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绿化审批标准上海绿化和容管理局

屋顶绿化审批标准上海绿化和容管理局
屋顶绿化审批标准上海绿化和容管理局

屋顶绿化技术规范

为落实《上海市绿化条例》(2015年7月23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号文)有关规定,规范绿化审批标准,鼓励建设项目的平屋顶实施绿化,现就屋顶绿化技术规范制定如下:

一、本市新建公共建筑以及改建、扩建中心城区内既有公共建筑的,应当对高度不超过五十米的平屋顶实施绿化,实施屋顶绿化面积不得低于建筑占地面积的30%。

二、公共建筑实施的屋顶绿化面积超过30% 的部分,可以按照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制定《本市新建屋顶绿化折算抵算配套绿地实施意见(试行)》(沪绿容(2014)74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改建、扩建中心城区内既有公共建筑的,仅对建筑外立面或建筑内部结构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未拆除),不作屋顶绿化要求。

四、除公共建筑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其建筑为平屋顶的,鼓励实施屋顶绿化。实施的屋顶绿化可折算绿地面积,但不得超过建设项目配套绿化面积的20%。

附件:屋顶绿化折算绿地面积表和术语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5年11月4日

附件:屋顶绿化折算绿地面积主要根据屋顶绿化的面积、类型以及屋面标高与基地地面标高的高差等因素决定,具体按照以下公式计算:WS= WZS×GX×LX

式中:WS为屋顶绿化折算的绿地面积,WZS为屋顶绿化总面积,GX为建筑屋面高差折算系数,LX为屋顶绿化类型折算系数。其中屋面高差折算系数(GX)、屋顶绿化类型折算系数(LX)

术语和含义

1、屋顶绿化:以建(构)筑物顶部为载体,不与自然土层相连且高出地面150cm以上,以植物材料为主体营建的一种立体绿化形式,一般可分为花园式、组合式和草坪式三种类型。

2、公共建筑:公共建筑主要是指面向公众、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实体,

(1)行政办公建筑如机关、企业单位的办公楼等。

(2)文教建筑如学校、图书馆、文化宫、文化中心等。(3)托教建筑如托儿所、幼儿园等。

(4)科研建筑如研究所、科学实验楼等。

(5)医疗建筑如医院、诊所、疗养院等。

(6)商业建筑如商店、商场、购物中心、超级市场等。(7)观览建筑如电影院、剧院、音乐厅、影城、会展中心、展览馆、博物馆等。

(8)体育建筑如体育馆、体育场、健身房等。

(9)旅馆建筑如旅馆、宾馆、度假村、招待所等。

(10)交通建筑如航空港、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水路客运站等。

(11)通信广播建筑如电信楼、广播电视台、邮电局等。(12)园林建筑如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亭台楼榭等。(13)纪念性建筑如纪念堂、纪念碑、陵园等。

3、平屋顶:屋面坡度为小于15度的平屋面。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 核若干规定》的通知(2014)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文字号】沪绿容[2014]393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12.30 【实施日期】2015.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的通知(2018)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的通知 (沪绿容〔2014〕393号) 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受托实施机构: 《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于2014年12月17日,经市绿化市容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12月30日

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进一步推进绿化行业行政许可审核标准化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市、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对以下内容的审核: (一)迁移、砍伐树木; (二)临时使用绿地; (三)占用已建成绿地; (四)调整已建成公共绿地内部布局; (五)公园内商业服务设施设置; (六)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比例审核; (七)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总体设计文件审查; (八)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竣工验收; 第三条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迁移 禁止移植树龄在三百年以上的一级保护的古树,以及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名木。 古树名木或者古树后续资源涉及以下情形确需移植的,应当编制实施方案并就近移植: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屋顶绿化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财政局文件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屋顶绿化工作的通知京绿地发[2 006]8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财政主管部门、规划分局: 屋顶绿化是城市绿化的一种有益补充形式,其在增加城市绿量、美化城市景观、储蓄天然降水、缓解热岛效应、降低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节约能源和土地资源、改善城市生态功能等方面都具有一定作用。在本市符合条件的建筑屋顶发展屋顶绿化,是在城市绿地资源高度紧张的情况下,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改善生态、景观环境,办好奥运会,建设宜居城市的重要举措。为此,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把发展屋顶绿化作为“十一五”期-间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积极发展生态节水型的屋顶绿化 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继续推行《屋顶绿化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DBll/T281—2005),支持发展以节水耐旱植物为主要植被的、便于管理的简单式屋顶绿化,扩大适合屋顶绿化的建筑范围。同时,提倡

