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高作业注意事项

登高作业注意事项
登高作业注意事项

登高作业注意事项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登高作业的有关注意事项 1)登高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登高作业票”,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各级审批人员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

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3)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4)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5)登高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6)登高作业时,应使用死扳手,如用活动扳手必须用绳子拴牢,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位置,系好安全带。使用套筒扳手,扳手套上螺母或螺钉后,不得有晃动,并应把扳手放到底。螺母或螺钉上有毛刺,应进行处理,不得用手锤等物将扳手打入。扳手不得加套管以接长手柄,不得用扳手拧扳手,不得将扳手当手锤使用。

7)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过270公斤,如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适当加固。

8)铺板应进行固定,防止脱落或由于受力不均侧翻,超过3米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

9)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物。

10)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60°为宜。梯底宽度不低于50公分,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

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空作业。本规程适用于电工.维修工及从事高空作业的员工。对于高度低于2米的作业平台必须要有牢固的临边保护或扶手。 2.高空作业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得抱有任何侥幸心理。未经班长以上领导指派和未经高空安全作业规程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 事高空作业。 3.检修作业时,登高用具首选升降平台,如受场地或其它客观因素限制时,可再考虑其它登高用具或攀登方法,但必须把安全因素放在第一位。 4.在高处维护保养作业时,若无牢靠立足点或无栏杆时,工作人员应挂安全带、高挂低用。,戴安全帽。穿紧口工作服,防滑鞋,传递工具零件等物品时不得上下抛掷。 5.检修作业时的登高用具必须有专人把扶,检修升降平台必须有专人操纵,遵循2×2的原则(离坠落边缘2米以内的临边以及离基准面2米或以上都应挂安全带)。 6.用具必须坚固牢靠,靠梯梯脚与墙之间不小于梯长的1/4,其间距不得大于梯长的1/2人字梯两侧之间应加拉链或拉绳,在光滑地面上使用的梯子,梯脚应加绝缘套或橡胶垫,在泥土地面上使用的梯子,梯脚应加铁尖。

7.腰带是防止坠落的安全用具,必须可靠,不能用不合格的普通绳代替。高空作业时保证每时每刻都挂好安全带。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能在高空行走。禁止交叉作业。 8.检修作业前必须切断相关电源,同时挂出警示标牌。认真检查安全用具的完好情况。检修作业至少两人进行,确保现场有1人进行监护。.检修作业人员垂直下方半径3米以内不得有硬性杂物,必要时应铺设缓冲物品。 9.检修作业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夜间进行时,应首先保证照明光线充足,且有合适的安全用具,指定专人进行现场安全指挥。遇有大雾、大雨或四级以上风力时,露天场地应停止高空作业。 10.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员应取得联系,互相应错开位置。必要时,须设可靠的保护隔板或罩棚、防护网,上下层方可同时作业。不同工程多层同时作业时,应加强联系,防止物体落下伤人。 11.高空作业台、架的搭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工作前,应 仔细检查其是否牢固、可靠;安全用具和机械设备、工具等是否完好齐备,已损坏或有严重缺陷者,严禁使用。对于安装修改或拆除脚手架的架子工必须提供资质证明. 12.禁止将起重、牵引装置的拉线固定在临时搭设的高空作业台架上,若固定在永久性台架上(如立柱、构架等),事先应经过核验。在高处动火作业时应使用防火毯接住火星和飞溅物不允许飞溅物落到气 体软管或气瓶上。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修订) 1.目的及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本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本规范不适用于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编制依据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30871-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 AQ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3.职责 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 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主持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生产单位负责人(动火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 负责办理《作业证》对所属生产系统的安全负责。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监火人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动火人(持有特种作业证的人员) 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随身携带《作业证》。 监火人(车间岗位人员或车间岗位人员和维修人员共同担任) 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车间监火人员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灭火器、消防水袋等消防设施放回原处,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动火分析人(车间专兼职安全员) 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动火初审人(一级动火由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审批,二级动火由所在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审批) 动火作业的初审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实施安全教育人(作业单位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021新版高处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新版高处作业的安全注意事 项

