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的公告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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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QC/RE-KA9963

关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的公告标

In the collective, in order to make all behaviors have rules and regulations, all people abide by the unified norms, so that each group can play the highest role and create the maximum value.

(管理规范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的公告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管理规范文件适合在集体中为使所有行为都有章可偱,所有人都共同遵守统一的规范,最终创造高效公平公开的的环境,使每个小组发挥的作用最高值与创造的价值最大化。文件可用word 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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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江

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区域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选举方式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拟由名成员组成。

二、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行差额选举(从人中选定人)。

三、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具体分布如下:

四、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由业主联名推荐或业主自我推荐产生,推荐人数超过或不足时由筹备组确定或推荐补充。

请业主在年月日前,在处领取业主

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

联系人:电话:

特此公告。

业主大会筹备组

组长(签名)

副组长(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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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相城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步骤、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

相城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步骤、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

(一)成立条件

1、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代表)大会。

(1)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2)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2、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

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代表)大会:

(1)已交付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或者达到百分之三十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交付使用已超过一年的;

(2)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分期开发的住

宅区,已交付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未达到百分之三十,但交付使用已超过两年的。

(二)成立步骤

申请报告成立筹备组筹备工作业主大会成立备案

(三)具体操作、注意事项

1、申请报告

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填写《关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报告》,提供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相关资料。

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或者10人以上的业主公开联名提出。

(2)具备成立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物

业管理区域证明、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业主名册、建筑规划总平面图、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等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

2、成立筹备组

张贴《关于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公告》

组织筹备组成员,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成立筹备组后7日内筹备组成员名单(公告)

注意事项:

(1)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2)筹备组成员包括:业主、建设单位、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等派员组成。其中业主成员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

(3)筹备组人数应当为5-11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成员应当不少于筹备组总人数的60%。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定人员担任。

3、筹备工作

注:筹备组履行的职责,详见《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筹备组成立之日起75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5日后召开业主大会会议(90日内)

公告相关内容包括:

(1)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形式;

(2)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告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3)拟订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

(4)确认业主身份及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5)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名单和选举办法;

(6)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注意事项:

(1)筹备组制定计划表,会议要有记录,做好筹备工作期间的资料收集整理,公告内容均要拍照片存档。

(2)业主大会的投票权数确定可参考建

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23、24、25条规定。

(3)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名单和选举办法,先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征求意见后再发布公告。

4、业主大会成立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确定下列两项内容之日起成立:

(1)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等;

(2)通过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为5-15人(单数)。

注意事项:

(1)做好选票发放、选票回收、选票验

票、选票唱票、选票统计等书面记录材料,并将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所得票数的公告(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加盖公章);

(2)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之日起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3)业主委员会成立公告及业主委员会工作职责、人员分工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其中必须具备公章使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公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5、备案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向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备案。备案材料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

(4)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5)业主大会成立经过情况(社区签字盖章证明选举过程真实有效)。

篇3:宁波市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20xx)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甬建发〔20xx〕51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海曙房管处,各业主委员会:

为了规范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保障民主决策,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全国《物业管理条例》、《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文件,特制定《宁波市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委房屋综合管理处联系。

宁波市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规范业

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保证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物业管理条例》、《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项目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运作及换届。

业主自行管理或委托其他管理人管理物业的,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可参照本规则。

第三条业主是房屋所有权人,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

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依法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接受业主的监督。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约定,规范服务行为。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接受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接受社区居

民委员会监督和指导,发布重大决定前应先听取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议,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合作并配合公安机关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第六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作相关政策的制订,负责对全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作的

指导和监督管理。

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范围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成立业主大会。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履行自治管理职责;及时处理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调处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纠纷;会同辖区物业主管部门采用多种方式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

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在

规定情形下代替业主委员会行使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二章业主

第七条业主是指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

基于房屋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业主。

第八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

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房屋时,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公共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十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业主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一条业主有权请求业主委员会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

(一)专项维修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

(四)物业服务合同;

