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损失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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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损失账务处理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存货损失进项税转出:非正常损失的界定很重要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不免会发生各种情况的存货损失。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都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经抵扣的进项税应予转出。而存货损失是否可以作进项税转出,在实际操作中关键是要把握对非正常损失的界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

对照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核心问题是正确区分和判断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这个问题明确了,才能正确处理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及进项税转出。因而,对“非正常损失”界定更为重要。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该规定对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非正常损失给了限制性解释,仅列举了“因管理不善造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三种情形。

那么,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哪些存货损失属于增值税规定中所称的“非正常损失”呢?

首先,由于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因素,导致贵公司存货发生价值减少,实际货物并未损失,这种情形也理解为“价损”。

价损的原因不是企业本身所能把控。如,前几年国家就规定停止使用的“塑料餐盒”,因此,其所发生的损失,不应界定为是管理不善,其进项税额无须做转出的处理。这样处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10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第二,对有保质期的货物,假如没有保质期约束,其货物仍可继续使用,就不存在自行需要处理掉的问题。超过保质期存货不仅是出于质量管理的要求,而且这类存货往往都是关系人身安全,如食品、药品等,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对此也做出严格的保持期限。对于这种情况下的存货损失,其进项税额的处理也不属于管理不善。对此,国家尚无统一的税收政策,但安徽省曾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后,做出这样的解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若干增值税政策和管理问题的通知》(皖国税函[2008]10号)一、关于存货进项税额转出问题:“(二)纳税人因库存商品已过保质期、商品滞销或被淘汰等原因,将库存货物报废或低价销售处理的,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第三,存货由于未到保质期而发生损失,通常情况下是与采购计划盲目、货物采购质量、验收人、生产过程等多因素相关,这些现象不能排与除管理责任有关,极有可能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损失。如能提供证明与管理不善无关的证据,被税务机关认可的,可不做非正常损失处理。

存货损失怎样进行财税处理?

在对存货损失的处理上,会计制度规定:由于预见存货可能遭受损失或不合市价,出于会计上的“谨慎性”,企业在期末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税法上不予认可;对于正常的存货损失,会计处理等同于税法,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对于存货的非正常损失,会计上分两种情况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即自然灾害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等赔偿后记入“营业外支出”,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

损失,扣除有关责任人员赔偿后记入“管理费用”。

一、存货损失的税收处理

1、增值税方面

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企业在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之前,已将该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申报抵扣,则应当在该批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期,将该批货物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

2、所得税方面

对于因“管理不善”记入“管理费用”和因“自然灾害”记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非正常损失,如果具备第13号令中规定认定的证据,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准予在当期税前扣除。

二、存货损失的会计处理

某内资企业系一般纳税人,2006年不包括以下经济业务的情况下的会计利润为200万元,应交增值税金已足额上交,其它会计资料反映情况如下:

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万元;因仓库保管员王某放松责任心,导致仓库原材料被盗,经盘查,材料账面价值为50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费4650元);意外火灾造成库存产品全部烧毁,该产成品的非正常损失金额40万元。已知全年总计耗用存货金额500万元,全年生产成本金额800万元;12月份盘亏一批8月份购入的材料(已抵扣进项税额),盘亏金额为9万元,查明属于定额内自然损耗;以上材料进项税税率为17%,不考虑其他税费和纳税调整。

根据上述材料,该企业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1.存货跌价准备只影响计税所得额,即调赠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并不影响会计利润额,故不必作调账分录;

2.被盗材料进项税额转出=(50000-4650)×17%+4650÷(1-7%)×7%=8059.50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58059.50

贷:原材料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059.50

2006年12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由王某赔偿2万元,并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

借:管理费用38059.50

其他应收款———王某2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58059.50

3.被毁产成品的进项税转出额=(产成品的损失金额×全年耗用存货金额÷全年生产成本金额)×适用税率=(40×500÷800)×17%=

4.25万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442500

贷:产成品4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2500

2006年12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并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

借:营业外支出4425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442500

4.盘亏入账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05300

贷:原材料9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5300

根据第13号令,定额内合理损耗,属正常损失,不必报经税务机关审批,直接在当年所得税前扣除,

借:管理费用———定额损耗1053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105300

根据上述业务,该企业应交增值税=8059.50+42500+15300=65859.50元,应税所得额=2000000+150000-38059.50-442500-105300=1564140.50元,应交所得税=1564140.50×33%=516166.37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以上非正常损失当年未报税务机关批准,则不允许在当年及以后年度抵扣;对于正常损耗,虽少了审批这一程序,但也要在证据确凿后才在当年扣除。

财产损失在审批前后的会计处理

每年1月15日前,企业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关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申请报告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济鉴证报告及相关资料,申请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

