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模拟听证会

行政法模拟听证会
行政法模拟听证会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

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技术档案

实验室名称:法学院模拟法庭实验室

实验课名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实验项目名称:模拟“火车票实名制”听证会

实验班级:2010级法学2班

学生学号:P100310350

学生姓名:李彬

实验课指导教师:张朝霞

建档日期:2011年12月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实验报告鉴定表

实验指导书、参考资料、名称:

1. 方世荣等著:《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0年第四版。

2. 章剑生著:《行政听证制度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1日第一版。

3. 各个不同省份的《重大事项决策听证规定》。

4. 你查找到的参考资料?

王文娟,宁小花著:《听证会与听证制度》

实验中涉及的相关专业知识及其联系

1. 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和制度

2. 行政诉讼过程中的庭审程序

3. 了解听证会基本知识:例如

(1)听证会------起源于英美,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听证会模拟司法审判,由意见相反的双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有拘束力。在中国,除了行政程序中有听证制度外,立法中也有听证制度,已经有多个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进行了听证。

(2)了解听证会各个阶段的工作程序:

准备阶段根据听证的相关内容,指定听证公告,应包括听证的目的、时间、地点等,向上级领导请示,等到同意之后,组织会议工作人员召开一个简短的会议,对工作进行细致详细的分工,做到事有专人、人有专职。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员、听证陈述人。发出听证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陈述人。2、联系布置会场,准备话筒、制作席卡等细致工作。

举行阶段:由主持人主持会议。宣布召开听证会的目的、会场纪律、陈述人的义务等。确定陈述人的发言顺序,发言完毕后进入听证辩论程序,记录员要做好记录工作。

会议结束后:根据陈述人的发言内容,及时做好归纳总结,指定听证报告,呈给上级领导,

以为做出最后的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4.注意做到严格格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如实记录听证笔录、向社会公布听证意见采纳情况等关键程序,确保听证会的公信力。

实验目的及要求:

(一)实验目的:

1.熟知和掌握行政诉讼程序和相关专业知识。严格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如实记录听证笔录、向社会公布听证意见采纳情况等关键程序,确保听证会的公信力。

2.培养和训练逻辑思维能力、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提高学生共同开展集体教学实践活动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组织协调能力,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技能。

4.检验学生专业知识学习成果、行政法学理论掌握程度,学生反应能力与思辩能力等。

(二)实验要求:

1.明确自己在实践教学中所担任的角色和任务。

2.认真完成各个角色所承担的任务。

3.熟悉行政听证会流程以及各个环节的相关细节

4.掌握各种听证会法律文书的写作

5.利用所学相关专业知识和查阅各种专业资料解决试验中遇到的问题

6.认真投入到所扮演的角色中,深刻体会听证会应有的各种氛围,培养成为法律人所需要的各种素质

7.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实验报告

实验方案:

1.自行选则案例或者使用老师提供的案例。

2.看视频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

3.熟悉听证会的案例材料:对案件进行讨论,了解案情,总结争议焦点,确定辩论要点以及所需准备的各种材料。

4.学生自己报名选取角色。

5.制作相应的诉讼文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6.进行模拟演练,熟悉调解程序和相关细节。

7.总结模拟演练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运用相关知识解决问题。

8.完整进行一次模拟演练,向全校同学公开,要求程序流畅,实体内容充实完善。

9.两个班互相旁听,互相提意见。

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实验课纪律,遵守法庭纪律,不打断,喧哗等,根据法庭的相关程序,严格遵守,保证每次模拟法庭试验的有序,畅通进行。

2.每个人必须参与,每个组合理分配成员。不参加本次模拟听证会的同学不给成绩。

案情简介:火车作为普通大众出行的重要的运输工具,极大的给人民的

出行带来便利,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长期以来黄牛党猖獗,更有甚者勾结铁路内部人员高价倒卖火车票,不仅给人们的节假日出行带来不便而且严重损害了人们的合法财产权益。为了确保广大人民的便利出行和合法的财产权益,实行火车票实名制势在必行。

你在模拟听证会中的角色:

乘警代表

所遇哪些问题和是如何解决办法:

问题1:火车票实名制为了极少数犯罪分子而牺牲绝大多数人们乘车的便利值得么?

答:首先,实行火车票实名制其目的是打击黄牛党的倒票的行为,确保广大旅客的出行便利和合法的财产权益而实行的,并不是说是为了牺牲广大旅客的出行的便利,其次,打击少数的犯罪分子只是火车票实名制的带来的一个好处,由于实名制,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就无法或者有效的利用火车逃逸,而不是说为了打击犯罪分子而专门去实行火车票实名制。最后,实行火车票实名制的好处是很多的,打击犯罪分子只是其中之一。

问题2:实行火车票实名制之后,必须要身份证,代买火车票将几乎不可能,偏远地区的旅客将无法得到保证。

答:首先,实行火车票实名制起目的是为了方便旅客,你可以电话订票,然后在24个小时之内到最近的火车票代售点凭有效证件领取即可,一般每个县城都会有一个火车票代售点。如果说您家距离县城超过一天的路程的话,那我们

