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名称变更申请表

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名称变更申请表

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名称变更申请表

1、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各单位申报的政府采购计划已经流转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且按照《长春市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变更采购人名称的,填写此申请表。

2、采购人填写此表并加盖新单位公章后,应先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审批,再报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理部(同时携带政府采购CA 证书等),变更项目信息和CA证书信息。

3、采购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名称与采购中心签订委托协议、确认采购文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一.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潜在的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人通过某种事先确定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供应商中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 1.特点:公开招标方式体现了市场机制公开信息、规范程序、公平竞争、客观评价、公正选择以及优胜劣汰的本质要求。公开招标因为投标人较多、竞争充分,且不容易串标、围标,有利于招标人从广泛的竞争者中选择合适的中标人并获得最佳的竞争效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其他有关部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符合招标项目规定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受所在地区、行业限制,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a.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b.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C.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例如,《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土地复垦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投资进行复垦的,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土地复垦项目的施工单位。 二.邀请招标(选择性招标):是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1.特点:邀请招标能够按照项目需求特点和市场供应状态,有针对性地从已知了解的潜在投标人中,选择具有与招标项目需求匹配的资格能力、价值目标以及对项目重视程度均相近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有利于投标人之间均衡竞争,并通过科学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实现招标需求目标,招标工作量和招标费用相对较小,既可以省去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程序(招投标资格审查)及时间,又可以获得基本或者较好的竞争效果。 但是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相比,投标人数量相对较少,竞争开放度相对较弱;受招标人在选择邀请对象前已知投标人信息的局限性,有可能会损失应有的竞争效果,得不到最合适的投标人和获得最佳竞争效益。有些招标人甚至利用邀请招标之名行虚假招标之实。为此,依法应当公开招标项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招标项目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认定后,方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3.适用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a.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b.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c.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一般有三种模式:集中采购模式、分散采购模式、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方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二)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三)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市政府采购中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采购人根据预算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内容和采购编号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递交采购需求表。 2)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受理审核通过后在下一个工作日分配给上海市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哪些

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9f5339930.html, 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哪些 政府采购集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于一身,是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那么政府采购的方式包括什么?政府采购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下面由赢了网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 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购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果起到很大的作用,因而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政府采购的方式 政府采购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具体如下: (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二)邀请招标 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下面两种情况之一: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三)竞争性谈判 依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应当具备以下四项条件之一: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单一来源采购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应当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五种采购方式比较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主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与其他采购方式不是并行的关系。 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是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二是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三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非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自主决定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家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审批表》填写须知

《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审批表》填写须知 一、单位名称栏内容和单位意见栏所盖行政公章必须一致。 二、联系人、电话、手机栏应按实填写,以便及时联系、衔接有关事宜。 三、要求一类一报,不同类别的采购项目,必须分别申报。 采购项目应按照审批表上的格式标明型号规格、数量、申报单价、总价,同一类采购项目较多时可设附件,附件上的总金额必须同申报表填写的合计相等,附件须盖单位公章。工程项目要求附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工程量清单上限值确认函。如属协议供货品目,还需提供相应的技术参数。 四、采购单位财务部门须对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进行审核,选择对应项在□中划“√”标记,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五、未实行财政部门预算或项目经费由单位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单位主管部门须在“单位(主管部门)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财政部门意见栏 1、每批次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的(含10万),应由财政局相关处室签字加盖处室章,并报经主管局长审批签字。 2、财政部门相关处室签署意见时,需明确资金来源,未明确的,退回给采购单位经办人重新签署。 3、采购项目、采购金额一经财政审批盖章则不能随意修改,如有特殊情况,须在修改处加盖财政处室公章。 七、其他要求 1、采购公务车辆,须按市公车办要求填制统一的表格,办理审批手续。 2、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申请自行支付方式,需由采购单位提交相关事项说明材料,报采购办审批。 3、申报表需由采购单位经办人交至采购办,不得由中介公司、供应商代交,否则予以拒收。 4、《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以在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9f5339930.html,/changsha)上发布的为准,未按新表格填写的采购单位,采购监管办将予以退回。 八、本须知自2009年6月1日起执行。凡与本须知不一致的,以本须知的规定为准。 长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09年5月18日

