) §1.6.1 流动性风险管理 (22) §1.6.2 运行风险管理 (23) §1.7业务和技术指标 (23) §1.7.1 业务处理容量 (23)

§1.7.2 系统响应时间 (24) §1.7.3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可靠性要求 (25) §1.7.4 系统建设的实施 (25) 第二章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具体业务处理 (26) §2.1电子商业汇票活动的基础条件 (26) §2.2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流程 (26) §2.2.1 出票业务处理 (29) §2.2.2背书转让业务处理 (36) §2.2.3贴现业务处理 (38) §2.2.4回购式贴现赎回业务处理 (40) §2.2.5 转贴现业务处理 (43) §2.2.6 回购式转贴现赎回的业务处理 (46) §2.2.7 再贴现业务处理 (50) §2.2.8 回购式再贴现赎回业务处理 (53) §2.2.9质押业务处理 (57) §2.2.10 质押解除的业务处理 (60) §2.2.11 背书保证的业务处理 (62) §2.2.12提示付款的业务处理 (64) §2.2.13逾期提示付款业务处理 (68) §2.2.14 追索 (71) §2.2.15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承接 (76) §2.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支付信用信息查询 (77)

银行承兑汇票题库二150324

银行承兑汇票题库(二) 一、单选题 1. 商业承兑汇票为( )签发,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A、出票银行 B、出票人 C、承兑人 D、承兑银行 2.商业承兑汇票体现了( )之间信用关系。 A、企业与银行 B、银行与银行 C、企业与企业 D、银行与第三人 3.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商业银行不是商业承兑汇票( ),不受理商业承兑汇票挂失止付申请。从维护票据市场秩序及客户关系考量,对于依据法院出具的停止支付通知书办理司法止付的业务申请,我行应采取必要的内部风险防控措施,但不得向客户、司法部门公开宣传。 A、付款人 B、收款人 C、承兑人 D、保证人 4.申领人购买商业承兑汇票应填制(),并加盖预留印鉴。柜员应按业务规定核验其预留印鉴、申领人身份证件以及其他手续后办理。 A、收费凭证 B、空白凭证领用单 C、进账单 D、转账借贷方转票 5. 商业承兑汇票需依据申领人申请数量按份出售,原则上一次不超过()。经领用机构负责人审批同意,总行级和省行级重点客户,以及综合贡献度高的客户,可根据申领人实际业务需求合理核定购买商业承兑汇票数量。 A、10份 B、20份 C、1本(25份) D、2本(50份) 6.商业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天,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其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A、5天 B、10天 C、30天 D、2年 7.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开户行的付款通知日的次日起( )日内(法定休假日顺延),付款行仍未接到付款人书面付款通知,按照支付结算办法有关规定,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 A、1天 B、3天 C、5天 D、10天 8.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合规的试题库

XX银行XX省分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 合规试题库 一、填空 1、商业汇票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和 。其中,商业承兑汇票的主债务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主债务人是。 (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企业)(银行) 2、单笔银行承兑汇票票面最高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 万元人民币。重点客户不受单笔承兑汇票票面最高金额限制。 (1000)(含)(总行) 3、承兑申请人以银行承兑汇票做质押,应在质押银行承兑汇票上背书记载字样并、注明背书时间。 (质押)(签章) 4、根据《关于调整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项下担保比例要求的通知》(中银险文[2007]72号)规定,承兑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现金类资产限于、我行可接受的。 (保证金)(存单、国债) 5、承兑汇票到期时,营业部门应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按相应比例转入科目。 (8331临时存款) 6、开立承兑汇票收取承兑汇票保证金的比例,或要求承兑申请

人提供现金类资产担保的比例原则为:A类客户可由(分行)自行确定最低比例要求;B类客户不低于;C类、D类客户在符合我行授信准入标准的前提下分别不低于,且C类、D类客户的承兑授信敞口部分,要求提供、的担保。 (存单和国债)(含B类)(30%)(60%、90%)(足额)(有效) 7、公司业务部门在承兑汇票承兑后,承担承兑责任,实施承兑授信后管理,对承兑情况、状况和变化等情况进行跟踪后评价,如发现影响授信安全的不利因素,应立即采取有效保全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授信风险控制) (申请人经营) (资金财务) (担保方式) 8、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必须以为基础,严禁办理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商品交易)(无真实贸易背景) 9、银行承兑汇票一律记名,并允许转让。签发人或承兑人在汇票正面记明“不得转让”字样的,该汇票不得(背书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 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 (背书)(被背书人) 10、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遵循 原则。承兑业务的审查要点、审核程序和管理模式参照 业务执行。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管理,保障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处理业务的参与者(以下简称系统参与者)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建设并管理的,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存储、发送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并提供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服务、商业汇票转贴现公开报价服务的业务处理平台。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包括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和商业汇票转贴现公开报价三个功能模块。 第四条系统参与者是指具有大额支付系统行号,直接接入并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处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业务或商业汇票转贴现公开报价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财务公司。 第五条办理纸质商业汇票业务的银行、财务公司必须加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开通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功能模块。 银行、财务公司可以自愿选择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功能模块和商业汇票转贴现公开报价功能模块。 第六条系统参与者通过接入点以间连或直连方式接入电

