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常见问题及索赔指南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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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常见问题及索赔指南概要

交通事故索赔(实务指南)1交通事故处理和索赔流程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图

2事故处理常见问题

2.1问:哪些情形属于交通事故?

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也就是说,交通事故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发生在道路上,道路之外的不属于。

(2)必须是车辆造成的,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3)必须有损害结果发生。(4)

责任人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或意外。

2.2问: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是否可以扣押车辆?

答: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部门可以扣押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但不得扣押车辆

所载货物。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因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

准可以延长30日。(支付了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直至费用结清)

2.3问:交警部门检验、鉴定的期限是多长?

答:需要检验、鉴定的,交警部门应当在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机构

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机构检验、鉴定的

期限不得超过20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2.4问:检验、鉴定报告的送达期限是多长?

答:交警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2.5问:当事人对检验、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如何处理?

答: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2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交警部门应

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后2日内将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2.6问: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答:通常情况下,交警部门会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并对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进行认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个别情况下,亦存在交警部门无法认

定责任的情况。

2.7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答:交警部门应当在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

的,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但如果受害方要求的,应在受害方

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

内制作。

2.8问:当事人是否可以查阅、复制、摘录事故认定证据材料?

答:当事人收到事故认定书后,要求查阅证据材料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由交警

部门安排其在指定地点查阅。对于复制的证据材料,交警部门应当注明复制时间,

并加盖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2.9问: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应当如何处理?

答: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

出书面复核申请。受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受理的,

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3事故索赔一般问题

3.1问:如果受害人死亡,哪些人有权提出交通事故索赔要求?

答:在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受害人的近亲属有权提出索赔要求。这里的近亲属指的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受害人死亡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赔。如果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原告,向法院起诉。

3.2问:交通事故受害人或受害人近亲属可以向谁索赔?

答:通常情况下,事故受害人可以向肇事车辆的驾驶人和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如果驾驶人不是车主,当车主或车辆的管理人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问:哪些情形视为车主或车辆实际管理人有“过错”?

答:如果肇事车辆的驾驶人并不是车主,当车主具有以下过错时需承担赔偿责任: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

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

(4)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

3.4问:如何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项目和金额?

答: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误工费

(4)护理费

(5)营养费

(6)残疾辅助器具费

(7)残疾赔偿金(如受害人伤残)

(8)死亡赔偿金(如受害人死亡)

(9)精神损害抚慰金

(10)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被扶养人)

(11)鉴定费

(12)交通费

(13)住宿费

(14)修理费

(15)衣物损失费

(16)评估费

(17)车辆施救费

(18)其他费用(如有)

3.5问:交通事故是否可以“私了”?

答:在事故未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且对事故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的前提下,当事人

可以自行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私了”。“私了”的好处是快捷、

高效,缺点是没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仍然要通过诉讼解决。

3.6问:“私了”后可以反悔吗?

答: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协商达成的协议,各方应当诚信履行。但如果一方协商时

对事故的事实、原因及导致的损害后果有“重大误解”的(如当时伤情没有检查出

来),这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协议,重新要求赔偿。

3.7问:受害方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得赔偿?

答:受害方获得赔偿的途径主要有:

(1)协商:主要是与肇事人和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协商;

(2)调解:在交警部门或法院开庭前调解;

(3)诉讼:以肇事人和保险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3.8问:受害人或受害人近亲属应在什么时候提出索赔要求?

答:在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在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之后,即可提出索赔要求。

在受害人受伤的情况下,一般应在完成治疗,待各项损失金额确定之后就可以提出

索赔要求,但不应超过自治疗终结后1年的时限。对于可能构成伤残的情况(如骨

折、关节损伤等),则应在治疗完成后先进行伤残鉴定,然后提出索赔要求。

4诉讼索赔常见问题

4.1问:受害人或受害人近亲属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答:受害人或受害人近亲属可以向事故发生地的区或县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

告所在地的区或县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所在地指的是肇事人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

(连续居住满一年),或保险公司的注册登记地。

4.2问:起诉是否需要聘请律师?

答:如果经济条件可以,也能够找到合适的律师,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事故诉

讼案件,而且应当通过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寻找合适律师。当然,如果前述不具备,

建议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准备诉讼材料。由于交通事故各项赔偿都有明确的计算标准

和方法,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法院也会公平公正地审理案件,保证受害人或受害

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另外符合法律援助的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4.3问:向法院起诉时,应当准备哪些材料?

答:起诉时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原告和被告各方的身份证明材料;

(2)起诉状;

(3)损失清单(也称“赔偿明细”);

(4)证明事故责任和各项损失的证据材料,如“医疗费损失”应提供就医治疗的各

项门诊、急诊、急救、住院、检查、治疗、医药、手术等各项费用的收据等。

4.4问:什么是原被告各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如何准备?

答:如果为个人的,指的是其户籍登记信息或居住登记信息,可以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的派出所获取。如果是单位的,指的是其工商登记信息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注册登记信息,可以在该单位登记地的工商部门查询获取。对于工商登记信息,部分地区法院接受“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网”公示的工商登记信息。

4.5问:如何准备起诉状?

