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交流工作的暂行办法

工作制度: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交流工作的暂行办法
工作制度: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交流工作的暂行办法

工作制度: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交流工作的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干部任用条例》标准,严格执行机构规格和领导班子职数有关规定的原则;

2.坚持有利于工作需要,优化结构、人岗相适的原则;

3.坚持交流与培养使用相结合,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的原则。

二、交流类型

(一)任期性交流

1.辖市区党政领导成员,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在同一地区党政领导班子中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满10年的,应当交流。

2.辖市区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的正职领导,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满5年的,应当交流,到换届时必须交流。

3.市级机关部门领导成员,在同一班子中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满10年的,应

当交流。

(二)回避性交流

1.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2.领导干部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辖市区党委和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

3.市级机关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一般不从所在部门产生。

(三)培养性交流

1.工作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或在重大事件和关键时刻有突出表现,或在条件艰苦地方长期工作并做出显著成绩的,应交流到重要岗位进行压担培养。

2.年龄较轻、有培养潜力,但缺少基层工作经验或岗位经历比较单一的,应有计划地交流到基层或多岗位培养锻炼。

3.新提拔担任辖市区党政领导成员或市级机关部门领导成员的,一般交流任职。

(四)结构性交流

1.领导班子中女干部、党外干部等配备达不到政策要求,而本地本部门又没有合适人选的,应通过交流配备到位。

2.领导班子成员年龄、专业、经历和性格气质等结构不够合理的,应通过交流优

化班子结构。

3.领导班子超职数的,可以通过交流使班子配备达到职数要求。

(五)不适应性交流

1.对因家庭、身体状况等个人原因申请调整岗位职务的,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予以交流。

2.因专业、经历、性格等因素导致人岗不相适的,应当交流。

3.根据综合分析研判结果,班子成员不和谐,考察考核结果较差的,适时进行交流。

三、可不交流或暂缓交流的情形

1.距退休时间不满5年的(如属于必须交流的对象,可以根据实际对其工作进行调整)。

2.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对涉密人员或专业性较强岗位工作人员等特殊情况,经组织认定可不交流或暂缓交流的。

四、组织实施

1.领导干部交流应突出重点,增强计划性、针对性。交流工作结合领导班子换届和干部日常调整进行。

干部考察工作基本程序和要求

科级非领导职务人选请示上报材料要求 一、请示主件 由干部所在单位以党委(党组)的名义向区委上报请示。请示中应写明本单位非领导职务核定职数和使用情况(有无空缺),所要推荐任职的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任职条件,是否占用本单位非领导职务职数,是否经过单位集体研究。 二、请示附件 附件一般应包括以下材料: 1、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干部任职事项的会议记录或纪要。 2、干部任免审批表 3、干部德才表现材料,对干部德、能、勤、绩、廉和不足等方面给予客观的评价。 干部所在单位受干部主管部门委托,按程序开展了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的,附件3应为干部考察材料。 (主件基本格式) 中共×××党委(党组) 关于×××同志任(副)主任科员的请示 区委: 我单位核定的(副)主任科员职数为×个,目前已占用×个,空缺×个。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德阳市旌阳区科级非领导职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三届区委第15次常委会议精神),经研究(民主推荐、考察和单位集体研究),建议: ×××同志(女,汉族,××岁,中共党员,××文化,现任×××)任×××局(副)主任科员(,不占单位非领导职务职数)。 妥否,请审批。

附:1、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纪要) 2、干部任免审批表 3、×××同志德才表现(×××同志考察材料) ××××年××月××日 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基本程序及要求 一、准备工作 单位指派两名政治素质过硬,组织原则性强的干部组成考察组,具体负责干部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的实施。按参加民主推荐会人员数量印制民主推荐表和民主测评表。 二、民主推荐、测评工作 1、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一般包括:所在单位全体干部、下属及内设机构主要领导成员、部分管理服务对象代表。 2、会议议程: 由考察组负责人向与会人员介绍干部推荐的有关情况,讲明推荐条件、范围等要求。 分发民主推荐表,由与会人员填写。 收回民主推荐表,对推荐情况进行统计,并公布推荐情况。 对推荐得票数超过到会人员半数的人选进行测评,分发民主测评表,由与会人员填写。 收回民主测评表,对测评情况进行统计。 三、考察工作 1、根据推荐和测评情况,将得推荐票数超过到会人数一半以上,且民主测评综合评价“不称职”票低于30%的人选列为考察对象。 2、张贴考察预告。 3、考察组与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部分机关干部(机关干部人数较少时可以安排机关全体干部都参加考察座谈)和管理服务对象代表