因为财产损失的申报与批准需要间隔一定的时间,且财产损失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计入利润总额和按照税收法规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也不一定相等。所以在税务机关审批前,可以先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将财产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税务机关审批后认定不符合税前扣除条件的财产损失再作纳税调整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财产损失审批前的会计处理

某公司库存的再生PS版,因市场等多方面原因的影响,形成该部分商品滞销。该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于2006年6月30日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对该商品进行计价。账面成本280000元、预计可变现净值224000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6000元。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56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56000

2006年12月9日,该部分商品保质期限已到,无法销售,只能作废铝变卖处理。该批PS版折合5000平方米,每平方米重量0.8公斤,根据近期废铝的市场价格每公斤10元估算,则该批废品价值为40000元。应转出进项税额:(280000-40000)×17%=40800(元),报废PS版形成实际损失:280000-40000+40800=280800(元),管理费用再次入账

金额:280800-56000=224800(元)。该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经董事会同意后,对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该部分商品作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224800

原材料40000

存货跌价准备56000

贷:库存商品28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0800

对坏账损失,采用直接转销法作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360000

贷:应收账款360000

年度终了,该公司扣除上述两项财产损失后的利润总额为1000000元,并作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申报应缴所得税330000元,在扣除预交的260000元所得税后作会计处理为:

借:所得税7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70000

该公司还分别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和5%计提了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二)财产损失审批后的会计处理

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接到某公司提供的有关财产损失的申报材料后,依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规定,指派3名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实地核查。

2007年2月1日的批复意见认为,该公司申报的再生PS版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应确认为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同意在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申报的坏账损失由于缺乏能够证明坏账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不同意在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在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的情况下,该公司2006年度应纳税所得

额:1000000+360000=1360000(元),应缴所得税:

1360000×33%=448800(元),应补缴所得税:448800-330000=118800(元),会计处理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188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18800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188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18800

按15%的比例计算调整盈余公积金:

借:盈余公积1782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7820

此外,如果企业已申报扣除的财产损失又获得价值恢复或补偿,应在价值恢复或实际取得补偿年度并入应纳税所得。假设本例再生PS版估算的残值为40000元,而2007年5月变卖收入65520元,其变卖时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65520

贷:其他业务收入56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520

同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40000

贷:原材料40000

这样,2006年度已按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确认财产损失时估算的残值小于实际残值而影响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在2007年度进行了调整。

存货的账务处理

下面列举JC公司的存货业务进行存货的账务处理 资料:JC公司是一家集生产和销售电子产品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该公司有三千多种电子产品,该公司产品可直接对外销售,也可加工成品对外销售。其中一种产品MCX一月至四月的销售量如下: 产品名称单位一月销售量二月销售量三月销售量四月销售量销量合计 MCX 个2000 2500 2100 1800 8400 1.5月1日仓库部门交来一张采购申请单: 采购申请单 日期产品名称单位账上数实际数最低库存量5月订单量请购事由 2009年5月1日MCX 个2000 2000 2100 4500 库存低于最低库存量 附注:最低库存量的计算:最低库存量=(2000+2500+2100+1800)÷4=2100 2.采购部门受理了仓库部门的采购申请单,与供应商DS公司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 供应商:DS公司合同号:20090501-23 序号日期产品名称单位采购数量不含税单价运输费备注结算方式 1 09年5月9日MCX 个2000 5.00 100 —月结转账 2 09年5月19日MCX 个2000 5.00 100 —月结转账 3 09年5月29日MCX 个2600 5.00 150 —月结转账 4 合计—— 6600 — 350 —— 总共采购6600个,分3批运送。 3.月底仓库部门交来一份产品出入库报表: MCX产品报表 日期入库数量单位出库数量单位结存数量单位客户/供应商 5月1日———— 2000 个— 5月9日2000 个—— 4000 个DS 5月10日—— 3000 个3000 个德普 5月19日2000 个—— 5000 个DS 5月20日—— 1500 个3500 个德普 5月29日2600 个——6100 个DS 5月30日—— 3000 个3100 个车间 MCX产品报表 日期入库数量单位含税单价金额出库数量不含税单价金额结存数量单位客户/供应商 5月1日——————— 2000 个— 5月9日2000 个5.85 11700.00 ——— 4000 个DS 5月10日———— 3000 — 16000.00 3000 个德普 5月19日2000 个5.85 11700.00 ——— 5000 个DS 5月20日———— 1500 5.00 7500.00 3500 个德普 5月29日2600 个5.85 15210.00 ———6100 个DS 5月30日———— 3000 5.00 15000.00 3100 个车间 合计6600 —— 38610.00 7500 — 38500.00 —— 4.财会部门根据仓库产品报表编制销售报表: 5月初MCX不含税单价为5.50元。该企业按照先进先出法核算发出存货成本。