(五)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六)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

(七)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第十二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

如何成立合理合法的业主委员会

如何成立合理合法的业主委员会? 一、至关重要是先建立业主委员会筹委会。 1、1筹委会的产生:先由业主民主推选出5--7人,拟定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文件,到区房地局物业科要求成立业委会筹备组。 1、1、1第一步,筹委会人员推选过程:一、热心人自荐。二、业主推荐。名单拟定后推举一名筹备组的组长,由业主代表担任。 注意事项: 1、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按物业类别及其布局分配名额,并由10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产生。筹备组中的建设单位代表应持有法人委托书。 2、尽量多地利用人力资源,如可邀请辖区的政府部门人员、律师等参加筹委会。 3、注意老、中、青结合。(注:老人是防止与物业扯皮时打前锋,呵呵。) 4、书面知会开发商或物业代表,要求对方派出一名代表参与筹委会,并做好记录,复印留底。 5、法律规定:筹备组一般由3至9人的单数组成,其中业主代表2至7名,建设单位代表1至2名。 1、1、2第二步,打印出要求建立业主委员会及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委会的联名信(告知全体业主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的公开信),要求所有业主(越多越好,能达到三分之二即具备法律效力,超过一百名即具备相应权力)签名。 注意事项: 1、信上应列出所选人员的名单及房号。 2、筹备成立业主大会,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 3、将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1、3搜集齐签名后即可到式区房地局物业科备案,并知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 注意事项: 1、向房管局提出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申请表》。 2、将该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备案,原件自留一份。 1、2 筹委会的职责: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注意事项:筹委会产生的相关费用可由筹委会有关人员先垫资(注意作好记录、明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要求物业公司支付。 二、在筹委会的主持下,民主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1筹备小组自成立起30日内拟好《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大会业主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征求业主主意。《业主大会业主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这两份文件需由2/3业主书面同意才能通过,这是最重要的事情,以后的程序都是依据这两个文件进行,对相关规则、事项要制定详细。例如:放弃即视为同意,人防、停车库等地下空间不计入投票权等。 2、2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业主的投票权按每户一票计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指引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指引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 (一)筹备组成员的条件和人数 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由原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代表和居(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换届选举筹备组七至十五人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居(村)民委员会代表担任筹备组组长,组织、协调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二)筹备组的成立程序 1.申请和倡议 由原业主委员会向居(村)民委员会提交《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申请书》和《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居(村)民委员会在《倡议》上盖章确认同意成立。 2.公示 经居(村)民委员会确认的《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在小区内张贴公示7日,告知全体业主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召开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事宜。 3.公示期内业主自荐 《关于成立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间,自荐参与筹备组成员的业主填写《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将表格送到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倡议》上指定的业主处。 4.筹备组的产生 《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满后,居(村)民委员会收到业主自荐表不超过规定的业主代表人数的,这些自荐

的业主即成为筹备组成员。超过规定的业主代表人数的,居(村)民委员会召集所有自荐人选举筹备组成员。其中,自荐业主中是原业主委员委员的,可直接成为本次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成员。 业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其工作人员参加筹备组的,应当书面委托。 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也可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直接推荐产生。筹备组成员名单及简历应当自成立之日起7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 5.筹备组的确立 筹备组填写《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备案表》,连同《关于成立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和筹备组成员名单及简历复印件送物业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备案。居(村)民委员会同时发出《关于佛山市 住宅小区(大厦)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的公告》,在小区内张贴公示7日。 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协调解决。 筹备组将筹备组成员名单、简历及《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备案表》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60天内应当组织召开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大会。 6.筹备组职责 (1)起草本届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告; (2)确定业主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3)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完整版)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

