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预防培训教案

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预防培训教案
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预防培训教案

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预防培训教案

煤矿是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行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存在粉尘、噪声、有毒气体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是职业病高发的行业,为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消除职业健康安全隐患,强化宣传教育。

第一节职业危害的概念及防范

一、职业危害、职业病的概念

1、职业危害及因素

职业危害是对从事职业活动的从业人员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导致发生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的因素可分为两个方面:

(1)、作业环境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它包括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化学因素(生粉尘和水泥粉尘等),物理因素(风速湿度、温度、噪声、震动等)和生物因素等。

(2)、劳动过程的职业危害因素。它包括劳动时间过长,作息制度不合理、劳动强度过大、个别部位或器管过度紧张,使用工具不符合要求。

2、职业病及其特点

职业病的特点有以下3个方面

(1)、职业病是由职业危害所引起,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职业病的轻重与职业危害因素

的数量和强度不关。

(2)、大多的职业病还没有特殊的治疗方法,还不能彻底清除疾病,恢复人体健康。

(3)、职业病是人为的疾病,治疗个体无助于控制群体的发病,但是控制职业危害因素,能有效的降低其发病率,甚至清除职业病。

二、矿山的主要职业危害及职业病

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噪声、震动、有害气体、生产性化学毒物、高湿、不良体位劳动等。、

职业病主要有粉尘病、噪声聋、局部振动病、职业中毒(如一氧化碳中毒)以及滑束炎等。

1、生产性粉尘

生产粉尘是矿山主要职业危害因素,井下生产过程中的凿岩、钻眼、放炮、装膏、转载运输等环节均能生产大量粉尘,作业人员长期在岩尘超标的环境中劳动,可能引起矽肺病。

2、有害气体

井下空气中可能存在过量的CO、CO2氮氧化合物等有害气体,如果不及时加强通风,将其冲淡并带走,就可能造成人员中毒。

3、不良气体条件

井下气候条件的基本特点是温差大、温度大、风大,因

此,作业人员容易出现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或风湿性关节炎。

4、不良体位

工作面低从事作业人员不能站立劳动,经常跪、蹬在底板上,使局部关节长期受到强烈压迫及摩擦而引起滑束炎,另外,井下从业人员长期弯腰劳动,容易引起腰椎病,井下空间较小,井下从业人员经常磕碰头部,容易引起颈椎病。

5、噪声和振动

生产噪声和振动对从业人员的危害越来越大,钻机、装载机、破碎机、水泵、局部通风机、放炮等都能产生很大的噪声,可引起噪声聋、听力显著下降,振动可引起局部振动疾病。

三、职业危害的防范

职业危害防范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所谓预防为主就是控制职业危害的源头,即在职业活动中尽可能消除和控制职业危害因素的产生,所谓防治结合就是预防和治疗双管齐下,“防”是职业危害防范的根本途径,目的是不产生职业危害,“治”是职业病发生后保障患者的医疗、康复。

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危害的防范

(1)、指定或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定期对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对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做出评价。

(3)、向从业人员告知职业危害因素及应急处理方案。

(4)、采取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的措施,督促从业人员在劳动中贯彻执行。

(5)、制定职业危害事故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对受到职业危害的人员组织现场抢救,控制职业危害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第二节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一、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的要求权

1、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责任的权利

2、要求企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权利。

3、要求企业为从业人员保障职业病待遇的权利。

4、具有对矿山企业职业病预防的知情权。

5、具有对矿山企业职业病预防的民主管理参与权。

6、具有获得矿山企业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权。

二、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的义务

1、履行接受职业病防治的教育培训的义务。

2、履行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义务。

3、履行佩戴使用职业病防治设施的防护用品的义务。

4、履行及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的义务。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小编整理了学习职业病防治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篇一 十一届全国大常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2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并于当日实施。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从法律上明确了安监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次是修正,虽然修改的内容不大,但也涉及60多条,重点修改45处。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共七章九十条,比原法增加了十一条。根据安排,今天大家一起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主要从五个方面来学习: 一、从整体上把握《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原《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应当说,原有的各项制度,特别是职业病预防和职业病待遇保障制度,总体是科学、可行的。该法施行九年来,对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职业病依然高发,与职业病相关的事件时有发生,在社会上产生了不好的影响,个别的还演变成了群体性事件。这些事件暴露出部分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的职业病预防义务,职业病诊断难,职业病待遇落实难,