库存商品的账务处理

库存商品的账务处理 (一)库存商品的内容 库存商品具体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等。 已完成销售手续但购买单位在月末未提取的产品,不应作为企业的库存商品,而应作为代销商品处理,单独设置代销商品备查簿进行登记。 为了反映和监督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库存商品”科目,借方登记验收入库的库存商品,贷方登记发出的库存商品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二)库存商品的账务处理 1.验收入库商品 对于库存商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企业,当库存商品生产完成并验收入库时,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 2.发出商品 企业销售商品、确认收入时,应结转其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可以采用进价或售价核算。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售价和进价的差额,可以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月末,应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

价,将已销商品的销售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商品流通企业的库存商品,通常还采用毛利率法和售价金额核算法等方法进行核算。 (1)毛利率法。是指根据本期销售净额乘以上期实际(或本期计划)毛利率匡算本期销售毛利,并据以计算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额)×100% 销售毛利=销售额×毛利率 销售成本=销售额-销售毛利 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这一方法是商品流通企业,尤其是商业批发企业常用的计算本期商品销售成本和期末库存商品成本的方法。采用这种存货计价方法既能减轻工作量,也能满足对存货管理需要。 (2)售价金额核算法。是指平时商品的购入、加工收回、销售均按售价记账,售价与进价的差额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期末计算进销差价率和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并据以调整本期销售成本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代保管存货的的会计处理

代保管存货的的会计处理探讨 一、代保管存货的会计特征及确认 代保管存货是否确认为企业的存货?笔者认为不能一概否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存货同时满足两项条件,才能确认为企业的存货:与该项存货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代保管存货的会计特征是什么?是否满足所有权和成本可靠确定的标准?笔者认为应该分两种情况讨论: (一)企业没有使用代保管存货(以下简称一类存货) 该情形下代保管存货不应确认为企业的存货。在合同约定企业不可以使用代保管存货的情形下,企业对该存货没有所有权也没有控制权,到期企业必须无条件归还被保管企业。该存货也没有成本需要计量。企业只是根据相互间的保管合同,提供场所和保管劳务,按合同向被保管企业收取一定的货币,保管的具体存货与企业基本不相关,只要该企业有能力保管该项存货。 (二)企业使用代保管存货(以下简称二类存货) 该情形下企业应该确认代保管存货为企业的存货。企业可以使用代保管存货,表明企业拥有了该存货的控制权;企业使用了该存货,就付出了使用成本。使用成本是使用代保管存货时的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市场购进成本。代保管存货此时满足资产的定义,就应被确认为企业的存货。 二、代保管存货的计量及账务处理 (一)一类存货 1、该类存货没有价值但是有数量。可以对其只进行数量核算。 收到代保管存货时,企业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代管物资-客户名-存货名称(只核算数量) 贷:收到存货-客户名-存货名称(只核算数量) 返还时做相反会计分录。 2、企业也可以选择如下象征性价值法: 采用1元象征价格法,进行核算:对存货按单位和规格型号类别登记数量,其价值登记为1元。有了价值,也可以采用存货和应付账款科目反映该项业务。 收到代保管存货时,企业做如下会计分录:

库存商品处理-库存商品出库会计分录

库存商品处理-库存商品出库会计分 录 库存商品管理规范 库存商品管理规范 1.目的 为确保公司仓库库存商品帐务清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明确商品管理责任,加强商品安全,防止商品损失,特制定如下制度: 2.库存商品管理范围: 包含存放在仓库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五金材料及辅助材料、门店样品、因特殊原因经批准借出商品、返厂维修或换货商品等无实物但商品所有权属于公司的蓝字未达帐商品;已办理退厂手续并下库尚未运输的商品,顾客已

交款尚未提货或送货商品、寄放商品等有实物但所有权不属于公司的红字未达帐商品。 3.库存商品管理的要求: 库存商品是公司重要的流动资产,各部门各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商品进销存的所有业务流程和《商品验收入库和退厂制度》、《盘点制度》等相关制度,凡涉及库存流转的所有单据必须按《商品验收入库和退厂制度》的要求签名和盖章。同时必须确保单据流和物流同步,让信息系统反映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便于业务部门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如发现信息流和物流不同步,导致盘点差错、商品短少,与供应商帐务不符,除全额赔偿损失外,根据情况,对直接经办人和直接上级给予相应处分。 凡仓库必须对所有商品建立仓库卡片帐,仓库保管员对 商品的进出认真登记,以动态地、准确地反映仓库实物的变化情况。 凡我公司作为促销送给顾客的赠

