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

2019年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

2019年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

1、生育保险待遇的内容

(1)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

(2)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不少于90天。

2、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根据《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规定,职工生育或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后公布,并于每年7月1日调整。

职工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以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方式补贴给个人,其中:妊娠3-7个月流引产的700元,妊娠7个月以上的1000元。

一次性营养补助与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发放给参保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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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工作指南(2016年最新)

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在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规定了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和因分娩或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范围及相关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 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关于生育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5]44号) 《关于申领生育津贴与自选代发银行的通知》(京社保发[2015]45号) 《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6]99号)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京卫指导[2016]7号) 3 管理机构及职责 3.1 集团公司行政管理中心是集团公司在京参加生育保险员工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的服务指导部门。 3.2 集团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负责传达落实北京市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相关办法。 3.3 集团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对企业参保员工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工作实行“传达精神、指导协助、汇总 核查、过程监督、及时反馈”的全过程综合性管理。 4 企业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的范围、方式 4.1 报销范围 4.1.1 产前检查费用、门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住院计划生育手术前的门诊相关费用。 4.1.2 生育分娩或住院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4.2 报销方式 4.2.1 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由企业负责到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4.2.2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 4.3 不予报销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3.1 不符合国家或本市计划生育规定或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 4.3.2 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 4.3.3 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459

生育保险报销(全额垫付)所需材料

生育保险报销(全额垫付)所需材料生育津贴: 1、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3、术后诊断证明原件(加盖诊断证明章); 4、出院记录(加盖病案室专用章)【门诊的提供诊断证明】、手术记录(剖腹产者提供); 5、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产前检查: 1、门诊专用收据(现金收讫章); 2、费用明细及诊断证明(加盖诊断证明章); 3、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住院医疗费: 1、住院专用收据(住院收费章); 2、机打费用汇总明细; 3、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4、出院记录(加盖病案室专用章)手术记录(剖腹产者提供); 5、异地分娩者需提供《天津市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津社保生登字7号)计划生育费用报销: 门诊申报: 1、门诊专用收据(现金收讫章); 2、门诊费用清单; 3、术后诊断证明书(加盖诊断证明章); 4、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住院申报: 1、住院收据(住院收费章); 2、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3、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管理专用章); 4、术后《诊断证明书》(加盖诊断证明章); 5、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取、上环费用报销: 1、门诊专用收据(现金收讫章); 2、门诊费用清单; 3、术后诊断证明书(加盖诊断证明章);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计划内终止妊娠还可申报生育津贴: 1、术后《诊断证明书》(加盖诊断证明章); 2、准生证或婚育服务证明(盖计生办红章)或二胎 审批证明复印件; 3、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4、出院记录(加盖病案室专用章)【门诊的提供诊 断证明】 【注意事项】 1、外地准生证需提供:①一胎:一胎准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②二胎:二胎准生证复印件; 2、以上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3、以上各项费用(除了生育津贴)应在本市定点医院使用社保卡联网结算,异地就医和其他原因发生的垫付医疗费,由教职工本人先垫付并按上述各项准备材料后由单位向社保分中心申报结算; 4、女职工在休完产假或哺乳假后(生育一年内),把申报生育津贴所需材料及时送到人事处。

生育保险指南

生育保险办理指南 一、参加生育保险多长时间可以享受待遇? 用人单位参加我市生育保险,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参保职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包括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其中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所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产后访视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流(引)产、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如何办理生育就医登记? 参保职工在诊断妊娠后,生育或实施流引产、计生手术前,可通过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s://www.360docs.net/doc/a914781504.html,)或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简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一)网上申请。用人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登录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s://www.360docs.net/doc/a914781504.html,)的网上社保办事大厅点击“单位办事”或“个人办事”。 1、单位经办人员点击“单位办事”后输入“用户名”及“密