监管体制不顺等问题突出。 这次修改,针对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围绕?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多项法律制度。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加强了各级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强化了政府防治职业病的法定责任。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与此相对应,在法律责任一章的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 理顺了职业病防治监管体制。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围绕职业病的防、治、保三个主要环节,明确了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理顺了监管体制。防,即职业病的预防工作,以安监部门为主负责;治,即职业病诊断和治疗,以2卫生部门为主负责;保,即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主负责。其中安监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执法主体地位,首次在法律中得到明确。 进一步完善了职业病的预防措施。从项目立项,到企业的日常管理,政府部门的监管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强化了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ppt

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ppt 丰原马鞍山生化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二O一O年五月二十日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第一部分职业病定义与范畴总论一、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二、职业危害因素一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1(化学因素 1 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煤尘、水泥尘、石棉尘、有机粉尘等。 2 生产性毒物。如铅、苯、汞、一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 2(物理因素 1 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 2 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 3 噪声、振动。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4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微波、激光5电离辐射。如α、β、γ、X射线等3(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病源体总论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1(劳动组织和劳动休息制度不合理。2(劳动过度精神心理紧张。3(劳动强度过大,劳动安排不当,不能合理安排与劳动者的生理状况相适应的作业。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 4(劳动时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等。 5(长时间用不良体位和姿势劳动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劳动。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1(自然环境因素的作用。如炎热季节的太阳辐射。 2(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如有毒与无毒的工段安排在同一车间。 3(来自其他生产过程散发的有害因素的生产环境污染。三、法定职业病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 2、所谓法定职业病,是指由国家确认并经法定程序公布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我国卫生部于2006年颁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规定了10大类115种法定职业病,其中尘肺13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职业性物理因素疾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

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考试题

山西高平科兴云泉煤业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培训试题 科(队)姓名成绩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30分) 1、职业病指3、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 2、煤工尘肺是和的总称,长期大量吸入煤吸尘引起的劳动者。 。A、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B、上岗前和在岗期间C、在岗期间 3、煤矿图形标识分为禁止、、、和五类标识。 4、()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4、我国法定的尘肺病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等共种。A、接触有害作业的工人B、接触有毒、有害的劳动者C、职业病 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是5、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与 ,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目的的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装置。A、不得B、可以C、经领导批准可以 6、生产性粉尘对人体造成的危害有、、6、用人单位对从事()的劳动者,应当的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A、体力劳动B、脑力劳动C、接触职业危害作业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7、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承担。 1、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A、劳动者B、用人单位C、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A、劳动者 B、各级政府 C、用人单位8、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单位应当(),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盖章。 ()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A、如实、无偿提供B、收取费用C、如实提供 A、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B、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9、劳动者可以在()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 C、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诊断。

职业卫生与健康教案

职业卫生与健康教案 ◆培训提示 主要讲职业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的概念及防范,健康监护基本要求,以及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煤矿企业应结合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的有关规定进行介绍,同时要根据作业环境的实际情况重点阐述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治措施。 通过培训,使大家了解职业病的危害和健康的监护的基本知识,正确行使劳动者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职业危害的概念及防范 一、职业危害、职业病和职工禁忌病的概念 1. 职业危害及因素 职业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得从业人员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导致发生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的因素可分为三个方面: (1)作业环境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它包括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化学因素(生产性粉尘和水泥粉尘等)、物理因素(风速、湿度、温度、噪声、震动等)和生物因素等。 (2)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它包括劳动时间过长、作息制度不合理、劳动强度过大、个别部位或器官过度紧张、使用工具不符合要求。 (3)作业环境中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是指作业场所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或缺乏必要的防护措施,如缺乏通风、采暖、防尘、防毒、防噪声等设施或照明不良,阴暗潮湿,温度过高或过低等。 2. 职业病及其特点 职业病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特点有以下3个方面: (1)职业病是由职业危害所引起,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职业病的轻重与职业危害因素的数量和强度有关。 (2)大多数职业病目前还没有特殊的治疗方法,还不能彻底消除疾病、恢复人体健康。 (3)职业病是人为的疾病,治疗个体无助于控制群体的发病,但是控制职业危害因素,能有效的降低其发病率,甚至消除职业病。 3. 职业禁忌病及其有关规定 职业禁忌症只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该职业活动中不允许患者有的病症。 《煤矿安全规程》对职业禁忌的规定如下: (1)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①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 ②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 ③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 ④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⑤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工作的其他疾病; (2)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井下工作: ①以上所列不得从事接尘作业的病症; ②风湿病(反复活动);