品,一律按赠品流程进行管理,仓库和门店视同商品进行保管,承担实物保管责任,不得随意发放赠品。盘点时,赠品单独编制盘点表,并在盘点表上注明“赠品”字样。对私分、瓜分赠品的人员给予开除处分。 未经领导批准,任何部门、任何人员无权私自将公司商品私自借给他单位、个人或将商品借给公司内部部门或员工使用。未经最后一道环节审批,任何部门、任何人无权私自将公司有问题商品变卖处置,否则视同挪用公司资产处理,除追究经济责任外,对直接经办人给予开除处分,直接上级承担连带管理责任。 仓库存放的商品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设置卡片帐。入库时按供应商送货单的品名、规格、型号验收实际数量,如有质量要求,应会同质检部门验收货物质量,对不合格的货物停止入库并向上级领导报告,等候上级指令处理,出库时按领料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准确

存货损失账务处理

存货损失进项税转出:非正常损失的界定很重要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不免会发生各种情况的存货损失。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都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经抵扣的进项税应予转出。而存货损失是否可以作进项税转出,在实际操作中关键是要把握对非正常损失的界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对照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核心问题是正确区分和判断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这个问题明确了,才能正确处理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及进项税转出。因而,对“非正常损失”界定更为重要。《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该规定对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非正常损失给了限制性解释,仅列举了“因管理不善造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三种情形。那么,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哪些存货损失属于增值税规定中所称的“非正常损失”呢?首先,由于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因素,导致贵公司存货发生价值减少,实际货物并未损失,这种情形也理解为“价损”。价损的原因不是企业本身所能把控。如,前几年国家就规定停止使用的“塑料餐盒”,因此,其所发生的损失,不应界定为是管理不善,其进项税额无须做转出的处理。这样处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10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第二,对有保质期的货物,假如没有保质期约束,其货物仍可继续使用,就不存在自行需要处理掉的问题。超过保质期存货不仅是出于质量管理的要求,而且这类存货往往都是关系人身安全,如食品、药品等,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对此也做出严格的保持期限。对于这种情况下的存货损失,其进项税额的处理也不属于管理不善。对此,国家尚无统一的税收政策,但安徽省曾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后,做出这样的解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若干增值税政策和管理问题的通知》(皖国税函[2008]10号)一、关于存货进项税额转出问题:“(二)纳税人因库存商品已过保质期、商品滞销或被淘汰等原因,将库存货物报废或低价销售处理的,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第三,存货由于未到保质期而发生损失,通常情况下是与采购计划盲目、货物采购质量、验收人、生产过程等多因素相关,这些现象不能排与除管理责任有关,极有可能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损失。如能提供证明与管理不善无关的证据,被税务机关认可的,可不做非正常损失处理。 存货损失怎样进行财税处理? 在对存货损失的处理上,会计制度规定:由于预见存货可能遭受损失或不合市价,出于会计上的“谨慎性”,企业在期末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税法上不予认可;对于正常的存货损失,会计处理等同于税法,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对于存货的非正常损失,会计上分两种情况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即自然灾害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等赔偿后记入“营业外支出”,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扣除有关责任人员赔偿后记入“管理费用”。一、存货损失的税收处理1、增值税方面 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企业在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之前,已将该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申报抵扣,则应当在该批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期,将该批货物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2、所得税方面对于因“管理不善”记入“管理费用”和因“自然灾害”记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非正常损失,如果具备第13号令中规定认定的证据,经税务机关审查批

存货的核算及会计账务处理共104页

存货的核算及会计账务处理 一、存货的概念。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材料、包装物、燃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协作件以及商品等。 但是特种储备物资以及按国家指令专项储备的生产则不是企业的存货,还有为能建造企业的固定资产而准备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则不是企业的存货。 二、存货的特点。 1、存货是有形资产(以看得见、摸得着的事物形态存在) 2、流动性较强(处在不断的购买、耗用、销售之中) 3、存货具有时效性(长期不销售或耗用成为积压物资、就会造成废弃、或者降价处理,给企业带来损失) 三、存货的分类。 1、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属于存货的科目 ①物资采购——核算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的采购成本 ②原材料——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 ③包装物——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包装物(如桶、箱、瓶、坛、袋、罐等)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④低值易耗品——核算企业库存的低值易耗品(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周转使用的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⑤材料成本差异——核算企业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 ⑥自制半成品――核算工业企业库存的自制半成品的实际成本(已经生产完成并已检验送交半成品库的自制半成品和从半成品库领用,自制半成品继续加工(包括委托外单位加工自制半成品) ⑦库存商品――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的外购商品,自制商品产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库存在外库或存放在仓库的商品等,工业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品,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 ⑧商品进销差价――核算商品流通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差额 ⑨委托加工物资――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10委托代销商品――核算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11受托代销商品――核算企业接受其他单位的委托代销的商品(包括代销国外的商品) 12存货跌价准备――核算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13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核算企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 2、制造业存货的分类