码”进入“单位网上业务”,点击“单位业务办理”,选择“生育就医登记受理”。 2、职工本人点击“个人办事”后输入“用户名”及“密码”(手机下载“武汉人社”APP注册“用户名”及“密码”)进入“个人网上业务”,点击“生育就医登记”选择“生育就医登记受理”。 3、单位经办人员或参保职工本人录入信息后填写手机号码,系统进行验证并绑定。 4、上传参保人结婚证扫描件(属生育二孩以上的应承诺本次分娩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确认提交。 (二)到社保机构申请。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携带下列申请材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1、《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 2、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属生育二孩以上的应承诺本次分娩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四、如何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 参保人员需要进行生育分娩、流(引)产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时,需提前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s://www.360docs.net/doc/a914781504.html,)申请生育保险就医或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经审核通过后,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所需材料(最新)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所需材料(最新) 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分四部分:门诊产检费、住院生产费(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 注意:北京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需在产后3个月以内必须办理。 1、住院生产费 住院生产费不用担心,参保职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职工直接结算。通常医院会在产妇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留下你的社保卡,生育服务证,会在自动在结帐的时候划走报销费用部分。 2、门诊产检费[交人事](社保每月1-20日受理) 门诊产检费用实行实报实销,所以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目前北京市门诊产检费用最高报销额度为1400元,需要在生产后由女方单位提交到社保中心,报销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单位人事):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③婴儿出生证 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提供复印件) ⑤原始收费凭证 ⑥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⑦《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填写) ⑧《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1份,单位填写) (2)流程: 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

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3、生育津贴、晚育津贴[交人事] (社保每月5-25日受理) 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埠人员须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③、《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④、《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⑤、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A4规格复印件一份,军人应提供身份证或相关部门身份证号码证明材料; 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⑦《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单位填写) 参保单位申报生育津贴后,当月5-25日必须申报《生表二》,否则将删除其申报的生育津贴信息,生育津贴不予支付。删除后,参保单位要重新按生育津贴支付流程办理。 注:以上报表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表不得涂改。 晚育津贴:如果夫妻双方都有生育险,则由男方或女方享受均可,对于我们来说,当然是谁的保险缴费基数高就由谁享受,如男方缴费基数高于女方,则在晚育津贴申请的表中由男方公司盖章经办人签字,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通过女方公司报销。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险,则只可以享受晚育津贴,这时,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材料,同样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返还男方人力资源部,男方申报领取。

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手册

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手册 目录 ……… ……… 一、生育保险基本政策 1、对象范围 ①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或雇工,应当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 ②部、省属和外地驻宁企业及其职工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 ③在宁的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应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 ④按照《南京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3]111号)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2、参保缴费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0.8%按月缴纳;逾期未缴纳的,除责令其限期缴纳外,按日加收应缴额2‰的滞纳金。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费。 3、享受条件

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②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③产前检查、产前或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的当月需为正常缴费状态。 4、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①门诊产前检查费用;②分娩医疗费用;③生育并发症;④计划生育手术费用;⑤一次性营养补助费;⑥生育津贴;⑦妇科专项检查。 5、保险补缴 因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的,自中断之月起停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三个月内补足欠费及滞纳金的,计算连续缴费月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欠费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支付。6、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项目 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①就医时未按规定使用《南京市民卡》; ②非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抢救除外); ③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④治疗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 ⑤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服务指南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服务指南 一、人员增加 (一)单位收取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 收取参保人员填写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及参保人员18位公民身份号码的证件复印件二份和两张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照片单位留存一份,以备办理社会保障卡使用,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照片具体要求: ①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要求,照片一定要清晰; ②要求照片必须是正规照相馆(部)拍摄冲洗的,不能扫描打印、不能人工修片,相纸表面光滑无纹路; ③应为近期免冠、正面、有肩部、白底、标准彩色1寸照片,服装与背景色反差要大,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参保人应配戴眼镜,长头发的参保人员要把头发梳到头后、露出两个耳朵和眉毛; ④要求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⑤要求照片上无划痕、斑点、瑕疵、钢印、印墨和胶水缺陷,脸部无局部亮度,照片背面不要书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免造成凸起; ⑥照片尺寸:26mm(宽)×32mm(高),头像不能超大,脸部宽度(两耳根之间)为15±1mm; (二)提交的材料: 1、未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本市城镇、本市农村、外埠农村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外埠城镇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 2、存有增加人员信息的U盘。 (三)应填写的表单: 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全体参保人员填写〕 2、《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首次在本市参加保险的人填写、需参保人签字确认〕 (四)定点医院的选择: 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员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四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如: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厂矿、高校等对内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本市的定点中医、定点专科医院、A类医院不用选择,参保人可持《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直接就医(农民工不适用本条规定)。(19家A类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人民医院、北医三院、中日医院、同仁医院、宣武医院、友谊医院、协和医院、积水潭医院、广安门中医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健宫医院、良乡医院、朝阳医院、首钢医院、大兴人民医院、石景山医院、天坛医院、世纪坛医院) 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院后,参保一年后方可申请变更定点医院,变更一年后可再次变更;65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变更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受一年变更的限制。 (五)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 1、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算; 2、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为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3、本市及外埠城镇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2009年缴费年度按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 4、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1

