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照明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照明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天津市道路照明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天津祥光电器工程有限公司

2011.08.26

道路照明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对道路照明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善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本市道路照明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

1.0.3道路照明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道路照明专业标准规范的规定,其中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1.0.4道路照明工程一般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且合同中没有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5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且合同中没有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参照1.0.4条款):

1.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

2.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施工及交付运行的需要。

1.0.6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设计。

1.0.7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在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1.0.8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但某一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具有这一专业知识特长并有此专业设计资质的其他专业承担设计,其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2.方案设计

2.1 一般要求

2.1.1方案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

2.平面图。

2.1.2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日;

2.扉页: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字或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2.2 设计说明

2.2.1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

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版本号);

3.建设单位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

2.2.2设计内容

1.工程概况;

2.本工程拟设置照明供电及控制系统;

3.节能、环保措施(如用电节能、照明设施节材、照明设施美化环境防污染措施)。

2.2.3投资估算文件一般由编制说明、单项工程综合估算表等内容组成

1.估算编制说明

1)编制依据;

2)编制范围;

3)其他必须说明的;

2.单项工程综合估算表。由单项工程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等专业的工程费用估算内容组成。

2.3设计图纸

2.3.1平面设计图纸

1.图纸名称,比例;

2.道路纵、横面尺寸长度范围;

3.灯杆、线路、电气设备位置走向;

2.3.2照明电气接线图纸

1.电源、电网所提供的电源电压等级、回路、容量;

2.控制方法。

3.初步设计

3.1一般要求

3.1.1初步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专业设计说明及专业节能内容;

2.设计图纸;

3.工程概算书;

4.专业计算书(计算书不属于交付的设计文件,但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编制)

3.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次序

1.封面: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日;

2.扉页: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字或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6.概算书。

3.2设计说明

3.2.1设计依据

1.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

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版本号);

3.建设单位的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

4.管理部门的会签意见。

3.2.2设计内容

1.工程概况;

2.本工程拟设置照明供电及控制系统;

3.主要工程量;

4.节能、环保措施(如照明用电节能、照明设施节材、照明设施美化环境防污染措施)。

3.3设计图纸

3.3.1平面设计图纸

1.图纸名称、比例;

2.道路纵横面尺寸长度范围;

3.灯杆、线路、电气设备位置走向;

3.3.2电气接线图纸

1.电源、电网所提供的电源电压等级、回路、容量;

2.控制方法。

3.4工程概算

3.4.1编制依据

1.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图纸;

2.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程;

3.当地主管部门现行的概算指标或定额(或预算定额、综合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材料及配件预算价格、工程费用定额和有关费用规定文件等;

4.人工、设备及材料、机械台班价格依据;

5.其他费用计费依据。

4.施工图设计

4.1一般要求

4.1.1施工图设计文件

1.专业的设计图纸(含图纸目录、说明和必要的设备、材料表)以及图纸封面;节能设计的专项内容;

2.合同要求的工程预算书;(对于方案设计后或初步设计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的项目合同,没要求编制工程预算书,可参照工程预算书);

3.专业计算书。计算书不属于交付设计文件,但本规定要求编制。

4.1.2封面标识内容

1.项目名称;

2.设计单位名称;

3.设计阶段;

4.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盖章;

5.设计日期。

4.2设计文件

4.2.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施工设计说明、设计图、主要设备材料表、计算书。

4.2.2图纸目录,应按图纸顺序排列。

4.2.3设计说明

1.工程概况。应将初步设计(或方案)主要内容录入;

2.设计依据(内容见第

3.2.1条)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专业系统的主要指标;

3.施工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包括敷线、缆、设备安装等);

4.设备的主要技术要求(灯杆、灯具、箱站、电缆等);

5.接地保护系统的有关内容;

6.电气节能、设施节材环保等措施;

7.其它需要说明事宜要求。

4.2.4图例符号

4.2.5施工平面图

1.架空线路应标注出线路规格走向、杆位、间距、杆高、拉线、重复接地;

