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1范围

本规定了直流系统的管理、运行方式、操作维护及事故处理。本标准适应于小三峡公司大峡水电站。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电力部80——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水电部72——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3下列人员应通晓本规程

4直流系统运行规定

4.1直流电是我厂微机保护、自动控制、机组起励、信号装置、事故照明以及开关操作和计算机监控系统的主要电源。在厂用电中断时,必须保证直流系统稳定、可靠和连续供电。

4.2直流系统所属设备均属厂内管辖,当班值长有权决定直流系统的运行方式。直流系统设备停送电操作由值长统一指挥。4.3AS设备停电检修,应轮换进行,并且必须保证至少应有一组直流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况。

4.4凡在直流系统设备上进行特殊试验或对设备结构更改,均应有正式批准的方案和图纸。

4.5禁止在直流系统回路上装设与生产无关的负载。

4.6凡涉及在两组直流设备上工作、试验等,均应经发电部批

准。

4.7直流系统各级保险容量的选择,应严格按整定值合理配置。保证在设备操作,特别是在事故情况下,各电气设备操作或联动的可靠性。

4.8蓄电池室应经常保持干燥、清洁和良好的通风,严禁在蓄电池室风点火、吸烟和安装发生电气火花器具

4.9蓄电池室应设有通、排风口,由专设的通排风机通过通风管道、通风口,排除室风酸气和可爆气体,通入新空气以防止蓄电池产生可爆气体。因此,蓄电池室通排风机以及附属设备,必须完好和投入正常运行,风门须打开,金属网必须完整和无积灰堵塞。

4.10直流电源或负载电缆更换,变动或拆装,以及新布置直流电缆,必须校验极性正确。

5.直流系统运行方式

5.1 220V蓄电池每组配置一套充电—浮充电可控硅装置,两组蓄电池各接一段母线。母线间设置联络开关,在正常情况下此联络开关断开,蓄电池组与其对应的充电(浮充电)设备并列运行,浮充电设备主要承担母线上的经常负荷,同时以很小电流向蓄电池充电。

在每段母线上还设置了一套直流系统微机绝缘监视装置。以监视直流系统绝缘及母线电压状况。

5.2 24V直流系统设置了一组蓄电池,配置一套充电—浮充电

装置,接于24VⅠ段母线。配置一套逆变整流装置,其电源从直流220VⅠ段母线引来,输出接于24VⅡ段母线。24V两组母线间设联络开关,在正常情况下此开关在合,两段母线分别带一部分负荷,24V蓄电池组以浮充方式运行。

24V两组母线上均设置直流系统微机绝缘监视装置,以监视直流系统绝缘及母线电压状况。

5.3 蓄电池是直流系统的主要设备,其作用是

1)当充电—浮充电装置的交流电源中断或故障跳闸时,保证直流电源的连续供电。

2)直流负荷变化时,保证直流母线电压的稳定。

5.4 220V直流母线电压正常应保持220V,变动范围:合闸母线198—236V(220+7.3%,220-10%),控制母线,190—231V (220+5%,220-10%)。在合闸母线与控制母线间有降压装置,以保证控制母线电压要求。当合闸母线电压高于额定Ue时,控制母线电压不大于Ue+2%。

24V直流母线电压正常应保持24V,变动范围:充电母线21.6—27.24V(24+13.5%,24-10%),控制母线,21.6—25.2V (24+5%,24-10%)。在合闸母线电压高于额定Ue时,控制母线电压不大于Ue+4%。

变动范围超过上述规定,应及时调整母线电压值。

5.5蓄电池以浮充电为正常运行方式,浮充电流一般为0.1—0.3A。

5.6 运行中蓄电池室温度应保持在15—350C之间,室内各处温度均匀。

5.7 蓄电池单个电池电压应经常保持在2.27±0.02V范围内。

5.8 运行方式

5.8.1 正常运行方式

1)蓄电池组均由各自的浮充装置作浮充电运行,并在各自的直流母线上,24V逆变整流装置并于24VⅡ段母线上

作备用。

2)220VⅠ、Ⅱ段直流母线联络开关在断开,24V直流母线联络开关在合。

3)由充电—浮充电装置提供蓄电池浮充电流和正常负荷电流,各段母线上绝缘监视装置均投入。

4)Ⅰ、Ⅱ段直流母线上相同的负荷开关电源仅合一路,另一路负荷电源开关处于备用。

5.8.2 检修运行方式

1)220V一组充电—浮充电装置退出运行或检修时,合上联络开关,由另一浮充电装置供两段母线上直流负荷及两

组蓄电池浮充电;24V浮充电(整流)装置退出运行或

检修时由逆变装置供两段母线上直流负荷及蓄电池浮充

电。

2)Ⅰ、Ⅱ段直流母线联络运行时,两组绝缘监视装置均必须投入运行。

5.9 当直流母线电压因直流负荷或厂用电变化引起升高或降低时,应及时调整充电—浮充电装置电位器,使母线电压正常。

5.10 直流系统充电—浮充电装置的输出电流正常以整流电

压满足直流母线电压的需求为宜。

5.11 交流电源盘运行规定

5.11.1 为保证正常及事故情况下全厂的电气量及非电气量变送器等重要仪器、仪表,特设有1、2号AC220V负荷盘。5.11.2 正常情况下,1号负荷盘和2号负荷盘由厂用动力盘分别供电,其联络开关在断开位置。

5.11.3 当1或2号负荷盘交流电源失去时,自动切至由直流220V经逆变向交流负荷盘供电。

5.11.4 当1或2号负荷盘交流、直流电源全部失去时,可手动投入1、2号负荷盘联络开关,保证正常供电。

5.11.5 当逆变装置出现故障时,应退出检修。

5.11.6 当逆变装置投入后,需查看该组直流系统母线电压应正常。

6.直流系统并列

6.1直流系统并列条件

6.1.1 浮充电整流装置和直流母线并列

1)电压值宜为并列对象电压的92—93%Ue。

2)极性相同。

6.1.2两组直流母线并列

1)电压相同。

2)极性相同。

6.2 充电—浮充电装置在启动前应进行全面检查,无异常情况方可启动运行。

6.3 充电—浮充电装置并列一般采用其输出刀闸进行。6.4 充电—浮充电装置并列采用交流控制开关进行并列操作时,应先用电位器将充电装置电压调低,以免并列瞬间产生过电流。

