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心得

2020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心得
2020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心得

2020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大力弘

扬宪法精神心得

设立“宪法宣传周”,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0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欢迎大家查阅!

2020宪法宣传周心得体会1

近来看到一篇*,是嘲笑德国人的:在德国留学的大学生见德国人做事循规蹈矩,便想去捉弄他们。于是便在两个相邻的电话亭上标上“男”“女”两字,然后观察他们,最后他们发现,德国人就像见了“男”“女”厕所一样,都往自己该去的亭子打电话。曾有一段时间,女电话亭里空无一人,男电话亭却排了一大队人,却没有一个人到女电话亭去。留学大学生们惊讶极了,想不到德国人可以“呆”到这个程度,便很好奇的去问他们,德国人只是平静地耸耸肩说:“纪律嘛,就是让人来遵守的。”

德国人的刻板可以让我们笑掉大牙,特别是让那些漠视法律,一贯无视规则的人嘲笑几天,但静下来想想,我们都已经漠

视这些多久了?我们总是自以为聪明的认为,活人为什么要被规则捆住呢?

其实,有法制看守的世界才是高贵生命的圣洁花园。相反,无视法制,对抗规则的心灵是被魔鬼钳制着的不自由的心灵。

德国人的回答让我们生活在“礼仪之邦”的国都里的人感到

汗颜。也许是我们背负了太多枷锁的压迫,以至于我们翻身以后也可以漠视对社会有益的原则,当被漠视后,现实问题也多了,人情,金钱,权力……一切都可以改变法制,那我们还要怎么生活呢?

我们早就该把法制牢记在心中了,不要认为法制是死的,法制不就是让人遵守的吗,否则要它干什么呢?

2020宪法宣传周心得体会2

记得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虽然没被制裁,但其实已是违反法律的事件。比如说,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有一次,我们班有位同学发现自己一千二百块钱的生活费掉了,于是便给老师说,老师听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便马上和另外一个老师急忙地赶往了教室,说明了情况,便开始调查了。老师们首先便叫我们同桌互相交换检查书包和抽屉,结果下来还是没

有,老师便又教育我们说:“拿别人钱的那位现在如果站起来承认了可能还会减轻你的错误,如果待会儿还不承认,那被我们查出来了,那事情可就严重了!”正当老师说完时,老便发现有一个同学的脸色突变,老师们见了一下便把那位同学请上了讲台。于是便开始审问她了,先那位同学还镇静自如,结果越到后面,她就越慌张,最后便不打自招了。……老师为此便语重心长地教育了他,这事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有时或许只是一时迷惑,却会让自己的命运出现另一个大转折点,让自己的`“画纸”沾上抹不去的黑点。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里,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的生活如此安定。在21世纪,全社会都提倡和谐发展。我认为,社会的和谐发展需要不断提高人们的素质,我们必须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立志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有时,犯罪只是一念之差。我们需要法律来止住将要上前跨出的这一步,也需要朋友拉住我们将要迈下的这一步而不是纵恿。但我们更需要一颗正直善良且坚定的心,指出一条踏实的成长道路,才不会迷失方向……

世界的美丽在于人们对规则、法律的遵守。为了让世界变得更美,让我们人人学法、懂法、守法。我们要时时谨记: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2020宪法宣传周心得体会3

12月4日是宪法日,在普法期间,我们坚持宣传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努力提高宪法观念和宪法意识,树立宪法,为贯彻实施宪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奠定了较好的基础。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法制保证,维护法律特别是宪法是我们的职责。最近学院组织了学习宪法的集中教育活动,本次学习后我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值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运用上下功夫。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就,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作为

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

作为一名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2020宪法宣传周心得体会4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2019年学习新宪法精神心得体会

学习新宪法精神心得体会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目的是通过修改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就要深刻领会宪法修改的时代必然、实践必要、法治必需。 宪法必须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从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分别进行了4次修改。这4次修改,体现了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表明,我国宪法是随着时代进步、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不断发展的。 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决定用一次全会专门讨论宪法修改问题,充分表明党中央对这次宪法修改的高度重视。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有利于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我国宪法应该坚持与时俱进,更好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遵循,成为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活动准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修改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宪法是人民的宪法,宪法修改要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 党员干部要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起好带头作用。党员干部要增强宪法观念,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同时,我们党员干部要做好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扬宪法精神,大力宣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形成“学法知法”的好风气。 我们只有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的实施,才能有效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才能有效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美好篇章

