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负责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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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来源:教育部网站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对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和安排。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大力加强教师培训,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成长的内在需求和愿望。近年来,各地各校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教师培训,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教师培训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农村教师培训机会较少,教师培训制度有待完善,支持保障能力建设亟待加强。教育规划纲要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大力加强教师培训,是新时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和紧迫要求。

《意见》明确了新时期教师培训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在培训模式、培训制度、培训体系、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新举措,将有力推动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开展,促进教师培训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新突破,这对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将产生重要作用。

问:新时期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紧扣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按照“统筹规划、改革创新、按需施训、务求实效”的原则,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模式机制,坚持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脱产进修与校本研修,境内培训与境外研修,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提升相结合,有计划地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师培训工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新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实施“国培计划”为抓手,推动各地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全体中小学教师进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今后五年,对全国1000多万教师进行每人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主要任务包括:一是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开展多样化的教师全员培训。着力抓好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研修提高。二是以中青年教师为重点,努力提升教师学历水平。重点鼓励支持45岁以下中小学教师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学历水平。三是以师德教育为重点,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能力水平。四是以实施“国培计划”为抓手,发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作用,推动大规模教师培训的开展。

问:在创新教师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方面,《意见》提出了哪些新要求和措施?

答:《意见》提出五个方面的重要举措:一是创新培训模式。采取集中培训、置换脱产研修、远程培训等多种有效途径进行教师培训。二是优化培训内容。加强教师培训需求调研。以问题为中心,案例为载体,

科学设计培训课程,丰富和优化培训内容,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改进培训方式方法。倡导小班教学,采取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情景式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鼓励教师自主选学。四是开展教师远程培训。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手段作用,将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采取混合学习模式,开展大规模教师培训。五是建立和完善校本研修制度。加强校本研修的指导和管理,促进校本研修与教研活动相结合,远程教育与校本研修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提高校本研修的质量和水平。鼓励和支持高师院校和中小学合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问:在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机制方面,《意见》有哪些新要求?

答:一是完善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培训制度。强调规范教师培训证书和教师培训档案管理,实现教师培训管理的信息化、制度化。二是建立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将教师培训学分作为教师资格再注册的必备条件;探索建立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学分互认机制。三是建立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制度。制定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标准,进行资质认证。四是实行教师培训项目招投标机制。通过招投标,竞争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项目。五是强化教师培训质量监管。建立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和体系,加强培训过程评价和绩效评估。

问:在加强教师培训能力建设方面,《意见》提出了哪些举措?

答:一是发挥师范院校在教师培训方面主体作用。鼓励综合大学和社会教育机构参与,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支持服务体系。二是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发挥远程教育优势,政府、高校、专业机构、中小学分工合作,构建“天网”“地网”“人网”相结合的教

师培训公共服务体系。三是发挥区县教师培训机构的服务与支撑作用。推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与相关机构的整合,形成区域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在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研修中发挥组织与服务作用。四是加强教师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建设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培训者队伍,遴选高水平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组建培训专家库,加强教师培训团队研修。五是加强培训课程资源建设。采取政府购买、组织开发、引进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建设优质培训资源库。

问:对各地贯彻落实《意见》有何要求?

答: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暨“国培计划”启动实施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将《意见》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一要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统筹规划和管理本地区项目实施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二要做好教师培训规划。要将中小学教师培训纳入地方教育发展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优先保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中小学教师培训的规划,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教师培训实施计划,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培训。三要创新培训模式,保证培训质量。充分发挥远程教育优势,将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改进培训方式方法,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要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建立教师培训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将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预算”的规定,确保教师培训计划的实施。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规定,足额专款用于农村学校教师培训。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和个人出资相结合的教师培训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健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制度,提高教师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教育部2资料4个司局机构跟部分直属机构正司局级干部简历

