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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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治安保卫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维护好辖区内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确保辖区内部人、财、物的安全,杜绝各类案件或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规定及公司《纪律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认真贯彻“预防为住、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方针,强化内部治安管理及综合治理工作。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纪律,团结同志,积极工作,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关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3、遵纪守法,不徇私情,秉公办事,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确保一方平安。

二、保卫人员权限

1、有权对出入厂区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对手续不符的人员、物资有权禁止出入,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

2、有权对发生在厂区的违法乱纪现象依法进行制止,并将违法乱纪人员送交生安部处理。

三、值班制度

1、按时上、下岗,警容严整,姿势端正,提高警惕,文明值勤,上下班时间在北门卫立岗10分钟,所有骑车人员出入必须下车。

2、认真严格盘查询问来往行人,履行登记手续。准确核对出入物证,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乱纪行为及物证不符现象,严禁非法物品进出本辖区。

3、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开关大、小门,严禁夜间大小门不落锁现象。

4、按时对其辖区进行昼夜巡视检查,认真填写记录,发现问题快速处置,并向领导汇报,确保辖区人、财、物的安全。

5、对单位票证、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存放处及、物资仓库、调度值班室、档案技术资料室等要害部位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重点看护,未经领导允许不准外人随便出入,对贵重物品实行专人负责制。

6、坚决制止扰乱生产(工作)及值勤秩序的行为或现象,努力维护好辖区内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7、不准擅离职守,串门聊天。

8、不准利用职权刁难群众,乱拉关系和收受贿赂。

9、不准在哨位上坐、卧、倚靠、打盹、睡觉、闲谈嬉笑、听收(录)音机、乱写乱画及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10、维护大门出入秩序,认真检查来往行人证件,严格控制社会闲散、收、买人员随便出入及学生儿童在院内玩耍打闹。

11、严密注视可疑人员,严防坏人捣乱破坏,严防盗窃案件发生。

12、不准泄漏值勤秘密,不得同无关人员谈吐辖区内情。

13、不准擅自处理涉外情况。

14、保安队员集训期间必须留人值班。

四、巡视检查制度

1、按规定及时对工作区及生活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发现可疑情况要边监控边上报,并认真填写好记录。

2、巡逻检查:白天重点对来往行人、车辆、货物出入进行检查,夜间重点对行人、厂区治安进行检查。

3、夜间巡视守护必须两人以上,提高警惕,适时自卫与反击,严禁违法乱纪行为或现象发生。

五、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应按规定的职责内容在值班室或现场进行交接,对需要继续交接的问题要认真交接清楚,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其处置情况,要详细记录。交接完毕后,双方应在交接登记本签字。

2、接班时,如果发生意外情况,应以交班人员为主进行处置,待处置完毕再换班。未处置完毕,接班人有权不接班并报有关领导办理,按照领导要求接替处置。

六、内务卫生制度

1、讲究个人、集体卫生,确保值班区域、卫生区域的整洁。

2、值班者上、下班前要对值班室及值班区域进行清扫。

3、宿舍内物品存放整齐,床上、床下物品放置有序。

4、维护警区内卫生秩序,禁止在警区内打场晒粮,堆放柴草、谷物及影响环境卫生的现象存在。

七、外来施工队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外来施工队伍管理,保证设备、人员安全及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新建、扩建、技改、维护维修和零星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可参照执行。

一、外来施工队伍进出厂

外来施工队伍入厂前,必须根据《力源热电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办法》签订相关施工合同或协议及安全协议,指定经我公司同意的施工负责人。外来施工队伍施工负责人与我公司项目负责人共同到门卫值班室办理初次入厂登记手续。

外来施工队伍入厂每日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统一集合后带领进厂,并在门卫室领取入门证,办理入厂登记手续,每日离厂也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统一集合后带领出厂,并退还入门证办理出厂登记手续。

外来施工队伍施工车辆入厂也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带领进厂,并在门卫室领取入门证,办理入厂登记手续,离厂也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带领出厂,并退还入门证办理出厂登记手续。轻型施工车辆可以由北门进出,重型车辆及拖拉机必须由西门进出。

门卫值班人员对外来施工队伍施工人员与车辆进出厂必须严格检查,对易与我公司设备、工具混淆的施工工具进行登记检查,防范各类盗窃行为。

二、施工人员安全规定

外来施工队伍入厂前,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项安全责任。外来施工

队伍的各类安全防护器材(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网等)必须自行配置齐全,否则严禁施工。

外来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佩戴入门证,进入生产厂区及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对未按规定佩戴入门证及安全帽的,我公司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要求其离开工作现厂。