在有条件的屋顶建设节水、节能型的花园式屋顶绿化。加强屋顶绿化的科研工作,从植物材料、施工技术和后期养护管理方面不断创新和推广先进技术。 二、屋顶绿化应纳入新建项目的设计范畴 各设计单位在设计建筑项目时,应当按照《屋顶绿化规范》标准,对有条件的建筑项目优先考虑屋顶绿化建筑结构和设计条件。规划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设计活动的监管。 三、对可绿化屋顶进行全面普查 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对本区内建筑屋顶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根据《屋顶绿化规范》要求,对现有建筑中适合开展绿化的或加以改造后可以进行绿化的屋顶登记造册,并与建筑产权单位确认屋顶绿化的实施计划,列出分年度实施计划,报市园林绿化局。 四、在有条件的建筑上发展屋顶绿化 新开发的居住小区,符合屋顶绿化条件的,在达到法定绿地率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其开展屋顶绿化美化工作。老旧建筑在荷载、防水和安全等方面经过论证、核实,确保达到实施屋顶绿化条件的情况下,可适度地开展屋顶绿化。 五、建立屋顶绿化的有效激励机制

北京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规范

北京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规范 DB11/T 281—2005 2005-05-10发布2005-05-10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为了规范北京城市屋顶绿化技术,提高北京城市屋顶绿化质量和水平,依据CJJ 48-92公园设计规范、CJJ/ 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DBJ 01-93-2004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DBJ 11/T213-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北京地区地下设施覆土绿化指导书》(北京市园林局2004.1.1公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负责技术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丽莉。 屋顶绿化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屋顶绿化基本要求、类型、种植设计与植物选择和屋顶绿化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建筑物、构筑物平顶的屋顶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工作。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

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 CJJ/ T91-2002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DBJ 01-93-2004 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 DBJ 11/T213-2003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屋顶绿化roof greening 在高出地面以上,周边不与自然土层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的绿化。 3.2 花园式屋顶绿化intensive roof greening 根据屋顶具体条件,选择小型乔木、低矮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植物配置,设置园路、座椅和园林小品等,提供一定的游览和休憩活动空间的复杂绿化。 3.3 简单式屋顶绿化extensive roof greening 利用低矮灌木或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不设置园林小品等设施,一般不允许非维修人员活动的简单绿化。 3.4 屋顶荷载roof load 通过屋顶的楼盖梁板传递到墙、柱及基础上的荷载(包括活荷载和静荷载)。 3.5 活荷载(临时荷载)temporary load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表彰2012年度上海绿化市容行业“当好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表彰2012年度上海绿化市容行业“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劳动竞赛优秀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沪绿容[2013]58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03.06 【实施日期】2013.03.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表彰2012年度上海绿化市容行业“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劳动竞赛优秀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沪绿容〔2013〕58号) 各区县绿化市容主管部门、局直属单位、行业参赛组织单位: 2012年,上海绿化市容行业广大干部职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保障“整洁、美观、有序、安全”的上海城市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进一步激发绿化市容行业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

动性和创造性,继续为推动行业科学发展建功立业,经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决定: 一、授予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等16家单位为2012年度“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劳动竞赛重点工作考核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二、授予洁城环境卫生运输有限公司机动清洁班等149个集体为2012年度“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劳动竞赛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授予李贵红等599位同志为2012年度“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劳动竞赛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四、授予施巧云等95位同志为2012年度“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劳动竞赛优秀组织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加扎实地开展2013年度“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劳动竞赛活动,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再立新功。同时,希望行业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优秀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关于“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要求,在加快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攻坚克难、创新作为,凸显成效,为创造更加优美的城市环境,为建设“美丽上海”作出积极贡献。 附:2012年度上海绿化市容行业“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劳动竞赛优秀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3年3月6日附件: 2012年度上海绿化市容行业“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

