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国会的监督功能

论美国国会的监督功能
论美国国会的监督功能

论美国国会的监督功能

美国国会的监督制度是在三权分立与制衡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主要对行政部门产生制约效力,有利于规范行政机构的秩序,是保持立法部门和行政部门互相平衡的宪法手段。美国国会的监督功能建立在三权分立的体制之下,同时又更好的为这种特殊的政治安排服务,保证政治活动必需的环境。

美国国会的监督功能的表现形式

根据美国宪法,国会对政府具有完全的制衡能力,这种制衡能力具体表现为:任命权、弹劾权、财政权和调查权。

·任命权

根据美国宪法规定,总统提名联邦高级官员必须经参议院批准后才能任命,一般需要国会批准的包括内阁部长、副部长、大使、联邦法院法官等。一般的批准程序是,总统将提名送交委员会,该委员会将审查被提名者的各项资格和报告,同意后再将报告呈交国会批准。如果遭到拒绝,总统则将重新提起一名替代者。人事批准权是国会制约行政当局的重要手段,但是,就对政府活动的监督而言,其作用是比较间接的。一般讲,参议院对内阁部长的提名大都予以批准,在美国历史上,大约有20%总统提名的大法官人选被参议院拒绝。

·弹劾权

弹劾权是指国会对失职的政府官员的指控与免职处罚。根据美国宪法,国会有权对犯有叛国罪、贿赂或其他重罪和轻罪的总统、

论体育的社会功能

论体育的社会功能 体育是人类社会发展中,根据生产和生活的需要,遵循人体身心的发展规律,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达到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丰富社会文化生活而进行的一种有目的、有意识、有组织的社会活动。而体育在社会的功能就是指体育客观具有的、对人和人际关系产生作用,满足与人和社会一定需要的特征。就好像,某人参加体育,从中满足了自身对体育运动的需求,同时也参与了其他社会活动,形成了人际关系。 体育在社会中的功能体现在与文化、经济、政治、建设和谐社会方面。 ——体育对文化的作用。体育深化了对人和自然的认识。体育以特有的内容和形式,丰富和发展了社会文化。参加体育活动对人的生理和心理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尤其是对人的形态结构和生理方面的作用十分显著。总人类学角度,与动员每次创造的新成绩都代表了人类对自身的一次重新认识。这一意义上讲,竞技体育犹如一个巨大的创造性实验室,不断探索通往人的生理顶峰的道路。体育促进文化交流,传播民族文化。 ——体育对经济的作用。体育能推动经济的增长。通过举办体育赛事,可以营造经济环境。例如,举办奥林匹克运动会或世界性的体育赛事,它会受到国家政府。企业和民众的极大关注。因此拉动个各大公司为体育赛事出赞助,带动当地的旅游业、餐营业、交通运输业、通讯等等的连带产业。这对于一个国家和城市地经济有极大地推动作

用。 ——体育对政治的作用。国家通过奥运会等大型的体育赛事,组织国人参加比赛,从而增强民族的团结,提高人们的民族精神。成功地举办一场大型比赛,不仅是一个国家形象的展示,还可以提高国家的声望。 ——体育,作为人的娱乐方式是必不可少的,一个国家的体育状况的好坏,可以体现出这个国家的和谐程度。一个国家的体育文化越完善,证明这个国家的生活水平越高,人民越和谐。所以,体育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具有不可缺少的地位。 纵观体育,体育离不开社会,社会需要体育。只有正确认识体育在社会中的作用,并重视它,我们的社会才会更美好。

