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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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劳动法概论

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

一、对劳动法的种种解释:

——调整劳动关系是中心任务

1、英国《牛津法律大辞典》:与雇佣劳动相关的全部法律原则和规则。

大致和工业法相同。

2、日本:调整雇佣劳动(劳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强调劳动关系的从

属性。

3、旧中国法学界:1934年,史尚宽,《劳动法原论》:劳动法为规范劳动

关系及其附随一切关系之法律制度之全体。(劳动法为关系劳动之法)

4、新中国法学界:以关怀教授为代表,“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

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切关系的法律。”

5、台湾地区:“劳动基准法”是规定劳动条件最低标准的法律规范。

二、对劳动法的共同特点认识

1、就“行为”论,劳动法是有关劳动的法律;

2、就“人”而论,劳动法是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

3、就“法律关系”而言,劳动法不仅调整劳动关系还调整与劳动关系

密切联系的一些法律关系。

三、劳动法中的行为——“劳动”的含义

(一)劳动

?哲学意义上的劳动:人们为创造社会财富所进行的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

?经济学意义上的劳动:人类改造自然,从中获得生活资料的经济活动。

?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法定性、报酬性、社会性、从属性

四、劳动法中的行为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一)劳动者的含义

在我国劳动者是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的自然人,也称“职工”、“工人”、“雇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年龄条件:16周岁以上

?劳动能力条件: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能力和行为自由。(对国籍无限制规定)

(二)用人单位的含义

也称用工单位,企业主、资方、雇主、雇佣人等,法律上统称“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对劳动者承担有关义务者。

类型:

?在中国境内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

?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体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依法成立的事业单位:文教卫科研等

?依法成立的国家机关

?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工会、妇联、研究会、协会等

五、狭义与广义的劳动法(劳动法的渊源)

1、狭义劳动法:《劳动法》1995年1月1日实施

2、广义劳动法:

(1)什么是广义劳动法?

(2)广义劳动法的组成部分

宪法、有关法律、劳动行政法规

部门劳动规章、地方性劳动法规

地方性行政规章、司法解释

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共有十三章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促进就业

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工资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八章职业培训

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章劳动争议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我国劳动法律体系

?见P 29

基本法律:劳动法

法律:1、规范劳动力市场主体行为

2、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

3、规范劳动行政管理行为的法律

4、解决劳动纠纷的法律

第二节劳动法的原则与内容

一、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包涵在整个劳动体系之中,集体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也可以说,它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

1、充分体现宪法原则,突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2、确认劳动力市场的主体资格,规定统一的基本标准和规范

3、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的自由与政府适度的干预相结合

4、体现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5、保护公平竞争与保护弱者权益相结合

劳动法的原则体现,比如:

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有享受职业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享有按劳分配和社会保险的权利

劳动者享有休息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劳动者有组织工会和民主参与权利

在劳动方面男女平等、民族平等

提请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

二、劳动法的内容

(一)就业促进制度。

?就业促进制度主要包括国家的就业方针,政府有关部门在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服务、实施失业保护等方面的责任和措施,以及对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的专门促进措施等。

(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法律依据),是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形式。

?集体合同制度是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减少劳动争议,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三)劳动标准制度

?劳动标准一般是指最低劳动标准。它是国家为保护劳动者而制定的有关劳动条件的最低标准。。劳动标准的具体内容包括:最低工资标准、最长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条件等。

(四)职业技能开发制度

?我国劳动法中关于职业技能开发的具体立法内容为《劳动法》在第八章(第六十六条至六十九条)中明确规定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发展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职业技能方面的职责以及职业技能鉴定制度。

(五)社会保险制度

?传统上社会保险制度一直是劳动法的重要内容,但在理论界,社会保险法正在从劳动法中独立出来。社会保险制度的功能是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和生育等情况下能够

获得帮助和补偿。社会保险制度一般包括:社会保险的种类,社会保险的享受范围、资格条件和待遇标准,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运营等。

(六)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狭义的劳动争议是指,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劳动关系和劳动权利、义务的争议。在多数情况下,劳动争议是就狭义而言。劳动争议制度属于劳动程序法的内容,它是为了保证劳动实体法的实现而制定的有关处理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的规范。

(七)劳动监察制度

?劳动监察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监察机构的职权、劳动监察的范围、劳动监察的程序以及纠偏和处罚等处理规范。劳动法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部法律: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内容分类】综合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1994年7月5日

【实施日期】1995年1月1日

【发文号】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共有十三章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促进就业

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工资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八章职业培训

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章劳动争议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7年6月29日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颁发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颁布日期】:2008-9-18

?【法律文号】:国务院令第535号

?【执行日期】:2008-9-18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特别规定

第一节集体合同

第二节劳务派遣

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就业促进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政策支持

第三章公平就业

第四章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五章职业教育和培训

第六章就业援助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节劳动法的地位及作用

一、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重要、独立

?20 世纪初,劳动法从民法体系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新的独立的

法律部门。

二、劳动法的作用

1、确定劳动行为规范,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3、合理组织社会劳动,巩固劳动组织,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劳动生

产率

4、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合理解决劳动争议,促进安定团结

复习思考题:

一、基本概念:

劳动法

劳动关系

二、思考题:

1、中外法学家对劳动法概念的表述有哪些?

