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博士生副导师及协助指导教师的相关规定(3)

关于聘任博士生副导师及协助指导教师的相关规定(3)

关于聘任博士生副导师及协助指导教师的相关规定

为更好地对博士生进行指导,保证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博士生导师可以根据对某一博士生的指导需要聘任副导师和(或)协助指导教师,成立博士生指导小组。关于聘任博士生副导师和协助指导教师的要求及程序如下:

一、聘任博士生副导师和协助指导教师的要求

1、博士生副导师、协助指导教师的聘任工作需在博士生入学2年内完成。

2、每位博士生只能有一位副导师。

3、博士生副导师应为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有硕士生指导经历的副教授。

4、协助指导教师应为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

二、聘任博士生副导师和协助指导教师的程序

1、从网上下载并填写《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审批表》(网址:ftp://https://www.360docs.net/doc/b513239046.html,/学位管理/博士学位相关文件)。

2、导师填写审核意见。

3、院(系)主管领导填写审批意见。

4、将填写完整的《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审批表》报研究生院审批。

培训讲师管理制度

***公司 培训讲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建立有(公司名字)特色的培训体系,充分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为员工提供更多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也为公司内部优秀人才提供职业发展机会,特建立专业化的讲师团队。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评定的所有内部培训讲师及外部特聘讲师。 三、讲师来源 1、经营管理层员工、业务专家级骨干员工。 2、外部具有专业技能或经验的社会人员。 四、职责 角色职责 培训部名称1、组织发起、跟进内训师年度各项评选活动; 2、内训师激励政策的调整及执行; 3、培养内训师团队,为内训师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及TTT培训,提升内训师资水平; 4、审核培训师资格、认证考核及聘用管理; 5、开发培训课件、实施培训教学任务。 五、讲师分类 培训讲师根据来源不同,分为内部讲师和外部特聘讲师。内部讲师分为初级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三个级别。在满足条件与资历后,可按照申请流程与规定逐级申请晋升。 讲师类别讲师资格 初级讲师1、申请者需要选择相关课程,并对关键内容做不少于15分钟的试讲。 2、申请者在试讲后,《内部讲师评分表》的评分不低于80分(满分100分); 3、申请者需要完成初级TTT培训课程; 中级1、申请者需要完成中级TTT培训课程;

讲师 2、申请的初级讲师需要在所选择的初级课程,有授课 10次以上的经验; 3、申请的初级讲师授课评分,即每次授课学员反馈的《培训效果评估表》平均分不得低于85分(满分100分); 4、申请的初级讲师需要开发一门课程,课程以PPT 格式呈现。课程内容方向,由(培训部名称)根据实际调查需求来给予,并提供培训课程导师协助; 5、申请者所开发的课程,分享时间要求45分钟以上,课程内容需要通过(培训部名称)认可; 高级讲师 1、申请者需要完成高级TTT 培训课程; 2、申请的中级讲师需要有授课20次以上的经验; 3、申请的中级讲师授课评分,即每次授课学员反馈的《培训效果评估表》平均分不得低于85分(满分100分); 4、申请的中级讲师需要开发两门课程,课程以PPT 格式呈现。课程内容方向,由(培训部名称)根据实际调查需求来给予,要求独立完成; 5、申请者所开发的课程,分享时间要求45分钟以上,课程内容需要通过(培训部名称)认可; 外部特聘讲师 1、具备专业知识,在所讲课题领域有良好的知名度,并有相关的经历、教学背景; 2、具备良好的亲和力和授课技巧。 六、内部讲师管理机制:(一)内部讲师申请流程 1、(培训部名称)每季度举办一次内部讲师选拔活动,凡申报内部讲师必须填写《内部讲师申请表》交(培训部名称)。 2、申请人参加(培训部名称)组织的TTT 培训后,由(培训部名称)提供试讲课程选择(或自行准备),申请人选择课件进行试讲。 3、评审委员会由职场负责人、(培训部名称)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人试讲给予评分,综合成绩通过者,将颁发受聘讲师徽章和证书,并安排课程授课。 4、具备一年培训经验的员工提交《内部讲师申请表》至(培训部名称),经核实培训经验及课程验收后,可以直接认证为初级讲师。(二)内部讲师晋升申请流程:

研究生导师管理暂行规定

研究生导师管理暂行规定川农大校研发〔2011〕8号 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2011年9月6日

目录 第一部分博士生导师 (1) 一、遴选 (1) 二、招生专业和限额 (3) 第二部分科学学位硕士生导师 (5) 一、遴选 (5) 二、招生专业和限额 (6) 第三部分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 (8) 一、遴选 (8) 二、招生专业和限额 (9) 第四部分导师管理 (10) 一、职责与权利 (10) 二、考核与奖惩 (12) 第五部分附则与说明 (15)