答:起诉状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原被告信息:如个人,列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如单位,列明名称、住

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等;

(2)诉讼请求:列明要求被告赔偿的具体内容;

(3)事实与理由:描述事故经过、责任、要求赔偿的理由等;

(4)受理法院:一般为事故发生地区县法院,也可以是被告所在地区县法院。

(5)署名和日期:原告签名和起诉日期。

(6)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可以自行按照上述格式起草起诉状,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律

师起草,还可以使用“赞为智法”中的“交通事故起诉状”即时在线完成起诉

状的起草。

4.6问:交通事故案件审理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答: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但其中不包括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时间。如果案情复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话,通常会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4.7问:肇事人在哪些情况下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答:如果驾驶人在事故发生时是在履行职务(如单位司机驾车外出发生交通事故),则驾驶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而由其所在的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4.8问: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最终可获得的赔偿金额受哪些因素影响?

答: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最终可获得的赔偿金额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1)事故中受害人的责任(对于交强险之外的损失,受害人要承担自己责任对应比

例的损失);

(2)肇事车车辆的投保情况;

(3)肇事人的赔付能力;

(4)同一事故中伤亡的人数。

(5)收入与支出标准

4.9问: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如何获得赔偿款?

答:对于向法院起诉索赔的案件,保险公司和其他被告通常会将赔偿款付到法院指定的银行账户,然后法院会通知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到法院领取赔偿款,或者转入他们指定的银行账户。

4.10问:如何案件审理结束后,受害人因后续治疗而发生的费用如何索赔?

答:受害人因后续治疗而发生的费用,如果不在之前的审理范围内,受害人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要求获得赔偿。

证据目录

1交通事故认定书

证明: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保单

证明: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

3病历本、医疗费收据

证明:受害人受伤及发生医疗费损失的事实

4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

证明: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住院治疗

5户口薄

证明:受害人为山西省农业户口,但其居住地和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应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6劳动合同、收入证明、工资卡明细

证明:受害人在事故前的收入情况

7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

证明:受害人的实际居住地为广东省城镇地区,应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8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费发票

证明: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住院治疗

9残疾辅助器具发票、配制机构意见

证明:受害人发生残疾辅助器具费损失

10被扶养人户口薄、无劳动能力无其他收入的证明

证明:被告应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

11交通费发票

证明:原告因事故而发生的交通费损失

12住宿费发票

证明:原告因事故而发生的住宿费损失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细则

第七条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及时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

第十六条交通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抢救受伤人员。抢救费用垫付前,医疗机构不得停止或延误抢救工作。

第十七条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预(垫)付交通事故抢救费用通知书》(以下简称《抢救费用通知书》)送达承保保险公司(异地投保的,可以送达至承保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地的同一公司分支机构)和交通事故肇事方,并抄送实施抢救治疗的医疗机构。《抢救费用通知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垫付原因等,并加盖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印章。

第十八条肇事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公司应在收到《抢救费用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向医疗机构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交通事故责任未明确的,保险公司可以按照无责赔付的限额先予支付或者垫付部分抢救费用,但应当在交通事故责任明确后3日内足额支付剩余款项。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前,救助基金已经垫付并结算全部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其赔付限额内向救助基金支付抢救费用。

保险公司不及时足额预付抢救费用的,保监部门应当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或建议上级保监部门予以处罚。保险公司多次不及时足额支付、结算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主管部门应当在定期公布救助基金资金使用情况时,一并将该保险公司拖延支付抢救费用的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机动车肇事逃逸,或者肇事机动车没有参加交强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受害人或其亲属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垫付抢救费用,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抢救费用通知书》送当地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并抄送实施抢救的医疗机构。

第二十条受害人及其亲属提出抢救费用垫付申请的,应当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签订协议,约定受害人方在获得损害赔偿后优先偿还垫付款项及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垫付金额范围内取得向保险公司或交通事故责任方追偿的权利。救助基金管理

机构接到受害人及其亲属提出的抢救费用垫付申请

后应当予以审核,符合垫付条件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及医疗机构发出《同意垫付抢救费用通知书》。

交通事故受害人没有行为能力且没有亲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对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审核,符合垫付条件的,按上款规定向实施抢救的医疗机构发出《同意垫付抢救费用通知书》。

抢救完成后,实施抢救的医疗机构应持《同意垫付抢救费用通知书》、抢救费用清单、保险公司或交通事故责任方支付抢救费用的凭证向当基金管理机构申领抢救费用。

交通肇事罪的研究(毕业论文)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交通肇事罪的研究 学院法学院 专业 学生姓名 学号年级 指导教师 教务处制表

交通肇事罪的研究 摘要:交通肇事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个重要罪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我国的机动车数量急剧膨胀,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发生率日趋增高,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特别是近几年,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群死群伤交通事故频频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文从司法实践需要出发,结合各学者的观点,首先介绍了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特征,其次是交通肇事罪与相邻犯罪的界限、交通肇事罪中的逃逸问题分析,最后对交通肇事罪中的法律责任作了简单讨论,以期望对司法实践产生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交通肇事罪;特征;逃逸;法律责任 Analyses traffice offences Abstract:the traffice offences is our country criminal law in China, an important charge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the people's standard of living increased number of vehicles, rapid expansion in China, which caused the traffic accident rate increased to the masses, increasing the life and property caused a great threats, has become a serious social problem. Especially in recent years, extra-large malignant traffic accident, the group of dead, injured in the traffic accident, appear to some extent affect social stability and people's security. Our country criminal law the 133 regulation: traffice offences refers to violate the traffic transportation management regulations and thus a serious accident, causing serious injury or death on people or caused heavy losses of public or private property behavior. This paper, combining with judicial practice need each scholars point, firstly introduces the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 of traffice offences, followed by traffice offences and adjacent the boundary of the crime of the runaway problem, traffice offences analysis, finally the legal responsibility of traffice offences made simple discussion, to expect to produce a positive role in judicial practice. Key words : Traffice offences;features;escape;legal responsibility