6.5当一套充电—浮充电装置需退出运行时,应先将Ⅰ、Ⅱ段直流母线并列,在降低停运充电装置输出电流的同时,相应增加运行充电装置的输出电流,待需停运的充电装置输出电流接近零时,方可将其解列。

6.6 充电—浮充电装置在运行中不能带负荷改变其运行方式,不能在运行中倒换起输出刀闸,需改变其运行方式,应先停运充电装置,改变运行方式后再启动。

6.7 充电—浮充电装置不允许在逆变状态下运行。

6.8 蓄电池刀闸在正常运行中禁止断开,既不允许在无蓄电池方式下运行。220V直流Ⅰ、Ⅱ段母线联络刀闸在正常运行方式下应在断开状态。

6.9 充电—浮充电装置检修,必须断开输入输出刀闸。6.10 直流操作电源、信号、控制电源空气开关,运行中需切换运行或倒换,必须做好有关设备的安全措施,不得引

起设备的误动,经当班值长同意方可进行,切换只允许瞬间短时间进行,倒换应遵循先并后断的原则。

6.11 选测按钮一次只允许按下一个,禁止同时按下两个。

7. 操作与维护

7.1 并列操作

7.1.1充电—浮充电装置并列采用其输出刀闸进行操作时:1)充电—浮充电装置检修工作结束,具备启动条件。2)查该充电—浮充电装置输出刀闸在断开。

3)合上该充电—浮充电装置交流控制开关。

4)合上该充电—浮充电装置交流输入开关。

5)将该充电—浮充电装置充电—浮充开关投入浮充位置。

6)查该装置无异常,故障灯灭。

7)调整充电装置电位器,使其输出电压满足并列条件。8)合上该充电—浮充电装置直流输出开关。

9)调整充电装置电位器,使其输出电压正常。

7.1.2 充电—浮充电装置并列采用交流输入开关进行操作时:

1)充电—浮充电装置检修工作结束,具备启动条件。2)查该充电—浮充电装置输出刀闸在断开。

3)查该充电—浮充电装置电压调整电位器输出为零。4)合上该充电—浮充电装置交流控制开关。

5)合上该充电—浮充电装置交流输入开关。

6)合上该充电—浮充电装置输出刀闸。

7)将该充电—浮充电装置充电—浮充开关投入浮充位置。

8)查该装置无异常,故障灯灭。

9)调整充电装置电位器,使其输出电压正常。

7.2 充电—浮充电装置退出操作

1)调整充电装置电位器,使直流220VⅠ、Ⅱ段母线

电压满足并列条件。

2)合上直流220VⅠ、Ⅱ段母线联络刀闸,查合好。

3)降低退出充电装置的输出电流至零,同时增加运行

充电装置的输出电流,保证直流母线电压正常。

4)断开该充电—浮充电装置输出刀闸。

5)将该充电装置“主充/浮充”选择开关打至中间停

运位置。

6)断开该充电—浮充电装置交流输入开关。

7)断开该充电—浮充电装置交流控制开关。

8)断开厂用室该直流220V交流动力电源开关。

9)全面检查。

7.3 运行维护

7.3.1 值班人员每班应对直流系统所属设备进行一次巡

回检查。

7.3.2 直流配电盘检查项目

1)接触器良好,无跳动和异音,运行指示灯亮,各故障灯灭。

2)各指示表计在规定参数范围内。

3)运行状态、运行方式等控制开关切换位置正确。4)继电器保护元件和接触器无抖动,线圈无发热和焦味。

5)整流桥、可控硅、阻容保护和有关电路板等元件无断线、脱焊、流胶和过热冒烟等现象。

6)变压器、分流器、滤波器等线圈接头无变色、过热、绝缘损坏现象。

7)各保险完好无熔断。

7.3.3 24V逆变装置

1)逆变装置及整流稳压器各变压器、电阻等元件无过热、无焦味、电磁声正常。

2)阻容保护和有关电路板等元件无断线、脱焊、流胶和过热冒烟等现象。

3)各交直流保险完好,继电器、接触器接点无抖动、粘住的现象。

4)逆变整流装置盘各电源监视灯亮,各开关位置正确。

7.3.4 直流配电盘

1)各负荷开关和切换开关位置正确。

2)盘后熔丝正常,无熔断,刀闸合闸接触良好,状态位置正确。

3)直流母线支持瓷瓶破裂。

4)直流系统绝缘监视装置正常,各参数、信号显示正常。

5)直流母线电压,蓄电池等电压指示在正常范围,俯冲电流符合要求。

6)各开关控制继电器位置正常,各调压接触器无异常频繁跳跃。

8.故障处理

8.1硅整流装置主回路故障

现象:1)硅整流装置跳闸。2)硅整流装置故障黄灯亮,红灯灭。

处理:1)将装置输出开关断开,查装置个元件有无异常。2)若交流侧电流过负荷,则热继电器动作,若直流侧电流过负荷,3)查装置无异常后,可重新启动硅整流装置运行,若再次出现上述现象,应立即退出运行,通知检修处理。

8.2硅整流装置在运行中整流电压突然下降。

现象:1)快速熔断器熔断。

2)硅元件损坏。

处理:应立即停止硅整流装置运行,由运行人员更换熔断

器,若可控硅元件损坏,则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8.3硅整流装置运行中交流电源突然消失或熔断器熔断,在