第一部分博士生导师 一、遴选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原则上为我校在编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破格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主持国家863或973计划项目或专题; (4)主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或专题; (5)主持国际合作重大项目。 2.有稳定的研究方向且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 3.主持或承担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国家级项目子项目,并有充足的可用于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含横向经费),自然科学类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少于4万元(以申报时财务处账户余额为准)。 4.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取科研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SCI收录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或影响因子2.0以上论文1篇,或在SSCI收录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 (2)在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可含CSSCI收录论文

1篇); (3)在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科技或社科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 ②作为主研人员获得省部级科技或社科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 ③作为主持人培育通过省级以上审定的新品种或新产品1个; ④作为主持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 ⑤主编、副主编正式出版规划教材或学术专著1部。 5.已完整地培养过一届毕业硕士生,或参加过博士生指导小组工作并完整地协助培养过一届博士生,培养质量较好,能独立承担博士生的培养任务。 6.有协助本人培养博士生的学术队伍并具备培养博士生所需要的科研和学习条件。 7.申请年龄至少应早于停止招生年龄2年。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2.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推荐。 3.材料汇总及通讯评议。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表决。

2019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方案【模板】(20210214082808)

2019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方案 为了加快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有利于新一轮博、硕士点的发展,根据 《XX师大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XX师大关于硕士生导师职责、遴选和流动的暂行规定》(见《XX 师大研究生教育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基本要求,学校将开展2019 年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认定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博士生导师遴选与认定的要求 1.关于本学科申请者 须符合《XX师大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申请要求。 2.关于跨学科申请者 除须符合《XX师大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申请要求外,且应同时符合以下申请要求: (1)所从事的研究项目和成果与申请学科相关度高; (2)除满足基本条件中的要求(包括科研、专著、项目等)外,申请者还需要近5 年内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含青年基金项目);发表过跟申请学科高度相关的高水平论文2篇以上(理科需A刊、B刊及以上论文各一篇、文科需两篇B刊及以上论文)。 (3)对所申请学科博士点建设做出过或能做出重要贡献; (4)承诺所指导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符合申请学科的学术要求 3.关于副高申请者 (1)所在学科须为我校博士点的学科,且该学科的博士生导师队伍较为薄弱; (2)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能认真履行导师的职责; (3)具有博士学位; (4)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5 年(含)以上,且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生(时间

截至申报当年的5月1 日),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取得过突出成绩; (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成果特别突出,近 5 年内科研成果或获奖须同时符合以下申请要求: ①文科:以独立或第一(通讯)作者在CSSCI及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篇,其中至少达到我校认定的“ A类”刊物1篇;公开出版学术专著(第一作者)1部。理工科:以独立或第一(通讯)作者在SCIE三区及以上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6篇,其中至少达到我校认定的“A类”刊物1篇;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第一作者)或在SCIE二区及以上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②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含青年基金项目);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的前五名、二等奖的前三名、三等奖的第一名;或获得省部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的第一名;或获得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的前三名、二等奖的前二名,三等奖的第一名;或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第一名;或获得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的前三名、一等奖的前二名;或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的第一名。 4.关于认定博士生导师资格者 (1)对于已在外单位担任博士生导师者,我校有相关一级学科博士点,可提出直接认定的申请。 (2)对于已在外单位担任博士生导师者,我校无相关一级学科博士点,可按“跨学科申请者”的要求进行申请。 二、学术型硕士生导师遴选与认定的要求 须符合《XX师大关于硕士生导师职责、遴选和流动的暂行规定》中规定的申请要求。 三、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遴选的要求 1.须符合《XX 师大关于硕士生导师职责、遴选和流动的暂行规定》中规定的申请要求,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确认,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中级职称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有过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历,并有较好的教

新员工导师管理制度

新进管辅人员导师管理制度 为了帮助、指导新入职员工熟悉和认同公司企业文化,不断提升专业岗位技能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保证各位导师在辅导期内实现对徒弟的有效、成功培养,特制订新进管辅人员导师管理制度。 一、目的 进一步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及实操性,运用理论结合实践的教学模式,通过传、帮、带使员工在学习中得到成长,并推动形成一个人人钻研技术、学习业务的良好氛围。 二、导师制度的组织管理: 1、新进管辅人员导师制度是公司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力资源部负责新进管辅人员导师的统一管理。 2、人力资源部和部门共同负责导师的资格审核,在新进管辅人员辅导期间组织对导师工作表现的考核评定。 3、人力资源部督促相关人员按规定时间完成文档,并负责文档的整理存档工作。 4、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不断完善新进管辅人员导师制度,对导师工作进行抽查,推动新进管辅人员导师制度的深化。 5、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邀请优秀的新进管辅人员导师参加讨论、介绍经验。 6、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把推行导师制度当作激励骨干员工、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在导师任职期间合理分配其工作,并进行指导、检查和日常管理。 三、相关部门职责: 为了帮助新进管辅人员尽快熟悉工作业务、融入工作环境,需明确考核管理的相关责任人,以便新进管辅人员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新进管辅人员试用考核管理责任人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导师、人力资源部相关责任人。 1、新进管辅人员: (1)了解公司的创业历程和发展战略,领会公司企业文化的真谛,认同并融入公司文化中,自觉实践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念。 (2)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公司的业务运营流程,严格遵守执行。 (3)虚心接受导师指导与管理,主动与导师沟通,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心得,多向导师及老员工请教,尽快熟悉工作环境。 (4)积极参加新进管辅人员培训,认真学习培训资料。 (5)辅导期间每满一个月,新进管辅人员需填写月度总结并提交给导师和直接上级。

