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饮用水新国标2015年5月24日将一统江湖)

包装饮用水新国标2015年5月24日将一统江湖)
包装饮用水新国标2015年5月24日将一统江湖)

包装饮用水新国标2015年5月24日将一统江湖

如今,瓶装水名目繁多,矿物质水、纯净水、蒸馏水、富氧水、苏打水、太空水、弱碱性水…让人看花了眼。有人认为矿物质水就是矿泉水,有人说纯净水不如矿泉水有营养,更有消费者看价下单,认为价格越贵,水的品质也越好。

据悉,自2015年5月24日起,名目繁多的包装饮用水将得到统一标准管理,消费者也有望喝上一口“明白水”。结束这一市场乱象的,是即将正式实施的包装饮用水新国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

其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不得标注“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尽管包装饮用水的这一标签标志实施时间被宽限到2016年1月1日,但市场上已经有企业在着手准备了:康师傅矿物质水已开始换装,逐步去除“矿物质水”字眼;饱受争议的娃哈哈富氧水则改叫“氧道活性含氧饮用水”、“富氧弱碱性饮用水”、“活性含氧水”……依然跟“氧气”在较着劲。专家指出,包装饮用水的新标准关键还是在执行,对以后新进来的品牌无疑抬高了门槛。

老问题

瓶装水名称标准很混乱水与水之间究竟有何区别?富氧水真的含氧吗?弱碱性水真能调节人体酸碱平衡吗?一直以来,一些瓶装水企业巧立名目,玩起了营销噱头。

多宝营销咨询有限公司首席顾问曲宗凯告诉记者,瓶装水在国外的成熟市场基本分为两种:一种是纯净水,一种是矿泉水,种类上并没有山泉水、矿泉水、矿物质水等如此多的概念化东西。市场上的饮用水不仅名目繁多,标准也不少。诸如

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都是包装饮用水的标准。由标准混乱导致瓶装水混乱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引发了广泛争论。业内人士也承认,“对水行业来讲,这么多年来争议一直比较大”。

早在2003年,以“27层净化”为市场形象的乐百氏公开宣称:“根据母公司达能集团营养研究中心的最新研究结论,请消费者尽量为家庭中的儿童、中小学生、老人选择矿泉水。”

乐百氏当时最大的竞争对手娃哈哈则回应称,各种证据依然证明,在全世界范围内,饮用纯净水仍然占据市场的主流。由此引发矿泉水和纯净水之争。而饮用水混乱问题真正走入大众视野的,始于2013年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其被报道“标准不如自来水”,因为罐体上标注的浙江饮用天然水标准(DB33/383)是质量标准,部分要求低于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这实际缘于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的非一致性。此外,弱碱性水、小分子团水、活化水、能量水等功能宣传也引来了专家的质疑和炮轰,被称为伪科学概念。

新变化

只分为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

按照国家卫计委的解读,马上于5月24日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将把涉及包装饮用水的标准都统一,不再允许有其他食品强制标准存在,基本解决标准冲突矛盾的现状。这一新标准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即“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

国家卫计委同时称,新标准并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天然矿泉水将另行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这也就是说,天然矿泉水并不在此次新国标规定的范畴内。

饮用水的名称是新标准最受关注的一个焦点。届时,除了天然矿泉水外,市面上在售的包装饮用水只分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产品名称不得标注“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当包装饮用水添加使用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钙、氯化钾等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时,需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为避免给消费者造成误解,“饮用矿物质水”名称也将不再允许使用。不过,对于这个标签标志的标准,实施时间其实是2016年1月1日。在此之前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可继续销售至保质期为止,给需要换装的企业留下缓冲期。

换装进行时

娃哈哈水还跟“氧气”较着劲

业内人士称,康师傅、可口可乐、屈臣氏旗下的矿物质水、娃哈哈富氧水是受新国标影响最大的几家企业。

5月15日,记者走访北京一些大型超市发现,诸如小分子团水、功能水、太空水等不科学名称已很难寻觅。包装水主要有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蒸馏水)、矿物质水等,而人工苏打水已明确划分为饮料范畴。其中,康师傅矿物质水已换装了,有的是同时印有“康师傅矿物质水”和“优悦矿物质水”双面标志的包装,有的则已完全更换为“康师傅优悦包装饮用水”,并在商标加注了“为口感清爽甘美,特加入矿物质类食品添加剂”字样,这是目前记者看到的最符合新国标的包装。而可口可乐、屈臣氏矿物质水还未推出新包装产品。从一诞生就备受争议的娃哈哈富氧水,也更换了产品包装和名称。新京报记者看到娃哈哈一瓶更名后的“氧道活性含氧饮用水”,对比新老包装发现,老包装的富氧水容量为450毫升,售价3.3元,包装明示溶解含氧量为“150毫克/升”;新标准的600毫升氧道活性含氧饮用水,售价仅2.5元,包装标志溶解氧含量则为8毫克-40毫克/升。而且不同规格的新品,名称各有不同。娃哈哈官方客服人员介绍说,600毫升新品叫“氧道活性含氧饮用水”,500毫升规格叫“富氧弱碱性饮用水”,350毫升的产品名叫“活性含氧水”。

