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怎么处理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怎么处理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怎么处理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怎么处理

一般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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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因为不想离婚,所以在对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即使接到了传票往往也是不会出庭的。那对于这种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的情况,法院方面会怎么处理呢?是否真的不会对案件作出判决呢?针对这两个问题,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告诉你答案。

一、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

一般案件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呢?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因此,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二、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怎么处理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

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另外,原告不出庭的后果是一个什么情况呢?(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3)离婚诉讼中,被告应当到庭参加诉讼。

2、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离婚诉讼案件的实践中,由于只有原告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极有可能损害被告的婚姻权利,给审判工作带来被动和严重的不良影响,其弊端主要表现有:有的原告明知被告的下落但为了达到其个人目的而故意不提供被告下落;法院对被告是否下落不明缺乏有效的实质性的审查;离婚案件的实质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无法查清,被告一旦出现常常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等等。为解决这一矛盾,审判实践可以采取下列措施避免:

(1)同时适用两种公告方式。1992年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8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审判实践中,对公告离婚的案件在公告送达时,可采取在报纸上刊登送达公告的同时,在原告及被告直系亲属的居住地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等公众聚集地的公告栏张贴公告。如被告的确下落不明,则缺席判决不会出现不良后果;如是原告隐瞒真实情况,则被告的直系亲属及相关的亲朋好友会设法通知被告;如是夫妻

双方人为制造一方下落不明的假象,则原被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有关情况,可避免当事人借假离婚规避法律。

虽然在协议离婚中,一方不到场是无法办理离婚手续的。但如果是在诉讼离婚中,对方因为不同意离婚而不出庭的话,此时其实对法官最后的判决不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因此要是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的话,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的,那也是可以判决夫妻最终离婚。

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虽然我国法律中规定的两种离婚方式,但就其中协议离婚来看,此时需要夫妻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同时就相关事项协商达成了一致才行。不过现实中,很多时候是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不愿意离婚,这个时候只好通过诉讼方式了。那要是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的话,又应该如何处理呢?下文中小编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一方找不到对方能不能离婚? 能离,我国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因此找不到对方能不能离婚的答案是肯定的。 二、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既然夫妻一方找不到对方能离婚,那么找不到人怎么离婚呢?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这婚到底怎么离,是去法院还是去民政局? 找不到人怎么离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受理这类案件的时候分为两种情况: 1.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在这种情况下找不到人怎么离婚? 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 (1) 向法院申请失踪或死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后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对于这种找到人怎么离婚的情况,法院的具体做法一般有五步: 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立案。 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第四步:法院开局公告送达的单据,有原告交纳一定数额的送达费后,在法院的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期国内案件60日,涉外案件6个月。 第五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在这种情况下找不到人怎么离婚? 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因夫妻一方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夫妻情感确已破裂,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找不到对方人或者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其实也是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当然,此时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了,毕竟找不到对方或者对方不同意,就不满足协议离婚的条件。而要是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的话,要么直接提起离婚诉讼,要么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或者死亡之后,然后在处理婚姻关系。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失踪)怎么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失踪)怎么起诉离婚 一、关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何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问题 如郑某和徐某在甲地结婚,后郑某到乙地居住。现郑某欲离婚,但无法联系到徐某。乙地法院不予受理,理由是无法通知徐某,要求郑某向婚姻登记地法院起诉,但徐某离开甲地已经一年多,郑某无法找到他。那么,郑某应如何起诉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徐某离开住所地已超过了一年,因此郑某住所地人民法院有权管辖。起诉后,如果仍找不到徐某,郑某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公告送达起诉书。如果徐某不应诉,法院据此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第84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

