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种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

各税种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

一、中央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

三、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

1、增值税(除进口增值税):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3、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按中央60%,地方40%分配。(25%)

4、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归中央,其余部分按中央60%,地方40%分配。<

5、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归地方。

6、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7、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4%归中央,其余6%和其他印花税归地方。

另:

广东省在中央财政体制框架下,又将营业税、非国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作为省与市(县)共享收入,实行按省40%、市(县)60%比例分成。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发票管理 【发文字号】粤地税发[2010]89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0.06.30 【实施日期】2010.07.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 (粤地税发[2010]89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48号)精神,结合《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综合改革方案》和我省推广发票在线应用系统以及地方税收普通发票管理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略) 3.《行业类别设定打印内容一览表》(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0年6月30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以下简称142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48号,以下简称648号文件)精神,结合《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综合改革方案》和我省推广发票在线应用系统以及地方税收普通发票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我省地方税收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简并票种方案 (一)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开具的发票 我省正在实施地方税收发票管理综合改革,发票在线应用系统的上线工作正在全面推进,按照把发票在线应用系统打造成我省

中央和地方税收分配比例

各税收的中央和地方分配比例情况详解 中央独立税:消费税、关税、进口增值税、车辆购置税、燃油税、社会保障税。 省级独立税:营业税。 县级独立税:物业税、车船使用税、遗产与赠与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 中央、省级、县级共享税具体税种和分成比例见表2。 经过以上调整,中央政府收入占税收总额的55%—60%左右,省级政府收入在22%左右,县级政府收入在20%左右。。 一、中央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 三、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 1、增值税(除进口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 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3、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按中央60%,地方40%分配。 4、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归中央,其余部分按中央60%,地方40%分配。 5、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归地方。 6、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7、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4%归中央,其余6%和其他印花税归地方 省以下各级政府间收入分配关系,并没有全面推行较为彻底的分税制,全国呈现多样化特征。具体划分方式有:(1)按照企业的隶属确定税收归属。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企业所得税,几乎所有的省、市、自治区都是按照这种方式确定其归属的。(2)按照纳税主体的所有制形式或行业性质,划分收入归属。其中最为典型的是营业税,几乎所有的省、市、自治区都把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划作省级收入,而把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行业的营业税作为地、市、县等层级地方政府的收入。(3)按照某种比例对某些税种进行分享。相当部分省、市、自治区都把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等税基较小、税额不大的税种,在省级政府与其下的各个层级地方政府之间进行比例分享。(4)对于地方分享的增值税25%部分,部分省、市、自治区将其全部划归地、市、县级政府,部分地区则实行了某种形式的共享税划分方式。(5)部分省、市、自治区仍然沿用分成或包干的旧体制,把部分税种确定为调剂收入,根据其辖区内各个地区的贫富程度的差别,分别确定不同的分享比例或分享形式。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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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政 策的通知 【标 签】税收减免政策 【颁布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粤地税发﹝2009﹞19号 【发文日期】2009-02-04 【实施时间】2009-01-01 【 有效性 】条款失效 【税 种】城镇土地使用税 注释:部分条款失效。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废止,参见《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和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 第48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4〕332号)和《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项目管理层级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4〕661号)中的“对困难减免的认定原则”部分作相应调整,以加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解决纳税人的实际困难。各级地税部门在办理困难减免审批时,应当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对纳税人按章纳税确有困难,符合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可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的优惠: 一、纳税人因停产、停业、歇业、办理注销等原因而导致房产、土地闲置,造成纳税确有困难的; 二、受市场因素影响,纳税人难以维系正常生产经营,出现较大亏损的,或支付给职工的平均工资不高于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且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三、纳税人因政策性亏损,造成纳税困难的; 四、因不可抗力,如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社会现象,导致纳税人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造成纳税困难的; 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或属于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扶持产业的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

国家税收参考答案(要点)