2019年生育险报销需要何些材料

2019年生育险报销需要何些材料 篇一:生育险报销需要材料 怎么报销生育险?报销生育险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相信很多准备去报销生育险的朋友都很头疼,以下是我总结的报销生育险的一般流程: 审核时间:每月1日至20日(千万不要20-30日之间,否则工作人员会毫不留情地把你赶回去); 审核地点:劳动保障局,职工生育险窗口; 审核所需资料: 身份证及复印件(反正面) 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需裁成原件同样大小,以下同理) 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准生证及其复印件

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盖章诊断书 出院时医院开具的医疗交费明细(不是收据,很宽的那张单子) 独生子女光荣证及复印件(必须要有,貌似生好几个孩子的就不能去报生育险了) 报销金额: 住院费用:大连市内四区包括金州、旅顺,顺产情况下报销2200元,难产包括钳引等报销3000元,剖宫产报销4000元。下属县市区住院费用减去1000元。多胞胎每多一胎多报销500元。 产前检查费用:统一为800元。 产假及津贴:顺产150天产假,难产及剖宫产165天,津贴按照单位缴纳保险时基本工资计算,比如:08年5月前生育的女职工每月津贴为1180元,5月以后生育则为1410元。领取办法: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生育险待遇支付表(以上审核通过以后劳动保障局发放),次月1-25日在大连银行(天安大厦)领取。 综上,希望能给准备去报生育险的朋友一些帮助。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 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 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 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生育保险的含义: 所谓生育保险(maternity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 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 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

武汉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所需资料

一、生育登记备案 在汉连续参保满6个月的怀孕女职工,及时为其办理登记备案: 本地(武汉)生育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表1)(六份); 2.武汉市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武汉市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地(非武汉)生育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表1)(四份) 2.武汉市长驻外地人员生育保险就医申请表(表3)(四份)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武汉市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5.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7.长驻外地证明(单位盖公章) 二、生育费用核算: 本地(武汉)生育的到自己选定的医院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确认,政策内的费用由医院垫付,医院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不用去社保局报销。 外地(非武汉)生育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武汉市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表(表5)(两份) 2.发票原件 3.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6.武汉市长驻外地人员生育保险就医申请表(表3) 7.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表1) 三、生育津贴申领: 申报生育津贴(女)需提交的资料: 1.武汉市生育津贴申报审核表(表6)(两份)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4.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表1) 5.外地生育的,需提供武汉市长驻外地人员生育保险就医申请表(表3) 申报护理假津贴(男)需提交的资料: 1.武汉市生育津贴申报审核表(表6)(两份)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表1)(两份)

渝北区职工生育保险报账须知

渝北区职工生育保险报账须知 生育职工必须在重庆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内选定一家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和生育,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变更,治疗结束后90日内持以下材料到渝北区工伤生育管理中心办理待遇申领手续: 1、身份证、准生证、出生证这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医学诊断证明。 3、产前检查和住院发票。 4、出院时用住院发票打一个总的费用清单。 5、“遗传疾病基因检测”报销需提交⑴《遗传疾病基因检测费用结算单》;⑵定点医院(机构)出具的费用收据原件;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单; 6、提供单位开户账号、开户行名称以便把待遇划单位。 7、若生育发生并发症,须在确诊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由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诊断证明及《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并发症备案表》到本中心备案,不及时备案或不办理备案手续的并发症费用不予支付。联系电话:86015073 注:用医保卡支付不予报销。