本文介绍教育部24个司局机构和部分直属机构正司局级干部简历 P1 办公厅 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 发展规划司 人事司 财务司 基础教育司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高等教育司 民族教育司 师范教育司 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思想政治工作司 社会科学司 直属高校工作司 P2 高校学生司 科学技术司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直属机关党委 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离退休干部局 监察局 科技发展中心 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办公厅主任 牟阳春 主持办公厅的全面工作,重点负责部中心任务、重点工作和部党组会、部长办公会议等事项的落实、督办工作。根据部党组的指示,办理与中办、国办的相应联系协调事项。 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 孙霄兵,博士。原任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副司长,2005年12月任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

发展规划司司长 韩进,原任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2004年12月任发展规划司司长。 人事司司长 姜沛民,原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2004年6月任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现任教育部人事司司长。 葛道凯个人简历 葛道凯: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 葛道凯,河南济源市人,1963年出生,*党员。 1980年至1984年在焦作矿业学院(现河南理工大学)读本科, 1984年至1990年先后在中国地质大学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 1990年至1992年在北京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1992年被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系聘为副教授, 1994年被聘为教授,曾任北京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他的主要研究领域为沉积学,先后参加过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攀登计划项目、“973”项目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研究工作,曾获多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发表中英文科技论文和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办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办法 (2017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顺利实施,明确项目组织与职责分工,规范项目发布、申报、评审、公示、立项、结题和验收等各个环节的顺利运行,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以下简称“高教司”)有关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促进教改、协同育人”为宗旨,通过汇聚企业资源,征集校企合作项目,由企业提供经费支持,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 第三条依照教育部高教司的指导原则,鼓励有能力的企业不以直接商业利益作为目标,通过校企合作、资源共享实现双赢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由高教司统筹规划,企业发布需求、高校申报,校企合作共同组织实施。高教司组织委托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工作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开展项目相关标准制定、咨询和评审工作。 第五条企业的主要职责 1.作为项目发布单位,根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目标定位

和自身发展需要,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接受高校项目申报,开展申报指南解读、高校合作洽谈、项目咨询工作。 2.落实申报指南承诺的项目支持经费到位,云平台、软硬件等价资源投入及实施部署。 3.按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相关文件要求规范项目运行,抓好过程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组织项目验收和企业内部评审,向高教司报送项目年度实施情况报告。 第六条高校的主要职责 1.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选择合作的企业及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2.为项目实施提供所需的环境及政策等支持。 3.抓好项目组织实施、过程管理工作。 4.监督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报送有关报表、材料并督促项目结题与验收。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高校)的主要任务 1.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组织申报材料进行项目申报。 2.按合同约定和项目建设方案组织项目实施,组织资源完成约定的任务目标。 3.与合作企业方成员一起,接受并配合专家组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评估,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及提出解决办法。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答 记者问 教育部2004年5月19日以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为适应实践的需要,从2010年起,教育部组织力量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于2012年1月5日以教育部令第33号发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日前,记者就根据教育部令第33号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新18号令)采访了教育部有关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修订18号令? 答:2004年颁布的“办法”,对于保障国家教育考试秩序,规范考试违规处理,打击考试舞弊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近年来考试管理和组织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办法”的规定已难于完全适应实践的需要,有必要进行修订,修订工作主要是: 1、适应国家教育考试自身发展变化的需要。近年来,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中的学校考核成为与高考关联的新的考试形式。此外,高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中的术科考试,参加人数越来越多。这些考试是高考的有机组成部分,关系考生成绩及最终录取,其公平公正性愈发受到社会的重视。防范和处理在此类考试中发生的作弊行为,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但“办法”对此类考试违规行为的处理缺乏明确的规定,有必要在“办法”中对国家教育考试的概念和相关规定做出修改。 2、打击利用通讯工具作弊、有组织作弊等行为的需要。目前考试安全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尤其是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的有组织作弊,成为突出问题。为此,需要“办法”有针对性地在考试作弊的认定与处理上增加相应的规定,以适应查处和打击此类作弊行为。