这样的新包装名称是否符合新国标规定呢?娃哈哈客服人员答复称:“是符合新标准才要改的,要不然改它干吗?”据其介绍,娃哈哈已就产品换装一事与经销商完成沟通,原包装产品仍继续销售,生产的新品已全部采用新包装,只是各地市场投放进度并不一致。一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认为,娃哈哈这种大企业的违法成本很高,在富氧水改名时,肯定充分研究过政策,打好了“擦边球”。

可口可乐相关负责人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公司还在研究中,会按照标准执行。而屈臣氏矿物质水代理商—上海耐林商贸负责人曹美娟对记者表示,没听说过新标

准,也没有厂商通知换包装,即使换装也不会对销售产生太大影响。模糊地带还有一些水的名称叫法不明朗

有专家认为,新国标把生产标准和卫生标准统一起来,将各水种纳入进来,堵住了监管漏洞。在曲宗凯看来,新标准对“上了岸”的企业没太大影响,但对后来者提高了门槛。这并不是国家第一次对饮用水市场规范,但每次最后总在执行上打些折扣。“饮用水新标准要看细则,在地方落实时差异很大,主产区和非主产区对新国标都有自己的看待。”

像广西瓶装饮用水行业协会秘书长许强近日就对媒体表示,“协会正在向国家卫计委提交申请,保留山泉水的标签”。他们认为新标准把纯净水、天然矿泉水之外的水种统一归为其他饮用水,广西山泉水品牌价值将被弱化,因此申请保留山泉水标签。

据了解,在此前国标征求意见稿中,包装饮用水是拟分为饮用纯净水、自然来源饮用水、其他饮用水三类的。自然来源饮用水就包括标称为山泉水、天然水等非矿泉水类饮用水。只是在最终公布的新国标中,自然来源饮用水分类被取消,划归到了其他饮用水范畴。诸如山泉水、天然水是否能用现有名称,依然不明朗。

下面这些水,你能分得清吗?

天然矿泉水本质:

地下深处自然涌出或经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在一定区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通常情况下,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指标相对稳定。天然矿泉水并非简单的水,而是国家矿产资源,它的开采需要获得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采矿许可证”。由于资源珍稀,发证过程严格,目前国内颁发的证书很少。未来名称:不在此次新国标规定范畴,未来仍叫天然矿泉水。矿物质水本质:

一般以城市自来水为原水,经过纯浄化加工,添加矿物质,杀菌处理后而成。目前种类混乱,没有统一的质量国家标准。

钟凯认为,矿物质水就是纯净水加少量矿物质,目的其实不是这些矿物质多么有营养,少了就不行,而是因为这些矿物质可以满足消费者对口感的要求。

未来名称:矿物质水名称将来不能用了,会改叫“其他饮用水”,且要在名称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

纯净水本质:

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水源,采用蒸馏法、去离子法、反渗透法等适当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

食品安全博士钟凯曾指出,纯净水离子含量低,水的硬度低,几乎不含矿物质,用它来烧水不会形成水垢。纯净水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普及率很高,可达到80%以上,中东地区的居民喝的几乎都是纯净水。

未来名称:属于新国标的一个大分类,依然叫纯净水。苏打水本质:人工苏打水中的“苏打”,通常指小苏打,即碳酸氢钠。我国人工苏打水以纯净水为基础,加入碳酸氢钠和其他添加剂。

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健康饮水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马锦亚表示,把含二氧化碳的“带气

儿”的水称为苏打水,是一直以来的一个误区。苏打水还属于一个小的产业,一直以来没有相关国标,行业标准也没有。

未来名称:国家卫计委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称,人工苏打水属于饮料,不在新国标范围内,命名不受影响。

弱碱性水本质:

包装饮用水新国标删除了纯净水pH值,世卫组织未提出PH值的健康限值,PH 值对消费者健康无直接影响。中国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专家阮光锋:人体无论吃进酸性或碱性食物,都可自身调节维持酸碱度,而不依靠食物酸碱度调节。喝碱性水调节身体平衡的说法是厂家宣传噱头。

未来名称:弱碱性水只是突出了水的酸碱度,究竟是纯净水、其他饮用水,还是天然矿泉水,要看具体的“弱碱性水”用的什么水。天然苏打水本质:天然苏打水含有多种矿物质与微量元素,且其微量元素间的比例天然、均衡。