☆政府采购方式的种类

政府采购方式的种类、概念、 程序和所需时间 一种类 《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有: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单一来源采购;5、询价;6、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采购人不得将应当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四条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50万元)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的批准。另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二政府采购方式的概念、程序和所需时间 《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文件规定了政府采购五种法定采

购方式的采购程序和具体要求,各种采购方式所需时间也各有不同。 (一)、公开招标 1、概念:公开招标采购,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人)投标的采购方式。 2、程序和所需时间:填写“—月政府采购项目清单”(以下简称采购清单)并加具公章(附详细技术参数和电子文档)→主管科室和政府采购科加具意见1天→委托(送)采购代理机构1天→编制标书7天(在标的物清晰且设备指标未完全锁定唯一供应商或产品的条件下,7天内完成;但复杂项目可能不止7天)→采购人确认招标文件并签订委托协议3天→发布招标公告不少于20天(约15个工作日)→开标、评标1天—>招标结果公示3天→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2天(采购人内部审批环节太多或被质疑、投诉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约需36个工作日,算上公休日约45至50天,此后需在30天内(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3、用户需求书制作的内容、要求和不得限制的条款。(1)、内容:用户需求书包括采购预算(一般应包括市场参考单价)、商务要求、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等。(2)、要求:商务要求包括合格投标人条件、交货期、货款结算方式、履约保证金、货物安装调试、检验及验收、保险以及争端的解决等;技术要求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质量

五种政府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

五种政府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按政府采购的公开程度依次划分为五种方式(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基本采用此划分标准): 1.公开招标采购:指采购方以招标公告的形式邀请不确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 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适用条件: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采购。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 日。 2.邀请招标采购:指采购方以投标邀请书的形式,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邀请三个以上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主要程序:发邀请书、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邀请招标一经报价则价格不变。 适用条件:具有特殊性,如保密项目、急需项目或者因高度专业性等因素使提供产品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较少,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即所需时间和费用与拟采购价值较低的项目总金额不成比例。采购人只能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来达到经济和效益的目的。 “邀请招标”方式的适用条件规定得比较原则,不够具体,特别是其中的“特殊性”、“有限范围”、“比例过大”等限制性的规定,

解释的余地和执行的随意性都较大,从而导致实际工作中存在很多利用“邀请招标”来规避公开招标的情况。 3.竞争性谈判采购:指采购方直接邀请三家以上合格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主要程序:谈判、澄清、变动、点评、最终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适用条件:公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询价采购: 指向三个以上供应商发出报价,对其报价进行比较以确定合格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该采购方式只考虑价格因素,要求采购人向3 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单,对一次性报出的价格进行比较,最后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适用条件:适用于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5.单一来源采购: 指中心在适当的条件下向单一供应商征求建议或报价进行的采购。是一种没有竞争的采购方式,也叫直接采购。 适用条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哪些

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哪些 (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2)邀请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方式。 (3)竞争性谈判。是指要求采购人就有关采购事项,与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最后按照预先规定的成交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4)单一来源。是指采购人向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 (5)询价。是指只考虑价格因素,要求采购人向3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单,对一次性报出的价格进行比较,最后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税款征收方式有八种:(1)查账征收;(2)查定征收;(3)查验征收;(4)定期定额征收; (5)代扣代缴;(6)代收代缴;(7)委托代征;(8)其他方式。 职业道德主要内容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1.区别:

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分的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6项)等。 四、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重点) 1.开户单位在购销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的待遇;不得只收取现金而拒收支票、银行本票和其他转账结算凭证。