宪法与法治思想的关系

宪法与法治思想的关系 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宪法与法治思想的关系,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一、早期法治思想源流 西方的法治精神最早形成于古希腊(尤其是雅典),其中,著名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亚里士多德指出:法治应包含有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这就是后世传颂的良法之治理论。 古罗马人受惠于希腊法治思想,不仅摄取了希腊法治精神的核心部分而且予以发展。古罗马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西塞罗继承了古希腊斯多葛派的自然法理论,认为人的行为要受到约束,国家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约,在国家管理方而,要依法治国。他坚决反对人治,认为要真正使公民获得幸福,国家应当实行法治,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 近代西方启蒙思想家的法治理论没有脱离古希腊罗马以来的法治脉络,但极大地推动了法治理论的发展。洛克是近代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他认为,生命、自由、财产是人的天赋权利,在社会契约基础上建立的国家,在法律上首先要保障人的天赋权利,为此就要实行法治。洛克指出:无论国家采取什么形式,统治者应该以正式公布的和被接受的法律,而不是以临时的命令和未定的决议来进行统治。法律的公允性和对象的普遍性是实行

法治的另一重要原则。洛克说:法律一经制定,任何人也不能凭他自己的权威逃避法律的制裁;也不能以地位优越为借口,放任自己或下属胡作非为,而要求免受法律的制裁。公民社会中的任何人都是不能免受它的法律的制裁的。洛克的自由主义和法治主义思想不仅影响到孟德斯鸠等启蒙思想家,而且直接被后来的欧美宪法所吸收。 孟德斯鸠虽然深受洛克的影响,把法治的宗旨确定为自由,但在如何确保自由的问题上,孟德斯鸠比洛克考虑得更周全。孟德斯鸠把法、自由、政府形式(或政体)权力、自然环境作为一个法治共和国的若干要素进行平而描述,其核心在于揭示法治生成的制度要素分权学说,这也是孟德斯鸠对西方法治思想的最大贡献。 卢梭生活的时代正是欧洲政治和思想急剧变化的时期,卢梭本人也是一个激进的民主主义者。他认为,公民的自由和平等,只有用体现公意的法律才能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卢梭法治思想的重要原则之一。卢梭关于立法权的观点是很激进的。他认为,立法权只能属于人民,立法权是国家的心脏。立法权不可分割、不可转让、不可替代。因此,他反对孟德斯鸠的分权理论,也反对洛克的代议制。 二、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十七世纪的英国宪法是近代宪法的先驱。1688年的光荣革命推翻了斯图亚特王朝的专制统治。在议会与国王妥协并分享政权的基础上,1689年通过了《权利法案》,表明限制国王权力、由议会进行国家治理的君主立宪政体在英国最终确立。1775年北美爆

宪法心得体会500字

宪法心得体会500字 【篇一:学习宪法心得体会】 学习宪法读书笔记 近期,我们学校对新宪法进行了学习并还自学了十六大报告、十六 大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温家宝同志关于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 展观的讲话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根据学习要求, 下面谈谈学习新宪法的几点心得体会。 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 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 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 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 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 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 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 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二、新宪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写入宪法,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 针政策写入宪法,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提 供了宪法保障。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 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 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 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金会以来,我们党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 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 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 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 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篇二:学习2015新宪法心得体会】 学习新宪法心得体会

宪法的学习心得感言

宪法的学习心得感言 基于宪法是法的认识,宪法责任(宪政责任、宪事责任)应是法律责任的一种形式,对于这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宪法学界还没有给予充分的关注。以下学习啦小编为你带来宪法的学习心得感言,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宪法的学习心得感言篇1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的力度不断加大,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化,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观念逐步增强,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在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 一是行政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有些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得过于原则化,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弹性很大,不好把握。有的法律、法规对一些政府机关的职责范围界定不清,管理职权划分模糊,有时产生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的问题。 二是人治现象还较严重。由于受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思想以及计划经济时期“行政命令”工作方式的影响,有的人个人意志、长官意志、特权思想比较重,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行政权力的自觉性还不高,甚至仍存在着“权大于法、权重于法”的观念,自觉不自觉地出现“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的行为。加之部分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是千