干部管理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管理团队,规范集团公司管理干部选拔、考察、聘任、问责,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层、集团公司部门中层、二级企业管理层、二级企业部门中层管理人员。 二级企业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的人事变动要及时提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条管理干部的层级划分 第四条管理干部选拔、组织考察和聘任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二)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原则; (三)务实创新、民主集中原则;

(四)权责对等、效益优先原则; (五)综合评价、群众公认原则; (六)公平竞争、择优选拔原则。 第五条管理干部晋升原则 (一)必须和岗位的要求结合起来。晋升必须严格考评,有业绩支持,有能力评估,并根据公司发展计划,按岗位编制配备。 (二)职位空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公司内部员工;能积极培养人、有继任/储备人才的管理干部优先考虑晋升。 (三)一般不跳跃提升,只有特别有能力的管理干部方可破格提拔。到集团公司总部工作的管理人员,有五年以上一线工作经验者优先。 第二章选拔方式 第六条管理干部选拔方式: 管理干部选拔原则上推行竞聘上岗,并经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 第七条竞聘上岗的基本程序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管理干部空缺或任职期满等情况,编制管理干部竞聘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竞聘者报名; (三)对竞聘者资格审查; (四)符合条件竞聘者参加公开竞聘演讲; (五)竞聘演讲后进行民主测评;

(六)依据民主测评及年度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初步拟定聘任侯选人。 第三章组织考察 第八条考察管理干部,要按照选拔聘用条件和不同职位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尤其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第九条考察管理干部,应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准确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 第十条考察管理干部的基本程序 (一)由集团公司党委(或二级企业党总支委)和人力资源部(或综合办公室)组织考察组,对候选人考察。 (二)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广泛了解情况。 (三)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交换意见。 (四)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聘用建议,向公司报告。 第十一条对选拔任用的管理干部,考察后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个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 (一)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第四章研究决定

干部交流轮岗方案

干部交流轮岗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交流轮岗的对象 二、交流轮岗的方式 三、交流轮岗的程序 四、交流轮岗的其他相关事项 政府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制度总结 一、交流轮岗的对象和条件 1、对工作年限的限制 例: 1)在同一职位满5~8年的人员。 2、对工作岗位的限制 例: 1)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2)在卫生执法部门的审批、主办岗位工作满6年。 3、对职级的限制 例: 1)在同一处室连续任正副职满5~10年的人员。 2)在职能部门任正职或副职累计满10年的人员。 4、其他 例: 1)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验的。/ 具有发展潜力,需多岗位锻炼的 2)在同一单位工作满5年,本人自愿交流,并经本单位党委同意的。

1、跨部门交流 1)含义 即在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2)对象 在同一单位任职满8年或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直属各单位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主要在本单位不同岗位交流必要时可以在直属单位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2、跨区域交流 1)含义 即不同单位的中层干部之间交流。 2)对象 处级以上干部或直属单位领导。 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3、内部交流 1)含义 即在本部门不同岗位间轮岗交流。 2)对象 在同一单位的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人员。

1、排查任职情况 由人事部对各单位中层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2、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采取个人申请(获组织批准)、单位推荐、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确定人选三种方式,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3、确定预备交流岗位 在用人单位申报预备交流职位的基础上,组织人事部门将申报单位空缺的职位、预备交流人选所对应的职位统一调剂,确定预备交流职位。 4、制定方案 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工作方案,经党委研究同意后,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实施。 5、确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5.1、双方确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1)组织填报志愿 根据确定的预备交流职位,书面征求预备交流人选的择岗志愿。 2)双向选择确定交流人选的岗位 结合个人意愿和用人单位意见,确定交流人选对应岗位。对双方意愿不一致的预备交流人选,组织人事部门个别征求意见,调剂安排。 5.2、领导决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1)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摸底情况、工作需要、岗位特点及人员专长等条件,讨论决定交流人选及岗位,并予以公布。 6、任职报批 轮岗交流人员任职岗位确定后按干部任免程序和要求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予