但确切地说,我国目前并没有天然苏打水这一标准概念。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健康饮水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马锦亚介绍,我国将含有天然二氧化碳的饮用水称作“饮用天然含气矿泉水”,主要产地在黑龙江,产量很少。

未来名称:属天然矿泉水范畴,不在新国标范围内,命名不受影响。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及简要起草过程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以下简称卫生计生委)《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完善工作安排》(卫办监督函【2010】607号),由浙江省卫生监督所牵头,中国饮料工业协会、舟山市卫生监督所等参加组成的起草组对GB 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及GB 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进行修订。 二、确定各项技术指标的依据 (一)标准名称 GB276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包装饮用水分类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Stan 227-2001《瓶装/包装饮用水(不包括天然矿泉水)通用标准》标准名称内容,本标准范围包括除饮用天然矿泉水外的所有包装饮用水类别,因此将GB 19298及GB 17324合并,并将标准命名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二)标准适用范围 参照Codex Stan 227-2001的适用范围,将本标准适用范围修改为“本标准适用于人类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 (三)术语和定义 参照Codex Stan 227-2001、国际瓶装水协会(IBWA)《瓶装水规范》、GB 10789-2007 《饮料通则》、GB 17324-2003以及GB 16330-1996 《饮用天然矿泉水厂卫生规范》中对天然矿泉水的处理要求,本标准制定了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自然来源饮用水、其他饮用水定义。 (四)原料要求 1. 以来自公共供水系统的水为生产用源水,其水质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2. 以来自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地表水、地下水)为生产用源水,其水质应符合GB 5749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的卫生要求,其食品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五) 成品水的水质要求 1. 感官要求 来自非公共供水系统(地下水)为生产用源水的“自然来源饮用水”的色度及浑浊度可

包装饮用水类项目规划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包装饮用水类项目规划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一、包装饮用水类项目背景 “中国制造2025”将给大宗商品市场带来新机遇。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会长陈全训曾表示,有色金属行业要瞄准“低品位”矿山开发、扩大有色金属应用等技术需求,持之以恒开展技术联合攻关。一是依靠创新驱动,推进数字矿山、智能工厂建设,实现生产过程智能化;二是大力开发智能产品、智能材料,为集成电路、机器人、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展提供支撑;三是凭借互联网技术,实现跨行业的融合,特别是与新生产方式、新商业模式的融合,同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耦合,重塑产业价值链体系。 二、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包装饮用水类生产制造项目。 (二)项目承办单位 承办单位名称:许昌某某有限公司。

项目规划设计单位:泓域咨询机构 项目战略合作单位:某某集团、某某研究机构 三、项目建设选址及用地综述 (一)项目建设选址 本期工程项目选址在许昌某工业园。 (二)项目建设地概况 许昌,又称莲城,位于河南省中部,下辖2个市辖区、2个县级市、2个县。总面积4996平方公里,2016年底总人口492.66万,常住人口为438.05万。中原城市群、中原经济区核心城市之一。许昌地处“中原之中”,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许昌候机楼建成投用,“四站一港”零距离换乘中心基本建成,集高速公路、高速铁路、航空为一体的快捷交通体系初步形成。许昌经济强市现代工业体系齐全,非公有制经济发达,拥有许昌新区和东城区、许昌经济开发区3个现代化新城区,以电力和电子装备制造业为主,是国家现代化机电研发基地。烟草种植历史悠久,有“烟草王国”的美誉,是全国重要的烟草生产加工基地和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2015年命名为全国文明城市。2017年2月,许昌市入选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文件【新版】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 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 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 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 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卫生计生委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活饮用水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type of water supply 3.2.1 集中式供水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 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 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secondary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2.3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 日供水在1000m3 以下(或供水人口在 1 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3.2.4 分散式供水non-central water supply 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3.3 常规指标regular indices 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 3.4 非常规指标non-regular indices 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 4.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 4.1.1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4 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1.5 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4.1.6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 1 和表3 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 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 2 要求。 4.1.7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质因条件限制,部分指标可暂按照表 4 执行,其余指标仍按表1、表2 和表3 执行。 4.1.8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 准,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 4.1.9 当饮用水中含有附录 A 表 A.1 所列指标时,可参考此表限值评价。

包装饮用水生产操作规程

全自动桶装水生产线 工艺文件 制定部门:综合部 2020年6月1日制定 批准人:徐登科 2020年7月1日实施山西叮咚山泉饮品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