实在是没办法了,因为每一个制度不是十全十美的,它也不可能满足每个人的需求,在这里我们只能说抱歉了,我们也没有办法。

实验心得:(不低于500字)

这次火车票实名制模拟听证会是我第一次接触,觉得很新鲜很好玩,这也是我第一次参与与法律专业有关的实践活动。觉得自己学的跟实践的差距挺大的。真正的体会到了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深刻有意义。非常感谢张老师能给我们这个机会去实践,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关于这次听证会我的心得是:

第一,这次模拟听证会极大的调动了大家参与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使大家能够更好的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这次听证会大家按照自己的角色去查

找资料,去发现问题准备问题,或者去想如何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

前后经过三次的预演,大家踊跃的发言,模拟听证会上你来我往,好

不生动。

第二,通过这次模拟听证会锻炼了自己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前大家都是上课听课下课作业,很少去表达自己的想法,或者是说把自己

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当中,因而会觉得学了没用,不如不学。但是

这次模拟听证会给了我们一个好的机会,让我们去表达展现自己。而

且锻炼了我们在人前说话的胆量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第三,深刻理解了书本知识,熟悉听证会的程序和步骤。一般我们学习的法律知识主要靠老师课堂上的讲授和课下的背诵,很少去正真的理解,

经过这次模拟听证会,同学们亲身参与其中,并在事件中联系理论,

从而更加深刻的理解课本知识,在三次预演和一次正演之后深刻了解

了听证会的程序和步骤。

第四,加强了我们与张老师之间的互动以及与研一的学长学姐们交流学习。

本次模拟听证会,张老师很看重,在很忙的情况下还每次都给我们指

导听证会,甚至在生病的时候还亲自指导我们,让我们很感动。正式

听证会的时候部分研一的学长学姐亲临现场,很认真的看完了模拟听

证会之后又对我们的进行了评价,表扬了我们做得好的地方,并且也

指出了我们的不足。其中部分研一的学长学姐提出的质疑,我们据理

力争,气氛很是热烈。

本次听证会我们虽然取得了成功,但是还存在了一下的问题

第一,各顾各的角色,彼此之间的交流和配合几乎没有,降低了听证会的效率。

本次听证会划分了很多角色、便于同学们积极的参加进来、但是,各自估自己的角色、查找有关于自己角色的资料。彼此之间没有交流以至于在听证会过程中代表们提出来了很多重复的问题,浪费了时间降低了效率。这个问题在最后正式演出中也没有得到解决,

第二,每次排演后缺少总结,使得听证会的进步不大。每次听证会排演都是从第一项开始然后往下走,直到结束。有些项目不需要走的却走了。有的需要重点走的没有重点走,而且每次走完后都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结束后时间都很晚了,没人有兴趣去讨论预演听证会的优缺点更没有任何总结。

只有张老师在预演期间提示几句。

第三,代表们虽然表现积极激情四射,问题也很多,但是缺乏针对性,而是纠结与一些边界的小问题。很少涉及到实质的问题。我们火车站的人们觉得很无奈。但还是据我们所能去解答。有些代表甚至由于准备不足和火车站的人员纠结与一些有的没得问题、感情激烈。

你认为自己学到了哪些知识?

经过这次模拟听证会我学习到了一下的知识:

1,听证会的程序和步骤,已经代表构成

2,听证会的不同类型决定了听证会的代表构成和具体实行步骤,行政处罚听证,价格决策听证,立法听证,不同的类型决定了其代表和具体实施步骤的不同。

3,听证会的原则,深刻理解了听证会的原则,一个是不重复听证原则,二是公开原则,三是公正原则,四是客观原则

你在哪个班?对2010级2班(或1班)同学旁听的印象和评价:(不低于200字)给你印象最深的是哪位同学?他的出色表现在哪里?

我在2010级2班

1,2010级一班的本次听证会比较新颖,开头用了幻灯片,能够很好的把与会人员拉入情境中。还有就是程序健全,在门口设置了签到处。代表的名字也都很清楚的写了出来,但是没有写出代表的角色。2010级1班的各个代表的发言也非常的积极,准备的也比我们班充分,尤其是幕后负责人李绍红同学的辛苦付出很让人感动,虽然他在会上没有说一句话,因为要组织会场的原因。然后就是在听证会中加入的辩论模式,是双方代表能够据理力争,你来我往的,场面很激烈,把一些问题探讨的很深刻,但是也出现了双方代表纠结与一些与本次听证会没有太大关系的问题上。本次听证会的主持人很辛苦的,要期待主持全场的作用,虽

然说话的声音很小,可是我觉的能够在那么多的人面前勇敢的展示自己实在是很值得赞扬的。总之本次听证会还是非常成功的,不管是程序上还是双方代表的踊跃发言,本次听证会的亮点在于我们与研一的学长学姐们的探讨,虽然不是很深入、但也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本次听证会很成功。