交通事故中常见问题处理办法

一、发生交通肇事后第一步应当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损失大小,首先必须要停车,保护现场。然后根据损失的大小确定下一步应当做什么。 二、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身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三、对于是否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处理

1、对于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肇事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北京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精神,制定了《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通告》第二条规定:“本通告所称的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是指在本市道路范围内依法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或者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体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可由一名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且车辆尚能行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但有本通告第八条中第三十四(非司机)、三十五(酒后)、三十六(单方事故)项情形的,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 2、对于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肇事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

国内外交通事故数据比较

1 国内外交通事故数据 国内外交通事故情况 表1 澳大利亚近年来交通事故数据 年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十万人口死亡率 20001,817 20011,737 20021,715 20031,621 20041,583 20051,627 20061,602 20071,603 20081,464 20101368 表2 美国近年来交通事故数据 年份事故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十万人口死亡率 2000639400041945 2001632300042169 2002631600043005 2003632800042884 2004618100042836 2005615900043443 2006597300042642 2007602400041259

2008581100037423 表3 德国近年来交通事故数据 年份事故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十万人口死亡率20003829497503 20013753456977 20023620546842 200335453466138 20043393105842 20053366195361 20063279845091 表4 英国近年来交通事故数据 年份事故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十万人口死亡率20002421173580 20012364613598 200223424735816 20032200793658 20042130433368 20052037093336 20061941613297 表5 日本近年来交通事故数据 年份事故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十万人口死亡率20009319349006

200194716911000 20029367218326 20039479937702 20049521917958 20059338286871 200688670363525 表6 中国近年来交通事故数据 年份事故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十万人口死亡率 200061697193853 2001754919105930 2002773000109381 2003667507104372 2004517889107077 200545025498738 200637878189455 200732720981649 200826520473484 200923835167759 2010390616465225 国内外交通事故原因 表7 澳大利亚New South Wales的醉酒的事故及严重程度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报告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一 一、事故简要案情 07月31日07时25分,驾驶人罗某驾驶粤T/192**号大型客车(经检验车辆制动性能不合格)载客从坦洲往中山市城区方向行驶,途经Y003线2KM+100M路段处,遇右前方驾驶人冯某驾驶自行车从右往左横过机动车道,大客车避让不及与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冯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冯某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按规定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罗某驾驶制动不良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冯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相关法条摘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二

一、事故经过: 1月8日7:36分左右,在福建食堂西侧主干道上,泡花碱厂员工厉业忠在去往碱厂上班的路上,被外来物流车辆车牌号为鲁D26276的送煤车在左拐弯的时侯碰倒,并被车辆前轮轧断右腿。 事发后,保卫部值班班长朱玉鹏在第一时间汇报保卫部主管孙昂,孙昂随即带领保安到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车辆管制,在7:40分拨打120,逐级向潘经理、林总汇报。总经办张宁在去食堂的途中,听到事故发生后分别向刘总、BOB汇报,刘总于7:46分左右到达现场。安环部付景海在接到现场目击者炼一车间员工张光慈通知后,随即向崔总汇报,崔总于7:38分左右到达现场,7点54分急救车到厂将伤员往医院。 二、事故调查: 1、询问与厉业忠一同上班的在场目击人员王淑玲和王广文。据王淑玲供述,当时王淑玲、王广文和厉业忠三人往泡花碱方向南行走到交叉路口处时,从西边过来一辆货车,因车速很快,王淑玲和王广文急忙往东西两边躲闪,所幸两人躲过车辆只被车灯挂到了衣服,并让司机马上停车,告诉司机轧到人了。 2、肇事司机所属滕州汉源商贸有限公司,事发时已将煤卸掉,空车行驶。驾驶员进厂时各类证件驾驶证、行驶证齐全。据车主程明所述,司机已经一整夜未睡觉,属于疲劳驾驶。 3、在事发前,约7:36分,保卫部王德光在西地磅发现此车行驶速度过快,目测车速不低于40公里/小时,要求司机减速停车,但司机没有理睬保安的警告,依然原速往东行驶,王德光随即通知东大门保安朱玉鹏将此车辆拦截。 三、事故原因:

(完整word版)交通事故数据

2012道路交通安全数据发布近5000人死于车祸 2013年01月23日07:09钱江晚报[微博 ]王承先方帆徐建国我要评论(0) 字号:T|T 过去的一年,交通参与者的交通陋习有改变吗?被称为“史上最难”的驾驶新规的实施,会让司机有所触动吗?昨天,一场名为“改变——2012年度浙江省文明出行现状发布”的晚会向人们详细解读了浙江人的交通文明得与失,红与黑。晚会由省文明办、省公安厅交管局、省广电集团主办,FM93交通之声承办。 在昨晚举行的晚会上,相关部门还对去年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数据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发布。数据显示,去年我省有近5000人死于交通事故,令人心痛。不过,无论是事故量、死亡人数都同比呈下降趋势。值得关注的是,电动车、农村道路和外省籍车死亡事故数却“逆袭”上升。 死亡人数连续8年下降 去年,我省交通事故量、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均有下降。其中死亡4962人,连续8年下降。其中,较大交通事故降幅特别明显,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18起,同比减少18起,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数据下降的背后,跟禁“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的常态严管、大客车安全监管、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整治等一系列措施有关。比如,去年因酒驾导致事故发生383起,比4年前下降51.33%,事故造成99人死亡。 省交管局相关人士认为,酒驾仍多发,仍需继续严查。全省共查处酒驾12万余起,8958人因醉驾被判处了刑罚。据分析,酒驾事故主要集中在19时至凌晨2时,夜间仍是酒驾及事故高发时段,查处数也主要集中在这一时段。 全省中小学生及学前儿童去年因交通事故死亡136人,也实现连续7年下降。其中,学前儿童死亡87人,占比超过60%。 跟车太近、打手机、不系安全带等,致1900多人死亡 据了解,驾驶人违法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从造成死亡事故比例来看,违法行为依次为:影响安全的行为、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无证驾驶、违法变更车道和违法超车等。 省交管局人士说,影响安全行为包括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未按规定系安全带或安全头盔、驾车打手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遇危险情况操作不当、注意力不集中等。“这些不文明的驾驶行为,司机都不会太在意,你我可能在开车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前言 校园安全是个永恒的话题。楼道踩踏、食物中毒、溺水身亡、马路"杀手"…这些安全事故每天都在吞噬着"祖国的花朵"。有人做过统计,光是由于校园内的安全事故而伤亡的学生,全国每天至少"减少一个教学班"!学近几年有关校园的中毒事件、踩踏事件、暴力事件、交通安全事件屡见报端,而且每年的安全数字呈上升趋势。教育部、公安部等单位对北京、天津、上海等10个省市的调查显示,目前全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约有40名学生非正常死亡。 2007年初,教育部发布的2006年全国中小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显示:在各类安全事故中,溺水占31.25%,交通事故占19.64%,斗殴占10.71%,校园伤害占14.29%,中毒占2.68%,学生踩踏事故占1.79%,自杀占5.36%,自然灾害占9.82%,其他意外事故占3.57%。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做到学校安全"警钟常鸣,长抓不懈"。我校收集整理部分学校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介绍给大家。希望每一位同学都认真阅读本案例,认真思考,吸取教训,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心,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意识,身体力行,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为创建"平安校园"作出贡献。 一、踩踏事故 1、学校集会造成学生被挤死挤伤案 陕西省某县城关小学1989年12月28日清晨举行周会。7时许,在学校广播和铃声的催促下,教学楼上千名学生争先恐后奔往学校操场集会。学校副校长杨某未将教学楼西边楼梯铁栅门打开,使得二、三、四楼七百多名学生只得全部涌向东楼梯口。学生们下到二楼和一楼楼梯拐弯处时,因楼道电灯末开,跑在前面的学生摸黑与少数上楼放书包的学生相遇,造成双方拥挤,个别身材小的学生跌倒后引起上下楼梯受阻,造成严重拥挤,酿成特大伤亡事故,死亡6至11岁的小学生28人,伤59人。 2、2009年12月7日晚9时10分,湖南省湘乡市育才中学(民办)下晚自习时教学楼楼梯间发生严重拥挤踩踏事故,8名学生死亡,26名学生受伤,其中3人重伤。 3、2010年3月22日9时35分,在乌鲁木齐八一中学附小存放清雪设备的工具房小院内,三个年级(分别为三、四、五年级)的学生领完清雪工具通过院内一条长约50米,宽约1.5米得狭长巷道时,三年级学生孙曼菱摔倒后被身后的同学拥堵踩压,随后立即被老师送往乌市建工医院实施抢救,于当日22时宣告抢救无效死亡。踩踏事件还造成一名学生膝关节脱位伤,两名学生软组织挫伤。 4、2010年11月29日12时许,位于新疆阿克苏市杭州大道的阿克苏第五小学发生踩踏事故。根据最新统计,此次踩踏事故中共有123名学生入院检查,目前41名住院学生中有1人因脏器严重受损病危,有6人重伤,另有34人轻伤。 5、2006年10月25日晚上8点,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中心小学学生晚自习下后,刚走出教室,灯突然熄灭,楼道一片漆黑,有学生怪叫"鬼来了"引起学生恐慌,大家争相往楼下奔跑,部分学生被挤倒,被后面涌上来的学生踩踏,造成10名学生死亡,27名学生受伤,其中重伤7人。 6、 2013年2月27日7时许,湖北襄阳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发生踩踏事故,已造成4名学生死亡,多名学生受伤。受伤学生已被送往医院救治。 7、西安曲江海洋馆发生小学生踩踏事故 16人受伤

交通安全论文

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分析及其预防措施 专业班级:交通工程0901班学生姓名:丁浩 指导教师:汪澎 摘要:道路交通事故是所有国家都面临的一个严重的问题。据世界卫生组织2011年5月中旬的研究报告显示,全球每年大约有130万人死于交通事故,并有2000万至5000万人遭受非致命伤害。。如果不采取有效的事故预防措施,交通事故致人死伤的人数在今后20年中将增长65%,远远高于艾滋病、疟疾等疾病。 关键词:交通事故成因预防措施 0 引言 汽车工业的发展,使人们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进而影响到社会的变革。因此人们常称汽车为“改造世界的机器”。汽车工业的发展带动了许多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时至今日,在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及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无一不与汽车有着密切的联系。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汽车已经成为现代文明与进步的象征与标志,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是,当人类社会充分享受汽车带来的诸多好处时,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生命和财产代价。 1国内外现状 自1896年美国妇女凯利丝被撞身亡成为世界第一次有记载的交通死亡事故至今,全世界已有3千多万人死于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值相当于一个小国家一年的工农业生产总值。世界“健康研究全球论坛”指出:未来20年,道路交通事故将成为全球第三大杀手。 近年来,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的汽车保有量,汽车密度虽已接近饱和,但由于道路条件的改善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其交通事故率持续下降,现已趋于稳定。许多国家如澳大利亚、加拿大、挪威、英国、德国、美