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讲义

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讲义 职业病目录10类115种: 一、尘肺13种: 如水泥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煤工尘肺等。 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内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肤疾病。 6、放射性肿瘤。 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复合伤。 三、职业中毒56种: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5、硫化氢中毒。 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苯中毒。 8、汽油中毒。 9、氨中毒。 10、磷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 1、中暑。 2、减压病。 3、高原病。 4、航空病。 5、手臂振动病。 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 1、炭疽。 2、森林脑炎。 3、布氏杆菌病。 六、职业性皮肤病8种 1、接触性皮炎。 2、光敏性皮炎。 3、电光性皮炎。 4、黑变病。 5、痤疮。 6、溃疡。 7、化学性皮肤灼伤。 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七、职业性眼病3种 1、化学性眼部灼伤。 2、电光性眼炎。 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 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 1、噪声聋。 2、铬鼻病。 3、牙酸蚀病。 九、职业性肿瘤8种 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3、苯所致白血病。 4、氯甲醚所致肺癌。 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 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7、焦炉工人肺癌。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十、其他职业病5种 1、金属烟热。 2、职业性哮喘。 3、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 4、棉尘病。 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职业病防治教案

井下自救、互救及创伤急救,职业病防治教案 一、遇到井下灾害时对现场人员的要求 (1)掌握煤矿井下灾害事故的特点和规律,思想上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事故发生后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失措。(2)识别煤矿井下各种灾害的预兆,学会处理初发事故的方法和急救措施。 (3)熟悉煤矿井下巷道。安全出口和避难硐室以及避灾路线。 (4)每位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并要正确使用自救器。 二、事故现场人员的行动准则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首先要了解事故的性质、发生时间、地点、灾情以及有无人员伤亡等,尽快向矿调度室报告,通知可能受灾害直接波及区域的工作人员,以及事故发展后可能波及区域的工作人员。要保持头脑清醒、行动沉着、决策果断,对事故的发生和可能导致的恶果做出正确的判断,切忌惊慌失措、大喊大叫、四处乱跑。 为了防治灾害扩大,要针对不同性质的事故,根据当场可能动员的人力,迅速采取有效应急措施。积极进行抢险救灾工作,并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将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 当灾区现场不具备抢救事故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要以最快的速度,选择最安全、最近的路线撤离灾

区。撤离路线一般应根据灾害的类型、灾害发生时人员的位置而定。因事故造成灾区空气中的有毒气体浓度增高,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可配用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等。如在短时间内无法撤离灾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避难硐室或其他安全地点暂时躲避,等待援救,也可利用现场的设施和材料构筑临时避难硐室。 三、井下避难硐室 井下避难硐室是供矿工在遇到事故无法撤退而躲避待救的设施。常用的井下避难硐室有两种:一种是预先设置的避难硐室称永久性避难硐室;另一种是在事故发生后,因地制宜构筑的避难硐室称临时性避难硐室。 临时性避难硐室是利用独头巷道、硐室或两道风门之间的巷道,由避难人员临时修建的。所以,应在这些地点事先准备好所需的木板、木桩、黏土、砂子或砖等材料,还应有带阀门的压气管。 进入临时避难硐室前,一定要在避难硐室外留有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救护队寻找;设法堵好硐口,防止有害气体进入;待救时要由有经验的人指挥,应保持安静,团结互助,避免不必要的体力消耗,以延长待救时间;注意矿灯和食品的节约,计划使用。有规律地敲打管道、铁轨或岩石等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护人员的救援。在有压气体的条件下,要打开压气管阀门。

