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中心参考标准

江苏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中心参考标准
江苏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中心参考标准

江苏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中心

参考标准

前言

血液透析净化是肾功能衰竭病人赖以生存的肾脏替代治疗方法之一。患者由于肾功能衰竭导致尿毒症毒素等在体内聚集,生存受到极大威胁,血液透析是将患者体内的有毒代谢产物等,通过透析器清除体外,以维持体内组织脏器功能的正常运行,这是一项高技术,高要求的治疗手段,为了保证各医疗机构实施血液透析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促使血液透析从业人员树立质控意识,省有关专家在省卫生厅的领导下,参照我国其它部分省市和欧美国家的血液透析的质量标准,编写和制订了《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标准》(以下简称《质控标准》)。要求各医疗机构及其血液透析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本《质控标准》的各项要求,完善血液透析的各项设施要求及技术规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布局及要求

第三章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岗位设置与职责

第四章血液透析室(中心)设备要求

第五章透析用水和透析液的要求

第六章使用血液净化管理系统实现全自动办公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章血液透析中心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

第八章血液透析治疗程序及监测

第九章血液透析的抗凝及抗凝监测第十章血液透析时并发症及处理

第十一章透析病人健康状况评价及标准

第十二章血液透析室(中心)消毒隔离制度第十三章可复用透析器的重复使用标准

第十四章血液透析室(中心)的规章制度第十五章血液透析病历管理

第十六章附件

第一章总则

血液透析是治疗急、慢性肾衰竭的有效方法。近年来,随着血液透析技术的普及,血液透析治疗急、慢性肾衰竭病人的数量逐年增加,病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率也有了逐步提高。为了规范我省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行为,进一步提高血液透析质量,以提供安全、有效的血液透析治疗,制定本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标准。

开展血液透析的单位应具备下述条件:原则上二级(含二级)以上的医院才能开展血液透析治疗;血液透析从业医生、护士、技师等应受过不少于3个月的血液透析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透析室应具备透析区,水处理区,治疗室,候诊区等基本功能区域;所用医疗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医疗设备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和相应专业管理法规对部分设备的要求;必须建立并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技术操作规范,质量管理规范,设备检查及维护制度。

如新建血液透析室(中心)应向主管医疗政府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包括:建立血液透析室(中心)的理由、人员、技术条件、透析环境,透析设备、诊疗项目、收费及服务标准等,经血液透析质量控制中心专家考核合格后经主管医疗行政机构审批后开业。

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对本省血液透析单位实施指导、培训、检查和考核。省卫生厅及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作出继续开业、整顿、停业整顿和取消从业资格等行政决定。省内血液透析单位应当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布局及要求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设立要求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并对污染区和非污染区,工作人员通道和病员通道有明确的划分。

一、透析治疗间

1、透析治疗间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III类环境,安静、光线充足,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透析治疗间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

2、一台透析机和透析椅或床为1个透析治疗单元,透析单元的面积一般不小于3.2m2。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根据环境条件,可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网络接口、耳机或呼叫系统等。

3、透析治疗间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或备用电源。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在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允许将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病人体内。

4、护士站设在便于观察、运送设备和处理病情的地方。

二、治疗室

透析室(中心)治疗室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III类环境要求,与透析间相通,以方便使用。透析中使用的药品、生理盐水应在治疗室准备和配制。备用的消毒物品(无菌物品、静脉穿刺包、小手术包)应在治疗室储存备用。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耗材可以存放在治疗室。治疗车(内含透析操作必须的物品及药品)、抢救设备(抢救车、心电监护仪、除颤器、简易呼吸器)应放置于治疗室备用。

三.水处理间

水处理间应为水处理机所占面积的1.5倍。地面承重符合设备要求,地面应进行防水处理并设置地漏。水处理间应保持合适的室温,具有良好的隔音和通风条件,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自来水供应应满足水处理机的要求,入口处安装压力表,入口处压力应符合设备的要求,供水和排水管路应选无毒的材料,保证管路通畅不逆流,无死腔。

四.复用间(含透析器储藏间)(如全部一次性使用透析器可不设此房间)透析器复用间的布局应符合卫生部《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中对复用间的要求。复用间需单独设置,不能与水处理间等其它功能区混用。

五.工作人员更衣区和病人接待区透析室(中心)应设置工作人员通道、病人通道,工作人员在更衣室更换衣服、工作帽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间和透析治疗室。病人接待区大小根据透析室(中心)的规模而定,以不拥挤、舒适为度。病人至少需要更换消毒拖鞋后方能进入透析治疗间,拖鞋1人一换。

六、库房血液透析室(中心)应在清洁区设置储藏消耗品、布类、文件的干库房,物品应分类存放;另外还应在清洁区设置储存透析液或透析干粉的湿库房,要求通风良好,安置空调,保持较低的室温。应建立有严格的库房管理制度。

七、医务人员办公室应有专门的透析医生办公室,并设置有血液透析相关资料登记系统。

八、污染区透析室(中心)应设置专门污染区用来暂时存放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品(使用过的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纱布、注射器、医用手套等),两者应分别存放,单独处理。

第三章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岗位设置与职责

透析室(中心)医务人员应为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生执业证书的医生,具有效执业证书的护士和技师。上述人员接受过不少于3个月的专业培训,并接受江苏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中心的考核,取得透析医师、透析护士和透析技师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一、主任或负责人

透析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医师,20台以上机器原则上需要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有丰富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师担任主任或负责人。透析室(中心)主任主要职责:

1.负责透析室(中心)的医疗管理工作,对透析质量负责;

2.负责透析室(中心)人员安排和责任划分;

3.负责透析室(中心)的培训、教学和科研工作;

4.负责制定透析室(中心)的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行;

5.负责统计汇总透析登记相关资料并提供报告。

二.医生

1. 透析室(中心)实施主治医师负责制,负责管理透析室(中心)的日常工作;

2. 负责患者透析方案的制定,急、慢性并发症的处理;

3. 定期巡查,评估患者透析质量;

4. 记录保管透析病例资料。

三.护士

透析室(中心)应配备护士长(或组长)和护士。护士的配备应根据透析机和病人的数量及透析环境等合理安排,以保证血液透析的正常进行和病人的治疗安全。当班护士数量与透析患者的配比数一般要求达到1:4-6。并应配有相应的护工。

护士长(或组长)职责:

1.负责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技术培训及操作规程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2.医疗用品管理;

3.协助透析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4.完成各种报表如病人帐单、工作量、各种护理记录的汇总;

5.负责护士人员工作安排。

护士职责:

1.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透析医嘱;

2.熟练掌握各种血液透析机及各种血管通路的操作;

3.透析中应定期巡视病人,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观察机器运转情况,认真作好记录;

4.认真进行查对,防止差错发生。

四. 技术人员

有20台以上透析机的透析单位应配专职技师1名。少于10台透析机的中心,可由所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兼技师。技师需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透析室(中心)主要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并负责其日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转;负责执行透析用水和透析液的质量监测,确保其符合相关质量的要求;负责所有设备运行情况的登记;

1 透析机的维护和保养每日巡视透析机和水处理机的工作情况;监督机器的消毒及除钙;定期检查并校正电导度、血泵速、透析液温度、流量、超滤量、动脉压、静脉压、跨膜压等,定期更换在线血滤机的细菌滤器、滤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保证透析机的正常运转。

2、水处理系统的维护应根据设备的要求定期对水处理系统进行冲洗,消毒并登记。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每日检查并记录透析用水的电导度、硬度、氯含量,每月进行水处理系统各部位的细菌培养和内毒素检测,每年进行1次微量元素的检测。保证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转,水质符合国家《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YY0572—2005)行业标准》。

第四章血液透析室设备要求

透析室(中心)使用的水处理、透析机、中空纤维透析器、中空纤维过滤器、吸附器、血浆分离器、透析管路、动静脉穿刺针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公布的III 类医疗器械(血液净化设备和血液净化器具,编号6845-04)管理.

一、透析机

1、透析机必须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证方可投入临床使用,透析机应当在设备规定的环境下(包括温度、湿度、电压、供水压力)使用,按要求进行操作,以保证机器正常运转和病人的安全。并按设备说明书进行保养。

2、正在使用的透析机应当正常运转,超滤准确,监测系统和报警系统工作正常。

3、血液透析室(中心)应当为每一台透析机建立档案,内容包括透析机出厂信息(技术信息和操作信息)操作运转和维修记录。

4、透析机的维护保养:

(1)透析机每天早上应该进行自检,自检全部通过以后方可进行治疗,不允许人为跳过自检程序;

(2)每个治疗班次之间应该进行透析机的内外消毒;

(3)每天治疗结束时必须进行透析机的消毒。除钙每周一次,或按照厂家要求,消毒除钙必须采用目前已被认可的有效安全的方式,可以采用透析机厂家推荐的方式或市场上专用的消毒除钙剂。

(4)每个月应该对透析机的状况进行检查校准,包括配比的透析液PH值,电导率,漏血报警,气泡监测等,确保对患者的安全。

二、水处理设备

1、水处理设备必须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证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2、水处理设备应当在设备规定的环境下(包括温度、湿度、电压、供水压力)使用,以保证机器正常运行,供应充足的反渗水。

3、水处理设备包括前处理和反渗机,前处理包括沙滤装置、除铁装置、吸附装置、过滤器、离子交换装置等,反渗水供应线路上不应当有反渗水的储备装置,防止二次污染。如果由于水供应压力不足或经常中断,可以在反渗前设立储存装置。

4、血液透析室(中心)应当为水处理设备建立档案,内容包括水处理设备出厂信息(技术信息和操作信息)、消毒和冲洗记录、问题和维修保养记录。三、医疗监护与抢救设备

四、透析登记和病历管理系统透析单位应配备电脑并按要求安装血液透析质量控制标准的透析管理软件,以完成透析登记和病历管理工作。

第五章透析用水和透析液的要求

血液透析室(中心)使用的透析用水标准参考国家《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YY0572—2005)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管理,透析液和透析粉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公布的III 类医疗器械(血液净化设备和血液净化器具,编号6845-04)管理。

一、透析用水

1、血液透析用水的水质要求

(1)微生物学要求

①反渗水及透析液所含细菌总数,应不得超过100CFU/mL,且达到50CFU/ml后,应该采取措施纠正。

②在水处理装置的输出端的细菌内毒素,应不得超过1EU/mL,在血液透析装置入口的输送点上的细菌内毒素,应不得超过2EU/mL,且超过1EU/ml时应该采取纠正措施。

(2)化学污染物反渗水所含化学污染物,应不得超过表1的规定.(YY0572-2005)

表1 处理水所含化学污染物最大容允量

2、透析用水的水质监测应定期进行,见表2:

表2:透析用水与透析液的监测要求

监测部位检测内容检测频

率标准

供水管路靠近末端微量元素每

年 YY0572-2005

水处理装置的输出端

在血液透析装置入口透析机与透析器连接口

细菌和内毒素每月细菌< 100CFU/ml

内毒素< 2EU/ml

反渗机电导率,产水率每天根据厂

家数据

活性炭罐软水中的游离氯每天氯

<0.5mg/l

软水器软水中的硬度每

天 < 17 PPM

透析用水的水质情况每年至少测定1次,需符合YY0572-2005标准(见表1),每天检查反渗水电导度、硬度,含氯量;每月进行水处理系统各部位的细菌培养和内毒素检测,以上检查结果和化验单应登记并保留,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测方法:

(1)微生物试验

试样应在收集后30min内进行化验,或立即放在1℃~5℃下储存,并按常规程序在收集后24 h内化验。检测方法可以根据中心的实际情况选择,但应选择目前市场上正规的产品或方法,下面几种方法作为推荐。

标准的操作方法:应采用常规的微生物检验方法(倾注平板法)获得细菌总数计数(标准培养皿计数).培养基应为胰蛋白酶大豆琼脂或等价物,计算菌落数目应在35℃~37℃下培养48 h后进行.48h后若呈阴性,可于72 h后再检查。也可用另一种方法测定水生微生物,即采用膜过滤技术滤除500mL~1000mL水,并在像R2A这样的低营养琼脂培养基上,可在28℃~32℃下培养5d或更长时间。内毒素检测方法:

①药典中标准的鲎试剂检测法:参阅药典中关于内毒素鲎试剂检测法的介绍;

②快速内毒素试剂检测法:目前市场上有简便的内毒素试剂检测法,可以简单快速获得检测结果,如PYROSATE内毒素检测试剂,不需要仪器设备,比较简单经济;

③简便仪器法:通过一些厂商提供的简便设备,试剂对光的通透率的不同检测内毒素含量。优点是比较简单,但需要购买设备。

(2)化学污染物试验游离氯检测方法:

①实验室检测:用滴定法或电极等方法,很精确;

②比色法:市场上有相关产品,如HACH氯比色计等,这种方法较准确;

③试纸法:通过类似PH试纸的检测方法,例如RENATEST氯试纸,看试纸颜色,这种方法很简单经济。

硬度检测:

①血气分析:较生化更准确,但成本略高;

②泡沫法: 如HACH的泡沫试剂瓶,通过泡沫的多少测量硬度,成本较低;

③试纸法: 如RENATEST硬度试纸,简单经济,精度一般。新安装的水处理系统或怀疑水处理系统有问题时应提高检测频度,如果确定水处理设备存在问题不能及时纠正,应停止使用。其他化学污染物试验(参见表2)

表2 透析用水化学污染物检验

二、透析液

1、透析液应由浓缩液加反渗水组成,购买的浓缩液和透析粉剂必须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证。浓缩液可以从厂家直接购买,或从厂家购买透析液粉剂由透析中心自行配制,但必须有护士资质专人负责,并且有人员核查,并签字登记。严格按照商品说明书配液.每月应进行1次透析液细菌培养和内毒素检测,并有登记。一般情况下,各血液透析室(中心)应使用碳酸盐透析液。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 (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血液透析室所有制度全

血液净化室管理制度 一、主任职责及管理 (1)负责全面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对透析质量和安全负责。(2)依据血液透析规范化要求制定并实施透析中心的管理规程。(3)负责透析室人员安排和责任划分。 (4)负责透析的培训、教学和科研工作,组织业务学习、技术考核等。 (5)定期查房,解决临床疑难问题。 (6)监督及评估患者的透析质量,做好持续性质量改进工作。(7)负责新技术的引进和开展。 (8)负责统计汇报透析登记相关资料并提供报告。 1 血液净化室管理制度 二、护士长职责及管理 (1)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组织实施。 (2)协助透析室主任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各项透析护理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技术培训。 (4)负责透析医疗用品的登记和管理。

(5)负责透析中心的感染控制和管理。 (6)负责各项报表如患者账单、工作量、各种护理记录的汇总。(7)负责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 (8)定期对卫生员进行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负责护理人员(含卫生员)工作安排。 (10)负责定期组织对患者家属的科普宣教工作。 2 血液净化室管理制度 三、各级医生职责 (1)在透析室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血液净化室的日常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 (2)负责患者透析方案的制定和调整,遵循个体化透析方案。(3)经常巡视患者,及时处理各种并发症。 (4)积极开展各种血液净化新技术、新疗法。 (5)负责透析技术操作前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填写知情同意书。(6)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等有关制度。 (7)认真记录并保管好病历资料。 (8)贯彻持续质量改进,定期分析评估患者透析质量,不断提高透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卫医政发〔2010〕35号

卫医政发〔2010〕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规范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 (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第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血液透析室的日常管理。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应由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应由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的初级(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的担任。 第九条血液透析室医师、护士和技师的配备应当达到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的要求。 第十条血液透析室医师负责制定和调整患者透析治疗方案,评估患者的透析质量,处理患者出现的并发症,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一条血液透析室护士协助医师实施患者透析治疗方案,观察患者情况及机器运行状况,严格执行核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血液透析室应当根据透析机和患者的数量以及透析环境布局,合理安排护士,每名护士每班负责治疗和护理的患者应相对集中,且数量不超过5名透析患者。 第十三条血液透析室技师负责透析设备日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转,定期进行透析用水及透析液的监测,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四条血液透析室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血液透析器复用工作人员,从事血液透析器复用工作。血液透析器复用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有关操作技术规程。