方百计地拉关系、托熟人、找门路、找领导,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干部的长官意志、特权思想。 三是法治观念淡薄。一些机关干部片面认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是法定的执法机关,一般的政府部门不是执法机关,无所谓依法行政问题,对自己要求不严,从而导致行政行为的盲目性、随意性,甚至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法等现象。 四是实用主义较为普遍。不少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采取实用主义的做法,对单位和个人有利的事情当仁不让,没有好处的事情拱手相让,以致出现互相推诿、行政执法不作为的现象,严重地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形象。 五是执法环境不宽松。由于社会关系网干扰较多,来自社会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纵横交错的关系网,无时无处不在严重地干扰着依法行政。致使许多本来并不复杂的事情,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也很明晰,但处理起来却很棘手,导致久拖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 六是执法监督不够有力。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仍很不完善,监督制约乏力,存在监督真空、盲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还未真正达到全方位的监督。 上述问题有的属于国家管理体制的问题,有的属于行政执法运作机制的问题,有的属于个人素质的问题。归根到底,我认为主要是宪法和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对于国家体制、

最新新宪法学习心得

最新新宪法学习心得 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的实施宪法的指南。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愿望,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 深深地知道,没有阳光就没有日子的温暖;没有雨露就没有五谷的丰登;没有水源就没有生命的辉煌;没有你们的养育就没有长大的我。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 任何形式的宪法都不可能无视政治,但是宪法却无一不是以“人的优良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 为其终极关怀。宪法只有真正的为人民的生活服务的时候,才可能真正的深入民心,在人民心中树立宪法的权威,人民才会真正对宪法产生敬畏之情。宪法和宪政只有植根于人的生活世界之中, 才能够克服抽象理性所设计的虚幻的理念世界模型, 从而唤起人们对于真正的“人的生活”的关怀和“美满世界”的向往, 并为宪法与宪政的价值找到真正的栖息之所。宪法的社会化意味着宪法向人的生活世界的回归;只有在人的生活世界之中,

宪法才有可能成为“行动中的宪法”,而不仅仅是“书本中的宪法”。 历史不断前行,时代不断发展,法治建设只有跟上时代的脚步,才能发挥引领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修改宪法为契机,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学习20新宪法,一是自觉拥护宪法的权威。要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宪法,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二是树立淡泊名利的价值观。目前,我们面临的最大考验是名与利、得与失之间的思想斗争,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既然选择,就应该全力以赴,用平常心,做平凡事,不为权利所束缚,不为名利所拖累。三是保持勤奋努力的进取心。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不论我们的工作是繁重还是轻省,都要时刻保持一颗进取心。任务在手,责任在肩,我们惟有时刻保持紧迫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作为一名学生,我们应该以学校精神引以为豪,争当遵纪守法的浦

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

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们大家好,我是学前教育XX班的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习县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和任务,是所有组织和个人行为的根本法律准则,也是目前我国的其他法律法规产生、发展、变化的基础。《宪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是一个完整的主权国家法律法规中最为重要的部分。 作为新时代的学生而言,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我国的《宪法》知识,去严格遵守《宪法》的规章制度。而我们学前护理专业的学生即将为人师表,明确《宪法》精神,了解《宪法》知识更是我们必须做到的事情。这时,可能有人会有疑问,为什么《宪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似乎很少被提及呢?《宪法》是否是距离我们学生遥不可及的一项法律呢?在这里我明确地说:不是。作为学前教育的学生而言,我们能够在学校学习知识,自身受教育的权利得到了保护,这是《宪法》所发挥的作用;此外,《宪法》规定我们在校学生有努力学习的义务;而从小老师就教育和要求我们要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这一正确思想也是由《宪法》所规定;所以,《宪法》并非遥不可及,而是时时刻刻都对我们产生影响,保护着我们,引领着我们。这就使得学习《宪法》是一件非常有必要的事情。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七十周年的年份,在共和国七十年的风风雨雨中,《宪法》对于我国的发展、壮大等一切都有着密切的关系。1949年以前,神州大地是一片灰暗的,腐朽的中国已经千疮百孔,那个屹立于世界东方几千年的巨人看起来似乎已经没有了生机。但共和国的出生、发展让炎黄子孙重新看见了希望并且能够去慢慢实现。是《宪法》让中国这个泱泱大国重新变得和平与法治。“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宪法》是维护国家统治的最重要的工具之一;对于民众而言,《宪法》是保护自身利益最有效的武器。所以,我们不能将遵守法律、了解法律停留在口头上,也不能被动地接受普法知识,要通过各种媒体手段获取有关于《宪法》的知识。才能做一个知《宪法》,懂《宪法》的人,为我国的法律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对于《宪法》来说,了解它,遵守它在目前的中国来看还不够完善。我们需