3、加大对严重考试作弊行为惩戒力度的需要。对考试作弊只设置取消当次考试成绩的处理已不适应考试管理的需要。实践中,本专科、研究生招生有关工作文件中已增加停考一年的规定,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也设置了停考的规定。对于严重作弊的考生给予停考,增大其违法代价,是教育考试管理的迫切需要,亟需修订“办法”的相关规定。 4、有利于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的需要。实践中考生因对考试作弊的处理不服、提出诉讼或者行政复议的案件时有发生。“办法”相关的救济规定不够具体、明晰,是引发争议的原因之一。因此,需要完善有关救济程序,增加听证环节,以有利于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5、加强考试管理有关制度建设的需要。一是根据考试组织与管理实践的进展,需要明确视频监控录像的证据效力。近年来标准化考点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视频监控已成为加强考场管理的重要手段。但是,视频监控录像的证据效力在“办法”中尚未明确,需要加以规定。二是“办法”规定的考生诚信档案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目前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考生诚信档案系统及要求,需要进一步健全考试诚信制度,整合和完善各种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使之发挥更大的作用。 问:本次修订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答:修订工作的主要思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和健康发展;有利于规范考试管理、解决当前国家教育考试中的突出问题;有利于国家教育考试的制度性建设;有利于全面维护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等。 严厉打击考试违规行为是当前维护国家教育考试严肃性和权威性的重要举措,“办法”的修订要为新形势下从严治考、依法治考提供有效依据。同时,要进一步规范违规处理程序,在保留对如何认定和处理考生违规行为的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听证程序的安排,增强对考生合法权益的保障。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第四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第五条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六条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七条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八条处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救济途径等内容。 第九条教师有第四条列举行为受到处分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

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对比和评价

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对比和评价 实力排行: 第一等: 1.北京师范大学 2.华东师范大学 (PS:这两所师范大学凭借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无与伦比的经济实力称雄无可争议,另外又头顶“985” 的光环) 第二等: 3.华中师范大学 4.东北师范大学 5.陕西师范大学 6.西南大学 (PS:这四所大学都是雄霸一方的师范大学,为该区域培养了大批教育优秀教师和教育干部,应该说实力相当,谁强点谁弱点无非是多了或者少几个非师范专业而已,单论师范教育可以说是各有千秋, 各有所长) 社会评价: 北京师范大学“大”,北京师范大学作为京师大学堂师范馆的前身,中国师范大学的元老,又加上坐拥天子脚下,得天时。学科门类众多,名师荟萃,如果单从学校性质来说,北师大本应该归于综合类大学,殊不知偌大一个“师范大学”,如今又有多少人走上了教师岗位,可以说北师大已经不是培养教师 的主阵地,实属“挂羊头卖狗肉”之嫌 华东师范大学“洋”,华东师大地处上海,中国的金融中心,自然是不缺钱的,得地利。其培养的毕业生当教师的比例和北师大差不多,所以也基本不属于“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冷”,东北师范大学在地处东北三省的吉林长春,自然很“冷”,但是东北师范大学在业界评价不错,东北师范大学毕业生以其专业思想巩固、基础知识宽厚、教育素质高、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功扎实受到社会广泛欢迎和好评,在基础教育这块儿享有较高声誉,地冷人不"冷",有一种敢为人先的精神。业界上流传这样一句玩笑话“东北师大是因为东北人会"忽悠"的缘故” 华中师范大学“中”,华中师范大学位于武汉,在六所师大中处于不靠前不落后状况,所谓“人有我有,人无我无”,比较懂得韬光养晦,华中师范大学毕业生比较灵活,不出头,不落后,懂得人情事故, 做事比较圆滑,故称其谓“中”。 陕西师范大学“土”,陕西师范大学地处西安,文化古都,也是中国“没落城市”,但是文化氛围浓厚,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生给人刻板,沉稳,严谨,敦厚,做事中规中矩,稳扎稳打,基础扎实,大多数能够常年扎根基础教育,有点“不思进取”的感觉,也许是受到千年古都文化的熏陶的原因吧,对其评价 “土”不为过。 西南大学“偏”,西南大学也就是西南师范大学,在重庆人们把它称为“稀烂大学”,也许是对它是由原来的西南农业大学和西南师范大学合并而来的一种调侃吧,调侃其不伦不类,不知道该称其是综合大学还是什么?但是在重庆的教育界人们更愿意称她为“西师”,因为在重庆中小学的校长领导十个有八个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足可见西南大学的实力。但地处山城重庆,位于祖国的大西南,地理位置上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答问.doc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 则等答问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教育部正式印发实施《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统称准则)及《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介绍一下出台准则等文件的重要意义。 答:教师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力量,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关键。我国各级各类学校有1600多万专任教师,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敬重学问、关爱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尊敬和爱戴。但是也有极个别人理想信念模糊,育人意识淡薄,放松自我要求,甚至出现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损害教师队伍形象,影响学生健康成长。同时,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下,人民群众对更好教育的需要日益增长,知识获取方式和传授方式、教和学关系都发生了革命性变化,这些都对教师队伍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制定教师职