2017年度血液透析室质控工作计划

2016年度血液透析部质控工作计划 2015年悄然过去,回顾过去的一年里,在医院领导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血液透析部顺利完成了升级改造,确保了业务量的增长和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取得了巨大的进步。2016年是医院发展的开局之年,是血液透析部发展的新契机。在新年来临之际,为了更好地开展血液透析工作,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我们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制定了2016年的质控工作计划。 一、质控目标 确保血液透析工作按照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开展,确保治疗质量,确保患者生命安全,在此基础上,确保科室业务不断发展。 二、质控措施 1. 建立2016年度质控小组。 2. 整理制定各项工作标准和流程并监督其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整改。 3. 加强应急及急救能力训练及突发事件处理能力训练。每月有培训,每季度有演练。争取做到人人参与。 4. 加强业务学习,做到技术操作规范化,基础理论考核常规化。科内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每半年进行一次理论考核。 5. 加强专科查房,提高下级医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6. 严格执行院感防控规范。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的监控,防范医源 性感染。对一般病人常规定期监测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等传染病指标,对高危人群、重点人群加强监测,严防院感的发生和传播。严格

按照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内毒素和细菌污染物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院感科。加强医疗垃圾废物的管理 7. 每周至少和血液透析工程师沟通一次,了解透析机械的运行情况和透析用水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杜绝医疗安全隐患。 8. 每周至少和护士长沟通一次,了解护理工作、血管通路、清洁消毒方面存在的问题,改进护理质量。 9. 每月召开一次医疗差错、事故分析讨论会,防范相同或相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10. 每季度进行一次患者满意度调查,对病人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给 予答复和解决。 11. 严格执行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制止不良事件并建立长效防范的机制。 12. 定期检查医师工作情况,发现工作缺陷,立即整改,重大问题及 时上报。 13. 年度内个人出现3次以上差错,科室管理小组对其进行当面警告和经济处罚。 14. 对质控成员定期进行质量管理知识培训。 15. 质控小组确定每周检查重点,质控小组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 16. 科主任对汇总结果进行讲评。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范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 一、血液透析是慢性肾衰竭患者赖以生存的肾脏替代治疗手段之一,也为急性肾衰竭患者完全或部分恢复肾功能创造了条件。血液透析时需要将患者血液引出体外,血液在透析器中与透析液进行物质交换,达到清除体内代谢废物、排出体内多余的水分和纠正电解质、酸碱平衡的目的。近年来,也是中毒等急危重症抢救的重要手段。 ??? ??? 二、设立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部,主要对全省血液透析诊疗活动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并受省卫生厅委托检查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技术培训,进行相关技术考评和考核。 ??? ??? 三、开展血液透析技术的医疗机构应配备至少 台以上的透析机,并经省卫生行厅进行技术及人员准入。 ??? ??? 四、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技术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质控制度,并严格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和消毒隔离规定,防止由此引发的医源性感染;透析器的重复使用应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的

《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执行,确保患者安全。 ??? ??? 五、从事血液透析治疗工作的医护人员,应接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 第二章???? 医院资质基本要求 ??? 一、内科工作基础 ??? ??? 具备较好的内科工作基础,能够独立完成基本诊疗项目,具有独立处理内科常见疾病的能力。 ??? ??? 二、设置独立的肾脏内科(或者内科肾脏病组) ??? ??? 具备较好的肾脏内科工作基础,能够独立完成基本诊疗项目。 ??? ??? 肾脏内科病房(或者内科病房内设置肾脏病病床):有肾脏内科专科医师队伍,具有独立处理肾脏内科常见疾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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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X(试行) 前言 血液透析是将患者体内的有毒代谢产物,通过透析器清除体外、以维持体内组织脏器功能的正常运行的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病人的肾脏替代治疗方法。为确保血液透析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血液透析质量控制工作,XX省卫生厅组织省内肾脏病专家编写了《XX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X(试行)》(以下简称《质控规X》),以进一步加强我省血液透析技术的规X化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患者安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血液透析室的布局及基本要求 一、透析准备间 二、干、湿库房 三、水处理间 四、透析间工作人员区和病人休息区 五、人员通道和病人休息区 六、工作人员办公室 七、医用污物间和污物通道 第三章血液透析室的人员配置及职责 一、医师 二、护士 三、技师 第四章血液透析室设备基本要求 一、透析机 二、水处理设备 第五章透析用水和透析液基本要求 一、透析用水 二、透析液 三、水处理系统的维护与消毒 第六章肾衰竭血液透析适应证及禁忌证 一、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适应证 二、急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适应证