论美国民主

《论美国民主》演讲稿 法国政治思想家夏尔·阿列克西·托克维尔1805年7月29日出生于今伊夫林省塞纳河畔维尔内伊,1859年病逝于戛纳。他出身家庭是诺曼底贵族世家,托克维尔虽出身贵族,但在政治上倾向于自由主义,曾拒绝继承贵族头衔。他经历过5个“朝代”(法兰西第一帝国、波旁复辟王朝、七月王朝、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法兰西第二帝国)。1839年出任众议院议员,1848年二月革命后参与制订第二共和国宪法,并一度出任外交部长。1851年曾因反对路易·波拿巴称帝而被捕,因此提高了知名度。但是这件事使托克维尔对政治日益失望,从政治舞台上逐渐淡出,并逐渐认识到自己“擅长思想胜于行动”,因此专门从事著作。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1835年问世于法国,它是研究美国民主的最经典著作。这部作品刚刚出版就受到普遍好评,也使年仅25岁的作者托克维尔名扬海外。这本书先后在英、美、德、荷、匈、意、西班牙、瑞典、日本等几十个国家出版发行。 《论美国的民主》是世界学术界第一部对美国社会、政治制度和民情进行社会学研究的著作,它也是一本论述民主制度的专著,托克维尔在这部著作里阐述了他的政治哲学的基本原理,以及他对平等与自由的关系的观点。这本书分上下两卷,上卷分两部分,主要讲述了当时美国的民主对其国家的法律制度,政府的工作和国家事物所产生的影响,下卷主要是对美国的民主对美国的公民社会,人民的思维方式所产生的影响。 首先我想先说下关于托克维尔写作《论美国民主》一书当时的时代背景,在1830年七月革命后,因在效忠奥尔良王朝(奥尔良王朝又称七月王朝,始于1830年法国七月革命,1848年法国革命后被第二共和国取代。1830年,资产阶级对被剥夺选举权大为不满,因而发动七月革命,法国国王查理十世退位。查理十世指定香波堡伯爵亨利(1820年—1883年)为继承人,然而亨利并未继位。奥尔良公爵路易·菲利浦依靠资产阶级的支持登上王位,史称奥尔良王朝。)的问题上与拥护已被推翻的波旁复辟王朝的家庭有意见分歧,以及为了避免七月革命的余波的冲击,而与好友古斯达夫·德·博蒙商定,借法国酝酿改革监狱制度之机,向司法部请假,要求去美国考察其受到欧洲各国重视的新监狱制度。而其实际真正目的是到美国去考察民主制度的实际应用。在

浅论人大的监督职能

浅论人大的监督职能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 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对它负责, 受它监督。人大监督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也是树立宪法权威、维护法制统一的关键。 一、人大监督的涵义、性质和地位 监督,就是对国家权力的运行加以控制以期预防和消除权力滥用行为的发生和蔓延。监督是实现国家权力系统内在稳定的必要机制,是防范和纠正国家行为偏差的强制措施,是保障和提高国家决策效能的理想途径,是克服国家权力自毁基础的补救手段,是现代国家职能中具有相对独立意义的一种职能。 关于监督,我国主要确立了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其中权力机关则是最主要的监督主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公民民意表达和政治参与的国家机关,人大代表人民掌握和行使国家主权。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在性质上是具有国家性、人民性和绝对权威性的最高层次监督主体。 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都是国家权力机关,都

有行使监督职能的权力。《监督法》明确了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因此,人大监督主要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一府两院”的工作依法进行指导、审查、督促,并在此基础上行使相应的审议批准、决定、罢免等职权的过程。监督内容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两方面。 人大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中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计划”。“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督促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监督法》、《地方组织法》在关于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中,对于监督职权都作了明确的具体的规定。因此,人大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大监督是最高层次、最有权威的监督。人大监督从法律地位和国家监督体系看,是最高层次,最有权威的监督。因为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这就是说,人大监督的权力源自宪法,它具有以下特点。首先,人大在监督过程中处

我国立法程序现存的不足及完善建议

我国立法程序现存的不足及完善建议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摘要 我国的立法是由特定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在目前的中国国情之下,立法与执政党及其领导下的政府的关系问题,是关乎立法的命运和面貌的极为重大的问题,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通过不断的努力和改进,完善中国立法制度的不足和缺陷。 关键词:法;中国现行立法制度;不足;建议;完善

Abstract Legislation of our country is by a specific subject, on the basis of a certain authority and procedures, using a certain technology, formulation, approval and change the activity of certain social norms. Under the current Chinese situation, legislation and the problem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government,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ruling party and its legislation is about fate and face a huge problem, need to correctly understand and handle, through continuous efforts and improve, improve the system of China's legislative deficiencies and defects. Keywords: law; China's current legislation system; Insufficient; Advice; Perfect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工程项目实行风险管理的目的就是要以最经济、科学合理的方式消除项目施工中的风险所导致的各种灾害及事故后果。通过对施工过程中的危害进行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从而针对本车辆段存在的风险做出客观而科学的决策,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标准化和科学化。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机械设备、设施、存储、运输的风险评价与控制,适用于施工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和非正常情况,包括本项目工程范围内各个施工阶段的风险管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以及风险信息的更新。 2.职责 项目总经理直接负责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价的领导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和指导书,明确风险管理的目的和范围。 生产副总协助风险管理和评价工作,成立风险管理组织,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主持年终风险评审工作。 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对项目的风险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并组织风险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风险巡查,主持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风险问题。 项目安质部是风险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重大风险分析记录的审查与控制,定期进行风险信息更新。 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配合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价工作,提供相关资料。 3.风险管理和评价机构(详见附件: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图) 组长:经理 副组长:生产副总项目总工 成员:工程部安质部办公室 财务部经营部物资设备部 4.内容 风险分级制。根据后果的严重程度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来进行风险评价,其结果从高到低分为:1级、2级、3级、4级、5级。分级标准见表4.1.1