明原因和经过。”第130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关于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另一方是否可以直接起诉离婚问题 如张某和杨某结婚后,张某下落不明已二年,杨某独自抚养着孩子,为了尽快结束这场不幸的婚姻,杨某不打算按照先宣告失踪或死亡后提起离婚的方式,而希望按照直接起诉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般公民夫妇间一方没有音讯另一方申请离婚的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从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与家庭断绝通讯关系已满两年的,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可判决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准予离婚:……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2)被告离家出走之前,原、被告感情确已彻底破裂。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导致婚后亦无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正是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无和好的可能,被告才离家出走,使原告 独自一人抚养子女,支撑整个家庭。被告离家出走无音讯至今,也证明了原、被告感情已彻底破裂,无和好的可能。 综上,原、被告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依

如果起诉离婚另一方多久接到通知

如果起诉离婚另一方多久接到通知 夫妻在选择离婚时,会涉及很多财产问题,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财产、房产以及其他财务的归属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产生分歧纠纷,一方提出诉讼就会由法院结合双方的申诉判断,那么如果起诉离婚另一方多久接到通知 ? 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详细说明。 ▲一、如果起诉离婚另一方多久接到通知 如果材料齐全,当天就会立案受理。一般是立案七日内通知。 ▲二、流程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

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 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离婚一审、二审要经历的过程 原告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怎么办

一、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后,一方在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内未出庭该怎么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若被告无正当理由而不出庭应诉的,则丧失质证的权利,法院应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结合有关证据规则来对证据加以分析认定。若原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认定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而实践中可以通过一些实际的情况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如家暴、出轨等。若是原告没有理由而未出庭,则按自动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的相关案例: 案情简介: 2018年10月份当事人于女士来到律所求助,称其与男方已分居,双方感情破裂,但男方不配合办理离婚手续。为了解除婚姻关系,于女士决定起诉离婚,并委托我所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立案,但法院受理后,无法联系被告,送达程序遇到困难,传票邮寄到被告户籍地也非本人签收。为了节约时间成本,于女士在律师的建议下选择撤诉,并于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二次起诉后,在律师的

指导下,当事人积极配合法院送达程序,收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最终获取被告现住址信息并提供给法院,但邮寄传票后签收者仍非被告本人。因此,从送达程序上于女士还需证明被告已收到传票和起诉状并知晓内容。 临近调解时间于女士通过电话录音、发送手机短信、QQ聊天的形式与被告沟通,被告认可收到了法院邮寄的材料,并明确表示不会出庭,律师也以于女士朋友的名义给被告打电话录音,被告表示同意离婚,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法院审理: 在庭审中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原被告5段通话录音、1份离婚协议书、7份QQ聊天记录、3份短信记录、一份交话费发票,证明电话的使用主体系本案被告,被告表示其收到法院的诉状、传票,但拒绝到庭应诉,同时表示同意离婚,并将离婚协议书寄给原告。最终法院采纳了原告提交的证据,认可了被告收到法律文书未应诉的事实,认为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律师分析: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会慎重对待,一般不作缺席判决,主要是因为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具有与其他案件不同的特点。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大致分为两类:一是被告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二是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对第一种情况,用公告送达加缺席审理可以解决问题,公告期满后,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便可依法缺席审理。对第二种情况,被告既不愿意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可以用缺席判决的方式解决。在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下,如果无法证明感情破裂,对方又没有到场

起诉离婚时一方故意不到场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时一方故意不到场该怎么 办 对于离婚案件中,被告拒不到庭的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定,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庭的案件,经过人民法院二次以上正式传唤仍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传措施,或者可以迳行缺席审理、判决。 生活中,有的人因为自己本身不想离婚,所以在对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即使接到了法院的传票,此时也是不愿意出庭的。那要是在起诉离婚时一方故意不到场的话,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才好呢?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

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 一般案件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呢?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因此,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二、起诉离婚时一方故意不到场该怎么办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 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另外,原告不出庭的后果是一个什么情况呢?(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

(word完整版)女方起诉离婚协议书和承诺注意事项

女方起诉离婚协议书和承诺注意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本文档下载后可自行修改)