屋顶绿化施工技术要求

施工技术要求 工程名称: 编制单位: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编制日期:年月日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方案名称:

屋顶绿化施工技术要求 一、建筑平屋面种植设计 1.种植屋面宜根据屋面面积大小和植物种类划分种植区 分区布置可用园路、排水沟、变形缝、绿篱等做隔离带。 2.种植平面屋设计的基本构造层次应该符合上图要建筑平屋面种植设计 求,根据气候特点、屋面形式、植物种类,可以增减屋面构造层次。 二、保温隔热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隔热层厚度应按所在地区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计算规定 2.保温隔热材料的选用应符合相关规定 3.保温隔热材料厚度的换算系数:模塑型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和硬泡聚氨酯为1.2挤塑型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为1.1 三、找坡层(找平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找坡层应采用轻质材料或保温隔热材料找坡 2.找坡层上用1:3(体积比)水泥砂浆抹面 3.找平层厚度应为15——20mm,应留分割缝,纵、横缝的间距应不大于6mm,缝宽宜为5mm,兼作排气道缝宽应为20mm。 四、普通防水层一到防水层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改性沥青防水卷材4mm 2.高分子防水卷材1.3mm 3.自粘聚酯胎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应为2mm 五、耐根穿刺防水层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耐根穿刺防水层材料应符合相关规定 2.耐根穿刺防水层选用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聚合物水泥胶结料复合防水材料时,应采用双层卷材做法。 六、耐根穿刺防水层需设保护层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聚乙烯丙纶复合耐根穿刺防水层宜用水泥砂浆保护

2.其他耐根穿刺防水层宜用柔性材料保护 七、排(蓄)水层应符合以下要求 1.排(蓄)水层的材料应符合相关规定 2.年降水量小于蒸发量的地区,宜选用蓄水功能强的排水板 3.排(蓄)水层应结合排水沟分区设置 八、过滤层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过滤层的材料应符合相关规定 2.过滤层材料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 3.过滤层应沿种植土向上铺设,并与种植土高度一致 九、种植槽应设耐根穿刺防水层 种植屋面施工 一般规定 1、种植屋面工程必须遵照种植屋面总体设计要求施工。 2、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明确细部构造和技术要求,并编制施工方案。 3、耐根穿刺防水层的高分子防水卷材与普通防水层的高分子防水卷材复合时,应采用冷粘法施工。 4、耐根穿刺防水层的沥青基线防水卷材与普通防水层的沥青基线防水材料复合时,应采用热熔法施工。 5、耐根穿刺防水材料与普通防水材料不能复合时,可空铺施工。用于坡屋面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6、普通防水层的卷材与基层可空铺施工,坡度大于10%时,必须满粘施工。 7、防水卷材搭接缝口应采用与基材相容的密封材料封严。 8、伸出屋面的管道和预埋件等,应在防水施工前完成安装。后装的设备基座下应增加一道防水增强层,施工时不得破坏防水层和保护层。 9、卷材收头部为宜采用压条钉压固定。 10、进场的防水材料和保温隔热材料,应按规定抽样复检,提供检验报告,严禁使

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

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资产负债情况表 第三部分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负责编制本区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城区绿化的中长期规划、有关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重大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国家及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并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的标准、规范和规程。 (三)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的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的保障工作;负责制定行业领域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审定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城区绿化工程、公园、广场建设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车辆清洗养护与保洁市场管理和资质报批工作,负责机动车清洁企业设立备案;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监督本区重大建设项目中涉及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城区绿化配套建设工作;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监管;负责对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规