中层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中层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准确评价中层管理干部的工作绩效,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制度,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提供客观依据,公司研究决定,每年对中层管理干部进行一次绩效考核,现将考核办法(试行)公布如下。 一、目的意义 实施干部绩效考核是干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准确地识别、客观公正地评价、有的放矢地培养、人尽其才地使用、持续有效地激励、严格及时地监督干部的重要手段。目的在于通过考核,及时肯定中层管理干部的绩效成果,找准绩效障碍,保持系统及部门工作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激励和鞭策中层管理干部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工作绩效,全面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促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干部绩效考核,符合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工作的规定精神,对于我公司建立完善干部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选人用人机制,强化管理干部的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营造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思路 对职位进行归类,区分不同类型的职位分别建立关键绩效指标考核体系,按照?关键绩效由关键主体考核?的原则,在突出关键绩效指标考核的基础上,同时实施一般绩效考核。 三、考核维度 考核维度包括绩效维度、能力维度、态度维度。每个考核维度由相应的测评项目组成。 关键绩效维度。指考核对象所取得的工作成果,从以下三个方面考核。⑴任务绩效:考核本职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对不同职位的考核对象分设不同的任务

绩效指标。⑵管理绩效:考核对下属管理和工作指导的绩效。⑶周边绩效:考核同相关部门的协作精神,以促进工作流程在部门间的顺利推进。 ? 能力维度。指考核对象完成各项专业性活动所具备的特殊能力和本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主要包括:⑴组织协调能力;⑵决策和分析判断能力;⑶管理和专业知识;⑷创新能力;⑸用人授权能力;⑹人际关系能力。 态度维度。指考核对象对待工作的态度。包括:⑴遵章守纪;⑵政策性与原则性;⑶事业心与责任感。 三、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整体采用 ?度考评方式,即由上级、同级和下级(或客户)对考评对象分别实施考评。其中,上级对关键绩效指标实施考核,同级和下级(或客户)对一般绩效指标实施考核。关键绩效指标采用定量考核方式,一般绩效指标采用定性考核方式。一般绩效定性考核的项目指标均设计成直观的图解式评价量表,并将每个项目指标划分为几个不同的评价等次,供考评者定性选择,最后在统计汇总时进行二次量化。 除设立关键绩效指标和一般绩效指标分别实施考核外,考核办公室直接对当年发生的不良事件记录实施考核。 四、考核的具体实施 ? ?上级考核。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对所有中层干部的关键绩效实施考核。其中任务绩效、管理绩效和周边绩效分设的具体考核项目,均按照该项完成的百分比(或实现的程度)和分配的权重直接打分。生产车间的任务绩效由职能部门向公司领导提供对口考核结果。经理层业务主管的考核权重设为班子其他成员个体的两倍。 ???同级考核。具体操作方法是:?机关生产技术科室、经营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考核生产车间的班子成员(含党支部书记,从一般班子成员的角度进行考核);?机关党群部门的正职考核党支部书记(从支部工作的角度考核);?生产车间党政正职考核车间以外的所有中层干部。?车间班子成员之间、部门内部各职之

干部交流管理办法

水电三局有限公司干部交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使干部交流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干部交流,是指公司对交流范围内的干部有目标、有计划地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定期调换岗位。干部交流分为短期交流和长期交流两种形式。 一、短期交流:时间为一年以内。特殊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交流期限。 二、长期交流:时间为一年以上。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调整交流期限。 第三条开展干部交流,是培养、锻炼、选拔干部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公司加强总部与二级单位之间、各二级单位之间的联系与合作的重要工作。 第四条干部交流的原则 一、服从、服务于公司战略发展的原则; 二、培养干部与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 三、公司安排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四、工作推动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五、干部交流与干部回避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干部交流的对象、条件和范围 第五条干部交流的对象 一、公司总部各部门、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各部门、项目领导班子及各部门的管理人员。 二、各级后备干部; 三、有专长的业务骨干。 四、其他经公司研究认为需要交流的人员。 第六条干部交流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工作作风,能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方针、政策; 二、有一定的业务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正常的工作压力; 四、连续两年考评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五、距离退休年限五年以上。 第七条干部交流的范围 一、公司总部与二级单位或项目之间交流; 二、二级单位与二级单位或项目之间交流; 三、公司总部部门之间交流; 四、其他交流。