女方起诉离婚协议书 男方:_________,汉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汉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__年____月相识,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 _________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致使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且已无任何和好可能,现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1、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 2、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_____由_________方抚养,随_________方生活,由 _________方按以下方式向_________方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_________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_________元给_________方。 □_________方应于每月____日向_________方账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银行卡支付抚养费_________元。 (从以上两种抚养费支付方式选择一种)

起诉离婚对方不拿传票怎么办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a79277078.html, 起诉离婚对方不拿传票怎么办 结婚时都是你情我愿的,可离婚时却不一定会这么顺利了。难免会遇到一方要离婚,另一方坚决不离,死拖着的情况,遇到这类情况,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离婚来解决。可是,如果另一方不拿传票怎么办?下面由赢了网湘西律师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 起诉离婚对方不接传票怎么办?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七十八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三条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四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二十九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资料,起诉离婚或许一次或许不会成功,往往都会拖个一年半载,不要担忧。如果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必须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一直不判的,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检察监督建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投诉。 热门推荐: 离婚诉讼费离婚析产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离婚协议书怎 么写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在感情速食的年代,闪婚闪离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但往往也存在多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而未被叛离的案例。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怎么办?将会在下文中就这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 ▲一、第二次起诉就一定能离婚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 那么离婚当事人就会问:离婚怎么这么难?我的婚姻难道永远离不了了吗? 世界上没有离不了的婚姻,只要想离婚,离婚仅是迟早的问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第一次判决

不准离婚的,不要急着半年后就马上提起第二次离婚,第二次起诉前还应当继续准备离婚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且不可大意。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不叛离怎么办? 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原则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第一次未被判决离婚,第二次提起诉讼也不一定会被判决离婚,主要看证据是否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面对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律问题,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

妻子起诉离婚丈夫不离怎么办一方不同意离婚起诉有用吗

妻子起诉离婚丈夫不离怎么办,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北京离婚律师:王振花 一、男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丈夫不同意离婚怎么办、老公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1、多次提出协议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女方想离婚并要求抚养儿子,这种情况离婚的可能性大不大?是否会调解很长时间? 如果对方也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是否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一方不愿意离婚,则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离婚。如果不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第一次起诉到法院有可能不判决离婚,需要等到第二次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离婚。小孩抚养问题,法院会考虑到谁更有抚养能力,小孩跟谁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和发育。 2、老公不愿意离婚,我已经提交法院申请,请问起诉离婚相关手续是怎样的? 因婆媳关系不和,现在已经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后天开庭,请问要做什么准备? 法庭会先调解,调解不成,依法判决离婚。判决离婚的理由是: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因此开庭前需要准备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仅因婆媳关系不和要求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二、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老婆不愿意离婚怎么办?妻子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第1页共3页

1、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开始女方同意离婚,写过离婚协议书,但当时没有达成一致,现在又不想离婚了。现在家里的钱都在她的手里,钱我可以不要,现在就是想离婚。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双方之间感情不和? 第一次起诉判离婚的几率有多大?半年后再起诉能否判离? 2、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之一,法院是第一次就可以直接判离的: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而且分居在两年以上的;有第三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有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触及刑事的,受害人可以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 三、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1、两人离婚有一方不愿意怎么办? 两人结婚两年,一直性格不合,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却一直怀疑女方有外遇。所以不愿意把小孩子给我,女方要怎样才能拿到女儿的抚养权以及愿意签字离婚呢? 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双方就离婚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只能诉讼离婚,这与对方是否同意没有太大的关系。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从双方感情基础,孩子的利益,有无合好的可能等方面衡量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一般情况下初次不会判离婚,但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至于男方提出女方有外遇的问题,就需要男方对他的主张提出相应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证实也只是口说无凭。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从孩子的成长的有利环境,双方的收入,家庭环境等方面综合判定应该由哪一方抚养。女方可以从这些方面去充分 第2页共3页