三、血液透析相对禁忌证 第七章血液透析治疗程序及监测 一、新病人血液透析前准备 二、透析方案 三、血液透析治疗程序及质控要求 第八章血液透析抗凝及抗凝监测指标 一、血液透析抗凝监测指标 二、血液透析抗凝方法 第九章血液透析中并发症及处理 一、透析器反应 二、失衡综合征 三、心血管并发症 四、发热 五、其他常见并发症 六、透析意外的预防和处理 第十章透析病人健康状况评价及推荐标准 一、监测指标及频率 二、血液透析室质量考核标准 第十一章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控制 一、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 二、消毒隔离制度及措施 三、血源性感染病人管理制度 四、进入透析室管理制度 五、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最新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一、血液透析室分区布局 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应设置①功能区:透析治疗室(设立普通治疗区和/或隔离治疗区)和治疗准备室;②辅助功能区:水处理间、清洁库房、污物间、洁具间以及接诊室/区、患者更衣室等;③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有条件可在功能区设置专用手术室/操作室,使用集中供液系统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配液间,开展透析器复用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透析器复用间和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 布局和流程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洁污分区明确、标识清晰、流程合理。其中,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清洁库房、配液间、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及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为清洁区域,透析治疗室、专用手术室/操作室、接诊室/区及患者更衣室为潜在感染风险区域,透析器复用间、污物处理室及洁具间为污染区域,不同洁净度区域内的功能用房遵循相对集中安置的原则。 二、人员 (一)至少配备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1名具有肾脏病学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配置1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室至少配备6名执业护士。不足10台透析机的,每台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应至少配备1名工程师/技师。 (四)医师、护士和工程师/技师都应具有3个月及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医疗和护理组负责人必须具备肾脏病学和透析专业知识,具备1年以上血液透析工作经历。 (五)应根据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保洁人员,保洁人员应经规范化培训后上岗,并定期培训考核。 三、房屋、设施 (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床(椅)间距不少于1.0米;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及其安全装置、反渗水供给接口、透析废液排水接口。 (二)透析治疗区内,根据规模及布局应设置1个或多个能够观察覆盖全部患者的医护工作站。 (三)水处理间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5倍。

(最新)卫生部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最新)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0〕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规范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范(试行)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血液透析是慢性肾衰竭患者赖以生存的肾脏替代治疗手段之一,也为急性肾衰竭患者完全或部分恢复肾功能创造了条件。血液透析时需要将患者血液引出体外,血液在透析器中与透析液进行物质交换,达到清除体代废物、排出体多余的水分和纠正电解质、酸碱平衡的目的。近年来,也是中毒等急危重症抢救的重要手段。 二、设立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部,主要对全省血液透析诊疗活动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并受省卫生厅委托检查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技术培训,进行相关技术考评和考核。 三、开展血液透析技术的医疗机构应配备至少4台以上的透析机,并经省卫生行厅进行技术及人员准入。 四、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技术应符合本规要求,建立健全质控制度,并严格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和消毒隔离规定,防止由此引发的医源性感染;透析器的重复使用应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的《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执行,确保患者安全。 五、从事血液透析治疗工作的医护人员,应接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医院资质基本要求 一、科工作基础 具备较好的科工作基础,能够独立完成基本诊疗项目,具有独立处理科常见疾病的能力。 二、设置独立的肾脏科(或者科肾脏病组) 具备较好的肾脏科工作基础,能够独立完成基本诊疗项目。 肾脏科病房(或者科病房设置肾脏病病床):有肾脏科专科医师队伍,具有独立处理肾脏科常见疾病的能力。 三、血液透析室(中心) 血液透析室(中心)(简称血透室)应具备透析区、水处理区、治疗室、候诊室等基本功能区域;应有符合规定的透析机、水处理装置及抢救的基本设备;建立并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及水处理设备的质量检测制度、技术操作规、设备检查及维修制度;有完备的病历档案管理制度:包括透析治疗患者知情同意书、首次病程记录、透析治疗记录单、化验单等。建立健全透析病人登记册,普通病人、隔离病人及急诊病人分别登记。四、急、慢性透析并发症处理及综合抢救能力 具有麻醉科、重症监护室、放射科、检验科及大科等的医疗技术支持。 五、开展血液透析技术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污水排放许可证。 第三章血液透析室(中心)的人员配置及职责 一、医师 (一)血透室主任:应由具有丰富临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肾脏科诊疗操作技术和全面管理能力的肾脏科专科医师担任。拥有10台透析机以下的血透室主任应由具有主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10台透析机以上的血透室主任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江苏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中心参考标准

江苏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中心 参考标准 前言 血液透析净化是肾功能衰竭病人赖以生存的肾脏替代治疗方法之一。患者由于肾功能衰竭导致尿毒症毒素等在体内聚集,生存受到极大威胁,血液透析是将患者体内的有毒代谢产物等,通过透析器清除体外, 第七章血液透析中心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 第八章血液透析治疗程序及监测 第九章血液透析的抗凝及抗凝监测第十章血液透析时并发症及处理 第十一章透析病人健康状况评价及标准 第十二章血液透析室(中心)消毒隔离制度第十三章可复用透析器的重复使用标准 第十四章血液透析室(中心)的规章制度第十五章血液透析病历管理

第十六章附件 第一章总则 血液透析是治疗急、慢性肾衰竭的有效方法。近年来,随着血液透析技术的普及,血液透析治疗急、慢性肾衰竭病人的数量逐年增加,病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率也有了逐步提高。为了规范我省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行为,进一步提高血液透析质量,以提供安全、有效的血液透析治疗,制定本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标准。 开展血液透析的单位应具备下述条件:原则上二级(含二级)以上的医院才能开展血液透析治疗;血液透 的理由、 1 2、一台透析机和透析椅或床为1个透析治疗单元,透析单元的面积一般不小于3.2m2。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根据环境条件,可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网络接口、耳机或呼叫系统等。 3、透析治疗间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或备用电源。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在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允许将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病人体内。 4、护士站设在便于观察、运送设备和处理病情的地方。 二、治疗室

