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

监察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
监察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

表1

监察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政治 面貌 (电子版照片) 入党时间 籍 贯 出生地 出生 年月

婚姻状况

参加工作时间

学 历

身 份

两代表一委员 健康

状况

高血压、心脏病、血小板低下,

其他( )

户 籍 所在地

家庭

住址

单位及职务(行政级别)

身份证号

从事的具体工作

工 作 简 历

近两年奖励及问责处分情况

近三年考核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情

况称谓姓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学习)单位及职务

填表人(本人):填表时间:

注: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包括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的公务员;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公务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的公务员;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身份填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3.行政级别填报正厅职、巡视员、副厅职、副巡视员、正处职、调研员、副处职、副

调研员、正科职、主任科员、副科职、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4.健康状况一栏填健康、良好、较差,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血小板低下等疾病,

请在相应位置打“√”,患有其他重大疾病,在其他()内填写;

5.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时间具体到月,格式如“2007.02——2011.03”,

尤其是职务变化的时间要填写清楚;

6.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须填写配偶、父母、子女等,包括在厅、社系统工作的本

人及配偶的直系、旁系亲属情况。退(离)休、去世成员的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退(离)休前和生前单位、职务,并在括号内注明“已退休”“已离休”或“已去

世”,工作单位要填写全称,职务要填写具体部门的具体岗位农牧民要填写县、乡、村的规范名称,居民要填写市、区、街道(镇)、社区名称,学生要填写学校全称和攻读学历;

7.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等填写到“月”,格式如“1965.02”。

表2

监察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

(法律法规授权或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

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政治 面貌

(电子版照片) 入党时间 籍 贯 出生地 出生 年月

婚姻状况

参加工作时间

学 历

身 份

单位性质 两代表一委员

健康

状况

高血压、心脏病、血小板低下,

其他( ) 户 籍 所在地

家庭 住址

单位及职务(行政级别)

身份证号

从事的具体工作

工 作 简 历

近两年奖励及问责处分情况

近三年考核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情

况称谓姓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学习)单位及职务

填表人(本人):填表时间:

注:1.法律法规授权或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注册会计师协会、医师协会等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定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等;

2.身份包括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技术类岗位人员、聘用人员(工作一年以

上,并签订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

3.单位性质填报行业协会、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机构、法律法规授权、受国家机关依法

委托;

4.行政级别填报管理岗五级至管理岗十级;

5.健康状况一栏填健康、良好、较差,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血小板低下等疾病,

请在相应位置打“√”,患有其他重大疾病,在其他()内填写;

6.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时间具体到月,格式如“200

7.02——2011.03”,

尤其是职务变化的时间要填写清楚;

7.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须填写配偶、父母、子女等,包括在厅系统工作的本

人及配偶的直系、旁系亲属情况。退(离)休、去世成员的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

退(离)休前和生前单位、职务,并在括号内注明“已退休”“已离休”或“已去 世”,工作单位要填写全称,职务要填写具体部门的具体岗位农牧民要填写县、乡、 村的规范名称,居民要填写市、区、街道(镇)、社区名称,学生要填写学校全称 和攻读学历;

8.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等填写到“月”,格式如“1965.02”。

表3

监察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政治 面貌

(电子版照片) 入党时间 籍 贯 出生地 出生 年月

婚姻状况

参加工作时间

学 历

身 份

隶属关系及企业性质 两代表一委员

健康

状况

高血压、心脏病、血小板低下,

其他( ) 户 籍 所在地

家庭住址

单位及职务(行政级别)

身份证号

从事的具体工作

工 作 简 历

近两年奖励及问责处分情况

近三年考核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情

况称谓姓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学习)单位及职务

填表人(本人):填表时间:

注:1.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包括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等国家出资企业中,由党组织或者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提名、推荐、任命、批准等,从事领导、组织、管理、监督等活动的人员;

2.身份包括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技术类岗位人员、聘用人员(工作一年以

上,并签订聘用合同);

3.国企按所属关系填报省属企业、厅(社)属国企、厅属事业(企业)单位下属国企;

企业性质填报独资企业、控股企业、独资金融企业、控股金融企业、参股企业、参股金融企业、分支机构;