山西叮咚山泉饮品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 生产操作规程 1、水源水保护措施(*) (1) 2、饮用纯净水制水线完好标准 (2) 3、其他饮用水制水线完好标准 (3) 4、全自动灌装生产线设备玩好标准 (4) 5、反渗透工艺操作规程(*) (5) 6、超滤工艺操作规程(*) (7) 7、臭氧发生器操作规程(*) (9) 8、聪明盖清洗工艺操作规程(*) (10) 9、PC桶清洗工艺操作规程(*) (11) 10、全自动灌装工艺操作规程 (13) 11、成品包装工艺操作规程 (16) 12、设施、设备、管道的清洗、消毒工艺操作规程 (19) 13、车间洁净度控制的操作规程 (21) 14、消毒剂的选择使用操作规程 (21) 15、空压机操作规程 (23) 注:(*)为关键控制点

水源水保护措施 (关键控制点) 1、对源水进行封闭式保护。 2、对源水周围定期检查每月两次,不得具有污染、放射性物质等危害物。 3、对从源水到源水水箱的链接管道做定期检查,是否有漏水现象。 4、对所有的出水口进行密封保护,防止人为及非人为原因对源水造成危害。 5、对源水水箱做防锈处理。 6、对源水及源水水箱周围做相应的防护措施。

其他饮用水制水线完好标准 1、正常制水时一级反渗透系统压力应小于1.25MPa。 2、正常制水时超滤膜系统压力应小于0.2MPa。 3、各水泵工作正常,压力平稳达规定值。 4、混合水电导率应控制在≤120μs/cm。 5、各管线无漏水、漏电现象。 6、控制台控制灵敏、有效。 7、各计量仪表准确。 8、臭氧发生器工作正常。 注:其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该生产线为不完好设备。

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 (第7稿)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可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包括:包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茶(类)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其他饮料类(运动饮料、电解质饮料、营养素饮料、能量饮料、风味饮料、咖啡(类)饮料、植物饮料、其他饮料),共7个申证单元。 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的生产条件,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产品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别交叉命名时,按照产品命名的末尾类别归属到相应的申证单元,并符合相应类别的要求,如声称“果汁碳酸饮料”,应符合碳酸饮料的要求。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601。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的类别、申证单元及品种明细,如:饮料【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自然来源饮用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果汁型碳酸饮料、果味型碳酸饮料、可乐型碳酸饮料、其他型碳酸饮料)】。详见下表: 饮料申证单元及品种明细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一、适用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包装饮用水,是指以直接来源于地表、地下或公共供水系统的水为水源,经加工制成的密封于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自然来源饮用水以及其他饮用水。 饮用天然矿泉水是指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钻井采集的,含

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区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 饮用纯净水是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GB 5749)中卫生要求(pH值除外)的水为原料,采用蒸馏法、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深度净化,不含任何添加物制成的制品。 自然来源饮用水是以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GB 5749)中卫生要求(pH值除外)的来自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地表水、地下水)为生产用源水,且只允许通过脱气、曝气、倾析、过滤、臭氧化作用或紫外线消毒杀菌过程等有限的处理方法,不改变水的基本物理化学特征制成的制品。如饮用天然泉水、饮用天然水。 其他饮用水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GB 5749)中卫生要求(pH值除外)的水为原料,经适当的加工处理制成的制品,其添加物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 2760)的规定,但不得添加糖、甜味剂、香精香料或者其他食品配料。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 (一)管理制度审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规定,对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完整性、适用性,以及对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的要求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内容如下: 1. 卫生管理制度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加工人员如患有痢疾、