四川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范(试行)概要

四川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范(试行) 前言 血液透析是将患者体内的有毒代谢产物,通过透析器清除体外、以维持体内组织脏器功能的正常运行的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病人的肾脏替代治疗方法。为确保血液透析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血液透析质量控制工作,四川省卫生厅组织省内肾脏病专家编写了《四川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质控规范》),以进一步加强我省血液透析技术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患者安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血液透析室的布局及基本要求 一、透析准备间 二、干、湿库房 三、水处理间 四、透析间工作人员区和病人休息区 五、人员通道和病人休息区 六、工作人员办公室 七、医用污物间和污物通道 第三章血液透析室的人员配置及职责 一、医师 二、护士 三、技师 第四章血液透析室设备基本要求 一、透析机 二、水处理设备 第五章透析用水和透析液基本要求 一、透析用水 二、透析液 三、水处理系统的维护与消毒 第六章肾衰竭血液透析适应证及禁忌证 一、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适应证 二、急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适应证

三、血液透析相对禁忌证 第七章血液透析治疗程序及监测 一、新病人血液透析前准备 二、透析方案 三、血液透析治疗程序及质控要求 第八章血液透析抗凝及抗凝监测指标 一、血液透析抗凝监测指标 二、血液透析抗凝方法 第九章血液透析中并发症及处理 一、透析器反应 二、失衡综合征 三、心血管并发症 四、发热 五、其他常见并发症 六、透析意外的预防和处理 第十章透析病人健康状况评价及推荐标准 一、监测指标及频率 二、血液透析室质量考核标准 第十一章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控制 一、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 二、消毒隔离制度及措施 三、血源性感染病人管理制度 四、进入透析室管理制度 五、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室质量控制工作计划

2018年度血液透析室质控工作计划 2017年悄然过去,回顾过去的一年里,在医院领导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血液透析部顺利完成了升级改造,确保了业务量的增长和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取得了巨大的进步。2018年是医院发展的开局之年,是血液透析部发展的新契机。在新年来临之际,为了更好地开展血液透析工作,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我们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制定了2018年的质控工作计划。 一、质控目标确保血液透析工作按照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开展,确保治疗质量,确保患者生命安全,在此基础上,确保科室业务不断发展。 二、质控措施 1.建立2018年度质控小组。 2.整理制定各项工作标准和流程并监督其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整改。 3.加强应急及急救能力训练及突发事件处理能力训练。每月有培训,每季度有演练。争取做到人人参与。 4.加强业务学习,做到技术操作规范化,基础理论考核常规化。科内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每半年进行一次理论考核。 5.加强专科查房,提高下级医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6.严格执行院感防控规范。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的监控,防范医源性感染。对一般病人常规定期监测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等传染病指标,对高危人群、重点人群加强监测,严防院感的发生和传播。严格按照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内毒素和细菌污染物的监测,发 现问题及时上报院感科。加强医疗垃圾废物的管理。 7.每周至少和血液透析工程师沟通一次,了解透析机械的运行情况和透析用水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杜绝医疗安全隐患。 8.每周至少和护士长沟通一次,了解护理工作、血管通路、清洁消毒方面存在的问题,改进护理质量。 9.每月召开一次医疗差错、事故分析讨论会,防范相同或相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10.每季度进行一次患者满意度调查,对病人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 11.严格执行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制止不良事件并建立长效防范的机制。 12.定期检查医师工作情况,发现工作缺陷,立即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13.年度内个人出现3次以上差错,科室管理小组对其进行当面警告和经济处罚。 14.对质控成员定期进行质量管理知识培训。 15.质控小组确定每周检查重点,质控小组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 16.科主任对汇总结果进行讲评。 总之,2017年血液透析部将紧紧地团结在院领导的周围,围绕医院建设的中心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标准,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安全,争当医院创先争优排头兵,为医院的发展尽心尽力。 参加人员签字:

2016年血液净化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计划

2016年血液净化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计划 一、血液净化专业2015年质控情况 2014年对烟台市海港医院、莱州市人民医院、烟台芝罘医院等在内的12家二级综合医院进行了督导检查。2015年针对2014年现场评估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提交到市质控中心,通过汇总,发现进一步规范了血液透析室的临床管理、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使全市二级医院血液透析管理水平得到了持续改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加强血液透析管理工作。各医疗机构都将血液透析室管理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12家医院均明确了血液透析室主要负责人是血液透析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担任血液透析管理工作组或领导小组的组长,能够体现出专业特点和临床需要,并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加强血液透析管理工作。 (二)血液透析室院感工作有制度,有计划,有落实。各项检验指标保存完好,透析病人的管理符合要求,大部分医院能够做到按规范给病人做感染指标血清学检测,对感染病人隔离透析,并能及时将资料上报全国血液净化网络信息网。 (三)大部分医院网络登记比较完善,并及时登录数据。设备有管理档案,设备维修有记录,并有监督人员签字。水、透析液管理规范,有水质检测记录、水机消毒维修记录,工程师对血透室相关业务熟练,能够处理简单的设备故障。 (四)血液透析室管理技术职称体系逐步健全。在被检查的医院中,多数医院安排临床医师接受血液透析规范化培训,医院还积极加强信息化建设,管理效率和水平大大提高。各级医院进一步加强了血液透析临床应用知识及管理制度的培训,莱州市人民医院、海阳市人民医院、福山区人民医院、栖霞市人民医院等多次请院外医学专家来院培训,提高医护人员血液透析知识水平。 (五) 2015年到莱州市召开了一次基层医院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范化培训会议,到栖霞市中医院做了一次现场技术指导。 二、2015年血液净化专业质控工作存在的问题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和管理指导原则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和管理指导原则 中国医院协会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分会2009 年11 月修订 目录 一、医院资质 二、人员资质 三、分区 四、器材设备 五、透析用水和透析液 六、感染控制措施 七、病历档案管理 八、血液透析器的复用 九、其它规章制度 十、继续教育十一、接受评估、考核十一、收费管理 附件 附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1995) 附件 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管理方法》“血液净化设备和血液净化器具”部分 附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心血管植入物和人工器官血液透析器、血液透析滤过器、血液滤过器和血液浓缩器》(YY 0053-2008 ) 附件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浓缩物》(YY 0598—2006) 附件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中有关物体和环境表面消毒方法 附件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中有关污水和污物的处理方法 附件7. 卫生部关于印发《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的通知(卫医发[2005]330 号)及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的