干部考核评价制度

张兴庄中心小学干部考核评价制度 一、考核范围 张兴庄中心小学学校领导干部。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年终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 合的原则。 3.坚持鼓励干事创业、改革创新、敢抓敢管的原则。 4.坚持重工作表现、重业绩贡献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与贡献。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团队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大局意识。 能:主要考核工作理念的创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常规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改革思路与工作魄力等。 勤:主要考核事业心、责任心、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其中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工作效率是考核的主要方面。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效益和工作的创新性及业绩贡献。 廉: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遵守廉

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等。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采取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综合评定、党委研究、结果反馈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1.个人总结 按照本人的职位、职责、工作分工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分层上交。 2.个人述职 按规定召开有关人员会议,分层述职。 3.民主测评 由教育局成立考核小组,按规定程序,对全体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考核小组评价占50%,教职工评价占30%,述职会议民主测评占20%。 4.综合评定 教育局考核小组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报教育局党委审批。 5.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6.在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领导干部,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1)个人有违法、违纪现象的; (2)出现失误,给工作造成被动和不利影响的; (3)不团结同志,对工作造成消极影响的;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为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领导干部队伍,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丰富干部的工作经验,根据中组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及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 (一)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同一岗位连续任党政正职5年或副职5年以上的,必须轮岗交流。 (二)副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凡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5年及其以上的,原则上实行轮岗。轮岗在同一机关内部或根据人事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部门之间交流。实行轮岗的职位、数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局党组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二、程序和方法 科级干部轮岗,由机关人事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方案,报局党组研究批准后实施。 (一)排查任职情况。对本单位中层干部任职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准确掌握情况。 (二)普遍征求意见。党组集体研究拟定轮岗方案后,普遍征求单位职工意见,安排专人与被轮岗对象谈话。 (三)公布调整方案。在普遍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形成方案,按干管理权限报批后在本单位职工大会上公布。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宏观指导,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机关人事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将实施意见按干管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推行轮岗,要注重实效,保证质量,防止形式主义和简单化。既要按规定年限轮岗,又要考虑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严明纪律、防止和纠正借轮岗搞不正之风的行为,确保轮岗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市司法局局管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局干部队伍管理,促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根据温委发[2012]107号和温委办发[2012]1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着眼于干部的培养锻炼和潜在能力的开发,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做到配置合理、人岗相适、各得其所,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激发工作活力,推动机关效能建设,为我市司法行政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交流对象 局管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包括局机关在职中层干部和市劳教所局管正科级领导干部)。 三、交流条件 1.在同一中层岗位任职满6年的; 2.在同一处室连续任正副职满9年的; 3. 在同一中层班子中连续任领导职务满9年的; 4.为优化处室领导结构而需要调整的;

干部考核制度

凉城县岱海镇人民政府干部考核制度 为加强岱海镇干部队伍建设,激励我镇领导干部投身农村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好本职工作,使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1、建立正常的干部工作反馈机制和群众监督机制,以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的工作表现和业绩; 2、检查干部任期目标的执行情况,督促干部改进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3、激励干部的工作热情,为干部的选拔、配备,任免和奖惩提供依据,建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考核对象 凉城县岱海镇人民政府全体干部 三、考核形式考核形式分为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 1、年度考核:以年初岱海镇人民政府党委下发的工作计划和本单位制定的工作计划为依据,在年终考核落实和完成任务的情况。 2、任职考核:以任期工作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任务 为依据,比较任期初和期终主要工作指标的增长变化,考核任期内完成主要任务的情况。 四、考核内容干部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方面内容。 1、德(政治素质):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的自觉性,办事公道,实事求是,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廉洁自律。 2、能(能力素质):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开拓能力和创新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协调和实施推动能力。 3、勤(工作表现):奉献精神,工作的主动性和投入情况,工作的钻研和进取精神。

4、绩(工作实绩):本单位领导核心的团结协作,岱海镇农村事业建设和发展、队伍建设等方面业绩。 五、考核实施办法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程序如下: 1、个人述职:根据工作目标责任规定的任务和工作计划确定的年度指标,结合自己在德、能、勤、绩等方面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介绍自己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填写干部考核自评表。 2、民主测评:组织领导干部和党内外干部群众对被评议者在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评议,参加评议人员范围:镇领导、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镇党委聘请的行风监督员、镇人大代表。 3、综合评价:考核领导小组以了解和掌握的第一手资料为依据,以制定的指标为标准。结合个别谈话和实地考察,由考核领导小组撰写考核报告,客观、辩证、准确地得出综合评价。 4、党组审议:根据干部考核自评表、民主测评情况及综合评价结果,由岱海镇党组讨论确定干部的工作业绩等级。 5、结果反馈:由人事部门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者反馈,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对考核不合格者要进行诫勉谈话。 六、考核要求干部考核是干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在考核中要注意做到: 1、坚持走群众路线,考核工作要充分听取和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 2、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对考核工作要加强引导。对个别群众的意见要正确分析和看待。 3、考核标准要注意干部的工作表现,更要考察其工作业绩和成效,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