2.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 3.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八不准: (1)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3)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4)利用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者支取现金; (5)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6)保留账外公款; (小金库); (7)发行变相货币; (8)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4.一个单位在几家金融机构开户的,只能在一家金融机构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支付; 5.实行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制度 实行登记备案的范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驻华机构(以下简称开户单位)的大额现金支付,工资性支出和农副产品采购现金支出除外。(对居民个人提取储蓄存款暂不实行登记备案。) 开户单位在提取大额现金时,要填写有关大额现金支取登记表格,表格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支取时间、单位、金额、用途等。开户银行要建立台账,实行逐笔登记,并于其后15日内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开户银行对本行签发的超过大额现金标准、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视同大额现金支付,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6.开户银行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办理现金收支: (1)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不得坐支。特殊原因须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并报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坐支单位要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3)开户单位在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内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必须如实、明确填写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4)因采购地点不固定等特殊情况,确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税收的分类

五种政府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

五种政府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 按政府采购的公开程度依次划分为五种方式(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基本采用此划分标准): 1.公开招标采购:指采购方以招标公告的形式邀请不确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适用条件: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采购。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 日。 2.邀请招标采购:指采购方以投标邀请书的形式,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邀请三个以上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主要程序:发邀请书、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邀请招标一经报价则价格不变。 适用条件:具有特殊性,如保密项目、急需项目或者因高度专业性等因素使提供产品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较少,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即所需时间和费用与拟采购价值较低的项目总金额不成比例。采购人只能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来达到经济和效益的目的。

“邀请招标”方式的适用条件规定得比较原则,不够具体,特别是其中的“特殊性”、“有限范围”、“比例过大”等限制性的规定,解释的余地和执行的随意性都较大,从而导致实际工作中存在很多利用“邀请招标”来规避公开招标的情况。 3.竞争性谈判采购:指采购方直接邀请三家以上合格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主要程序:谈判、澄清、变动、点评、最终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适用条件:公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询价采购: 指向三个以上供应商发出报价,对其报价进行比较以确定合格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该采购方式只考虑价格因素,要求采购人向3 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单,对一次性报出的价格进行比较,最后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适用条件:适用于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最新整理六种政府采购方式对比表.doc

《六种政府采购方式对比表》 采购方式 比较因素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竞争性磋商单一xxx 适用范围最主要的采购方式①具有特殊性,只能从 有限范围的供应商采购 的; 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 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 的比例过大的。 ①招标后没有供应商 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 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 成立的; 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 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 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③采用招标所需时间 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 要的; ④不能事先计算出价 格总额的。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 准统一、现货货源充 足且价格变化幅度 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 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 或者具体要求的; ③因艺术品采购、专利、 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 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 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 价格总额的; ④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 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 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⑤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 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 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 工程建设项目。 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 采购的; ②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 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 商处采购的; 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 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 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 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 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 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是否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批准默认的采购方式,不需 批准 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批准 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 门批准 需经政府采购管理 部门批准 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批准 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批准 邀请供应商的方式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 不特定的供应商 以投标邀请函的方式邀 请特定的供应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 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 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 特定供应商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政府采购一般有三种模式:模式、分散采购模式、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是指招标方根据或的资信和业绩,选择若干或(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 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二)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三)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采购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