导师制管理制度

导师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1、尝试建立规、系统的导师制度,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 2、通过导师对指导对象的指导,传播公司文化理念、价值观,推动岗位知识、技能和经验的归纳和提炼,并有效分享和传承,加快人才成长进度; 3、营造全员学习、乐于分享和发展他人的文化氛围。 二、管理原则 1、相互尊重、平等交流,倡导导师和指导对象互学共赢; 2、注重实效,指导形式可灵活多样。 三、适用围 主要培养对象为业务部骨干员工、后备人才,待形成一定的经验积累后,在公司围进行推广。 四、导师基本要求 1、对公司文化有强烈的认同感和深刻的理解; 2、在某一业务领域具有专长,有分享传承意愿; 3、具备熟练的沟通和指导技巧; 4、公司副总级以上员工自动成为公司导师。 五、导师、部门经理对指导员工的影响差异 各部门经理是员工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需主动与导师保持沟通,导师、部门经理对指导员工影响差异见下表 六、导师制各职责划分 1、总经理

(1)审批导师制度、方案和经费; (2)审批公司导师。 2、人力资源部 (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完善导师制度和方案; (2)提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导师; (3)收集、整理相关记录; (4)组织导师、指导对象交流会。 3、部门经理 (1)积极支持、参与导师制的实施; (2)为下属选择导师提供建议,与导师保持沟通。 4、导师 (1)根据公司及指导对象发展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指导目标和计划; (2)与指导对象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建立有效沟通渠道; (3)定期与指导对象沟通交流,跟进指导计划的实施,并反馈其表现; (4)整理、提炼相关知识和经验,并有计划地向指导对象传授。 5、指导对象 (1)尊重导师,积极与导师沟通,诚实对待导师,认真学习导师的长处与经验; (2)按与导师约定沟通的渠道、频率,及时完成各项指导计划,达成辅导目标; (3)及时提交总结报告,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备案。 七、导师制具体实施 1、导师与指导对象指导关系的确定 (1)由员工自主提出或与部门经理沟通后,从公司导师库中进行双向选择,最终由导师和部门经理协商后确定指导关系; (2)导师和指导对象签订《指导协议》(见附件1),正式建立双方的指导关系; (3)经沟通了解后,导师根据双方情况,制定《指导计划》(见附件2),约定指导周期、明确各阶段指导目标、容、指导方式等,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指导结束后,员工需提交《指导总结报告》(见附件3),经导师评价后,报人力资源部存入员工培训档案。 (5)导师同时带教的指导对象原则上不超过3名; 2、导师指导容,不仅包括岗位知识技能,还包含工作经验传承、团队意识和心态引导等

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管理规定

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 教师管理规定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附件2申请培养博士研究生 指导教师简况表 申报学科一级学科名称: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二级学科名称:化工过程机械 申请人 姓名:罗小平 所在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学位办公室 2010年 3 月 16 日填 填表说明 一、封面上学科专业名称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授权点一览表》填写。 二、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2005年3月至2010年2月(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有特殊要求的以分会的要求为准),所填报成果应与申报学科相关,本人应为成果的主要获得者。其中: 1.近五年符合博导遴选条件的论文限填15篇,且应与基本情况统计表中所填的数据相对应。填写时请按论文水平和重要程度排序,并在论文类型栏中注明为三大索引的何种索引(三大索引指SCI、 EI、ISTP, 确认范围:三大索引印刷版、三大索引光盘

版、SCI网络版、ISTP网络版)、国外刊物、统计源期刊、核心期刊,非统计范围、非时限内及与申报专业无关的论文不得填报。 2.对于论文不重复统计,即统计论文时,首先统计三大索引,在剩下的论文中再统计核心期刊或统计源期刊数。 3.对于录用的论文不予统计,以刊物正式出版为准。 三、科研项目统计时间为2005年3月至2010年2月(所在分会有特殊要求的以分会的要求为准)。科研项目只填报本人主持项目(重大项目的子项目主持,经费填本人承担部分)。 四、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并符合规定的统计时间和统计范围。 五、本表一律用Word格式编辑,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字体为宋体五号字,纸张限用A4规格。请用计算机打印,字体要清晰,装订要整齐。