委托书 重庆市渝北区社保局: 我是职工,现委托贵单位把我的生育保险待遇划单位账上。 委托人: 单位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银行:联系电话:

生育保险业务办理指南 一、参保缴费 (一)参保对象: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全部职工。 (二)办理程序:用人单位到区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 (三)享受条件: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支付该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补发;超过6个月的,欠缴期间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该单位支付。 (四)费用缴纳:用人单位自参保后次月起,按月到地税部门打印缴费单,到商业银行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就医 (一)参保职工在妊娠3个月后,到区社保局工伤生育科办理生育就医证明,并在重庆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中选定一家,作为本人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医院,定点医院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变更。 (二)参保职工如需在重庆市外的医院就医,需出具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医院的级别证明(加盖医院公章),急诊需出具医院的急诊证明(加盖医院疾病证明章)。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所需资料生育保险报销流程问题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所需资料生育保险报销流程问题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所需资料生育保险报销流程问题:一、生育保险享受对象: 1、女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 2、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且配偶必须为农业户口或领取失业金人员。 注:配偶为非业户口者还必须以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方可享受生育报销。 二、报销生育费需提交材料: 1、填写《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 2、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记录 5、用药清单 6、所有发票 7、医保中心准予离开南京市生育的申请报告(离开南京市生育者需提供)另:男职工其配偶生育的,配偶为农村户口的需提供《户口薄》,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就业登记证》。 注:(1)离开南京市生育者必须在生育前本人申请,学院盖章后由本人到医保中心(水西门大街97-1号,生育科)报批,批准后方可离开南京市生育,否则不予办理报销。 三、报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结育及复通术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需提交材料: 1、结婚证 2、病历 3、双处方

4、发票在了解了生育保险如何报销,那么生育保险按什么比例报销呢?生育津贴是根据本人城市平均工资的比例来划分的。 1.生育保险报销适用对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2.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 3.缴费规定: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4.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布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 5.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 6.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 如果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那么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险,则在当地的社保中心领取。

武汉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服务指南

一、正常生育女职工如何进行生育登记? 1、受理时间:工作日即时办理。 2、需提供的资料: (1)《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表1)》(5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女职工诊断妊娠后,应由所在单位携上述资料,向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生育保险待遇窗口申报,办理生育登记备案。女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已登记备案的“表1”到生育定点医院就医,产检及住院费用在医院直接结算。 办理生育登记需注意以下事项: (1)女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6个月以上(缴费中断3个月以上的,从再次缴费开始计算)方可办理登记备案。 (2)女职工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之日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此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自费。 (3)在协议医院范围内职工自行选定就诊医院。产前检查限额700元,其中首次产检限额185元,需在各辖区区妇幼保健所或市妇幼检查,并领取围产保健手册。 二、如何申请生育保险津贴? 1、受理时间:每月1-20日工作日。 2、需提供的资料: (1)《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表6)》(两份);(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4)《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表1)》或者《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表3)》; (5)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者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引)产的门诊需提供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住院的需提供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流程: 由职工所在单位,在职工产假结束后的三个月内,携上述资料到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生育保险待遇窗口申报。 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各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受理、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业务帐表和申报资料提交至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于15个工作日拨付到帐。需拨付到参保单位帐户的,自单位提交收款收据起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帐。单位可在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网上社保办理大厅查询生育津贴审核结果。 三、配偶正常生育的的男职工如何申请护理假津贴?