事故的后果与可能性的综合评价结果可得出风险级别见表4.1.2 表4.1.2事故后果与可能性综合评价结果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步骤。 1、单位工程要详细划分作业活动;编制作业活动表,其内容包括作业区域、设备、人员和流程,并收集有关信息。 2、辨识与各项作业活动有关的主要危害(见重大危险源清单)。 3、在假定现有的或计划的控制措施有效的情况下,对与各项危害有关的风险的程度做出主观评价,并给出风险的分级。 4、制定并保存辨识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物理及化学危害因素和生产过程的危险、生产使用的设备及技术的安全信息资料。 5、进行工作场所危险评价,包括事故隐患的辨识,灾难性事故引发因素的辨识,估计事故影响范围,对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影响。别 6、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风险级,并编制计划以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需要重视的任何风险,尤其是不可承受的风险。 7、建立一套管理体制或控制措施落实工作场所危险评价结果,包括事故预防、减缓以及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8、针对已修正的控制措施,重新评价风险,并检查风险是否不可承受。

现代体育的社会功能与价值

现代体育的社会功能与价值 体育的社会功能与价值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系统,它受社会需求制约,社会不断变化发展,体育的社会功能与价值也就不断变化。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今天,体育到底有多大的功能与价值,本文试图从两个方面——反映社会、服务社会,进行全面的阐述。 l 反映社会 1.1 反映人民的生活水平体育活动是一种精神需求的产物。人们只有在解决了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水平之后,才有剩余的时间和精力去从事精神方面的体育活动。因而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体育的需求认识和消费,则可反映出当地民众的生活水平。 从消费看,生活水平较高的国家或地区的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用于体育消费方面的开支占整个社会消费3096--40%。1988年美国的一次全国性调查表明,体育消费每年人均达200美元,而在当时,我国城镇居民年人均只有3.4元人民币。体育的消费不同,产生了对体育认识的差异。生活水平较高地区的居民把体育运动看成是业余时间的第一娱乐活动,认为体育是科学,是艺术。而从我国当时的情况看,人们生活水平较低,特3,j是在经济落后地区,许多人认为体育是培养“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工具。但随着改革开放,我国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体育越来越受到广大民众的喜爱。 1.2 反映社会的经济实力体育的发展受经济的制约,只要我们从一个国家体育的发展状况(如竞技水平)就可看出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从23届奥运会上各国得分情况看,参赛国140个,未得奖牌的国家有93个,他们绝大部分是经济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达的国家平均每百万人口获奖牌0.75块,而发展中国家每百万人口只得0.02块。从我国看也是如此,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如上海、广东、北京、大连等体育比内地经济落后地区好得多。 1.3 反映科技水平体育运动是人与人、人与自然的挑战。在过去,人类挖掘自身的潜力,靠的是一般的体能训练,但当达到一定程度时,就必须借助科技力量。现在的运动员身边除教练员外,还配有许多专家,如生理、心理、医生、营养等专家。教练员制定训练计划都要以这些专家对运动员的测试数据为依据,所以现代竞技体育水平的提高凝聚着高科技水平。另外,从一场大型体育运动会也可反映该举办单位或国家的科技水平。如1990年北京亚运会,从比赛场馆、交通和通讯设施等硬件到计算机联网、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等软件,都受到了严格国际化考证。这次盛会显示我国各项科技水平都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1.4 反映民族的传统文化和民族性格从某一地区民族体育思想以及体育比赛风格,则可知该地区民族的传统思想、观念及其性格。东西方体育比较,东方体育思想深受儒、佛、禅三者的影响,认为体育是游戏,是娱乐,对于胜负则无足轻重,苏东坡说过:“胜亦可喜,败也无忧”。而皿出19,西方体育是突破,是竞争,在突破和竞争中得到娱乐。奥林匹克的口号是“更高、更快、更强”。在对抗性项目中的技术风格上,东方运动员往往表现出“巧”的特征,以精雕细琢的技术来制胜,而西方运动员则往往表现为“猛”,他们凭借自己的身材优势形成大刀阔斧的技术。东方体育在以技术为主的项目中占优势,如乒乓球、羽毛球、跳水、体操等,而西方体育则以力量、速度为主的项目占优势,如足球、篮球、田径等。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东方人个性内向,西方人个性较外露;东方民族“中庸思想”较为严重,而西方民族竞争意识较强。 1.5 反映某一时期民众政治心态体育的功能多种多样,但一个民族偏重某一功能,则可反映该民族政治心态。49年解放后,我国在体育方面主要注重身体锻炼方面,对于体育的竞争意识不强,那时毛泽东同志提出“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和“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口号。这种表现主要是由于长期的战乱后,人民希望和平以及为了抛掉“东亚病夫”这顶帽子,人民需要强壮身体的心态。