2、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3、我国劳动法有哪些内容?

4、如何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5、劳动法能够发挥哪些作用?

6、简述劳动法律体系的构成。

第二章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第一节劳动关系

一、劳动关系: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社会劳动

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社会关系。

?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

程中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发生的关系。

?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劳动法所调整的这种劳动关系,也可以称之为狭义的社会劳动关系。二、在我国劳动关系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个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

?劳动法所调整的对象是劳动关系,即劳动者因参加社会劳动而与

所属的企业、事业、国家机关及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之间所发生的那一部分劳动关系。

三、劳动关系的特征:P68

a劳动关系只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

a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a公民一方要参加到另一方的有关单位中

a依法处理这种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条件

a劳动关系即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有实现这种关系的隶属性?

劳动关系即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有实现这种关系的隶属性

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前,依据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之后则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具有隶属性。

这一特点不同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平等性;也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隶属性。

第二节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

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基本的、主要的对象。除此之外,劳动法还调整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某些其他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本身不是劳动关系,但与劳动关系有着密切的联系。

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

1、处理劳动争议而发生的关系:国家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人民法院

与用人单位、职工之间由于调解处理和审理劳动争议而产生的关系。

2、执行社会保险方面而发生的关系:国家社会保险机构与用人单位

及职工劳动者之间因执行社会保险制度而发生的关系。

3、监督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方面的关系:国家劳动行政部门、卫生

部门等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而产生的关系。

4、工会组织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工会代表职

工整体利益在开展各种活动中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关系。

5、劳动管理方面发生的关系:劳动行政部门、其他业务主管部门与

用人单位之间因职工的招收、录用、调配、培训等方面发生的关系。

6、劳动力配置服务方面的关系:如劳动服务公司、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为劳动力的配置与流动提供服务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关系。

第三节劳动法调整的主体范围

一、劳动法对主体调整的原则

平等公平,一视同仁,适用统一的法律规范,实行统一的法律调整。

二、劳动法对主体调整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P85

三、劳动法调整对象的排除

?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的农民除外)

?现役军人

?家庭保姆,家庭保姆属于一般的雇佣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

?在中国境内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

三、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1、各自的主体不同

2、所体现的关系不同

3、劳动主体待遇不同

4、适用的法律不同

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

复习思考题:

一、什么是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特征是什么?

三、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什么?

四、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有什么?

五、如何辨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规

第三章劳动法简史

第一节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不存在独立的劳动关系,因而不存在独立的劳动法规。

奴隶和奴隶主、封建地主和农奴是有人身依附关系的。

?当人类社会步入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劳动力与生产资料分别归属于不同主体的现象才首次出现,即劳动力归无产者所有、生产资料归资本家所有,于是产生雇佣劳动和劳动关系。

二、资本主义社会——工人与资本家是雇佣劳动关系,劳动者获得了人身自由,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劳动力成为商品,劳动关系成为一种劳动力的买卖关系。

二、资本主义社会——存在劳动关系

1、资本主义社会初期:调整雇佣关系的法律规范存在于民法中。如资产阶级最典型的民法:法国《拿破仑民法典》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二、资本主义社会——存在劳动关系

2、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劳工法规。特点:强制规定最高限度的劳动报酬数、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条件极其恶劣。

3、资本主义国家的“工厂立法”

1802年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为保护工人的利益而制定,标志着现代意义的劳动法的产生。

?该法案于1819年修正后,规定禁止雇佣9岁以下的儿童从事工厂劳动,16岁以下童工每日的最高工作时间为12小时。但修正案依然仅适用于纺织业,其他行业依然可以大量雇佣童工。

?1833年以后,英国又陆续颁布了几项法规,将禁止雇佣童工的范围逐渐扩大到其他行业,将童工的年龄作了进一步限制,并将限制工作时间的范围扩大到女工。

三、20世纪以来的劳动法

1、一战后——二战前:劳动立法的进步

苏联:1918年颁布第一部劳动法典

1922年完备的《苏俄劳动法典》至1970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以法典的形式使劳动法彻底脱离了民法的范畴。

2、二战后

?随着政治经济的形势多变,有反复。

?资本主义国家产生了一批现代的反工人立法,特点是镇压工人运动和剥夺劳动者的权利。

20世纪60年代以后,各国劳动法蓬勃发展

第二节国际劳动立法概述

一、国际劳动立法的概念:

国际劳工组织召开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

或国际间共同订立、批准、实施的以及国际上共同遵守的劳动法律文件。

二、国际劳动立法的产生原因

国际贸易竞争使得国内劳动立法受到制约,劳动条件无法得到真正地改善。

国际工人运动的发展,无产阶级成为一种国际力量。

法国革命所带来的人道主义影响的扩大,一些思想家、政治家对国际劳动立法必要性的认识与宣传。

2、国际劳动立法的主要形式为:

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

国际劳工公约的分类,主要包括:劳工基本权利、

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劳资关系、劳动报酬、职业安全卫生;以及特殊行业和群体的保护等,形成了完整的国际劳动立法体系。

3、在制定国际劳工公约过程中,其制定程序是:

?第一阶段,确定立法主题。

?第二阶段,形成拟议草案。

?第三阶段,审议通过。

四、国际劳工组织

国际劳工组织1919、6成立。

中国是其创始会员国。(北洋军阀政府——国民党政府——新中国、1983恢复)

国际劳工组织实行组织上的三方性原则:政府、雇主、工人三方讨论表决。

该组织实行“三方代表”原则,即各成员国代表团由政府2人;工人、雇主代表各1人组成,三方都参加各类会议和机构,独立表决。

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制定颁布

一、劳动法的制定过程:

三次波折——1956年、1979年、1990年等三次起草制定过程。[P23——28]

二、《劳动法》的框架内容

包括13章107条,基本覆盖劳动关系的方方面面,为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规定了准则。

复习思考题:

一、基本概念:

《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国际劳动立法

二、思考题:

1、试述劳动法产生的历史过程。

2、简述国际劳动立法的发展历史。

3、简述我国劳动法的制定与颁布。

4、简述《劳动法》的基本框架。

自考劳动法试题和答案

呃呃呃 全国2011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法试题 课程代码:00167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选均无分。 1.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关系的是( B ) A.作家王某与某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所形成的关系 B.张某在试用期内因视力未达到乙厂录用要求而被乙厂辞退 C.甲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银行提供担保 D.某理发店职员陈某在为顾客丙提供理发服务时不慎致其面部受伤,丙要求陈某赔偿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2.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 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工会有权( A )

A.提出意见 B.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C.要求重新处理 D.做出处理决定 3.因下列因素拒绝录用劳动者将构成对劳动者就业歧视的是( A ) A.乙肝病毒携带者 B.小学教育程度 C.不符合录用条件 D.没有专业技能资格认证 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 4.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的时间是( C ) A.10周岁 B.14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5.下列人员中由国家安置就业的是( B ) A.少数民族人 B.退役军官 C.残疾人 D.农村剩余劳动力 6.甲、乙同在某公司工作。某日上班时,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使乙左腿伤残。有关该事件的处理意见中正确的是( A )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标准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标准 课程代码课程承担学院商学院 制定制定日期 审核审核日期 批准批准日期 一、适用对象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者 二、适用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三、课程定位 (1)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 (2)课程任务 本课程主要针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特别针对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开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树立现代劳动关系管理理念,掌握劳动关系管理主要流程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学会用劳动关系管理理论与制度正确地分析和解决现代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培养学生从事劳动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职业素养。 (3)课程衔接 在课程设置上,前导课程有《管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组织行为学》、《公共关系》等课程。

四、学习目标 通过本课程学习,一方面使学生掌握劳动关系管理主要流程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使学生能够灵活运用劳动关系管理的一些基本方法和技巧,胜任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另一方面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创新精神。 1.认识劳动关系(概念、理论、历史); 2.了解管理方(定义、管理模式、劳资合作方式); 3.认识工会(概念、结构、职能); 4.了解政府与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劳动关系战略); 5.认识劳动法; 6.认识劳动合同法; 7.了解员工参与管理(概念、功能、关键点); 8.认识惩处与申诉; 9.认识集体合同; 10.认识劳动争议处理 五、课程设计 本课程以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工作任务为载体,以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工作案例作为学习情境,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工作任务要求,确定学习目标及学习任务内容。 本课程采用行动导向(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主体,以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工作任务为导向组织教学及考核。

官方版劳动合同范本下载教程文件

官方版劳动合同范本下载 合同的签订,使所有的交易和活动都完美化,合法化,对社会的和谐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也为法制的社会发展祈祷饿了重要的作用。 篇一: 用人单位(甲方):张家界华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为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 权力、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2.合同有效期限为年,至年月日止。 3.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 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

加点,但每个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教材解读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教材解读 一、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的原则《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二、劳动合同的种类(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上述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四、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1.建立劳动关系即应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同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即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h,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h的用工形式)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外,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劳动报酬和试用期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l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l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

劳动合同,课程

劳动合同,课程 篇一:《劳动合同法》课程学习指南 《劳动合同法》课程学习指南一、本课程的基本内容 本课程在对《劳动合同法》立法背景和立法精神的阐释基础上,详细解读我国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以及法律责任,并对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合同、 本课程具有系统性、学术性、实用性、通俗性的特点。 二、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加深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使之认识到《劳动合同法》不仅有利于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有利于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掌握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对于初涉社会的大学生来说,可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谈判能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使之成为知识结构合理、就业能力强、具备社会所需要的全面发展的人才。 三、教学环节 系统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以现行《劳动合同法》为依据,详细解读《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条款以及法律规定的宗旨和目的,重点将《劳动合同法》与现行的《劳动法》的