2016年中国包装饮用水行业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

2016年中国包装饮用水行业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 中国饮料行业是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是中国消费品中的发展热点和新增长点。30多年来,饮料行业不断地发展和成熟,其中包装饮用水作为最近10年间饮料行业的热点,迎来了爆发式增长,并呈现出空前的繁荣。近几年受中国经济大环境的影响,饮料行业的增速明显放缓,但相对于其他饮料品类,包装饮用水行业的增长率仍独占鳌头。近些年来随着包装饮用水所占比重的增加,传统饮料企业不断加大了对于包装饮用水的投资力度;同时,很多资本大鳄和知名企业也纷纷跨界进入包装饮用水市场,行业竞争变的更加激烈和残酷。 一、中国包装饮用水行业发展与现状 在过去十几年间,中国包装饮用水产量和消费量均呈现了爆发式的增长,我国包装饮用水的消费量,从1997年到2013年差不多增加14-15倍,年增长率达18.1%远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的7.8%,这种增长率高于我们国家同期GDP增长率的2倍以上,我国的包装饮用水消耗总量占全球消耗总量已经超过15%,也已经超越了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包装饮用水消费国。 虽然我国的包装饮用水的产量和消费量都增加得非常快,高于全球水平,但人均包装饮用水的消费量在全球相对落后,比全球平均水平还略低。全球排在前十的包装饮用水消费国依次为墨西哥、泰国、意大利、比利时和卢森堡、德国、阿联酋、法国、美国、西班牙和香港。除墨西哥和泰国是因为水质污染的原因,而阿联酋也存在其他客观因素外,大部分欧洲国家,包括美国,饮用水资源状况良好且直饮水到家到户,,他们饮用包装饮用水更多是因为方便,或者说已经成为一种消费习惯。相关调查机构针对中国香港包装饮用水的消费情况所作的调研显示,58.2%的受访对象选择包装饮用水是因为方便,而22.4%的消费者选择因为当时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我国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包装饮用水消费量的差距悬殊,在沿海发达地区已经接近,或超过全球平均水平,但在西部和相关不发达地区,包装饮用水的消费量还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从总体数据来看我们人均30L/年的水平还是低于全球37升/年的平均水平,从这方面来看,我们包装饮用水行业未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另外,从中国居民的饮水习惯来看,通过针对中国100个主要城市近30,000名受访对象的调查显示,中国有59%的居民依然会选择把自来水烧开以后泡茶或者饮用,另外41%是选择包装饮用水、桶装水或者一部分家庭选择安装家用过滤设备或者过滤壶,过滤了以后再去炒菜做饭,或者是烧开以后饮用。从这两项数据我们均能看到中国包装饮用水行业未来的发展还是非常值得我们期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l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olume 2,1998 3 定义 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 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表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项目限值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 浑浊度不超过l度(NTU)①,特殊

国家饮用水标准报告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二○○一年九月一日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olume 2,1998 3 定义 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 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表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注:①表中NTU为散射浊度单位。②特殊情况下包括水源限制等情况。③CFU为菌落形成单位。④放射性指标规定数值不是限值,而是参考水平。放射性指标超过表1中所规定的数值时,必须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以决定能否饮用。

包装饮用水项目总结分析报告

包装饮用水项目总结分析报告 一、包装饮用水宏观环境分析 二、2018年度经营情况总结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四、2019主要经营目标 五、重点工作安排 六、总结及展望

尊敬的xxx公司领导: 包装饮用水是指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包装饮用水分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 从2017年全国饮料行业销售收入来看,包装饮用水、果蔬汁饮料、蛋白饮料收入合计约占饮料市场的59%,其中,包装饮用水占21%,较 为领先。碳酸饮料和固体饮料占据23%,以茶饮料领衔的其他6类饮料产品占据剩余18%的市场份额。 目前,我国消费包装饮用水的人口已占总人口的30%以上,说明 相当一部分人群开始以包装饮用水作为日常的饮水来源。从全国总产 量上来看,近年我国包装饮用水占全部饮料产量比重持续扩大,从 2014年的46.87%一路上涨至2017年底的52.41%。我国桶装水产量呈 增长趋势,2013年后增速放缓,2017年我国桶装水产量为9535.73万吨,同比增长0.82%,中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生产消费国,但包装饮用水产量增长率已接近5年中的最低点。 分区域来看,2017年中国包装饮用水产量中南地区最多,占比38%;其次是西南地区,占比达到20%;华东地区位居第三,占比为17%;东北、华北、西北地区产量较少,占比均低于15%。

分省份来看,2017年,全国前十省市包装饮用水产量排名分别是广东、四川、河南、吉林、贵州、浙江、山东、湖北、陕西和湖南。其中,广东省排名第一位,2017年包装饮用水产量为1620.2万吨,位居全国榜首,是国内包装饮用水产量最多的省份。 包装饮用水最本质的特点:简单。无需添加、无色透明,但当供应差距不断缩小或者说发展相对稳定成熟时,越简单的产品遇到的挑战就越难解决,所以市场竞争激烈,需要靠产品的差异化解决营销问题。产品差异化主要体现在品牌文化、产品包装装潢、产品即饮和使用的便利性包装。就目前情况来看,中国包装饮用水主要有四个发展趋势: 1.高端化 在消费意愿走强的背景下,高端产品受市场追捧,高价水获得增长机遇。高端化包装水产品策略可以着力于优质水源、产品可追溯、高端包装等方面,企业则应把握消费升级趋势,从包装设计、清淡口味、与消费者情感联系等几方面保持品牌竞争力、推动产品销量持续增长。 2.一次性大桶水及袋装水

国家饮用水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最新)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5749-85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 的35 项增加至106 项,增加了71 项;修订了8 项;其中: ——微生物指标由 2 项增至 6 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 修订了总大肠菌群; ——饮用水消毒剂由 1 项增至 4 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 项增至21 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 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 5 项增至53 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 二氯乙烷、1,1,1- 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 二氯乙烯、1,2- 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苯乙烯、2,4,6- 三氯酚、氯苯、1,2- 二氯苯、1,4- 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 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 、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 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 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 项增至20 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 浑浊度; ——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完整word版)包装饮用水纯净水作业指导书2017