学习宪法心得体会

2018年学习新宪法精神心得体会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目的是通过修改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就要深刻领会宪法修改的时代必然、实践必要、法治必需。 宪法必须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从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分别进行了4次修改。这4次修改,体现了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表明,我国宪法是随着时代进步、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不断发展的。 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决定用一次全会专门讨论宪法修改问题,充分表明党中央对这次宪法修改的高度重视。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有利于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

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我国宪法应该坚持与时俱进,更好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遵循,成为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活动准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修改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宪法是人民的宪法,宪法修改要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 党员干部要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起好带头作用。党员干部要增强宪法观念,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同时,党员干部要做好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扬宪法精神,大力宣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形成“学法知法”的好风气。 我们只有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的实施,才能有效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才能有效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美好篇章。

思想汇报范文首个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思想汇报范文:首个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首个国家宪法日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今天XX年12月4日,我们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 XX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次会议是建党以来历史上、建国以来的历史上、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上第一次以法治为主题的中央全会;这项重要决定,也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由中央全会通过的以法治为主题的决定。在文件中,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的表述,令举国为之振奋,令世界为之瞩目。 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由此开端,国家宪法日成为具有法定效力的重要节日,正式融入民众的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 国家宪法日 产生的过程

回顾新中国的宪法历史,更能体会到今天设立国家宪法日来之不易。 新中国成立前夕,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于1949年9月29日颁布。《共同纲领》规定了我国的国体、政体等国家的重要制度。囿于当时的特定历史条件,制定《共同纲领》的代表并非通过人民选举产生,不符合人民主权原则,起到的是临时宪法的作用,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当然,它为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提供了基础。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她是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对1954年宪法进行修改,形成了1975年宪法。这部宪法诞生于文革后期,受极左思想影响存在严重缺陷,难以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律保障。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对1975年宪法进行修改,形成了1978年宪法。当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尚未召开,对左的错误思想尚未得到彻底纠正,依然存在明显缺陷,远远不能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在全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心得体会

三年级 听了三位老师的讲座,我收货很多,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们作为学生一定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不要因为一时冲动就犯下大错。 曾经看过这样一个案例:15岁的初三学生庄海在初一的时候就入了共青团,当选为班长,工作负责、学习优良,先后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有一天与父母告别后准备回家时,发现一个初二的学生在他父母后面做鬼脸,这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问一问、说一说,都可以解决的问题,但是庄海非常生气,认为这是对他父母的侮辱,竟然和几个同学一起上去教训了他一顿。原本以为被教训者不会怎么样,没想到,这位同学却找了一帮人来报复。为了不甘示弱,又对报复者进行了报复,在双方殴打中庄海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刀捅了上去,造成一死一伤的后果,法院判处庄海犯故意伤害罪。在监狱里,庄海面对铁窗、铁门,回顾这不该发生的事无限悔恨。 所以说,要是人生走的辉煌灿烂,就必须知法、懂法、守法,而且还要三思而后行,不要为一时之冲动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更不要自毁前程。 2014年11月28日