2,本次听证会我对杨国强的变现映像很深刻。首先在听证会期间他就提出比较犀利的问题和反驳,思维清晰,逻辑合理,是一个比较不错的代表,其次,准备的相当充分,不管是提出问题还是回答问题,亦或是引用一些具体的资料数据,都能看出来他准备的相当的充分,最后,也是最大的两点,在听证会结束后,研一的学长学姐们对本次的听证会提出一些质疑的时候他敢于站起来用自己学到的理论去反驳他们。很精彩。不畏惧学长学姐们,而且对于问题的回答也是正中要害,很是精彩。我很欣赏他。

模拟法庭案例

模拟法庭案例三 模拟法庭(经济纠纷)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商学院模拟法庭。原本是你出力我付钱的的和谐的雇佣关系,却因为一次不小心的意外工伤,使原告工人张喜寿失去了宝贵的左臂,而张喜寿也就一张诉纸将被告武汉三兴纺织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原告能否获得被告的赔偿,赔偿的数额又是多少?现在欢迎10级工商一班的同学做精彩的表演。谢谢!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请原告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入庭就坐 原被告是否到庭? 原被告:到庭 书记员: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 原被告诉讼代理人:到庭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 2、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像,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 3、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4、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5、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6、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庭案件的审判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想法庭提出。 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审判长审判员依次进入) (四)(走到审判长面前)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现在可以开庭(回到座位) 审判长:谢谢书记员,全体座下。 审判长: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 原告:我叫张喜寿,男,1984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现住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吴家田146号 审判长:由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说明你们的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原告委托代理人:我叫周忠平,湖北乾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全权代理 审判长:由被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

离婚纠纷 模拟法庭剧本

离婚纠纷模拟法庭剧本 第一幕庭前准备和正式开庭 书记员1: 请原告、被告及双方委托代理人入庭就坐。 书记员1: 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原告2是否到庭? 原告2: 到庭。 书记员1: 原告委托代理人A、B是否到庭? 原告委托代理人A、B: 到庭。 书记员1:被告3是否到庭? 被告3: 到庭。 书记员1: 委托代理人C、D是否到庭? 被告委托代理人C、D: 到庭。 书记员1:请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诉讼参与人应当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法庭许可。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 (五)不得开放传呼机、移动电话机等通讯设备的铃响和接听电话; (六)不得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法庭纪律。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法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书记员1:现在请审判人员入庭,全体起立。 审判长4: 请坐下!

书记员1: 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全部到庭,法庭纪律宣布完毕,可以开庭! 审判长4: 首先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原告的基本情况? 原告2:2,女,1974年4月25日生,汉族,湘南市人,湘南清园区小学教师,住清园区荷花园小区20栋3单元601室。 审判长4: 原告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代理权限? 原告委托代理人A、B: 原告委托代理人A、B,湖南正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审判长4: 被告的基本情况? 被告3: 梁晓峰,男,1970年10月1日生,汉族,湘南市人,湘南市德胜科技有限公司雇员,住址同上。 审判长4: 被告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代理权限? 被告委托代理人C、D: 被告委托代理人C、D,湘潭国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审判长4: 原告对被告的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2: 没有。 审判长4: 被告对原告的身份有无异议? 被告3: 没有。 审判长4: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审判长4:湘南市清园区人民法院受理原告2诉被告3离婚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审判长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的规定,本案 湘南市清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4担任审判长,审判员6、审判员7组成合议庭,书记员1担任法庭记录,今天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审理。 审判长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当事人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 审判长4: 原告? 原告2: 我要求公开审理,我要让在场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个人有多么无耻!审判长4: 被告? 被告3: 我也要求公开审理,我身正不怕影子斜,她才是个不要脸的女人呢!

水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

水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 案由××× 时间:地点: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 案件调查人员: 案件当事人:法定(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法定(委托)代理人: 听证记录: 一、听证主持人核对、介绍参加人员并告知权利 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现在开始。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略)。关于一案,本机关受理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申请后,依法指定×××为听证主持人,×××为听证员,×××为记录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决定公开(不公开)举行听证。 当事人在听证中享有下列权利:1、有权要求放弃听证;2、有权申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回避,但必须说明理由;3、有权对本案涉及的事实、适用法律和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4、有权对本案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或者提

出新的证据;5、在听证会结束前,有权陈述最后意见。请问,你(你们)听清了没有? 当事人:听清了(有时可能未听清楚) 听证主持人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当事人答:不申请回避(有的可能申请回避) 二、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听证主持人:现在由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调查人员:年月日,我们在检查中发现(也可以由举报发现等),当事人××于年月日在×××地点实施了×××违法行为,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可记录证据①、②……),根据××法(或××条例或××规章)××条的规定,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三、当事人申辩和质证 听证主持人:现在由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当事人:(针对调查人员提出的违法事实、证据提出相反意见,可能举出相反证据证明他未实施违法行为,也可能要求从轻处罚,记录时要逐项记录清楚。) 四、听证参加人审核听证笔录 听证主持人:现在请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当事人最后陈述:(陈述内容) 最后陈述完毕,听证主持人:现在,听证笔录已形成,请各位听证参加人审核后签名。