2.电缆线路标注:线路走向、回路、敷设方式、电缆保护管位置,重复接地;

3.比例、指北针;

4.箱站、配电箱位置;

5.与相邻其它线路交岔跨越位置。

4.2.6电气接线图纸。(内容见第3.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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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及深度要求

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及深度要求 第一部分概述 按照管理本部的设计管理流程要求,概念性方案设计是承接项目和产品的设 计阶段,概念性方案设计在概念性方案设计任务书和项目产品建议问题总结的基 础上,设计思路应具有延续性、探索性、独创性和挑战性。 1.方案设计文件编制的目的和特点 a)概念性方案阶段的任务包括以下两大方面: i.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设计管理模式,起主要工作成果体现在 设计任务分解清单和设计费用预算、项目设计总体控制计划以及设 计单位的筛选;有关项目设计总体控制计划的编制要求可以参照《项 目规划设计分析成果标准》相关章节执行; ii.通常意义上的概念性方案设计。对概念性方案设计本身的要求可以参照本文执行; b)概念性方案可以根据需要结合当地政府报批所需的修建性详规设计,概 念性方案深度以修建性详规深度为参照依据。设计内容在体现概念性方 案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应围绕修建性详规、场地分析和住宅单体选型 的要求进行,表现手法可根据报批或者项目具体需要灵活确定。 c)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单位或分公司规划设计部提供的: i.设计单位提供的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应以构思分析草图、场地分析 草图、住宅单体风格以及户型选型示意图和总平面设计构思图纸为 主,辅以对整体概念构思的的简要设计说明; d)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以说明如何实现甲方策划意图和设计的整体构思为 主,结合政府报批要求及公司内部要求可以采用灵活的表现手法,为充 分展示设计意图、特征和创新之处,可以有分析图草图、总平面及单体 建筑图、透视图,还可根据项目需要增加模型、电脑动画、幻灯片等。

2.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的内容与编排 概念性方案设计应包含以下两大组成部分,分别由设计单位和分公司规划设计部提供。 a)设计方应该提供概念性方案构思说明书、设计图纸、透视图三部分,编 排顺序为: i.封面:写明方案名称、设计单位、设计年月; ii.扉页:注明方案编制单位的行政和技术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概念性方案设计人,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以上人员需加注 专业技术职称,本部分必要时需附透视图或者模型照片; iii.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目录; iv.概念性方案构思说明:由总说明和各专业构思说明组成;具体要求可参照国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说明格式,并应考虑增加结合项 目实际情况的设计内容说明; v.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指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各分类建筑面积、各类住宅每户单元建筑面积等;设计单位应该完成《概念设计任务 书》中的各类统计表格。同时,分公司规划设计部负责人应该审核 上述数据的真实性; vi.设计图纸:主要由规划总平面图、以及道路、竖向、管线、绿化景观、土方平衡等总图类图纸,以及建筑专业图纸组成,可参见第二 部分概念性方案图纸目录; b)分公司设计部应对概念性方案做出完整的书面评估意见; c)如设计合同以及设计任务书中有特别的约定,其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按 照招标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3.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的规格与装订 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主要是公司内部根据本规定或者设计任务书的约定制作,以下为主要编制原则: a)一般项目应按设计说明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设计图纸、分析说明, 共四部分。复杂项目每部分可以独立分册装订;

2016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景观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总则 1.1.为了加强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我司特参考建设部2003年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并且结合景观设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环境景观设计的土建专业、植物专业、给排水专业与电气专业的设计文件的编制。 1.3.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符合国家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 1.4.本规定从2006年10月1起开始执行。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一般规定 1.1.初步设计应以已批准的方案设计为依据进行编制,并满足方案设计要求。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目录、设计说明、图纸。 1.2.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a.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b.能编制工程概算书。 c.应包含主要的设备或材料表。 2.设计深度细则 2.1.封面:包含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2.设计总说明 a.工程概况:包含工程名称、建设地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b.设计主要依据。 设计中贯彻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政策 建设单位批准确认的方案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 采用的相关设计规范 c.技术措施。包含土建,植物,水电等各专业总说明。 d.其他说明:特别情况的说明或对图纸文件及制图标准的补充与说明。 景观土建 2.3.※总平面图(当工程场地复杂,地形变化大,涉及到场地内地形地物可能