复位或更换熔断器时,应检查可控硅元件输入变压器熔断

器。

8.4硅整流装置故障退出运行,应考虑改变直流母线运行方

式,并调整正常运行硅整流装置电位器,保持直流母线电

压正常。

7.5直流系统接地处理

8. 5

8.5.1根据微机绝缘监测装置显示的正负对地电压,判别故

障性质。

1)对地电压越大,绝缘电阻下降越严重,对地电压为直流母线电压值,则为金属性接地。

2)正对地电压为全电压,反映负极接地,负对地电压为全电压,反映正极接地。

3)正对地电压和负对地电压相加,如近似等于直流母线电压也为金属性接地,但接地点在对地电压较小

的正(负)极侧。

4)若24V直流负(正)对地电压高于正常弱电电压较多,则说明强电已窜入弱电。

8.5.2根据微机型绝缘监测装置显示,查出故障回路,能停止的应停止,受运行限制不能停止的应加强监视,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9直流系统绝缘监视装置

9.1直流220V1段和2段各分别装设一套WZJ-2,在直

流24V1段和2段也分别装设一套WZJ-2,型微机直

流绝缘监测仪,用来监视直流系统电压、绝缘和分支

路绝缘状况。直流1段和2段正常分段运行,各微机

绝缘监测装置均投入,当直流1段、2段并列运行二

套微机绝缘监测装置都投入运行。

10.2WZJ-2型微机绝缘监测仪有下列两部分功能

9.2.1常规监测部分

本部分能数字显示正负母线电压值,正负母线对地绝缘电阻值,并能在母线电压过高或过低时发出报警信号。

9.2.2支路扫查部分

在需要检查各个负荷支路上的绝缘电阻时,投入本部分自动扫查所有负荷支路的绝缘电阻在直流系统电源消失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完成扫查功能。

9.3使用方法

9.3.1常规监测部分

9.3.1.1检查装置各部无异常。

9.3.1.2合上面板上电源开关。

9.3.1.3检查开关内指示灯亮。

9.3.1.4检查装置内数字重复显示“V+、V-、V、R+、R-”

五种参数。

9.3.2支路扫查部分

9.3.2.1按一下信号源键,装置进入扫查状态。

9.3.2.2按下单步键,单步扫查各支路绝缘电阻,数字显示出支路序号和对应的阻值。

9.3.2.3按下循环键,自动循环扫查的绝缘电阻,扫查到绝缘电阻降低的支路时,则循环自动停止。

9.2.3.4关掉信号源,按一下复位键,使仪器恢复到常规监测状态。

9.3.3直流系统绝缘下降处理

9.3.3.1按支路扫查部分方法1-3项逐相进行。

9.3.3.2查到故障支路后,可根据显示支路的序号、电阻的大小去排除故障,当故障消除后,报警信号自动消除。9.3.3.3若直流系统有瞬间接地现象,仪器发出信号,运行人员按一下复位键,信号就会消失。

9.3.3.4若直流系统存在多点非金属性接地,启动信号源后,经装置可以将所有接地支路找出,如果在这些接地中存在一个或多个金属性接地,该装置只能寻找最近的金属接地点,依次处理。

表1 24V直流屏主要器件明细表

表2 220V直流屏主要器件明细表

表3 直流220V、24V充电装置规范

消防设备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消防设备操作规程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消防设备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0 目的 确保操作的安全性、正确性。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辖区内消防设备、保安闭路电视系统的操作, 可根据设备选型情况的不同自行编制操作规程,报设备部 审批后执行。 3.0 职责

中控室值班员负责中控室消防设备的操作。 4.0 工作程序 4.1 消防报警 4.1.1 当火警发生时,报警主机报警。 4.1.2 控人员查看报警主机上显示火警部位,立即通知巡楼队员及时赶到报警现场。 4.1.3 当确认是火灾后,由其敲碎墙壁上的手动报警器玻璃报警。并用对讲机通知主控人员。 4.1.4 主控人员首先打开消防广播系统的电源,把背景

广播切换到消防广播状态,并通过话筒或语言提示人员疏散。 4.1.5 拔动消防电梯的消防应急钥匙开关使其处于消防应急状态,将电梯迫降到首层供扑救人员使用。 4.1.6 保存打印记录,以供事后存档。 4.1.7 通过电话通知消防支队,请求救助。 4.2 消防泵 消防泵的控制状态,平时放置在“手动”,在遇火警时将消防栓箱的手动玻璃压破,向消防主控中心报警。 4.2.1 主控人员安排巡楼人员去显示部位查看,并由巡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第38章直流系统 38.1概述 1)任丘热电主厂房#1、#2机组的直流系统采用珠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生产的直 流系统,它由高频电源模块、绝缘检测装置、蓄电池在线监测装置、直流母线、开关、蓄电池组等部分组成。 2)主厂房220V直流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两段母线间设联络开关。正常直流 母线分段运行,联络开关在分位,每台机组的控制及动力直流负荷均取自这两条母线。 #1、#2机组的直流系统分别独立,且每台机组的直流系统配2台直流充电装置,充电模块采用N+2备用方式,容量为300A/230V。 3)主厂房220V直流系统蓄电池均采用浮充电运行方式,蓄电池均选用淄博火炬能源有限 责任公司生产的阀控式铅酸蓄电池,集控直流系统蓄电池型号:GSM-1400,容量为1400 Ah,每台机组2组共4组。 4)集控直流系统#1、#2充电柜上母线和充电柜上蓄电池组开关之间装有闭锁装置,两组 开关不能同时合入。 5)每套充电装置装设两路交流电源,可实现交流进线自动切换,正常情况下两路交流输入 电源开关均在合位,当一路电源失电时,另一路自动投入。 6)单回路供电的直流负荷,正常情况下不得停电。 7)环网供电的直流负荷,正常情况下应按规定的断开点开环运行。 8)不在同一组母线上的环路供电负荷,不允许在负荷侧合环运行,倒电源操作时,可短时 合环运行,但必须要定相正确。 9)对环网供电的直流负荷必须有一个断开点,只有在直流系统倒换时,才可短时并列运行。 10)正常运行时,直流系统充电模块工作在浮充电状态,主要提供经常性负荷工作电源及补 偿蓄电池放电损失的电能。 11)当交流电源故障超过十分钟或连续1个月以上(时间可调)浮充时,系统自动启动均充并 运行以下自动充电程序:以稳定的充电电流进行稳流充电,当电压逐渐上升到均充电压整定值时,自动转为稳压充电,当充电电流逐渐减小到0.01C10A后延时1小时,转为浮充运行。 12)蓄电池的定期充、放电工作,应由蓄电池维护人员进行,运行值班员配合操作。 38.2技术规范 38.2.1蓄电池技术规范