如何起诉离婚

如何起诉离婚 如何起诉离婚,应提供哪些证据? 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起诉条件 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应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呢?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⑴、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⑵、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⑶、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起诉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起诉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当夫妻双方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双方可以先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但是相关部门的调解情况没有强制力,如果调解没有达成一致,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 1、当夫妻双方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双方可以先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但是相关部门的调解情况没有强制力,如果调解没有达成一致,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 2、离婚事由起诉至法院,同时应当一并提起分割财产的诉请和有子女的分割子女抚养权的诉请。就分割财产的诉请,申请方应当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哪些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或者是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部分。在法院没有对离婚的事由作出判决前,双方当事人均可以根据离婚的诉请进行调解,并可以要求法院作出调解书,如果双方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由申请人撤诉结案。如果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则该案应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如果法定代理人要求法院作出判决的,法院应当作出判决,且不得以调节的形式进行结案。 3、法院的判决行为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即法院如果判决离婚,则申请方可以根据判决结果,待法律文书生效之后,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婚姻情形,且应当由被申请人配合的,被申请人不得拒绝。

但是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当事人在判决之后6个月之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该情形不在属于一事不再理的范畴,因为夫妻双方的关系或者是发生的事情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一定的改变。 4、法院若判决夫妻双方离婚的,且对双方的财产进行分割之后,待判决书生效之后,一方当事人即可向另一方主张财产的所有权。如果在分割财产之后发现了另一方当事人存在隐匿财产的情形,应当在发生以上事由之后向法院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请,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同时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之后,如果相关责任人员发现有变更孩子抚养权的事由发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并提交相应的证据对符合变更抚养权的情形予以证实。 5、所以夫妻一方同意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如果确有导致婚姻无法挽回的事由发生,其中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提出离婚,是否符合能够判定离婚的情形由法院判决,但是如果双方能调解离婚,则只要合法即有效。 —————————————————— 摘要:当夫妻双方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双方可以先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但是相关部门的调解情况没有强制力,如果调解没有达成一致,要…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建议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及时搜集并提交证据,比如对方经常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存在重婚或与婚外异性同居,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双方感情不和已经分居两年等等。 由于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因此要是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需要就只能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才行。不过此时就有可能出现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那要是现实中遇到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才好呢?接下来,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答案就很明了了,一方不同意能离婚,离婚方式采用诉讼离婚的形式,要求离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法院调解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 二、法院判决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比如已婚男子与其他女子同居生活,女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男方经过法院调解教育仍不悔改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男方殴打女方,或者是因女方伤残,而男方遗弃女方等情况;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要有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其他原因如因工作调动分居,这样法院才会准予离婚;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对于以上列举的情形,法院都要求提起诉讼一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证据、婚外情的证据、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等等,以证明确有其事,通过证据说明两人感情已无和好可能。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要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强了。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男方不能诉讼离婚的情况,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而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列。 虽然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是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话,

一方外出打工后找不到的再次起诉离婚法院能否支持

一方外出打工后找不到的,再次起诉离婚法院能否支持 案情简介: 原告:甲。被告:乙。 原告甲与被告乙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甲诉称:我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2001年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般。2006年被告开办了服装厂,对家人不管不问,其收入也不用于家庭生活。2010年12月份被告外出打工,我与被告失去联系。2012年9月24日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本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被告一直查无音讯。我与被告已无夫妻感情可言,为此,请求法院判决我与被告离婚;婚生子丙由我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 被告乙在本案审理期间未答辩,也未提供证据。 经审理本院认定: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2001年9月24日登记结婚,2002年9月14日生儿子丙。原、被告婚后感情尚可,有时因家务琐事发生矛盾。2010年10月份,被告外出后与原告失去联系,至今未归。2012年9月24日原告曾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未能和好,也未共同生活。被告外出打工期间,婚生子丙一直跟随原告在原告打工处生活。

本院认为:原、被告虽系自愿登记结婚,但因不能妥善处理生活中产生的矛盾,导致双方长期分居且没有联系,应认定双方的夫妻感情已破裂,原告要求离婚,本院予以准许。因被告下落不明,原告要求抚养儿子丙,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抚养费问题可待被告出现后进行处理。 被告乙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是对其答辩、举证、质证等诉讼权利的放弃,对此,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甲与被告乙离婚。 二、原、被告的婚生子丙由原告甲抚养。 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由原告甲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丈夫已经失踪两年,妻子必须先宣告失踪才能向法院起诉离婚吗

