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恳请贵院对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王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对其取保候审的申请书

115-恳请贵院对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王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对其取保候审的申请书
115-恳请贵院对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王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对其取保候审的申请书

恳请贵院对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王某

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对其取保候审的

申请书

申请人:刘彩凤律师

执业机构: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层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对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王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变更王某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王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于20xx年x月x日被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以下简称增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关押在广州市增城区看守所,后经贵院批准于20xx年x月x日被增城区公安分局执行逮捕。

我受王某的委托,在本案中担任王某的辩护人,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六百一十六条、第六百一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恳请贵院考虑辩护人提出的以下理由,依法对王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变更王某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第一,王某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悔罪态度良好,已于20xx年x月x日指示家属与被害人梁某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将其在ATM机上取走的xxxxx元款项全数退还被

害人梁某,并已实际履行完毕,且被害人梁某也对王某的行为表示充分地谅解,认为其本人未能及时取走银行卡也存在一定的失误过错,王某一时糊涂犯错也是人之常情,换做其他人也同样会把钱取走,所以他并不怪王某,并自愿出具了书面《谅解书》,希望办案部门能撤回控诉或不予起诉,对王某免予处罚。

第二,本案案件事实简单明了,并已基本查清,证据也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且王某极有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或免予刑事处罚,故贵院应当对王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变更王某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第三,王某已身患糖尿病9年时间,长年看病打针服药,身体状况一直很差,亦无固定经济收入来源,且已年近50岁,但此前从未做过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此次系因为小儿子考上大学,自己却没有能力负担儿子学费,多处筹借不得,又恰巧看到ATM机中有别人早已输好密码未拔走的银行卡,这才一时糊涂,想从此卡中取钱作为儿子上学的学费,以解燃眉之急,日后再慢慢打工将钱如数退还给被害人,足见王某本性是朴实善良的,主观恶性较小,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只是迫于生活压力才一时糊涂犯错,系初犯。

第四,王某身患多种严重疾病,长年依靠药物维持生命,除患有长达9年时间的糖尿病外,还患有OP癌(咽喉淋巴癌)、慢性非萎缩性胃炎并胃窦糜烂、胃多发粘膜白斑、骨质疏松症、鼻炎等多种并发性疾病,并主诉在看守所期间时常头晕泛力、胃痛,每天都需要服用大量的药物进行抑制,但该药物并不能有效根治,事实上,其在被拘留之前已在医院有针对性地开了大量药物进行治疗,但因关押期间根本无法服用,导致现在身体状况每况日下,又多发感冒、畏冷,很害怕自己会死在看守所内,希望贵院体恤人情,对王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尽快变更王某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以下对此展开具体论述。

一、王某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悔罪态度良好,已于20xx年x月x日指示家属与被害人梁某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将其在ATM机上取走的xxxxx元款项全数退还被害人梁某,并已实际履行完毕,且被害人梁某也对王某的行为表示充分地谅解,认为其本人未能及时取走银行卡也存在一定的失误过错,王某一时糊涂犯错也是人之常情,换做其他人也同样会把钱取走,所以他并不怪王某,并自愿出具了书面《谅解书》,希望办案部门能撤回控诉或不予起诉,对王某免予处罚

王某因文化水平低下,小学都未毕业,对于其从ATM机上取走别人的钱是否构成犯罪并无明确认知,故其取款后并未藏匿逃跑,而是跟往常一样正常的生活,且在公安机关要求其协助调查时,其并无任何反抗,更是积极交待案件事实,承认错误,归还银行卡,在得知其行为已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更是积极承认罪行,希望办案部门能从宽处理。

同时,在家属委托律师初次会见时,王某便多次强调希望家人能帮忙把钱退还给被害人,故在20xx年x月x日,王某家属通过公安预审大队告知的被害人电话号码,联系被害人梁某退还全部款项人民币xxxxx元,并于当日实际完成全部退款。

被害人梁某在与王某家属沟通时,明确表示自己对该事件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如果不是自己失误将银行卡遗留在ATM机中,王某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换作其他任何一个人也会这样做的,所以其对王某的行为表示完全的理解和谅解,并出具了书面《谅解书》,希望办案部门能撤回对王某的控诉或不予起诉或对王某免予处罚。