消防报警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一般操作规程

消防报警系统 1.操作说明 火警处理: 当发生火警时,首先应按“消音”键中止警报声。然后应根据控制器的报警信息检查发生火警的部位,确认是否有火灾发生;若确认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采取相应措施。例如: 启动报警现场的声光警报器发出火警声光提示,通知现场人员撤离; 拨打消防报警电话报警; 启动消防灭火设备等。 若为误报警,应采取如下措施: 检查误报火警部位是否灰尘过大、温度过高,确认是否是由于人为或其它因素造成误报警; 按“取消”键使控制器恢复正常状态,观察是否还会误报;如果仍然发生误报可将其隔离,并尽快联系相关单位进行维修。 故障与异常处理: 当发生故障时,首先应按“消音”键中止警报声。然后应根据控制器的故障信息检查发生故障的部位,确认是否有故障发生;若确认有故障发生,应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当报主电故障时,应确认是否发生市电停电,否则检查主电源的接线、熔断器是否发生断路。 当报备电故障时,应检查备用电池的连接器及接线;当备用电池连续工作时间超过规范时间后,也可能因电压过低而报备电故障; 若为现场设备故障,应及时维修,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排除的故障,应将其隔离,待故障排除后再利用设备释放功能将设备恢复; 若系统发生异常的声音、光指示、气味等情况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尽快通知相关单位。 启动/停动: 当确认发生火警时,可通过手动方式快速启动消防灭火设备。 总线制设备:根据手动消防启动盘的透明窗内的提示信息找到要启动的设备对应的单元,按下这个单元的手动键,命令灯点亮,启动命令发出。若再次按下该键则命令灯熄灭,启动命令被终止; 保护备电: 当使用备电供电时,应注意供电时间不应超过规范时间,若超过规范时间应关闭控制器的备电开关,待主电恢复时再打开,以防蓄电池损坏。 2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一般操作规程

直流系统检修规程

直流系统检修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公司白莲崖水电站220V 250Ah直流装置和蓄电池的检修周期、检修项目、质量标准、检修工艺、试验和验收等有关内容。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白莲崖水电站220V 250Ah直流装置和蓄电池的大修、小修和日常维护,并通过采用工序卡,推动标准化作业的实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261-2000 继电器及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 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3.1  初充电(first charge) 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  恒流充电(constant voltage charge) 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  均衡充电(equalizing charge) 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匀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  恒流限压充电(constant-current limit voltage charge) 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恒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  浮充电(floating charge) 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  补充充电(supplementary charge) 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  恒流放电(constant-current discharge)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标准版) 1.蓄电池技术数据: 型号 容量 标准电压 只数 备注 2.蓄电池的运行和维护: 2.1.维护性定期均充充电程序 正常运行浮充状态下每隔1-3个月,微机控制整流模块自动转入恒流充电(主充)状态运行,按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正常充电程序进行充电。 2.2交流电中断程序 正常浮充电运行状态时,电网事故停电,这时整流模块停止工

作,蓄电池通过降压装置,无间断地向二次控制母线送电。当电池电压低于设置的告警限时系统监控模块发出声光告警。 2.3交流电源恢复程序 交流电源恢复送电运行时,微机控制整流模块自动进入恒流充电(主充)状态运行,按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正常充电程序进行充电。 2.4蓄电池浮充电: a.采用恒压浮充,常温下单体电压2.23V。 b.浮充电流不得大于0.8A。 2.5均衡充电或补充充电: a.当单体浮充电压小于2.18V,必须进行均衡充电。 b.安装结束,投入使用前和事故放电后应尽快补充充电。 c.补充充电或均衡充电方法如下: f.蓄电池充电过程中要每小时巡视一次充电整流模块、蓄电池、直流系统的其它设备,注意其温升。 2.6蓄电池核对性放电应每年一次,要通过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

DLT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D L T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 规程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 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蓄电池名词术语 GB/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 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3 名词术语 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及GB/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 初充电 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恒流充电 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均衡充电 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恒流限压充电 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浮充电 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补充充电 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恒流放电 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容量试验(蓄电池) 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 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 C=Ift(Ah)

消防联动系统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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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联动系统操作规程 一、目的 规范消防联动系统的操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各管理处工程维修部。 三、消防联动系统的操作 1.操作规程。 (1)火灾自动报警时,首先看其显示屏报警部位为几层几区,并到指定位置查看。 (2)当确定有火灾时,启动联动系统,切断非消防电源,切入应急电源,启动发电机,把电梯全部迫降到一楼,消防梯供抢险人员使用。 (3)启动消防水泵,使消火栓内水压充足,供灭火使用。 (4)启动消防排烟风机,排除着火层烟雾,启动送风机为灭火和疏散提供方便。 (5)发出疏散命令,打开楼层广播,通知业主疏散。 (6)如没有火灾发生,则是误报火警,按“复位”按钮,将恢复正常运行状态。 2.消防联动系统的日常巡查、维护内容。 (1)检查显示屏上各种显示是否正常。 (2)检查火灾自动报警柜内各接口是否松动,线路是否有损伤。