2021新版高处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参加高空作业的人员须经医生检查,合格者才能进行高处作业; 2凡在离地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应视为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规定,要扎好安全带,将安全带挂在工作点的上方牢固可靠处才能进行作业。 3安全带在使用前,要进行认真地检查,并且定期进行负荷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4登高作业,必须穿软底鞋,严禁穿拖鞋、硬底鞋及塑料鞋等。 5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预先搭设脚手架,按要求扎好栏杆,或采取隔离措施,防止坠落,并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在高处搭设脚手架上的跳板,一定要两头绑牢,防止翘头; 7在容器顶,高空独根钢梁,屋面等其它危险边缘进行工作时,临空一边应装设栏杆和安全网。 8高处作业所带工具、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并拴好安全绳,较大的工具应将安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应随便乱放,以防止坠落;

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节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痛病、精神病和其他不适于高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2、距离地面2米以上或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登高作业。 3、防护用品需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牢,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系牢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上,不准系在活体上。 4、检查所用登高用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5、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时,应先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作业者至少离开电线2米以外,禁止在带电高压线下工作。 6、高空作业所用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时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物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7、夜间作业,必须设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工作。 8、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 9、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拦处休息,防止坠落。 10、在石棉瓦上工作,要用跳板垫在瓦上行动,防止踩破石棉瓦坠落。 11、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和通行。 12、超过3米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个人工作。 13、高空焊接、气割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并设人监护。 14、当结冰或有积水时,必须清除并采取防滑措施后方可工作,遇六级以上大风,禁止露天高空作业。 15、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为60°为宜。梯底宽度不少于50公分,并应有防滑装置,须有人看护,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完整版)动火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动火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凡是在厂区电、气焊、切割、钻磨等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证。 2、凡是内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料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清洗置换,经监测、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3、凡在容器、塔罐、管网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4、高空动火作业必须佩戴保险带;被焊和施焊器件、工具必须可靠系留,防止坠落;下部地面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必要时采取接火及其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 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6、在生产、使用、储存氢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氢含量不得超过0.2%;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7、生产车间监火人:全程跟踪监护,必须采取一切措施把可燃气体浓度降到允许范围以内,监督现场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不定时测量气体浓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施焊,并必须采取措施把气体浓度降到允许范围以内,再实施动火。 8、所有参与动火施工人员必须学习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9、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要不定时检查、监督现场措施及注意事项的落实情况。 10、动火单位必须派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理动火现场及周围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使用的消防器材。 11、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12、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乙炔瓶的间距不得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13、若动火现场有几种气体混合在一起,则以爆炸下限低的气体为测量标准。 14、动火作业完毕,清理现场,观察半小时,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动火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动火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一、什么是动火作业?动火定义指在厂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动火分级1.特级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部位上等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作业管理。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级动火作业以外 的动火作业。在厂区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非固定动火区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的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该区动火视为二级动火。4.固定动火区动火作业在火灾危险性小安全措施落实妥当的化验室、机械加工车间、食堂等固定区域内经常性、重复性的常规动火作业。注意:节假日动火升级!二、动火作业可能会产生哪些危害?案例一:2014年江苏昆山粉尘爆炸,死亡146人起因:打磨作业火星引燃堆积铝粉尘引发爆炸,爆炸引发冲击波激起更多粉尘,形成爆炸性粉尘气体,引发二次爆炸。案例二:2011年上海胶济路大火,死亡86人 起因:电焊火花引燃易燃保温材料。

三、为防止危害,动火作业前需做哪些准备?1高处动火作业1. 高处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并采取措施,在下方铺垫阻燃毯、封堵孔洞等防止火花溅落措施,动火监护人应随时关注火花可能溅落的部位。2.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风不应进行室外高处动火作业。3. 焊接电流不得经过可燃、易燃、易爆管道与设备电气线路绝缘良好,外壳接地安全连接中性连接点。2进入受限空间动火作业1.易燃、易爆物质容器必须与其它设备管道隔离(不得使用水封或阀门)。特级、一级动火还 应采取蒸汽吹扫(或蒸煮)、氮气置换或用水冲洗等措施, 并打开上、中、下部人孔,形成空气对流或采用机械强制通风换气。2.检测氧气含量在18.5%-21.5%之间,富氧情况下不得大于23.5%;有毒有害物质浓度低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爆炸气体浓度下限大于4%浓度要求小于0.5%,爆炸气体浓度下限小于4%浓度要求小于0.2%。3.使用灯具24V .应急 救援装备准备齐全。3动土作业中的动火作业1.动土作业中的动火作业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和逃生。2.在埋地管线操作坑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阻燃或不燃材料的安全绳。4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1.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为特级动火作业,严禁在生产不稳定以及设备、管道腐蚀等情况下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严禁在输送含有毒气物质管道等可能存在中毒危险环境下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2.