深圳市南山区荔雅居小区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依照相关规 定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筹备组由5 名成员组成, 其中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代表各一名、业主代表三名。 第二章产权登记 第三条首次业主大会的业主投票权按照业主拥有的产权面积确定,按每10平方米为一个投 票权,不足10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每一投票人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第四条投票前须进行业主产权登记,并确认业主身份,形成业主投票权清册;业主投票权 清册须在投票前公示。 第五条业主登记产权时需出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筹备组应当在确认业主身份后发放业主 委员会选举证。选举证应当写明业主姓名、性别、住址、有效的联系方式及拥有的投票权数 等基本内容。业主收到选举证须签收。 选举证用于业主大会事务中核实业主身份和领取选票。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和选举 第六条首届业主委员会设委员九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 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10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推荐一名候选人。 每名业主只能推荐一名候选人。业主联名推荐的,应在筹备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推荐 的无效。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专项维修基(资)金等;(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组织能力; (六)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关联单位内任职; (七)业主大会确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应当向全体业主公 开个人的基本资料。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差额比例按有关规定不得低于2 0%即总数不少 于十一人。 为确保各栋业主利益,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A栋不少于五人,B 栋不少于四人,C栋不少于四人。 第十一条筹备组应当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会议的表决票、业主委员会选票、业主 大会会议议程等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不经公示,选举无效。 业主对上述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筹备组提出。筹备组应当 在5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二条筹备组应当确定选举证、选票的发放人、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各若干人。 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上工作人员一般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每 人可以提出一名监票人。必要时也可邀请公证人、律师或其他公信力高的人士参与和监督。 第十三条筹备组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选派专人将会议通知以下列方式送达全体 业主: (一)当面递交书面通知; (二)将书面通知放入业主信箱内或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内。 此外,会议通知还应当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通知应写明会议的时间、地点、 内容、形式、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总投票权数、投票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工作人员名 单等。 第十四条候选人在投票前可以进行竞选演说,但在投票开始后,任何人必须停止个人竞选 和助选活动。 候选人在竞选时不得发表针对其他候选人的人身攻击言论。候选人本人或怂恿他人采用诽

2018年最新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按本办法选举产生。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是名。业主委员会可以选举产生主任一名和副主任若干名。 第二章业主大会前期筹备工作 第四条为了召开业主大会,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可由业主代表,并请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组成筹备小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第五条筹备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小区内张榜公示一周以上,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第六条筹备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三)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四)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七条按本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后,筹备小组自动解散。 第三章业主大会 第八条业主大会应由过半数以上具有投票权的业主参加,如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业主代理出席。 第九条业主大会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书面征求意见书应

用有效送达方式。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公益事业,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时间从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产权人、产权人代表、产权共有人。候选人可由本人自荐、业主推荐或筹备组商议的方法产生,筹备小组或业主委员会进行最后资格确认。候选人产生后应公示一周。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一周。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选举,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推选的召集人或上一届业主委员主任或主任指定的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一律采用实名投票的方法。业主对于委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另选其他业主,也可以弃权。 第十三条业主如果在业主大会期间因故不能到场的,可由本人填写选票后,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业主代为投递选票。 第十四条投票结束后,由业主大会推选的监票、计票人员或者业主委员会的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第十P五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第十六条全体业主过1/2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人数不超过两人。依据得票数顺序产生中选人。 第十七条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第十八条选举结果当场宣布,所有选票应当保留备查。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受全体业主的直接监督。经拥有物业管理区域内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可以提请罢免选出的委员。 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将终止,并由业主委员会提出并确认。业主委员会委员资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昭武国际广场业主委员会委员 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邵武昭阳街道办事处和新建社区领导的指导下,结合昭武国际广场的实际情况,面向全体业主产生本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制定本办法。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1、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5)、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6)、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7)、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长期在邵武居住。 2、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业主,不能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 (1)、不遵守议事规则; (2)、违反管理规约;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方式。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昭武国际广场内所有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业主均可作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参选候选人。 2、业主可以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成为第一届业委会委员候选人。 4、业主也可以20人以上联名推荐产生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业主联名推荐参加的,应提供被推荐人的同意书(签名)。 5、所有候选人报名时都必须提供候选人的身份证、产权证、购房合同、无产权证与购房合同业主请带上购房发票,同时带上身份证到房管所打印产权证明。以上材料请带好原件与复印件。 6、报名候选人到新建居委会填写报名表及简历表、推荐表。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事项。 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发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通知,明确报名的时间、地点、要求、联系方式,发放及回收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报名时间3日。自荐和推荐报名者均应按规定领取并提交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过程如下: 1、所有参选候选人,由筹备组根据候选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筹备组的审查意见应向业主公布,包括公布经审查不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名单和不符合的意见。 2、经审查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参选候选人超过9人时,由筹备组全体成员在参选候选人范围内进行投票表决,依次以得票多者确定为候选人参加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 六、候选人产生后,在昭武国际广场张榜公示,并同时在“昭武业主”QQ 群、“昭武业主”微信群、邵武在线中公布,并提交给第一次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投票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公示时间为10天。