(3)擦拭设备、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等。 (4)检查柜上各显示灯是否烧坏,各按钮开关是否在正确的位置上,指示正确无误。 (5)检查各消防报警设备,消防反馈设备的正常功能,发现故障立即检查维修。 四、管理规程 1.消防联动监控中心必须有专人24小时不间断值班,并严格做好各种记录。 2.消防联动系统维护保养负责人须有消防上岗证,按维护保养计划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整个系统发挥正常功能。 3.消防联动设施为消防专用,严禁挪作他用,专用工具、专用设备应保管好。 4.发现消防联动系统的报警须立即弄清原因,按操作规程处理,发现故障须立即排除,所有系统的报警或动作都须做详细处理记录。 5.消防监控中心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内。 五、附表 1.消防联动系统巡查记录表。 2.消防联动系统维修保养计划表。 3.消防联动系统维修保养记录表。 4.消防联动系统故障(或报警)处理记录单。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概论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第一节220V直流系统概述 第二节220V直流系统运行方式及操作原则 第三节蓄电池 第四节110V直流系统 第五节直流系统的异常及事故处理 附录(1)直流系统充电器切换典型操作票 第一节220V直流系统概述 1、系统概述 本厂共设两套220V直流系统(#1,#2)分别由一套充电设备和一组108节电池(#1 400AH,#2 500AH)组成,#1、#2直流系统交流电源都取自主控楼零米动力配电箱,共用一套WDCX-2G型绝缘在线监测装置。正常时两套直流系统一套运行,一套备用,均可带全部220V直流负荷。 2、蓄电池参数: 本厂共采用两组蓄电池组(#1,#2),#1蓄电池组由108节GM-400AH型电池组成,额定电压220V±5%,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浮充电压2.25-2.28V/节,正常情况下无酸雾排出,维护简单。#2蓄电池组由108节GM-500AH型电池组成,额定电压220V±5%,固定

型密封铅酸蓄电池,浮充电压2.25-2.28V/节,正常情况下无酸雾排出,维护简单。 3、充电设备概况: 为了保证供电的可靠性,采用两套性能完全相同的BZM-100/220-240型直流电源充电装置,该设备具有如下特点: 3.1通过对电池状态的检测,实现对电池的自动充电,保持电池一直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即 不欠压又不过充,以保证电池具备额定的容量。 3.2具有较高的抗冲击能力,能满足动力负荷启动的要求。 3.3具有自动恢复功能,实现市电恢复后自动开机→自动选择充电方式→自动定时的充电过程, 使电池放出的能量及时得到补充。 3.4具有较高的稳压精度和稳流精度。 3.5设有电池充电限流和整流器输出总限流。 3.6设有过压、过流保护以及整流器超温保护。 3.7设有相序检测、缺相保护和市电电压高/低关机保护。 3.8设有闪光装置、微机直流系统绝缘在线监测装置等报警系统。 4、WDCX-2G微机型直流系统绝缘在线监测及接地故障定位装置。若馈线中有正级或负级对地电阻小于设定值35KΩ时装置发信号,同时中央信号屏“220V接地报警”光字牌亮,运行人员应及时检查并联系检修处理。 第二节220V直流系统运行方式及操作原则 1、220V直流系统有两种运行方式,正常运行方式为第一种 1.1第一种:一台充电机,一组蓄电池带整个直流负载运行,另一台充电机及蓄电池处于备 用状态: 1.1.1充电机投运操作 1.1.1.1将#1(#2)充电机“运行”键按下,“运行”、“正常充电”、“浮充”(“均充”)指示灯

直流系统运行维护规程

目录 1主题内容与适应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技术规范 (1) 4直流系统的运行规定 (4) 5直流系统维护操作: (5) 6常见故障及处理 (7) 7事故处理 (8) 8设备检修 (10)

直流系统运行维护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应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光伏电站直流系统的组成,设备规范,运行方式,操作规定,运行维护,事故及故障处理,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查,试验和验收的要求。 本规程适应于光伏电站直流系统的运行与维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GB/T 19639.1-2005 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技术条件 2.2 GB/T 19826-201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2.3 GB 50172-20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2.4 DL/T 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2.5 DL/T 637-199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2.6 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2.7 DL/T 781-2001 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 2.8 DL/T 856-2004 电力用直流电源监控装置 2.9 DL/T 857-2004 发电厂、变电所蓄电池用整流逆变设备技术条件 2.10 DL/T 1074-2007 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 2.11 DL/T5044-200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2.12 JB/T 5777.4-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2.13 国家电网生(2004)641 号《预防直流电源系统事故措施》 2.14 国家电网生(2005)173号《直流电源系统检修规范》 2.15《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电气部分)》 2.16 装置生产厂家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 3 技术规范 3.1 高频开关电源模块 3.1.1 型号:XD22020-L 3.1.2 组成及功能: 3.1.2.1模块具有输入过压、输入欠压、输出过压、短路保护、过温保护等完

电力典型消防规程2015版

电力典型消防规程(201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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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DL 5027—2015 )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DL 5027—2015 )摘录 1总则 1.0.1 为了规范电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电力设备和电网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规定了电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防火和灭火措施,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发电单位、电网经营单位,以及非电力单位使用电力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电力设计、安装、施工、调试、生产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要求。本规程不适用于核能发电单位。 1.0.3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做好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1.0.4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1.0.5 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1.0.6 单位的有关人员应按其工作职责,熟悉本标准的有关部分,并结合消防常识每年考试一次。 1.0.7 电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 2.0.1 消防安全管理人 Fire safety supervisor 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的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单位领导。 2.0.2 动火作业 Hot work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应包括熔化焊接、压力焊、钎焊、切割、喷枪、喷灯、钻孔、打磨、锤击、破碎和切削等作业。 2.0.3 安全生产委员会 Safety production committee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3消防安全责任制 3.1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主要职责 3.1.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下简称消防法规) ,建 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3.1.2建立消防安全保证和监督体系,督促两个体系各司其职。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简称消防管理部门)和消防安全监督部门(简称安监部门) ,确保消防管理和安监部门的人员配置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 —1—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DL 5027—2015 ) 3.1.3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目标并组织落实,定期研究、部署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3.1.4深入现场,了解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推广消防先进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对存在的重大或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措施的落实。 3.1.5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 3.1.6对消防安全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或处罚。 3.2消防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 3.2.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3.2.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光伏电站220V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光伏电站220V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1、直流系统的作用和组成 1.1直流系统的作用:直流系统在变电站中为控制、信号、仪表、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事故照明、通讯等提供可靠的直流电源,还为操作提供可靠的操作电源。 直流系统能够自动实现恒流主充电、稳压均衡充电、浮充电,并能根据电池状态进行主充、均充、浮充状态的转换,对电池组每次合闸操作和事故放电损耗的电能进行及时补充。1.2 直流系统的组成: 1.2.1本站电力电源的220V直流系统由充电柜、馈线柜、事故照明、逆变柜、蓄电池组成 1.2.1.1充电柜:采用珠海瓦特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GZDW-C 系列直流电源装置。每面充电柜由5块WEPR-22020CF高频开关整流模块、WDJ微机监控单元、1.2.1.2馈线柜:由各直流负载电源空气开关、放电开关、绝缘监测仪组成。