会保留或者加以利用的时候必须作此图) a.保留原地形地物,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名称及关键标高。 b.建设用地红线。 c.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贮水池、化粪池等隐蔽工程) 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物室内外标高值,重要点坐标值。 d.景区、景点、场地的划分;景观建筑、小品、设施、水体、道路、停车 场、挡墙的平面布置;景区、景点和景物的名称。 e.主干道路中心线及标高值和坐标值。 f.主要场地标高。 g.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h.绿地表示:除有特殊意境(树阵,林荫大道, 景观大树等)的用植物图 例表示以外,其他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i.表示出主要场地的铺装大致分割。 j.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k.总平面图例:建筑、道路、水体、绿地等 2.4.景观总平面布置图 a.以突出景观设计内容为主要目的。 b.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 c.建设用地红线。 d.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贮水池、化粪池等隐蔽工程虚线表示)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物室内外正负零标高值。 e.景区、景点、场地的划分;景观建筑、小品、设施、水体、道路、停车场、挡墙的平面布置;景区、景点和景物的名称。 f.主干道路中心线及标高值。主要场地标高。 g.绿地表示:除有特殊意境(树阵,林荫大道, 景观大树等)的用植物图例表示以外,其他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h.表示出主要场地的铺装大致分割。 i.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j.当无2.3条规定的总平面图的时候,本图中必须加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k.总平面图例:建筑、道路、水体、绿地等 2.5.总平面图索引图(或分区图) a.以清晰表现图纸分区为主要目的。 b.在景观总平面图基础上加分区索引。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方案设计部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方案设计部分) 2016年11月

2 方案设计 2.1 一般要求 2.1.1 方案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等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相应的专门内容; 2 总平面图以及相关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燃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具体见2.3.3条); 3 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2.1.3 装配式建筑技术策划文件。 1技术策划报告,包括技术策划依据和要求、标准化设计要求、建筑结构体系、建筑围护系统、建筑内装体系、设备管线等内容; 2技术配置表,装配式结构技术选用及技术要点; 3经济性评估,包括项目规模、成本、质量、效率等内容; 4预制构件生产策划,包括构件厂选择、构件制作及运输方案,经济性评估等。 2.2 设计说明书 2.2.1 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 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用地红线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 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 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抗震设防烈度、区域位置等; 4 简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环境协调、建筑风格等方面的要求。当城市规划等部门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构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 5 简述建设单位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的配套情况; 6 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总投资、容纳人数等)、项目设计规模等级和设计标准(包括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 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室内、室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

关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编制深度规定(试)

关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编制深度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 为进一步提高规划设计质量,规范我市规划设计市场,依据建设部建规[1995]33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分为资料收集、方案设计和成果编制三个阶段。 1.3 我市中心市区所有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均需按本要求执行。 第二章基础资料的收集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需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2.1 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 2.2土地利用现状:包括用地性质(应分至小类)、用地界限、用地单位、土地性质(国有、集体)等。 2.3 地块内人口分布现状资料。 2.4 建筑物现状: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修建年限。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建筑物的,应了解其保护级别、保护范围及保护区及建筑控制地带要求等。 2.5 公共设施公布、规模(包括周边地区)。 2.6 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 2.7 所在地区文化传统、建筑特色。 2.8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 2.9 各类建筑工程的基本造价等。 2.10 有定向开发单位的,其开发意向及开发单位情况等。 2.11 其它有关资料。 第三章规划方案设计 3.1 修建性详细规划在规划方案阶段由规划方案说明书、区位图、现状分析图、规划总平面方案图(不少于2个方案)、鸟瞰图、模型、规划方案分析图、大样图等组成。 3.2 规划方案说明书。 1、规划原则及依据(包括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2、现状情况及分析(包括现状存在的问题)。 3、规划总体构思及用地布局(每个方案应分别说明)。⑴用地布局、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含组团划分、特色)。⑵道路交通及绿化系统规划(含出入口、小品、绿地等)。⑶服务、配套设施配置的依据、标准、数(容)量(包括:公共绿地、中小学、集中供热、汽车、自行车停车场、托幼、供配电、邮电、煤气、液化气场站、居委会、派出所、物业管理中心等)。 4、竖向及工程管网规划意向(包