北京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规范

北京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规范 前言 为了规范北京都市屋顶绿化技术,提高北京都市屋顶绿化质量和水平,依据CJJ 48-92公园设计规范、CJJ/ T91-2002园林差不多术语标准、DBJ 01-93-2004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DBJ 11/T213-2003都市园林绿化养护治理标准和《北京地区地下设施覆土绿化指导书》(北京市园林局2004.1.1公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负责技术讲明。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韩丽莉。 屋顶绿化规范 1 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屋顶绿化差不多要求、类型、种植设计与植物选择和屋顶绿化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建筑物、构筑物平顶的屋顶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治理工作。 本标准为举荐性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 CJJ/ T91-2002 园林差不多术语标准 DBJ 01-93-2004 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 DBJ 11/T213-2003 都市园林绿化养护治理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屋顶绿化roof greening 在高出地面以上,周边不与自然土层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的绿化。 3.2 花园式屋顶绿化intensive roof greening 依照屋顶具体条件,选择小型乔木、低矮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植物配置,设置园路、座椅和园林小品等,提供一定的游玩和休憩活动空间的复杂绿化。 3.3 简单式屋顶绿化extensive roof greening 利用低矮灌木或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不设置园林小品等设施,一样不承诺非修理人员活动的简单绿化。 3.4 屋顶荷载roof load 通过屋顶的楼盖梁板传递到墙、柱及基础上的荷载(包括活荷载和静荷载)。 3.5 活荷载(临时荷载)temporary load 由积雪和雨水回流,以及建筑物修缮、爱护等工作产生的屋面荷载。 3.6 静荷载(有效荷载)payload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7—2018年度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精神文明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7—2018年度上海市绿化市容行 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 【发文字号】沪绿容[2017]25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7.06 【实施日期】2017.07.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7-2018年度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指导意 见 (沪绿容〔2017〕257号) 各区绿化市容局、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局直属各单位: 2017-2018年度是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凝心聚力、创新发展的重要时期。本市绿化市容行业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坚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两手抓的基本原则,坚持社会市民满意的基本取向,坚持创新驱动的基本理念,坚持真抓实干的基本精神,虚实结合,重在实效,紧密结合本市生态绿化、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及行业强身健体等重点工作,大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2017-2018年度,本市绿化市容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主要有四项任务: 一、明确目标,扎实推进 一是行业文明建设要实现“保三”的创建目标。绿化、公厕和道路保洁垃圾清运三个行业都要继续巩固上海市文明行业的创建成果,注重创新实践,不断推出新的工作举措,力争在新一轮行业文明测评中保持继续上升的良好趋势,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推动创建工作有新的提升,确保三个行业全面通过新一轮市文明行业的考核评审。 二是文明单位创建要不断提质升级。加强对已创建的市级和局级文明单位的工作指导和特色培育,进一步固本强体,提升水平。同时要培育更多的单位进入更高等级的文明单位行列,争取继上海古猗园之后,两年内再创建成功1家“全国文明单位”。对“两新组织”的创建工作提出更加规范严格、科学合理的标准和要求,保持创建单位的稳定性。加大日常监管和随机暗访的力度,对失去先进示范作用的文明单位严格执行通报、警告、

家用分类垃圾桶标准-上海绿化和容管理局

ICS DB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 xxxx—2018 家用分类垃圾桶 Household classification dustbin (征求意见稿) 2018--发布2018- -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文件引用 (1) 3术语和定义 (1) 4分类 (1) 5要求 (1) 6试验方法 (3) 7检验规则 (3)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市容环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单位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奥图环卫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汇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齐玉梅王震邰俊叶秋余王金平荆凯娥 本标准于2018年xx月首次发布。

家用分类垃圾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家用分类垃圾桶的术语、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家庭使用的分类垃圾桶,单位室内分类垃圾桶参照使用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本市公共场所、市政场所等使用的分类垃圾桶和特种垃圾桶。 2 规范性文件引用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797-2012 室内塑料垃圾桶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3.1 分类垃圾桶(classification dustbin) 分类标志清晰,能分别收纳和存放一定量的干、湿垃圾的不漏水塑料容器。分为连体式分类垃圾桶和分体式分类垃圾桶。 3.2 连体式分类垃圾桶(conjoined classification dustbin)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内桶成套使用、通过连接框架将各内桶连接成型的分类垃圾桶。 3.3 分体式分类垃圾桶(split-type classification dustbins)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垃圾桶成组使用、但各垃圾桶独立成型的分类垃圾桶。 4 分类 4.1 家用分类垃圾桶可分为有盖和无盖分类垃圾桶。垃圾桶翻盖可采用脚踏翻盖、手动翻盖(包括摆动盖、揭盖等)等方式。 4.2 家用分类垃圾桶可分为连体式分类垃圾桶和分体式分类垃圾桶。 5 要求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模板】