《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 1. 范围 2. 需说明的医疗问题 3. 复用记录 4. 复用人员资格与培训 5. 复用设备及用水要求 6. 复用间环境的安全要求 7. 血液透析器标识 8. 血液透析器复用 9. 血液透析器使用前检测 10. 血液透析器使用中监测 11. 透析结束后处理 12. 质量控制 附件 1 血液透析器半自动复用程序 附件 2 血液透析器自动复用程序 附件 3 名词解释 血液透析是慢性肾衰竭病人赖以生存的肾脏替代治疗手段之一,也为急性肾衰竭患者完全或部分恢复肾功能创造了条件。血液透析时需要将病人血液引出体外,血液在透析器中与透析液进行物质交换,达到清除体内代谢废物、排出体内多余的水分和纠正电解质、酸碱平衡的目的。 为了规范血液透析治疗的管理,保证治疗的质量和病人的安全,2007年11 月中国医院协会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分会制定了“血液透析质量控制管理规范(草案)”。本次发布的“血液透析质量控制和管理指导原则”是在上一版内容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修订。 一、医院资质 (一)二级以上医院(含二级)。能够独立完成血液透析治疗,具有处理血液透析患者急、慢性并发症和合并症的

血液透析室管理与持续改进督查

血液透析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时间:地点:主持人:质控人员: 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为核心条款,(★)为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三)会诊制度(★)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四)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五)危重病人抢救制度(★)(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六)值班、交接班制度(★)(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七)死亡病历讨论制度(★)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八) 查对制度(★)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九) 临床用血计划管理及用血申请分组管理制度(★)(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十) 转科、转院制度(★)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十一) 新技术准入制度(★)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十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十三)重点患者服务流程(特殊患者出入院,急诊入院、

危重抢救)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十四)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符合《血液透析基本标准》、《医疗机构血液透析管理规范》、《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4.20.1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十五)重点环节和高危因素监测、分析和反馈4.20.2.1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血液透析中心岗位职责

血液透析中心岗位职责 科主任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血透中心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对透析质量负责。2.依据血液透析规范化要求制定并实施血液透析室的管理规程。3.负责血液透析室人员安排和责任划分。 4.负责血液透析室的培训、教学和科研工作,组织业务学习、技术考核等。 5.定期查房,解决临床疑难问题。 6.监督并评估患者的透析质量,做好持续性质量改进工作。7.负责新技术的引进和开展。 8.负责统计汇总透析登记相关资料并提供报告。 血液透析室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按分工完成血液净化的治疗及教学工作。 2.是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相关医疗纠纷及医德医风第一负责人。 3.负责指导血液透析室下属医生的医疗工作,包括病人血液净化治疗方案的选择、治疗方案的确定、血管通路建立、血液净化过程各种并发症的处理、相关医疗咨询及生活指导等。 4.确定血液净化病人的治疗方案,参与主要的医疗操作。 5.对门诊血液透析病人每1-2周查房,掌握病情变化。

6.对疑难或危重病历随时查房,并及时向科主任汇报,邀请科主任或专家诊治。 血液透析室主治医师职责 1.在本科主任和上级医师指导下,具体负责血液透析室病人的诊治和抢救工作。 2.及时完成血液透析病人检诊、查房、抢救、治疗、手术等工作。 3.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和出诊工作。 4.遇重危、疑难伤病员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下班前向值班医生交班。 5.上级医师查房时,报告病员的病情和诊断、治疗情况,及时准确执行上级医师对病员病情的分析与诊疗意见。 6.参加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7.参加科研,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血液透析室住院医师 1.在本科主任和上级医师指导下,具体负责血液净化病人的诊断、治疗和抢救工作。 2.及时完成血液透析病人的检查、查房、抢救、治疗、手术等工作。 3.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和出诊工作。 4.遇重危,疑难伤病员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下班前向值班医师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范试行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范(试行) 血液透析是将患者体内的有毒代谢产物,通过透析器清除体外、以维持体内组织脏器功能的正常运行的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病人的肾脏替代治疗方法。为确保血液透析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血液透析质量控制工作,四川省卫生厅组织省内肾脏病专家编写了《四川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质控规范》),以进一步加强我省血液透析技术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患者安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血液透析室的布局及基本要求 一、透析准备间 二、干、湿库房 三、水处理间 四、透析间工作人员区和病人休息区 五、人员通道和病人休息区 六、工作人员办公室 七、医用污物间和污物通道 第三章血液透析室的人员配置及职责 一、医师 二、护士 三、技师