外来施工队伍在设备区施工,必须由运行值班人员监护。

外来施工队伍需施工电源的,由生安部制定

外来施工队伍需实施爆破作业,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查后,报生安部批准,并通知门卫人员及办公室广播员后,在广播通告及爆破现场人员确已全部撤至安全范围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

在厂区施工严禁吸烟,对吸烟者每人次罚款200元。对不服从管理的我公司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要求其离开工作现场。

外来施工车辆必须根据门卫人员制定的行车路线行驶,并且时速严禁超过10公里/小时。对不按规定行车路线行驶及超速驾驶的,门卫人员可以对驾驶员处以30元/次的罚款,对不服从管理的驾驶员,我公司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要求其离开工作现场。

九、车辆管理规定

1、公司车辆和职工私车必须按规定整齐的停放在办公楼前,外来办事人员车辆必须停放在北门停车场,外来车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入厂须报公司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入。

2、所有外来施工车辆进入厂区时必须走西门,如必须在厂区主干道行驶时报公

司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入,在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派人打扫卫生。

3、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外来车辆)在无特殊情况下严禁在厂区内随意停放行驶。

4、外来车辆严禁进入检修生产现场、易然易爆区域。如油控制区、仓库等,如必须驶入时,须经单位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驶入。

5、在厂区主干道路上,各种机动车不准超过时速20公里。

6、在厂区经过弯路,人行地区,交叉路口,窄路(不足6米宽)调头,以及载运超长、超宽、超高的物件和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不准超过10公里/时。

7、在厂区经过冰雪、积水、滑道或恶劣天气或能见度在三十米内,不准超过10公里/时。

8、在进入厂房,检修生产现场,危险地区,倒车或拖带损坏车辆时,不准超过5公里/时。

9、在厂区机动车在有障碍的路段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须让对方先行,如有障碍物一方正在超越障碍时,对方车辆须避让。

10公司车辆和外来车辆的停放由公司门卫统一管理指挥。

11、自行车、两轮摩托车严禁进入生产区,必须停放在办公楼后车棚内并落锁,门卫值班人员负责看守,办公室负责查处乱停乱放等违纪情况。

十、监控管理制度

1、监控设施是安防的重要部位,生安部负责监控设施的管理工作。监控人员要严格秘密,不得向任何与监控无关的人员介绍监控情况。机器设备及控制台上不准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2、严禁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安全保卫工作无关的事。未经批准监控室人员不得随意外借监控室内设备、录像及其它相关资料。

3、不准擅自在计算机上安装和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和游戏。不得在计算机上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络,不准擅自拆卸、调试各种设备和修改有关程序。

十一、考核

1、对发现重大隐患,避免了发生治安案件的,奖励50-200元。

2、对及时发现、制止不安定事件,防止案件扩大的,奖励100-500元。

3、发明、研制和改进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工具、器械、安全装置,根据使用效果的大小,奖励30-500元。

4、对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200-1000元。

5、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厂区巡逻,或未按规定路线巡逻,发现一次罚款30元。

6、未按规定时间立岗,发现一次罚款10元。

7、对本单位骑摩托车人员不戴头盔现象未制止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

8、值班期间注意力不集中、打瞌睡罚款20元;睡岗罚款200元;留置无关人员聊天罚款10元。

9、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安全保卫工作无关的事或未经批准监控人员随意外借监控室内设备、录像及其它相关资料,视情节轻重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擅自在计算机上安装和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和游戏或擅自拆卸、调试各种设备和修改有关程序,视情节轻重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0、自行车、两轮摩托车未按规定停放在办公楼后车棚内,门卫及时通知办公室,由执纪部门办公室负责考核,办公室未及时查处罚款10元;车辆未停放在指定地点或未落锁的,丢失责任自负。

11、公司员工留宿外来人员未发现或制止,罚款10元;公司员工离职办公室未及时通知生安部,办公室罚款10元,门卫值班人员未监督其当日内离厂,罚款

10元;因门卫失职留宿人员发生违反治安事件的,罚款50-200元,发生失盗案件的,按第12条款处罚。

12、发生失盗案件,5000元以下的,按失窃物资价值3-10%罚款,因当班人员失职,按失窃物资价值10-20%罚款;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按失窃物资价值10-20%罚款,因当班人员失职,按失窃物资价值20%-30%罚款;10000元以上的,按失窃物资价值40%罚款,因当班人员失职,按失窃物资价值50%罚款,并予以辞退;监守自盗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附件:1、治安保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火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厂区巡视路线图

附件:治安保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全公司范围。

治安保卫突发事件可能的地点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北西两门卫、运煤场、灰场、办公楼等区域发生治安保卫事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甚至影响企业形象。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公司领导任组长,其他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治安保卫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治安应急小分队,具体负责治安保卫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在紧急治安保卫突发事件处置过程,要求全员参与。

治安应急小分队队长:各值值长

治安应急小分队队员:

二、报告程序

保卫人员应对突发事件,根据实际情况需增援时,电话通知主控室当值值长,报告增援地点,值长安排治安应急小分队队员3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协同处置,适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发生群体性事件要向公司领导报告。

三、组织实施

1、发生突发事件时,由当班门卫人员发布实施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当值值长和行政值班人员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指定有关人员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件原因,妥善处理有关善后工作。

2、发生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处理事件参与人员为: 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值班人员、分管领导;发生一般性治安保卫突发事件,处理事件参与人员为: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

3、发生突发事件,白天(7:00—19:00)由生安部、办公室全面负责协调指挥,夜间(19:00—7:00)由公司行政值班人负责公司全面协调指挥工作。

四、措施及要求

1、处置措施:

(1)接报后,治安应急小分队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值班人员立即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闹事,须立即拨打公安“110”报警,并将闹事人员扣留。

(8)如是夜间发生突发事件,保卫人员要先向行政值班人员报告,行政值班人员须立即(2分钟内)赶往现场,视情况呼叫其他岗位值班人员前来援助。

2、要求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控制事态。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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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治安保卫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维护好辖区内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确保辖区内部人、财、物的安全,杜绝各类案件或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规定及公司《纪律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认真贯彻“预防为住、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方针,强化内部治安管理及综合治理工作。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纪律,团结同志,积极工作,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关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3、遵纪守法,不徇私情,秉公办事,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确保一方平安。 二、保卫人员权限 1、有权对出入厂区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对手续不符的人员、物资有权禁止出入,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

2、有权对发生在厂区的违法乱纪现象依法进行制止,并将违法乱纪人员送交生安部处理。 三、值班制度 1、按时上、下岗,警容严整,姿势端正,提高警惕,文明值勤,上下班时间在北门卫立岗10分钟,所有骑车人员出入必须下车。 2、认真严格盘查询问来往行人,履行登记手续。准确核对出入物证,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乱纪行为及物证不符现象,严禁非法物品进出本辖区。 3、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开关大、小门,严禁夜间大小门不落锁现象。 4、按时对其辖区进行昼夜巡视检查,认真填写记录,发现问题快速处置,并向领导汇报,确保辖区人、财、物的安全。 5、对单位票证、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存放处及、物资仓库、调度值班室、档案技术资料室等要害部位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重点看护,未经领导允许不准外人随便出入,对贵重物品实行专人负责制。 6、坚决制止扰乱生产(工作)及值勤秩序的行为或现象,努力维护好辖区内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7、不准擅离职守,串门聊天。 8、不准利用职权刁难群众,乱拉关系和收受贿赂。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门卫管理制度 一、外来人员一律凭身份证等证明身份的证件,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后由门卫负责联系安排,谢绝私自进入公司。 二、公物出门,必须有单位有效证明,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三、各种机动车辆进出,应自觉接受检查。 四、门卫人员24小时值班,不得擅自离岗。 五、门卫人员应在规定区域内加强巡逻,做到勤听、勤看、勤问、勤查、勤记,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六、门卫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坚守岗位,照章办事,主动查询可疑的人和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治保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科办公室)报告。

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二、单位的财务室、档案室、仓库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 到人。 三、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纪律,自觉 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关门、关窗。 四、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 状况和财物按规定存放的数量。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和部位。

六、单位治保会人员要对重点部门、部位常巡查、勤查看、 细防范,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七、定期对重点部门和部位进行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 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八、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 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况。 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 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由公司财务科统一管理,千元以上资金往来应使用支票或转账。发工资需提取大笔现金时要专人专车,并在当天发放完毕,财务科严禁存放大笔现金或有价证券。

(通用安全)工厂安全保卫管理制度.docx

1 ---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工厂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安全保卫职责,规范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人员、财产、声誉的 安全。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厂区内安全保卫的管理,包括通行出入控制、防盗管理、 特发事件处置等。 3、定义 4、职责 4.1 安全保障部、企业管理部负责该程序的编制、修订和监督执行。 4.2 保安人员具体实施该程序,并确保实施的有效性。 4.3 其他部门依据该程序要求,配合安全保障部、企业管理部的监督管理工作。 5、程序 5.1 保安基本行为准则 5.1.1 保安代表公司形象。要以礼貌热情、友好合作的精神风貌执行任务。