2016年最新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按本办法选举产生。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是15名。业主委员会可以选举产生主任一名和副主任若干名。 第二章业主大会前期筹备工作 第四条为了召开业主大会,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可由业主代表,并请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组成筹备小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第五条筹备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小区内张榜公示一周以上,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第六条筹备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三)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四)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七条按本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后,筹备小组自动解散。 第三章业主大会 第八条业主大会应由过半数以上具有投票权的业主参加,如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业主代理出席。 第九条业主大会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书面征求意见书应用有效送达方式。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公益事业,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时间从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产权人、产权人代表、产权共有人。候选人可由本人自荐、业主推荐或筹备组商议的方法产生,筹备小组或业主委员会进行最后资格确认。候选人产生后应公示一周。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一周。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乐清市东禾紫荆花园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一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省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小区(大厦)第一届业主大会选举办法。 第二条本小区(大厦)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本小区(大厦)第届业主(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按业主人数且建筑面积计算。 第四条每一位业主且建筑面积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第五条本小区(大厦)推选业主委员候选人 13 名,实行等额实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13名,候选人一律经代表通过,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等额实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13名,候选人一律经代表通过,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差额选举一般按20%差额)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公益事业,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认真履行业主义务、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产权人。 第七条大会选举时,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方可进行选举。 第八条 20 名以上的业主(或业主代表)联名,可以推荐提名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 第九条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第十条每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第十一条候选人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全体业主投票人数且建筑面积的半数,始得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应到全体业主投票人数且建筑面积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数(即13名)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当选的候选人未超过5名时,应进行补选。 第十二条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业主(业主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下方空格打“√”或画“Ο”,投反对、弃权票的,在候选人下方空格打“×”或不做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后面空格填上另选人的,并在其下方的空格打“√”或画“Ο”。 第十三条业主(业主代表)不能划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其他业主(业主代表)(为非候选人)按其意志代写。未到会的业主(业主代表)可以书面委托他业主(业主代表)或其他人代为投票。 第十四条大会选举时,设监票人、计票人各二名,提交业主(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候选人不能担任监票、计票工作。 第十五条会场只设一个投票箱,业主(业主代表)可按座区的顺序进行投票。 第十六条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当场打开投票箱,清点业主投票人数且建筑面积,并由监票人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由大会主持人公布选举是否有效。 第十七条计票完毕,监票人向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并由主持人向大会宣读选举结果。 第十八条本选举方法经业主(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业委会换届选举全套流程

本套资料 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换届使用(业主委员会届满前)

附件一: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报名 公告 小区全体业主: 为确保业委会选举工作在公正、公开、公平、依法的原则下进行,根据《***市物管条例》,现将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条件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条件 1、本小区房屋产权人、产权共有人、购房合同上购房者; 2、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具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 5、具备必要工作时间 6、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缴存专项 维修资金等业主义务。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业主均可通过自荐或推荐的方式报名。自荐报名的可持房产证(或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向报名;推荐报名的可持房产证(或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向报名; 三、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报名地址: 联系人:联系: 业主委员会 二〇一年月日