4.行政级别填报国企高层、国企中层、国企基层,有具体行政级别的括号备注;

5.健康状况一栏填健康、良好、较差,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血小板低下等疾病,

请在相应位置打“√”,患有其他重大疾病,在其他()内填写;

6.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时间具体到月,格式如“200

7.02——2011.03”,

尤其是职务变化的时间要填写清楚;

7.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须填写配偶、父母、子女等,包括在厅系统工作的本

人及配偶的直系、旁系亲属情况。退(离)休、去世成员的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

退(离)休前和生前单位、职务,并在括号内注明“已退休”“已离休”或“已去 世”,工作单位要填写全称,职务要填写具体部门的具体岗位农牧民要填写县、乡、 村的规范名称,居民要填写市、区、街道(镇)、社区名称,学生要填写学校全称 和攻读学历;

8.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等填写到“月”,格式如“1965.02”。

表4

监察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

(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

管理的人员)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政治 面貌

(电子版照片) 入党时间 籍 贯 出生地 出生 年月

婚姻状况

参加工作时间

学 历

身 份

单位性质及类别 两代表一委员

健康

状况

高血压、心脏病、血小板低下,

其他( ) 户 籍 所在地

家庭住址

单位及职务(行政级别)

身份证号

从事的具体工作

近两年奖励及问责处分情况

近三年考核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情

况称谓姓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学习)单位及职务

填表人(本人):填表时间:

注:1.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包括这类单位及其分支机构从事领导、组织、管理、监督等活动的人员。比如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分支机构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包括管理岗六级以上职员,从事与职权相联系的管理事务的其他职员;在管理、监督国有财产等重要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包括会计、出纳人员,采购、基建部门人员;

2.身份包括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聘用人员(工作一年以上, 并签订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

3.单位性质填报公益一类至公益三类,类别填报教育部门、科研部门、医疗卫生部门;

4.行政级别填报管理岗五级至管理岗十级;

5.健康状况一栏填健康、良好、较差,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血小板低下等疾病, 请在相应位置打“√”,患有其他重大疾病,在其他()内填写;

6.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时间具体到月,格式如“200

7.02——2011.03”, 尤其是职务变化的时间要填写清楚;

7.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须填写配偶、父母、子女等,包括在厅系统工作的本 人及配偶的直系、旁系亲属情况。退(离)休、去世成员的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 退(离)休前和生前单位、职务,并在括号内注明“已退休”“已离休”或“已去 世”,工作单位要填写全称,职务要填写具体部门的具体岗位农牧民要填写县、乡、 村的规范名称,居民要填写市、区、街道(镇)、社区名称,学生要填写学校全称 和攻读学历;

8.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等填写到“月”,格式如“1965.02”。

表5

监察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

(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政治 面貌

(电子版照片) 入党时间 籍 贯 出生地 出生 年月

婚姻状况

参加工作时间

学 历

身 份

隶属关系及单位性质 健康

状况

高血压、

心脏病、血小板低下,其他( ) 户 籍 所在地

家庭住址

单位及职务

身份证号

从事的具体工作

近两年奖励及问责处分情况

近三年考核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情

况称谓姓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学习)单位及职务

填表人(本人):填表时间:

注:1.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人民陪审员、

人民监督员、仲裁员等;其他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中依法从事领导、组织、管理、监督等公务活动的人员;

3.隶属关系按照干部监督权限分为省管干部、厅(社)管干部;

4.健康状况一栏填健康、良好、较差,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血小板低下等疾病,请在相应位置打“√”,患有其他重大疾病,在其他()内填写;

5.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时间具体到月,格式如“2007.02——2011.03”,

尤其是职务变化的时间要填写清楚;

6.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须填写配偶、父母、子女等,包括在厅、社系统工作的本人及配偶的直系、旁系亲属情况。退(离)休、去世成员的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退(离)休前和生前单位、职务,并在括号内注明“已退休”“已离休”或“已去

世”,工作单位要填写全称,职务要填写具体部门的具体岗位农牧民要填写县、乡、村的规范名称,居民要填写市、区、街道(镇)、社区名称,学生要填写学校全称和攻读学历;

