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基础知识---1

业科技基础知识
来源:区农业局 日期:2008-09-03 09:56 点击:100
农业科技基础知识
绿色食品与食品安全
1、什么是无公害农产品?公害包含哪些内容?造成公害的来源有哪些?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生态环境质量、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采用安全生产技术生产,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公害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直接损害人体健康。轻则使人日后患病,重则使人当场中毒甚至死亡。二是破坏生态环境,农业不可持续。如农药的不合理使用杀灭了有益生物,破坏了生物圈的动态平衡,使病虫害失控;化肥的过量使用,破坏了土壤结构,使土壤酸化板结老朽化,作物缺素严重,生长不良。
公害的来源主要有:农药,肥料,农膜,工业“三废”(指废气、废水、废渣),医院“二污”(指污物、污水),含重金属(主要指铜、铅、镉、汞、砷)的土壤和灌溉水,以及不洁净的产后处理。
2、无公害食品及其生产基地的申报认定程序怎样?
无公害食品及其生产基地的申报认定程序是:(1)申请人向福建省各设区市农业局、县农业局(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或绿办)提出认定申请,并由设区市农业局进行初审。(2)由省级管理机构或委托机构对产品、产地或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部门依据相关标准对基地的产地环境进行监测、评价。(3)申请人应对种植的每个无公害品种制定无公害生产操作规程,并严格按《无公害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范》进行生产。(4)由省级管理机构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环境评价、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及管理措施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5)根据审核意见,由省农业厅对无公害食品或生产基地进行认定,向申请人颁发《福建省无公害食品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3、什么是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的生产方式生产的,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由于这类食品是出自最佳生态环境,因此定名为绿色食品,此类食品并非都是绿颜色的。
4、绿色食品必须具备的条件?
(1)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标准;
(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
(4)产品包装、贮运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5、绿色食品的分级标准如何?
为了促进绿色食品与国

际相关食品接轨,自1996年开始,绿色食品制定了分级标准,即A**绿色食品和**绿色食品。A**绿色食品是指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过程中不施用或添加任何有机化学合成物质,按有机生产方式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符合规定标准,并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许可使用A**绿色食品标志的食品。**绿色食品是指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有机物质,按规定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符合规定标准并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食品。
6、**和A**绿色食品分级标准有何区别?
有关A**和**绿色食品的分级标准主要区别在于:在A**绿色食品生产中禁止使用任何化学合成产品,而在**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产品。另外A**绿色食品产品包装上以白底印绿色标志,防伪标签的底色为蓝色。而**绿色食品产品包装上以绿底印白色标志,其防伪标签的底色为绿色,产品包装上亦以绿底印白色标志。
7、哪些产品可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按商标分类法划分的第二十九、三十、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类食品,具备条件的均可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国家商标分类中第二十九类主要商品为: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汁,水产品,罐头食品、腌渍、干制水果及制品,腌制、干制蔬菜,蛋品,奶及乳制品,食用油脂,色拉,食用果胶,加工过的坚果,菌类干制品,食物蛋白。
国家商标分类中第三十类主要商品为: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茶及茶叶代用品,糖,糖果,南糖,蜂蜜,糖浆及非医用营养食品,面包、糕点,代乳制品,方便食品,米,面粉(包括五谷杂粮),面条及米面制品,食盐,酱油,醋,芥米,味精,沙司,酱等调味品,酵母,食用香精,香料,搅稠奶油的制剂,家用嫩肉剂。
国家商标分类中第三十一类主要商品为:未加工的林业产品,未加工谷物及农产品(不包括蔬菜、种籽),花卉,园艺产品,草木,活生物,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果,新鲜蔬菜,种籽,动物饲料(包括非医用饲料添加剂及催肥剂),麦芽,动物栖息用品。
国家商标分类中第三十二类主要商品为: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它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固体饮料,糖浆及其他饮料用的制剂。
国家商标分类中第三十三类主要商品为: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8、怎样申请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
按照《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的要求,申请在中心注册的九大类食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填定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
(2)各委托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赴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者由定点环境监测中心对该项产品或原料的产地进行环境监测与评价。
(3)绿色食品标志专职管理人员结合考察情况及环境评价结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通知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对申报产品进行抽检,并由定点的食品监测机构依据绿色食品标准进行检测。
(5)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终审。
(6)终审合格的申请人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7)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申报合格的产品进行编号,并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
(8)申请人对环境监测结果或产品抽检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仲裁检测申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二家或二家以上的定点监测机构对其重新检测,并依据有关规定作出裁决。
9、绿色食品基地的分类及标准怎样?
根据产品类别不同,绿色食品基地分为三类,即绿色食品初级产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加工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综合生产基地。
绿色食品初级产品生产基地的标准中,其生产规模的指标分别是:种植业为种植面积(如粮食要求20000亩以上,茶叶面积要求5000亩以上),畜禽养殖业为存栏或出栏数或年屠宰加工量,水产养殖为养殖面积。
加工品生产基地要求绿色食品必须为该单位的主导产品,其产量或产值占该单位总产量或产值一半以上,并且达到大中型企业规模(按国家统一标准)。
综合生产基地要求既符合初级生产基地要求,又符合加工品生产基地的要求。
10、绿色食品标志由哪个部门管理?
绿色食品标志注册人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福建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负责全省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管理工作。南平市绿色食品办公室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委托,管理南平市的绿色食品标志及绿色食品的开发。
11、消费者怎样识别绿色食品?
凡绿色食品产品的包装上都同时印有绿色食品商标标志,文字和批准号,除包装标签上的印制内容外,尚贴有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统一防伪标签,该标签上的编号应与产品包装标签上的编号一致。
12、什么是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质量安全是指食品质量状况对食用者健康、安全的保证程序。用于消费者最终消费