5.1.2 外来闲杂人员,非当班人员等不得滞留于保安室。禁止在保安室内吸烟、睡觉、聊天、耍手机、打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等。当班保安须始终保持 保安室的卫生清洁,物品须有序摆放。 5.1.3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的保安制服,着装干净整齐。保持良好站立姿势和精神状态,工作认真负责,接人待物彬彬有礼。 5.1.4 当班期间保卫人员不得喝酒、吵闹、聊天,不得私自离岗,离岗必须 内领导请假,吃饭时应有 1-2 人守班,不准在门口堆放有碍公司形象的物品。 5.1.6 人员进出厂门,保安须在保安室门口立岗做好迎送工作,检查所有人员是否佩带出入证。 5.1.7 注意检查厂、库区外围墙、铁丝网,报警器、监视等安全防护设施的变 化情况,发现破坏及时报告。如发现紧急嫌疑,应采取应急防范和制止措施,并 及时汇报。 5.1.8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巡逻制度,坚守值班岗位。 5.1.9 对重点要害部门进行重点巡逻检查,切实起到防止盗窃、破坏和处理突出事件的作用。 5.1.10 必须按公司规定关门,负责公司门口卫生。 5.1.11 严格执行公司管理要求,坚持原则,严禁徇私舞弊,杜绝玩忽职守。

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内部资料注意保 泰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A0修订王树林王全华杭国荣 版本 修改号修订页次编制审核批准批准日期实施日期号 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即国务院第421号令)和公安部《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即公安部第93号令)的要求,为了做好本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安全保卫部工作职责 公司设立安全保卫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其具体工作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和公安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文件规定,并对本单位职工进行 宣传教育。 2、调查了解本公司内部保卫治安工作情况,制订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相关部门、工作人

员工作职责,为公司提供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措施和建议。 3、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内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下达整改通知。 4、领导保安班依法按制度开展工作,加强对门卫值班和港区巡查的督查力度,确保公司人身、财产安全,保一方平安。 5、直接参加治安事故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事故或案件要及时上报当地公安机关,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5、值班人员要十分注意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公正严明,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有权督促检查本公司职工的安全着装及言行举止,维护企业整体形象。 6、服从领导,听从安排,模范遵章守纪,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港区巡查人员工作职责

1、港区巡查人员是代表公司领导对港区安全、内保工作进行巡查检查,有权监督检查车间班组及相关部门的安全防范状况和指导工作。 2、巡查人员应具备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以对公司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和警惕性做好工作。工作中切实做到耳聪、目明、手勤、腿勤。 3、巡查人员必须熟知港区重点部位、危险区域和易发时段的安保状况及防范措施,把握重点,控制要害,及时发现隐患、线索,果断采取控制措施。 20% 5、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严禁超员、超载、超速行驶。对违章驾驶的,公司将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违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 五、现金、票据、印鉴等贵重物品使用、保管制度。 1、公司的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千元以上资金往来应使用支票或转账。发工资需提取大笔现金时要专人专车,并在当天发放完毕。财务部严禁存放大

安全保卫制度和门卫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和门卫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防范不法分子蓄意破坏,保护生产、设备财产及人员生命安全,保证各项安保措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有关安保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所属各单位的安全保卫管理。 3.职责 3.1安全保卫部负责公司的安保归口管理。 3.2设备部负责安保摄像监视系统的软、硬件维护和管理。 3.3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辖区域日常巡视、查疑、监管等安保工作。 3.4公司全体员工均要遵守安保制度,均有制止扰乱秩序、破坏设施、妨碍安全等行为的义务。 4.内容 4.1门卫值班制度 4.1.1安保人员要树立防范意识和工作责任感,严格执行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不得参与其他职责外的活动。 4.1.2有权督促员工遵守门卫管理制度。

4.1.3对进出的人员、车辆、物品要密切留意、认真盘查。外来人员进入管辖场所的,安保人员须要求其填写《来客登记表》,并经电话询问或被访人员当面确认后才予以放行。来访结束后,安保人员收回登记单的“回执联”。 4.1.4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接班人未到、不得离开岗位,交班应明确交待情况,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4.1.5值班时要佩带规整,仪表整洁,礼貌待人,并做好门岗室环境卫生工作,树立良好形象。 4.2监视、巡逻制度 4.2.1安保人员要24小时观察安保摄像监视系统中各监视点的情况,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并进行处置。 4.2.2每隔一小时对安保管辖区域进行巡逻,特别要加强对财务部门、库房、机房、化验室、食堂等重要部位的监管巡逻力度。 4.2.3安保管辖区如设置有重要部位现场扫描条码的,要按照规定的频次进行巡检、扫描。 4.2.4对无理取闹与违反规定的人和事,或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报告。如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要向当地公安机关求援。 4.2.5认真做好安保监视及巡逻情况记录。 4.3 办公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由行政部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进行公司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第四条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合同追究安保人员责任。 第五条出入管理 一、员工出入厂区,应及时进行相应的登记记录,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出入。 二、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凭行政部开具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三、职工个人车辆应登记备案方可进出公司,保安人员对个人车辆出入应履行检查手续,特别是面包车及其它可载货汽车,应开门(盖)检查。 四、公司车辆拉运物资出门时,必须出示物资出门证明或出库单,出门证明由该部门主管出具,出库单由物流部出具,凭上述单据查验