1.2.1.3蓄电池组: 圣阳牌GFMD-C系列电池采用最新的AGM技术、高纯度材料以及多项专利技术,使其具有较长的浮充和循环寿命,具有高能量比,低自放电率以及很好的耐高低温性能。 蓄电池技术参数表 容量范围(C10)100Ah—3000Ah 设计寿命长设计寿命达15年(25℃)自放电小≤1%/月(25℃) 高密封反应效率≥99% 均匀一致的浮充电压≤±50mV 广泛的工作温度范围-15~45℃ 端子-采用嵌铜芯圆端子结构设计。 产品型号额 定 电 压 10h率 容量 (Ah) 长 (m m) 宽 (mm ) 高 (mm ) 重 量 (kg) 短 路 电 流 参 考 内 阻 端子 类型

GFM D-20 0C 2 200 98.5 174 348. 5 13.5 310 0.5 GFM -21 1.2.1.4 作为调度通讯装置直流电源的48V直流系统由3面柜组成,其中光传输设备及PCM设备柜1面、交流电源柜1面、综合配线柜1面。 1.2.1.5充电柜:每面充电柜由3块中达电通ESR-48/50高频开关整流模块、MCS3000监控器、电池巡检仪、交流输入空开、直流输出空开、电池保护熔断器等组成。 1.2.1.6馈线柜:由智能控制器、联络开关、放电开关、各直流负载电源空气开关组成。 1.2.1.6电池柜:采用中达电通生产的DCF126-2/300固定型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24块。 1.2.1.7交流电源柜:由智能控制器和ATS型切换开关组成。 1.2.1.8通讯配线柜:与调度、地调、电量采集等通讯接口。 2、直流系统投入前的检查 2.1蓄电池投入前的检查

消防系统的运行规程

14 消防系统的运行 14.1 系统概述 本工程消防系统分常规消防系统、自动消防系统、气体消防系统和泡沫消防系统。消防用水与工业用水共用两座容量为3000m3的蓄水池,消防水量约880 m3。 常规消防给水系统由常规消防泵、稳压装置、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室内外消给水管网及必要的管段隔绝阀等组成。设有二台常规消防泵,其中一台为电动消防泵,另一台为柴油消防泵,两台消防泵一用一备。并采用一套气压罐稳压装置,用于稳定消火栓系统管网的流量和压力。对室内消火栓出口压力超过规定的消火栓,设减压设施。电动消防泵在集中综合楼设置紧急启动按钮。 自动水消防系统包括设在主厂房内、室外变压器和输煤系统内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开式水喷雾消防系统、开式雨淋喷水消防系统和开式水幕系统等。该系统由自动水消防泵、稳压装置、水泵接合器、室内外自动喷水消防管网及管段隔绝阀等组成。设有两台自动水消防泵,其中一台为电动消防泵,另一台为柴油消防泵,两台消防泵一用一备。并采用一套气压罐稳压装置,用于稳定自喷消防系统管网的流量和压力。 气体消防系统,本工程气体灭火推荐采用洁净气体灭火系统和低压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相结合的方案。大部分被保护区域采用组合分配式低压CO2气体灭火系统,只有少部分经常有人值班的区域采用洁净剂气体灭火系统。 1、IG541洁净剂气体灭火系统 IG541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按房间的大小和位置采用组合分配系统,灭火方式采用全淹没。 该系统主要包括:IG541储瓶,管网配管系统,喷头,阀门及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等。 2、低压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 低压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按房间的大小和位置采用组合分配系统,灭火方式采用全淹没或局部应用。低压二氧化碳气体灭火原理:通过稀释氧的浓度,将空气中氧的含量降低,从而用窒息燃烧和冷却的物理作用灭火。其设计最低灭火浓度为34%。通常空气中氧的含量为21%,对于绝大多数燃烧物质而言,只要燃烧空间的氧浓度低到15%以下,即达到窒息中止燃烧的目的。 )灭火系统,主要包括:低压二氧化碳储罐,冷冻设备,管网配低压二氧化碳气体(CO 2 管系统,喷头,阀门及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等。 94

6.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规程规定了黑麋峰抽水蓄能电厂直流系统的运行方式、倒闸操作、运行维护和事故处理。 2、本规程适用于黑麋峰抽水蓄能电厂直流系统倒闸操作、运行维护及事故处理。 3、黑麋峰抽水蓄能电厂全体运行人员应掌握本规程,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及点检、检修人员应熟悉本规程。 二、引用标准 1、DL.T 5120-2000.pdf小型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规程。 2、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范》。 3、珠海金电电源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系统用户手册和逆变装置电源使用说明书。 三、主要运行参数和定值 1、地下厂房直流系统 2、地面开关站直流系统

3、上库直流系统 四、运行规定 1、一般规定 1.1蓄电池正常情况下应在“浮充”状态。 1.2直流系统正常运行时电压允许变动范围为234±1V。 1.3蓄电池单独带负荷运行时该段直流母线电压不允许低于215V。 1.4直流母线并列操作时,极性相同,电压差不允许超过5V。 1.5严禁通过交直流控制电源分屏上母联开关将直流系统联络运行。 1.6母线分段运行时,各母线的绝缘监测仪HDM-2000均应投入。 1.7当蓄电池浮充运行时,单体蓄电池电压不应低于 2.0伏,如低于2.0伏,则需进行均充。一年内,单体蓄电池电压值与蓄电池组的平均电压值偏差不得大于0.07V。 1.8一般情况下充电装置应与蓄电池组并列运行,特殊情况下允许蓄电池组单独带负荷运行,但不允许充电装置长时间单独带负荷运行。 1.9充电装置的外壳可靠接地,保护地线必须安全可靠接地,且接地电阻小于5Ω。 1.10蓄电池室温度应经常保持在10~30℃范围内。 1.11所有直流设备均应保持清洁,无灰尘,不潮湿,环境温度不宜超过0~40℃。 1.12蓄电池室严禁点火或抽烟,室内不允许装设电炉及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器,室内照明应使用设有防爆附件的白炽灯。 1.13在蓄电池室的入口处,应用大字标明“蓄电池室”、“严禁烟火”等字样。蓄电池室应门窗紧闭、门锁良好。 2.运行方式 2.1每套充电装置的两路交流电源主开关均应合上,充电模块置“受控”、“浮充”方式。 2.2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直流母线分段运行,母联开关断开。