概念性方案设计深度要求

概念性方案设计深度要求 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成果及深度除满足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中有关的要求外,同时必须满足甲方以下要求。 一、设计成果: 1.设计说明及图纸8套:统一按A3规格印制、装订 概念设计方案图纸目录

概念设计方案图纸深度要求: 1.总平面图 1)标明用地界限、道路红线、周边道路名称、指北针; 表明地下室边界和出入口位置;2) 标明建筑单体的层数和退线,建筑单体体块和建筑间距要3)用真实 尺寸; 4)表明小区道路的性质、位置、与城市道路接口的位置以及道路中 车行道、绿化带及人行道的划分并标明道路红线宽度。 5)表明停车位位置和停车数目; 表明景观绿地和水系的性质、等级和边界。6) 2.功能分区与产品类型分布图 1)明确住宅和公建分区;排布适宜地块档次与形态的住宅产品。 2)描述公建配套设施设置位置、规模、占地和内容; 3)根据现有市政配套情况选择设置各类技术配套设施(煤气调压站、变电站、垃圾中转站、水泵房、物业管理用房),通过明显的图例描 述这些设施的名称、位置及规模。

3.交通、消防分析图 1)根据道路设计宽度,示意性表达路网分级,标明小区道路与城市道路接口的位置,并完成各级道路的道路断面放大图。 2)对用地已有道路进行功能定位,通过明显的图例区别表示车行道及人行道。 非机动车流线和人行流线通过不同的图例表达各种机动车流线、3).的分级与方向设计。 4)通过不同的图例表示满足设计指标要求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各种停车方式、位置、规模与数量。 5)表明满足消防要求的车道和场地设计。 若单张图纸无法清楚表达上述设计内容时,应分成若干张图纸分别表达。 4.分期开发分析图 1)应表明分期开发的范围、顺序。分析分期开发的地块价值、交通可行性、公建配套分布、景观分期利用、施工难易度、物业管理的可行性; 2)各分期地块应有经济技术指标数据的统计; 应体现分期销售卖场的统一规划构想,并标明首期卖场的3)选址。 5.典型组团单元分析图 应体现典型组团单元、庭院或邻里单元大体的户型配置、朝向、间距、转角、入口的关系。 6.物业管理模式分析图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完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年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1、方案设计编制深度规定

建设部建质(2003)84号文件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 0 0 3 年6 月1 日起施行 (关于方案设计部份) (一)总则 一、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件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对于一般工业建筑(房屋部份)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四、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1)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五、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重复利用其它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六、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七、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八、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本规定某一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其它专业承担设计,但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二)方案设计 一、一般要求 (1)方案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 2、总平面图以及建筑设计图纸。 3、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质设[2002]07号文,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参编,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进行修编。专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防洪、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及投资估算和概(预)算文件。修编的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三部分。 在修编过程中,总结了设计单位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1993年建设部城建司发布的《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中设计文件组成和深度进行了修编,以保证设计质量,使设计文件规范化。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解释。其中:燃气、热力网工程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城市轨道工程由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包琦玮李艺郄燕秋傅连合 刘德昭李永威冯继蓓冯爱军 陈奇法俞惠文邓昭瑜