《国家税收》练习题参考答案 第一部分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活动。 2、税收原则:税制原则即税制建立的原则,是一个国家在设计税收制度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是 判断税收制度是否合理的标准,制定科学的税收原则,始终是设计税收制度的核心问题。 3、公平原则:是指国家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 的税负水平保持均衡。 4、税收成本:税收成本是指征纳双方在征税和纳税过程(该过程开始于税收政策的制定,结束于税 款的全额入库)中所付出的一切代价(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的总和,具体包括征税成本、纳税成本及课税负效应三个部分。 5、资源配置职能:通过本身的收支活动引导资源的流向,弥补市场的失灵和缺陷,最终实现全社会 资源配置的最优效率状态。 6、税负转嫁:税负转嫁是纳税人将缴纳的税款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转由他人负担的过程。 7、税源:税源即税收收入的来源,即各种税收收入的最终出处。 8、税基:税基是指税法规定的应纳税额计算的基础,也称计税依据。一是指某种税的经济基础。二 是指计算交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即计税依据或计税标准。它包括实物量与价值量两类。 9、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中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 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10、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是指税额与征税对象按同一比例增长的税率。 11、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是按照全额累进计算的税额减去按照超额累进计算的税额之后的差额。 它是在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时,简化计算应纳税额的一个常数。 12、累进税率:是指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是随着课税对象数额增加而递 增的税率。 13、全额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是以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为基础计征税款的累进税率。在课税对 象数额提高一个级距时,对课税对象全额都按提高一级的税率征税。 14、超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 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其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 并且,每一次计算仅以征税对象数额超过前级的部分作为计算基数,然后将计算结果相加得出应纳税款数额。 15、税收效应:是指政府通过税收政策及其手段对经济增长和经济稳定的影响。 16、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有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 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额,并实行税款抵扣的一种流转税。 17、生产型增值税: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允许从其销售产品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18、收入型增值税:只允许抵扣当期计入产品成本的折旧部分进项税的,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19、消费型增值税:准许全部抵扣当期购进的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固定资产进项税的,称为消费型 增值税。 20、进项额:是指企业购入原材料、燃料动力等及应税劳务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 21、销项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增值 税额。 22、消费税: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23、从量定额:以商品的重量、长度、容量、面积等计量单位为计税依据,按固定的单位应税额进 行计征的计税方法。 24、预定定价:纳税人与税收部门之间进行商量,以某一商品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缴纳税款, 以保证税收的收入。到一纳税期限,再按实际的商品销售价格计税后调整,多退少补。 25、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 税。 26、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

