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业委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长沙市的有关规定,在天心区桂花坪街道办事处和桂庄社区领导的指导下,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面向全体业主产生本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具体产生办法如下:

一、富景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额为9名,候补委员名额为3名。

故候选人名额为13人,

二、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如下:

1、富景园小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业主,不能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

1、不遵守议事规则;

2、违反管理规约;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候选人报名方法: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本小区内所有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业主均可作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参选候选人。

2、业主可以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成为第一届业委会委员候选人.

3、业主也可以20人以上联名推荐产生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业主联名推荐参加的,应提供被推荐人的同意书(签名)。

4、所有候选人报名时都必须提供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居住房号、楼宇买卖

合同编号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5、自荐或联名推荐候选人应到筹备组办公室领取《富景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荐表》或《富景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五:候选人产生过程如下:

1 所有参选候选人,由筹备组根据候选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筹备组的审查意见应向业主公布,包括公布经审查不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名单和不符合的意见.

2经审查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参选候选人超过13人时,由筹备组全体成员在参选候选人范围内进行投票表决,依次以得票多者确定为候选人参加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

六、候选人登记、候选人产生、候选人公示等选务工作,可根据需要由筹备组聘请业主或业主家属协助完成。候选人产生后,在小区内张榜公示,并同时在在“富景家园—和谐”QQ群中公布,并提交给第一次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投票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公示时间为10天.

关于东苑小区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方案

关于东苑小区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协商成立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 (一)筹备组成员的组成。 府城办事处府东社区会同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指导、协助业主推荐产生重新选举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下称筹备组)。 筹备组成员由东苑业主中推选名,府城办事处或社区代表1名,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1名,共名组成。组长由府城办事处府东社区派员担任。 (二)公告组建筹备组。 筹备小组成立后,应当将《重新选举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立公告》和《重新选举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筹备组自公告之日起成立并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90日内,未能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选举产生新的业主委员会的,筹备组自行解散。 (三)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筹备工作: 1、确认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2、确定重新选举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包括确定印制、发放、回收、保管、统计选票; 3、修改完善《业主委员会章程》、《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提交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4、依法确定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5、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名单; 6、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7、完成召开重新选举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上述内容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 筹备组制定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不得互相矛盾或抵触。 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从具备以下条件的业主中选举产生: 1、居住在东苑小区的业主;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为人公道正派; 3、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组织能力; 4、遵守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无损害公共利益行为; 5、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和精力。 (二)重选业主委员会名额。 整个东苑小区共有业主户,。共7名业委会成员,并根据得票顺序产生候补委员2-3名。 (三)发出会议通知。 召开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业主大会会议15日前,筹备组应当将《关于重新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通知》、《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表》、《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业主签名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上述通知应当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2020年整理).pdf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一、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置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完整版)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

深圳市南山区荔雅居小区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依照相关规 定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筹备组由5 名成员组成, 其中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代表各一名、业主代表三名。 第二章产权登记 第三条首次业主大会的业主投票权按照业主拥有的产权面积确定,按每10平方米为一个投 票权,不足10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每一投票人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第四条投票前须进行业主产权登记,并确认业主身份,形成业主投票权清册;业主投票权 清册须在投票前公示。 第五条业主登记产权时需出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筹备组应当在确认业主身份后发放业主 委员会选举证。选举证应当写明业主姓名、性别、住址、有效的联系方式及拥有的投票权数 等基本内容。业主收到选举证须签收。 选举证用于业主大会事务中核实业主身份和领取选票。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和选举 第六条首届业主委员会设委员九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 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10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推荐一名候选人。 每名业主只能推荐一名候选人。业主联名推荐的,应在筹备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推荐 的无效。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专项维修基(资)金等;(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组织能力; (六)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关联单位内任职; (七)业主大会确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应当向全体业主公 开个人的基本资料。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差额比例按有关规定不得低于2 0%即总数不少 于十一人。 为确保各栋业主利益,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A栋不少于五人,B 栋不少于四人,C栋不少于四人。 第十一条筹备组应当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会议的表决票、业主委员会选票、业主 大会会议议程等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不经公示,选举无效。 业主对上述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筹备组提出。筹备组应当 在5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二条筹备组应当确定选举证、选票的发放人、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各若干人。 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上工作人员一般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每 人可以提出一名监票人。必要时也可邀请公证人、律师或其他公信力高的人士参与和监督。 第十三条筹备组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选派专人将会议通知以下列方式送达全体 业主: (一)当面递交书面通知; (二)将书面通知放入业主信箱内或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内。 此外,会议通知还应当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通知应写明会议的时间、地点、 内容、形式、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总投票权数、投票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工作人员名 单等。 第十四条候选人在投票前可以进行竞选演说,但在投票开始后,任何人必须停止个人竞选 和助选活动。 候选人在竞选时不得发表针对其他候选人的人身攻击言论。候选人本人或怂恿他人采用诽