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

生育保险报销 一、资料 1、产前检查门诊发票(住院后发票及纯挂号费发票不报)、住院发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病案首页 4、门诊费用清单 5、住院费用清单 6、医院等级证明(外地医院需提供) 7、出院记录、入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试管婴儿)[此项无特殊情况可不提供] 7、劳动合同(参保时间不足10个月或驻外及外地生育未改驻外员工提供) 8、配偶报须在以上资料基础上再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长期居住证明(配偶在外地生育,如在西安生产,则不需要) 二、生育保险报销的费用 1)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住院分娩医疗费补贴标准: ①剖宫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 ②顺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不得超过350元。 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皮下埋植)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5)绝育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6)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 7)宫外孕:保守治疗不超过4000元;手术治疗不超过6000元。 8)因生育产生并发症的,一项并发症:2000元;二项以上并发症:3000元。【配偶报销上限额为女职工本人上限的50%】 可报销的26种生育并发症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前置胎盘、胎盘早剥、母婴血型不合、妊娠糖尿病、子宫破裂、羊水栓塞、产后出血、产褥期感染、产后尿潴留、乳腺炎、妊娠剧吐、轮廓胎盘、血管前置、羊水过多、羊水过少、胎膜早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宫颈及阴道裂伤、子宫内翻、产科休克、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羊膜腔感染综合征、产娠中暑、产娠期精神异常。 3、生育待遇支付 4、时限:2个月内提交资料

银川市生育保险待遇报销办事指南

生育保险待遇报销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申请相关待遇报销 二、办理科室:银川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工伤生育保险科 三、办事程序: 本人(或亲属)到定点医疗机构填写《银川市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审核确认表》—→定点医疗机构确认—→单位确认—→医保中心进行确认—→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医保中心报销相关待遇 四、办事依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自治区政府第97号令)、《银川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银政发【2010】205号)及《银川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结算管理办法(试行)》(银人社发【2010】368号)、《关于公布调整后银川市职工生育保险分娩医疗费用人头包干结算标准的通知》和(银医保发〔2012〕84号)、《调整生育保险的通知》(银人社发〔2012〕231号) 五、办事条件: 已参加生育保险且参保单位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六、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所需材料: (一)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确认所需材料 1、《银川市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审核确认表》。 2、参保女职工分娩携带单位证明、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因终止妊娠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携带单位证明、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参保职工的产前检查费、生育津贴、生育补助金、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的领取所需材料: 1、领取产前检查费、生育津贴 (1)《银川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审核确认表》 (2)医保IC卡、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证、产假期间领取的独生子证原件及复印件(自愿领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领取引产、流产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定点所需资料

广州生育保险定点所需资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原件3份,次表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提供,并盖 有该公司公章、填有正确的单位编号和人电脑号。广州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证明。(外省户籍没有准生证的必须在其街道办作此证明) 5.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 6.准备2张患者本人的一寸照片 注:需异地分娩请移至医保局定点 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定额结算标准(二级医院) 共付段是指住院或门特基本医疗费用中,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应由参保人员和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共同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同医院等级,不同人员类别,共付段医疗费分担比例不同。

入院流程基本环节 1.参保人凭医保卡、有效身份证件、住院通知单到入院办理处办理手续。(如为 生育保险参保人住院分娩,需提供生育保险就医凭证且有医院收回上交医保局) 2.参保人缴纳住院押金 3.出入院处核对参保人身份,录入相关信息 4.入院接受治疗 注:参保人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处于参保状态、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在实施产前检查、分娩前,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确定就医医院后,原则上不予更改。此凭证需在产检或住院分娩时提供给医院,由医院回收上交医保局。如无法提供者,不予进行生育保险清算,后果自负。 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 最低起付线达到了400元,最高起付线为800元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 产科门诊生育保险人就医流程 1.参保人在挂号处出示身份证件、医保卡、生育保险就医凭证等材料 2.收费处录入并核实相关信息 3.产科门诊就诊,收费处结算 妇科门诊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流程 1.参保人在挂号处出示身份证件、医保卡等材料办理手续 2.收费处录入并核实相关信息 3.产科门诊就诊,收费处结算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服务指南

芜湖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服务指南 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征缴管理的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办理市本级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建立、转移、终止、接续,审核调整缴费基数。 3、积极配合地税部门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及时与地税、财政等部门做好征缴工作的衔接,提高基金征缴率。 4、负责做好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建立和管理参保人员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定期公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 5、负责全部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建立正常的稽核机制。 6、负责社会保险政策和业务查询工作,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咨询服务。 7、负责对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二、办事依据 1、?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 4、?关于印发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劳社〔2006〕66号) 5、?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政〔2007〕102号) 6、?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事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芜政办〔2007〕73号)