干部管理制度

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对干部的科学管理,保障干部队伍的优化、廉洁,提高管理效能,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广西烟草行业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和完善各市局(公司)中层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管理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相结合,促进各项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各县(市、区)烟草专卖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科级干部;各县(市、区)烟草专卖局、营销管理中心各区域市场部、物流管理中心各部基层干部。 第四条各级干部的产生和任用,依照本局(公司)《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及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市局(公司)党组及人力资源管理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干部管理的职责,负责本制度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章职位分类 第六条干部管理实行职位分类制度。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制定岗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干部任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 第七条干部的级别分为中层干部和基层干部两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市局(公司)科级干部为中层干部; (二)县局专卖办主任、稽查大队队长、市管所所长、市场经理、中

转部主任、储配部主任、送货部主任等为基层干部。 第八条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变更职位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确定。 第三章义务与权利 第九条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行业各项规章; (二)依照党的方针、政策和行业各项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三)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员工服务; (四)维护企业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六)保守企业的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条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非因法定事由或未经规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 (二)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三)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四)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五)对企业及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依照有关规定辞职; (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考核 第十一条实行干部考核制度,对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干部交流实施办法

习水县国土资源局干部交流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培养锻炼干部,合理配置人才,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加快全县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遵循民主集中、统筹兼顾、逐步实施、公开公平、客观公正、按章办事的原则。 (二)坚持从有利于工作出发,坚持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和拟任职务任(挂)职条件,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三)坚持交流与培养使用相结合,鼓励干部异地交流,尤其是优秀干部要加大交流力度;切实做好思想工作,使干部交流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三、交流时限和范围 局党组通过调任、挂任、举荐、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岗

位交流,交流时限为一年,期满后视工作表现再行安排工作岗位。干部交流范围一是对本局股级及股级以下干部的工作岗位在局属各股室、局机关与乡镇所、中心所与偏远所进行岗位调整;二是由县局举荐到市局学习锻炼,重点进行培养;三是确因工作需要,由当地党委推荐,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协商,按照“进一出一、对等安排”的原则,与地方进行干部交流。 四、交流对象 (一)因工作需要、发挥干部特长需要进行交流的; (二)已不适合在本岗位、缺少基层工作经验或岗位单一的; (三)需要重点培养的; (四)按规定需要回避的; (五)因其他原因,需要进行交流的 五、考核方法 (一)考核工作分为部门目标考核和个人考核。 (二)个人考核由办公室根据干部德、能、勤、绩方面的表现, 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按分值比例制定具体考核细则,交局党组讨论通过发布施行。 (三) 干部量化考核同部门目标考核同步进行。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对优秀等次人员交流到重点岗位或由县局举荐到市局挂职锻炼;对末尾人员按试岗、待岗处理,属局机关

干部考察任命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规范化管理的需要,加强对公司管理干部的考察与任命管理,确保公司管理队伍的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除总经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经办”)外的所有管理干部。 第三条管理干部是指公司公司主管级(含)以上人员。公司职位层级为总经理级、经理级、主管级与一般员工级,主管级(含)以上职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主管、副主管。 第四条考核任命原则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量才适用、用人所长、合理流动原则; 公开公正、平等竞选、择优录取原则。 第五条担任管理干部职务的人员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诚实正直,廉洁奉公,责任心强,认同公司文化,恪守职业道德。 (二)领导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等均良好。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相应年限的工作经验。 第六条考核任命人员范围 (一)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转正考核的管理人员;