附件二: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推荐票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条例》、《**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在本建筑区划中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推荐产生名符合相应条件的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工作。 特此推荐。 推荐业主(签名):幢单元(座)楼层户门号 物业类型:(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 年月日 附件三: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的

公告 (第号)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条例》、《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经业主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推荐及自荐名符合相应条件的业主,按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多少排序,最终产生出名业主作为(建筑区划名称)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现将本建筑区划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和工作职责及推选结果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 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被提名为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筹备组工作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由筹备组从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工作职责 (一)确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形式、时间、地点和容; (二)确定是否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确认业主身份和核计业主人数、专有部分面积; (四)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五)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选举办法; (六)组织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七)。 特此公告。 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 年月日

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小区业主代表和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委员选举产生办法(参考) 根据《******》的相关规定及有关法律、特制定本办法。 一、业主代表产生办法 1、组织选举业主代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选业主代表,候选人要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要尊重候选人本人意愿。 2、业主代表的数量与份额分配: (1) 小区总户数为户,扣除为卖户,实有户,入住率达到 %。 (2)代表的数量按业主大会确定的比例推选。 3、业主代表从业主中民主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提出候选人名单,经本人同意,所在单元全体投票选举产生业主代表。 4、业主代表条件: (1)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代表业主向业主委员会反映业主要求; (3)在业主心中有一定的威信; (4)热心公益事业。 5、业主代表总数: 小区现有住户户,已售出户,尚有户未 售出。依据文件规定精神,结构小区实际业主代表名额确定已名。 6、业主代表名额分配原则:

(1)维护业主利益和具有代表性相结合原则。 (2)即考虑业主分布状况又考虑产权份额原则。 7、业主代表名额分配方法: 每栋楼以单元为单位各选出名代表,单元住户较少的以楼为单位选出名代表。 8、业主代表所在单元全体业主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业主代表当选有效。 9、业主代表所在单元全体业主板书以上表决通过,业主代表表决没有半数通过的,筹备小组于该楼业主协商,重新提出候选人,提交该单位业主重新投票表决。(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张榜公布)。 二、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产生办法。 1、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 (1)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名,全部由业主提任。聘任执行秘书1人。 (2)筹备小组根据业主代表推荐意见,提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也可以通过业主代表自荐、推荐的形式,提交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采取方式选举产生。 2、具体选举办法: (1)选票选用红颜色 (2)代表填写选票时,必须在筹备小组推荐或代表自荐的代表中选举产生。 (3)每张选票选举人数不得超过7人。否则,该选票宣布作废。 (4)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并得票多者当选委员。

业委会选举流程表格(版)

业委会选举流程表格(最新 版) 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 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

选举流程

关于绍兴市越城区小区(大厦)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告知书 小区(大厦)各位业主: 绍兴市越城区小区(大厦)于年月日竣工,年月日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达到 %,(首套房屋于年月日出售并于年月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已符合《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物业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特此告知。 抄送: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盖章) 年月日

关于绍兴市越城区________小区(大厦) 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的公告 小区(大厦)各位业主: 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绍兴市区物业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成立绍兴市越城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组长为,副组长为。具体名单如下: 业主如对上述筹备组组成人员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联系。 联系人: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筹备组(社区代章) 年月日