子商业汇票系统。 接入点是指银行、财务公司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接入系统,系统参与者通过接入点发送和接收相关业务。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对接入点分配唯一的接入点代码。 第七条加入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或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银行机构,可选择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或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作为接入点,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第八条系统参与者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系统参与者只能以一种连接方式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二)系统参与者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功能模块必须以直连方式接入。 第九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应确保业务指令的接收、存储和发送的准确无误。 第十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和系统参与者应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防范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相关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运行风险、法律风险和系统性风险。 第十一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为系统参与者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服务时,可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为系统参与者提供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和商业汇票转贴现公开报价服务时,不得收取费用。 第十二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和系统参与者应建立

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知识考试试题

票据业务测试题 填空题 1、按照规定《票据法》,票据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 2、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3、票据是是指具有一定书面格式且可以转让流通债务凭证。 4、银行承兑汇票的应收取的手续费费率万分之五。 5、贴现业务分为直贝占禾口转贴、再贴。 6、再贴现业务是指我行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 再以贴现方式向人民银行转让的票据行为。 7、现行规定:票据利率在人民银行再贴现基础上加点形成,目前现 行的再贴现率为 2.25 %。 &商业承兑汇票由双人进行实地查询,查询人员至少有一名应 为会计人员。 9、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向自收到汇票之日起二—日 内承兑或拒绝承兑。 10、商业汇票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二、单选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承兑汇票签发的最长期限为_D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10天 B、30天 C、6个月 D、一年。 2、下列票据中,信用等级较高的票据为 D A、现金支票 B、商业承兑汇票 C、转账支票 D、银行承兑汇票

3、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以贴现方式

A、再贴现 B、转贴现回购 C、转贴现买断 D、贴现、 4、将持有的票据质押金融同业,融入资金的票据业务是 C A、买断 B、逆回购 C、正回购 D、在贴现 5、银行承兑汇票应属于 D A、支票 B、银行汇票 C、本票 D、商业汇票 6、没有更改的权利而变更票据上除签章以外的其他记载事项的,__B A.票据的伪造 B.票据的变造 C.票据的涂销 D.票据的更改 7、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 B A. 在条件成就时有票据上的效力 B. 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C. 不管条件是否成就,均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D. 在承兑前有法律效力,在承兑后无法律效力 &汇票出票行为的相对应记载事项包括—D_ A.出票日期 B.收款人名称 C.付款人名称 D.到期日 9、票据付款人在付款时应当审查 B A. 出票人与持票人之间有无真实的交易关系 B. 背书是否连续 C. 持票人与其前手之间有无原因关系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保障电子商业汇票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国物权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以下统称金融机构)承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兑。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第三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存储、发送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的业务处理平台。 第四条电子商业汇票各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作出票据行为。 第五条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承兑、背书、保证、提示付款和追索等业务,必须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 第六条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体的类别分为: (一)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接入机构); (二)通过接入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代理机构); (三)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对不同业务主体分配不同的类别代码。 第七条票据当事人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具备中华人民国组织机构代码。被代理机构、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在接入机构开立账户。 第八条接入机构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应对客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负审核责任,并依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与客户签订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客户基本信息包括客户名称、账号、组织机构代码和业务主体类别等信息。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试题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试题 一、填空 1.银行承兑汇票是承兑申请人签发,委托中国银行作为付款人在 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承兑申请人以银行承兑汇票做质押,应在质押银行承兑汇票上 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签章、注明背书时间; 3.承兑申请人应在柜台当面填制银行承兑汇票凭证,第一、二和 三联必须套写,不得分别填制。 4.银行承兑汇票凭证的领用采取逐级审领的办法,建立逐级交 接制,严禁横向调剂。 5.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为30_天,持票人对承兑人的权利, 自票据到期日起2 ____年。 6.银行承兑汇票是承兑申请人签发,委托中国银行作为付款人在 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承兑申请人即为承兑汇票出票人。 7.承兑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遵循真实贸易背景原则。 承兑业务的审查要点、审核程序和管理模式参照短期贷款业 务执行。 8.承兑汇票付款期限应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商品购销合同合理 确定,最长不超过 6个月; 9.在办理具体承兑业务时,须严格遵循真实贸易背景原则, 审查要点、审核程序和管理模式参照短期贷款业务执行。 10.承兑业务纳入我行统一授信管理,执行我行项目库管理相关 要求。 11.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同一企业发放贷款用于偿付到期承兑垫

款,包括承兑汇票转贷款、以新抵旧、循环承兑等. 12.出质人(承兑申请人)在质押银行承兑汇票上背书记载“质 押”字样并签章、注明背书时间。 13.关联企业母子公司或下属关联企业间,直接或间接以对方为交 易对象,向我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时,要特别严格审查其交易及债务债权关系的真实性。 14.BB级、B级客户办理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时,敞口授信部分须提 供足够、有效的担保。 15.B类客户的保证金比例不低于30%,其中对不能提供上年经 审计年报或审计报告有保留意见的客户,最低保证金比例分别为BBB级30%、BB级50%、B级80%。 16.在关联开票专项总量获得批准后,授信发起单位应严格按照批 复条件,在批复准入的关联企业名单和专项额度内办理承兑业务。 17.承兑申请人必须在承兑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_或一般存款 帐户,并有一定的结算业务往来; 18.质押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需提供复印件须与原件供授信人员核 对,由授信人员加盖 “与原件核对一致”章和授信人员名章,并加盖承兑申请人单位签章。 19.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同一企业发放贷款用于偿付到期承兑 垫款,包括承兑汇票转贷款、以新抵旧、循环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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