国地税合并背景下广东税制构建策略

国地税合并背景下广东税制构建策略 发表时间:2019-01-10T15:39:15.233Z 来源:《教育学文摘》2019年2月总第291期作者:严晓云邓倩[导读] 自2002年以来,新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所得税由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广东科技学院广东东莞523083 摘要:分税制的实行,曾给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在新形势下,国地税合并也已成为必然趋势。广东作为改革先锋,在税制改革的道路上也应首当其冲,先行先试,建立起广东特色的地方税收体系,为进一步在大湾区乃至全国落实完善国地税合并之举,探索合并之路、评估合并效果、总结合并经验,最终实现国地税的全面深入合并。本文对此做了一些有益的研究,并提出了若干广东税制构建策略。 关键词:国地税合并税制构建策略我国自1994年进行了分税制改革。24年过去了,分税制对我国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也给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工作乃至整个宏观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2016年5月,全面完成“营改增”试点工作,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在宣布的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出,要改革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征管体制,合并省以及省以下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以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各种税收和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管理职责。这些政策的出台,应对了时代发展需要,至此我国税收制度进入“破冰”阶段。本课题顺应当前财税改革的必然趋势,在国地税合并背景下来研究广东税制的构建问题。通过构建符合广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地方税制,以合理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的关系,构建具有激励与约束的地方财政资源获取机制,从而保证地方政府行为的良性运行,促进广东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高本辖区居民的福利水平。 一、广东省税收体系现状及特点 1.国、地税机关权力交叉。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收征管权交叉。自2002年以来,新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所得税由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铁路运输企业(包括广州铁路集团)、国家邮政、大型国有银行和不分享所得税的海上油气企业,由国家税务总局征收。其他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征收和管理。该规定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权委托给国家税务局,加剧了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权的混乱、分裂和交叉。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地方税,地方税务局有权征收和管理。但是,由于铁路部门、银行总部和保险公司集中缴纳属于中央收入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再次形成征管权的交叉点。 2.地方税种“群龙无首”。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地方税制失去了主要税种,导致地方税制对主要税种界定不清楚。在现行税制下,广东省地方税收具有“税种数量较多但多为小税种、地方税体系收入比重偏低”等特点。同时,地方财政收入规模在一定程度上由于全面实施的营改增政策使得企业转型而缩小,但相应的财政权力并没有减少,导致地方财政收支更加紧张。辅助税种的制度建设也还有待完善。 3.税收征管成本高。税务机关的双重设置,它在人力资源和基础设施方面花费太大。据统计,在2011年我国“设立一个农村和县、市税务分局的基建支出分别为200万元和600 万元”。到目前为止,这笔费用只能直线增长。而当时,国、地税各级机构就合计103965个了,这般重复投资大可不必。另外,两套机构也造成“各施其令”、“踢皮球”的现象层出不穷,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成本高,使税收征管更加复杂和困难。税收纠纷增多,造成大量重复劳动。如重复的税收宣传、登记、评估、征收、管理、检查等。此外,税收征管软件系统的开发和维护,由国家和地方税收、税务人员培训、办公费用清单、车辆和设备的配置、重复研究等方面,大大提高了税收执法和司法成本。 4.税收遵从成本高。税收遵从成本,即税收成本,是纳税人除了纳税之外所花费的额外资源的价值。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繁琐程序使得税收征管程序更加复杂。“拜完佛社拜菩萨”的纳税人将涉税事务成本翻了一番。他们需要雇用更多的财务和会计人员或加倍支付他们的税务代理费。而当政府法令不可用时,纳税人往往难以理解。税收遵从成本的增加直接导致了实际税收负担的加重,恶化了国内商业环境,削弱了中国税收政策的国际竞争力。 二、广东省国地税合并后可能面临的问题 1.机构设置影响因素多,精简高效难促成。精简税务机关是降低成本、提高税收效率的关键,也是高效率的前提。但由于我国已实行了24年的国地税“分征分管”体制,赋予地税机关征管地方税的权力,长期导致地税“占山为王”、自主权过大、程序形式重于效率,成为地方财政的财力支柱。一向彪炳“财政源泉”的地税将被国税合并,从根本上失去征管税收权力、失去独立入库税收权力,定会遭到地税机构从上到下的质疑甚至反对。合并后原本属于地税权限的税收将如何征管?地税原有机构原有部门将何去何从?怎样保证合并后征税及纳税成本同时降低?又如何保证精简过后纳税过程的高效性和纳税收入的完整性?这些都是合并后的壁垒。 2.税收分配权益不清晰,地方财政无保障。营改増后,广东省地方税体系面临“没有明确的主要税种、大量的税种和小税种,各税种之间存在重叠功能,地方税制收入比重偏低”的困境。“十三五”期间,我国将逐步实现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推进城镇化,这都需要大量的地方财政投入。因此,担忧原本的地方税和共享税的分配、担忧地方税收的质量、担忧地方财力的紧缺是地方政府最为顾及的问题。 3.独立征税权力将丧失,地方政府不放心。“营改增”后,国地税合并政策一推出,对于地税无疑是“雪上加霜”。失去主税种后再丧失自主征税权力,这必定使地税部门乃至地方财政人心惶惶。地方税务的放权,致使地方政府、地方财政所获信息滞后或不对称,经常处于被动和脆弱的地位,税收分配一直是犹豫和不信任的。至此,地方政府对合并事宜的不放心、不放权加大了合并阻力。 4.公务员既得利益受损,人心不稳阻力大。税收征管体制的合并关系到地方政府税权的既得利益和地方税务局系统的公务员,具有很大的阻力。由于地方税务局的废除和机构的精简,地方税务局系统公务员会面临何去何从的问题。原以为一生无忧的“铁饭碗”即将消失,情绪上也难以安抚。国地税合并将面临人员安置成本高、人心不稳等又一难题。 三、构建广东地方税体系的策略 1.以“广东省国地税已合并挂牌”为背景。从2018年6月15日全国各省级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至2018年7月20日,全国县乡国税地税机构正式合并挂牌,标志着全国省市县乡四级税务机构分步合并和相应挂牌工作全部完成,这标志着国税、地税征收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步。广东省也逐步完成了本次改革。 合并挂牌,意味着税务系统将实现“六个统一”,分别为“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一键咨询”和“信息一次采集”。其中,“一厅通办”,它意味着纳税人不必跑两个大厅来办税,它意味着纳税人只需要登录一个网络来处理两个业务;“一键咨询”指纳税人通过12366将获取所有税收业务的咨询服务;“实名信息一次性收集”将识别现有的国家和地方税务实名信息,使纳税人的实名信息只需要收集一次。同时,统一税务稽查。从根本上解决国地税两家分别检查的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对纳税人的不当打扰;统一地方税收执法的原有标准,统一实施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实施。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法治环境。在此基础上,国地税局机构重叠和重组、税务人员的安置工作已基本完成,从结构和机制上初步实现了国地税合并。