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方案

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方案 篇一:关于成立北大街社区业主委员会的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组织指本辖区住宅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自治自律作用,维护住宅小区和谐与稳定,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根据民和县《环境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通过建立和完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实现业主自治管理和物业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建立业主民主协商、利益平衡的机制,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管理活

动顺利进行,创建安全、卫生、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因北大街社区辖区内酒厂、石煤公司、冷库、肉饮公司、电影公司、锅厂、外贸局等单位破产,大量工人下岗,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仅靠社区居委会的力量无法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局面,无法解决物业管理机构。故我支部希望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力争2010年元月底前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实现住宅小区民主自治管理,完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理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物业管理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使业主得到优质的物业服务,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实现各住宅小区的和谐与稳定。 三、基本原则 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进行,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尊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

愿,真正把有工作能力、公益心强、身体健康、能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权益的代表选举为业主委员会成员,组成一个让广大业主满意、认真为业主服务和负责的业主委员会,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四、各部门责任分工 县城建局是我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业主委员会的审批,负责指导北大街社区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及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招标的监督工作。北大街社区辖区以大十字以北、湟水桥至党校、山城村、米拉湾村为界,山城村村民与北大街社区居民混合居住。故由川口镇党委政府负责划清环境卫生整治区域。社区管委会协助城建局负责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工作;北大街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各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 五、方法步骤 此次组建和完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从2009年10月20日开始,到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昭武国际广场业主委员会委员 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邵武昭阳街道办事处和新建社区领导的指导下,结合昭武国际广场的实际情况,面向全体业主产生本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制定本办法。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1、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5)、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6)、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7)、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长期在邵武居住。 2、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业主,不能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 (1)、不遵守议事规则; (2)、违反管理规约;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方式。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昭武国际广场内所有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业主均可作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参选候选人。 2、业主可以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成为第一届业委会委员候选人。 4、业主也可以20人以上联名推荐产生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业主联名推荐参加的,应提供被推荐人的同意书(签名)。 5、所有候选人报名时都必须提供候选人的身份证、产权证、购房合同、无产权证与购房合同业主请带上购房发票,同时带上身份证到房管所打印产权证明。以上材料请带好原件与复印件。 6、报名候选人到新建居委会填写报名表及简历表、推荐表。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事项。 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发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通知,明确报名的时间、地点、要求、联系方式,发放及回收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报名时间3日。自荐和推荐报名者均应按规定领取并提交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过程如下: 1、所有参选候选人,由筹备组根据候选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筹备组的审查意见应向业主公布,包括公布经审查不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名单和不符合的意见。 2、经审查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参选候选人超过9人时,由筹备组全体成员在参选候选人范围内进行投票表决,依次以得票多者确定为候选人参加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 六、候选人产生后,在昭武国际广场张榜公示,并同时在“昭武业主”QQ 群、“昭武业主”微信群、邵武在线中公布,并提交给第一次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投票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公示时间为10天。