(二)已通过试用期被公司指派负责某一领域工作、尚未正式任命的管理人员; (三)内部提拔或竞聘处于试用期的管理人员; (四)内部提名或竞聘管理岗位的人员。 第七条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依据任职资格审查考核对象的基本条件,包含但不限于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明、工作年限等。 (二)组织考察 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笔试、面试、访谈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方式有如下几种: 1.民主评议: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对象的上级、同级、下属人员等对其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评议。 2.专业测试:人力资源部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专业能力进行测试,测试内容由考核对象上级或专家编写进入公司测试题库,由人力资源部随机抽选。 3.其他:人力资源部或职务所属上级依据实际情况设计的考察内容。 (三)任职审定 人力资源部出具考察报告、提出意见,由总经办审阅批示。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经总经办审核后,须提交管委会审议确定。 第六条任职审定后,由审定单位签署任命书,并委托人力资源

干部管理制度确定版

干部管理制度确定 版

干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升公司综合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打造职业化管理团队,为企业发展培养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阿波罗公司及旗下所辖所有分子公司。 三、管理职责 1、董事会:负责本制度审批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督执行; 2、副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审核及监督执行; 3、综合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拟定和相关事项的组织实施; 4、各级管理干部:负责按本制度要求执行各项工作。 四、定义 干部是指在工作中履行组织、计划、沟通、协调、控制和激励等职能,对其它员工进行管理,并对部门的业绩进行直接负责的管理岗位人员。在公司职级中,具体指主任级及以上岗位人员。 五、具体内容 1、选拔及任命 1.1干部队伍的选拔严格按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标准进行,并按对应流程进行 综合评估后才可定为候选人; 1.2干部候选人在筛选时,须严格对其价值观和职业素养进行评估,价值观和 职业素养不匹配的,严格拒绝录用; 1.3 干部候选人正式任命前需进行公开演讲和答辩,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评 审团对其进行评估;

1.3干部的任命须经综合管理部综合评估后,提报副总经理审核,经董事会批 准后正式任命。 2、培训 2.1培训作为组织的发动机,是保证员工胜任工作岗位的有效手段之一,管理 干部既是受训者也是培训讲师,承担着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2.2管理干部须主动担任公司培训内训讲师,积极主动分享管理经验和知识、 技能,并积极收集培训素材、开发培训课件; 2.3 管理干部须根据岗位要求,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级培训,应达到岗位要 求的培训积分值; 2.4 综合管理部负责培训体系构建和培训组织实施,并建立培训干部的培训档 案(培训积分卡)。 3、目标制定与结果提报 3.1目标制定。干部人员每月28日前,须对本月工作进行总结,并制定下月工 作目标和计划,详见附表《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 3.2干部人员的工作总结和计划须与直属上级进行沟通,结合公司阶段性工作 目标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部门的工作目标,原则上,工作计划须包含部门重点例行工作和专项改进工作; 3.3干部人员的《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须提报直属上级、综合管理部总监、 副总经理和董事会成员,其中副总经理《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可直接提交董事会成员; 3.4 逾期未及时提交《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的,由稽核部进行稽查,对当事 人进行行政处罚并通告;

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的试行办法

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的试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 第二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干部考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通过考察,对干部德、能、勤、绩、廉作出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 第四条:干部考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由组织(政工)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派出考察组的组织(政工)部门和干部考察工作人员。 二、考察分工

第六条: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干部考察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县委直接管理及县委委托县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考察;乡镇党委和县级部门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其组织、政工干部负责考察。 第七条:双重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考察。 三、考察程序 第八条:考察对象确定后,按考察分工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组必须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考察组负责人应由思想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换届或届中全面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科级干部担任考察组组长。 第九条:考察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1、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目的、内容、方法步骤、谈话范围和时限要求等。考察工作方案由组织(政工)部门提出,党委(党组)审定。2、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支部)主要领导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3、根据考察对

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干部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委在编在职的机关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务升降 第四条晋升职务,一般应逐级晋升。 第五条晋升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必须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勤政,遵纪守法,团结同

志,作风正派,工作实绩突出;具有拟任职位所需的理论政策水平、文化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文字语言表示能力。 第六条晋升职务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 (二)晋升科级领导正职,应任下一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科级领导副职和科级非领导职务,应任下一职务两年以上; (三)新晋升科级职务,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新晋升科级领导职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副职提正职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五)身体健康; (六)拟任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七)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经请示干部、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能够破格提拔。 第七条机关提拔任用干部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按照职位空缺和任职条件,采取党组提名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或经过公布职位、竞争上岗的办法产生预选对象; (二)按照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条件,对预选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广泛了解情况;