导师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有效缩短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轮岗员工的文化融入期和工作磨合期,提升工作效率和效果,加速人才成长。 2.造就一批既有专业技能又有指导、辅导能力的导师,形成团队领导人才的后备力量。 3.通过“传帮带”,传递公司文化,强化知识分享,形成学习和分享的文化氛围。 第二条原则 1. 择优选拔,注重品德; 2. 过程监控,注重实效; 3. 辅导为主,兼顾选才。 第三条学员及辅导期 1. 新入职员工,辅导期为3个月; 2. 转岗员工,辅导期为2个月; 3. 轮岗员工,辅导期按照轮岗目标确定。 4. 公司认定需要配备导师的员工,辅导期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 1. 负责导师制体系建设及方案的具体实施; 2. 跟踪导师制运行情况,推动导师制和员工任职资格能力的结合; 3. 跟踪日常辅导工作,组织导师及学员交流会,组织导师培训; 4. 每个辅导期结束后,组织对导师和学员的考核评定; 5. 组织导师年度评比,发掘储备人才。 第六条导师的职责 1. 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及员工特点,制订辅导计划; 2. 帮助学员熟悉公司环境、企业文化、规章制度、部门职能等,使学员尽快融入公司/部门;

3. 实施辅导计划,对学员进行工作方法、岗位技能等方面的指导,规范流程操作,使学员尽快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必备的知识,提高任职能力; 4. 解答员工提出的和工作有关的其他疑问; 5. 每月定期对学员掌握的工作技能、企业文化、公司制度等情况进行沟通验证,并针对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记录,以便于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 6. 了解学员的思想动态,恰当地进行沟通交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7. 根据学员的表现,在辅导期结束后,对其进行客观评价,并对员工的转正、提拔具有建议权; 8. 辅导期间学员离职的,导师负责提报离职分析,总结问题并提出改善建议; 9.推动公司导师辅导制度的运作,提出改进的方法和建议。 第八条学员的职责 1. 根据导师制订的辅导计划进行企业文化、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学习,了解公司的发展历程和价值观,熟悉公司的业务流程,明确了解本岗位的工作职责,深入掌握所需的岗位技能; 2. 辅导期间,每满一个月,学员需撰写月度总结提交至导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学习心得,以便导师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 3. 配合公司对导师进行考核。 第三章导师的选拔 第九条导师库建设和入库基本标准 公司建立导师库,入库基本标准如下: 1. 组长及以上级别在岗员工或普通岗位资深员工; 2. 进入公司工作一年以上,认同公司文化和价值观,并自觉体现在日常工作和言行中; 3. 精通岗位业务和技能,是部门的骨干成员; 3. 无违纪记录,上年度绩效等级为“良”等及以上。 第十条导师入库程序 1. 导师选拔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导师入库标准进行筛选和举荐,并填写《内部导师申请推荐表》; 2. 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推荐的导师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导师,加入公司导师库。

新员工导师制度及职责

新员工导师制 第一章总则 1.为使新员工尽快了解公司,认同公司,进入工作角色,加强对新进员工的考核,保证招聘质量。 2.为促进公司各部门新员工能力的提升,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3.增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荣誉感,提高导师组织管理能力,为培养公司管理干部队伍储备人才。 4.配合员工个人职业发展,开发、留住人才,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第二章适用范围 1.公司各部门新入职员工、新转岗员工。 2.导师的工作指导和规范。 第三章实施细则 3.1.权责 3.1.1.各部门负责人对落实本制度负有直接责任,人力资源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 3.1.2.导师由新员工所在部门统一安排,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无特殊原因,一般不随意更换员工导师。 3.2.安排导师时间

新员工入司当天,所在部门应确定其导师,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3.员工导师的选择 3.3.1.各部门管理人员直接具备导师资格。 3.3.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有资格担任新员工导师: 3.3.2.1.在公司工作满两年以上,思想积极,认同公司管理理念,并体现在日常工作和言行中。 3.3.2.2.精通岗位业务、工作技能,为部门的骨干人员,有能力对新员工进行工作的指导、帮助、督促、检查,制定合理的培养计划、安排相应的工作任务。 3.3.2.3.为人正直、热情,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计划、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3.3.2.4.所有导师有部门负责人或间接领导根据以上条件进行指定。 原则上,导师由直接上级担任,更方便了解、指导新员工及日后的绩效管理等工作。直接上级因出差、休假等原因而不能担任的安排其他人担任。 3.4.导师的职责 3.4.1.对新员工进行工作安排与具体工作指导;制订《新员工辅导计划》。 3.4.2.对新员工的生活等方面提供可能的帮助,使之尽快消减陌生感,让他们在试用期中发挥最大的潜能。 3.4.3.对新员工的思想状态进行跟踪,并对之进行公司入司培训及公司管

