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病人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三无”病人管理的暂行规定

各科室:

近年来,我院始终遵循救死扶伤的原则,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救助“三无病人”(即无家属、无钱、无身份证明的患者)。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便于各相关科室有章可循,经院办公会研究,现对“三无病人”的诊疗、护理、管理、安置以及遣送等一系列问题做出如下规定,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一、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三无病人”。

二、收治科室初步认定收治“三无病人”的,第一时间上报。立即上报保卫科,同时正常班报告医务科,节假日及午班、夜班报告行政总值班。总值班或医务科协调“三无病人”身份确认前的相关救治工作,对急诊收治的门诊患者协调用药等方面的工作。

三、保卫科立即进行“三无病人”的身份调查工作,48小时内完成。一经确认由保卫科送交一份科长签字的《三无病人确认表》给住院处,同时送交一份给医务科。医务科通知收治科室主任,收治科室对该患者按照“三无病人”管理,患者的监护由所在科室负责。

四、诊断明确需要住院治疗的“三无病人”收入相关专业科室,疑难危重、病情复杂者由医务科组织会诊,依据专家组意见收入对应科室,不得出现推诿现象。

五、收治科室与医务科保持沟通,积极处理随时出现的问题(包括寻找亲属等)。一旦发现患者有亲属,立即报保卫科追踪,及时与其亲属取得联系并接洽好治疗事宜。明确身份者由保卫科负责取消住院处和医务科的《三无病人确认表》,患者的“三无病人”身份取消。

六、“三无病人”在治疗过程产生的费用计入所在科室收入;收治科室要保证病人生命的基本用药、检查治疗。医务科不定期组织专家检查诊疗情况,如发现违规检查、用药、治疗,要求其立即整改。两次发现违反规定行为,取消“三无病人”身份,发生费用由所在科室承担。

七、“三无病人”达到出院标准的,科室报告医务科。医务科负责联系民政救助站等部门商讨“三无病人”遣送事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遣送队伍由所在科室医护人员、保卫科人员组成。

八、各科室按季度将出院“三无病人”的情况按规定表格形式报告医务科(包括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的详细情况说明及住院费用结算单),由医务科履行后续相关手续。

医务科

2010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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