国、日本等道路交通事故已经从历史峰值开始下降。而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却依然严重,而且一直处于上升的趋势,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于世界首位。 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远大于世界发达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率也远大于发达国家,这是由于发达国家通过上个世纪70-80年代的治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呈逐年下降的态势,而我国却恰恰相反。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计,交通事故起数从1986年的29万起上升到2002年的77万多起,年均增长6.3%。死亡人数由5万人上升到10.9万人,年均增长5%。2011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万起,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4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1亿元。 2道路交通事故成因分析 交通事故是在特定的交通环境影响下,由于人、车、路、环境诸要素配合失调偶然发生的。因此,分析交通事故成因最主要的是分析人、车、路、环境对交通事故形成的影响。 2.1人的因素 人是影响交通安全最活跃的因素。在人—车—路—交通环境构成的体系中,车辆由人驾驶,道路由人使用,交通环境要有人的管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不仅单位汽车拥有量不断增加,而且汽车进入家庭已成为现实;相应的情况就是非职业机动车驾驶员队伍迅速扩大,使机动车驾驶员的整体素质更加参差不齐。那些驾驶能力较差、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出事较多的机动车驾驶员被“誉为”“马路杀手”。椐有关资料统计分析,一般的交通事故原因中,由于车和路本身的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的,占不到5%,而95%以上的原因是由于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另据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可见低素质的机动车驾驶员在参与道路交通运行中对人们正常的生活构成的伤害是很严重的。因此,对交通安全的研究应对人以足够的重视。 2.2车辆因素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常见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常见问题 发表时间:2019-08-27T16:22:18.76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6期作者:张玉民 [导读]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数量也在逐渐增加,所以道路交通事故的痕迹鉴定成为了目前交通事故处理中的重点内容。 山西省临汾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山西临汾 041000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数量也在逐渐增加,所以道路交通事故的痕迹鉴定成为了目前交通事故处理中的重点内容。本文就对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同时提出有效的改进对策。 关键词: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是当前新时代交通事故处理中的重要鉴定手段和措施,是完善当前交通事故鉴定工作的重要环节。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主要依靠科学的分析,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现场人员、车辆、现场以及相关物体痕迹进行准确的勘测,进而根据勘测结果撰写出合理的检测报告,并给出相应的鉴定意见。因此,准确的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工作能够帮助纠纷处理人员更好地划分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从而更好地协调事故双方的纠纷问题。目前而言,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工作已经从最开始的仅仅依靠鉴定的个人判断,转变为了当前的更为量化的鉴定方式,实现了真正的质的飞跃。 1、痕迹鉴定常见问题 1.1鉴定委托 在委托过程中识别道路交通事故标志的常见问题,包括不明确的委托陈述。道路交通事故的检查人员在向认证机构阐述道路交通事故时,不能准确地表达鉴定的内容,造成鉴定结果与案件调查的要求不符,给事故处理结果带来不利影响。在委托鉴定过程中,协议中没有注明风险,也没有提示潜在风险。例如,一些跟踪被识别为损伤检测,这将导致材料的损坏和消失,并且没有第二个测试的机会。才能防止对鉴定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1.2痕迹勘验 痕迹勘验是整个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基础,常见问题:鉴定依据不正确,一般鉴定依据选择《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和《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两部文件,也可以引用文献参考,但不少鉴定机构在进行交通行为鉴定时采用《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不符合要求的文件作为参考标准,就会对鉴定结果正确性和可靠性造成不良影响,这种做法在痕迹勘验中是不可取的;痕迹检验不全面,由于车体痕迹相对比较复杂,国内外都还没有一个很好的方法来对痕迹形成时间进行认定,所以对痕迹检验结果产生一定影响也是必然的;痕迹描述要素不全,对事故痕迹描述的要求非常高,而有些技术人员对此不够重视,只是简单的描述其中比较容易分辨的部位和物质交换等要素,在没有完全理解痕迹特征情况下给出的鉴定意见,将会对事故处理产生不良影响。 1.3比对分析 比对分析是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过程中的精华部分,是鉴定人通过痕迹检验得出鉴定意见之前的合理分析阶段,常见的问题有:(1)痕迹分析不全面。在痕迹检验全面的基础上进行的分析,要求对所有检验到的痕迹均作出合理的分析和解释,将关键的痕迹进行提取、比对认定,对要求无关的痕迹进行排除。这里要特别提醒的是对委托事项的考量要作为分析的标准。(2)痕迹分析不正确。检验过程和分析说明之间是紧密联系的,由于痕迹检验没有全面、要素齐全,势必造成对应点的分歧、错位,特别是对于造痕体比较类似的情况,比如自行车的黑色把手套与黑色鞍座垫在一定情况下都容易形成条形的刮擦痕迹,附着黑色物质。所以空间分布就很重要,依据别的关键痕迹点来定位痕迹也是痕迹分析的一种方法,有些情况下,对应的痕迹点只有部分正确,也许不影响鉴定意见的正确,但容易产生漏洞,鉴定意见书整体存在瑕疵,在鉴定人出庭质证过程中,鉴定意见的正确性容易被质疑,所以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要准确、体现鉴定技术支持的特性。(3)主观臆断,画蛇添足。这个问题比较严重,一份鉴定意见书的精华部分给人一种讲故事的感觉,存在很多口语化的措辞,存在很多主观上的认为、猜测和联想。这样一份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意见书是不合格的,即使最终的意见是贴近于事实的,也是不可取的。例如:驾驶员为保护副驾驶员突然转向造成车辆某一部位碰撞损坏、驾驶员疲劳驾驶突然制动、驾驶员打电话导致事故发生等。作为鉴定文书上述情况一般要这样描述,散落物的位置、地面痕迹、车辆的损坏部位、电话所在的位置等,过多的臆断只会增加漏洞,降低水准,从而作出非科学的论断。 1.4鉴定意见 评价意见是当事人和事故当事人的关注焦点。这也是道路交通事故标志认定的最后陈述。常见的问题包括:专家意见过于复杂,过多的描述使评价意见不重要,使观者感到困惑;例如,当委员会受到委托时,其结果没有被要求。确定碰撞形式是必要的,但最终的结果是两辆车之间的碰撞是建立的,这不仅对事故的处理是有害的,而且也会延误双方的时间和精力。 2、常见问题的解决对策 2.1明确痕迹分类 根据事故现场痕迹的分布,事故的跟踪可分为身体痕迹,也就是说,影响或刮的痕迹形成表面的车辆在汽车或者汽车或者汽车接触其他对象在道路交通事故;车身标志,即交通事故中车辆的撞击、刮擦或滚动,是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伤亡人员的身体和衣服的痕迹;道路的痕迹,即在交通事故中,轮胎或其他部件在地面上滚动或刮伤的痕迹;其他的痕迹,即车辆和路旁的树木、桥梁、隔离和保护,以及在交通事故中所列的上述线路的标志。铁路和其他道路交通设施在碰撞和刮擦后的痕迹。跟踪的验证可以为事故真相的减少提供科学依据,因此识别的结果尤为重要,技术人员需要给出一个非常明确的答案。 2.2提高事故痕迹提取准确度 事故痕迹的提取工作应该在事故勘查工作完成之后进行,提取事故痕迹证据前要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或摄像存档,对于重大伤亡事故注意提取伤亡人员穿着的外套,所提取的痕迹证据,要随时注明日期、地点和提取部位以及名称等,以准确区分痕迹证据的提取来源。提高事故痕迹提取准确度,要求技术人员熟练掌握各种痕迹提取的方法,例如在提取血液、油污等液体物质时,一般可以用滤纸、纱布或脱脂棉擦取等。 2.3痕迹检验与分析运用 在检测和分析事故的痕迹时,技术人员应注意检查车身标志和轮胎滚动标记的重点。身体标记的形状特征取决于事故或刮擦的方式、