采购参数表 序号采购品目主要技术参数产地类型计量单位采购数量`单价(元) 金额(元) 1 台式计算机成就3902台式机电脑主机18.5 显示屏双核G3240/ 2G/500G 国内台 2 3,600.00 7,200.00 2 多功能一体机 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 A4 ●打印、复印、扫描三合一; 十万页长寿命鼓:十万页长寿 命PSLP感光鼓,仅需更换粉 仓,显著降低后期使用成本; ●一键式身份证复印功能,打 印文件夹功能;●纸张支持: 250页大容量封闭式纸盒,支 持16K纸张尺寸;●耗材: 2500页大容量粉仓,方便快 捷的粉仓更换;●易用性:前 置电源开关,小巧的桌面占用 面积,64M内存容量。 国内台 5 1,350.00 6,750.00 3 复印机TASKALFA1801,系列单层纸盒 +自动输稿器主机 国内台 1 7,300.00 7,300.00 4 激光打印机产品类型:票据针式打印机(平 推式)打印方式:点阵击打式 打印针数:24针打印头寿命: 打印头寿命:4亿次/针复写能 力:7份(1份原件+6份拷贝) 接口类型:IEEE-1284双向并 行接口,RS232串口(选件)产 品尺寸:598×300×250mm产 品重量:14kg 国内台 1 5,500.00 5,500.00 5 通用照相机ILCE-6000传感器:APS画幅 (23.5*15.6mm)有效像素: 2430万。显示屏尺寸:3英寸显 示屏像素:92万像素液晶屏连拍 速度:支持(最高约11张/秒) 国内台 1 4,599.00 4,599.00

快门速度:30-1/4000秒,B门电池类型:锂电池(NP-FW50)续航能力:约310张(取景器),约360(LCD)张。

政府采购备案流程

2016年采购系统备案 二级单位报一级单位审核;一级单位录入岗报审核岗审核。填报错误时,逐岗退回至初录角色进行修改。 一级部门终审岗对采购计划负责,采购办不审核计划。 计划备案审核完成后,打印计划备案表,盖公章,委托相应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合同备案时,需按流程依次进行网上备案和人工备案。分散采购目录,汇总量20万以内的采购可以不纳入政府采购预算。 *以上为总结的大致填报方式,特殊情况以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和各单位制定的财务及采购制度为准。 注意:①车辆加油、保险、维修、轮胎更换和会计服务属于协议供货范围,可参考采购中心公布的协议供货名单。 ②询价商品范围可咨询采购中心。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投影仪、传真机、摄像机、照相机、空调是确定的询价采购内容。 ③单一来源采购,10万元~100万元的,需报采购办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可以办理计划备案;备案时自拟单一来源采购申请作为附 件上传。100万元以上的,需组织专家论证,并将论证意见报采购办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采购办办理批复,经批复同意后方可办理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备案时上传采购办批复文件的扫描件。 ④进口产品采购需按照国家规定,报采购办批准。备案时上传采购办批复文件的扫描件。 ⑤社会代理机构的代理费用在10万元以内,代理机构可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超出10万元的,需要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以选择确定代理机构。 ⑥年汇总量是否达到20万元,需要一级单位确定。 ⑦自行组织的采购过程,参照省厅《湖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各单位内部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⑧合同副本盖单位行政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或者复印件均不接受。网上备案,请上传扫描件。 ⑨工程达到200万,货物及服务达到100万的采购,需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需要使用其他方式的,须先报采购办批准。低于以上限额,采购人依照 《政府采购法》第三章合理选择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法(五种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和程序发布日期:2009-10-12 《政府采购法》第26条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适用于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国务院——中央预算:国务院规定: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货物或服务,200万元以上的工程。 地方政府——地方预算 其他程序:见《政府采购法》。 (2)邀请招标:法律规定限于货物和服务,随机邀请3家以上。 1)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具备下列两种情形,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①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2)邀请招标的程序。政府采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采购人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的后续程序与公开招标的程序相同。 (3)竞争性谈判: 是指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竞争性谈判的适用范围。具备下列四种情形,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