**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科研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研究水平和质量,加速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家林业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市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及文件,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项目包括“科技攻关、技术引进及推广、标准编制、科普项目”等类别。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科研项目包括**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称“局”)科技管理部门和各单位自筹资金纳入局立项的课题(以下称“局管项目”)、辰山植物园(中科院辰山植物科学研究中心)立项的课题(以下称“辰山专项”)、其它部门立项或委托开展的课题(以下称“备案项目”)。 第四条局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局科技管理部门通过局科研管理平台进行项目管理,内容包括立项管理、经费管理、实施管理、成果管理等。 第二章立项管理 第六条“局管项目”立项程序 项目立项程序包括建议征集、发布指南、提交可行性报告、形式

审查、专家评审、编制方案、项目批复等阶段,全流程通过局科研管理平台进行管理。 (一)建议征集 根据行业发展规划,面向社会、面向行业管理单位及企业征集项目建议,科研管理平台接收各单位、各部门上报的项目建议书,予以采纳的项目建议将进入项目储备库。 (二)发布《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局科技管理部门根据行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安排,结合项目建议提交情况,提出每年度科技攻关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形成《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草案,由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称“局科技委”)组织专家审议后发布。 (三)提交可行性报告 各项目申报单位依据《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科研项目可行性报告”。 (四)形式审查 局科技管理部门对各单位提交的“可行性报告”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审查项目申请单位及主持人的资格、文本格式的规范性等内容,通过形式审查的“可行性报告”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五)专家评审 科技主管部门成立项目评审专家组,项目立项评审原则上由局科技委各专业委员会承担,评审小组应由三名以上(包括三名)专家组成。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可行性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及立项建议。 (六)编制方案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9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B11/T212-2009 目次 前言.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木规定 (4) 5分项工程质量控制 (9) 6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 (29) 7验收 (31) 附录A (34) 附录B (35) 附录C (37) 附录D (37) 附录E (39) 附录F (40) 附录G (45) 附录H (46) 附录I (47) 附录J (48) 附录K (49) 附录L (50) 附录M (51) 参考文献 (52)

前言 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11/T 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标准与DB11/T 212-2003相比卞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基本规定、分项工程质量控制、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 ——统一了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 ——明确了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子单位和子分部 工程的划分。 本标准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其余附录全部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日。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本标准卞要起草人:林广勋、陶威、白涛、赵品、任爱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lQ-布惜'r},为:DB11/T 212-2003。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基本规定、分项工程质量控制、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验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版(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陇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03实木地板块 GB 50203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0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35工业金属竹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68给排水竹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3建筑电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T 193钠基膨润土防水毯 ,)C 205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DB11/T 211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DB11/T 281屋顶绿化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园林绿化工程landscape afforestation project 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含养护作业)、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

屋顶绿化设计规范(DB440300T 37-2009)

ICS 65.020.20 B 05 DB 屋顶绿化设计规范 Code for the design of roof greening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40300/T 37—2009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设计原则 (2) 5 屋顶绿化荷载 (2) 6 屋顶绿化防水 (3) 7 屋顶绿化种植区构造层 (3) 8 园林小品 (6) 9 园路铺装 (6) 10 浇灌设施 (6) 11 照明系统 (6)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常用材料的自重 (7)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深圳地区屋顶绿化部分植物种类推荐表 (8) 参考文献 (12)