7.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等填写到“月”,格式如“1965.02”。

嘎查村级监督监察对象个人廉政档案登记表

档案编号: 监督监察对象个人廉政档案登记表(本表由监督监察对象本人亲笔填写) 地区: 嘎查村: 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填报日期: 单位公章(负责人签章) 奈曼旗纪委监委 2019年7月制

填表须知 1.本表须由本人亲笔填写,仔细阅读本须知和表内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填写时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要工整、清楚。封面和承诺书要由本人亲笔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 2.本次填报涵盖所有监督监察对象人员,全部按首次填报事项填报,以往填报的个人廉政档案以本次填报为准。 3.本表中所称的“子女”包括本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本人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辩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劳动能力或无稳定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 4.本表中需要填报金额的事项,均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境外的存款、投资等须注明币种。 5.本表中有“□”栏的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内划“√”。 6.某一事项内容较多在表格中填写不下时,请复制相应事项的表格,另附页填写。 7. 个人廉政档案纸质版由各苏木乡镇场党(组)委严格按照保密条例要求保存,纪(工)委负责监督。

本人的婚姻情况 有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 说明:填写婚姻现状,在未婚、已婚、离异、丧偶对应的□内划“√”。婚姻发生变化的,在结婚、离婚、丧偶、再婚对应的□内划“√”,填写变化时间。离婚、离异在说明情况栏里注明原因。

个人廉政档案登记表

附件2 档案编号: 监督监察对象个人廉政档案登记表 (本表由监督监察对象本人填写) 单位 姓名 职务 填报日期 手机号码 单位负责人(签名) 阅签日期 -1-

监督监察对象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一)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民族籍贯学历 (照片) 政治入党参加工作 面貌时间时间 全日制毕业院校 教育系及专业 学历 学位 在职毕业院校 教育系及专业 现任职务工作单位 和级别 家庭常住 地址 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工 作 简 历

-2-

工 作 简 历 称谓姓名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单位及职务 家庭主 要成员 及主要 社会关系 填表人及签字时间: -3-

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二)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保管机构 因私普通护照年月日至:年月日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 年月日至:年月日 通行证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 通行证年月日至:年月日 其他因私出国(境) 年月日至:年月日 证件 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三) 起止日期所到国家(地区)出国(境)事由审批机构委托代办机构 起:年月日 至:年月日 起:年月日 至:年月日 起:年月日 至:年月日 说明:1.填写本人2017年1月1日以来因私出国(境)的情况;2.事由包括探亲、访友、旅游、继承、接受和处理财产等。 填表人及签字时间: -4-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四) 有变化□无变化□ 配偶姓名工作(学习)单位现任职务单位性质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军队□学生□其他□ 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是否担任 高级职务 中外合资企业□境外非政 是□ 府组织的境内代表机构□妻子□ 否□ 国(境)外□ 丈夫□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子女一姓名 是否为 共同生活子女工作(学习)单位现任职务单位性质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军队□学生□其他□ 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是否担任 是□ 高级职务 中外合资企业□境外非政 否□是□ 府组织的境内代表机构□ 否□ 国(境)外□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儿子□ 配偶姓名工作(学习)单位现任职务单位性质 女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军队□学生□其他□ 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是否担任 高级职务 中外合资企业□境外非政 是□ 府组织的境内代表机构□ 否□ 国(境)外□

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方案说明

2018退役军人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依托国家电子政务专网,建立全国联网、上下贯通的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综合信息大数据平台,为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奠定基础。 为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悬挂光荣牌工作,切实摸清底数,精准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结合既有数据信息,对全面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为彻底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 抚对象底数并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数据调查分析,积极探索大数据在退役军人工作中的开发和应用,切实夯实退役军人工作基础。 此外,拟结合信息采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会同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统计局、医疗保障局、信访局以及中央组织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 动员部等军地有关单位,通过数据交又比对等方式建立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全面推进“互联网十”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保障等体系建设,依 托国家电子政务专网,建立全国联网、上下贯通的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综合信息大数据平台,为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奠定基础。 二、采集对象 本次信息采集对象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栖牲病故军人 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釣所有相关人员,包括;