加强法律监督毕业论文

加强法律监督毕业论文

加强法律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以《统计法》为例证 法律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统一行为规范,经济社会的发展是离不开法律约束和制约;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离不开监督,失却了监督的法律法规那就真正起不到制约作用,同时失去了法律所支持追求的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价值意义。法律法规只有在有效的监督下才能使法律法规支持正义,打击邪恶,真正起到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现实意义。因此,只有确实切实加强法律监督,保证人们在合法、平等的前提下参与社会活动,在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能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现实社会中,各种法律关系组成了有序的法律体系,各种法律只有正确发挥其真正制约的作用,也才能真正规范的作用,保证社会的正常发展,鉴于各类法律种类繁多,现就统计法的实施情况,来阐述加强法律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 一、统计法在当前现实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 统计法是调整统计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它规定了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规定了有关统计工作的组织、统计资料的使用与发布,同时也规定有关违反有统计法律法规的要承担应的行政责任,为使统计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预警器和晴雨表的作用而保驾护航。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统计法作用越来越重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经济逐

步融入世界经济的大循环之中。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统计工作面临新形势,统计工作所处环境和调查对象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各级领导机关、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对统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多,对统计信息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而统计调查对象的合作程度有所降低,搞准统计数据的难度也就越来越大。例如:作为统计调查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私营户和家庭组织等,多数存在不愿报数、随意报数、瞒报数字,特别是在重大的国情、国力的大型普查中一些被调查对象甚至会出现不配合调查,对调查人员态度恶劣、粗暴等的种种现象,当然对于一些统计指标也有多报数据的。 (二)、各项统计法律法规制度日趋健全,为统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法规的保障 国家在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统计法》,并且在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我省在1993年7月29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并先后在1998年10月和2004年5月27日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修订。我市2007年底制定出台了《淄博市统计条例》,并于2008年1月1日全市施行,这样就使统计工作拥有了全国、全省、全市的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法律法规的健全,为保证统计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法律支持。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备,国家统计部门还为各种调查准备了相关的调查项目审批制度、报表制度、统计资料的保密、发布制度等,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还建立了统计巡查制度,以上制度的建立是政府统计部门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也充分证明了各项统计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 (三)、统计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

论民主与自由

论民主与自由 【摘要】民主与自由是现代政治理论中两个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概念。一方面,民主只是自由社会的必要条件,不是其充分条件;另一方面,自由又与民主达成了促进关系。本文主要论述在不同分类中民主与自由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自由、民主 在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中,自由与民主息息相关,一直是人们苦苦追求的两个价值目标。为了实现自由和民主的和谐,人们在历史的长河中付出了长期的奋斗和艰辛的努力。 民主:何为民主?所谓民主, 就其本质来说, 是全体公民掌握最高权力的政治;但是,就其实现来说,却是多数公民而并非全体公民掌握最高权力的政治。所以,在相关文献中看到托克维尔写道:“民主政府的本质,在于多数对政府的统治是绝对的, 因为在民主制度下, 谁也对抗不了多数。”政治学家们追根溯源,总是从希腊语中发现它的最初表达形式。希腊语“民主”一词意为人民的统治,顾名思义是以民为主,它充分尊重了人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所应该享有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与义务就来自于人的自由,相对于民主而言,自由是更高层面的社会价值。 自由:何为自由?自由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名词,有哲学意义、法学意义等,因此自由是一个使用的非常广泛的范畴。一般意义上的自由通常是指人类在改造自然和社会的过程中摆脱控制和实现自主的发展程度。我们在这里讨论的自由是政治自由,即人们在政治生活中因法律确认而享有的政治权利。同平等相对于特权、民主相对于独裁一样, 自由是相对于专制而言的。它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出版自由等。政治自由是同政治平等和政治民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政治范畴。三者之间是相辅相成、互为作用的。 政治自由 所谓政治自由,众所周知, 是能够使政治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的活动。在以往的封建以及奴隶制社会,政治自由是没有的,君王享有独裁专政。反之,在一个民主社会,能够使国家政治按照自己意志进行的,是每个公民。因此,在民主社会, 每个公民都享有政治自由。那么享有政治自由无疑必须拥有政治权力。因为所谓政治,即为权力统治、权力管理。这样, 任何人要想使政治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便必须拥有权力。没有权力,不能进行权力管理或权力统治。所以,一个人只有拥有政治权力,才能使政治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才能有政治自由;如果他没有政治权力,便不可能使政治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不可能有政治自由。政治自由必定只能为拥有政治权力的人所享有,因而必定只能为社会的统治者所享有。这显然仅仅是政治自由事实的客观本性,而不是政治自由的道德原则。所谓道德原则,即每个公民不论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都应该享有政治自由。但是, 如果社会的被统治者能够反过来对统治者进行管理,从而变成统治者的管理者和统治者,那么,这种社会的被统治者便拥有了政治自由。被统治者拥有政治自由,决不是因为他们是被统治者,而是因为他们在某种意义上变成了统治者。那么,如果一个社会,全体公民都直接或间接掌握国家最高权力,那么才可以使被统治者同时成为统治者。这样, 被统治者就能够与统治者同样直接或间接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同样成为最高权力的掌握者、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同样使国家的