受控状态:编号:QHC-01-2017 发放编号:版本: 1 技术文件 产品生产作业指导书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2017-04-15发布 2017-04-16实施 ****有限公司

目录 目录 (1) 原辅料入库验收标准 (1) 附1:《主要原辅材料入库质量标准及抽样方法》: (2) 桶分拣及拔盖作业指导书 (5) 空桶灯检(一)作业指导书 (7) 空桶外洗作业指导书 (8) 空桶灯检(二)作业指导书 (9) 瓶盖/桶清洗消毒作业指导书 (10) 多介质过滤作业指导书 (11) 活性炭过滤作业指导书 (12) 5微米保安过滤作业指导书 (12) 反渗透作业指导书 (13) 0.1微米精密过滤器作业指导书 (15) 中空超滤作业指导书 .................................................................... 错误!未定义书签。臭氧杀菌作业指导书 . (15) 灌装作业指导书 (16) 成品灯检 (17) 成品包装作业指导书 (18) 喷码工序作业指导书 (19) 管道、设备维护作业指导书 ........................................................ 错误!未定义书签。食品添加剂配置规范 (22) 附:灌装线清洗消毒液配制规范(一车间) (23) 附:灌装线清洗/消毒液配制规范(二车间) (23) 二车间清洗及消毒液自动添加系统操作规程 (20) 生产线清洗消毒作业标准 (24)

原辅料入库验收标准 1.目的:建立原辅料验收检验操作规程,使进货检验和试验按规定进行,确保 进货物资满足生产要求。 2.范围:适用于原辅材料进厂检验和试验工作。 3.职责: 3.1.营运部负责采购符合生产要求的产品。所有原辅料在首次送货时,必须提供下列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第三方检测报告。3.2.原辅料入仓库前,由材料检验员进行产品入库检验,具体要求根据公司《原材料质量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 3.3.检验人员对原材料的检验应严格根据《主要原辅材料入库质量标准及抽样方法》进行。

包装饮用水关键控制环节分析

包装饮用水关键控制环节 ①企业战略决策,资金投入是前提: 企业的投资意愿和资金投入的多寡毫无疑问必然是任何一个新产品发展的前提。而投资决策需要组织作系统的统筹考虑,是个复杂的决策过程。 ②水源是成败关键: 在矿泉水产品的各个环节中,水源地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目前绝大部分市场上的中高端矿泉水企业均主打水源地制胜法宝,可以说,谁占有了优质、稀缺的水源地,谁就占据了矿泉水市场的制高点。 ③策划推广是迅速占领市场、取得效益的重要环节。 水的质量代表生命的质量,大部分矿泉水企业将优质、稀缺的水源,健康的水,富含人体需要的矿物元素的水等作为推广策划的噱头,来满足人们不断提高的生活水平对高品质饮用水的需求。无数实例证明成功的策划推广是现代企业新产品迅速上升占领市场取得效益的重要推手,必须重视广告的力量。 ④生产质量控制环节是企业生存之本: A.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的保护、维护及清洗消毒; B.瓶(桶)及其盖的质量控制及清洗消毒; C.杀菌设施的控制和杀菌效果的监测;

D.矿泉水生产净化设备控制和净化程度的监测; E.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的控制; F.消毒剂选择和使用;饮用矿物质水生产中,矿 物质的添加量控制;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等。 G.对于关键控制点必须建立相应的控制要求,确 定检查频次、检查人员、检查方法并做好记录 以备查验。 ⑤快捷、良好的销售、配送渠道也是矿泉水行业取得成功的重要环节。必须清晰定位饮用水行业细分市场,目前大部分高端矿泉水企业主要定位于瓶装矿泉水市场,而区域性桶装水配送销售主要是相对低端的山泉水和纯净水。作为新的行业进入者,是进入高端矿泉水市场,还是走低端区域性路线,还是两者兼有的组合方式,需分析清楚市场实际情况准确定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居民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规范和卫生要求以及对水源选择、水源卫生防护、水质监测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引用标准 GB 5750-85《标准检验法》。 GB 17051-1997《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 1993。 3定义 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 3.1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用和生活的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 3.5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加压、贮存、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生活饮用水水质规范和卫生要求 4.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1.1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供水单位的出厂水和管网水 4.2.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表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项目限值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 色度 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 浑浊度 不超过1度(NTU)①,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度(NTU)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 PH 6.5~8.5 总硬度(以CaCO3计) 450 (mg/L) 铝 0.2 (mg/L) 铁 0.3 (mg/L) 锰 0.1 (mg/L) 铜 1.0 (mg/L) 锌 1.0 (mg/L) 挥发酚类(以笨酚计)0.002 (mg/L)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0.3 (mg/L) 硫酸盐 250 (mg/L) 溶解性总固体 1000(mg/L) 耗氧量(以O2计) 3 (mg/L),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mg/L② 毒理学指标 砷 0.05(mg/L) 镉 0.005 (mg/L) 铬(六价) 0.05(mg/L) 氰化物 0.05(mg/L) 氟化物 1.0 (mg/L) 铅 0.01(mg/L) 汞 0.001 (mg/L) 硝酸盐(以N计)20(mg/L) 硒 0.01(mg/L) 四氯化碳 0.002 (mg/L) 氯仿 0.06(mg/L)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 【法规类别】国家标准管理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12.24 【实施日期】2015.05.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2014-12-24发布2015-05-24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19298- 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7323- 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涉及本标准指标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与GB19298- 2003、GB17324- 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定义; --修改了原料要求;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修改了微生物限量; --修改了检验方法; --增加了标签标识的规定。