中国历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统计【收藏】

中国历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统计(1995-2011) 时间:2012-03-29 12:02:04来源:中国救援网 【收藏】字号:T|T 中国历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数量统计表(1995-2011)。中国救援网吴飞制 中国历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统计表(1995-2011)。中国救援网吴 飞制图 中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中国交通事故年死亡人数首次超过五万人至今,中国(未包括港澳台地区)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经连续十余年居世界第一。截止到2008年,中国大陆的这一冠军头衔才终于让给了印度。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数据,2011年8月中国汽车保有量首次突破1亿辆大关,仅次于美国的2.85亿辆,位居世界第二,但是中国1亿辆汽车保有量中,包括近2000万辆三轮和四轮低速货车,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农用车。扣除农用车后中国的汽车保有量大约为7800万辆,超过日本的7000万辆,仍然居世界第二。 然而数据显示,2011年,在严格禁止酒驾后,汽车保有量大约为7800万辆的中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高达62387人死亡。而汽车保有量在7000多万辆的日本,虽然2011年共发生690907起交通事故是中国的3倍,且受伤人数为852094人,但是造成的死亡人数只有区区4611人。汽车保有量2.85亿辆,大大超过我们的美国,车祸死亡人数也只有4.2万人。因此我国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与这些国家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这种差距体现在许多方面,包括:交通法规制定和执行力度、驾驶人员安全意识和道德素质、事故发生后的自救互救能力、社会的救援体系建设等,这些都能够预防和挽救交通事故带来的死亡威

儿童交通安全事故案例

儿童交通安全事故案例 儿童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一:案例一: 10月23日早上6点多,深圳福田区皇岗路与北环大道交汇附近发生一起货车与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电单车相撞事故,电单车上两人当场死亡(一名35岁妇女,一名8岁男孩),还有一名12岁男孩重伤送医院抢救。 据了解,被撞女士姓支,另外两个男孩是她的儿子。兄弟二人都在福田同一家民办小学就读,当时支女士正送他们去赶乘学校校车。 据了解,她们家就住在几百米外的神彩苑小区。 一位目击者告诉记者,当时,支女士骑着一辆黑色电单车刚刚行驶到路口,被一辆正在拐弯的大货车撞倒,两个孩子还穿着校服。 案例一: 10月1日,某县职技校学生李飞(男、17岁)和其弟东冶中学学生李某飞(男、15岁)无证骑乘一辆无牌五羊125型二轮摩托车行至城镇李会腰路段时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致二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提示:案例中的李飞两兄弟的惨祸是由于自身违反了“年满18岁取得驾驶证方可在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规定而造成的。因此,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使他们