观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观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观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1 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助作用。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通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我所担任的角色是刑事诉讼的公诉人,在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公诉人的职能是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起控诉,监督刑事诉讼的实施,维护法律威严和社会的秩序,社会在担任检察官这一角色中,我深深体会了检察官的职位的神圣和法律的威严。了解了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同时也找到自身的不足,这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是我今后学习中的宝贵财富,对我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会产生巨大的指导作用。 首先,在前期准备工作时,我了解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李庄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重大案件,涉及大量证据材料,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公诉意见等工作。为了完成这些工作,我们牺牲了大量可与时间,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吧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面对大量复杂的事实,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

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同时,在准备过程中,必须以严谨的态度对带每一个细节,事无巨细,仔细思考,往往一个细节就能决定案件的成败,否则只能是功败垂成,遗憾自责。 其次,通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通过模拟法庭的实践,使我的法律综合能力锻炼和提高,诸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结合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可以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达到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形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己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能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能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能力。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

行政诉讼模拟法庭

行政诉讼模拟法庭检察院诉林业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审判长: 审判员: 书记员: 法警: 公益诉讼人: 被告: 被告代理律师: 第三人:

【书记员】:现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1款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 【书记员】公益诉讼人是否到庭 【公益诉讼人】 :已到庭 【书记员】被告法定代表人及被告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告】:已到庭 【书记员】第三人是否到庭 【第三人】:已到庭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公益诉讼人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宣读完毕,)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席。 【审判长】:请坐【敲法槌】(全体坐下,书记员不用)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诉讼参与人己经全部到齐,法庭准备工作就绪,现在可以开庭。 【审判长】:谢谢书记员,请坐。 【审判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公益诉讼人】:公益诉讼人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住所地:兰州市城关区。 【被告】:被告兰州市城关区林业局,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法定代表人张一,林业局局局长。 【被告】:委托代理人张二,甘肃吉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委托代理人张三,甘肃吉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甘肃明达科技教育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兰州市。法定代表人张四,公司执行董事。

听证会主持词

听证会主持词 听证会主持词一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大家好! 为规范我县中心城区客运出租车价格行为,维护正常合理的运价秩序, 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 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以及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 吉林省委托市、州、县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请 示县政府同意,召开东丰县中心城区出租车运价定价听证会。 今天的听证会共邀请各界代表 24 人,实际到会代表 22 人,实到人数 超过三分之二,听证会有效可以进行。 为保证听证会的正常进行,请大家遵守以下事项和会场纪律 1、代表发言前先做自我介绍,发言请围绕主题,主要是阐明自己的 观点和具有代表性见解。 2、代表发言时,其他人不要打扰或插话。 3、保持会场安静,请大家把手机调到静音状态。 今天的听证会共有四项议程 1、定价听证方案监管部门县交通局运管所陈述定价听证方案; 2、县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监审科介绍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说明;

3、倾听参加听证会的经营者、消费者、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定价方案 意见,也可对定价方案进行质证和辩论。 4、听证会总结。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县交通局运管所杜海军所长陈述东丰县中心 城区客运出租车定价方案。 并介绍东丰县中心城区区域。 会议进行第二项议程,请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监审科科长孔令显介绍 成本监审情况。 会议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参加听证会的各位代表发言,对定价方案提 出意见并认真审阅本人听证记录并签字。 且有权对自己的意见进行修改和补充。 下面进行最后一项议程,听证会总结。 各位代表 在本次听证会上,我们大家听取了县交通局运输管理所陈述了东丰县 中心城区客运出租车定价方案和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监审科长介绍了出 租车成本监审情况,各位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发表了对客运出租车 定价方案及相关事项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代表大多数代表赞同提出的定价 方案,也有部分代表提出,出租车价格应考虑目前县域经济状况和消费者 承受能力。 会后,我们将如实归纳整理,形成听证会报告,并按价格决策程序要 求,综合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上报县政府,待审批后执行。 在听证会即将结束时,我代表价格监督检查局对县人大、县政协、县