如何成立合理合法的业主委员会

如何成立合理合法的业主委员会? 一、至关重要是先建立业主委员会筹委会。 1、1筹委会的产生:先由业主民主推选出5--7人,拟定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文件,到区房地局物业科要求成立业委会筹备组。 1、1、1第一步,筹委会人员推选过程:一、热心人自荐。二、业主推荐。名单拟定后推举一名筹备组的组长,由业主代表担任。 注意事项: 1、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按物业类别及其布局分配名额,并由10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产生。筹备组中的建设单位代表应持有法人委托书。 2、尽量多地利用人力资源,如可邀请辖区的政府部门人员、律师等参加筹委会。 3、注意老、中、青结合。(注:老人是防止与物业扯皮时打前锋,呵呵。) 4、书面知会开发商或物业代表,要求对方派出一名代表参与筹委会,并做好记录,复印留底。 5、法律规定:筹备组一般由3至9人的单数组成,其中业主代表2至7名,建设单位代表1至2名。 1、1、2第二步,打印出要求建立业主委员会及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委会的联名信(告知全体业主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的公开信),要求所有业主(越多越好,能达到三分之二即具备法律效力,超过一百名即具备相应权力)签名。 注意事项: 1、信上应列出所选人员的名单及房号。 2、筹备成立业主大会,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 3、将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1、3搜集齐签名后即可到式区房地局物业科备案,并知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 注意事项: 1、向房管局提出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申请表》。 2、将该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备案,原件自留一份。 1、2 筹委会的职责: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注意事项:筹委会产生的相关费用可由筹委会有关人员先垫资(注意作好记录、明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要求物业公司支付。 二、在筹委会的主持下,民主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1筹备小组自成立起30日内拟好《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大会业主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征求业主主意。《业主大会业主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这两份文件需由2/3业主书面同意才能通过,这是最重要的事情,以后的程序都是依据这两个文件进行,对相关规则、事项要制定详细。例如:放弃即视为同意,人防、停车库等地下空间不计入投票权等。 2、2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业主的投票权按每户一票计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1341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Owner committee establishment proces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解读 开始实行的《物业管理条例》关于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规定有五个方面,现笔者逐一加以解读: 一.业主大会的成立 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解读:业主大会由业主自行成立,但要接受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具体到北京,目前要接受区、县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的指导。 指导不等于领导,业主要求成立业主大会,应通知区、县小区办,请求他们派人指导,如果他们不指导,则属于区、县小区办不作为,并不影响业主自行成立业主大会。

北京对区、县小区办规定的这方面的工作时限可参照京国土房管物字〔2001〕516号文的规定:“拥有10%以上业权的产权人(代表)书面申请自行组建管委会的,各小区办应在收到书面申请后15日内,作出是否符合组建条件的书面答复。”而一个物业小区是否符合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北京可参照以下两项规定:京政办发〔2001〕91号文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二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应组建业主委员会;1994年底前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房改售房率超过50%的,应组建业主委员会。”京国土房管物[2002]316号文规定:“对于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在组建管委会时、凡已入住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符合《关于规范和加强本市物业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1]91号)管委会的条件,应一并选举产生管委会,不再分次选举。对于住宅小区尚未入住、投入使用的部分,管委会应给未入住区域的业主预留产权人代表份额和管委会委员席位。” 二.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 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

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方案doc

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方案 篇一:关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实施方案 关于成立XXXX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组织指本辖区住宅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自治自律作用,维护住宅小区和谐与稳定,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根据民和县《环境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和完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实现业主自治管理和物业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建立业主民主协商、利益平衡的机制,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管理活动顺利进行,创建安全、卫生、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以共建、共治、共享、共赢为目标,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我支部希望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力争XX年元月底前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实现住宅小区民主自治管理,完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理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物业管理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使业主得到优质的物业服务,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实现各住宅小区的和谐与稳定。 三、基本原则

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进行,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尊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愿,真正把有工作能力、公益心强、身体健康、能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权益的代表选举为业主委员会成员,组成一个让广大业主满意、认真为业主服务和负责的业主委员会,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四、各部门责任分工 县城建局是我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业主委员会的审批,负责指导北大街社区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及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招标的监督工作。北大街社区辖区以大十字以北、湟水桥至党校、山城村、米拉湾村为界,山城村村民与北大街社区居民混合居住。故由川口镇党委政府负责划清环境卫生整治区域。社区管委会协助城建局负责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工作;北大街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各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 五、方法步骤 此次组建和完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从XX年10月20日开始,到XX年元月底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至11月20日) 由社区办牵头组织召开由社区干部、居民代表参加的学习动员大会,学习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民和县《物业