试论我国税收立法体制之完善

试论我国税收立法体制之完善 税收立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修改和废止税收规范的专门活动。税收立法体制主要是规定税收立法权限在一定的国家机关之间划分的制度,其核心是明确中央和地方之间有关税收立法权限的划分;在复合立法体制下,还包括税收立法权限在权力机关与根据授权的行政机关之间划分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称的税法是广义上的税法,包括各个效力等级的税收法律规范,而非仅指税收法律。税收立法体制是从属于一国整体的立法体制。大多数学者认为,当今世界的立法体制大致有单一(或一元)制、复合(或多元)制和制衡制三种;而我国现行的立法制,“既不同于联邦制国家,也和一般的单一制国家有所区别”,[1]是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的、中央和地方适当分权的、多级的立法体制。也有的学者直接按照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划分的方式将立法体制分为中央集权模式、地方分权模式、集权分权模式和分权集权模式等四种模式,并认为我国的立法体制属于集权分权模式,即立法权主要由中央行使,但在一定限度和条件下,地方可以适当地行使某些中央授予的地方立法权。[2]参照以上大多数学者对立法体制基本类型的划分,综合考察世界各国的税收立法体制,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1 按照税收立法权限是否在中央和地方之间[3]分配,可以分为一级税收立法体制和多级税收立法体制。在一级税收立法体制下,税收立法权专属于国家中央政权机关,任何地方政权机关无权制定税收法规,如法国、巴西、挪威、罗马尼亚等国。在多级税收立法体制下,中央政

权机关和地方政权机关在各自权限范围内都可制定相应效力等级的税收法规。如美国、加拿大、意大利、墨西哥等国,实行的都是这一体制。 2 按照税收立法权限是否在不同性质的国家机关之间分配,可以分为一元化税收立法体制和多元化税收立法体制。前者是指税收立法权由同一性质的国家机关,一般是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行使,即立法机关性质单一化,如加拿大、墨西哥、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的情况。在多元化税收立法体制下,税收立法权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性质的国家机关之间进行划分,一般是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例如美国、英国、丹麦、比利时等国的情况。按照上述税收立法体制类型的划分标准,我国现行税收立法体制呈现出多元化和多级化的特征。所谓多元,是指我国税收法律规范,既包括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又包括授权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是一种税收立法权限的横向分配方式;所谓多级,是指我国税收立法权限在中央政权机关和地方政权机关之间进行划分,是一种税收立法权限的纵向划分方式。由此,我国已初步构建了一个横向协作配合关系和纵向效力从属关系相统一的税收立法体制。因此,按照效力等级的划分,我国税收立法权限实际上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含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和颁布有关国家税收的基本法律。如199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199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基于该立法权限等级制定的税法规范称之为税收法律,在税法的渊源中仅次于有关税收的宪法性规范,居于

安全风险管理

第五章安全风险管理 随着铁路新技术、新设备的广泛应用,以及既有线大面积提速、高速铁路的不断投入运营,铁路安全压力越来越大,面临的风险种类和风险水平也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全面推行铁路安全风险管理,大力提升铁路安全工作水平是新形势下解决安全问题的最佳途径,也是铁路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迫切需要。铁路开展安全风险管理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就是要通过实施安全风险管理,增强安全风险的防范意识,构建安全风险的防控体系,达到强化安全基础、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安全风险、确保铁路安全的目的。 第一节安全风险管理的起源及其发展 一、安全风险管理的起源及发展 自从有了人类,便有了风险,风险一直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虽然几千年前人类就认识到了风险的存在,但一直到18世纪,“风险”一词才被提出来研究。 到了19世纪,随着工业革命的展开,企业风险管理的思想开始萌芽。1931年,美国管理协会保险部首先提出风险管理的概念。1932年,美国几家大公司成立纽约保险经纪协会,定期

讨论有关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践,该协会的成立标志着风险管理学科的兴起。 二战以后,随着第三次工业革命的迅猛发展,新技术、新材料在企业中的广泛应用,企业间竞争加剧,面临的风险日益凸显,进行风险管理的要求与日俱增。1963年和1964年,美国先后出版了《企业的风险管理》和《风险管理与保险》等专著,正式拉开了风险管理学系统研究的序幕。 20世纪70年代初期,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从欧美发达国家传入亚洲,20世纪80年代后期传入我国。虽然我国对风险管理的研究起步较晚,但近些年来发展势头很猛。特别是2006年6月,我国发布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标志着我国拥有了自己的全面风险管理指导性文件,也标志着我国进入了风险管理理论研究与应用的新阶段。 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实践看,安全风险管理目前已被广泛应用于铁路、石油、电力、核工业、航空航天等众多领域。其中,在铁路安全管理实务上,承认运输活动具有安全风险并制定相关运输安全法制化的规则,以强制运输主体进行风险管理,已经成为美国、英国等一些发达国家的主流做法。交通运输安全风险管理报告已经被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作为法定营运审查文件。实施安全风险管理,已经是包括铁路在内的交通运输业的营运条件。可见,安全风险管理在铁路及各种交通运输中具有极其重要