综上,王某悔罪态度良好,且与被害人已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已经履行完毕,被害人也出具了书面《谅解书》,希望办案部门能撤回对王某的控诉或不予起诉或免于处罚,则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十八条第(七)项规定,贵院应依法对王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变更王某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二、本案案件事实简单明了,并已基本查清,证据也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的

条件,且王某极有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或免予刑事处罚,故贵院应当对王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变更王某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本案案件事实简单明了,并已基本查清,即被害人梁某在20xx年x月x日下午在中国邮政银行ATM机取款后,未及时将银行卡退出收好便离开银行了,待王某到该银行办理取款业务时,见其他ATM机均有人在办理业务,而该被害人遗留卡片的ATM机正好无人,其便来到该ATM机前准备取款,但是,当其向ATM机内插入银行卡时,却插不进去,与此同时,该ATM机屏幕随即显示出取款界面,无需输入密码即可取款,王某一时糊涂未能自制便通过该ATM机取了xxxxx元,并在取款完成后拿走了银行卡。

现增城区公安分局对本案所有证据材料均已收集完毕,并正将本案移送至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即对王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不致发生干扰证据收集及影响证人作证等事情,不会导致本案事实发生变化。

另,因本案王某主观上并不具备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不存在欺骗故意,且其在取款时该银行的密码也早已由被害人输入正确,王某无需另行输入密码,即王某根本无需对ATM机或中国邮政银行实施任何欺骗行为,因此,本案不应当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王某的行为更符合我国有关盗窃罪的法律规定,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故本案以盗窃罪对王某追究刑事责任更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三)被害人谅解的;(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可知,在本案王某盗窃数额仅xxxxx元,属于刚达到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情形,又有认罪、悔罪情节,并已全部退赃退赔,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并具有法定坦白从宽情节,

则其极有可能被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综上所述,恳请贵院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十七条第(二)、(四)项规定,对王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变更王某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三、王某已身患糖尿病9年时间,长年看病打针服药,身体状况一直很差,亦无固定经济收入来源,且已年近50岁,但此前从未做过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此次系因为小儿子考上大学,自己却没有能力负担儿子学费,多处筹借不得,又恰巧看到ATM机中有别人早已输好密码未拔走的银行卡,这才一时糊涂,想从此卡中取钱作为儿子上学的学费,以解燃眉之急,日后再慢慢打工将钱如数退还给被害人,足见王某本性是朴实善良的,主观恶性较小,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只是迫于生活压力才一时糊涂犯错,系初犯。

四、王某身患多种严重疾病,长年依靠药物维持生命,除患有长达9年时间的糖尿病外,还患有OP癌(咽喉淋巴癌)、慢性非萎缩性胃炎并胃窦糜烂、胃多发粘膜白斑、骨质疏松症、鼻炎等多种并发性疾病,并主诉在看守所期间时常头晕泛力、胃痛,每天都需要服用大量的药物进行抑制,但该药物并不能有效根治,事实上,其在被拘留之前已在医院有针对性地开了大量药物进行治疗,但因关押期间根本无法服用,导致现在身体状况每况日下,又多发感冒、畏冷,很害怕自己会死在看守所内,希望贵院体恤人情,对王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尽快变更王某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综上所述,王某的情况符合《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的“案件事实或者情节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决无罪的”、“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

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以及第十八条规定的“主观恶性较小的初

病”等没有羁押必要性的法定情况,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大力改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政策要求,辩护人特此向贵院提出对王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恳请贵院依法进行审查后对王某取保候审。

此致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刘彩凤律师

20xx年x月x日

附件:悔罪书、谅解书、被害人身份证、被害人收款银行卡、收款收据、转款收款记录、王某病历资料、所函、授权委托书、律师证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关于王一涉嫌非法拘禁一案的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申请人:,系王一之X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申请人:,系王一之X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申请事项: 为涉嫌非法拘禁一案的犯罪嫌疑人王一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因王一不具备羁押必要性,恳请贵院依法向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事实及理由 王一涉嫌非法拘禁一案,于2017年12月X日被南京市公安局某某分局刑事拘留,羁押在南京市某某区看守所,并于2018年1月X 日经贵院批准执行逮捕。结合王一涉嫌犯罪事实情况,申请人认为,王一不存在羁押必要性。因此,申请人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九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六百一十六条、六百一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七条等有关规定,向贵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恳请贵院在羁押必要性审查时予以慎重考虑。 一、案件本身事实及其变化因素 据王一在被羁押前向申请人陈述:受害人张二分别向朱四、王一借款8万元、2万元后拒不归还,还采取潜逃的方式躲避债务。2017年12月初,曾经向朱四借款1万元尚未归还的李三将张二在南京市