业行为准则,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针对主要问题、突出问题划定基本底线,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也为教师严格自我约束、规范职业行为、加强自我修养提供基本遵循。 二、请简要介绍一下准则的制定过程。 答:准则研制工作坚持针对突出问题、回应基层声音、凝聚基层智慧,征集了大中小幼职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代表及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从事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律研究的专家学者、地方教育部门及高校相关负责同志的意见建议,对高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行业组织教师自律公约进行系统梳理,充分研究分析有关课题研究中对教师、学生、家长关于教师行为规范的调查结果。在此基础上,邀请专家学者、教育部门有关同志、教师代表组成专班,对照新时代新要求、新形势新问题,研究起草了框架稿。之后广泛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及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书面方式征求专家学者和一线教师意见建议,反复讨论修改,形成准则的制度文件。 三、请简要介绍一下准则的主要内容。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 教发…20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推进,原国家教委1996年发布实施的《核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办学条件标准》和《“红”、“黄”牌高等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教计[1996]154号)已不再适应当前普通高等学校发展的需要。为此,在委托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充分征求有关教育管理部门和部分高等学校意见的基础上,对上述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以下简称《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主要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确定限制、停止招生普通高等学校。并对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进行监测。《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加强宏观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有利于促进办学条件改善和保证我国高等教育持续、健

康发展。 二、各地、各部门和各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以及本《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要求,合理确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规模,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证普通高等教育基本的教学质量和规格。 三、根据指标的用途及其重要性。新修订的《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包括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这些指标是衡量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的重要依据。 2.监测办学条件指标:包括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宿舍面积、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生均年进书量。这些指标是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补充,为全面分析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和引进社会监督机制提供依据。同时这些指标还可反映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改善、更新情况,对提高教学质量和高等学校信息化程度等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四、限制招生、暂停招生普通高等学校的确定: 1.凡有一项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低于限制招生规定要求的学校即给予限制招生(黄牌)的警示,以维持基本办学条件

教育部酝酿取消师范生实行教师资格定期认证制

教育部酝酿取消师范生实行教师资格定期认证制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中国正酝酿师范院校的招生改革,拟取消师范和非师范专业的分别招生规定,这意味着在中国有百年历史的师范生将会消失。这是记者昨天从北京师范大学举行的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研讨会上获得的消息。 在研讨会提供的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司长管培俊的论文中指出:2015年-2020年我国基本实现中小学教师本科化,要达到这一目标,必须实现教师教育从定向培养向非定向培养转变,取消师范专业和非师范专业的招生规定等6大转变。 取消师范生·现状 全国475所高校招师范生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鼓励非

师范院校参与教师教育,我国有475所高校招收师范类本专科生,其中高等师范学校183所,教育学院34所,非师范院校258所,非师范院校已达到培养教师院校总数的54%。但高等师范院校仍然是教师教育的主体,140。2万师范类普通本专科在学校生中,高等师范院校占70%。 现在,很多学校招聘教师开始向非师范类学生倾斜,在去年的上海师资进京招聘会上,非师范类院校就成为了主角。资料图片 师范生已经成了空头衔 师范生的特征除了就业定向外,就是减免学费,但据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教师培养处处长于兴国介绍,目前,除了首都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读外,其他的师范生均开始实行并轨收费。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师范生的概念这几年已经开始淡化了,早在2001年,北师大就把师范生和非师范生的收费进行并轨。2003年,山东省允许50%的师