建设部文件 建质[2004]16号 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单位)等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同时废止。 附件: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2004年2月2日印发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目录 1 总则 (1) 2 方案设计 (2) 2.1 一般要求 (2) 2.2 设计说明书 (2) 2.3 设计图纸 (6) 3 初步设计 (8) 3.1 一般要求 (8) 3.2 设计总说明 (8) 3.3 总平面 (9) 3.4 建筑 (11) 3.5 结构 (14) 3.6 建筑电气 (17) 3.7 给水排水 (20) 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 3.9 热能动力 (26) 3.10 概算 (28) 4 施工图设计 (30) 4.1 一般要求 (30) 4.2 总平面 (30) 4.3 建筑 (32) 4.4 结构 (36) 4.5 建筑电气 (43) 4.6 给水排水 (46) 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

规划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附表(一) 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文件编制要求(试行) 序号图纸图纸内容图纸比例 1 规划说明书说明工程的规划设计依据;用地现状的条件分析;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用地布局;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道路和绿地、消防、环保系统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包括:总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分项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平均层数、各类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面积(居住区、小区、组团公共绿地面积单列)、绿地率、停车面积、停车率(地面、地下分开)、人防地下室的面积、居住的总户数、总人口、配套设施明细表。 2 建设用地位置图标明工程项目位于城市中的位置以及和周围地区的关系。1: 2000 3 建设用地现状图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内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并标明用地红线图、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绿地绿线及其他市政设施控制线。1: 500 4 规划总平面图标明用地边界折点坐标;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确定主要出入口方向;相邻道路红线、道路名称和宽度;道路中心线与建筑红线距离;建筑物后退红线距离;与周边现状建筑物、规划建筑的相对关系和建筑间距;周边现状建筑、规划建筑的层数、性质及高度;拆迁范围和应拆除的建筑;道路中心线交点标高、地下室范围、地下室坡道出入口等,以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公用市政配套设施和消防设计,如:小学、幼儿园、公共停车场、公厕、居委会、垃圾收集点、二级生化设施或化粪池、煤气站、变配电间(所)、消防水池等等的位置。1: 500 5 重要地段的空间 分析、城市设计 分析图沿街单体建筑标准层平面图、单体建筑平面图、立央图、剖面图(建筑总高度)、彩色效果图、表达设计意图,反映空间环境,视线分析,景观效果。1: 200 以上 6 绿化规划图标明各种绿地位置、面积、尺寸。1: 500 7 道路交通规划图标明道路的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坐标、标高、停车场用地界线。 8 竖向规划图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面规划标高。1: 500 9 单项或综合工程 管网规划图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的平面位置、竖向位置,各种管道总进出管的管径、位置,主要控制点标高,以及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容积。1: 500 附表二 单项工程建筑设计方案文件编制要求(试行) 序号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比例 1 方案设计说明说明工程的设计依据,设计宗旨。用地规划技术指标、建筑经济指标。结构选型设计、消防、人防、环保、给水排水、电气、电讯、空调通风等及其与城市环境的关系。 2 工程区域位置图表明工程项目位于城市中的位置。1:2000 3 总平面图表明工程区内建筑物总平面规划布置,道路、绿化、环保、消防等设施的布置(包括周边30—50m范围内现状地物地貌)。1:500 4 消防系统平面图表明消防通道、宽度、流线、出入口位置、距离、消防登高面的布置及建筑物内消防出入口与室外消防通道的联系方式等。1:500 5 绿化系统平面图表明绿地位置、面积、尺寸等。1:500 6 交通系统平面图表明人流、车流出入口位置,用地内部车道组织、室内外停车场(库)位置,面积、车位数,用地内部交通系统与城市交通系统的关系等。1:500 7 环保系统平面图表明室内垃圾集散间位置、室外垃圾收集点位置及运出通道,二级生化处理设施或大型化粪池位置、面积、尺寸以及排污管道设施走向等。1:500 8 人防系统平面图表明室内人防工程位置、面积、等级、室内外出入口位置、尺寸等。1:500 9 建筑单体或群体 彩色渲染图建筑单体或群体彩色渲染图,重要的或大型建筑必须制作模型。 10 建筑方案图平面、立面、剖面图,平面设计应包括配套设施用房。1:100或 1:200 11 竖向布置图室内外设计标高及场地标高1:500 12 管线综合各管线的平面布置,注明各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和管线间距,市政管线接入点的位置。1:500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设计。 第1.0.3条设计文件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经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碰、缺”。 第1.0.4条在项目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阶段。大型和重要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建筑工程,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1.0.5条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基本条件,收集必要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第1.0.6条设计文件内容与深度 一、初步设计 1.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 (1)封面 (2)扉页 (3)初步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图纸 (6)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7)工程概算书 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中;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中予以论述。 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内部作业,有关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资料、方案比较资料、内部作业草图、编制概算所依据补充资料等,均须妥善保存。 2.初步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审批要求: (1)应符合已审定设计方案; (2)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 (3)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 (4)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依据; (5)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 (6)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二、施工图设计 1.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已批准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或首页)、图纸、工程预算书等。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 2003-8-12晓黎文摘搜集整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 -------------------------------------------------------------------------------- 日期: 2003."0 6."05今日/总浏览: 1/230 建设部文件 建质[2003]84号 关于颁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 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1992年版)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设 [1995]230号)所附的《城市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自 2003年6月1日起同时废止。 附件: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二OO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 第1。"0。3条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经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碰、缺”。 第1。"0。4条在项目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阶段。大型和重要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的建筑工程,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1。"0。5条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第1。"0。6条设计文件的内容与深度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精编版]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精编版]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目录 一、总则 二、方案设计 2.1 方案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2.2 设计说明