加强法律监督(毕业论文)

加强法律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以《统计法》为例证 法律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统一行为规范,经济社会的发展是离不开法律约束和制约;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离不开监督,失却了监督的法律法规那就真正起不到制约作用,同时失去了法律所支持追求的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价值意义。法律法规只有在有效的监督下才能使法律法规支持正义,打击邪恶,真正起到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现实意义。因此,只有确实切实加强法律监督,保证人们在合法、平等的前提下参与社会活动,在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能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现实社会中,各种法律关系组成了有序的法律体系,各种法律只有正确发挥其真正制约的作用,也才能真正规范的作用,保证社会的正常发展,鉴于各类法律种类繁多,现就统计法的实施情况,来阐述加强法律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 一、统计法在当前现实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 统计法是调整统计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它规定了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规定了有关统计工作的组织、统计资料的使用与发布,同时也规定有关违反有统计法律法规的要承担应的行政责任,为使统计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预警器和晴雨表的作用而保驾护航。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统计法作用越来越重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经济逐步融入世界经济的大循环之中。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统计工作面临新形势,统计工作所处环境和调查对象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各级领导机关、社会各界和国际社

会对统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多,对统计信息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而统计调查对象的合作程度有所降低,搞准统计数据的难度也就越来越大。例如:作为统计调查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私营户和家庭组织等,多数存在不愿报数、随意报数、瞒报数字,特别是在重大的国情、国力的大型普查中一些被调查对象甚至会出现不配合调查,对调查人员态度恶劣、粗暴等的种种现象,当然对于一些统计指标也有多报数据的。 (二)、各项统计法律法规制度日趋健全,为统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法规的保障 国家在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统计法》,并且在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我省在1993年7月29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并先后在1998年10月和2004年5月27日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修订。我市2007年底制定出台了《淄博市统计条例》,并于2008年1月1日全市施行,这样就使统计工作拥有了全国、全省、全市的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法律法规的健全,为保证统计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法律支持。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备,国家统计部门还为各种调查准备了相关的调查项目审批制度、报表制度、统计资料的保密、发布制度等,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还建立了统计巡查制度,以上制度的建立是政府统计部门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也充分证明了各项统计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 (三)、统计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 统计数据对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和微观指导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质量的要求和关注程度也越来越高;当前每当国家统计局公布一次权威性统计数