7、?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8、?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9、?芜湖市失业保险实施办法?(芜湖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 10、关于印发芜湖市深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芜政〔2004〕9号) 11、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芜政〔2009〕77号) 12、?芜湖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芜政〔2004〕37号) 13、?芜湖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芜湖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 三、服务流程 1、单位参保 单位新参保。用人单位提供①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成立证件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③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④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财务报表、帐册、⑤?用人单位地税缴费登记基本信息表?复印件、⑥劳动部门登记备案的单位用工花名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须提供人事部门批复或调令复印件及编制卡、⑦其它资料。单位填制?社会保险登记表?、?芜湖市社会保险单位职工(险种)增加表?于每月10日前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属单位向市征缴中心服务大厅综合业务柜9-12窗口申报)申请登记,符合参保条件的准予登记。10个工作日内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次月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证?、IC卡等有关证件。。 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对新参保单位进行参保登记初审后,向市征缴中心报批。 单位变更、注销登记。参保单位提供变更、注销文件等资料,填制?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于每月5-20日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属单位向市征缴中心服务大厅综合业务柜窗口申报9-12窗口)申报办理。 2、职工增减变动 参保单位提供职工因增减变动所需要的相关证明,填制?芜湖市社会保险单位职工(险种)增加表?或?芜湖市社会保险单位职工(险种)减少表?,每

杭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需要的材料资料讲解

杭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需要的材料 来源:作者:日期:10-08-17 顺产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参保单位填写《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不清晰的复印件,需随带原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4、分娩时的住院医疗发票(复印件); 5、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 6、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 流产提供的材料: 1、产假证明; 2、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 3、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 爱拉勾贴心小提示: 顺便提醒一下,需要在产后6个月以内申报,否则就不受理了。 另外,在每月12日之前递交申报材料的,审核通过以后,当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当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 每月12日以后递交申报材料的,审核通过以后,次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次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 杭州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职工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如下: 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每人次2400元+3月工资; 助娩产每人次2800元+3.5月工资; 剖腹产每人次5000元+3.5月工资; 流产: 手术200 准生证多加一个月的工资

药物300 准生证多加一个月的工资 下城区生育保险咨询电话:85237961 有关杭州生育保险金问题整理一览表 1、申报材料是不是交到市社保? 答:是单位去办的。市属企业是交到市社保,就在清吟巷。区属企业交到区社保的 2、听说生了之后社保会发你3个月钱,有这回事吗?能拿多少?和报销的费用冲突吗? 答:公司给你3个月工资,社保补贴的钱就没了,就给公司了,除非公司这3个月不给你发工资。产检费用和生产费用加起来减去定额报销费用(顺产2400,剖腹5000),如果还超过4000,超过部分生育保险给你报销。另每个公司不一样的,要看公司肯不肯的。我们公司是给全额工资,社保那部分算是额外给员工的。不过工资不是全额的~是基本薪(总额的80%,也就是说每月20%的那部分绩效奖是没有了~)然后社保这边的那部分工资补贴也是发给员工的~报销的那部分是参照标准来的!什么平产、顺产的~据说现在不止2400或3500的~~一般有4000左右吧~~ 3、我想再问一下,其中有一项是要交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那这联是填过了以后才能交还是没申报之前就可以了 答:没填就可以的 4、也想问问,这样是不是意味着从产检开始到生完孩子,所有的费用都要付现金?而不用医保卡?这样才能报销? 答:最好是用现金。现在医院好象也不统一的,有的医院可以用市民卡支付产检,听别人说有的医院又不可以。 我问过杭州医保大厅的,最好不要刷市民卡里医保帐户的钱,因为这个跟生育险是不同的两块,如果刷了卡里面的钱,到时报销下来的钱会因为你市民卡里刷掉,而扣回去的,反正很麻烦的,最好先自费 5、问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答: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职工生育保险申报登记手续,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 2)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 6、你好。。。。。我辞职后保险就一直停掉没有交了。。。。。