电力典型消防规程(2015年版)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2015)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2015)摘录 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电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电力设备和电网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规定了电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防火和灭火措施,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发电单位、电网经营单位,以及非电力单位使用电力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电力设计、安装、施工、调试、生产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要求。本规程不适用于核能发电单位。 1.0.3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做好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1.0.4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1.0.5 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1.0.6 单位的有关人员应按其工作职责,熟悉本标准的有关部分,并结合消防常识每年考试一次。 1.0.7 电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消防安全管理人 Fire safety supervisor 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的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单位领导。 2.0.2 动火作业 Hot work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应包括熔化焊接、压力焊、钎焊、切割、喷枪、喷灯、钻孔、打磨、锤击、破碎和切削等作业。 2.0.3 安全生产委员会 Safety production committee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3 消防安全责任制 3.1 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主要职责 3.1.1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下简称消防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3.1.2 建立消防安全保证和监督体系,督促两个体系各司其职。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简称消防管理部门)和消防安全监督部门(简称安监部门),确保消防管理和安监部门的人员配置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 —1—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2015) 3.1.3 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目标并组织落实,定期研究、部署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3.1.4 深入现场,了解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推广消防先进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对存在的重大或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措施的落实。 3.1.5 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 3.1.6 对消防安全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或处罚。 3.2 消防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 3.2.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3.2.2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第五章: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第五章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5.1 蓄电池设备规范:表 5.2 直流电源的运行方式 5.2.1 正常运行方式 正常情况下,直流电源供电线路采用充电机与直流输出并联运行方式。 输入的交流电由35KV站用变和10KV站用变低压侧并列运行,经高频整流、电压调节和滤波转变为直流电输送至直流母线,为控制母线及电池组充电提供电源。 5.2.2 非正常运行方式 1 主控柜电源断开时的运行方式 当主控柜电源中断或降低时,其所带的直流负荷由备控柜直流输出供电,不需要中断对负荷的供电,即可维护主控柜。当主控柜电源恢复供电以后,再将系统回到初始状态。 2 主控柜电源、备控柜电源均断电时的运行方式 当主电源、旁路电源均断电时,直流输出母线上的电压靠电池组放电维持。电池组经电压调整器对控制母线提供一个稳定的直流电压,此时不会因交流电源断电而影响负荷工作。 5.3 运行中的监视与维护 1)蓄电池室通风应良好,并应经常保持清洁。 2)各连接部位连接良好,无松动现象。 3)各组成部分工作正常。 4)蓄电池本体无裂纹无脏污及无破损现象。 5)控制部分动作正常。 6)应定期对蓄电池组进行充、放电试验。 5.4 直流系统异常及事故处理 1.直流系统有关导体连接处过热 原因:连接部位松动或氧化、腐蚀。 危害:长期发热可能会导致连接处熔断。 预防和处理:预防的办法是加强运行中的巡视,及早发现发热现象并进行紧固和去氧化、腐蚀处理,并涂上导电膏。 2 蓄电池组温度偏高 原因:一般是由于直流过负荷或通风不良造成。 危害:长期得不到处理会造成蓄电池寿命下降或损坏。 处理:若为直流过负荷引起,则应减少直流负荷;若为通风不良造成,则设法保持通风良好。 3 蓄电池外壳膨胀 原因:一般是由于蓄电池内部有严重故障引起。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消防系统运行规程

消防系统运行规程 1 概况 华能大理五子坡风电场消防水取自升压站消防蓄水池,经过两台消防栓给水泵及两台消防栓系统稳压泵和一台消防用隔膜式气压罐加压后引至站区消防水管道(两台消防栓给水泵及两台消防栓系统稳压泵各有一台主用,另一台备用),然后再由站区消防水管道引至升压站各防火点。 华能大理五子坡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采用灭火器进行灭火,灭火器位于机舱和塔基内,风机内配置两台灭火器,分别为CO2和ABC灭火器,塔基配置一台CO2灭火器。 华能大理五子坡风电场综合楼、仓库及车库消防水取自两条站区消防水管道,经消防管道引至综合楼、仓库及车库各防火点。 2 总则 4.1 为了贯彻执行电力生产“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电力生产设备的消防工作,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程。 4.2 在生产工作中应做好和预防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等事故,并将可能受到的损害限制在最小范围内。相关人员应会使用适当的灭火工具,将火灾控制和扑灭,使损害减至最小。 4.3 凡从事本场生产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 4.4 有关人员除遵守本规程外,尚应遵守本场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

和要求。 5 防火责任制 5.1 生产消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人员的防火责任制。 5.2 经理是本场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5.3 对构成生产火灾的事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对火灾事故应做到“四不放过”。 5.4 按照设备专责制、专区的划分,检修维护专责和运行专责均为该设备的消防专责。专责人须负责监督及执行消防组织所制定的一切防火措施,尤其必须遵守下列各项。 5.4.1 了解本工作岗位消防用具的设置地点,防止将取用该用具的通道堵塞,防止将消防用具移作别用,当发现消防用具有损坏时,应及时处理或通知有关人员更换。 5.4.2 监视一切生产设备和其附属设备的工作状态,在设备可能引起火灾时,应立即向场消防组织报告。 5.4.3 保证通讯设备的完整,在任何时候都能正常使用。 5.4.4 严格遵守和执行消防工作的各项措施和规定。 5.4.5 未经消防组织的许可,禁止在生产区域内进行明火作业,每当完工后,离开现场前,应在周围进行详细检查,以免火灾的发生,并向运行专责人员交待。 5.5 场消防专责人应对各种灭火器、防火砂箱等防火用具定期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运行人员在对设备巡视时,亦应对消防设备进