历年各税收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

历年各税种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近10年来,各城市来自房地产(含出让土地)的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增大。特别是近几年,许多城市的比重都超过40%,甚至更高。如此高的占比是极不正常的,极不利于长远发展的。 而这种现象的产生,与这些年来中央和地方税收分配的调整密切相关,主要是共享税的调整。这些年,国家税务总局对几项重要共享税做的调整如下:增值税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原为50:50,2001年调整为75:25;印花税原为50:50,1997年调整为80:20,2001年再次调整为94:6,2002年又一次调整为97:3;企业所得税原为40:60,后来调整为50:50,2003年调整为60:40;个人所得税在1995~2001年为地方税,2002年调整为共享税,比例为50:50,2003年再次调整为60:40。 与此同时,地方有些其他税收还在减少。以工商业税收为例。对“三资”企业(港澳台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的所得税,从获利年度起“两年免税三年减半”,使得税收甚少;企业增值税3/4上缴中央,1/4由省市分成,城市拿不到1/10;营业税和附加费归地方,但是地方政府为招商采取退税优惠政策,通常退税50%,许多城市退税高达80%以上。特别是沿海“三资企业”比较集中的城市,出口退税额度更大。

(一)。所得税(60%归中央,40%归地方) 所得税是从当地企业所得收入中征收的税收,中央地方分成40:60。这是从地方征收的税收为何60%归中央? 因为各国对进口商品都征收进口关税,我国平均关税率10%,10%的税率与一般生产企业利润率相当,由于国内省与省之间产品流通是不征关税的并且国内市场大,企业产品大多销到外省,为了保偿消费省的利益,国家把企业所税60%归中央。(小国家小地区30%归中央可以了,象中国这么大的国家应该70%归中央,而不是现在的60%) (二)。增值税,消费税都是流转税,在生产环节征税,但其税收成本是由全国的消费者成担。 1。消费税(100%归中央) 进口消费税=(进口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国内消费税=[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全部归中央。 2。增值税(75%归中央,25%归地方) 我国对进口商品都征收17%的增值税,进口增值税全部归中央。 进口消费税=(进口价格+关税+消费税)×17% 例子:进口价值100元的红酒,如果关税为10%,消费税为20%。 进口关税=100元X10%=10元

关于税收留成

一、中央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 三、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 1、增值税(除进口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 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3、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按中央60%,地方40%分配。 4、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归中央,其余部分按中央60%,地方40%分配。 5、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归地方。 6、城建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7、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4%归中央,其余6%和其他印花税归地方。

1、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3% 2、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3% 3、金融保险业:5% 4、邮电通信业:3% 5、文化体育业:3% 6、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 7、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 8、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 5% 9、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5% 二、城建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税收分成及地方税收明细

税收分成 一、中央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 三、分享收入 1、增值税:中央地方按75%与25%比例分享。 2、营业税:除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外,其余部分归地方。 3、企业所得税:除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和海洋石油企业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外,其余中央地方按60%与40%比例分享。 4、个人所得税:除个人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归中央外,其余中央地方按60%与40%比例分享。 5、资源税:除海洋石油企业交纳的之外,全部归地方。 6、城建税:除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外,其余部分归地方。 7、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的6%、其他全部印花税,归地方。 8、教育费附加:归地方。 据了解,对于所得税地方分享40%的部分,天津高新区、开发区、保税区和天津市(包括滨海新区)的按照12%和88%分享,中新生态城按照100%享有。 地方税收明细 一、营业税 1、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3% 2、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 3、金融保险业: 5% 4、邮电通信业: 3% 5、文化体育业:3% 6、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 7、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

8、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 5% 9、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5% 二、城建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三、资源税 税目税额幅度 原油 8-30元/吨 天然气 2-15元/千立方米 煤炭 0.3-5元/吨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0.5-20元/吨或者立方米 黑色金属矿原矿 2-30元/吨 有色金属矿原矿 0.4-30元/吨 盐 固体盐 10-60元/吨 液体盐 2-10元/吨 四、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广东省地方税收纳税申报表(综合)