贵州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贵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对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的有关规定及培养博士生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遴选博士生导师的学科专业范围 遴选博士生导师学科专业范围为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在有利于博士点学科建设发展及博士生培养的前提下,相近学科或与之交叉的学科的教师,可跨学科参加博士生导师的遴选。 第二条遴选博士生导师的时间 博士生导师的遴选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第三条遴选博士生导师的基本原则 1、博士生导师的遴选要有利于学校学科建设发展和结构调整,有利于培养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2、遴选博士生导师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 3、遴选的博士生导师以中青年学者、专家为主,以利于改善博士生导师队伍的年龄结构。

第四条遴选博士生导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关于研究生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 2、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学位。未具有博士学位者(1982年以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者,必须具有硕士学位),则应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或省管专家,或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对象; 3、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至少已培养毕业1届硕士研究生。本校教师在校内工作时间年均不少于8个月,兼职导师在贵州大学工作时间年均累计不少于1个月; 4、在遴选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新增博士点的首批博士生导师不超过60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2月31日。如遴选时间因故推迟,其年龄按正常遴选年计; 5、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好地进行国际学术交流; 6、主持承担有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理工农医类近三年本人可支配纵向项目经费年均10.0万元以上或横向项目经费20.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近三年本人可支配纵向项目经费年均3.0万元以上或横向项目经

博士指导教师推荐意见范文

博士指导教师推荐意见范文 如何写博士指导教师推荐意见?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博士指导教师推荐意见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博士指导教师推荐意见范文1 xx,xx省xx市人,中共党员。20xx年9月考入xx大学xxxx学院攻读博士学位。 该生在攻读博士期间,认真学习"三个代表"和"十八"大精神,积极参加党组织和学校以及实验室的各项活动。待人诚恳热情,实验认真,刻苦,努力。完成了申请博士学位所要求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已修学分17,平均成绩81分。在国内,等相关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 xx所承担的课题属于国际合作项目。她以我国占积压稻谷中80%的早籼稻为原料,以传统自然发酵生产米粉为基础,首次进行了纯种乳酸菌发酵生产米粉的探索,并对乳酸菌改善米粉食用品质的机理,以及乳酸菌对淀粉改性和凝胶形成机理进行了研究。对乳酸菌发酵米粉的工艺进行了探讨,建立了评价淀粉凝胶类食品如粉皮、粉丝、米粉等食品"筋道感"的评价模型和方法。从而奠定利用早籼米生产高品质米粉的理论基础。 该论文在研究乳酸菌发酵产物对米粉品质改善的结果和建立淀粉凝胶类食品筋道感模型上具有创新性。对乳酸菌发酵米粉的工艺研究具有适用性。 论文作者能较全面地查阅国内外的文献,掌握该研究领域的动态,论文结果反映出作者具有较坚实的相关理论基础和熟练掌握先进的微生物学、物理化学和食品工程方面的实验技能,并且具有独立从事上述科研工作的能力。 我认为该博士论文已达到申请博士学位的要求,特同意其进行博士论文答辩,并推荐其申请博士学位。 博士指导教师推荐意见范文2 培养创新型后备人才一直是我作研究生导师以来所追求的梦想和努力工作的目标,我及我们西京医院眼科的同仁也进行着不断的探索。师者需"传道、授业、解惑",这已为人之常知,但对"导"的理解却可能因人而异。导师"导而不导"可以给学生以宽松的发挥空间,但也许会让许多尚未入门的学生茫然;灌压式

新员工导师管理制度

新员工导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通畅、高效的新员工职业融入通道,引导其在公司内部的职业成长,关注组织和员工共同发展。 第二条增强核心骨干员工作为导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通过导师制度,提高管理能力,学习管理知识和技巧,为今后承担更大的责任做演练和准备。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系新入职职能经理及以上员工的辅导管理,各产业集团可参考本制度制定其他员工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辅导周期 第四条新员工辅导期为自入职之日起一个月。 第三章导师任职资格条件 第五条新员工导师原则上由其直接上级担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主管领导指定专人担任。 第六条新员工导师任职条件: 1. 系正式员工,入职时间六个月以上; 2.认同企业文化理念,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有能力对培养对象进行思想引导,愿意听取意见,并为他人解决思想问题; 3.熟悉公司情况,精通部门工作流程及岗位业务知识,工作技能扎实; 4.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计划、组织、管理、沟通能力,有能力为培养对象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安排相应的任务; 5.为人正直公正,有能力对培养对象的工作进行客观评价,能利用各种激励方法,引导培养对象进步。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在发放录用通知单同时,将《新员工导师确认单》(附件1)一并发放给录用的新员工。新员工在入职第一天将《新员工导师确认单》交与直接上级或主管领导办理导师确认手续,于入职当日填写完整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四章导师工作职责 第八条新员工到岗前,导师应向人力资源部门了解新员工背景资料,包括工作经验、教 育程度等。 第九条新员工导师应对新员工进行如下辅导: 1.企业文化认知引导; 2.对岗位职责、岗位工作技能及方法进行指导; 3.辅助制定岗位工作计划,协助认知工作环境,获取相关学习资料,协调工作关系,衔接工作任务等; 4.了解新员工思想动态,及时深入沟通交流,合理引导,建设良好的工作氛围; 5.进行职业成长交流,关注职业成长状况及融入状态。 第十条导师应按照《新员工导师工作流程》(附件2)对新员工进行辅导,每周记录重 点辅导内容及新员工成长情况,填写《新员工成长记录表》(附件3),并于新员工辅导 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上报人力资源部门。 第十一条导师参与被辅导员工的岗位胜任及转正情况的建议与评定。 第十二条为加强新员工的培养,增进导师与新员工的沟通,在新员工培养期,导师可申 请一定的费用,用于请新员工吃饭、看电影、沟通等花销,列入部门业务费。 第十三条导师对新员工辅导期内的工作职责及公司制度导引负责。若辅导期内新员工严 重违反公司规定,情形严重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者,导师负主要责任;辅 导期过后,新员工违反公司规定的,则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门收到《新员工导师确认单》后,应持续关注导师的辅导情况,根 据《新员工成长记录表》,结合导师工作记录内容与新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工作状况,及时关注其思想动态,积极进行心理引导。 第十五条在辅导期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门对导师的工作进行复盘。如未按《新员工导师 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则取消其以后的导师资格,影响其年度述职成绩及晋级调薪。 第十六条为了保证被培养员工发展的持续连贯性,不主张导师的频繁更换,除以下情况:

新进教师导师制实施细则

新进教师导师制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进教师的培养,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教学工作,熟悉教学过程,掌握课堂教学的方法和技巧,胜任教学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对象 本实施办法中的“新进教师”特指进校工作不足一年且无高校教学经验的教师。 三、导师基本条件 1. 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 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效果、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 能履行本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导师工作职责。 四、导师工作职责 1. 进行师德教风教育,传授科学的教育教学思想,培养新进教师实事求是、严谨踏实的科学态度和爱岗敬业精神。 2. 负责制定新进教师培养计划,提出培养目标和措施,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帮助和指导新进教师制定自学计划,督促新进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中完成培养计划。 3. 指导新进教师掌握所任教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要点以及与本课程相关学科的前沿知识,培养其从事教学、科研的能力,吸收青年教师参与科研工作。 4. 指导新进教师撰写讲课提纲和教案,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熟悉并把握教学环节和教学规范。 5. 结合授课的内容和特点,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和现代教学技术,指导新进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实践,提高教学质量。 6.对新进教师进行考核,提出书面考核报告,交教学系(部)审核。 五、对新进教师的培养要求

1. 虚心向指导教师和其他老教师学习,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新进教师每学期至少跟班听课30学时,每次听课均需做好听课记录,写出书面体会。 2. 在导师的指导下,自学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高等教育教学理论,了解本专业的发展动态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并撰写详细的读书笔记。 3. 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习和掌握包括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答疑、教学实验、考试命题等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要求和方法技巧,并有完整详细的手写教案和教学后记。 4. 教学岗位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新进教师要将培训总结和培训期间的读书笔记、听课笔记、教案、教学后记等交教务处考核。 5. 在新进教师教学岗位培训中,不完成培训任务、培训不合格的教师的年度教学考核为不合格,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新进教师培养期限 新进教师的培养期为一年。 七、组织管理与考核 1. 新进教师导师制由各系(部)按照本实施办法负责具体实施,教务处负责检查考核各教学系(部)落实导师制的情况。 2. 为保证导师制培养质量,每名导师原则上只能指导一名青年教师。 3. 学校设立新进教师导师指导经费。教务处依据对新进教师的培养要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教学督导组听课结果等方面内容,对新进教师的指导工作进行考核。学校将按照考核合格的新进教师人数,以2000元/人的标准将培养经费划拨至相关教学系(部),由各系(部)具体负责经费的分配和发放。对考核不合格的新进教师,学校不予以划拨培养经费。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法律系负责解释。 湖南科技学院法律系 二〇〇九年四月

扬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研究细则(试行)

附件1: 扬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 实施细则(试行) 扬大研院〔2014〕21号 为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的需要,完善导师遴选制度,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促进我校导师队伍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遴选工作应立足于为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服务,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职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遴选工作应以社会需求和培养质量为主线,有利于分类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有利于培养研究型、应用型、复合型和国际化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遴选工作应有利于国家级、省级重点(或优势)学科建设,有利于学科结构调整,有利于学位点的建设与发展,有利于学科的协同创新和交叉融合。 (四)遴选工作应坚持标准,程序公开、公正、合理。 二、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限于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具有

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具有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学位种类(或领域)。 三、基本要求 (一)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团队精神。 (二)目前从事教学、科研或工程技术工作,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博士学位的我校在岗人员和兼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截至申报年份的12月31日,下同);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45周岁以下者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够为研究生开设专业学位课程和反映学科前沿动态的选修课;或长期开展“政产学研”合作,从事科技开发或社会发展等工作,具有明显的企(行)业背景,能够为研究生开设实践类课程或指导实践教学。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或实践工作水平,能及时掌握本学科或本专业(领域)发展趋势,取得了较好的科研业绩或实践成果。 四、科研业绩要求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稳定的理论研究方向,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近三年,承担科研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新员工培训导师制管理规定