西安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

编号: 西安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 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印制

《建筑法》中有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内容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式形式工总承包的有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想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五十条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表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基层版)》培训资料(信息采集表)一、党组织卡片 ●党组织信息采集表 党组织代码开展评议日期 党组织名称结束评议日期 组织类别通讯地址 党组织 属地关系 邮政编码 批准建立 组织日期 联系电话 建库人员姓名传真号码 建库人员 联系电话 备注 ●组织奖惩 奖惩名称奖惩说明批准日期批准奖惩的党组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法人单位标识 单位隶属关系单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情况 单位性质类别政府部门建立党组织情况 单位所属行业街道、社区、镇乡、村标识 经济类型中介组织类型 企业类型建立党员服务机构标识 企业规模在岗职工人数 在岗职工数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数 35岁以下在岗职工数

二、党员卡片 ●党员基本信息 人员状态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姓名入党日期 性别所在党支部 民族参加工作日期 出生日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 籍贯户口所在派出所 身份证号码月交纳党费金额 现居住地其他党团 联系电话其他党团开始日期 参加组织生活情况 ●学历学位 入学日期学历教育类别毕业日期学位学位授予 日期 学校 海外学习 经历 ●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获得资格日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起始日期聘任终止日期●单位职务信息 任职机构职务说明职务名称批准任职 日期 该职务 级别 批准免职 日期 ●工作岗位信息 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工作岗位新社会阶层类型一线情况●奖惩信息

奖惩名称奖惩说明奖惩原因奖惩批准 机关 批准机关 级别 奖惩批准 日期 奖惩撤销 日期 ●党籍、组织关系信息 支部大会通过日期上级批准 日期 加入中共 组织类型 预备党员 转正日期 预备党员 转正情况 入党介绍人 进入当前党支部日期进入当前 党支部类型 入党时所在 党支部 申请入党日期 列为积极 分子日期 列为发展 对象日期 ●民主评议 开展评议日期结束评议日期评议结果奖惩情况奖惩原因 ●生活困难、老党员 生活困难类型是否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费 健康状况生活困难补充情况 建国前入党没 有工作老党员 是否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出国出境老党员 前往国家(地区) 出国(境)原因 出国(境)日期出国党员与组织联系 回国日期回国情况 恢复组织生活情况 三、申请入党人卡片(申请人、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申请入党人基本信息 人员状态申请人、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姓名所在党支部 性别申请入党日期 民族列为积极分子日期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办法

安康市公安局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办法 一、备案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 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招用人员从事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招用有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保安员。 3、有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三、备案受理机关 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公安部《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的规定,安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是受理全市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的公安机关,接受辖区内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

四、备案及撤销备案时限 全市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展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现有的已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于2011年6月30日前),向市局治安支队备案。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依法向公安机关备案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保安部门负责人、保安员、保安服务区域等重要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办理备案变更登记。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五、备案材料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到公安机关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如法人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保安部门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3、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 2

编号: 陕西省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 工程名称:神木县林业系统3#、6#住宅楼申报企业:神木县鼎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神木县林业局 监理单位:陕西建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鼎铭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07 年4月 8日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印制

1、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由施工单位在开工十日内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填表登记(具体由项目部负责填写)。 2、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接到备案登记表后,应在封面盖备案登记专用章,工程竣工后,向监督机构申请对该工程进行安全评价。 3、此表一式三份,盖备案登记专用章后有效,质安监督机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各执一份。

《建筑法》中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的责任内容 一、建设单位: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二、设计单位: 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安全性能。 三、施工单位: 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五十条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重庆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工作流程

重庆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工作流程 一、申请备案单位登陆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进入保安监管信息系统注册提交材料(联通用户登陆地址:http://124.162.53.232/basys/loginWeb.jsp 电信用户登陆地址:http://222.177.27.202/basys/loginWeb.jsp),注册申请保安监管信息系统登陆用户名和密码,每个用户名只能对应一个公安派出所提交备案申请。 二、利用注册成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保安监管信息系统,根据网站内的《保安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操作说明,准确、完整地录入单位基本信息、法人信息、分管保安负责人信息、备案保安服务区域信息和保安服务区域配备的保安员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扫描文档: 1、法人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主要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聘书、身份证); 5、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或聘书、身份证; 6、备案单位与保安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7、保安员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8、保安员岗前培训合格证明; 9、保安服务区域平面图(须注明保安岗位设置、巡逻线路设置等情况); 10、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11、岗位责任制度; 12、保安员管理制度; 13、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上传项)。