电气登高作业检修安全注意事项(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电气登高作业检修安全注意事项(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356-52 电气登高作业检修安全注意事项(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工作,尽量减少高空作业。 2、担任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3、登高作业按照规定应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当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4、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定期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不合格禁止使用。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物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登高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挂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以滑动、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7、在进行登高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过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 8、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 9、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10、严禁高空带电作业。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高空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标准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高空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标 准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高空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标准版) 一、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二、年满18岁,经体格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病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三、距地面三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四、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五、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六、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

作业。 七、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栏杆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八、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挡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公尺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九、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十、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十一、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

现场动火作业注意事项

现场动火作业注意事项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现场动火作业注意事项 一、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不置换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可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二、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进设备内和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 2、高处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3、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确保安全。 4、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6、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 7、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距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8、在铁路沿线的动火作业,如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9、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冷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10、生产不稳定,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11、动火作业时,安全、消防主管部门、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动火作业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分厂)的安全员应到现场监督检查安全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动火作业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12、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13、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14、在生产、输送、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3%。 15、动火作业前,应通知动火作业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分厂)生产调度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异常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16、带压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压力不低于3000Pa,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电工登高作业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电工登高作业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1、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工作,尽量减少高空作业。 2、担任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3、登高作业按照规定应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当高度超过1.5m 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4、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定期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不合格禁止使用。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物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登高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挂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以滑动、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7、在进行登高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过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 8、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

9、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10、严禁高空带电作业。 11、使用梯子进行登高电工作业的注意事项 (1)使用靠梯时,梯脚与墙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梯长的1/4,以免梯倒伤人。 (2)使用人字梯时,其开脚工不得大于梯长的1/2,两侧应加拉链或拉绳限制其开脚度。 (3)在光滑坚硬的地面上使用梯子进行登高作业时,应在梯脚上加胶套或胶垫;在泥土地面上使用梯子时,梯脚上应加铁尖。 (4)不得将梯子架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进行登高作业。(5)梯子的高度应保证作业人员进行工作时,梯顶不低于人的腰部。严禁站在梯子的最高处或最上面一、二级横档上工作。 (6)当靠杆使用梯子时,应将梯子上端绑牢。 当上述要求不能满足时,一般实行人扶梯子。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基准面距地面二米(含2米)以上,且有垂直坠落可能的作业,均为高空作业。 凡进行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 2、年满18周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 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3、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人员及进入高空作业区的一切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不 准穿光滑的硬底鞋。 4、所有需要使用安全带执行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正确安全穿戴安全带和如何实现100% 系挂的培训,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上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用具、绳子、坐板、安全带有无损伤;梯子、跳板、 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确保机械性能良好及各种用具无异常现象方能上岗操作,严禁冒险作业。 6、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将安全绳100%的系挂到可靠的锚点上,不准将安全带绑在活动或 不牢固的地方,操作绳、安全绳必须分开生根并扎紧系死,靠沿口处要加垫软物,防止因磨损而断绳,绳子下端一定要接触地面,放绳人同时也要系临时安全绳。 7、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防护栏或者警界线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 通行”等警示语,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8、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 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坠落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 9、下绳时,施工负责人和楼上监护人员要给予指挥和帮助,操作时辅助用具要扎紧扎牢, 以防附件伤人。 10、地面监护人员要坚守在作业现场,切实履行职责,随时观察操作绳,安全绳松紧及 绞绳,串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排除;禁止在楼顶边沿上来回走动;需要时,必须先系好自身安全绳,然后再进行辅助工作。 11、地面监护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看书看报,更不得随意观赏其它场景,并要随时制止 行人进入危险区域。 12、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员应取得联系,互相应错开位置,必要时,须设可靠的保护 隔板或罩棚、防护网,上下层方可同时作业。不同工程多层作业时,应加强联系,