范类毕业生面向全省就业。师范类毕业生一直为之头疼的“转行费”今年首次取消。与此同时,师范生就业范围的限制也相应取消,允许他们毕业后自主择业。 不过,目前对师范生的学费还是有一些优惠政策。 取消师范生·解读 不是要取消教师教育 “师范院校加强综合性,综合大学参与教师教育,不是淡化教师教育,更不是取消教师教育。”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司长管培俊对此解释说,开放教师教育旨在更大范围动员和利用优质教师教育资源,把教师教育这项事业做大做强;旨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在开放环境下和多学科综合背景下,在更高水平的学术平台上培养高素质教师,而绝不是淡化教师教育,更不是否定和取消教师教育。 幼儿教师还需专业培养 “从北师大创办开始,师范生在我国有百年的历史了,取消师范专业就意味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推荐大学生必读书目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推荐大学生必读书目 文学(37种) 题名作者 1 诗经《诗经·国风》译注邓荃 2 楚辞楚辞集注朱熹 3 左传春秋左传集解左丘明 4 乐府诗选余冠英 5 史记司马迁 6 唐诗三百首蘅塘退士 7 宋词三百首马清福 8 古文观止吴楚材 9 中国十大古典喜剧集王季思 10 红楼梦曹雪芹 11 人间词话王国维 12 四书集注朱熹 13 鲁迅选集鲁迅 14 女神郭沫若 15 子夜茅盾 16 家巴金 17 骆驼祥子老舍 18 雷雨曹禹 19 徐志摩选集徐志摩 20 生死场箫红 21 沈从文小说选(一、二)沈从文 22 创业史柳青 23 平凡的世界路遥 24 光的赞歌韩作荣 25 荷马史诗奥德修纪:荷马史诗荷马 26 一千零一夜纳训译 27 莎土比亚戏剧集莎士比亚全集莎士比亚 28 欧也妮?葛朗台巴尔扎克 29 安娜?卡列妮娜托尔斯泰 30 老人与海海明威 31 外国现代派作品选(1-4卷)袁可嘉 32 尔雅尔雅译注胡奇光 33 普通语言学教程索绪尔 34 文艺心理学文艺心理学概论金开诚 35 美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 研究所美学研究室

36 白鹿原陈忠实 37 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叶圣陶 哲学(34种) 题名作者 1 周易周易集解李鼎祚 2 论语论语集注朱熹 3 孟子孟子集注朱熹 4 老子老子浅释陆元炽 5 庄子庄子集释郭庆藩 6 公孙龙子公孙龙子论疏胡曲园 7 荀子荀子白话今译王森 8 正蒙[宋]张载撰 9 理想国柏拉图 10 哲学原理肖明 11 人类理解研究休谟 12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卢梭 13 纯粹理性批判康德 14 历史哲学德雷 15 实用主义詹姆士 16 猜想和反驳—— 17 科学研究纲领方法拉卡托斯 18 存在与时间—— 19 真理与方法(上卷)—— 20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 21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22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央编译局编译 23 反杜林论《反杜林论》简明教程吴振海 24 自然辩证法恩格斯 25 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26 哲学笔记—— 27 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 28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毛泽东 29 矛盾论毛泽东选集毛泽东 30 反杜林论《反杜林论》简明教程吴振海 31 大学常万里 32 焚书—— 33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康德 34 正义论罗尔斯 历史学(31种)

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我国将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doc

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我国将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本报记者今天就学前教育国十条发布的背景与意义、主要政策要点以及如何贯彻落实等采访了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 问:现在社会上都在热议学前教育国十条,请您谈谈国十条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但从整体上看,学前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集中表现在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突出,人民群众意见较多,必须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这是国家在2000年基本普及义务教育之后,为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而做出的又一重大决策。中央、国务院领导多次批示,要求把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入园难作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突破口和紧迫任务,充分体现了新时期新阶段党和国家对推动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高度重视。 国十条立足当前,兼顾长远,是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破解入园难的动员令,必将对全社会提高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亿万儿童健康成长,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问:《规划纲要》提出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请您具体谈谈