四川省省级政府采购计划项目

四川省省级政府采购计划项目 执行申报书 采购单位: 2019年月日

受理采购计划指南 采购单位采购计划交件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省级采购执行系统中将备案采购计划详细信息推送至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2、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2019年)。在(办事指南类别中的资料下载栏目进行下载。此项提交两份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3、四川省省级政府采购计划项目执行申报书。在(办事指南类别中的资料下载栏目进行下载。此项提交一份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4、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报告(无固定格式,具体要求详见川财采[2015]32号第七条),如论证专家借用于四川省财政厅专家库,还需填写专家证编号。此项提交一份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5、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需要变更为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需提交《财政批准的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申请表》。 6、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单一来源项目,需提交《财政批准的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申请表》和网上公示证明材料(打印网页公示内容并签署公示期间无异议,加盖单位公章)。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单一来源项目,需提交网上公示证明材料(打印网页公示内容并签署公示期间无异议,加盖单位公章)。 7、预算金额1000万以上的项目,需提交网上公示证明材料(打印网页公示内容并签署公示期间无异议,加盖单位公章)。 8、推送采购计划后将上述资料资料交至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三段35号506室,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9、上述资料的采购单位如不一致需提交情况说明。 注:采购品目划分参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自2018年1月起受理《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川办函(2017)208号)文中所列品目的采购计划。

政府采购的几种方式及基本程序

政府采购的几种方式及基本程序 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和《浙江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招标评标运行规则》等规定的程序及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刊登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接收投标、组织开标,成立评标小组进行评标、定标,并经公示后按规定向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确定谈判采购小组成员、谈判程序、谈判内容、成交标准等事项,采购单位可派代表作为谈判小组成员之一;谈判小组负责拟定合同条款及技术附件,提出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条件、名单及选择理由,或公开征集、随机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与其进行谈判;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据此推荐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单位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条件。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并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当遵循下列基本程序:确定采购小组成员,采购单位可派代表作为采购小组成员之一。采购小组负责拟定合同条款及技术附件,并对源头供应商的资信、财务状况、技术、服务和市场价格进行调查,直接与其就合同条款等进行谈判,按法定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合理定价的基础上确定成交的供应商。

(完整版)5种政府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 选择依据属于政府采 购项目主要 采购方式 (一)具有特殊 性,只能从有限范 围的供应商处采 购的; (二)采用公开 招标方式的费用 占政府采购项目 总价值的比例过 大的。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 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 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 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 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 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 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 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 价格总额的。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 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 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 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 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 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 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采购的货物 规格、标准统 一、现货货源 充足且价格 变化幅度小 的政府采购 项目 公告时间不少于20 日 政府采购法规定, 采用邀请招标的 项目,需要先发布 资格预审公告,资 格预审公告的期 限不得少于7个 工作日 7日7日7日 投标保 证金 政府采购法,规定保证金数额最高不能超过采购预算的1%。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 法 进行2轮谈判,确 定第二次报价最 低的为成交供应 商 可进行多轮谈判,确定 最后一次报价为成交 价 确定报价 最低的第 一轮报价 供应商为 成交供应 商 专家组成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采 购金额300万以上的项目 为7人 3人以上单数3人以上单数3人以上 单数 预中标 公示 省网没有预中标公示内容,市网有公示内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中标公 告 有效期为7个工作日 专用称 谓 招标人招标人采购人采购人采购人 专用称谓投标人 中标人 中标供应商 投标人 中标人 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 成交供应 商 签订合同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当事人需于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 5种采购方式的对比情况

(完整版)政府采购审计的内容和方法

政府采购审计的内容和方法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在对政府采购业务进行审计时,审计人员在对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措施进行调查、测评的基础上,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审计。 一、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审计 在取得部门预算和财政部门批复预算的文件及全部追加、追减预算文件资料的基础上,审查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是否按照预算法和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编制;审查是否存在已列入支出预算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未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审查年中因追加预算、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调整或者不可预见原因而需要补报的政府采购项目,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未按规定补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审查是否存在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未办理预算调整或补报手续的采购项目,是否存在突破预算的采购项目。 将政府采购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相比较,审查是否按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计划;将政府采购计划项目名称、单项采购预算、数量、金额、资金来源等逐项与政府采购预算相比较,审查应编未编采购计划而导致政府采购计划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审查是否存在随意变更采购计划和计划外私自采购的行为,有无任意追加突破限额的问题。 二、政府采购资金审计 主要审查采购资金的拨付是否与预算一致,是否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将资金汇集完毕;审查投标人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了投标保证金;采购活动结束后资金拨付给供应商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挤占其他单位资金的情况;采购资金结余在下一年度有无擅自改变原有用途;退还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是否及时,是否存在资金沉淀现象等。 三、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的执行情况审计