学法、知法、守法,尽可能地避免车祸的发生。 儿童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二:〖案例1〗司机大意花朵遭殃7月安徽某县一名3岁幼儿,因为在高温下被司机遗忘在幼儿园校车内6小时导致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这起案例将人们的视线再次吸引到幼儿园、小学校车的交通安全问题上。 提示:校车司机一时疏忽大意,致使一个幼小的生命还未来得及享受多彩的生活就过早地夭折。痛定思痛,这起案例提醒幼儿园要加强对校车司机的教育和管理,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案例2〗司机酒后驾驶超载校车 2月17日,广东东莞交警支队民警在樟木头镇赵林路口查获一辆粤sv2966号中型客车,司机在接受检查时躲躲闪闪。凭着职业敏感,民警觉得该司机肯定有问题,于是要求司机出示证件,司机打开窗户出示证件时,民警闻到一股酒气,当即要求司机下车接受酒精测试。经检查,该中型客车为某学校接送学生的车辆,核载19人,实载38人,超载100%,且司机思某属酒后驾驶。民警对司机依法作出严厉处罚,同时责令司机联系该校有关人员前来处理及派出车辆转运学生。 提示:超载和酒后驾车都是交通法规明令禁止的。学校要加强对校车的管理,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超载。

交通安全工程论文

交通安全工程论文 中外道路交通安全对比分析

中外道路交通安全对比分析 摘要 随着世界科技以及创新技术的发展,我国经济也获得快速发展,交通行业不断繁荣,国内汽车数量猛增,但是,国内每天都会出现多起交通事故,小则人员受伤,大则车毁人亡,给社会带来沉重的灾难。我通过列举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因素、分析我国交通事故情况、比较国内外交通安全发展现状,并就国内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的比较研究做重点分析。综合分析后更加清晰的认识到我国目前交通安全的特点和缺陷,从而针对各种缺陷提出找出相对应的措施,旨在提高我国交通安全发展水平。 关键词 中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一.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因素 1.人为因素 就世界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而言,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人,人的出行便带来了交通需求。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占整个交通事故的很大部分,其中最显著的表现便是驾驶员不科学的驾驶。人们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好,轿车走进千家万户,驾驶员的质量参差不齐,新的驾驶员缺乏驾驶经验,在驾驶的过程中,会由于各种情况导致交通事故。

2.车辆因素 车辆是道路交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交通事故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今,国内外车辆在不断变多,给交通道路增加了负担,严重影响行车安全。不仅如此,车辆的质量和交通事故的出现也有直接的联系,事实上有很多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一些出租车司机为了多挣钱不及时修理车辆,导致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外界环境因素 在交通体系里,除了车辆和人为两个因素外,外界也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如当地的气候、环境、道路的状况、天气等,遇到雨雪天气,道路湿滑,车辆很容易打滑;大雾天气,能见度有限,极易发生车辆追尾情况等。 二.国外道路交通安全研究现状 1.英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体系发展比较完善,早在1555年英国就颁布了第一部内容较为简单的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之后一直不断完善。英国的交通事故率较低。在2007年英国整个国家的汽车保有量3300余万辆,交通死亡人数为2946。属于比较安全的国家。 2.美国作为发达国家,机动车保有量和道路密度均较大。其公路最为发达,道路网完善。汽车运输在美国交通中占很大的比例,但是大型货运车辆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也很大。针对这一现象,美国道路交通研究者具体研究了驾驶人连续驾驶时间与事故发生率

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研究

Y82660I107lO-22087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姓名垫垒占鲎熊焦壅煎申请学位级别塑±专业名称主垫苎焦论文提交日期2005.06论文答辩日期呈Q盟:Q昼:!璺学位授予单位垫尘.去堂答辩委员会主席塑叁堡壅亟评阅人塑圭堡整垫查壅鲎一查.墨二oo五年六月摘要目前,道路交通安全研究已趋于从交通事故成因、机理入手,寻找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的人员、车辆、道路环境等方面的诱导因素,以及交通事故与影响因素间的相互关系,所以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和统计分析是交通事故研究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我国关于道路交通安全中事故影响因素定量分析工作还不是很完善,而符合实际功用的事故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无疑会促进这一工作的发展。本文在对国内外道路交通事故数据采集项目和道路交通事故数据分析系统进行详细的研究分析后,确定了我国的道路事故数据采集项目及道路事故数据分析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适合于道路安全研究的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的加工整理方法,建立了能展示更多交通事故信息的数据分析系统,从而为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律总结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关键词:道路交通事故事故数据采集交通事故统计统计分析系统AbstractAtpresent,thecasestudyofthetraffichasalreadytendedtoward

sproceeding淅morigincauseoftrafficaccident,mechanism,factorofleadinginsuchrespectsastheroad,traffic,environmentwhilelookingforthetrafficaccidentoftheroadtohappen,andtrafficaccidentandinteractionofinfluencefactor,SOinvestigationandstatisticalanalysisoftheroadtrafficaccidentareimportantway intrafficaccidentstudy.Itisnotstillveryperfectthatourcountryhitsthequantitativeanalyticalworkofinfluencefactorofaccidentaboutthetrafficsafetyoftheroad,theaccidentdatastatisticalanalysissystemofthefunctionthatcorrespondtorealitywillundou