丈夫已经失踪两年,妻子必须先宣告失踪才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吗 在丈夫失踪的情况下,妻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向法院申请宣告丈夫失踪或死亡以达到离婚的效果。 一、妻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7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 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92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送达期限届满后无论其是否收到传票,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 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二、妻子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失踪或死亡 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 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 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不明生死。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对被宣告失踪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法院一般都准予离婚。 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判 决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以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被申请人死亡的,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诉讼离婚时一方失踪怎么办

诉讼离婚要是夫妻一方失踪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对于协议离婚的,必须当事人双方到民政局亲自办理登记。那么在诉讼离婚中,如果一方失踪,根据我国法 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 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 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同时,《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 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也就 是说,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 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二)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 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 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一方被宣 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找不到对方,通过上述两种途径都能达到离婚的目的,但是在财产分配方面产生的法 律后果有所不同。缺席判决离婚的,法院会依据《婚姻法》规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常见的就是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依法由他人代管。

起诉离婚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起诉离婚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起诉离婚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无法继续生活,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呢?很多当事人都是委托的律师办理,现在的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解答。起诉离婚需要的手续: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

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

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其实法院方面也不是说就一定会受理离婚案件,这还要看是否符合规定的受理条件、标准。而在一些情况下,法律中明确规定了法院不受理该离婚案件。那究竟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

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二、离婚诉讼中要注意什么 离婚诉讼中,核心问题有四个: 1、首先是如何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起诉一方负有举证责任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答辩一方如不想离婚,则要积极举证,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仍有挽回余地。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主要根据以下两点: (1)2001年《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即规定在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赌博吸毒恶习、分居这四种情况下,应当判离。 (2)1989年12月《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14个标准,这14个标准的具体内容,也就是起诉一方应根据实际情况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怎么处理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怎么处理 一般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推荐:离婚证起诉离婚程序离婚起诉书协议离婚离婚损害赔偿离婚诉讼 有的人因为不想离婚,所以在对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即使接到了传票往往也是不会出庭的。那对于这种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的情况,法院方面会怎么处理呢?是否真的不会对案件作出判决呢?针对这两个问题,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告诉你答案。 一、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

一般案件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呢?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因此,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二、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怎么处理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 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另外,原告不出庭的后果是一个什么情况呢?(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单方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单方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结婚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如果无法提供结婚证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打印一份婚姻关系证明。 2、身份证,证明你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主体。 3、如果有孩子需要确定抚养权,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 4、有财产或者债务需要划分,则需要提供财产或者债务的证据。 5、民事起诉状,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诉状可以找专业律师帮你起草。 二、单方面可以起诉离婚吗 单方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单独向法院起诉离婚。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单方起诉离婚,起诉一方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情况下,法院审理单方起诉离婚案件时,应先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会判决。 由此可见,在不能与对方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单方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所以,如果你们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但另一方却依旧不肯放手,不同意离婚,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都会受理的。 三、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均

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男女双方须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明、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请参考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相关规定) 诉讼离婚,是在男女双方通过诉讼方法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途径。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对方不接传票怎么办

起诉离婚对方不接传票怎么办 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一、起诉离婚对方不接传票怎么办 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二、缺席判决的后果是怎样 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

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阻碍当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实属难免。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的,则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可强制执行。 三、接到离婚诉讼传票怎么办 接到法院传票时,不要紧张,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并进行答辩准备。 很多当事人在接到法院传票时,往往非常紧张。特别在看到原告“歪曲事实”的起诉状后,即紧张,又气愤,又担心法院会听信原告一方之言。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只是在开庭时,才会认真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意见,对于原告的诉状内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会轻信。但被告应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及提供的证据,收集相关的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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