广东省地方税收纳税申报表(综合)

SB001(2004年版) 广东省地方税收纳税申报表(综合)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流水号: 正常 申 报 □ 自 行 补 报 □ 稽 查 自 查 申 报 □ 延 期 申 报 预 缴 □ 计算单位:元(列至角分)·m 2·本·份·吨 纳税人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电脑编码: 管理机 关: 纳税人名称(盖章) 注册地址 注册类型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联系电话 邮编号码 征收 项目 征收 品目 税费 子目代 码 税款所属 时 期 申报计税总额或总数量 允许扣除 金额或数量 计税金额或 数 量 税(征收)率(单位税额) 速算扣除额 应 纳 税 (费)额 扣除税(费) 额 实际应 缴纳 税(费)额 税务 机关 已核 定额 车牌号码及类型或房产、土地证号或项目管理码 批准减免 额 批准抵缴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合计 房产税附列资料 房产 建筑 面 积 m2 本期房产原值 租 金 收 入本期实际 房产原值 从价计税 的房产原 值 从租计税 的房产原 值 批准减免税 的房产原值 如纳税入填报,由纳税人填列以下各栏如委托代理人填报,由代理人填写以下栏 纳税人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 律的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 的、可靠 的、完整的。 声明人签名:代理人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规定填报的, 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明人签名: 主管会 计经办 人 税务代理 机构名称 税务代理 机构地址 经办 人

说明事项: 1、本表适用于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非购花)、屠宰税、房产税、城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土地增值税(预缴)等地方税的查帐征收纳税人。 2、凡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的纳税人,当月无经营收入或经批准享受减免税的,也必须用此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按纳税期限进行零申报或填报减免税额。包括免交车船使用税的 车辆领取车船使用税免税标志时,也要申报相关信息。 3、对于同一税款所属期而纳税人多次申报的,实行差额申报,即该次申报不包含上次申报信息。 4、表头说明: 4.1、“纳税人税务登记号”指地方税务登记证号。 4.2、“纳税人电脑编码”指纳税人在地税计算机征收管理系统的识别号码。 4.3、“管理机关”指纳税人就该申报事项的应税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 4.4、“申报流水号”是税务机关录入申报资料后计算机生成的顺序号,此号码由税务机关录入人员填写。 5、主表说明: 5.1、“纳税人名称”是指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全称。 5.2、“注册地址”是指纳税人于工商登记的地址。 5.3、“注册类型”是指纳税人于工商登记的企业类型。 5.4、“开户银行”是指纳税人用于缴交税款帐号所在的银行。 5.5、“帐号” 是指纳税人用于缴交税款的帐号。 5.6、纳税人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正常申报的选正常申报;根据税务机关的自查公告或在正常申报后,发现问题,进行补申报的,选择自查补报(该申报税款不收逾期申报罚款,但加收滞纳金); 纳 税人在稽查局发出稽查通知书后就以往税期的税款进行申报的选择被查申报(该申报税款属稽查税款);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纳税人根据审批文书填写申报表预缴税款时, 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录入人签名: 年 月 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纯个税版常见问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纯个税版)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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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 (纯个税版) 常见问题 V2.0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月

问题1:从哪里下载新版个人所得税客户端软件? 答复:金三上线后,原“广东省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不再使用,纳税人 需及时下载“电子办税服务厅(纯个税版)”或“电子办税服务厅(全功能 版)”方能办理相关业务,软件下载地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系统 https://www.360docs.net/doc/9f18456321.html, →办税服务→资料下载→办税软件,下 载对应版本安装后即可使用。 问题2:新版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与原版有何区别? 答复:新版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与原版主要有以下区别: a)新版只支持明细申报,不支持先上门报汇总后补录明细; b)新版不支持增量申报,只支持全量申报。如果重复申报同一个所 得期的个税,系统自动做更正申报处理,更正申报必须全量申报。 更正申报后,系统自动作废第一次申报记录,以最后一次申报为 准; c)只需填报好申报数据即可申报,不强制维护员工信息。一般情况 下还是建议填写好员工信息; d)无需生成报盘,申报数据准备好之后,即可在线申报; e)新旧版本所得项目、子目发生变化,需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f)身份证明类别发生变化,需按实际情况选择。(新版身份证件类型 国内5种,国外7种); g)员工登记信息模板中新增月薪、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月薪及三个险种在员工登记信息中维护好后,在个税 明细申报中导入员工信息时可自动带出月薪及相关社保险种金 额; h)如果上次申报并缴款,更正申报时的税额比上次申报的税额少, 上次申报多缴的部分需上门走退抵税流程;如果更正申报时的税 额比首次申报的税额多,需补缴差额部分, 如果存在延期缴款的 情况,在差额的基础上,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 / 17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在线应用系统设置教程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在线应用系统 酒店前台专用开票技术支持手册 发票网址: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9f18456321.html, 酒店前台电脑win7 64位IE 10. 1、对WIN7“操作中心”进行更改 这个设置需要电脑管理员administrator权限。 首先进入控制面板界面,调整计算机的设置,点“操作中心”,进行下一步操作,如图: 在更改操作中心设置界面,点“更改用户账号控制设置”,进入下面的界面: 在“更改用户账号控制设置”界面,如图:

然后把按钮拉到最低(始终通知-从不通知)即可关闭,点“确定”,即关闭win7系统uac成功,重启电脑。 2、证书导入说明(证书放在文件共享服务器上:\\10.*.*.*\软件\GDLTX广东地税网上打印发票) (1)证书下载地址: 发票在线应用系统登录界面证书下载: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9f18456321.html, (2)打开浏览器,并按照下图导入证书所述步骤操作: 特别注意地方:将所有证书放入:“个人”,并且“受信任的根证书、、、”

3、请在弹出的“安全设置”窗口中,按下图所选选项进行ActiveX控件和插件设置。ActiveX 控件和插件的设置参数如下图所示:

4、打开 IE浏览器,选择浏览器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将“启用内存保护帮助减少 联机攻击”的勾去掉;

5、打开发票在线系统的登录页面,点击IE8浏览器右上角的工具,在下拦列中将“兼容性 视图” 勾上; 6、重新启动浏览器。 7、安装打印插件 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可实现发票打印功能,要能正常打印发票,首先需要安装发票在线应用系统的打印控件。安装打印控件可分:第一次新安装和重新安装两种方式。用户根据这两种安装方式适当选择安装。 (1)第一次新安装打印控件 如果电脑的操作系统用户被限制下载文件,请开票员向该企业的网络管理员说明打印控件的下载需要,取得电脑操作系统的高级管理员账号登陆操作系统后,再根据以下提示安装打印控件。 电脑是第一次使用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在开具发票前,请根据以下步骤安装打印控件。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取得地方财政性补贴收入征免企业所得税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取得地方财政性补贴收入征免企 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发文字号】粤地税发[2004]11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5.05.29 【实施日期】2003.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取得地方财政性补贴收入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粤地税发[2004]111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省局、省财厅已以粤财法[2003]11号文转发全省执行。省局现就执行中一些具体问题明确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关于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点取得手续费收入不征营业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福利彩票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59号)规定:“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收入不征营业税,对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代销单位销售福利彩

票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即对福利彩票机构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手续费收入不征收营业税。财税[2003]16号文对财税[2002]59号文补充解释:“福利彩票机构”包括“福利彩票销售管理机构和与销售管理机构签有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代理销售协议书,并直接接受福利彩票销售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的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点”。因此,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点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手续费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二、关于“娱乐业”范围和适用税率问题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注释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娱乐业”税目范围: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恋歌房)、音乐茶座(包括酒吧)、网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按“娱乐业”征税的“游艺”,仅指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

广东省地方税收纳税申报表(综合)

SB001(2004年版) 广东省地方税收纳税申报表(综合)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流水号: 正常申报□ 自行补报□ 稽查自查申报□ 延期申报预缴□ 计算单位:元(列至角分)·m 2·本·份·吨 纳税人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电脑编码