本标准4.1~4.2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 2 术语和定义 2.1 包装饮用水 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 2.1.1 饮用纯净水 以符合3.1原料要求的水为生产用源水,采用蒸馏法、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当的水净化工艺,加工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2.1.2 其他饮用水 2.1.2.1 以符合3.1.2、3.1.3原料要求的水为生产用源水,仅允许通过脱气、曝气、倾析、过滤、臭氧化作用或紫外线消毒杀菌过程等有限的处理方法,不改变水的基本物理化学特征的自然来源饮用水。 2.1.2.2 以符合3.1原料要求的水为生产用源水,经适当的加工处理,可适量添加食品添加剂,但不得添加糖、甜味剂、香精香料或者其他食品配料加工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以来自公共供水系统的水为生产用源水,其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第7稿)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可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包括:包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茶(类)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其它饮料类(运动饮料、电解质饮料、营养素饮料、能量饮料、风味饮料、咖啡(类)饮料、植物饮料、其它饮料),共7个申证单元。 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的生产条件,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产品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别交叉命名时,按照产品命名的末尾类别归属到相应的申证单元,并符合相应类别的要求,如声称“果汁碳酸饮料”,应符合碳酸饮料的要求。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601。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的类别、申证单元及品种明细,如:饮料【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自然来源饮用水、其它饮用水);碳酸饮料(果汁型碳酸饮料、果味型碳酸饮料、可乐型碳酸饮料、其它型碳酸饮料)】。详见下

表: 饮料申证单元及品种明细 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一、适用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包装饮用水,是指以直接来源于地表、地下或公共供水系统的水为水源,经加工制成的密封于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自然来源饮用水以及其它饮用水。 饮用天然矿泉水是指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它成分,在一定区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一般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 饮用纯净水是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GB 5749)中卫生要求(pH值除外)的水为原料,采用蒸馏法、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它适当的加工方法深度净化,不含任何添加物制成的制品。 自然来源饮用水是以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GB 5749)中卫生要求(pH值除外)的来自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地表水、地下水)为生产用源水,且只允许经过脱气、曝气、倾析、过滤、臭氧化作用或紫外线消毒杀菌过程等有限的处理方法,不改变水的基本物理化学特征制成的制品。如饮用天然泉水、饮用天然水。 其它饮用水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GB 5749)中卫生要求(pH值除外)的水为原料,经适当的加工处理制成的制品,其添加物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 2760)的规定,但不得添加

包装饮用水知识手册

包装饮用水知识手册 一、水的划分 水的用途: 饮用水与非饮用水; 水的品种:自来水、纯净水(包括太空水、蒸馏水)、矿泉水、矿物质水、天然水等; 水的来源:地下水、地表水; 水质分类:I,II,III,IV,V,共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到、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二、包装饮用水的定义 指密封于容器中供给人体直接饮用的水。它主要分为:纯净水、矿泉水、矿物质水、天然水及其他。 三、各种包装饮用水的区别 1、定义不一样 纯净水:指不含杂质的H2O,纯净水是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水源,采用蒸馏法、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去除水中