区某宾馆的信息告知朱四,朱四便电话通知王一一同前往该宾馆索取债务。见到张二后,朱四、王一、李三、张二等一行六人便准备回江浦的斌荣公司商讨还款事宜。其间,王一在途中便下了车,下车前还交代朱四不要为难李三、张二。再次见到朱四、李三、张二等人时,他们还一起吃饭、唱歌,玩了有七八个小时。事毕,王一和李三二人就离开现场。自始至终,王一并没有实施或指使他人实施殴打、侮辱、威胁、骚扰张二、李三的行为;而且,朱四、王一等人也没有持械,更没有致受害人受伤。李三与王一之间不存在经济纠纷和其他恩怨,故王一与李三之间亦未发生矛盾或冲突。 2018年1月X日,王一决定自行投案,当日即被刑事拘留。目前,全案人员均已到案。 在王一被贵院决定逮捕之后,受害人张二向南京市公安局某某分局AA派出所提交了谅解书,对朱四、王一等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南京市某某区司法局AA司法所亦对王一实施帮教、矫正的条件进行了调查,并询问了申请人。 二、案件现阶段的社会危险性 (一)王一的犯罪性质情节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规定,本案中可能存在如下情节: 第一、非法拘禁一人,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伤害后果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第二、为索取合法债务,争取合法权益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第三、对于从犯,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第四、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40%; 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

[家属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书

以下是范文网分享的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书(一) 申请人邹某某,女,汉族,生于19xx年8月,系嫌疑人徐某某之妻,现住XX省XX县茶畲路XX号。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依法对徐某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徐某某于20xx年3月31日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一案被贵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浦东新区一看守所。鉴于徐某某身体残疾腿部患有小儿麻痹症、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犯罪次数较少并能如实供述等实际情况,申请人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申请对徐某某取保候审。申请人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使徐某某不离开居住地或贵局限定的区域、及时听候传讯、不干扰证人依法作证和贵局对证据的收集,申请人将按法律的规定向贵局提供担保或依法缴纳保证金。以上申请,请贵局予以批准。 此致

xx新区公安分局 申请人 201x年x月xx日 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书(二) 申请人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XXXXXXXX 申请事项对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罪一案,于2010年X月X日被XX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XX区看守所。根据犯罪嫌疑人李某的配偶宋某的委托,申请人为其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嫌疑人的配偶愿依法为李某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李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行到派出所投案,如实交代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良好,应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李某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自行向公安机关投案,其情节应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犯罪嫌疑人李某盗窃的涉案物品价值并不很高,且赃物已退还给被害人,被害人的财产利益并无任何实质损害。 在案发的第二天,李某即将盗窃的笔记本电脑亲自送还被害人,并当场给被害人下跪,声泪俱下地表达深切的忏悔之意。尽管李某盗窃的笔记本电脑鉴定的价值为5000元,但李某已主动亲自退还赃物,并未给被害人造成实质的财产损失,而这样的涉案数额相对于北京的高消费水平而言着实是微不足道的。除此之外,李某还支付给被害人XXXX元现金作为经济补偿,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三、犯罪嫌疑人李某以往没有任何前科劣迹,本次犯罪尚属初犯,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

网络非法经营案件如何请对律师

网络非法经营案件如何请对律师 王如僧:广强律师事务所网络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首席辩护律师周筱赟:广强律师事务所网络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 一,什么是网络非法经营?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而网络非法经营,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非法经营行为。 由于现阶段金融交易、公民生活等各方面逐渐依赖于计算机以及网络系统,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层出不穷,包括各种非法经营行为,也会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如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如烟草、金银及其他贵金属;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即“地下钱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非法买卖外汇;擅自经

营国际或涉港澳台电信业务;擅自发行、销售彩票(即“私彩”)等,均可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明确规定了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二、网络非法经营案件要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 一旦你的亲人因涉嫌网络非法经营被刑事拘留,应应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充分重视“黄金37天”。 你的亲人被拘留后,一般都是先拘留30天,在将满30天时,公安机关会将案件材料移送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审查批准逮捕,侦查监督部门自收到材料之日开始,7天之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从拘留到逮捕,期限通常都是37天。