说明事项: 1、本表适用于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非购花)、屠宰税、房产税、城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土地增值税(预缴)等地方税的查帐征收纳税人。 2、凡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的纳税人,当月无经营收入或经批准享受减免税的,也必须用此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按纳税期限进行零申报或填报减免税额。包括免交车船使用税的车辆领取车船使用税免税标志时,也要申报相关信息。 3、对于同一税款所属期而纳税人多次申报的,实行差额申报,即该次申报不包含上次申报信息。 4、表头说明: 4.1、“纳税人税务登记号”指地方税务登记证号。 4.2、“纳税人电脑编码”指纳税人在地税计算机征收管理系统的识别号码。 4.3、“管理机关”指纳税人就该申报事项的应税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 4.4、“申报流水号”是税务机关录入申报资料后计算机生成的顺序号,此号码由税务机关录入人员填写。 5、主表说明: 5.1、“纳税人名称”是指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全称。 5.2、“注册地址”是指纳税人于工商登记的地址。 5.3、“注册类型”是指纳税人于工商登记的企业类型。 5.4、“开户银行”是指纳税人用于缴交税款帐号所在的银行。 5.5、“帐号”是指纳税人用于缴交税款的帐号。 5.6、纳税人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正常申报的选正常申报;根据税务机关的自查公告或在正常申报后,发现问题,进行补申报的,选择自查补报(该申报税款不收逾期申报罚款,但加收滞纳金);纳税人在稽查局发出稽查通知书后就以往税期的税款进行申报的选择被查申报(该申报税款属稽查税款);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纳税人根据审批文书填写申报表预缴税款时,选延期申报预缴。延期申报预缴后在规定限期内进行申报的,选正常申报,并就与延期申报预缴额的差额进行申报。 5.7、“征收项目”是指应纳税行为的名称。(项目分类待定) 5.8、“征收品目”是指应纳税行为所对应的税种税目。品目分类见:业务规则:SL_税费子目统一代码。 5.9、“税费子目代码”是见:业务规则:SL_税费子目统一代码。 5.10、“税款所属时期”是指申报税款所属的时段,即起止日期。 5.11、“申报计税总额或总数量”指本期的全部营业收入、应税产品数量,以及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总额据此计算应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税(费)额。

广东地税纳服工作总结

200x年是我省地税系统纳税人服务中心全面运作的第一年。各级纳税人服务中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总局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有关指示(国税函〔2004〕434号),按照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的部署,以为纳税人服务为宗旨,以实现党政、社会各界和纳税人“三个更加满意”为目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增强服务意识,健全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效,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纳税人的一致好评,进一步体现了广东地税的良好形象。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网- 一、抓思想观念转变,增强服务意识。 省局成立以来,一直重视纳税服务工作。近年来,省局党组根据总局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把纳税服务作为建设税收强省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给予极大的重视。在多次重要会议上,吴昇文局长都要求各级地税领导、干部增强服务意识,重视纳税服务工作,建设服务型地税。3月底,省局召开了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吴局长再次强调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要把纳税服务提高到与依法治税同等重要的地位,做为税收工作的灵魂来抓,要求各级领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努力打造服务型地税机关。省局杨楚潮副局长也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创新思路,推动我省纳税服务上新台阶。在今年8月召开的全省地税征管工作会议上,优化纳税服务再次被提上税收工作的重点之一。总局、省局领导们对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视,为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最强大的支持和动力。 在省局党组的关心和领导下,省局纳服中心把抓好干部职工思想观念的转变和服务意识的增强作为开展工作的关键之一,积极指导各地做好转变思想观念工作,树立先进的服务意识。一是抓好学习教育。在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后,省局纳服中心立即下发了《关于印发吴昇文局长在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粤地税字〔2004〕8号)和《关于印发杨楚潮副局长在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粤地税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操作手册_社保费缴纳

电子办税服务厅社保费缴纳 V2.0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月

目录 1.社保费缴纳 (3) 1.1功能介绍 (3) 1.2适用范围 (3) 1.3操作界面 (4) 1.3.1申报入口 (4) 1.3.2社保增减员登记 (5) 1.3.2.1操作步骤 (5) 1.3.2.2注意事项 (9) 1.3.3 社保费缴费工资调整 (9) 1.3.3.1操作步骤 (9) 1.3.3.2注意事项 (10) 1.3.4 社保费申报 (10) 1.3.4.1操作步骤 (11) 1.3.4.2注意事项 (12) 1.3.5 作废申报 (12) 1.3.5.1操作步骤 (12) 1.3.5.2注意事项 (13) 1.3.6 社保费缴费 (13) 1.3.6.1操作步骤 (13) 1.3.6.2注意事项 (14)