无误后登记放行。 五、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到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电话联系,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六、外来人员约见公司领导的,保安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进入手续。有上级领导来访或领导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员和接待员人员应陪同引导至领导办公室,领导不在时应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行政部负责临时接待。 七、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上级领导、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重要客人及领导同意进入的除外。 八、有长期业务关系或需要经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应及时登记,并将车主车牌信息在行政部备案,在保安室留存。 九、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十、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和值班维修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对公司所有区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一、保安人员应根据安环部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要求进行厂区巡逻,夜间当班的人员必须对厂区仓库、办公楼周围、生产区域和消防配电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治安保卫工作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第四条单位应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管理目标,与工作、生产等工作任务同时布置、考核、奖惩。 第五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并落实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规范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三)在单位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 (四)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五)督促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第六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以下有关制度:(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二)工作、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五)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六)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七)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八)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以及武器弹药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九)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第七条单位的主要行政领导人是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 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负责做好下列工作: (一)加强对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部署重大的保卫任务; (二)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制、安全保卫教育; (三)组织制定治安保卫工作规章制度; (四)组织检查治安保卫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八条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惩。 第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编制部门:安全保卫部

目录 门卫管理制度 (3) 保卫人员值班检查制度 (4) 值班、巡逻制度 (5) 科研生产试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6) 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卷等贵重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8)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9) 治安保卫工作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0) 公司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11) 安全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奖励制度 (12) 视频监控电子红外报警器管理制度 (13) 重点部门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4) 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制度 (15) 信息员管理制度 (16)

门卫管理制度 按照保卫工作职责,为加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创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作好值班记录。 二、门卫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保持衣冠整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三、门卫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严禁酗酒,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四、对外来办事的人员,要实行登记制度,对进出的物资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和登记制度,维护公司物资财产安全。 五、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保卫人员值班检查制度 为严格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安全防 范工作,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保卫人员值班必须做到: 一、保卫值班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负责处理值班 期间的日常事务。 二、对公司所属重点部位、生产区域、各值班点进行认真检查、有问题决不放过,重大事情立即向领导汇报。 三、值班人员严禁酗酒,接报要准确,做到有报必出。 四、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耐心细致,善待他人。 五、除上级机关、领导检查工作外,非保卫干部、值班 人员,严禁进入值班室。 六、严格保密制度,不得向外人谈论和泄露夜间巡逻监 察期间的一切情况。

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

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重庆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厂在职员工、华福公司驻厂员工、外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本厂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实行治安保卫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内部治安保卫责任人,各科室、车间第一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治安保卫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第四条:本厂内部治安保卫机构由厂内部治安保卫委员会、厂内部治安保卫办公室、各部门内部治安保卫领导小组组成。 第五条: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发生突发事件的相关规定,成立临时

应急机构 第三章治安保卫工作职责第六条:厂内部治安保卫委员会职责 1、根据国家,地方政府,行业有关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方针、指导思想、法令、法规、制度、规定等对全厂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2、根据国家相关法令、制度、制定本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和管理目标。 3、教育全厂员工遵纪守法,加强全厂员工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的各项治安专项整治活动。 4、每季度召开一次内部治安保卫委员会,研究、分析治安保卫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巩固治安成果。 5、检查督促保卫部门执行政策的情况。 6、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的,应及时督促整改。 第六条:厂内部治安保卫办公室职责 1、在厂内部治安保卫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在政法部门指导下负责全厂治安保卫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2、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3、预防和制止本单位发生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调解单位内部治安纠

公司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及架构图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司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 维护公司的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治安保卫工作的管理。 2 职责 2.1 综合财务部是公司治安保卫管理的归口管理部室,负责对公司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与考核。 2.2 各岗值班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进出大门、生产区域和办公区域的 治安保卫工作。 2.3 各部室负责本单位所管辖区域内的治安保卫工作。 2.4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3 内容 3.1 公司治安保卫管理机构及值班安保人员责任制 3.1.1 综合财务部治安保卫工作职责 3.1.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3.1.1.2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治安保卫管理制度,落实治安保卫管理措施。 3.1.1.3 督促、指导值班安保人员开展治安保卫工作,并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1.1.4 负责组织开展治安保卫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宣传 教育活动,提高公司员工治安保卫意识。 3.1.1.5 定期组织召开治安保卫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治安保卫工作存在问题。 3.1.1.6 定期组织开展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1.1.7 协调解决公司各种治安事件。 3.1.2 公司安全员、值班经理工作职责 3.1.2.1 贯彻执行国家治安保卫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公司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3.1.2.2 负责组织值班安保人员开展公司治安保卫工作,认真执行门卫值班、生产区和办公区巡回检查等工作任务,并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杜绝和减少治安事件发生,维护公司的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公司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 3.1.2.3 定期组织值班安保人员进行国家有关治安保卫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公司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意识和业务能力。 3.1.2.4 定期组织召开治安保卫工作会议,总结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 3.1.2.5 定期开展治安保卫安全检查,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报告和落实整改。 3.1.2.6 定期组织值班安保队员开展业务训练,提高身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3.1.2.7 加强与公司主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地方治安状况,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3.1.2.8 发生治安案件,及时进行处理,并向公司综合财务部主管 领导或地方派出所报告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由综合管理部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进行公司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第四条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合同追究安保人员责任。 第五条出入管理 一、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凭行综合管理部部开具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二、员工个人车辆应登记备案方可进出公司,保安人员对个人车辆出入应履行检查手续,特别是面包车及其它可载货汽车,应开门(盖)检查。 三、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到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电话联系,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四、外来人员约见公司领导,保安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办