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实施细则

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条为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必要继续羁押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第三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障人权原则。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二)羁押例外原则。在保障诉讼的前提下,依法从严把握有羁押必要的条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羁押。 (三)全程审查原则。羁押必要性审查可以在侦查、起诉和审判的任何阶段启动。 (四)全面审查原则。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既可依申请启动,也可依职权启动;既要审查羁押必要性,也要审查羁押合法性。

(五)迅速简约原则。羁押必要性审查应当快速高效,简化审查程序,及时作出决定,避免拖延而造成不必要的羁押。 第四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本院各内设机构(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未检部门、监所检察部门、案件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工作联动协作机制,确保相关信息共享,规范审查程序和案件流转,提高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羁押必要性审查由侦监、公诉和监所检察部门负责办理。具体职责如下: (一)案件批捕后到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之前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由侦监部门负责,该部门在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针对侦查机关申请延羁、监所部门建议以及侦监部门认为有必要启动的,主动启动审查; (二)公诉部门负责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监所部门提出审查建议的,公诉部门应当及时启动羁押审查; (三)监所检察部门负责审判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同时监所检察部门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不适合继续羁押情形的,可向相关办案单位(部门)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四)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辩护人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受理登记后,在次日将相关材料按照案件所处诉讼阶段移交给侦监、公诉或监所部门; (五)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的或者看守所建议的,在案件捕后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监所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的次日按照案件所处诉讼阶段转交侦监或公 2

辩护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b25206297.html, 辩护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是针对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而进行申请的一个强制措施,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人,法律是有直接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接下来跟着赢了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可以。这个刑事诉讼法是以隐含的方式规定的。 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

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取保候审就是强制措施的一种,此处变更强制措施,就是由其他措施变为取保候审。所以辩护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申请书 申请人: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XXXXXXXX 申请事项:对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罪一案,于2010年X月X日被XX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XX区看守所。根据犯罪嫌疑人李某的配偶宋某的委托,申请人为其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嫌疑人的配偶愿依法为李某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李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行到派出所投案,如实交代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良好,应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李某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自行向公安机关投案,其情节应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犯罪嫌疑人李某盗窃的涉案物品价值并不很高,且赃物已退还给被害人,被害人的财产利益并无任何实质损害。

涉嫌诈骗罪被抓能办理取保候审吗

【案情简介】 侦查机关指控:黄某某系A公司、B公司法定代表人,而A公司、B公司贷款给被害人后,通过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致使被害人不能还款,然后通过打电话、虚假诉讼等方式催收“贷款”,认定黄某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人认为,黄某某只是A公司、B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并无实际作用,其工作任务只是打电话等基础工作,属于公司底层员工,建议对其取保候审。 检察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不批准逮捕,对黄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侦查阶段辩护意见】 一、黄某某在A公司、B公司工作期间,并非主管人员,可以认定为从犯 根据辩护人目前了解的情况,现阶段案涉公司系因涉嫌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而被立案查处,作为A公司、B公司的员工,黄某某也涉案被刑拘调查。 第一,黄某某在A、B公司工作期间,其工作内容从电话销售到短期催收,并无管理职责。黄某某在案涉的A公司、B公司的工作职位从一开始的电话销售到后来的短期催收,均是公司及主管安排的工作,并不涉及对案涉公司的管理,属于公司的底层员工。所谓的短期催收也只是逾期3天的客户,并不涉及暴力催收等事宜。 第二,黄某某并未参与公司业务模式的设计和运行,更不涉及资金,处在犯罪链条的下端。如前所述,案涉公司目前系因涉嫌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被立案查处,而从黄某某的工作内容来看,在套路贷违法犯罪链条中,其只是作为一个底层员工,接受领导指令从事相关工作,并不参与公司业务模式的设计和运行,也不涉及资金的流转,其参与的催收行为,因未使用任何暴力或软暴力,客观上也不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其完全处在犯罪链条的下端。 第三,黄某某虽在案涉公司担任法人,实为挂名法人,不具有任何管理之职。据了解,黄某某还系深圳C公司的法人,但该法人身份系挂名,实际上无任何管理之职,不参与公司的任何管理活动。