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

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 二O一O年五月二十日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丰原马鞍山生化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第一部分职业病定义与范畴总论一、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职业危害因素(一)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化学因素()生产性粉尘。 如矽尘、煤尘、水泥尘、石棉尘、有机粉尘等。 ()生产性毒物。 如铅、苯、汞、一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 .物理因素()异常气象条件。 如高温、高湿、低温等。 ()异常气压。 如高气压、低气压。 ()噪声、振动。 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非电离辐射。 如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微波、激光()电离辐射。 如α、β、γ、X射线等.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病源体总论(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劳动组织和劳动休息制度不合理。 .劳动过度精神(心理)紧张。 .劳动强度过大劳动安排不当不能合理安排与劳动者的生理状况

相适应的作业。 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劳动时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 如视力紧张等。 .长时间用不良体位和姿势劳动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劳动。 (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自然环境因素的作用。 如炎热季节的太阳辐射。 .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 如有毒与无毒的工段安排在同一车间。 ).来自其他生产过程散发的有害因素的生产环境污染。 三、法定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年月日正式实施。 、所谓法定职业病是指由国家确认并经法定程序公布的。 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我国卫生部于年颁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规定了大类种法定职业病其中尘肺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种职业中毒种职业性物理因素疾病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种职业性皮肤病种职业性眼病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种职业性肿瘤种其他职业病种。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引发职业病的条件:有害物质的性质、作用人体的量(剂量浓度接触时间)、设备防护条件、个人健康状况。

煤矿职业病防治培训教案

职业病防治专业课教案 课程名称:职业病防治 教学目的及要求: 1、目的: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 2、要求:掌握本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了解煤矿生产技术知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等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有关规定。 教学对象:全体从业人员 教学重点:职业病防治 教学方法:面授 教学用具:黑板、电脑等 教学地点:区值班室

第一讲职业病防治 职业病危害管理 一、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定期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 二、煤矿企业应当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配备监测人员和设备。 煤矿企业应当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3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煤矿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从业人员公布。 三、煤矿企业应当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 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防尘或者防毒等个体防护用品。 粉尘防治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应当符合表25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表 1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要求 注: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是以时间加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二、粉尘监测应当采用定点监测、个体监测方法。 三、煤矿必须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总粉尘浓度,井工煤矿每月测定2次;露天煤矿每月测定1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二)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 (三)粉尘中游离SiO2 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 (四)开采深度大于200m 的露天煤矿,在气压较低的季节应当适当增加测定次数。 四、粉尘监测采样点布置应当符合表26的要求。

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成稿)电子教案

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在有职业危害的施工作业前后,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安全教育,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符合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特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公司职工、项目员工、临时工、民工都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3、前期预防 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项目部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4、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1)所有职工都有维护本公司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2)不得因职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项目部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项目部不得安排未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4)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企业应根据健康安全科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讲义