达尔《论民主》

达尔《论民主》 该书分析民主的起源、民主的含义、民主的理想与现实及如何生成民主。把平等精神作为民主的主要内涵是它的主要特色,也是达尔一贯的精神,正如他对规范分析与经验分析的长期坚持一样。在民主思想家中,达尔无疑是重视经验和事实的。这不仅得益于他长年在美国纽黑兰所做的详细调查,也源于他对行为主义政治学多年的研究。作为民主理论家的代表人物之~,达尔教授的一生经历表达了美国民主思想的学术史,反映了自二战后到东欧剧变的民主演变史。正是扎实的大量依据,使得达尔教授在中观政治学分析方面的成就格外引人注意,在党团民主的剖析方面尤见功底。 一、理想与现实:民主的含义与合理性 规范主义学者是从理论到理论的规范式研究,大多采用静态的、历史的、制度型分析方法,注重从抽象角度考虑问题,其方法即理论上应该是怎样的就怎样的“应然”(should be)研究方法;经验主义则大多采用调查研究型的、动态的实证方法,注重从具体的、可操作角度考虑问题,其方法为现实是怎样的就怎样的“实然”(It is)的研究方法。研究方法取向的不同,学者所得出的结论就不一样,从而造成理论价值与事实的二维分野?。经验主义学者把民主当成一种程序、一种手段、一种机制,在这种安排下,采用竞争性选举投票来决定官员,再由这些官员来代表选民决策,这就是“程序民主观”;规范主义学者则把民主当成一项崇高的原则如自由、平等、最高的善、多数人统治等具有实质内涵的、抽象的意义来看待,即“实质民主观”。达尔既把民主当成一种具有实质内涵的东西来研究,又把民主视为实现这一原则的手段、方法或机制。这是达尔为了调和上述分歧所作的努力。民主过程就是社会团体制定一项公共政策的过程(学者称之为“团体政治学”)。在这个过程中,要有一个抽象原则即政治平等来保障。从公民的角度,我们应该把每个人的内在幸福看作是与他人平等的;从政府的角度,政府在决策的时候,对于受到决策约束的人,应当平等地考虑他们的幸福和利益。民主内涵的合理性是个“应然判断”命题,要从“理论到理论”的思辨角度回答。由于政治平等更符合多数人的利益,更审慎、更易让人接受;而专制政体的权力趋于腐败,绝对的权力趋于绝对的腐败。无论是从“价值判断”的视野,还是从“监护统治”的理论而言,专制政体都远逊于民主政体。“平等的投票、有效的参与、充分的知情、对议程的最终控制及成年人的公民身份”,是保证民主平等的程序性内涵。民主政体有助于使个人自我决定的 机会更多,个人的自由程度更大,个人会更关注自身性格(人性)的充分发育,个人也就会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公民权利同时也履行更多的道德责任,从根本上维护自身的利益。民主就是个人自由的最大发展和保护。对于国家来讲,民主政体有助于“避免暴虐、邪恶的统治”,“彼此没有战事”,经济繁荣,较高的政治平等。暴虐与邪恶的统治指的就是所有权力的聚集,权力集中到某个人或组织手中。而民主体制中权力分立和互相制衡的原则有效地分散了权力,权力不可能全部聚集到某个人或某个组织手中,因而在现实政治中不会出现暴政。代议制国家有高度联系的经济交往,国家的领导者有高超的妥协谈判艺术与和解能力等,导致民主国家内部彼此没有战事。民主有利于经济繁荣,也要求达尔对西方民主国家的经验进行分析。市场与民主是怎样的关系呢?不论是过分变态发展的市场(主要是垄断),还是不充分发育的市场,都破坏平等和不利于多元民主的发展。一定程度市场的发展可以造就民主政治。一个庞大的追求教育的中产阶级,他们有闲暇,有资金,追求法治、自由和自治,是民主社会的主体。市场主体本身就是有着独立决策权力的个人与组织,这有助于民主的发展。二、审慎与权衡:民主的理论建构和条件分析 实现民主是目前很多发展中国家遇到的关键性问题。政治精英们知道民主是什么,坚信民主

论中国立法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立 法 学 论 文 法学院 法学0804班 林添 200848400430

论中国立法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法学0804班林添 200848400430 摘要:立法制度是立法活动、立法过程所须遵循的各种实体性准则的总称,是国家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好的立法制度,便难有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因而再好的执法、司法制度也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实现法治或建设现代法治国家便没有起码的条件。本文就中国现行的立法制度的不足,从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依职权立法的问题,地方立法中“较大市”的立法问题,地方立法层次过多的问题,地方权力平等的问题分别阐述。 Abstract:Legislative system is the lawmaking activities, the legislative process must follow the floorboard of all sorts of substantive standards, is the important component of the national legal system.. Without good legislation system, laws and statutes, regulations just difficult to finish having draw other norm document, as a result still better enforcing the law , judicial systems can bring the due effect into play , realize rule by law or build just not elementary condition of modern law-ruled country neither. This article deficiency moving towards Chinese legislation system currently in effect, from the regulations of the Constitution and other laws administrative organ leans on authority of office legislation problem, middle "bigger local legislation city " legislation problem , local legislation overlapping and unwieldiness problem, the equal local authority problem expounds respectively . 关键词:立法制度中国现行立法体制不足与完善 立法制度是立法活动、立法过程所须遵循的各种实体性准则的总称,是国家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法制度是国家法制整体中前提性、基础性的组成部分。没有好的立法制度,便难有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因而再好的执法、司法制度也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实现法治或建设现代法治国家便没有起码的条件。 现代立法制度主要由立法体制的制度、立法主体的制度、立法权的制度、立

安全风险管理学习体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安全风险管理学习体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安全风险管理学习体会 在铁路安全管理工作中引入安全风险管理办法,构建安全风险控制体系,这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思路。通过认真学习、深入领会铁路安全风险管理的丰富内涵,我们切实感到这是完全符合铁路安全生产实际的科学管理理念和方法,是实现铁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也使我更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名铁路线路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是要抓好安全风险意识的强化。尽管长期以来,铁路高度重视安全基础工作,始终高喊坚持安全第一不动摇,但安全基础薄弱的状况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部分干部职工安全发展的理念不够牢固,安全工作思路不适应新形势要求。以我所在线路车间为例,突出表现在: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控制薄弱;职工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等等。随着新技术装备大量投入使用,因此我认为要切实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增强安全风险防范意识。铁路要实现持续、稳定的科学化发展,安全是必要的前提。铁路将全面推进安全风险管理,把安全风险责任落实细化到班组和岗位上,增强广大职工保安全的风险意识,形成全员共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从职工的思想入手,逐步提高职工的安全风险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特别是以职工身边的案例,对职工进行安全第一的警示教育。 二是要抓好安全风险过程的控制。我们全面开展标准化车间、标准化班组、标准化岗位建设活动。以规范安全管理和落实作业标准为重点,进一步界定权责关系,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个工作岗位;制定各岗位《安全风险控制流程图》,形成权责明晰、运转高效、落实到位的安全风险管理体制。在人员素质方面,加大对职工的业务培训力度,建立职工学习技术业务激励机制。 第 2 页共 4 页