武汉盗窃律师成功辩护 取保候审并免于起诉

武汉盗窃律师成功辩护取保候审并免于起诉 案情简介:未成年人李某某入室盗窃4000余元。家属积极退赔,获受害人谅解,成功取保候审,并无罪释放。 办案经过:武汉专业资深律师肖小勇在公安侦查接受委托后,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告诉其要实事求是交代罪行,并要态度诚恳认错。后通过公安机关取得受害人联系方式,当着公安机关的面,对受害人退赃退赔,取得受害人书面谅解书。并向公安机关递交书面取保候审申请书,成功帮其取保候审。 案件到检察院阶段后,又向检察院递交法律意见书,请求对其免于刑事处罚,最后成功在检察院阶段免于起诉。 下面是本律师为其拟写的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肖小勇律师 申请事项:对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李x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李xx因涉嫌盗窃罪一案,于2014年7月10日被武汉市

公安局xx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江汉区看守所。根据犯罪嫌疑人李xx之家属xxx的委托,申请人为其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嫌疑人的父亲xxx愿依法为李xx作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李xx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李xx盗窃的涉案物品价值和数额只有4000元,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是从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犯罪嫌疑人李xx以往没有任何前科劣迹,本次犯罪尚属初犯,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 三、犯罪嫌疑人李xx今年只有岁,是未成年人,且其只有小学文化水平,对犯罪缺乏认识,那天盗窃纯属与其父亲怄气,属无知赌气,主观恶意不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犯罪嫌疑人李xx的犯罪情节轻微,行为没有任何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亦不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经济诈骗报案材料范文】报案材料范文

【实习报告】 报案(offense report/registration of damage)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包括被害人)将发现的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下面是分享的报案材料范文。供大家参考! 报案材料范文篇一 XX市公安局网监 我叫XX(XX公司),性别X,民族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XX,住址X,工作单位X,联系电话XX。 我是XX游戏的爱好者,在X游戏X区X服务器,2015年X月X日,我在X地方上网玩XX游戏时,一位名叫X的玩家在网上(地方)叫卖装备,X其联系电话是X。 我就在(地方)用电话(手机或固定电话或小灵通或IC卡号码)打电话与其联系,其叫我将钱汇入其指定的帐户,我于X(时间)在X(银行)用X(姓名)身份证的存入XX元,然后与卖主联系,其(或关机或者别的情况)。这时我知道自己被骗了。 特此报案。

以上本人(本公司)提供材料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报案人XX(签名,捺印,公司或单位报案需加盖公章) 时间XX年X月X日 附汇款凭证复印件、本人及汇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对方帐户名XXXXXXXXX 帐号XXX银行,XXX号码 卖家电话号码为XXXXXXXXX 注意1、报案材料需使用A4纸,可以打印,也可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 2、以上为报案材料范本,每案情况各不相同,请报案人自行组织语言。报案材料范文篇二 XXXXX

我叫XXX,今年XX岁。住XXXX,系XXXX单位职工。 20XX年(以下为报案内容)……。 为保护公民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特申请报案,望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申请人XXXZZ年XX月XX日家属怎么写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人 ______________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理由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于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____________)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颖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________(或保证金为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____________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刑审案件) 要点 刑事案件中,受当事人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申请,请求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申请人: _______ 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 律师,________ 案辩护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对涉嫌_________ 罪的犯罪嫌疑人_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性措施。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涉嫌____________ 一案,于—年—月—日被______________ 执行逮捕,现羁押 于_____ 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_涉嫌的 ___________ 犯罪法定刑较轻,且有自首情节(主动到案接受侦查,如实供述 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缓刑。 目前,该案件已经侦查终结并移送贵院审查起诉,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 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 现王某某患有严重 _________ 病正在接受治疗,若继续羁押,很可能导致病情加重,而对其不 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 住的相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对于涉嫌犯罪的各类产权主体主动配合调查,认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较轻,且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一律不采取拘留、逮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等相关规定,申请人作为辩护人,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 案件规定(试行)》之相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对王某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请予以批准为盼。 此致 _______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律师 ——年——月——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文

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文 申请书,是同书信一样希望得到对方认可的文体,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表述愿望、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以下是小雅整理的关于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文,欢迎您供大家参阅。 第1篇: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 【 xx】第xxx 号 申请人: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律师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_______因涉嫌______因涉嫌______一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_______批准逮捕羁押。根据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要求,本所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方式是由_________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_____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6条、第51条之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已与批准。 此致 申请人:XXX 律师事务所(章)