光伏电站运行规程完整版

光伏电站运行规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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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总则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光伏电站的运行、操作、维护、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电投红墩子光伏电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 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6859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GB2686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2686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 GB19964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29319 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 GB29320 光伏电站太阳跟踪系统技术要求 GB29321 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 NB/T 32004 光伏发电并网逆变器技术规范区域、地方电网调度规程、规定 3.一般规定 3.1电站基本情况 3.1.1电站概况 3.1.2电网调度管理范围 3.2管理规定

3.2.1.1新设备的投运或设备大修后投运前,必须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及相关实验 3.2.1.2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定值及计算机内部参数,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改。如需进行整定和更改时按照保护管理规定执行。 3.2.2 运行管理 3.2.2.1运行中发生的重要异常情况,当班值长应按照相关规定向上级调度部门进行汇报,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及领导进行汇报。 3.2.2.2当班值长必须服从上级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网、省、地调调管的设备,未过网、省、地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均不得自行操作,但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可不待调令进行操作,事后必须向相关调度部门汇报。 3.2.2.3当班值长在接受调令时,必须主动复诵并核对无误,调令执行完毕后必须立即向下达指令的值班调度员报告执行情况和时间。 3.2.2.4当班值长在接受调令及进行其他业务联系时应做详细记录并录音,同时必须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 3.3其他管理 3.3.1电站设备正常运行维护及事故处理必须符合本规程规定。本规程如与上级规程、规定相抵触时,应按照上级规程、规定执行。 3.3.2生产现场使用得规范、条例、制度、规定与本规程有同等效力。

龙溪电厂消防系统运行规程(试行)

柳州强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龙溪水电厂 消防系统运行规程 (试行) 编制人:张锦华 审核人:韦建平 审定人:韦玉宏 批准人: 柳州强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四月

消防系统运行规程 1. 概述 在企业安全生产中,消防工作是企业设备、设施安全运作的重要保证,是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企业员工应熟悉掌握有关生产安全消防知识,并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和消防工作业务建设,努力防止火灾的发生,正确及有效地扑灭各类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依靠法律、法规、消防法及消防条例和科学技术开展消防工作。本规程对龙溪电厂消防系统的运行、操作、检查维护、安全监督等做出了具体规定,适用于厂房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2 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 2.1 引用标准: 消防设计执行国家现行的规范、规程: (1)《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278-90) (2)《建筑灭火器设计规范》GBJ140-90(1997年修订版)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4)《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 2.2 参考文献 广西桂林市永福县洛清江龙溪水电站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生产厂家有关技术说明书。 FZLQ系列全自动滤水器技术资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提供消防供水设备电气控制原理图。 YA-1502/B96(64、32)-8P火灾报警使用说明书。 3 消防总体设计要点 (1) 设计上合理布置枢纽内的建筑物及设备,防火间距符合要求,防止火灾蔓延; (2) 各主要设备、副厂房之间设置防火墙、防火门等隔离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符合要求; (3)电气设备、电缆和油系统消防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4)水电站水源丰富,对主要生产场所和主要设备尽可能采用水消防,既经济又可靠;结合不同的对象,辅以不同的化学消防器材,使火灾能有效扑灭; (5)水消防采用专用水泵供水,经水泵加压后的高压水用钢管分送至各消防区。消防水泵由不同电源的专用回路供电; (6)厂内疏散通道、出口均设置消防照明和指示标志; (7)枢纽布置畅通的消防车道,建筑物内、外设置足够数量的疏散通道、出口、楼梯和电梯。 4 消防系统设计 .4.1 生产厂房火灾危险分类及耐火等级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龙溪电站各建筑物、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及耐火等级如表14-1:

消防设备运行操作规程(2017版)

消防设备运行操作规程 (第三版) 目录

目录 0 1目的 (2) 2适用范围 (3) 3引用标准/文件 (3) 4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 5全厂自动消防系统概述 (4) 6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 (5) 6.1 概述 (5) 6.2 感烟、感温探测器运行中的检查与维护 (6) 6.3 感温电缆的检查与维护 (6) 6.4 手动紧急报警 (6) 6.5 雨淋阀、湿式报警阀火灾报警 (7) 6.6 消防广播、紧急电话报警 (7) 6.7 LED灯指示状态 (7) 6.8 主要建筑物和设备安装火灾探测器类型一览表 (9) 7消防水系统 (10) 7.1 消防水系统作用 (10) 7.2 消防水系统组成 (10) 7.3 消防水系统技术规范 (10) 7.4 消防泵组的启停操作 (12) 7.5 雨淋阀 (16) 7.6 自动水消防系统报警动作后处理 (17) 7.7 自动水消防系统配置 (18) 7.8 消防栓 (19) 8低压二氧化碳自动灭火系统 (19) 8.1 概述 (19) 8.2 技术规范 (20) 8.3 工作原理 (21) 8.4 正常检查 (22) 8.5 投入方法 (23) 8.6 CO2的充装: (23) 8.7 装置启动: (24) 8.8 定期试验及维护 (24) 8.9 故障处理 (26) 1

8.10 动作后处理 (29) 9混合气体IG-541自动灭火系统 (29) 9.1 概述 (29) 9.2 技术规范 (30) 9.3 工作原理 (32) 9.4 正常检查 (33) 9.5 控制方法 (33) 9.6 定期试验及维护 (34) 9.7 故障处理 (36) 9.8 动作后处理 (38) 10 厂区移动式灭火器消防 (38) 10.1 概述 (38) 10.2 泡沫灭火器 (39) 10.3 二氧化碳灭火器 (41) 10.4 干粉灭火器 (42)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消防设备的运行操作管理,确保公司消防设备的可靠运行,制定本规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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