怎样大力发展公办园。 答:国十条把大力发展公办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作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基于目前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现状,文件提出加大政府投入,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扩大公办资源:一是在公办资源短缺的城乡地区,要新建一批公办园;二是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幼儿园;三是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通过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的方式扩大公办资源;四是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 问:《规划纲要》提出要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请您谈谈扶持民办园的具体规定。 答:发展学前教育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各级政府要在大力发展公办园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办园,为家长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选择空间。文件突出强调了鼓励和扶持民办园的几点措施:一是要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二是创新支持方式,积极扶持民办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园。提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三是公办民办一视同仁,进一步强调了民办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园具有同等地位。 问: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是解决城镇入园难的关键。文件着重强调了四点。一是补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城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指导纲要(试行)》

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第一部分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指导幼儿园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特制定本纲要。 二、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城乡各类幼儿园都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实施素质教育,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 三、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相互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五、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第二部分教育内容与要求 幼儿园的教育内容是全面的、启蒙性的,可以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也可作其它不同的划分。各领域的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 一、健康 (一)目标 1.身体健康,在集体生活中情绪安定、愉快; 2.生活、卫生习惯良好,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3.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习保护自己; 4.喜欢参加体育活动,动作协调、灵活。 (二)内容与要求 1.建立良好的师生、同伴关系,让幼儿在集体生活中感到温暖,心情愉快,形成安全感、信赖感。 2.与家长配合,根据幼儿的需要建立科学的生活常规。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睡眠、盥洗、排泄等生活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 3.教育幼儿爱清洁、讲卫生,注意保持个人和生活场所的整洁和卫生。 4.密切结合幼儿的生活进行安全、营养和保健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5.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培养幼儿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和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对环境的适应能力。 6.用幼儿感兴趣的方式发展基本动作,提高动作的协调性、灵活性。 7.在体育活动中,培养幼儿坚强、勇敢、不怕困难的意志品质和主动、乐观、合作的态度。 (三)指导要点 1.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在重视幼儿身体健康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心理健康。 2.既要高度重视和满足幼儿受保护、受照顾的需要,又要尊重和满足他们不断增长的独立要求,避免过度保护和包办代替,鼓励并指导幼儿自理、自立的尝试。

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 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 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 全国十九所副部级高校之一 ◆ 南湘雅北协和 2005届麻醉本科毕业生自荐材料 湘雅医学院 (原湖南医科大学) 姓名: **** 性别:男 专业:麻醉学学制学历:五年本科联系电话:******* (手机) *******(宅) 通讯地址: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2000年级办转(410013)行医之道,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张孝骞

个人简历 ?学习经过 2000.9~2005.6 ******医学院学习。时任******** 2004.4~2004.11 *******医院实习:*****48天骨科15天呼内科15天 妇产科15天儿科15天2004.12~2005.6*******医院实习:******90天普外科30天ICU 15天 心内科48天胸外科15天内分泌16天?获奖情况 2000~2001年度获*******男子篮球锦标赛第三名 2000~2001年度获*********足球赛第二名 2003~2004年度获“优秀团支书”称号 2004~2005年度获校三等奖学金 ?裁判经历 2003.4 获得篮球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裁判员资格 2004.4 获得篮球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裁判员资格 2004.5 执法湖南省长沙市大学生联赛 2004.9 执法**********篮球赛 ?英语水平 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可达到六级水平。具备了一定的听说读写译能力,能阅读多种英文报刊杂志,可进行日常的英语对话。医学英语成绩优秀,能