______律师(签名) x年x 月x 日 第2篇: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文 取保候审申请书 (注:本范本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刑事拘留时, 由家属提起取保候审申请时使用。)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单位职务、住址、联系方式。) 被申请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单位职务、住址)因涉嫌某某罪名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朝阳区看守所。) 申请事项:恳请贵局对犯罪嫌疑人XXX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自本月中旬得知自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上网通缉后,自愿、主动、在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属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就该案中涉及其本人的具体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并且自愿置于警方控制之下等待北京警方前来处理,积极配合调查。 犯嫌疑人XXX仅因其短暂就职于XXXX有限公司受命给公司员工进行业务培训,便莫名涉案,并被列为网上通缉犯,感到既是困惑、无奈,又是无辜、委屈。因此,无论是XXX本人还是家属都会竭尽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以便尽早查明案件真相,还XXX自由与清白。

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法规

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剥夺人身自由的未决羁押应当是非常态的,非羁押性的候审措施才是常态的。为此,新的刑诉法将刑事强制措施调整为,以羁押【即逮捕】为例外,而以非羁押强制措施为常规,这是“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重要立法理念的制度落实。 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在正当诉讼权利的有效保障之外,主要就是基本人身自由的保障;而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身自由的保障,根本的与主要的路径就是在确保刑事诉讼工作不受影响的前提之下尽可能少羁押一点时间,这正是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设立的初衷与基本内涵。 刑事诉讼法第93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95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刑事诉讼法第97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115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刑事诉讼规则》) 第六百一十六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的申请,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第六百一十七条:侦查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由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审判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由公诉部门负责。监所检察部门在监所检察工作中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可以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第六百一十八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时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有相关证据或者其他材料的,应当提供。

无羁押必要性申请书.pdf

无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无羁押必要性审查 羁押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被现在法治文明国家所普遍限制使 用,我国刑事法律也严格限制羁押措施的适用。“羁押必要性审查”是2012年新修改《刑事诉讼法》引入的新概念和新机制。确立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被逮捕后到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前的整个羁押过程中,均可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该机制是刑事诉讼法贯彻宪法人权保障原则的具体体现,是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的具体举措,使我国羁押性强制措施得到了进一步的慎用。 无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辩护人;通讯地址:;电话:。 申请事项: 对市(区)公安局公()捕通字[201 ] 号《逮捕通知书》所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逮捕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涉嫌一案,于年月日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经辩护 律师对本案的了解和研究,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 其次……; ……; 【根据案情分析是否属于检察机关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之申请启动审查程序的情形,具体包括如下几大类:】 1、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主观恶性、认罪 态度、积极退赃或主动赔偿损失、悔罪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监护条件等相关 情况 ,综合评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必要性,如:

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涉嫌犯罪情节较轻的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妇 女、老年人、残疾人等; 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认罪、悔罪、坦白、自首、立功、积极退赃、 赔偿被害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等情节; 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初犯、偶犯、过失犯、预备犯、中止犯、未遂 犯、从犯、胁从犯; 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及其他特殊情形,采取取保候审不至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⑤在本地有固定居所,工作单位和家庭情况等均具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等等。 2、羁押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防止犯罪嫌疑人“实施新的犯罪”;防止 “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发生;避免出现“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的情形。根据案情分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上已不存在上述情形,如: ①属于经济犯罪或过失犯罪等非暴力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新的犯罪,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自杀或者逃跑等的可能性已经可以排除; ②涉及本案的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上已解除羁押或变更了强制措施,说明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不具备实施“新的犯罪”,导致“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发生的条件的;等等。 3、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结合案件进展情况及法律政策适 用的变化,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前提下,可以视为不具有继续羁押必要性。如: ①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案件事实基本查清,涉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 ②未成年人犯罪、在校学生犯罪案件,在逮捕时不具备监管条件,但现在已经具备的; ③交通肇事、轻伤害案件,逮捕时没有达成刑事和解现在已经和解并实际履 行完毕的; ④案件事实或者情节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证明无罪或者被判处缓刑、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的;