理进入手续。有上级领导来访或领导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员和接待员人员应陪同引导至领导办公室,领导不在时应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临时接待。 五、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区域内,上级领导、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重要客人及领导同意进入的除外。 六、有长期业务关系或需要经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应及时登记,并将车主车牌信息在综合管理部备案,在保安室留存。 七、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八、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和值班维修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对公司所有区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一、白天保安人员应负责整个公司附近安环部规定巡逻线路进行安全巡逻,夜间当班的人员必须办公楼周围、消防配电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 二、保安人员在厂区及周边进行巡查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或者值班人员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保安人员应对新来员工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结合胸卡进行监督管理。 四、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为了规企业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企业的生产、生活秩序,保护企业公共财产安全和职工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企业事业单位部治安保卫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 各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措施,预防和减少犯罪,消除治安隐患,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人身、财产安全。 2 保卫管理部门是行使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机构。保卫管理部门在厂党委、行政的直接领导和公安机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3 保卫管理部门的职责: 3.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 3.2 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企业治安秩序的意识。 3.3 制定和组织落实应由企业承担的各项治安保卫制度。 3.4 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和防诈骗、防窃密等治安防措施。 3.5 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工作。 3.6 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本单位发生的案件,处理一般治安案件,调解疏导企业部民事纠纷。 3.7 帮助教育本企业有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 3.8 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本企业的暂住人口和其他外来人口。 3.9 执行本单位和公安、司法机关交办的其他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4 保卫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不徇私情,依法办事。保卫工作应当由政治、业务素质好、品

行端正、身体健康者担任,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录用。 5 保卫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以下制度或规定: ——门卫管理规定。 ——参观、会客管理制度。 ——金库使用管理规定。 ——办公区车辆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办理“携物出门证”规定。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其他必要的治安保卫制度或规定。 6 各基层单位必须建立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在保卫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治安保卫工作。 7 各基层单位人员必须遵守部治安管理规定,发现治安隐患应当及时反映,发生案件或事故时应当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 8 各基层单位必须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单位治保组织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对治安保卫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其职责是: 8.1 领导、部署治安保卫工作。 8.2 组织落实治安保卫教育计划及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8.3 定期检查治安、消防工作的落实情况,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8.4 对发生的各类案件和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章制度

门卫值班、巡查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市场进行犯罪活动。 2、门卫工作人员做好市场巡逻工作,每天巡逻四次以上,及时检查各个楼层和区域的安全情况。 9、门卫必须着装整齐并配备必要的防范器材。 10、门卫工作人员应坚持24小时在岗位,不擅自脱离岗位。

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内部重要物品(包括危险品、贵重品等),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登记造册,建立健全收发、领取、核销制度,严防丢失、被盗和人为损坏。 二、保管和使用重要物品,必须由专职人负责,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做到责任到人。 三、存放重要物品的场所,必须做到门窗牢固,根据公安机关要求落实必要的人防、技防、设施防等安全防范措施,达到合格标准,确保安全。 四、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治安隐患,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五、因违反制度而发生重要物品被盗、丢失、遭人为损坏的,有关责任人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治安防范教育培训教育的对象、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的管理。 2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治安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小违法犯罪,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提高员工及家属的治安防范意识和治安防范力量的业务水平,为我厂创造一个安定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教育培训制度。 3 管理职能 4 武装保卫部门是公司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教育培训方法,负责重点防范对象和专业保卫人员的培训管理,负责监督各单位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5 公司各单位是员工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的责任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教育培训。 6 管理内容与方法 7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 8 对公司内部全体人员的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主要包括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和增强治安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的教育培训。 9 结合全国的普法教育工作,组织全体员工学法用法,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相关部门法的学习,使全体员工逐步形成知法守法的法律氛围。 10 结合经典案例分析,增强广大员工的治安防范意识和落实各种技防措施。 11 对重点防范对象的教育培训 12各单位要将本单位的重点防范对象报武装保卫部门审核备案。 13对重点防范对象的教育培训采取两级教育的形式,即本单位和武装保卫部门的教育培训。 14 对专业保卫人员的教育培训 包括保卫业务、治安防范技能和上岗前的教育培训。采取内部传、帮、带、以老带新的培训方式为主,送外教育培训为辅的形式,努力提高保卫人员的各项业务水平。 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执行情况由武装保卫部门进行检查与考核。 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单位与个人责任制考核。