阅读和翻译一般的医学文献。 ?计算机水平 熟悉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库系统,熟练操作WindowsNT、医学工作软件及文字处理软件,熟悉各种工具软件的使用及硬件的维修管理。在网络组建及维护上较为熟悉,曾多次参加网页设计大赛。 ?临床技能 全面完成各科临床实习,熟练掌握了基本的临床知识和技能,建立了初步的临床思维模式,能够单独处理常见病和多发病。经过全方位和系统学习麻醉学理论及实习后已掌握静脉全麻、吸入全麻、静吸复合全麻、硬膜外麻醉、联合腰麻、颈丛及臂丛神经阻滞等麻醉方法的基本操作和术中管理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理;能熟练的进行动脉、静脉穿刺置管,ICU、PACU管理;能熟练使用各种型号的麻醉机、呼吸机、监护仪及微量输液泵。 ?所修课程 临床医学基础课程及临床课程 专业课程:麻醉解剖学、麻醉药理学、麻醉生理学、麻醉设备学、临床麻醉学、危重病医学、急诊医学。 ?兴趣爱好 兴趣广泛,爱好各项体育活动,曾多次参加校内足球、篮球比赛。 ?求职意向 愿到各医疗单位从事临床麻醉、重症监测治疗、各科ICU、疼痛治疗。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定大学生必读100本书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定大学生必读100本书 点击数:2055 录入时间:2011-6-23 【返回】 1、《语言问题》赵元任著,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2、《语言与文化》罗常培著,语文出版社,1989年版 3、《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吕叔湘著,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4、《修辞学发凡》陈望道著,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年版 5、《汉语方言概要》袁家骅等著文字改革出版社,1983年版 6、《马氏文通》马建忠著,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7、《汉语音韵》王力著,中华书局,1980年版 8、《训诂简论》陆宗达著,北京出版社,1980年版 9、《中国语言学史》王力著,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10、《中国文字学》唐兰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 11、《中国历代语言学论文选注》吴文祺、张世禄主编,上海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 12、《普通语言学教程》(瑞士)索绪尔著,高名凯译,岑麒祥、叶蜚声校注,商务印书馆,1982版 13、《语言论》高名凯著,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 14、《西方语言学名著选读》胡明扬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15、《应用语言学》刘涌泉、乔毅编者,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1

年版 16、《马克思恩格斯论文学与艺术》陆梅林辑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 17、《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著,见《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 1991年版 18、《邓小平论文艺》中共中央宣传部文艺局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 19、《中国历代文论选》郭绍虞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 20、《文心雕龙选译》刘勰著,周振甫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 21、《诗学》亚里斯多德著,罗念生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版 22、《西方文艺理论史精读文献》章安祺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3、《20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蒋孔阳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24、《西方美学史》朱光潜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 25、《文学理论》(美)韦勒克、沃伦著,刘象愚等译,三联书店1984年版 26、《比较文学与文学理论》(美)韦斯坦因著,刘象愚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7、《诗经选》余冠英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 28、《楚辞选》马茂元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 29、《论语译注》杨伯峻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委托有关高校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研究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委托有关高校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 立项研究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教高司函[2006]182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06.09.20 【实施日期】2006.09.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委托有关高校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研究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6]182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加强高等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推动高等学校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的总体安排,经研究,我司决定委托有关高校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研究工作,委托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为保证委托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取得实质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立项项目纳入“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统一管理,我司负责项目的指导、检查和评估验收。 二、委托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负责立项项目的总体水平和研究、实

践进度,统筹安排和负责使用项目研究经费。项目完成时向我司提交项目研究与实践成果总结报告。 三、本次立项的资助经费由我部拨出,各项目要合理使用研究经费,专款专用。经费管理按《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教高厅〔2006〕2号文件印发)执行。 四、希望项目承担高校高度重视立项项目的研究工作,力求使立项研究取得突破性成果。各项目学校要加强对承担项目的统筹管理和监督,并给予配套经费和政策支持,确保立项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 附件: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名单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技[xx]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xx生产建设兵团教委、国防科工委科技质量司、部直属高等学校: 为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推动高等学校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创新能力,我部在原《高等学校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我部。 教育部 xx年四月十六日 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的任务是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方针,面向国际科技前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面临