相关条款进行比较,系统、准确地讲授法律变化的缘由及其对社会经济关系的影响。 讲授过程注重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系统性、科学性、超前性,运用具体案例的分析来深化对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的深刻理解及其法律在经济活动中的相关功能,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法律的基本内容,提高其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 三、学习方法 本课程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法律专业课程,它是以《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探究劳动合同的基础关系、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基本条款,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无效等基本内容。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求全面系统地掌握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及基本制度,尤其要重点理解各法律条款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其变化的背景及其规律,并能够运用法律的规定解释现实经济生活的种种现象,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学习过程中可根据学习大纲中课程内容的重点难点,有侧重点地进行学习和复习。 学习过程中,完成了一章的内容,就应该有针对性地做每章的课后习题,进一步掌握当中的重点、难点,根据重点掌握、一般了解、实际应用不同的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在对劳动合同法基本条款重点掌握的基础上,可适当选取案例进行分析,逐步学习如何运用劳动法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系统运用法律理论知识来分析、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标准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 标准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标准课程代码课程承担学院商学院 制定制定日期 审核审核日期 批准批准日期 一、适用对象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者 二、适用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三、课程定位 (1)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 (2)课程任务 本课程主要针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特别针对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开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树立现代劳动关系管理理念,掌握劳动关系管理主要流程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学会用劳动关系管理理论与制度正确地分析和解决现代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培养学生从事劳动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职业素养。 (3)课程衔接 在课程设置上,前导课程有《管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组织行为学》、《公共关系》等课程。

四、学习目标 通过本课程学习,一方面使学生掌握劳动关系管理主要流程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使学生能够灵活运用劳动关系管理的一些基本方法和技巧,胜任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另一方面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创新精神。 1.认识劳动关系(概念、理论、历史); 2.了解管理方(定义、管理模式、劳资合作方式); 3.认识工会(概念、结构、职能); 4.了解政府与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劳动关系战略); 5.认识劳动法; 6.认识劳动合同法; 7.了解员工参与管理(概念、功能、关键点); 8.认识惩处与申诉; 9.认识集体合同; 10.认识劳动争议处理 五、课程设计 本课程以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工作任务为载体,以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工作案例作为学习情境,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工作任务要求,确定学习目标及学习任务内容。

劳动合同法作业教学教材

论劳动合同的解除 姓名:马玉肖 学院:国贸学院专业:国贸班级:13国贸2班学号:20133359 前言: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快速发展,劳动关系的类型及主体等呈现出越来越多元化的趋势。近年来,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数量逐年上升,其解决难度也不断增大。如何贯彻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正确适用法律,成为法学研究及司法实践中倍受关注的问题。由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在劳动合同制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故其更成为了劳动合同研究领域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劳动合同关系不同于其他普通的民事法律关系,其具有自身的显著特点。劳动合同关系不仅调整了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还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关系。加之,劳动力市场的稳定、繁荣对一国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故其劳动立法往往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更为具体、明确。并且,国家出于对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应予以特殊保护的考虑,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主要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比较严格的条件及程序。因此,对劳动合同解除制度的基本理论及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等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与思考,并明确解除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各种法律后果都对该类纠纷的解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特别是在劳动合同解除的纠纷越来越多的情况下,更加需要我们对劳动合同的解除制度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创新,以推动我国劳动立法中劳动合同解除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欧某于1995年6月入职农工商联合公司职工医院,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的期限至2010年11月30日至。2008年1月21日,欧某收到手术通知书,安排其于次日早上8点作为主刀医生进行一个小腿植皮手术,并安排副主任医师彭某、汪某配合。22日早上,因彭某另有工作,大外科主任葛某安排主治医师刘某顶替彭某协助欧某进行手术。但因欧某与刘某对手术麻醉方法等存在分歧,双方未能同意一起做手术。于是,欧某向科室提出让助理医师王某配合其进行手术。但欧某的提议未得到科室的同意。双方为此僵持,直至当日早上9时30分左右,农工商联合公司职工医院通知不让欧某进行该手术。该手术直至当日晚上7时才由其他医生进行。2008年1月29日,农工商联合公司职工医院以欧某在上述手术中不服从院方安排,以及平时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涣散、不服从领导管理等问题为由,认为欧某在任职期间,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严重违反医院的规章管理制度,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欧某于2月1日前离职,并同意额外支付欧某一个月工资。2008年2月1日,欧某收到该通知书,并于当日离职。2008年2月19日,欧某向农工商联合公司职工医院出具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要求书》,其中写到“保证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及遵守医院的关系规章制度”。2008年3月6日,欧某向农工商联合公司职工医院出具《检讨与保证书》,内容为承认其在工作中有多方面的不足,并希望医院给予改错的机会。后因双方协商未果,欧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作出裁决,裁定农工商联合公司职工医院支付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