公司治安保卫管理规定

治安保卫管理规定

目录 1. 目的 (4) 2. 适用范围 (4) 3. 编制依据 (4) 4. 术语和定义 (4) 5. 组织及责 (4) 6. 管理要求 (5) 7. 制度执行及检查 (8) 8. 相关文件 (8) 9. 附录 (9) 10.其他 (9)

1 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的管理,维护陕西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和经营管理秩序,严厉打击各类盗窃犯罪行为,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 全,创造平安、和谐、文明、健康、稳定的环境,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规定。 2 适用范围 2.1 门卫、值班、巡查的管理。 2.2 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 2.3 公司内部消防,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2.4 公司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及调查。 2.5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的制定及监督。 2.6 其他及治安保卫相关的工作。 3 编制依据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 4 术语和定义 4.1 公司厂区是指由纬二路厂大门、纬三路门、纬四路门、厂铁路专运线大门围成的 封闭区域及火车装卸区,分为生产厂区、厂前区。 4.2 生产厂区是指公司纬一路门、纬二路二道门、纬三路门、纬四路门、厂铁路专运 线大门围成的封闭区域及火车装卸区; 4.3 厂前区是指纬一路门、纬二路厂大门、纬二路二道门围成的封闭区域,包括库 房、机电仪车间、车库和公司办公楼,员工食堂、员工公寓等场所。 5 组织及职责 5.1 主管部门职责:综合办公室负责全公司治安保卫工作。 5.2 其他部门职责 5.2.1 财务部负责公司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的保管、运输、储存。 5.2.2 安健环部负责公司内部消防管理。

企业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企业保卫管理制度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治安保卫规化、标准化建设,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维护好辖区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确保辖区部人、财、物的安全,杜绝各类案件或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规定及公司《纪律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认真贯彻“预防为住、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针,强化部治安管理及综合治理工作。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格纪律,团结同志,积极工作,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关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3、遵纪守法,不徇私情,秉公办事,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确保一平安。 二、保卫人员权限 1、有权对出入厂区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对手续不符的人员、物资有权禁止出入,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

2、有权对发生在厂区的违法乱纪现象依法进行制止,并将违法乱纪人员送交生安部处理。 三、值班制度 1、按时上、下岗,警容整,姿势端正,提高警惕,文明值勤,上下班时间在北门卫立岗10分钟,所有骑车人员出入必须下车。 2、认真格盘查询问来往行人,履行登记手续。准确核对出入物证,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乱纪行为及物证不符现象,禁非法物品进出本辖区。 3、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开关大、小门,禁夜间大小门不落锁现象。 4、按时对其辖区进行昼夜巡视检查,认真填写记录,发现问题快速处置,并向领导汇报,确保辖区人、财、物的安全。 5、对单位票证、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存放处及、物资仓库、调度值班室、档案技术资料室等要害部位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重点看护,未经领导允不准外人随便出入,对贵重物品实行专人负责制。 6、坚决制止扰乱生产(工作)及值勤秩序的行为或现象,努力维护好辖区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7、不准擅离职守,串门聊天。 8、不准利用职权刁难群众,乱拉关系和收受贿赂。

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内部治安和正常的工作秩序,预防、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保障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综合治理,建立并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 二、成立内部治安保卫领导小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单位治安保卫的主要措施是: 1、向工作人员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警惕,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做好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加强对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保卫,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健全治安保卫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治安保卫任务的完成。 五、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治安保卫责任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六、公司内部治安保卫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制定和实施治安保卫工作计划,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完成公司内部的治安保卫任务; 2、组织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开展治安教育和治安检查,对本单位突出的治安问题或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治理; 3、定期听取保卫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本单位的奖惩事项。 七、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或个人,由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其他处理: 1、忽视治安保卫工作,致使单位发生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或其他治安问题严重的; 2、对指出的治安隐患不及时整改,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3、拒不执行治安保卫任务的。 八、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保卫人员和值班、守护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挟嫌报复的; 2、故意阻挠、破坏治安保卫工作开展的; 3、对发生的案件、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 上述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努力做好防事故、保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公司安全保卫制度如下: 一、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办公大楼门卫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做到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服务、确保安全。对来往的陌生人员要主动查询,有效制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上楼。全体员工必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要主动盘问,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行政综合科报告。 二、做好内部防范工作。各科室应在每天下班前整理好本办公室内务,关好门窗、电灯、空调和办公自动化设备,要妥善保管重要文件和印鉴,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严禁现金留放在办公室。非工作人员不准配制办公室钥匙,调离人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科室负责人处。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下班后,本公司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入办公大楼的,实行登记制度。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谢绝入内。 三、严格公司大院的车辆管理。上班时间机动车辆、自行车等进入大院,应按规定有序停放,严格控制外单位车辆乱停乱放。 四、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财务科、档案室、服务大厅进一步明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各科室要监督内部安全工作制度的执