业主委员会建立的流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现将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流程、业主大会筹备小组主要工作、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相关知识问答一并传上来,供有志于参加华龙美晟业委会筹备组前期临时工作小组的邻居们参阅。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成立业主委员会得分八步走) 第一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并产 生志愿者小组,以志愿者小组为核心,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 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 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15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 资料、选票(最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 立业主大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止时间应早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 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 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

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方案

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方案 篇一: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牡办发〔XX〕39号文件精神,按照市物业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市场中的主体作用,为创建和谐社区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和《牡丹江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XX年12月底前,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全区住宅小区普遍召开业主大会。XX年7月底前对具备条件进行招投标的小区以业主委员会为主体在各街道办事处的监督下,通过公开或邀请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依法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暂不具备条件进行招投标的小区,本着“大家的事情 。 006年6月15日至9月末。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区界线划定工作,明确住宅区范围。并于XX 年9月20日前将住宅区划定工作情况报送区民政局,附标清小区四至的平面图一幅。 1、封闭式住宅区、半封闭式住宅区四至明确的,遵循原有城市规划来划分。

2、开放式或半开放式住宅区,四至不明确的,需重新划分住宅区范围。划分原则是相对住宅集中、人口相对密集、平面上成片分布,划分标准一般在15—25幢楼、住户为1000户左右、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为宜。 (三)宣传动员阶段。XX年7月15日至31日,通过新闻单位做专题报导,广泛宣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后的目的、意义,以及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增强业主的维权意识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意识,进而提高全区物业管理水平。 (四)试点阶段。XX年6月20日至7月末,各街道办事处在抓好整体工作推进的同时选择3个以上有代表性的住宅小区作为试点单位,全面做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各试点单位的工作任务要从小区划分开始直至全面建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重点要总结好每个步骤的经验教训,以利于整体工作的全面推进。具体工作时限是:XX年6月12日至7月末,完成试点单位的确定及小区划分;6月15日至7月末,完成试点单位的基本情况、公共设施情况、原业主共有的房屋情况等情况的调查;6月末至8月末,完成试点单位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同时,各街道办事处要注意选择好中差三方面不同层次的住宅小区作为试点单位并严把各项法定程序和基础材料留存工作,特别是要选择一个没有物业企业管理采取业主自治管理的试

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纪要

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纪要 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18年10月30日(星期二) 会议地点:东南居委 主持人:唐国园 参会人员: 石小岑、唐国园、唐宝龙、黄军、周菁、吴晓斌、李红梅、张敏珍、周林生、唐慧娜、叶贵霖、秦烨林、唐志红、王月、张亚楠 会议记录: 一、东南居委书记介绍各方代表。 二、居委代表宣布蓝美俊庭业主大会成立条件已经符合。为加快推进同润蓝美俊庭成立业主委员会。社区办代表、东南居委代表、大团房办代表、建设单位代表、业主代表、第三方佳沁公共服务代表,对同润蓝美俊庭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召开筹备组会议。会议上针对业主委员会成立过程中和前期筹备工作中将面临的问题,大团房办代表进行了逐个解答和业务指导,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完成筹备工作。房办仍将督促和指导其他符合成立条件的小区尽早成立业主委员会,以此发挥业主的自治作用,加大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参与度,提升满意率,促进小区稳定和谐幸福宜居。 三、居委书记针对小区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讲话。小区电动汽车和电 瓶车充电没有充电桩,小区的设施不够完善,小区建设垃圾的堆积需要人员处理垃圾堆放点也需增加等,希望业主从自身做起。需要业委会的成立帮居民解决小区环境设施不完善的难题,共创美好家园。 四、大团房办代表向居民代表介绍成立业主委会的重要性和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跟义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其实就是业主和物业之间的桥梁,对物业合同的监督为居民服务和维护小区的和谐。物业管理企业应向业主委员会和广大业主负责,并接受其监督;而业主委员会及广大业主应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工作。 五、大团房办代表介绍业委会筹备组的主要工作。包括:1、确定召开首次业 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以为了迅速、有效、及时成立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大会委员会,使社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使业主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反映和体现广大业主的真实意愿,最大限度保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2、简单介绍小区《三项规约》,三项规约包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规约》,它赋予业主权利、义务以及小区相关事项的处理办法,相关内容需要成立业主大会筹备小组进行起草,全体业主进行表决同意。 六、社区办代表对小区业主大会成立的相关事项提出建议及要求。业主大会的