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讲义 职业病目录 10类115种: 一、尘肺 13种: 如水泥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煤工尘肺等。 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11种: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内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肤疾病。 6、放射性肿瘤。 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复合伤。 三、职业中毒 56种: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5、硫化氢中毒。 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苯中毒。 8、汽油中毒。 9、氨中毒。 10、磷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5种 1、中暑。 2、减压病。 3、高原病。 4、航空病。 5、手臂振动病。 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3种 1、炭疽。 2、森林脑炎。 3、布氏杆菌病。 六、职业性皮肤病 8种 1、接触性皮炎。 2、光敏性皮炎。 3、电光性皮炎。 4、黑变病。 5、痤疮。 6、溃疡。 7、化学性皮肤灼伤。 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七、职业性眼病 3种 1、化学性眼部灼伤。 2、电光性眼炎。 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 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3种 1、噪声聋。 2、铬鼻病。 3、牙酸蚀病。 九、职业性肿瘤8种 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3、苯所致白血病。 4、氯甲醚所致肺癌。 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 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7、焦炉工人肺癌。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十、其他职业病5种 1、金属烟热。 2、职业性哮喘。 3、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 4、棉尘病。 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全)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加油站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从站长到各级人员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3 各级人员职责 3.1站长 3.1.1站长(法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3.1.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 3.1.3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设置本单位的职业卫生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3.1.4每年向员工报告一次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3.1.5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3.1.6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1.7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3.1.8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3.1.9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3.1.10依法承担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3.1.11每年11月底以报告的形式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本单位年度职业病危害管理的情况。 3.1.12负责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3.1.13组织对本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1.14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3.1.15保证本单位应当具备的职业卫生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3.2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3.2.1认真履行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2.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3.2.4参与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3.2.6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3.2.7负责建立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3.3员工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2018年职业病防治知识讲座

2018年纪集村职业病防治知识讲座 职业病定义与范畴 总论 职业病是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疾病。随着社会经济和文明的进步与发展,人们愈来愈认识到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不仅仅是创造财富,而且是使人类能够过上高质量的生活,经济的发展不应以牺牲劳动者的健康作为代价。因此,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改善劳动者的作业环境,提高劳动者的健康素质,防止发生职业病,是中国共产党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人类自开始生产活动以来,就出现了因接触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有害因素而发生的疾病。追溯国内外历史,最早发现的职业病都与采石开矿和冶炼生产有关。随着工业的兴起和发展,生产或工作环境中使人类产生疾病的有害因素的种类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因此,职业病的发生,常与社会经济生产的发展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各种形式的职业危害日趋严重,因而职业病的发病率也呈上升趋势。

二、有哪些职业危害因素 工作场所中存在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对人体产生健康损害的因素称之为职业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 (1)生产性毒物。如铅、苯、汞、一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 (2)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煤尘、水泥尘、石棉尘、有机粉尘等。 2.物理因素 (1)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 (2)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 (3)噪声、振动。 (4)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微波、激光等。 (5)电离辐射。如α、β、γ、X射线等。 3.生物因素 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病源体。 (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劳动组织和劳动休息制度不合理。 2.劳动过度精神(心理)紧张。 3.劳动强度过大,劳动安排不当,不能合理安排与劳动者的生理

职业危害知识试题题库

荆各庄矿业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知识试题(样卷) 一、填空题 1.煤矿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 )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2. 每(季度)至少对井下接触粉尘员工进行一次粉尘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培训要有计划、(教案)、考试卷、成绩登统等记录。 3. 各基层单位应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安装)、(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并建立健全危害防护设施的巡检、(维护)、检修制度。 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危害防护设施。 4. 各基层单位编制(作业规程、措施)时,对(粉尘)、噪声、有毒有害等防护设施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出明确要求。 5. 各基层单位每班必须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措施)进行检查确认,对设施不完善和个人(个体防护)不达标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6.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 7. 职工在生产过程中要按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 对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职工和下井人员,禁止发放、使用(化纤)材质的劳动防护用品。 9. 回采工作面采煤机落煤、工作面多工序同时作业时,测尘点布置

在回风侧(10~15)m处。 10. 煤矿作业场所一氧化碳最高允许浓度为(0.0024%) 二、判断题 1.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必要时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 4.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 5.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 6.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可适当收取复印费用。(× ) 7.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8.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可以先安排其上岗,然后在适当的时候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试卷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试题 部门: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共20空每空2分共40分)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 2.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3.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4.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5.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7.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判断题(对的打“√”,错的打“×”)(共15题每题2分共3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宗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2、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5、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6、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7、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示范文本

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 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 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直接接触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岗位工种的 本公司员工,以及在本公司从事相关职业病防治、安全生 产的管理人员。 3.职责和权限 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

需经费并监督实施,由公司安环部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 4.教育培训内容 公司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具体包括: ①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②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③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④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职业病的危害教案

贵州兴安煤业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治培训教案 授课人:李文张 贵州兴安煤业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使用时间:长期