模拟法庭剧本定稿

开庭时间:2008年12月25日 开庭地点:湘南学院模拟法庭刑事审判庭出庭人员: 1.审判人员:审判长刘建超饰;书记员:李琳;2.公诉人:东海省山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鸿军;3.被告人:于文清; 4.辩护人:祝鼎超,东海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5.证人:陈妍、王晓娇。案由:故意杀人 案情:被告人于文清与被害人张洁(被告人的母亲)多年来一直相依为命,他们没有工作也没有劳保,生活条件始终比较困难。2004年10月12日,被害人突然瘫倒在家门口,不省人事。被告人立即将她送到泗水区人民医院接受治疗,主治医生诊断为脑溢血且深度昏迷。被告人几乎天天去医院陪夜,自己服侍母亲,每隔两三个小时为母亲翻身、擦身、换尿布。在住院的五十多天中,被害人的病情丝毫没有好转,吃不进饭,大小便失禁,但是可以进行简单语言交流。医生告诉被告人,这病没什么治疗希望了,老人只能靠注射葡萄糖维持生命。眼见母亲治愈无望,经济日趋窘迫,更不忍心看着母亲痛苦万分的表情,2004年12月3日,被告人将其母亲接回了家。第二天下午,在犹豫与矛盾中痛苦挣扎了一天一夜的被告人决定亲自对其母亲实施“安乐死”。他用两条浸泡了盐水的湿毛巾绑在其母亲的手臂上,再用两根铁丝绕在毛巾外,接通了电源,致使被害人遭电击而亡。当晚,被告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开庭前准备阶段】 [书记员](书记员入庭,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请全体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1.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审判长的指挥; 2.任何人对合议庭及其成员有意见,均不得当庭指出,可以在休庭后以书面形式提出; 3.未经本院许可,不得记录,不得录音、录相和摄影; 4.不得鼓掌、喧哗,不得开启传呼机和移动电话或其他妨碍法庭秩序的行为; 5.不得吸烟和乱扔乱吐; 6.旁听人员不准发言,不得进入审判区。 旁听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法庭规则。审判长有权制止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 [书记员]请坐下!(书记员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证人已在庭外等候,被告人于文清已在羁押室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宣布开庭阶段】 [审判长](敲击法槌)东海省山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今天就东海省山河市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于文清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公开审理。现在开庭! [审判长]请法警传唤被告人于文清到庭!(法警带被告人于文清到被告人席) [审判长]被告人于文清,请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文化程度、职业状况、家庭住址、有无犯罪前科、何时何因被羁押和逮捕的? [被告人]我叫于文清,男,1943年6月2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电工,住所地为山河市泗水区清溪镇幸福北路120号,没有犯罪前科。因为涉嫌故意杀人,我于2007年12月8日被山河市泗水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山河市泗水区看守所。 [审判长]被告人于文清,山河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吗?是否超过10

行政诉讼模拟法庭案例

何小强诉华中科技大学 案情简介 原告何小强系第三人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2003级通信工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第三人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是独立的事业法人单位,无授予学士学位的资格。1982年1月12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82)学位字001号《关于下达首批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名单的通知》中载明,华中工学院是国务院首批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1988年1月华中工学院更名为华中理工大学。2000年5月26日,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合并,科技部管理学院并入,组建华中科技大学。2003年5月12日,第三人颁发的《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凡具有我校学籍的本科毕业生,符合本《实施细则》中授予条件者,均可向华中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第三条“……达到下述水平和要求,经学术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可授予学士学位。(三)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2003年6月27日,《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不授予学士学位:2、国家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不及格”。2006年12月,华中科技大学作出《关于武昌分校、文华学院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确定非外国语专业的申请者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是授予学士学位的必备条件之一。2007年6月30日,原告何小强获得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告何小强本科学习期间,没有通过全国英语四级考试。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原告何小强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为由,未向被告华中科技大学推荐申请授予学士学位。2007年8月26日,原告何小强向被告华中科技大学和第三人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提出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申请。2008年5月21日,第三人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书面答复原告,因其没有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不符合授予条件,被告华中科技大学不能向其颁发学士学位。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09)武行终字第61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何小强,男,1985年8月5日出生,汉族,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2003级通信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住(略)。身份证号(略)。 委托代理人:何志锋,男,1950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随州市府何化工厂职

模拟法庭刑事案例.pdf

模拟法庭(刑事) 书记员刘磊:公诉人、辩护人、证人、被告人已在庭外候审。 现在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宣读法庭规则: 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机; 二、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 三、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四、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五、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 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请大家坐下。 刘磊:(转身)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宋钧雷、李敏已提到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 审判长张莉:(敲法锤)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宋钧雷、李敏到庭。(待被告人到庭后)被告人宋钧雷的基本情况? 宋钧雷:我叫宋钧雷,男,1987年4月11日生,汉族,浙江省桐乡市人,大学文化,市理工大学学生,住本市梧桐街道。。 张莉:被告人宋钧雷,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 宋钧雷:2009年6月5日收到。 张莉:被告人李敏的基本情况? 李敏:我叫李敏,男,1988年7月18日生,汉族,浙江省桐乡市人,大学文化,市理工大学学生,住本市梧桐街道。。 张莉:被告人李敏,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 李敏:2009年6月5日收到。 张莉:桐乡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宋钧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告人李敏故意伤害案。合议庭由审判员张莉、邹伟、于晓磊组成,由张莉担任审判长,书记员刘磊担任法庭记录;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周祖云出庭支持公诉;受第一被告人宋钧雷委托,浙江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蓝晓芳出庭为被告人宋钧雷辩护,第二被告人李敏自行辩护。 张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159、160条的规定,当事人、辩护人在庭审中享有下列权利: (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3)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行政诉讼法模拟法庭剧本