的矿物质、有机成分、有害物质及微生物等加工制成的水。 矿泉水: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人工揭露、未受污染的地下矿水,含有一定量的矿物盐、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气体,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在天然波动范围内的相对稳定。 矿物质水:在纯净水基础上添加少量矿化元素制成。矿物质水有纯净水的纯净,又有矿泉水中的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去除了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最主要是矿物质水中的矿物质已经活化,人体易于吸收,其味道分外可口清新,口感清爽顺滑,还避免了矿泉水不宜加热,易结垢,易变质的缺陷。 天然水:水源取自大自然后,经过过滤,杀菌工艺处理后,一般不影响水中微量元素和矿物质的含量。(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但含量低于矿泉水,达不到矿泉水的国家标准规定的指标,称不上是矿泉水。) 2、标准不一样 纯净水国家标准:电导率(25±1℃)μs/cm ≤ 10 ;高锰酸钾消耗量mg/L ≤ 1;铅(以P、b计) mg/L ≤ 0.01 ;砷(以As计) mg/L ≤ 0.01 ; 铜(以Cu计) mg/L ≤ 1 ; *氰化物(以CN计) mg/L ≤ 0.002;挥发酚(以苯酚计)mg/L ≤ 0.002 ;游离氯(以Cl) mg/L ≤ 0.005 ;三氯甲烷mg/L ≤ 0.02 ;四氯化碳 mg/L ≤ 0.001 ;亚硝酸盐(以NO2计)mg/L ≤ 0.002 。 色度(度)≤ 5 ;浑浊度(度)≤ 1 ;无异味、嗅味;肉眼观察无可见杂质。 矿泉水国家标准: 色度/度≤15(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浑浊度/NTU ≤ 5

包装饮用水的食品标准

包装饮用水的食品标准 核心内容:我国包装饮用水的食品标准是什么?包装饮用水目前是按照食品管理的,关于包装饮用水的食品标准既有国家标准,也有地方标准,既有食品质量标准,也有食品卫生标准。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包装饮用水的食品标准。 一、我国饮用水的管理 饮用水包括生活饮用水和包装饮用水。生活饮用水指供居民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包装饮用水指采用瓶、桶包装的饮用水,目前按食品管理。GB10789《饮料通则》对包装饮用水做了分类,根据水的来源、加工方式等特点,分为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泉水、其他天然饮用水、饮用矿物质水、其他包装饮用水共6类。由于包装饮用水加工、运输、储存与生活饮用水不同,因此包装饮用水的执行标准不同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包装饮用水标准 我国目前存在食品质量标准与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并存的局面。我国包装饮用水标准都是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前制定的,涉及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既有食品质量标准,也有食品卫生标准。 (一)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有4项,分别是: GB8537《饮用天然矿泉水》,规定了饮用天然矿泉水的质量和卫生要求; GB17323《瓶装饮用纯净水》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质量要求; GB17324《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规定了瓶(桶)装饮用纯净水的卫生要求;

GB19298《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了除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之外的其他包装饮用水的卫生要求。 以上国家标准的卫生安全要求基本涵盖所有包装饮用水。 (二)地方标准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各地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各地对除天然矿泉水和饮用纯净水之外的其他包装饮用水类制定了部分地方标准。如浙江省地方标准《瓶装饮用天然水》(DB33/383-2005)、广东省地方标准《瓶装饮用天然净水》 (DB44/116-2000)、重庆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瓶(桶)装饮用天然泉水》(DBS50006-2011)、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饮用天然山泉水》(DBS44/001-2011)等。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不少地区水源短缺,有的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严重,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已不能满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需要。为此,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原有标准进行了修订,联合发布新的强制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下称“新标准”)。 2007年7月1日,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这是国家21年来首次对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标准》进行修订。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是保证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协调下,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卫生、供水、环保、水利、水资源等各方面专家共同参与完成了该项标准的修订工作。 新标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加了71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 项增至4项;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放射性指标仍为2项。二是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三是实现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新标准水质项目和指标值的选择,充分考虑了我国实际情况,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参考了欧盟、美国、俄罗斯和日本等国饮用水标准。 1985年出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里,饮用水浑浊度的指标是“3-5”,新《标准》则将之提高到“1-3”,也就是说,抛开一大堆老百姓看不懂的理化指标不说,最直观能感受到的,是水色将更为清亮。

瓶(桶)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瓶(桶)包装饮用水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瓶(桶)包装饮用水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生活饮用水或地下水)为原料,添加食品添加剂(氯化钾、硫酸镁),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硫酸锌和氯化钙),经净化、配比、杀菌、灌装等工艺制成的瓶(桶)包装饮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88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氯化钙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5750.4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5750.8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 GB/T5750.7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综合指标 GB/T5750.1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消毒副产物指标 GB/T5750.11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消毒剂指标 GB/T5750.1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放射性指标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53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T13519聚乙烯热收缩薄膜 GB17323瓶装饮用纯净水 GB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GB19304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卫生规范 GB2557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硫酸锌 GB255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氯化钾 GB292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硫酸镁 QB2357无汽饮料(水)瓶 QB2460聚碳酸脂(PC)桶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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