关于绍兴市越城区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的公告 小区(大厦)各位业主: 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绍兴市区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小区(大厦)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选举方式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拟由名成员组成。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范围具体分布如下: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拟采用下述办法产生: 1、筹备组直接听取业主意见,经汇总后提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2、筹备组向业主发放推荐表,根据得票多少,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3、业主可联名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讨论决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产生后,筹备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书面公告。 五、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行额选举(从人中选定人)。 业主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筹备组联系。 联系人:电话: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太原市小店区浦东雅典小区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按本办法选举产生。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是名。业主委员会可以选举产生主任一名和副主任若干名。 第二章业主大会前期筹备工作 第四条为了召开业主大会,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可由业主代表,并请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组成筹备小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第五条筹备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小区内张榜公示一周以上,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第六条筹备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三)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四)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七条按本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后,筹备小组自动解散。 第三章业主大会 第八条业主大会应由过半数以上具有投票权的业主代表参加,如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业主代理出席。 第九条业主大会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书面征求意见书要在本小区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公益事业,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时间从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产权人、产权人代表、产权共有人。候选人可由本人自荐、业主推荐或筹备组商议的方法产生,筹备小组或业主委员会进行最后资格确认。候选人产生后应公示一周。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一周。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选举,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推选的召集人或上一届业主委员主任或主任指定的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一律采用实名投票的方法。业主对于委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另选其他业主,也可以弃权。 第十三条业主代表如果在业主大会期间因故不能到场的,可由本人填写选票后,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业主代为投递选票。 第十四条投票结束后,由业主大会推选的监票、计票人员或者业主委员会的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第十五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第十六条全体业主代表过1/2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人数不超过两人。依据得票数顺序产生中选人。 第十七条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第十八条选举结果当场宣布,所有选票应当保留备查。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受全体业主的直接监督。经拥有物业管理区域内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可以提请罢免选出的委员。 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将终止,并由业主委员会提出并确认。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被终止后,可补选新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可采用自荐或推荐的方法产生增补候选人,并经业主委员会2/3委员通过,成为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1)已不是业主的; (2)年度内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三次以上的; (3)因疾病而丧失履行责任能力的; (4)被司法部门认定有犯罪行为的;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

深圳市南山区荔雅居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 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依照相关规定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筹备组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代表各一名、业主代表三名。 第二章产权登记第三条首次业主大会的业主投票权按照业主拥有的产权面积确定,按每10平方米为一个投票权,不足10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每一投票人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第四条投票前须进行业主产权登记,并确认业主身份,形成业主投票权清册;业主投票权清册须在投票前公示。 第五条业主登记产权时需出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筹备组应当在确认业主身份后发放业主委员会选举证。 选举证应当写明业主姓名、性别、住址、有效的联系方式及拥有的投票权数等基本内容。 业主收到选举证须签收。 选举证用于业主大会事务中核实业主身份和领取选票。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和选举第六条首届业主委员会设委员九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 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10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推荐一名候选人。 每名业主只能推荐一名候选人。 业主联名推荐的,应在筹备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推荐的无效。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专项维修基(资)金等;(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五)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组织能力;(六)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关联单位内任职;(七)业主大会确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开个人的基本资料。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差额比例按有关规定不得低于20%即总数不少于十一人。 为确保各栋业主利益,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A栋不少于五人,B栋不少于四人,C栋不少于四人。 第十一条筹备组应当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会议的表决票、业主委员会选票、业主大会会议议程等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不经公示,选举无效。 业主对上述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筹备组提出。 筹备组应当在5日内予以答复。

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参考)

小区业主代表和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产生 办法(参考) 根据《******》的相关规定及有关法律、特制定本办法。 一、业主代表产生办法 1、组织选举业主代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选业主代表,候选人要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要尊重候选人本人意愿。 2、业主代表的数量与份额分配: (1)小区总户数为户,扣除为卖户,实有户,入住率达到%。 (2)代表的数量按业主大会确定的比例推选。 3、业主代表从业主中民主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提出候选人名单,经本人同意,所在单元全体投票选举产生业主代表。 4、业主代表条件: (1)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代表业主向业主委员会反映业主要求; (3)在业主心中有一定的威信; (4)热心公益事业。 5、业主代表总数: 小区现有住户户,已售出户,尚有户未 售出。依据文件规定精神,结构小区实际业主代表名额确定已名。 6、业主代表名额分配原则: (1)维护业主利益和具有代表性相结合原则。 (2)即考虑业主分布状况又考虑产权份额原则。 7、业主代表名额分配方法: 每栋楼以单元为单位各选出名代表,单元住户较少的以楼为单位选出名代表。 8、业主代表所在单元全体业主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业主代表当选有效。 9、业主代表所在单元全体业主板书以上表决通过,业主代表表