行政诉讼法模拟法庭剧本

【书记员】:现在,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 【原告】:到庭 【原告】诉讼代理人:到庭 【被告】:到庭 【被告】诉讼代理人:到庭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书记员】:请审判长、主审法官、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席。 【审判长】:请坐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己经全部到齐,可以开庭。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45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小马诉被告广东省司法厅不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一案。现在,宣布开庭。【审判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小马,女,22岁,汉族,深圳大学法学院学生,住北京市XX区X乡XX村X 号。 【原告】代理人:张赞宁,男,27岁,江苏臣功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郭莲辉,男,30岁,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被告】:广东省司法厅,住所地广州市XX区XXXX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男,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6条、第46条规定,本庭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长XXX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XX和XXX依法组成合议庭。由主审法官XXX主审本案,由本院书记员XXX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30条、第32条、第47条、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 (2)当事人(被告限于诉前)有提供证据、要求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 (3)当事人在诉讼中有述和辩论的权利; (4)当事人有申请保全证、提起上诉的权利; (5)在诉讼中原告有申请对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权 (6)原告有放弃、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申请撤诉的权利。被告有变更或撤销自己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但无权提起反诉。 (7)经审判长准许,有向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员发问的权利。 (8)经审判人员准许,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有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但涉及国家机密

2021年执行听证会笔录

执行复议听证会笔录 欧阳光明(2021.03.07) 时间:200年月日 地点:本院号法庭 合议庭成员: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书记员: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百零二条之规定,对不服河南省人民法院(200)执字第号书向本院申请提起的执行复议一案召开听证会。 首先核对听证当事人身份。 申请复议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权限见授权代理书。 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权限见授权代理书。 利害关系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权限见授权代理书。 利害关系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权限见授权代理书。

各方听证参加人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异议人:无异议。 申请执行人:无异议。 被执行人:无异议。 利害关系人:无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庭由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举行听证,由任审判长,书记员任本庭纪录。 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权利:1、当事人地位平等;2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3、陈述事实,并根据陈述向法庭提交证据;4、有权在法庭上根据事实和理由进行辩论;5、庭审结束,可以阅读开庭笔录,认为遗漏或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但不得在笔录上修改。 在享有以上权利的同时,还应履行以下义务:1、必须遵守听证秩序;2、当事人必须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供证据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制造伪证或捏造事实诬陷他人;3、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诉讼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如果认为合议庭成员可能具有法定回避情节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申请复议人是否申请回避? 申请复议人:不申请。 被执行人:不申请。

模拟法庭剧本完整

开庭陈述: 一个寡妇,一个单身母亲,她处于正当防卫杀死了自己的儿子。 她杀死的不是她的儿子,而是一个经年吸毒的野兽,一个长期毒打她的人。 每一次来自山姆的暴力,都使她更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无助,她别无他法,无处可逃,只能杀死山姆。 我在法庭上庄严地向各位发问,扪心自问,你们会不会这么做。我们的法律是要使公民更幸福,而不是面对暴力只能忍受。 一、控方律师:谢晨辩方律师:张文(韩梦雪)证人(山姆女朋友伊丽莎白):控方第一位证人 控方: 控方律师:我要请出控方第一个证人,受害人SAM的女朋友伊丽莎白,用以证明被害人没有对被告人实施暴力的可能,而被告人有杀害被害人的动机。请问你和受害人SAM的关系是? 伊丽莎白:我是SAM的女朋友,我们感情一直很好的,他虽然性格比较安静与人交流不多,但是很多想法和事情都会跟我讲的。 控方律师:那请问你知道SAM平时是怎样对他母亲吗? 伊丽莎白:知道一些的。。。SAM很爱他的母亲,绝不会伤害她。。。 控方律师:请问案发前SAM有跟你说一些有关于他自己或者是家人的、什么特别的事情吗? 伊丽莎白:SAM贩毒都是因为他母亲的原因。。。但他不想再贩毒了,也不想他母亲再这样下去。。所以偷偷录下了KELLEN 讨论贩毒事业的对话。。。山姆那天打电话给我。。。他说他要告诉凯伦那卷录音带的事,他觉得那会让她停止贩毒,他自己也会停止吸毒,他知道他犯有毒瘾,但那是因为他整天与毒品为伍。 控方律师:你说SAM帮他母亲贩毒,那你知道他们从中赚了多少钱? 伊丽莎白:他每天帮他妈妈,在派对或夜店里贩毒,他帮她赚了很多钱 控方律师:伊丽莎白,你曾经听过山姆和他母亲讨论有关毒品交易的事吗? 伊丽莎白:是的,他告诉她他们应该退出贩毒行业他告诉她一切都会没事的,但她就是不听,所以他才录了那卷录音带。。。逼迫她听话。。。但。。。他却惨遭杀害 控方律师:由此可以看出,被害人并没有对被告人实施暴力的倾向,相反,他很爱他的母亲,甚至还帮她贩毒。但是当被害人欲阻止被告人贩毒时,被告人HELLEN却残忍地将自己的亲生儿子杀害,这是确信无疑的、有动机、有预谋的故意杀人! 辩方: 辩方律师:你没提到你自己的吸毒行为以及你非法持有毒品的前科 伊丽莎白:我不否认它们 辩方律师:山姆以前会给你一些他贩毒赚的钱对吗?我们有证人可以证明这件事 伊丽莎白:并不是我跟他要的 辩方律师:你只是没有拒绝因为你爱钱 这是辩方物证41号这是书本的合约你正在计划出一本有关本案的书你也把这本书的内容卖给电影公司了是不是? 伊丽莎白:我说的是实话 辩方律师:但你没告诉陪审团这些合约的事你也没告诉他们你写的故事你把我的委托人写成了杀人犯如果她被无罪释放你的书就会一文不值这个理由足够让你说谎那卷录音带也是个谎言吧? 伊丽莎白:录音带是真的山姆告诉我的 辩方律师:他告诉你?你亲眼见过或听过那卷录音带吗?你能形容它的内容吗? 伊丽莎白:不行 辩方律师:你在山姆死前利用他来赚钱现在他死了你还在利用他 控方律师:抗议 法官:抗议无效 伊丽莎白:我没有说谎! 辩方律师:你在卖出了书本版权后才出面是因为你想要宣传如果你卖了更多书你就能有更多的钱买更多的毒品因为你还在吸毒 伊丽莎白:你说谎! 辩方律师:那就现在做毒品测试 控方律师:我反对,被审的不是这位证人 辩方律师:对,目前还不是。但,做假证也是犯罪吧。我没问题了。 伊丽莎白:我没有说谎,是海伦杀了山姆。。本来他要告她的密,所以她才杀了他。