《劳动合同法》课程教学大纲

《劳动合同法》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劳动合同法 英文名称:Law on Employment Contracts 课程类别:通识选修课 学时:32 学分:2 适用对象: 全校本科生 考核方式:考查 先修课程: 二、课程简介 劳动合同法对高校毕业生未来就业选择、在劳动过程中保障自己的劳动权益至关重要。本课程主要介绍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和主要制度:一是劳动合同法的历史沿革和适用范围,包括劳动合同法的产生、劳动合同法对劳动法的改进等;二是劳动合同的订立,包括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合同的概念、类型、订立程序等;三是劳动合同的内容、形式、期限和效力,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无效劳动合同等;四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变更形式等。五是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定终止等;六是特殊的劳动合同,包括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七是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The course mainly studies the basic concepts, principles and systems of employment contract law. It should include seven subjects: the first is the historic evolution, which tells the production, improvements to labor law, etc. The second is the formation of the employment contract, which tells the affirmation of labor relation, the concept of labor contract, legal features, etc. The third is the content, form, duration and validity of labor contract. The fourth subject is the performance and change of labor contract, which tells the concept of performance, types and performance principle. The fifth is the termination and cancellation of labor contract, which tells the concept of labor contract cancellation, legal features, types etc. The sixth is the special labor contract, which tells collective contract,labor dispatching, part-time employment. The seventh is the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legal

劳动法学案例2教学教材

劳动法学案例2

涉及到:教材第7章 1.丁某2002年进入上海某设计院工作,2003年7月23日结婚,其妻就职于深圳一家房地产公司,二人两地分居。2004年初,丁某向领导提出要休探亲假,领导未同意,两人发生争吵。2004年8月丁某再次提出休探亲假,领导劝其缓一段时间。同年11月丁某第三次提出休假探亲,恰逢设计院承接了一项紧急工程,工作十分紧张,因此又未获同意。丁某认为,个别领导故意刁难自己,按国务院的规定,其应当享有每年30日探望配偶的假期。加之探亲假一般不能跨年度使用,于是丁某留下一纸说明便赴深圳。因丁某的擅自出走,设计院的工程收到了一定影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此,设计院决定给予丁某行政警告纪律处分,并扣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探亲往返路费不予报销。对此,丁某不服,多次与单位交涉未果。2005年4月,丁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试分析: (1)丁某因用人单位多次不批准自己探亲假,擅自离岗探望配偶,是否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本案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本案中,丁某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因为丁某的情况完全符合探亲假的条件规定,依法应享有探望配偶30天的待遇。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0天”。 (2)根据国务院的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因此,本案中设计院对于丁某未获批准擅自离岗休假行为可以给予一定的批评,但不应扣发其工资和不予报销路费。 涉及到:教材第8章 2.李某于2001年6月在某市化学纤维厂工作。2004年12月突然病倒,被送疗养院治疗,2005年6月再次发病。同年底,某市化纤厂将其调入某市仪表厂,档案中没有患职业病的记载。2006年8月,李某丧失劳动能力,医院确认为“三硫化碳中毒后遗症”。2007年3月,李某在某化纤厂补办了职业病有

《安全管理学》课程标准

《安全管理学》课程标准 课程代码: Z08004 建议课时数: 64 适用专业:安全工程 先修课程:《安全学原理》 后继课程:《事故预防与调查处理》、《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 一、前言 (一)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介绍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及相关理论、方法的一门专业基础课,要求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了解我国安全管理现状和现代安全管理的发展态势,掌握安全管理的基本原理、原则和方法。 (二)设计思路 在《安全管理学》课程的教学过程中,为了使学生全面掌握安全管理的基本原理、原则和方法,了解目前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及应该采取的预防措施,我们采用多媒体等手段,引入案例,为学生讲解最新的安全生产事故,明确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主要课时安排如下: 章节讲授(学时)讲座(学时)小计(学时) 426 第 1章绪论 7/7 第 2章安全管理理论 3/3 第 3章安全管理方法 2/2 第 4章安全法律法规

4/4 第 5 章安全管理制度 6/6 第 6 章安全目标管理 4/4 第 7 章系统安全管理 4/4 第 8 章安全信息管理 4/4 第 9 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4 第 10 章危险源辨识与管理 20/20 第 11 章事故应急管理 426 第 12 章现代安全管理 2 复习 66472共计 二、课程目标 (一)职业能力目标 通过学习该课程可以让学生全面深入地了解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掌握事故致因理论,熟悉我国安全管理体制,对安全工程专业课程的学习打下良好的理论和技术基础。使学生具备以下职业能力: (1)掌握安全管理所需的企业管理、企业生产运作管理的基本 概念,理解企业所处的法律法规环境; (2)掌握安全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掌握事故致因理论的基 本内容; (3)掌握安全法律法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安全 文化与安全教育等安全管理技术的基本内容; (4)学会如何进行事故调查与处理,掌握基本流程。 (二)学习任务与职业能力