年最新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doc

2017年最新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一 一、事故简要案情 07月31日07时25分,驾驶人罗某驾驶粤T/192**号大型客车(经检验车辆制动性能不合格)载客从坦洲往中山市城区方向行驶,途经Y003线2KM+100M路段处,遇右前方驾驶人冯某驾驶自行车从右往左横过机动车道,大客车避让不及与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冯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冯某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按规定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罗某驾驶制动不良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冯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相关法条摘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二 一、事故经过: 1月8日7:36分左右,在福建食堂西侧主干道上,泡花碱厂员工厉业忠在去往碱厂上班的路上,被外来物流车辆车牌号为鲁D26276的送煤车在左拐弯的时侯碰倒,并被车辆前轮轧断右腿。 事发后,保卫部值班班长朱玉鹏在第一时间汇报保卫部主管孙昂,孙昂随即带领保安到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车辆管制,在7:40分拨打120,逐级向潘经理、林总汇报。总经办张宁在去食堂的途中,听到事故发生后分别向刘总、BOB汇报,刘总于7:46分左右到达现场。安环部付景海在接到现场目击者炼一车间员工张光慈通知后,随即向崔总汇报,崔总于7:38分左右到达现场,7点54分急救车到厂将伤员往医院。 二、事故调查: 1、询问与厉业忠一同上班的在场目击人员王淑玲和王广文。据王淑玲供述,当时王淑玲、王广文和厉业忠三人往泡花碱方向南行走到交叉路口处时,从西边过来一辆货车,因车速很快,王淑玲和王广文急忙往东西两边躲闪,所幸两人躲过车辆只被车灯挂到了衣服,并让司机马上停车,告诉司机轧到人了。 2、肇事司机所属滕州汉源商贸有限公司,事发时已将煤卸掉,空车行驶。驾驶员进厂时各类证件驾驶证、行驶证齐全。据车主程明所述,司机已经一整夜未睡觉,属于疲劳驾驶。 3、在事发前,约7:36分,保卫部王德光在西地磅发现此车行驶速度过快,目测车速不低于40公里/小时,要求司机减速停车,但司机没有理睬保安的警告,依然原速往东行驶,王德光随即通知东大门保安朱玉鹏将此车辆拦截。 三、事故原因: 1、外来司机不遵守公司交通管理规定,在厂区交通干道上超速行驶,不听从保卫人员警告,在车辆拐弯时车速过快,为事

关于交通安全的论文:范文3篇

关于交通安全的论文:范文3篇 关于交通安全的论文范文一:摘要: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必备条件,没有安全,一切都无从谈起;安全管理,其核心是围绕人这个主题而开展的.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最直接最重要的因素.因此,本文就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分析,并对消除安全隐患的对应措施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交通安全主体管理hse 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必备条件,没有安全,一切都无从谈起;安全管理,其核心是围绕人这个主题而开展的.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最直接最重要的因素.因为在人与车之间,不论是人驾驶车还是管理车,人都始终处于主体地位.一个驾驶员在驾车行驶中,其心理是否正常、判断是否正确、操作是否得当、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车辆的安全行驶;一个车辆安全管理者在实施管理监督过程中,其监管责任是否到位、预防措施是否到位、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制度落实是否到位、全过程监控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车辆能否安全运行.所以,如何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的关键.因此,本文就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分析,并对消除安全隐患的对应措施进行了思考. 一、交通安全“主体”的不安全行为的主要表现 分析近几年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大部分是因为人的不安全行为而造成的,其主要表现:

1、麻痹大意、盲目自信.部分司机人员,仅凭自己的经验和自信心,有章不循,又法不尊,把安全监督视为找麻烦,自以为绝对安全,思想麻痹,违章肇事. 2、情绪波动,注意力分散.受工作环境、家庭事务和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部分驾驶人员产生烦操情绪,思想分散,手忙脚乱,顾此失彼,或者高度喜悦、兴奋,得意忘形,导致不安全行为. 3、业务生疏,遇事惊慌.部分驾驶人员由于驾驶技术不熟练或心理因素,对突如其来的异常情况,束手无策,惊慌失措. 4、骄傲自大,争强好胜.自己工作能力不强,但自信心过强,总认为自己工龄长、驾龄长,虽然有时也感觉到自己力不从心,但为了在众人面前不失面子,争强好胜,图虚荣,不计后果,违章行驶. 5、盲目从众,心存侥幸.部分驾驶人员看见别人行车违章,自己也跟着违章;在他们看来,违章不一定出事.存有侥幸心理的人偏不按规定执行,明知故犯. 6、惰性心理.部分驾驶人员工作图省事,能凑合就凑合,宁愿冒点险,也不愿按操作程去办事,即就是发现车辆有毛病,也让它带病继续工作. 7、环境复杂,判断失误.在行车过程中,由于天气、地形、路面、灯光照明等因素复杂时,会导致人的判断失误和操作失误而引发交通事 二、控制交通安全“主体”不安全行为的几点对策 (一)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只要认真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安全管理理念,增强全员安全危机意识,切实提高超前预防能力. 我们应牢固树立“只要认真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安全

道路交通事故常见问题Word版

道路交通事故常见问题。 一、发生交通事故在现场应该做什么。 根据实践经验,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我们在现场要做3件事。第一要迅速报警,自己不能报警可委托他人报警;第二保护现场,不能移动车辆(为抢救伤员可以移动车辆。但应该做好车辆原位置的标记),抢救伤员;第三通知保险公司。发生交通事故,绝不能逃逸。我们都知道逃逸是要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如果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是要从重处罚的。为什么第一要自己或委托他人报警,有人报警不就可以了吗?二者的性质不同。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了,自己报警或委托他人报警属于自动投案,是有利于司法机关认定你具有自动投案的情节的,对进一步认定你具有自首情节奠定基础的。他人报警,你未离开现场,也属于自动投案。但自动投案不一定构成自首。自首的条件是: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缺一不可。 二、交通事故根据后果不同分为交通肇事罪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交通肇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量刑档次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个罪,有期徒刑最高15年)。 1.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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