论体育的社会功能

论体育的社会功能 随着奥运会在中国北京的顺利举办,全国上下掀起一股体育热。至今依旧火热,体育随着中国人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渐走入寻常百姓家,人们的文化生活因此丰富起来,体育的社会功能也逐渐显示出来。本文主要讨论体育的社会功能。 一.健身、娱乐功能 健身功能是体育最基本、最直接的功能,也是其他文化活动所没有的功能。体育可以帮助人们增强活动量,锻炼身体,达到强壮体质的作用,同时,体育也可以作为人们工作学习之余的娱乐活动,通过参加体育活动消磨时间,得到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感。 由此可见体育的健身、娱乐功能对社会普通老百姓来说是最实际,最贴近他们生活的一项功能。 二.政治功能 当五星红旗一次次在奥运会的比赛场馆里面升起的时候,作为一个中国人无不感到激动、自豪。此时就是体育的政治功能在发挥作用,通过体育加强国民的民族荣誉感、自豪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2002】8号)中指出:“体育是促进友谊、增强团结的重要手段。通过体育活动能够扩大人们的感情交流,增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改善人际关系,建立健康合理的生活方式,创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由此可见体育在促进人们团结中有重要的作用。另外在英超的赛场上可见到很多疯狂的球迷,他们把对生活的不满发泄到球赛上,大声加油,大声呐喊,释放

心中的怨气。由此达到稳定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功能。中国和美国外交历史上那次“小球推动大球转动”的例子也是体育的政治功能的最好体现,70年代,通过中美双方的乒乓球队互访拉开序幕的中美外交就是最著名的体育的政治功能的例子。 由此可见,体育的政治功能可以稳定社会,团结人民,开展政治活动中有重要的作用。 三.经济功能 体育的经济功能主要体现在体育的市场化和产业话的过程中。部分体育项目需要借助器材才能开展,比如足球,篮球等,体育设施,器材,用品都可以直接或间接的产生经济效益。人们去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如健身,足球,舞蹈等都需要花费一定的金钱,成绩出色的运动员还可以帮助某些品牌做代言人,增加品牌知名度,在某些发达国家,体育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另外,现代奥运会也会为举办城市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这一点也充分体现了体育的经济功能。 由此可见,体育的经济功能是其十分重要的功能之一,目前我国也正努力发展体育产业,使之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四.结语 体育的社会功能是巨大的,当然不仅仅体现在上述的三项功能之中,随着国家整体实力的增强,体育的社会功能会不断增加、增强,体育会成为人们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 周炜(09620101) 09运科心理班

试论中国特色的法律监督

试论中国特色的法律监督 [摘要]我国宪法确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专门承担法律监督职权。法律监督具有国家性、专门性、强制性、权威性、独立性等特点,我国检察机关被宪法确定为法律监督机关符合我国国情,检察机关应当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构建统一、高效的法律监督体系。 [关键词]法律监督;法律制度;专门性 一、法律监督的含义和特征 法律监督作为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含义受到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方面因素的管制。从法律监督主体看,我国宪法第129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第131条又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由此可见,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明确指出,人民检察院是我国唯一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唯一的法律监督主体。从法律监督的内容看,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包括: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行为的监督;对一般公民严重违法以至构成犯罪行为的监督;对“三大诉讼”活动中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以及违反法律行为的监督。从监督方式上看,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通过对职务犯罪的立案,侦查和公诉督促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时严格依法办理;二是通过追诉犯罪活动伸张正义,督促全体公民尊重和遵守法律;三是通过参与诉讼发现和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法律适用的合法性;四是通过对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抗诉、维护司法公正。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法律监督是指国家专门的机关,依照法定程序,针对特定对象运用特定手段,能够产生法定效力的监督。在我国,法律监督可以界定为:特指人民检察通过运用法律赋予的职务犯罪的侦查权、公诉权和诉讼监督权,追诉犯罪和纠正法律适用中的违法行为来保障国家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正确实施的专门工作。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具有以下特征: 1.国家性。也称授权的最高性。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权是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授予的,检察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以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地实施,法律监督权是同行政权,审判权一样,都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检察院通过其全部法律监督活动,监督和保障法律的有效,正确统一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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