动火作业注意事项

动火作业过程安全注意事项 1、动火审批权限:按照不同动火区域等级,设置不同区域内动火审批权限,严禁越权审批行为。 2、禁火区内动火,应办理动火证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明确动火的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没有动火证或动火证手续不全、动火证已过期不准动火;动火证上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之前不准动火;动火地点或内容更改时应重办审证手续,否则不准动火。 3、动火前要与车间、班组联系,明确动火的设备和位置,由生产部指定专人负责动火设备的置换、扫线、清洗或清扫工作,并作书面记录。由审证的安全部门同时通知邻近车间、工段,提出动火期间的要求,如动火期间关闭门窗,不要进行放料、进料操作,不要放空等,以防逸出可燃性气体或泄漏可燃液体。 4、凡能拆迁到固定动火区或其他安全地方进行动火的作业不应放在生产现场(禁火区)内进行,尽量减少禁火区内的动火工作量。 5、动火设备应与其他生产系统可靠隔离,防止运行中的设备或管道内的物料泄漏到动火设备中来;将动火区与其他区域采取临时隔火墙等措施加以隔开,防止火星飞溅而引起事故。 6、将动火地点周围10m范围内的一切可燃物,如溶剂、润滑油及未清洗的盛过易燃液体的空桶等移到安全场所。 7、动火期间动火地点附近的消防水源要保证充足,不能中断;动火现场准备好适用的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危险性大的重要地段动火,消防车和消防人员要到现场,做好充分准备。 8、做好动火分析,如遇动火中断半小时以上,应重新做动火分析。 9、做好动火监护,生产部负责人应在动火现场实施动火安全监护。 10、动火应由经过安全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11、动火时注意火星飞溅方向,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做成的挡板控制火星飞溅方向,防止火星落人危险区域,如在动火中遇生产装置紧急排空或设备、管道突然破裂,可燃物质外泄时,监护人应立即命令停止动火,待恢复正常,重新分析合格并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方可重新动火。高处动火作业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规程。 12、动火时,氢气瓶和移动式乙炔发生器不得有泄漏,应距明火10m以上,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的间距不要小于5m。五级以上大风不宜高处动火。电焊机应放在指定的地方,火线和接地线应完整无损、牢固,禁止用铁棒等物代替接地线和固定接地点。电焊机的接地线应接在被焊设备上,接地点应靠近焊接处,不准采用远距离接地回路。 13、善后处理动火结束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不遗漏任何火种,切断动火作业所用的电源。

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痛病、精神病和其他不适于高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2、距离地面2米以上或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登高作业,必须办理登高手续。 3、防护用品需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牢,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系牢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上,不准系在活体上。 4、登高前,施工负责人或组长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5、检查所用登高用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登高板、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6、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作业者至少离开电线2米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工作。 7、高空作业所用工具、另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时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另部件等

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物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8、夜间作业,必须设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工作。 9、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 10、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拦处休息,防止坠落。 11、卷扬机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上下载人。 12、在石棉瓦上工作,要用跳板垫在瓦上行动,防止踩破石棉瓦坠落。 13、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和通行。 14、超过3米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个人工作。 15、高空焊接、气割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并设人监护。 16、当结冰积水时,必须清除并采取防滑措施后方可工作,遇六级以上大风,禁止露天高空作业。 17、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为60°为宜。梯底宽度不少于50公分,并应有防滑装置,须有人看护,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动火作业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操作规程 一.目的 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它事故的发生,保障 公司的生产安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的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的部门,如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等。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安全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 二,安全操作规程 (1)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 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2)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3)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4)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执行部门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书》,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5)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顿现场,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 三,安全作业许可书 (1)《安全作业许可书》由执行部门负责组织操作人员提出动火申请,经执行部门初审后,到安全课办理。安全课终审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 (2)《安全作业许可书》一式两份,办证人员一份,安全部门一份;办证人员持《安全作业许可书》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并将《安全作业许可书》交动火人;动火作业完毕后,《安全作业许可书》要交给执行部门存档保存。 (3)《安全作业许可书》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份《安全作业 许可书》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安全作业许可书》的有效时间以安全环保课批准的 为准,当超出有效期限时,必须重新申请办理,并获批准。

检维修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检维修作业安全注 意事项

检维修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一、检维修前应做到:1、要对作业场所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并对相应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2、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3、为检维修人员配备适当劳保护品;4、办理各类作业票证。 二、检维修现场应做到:1、检修使用的备品配件、机具、材料,应指定地点存放,堆放整齐,以不影响安全和交通为原则。 2、影响检修安全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均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告信号灯。 3、检修现场应保持道路通畅,路面平整,路基牢固及良好的照明措施。夜间施工时,应装设亮度足够的照明灯。4.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和必要防护用品。检修现场严禁吸烟。5.保持检修环境整洁,清理出的废旧及时清理。 三、检维修中动火、登高、受限空间、起重作业的重点要求: 动火作业:使用电焊、气割、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 1.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必须遵守“六大禁令”(动火证未经批准,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不清洗、置换不合格,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不消除周围易燃物,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2、动火作业应设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