职业危害与职业病 一、概述 煤尘中含有5%以下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被称为单纯性煤尘。在生产过程中长期吸入煤尘引起的尘肺称为煤肺。煤肺多见于煤矿采煤工、选煤厂选煤工、煤球制造工、车站和码头煤炭装卸工等工种。长期以来对煤尘能否引起煤肺问题,认识不一致。有人认为,煤矿工人多因工种不固定,煤尘中所含二氧化硅的致病作用比煤尘更为重要,所谓煤肺,实际上不过是一种轻型煤矽肺。但目前公认,长期吸入煤尘也可以引起肺组织纤维化,并存在剂量—反应关系。煤肺发病工龄多在20-30年以上,病情进展缓慢,危害较轻。 在煤炭开采过程中,由于煤矿岩层含游离二氧化硅量有时可高达40%以上,矿工作业工种调动频繁,故采矿工人所接触的粉尘多为煤矽混合性粉尘。生产中长期吸入大量煤矽粉尘所引起的以肺纤维化为主的疾病,称为煤矽肺:是煤矿工人尘肺的最常见的一种类型。发病工龄多在15-20年左右,病变发展较快,危害较重。除此,煤矿工人还可罹患矽肺,多为接触岩石的开拓建井工人,发病工龄10-l5年,进展快,危害严重。根据卫生部等〔(87)卫防字第60号]《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处理办法的规定》中的规定,我国煤工尘肺是煤肺和煤矽肺的总称。 l972年国际尘肺会议总结报告中提出:如肺内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大于18%时,其病理形态改变为矽肺;小于18%时,则为煤工尘肺,它既包括由纯煤尘引起的尘肺,又包括了由煤和岩石的混合

粉尘引起的煤矽肺以及肺部进行性大块纤维化。 二、病理改变 煤工尘肺的病理改变基本上是属于混合型。多兼有间质性弥漫性纤维化型和结节型两者特征。主要病理改变: (一)煤斑 煤斑是煤工尘肺最常见的原发性特征性病变。虽非特异,但应列为诊断的基础指标。肉眼观察呈灶状,黑色,直径2-5mm,圆或不规则形,多在肺小叶间隔和胸膜交角处,表现为网状或条索状。镜下可见,有的相邻肺泡腔肺泡管内充满煤尘细胞,肺泡间隔消失,致使煤斑增大融合,局部气腔扩大。煤尘及煤尘细胞沉积多在呼吸性细支气管以及其相应的小血管围呈现出袖套状。有的煤斑与周缘的肺泡壁相连接,成为星芒状或蜘蛛网状。煤斑周围有灶周性肺气肿。煤斑主要由煤尘颗粒、煤尘细胞、成纤维细胞、网织纤维和少量的胶原纤维组成。 (二)肺气肿 煤工尘肺常见的灶周肺气肿有两种:其一是散在分布于煤斑旁扩大气腔,为局限性肺气肿;其二是在肺内煤斑的中心或煤尘灶的周边,有扩张的小气腔,居小叶中心,称为小叶中心型肺气肿,是煤工尘肺病理的又一特征。镜检可见到呼吸性细支气管壁平滑肌及弹力纤维减少或消失,从而导致呼吸性细支气管扩张,引起肺气肿。如果病变进一步向肺泡管、肺泡道及肺泡发展,波及全小叶,即可引起全小叶肺气肿。此时临床上会出现明显症状和呼吸功能损害,严重时便可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考试试题及答案

单位:姓名:工种:得分: 一、填空题:(每题5分,共50分) 1、《职业病防治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自年月日起施行。 2、《职业病防治法》制度的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3、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4、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 5、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6、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管理。 7、职业病人有权按国家规定享受和 的权利。 8、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 档案。

9、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家 负责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工作。 10、职业病防治法共有章条。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2、何谓职业病 3、何谓职业危害 4、生产性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有哪些 5对未成年和女职工实行什么特殊劳动保护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试题答案