三、完成信息录入、材料扫描上传等操作后,根据系统提示,打印出《重庆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申请审批表》(一式三联),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附所有上传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到保安服务区域所在辖区派出所。 四、辖区派出所对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提交备案的相关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由分管民警在网上进行审核操作,将《重庆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申请审批表》(一式三联)交所领导审签并加盖派出所公章后,附备案单位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交属地区县公安机关治安支(大)队审批,申请材料(除备案申请审批表外)原件退还申请人;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条件的应告知原因并要求定期补证。 五、区县公安机关治安支(大)队对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提交的备案申请及材料进行审查,由治安支(大)队领导在网上进行审核操作,并提交分管局领导审核;对不符备案申请条件的,要及时将审查情况通知辖区派出所,再由辖区派出所告知申请单位不予接受其备案的理由。 六、分管局领导网上审批并在《重庆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申请审批表》签字同意后,治安支(大)队负责制作《重庆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将《重庆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和《重庆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申请审批表》(派出所留存联、备案单位留存联)交受理申请的派出所。 七、派出所通知申请单位领取备案证。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取得备案资格后,进入保安监管信息系统(联通用户登陆地址:http://124.162.53.232/basys电信用户登陆地址:http://222.177.27.202/basys)进行日常管理。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备案表

编号: 陕西省建设工程项目开工 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登记企业: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联系人: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二O 年月日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印制

工程名称建筑面积结构层数工程造价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企业名称资质等级法人代表企业性质企业地址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安全员职称、证书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与 审核编制人职称(职务)审核人职称(职务) 针对工程特点你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附页说 明)

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哪一级制定?那一年起执行?安全生产 责任制建 立情况 有(无)上年审验结果上年事故情况 企业质量 安全管理 分册情况 本工程使 用外包工 情况和采 取的管理 措施 本工程 安全生产 目标 本工程 创建文明 工地目标

企业自审意见建设单位意见二O 年月日二O 年月日 监督机构安全评价本工程死亡人,重伤人,轻伤人。本工程安全情况(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评语: (盖章) 二O 年月日 1、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由施工单位在开工十日内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填表登记(具体由项目部负责填写)。 2、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接到备案登记表后,应在封面盖备案登记专用章后,退回施工企业二份,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应向监督机构申请对该工程进行安全证价。 3、此表一式三份,盖备案登记专用章后有效。质安监督机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各执一份。

《建筑法》中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的责任内容 一、建设单位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二、设计单位 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三、施工单位 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衽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要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产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业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五十条房屋拆除应当具务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保安服务备案指南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跨区域 经营保安服务、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 备案办事指南 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64号令)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第112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保安服务公司跨设区市开展保安服务、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流程公布如下: 一、备案对象 (一)保安服务公司跨设区市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分公司设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分公司所在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二)跨设区市经营保安服务活动的保安服务公司在开始提供保安服务之前30个工作日内到保安服务合同履行地的设区市公安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三)自行招用保安员从事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秩序维护等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二、受理备案机关

(一)设区市公安局接受保安服务公司跨设区市设立分公司和跨设区市经营保安服务活动的保安服务公 司及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登记。 (二)县(市、区)公安局负责协助设区市公安局进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管理工作。 三、报送备案材料 (一)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材料: 1、《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登记表》; 2、保安服务公司保安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分公司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保安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简历及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证明; 4、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法律、行政法规有 资格要求 的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分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效证明文件; 6、分公司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有关设备、交通工 具等材料; 7、分公司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材料;

个人廉政档案登记表

附件 2 档案编号: 监督监察对象个人廉政档案登记表 (本表由监督监察对象本人填写) 单位 姓名 职务 填报日期 手机号码 单位负责人(签名) 阅签日期 - 1 -