零售业会计账务处理

零售业会计账务处理 首先,进项票目前是当月认证、当月抵扣,并且只要取得抵扣联就可以认证抵扣,不需要办理入库后再抵扣,对于发票什么时间入账没有文件规定,所以即使你八月份做帐附以前的单据不会有问题的! 其次,不需要待抵扣科目,进项记进项税金,销项记销项税金,如果有待抵扣的在应交增值税的借方反映,待抵扣只在纳税申报表中才有。 第三,商品进销差价的应用是看你采用什么发放核算,如果按售价金额核算法核算的时候,你就要用到了! 具体使用: 一、本科目核算从事商品流通的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情况下,其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二、企业购入、加工收回以及销售退回等增加的库存商品,按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委托加工物资”、“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本科目。 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发生溢余,应按商品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管理费用”科目,按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本科目。库存商品发生损失,按进价和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合计金额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之后的余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按应由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的赔款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售价,贷记“库存商品”科目,按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按售价与进价的差额,借记本科目。 三、月度终了,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按以下方法计算: 差价率=月末分摊前本科目余额÷(月末“库存商品”科目余额+本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100% 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本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差价率 上述所称“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所取得的收入。委托代销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可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应分摊的进销差价。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月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采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月已销商品应负担的进销差价,并应于年度终了,对商品的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 销售折扣 销售折扣是指销货方根据购货方采购数量、货款支付时间及商品实际情况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优惠。销售折扣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1)请保留此标记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为了促进销售,在商品价目单原定价格的基础上给予购货方的价格扣除。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由于此种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买卖双方都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成交,所以会计上对其不需单独作会计处理。又因为发票价格就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故可按发票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2)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按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债务扣除。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计算销项税额时,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对于现金折扣,会计上

存货报废的账务处理

存货报废的账务处理 存货作报废处理,账务如何处理1 月底进行仓库盘点的时候,很多货物都是存货,已经没办法销售出去了,公司决定报废处理,请问下记账要怎么记? 报废要报批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先找税务师事务所出个损失鉴定报告。 根据鉴定报告确认的损失金额 借:营业外支出 贷:存货相关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在对存货损失的处理上,会计制度规定:由于预见存货可能遭受损失或不合市价,出于会计上的“谨慎性”,企业在期末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税法上不予认可;对于正常的存货损失,会计处理等同于税法,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对于存货的非正常损失,会计上分两种情况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即自然灾害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等赔偿后记入“营业外支出”,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扣除有关责任人员赔偿后记入“管理费用”。 一、存货损失的税收处理 1、增值税方面 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企业在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之前,已将该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申报抵扣,则应当在该批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期,将该批货物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 2、所得税方面 对于因“管理不善”记入“管理费用”和因“自然灾害”记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非正常损失,如果具备第13号令中规定认定的证据,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准予在当期税前扣除。 二、存货损失的会计处理 某内资企业系一般纳税人,2006年不包括以下经济业务的情况下的会计利润为200万元,

应交增值税金已足额上交,其它会计资料反映情况如下: 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万元;因仓库保管员王某放松责任心,导致仓库原材料被盗,经盘查,材料账面价值为50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费4650元);意外火灾造成库存产品全部烧毁,该产成品的非正常损失金额40万元。已知全年总计耗用存货金额500万元,全年生产成本金额800万元;12月份盘亏一批8月份购入的材料(已抵扣进项税额),盘亏金额为9万元,查明属于定额内自然损耗;以上材料进项税税率为17%,不考虑其他税费和纳税调整。 根据上述材料,该企业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1.存货跌价准备只影响计税所得额,即调赠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并不影响会计利润额,故不必作调账分录; 2.被盗材料进项税额转出=(50000-4650)×17%+4650÷(1-7%)×7%=8059.50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58059.50 贷:原材料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059.50 2006年12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由王某赔偿2万元,并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 借:管理费用38059.50 其他应收款———王某2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58059.50 3.被毁产成品的进项税转出额=(产成品的损失金额×全年耗用存货金额÷全年生产成本金额)×适用税率=(40×500÷800)×17%= 4.25万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442500 贷:产成品4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2500 2006年12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并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 借:营业外支出4425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442500

存货的核算及会计账务处理

第四章存货 (Inventory/Goods on hand) ●4.1存货概述 ●4.2存货的计量 ●4.3原材料的核算 ●4.4其他存货的核算 ●4.5存货清查的核算

4.1存货概述 ●4.1.1存货的定义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 注意:存货与固定资产的区别 ●4.1.2存货的确认条件 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4.1.3存货的内容(P54)

4.1.3存货的内容 ●原材料(material) ●在产品(goods in process) ●半成品(partly finished goods) ●产成品(finished goods) ●商品(merchandise/article) ●包装物(packaging material) ●低值易耗品(low cost and short-lived article)●委托代销商品(merchandise saled on behalf of others)