2020年取保候审申请书的样本

2020年取保候审申请书的样本 取保候审申请书篇一申请人:王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地址: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取保候审人:张,男,40岁。于20xx年月日因涉嫌行贿罪被刑事拘留,并于20xx年月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京看守所。 申请事项: 应张的妻子许的要求,为张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首先对贵院依法安排我们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张表示由衷的感谢!现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特向贵院反映,依法为张申请取保候审,请求贵院予以批准。 对张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

害。 辩护人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张涉嫌行贿,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其在南京有固定的住处(南京市区街区西园苑幢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张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院批准。 此致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 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篇二申请人: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XXXXXXXX 申请事项:对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罪一案,于20xx年X月X 日被XX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XX区看守所。根据犯罪嫌疑人李某的配偶宋某的委托,申请人为其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嫌疑人的配偶愿依法为李某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羁押必要性审查

逮捕是刑事诉讼中不可缺少的措施,逮捕又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行为。《刑事诉讼法》既要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又要保障人权。 重庆打黑中一夜抓捕几千人,去年获释的九百多名警察披露,他们不知道为什么就被关押了,根本没有检察院的批准逮捕手续,他们对被关押不服没有地方申诉。 新《刑事诉讼法》增设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 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一条,作为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一、立法目的 增设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保障人权。具体的说就是防止超期羁押和不必要的羁押。尽量减少羁押,大幅度降低羁押率。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建立后,就不会再出现一夜抓

捕几千人的重庆模式。 二、主体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人大设立的代表人民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察的机关。政府(包括公安机关)必须接受检察院的监督。检察院职责不仅是监督政府,而且监督法院是否公正审判,监督检察院的部是否依法办案。 三、审查对象 看守所关押人是否合法关押,是否有超期关押,是否有不必要的关押。 即包括公安局提请的逮捕,也包括检察院、法院决定的逮捕。 多数逮捕是由公安局呈报检察院批准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包括审查公安局报批材料是否真实和检察院批准逮捕是否得当。 四、审查的启动 《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对每一个被逮捕的人进行审查。公安局是根据检察院的批准逮捕人的,逮捕后检察

院再来审查一遍羁押是否必要,其结果必然是羁押正确。这种审查浪费人力,没有什么意义。 羁押必要性审查应当是有重点的审查。包括被动性审查和主动性审查。 被动性审查,被羁押人、辩护律师对羁押的必要性提出异议的,检察院必须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主动性审查,即检察机关既可以依职权主动审查。鉴于检察院的人力、物力,主动审查羁押必要性的案件宜限制在一定范围。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的做法是: (1)案情重大敏感、社会关注度高或者特殊主体(如7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或在校生)犯罪; (2)案件有后续补充侦查空间,检察机关在作出逮捕决定的同时引导侦查取证的; (3)具有刑事和解空间的轻伤害案件、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案件; (4)案件定性存在争议,或者法律、司法解释、刑事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不应继续羁押的;