决没有半数通过的,筹备小组于该楼业主协商,重新提出候选人,提交该单位业主重新投票表决。(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张榜公布)。 二、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产生办法。 1、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 (1)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名,全部由业主提任。聘任执行秘书1人。 (2)筹备小组根据业主代表推荐意见,提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也可以通过业主代表自荐、推荐的形式,提交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采取方式选举产生。 2、具体选举办法: (1)选票选用红颜色 (2)代表填写选票时,必须在筹备小组推荐或代表自荐的代表中选举产生。 (3)每张选票选举人数不得超过7人。否则,该选票宣布作废。 (4)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并得票多者当选委员。 3、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由业主委员会委员从委员中提名,举手表决产生。执行秘书由主任提名,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 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小组 年月日

业主委员会委员竞选稿

业主委员会委员竞选演讲稿 尊敬的维也纳邻居们: 大家好! 我叫xxx,网名:风轩,现住维也纳A01-2-403。我作为维也纳新一届业委会委员候选人今天能够在这里做竞选演讲,心情既感到荣幸和激动,又感到责任重大。非常感谢各级领导和维也纳业主给我这次机会。 如果您希望业主委员会能够真正服务于小区业主,如果您希望业主委员会能够真正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就请您把宝贵的一票投给我,我绝不会辜负您的信任,我也有能力胜任业委会委员这一职务。 我的基本情况: 我是1964年出生。党员。大学学历,律师专业。在大庆石化公司物业管理中心督察大队工作。历任物业公司保洁队长,绿化园林队长,保安队长等职务。经过30年的工作实践,特别是多年的物业管理工作实践,使我积累了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为做好业委会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本人现在还是大庆电视台绝对现场的公民记者。 本人自接房以来,一直组织参与跟开发商和物业对本小区存在的物业服务质量.物业收费价格.违章建筑.大门不开.小区监控.燃气.供电等诸多问题进行沟通对话,并协调市里相关部门,使得部分问题得以解决(如,大门已开,燃气投送,监控开始安装等,)。 维也纳小区设计之初是个高档小区,业委会工作非常重要。入住几年来,小区管理存在诸多不尽如人意地方,广大业主有目共睹,很不满意。业委会换届工作凸显出紧迫性与必要性。尽快选举产生新一届业委会,才是引领维也纳小区

走向健康、向上、文明又合乎全体业主民意的重要步骤,在维也纳小区形成业主有话好说、有情可诉、和谐安定的民主氛围。 我们都知道业委会是协调办理物业管理公共事务和社区公益事业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公益性是它的最大特点。要成为业委会成员的条件之首是必须热心公益事业,我们业委会成员为业主办事纯粹是“为人民服务”,还要有很强的责任心,有一定组织能力等等条件。我认为自己不仅具备了以上条件,,还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组织能力,懂得物业管理专业知识,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处理危机的能力,介于我的工作性质,每天有半天的空余时间和双休日,我也有时间来处理业委会工作。要做好业委会工作,先要懂得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正确合理的运用它,在处理业委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与纠纷时,要做到公平公正、合法合规,要协调处理好业主公共利益和事务,在此我也做好了良好的心理准备,准备在长期的业委会工作中接受我们广大业主的监督。 如果我被选上,在业委会中要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做到: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多干实事.不图虚名,对得起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坚持业委会信息公开、透明的原则,健全并完善广大业主对小区事务知情权、监督权.话语权。尤其是重大事项须经全体业主大会审核制度。强化业主民主治理小区事务的功能,增强业委会成员集体议事观念与服务意识。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有效的监察和督促。我们要建立不谋私利的业委会,要选举有专业知识的人到业委会工作,不能让老鼠管粮仓!一个人要正直、要有人品、要有公德、要一身正气,不能为区区小利出卖广大业主利益。反对并杜绝少数人损害、侵犯广大业主利益的行为,坚决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委员会罢免委员程序