2.2.1 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2.2.2 场地概述 2.2.3 总平面设计 2.3设计图纸 2.3.1 场地现状图 2.3.2 总平面图 2.3.3 功能分区图 2.3.4 种植设计总平面 2.3.5主要景点放大平面图 2.3.6主要景点的立面剖面图或效果图 2.3.7景观建筑构筑物方案设计。 2.3.8 景观标识小品设施及灯具设计 2.3.7设备管网与场地外线衔接的必要文字说明或示意图。 三、初步设计 3.1 一般要求 3.1.1 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3.1.2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程序 3.2 设计总说明 3.2.1 园林景观专业 3.2.2 给水排水专业 3.2.3 电气专业 3.3 设计图纸

3.3.1 园林景观专业 1、总平面图 2、总分区索引图 3、总平面放线设计图 4、竖向布置图 5、总平面铺装索引图 6、水系放线图 7、道路放线图 8、分区平面图及索引图 9、分区放线平面图 10、分区竖向设计图 11、铺装设计图 12、种植平面图 13、水景设计图 14、园林景观建筑、小品设计图3.3.2 给水排水专业 3.3.3 电气专业 3.3.4 图纸增减 四、施工图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 施工设计文件需要满足的要求4.1.2 总封面应标明以下内容 4.2 园林景观专业

