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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特制定安东乡中心小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

书如下: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确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在反分裂斗争中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校园稳定和新疆社会的稳定。

(二)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认清“三股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国际恐怖势力)反动本质和险恶用心,自觉抵制一切形式的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言行。

(三)严格遵守教师言行规范八不准:

1 、不准拒绝接受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

2 、不准信教和参加或者组织学生参加宗教活动

3 、不准穿带有宗教色彩的服饰

4 、不准传阅非法读物和宗教宣传品

5 、不准讲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

6 、不准讲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

7 、不准参加民族分裂主义活动,不宣传封建迷信

8 、不准把宗教思想带进课堂

学校党支部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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