4.2存货的计量 ●4.2.1存货的初始计量 (1)存货成本的分类(P55) (2)存货成本的构成及其实务应用 存货的来源不同,其成本的构成内容不同。原材料、商品、低值易耗品等通过购买而取得的存货由采购成本构成;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等自制或需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的成本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及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支出构成。具体原则(P55) ●4.2.2发出存货的计量(按实际成本计价) 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 ●4.2.3存货的期末计量

存货盘盈盘亏的账务处理

存货盘盈盘亏的账务处理 2011-3-15 13:41互联网【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第一,存货盘盈的处理。企业发生存货盘盈时,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再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第二,存货盘亏的处理。存货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人营业外支出。 例1: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因暴雨毁损库存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0000元,收回残料价值800元,保险公司赔偿11600元。该企业购入材料的增值税税率为17%。 批准处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20000 贷:原材料20000 批准处理后: 借:原材料8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800 借:其他应收款116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11600 借:营业外支出76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7600 存货盘盈盘亏的账务处理及注意事项2012-05-13 09:27:39| 存货盘亏是盘点后存货的账面结存数大于实际结存数的情况。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除正常损失外,因自然灾害、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货物的损毁,主要包括外购货物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的短少,即税法中所称的“非正常损失”。 存货盘亏是盘点后存货的账面结存数大于实际结存数的情况。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除正常损失外,因自然灾害、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货物的损毁,主要包括外购货物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的短少,即税法中所称的“非正常损失”。 第一,存货盘盈的处理。企业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第二,存货盘亏的处理。存货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人营业外支出。 (一)存货的盘盈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金额,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其盘盈的存货,可冲减管理费用,按规定手续报经批准后,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二)存货的盘亏 企业对于盘亏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存货暂估入库账务处理

存货暂估入库账务处理(一) 在日常业务处理中,经常会遇到商品已验收入库,但发票未到的情况。当企业不能准确确定价格的情况下只能暂估入库,待发票到达后重新调整。因为企业尚未收到专用发票,所以在暂估入库时,不应计算暂估进项税额。 暂估入账最容易产生的问题是暂估容易冲销难,难就难在发票到达后找不到原来对应估入的是哪一笔,特别是客户很多或较长时间才收到发票的情况更容易产生这种问题。解决方法是月底暂估,月初冲回,保持账务的连贯性以免因发票长时间未到而难以查对,二是设置查账表,对每笔新发生的暂估入账及发票到达冲销后都要及时登记,将存货明细账与库房的明细账定期不定期的核对,以减少差错的发生及尽早发现差错。 若企业当月将该商品出售并结转销售成本后,在次月收到的正式发票价格与估价不一致时会影响损益的计算。企业应分情况进行处理。 (一)非主营性商品交易 1、如***公司日常主要经营A产品的采购和销售,某月按照客户要求,为其单独采购一台D设备。经过询价得到D设备价为5000元,当日***公司从该单位赊购到D设备一台,并送往客户处,收取货款6000元。***公司未当月未收到D设备的发票,但按照客户的要求为其开具了销项发票。***公司按估价对D设备进行处理。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D设备 5 000 贷:应付账款 5 000 若不知供应商可设置“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 同时按照估价出售、结转成本、结转损益 借:库存现金7 02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02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 000 贷:库存商品—D设备 5 000 将“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收入”结转入“本年利润”后,企业盈利1000元。 2、次月处理 冲减上月暂估凭证 借:库存商品—D设备-5 000 贷:应付账款-5 000 因为D设备价格调整,***公司实际取得的发票价格为4800元。 借:库存商品—D设备 4 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16 贷:应付账款 5 616 此时D设备的账面数量为0,但仍显示-200元的商品价值。同时也因为价格的变动,导致***公司上月多计算了200元的成本,少计200元的收益。以后***公司几乎不会再发生D设备的购销活动,所以无法再以后的采购和销售业务中结转这200元的差异。***公司应做账调整200元差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 贷:库存商品—D设备-200 若是影响差异调整发生在以后年度,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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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的核算及会计账 务处理

存货的核算及会计账务处理 一、存货的概念。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材料、包装物、燃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协作件以及商品等。 但是特种储备物资以及按国家指令专项储备的生产则不是企业的存货,还有为能建造企业的固定资产而准备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则不是企业的存货。 二、存货的特点。 1、存货是有形资产(以看得见、摸得着的事物形态存在) 2、流动性较强(处在不断的购买、耗用、销售之中) 3、存货具有时效性(长期不销售或耗用成为积压物资、就会造成废弃、或者降价处理,给企业带来损失) 三、存货的分类。 1、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属于存货的科目 ①物资采购——核算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的采购成本 ②原材料——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 ③包装物——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包装物(如桶、箱、瓶、坛、袋、罐等)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④低值易耗品——核算企业库存的低值易耗品(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周转使用的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⑤材料成本差异——核算企业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