4.2.1施工图阶段景观专业设计文件包括内容4.2.2施工设计文件顺序 4.2.3图纸目录 4.2.4施工图设计说明 4.2. 5.园林专业图纸内容 1、总平面图 2、总平面分区索引图 3、总平面放线设计图 4、总平面竖向布置图 5、总平面铺装索引图 6、种植设计图 7、水系放线图 8、道路放线图 9、分区平面图及索引图 9、分区放线平面图 10、分区竖向设计图 11、铺装详图 12、景观节点详图 13、其它详图 (一)、水景详图 (二)、铺装详图 (三)、景观建筑、小品详图 4.2.6 图纸增减 4.3 结构专业 4.4 给水排水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发布者:网络 | 来源:转摘 | 时间:2010-01-23 一、总则 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本《规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4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 1可行性研究 1.1工程可行性研究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书为依据,其主要任务是: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推荐建设方案。 1.2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是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设计任务书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1.3某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可简化为可行性方案设计(简称方案设计)。 1.4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设计招标及业主向主管部门送审的要求。 2初步设计 2.1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2.2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和工程概算。 3施工图设计 3.1施工图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其设计文件应能满足施工、安装、加工及编制施工图预算的要求。 3.2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工程数量、材料设备表、修正概算或施工图预算。 3.3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招标、施工安装、材料设备订货、非标设备制作,据以工程验收。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1概述 1.1项目背景 1.1.1简述项目背景、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1.2简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过程。 1.1.3简要说明可研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内容、工程用地、工程投资、运行成本及社会经济效益等。 1.2编制依据 1.2.1上级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1.2.2有关方针政策性依据文件。 1.2.3业主的委托书及有关的合同、协议书。 1.2.4城市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文件。 1.2.5大型城市给水工程应有“水资源报告书”。1.2.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1.2.7工程勘察报告。 1.2.8采用的主要规范和标准。 1.3编制范围 1.3.1按照合同(或协议书)中所规定的范围。1.3.2经双方商定的有关内容和范围。 2城市概况 2.1城市历史特点、行政区划。2.2城市性质、人口规模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2.3自然条件,包括地形、河流湖泊、水库、气象、水文、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震等。2.4城市供水现状及存在问题。现状水源、供水设施、供水范围、供水人口、供水普及率等。水源、水量、水压、水质以及供水系统、供水设施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2.5城市总体规划及供水规划概况。

概念方案设计成果与深度要求

概念规划设计成果及深度要求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

一、成果内容要求 1.概念方案设计说明 2.区位分析图 3.地块现状分析图 4.彩色总体平面布置图 5.经济指标分析 6.概念方案分析图 包括:结构布局分析、土地价值分析、公建配套分析、住宅业态分析、体量分析、交通分析、车库及停车分析、景观分析、消防分析、日照分析等; 7.竖向规划图 8.场地剖面图 9.典型单体平面图 10.住宅及其它建筑意向图 二、成果深度要求 1.概念方案设计说明 项目概况、设计理念等。 2.区位分析图 地理位置、周边资源分布。城市规划、分区规划解读。 3.地块现状分析图 场地现状构筑物、竖向分析。 4.彩色总体平面布置图 4.1场地内及四邻环境的反映; 4.2用地红线及建筑控制线表达清楚; 4.3场地内拟建道路、停车场、广场、地下车库出入口、消防登高面、消防车道、 绿地及建筑物的位置,并表示出主要建筑物与用地界线(或道路红线、建筑红线) 及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

4.4拟建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出入口位置、层数与设计标高,以及主要道路、广 场的控制标高。 4.5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例、图例、经济技术指标。(附经济技术指标表) 5.经济指标分析 指标分析(各个方案经济指标对比分析)。 6.概念方案分析图 6.1结构布局分析: 1)公建配套分析: 幼儿园、商铺、垃圾中转站、公厕、小学、物业用房等公建配套分布。 2)住宅业态分析: 按住宅层数不同的分析。 6.2体量分析:各方案空间关系对比。 6.3交通分析:车行、人行道路系统、小区出入口分析; 6.4车库及停车分析:地上、地下停车分析,车库出入口设置。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doc 262页)

一、总则 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本《规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4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 1可行性研究 1.1工程可行性研究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书为依据,其主要任务是: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推荐建设方案。 1.2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是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设计任务书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1.3某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可简化为可行性方案设计(简称方案设计)。 1.4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设计招标及业主向主管部门送审的要求。 2初步设计 2.1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 2.2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和工程概算。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 建质2008[216]号 1总则 1.0.1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对于一般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注:工业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工程性质执行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0.3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 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4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 1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 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对于将项目分别 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 单位设计的需要。 1.0.5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6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7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1.0.8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本规定某一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其他专业承担设计,但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2方案设计 2.1 一般要求 2.1.1方案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 2总平面图以及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煤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 的设计图纸,具体见 2.3.3条); 3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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