轮岗交流管理制度doc

重点岗位干部职工轮岗交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建设一支高效、勤政、廉洁的干部职工队伍,根据公司纪委关于重点岗位轮岗交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重点岗位干部职工是指厂属从事基建、油建、物资供应、后勤服务、动力装备、办公室等岗位上的科级、工段级和职工; 第三条、中层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必须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各二级单位进行内部轮岗交流时,要坚持有利于锻炼培养后备干部、有利于优化队伍结构、有利于工作需求的目标要求,循序渐进,稳步推进;轮岗交流人员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第四条、重点岗位轮岗交流办法: (一)现职重点岗位科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岗位交流: 1、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有严格任职要求或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除外)任职连续满三年以上的,必须跨单位交流; 2、单位科级领导班子的年龄层次、知识结构、专业水平等不够合理,需优化结构的; 3、按任职回避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 4、其他需要进行岗位交流的;

(二)现职重点岗位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跨单位或在本单位跨岗位交流(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除外): 1、职工在单位同一岗位工作满三年的; 2、班组长在本岗位工作满五年的; 3、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轮岗的,但应保持专业的连续性; 4、其他需要进行岗位轮岗的; 第五条、非重点岗位科级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满五年的,应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交流;满八年的必须轮岗交流;特殊岗位需延长轮岗交流年限的,应报厂轮岗交流领导小组批准。 第六条、厂级领导班子成员副职分管一项工作满三年的;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副职分管一项业务工作满五年的,原则上要在班子成员内部进行分工调整。 第七条、跨单位轮岗交流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单位内部轮岗由本单位组织实施。 第八条、单位内部轮岗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竞争上岗工作相结合,由单位制定轮岗工作实施办法,讨论确定轮岗岗位及轮岗人员,面向单位职工自由报名(需轮岗职工不得参与原岗位竞争),进行民主测评、业务知识笔试、组织讨论等形式,择优上岗。 第九条、单位人数较少难以开展轮岗或本单位所设岗位

某集团干部考察管理制度

**集团干部考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集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员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参与程度,有效避免“暗箱操作”和干部考察工作失察、失真、失实,使集团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逐步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选准、选好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干部考察管理,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二)员工公认,注重实绩;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民主考察,照章办事; (五)内部选拔,外部引进。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干部范围为集团公司副处长级别以上的管理干部和后备干部。 第四条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符合组织机构设置、编制和关键岗位人员任免制度的规定,并要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 第二章考察管理权限 第五条考察管理时间为干部选任前、干部任职中以及干部解聘期间的随时随机随地考察。 第六条公司总裁办公会负责对干部考察管理结果的最终审批。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为整个集团干部考察管理的具体组织执行机构,主要负责对各部门干部进行不同形式的民主考查,并提出考查结果报主管人力资源副总裁。由主管人才资源副总裁提交总裁办公会讨论。在每次考察前,人力资源部视具体情况可组织一个临时考察小组。 第八条营销公司各事务部(综合处)、生产部综合处、各子公司行政部/人事部、浙江公司综合处负责所辖部门干部的考察管理工作,对异常情况

应及时进行反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其他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干部考察管理工作,对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 第十条所有相关材料一律存入考察人个人档案中。 第三章任职条件 第十一条干部任职应具备基本的任职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热爱**事业,工作勤奋、务实,组织观念、领导能力强;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技能、专业知识和任职资格;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干部任职资格 (一)担任副处级干部,一般应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且在公司工作时间最少要有一年以上;副处级干部在任职半年后,在这半年内每次绩效考评成绩都在“良”以上,经过考察工作表现合格者,可提升为正处级。 (二)担任部门副经理、总监级干部,应具有处长级别资格,在公司实际工作二年以上且有一定的工作业绩;年度考评成绩为“良”以上,经过多方面考察合格后,可提升为部门经理级别。 (三)担任副总经理级干部,应具有部门经理级别资格;在公司内曾负责两个以上部门的工作,业绩突出,有五年以上的实际管理工作经验;管理领导能力强,每年度考评成绩都在“优”以上。 (四)担任副总裁级干部,应具备五年以上管理经验,三年以上中层管理经验;具有很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判断与决策能力、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公关策划能力。 (五)担任总裁,须具备十年以上工作经验,五年以上高层管理经验;通晓现代企业的运营与营销管理,掌握行业及产品的专业知识;了解法律、财务、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知识;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写作水平;具备非常强的领导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分析判断与决策能力、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公关策划能力。