⑥自制半成品――核算工业企业库存的自制半成品的实际成本(已经生产完成并已检验送交半成品库的自制半成品和从半成品库领用,自制半成品继续加工(包括委托外单位加工自制半成品) ⑦库存商品――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的外购商品,自制商品产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库存在外库或存放在仓库的商品等,工业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品,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 ⑧商品进销差价――核算商品流通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差额 ⑨委托加工物资――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10委托代销商品――核算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11受托代销商品――核算企业接受其他单位的委托代销的商品(包括代销国外的商品) 12存货跌价准备――核算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13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核算企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 2、制造业存货的分类 ①原料及主要材料:指企业通过采购或其他方式取得的,经加工后可以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原料和主要材料。 ②辅助材料:指在生产过程中起辅助作用。经加工后不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材料。 ③修理用备件:指为修理本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所专用的工具:齿轮、阀门、轴承、等备件。

超市库存商品处理

库存商品核算 库存商品的核算方法分为数量金额核算法和金额核算法。 数量金额核算法是同时采用实物计量和货币计量两种量度对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进行反映和监督的核算方法,它既可以提供库存商品的数量指标,又可提供库存商品的金额指标,数量金额核算法又可分为数量进价金额核算和数量售价金额核算两种。金额核算法是仅以货币计量对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进行反映和监督的核算方法。金额核算法又可分为售价金额核算法和进价金额核算法。不同类型的商品流通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的经营特点及经营管理的要求来选择确定采用不同的库存商品核算方法。 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法 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法的主要特点是:(1)库存商品的总账和明细账都按商品的原购进价格记账。(2)库存商品明细账按商品的品名分户,分别核算各种商品收进、付出及结存的数量和金额。 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大中型批发企业、农副产品收购企业及经营品种单纯的专业商店和经营贵重商品的商店。其优点是能够同时提供各种商品的数量指标和金额指标,便于加强商品管理。缺点是要按品种逐笔登记商品明细账,核算工作量较大。 数量售价金额核算法 数量售价金额核算法的特点是:(1)库存商品的总账和明细账都按商品的销售价格记账。 并同时核算商品实物数量和售价金额。(2)对于库存商品购进价与销售价之间的差额需设置“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进行调整,以便于计算商品销售成本。 售价金额核算法 售价金额核算法又称“售价记账、实物负责制”,这是在建立实物负责制的基础上按售价对库存商品进行核算的方法,其主要特点如下:①建立实物负责制,企业将所经营的全部商品按品种、类别及管理的需要划分为若干实物负责小组,确定实物负责人,实行实物负责制度。实物负责人对其所经营的商品负全部经济责任。②售价记账、金额控制,库存商品总账和明细账都按商品的销售价格记账,库存商品明细账按实物负责人或小组分户,只记售价金额不记实物数量。③设置“商品进销差价”科目,由于库存商品是按售价记账,对于库存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应设置“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来核算,并在期末计算和分摊已售商品的进销差价。④定期实地盘点商品,实行售价金额核算必须加强商品的实地盘点制度,通过实

存货会计处理 存货管理 成本会计

存货 (严建林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引言 本文旨在通过对存货的学习总结,梳理出存货在会计准则中的处理方式、存货的管理,包括存货会计处理的5个方面、存货的最优订货模型,涉及注会教材的注会第三章存货、第十四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十五章债务重组、第十二章财务报告以及注会教材财务成本管理第十六章产品成本计算、第十七章标准成本计算和税法第二章增值税、第三章消费税等相关内容。 存货作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包括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在产品以及各种材模型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可以自制也可以外购还可以通过交换、投资人入股等方式取得。存货的会计处理涵盖有关存货的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按先后次序,可以分为5个方面,第一步是取得时的存货处理(含六种取得方式),第二步是存货的出货处理,第三步是存货的期末计量,第四步是存货的减值处理,第五步是存货的盘盈盘亏处理。关于存货的会计处理在第一部分进行逐一分析。 存货管理作为企业财务营运资本管理的一部分,由于存货的资金相对较多,管理的好坏能够使企业减少资金占用,节留出更多的现金流量用于投资客获取更大的收益,与此同

时可以减少因缺少存货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导致客户流失等等。因此,存货的管理不仅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至关重要,还影响企业的投资活动,需要灵活运用。 一、存货的会计处理 (一)取得时的存货处理 取得存货方式包括:○1直接购入取得、○2委托加工取得、○3投资者投入取得、○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5债务重组取得、○6提供劳务取得、○7自制取得、○8捐赠利得存货取得时按照成本进行计量,这里的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三个部分组成。使存货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则包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到入库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按照定义入库后的仓储费用不能计入存货成本,但是入库之前必要的仓储费用计入成本。存货的计量采用成本计量所说的是采用实际成本计量,本文对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了整理。会计教材上的计划成本法所指的是财务成本管理教材上的第十七章标准成本核算方法,需要通过材料成本差异或产品成本差异(这科目在新准则下没有找到)进行调整,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包括材料价格差异、材料数量差异、直接人工工资率差异等二级科目,标准成本核算方法只有调整为实际成本,才能做为编制财务报表的数据。售价金额核算方法也是同样,只