的食品,不得出现因食品原料、包装问题或生产加工、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存在的质量问题对人体健康、人身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任何不利的影响。食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食品质量安全实际上包含三个内容:
一是食品的污染对人类的健康、安全带来的威胁。按食品污染的性质来分,有生物性污染、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按食品污染的来源划分有原料污染、加工过程污染、包装污染、运输和贮存污染、销售污染;按食品污染发生的情况来划分,有一般性污染和意外性污染。目前,畜禽肉品激素和兽药的残留问题日益突出,可能成为21世纪的重点食品污染问题之一。
二是食品工业技术发展所带来的质量安全问题。如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配制、介质以及辐射食品、转基因食品等。这些食品工业的新技术多数采用化工、生物以及其他的生产技术。采用这些技术生产加工出来的食品对人体有什么影响,需要一个认识的过程,不断发展的新技术不断带来新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三是滥用食品标识。食品标识是现代食品质量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种不同食品的特征及功能主要是通过标识来展示的。因此,食品标识对消费者选择食品的心理影响很大。一些不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时常利用食品标识这一环节,欺骗消费者,使消费者受骗。甚至身心受到伤害。当前食品标识的滥用比较严重,主要有以下问题:
(1)伪造食品标识。如伪造生产日期、冒用厂名厂址,冒用质量标识;
(2)缺少警示说明;
(3)虚假标注食品功能或成分,用虚夸的方法展示该食品本不具有的功能或成分;
(4)缺少中文食品标识。进口食品,甚至有些国家食品,利用外文标识,让国人无法辨认。
13、什么是食品污染?
食品污染是指食品受到有害物质的侵袭,致使食品质量安全性、营养性和感官性状发生改变的过程。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化学物质的不断产生和应用,有害物质的种类和来源也进一步繁杂,食品污染大致可分为:
(1)食品中存在的天然有害物;
(2)环境污染物;
(3)滥用食品添加剂;
(4)食品加工、贮存、运输及烹调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或工具、用具中的污染物。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食品污染可分为生物性污染、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
食品污染造成的危害,可以归结为:
(1)影响食品的感官性状;
(2)造成急性食物中毒;
(3)引起机体的慢性危害。
14、什么是食品的生物性污染?
因微生物

及其毒素、病毒、寄生虫及其虫卵等对食品的污染造成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为食品的生物性污染。这里所说的微生物及其毒素,主要是细菌及细菌毒素、霉菌及霉菌毒素等。
细菌对食品的污染通过以下几种途径:一是对食品原料的污染:食品原料品种多、来源广,细菌污染的程度因不同的品种和来源而异;二是对食品加工过程的污染;三是在食品贮存、运输、销售中对食品造成的污染。食品的细菌污染指标主要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几种。常见的易污染食品的细菌有假单胞菌、微球菌和葡萄球菌、芽胞杆菌与芽胞梭菌、肠杆菌、弧菌与黄杆菌、嗜盐杆菌与嗜盐球菌、乳杆菌等。
霉菌及其产生的毒素对食品的污染多见于南方多雨地区,目前已知的霉菌毒素约有200余种,不同的霉菌其产毒能力不同,毒素的毒性作用不同。与食品关系较为密切的霉菌毒素有黄曲霉毒素、赤者 曲霉毒素、杂色曲霉素、岛青霉素、黄天精、桔青霉素、层青霉素、单端孢霉素类、丁烯酸内酯等。霉菌及霉苗毒素污染食品后,引起的危害主要有二个方面:即霉菌引起的食品变质和霉菌产生的毒素引起人类中毒。霉菌污染食品可使食品的食用价值降低,甚至完全不能食用,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据统计全世界每年平均有2%的谷物由于霉变不能食用。霉菌毒素引起的中毒大多通过被霉菌污染的粮食、油料作物以及发酵食品等引起,而且霉菌毒素中毒往往表现为明显的地方性和季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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