一、填空题: 1、2001年10月27日,自2002年5月1日。 2、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 3、职业卫生保护, 4、职业病保护用品。 5、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6预防为主、防治结合。7职业病待遇,工伤社会保险。8、劳动者健康监护。9煤矿安全监察局。10、七章,七十九条。 简答题:1、答: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答: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3、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4、答:①职业病肺部疾患:尘肺、肺粉尘沉着症、支气管哮喘、呼救系统肿瘤。 ②其他器官和系统损害:鼻咽部损害、皮肤损害、眼部损伤。 ③职业中毒及肺内感染。5、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试题库完整

职业健康培训题库 一、判断题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24ppm。 (√) 2、《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不适合煤矿地面作业场所。 (×) 3、《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 (√) 4、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 5、采煤防尘的主要技术措施包括煤层注水、采空区灌水防尘、机采工作面防尘等。 (√) 6、尘肺病的发生与工人接触矿尘的时间长短没有关系。 (×) 7、尘肺是长期吸入生产性无机粉尘所致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一类全身疾病的统称。 (√) 8、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9、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劳动者,煤矿企业应当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随访,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 10、对患有职业禁忌、未成年人、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禁忌范围的工作。 (√) 11、对已确诊的职业病人,应及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赔偿。 (√) 12、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相关费用。 (√) 13、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产整顿,经治理后获得允许,方可重新作业。 (×) 14、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可导致肺组织纤维化,最终导致尘肺病。 (√) 15、根据振动作用于人体的部位和传导方式,可将生产中振动分为局部振动和全身振动。 (√) 16、呼吸性粉尘是指能被吸入人体呼吸系统的悬浮粉尘。 (×) 17、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 18、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19、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人正式生产和使用。 (√) 20、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 21、进行爆破时,使用水炮泥可以有效的达到防尘的目的。 (√) 22、井下防尘的主要措施是以湿式作业,并加强通风。 (√) 23、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以及地面筛分厂、破碎车间、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 24、掘进机的内喷雾装置使用水压不得低于4MPa,外喷雾装置使用水压不低于1.5MPa。 (×)

职业病防治最新教案

职业病防治教案 学习要点: 了解职业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的含义;理解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熟悉煤矿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掌握煤矿职业危害的防护方法;了解职业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 培训学时:2-4学时。 第一节职业危害概述 一、职业危害因素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存在的对职工的健康和劳动能力产生有害作用并导致疾病的因素,称为职业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三类: (1)与生产过程有关的职业危害因素:来源于原料、中间产物、产品、生产设备与工艺的工业毒物、粉尘、噪声、振动、高温、电离辐射及非电离辐射、污染性因素等职业性危害因素,它们均与生产过程有关。 (2)劳动组织中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是指因为劳动组织不合理而产生的职业性危害因素,如劳动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劳动制度不合理、长时间强迫体力劳动、作业安排与劳动者生理条件不相适应等造成长期过度疲劳、过度紧张等,均可损害劳动者的健康。 (3)与作业环境有关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作业场所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缺乏必要的卫生技术设施,如缺少通风、采暖、防尘防毒、防噪声设施,照明不良,阴暗潮湿,温度过高或过低等。

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按其性质可分为: (1)化学因素。生产性毒物,如铅、苯、汞、一氧化碳、硫化氢等;生产性粉尘,如矿尘、煤尘、金属粉尘、有机尘等。 (2)物理性因素。包括不良气候条件,如高温、高湿、高气压、低温、低气压;生产性噪声、振动;电离辐射,如X射线;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高频电磁场、微波、激光。 (3)生物性因素。主要指病原微生物和致病寄生虫,如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此外,还包括与劳动过程有关的生理、心理因素以及环境因素等。 二、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但从法律上讲,职业病是指职工因受职业危害因素的影响引起的,由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诊断、确诊、报告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为10大类115种,具体名单为:尘肺(13种);职业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 与其他生产事故造成的职业伤害相比,职业病有以下特点: (1)它的起因是由于劳动者在职业性活动过程中或长期受到来自化学、物理或生物的职业性危害因素的侵蚀或长期受不良作业方法、恶劣作业条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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