监督监察对象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一)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民族籍贯学历(照片) 政治入党参加工作 面貌时间时间 全日制毕业院校 学历 教育系及专业 学位 在职毕业院校 教育系及专业 工作单位现任职务和级别 家庭常住 地址 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工 作 简 历 - 2 -

工 作 简 历 称谓姓名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单位及职务 家庭主 要成员 及主要 社会关系 填表人及签字时间: - 3 -

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二)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保管机构因私普通护照年月日至:年月日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 年月日至:年月日 通行证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 年月日至:年月日 通行证 其他因私出国(境) 年月日至:年月日 证件 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三) 起止日期所到国家(地区)出国(境)事由审批机构委托代办机构起:年月日 至:年月日 起:年月日 至:年月日 起:年月日 至:年月日 说明: 1. 填写本人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2. 事由包括探亲、访友、旅游、继承、接受和处理财产等。 填表人及签字时间: - 4 -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四) 有变化 □ 无变化 □ 配偶 姓 名 工作(学习)单位 现任职务 □ 单位性质 □ □ 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 □ □ 军队 学生 其他 □ 高级职务 □ 私营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 是否担任 □ 中外合资企业境外非政 □ 妻子 □ □ 是 否 府组织的境内代表机构 □ 丈夫 □ □ 国(境)外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子女一 姓 名 是否为 工作(学习)单位 现任职务 单位性质 共同生活子女 □ □ □ 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 □ □ 军队 学生 其他 是 □ 私营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 是否担任 □ □ 高级职务 否 □ 中外合资企业□境外非政 □ □ 是 否 □ 国(境)外 □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儿子 □ 配偶姓名 工作(学习)单位 现任职务 单位性质 女儿 □ 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军队□学生□其他□ □ □ 高级职务 私营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 是否担任 中外合资企业 □境外非政 是 □ 否 国(境)外 □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 5 -

陕西省安全备案登记表

陕西省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 工程名称: 施工企业: 工程地址: 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年月日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印制

1、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由施工单位在开工十日内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备案登记(具体由项目部负责填写)。 2、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查合格,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后,退回施工企业二份,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应向监督机构申请对该工程进行安全评价。 3、此表一式三份,质安监督机构、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施工项目部应提供的主要资料: 1、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企业对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委托任命文件,项目部对项目管理人员组成及任命文件(人员有变时,应附变更通知书)(复印件); 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提取合同、拨付情况和使用计划、项目部保险单复印件。(复印件);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工程专家论证意见、应急救援预案等审批表(复印件); 5、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安全防护用具、劳动保护用品的提供及使用管理情况说明书(复印件); 6、三类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7、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目标; 8、检验重大危险源登记、公示与监控情况(复印件); 9、施工拟使用的起重机械和提升设施应在投入使用后及时补办备案手续:(1)提升架、吊兰、模板自升架设设施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由总包、分包、出租及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合格的报告(复印件);(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应出具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应加盖项目部印章

监察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

表1 监察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政治 面貌 (电子版照片) 入党时间 籍 贯 出生地 出生 年月 婚姻状况 参加工作时间 学 历 身 份 两代表一委员 健康 状况 高血压、心脏病、血小板低下, 其他( ) 户 籍 所在地 家庭 住址 单位及职务(行政级别) 身份证号 从事的具体工作 工 作 简 历 近两年奖励及问责处分情况

近三年考核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情 况称谓姓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学习)单位及职务 填表人(本人):填表时间: 注: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包括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的公务员;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公务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的公务员;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身份填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3.行政级别填报正厅职、巡视员、副厅职、副巡视员、正处职、调研员、副处职、副 调研员、正科职、主任科员、副科职、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4.健康状况一栏填健康、良好、较差,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血小板低下等疾病, 请在相应位置打“√”,患有其他重大疾病,在其他()内填写; 5.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时间具体到月,格式如“2007.02——2011.03”, 尤其是职务变化的时间要填写清楚; 6.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须填写配偶、父母、子女等,包括在厅、社系统工作的本 人及配偶的直系、旁系亲属情况。退(离)休、去世成员的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退(离)休前和生前单位、职务,并在括号内注明“已退休”“已离休”或“已去 世”,工作单位要填写全称,职务要填写具体部门的具体岗位农牧民要填写县、乡、村的规范名称,居民要填写市、区、街道(镇)、社区名称,学生要填写学校全称和攻读学历; 7.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等填写到“月”,格式如“1965.02”。