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创新性人才。其目标是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第四条重点实验室是依托高等学校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依托高等学校要赋予实验室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为独立的预算单位,在资源分配上,计划单列,与院、系平行。 第五条重点实验室是学科建设的重点,依托高等学校应将其列入重点建设和发展的范畴。第六条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第七条重点实验室要接受定期评估,优胜劣汰,动态发展。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教育部是重点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二)指导重点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 (三)编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的政策和规章。 (四)审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立项、重组、合并、降级和撤消。 (五)聘任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 (六)组织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验收和评估。 (七)拨发、配套有关经费。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地方所属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地方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发展规划。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2年工作要点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将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提高质量30条”)为主线,在抓规范、立标准、定政策、推改革、建机制、树典型、提质量上下功夫,在解决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阶段性突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提高质量30条”有关人才培养工作 1.修改印发《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筹备召开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在高教战线兴起学习宣传贯彻“提高质量30条”的热潮,指导各地各高校制定落实“提高质量30条”的实施工作方案。做好“提高质量30条”有关本科人才培养任务的落实工作,继续引导各地各高校深入开展教育观念和教学工作大讨论,召开全国高教处长联席会议,举办新建本科院校领导培训班,分类分片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座谈会,交流夯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的做法经验。会同直属司筹备召开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主题的第22次直属高校咨询会,交流各地各高校贯彻落实“提高质量30条”的有关政策举措、经验做法,举办各地各高校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成果展。 二、优化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类型和区域布局结构 2.优化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类型结构。发布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指导各地各高校完成专业对照整理工作,做好2012年度本科专业备案与审批工作。发布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建设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公共信息服务和管理网络平台。加大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加大文化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引导支持高校设置相关专业。

学前教育之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答记者问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答记者问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纳入各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努力破解发展难题,全方位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近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当前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国家为加大学前教育投入都采取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特别是近几年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2010年颁布实施的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要“办好学前教育”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好这些目标和要求,第一,提出了财政投入要求。2010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十条”),就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提出了“预算有科目、新增有倾斜、支出有比例、拨款有标准、资助有制度”的“五有”要求。第二,明确了财政支持原则。2011年,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就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提出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地方为主、中央奖补,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立足长远、创新机制”的四条原则。第三,设立了中央专项资金。从2011年起,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以中西部农村地区为重点,引导支持各地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努力调动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等各方面积极性,统筹城乡学前教育发展,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幼儿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幼儿资助制度,推动学前教育加快发展。第四,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各地按照“国十条”要求,根据当地学前教育基本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适龄人口分布、变化趋势,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经费,以县为单位编制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4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材〔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充分认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重要意义,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全面开设到位。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纲要,切实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精心组织、整体设计和综合实施,不断提升课程实施水平。 教育部 2017年9月25日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纲要。 一、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 (一)课程性质 综合实践活动是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课程由地方统筹管理和指导,具体内容以学校开发为主,自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 (二)基本理念 1.课程目标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 本课程强调学生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认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提升综合素质,着力发展核心素养,特别是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生活、职业世界和个人自主发展的需要,迎接信息时代和知识社会的挑战。 2.课程开发面向学生的个体生活和社会生活 本课程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引导学生从日常学习生活、社会生活或与大自然的接触中提出具有教育意义的活动主题,使学生获得关于自我、社会、自然的真实体验,建立学习与生活的有机联系。要避免仅从学科知识体系出发进行活动设计。 3.课程实施注重学生主动实践和开放生成 本课程鼓励学生从自身成长需要出发,选择活动主题,主动参与并亲身经历实践过程,体验并践行价值信念。在实施过程中,随着活动的不断展开,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活动的目标与内容、组织与方法、过程与步骤等做出动态调整,使活动不断深化。 4.课程评价主张多元评价和综合考察 本课程要求突出评价对学生的发展价值,充分肯定学生活动方式和问题解决策略的多样性,鼓励学生自我评价与同伴间的合作交流和经验分享。提倡多采用质性评价方式,避免将评价简化为分数或等级。要将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各种表现和活动成果作为分析考察课程实施状况与学生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对学生的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二、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学生能从个体生活、社会生活及与大自然的接触中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并逐步提升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具有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二)学段目标 1.小学阶段具体目标 (1)价值体认:通过亲历、参与少先队活动、场馆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获得有积极意义的价值体验。理解并遵守公共空间的基本行为规范,初步形成集体思想、组织观念,培养对中国共产党的朴素感情,为自己是中国人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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