存货会计处理

存货 一.存货的成本构成:原材料,商品,低值易耗品通过购买的存货的成本由A采购成本构成;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通过经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由A采购成本,B加工成本以及C其他成本构成。 A采购成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保险费、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 B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薪酬)和制造费用C其他成本指除AB外使存货达到现状的其他支出 无助于使存货达到现状的非正常消耗(如自然灾害造成的消耗)不能计入存货成本,采购入库后发生的仓储费不能计入存货成本 2.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 1. 先进先出法 2. 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单价=(期初成本+本期收入成本)/(期 初数量+本期收入数量) 期末成本=期末数量*加权平均单价 本期发出成本=期初成本+本期收入成本—期末成本 3. 移动加权平均法 4. 个别计价法 3.原材料 1. 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成本为采购成本)的核算 1) 购进原材料 在途物资用于先付款后收到材料情况的核算借:已付款的实际成本贷:入库实际成本 原材料借: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贷: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 1 货款与材料同时入库,一般纳税人原材料和应缴税费分开,小规模纳税人不分 2 先付款,先计入在途物资,后转入原材料 3 先收到材料,可先不做帐等账单到后再做同1);若月底没有到账单先估计做。上月末,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下月初相反。收到账单后再做同1)。 2) 原材料发生短缺 1 合理损耗计入原材料的实际成本 2 少发货则按实际到货数量做账,若已付全款则冲减应付账款 3 有责任人的,借记“其他应收款” 4 意外灾害或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 购进原材料发生非正常损失或用途改变时,应冲减当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费(进项税额转出)

存货涉及到的会计科目及帐务处理

存货涉及到的会计科目及帐务处理 1401 材料采购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在“在途物资”科目核算。 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商品的加工成本,在“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 购入的工程用材料,在“工程物资”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供应单位和材料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材料采购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支付材料价款和运杂费等,按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货币资金”、“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期末,企业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收料凭证,分别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对于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收料凭证,应按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分别汇总,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期初做相反分录予以冲回。下期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 1402 在途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库存商品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库存商品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售价。 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 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小企业的产成品,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也在本科目核算,但应与合格产品分开记账。 已经完成销售手续,但购买单位在月末未提取的库存产成品,应作为代管产品处理,单独设置代管产品备查簿,不再在本科目核算。 小企业( 农、林、牧、渔业)可将本科目改为“1405 农产品” 科目。 小企业( 批发业、零售业) 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在“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库存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生产的产成品的入库和出库,平时只记数量不记金额,月末计算入库产成品的实际成本。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对外销售产成品,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购入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照商品的实际成本或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在途物资”等科目。 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按照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 科目。 购入的商品已经到达并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按照暂估价值入账,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做同样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

房地产企业存货账务处理专题

房地产企业存货账务处理专题 主要是核算企业购入各种物资的采购成本。包括购入材料设备的买价、运杂费、流通坏节的税金,月终分配的开发间接费用 (1)材料采购:主要是核算企业购入各种物资的采购成本。包括购入材料设备的买价、运杂费、流通坏节的税金,月终分配的开发间接费用——采购保管费和材料成本差异。 (2)开发间接费用——采购保管费:主要核算采购保管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办公费、交通差旅费、折旧费、维修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等(3)材料成本差异:主要用来核算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 (4)原材料:用来核算各种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5)周转材料:用来核算企业用于开发工程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 ①购入设备,支付买价、代垫的运杂费、采保费(所附凭证:代垫费用交付单、销售发票、付款单) 借:材料采购——设备采购 贷:银行存款 计算与分配的采保费(所附凭证:计算的采保费用固定表格) 借:材料采购——设备采购 贷:开发间接费用——采购保管费 开发间接费用——采购保管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开发间接费用——采购保管费的实际分配率=材料实际发生的采保费/本月购入材料实际发生的买价和运杂费 某种物资应分摊的开发间接费用——采购保管费=实际买价和运杂费*分配率 材料验收入库(所附单据:入为单、设备管理单) 借:周转材料 贷:材料采购 ②订购设备与材料,所发生的买价与动杂费、税款(所附单据:购货发票、提货单、银行单据、运输费单据)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设备到达验收入库 借:材料采购——设备采购 贷:应付账款——应付购货款 冲减预付的设备货款 借:应付账款——应付供货款 贷:预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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