三年级 我叫蒋兆强,12月4日,你们知道是什么日子吗?没错,就是法制宣传日。今天,我们学校请了三位老师为我们讲解法律知识。 首先,第一位叔叔说了未成年人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叔叔首先介绍了我们该做什么,例如:我们有隐私权,即使是父母也不能随意乱动我们的东西或者看我们的日记等。什么是隐私呢?你们知道吗?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吧,隐私就是自己非常私密的东西。然后就是不能做的事情了,例如:我们不能带管制刀具,要不然就犯法了;我们还不能打架斗殴,做事一定要理智。 第二位叔叔讲了宪法的有关知识,叔叔说的内容对于我们三年级的学生来说有些难,听不太懂,但是我也会利用课余时间继续了解相关内容。 第三位是一个漂亮的大姐姐,大姐姐说:“遇到火灾时,我们一定不要慌,要自救。”首先是,如果我们是在二楼或者是三楼,在无法逃生的时候可以从窗口人一些被褥衣服等,用来防止我们摔伤再从窗口跳下,如果在楼层较高的的地方还可以用床单一头绑在固定的物体上然后顺着床单下滑。 通过这次讲座我知道了,哪些是我们未成年人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并且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并且积极宣扬法律知识的公民和好孩子。 2014年11月28日

石化公司学习新宪法精神心得体会-最新范文

石化公司学习新宪法精神心得体会 石化公司学习新宪法精神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石化公司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根据事业部《关于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公司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建设法治企业”主题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并组织下发了活动。方案下发后,经营管理科迅速按方案要求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学习。通过学习使我们进一步增强了宪法意识,明确了新宪法的精神实质,同时对我们增强法治意识,建设法治企业起到了良好的启发和促进作用。现将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一、学思践悟,明确了新宪法修正案的重要意义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二、理解消化,加深了对宪法作用及主要内容的认识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们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广大人民的宪法。新宪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写入宪法,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提供了宪法保障。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对宪法进行适当的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三、尊崇法律,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员工 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和员工要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起好带头作用。在工作与生活中要增强宪法观念,遵法守法,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党员干部要作好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精神,要带领身边的人民群众树立宪法意识,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好风气。 总之,我们将借此次宪法学习活动,加强全员的法律意识,激励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七年级(2)班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2014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是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的肯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下称《决定》)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日通过,《决定》指出:“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宪法日设立的意义: 《决定》指出,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它规定了国体、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等。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集中反映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意志,有利于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通过学习宪法,每个公民都要知晓自己拥有怎样的公民权利,洞悉行政的界限不可逾越宪法,知道如何用宪法保护自己、监督权力。同时也将有所畏惧,尊重依法通过的行政要求,慎重行事。因此,设立“国家宪法日”,共和国宪法庄严走进中小学课堂,是依法治国最堂皇正大的逻辑,是我们党最坚如磐石的执政基准,这势必有助于为法治中国奠基,为依宪治国打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

依宪治国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一、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根本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其核心就是全面实施宪法,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 (一)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我国宪法由序言和四章组成,138个条文。我国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在内容上,我国宪法规定最根本的最主要的问题.诸如国体政体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最重要的问题。二、是在法律效力上,我国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法律地位.因此,宪法不仅是指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而且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三、是在指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要求更加严格。我国宪法的指定和修改都要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等修宪机构。我国宪法的修改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全国人大代表五分之一以上提议,并由全体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才行。 (二)法治建设要体现宪法原则和要求 依宪治国就是要按照宪法规定和精神来治国理政。法治首先要有良法,而良法应当是以宪法为依据的法。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就体现了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此外,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宪法规定任何机关和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这就是要限制和规范公权力的运行。 二、树立宪法权威 (一)要把宪法的宣传和教育纳入普法的重要内容,强调宪法与国家文明进步、国家政治生活的重大意义,要强调宪法与公民权利保护的重要意义,树立宪法与公民根本利益关联意识;(二)党政机关要带头遵守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榜样;

2020新宪法学习心得

2020新宪法学习心得 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的实施宪法 的指南。把” ___”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愿望,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 深深地知道,没有阳光就没有日子的温暖;没有雨露就没有五谷的丰登;没有水源就没有生命的辉煌;没有你们的养育就没有长大的我。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 任何形式的宪法都不可能无视政治,但是宪法却无一不是以“人 的优良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为其终极关怀。宪法只有真正的为 人民的生活服务的时候,才可能真正的深入民心,在人民心中树立宪法的权威,人民才会真正对宪法产生敬畏之情。宪法和宪政只有植 根于人的生活世界之中,才能够克服抽象理性所设计的虚幻的理念 世界模型,从而唤起人们对于真正的“人的生活”的关怀和“美满 世界”的向往,并为宪法与宪政的价值找到真正的栖息之所。宪法 的社会化意味着宪法向人的生活世界的回归;只有在人的生活世界之中,宪法才有可能成为“行动中的宪法”,而不仅仅是“书本中的宪法”。