新员工培训导师制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切实帮助新员工解决在其试用期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引导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熟悉并适应工作环境,了解工作相关的流程、规章制度等,同时提高公司导师能力建设,特制订本规则。 二、适用范围与导师制实施对象 适用于公司所有新进员工的培养及导师的工作指导和规范。 导师制实施对象: 1.公司各部门新入职员工、新转岗员工; 2.对分公司操作工、临时工或离退休返聘人员不设导师。 三、导师制实施办法 3.1人力资源部建立了通用的新员工入司培训课程体系。新入职员工在完成了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公司级通识教育后,分配至所在部门,开始导师制管理。 3.2部门负责人根据新员工岗位情况安排相应符合条件的导师,并及时制定针对性的培养计划,一同报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经人力资源部核准确认后,进入“一带一”导师对新员工的辅导。 3.3辅导期为新员工分配至所在部门之日起一个月。导师在辅导期内,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掌握并及时向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反馈新员工的工作及学习进度情况。 3.4辅导期结束前,导师和部门直接主管根据新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和技能进行评估,作为是否同意新员工转正的依据之一,上报人力资源部。 3.5人力资源部综合核实新员工的培训记录及评估后对新员工岗位导师教育予以确认,流转至后续相应流程。 四、新员工职责

4.1积极参加入司培训。了解公司的创业发展历程和战略目标,领会、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并能积极融入其中,自觉实践企业的核心价值观。 4.2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熟悉公司的业务流程,并严格遵守执行。 4.3虚心接受导师的指导与管理,主动与导师沟通,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心得,多向导师请教,尽快熟悉、适应工作环境。 4.4辅导期间,按规定时间上报培训小结给导师、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 五、导师职责 5.1熟悉招聘岗位职务说明书,了解岗位应具备的技能、经验等方面要求;并依据新员工特点量身制订《新员工辅导计划》及工作安排。 5.2以身作则,对新员工进行企业文化的引导,使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 5.3了解新员工思想动态,正确传达意见,恰当地进行沟通交流,塑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5.4对新员工进行工作方法、技能的指导,提高其工作能力,解答其遇到的疑难问题。 5.5对新员工工作质量、工作进度、工作业绩部分负责。 5.6掌握其工作及学习绩效,听取其工作汇报,填写对学员的书面鉴定。 5.7对新员工综合素质是否适合岗位要求的评估部分负责,有权做出新员工在辅导期不适合岗位的建议。 5.8推动新员工导师制的运作,提出改进的方法和建议。 六、导师任职资格 培育与指导下属是管理者的基本职责。各部门管理人员直接具备导师资格。除此,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有资格担任新员工导师:

厦门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和确认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1. 厦门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和确认 工作实施细则 (二ΟΟ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厦门大学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改革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1995]20号)和《关于进一步下放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权的通知》(学位[1999]9号)精神及其附件《关于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的几点原则意见》,以及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关精神,经厦门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制定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和确认工作实施细则。 一、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治学态度严谨; (二)一般应有博士学位; (三)应是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范围内的教授(含兼职、讲座、客座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教学与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四)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如学科建设有特殊需要,申请者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原则上不得超过57周岁; (五)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生,或参加过博士生指导小组工作完整地协助培养过一届博士生,培养质量良好,能胜任研究生的教学

和培养任务; (六)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学术水平应居国内本学科的前列。已获得显著的教学和科研成果,并主持过相当水平的科研项目且经费充足(其中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的具体指标见附件)。 二、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 (一)遴选的基本原则 1.有利于培养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创新型专门人才,有利于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有利于学科建设。 2.尊重专家评审意见和发挥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作用,在具体的申请、送审和评审工作中应遵循诚信原则和严格执行自我约束制度。 3.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4.凡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不得参与涉及本人及本人同批申报的其他申请人的评议、审批及有关的组织领导工作。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分委员会成员要自觉遵守回避制度,不得参与与自己或亲属有关的评议或审批工作。 (二)遴选程序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资格初审 申请人向申请学科所在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填报《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等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基本条件审核,并将每位申请人的《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等材料