1.社保费缴纳 1.1功能介绍 社保费缴纳功能包括: 1.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包括社保增员登记、社保减员登记、缴费工资调整及模板下载,提供增减员模板下载、缴费工资申报模板下载; 2.社保费申报,包括社会保险费申报、作废申报; 3.社保费缴款; 4.社保费查询,包括社会保险费申报缴款情况查询、社会保险费申报缴款个人明细查询、社会保险费参保个人缴费基数查询、在册人员查询、社会保险费个人变动历史查询、社保缴费单位核定信息查询、社会保险费欠费查询(可实时扣款) 。 1.2适用范围 1.社会保险是政府统筹的一种社会福利措施,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个险种(个人交保是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

2.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3.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4.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5.一般的缴费单位在参保险种的选择上,必须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均需参加。灵活就业者则必须参加养老、医疗保险。 6.一个缴费人不能同时缴交多个同一险种,也不能在不同社保统筹区域缴交同一险种。例如,不能同时缴交企业养老保险和个体养老保险,不能同时缴交农民工失业保险和城镇工失业保险等;也不能在广州缴交企业养老保险后,又同时在佛山缴交企业养老保险。 1.3操作界面 1.3.1申报入口 登陆后点击“申报缴纳”再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社保费”,选择单位社保号后点击确认进入社保费缴纳主界面,如下图:

财税分权与中央地方权力分配

财税分权与中央地方权力分配 提要:本文将着眼于中国古代的财税制度和当代的分税权的划分,引发税权划分这一重要的制度建设与政治权力的关系,并揭发当代分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得到简短的启示借鉴。 关键词:税权、政权、划分、中央、地方 财政是国家政权能够存在的必要条件,税收是维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润滑剂。我国古代最初的赋税收入是夏朝的“贡”,包括诸侯的贡纳与农业税收,“夏后氏五十而贡”。我国以农为本,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田赋始终是古代国家政权最重要的收入,被视为“正供”,其他收入不过是辅助性的。唐宋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工商税的收入日渐增加,到封建社会末期,盐税、关税、商税等更是后来居上,成为国家财政不可缺的重要支柱。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之中,税收的形态发生了多次变化。 (一),中国古代税权的沿革 1,郡县制的建立是税权的分配历史分界点 在中国,周朝建立后将国土分封给诸侯、功臣和殷商的旧贵族,各国虽然政治经济上都是独立的,语言文字不相同,度量衡与货币也各异,但是它们都必须向周室按时纳贡。但是,它们作为采邑领主与周室属封臣关系,周室只是诸多政治实体的联盟领袖。领主“他们与国王之间并无效忠关系,国王也不能向领主土地上的人民摊派徭赋。”1 "贡"法出现于原始社会末期。夏朝的"贡"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或间接统治区内的诸侯、方国或部落之贡,一是公社农民或其他类型农民的"五十而贡",前者属于赋税或捐税,后者具有租、税合一的性质。商朝仍沿袭夏的贡制。伊尹受命所作的《四方献令》中规定:"诸侯来献,或无牛马所生,而献远乡之物"。受封诸侯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商王朝贡纳当地的土特产品。西周的贡法,是各国诸侯和平民,定期向周天子献纳物品的制度。贡纳是各诸侯应尽的义务。 那么,由此可见,税赋得分权关系在封建社会时期还没有严格意义上形成。 “中国税权集与分以郡县制的建立为滥觞,即始自第一个中央集权郡县制国家——秦。”2秦朝建立统一中国并设立了完备的官僚机构,设立治栗内史,负责管理赋税制度。在财政 方面,周代是封建领主的分封割据,秦汉则是统一的中央集权型的财政体制,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封建赋税体系。中央统一决定财政制度的建立,法令的颁行,赋税征税减免。同时,又强化了户籍管理制度,使农民的土地和徭役结合起来。 由此可见,与中央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相对应,赋税财政制度的决策也同归中央即“天下之事大小皆决于上。 2,唐朝被迫的两税法 安史之乱之后,各地方有权势者纷纷不允许将取得的土地所有权力交由中央政府分配,原始的均田制已经无法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央集权的物质基础发生的根本的动摇。唐朝统治者不得不实行两税法,该法取消了原来租庸调法按人丁为依据征收赋役的作法,改为以户为单位,按土地、财产多少分别征收地税和户税两项。其具体内容包括:1、"量出以制入",统计国家各项财政开支总数,据此确定应收赋税总额,再分摊各地民户进行征收。"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七数赋于人,量出以制入"。2、不论主户、客户,一律编入现住地 1何怀宏:《选举社会及其终结》,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7页。 2靳东升:《依法治税:中央与地方税权关系研究》,2005年05月第1版,第2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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