西安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word版本

西安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备案登 记表

编号: 西安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工 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 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印制

《建筑法》中有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内容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 等方面,代表建设单 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

编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 工程名称:神木县林业系统3#、6#住宅楼申报企业:神木县鼎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神木县林业局 监理单位:陕西建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鼎铭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07 年4月 8日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印制

1、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由施工单位在开工十日内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填表登记(具体由项目部负责填写)。

2、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接到备案登记表后,应在封面盖备案登记专用章,工程竣工后,向监督机构申请对该工程进行安全评价。 3、此表一式三份,盖备案登记专用章后有效,质安监督机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各执一份。 《建筑法》中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的责任内容 一、建设单位: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二、设计单位: 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安全性能。 三、施工单位: 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区监察对象廉政档案登记表

区监察对象廉政档案登记表 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时间:

填表说明 一、表内各项内容由本人填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 二、表内时间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本人因公出国(境)情况”日期填写到日,其它日期填写到月。 三、表内项目没有内容填报的,填写“无”;“学历”栏填写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与最高学历对应的院校和专业 四、如果是民主党派成员,“政治面貌”栏需填写具体民主党派名称,如“民革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填写为群众的不需要填写“加入时间”。 五、“人大代表”栏填写“镇人大代表”、“县(区)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否”,填写为“否”无需填写“当选时间”。 六、“政协委员”栏填写““县(区)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全国政协委员”、“否”,填写为“否”无需填写“当选时间”。 七、如果是党代表,“党代表”栏需要填写清楚级别与届别,如“濉溪县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如果不是党代表,“党代表”栏填写为“否”。 八、如果是纪委委员,“纪委委员”栏需要填写清楚级别、届别与身份,如“第十一届濉溪县纪委委员”,如果不是纪委委员,“纪委委员”栏填写“否”;如果是党委委员,“党委委员”栏需要填写清楚级别、届别与身份,如果不是党委委员,“党委委员”栏填写“否”。 九、兼职单位与本人所在单位关系指两单位是否存在产权关系、依托关系、关联关系和业务往来以及管理关系、服务关系等;“兼职取酬”包括在兼职单位领取的薪酬和奖金。 十、“本人出国(境)情况”填报近三年来所有因公、因私出国(境)情况。“出国(境)留学”填报所有出国(境)留学情况。 十一、“因公和因私出国(境)证件”栏填报在有效期内未上交证件的情况,证件名称包括:“因公护照”、“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其他往来台湾有效旅行证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移居国(境)外情况的“时间”栏填写获得外国国籍、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的时间。移居类别包括:获得外国国籍、获得永久居留权和获得长期居留许可等。 备注:以上需要填写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纪委委员”、“党委委员”,均为本届。

最新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

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

编号: 陕西省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 工程名称:神木县林业系统3#、6#住宅楼 申报企业:神木县鼎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神木县林业局 监理单位:陕西建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鼎铭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07 年4月 8日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印制

1、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由施工单位在开工十日内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填表登记(具体由项目部负责填写)。 2、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接到备案登记表后,应在封面盖备案登记专用章,工程竣工后,向监督机构申请对该工程进行安全评价。 3、此表一式三份,盖备案登记专用章后有效,质安监督机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各执一份。 《建筑法》中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的责任内容 一、建设单位: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二、设计单位: 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安全性能。 三、施工单位:

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

陕西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

编号: 陕西省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_____ 年月日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印制

1 .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由施工单位在开工十日内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填表登记(具体由项目部负责填写)。 2.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接到备案登记表后,应在封面盖备案登记专用章后,退回施工企业两份,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应向监督机构申请对该工程进行安全评价。 3?此表一式三份,盖备案登记专用章后生效。质量监督机构、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各执一份。 《建筑法》中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的责任内容 、建设单位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

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二、设计单位 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三、施工企业 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五十条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