江苏反保险欺诈工作成效显著

中国保险报/2012年/10月/19日/第001版 江苏反保险欺诈工作成效显著 近一年来共移送348件涉嫌诈骗案件,涉案金额5712万元 王春平孙惠缪晨本报记者祖兆林 去年12月,江苏保监局与江苏省公安厅在南京成立全国首家反保险欺诈中心,拉开了该省“政府指导、执法联动、保险为主、行业协作”四位一体联手打击保险欺诈的大幕。 数据显示,反保险欺诈中心成立以来,江苏保险业共向公安机关移送348件涉嫌保险诈骗案件(其中车险336件、企财险2件、意外或健康险10件),涉案金额5712万元;受理266件,受理金额4991万元;立案205件,立案金额4419万元;侦破184件。 据分析,这得益于由江苏保监局和省公安厅联合成立的江苏保险业反保险欺诈中心摸索出一套创新组织架构、会商机制、打击形式、保单提示有效的工作机制。 “要今年8月11日,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针对江苏打击保险欺诈做得比较好的常州作出批示:求总结常州做法,推向全国”。 构建覆盖全省的天网 从发达国家保险业的发展经验来看,每年保险赔款总额中有15%-30%与保险欺诈有关,有的险种高达50%。 苏州公安局经侦支队指导员张树勇告诉记者,保险欺诈隐蔽性强,发案率高,在刑事案件中最难侦破,因此被称为“黑数”最高。 而预防和打击保险欺诈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创新协同机制,健全网络,内外协作,形成合力至关重要。 为此,江苏保监局在与省公安厅联合成立反保险欺诈中心的基础上,指导各地市行业协会与当地公安经侦支队无缝对接,在全省各地市联合成立12个反保险欺诈工作站(由公安经侦、律师、法院、协会、保险公司等人员组成),形成了“省有中心、市有工作站、覆盖全省、常态合作”的反保险欺诈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了与公安机关的办案协作、线索移送、合力研判等工作机制,推进反保险欺诈执法合作常态化。 今年3月份,江苏保监局会商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印发了《关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破案会战”的通知》,对江苏保险业“破案会战”工作的组织机构、案件移送、线索搜集、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4月份,指导各地市协会与当地公安局经侦支队分别联合成立反保险欺诈工作站,组织当地保险业开展“破案会战”专项行动及反保险欺诈工作,进一步强化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的组织保障,形成了“内外协作、一纵一横、覆盖全省”打击保险欺诈的天网。 创新会商机制三部曲 今年苏州市成功破获昆山柏裕汽修厂等10多起保险诈骗案,涉及金额800余万元,大多是得益于案件会商机制发现线索进而成功告破的。 据该市公安经侦专家介绍,2006-2008年,苏州市曾一举破获60多起保险诈骗案,涉案人员近百人,其中20人被判15-18年不等的刑罚。当时,苏州保险诈骗猖獗,公安机关与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商讨破获保险诈骗案,该市案件会商机制先行先试了一步,事实证明卓有成效。 如今,江苏保监局把案件会商机制进一步细化为“一筛、二查、三移送”三部曲。苏州市建立了定期案件会商机制,每月9日由公安、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以及律师、法院等共同分析案情,会商疑难大案等,还建立了反保险欺诈人才库,吸收保险理赔专业能力较强人员进入人才

刑事诉讼的八种证据

遇到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b25206297.html, 刑事诉讼的八种证据 在刑事诉讼中,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有八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物证】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实物或痕迹。如作案工具、现场遗留物、赃物、血迹、精斑、脚印等。 【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 【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

【被害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医学鉴定、文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化学鉴定、物理鉴定等。 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情况及其处理所做的书面记录。 【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 【电子数据】是指基于计算机应用、通信和现代管理技术等电子化技术手段形成包括文字、图形符号、数字、字母等的客观资料。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 2016年02月02日 09:19:45 来源:检察日报 (2016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维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第三条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侦查监督、公诉、侦查、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予以配合。 第四条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受理、立案、结案、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等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登记、流转和办理,案件管理部门在案件立案后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等进行管理、监督、预警。 第五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 第六条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不得滥用建议权影响刑事诉讼依法进行。 第二章立案 第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当一并提供。

第八条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受理。 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案件管理等部门收到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后,应当在一个工作日以内移送本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 其他人民检察院收到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或者在两个工作日以内将申请材料移送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并告知申请人。 第九条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进行初审,并在三个工作日以内提出是否立案审查的意见。 第十条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应当通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途径及时查询本院批准或者决定、变更、撤销逮捕措施的情况。 第十一条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本院批准逮捕和同级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依职权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初审。 第十二条经初审,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具有本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情形之一的,检察官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或者分管副检察长批准后予以立案。 对于无理由或者理由明显不成立的申请,或者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未提供新的证明材料或者没有新的理由而再次申请的,由检察官决定不予立案,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三章审查 第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和证明材料; (二)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 (三)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了解是否达成和解协议; (四)听取现阶段办案机关的意见;

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

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 怎样写取保候审申请书 根据法律规定,公、检、法机关都有权采用取保候审。在程序上又分为:一是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直接主动地采用取保候审;二是根据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所聘任的律师的申请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决定取保候审。可见,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公、检、法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后,由办案人员填写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通知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由领导签发。再由承办人员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保证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告知其各自应当遵守的规定及承担的义务,违反规定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并要求其出具保证书并签名或者盖章。 取保候审申请书(家属用) 申请人:×××,女,汉族,××市××村人,住××市××村,联系电话:××××。系犯罪嫌疑人×××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男,汉族,××市××村人,××厂××(职务)。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于2014年×月×日被××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一案,于2014年××月××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公安机关的侦查完毕,已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有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而且现在××厂急需犯罪嫌疑人×××回来参与筹划管理,另外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月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用)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律师。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