DB440300/T 37—2009 前言 为了规范深圳城市屋顶绿化设计,提高深圳市屋顶绿化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深圳国际园林花卉博览园管理处、深圳市绿化管理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伟华、王兆东、欧阳底梅、邹卓辉、丁少江、廖亮。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DB440300/T 37—2009 屋顶绿化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屋顶绿化的基本要求及荷载、防水、种植区构造层、园林小品、园路、灌溉、照明等设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建筑物、构筑物屋顶绿化的设计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207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45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 50420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CJJ 48 公园设计规范 CJJ/ T91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JGJ 155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DB 440300/T28 城市园林绿化用苗——木本苗木分级 3 术语和定义 GB 50009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屋顶绿化roof greening 在不与自然土层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的绿化。 3.2 花园式屋顶绿化intensive roof greening 选择小型乔木、灌木、藤本、草坪和地被植物进行绿化植物配置,同时设置园路、座椅、水景和园林小品等,提供一定的游览和休憩活动空间,相对复杂的屋顶绿化。 3.3 简单式屋顶绿化extensive roof greening 仅种植草坪、地被植物或低矮灌木,不设置园林小品等设施,一般不允许非管理和维护人员活动,相对简单的屋顶绿化。 3.4 屋顶荷载roof load 通过屋顶的楼盖梁板传递到墙、柱及基础上的荷载(包括活荷载和静荷载)。 3.5 活荷载(临时荷载)temporary load 由人员活动、雨水回流、积雪以及建筑物修缮、维护等工作产生的屋面荷载。 3.6 静荷载(有效荷载)payload 由屋面构造层、屋顶绿化构造层和植被层等产生的屋面荷载。 3.7 永久荷载permanent load 在结构使用期间,其值不随时间变化,或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可以忽略不计,或其变化是单调的并能趋于限值的荷载。

上海绿化和容行业技术规范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行业技术规范 LHSR03-2014 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质量规范Quality Specification for water appearance and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in Shanghai 2014.02

目次 前言.................................................................... n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本市水域的市容环境卫生区域等级划分 (3) 5水面环境卫生质量要求及其控制指标 (4) 6水域市容环境质量要求及其控制指标 (5)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市的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加强水面环境卫生质量的标准化管理,明确水面环境卫生质量的控制指标,促进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浩、申继军、沈建章、胡亮、林波

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质量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对象分类及等级划分,水面环境卫生质量要求与质量控制指标,水域市容环境质量要求与质量控制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内各类河流、湖泊,以及河流、湖泊的堤岸、在港船舶、水上公共设施、沿岸公共广场、公共绿地、岸边道路等水域市容环境卫生对象的市容环境卫生质量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2《道路和公共广场及附属公共设施保洁质量和服务要求》(DB31/T524—2011) 2.3《公共厕所保洁质量和服务要求》(DB31/T524—2011) 3术语和定义 3.1 规划区(planning area) 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3.2 堤岸(emba nkme nt) 防汛墙、驳岸临水侧和无防汛墙河流的河岸护坡。 3.3 水上公共设施(water public facilities) 供公众使用的水上设施及其组成构件,例如:浮筒、航标、上岸梯、上岸缆, 桥梁的桥墩、桥堍、桥洞等。 3.4 岸边道路(the shore of road) 指河流、湖泊旁防汛通道、人行步道。

屋顶绿化规范

种植屋面防水构造 一、种值土可以用野外的田土,也可以用生土,掺加动物粪便、草木灰、切碎杂草、树叶糠、珍珠岩、蛙石等,混合。增加土壤肥力,减轻荷载。 土层厚度依植物而定。草坪:15—20厘米;小灌木:30厘米;大灌木50厘米,乔木:80 厘米以上。 土层厚度不能少于15厘米,土层太薄,没有蓄水能力,每天要浇水,否则干透。逢雨季应足够的排水能力,积水多,植物烂根,特别种植蔬菜,更不能太薄。从保温和隔热以及吸声考虑,也不能太薄。 二、隔离过滤层 为了防止种植土被水带入排水层流失,故在种植土下放置一层隔离层。隔离层采用无纺布或玻纤毡,可以透水,又能阻止泥土流失。 三、排水层 大雨或人工浇灌水过多时,种植土吸水饱和,多余的水应排出屋面。排水层采用卵石,粒径不大于3厘米。总厚度5—6厘米。排水层又可作蓄水层,多余水蓄在卵石层内,当种植土干燥时,又可返吸人土中。现在有多孔硬泡板,可吸收大量水,供给种植土返吸。蓄水层具有节约用水,又能保持土壤湿润的作用。 四、防根穿刺层 植物根有很强的穿刺能力,特别树根,年代越久,扎的越深,并且分泌一种腐蚀力强的液汁,许多防水材料经受不住。目前我国防水材料中可以入选的有三种:

1、铝合金卷材。厚0.8—1.2毫米,耐腐蚀,防水性能好,焊接施工,耐久性好。古代建筑屋顶,使用500年之久。此种卷材由浙江永康骏宁特种防漏有限公司独家生产。 2、高密度聚乙烯种低密度聚乙烯土工膜,厚为1—1.5毫米,焊接合缝。本材有多家生产。 3、聚氯乙烯,焊接施工,厚度1.2——1.5 毫米,此材已有多家生产。要求必须是P型的。 五、隔离层,有时候出现耐根穿刺层和防水层不相容现象,为此中间加一道隔离层。隔离层采用聚乙烯膜、玻纤布、无纺布或抹一道水泥砂浆均可。 六、防水层。卷材或防水料均可。如用高分子卷材,拒绝粘结合缝。 七、砂浆基层。 八、保温层:覆土较薄的严寒地区,应考虑保温。 1、种植屋面应为二级建筑设防。至少两道防水。如果发生渗漏,翻工维修很困难,花费大。 2、在严寒地区种植屋面的边墙,要考虑种植土冻胀对边墙的推力。 3、地区不同,种植屋面结构不尽相同。 (1)干旱又寒冷的西北地区,冬季草死、土干,以土代替保温层。不必另设排水层。 (2)覆土80厘米以上,四周与大地土层相连,不必设保温层,也不必设排水层。种植屋面包括假山和瀑布喷泉时,这些设置荷载很大,设计屋盖时必须特别考虑屋盖结构的承载力。 拓展型屋顶绿化 拓展型屋顶绿化目前要比密集型的屋顶绿化更普及一些,它就像一个活的“植物毯子”,建造速度快、成本低、重量轻,并且几乎不用维护,每年只要检查1到2次就可以了,但通常不能让人在上面活动。

屋顶绿化规范

ICS 65.020.20 B 05 备案号: DB 屋顶绿化规范 Code for Roof Greening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屋顶绿化类型 (2) 6 种植设计与植物选择 (2) 7 屋顶绿化技术 (4)

前言 为了规范北京城市屋顶绿化技术,提高北京城市屋顶绿化质量和水平,依据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CJJ/ T91-2002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DBJ 01-93-2004 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DBJ 11/T213-2003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北京地区地下设施覆土绿化指导书》(北京市园林局2004.1.1公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负责技术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丽莉。

屋顶绿化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屋顶绿化基本要求、类型、种植设计与植物选择和屋顶绿化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建筑物、构筑物平顶的屋顶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工作。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 CJJ/ T91-2002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DBJ 01-93-2004 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 DBJ 11/T213-2003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屋顶绿化 roof greening 在高出地面以上,周边不与自然土层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的绿化。 花园式屋顶绿化 intensive roof greening 根据屋顶具体条件,选择小型乔木、低矮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植物配置,设置园路、座椅和园林小品等,提供一定的游览和休憩活动空间的复杂绿化。 简单式屋顶绿化 extensive roof greening 利用低矮灌木或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不设置园林小品等设施,一般不允许非维修人员活动的简单绿化。 屋顶荷载 roof load 通过屋顶的楼盖梁板传递到墙、柱及基础上的荷载(包括活荷载和静荷载)。 活荷载(临时荷载) temporary load 由积雪和雨水回流,以及建筑物修缮、维护等工作产生的屋面荷载。 静荷载(有效荷载) payload 由屋面构造层、屋顶绿化构造层和植被层等产生的屋面荷载。 防水层 waterproof layer 为了防止雨水和灌溉用水等进入屋面而设的材料层。一般包括柔性防水层、刚性防水层和涂膜防水层三种类型。 柔性防水层 floppy waterproof layer 由油毡或PEC高分子防水卷材粘贴而成的防水层。 刚性防水层rigid waterproof layer 在钢筋混凝土结构层上,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砂浆搀5%防水粉抹面而成的防水层。 涂膜防水层 membrane waterproof layer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 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沪绿容[2013]201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06.21 【实施日期】2013.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绿容〔2013〕201号) 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户外招牌设置管理,保障户外招牌设置规范、有序和安全,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现将《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3年6月21日附件