美容导师管理制度新

2012-2014 年度博赛美容导师(Md) 管理制度 第一章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一、应聘入职管理: 1、应聘 应聘Md 及业务岗位人员,先填写《员工档案表》;应聘者,由人事行政部及培训部初试,总监或助理复试确定是否录用,;在各区域应聘Md 人员由区域导师主管面试、大区经理复试确定是否录用; 2、办理入职 确定录用人员上岗后7 天内办理入职手续,办理入职手续需提供: a.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b.—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c.最高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从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张; d.交通银行卡号; e.《员工档案表》 上述五项资料需提交人事行政部;《员工档案表》需确定录用人员职务、试用期薪资、转正后薪资、相关补助、试用期时限、合同期限,由本人签字确认、由部门主管、经理、总监签字交人事行政部。 3 、入职培训人事行政部对入职人员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培训,培训部进行企业文化及专业技能培训,部门主管或经理进行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及规程、岗位管理技能、外联事务等与工作有关项目的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实习地点。 二、试用期管理: 1、由直接负责人安排试工、实习地点,3 天无薪试工期;试工合格后,直接进入试用期;试用期 1-3 个月,工资从试工期开始算。入职不满10 天自动离职不计算工资。由试工店面负责人介绍产品知识、教授化妆技巧、熟悉店务管理,销售技巧。人事行政部、直接负责人跟进人员试用期情况。附《入职跟进表》。 2、员工试用期内考核不符合要求者,直接负责人需提出辞退申请,人事行政部跟进了解情况,办理离职手续,并付给规定的劳动报酬。 三、转正、晋升管理: 1 、转正 直属上级对试用期员工进行工作综合考评,工作表现符合提前转正标准的可由部门建议予以提前转正;转正需由个人提交《试用期述职报告》,部门填写《人事变更单》、《职员工作综合评估表》、直属上级评价并签字,附《业绩统计汇总表》和《加盟商评价汇总表》交人事行政部审查、由总经办批准后执行。

导师制与师徒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引导新员工快速融入公司,通过导师/师傅的言传 身教,帮助其快速成长。 5.2.2导师/师傅岗位调动后,不便继续辅导学生 /徒 弟的,辅导工作须转交新的导师/师傅。如辅导时间 超过2/3,则可提前结业评价。 2定义与范围 2.1导师制,即导师带学生,以“带成器”为目的, 辅导期为1年。辅导对象为营销、服务、研发、财 务、质量、商务、IT 、制造管理、人力资源等岗位, 原则上适用于职称体系人员。 2.2师徒制,即师傅带徒弟,以“带进门”为目的, 辅导期为半年。辅导对象为技工、文员、 800话务 员、经警、接待员、服务员、司机等岗位,凡不适 用导师制的,适用于师徒制。 5.2.3导师/师傅、学生/徒弟中任何一方离司的,中 断辅导关系。 5.3考评 5.3.1导师每半年度考评1次,师傅每季度考评1次。 3职责 3.1人力资源总部人事管理部设导师管理科, 负责制 度的编制、修订,推动、指导各人力资源部执行, 并进行季度检查评价,在人力资源例会上予以通报。 5.3.2考评内容分为业绩考核和素质评价两个方面, 其中业绩考评主要通过带岗学生 /徒弟在考核期间 绩效加权得分计算,素质评价主要评价学生/徒弟潜 力,具体评价标准见附件 3。 5.3.3导师、师傅的考核结果须于考核周期的最后一 周内报人力资源部。 6激励措施 3.2各人力资源部:负责导师/师傅的日常管理,学 生/徒弟的投诉处理,考核和津贴、奖金的核发;负 责定期组织导师/师傅进行企业文化和辅导技巧培 训。 4关键控制指标(CTQ 4.1导师/师傅辅导原则:老带新、高带低。 4.2导师/师傅职责、权利和任职资格见附件 6.1激励原则:被辅导者绩效突出、多带多奖、持续 奖励。 6.2津贴:根据辅导人数,导师按 200元/月 /人,师 傅按100元/月/人,由各人力资源部按月进行统计 核发。 6.3奖金 6.3.1阶段性奖金:根据导师/师傅考评结果对应标 准进行发放(见附件 4)。 6.3.2导师成就奖:辅导期结束后,按学生 /徒弟的 年度绩效为导师/师傅发放奖金(见附件 5)。 5程序要求与关键控制点 5.1导师/师傅匹配 5.1.1新员工在入司培训期间, 其主管应协调安排导 师/师傅与其见面,并在《辅导记录本》首页签订辅 6.3.3优秀导师/师傅奖金 每年按10%比例评选优秀导师/师傅,授予证书和奖 金。优秀导师奖金 1万元,优秀师傅奖金 5000元。 6.3.4伯乐奖:辅导期满后,学生 /徒弟绩效优异或 获得重大奖项的,为导师/师傅追加奖励(见附件6)。 经打印即为非受控文件 导协议(见附件2 )。 5.1.2老员工可向主管申请安排导师 /师傅,主管发 现有潜力员工可协调安排导师 /师傅。每位导师/师 傅辅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5人。 5.2辅导管理规定 5.2.1因管理方式等原因,导师/师傅、学生/徒弟一 方提出更换要求的,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主管审 核、人力资源部评审后可更换。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导师制与师徒制管理规定 ZD/RZ005-2006 版本 V2 实施日期 2010年11月10日 第1页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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