心得体会 学习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的心得体会

学习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的心得体会 学习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的心得体会 劳动法课程的学习心得 如今我们还是学生,似乎与劳动拉不上关系。但我们终究会结束学校生涯,走向社会的。到了社会,如果你找到了工作,就已经和劳动法里的内容发生关系,所以我们队《劳动法》的的了解和学习是必须的,所以在这学期我选修了《劳动法》这门课,我想这对我以后职业生涯会有很大帮助。作为一名将来普通的劳动者,《劳动法》将为我维护我的合法权利提供法律的帮助。 在劳动法课堂上,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案例,我学习到劳动法对普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同时我也了解到拥有那些权利并不代表你就能享用这些权利。现实生活中,我们肯能会看到很多不合理的现象,如超期加班,克扣工资,不为员工上社保,妇女就业受歧视等。如果出现以上合法权利被侵犯,我们可以根据《劳动法》向有关部门提起申诉,这样我们合法的权利才会得到应有的保护。 例如在签订了而合同的情况下,在私人用人单位做了三个月,期间勤勤恳恳还加班两小时,不迟到、矿工,也不违反私企里的规章制度,却无缘无故被老板炒鱿鱼,还拿不到工资。这样的行为,明显是严重违反了《劳动法》,这时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将老板告上法院。

原因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另外如果公司老板或人事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公司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

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公共科目》辅导教材-第3章 法 律-劳动合同法与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的解决【圣才

第3章法律 3.4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的解决 【知识框架】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的种类。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劳动合同的条款;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的无效。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变更。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经济补偿金。 五、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的概念;集体合同的订立;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六、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的义务与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形;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行政处罚。 八、劳动争议的调解与仲裁 劳动争议的概念与分类;劳动争议的解决原则与程序;劳动争议的调解;劳动争议的仲裁。 九、人事争议的调解与仲裁 人事争议的概念与分类;人事争议的解决原则与程序;人事争议的调解;人事争议的仲裁。 【核心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1.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2.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的类型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在以下三种情况下确立: ①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②法定建立。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 年的; b.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c.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③推定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1.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

(完整版)农民工业余学校培训教材

农民工业余学校培训教材

一、教学目的 转换角色,适应岗位;提高素质,改变面貌;文明施工,确保安全。即通过对农民工上岗培训、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生产技能的培训,行业管理规定和要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教育,时事政治、教育、班组活动讲评等几方面的教育,全面逐步地提高农民工的基本素质,改变建筑工地脏、乱、差的面貌,使广大的农民工能以新的形象工作、学习和生活,确保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构建和谐建筑业做出应有的贡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的原则,通过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教育和培训,使科学知识得到普及,安全意识得到提高,法制观念得到加强,职业行为得到规范,安全生产得到保障,专业技术得到巩固,文化生活得到丰富,有效解决农民工队伍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高农民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教学要求 根据无锡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工作意见》确定的农民工业余学校十个重点教学内容,具体为: (一)就业须知 教学要求:熟悉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农民工就业的相关政策,了解就业必须具备的条件、职业介绍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二)法律法规

教学要求:通过对宪法、刑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的宣讲,让农民工了解法律知识,自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三)权益保障 教学要求:本节是教学重点,了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熟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用工活动中各自享有的权力及应承担义务。掌握农民工应享有的权益,了解违法讨薪的危害。 (四)安全知识 教学要求:本节是教学重点,让学员初步了解和辨别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与危险源,熟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杜绝“三违”,做到“三不伤害”。熟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掌握建筑施工现场通用安全防护知识,常用机具的安全使用,危险作业现场的安全规定,消费安全知识,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熟悉文明施工要求。 (五)劳动保护 教学要求:学员应熟悉劳动保护欲安全生产的关系,熟悉社会保险制度,了解施工现场的职业病危害,熟悉简单的职业病防治措施你。熟悉常见事故的急救常识。 (六)卫生防疫 教学要求:学员应掌握基本卫生常识,懂得保证饮食卫生、保持环境卫生是预防疾病的基本措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让学员了解各种

《人力资源管理》课程标准

《人力资源管理》课程标准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人力资源管理 课程学时:36(其中理论学时:20 实践学时:16) 课程学分:2 开课专业:法律文秘专业 开课学期:第1学期 ~ 先修课程:秘书学、劳动法、合同法 制定人:刘爱玲 制定时间:2014年8月 二、课程定位 本课程是法律文秘专业的必修课,是本专业方向课程体系中的职业通用能力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用学生在理解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原理的基础上,能够熟悉企业人力资源规划和工作分析、员工招聘、员工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及劳动关系管理等几大职能模块的主要内容及相互关系,明晰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角色定位、专业架构和职业方向,为以后学习相关课程和考证打下良好的基础。 《人力资源管理》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本课程以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管理功能和方法为基础,以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过程为主线进行科学合理的组织,突出实操性、实务性环节和内容。通过课堂讲解和实践教学,使学生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并能结合案例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灵活加以运用。采用启发式、参与式、互动式和案例教学等方法,把学生置于人力资源管理的实际工作环境之中,为学生提供了思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空间,激发了学习兴趣,提高了学生管理与沟通能力、与人交往能力和应变能力,以期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 三、课程目标 (一)知识目标 1、了解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源管理的概念与内涵; 2、掌握人力资源规划的内容与程序、编制与实施; 3、掌握人力资源工作分析的内容与程序、分析方法; 4、了解员工招聘和录用的程序与方法; 5、掌握员工培训与开发的内涵; 6、了解员工绩效与激励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 7、掌握员工薪酬与福利管理的基本内容; 8、掌握员工劳动关系管理的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法》测试题(含答案)教学教材