1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041431712 课程英文名称:Administrative law and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law 课程总学时:48 讲课:48 实验:0 上机:0 适用专业:法学专业 大纲编写(修订)时间:2017.06 一、大纲使用说明 (一)课程的地位及教学目标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全国法学专业本科教学14门核心课之一。本课程将全面系统阐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通过本教程的学习,让学生能正确分析行政机关的权力与相对人的权利两者关系,从法律角度认识并树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观念,从而深入理解“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两者的内涵,培养学生运用本课程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 2.树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观念。 3.具有运用该法保护自身权利不受违法行政行为侵害的能力。 4.了解目前我国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 (二)知识、能力及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 1.基本知识:掌握行政法的一般原理、行政法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救济、行政诉讼等基本问题。 2.基本理论和方法:全面理解掌握行政法的原则、行政法主体与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及其分类、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行政救济的标准与程序、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等基础知识。重点了解行政组织制度、行政行为组成、行政程序制度、行政救济、行政诉讼等基本制度。 3.基本技能: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在系统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知识及相关专业方面知识的同时,更好地把握现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立法要旨,并能学以致用,训练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实施说明 教学方法:课堂教学,采用多媒体授课,注意引导学生讨论问题、分析问题,加强与学生互动;配合课堂教学布置课外练习。设计自测题,要求每位学生在本学期以标准的论文格式练习写作一篇小论文,作为平时成绩予以考评;实践教学,在实习周组织学生到校外法院旁听庭审,并在校内模拟法庭进行模拟审判。加强课外复习指导,注重对预习的要求和检查,培养学生自学习惯和自学能力。注意向学生推荐各类课外书籍。 教学手段:有选择地使用CAI多媒体课件,对于教学中的难点和重点主要采用理论阐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帮助学生理解和分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问题。 (四)对先修课的要求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是法学专业必修主干课,其综合性和实践性很强。学生要学好这门课程,必须具备较好的宪法、法理学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因此,宪法、法理学是本课程的先导课程。 (五) 对习题课、实践环节的要求

模拟法庭案例.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下面宣读法庭规则 (一)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 (二)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请主审法官入席 (四)报告审判员,当事人均已到庭,请开庭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下面核对双方出庭人员的身份。双方将出庭人员的情况向法庭进行说明。 [审判长]:原告:杨信,男,1962年12月7日出生,汉族,杨信民族艺术工作室,艺术总监,住址略。 委托代理人:张龙,北京市郦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盛建军,男,1956年11月21日出生,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地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住址略。 [审判长]:被告:北京国际饭店,法定代表人陈旭华,总经理,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 委托代理人:王伟,北京大洋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审判长]:上述情况是否属实? [原告]:属实 [被告]:属实 [审判长]:双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符合法律的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宣布开庭。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原告杨信诉被告北京国际饭店公司其他著作权纠纷一案。本案由法官裴桂华担任审判长,与本院法官樊静馨、梁延昊共同组成合议庭,书记员亓蕾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出反诉。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了?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被告]: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二、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原告]: 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原告作品的电视节目的播放。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公正费用和律师费用。 [原告]:事实与理由,杨信系京城著名民俗画家。自1995年开始独立创作大量展现老北京民俗风情的彩铅笔画,并先后出版《捧读胡同儿》、《京城老行当》等美术作品集。 [原告]:2007年,原告发现被告未经同意,擅自在其星光旋转餐厅内使用原告美术作品集中七十余幅作品,制作喷绘壁画作为餐厅墙壁的装饰,用于餐厅的商业推销活动。 [原告]:此外,被告还使用原告的作品制作了电视宣传片,在餐厅内不定时播放。原告认为被告是为营造就餐环境使用原告作品,并且改变了部分作品的颜色、字体以及图案的完整。侵犯了原告对上述美术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故诉至法院。 [审判长]:原告方,就立即停止侵权这一项诉讼请求,你们对被告现在的侵权状态是否经过确认? [原代]:现在被告方应该是停止侵权了。 [审判长]:那你们是否还坚持第一项诉讼请求? [原代]:不坚持了。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就原告方提出的第二、第三项诉讼请求,以及指控的事实理由进行答辩。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如下,1、对于原告出版过诉状中提到的作品集,我们有异议; [被告]:被告的28层餐厅,在进行装修改造中以老北京为主题的设计时,委托北京北电影视制作中心进行整体设计及装修,同时要求北京