行,对安全事务进行日常检查,对安全漏洞落实整改,切实增强防火意识,注意安全用电、用气。 五、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安全防范工 作的主要责任人,每位员工对安全防范工作都负有直接责任。因防范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直接人和责任人的安全责任,且直接影响本年度科室目标考评。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进行安全培训,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 六、双休日、节假日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做好记录,落实日常安全措施和负责对意外事故的及时报告或处理。值班时间不准擅离职守,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查处。对损失现金的,由责任人个人全额赔偿。值班期间必须保证值班电话和手机通讯畅通。 七、加强内部安全的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单位的围墙、铁门等外部设施;对重要办公室、档案资料室、贵重设备和电器存放室、材料库房完善防盗门窗、报警器材的设置;完善收费柜台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善现金、财务票据、机密绝密文件、卷宗资料的保险设施;配备消防灭火器;及时检修、更换损坏或陈旧的用电线路、开关及照明灯具。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九种)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九种)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1、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一)、门卫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身体强壮、责任性强,不得使用老弱病残人员担任门卫工作。

2、门卫人员当班期间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到进出车辆、物品、客人有登记。 3、夜间不准睡觉,定时巡查,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发生案件应迅速拨打110,不得延误。 4、不准在门卫室进行打牌等妨碍门卫的活动。 (二)、值班制度 1、每天确定一名领导带班,一名部门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值班,负责检查、处理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2、值班时间为每天早8点至次日早8点/ 3、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不准迟到早退。有事不能值班者,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找人替班。 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喝酒、玩牌等违纪行为。 5、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坚持重大事情请示报告制度。 (三)、巡查制度 1、值班、门卫人员对巡查目标定时巡查,反之被盗和破坏事故发生, 力争抓获犯罪分子,并及时报警。同时要保护好现场,等领导和公安人员到场后,及时提供有关情况。 2、对于违反规定者,要当场予以制止和批评,对不服从管理,无理 取闹者,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3、熟悉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掌握使用方法,发生火灾及时扑救、报警。

4、巡逻时间不得作任何影响和违反履行职责的行为,特别是夜间不许睡觉。 5、做好巡逻记录,按时交接班。

2、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干部职工要认真遵守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 3、适时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对重点人员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防进京上访闹事事件的发生 4、各部门每天早晨上班对本部门要开展班前安全检察,发现发生被盗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护好现场。 5、各部门每天晚上下班要坚持打扫卫生,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搞好安全检察,确保无隐患后方可离岗下班。 6、门卫、值班人员严格遵守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7、个人现金和贵重物品不准存放在机关内。 8禁烟场所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9、加强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保养和管理,定期检查,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10、机关的安全防范工作,由保卫科负责日常监督、指导和检查。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1956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Company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防范安全事故,保障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 第四条公司安全保卫机构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工作,接受公司保卫部门及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指导,对公

司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 第二章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第六条公司应当逐级建立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目标,对完成本目标负责; (二)定期听取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四)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管理; (五)抓好保卫队伍建设,按规定建立保卫机构,配备保卫人员,为保卫工作开展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公司分管保卫工作的行领导是公司安全保卫工

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司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场站生产安全,维护公司的工作、生产经营秩序以及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治安保卫工作是公司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第四条、公司应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管理目标,与工作、生产等工作任务同时布置、考核、奖惩。 第五条、公司内部治安保卫机构、各部门负责人、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按照本公司的内部治安保卫规范,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根据需要,必须检查进入本公司和场站人员的证件,经同意后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三)在公司或场站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 (四)维护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五)督促落实公司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第六条、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建立以下有关制度: (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二)工作、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以及危险品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公司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五)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六)公司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七)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八)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以及武器弹药的部位,还应有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九)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十)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第七条、公司的法人是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负责做好下列工作: (一)加强对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部署重大的保卫任务; (二)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制、安全保卫教育; (三)组织制定治安保卫工作规章制度; (四)组织检查治安保卫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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