《劳动合同法》测试题(含答案)

劳动合同法测试题 公司/部门: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0、5分,共15分) 1、《劳动合同法》共(八)章,(98)条。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3、劳动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为: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后法优于前法)。 4、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5、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6、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区分offer letter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的关键在于,该录用通知书中是否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交代的很详细。 8、只有在劳动者虚构或者隐瞒的个人情况与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方能解除其劳动合同。 9、劳动合同期限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10、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11、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12、《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须停工治疗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试用期(中止)。 13、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培训学习总结

劳动合同法》培训学习总结 《劳动合同法》自颁布以来, 在给企业带来变革动力的同时,也带来更多的压力。在这样的法律架构下,其对企业的要求更加严格,相对应,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必将产生变化,这要求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在各方面需要更加严格规范。 一、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企业只能接受它,没有办法匕 m 置疑。 首先,企业需要做的是,深刻理解《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切实贯彻执行,研究清楚新法律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会带来哪些挑战,存在哪些问题,会产生什么影响。 其次,需根据法律要求提升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企业应当关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薪酬制度、考勤请假制度等,并在执行中不断完善。改变过去传统的、习惯性的做事方式,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二、选人需更加严谨 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及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范围也扩大了,一旦签了无固定期合同,人员退出的难度就更大了,这时只能在人才招聘上做好规划,并精挑细选把好关。 新法实施之后,企业如果没有法定的理由就不能随便辞退员工。

为了适应新的法律,企业在选人环节要下苦功,首先做好岗位分析和评估,测评每个岗位需要的特质、技术和能力等,尽量细化、标准化各个岗位的说明书与招聘简章。其次,通过各种面试工具和手段对求职者进行测试,如通过现场操作或模拟工作等。 同时,在招聘录用过程中,要防范虚假资料,注明填写个人虚假信息的后果,注重背景调查,从源头上减低法律风险。 三、强化试用期考察、考核制度标准化提高试用期内对员工能力的有效考核,对企业来说也非常重要。在试用期内,企业能够相对方便地与不合格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如果企业能在试用期间证明员工不符合企业要求,便能更及时、更经济地解决人员退出问题。 如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要求,企业要明确各个岗位基本的录用条件,将其清晰地告知被试用的员工。具体来说,首先要在岗位说明书中细化职责、任职资格、业绩指标和考核指标等内容,以此作为其它工作的基础和依据。其次,在招聘制度里要把录用条件明确而详细地列出。比如要求应聘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如果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企业有权不录用。最后,在考核制度中要加强对试用期的考核,避免考核周期太长的问题发生,不要等员工过了试用期才考核,到时即便发现其能力不足,也很难以试用不合格为由将其辞退了。 四、完善档案管理人事档案、人员花名名册,会议记录,公示记录等尽量完整,并保留原始记录。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对与牵涉到有可能产生纠纷的劳动争议,收集保存好完备的资

《安全管理学》课程标准

《安全管理学》课程标准 课程代码:Z08004 建议课时数:64 适用专业:安全工程 先修课程:《安全学原理》 后继课程:《事故预防与调查处理》、《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 一、前言 (一)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介绍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及相关理论、方法的一门专业基础课,要求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了解我国安全管理现状和现代安全管理的发展态势,掌握安全管理的基本原理、原则和方法。 (二)设计思路 在《安全管理学》课程的教学过程中,为了使学生全面掌握安全管理的基本原理、原则和方法,了解目前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及应该采取的预防措施,我们采用多媒体等手段,引入案例,为学生讲解最新的安全生产事故,明确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主要课时安排如下:

二、课程目标 (一)职业能力目标 通过学习该课程可以让学生全面深入地了解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掌握事故致因理论,熟悉我国安全管理体制,对安全工程专业课程的学习打下良好的理论和技术基础。使学生具备以下职业能力: (1)掌握安全管理所需的企业管理、企业生产运作管理的基本概念,理解企业所处的法律法规环境; (2)掌握安全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掌握事故致因理论的基本内容; (3)掌握安全法律法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安全文化与安全教育等安全管理技术的基本内容; (4)学会如何进行事故调查与处理,掌握基本流程。 (二)学习任务与职业能力