模拟法庭案例剧本

模拟法庭剧本稿(修) 女大学生杀人案 案情简介:一位天资聪颖、天生丽质的女大学生江心月,在强烈的虚荣心作祟下,为了圆她的出国梦,与大款杨豪发生了一段亦真亦假的恋情。后来她才发现杨豪是有妇之夫,当初他的山盟海誓也只不过是美丽的谎言,而杨豪的妻子也发现了丈夫的不忠,一时间三方的矛盾迅速激化,不久后,杨豪离奇地死亡。案发现场的一封信和两枚指纹使女大学生江心月成了第一犯罪嫌疑人。正气凛然的公诉机关誓言要将凶手绳之以法,慷慨激昂的辩护律师却要维护被告人的清白。案情真相扑朔迷离,是自杀、他杀、还是情杀、更或者仇杀...... 【庭前准备程序】: (法院)书记员查明公诉人、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等是否到庭。 【书记员】(站起来):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醉酒的人不得旁听; (2)不得随意走动及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 (4)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5)移动电话等一律关闭或静音; (6)不得发言、提问,不得进入审判区; (7)未经许可,不得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上述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审判长有权制止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审理开始】: 【书记员】宣布:“肃静!请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入庭。”(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依次入座。)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人员入庭。”(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旁听人员起立,审判长及合议庭人员入庭,就座。) 【书记员】:“请全体坐下。”(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旁听人员坐下) 【书记员】(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已经到庭。被告人王心月已经在羁押室候审。本案证人现已到庭。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现在可以开庭。” 【审判长】:(敲法槌)清江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现在开庭审理第[20711]号江心月涉嫌杀害杨豪一案。现在开庭。 【审判长】:请法警带被告人王心月到庭。(两名法警将被告人王心月押解到被告席。被告人低着头入庭,站在被告席,法警分别回到自己的位置立正站好,面向审判席而立。)【审判长】:被告人请抬头面对本庭(被告人把头抬起面对审判长) 【审判长】:被告人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 【被告人】:江心月,23岁,1 9 8 7年11月20号出生 【审判长】:被告人民族、职业、住址? 【被告人】:汉族,现为一名在校大学生,住于清江大学。 【审判长】:你曾经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及行政处罚?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本庭依法公开审理清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江心月谋杀一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合议庭由清江市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庭长王昆伦担任审判长,并由陈丽善、钟汉栋共同担任审判员,书记员蔡艺枫担任法庭记录,清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陈律、徐翔出庭支持公诉。横远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泳滨、孙丽娜出庭为被告人江心月辩护。(被宣布的上述在座人员,应分别举手示意)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请问被告人、公诉人是否申请回避? 【公诉人1】:不需要。(一人回答即可)

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

XXXX自治区XXX市XXX局 听证笔录 ()字第号听证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听证地点:本局楼室 是否公开:公开 旁听人数:人 听证主持人: 书记员: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听证会纪律: 一、所有到会人员,一律听从听证主持人统一指挥,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维护听证会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二、公开听证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未成年人; (二)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三)其他不宜旁听的人。 三、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关闭通讯工具; (三)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听证区。 (四)不得发言、提问。 (五)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听证活动的行为,对于违反听证会规则的人,听证主持人可以口头警告、训诫或责令退

出听证会,对严重、扰乱听证会秩序的人,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请听证主持人入席。 听证主持人:XXXX自治区XXXX市XXXX,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八条之规定,今天在此举行听证会,公开听证当事人行政处罚一案,现在开始听证。 主:下面核对各方听证参加人基本情况。 调查人:姓名,职业,联系电话。 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业,代理权限:,联系电话。 第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业,代理权限:,联系电话。 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鉴定人:姓名,职业,联系电话。

翻译:姓名,职业,联系电话。 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本案由XXXX自治区XXXX市XXXX局XXX主持本听证会,依法公开举行听证,书记员担任听证会记录。 当事人在听证过程中享有如下权利,履行以下义务: 一、有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权利; 二、认为听证主持人、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三、有对本案涉及的实施、适用的法律及案件调查人提出的处罚建议的内容等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四、有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 五、有举证的权利; 六、有放弃听证的权利; 七、有阅读笔录及按照听证事实修改笔录的权利; 八、有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和回答听证主持人提问的义务; 九、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第三人对以上权利、义务是否清楚?是否听懂? 当:清楚。听懂了。 当代:清楚。听懂了。 三:清楚。听懂了。 主: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书记员(翻译人、鉴定人、勘验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可以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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