历史不断前行,时代不断发展,法治建设只有跟上时代的脚步,才能发挥引领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修改宪法为契机,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学习20新宪法,一是自觉拥护宪法的权威。要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宪法,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二是树立淡泊名利的价值观。目前,我们面临的最大考验是名与利、得与失之间的思想斗争,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既然选择,就应该全力以赴,用平常心,做平凡事,不为权利所束缚,不为名利所拖累。三是保持勤奋努力的进取心。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不论我们的工作是繁重还是轻省,都要时刻保持一颗进取心。任务在手,责任在肩,我们惟有时刻保持紧迫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作为一名学生,我们应该以学校精神引以为豪,争当遵纪守法的浦外人,主动发扬光大学校精神,创学校品牌!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优良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演讲稿)

学习宪法尊法守法2019、12、2 同学们,后天12月4日就是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总章程,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证国家统一、民主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在刚刚结束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中指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在全社会弘扬宪法和法治的今天,提高全民宪法观念和法律素质,对于推进法治进程,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1954年9月20日,我们拥有了第一部真正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我国一切法律体系的核心,是我国一切法律法规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我国每一个公民日常行为的基本准则。 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必备的素质,而作为中学生更应深知重任在肩。维护公平、维护正义、促进法制的完善是我们的共同而永恒的追求!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生活中,时常会有同学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遵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们的法律知识,为我们的国家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同学们,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同时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心中,宪法更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我们燃起普法的热情,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校园!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宪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中学生!

2020最新学习宪法个人心得体会

2020最新学习宪法个人心得体会 一、宪法的重要性 (一)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全体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关系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人民的幸福和安宁、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二)我国宪法规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各项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三)宪法规定我国实行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依据宪法,我国将建立包括规范市场主体、调整市场主体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加强宏观调控、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将得到更大的发展。 (四)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党对国家的领导,这是宪法的重要原则,同时宪法又规定党必须遵守宪法,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我国宪法颁布以来,党不但坚持了对国家的领导,而且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 二、宪法的作用 (一)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设定的轨道上有序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 (二)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的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三)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和调整的,如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其他最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关系。

《宪法与法治》;读书笔记

《法治与宪治》读书笔记 (本书讲述了解放初至二十一世纪前夕中国法治问题,择录如下) 新中国成立后,渐渐形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作为最高领导人毛泽东同志则有时重法治,有时轻法治,对于法制思想意识与决策判断处于举棋不定和时褒时贬的不定状态。自从50年代中期国内外局势日趋严峻时,他对法制逐渐产生不信任感,采取了怀疑与否定的态度。 文革十年之后,邓小平同志成为党和国家的第二代领导人,庄严的提出:“要用马克思主义观点研究经济、历史、政治、哲学和文学等等。”并总结出依法治国的“十六字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平,违法必究。此语在兴国治国实践中起着指导法制建设的重大作用。它高度集中概括了立法、执法、守法、护法等法律系统中的全部内涵及各主要环节之间的相互关系。这十六字给中国的价值重建和秩序重构指明方向。它的内涵确是丰富无比。但本书中提到“可以写一本书,甚至是四本书”,这未免有拍马之嫌。其实这也不是很奇怪的论调,在八、九十年代,批评毛泽东同志而捧邓小平同志的文章数见不鲜。这里我们以二十一世纪人的眼光去看,甚是滑稽。邓小平同志确实是值得我们的瞻仰,但也用不着无休止的溜须拍马。而对毛泽东同志由天堂到地狱的态度,又是令我们汗颜,深有树倒猢狲散的凄凉。 一变革与发展 过去的政治是政策之治、领导者个人权威之群众之治、极左思潮之治,如今的政治是民主之治、政制之治、法制之治、宪政之治,有着广泛民主基础和深厚经济基础的政治。将民主同社会主义本质联系起来是邓小平时代对社会主义认识论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努力发扬民主精神是全党今后一个长时间坚定不移的目标。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一种遵从多数人的意志,保护少数人的意识的国家形态和社会制度。也可以说没有民主就谈不上社会主义和现代化。并且民主不是空中楼阁,而是由一系列的法制环节来体现的,法制是民主的唯一体现和保障。 与法治相反的是人治。人治,就是指以领导人的意志转移。现在,有些地方的领导人法治意识淡薄,时时仍出现规划建设几经变化、反复折腾的现象。结果是搞得劳民伤财、鸡犬不宁。这说明没有统一性