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指引

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及业主委员会成立指引 深圳市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10月

一、关于首届业主大会召开条件及程序要求 1、【首届业主大会召开条件】《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通过管理规约、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事项: (一)物业出售且已经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满二年的。 2、【告知主体】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管理区域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后六十日内书面告知物业 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业主也可以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3、【告知时应当提交的材料】《〈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其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在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备案回执; (二)业主清册、联系方式等资料*; (三)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四)《告知书》(见示范文本)*。 业主在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告知书》及业主房产证、身份证*; (二)符合召开业主大会条件的其他资料。 以上带*号项目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二、关于首届业主大会召开过程中各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 4、【区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区主管部门接受市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履行辖区内下列物业管理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一)指导街道办事处履行物业管理监管职责; (二)确认未能依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集体辞职的情形,责令严重违法的业主委员会限期整改、解散; (三)撤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撤销管理规约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显失公平的内容,决定管理规约中对特定业主显失公平的内容对该特定业主无效; (四)会同街道办事处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争议; (五)指导、监督和管理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 (六)办理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及其委员、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行业协会制裁、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等备案事项; (七)批准协议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申请; (八)依照《条例》以及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 (九)依法处理物业管理信访事项; (十)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监管职责。 区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管理实际,委托街道办事处以区主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立及工作流程

一、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3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 三、筹备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XX业主委员会成立筹备计划

嘉州花城业主委员会成立筹备计划 嘉州花城小区入住已近三年,到现在已基本全部交房,办理装修八百余户,入住五百余户,已具备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应业主的要求和物业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管理处开始就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做筹备工作,计划如下:一.工作步骤: 第一步,管理处与骨干业主建立联系,然后共同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物管科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十五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物管科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最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止时间应早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则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得到反对票少的业主即可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六步,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并可以开展工作。 第七步,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物管科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 第八步,备案十天后仍没有收到区物管科的备案意见,可再次与其进行联系。 二,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及各项工作责任人: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产生办法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业委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长沙市的有关规定,在天心区桂花坪街道办事处和桂庄社区领导的指导下,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面向全体业主产生本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具体产生办法如下: —、富景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额为9名,候补委员名额为3名。 故候选人名额为13人, 二、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如下: 1、富景园小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业主,不能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 1、不遵守议事规则; 2、违反管理规约;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候选人报名方法: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本小区内所有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业主均可作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参选候选人。 2、业主可以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成为第一届业委会委员候选人。 3、业主也可以20人以上联名推荐产生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业主联名推荐参加的,应提供被推荐人的同意书(签名)。 4、所有候选人报名时都必须提供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居住房号、楼宇买卖合同编号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5、自荐或联名推荐候选人应到筹备组办公室领取《富景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荐表》或《富景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五:候选人产生过程如下: 1所有参选候选人,由筹备组根据候选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筹备组的审查意见应向业主公布,包括公布经审查不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名单和不符合的意见。2经审查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参选候选人超过13人时,由筹备组全体成员在参选候选人范围内进行投票表决,依次以得票多者确定为候选人参加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 六、候选人登记、候选人产生、候选人公示等选务工作,可根据需要由筹备组聘请业主或业主家属协助完成。候选人产生后,在小区内张榜公示,并同时在在“富景家园—和谐”QQ群中公布,并提交给第一次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投票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公示时间为10天。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方案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方案 XXXXXXX 首期业主委员会筹备方案XXXXX 首期业委会筹备工作组 XXXXX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 0 一二年九月二十三日XXXX 首期业主委员会筹组方案目录1、关于成立景江苑业主管理委员会的申请;2、景江苑首期业主代表大会及时业主委员会筹组方案;3、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筹组工作计划及进度控制表(附件1);4、景江苑业主管理委员会筹组意见调查通知(附件 2);5、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组成员名单(附件 3);6、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筹组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附件 4);7、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筹组宣传标语、横幅内容(附件 5);8、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筹组宣传意见调查结果公布(附件 6);9、基本概况(附件 7);10、景江苑各住宅组团投票权及业主委员席位分配办法(附件 8);11、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附件 9);12、景江苑首期业委会自荐候选人登记表(附件 10);13、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章程(附件 11);14、业主公约(附件 12)15、首期业主委员会参选登记表(附件 13)16、景江苑首期临时业委会候选人登记表(附件14)17、关于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名单的公示(附件 15) 开发商:海成集团海成物业公司景江苑管理处 2011 年 5 月 18 日关于成立 XXXXX 主管理委员会的申请XXXX 国土房管局物管科: 景江苑位于奉节县永安镇少陵路 1 号,小区规化、销售开发单栋住宅总数 129 套,已售出 129 套,入住率已达 95左右。为进一步规范小区管理,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下称:业委会),加强物业管理公司与业户间的相互交流与沟通,充分发挥业主参与小区管理决策,监督物业经营管理的作用,增强小区管理的透明度,全面提升小区综合管理质量,使小区管理更能满足业户的实际需求,为顺利和稳定推行各项管理制度及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奠定基础,我司已于 2012 年 10 月中旬,全面开展首期业委会的筹备工作,并按有关程序,分别采取问卷及电话访问之形式,对已收楼之单元的业主进行了业委会成立意见征询调