三、整体教学设计(一)教学模式

本课程主要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学生对课程内容的了解。 (二)教学任务安排 本课程共有70学时的课堂教学,教学安排如下: 1、课堂教学采用多媒体课件讲授,对课程内容中许多抽象、复杂、不直观、学生难以理解接受的概念,采用形象逼真的图件、动画以及录相形式讲授;课堂教学方法采用讲授、提问、课堂讨论、引导学生自学等多种方式灵活使用,着重启发学生思维理解和想象力。 2、本课程重点是要求学生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理论及方法,了解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因此本课程重点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及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进行了讲解,并运用大量案例结合实践教学使学生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3、课外引导学生阅读参考文献资料,在网络上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索,发挥学生个人的兴趣、特长和潜能,优秀学生可进行创造性学习。 四、课程内容、要求和设计

劳动法教材

第一章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 一、狭义上的劳动法 名解狭义上的劳动法:一般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即法典式的劳动法,这样的法律对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进行统一调整。 单选1994年5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这部法律于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种法律就是人们通常理解的狭义上的劳动法。 简答为什么这样的法律是狭义上的劳动法 第一、是由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 第二、该法统一适用于全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除外); 第三、该法内容包括涉及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各个方面,是一部全面而系统的法律。 这部法律为制定单行劳动法规和地方性劳动立法做出了原则性规定。 二、劳动法的概念——广义上的劳动法 名解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简答如何理解广义上的劳动法 第一、劳动法调整的是两部分社会关系,除了劳动关系外,还调整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第二、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法律规范的总称。也就是说,它不只是指一部法典式的法律,而是包括宪法中的相关规定;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部门规章;地方性劳动法规; 行政部门联合颁布的规章等等,因此称为法律规范总称。 劳动法学上的劳动法研究范围是广义上的劳动法。 三、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 简答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 第一、劳动法上的劳动,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权过程中的劳动,如劳动就业法律保障是劳动法的重要内容 第二、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性劳动,它区别于无偿的义务性劳动 第三、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双方具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四、劳动法的渊源 名解劳动法的渊源:也称为劳动法的形式,即劳动法律规范以什么样的立法形式体现出来。 论述我国劳动法的形式有哪些 第一、宪法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行政法规(指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第四、部门规章(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就其名称一般有“办法”“通知”“意见”等等) 第五、其他法律规范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如经济法中的企业法、公司法、税法等也包括) 第六、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制定的劳动法规。)第七、地方规章 第八、国际法律文件(联合国的国际公约、国际劳工公约、国际间的双边协定) 第九、国际惯例 第十、法律解释 第二节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名解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指其所调整的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一、劳动关系 (一)劳动关系的概念 名解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关系。 简答如何理解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最新期末复习(14年新版)

《劳动合同法》期末复习指导 一、课程说明 劳动合同法是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科)专业拓展课,在国家开放大学法学专业规则(本科)中,劳动合同法是专业拓展课中的选修课。本课程2个学分,课内学时36,采用面授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属省管课程。本课程所采用的主教材为省电大卢修敏教授主编的教材《劳动合同法》 二、考试说明 本课程的考核采取平时作业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平时作业是形成性考核册,由省电大统一印发。平时作业按百分制计。平时作业的成绩计入总成绩,即按20%的比例折算计入课程总成绩。 本课程的考核范围是主教材所涵盖的内容,具体见本指导所附复习要点。 本课程考试试卷采用的题型包括:填空题、不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操题、案例题共五种题型。 三、各项目复习要点 项目一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期工作 要点提示: 1.用人单位、劳动者的界定; 2.招聘中应遵循的法律原则 3.录用中履行告知义务 4.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区别 5.个人简历的制作 6.录用条件确认函的制作及法律意义 项目二劳动合同的签订 要点提示: 1.正确区别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及民事雇佣合同 2.能够准确判断劳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3.掌握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4.熟悉劳动合同签订的整个流程 5.能够拟定劳动合同各项必备条款 6.能够拟定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项目三劳动合同的履行 要点提示: 1.掌握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 2.懂得如何追索劳动报酬 3.应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要求 4.处理劳动者不履行劳动合同行为 项目四劳动合同的变更

要点提示: 1.熟悉签订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 2.了解在劳动者身体发生变故的情况下作出变更 3.了解在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迁移、转产等情况下作出变更 项目五劳动合同的解除 要点提示: 1.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法定条件与程序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定条件与程序 4.计算经济补偿金 5.办理离职手续 项目六劳动合同的终止 要点提示: 1.正确掌握劳动合同终止的各种情形及终止时间 2.知道如何出具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和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 3.正确支付经济补偿金 4.了解完成后合同义务 5.掌握延期终止劳动合同法定情形 项目七:非典型劳动关系 要点提示: 1.熟悉劳务派遣法律关系和法律限制 2.懂得如何签订、解除、终止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 3.正确区分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四、各项目复习题 项目一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期工作 一、填空题 1.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2.法律规定最低就业年龄为周岁 3.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原携带者在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4.除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招用未满16周岁的公民为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以外,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法定就业年龄的公民,否则即构成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5.求职材料一般包括求职信、个人简历、证件与证书复印件等。其中最核心的材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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