政府采购各种方式的程序步骤

公开招标方式: 适用范围: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与最低价评标法 程序: 1、与客户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2、编制和报审招标文件; 3、待采购人确认(盖章)后,项目预算金额如果在500万元以上的须在相应政府采购网进行预公告三个工作日。 3、预公告结束后,在相应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公示期20天,售卖招标文件 时间足十五个工作日; 4、发售招标文件 5、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进行开标、评标 开标:抽取评审专家(预算金额300万元以下的邀请4位评审专家及1位业主代表组成无人单数评审小组,预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邀请5位评审专家及2位业主代表组成7人单数评审小组) 接收投标文件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截标 验标(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唱标 确认唱标结果 对报价文件进行二次密封 确认报价文件二次密封 评标: 主持人介绍评审专家、领导。介绍项目概况组织评标 确定中标结果 评标结束后:公示中标单位(七个工作日) 发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邀请招标方式: 适用范围: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评分办法由综合评分法与最低价评标法 1、与客户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2、发布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3个工作日)、供应商报名; 3、供应商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4、邀请2位评审专家及1位业主代表审核资格文件并确定投标人 5、发布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6、制作招标文件(也可在做资格预审文件时同步做) 7、待采购人确认(盖章)后,在相应网站进行公司,公示期20天,售卖招标文 件时间足15个工作日; 8、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进行开标、评标 注:开、评标程序与公开招标方式一样

月采购计划表

精心整理 月采购计划表 一、进一步发挥中心职能作用,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和范围 (一)继续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覆盖面,做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一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编好省直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确保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用政府采购项目均通过中心依法规范组织实施,实现应采尽采,力争采购规模比上年增长20%以上;二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适时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扩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增加品种,强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 ( (和《xx )和《政 (公室实行网上办公,对政府采购方式审批、交易流程、合同备案、信息统计等实现电子化管理;二是拓展信息系统应用功能,研究开发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操作平台,申办中心电子认证体系,试行网上竞价采购方式;三是推进电子评审系统的应用,搜索试行网上招标、投标、评标,确保政府集中采购的公正性、性和严肃性。 (三)大力推进"三库"建设。一是建立省直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登记制度,收集供应商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中心供应商信息库;二是配合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xx 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现"xx 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与省发改委"xx 省评标专家库"两库联网,整合评审专家资源,实现专家的资源共享、动态补充和随机抽取;三是完善现有"省直采购单位信息库"建设,夯实相关基础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规范化操作水平

(一)完善"四个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采购项目论证体系,制定重大采购项目聘请专家论证暂行办法,完善 中心内部和直接邀请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论证制度,实施重大项目采购文件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办法,切实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二是以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服务采购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跟踪考评体系。进一步健全供应商承诺制度、价格和服务的管理监控机制和供应商履约考核机制;根据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服务采 购的协议约定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市场调研,督促中标供应商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价格和服务的承诺。三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强化中心内部管理,以项目完成时间、采购成功率、供应商质疑投诉率、采购项目节支率、采购单位满意率、供应商满意率等为主要内容的指标考评体系,科学评价各处工作。四是建立行业联动体系,组建xx省政 府采购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化建设,为省、市、县(市)、区集中采购机构的沟通、协调和交流搭建平台。 ( 训; ( ( ;三( 五、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中心党建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xx省政府采购中心党支部工作规则》,继续做好中心党的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各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健全民主生活会、支委会、支部大会等各项制度,做好新党员发展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三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和帮助中心人员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法制 观念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健全制约机制,认真开展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一是通过集中学习讨论、收看录像和廉政 谈话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进一步强化中心工作人员廉政意识。二是进一步健全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把制度建设贯穿于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健全按制度 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和约束行为的机制。三是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和公开承诺制度,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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