最新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

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三)业主委员会选票; (四)业主代表选票; (五)业主授权委托书; (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七)业主委员会章程; (八)业主公约; (九)其他相关资料。 六、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

业主委员会成立筹备计划

丽港花园业主委员会成立筹备计划 丽港花园小区入住已近三年,到现在已基本全部交房,办理装修八百余户,入住五百余户,已具备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应业主的要求和物业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管理处开始就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做筹备工作,计划如下:一.工作步骤: 第一步,管理处与骨干业主建立联系,然后共同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镇物管科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十五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物管科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最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止时间应早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则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得到反对票少的业主即可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六步,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并可以开展工作。 第七步,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物管科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 第八步,备案十天后仍没有收到区物管科的备案意见,可再次与其进行联系。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乐清市东禾紫荆花园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一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省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小区(大厦)第一届业主大会选举办法。 第二条本小区(大厦)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本小区(大厦)第届业主(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按业主人数且建筑面积计算。 第四条每一位业主且建筑面积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第五条本小区(大厦)推选业主委员候选人 13 名,实行等额实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13名,候选人一律经代表通过,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等额实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13名,候选人一律经代表通过,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差额选举一般按20%差额)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公益事业,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认真履行业主义务、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产权人。 第七条大会选举时,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方可进行选举。 第八条 20 名以上的业主(或业主代表)联名,可以推荐提名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 第九条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第十条每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第十一条候选人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全体业主投票人数且建筑面积的半数,始得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应到全体业主投票人数且建筑面积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数(即13名)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当选的候选人未超过5名时,应进行补选。 第十二条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业主(业主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下方空格打“√”或画“Ο”,投反对、弃权票的,在候选人下方空格打“×”或不做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后面空格填上另选人的,并在其下方的空格打“√”或画“Ο”。 第十三条业主(业主代表)不能划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其他业主(业主代表)(为非候选人)按其意志代写。未到会的业主(业主代表)可以书面委托他业主(业主代表)或其他人代为投票。 第十四条大会选举时,设监票人、计票人各二名,提交业主(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候选人不能担任监票、计票工作。 第十五条会场只设一个投票箱,业主(业主代表)可按座区的顺序进行投票。 第十六条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当场打开投票箱,清点业主投票人数且建筑面积,并由监票人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由大会主持人公布选举是否有效。 第十七条计票完毕,监票人向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并由主持人向大会宣读选举结果。 第十八条本选举方法经业主(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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