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户外招牌的设置管理,保障户外招牌设置安全和市容环境整洁有序,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以及独立工业区、经济开发区等城市化地区户外招牌的设置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户外招牌,是指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自有或者租赁的建(构)筑物外墙及建筑用地地界线范围内设置的,用于表明单位名称、字号、标识或者建筑物名称的牌、匾等相关设施。 第四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市容局)负责本市户外招牌设置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区(县)绿化和市容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绿化市容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户外招牌设置审批及其监督管理,并应当使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行政审批系统办理户外招牌设置审批。

上海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上海绿化和容管理局

附件 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居住区绿化管理,规范居住区绿化调整行为,优化绿地结构和景观,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区绿化调整的行为。 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原种植的树木一般不得随意迁移和砍伐,确需绿化调整的,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绿化调整,是指为适应社会发展,适度平衡绿化种植与居民居室采光、居室通风、居住安全和生活需要,以修剪、迁移、砍伐及调整绿地内部布局等多种方式,提升小区

绿化品质,充分发挥绿化功能作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是指对居住区绿地进行日常养护管理的业主,或者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委托的专业绿化养护企业。 第四条管理职责 市、区绿化管理部门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对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居住区绿化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市、区房屋管理部门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规定,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服务的监督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支持配合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实施主体 业主委员会为实施主体,由业委会(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可由相应居委会代履行,下同)负责居住区绿化调整方案征集、公示,业主意见征询、公告以及办理审批申请手续等相关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负责实施居住区绿化调整的相关工

屋顶绿化技术规范

屋顶绿化技术规范 沪绿容〔2015〕330号 为落实《上海市绿化条例》(2015年7月23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号文)有关规定,规范绿化审批标准,鼓励建设项目的平屋顶实施绿化,现就屋顶绿化技术规范制定如下: 一、本市新建公共建筑以及改建、扩建中心城区内既有公共建筑的,应当对高度不超过五十米的平屋顶实施绿化,实施屋顶绿化面积不得低于建筑占地面积的30%。 二、公共建筑实施的屋顶绿化面积超过30% 的部分,可以按照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制定《本市新建屋顶绿化折算抵算配套绿地实施意见(试行)》(沪绿容( 2014)74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改建、扩建中心城区内既有公共建筑的,仅对建筑外立面或建筑内部结构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未拆除),不作屋顶绿化要求。 四、除公共建筑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其建筑为平屋顶的,鼓励实施屋顶绿化。实施的屋顶绿化可折算绿地面积,但不得超过建设项目配套绿化面积的20%。 附件:屋顶绿化折算绿地面积表和术语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5年10月日 附件:屋顶绿化折算绿地面积主要根据屋顶绿化的面积、类型以及屋面标高与基地地面标高的高差等因素决定,具体按照以下公式计算:WS= WZS×GX×LX 式中:WS为屋顶绿化折算的绿地面积,WZS为屋顶绿化总面积,GX为建筑屋面高差折算系数,LX为屋顶绿化类型折算系数。其中

屋面高差折算系数(GX)、屋顶绿化类型折算系数(LX)设定口径见下表: 术语和含义 1、屋顶绿化:以建(构)筑物顶部为载体,不与自然土层相连且高出地面150cm以上,以植物材料为主体营建的一种立体绿化形式,一般可分为花园式、组合式和草坪式三种类型。 2、公共建筑:公共建筑主要是指面向公众、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实体, (1)行政办公建筑如机关、企业单位的办公楼等。 (2)文教建筑如学校、图书馆、文化宫、文化中心等。 (3)托教建筑如托儿所、幼儿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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