业主委员会罢免委员程序 业主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维护业主的权益。但是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也很难保证让所有的业主满意,这样就出现了罢免“业主委员会”的呼声。业主委员会是一个组织,一旦产生是不能罢免的,除非解散。因此,要罢免的只能是业主委员会委员。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谨慎,更应当遵循严格的程序进行,否则无效。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组成,实行任期制,在任期之内不能随意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如果业主委员会委员严重违反业主公约或者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业主有权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但是,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一、具有投票权20%以上的代表提出建议案并建议业主委员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建议案应当明确提出需要罢免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且应当明确提出罢免的理由。该议案获得20%以上投票权业主签署同意后递交业主委员会。 二、业主委员会对建议案进行审查业主委员会通过审查,认为建议的内容符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对丁的事由并且提出建议案的业主达到总投票权的20%以上,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三、业主委员会发出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通知和公告如果业主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应当提前十五天发出召开临时业主大会通知并将需要表决的议案内容通知全体业主,同时将上述内容进行公告。 四、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组织召开临时业主大会,通过符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形式对罢免案进行表决,并依据表决结果作出业主大会决议。 五、公告业主大会决议决议通过或者没有被通过的结果均应公告。被罢免的业主委员会主任应该主动接受和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聘请的中介机构的审计,对任期内的经济问题给予鉴定。即使没有被罢免,业主委员会主任也应该主动公布帐务,履行职责,同时表明自己的清白。如果业委会主任拒绝接受审计,业主大会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法院强制进行审计,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注意,只有业主委员会才有权召开业主大会和临时业主大会。业主个人以征询意见的方式征询意见的任何结果均不构成业主大会决议。只有依照程序召开的业主大会作出的业主大会决议才对全体业主产生效力业委会不履行召开业主大会如何处理根据《加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管理的若干意见》(沪房地资物[2005]60号)的规定: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职责,经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后仍未履行,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业主推荐产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组成员。该

关于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关于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关于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提要:本次选举共发放选票XXX张,回收选票XXX张,其中有效票XXX张,无效票XX张,过半数业主投票,符合法定程序 更多内容源自物业服务合同 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物业名称)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XX业筹[XXXX]XXX XXX房地产管理局: 鉴于(物业名称)已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于XXXX年XX月XX日向贵局提出了成立(物业名称)业主委员会的申请。XX月XX日,在贵局物业管理科领导的主持下,成立了XXXX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小组,并召开了筹备工作小组首次会议,制定了筹备工作计划,确定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XX月XX日至XX月XX日,采用10户联名方式推举产生了N名候选人,并于XX月XX日在小区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小区业主无异议,于XX月XX日至XX月XX日进行了上门发放、回收选票的工作。 在区物业管理科领导的指导监督下,于XX月XX日召开业主大会,并邀请了XX居委会、筹备工作小组成员,发展商代表、物业管理公司代表出席大会。会上进行了公开验票、 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1 / 3

唱票、计票工作。 本次选举共发放选票XXX张,回收选票XXX张,其中有效票XXX张,无效票XX张,过半数业主投票,符合法定程序。在现场业主的监督下统计各候选人的最终得票数:×××先生/小姐:XXX票 ×××先生/小姐:XXX票 ×××先生/小姐:XXX票 ×××先生/小姐:XXX票 ×××先生/小姐:XXX票 ×××先生/小姐:XXX票 ×××先生/小姐:XXX票 ×××先生/小姐:XXX票 ×××先生/小姐:XXX票 (列出所有候选人及得票数) 其中: ×××先生/小姐(×栋×座×房) ×××先生/小姐(×栋×座×房) ×××先生/小姐(发展商代表) ×××先生/小姐(×栋×座×房) ×××先生/小姐(××公司代表) ×××先生/小姐(×栋×座×房) ×××先生/小姐(×栋×座×房) 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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