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3.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实现“一机、一闸、一保护”作用。 4.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不得曝晒。 5.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6.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7.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8.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9.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登高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

高空作业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高空作业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高空作业定义 高空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或对于虽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子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可致伤害因素,视为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从事高处作业的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2.《高处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现场检查确认措施后,方可批证,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3、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高处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 4.高处作业人应按照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5.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三、登高前注意事项 1.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带,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栓挂,要在垂直的上方无尖锐、锋利棱角的钩件上,不能低挂高用。不准用绳子代替,栓挂必须符合要求。 2.安全帽使用时必须戴稳、系好下颌带。 3.登高作业中使用的各种梯子要坚固,放置要平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一70度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塔钩,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监护。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子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梯子应每年检查一次,发现爆裂等不安全因素立即修理或报废。 4.在石棉瓦、瓦棱板作业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坡度时,必须加以固定。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秆栏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因工作需要移开盖板时,必须加设其他防护措施。 5.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6.在六级以上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室外雷雨天气禁止登高作业。 7.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内。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不准在高处投掷材料、工具。不得将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防止落下伤人。各种不适宜登高的病症人员不准登高作业,酒后人员、年老体弱、加班疲劳、视力不佳人员也不准登高作业。 8.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和工鞋(劳保鞋)。安全带和安全绳应保持干燥整洁。使用完毕后,应储存于通风干燥、阴凉处。避免接触明火、酸碱等腐蚀品。防止与锋利物品接触,严禁曝晒。 9.使用高空作业个人防护用品时,应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无损方可使用。且要求使用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必须执行GB3608-83标准,在作业基准面二米以上(含二米)均称高空作业。高处作业级别分为:作业高度二米至五米为一级高处作业;五米至十五米为二级高处作业;十五米至三十米为三级高处作业;三十米以上的为特级高处作业。 1、根据《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属安全规定中的重要部分。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挂安全网,在登作业前对安全带要进行检查,带与环是否牢固。 3、高空作业人员(包括工程技术人员、测量人员)必须穿好防滑鞋,严禁穿皮鞋或硬底、高跟鞋上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勒令其改正,不改正不准作业,其延误时间作旷工处理。 4、搭设脚步手架前,技术人员应提供经验算后的图纸,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搭好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应立即整改,确保架子自身稳定、可靠。 5、搭设脚手架时,操作人员应预先搭好脚手板至能正常操作,否则专职安全员或安全值班员有权停止其作业至符合要求为止。不听劝阻者,将视情况从重处罚。 6、脚手架上不准堆放零星扣件、卡子、螺丝、螺帽、电焊条、水泥垫块、短钢筋、废铁角等杂物,应用箩筐等用具规范装用至安全地带。否则一经发现,本着谁放谁负责,谁管谁负责的原则发现一件罚款5元。 7、脚手架上走道脚手板宽度不得少于两块跳板,每块厚度不少于5公分,不符合规定的脚手板严禁使用,并不准撬头,脚手板之间连接应牢固,周围挂好安全网,不能去的地方挂好明显止步的标志牌。 8、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搭设平台、栈桥进行作业,要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平台、栈桥所承受的荷载、整体稳定性要符合设计要求。平台周围和栈桥两侧要设置安全防护栏杆,要牢固可靠,不准任意拆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80厘米,不准任意翻越栏杆,如施工生产需要,在栏杆以外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9、平台、栈桥安全设施和防护设施完成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许使用,在使用中要进行经常性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高空作业安全常识

编号:SM-ZD-99642 高空作业安全常识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高空作业安全常识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是指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 高处作业按级别可分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为2-5米),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为5-15米),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为15-30米)和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

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591 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登高作业操作主要存在跌落、砸伤的风险。 2.本办法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 4.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单》,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 5.《危险作业申请单》审批人员必须到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6. 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7. 登高作业前,作业人员应验查《危险作业申请单》,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8. 登高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9. 登高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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