干部管理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 内容提要: 一、党委按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 一、党委按党管干部的原则 对全区机关环节干部、企业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实行统一管理。 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任人为贤的原则。 4.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组织领导协调能力。 3.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 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克己奉公。 5.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 四、干部推荐工作责任制度 1.推荐干部要遵循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推荐干部。 2.组织推荐,必须经过严格的组织考核和集体讨论通过,一把手负主要责任,其他成员负一般性责任。组织推荐,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其程序是:召开干部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填写推荐票、统计推荐票,经过综合分析和集体讨论,最后确定考察对象。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群众推荐,通过10人以上联名或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半数以上群众联名,推荐者负同等责任;个人推荐,推荐者必须全面熟悉了解推荐对象各方面情况,必须负责任地向干部主管部门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推荐者负全部责任。 3.在干部推荐中,对属于了解不深,考核不细造成的失真、失误,要对推荐者进行严格的批评教育;对属于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推荐者相应地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五、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度 1.干部考察工作实行党委书记一把手责任制,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安排整个考察工作,并对考察的内容、程序、结果负总责。 2.干部考察要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3.在干部考察时,以德、能、勤、绩、廉为干部考察的主要内容,即干部在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4.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考核对象进行考察。其主要程序是: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填写民主测评表;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考察组按考察内容,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向党委会提出任用建议方案。 5.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必须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考察结束后,要对考察对象形成考察材料,考察人员要在考察材料上签名,对考察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6.考察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严明的纪律,坚持四不准,即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泄漏考核机密;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7.党委对考察干部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工作,对考察人员违反规定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察结果失实的,宣布考核无效,同时对考察人员追究责任。 六、干部讨论决定工作制度 1.召开党委会议,党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由考核组逐个介绍领导职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对在考察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达到50%以上或不称职达到30%以上的拟任人选坚决不聘用。 2.与会人员进行讨论酝酿。 3.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做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七、干部任职工作制度 1.对拟任人选在本单位公示3天,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党委下发聘任令,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聘任,聘期一般为2年,同时办理兑现工资手续。任职时间从党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同时填写干部聘任审批表,连同聘任令,报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备案。如果在公示期间有署名举报的,或匿名举报且事实清楚,有据可查的,党委应组成调查组,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提交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决定是否聘任,同时将调查问题的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2.由党委领导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任职前谈话。

党政机关干部交流轮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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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干部交流轮岗管理制度 一、交流轮岗的形式和重点 (一)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的主要形式: 1、跨部门交流。即中层干部在县直机关不同部门之间交流。 2、跨区域交流。即县直机关与乡镇机关、乡镇机关与乡镇机关之间中层干部交流。 3、内部轮岗。即中层干部在本部门、本乡镇不同岗位之间轮换。 (二)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的重点: 1、中层干部中的副科级后备干部; 2、同一单位或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中层干部; 3、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政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专职岗位上的中层干部。 二、交流轮岗的对象 (一)跨部门、跨区域交流的对象: 1、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历的; 2、在同一单位任职满8年,或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3、按照《公务员法》应当回避的; 4、在同一单位工作满5年,本人自愿交流,并经本单位党组(委)同意的。 (二)内部轮岗对象: 第 2 页共 6 页

1、在同一单位的同一岗位(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岗位除外)任职满5年的; 2、县直机关应进行跨部门、跨区域交流的对象,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 3、应进行跨部门、跨区域交流的对象,因其他各种原因经组织批准未能交流的。 三、交流轮岗的程序 (一)跨部门交流工作程序: 1、产生预备交流人选。根据本办法和交流条件,分别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批准,单位推荐,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确定等三种方式,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2、确定预备交流职位。在用人单位申报预备交流职位的基础上,组织人事部门将申报单位空缺的职位、预备交流人选所对应的职位统一调剂,确定预备交流职位,进行公示。 3、组织填报交流志愿。根据确定的预备交流职位要求,书面征求预备交流人选的择岗志愿。 4、双向选择确定交流人选的职位。结合个人意愿和用人单位意见,提出交流人选和职位的安排意见。对个人志愿与交流职位不能达成一致的预备交流人选,组织人事部门可以个别征求志愿,实施调剂安排。一次性交流岗位较多时,可实行跨部门竞争上岗。 5、研究决定并办理手续。对确定交流的中层干部,由组织人事部 第 3 页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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