生育保险报销手把手教你

生育保险报销手把手教你 第一部分生育保险知识解析 一、2011年7月1日实施社会保险法对生育津贴的影响 1.本文全部手续及表格均为2011年6月办理所得,作者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社保中心的消息进行随时修 改,如有出入或错误,敬请拍砖至whhem@https://www.360docs.net/doc/a914781504.html,(请注明哪篇文章的问题),大家帮助大家,我们才能更轻松! 2.《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 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3.五十四条解读:男方已上生育保险,女方没有上的情况下。7月1日之前,男方只能领取1个月的晚育津 贴(休晚育假)。7月1日之后,还可以报销女方的“生育医疗费用”(即产前检查和生育住院费用) 4.《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5.五十六条解读:7月1日之前,生育期间的工资和津贴是哪个高按哪个发(如果你单位的申报缴费工资= 实际工资,则产假期间工资=产假津贴)。7月1日之后,产假期间应该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生育津贴发放时,各区社保会根据4月份的申报缴费工资算出单位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生育津贴。 6.关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可见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1990)——《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二、报销生育保险报销(含生育津贴、产前检查、生育住院费)的时间: 理论上,要求生育保险各项报销须在生育后3个月内申报!实际上我问过朝阳社保的支付部(报销生育津贴)和医保中心(报销产检、住院)都说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在当年就可以,但是还是建议经办人员在产后第二个月、第三个月进行报销,因产后42-56天时候还要做最后一次检查,所以实操拿到最后一次检查的报销单据再去报销。 三、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保险报销分类: 生育津贴报销(以下简称津贴)、产前检查(以下简称产检)、生育住院(以下简称住院)(住院一般社保卡实时结算)报销3部分。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大部分区的四险(生育、养老、失业、工伤)和医疗是分开的,以下举例均以朝阳为主。 生育津贴报销:四险支付部柜台(朝阳社保二楼南侧,坐凳子上排队)。 产检及住院费用报销:医保中心(朝阳先拿着材料去一层最西侧的大厅开个分房间的单子,然后去单子上的房间办理)。 2.难产: 现在大多数人生产都是1胎刨宫产,因为刨宫产比较贵医院更更愿意做这个,刨宫产就是俗称剖腹产,只要是刨宫产就得增加15天的难产产假。 3.生育住院费用报销 生育住院一般7天,但大多数人都已经在出院时候实时结清了应报的和自己应付的住院费用,而应报销的部分不用交。但我单位的一位同事在妇产医院生孩子,但是住院生育的费用没有实时结算,那就要和产检费用一起去报销了,这个后面我会说到。 4.关于产假 产假90天的工资无论本地或外地,上或没有上生育保险,这90天工资必须按照正常上班一样发,不

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

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 为保障职工生育医疗待遇,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怀孕后,应持相关资料尽早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 一、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 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足额缴费状态。 3、参保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就医确认手续及办理地点: 1、生育保险市内就医确认申请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的参保职工选定市内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填写《佛山市申领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医院)》到该医疗机构指定窗口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2、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确认申请 符合申请在异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准备在异地进行产前检查的,应在怀孕后(包括需要终止妊娠的),填写《佛山市申领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社保)》,并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 (1)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职工提供《佛山市职工长期

派驻异地工作证明》; (2)长期居住异地的职工提供长期居住市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保职工的常住地户口簿、常住地房产证、常住地房屋租赁合同、常住地居住证、常住地村居委会证明选其一;或结婚证以及参保职工配偶的常住地户口簿、常住地房产证、常住地房屋租赁合同选其一。 3、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变更申请 参保人申办“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变更业务的(包括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确认生效日期、预产期、准生证号/登记号、联系电话等),需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变更申请表》。办理预产期修改的,还需提供围产期表等可证明预产期的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就医确认生效日期修改的,还需提供证明入院日期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属于变更产前检查医疗机构的,变更后的产前检查费用报销额度为产前检查的定额减去在原选定医院已报销的额度。若职工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记账的生育医疗费已超出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结算额度的,不予办理变更手续。 三、办理时限 对于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备的,现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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