心得体会 2020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范文

2020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我们都要学宪法讲宪法。接下来,跟你分享宪法日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 宪法日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篇【1】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实际,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通过不断提高司法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切实在审判工作中贯彻宪法精神,落实法治要求;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和法制宣传工作,宣传宪法精神,强化公民的法制观念。近年来,人民法院为此进行了不懈努力。 一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保障公民权利、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宪法永恒不变的精神,就是要规范国家权力的行使,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保持权力与权利的协调与平衡。多年来,人民法院在宪法精神的指导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坚决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化解矛盾、调节经济关系的职能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在审判活动中,注意正确处理好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执行政策与执行法律、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3个关系;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抵御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公平地适用法律裁

判案件,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不同地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还通过开展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清理刑事超期羁押案件和民事行政超审限案件,推出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来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积极推进法院工作改革,完善落实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的工作机制。结合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认真总结法院工作改革的成功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完善社会主义审判制度,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为目标,着手制定新的五年改革纲要。今后几年,人民法院将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通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已有的改革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的深层次问题,建立一套完善的确保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工作机制。 三是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化法官队伍,为司法公正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抓好法官队伍的思想建设,积极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司法为民、司法公正树形象等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表彰以辩法析理、胜负皆服为目标的宋鱼水,公正司法、以身殉职的蒋庆等法官队伍的先进典型,教育广大法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的责任意识,培育广大法官崇尚法律、忠实法律、公正司法的精神和品格。积极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学历

演讲稿--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专业班级:应用化学2班学号:20130443060 姓名:黄烨烨亲爱的同学们,敬爱的老师们: 大家好! 我很荣幸的站在这个演讲台上,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2015年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 其中,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一言以蔽之,宪法权威决定着法律权威、法治权威。维护宪法权威有赖于全社会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目前,在一些领导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宪法虚无主义倾向,宪法理念脆弱,宪法意识淡薄,在关系国家核心价值观的问题上缺乏宪法自信,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自觉性。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和力量本质上来源于全体国民对它的深深信仰和至高尊崇。 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以下几个问题。 一、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一些国家因长期积累的矛盾导致民怨载道、社会动荡、政权垮台,其中贪污腐败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 二、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演讲稿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演讲稿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XX年12月4日,13亿中国人迎来了第一个“国家宪法日”,这是一座法治里程碑。几千年封建专制历史,有法律而无法治,重权力而轻权利。正如黄宗羲所言:“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漫漫人治史,使古人常把“盛世”的想象寄托在“明君贤臣”身上,最终逃不过“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治乱循环。因此,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法治重在“宪法之治”。如果说法律是治国之重器,那么宪法就是治国之基石。有人形象地把宪法比喻为“国家资格证书”“政府开张营业的许可证”。究其深意,宪法的价值与意义首先在于“限权”,即把公权力关进国家最高法律权威铸就的制度之笼,借此来保证国家各项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如: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的另一重大意义在于“爱民”,列宁曾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她以国家根本大法形式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人民民主的最高法律形式。

如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那么,宪法与高中生有关系吗?为什么我们上学不能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呢?很简单,宪法第46条告诉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宪法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宪法不是身外之物, 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伟大的思想家卢梭讲过,“一切法律制度之中最重要的法律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所以,作为合格的公民和未来法治中国的栋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遵守校规做起,自觉学习宪法、掌握宪法、尊重宪法,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宪法兴,则法治兴;宪法昌,则国运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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