第四章血液透析室设备基本要求 一、透析机 二、水处理设备 第五章透析用水和透析液基本要求 一、透析用水 二、透析液 三、水处理系统的维护与消毒 第六章肾衰竭血液透析适应证及禁忌证 一、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适应证 二、急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适应证 三、血液透析相对禁忌证 第七章血液透析治疗程序及监测 一、新病人血液透析前准备 二、透析方案 三、血液透析治疗程序及质控要求 第八章血液透析抗凝及抗凝监测指标 一、血液透析抗凝监测指标 二、血液透析抗凝方法 第九章血液透析中并发症及处理 一、透析器反应 二、失衡综合征 三、心血管并发症 四、发热 五、其他常见并发症

六、透析意外的预防和处理 第十章透析病人健康状况评价及推荐标准 一、监测指标及频率 二、血液透析室质量考核标准 第十一章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控制 一、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 二、消毒隔离制度及措施 三、血源性感染病人管理制度 四、进入透析室管理制度 五、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六、透析器复用 七、医院感染病例聚集 第十二章透析室的规章制度 第十三章血液透析文件管理 第一章总则 一、我省设立四川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中心,主要对全省血液透析诊疗活动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并受省卫生厅委托检查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技术培训,进行相关技术考评和考核。 二、开展血液透析技术的医疗机构应配备至少2台以上的透析机,并经过其注册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三、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技术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室内质控制度,并严格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和消毒隔离规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范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血液透析是慢性肾衰竭患者赖以生存的肾脏替代治疗手段之一,也为急性肾衰竭患者完全或部分恢复肾功能创造了条件。血液透析时需要将患者血液引出体外,血液在透析器中与透析液进行物质交换,达到清除体内代谢废物、排出体内多余的水分和纠正电解质、酸碱平衡的目的。近年来,也是中毒等急危重症抢救的重要手段。 二、设立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部,主要对全省血液透析诊疗活动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并受省卫生厅委托检查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技术培训,进行相关技术考评和考核。 三、开展血液透析技术的医疗机构应配备至少4台以上的透析机,并经省卫生行厅进行技术及人员准入。 四、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技术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质控制度,并严格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和消毒隔离规定,防止由此引发的医源性感染;透析器的重复使用应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的《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执行,确保患者安全。

五、从事血液透析治疗工作的医护人员,应接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医院资质基本要求 一、内科工作基础 具备较好的内科工作基础,能够独立完成基本诊疗项目,具有独立处理内科常见疾病的能力。 二、设置独立的肾脏内科(或者内科肾脏病组) 具备较好的肾脏内科工作基础,能够独立完成基本诊疗项目。 肾脏内科病房(或者内科病房内设置肾脏病病床):有肾脏内科专科医师队伍,具有独立处理肾脏内科常见疾病的能力。 三、血液透析室(中心) 血液透析室(中心)(简称血透室)应具备透析区、水处理区、治疗室、候诊室等基本功能区域;应有符合规定的透析机、水

处理装置及抢救的基本设备;建立并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及水处理设备的质量检测制度、技术操作规范、设备检查及维修制度;有完备的病历档案管理制度:包括透析治疗患者知情同意书、首次病程记录、透析治疗记录单、化验单等。建立健全透析病人登记册,普通病人、隔离病人及急诊病人分别登记。 四、急、慢性透析并发症处理及综合抢救能力 具有麻醉科、重症监护室、放射科、检验科及大内科等的医疗技术支持。 五、开展血液透析技术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污水排放许可证。 第三章血液透析室(中心)的人员配置及职责 一、医师 (一)血透室主任:应由具有丰富临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肾脏内科诊疗操作技术和全面管理能力的肾脏内科专科医师担任。拥有10台透析机以下的血透室主任应由具有主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10台透析机以上的血透室主任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范

精选文档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血液透析是慢性肾衰竭患者赖以生存的肾脏替代治疗手段之一,也为急性肾衰竭患者完全或部分恢复肾功能创造了条件。血液透析时需要将患者血液引出体外,血液在透析器中与透析液进行物质交换,达到清除体内代谢废物、排出体内多余的水分和纠正电解质、酸碱平衡的目的。近年来,也是中毒等急危重症抢救的重要手段。 二、设立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部,主要对全省血液透析诊疗活动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并受省卫生厅委托检查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技术培训,进行相关技术考评和考核。 三、开展血液透析技术的医疗机构应配备至少4台以上的透析机,并经省卫生行厅进行技术及人员准入。 四、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技术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质控制度,并严格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和消毒隔离规定,防止由此引发的医源性感染;透析器的重复使用应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的《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执行,确保患者安全。 34 / 1 精选文档

五、从事血液透析治疗工作的医护人员,应接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医院资质基本要求 一、内科工作基础 具备较好的内科工作基础,能够独立完成基本诊疗项目,具有独立处理内科常见疾病的能力。 二、设置独立的肾脏内科(或者内科肾脏病组) 具备较好的肾脏内科工作基础,能够独立完成基本诊疗项目。 肾脏内科病房(或者内科病房内设置肾脏病病床):有肾脏内科专科医师队伍,具有独立处理肾脏内科常见疾病的能力。 三、血液透析室(中心) 血液透析室(中心)(简称血透室)应具备透析区、水处理区、治疗室、候诊室等基本功能区域;应有符合规定的透析机、水34 / 2 精选文档 处理装置及抢救的基本设备;建立并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

血液透析室质量控制工作计划

血液透析室质量控制工 作计划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2018年度血液透析室质控工作计划2017年悄然过去,回顾过去的一年里,在医院领导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血液透析部顺利完成了升级改造,确保了业务量的增长和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取得了巨大的进步。2018年是医院发展的开局之年,是血液透析部发展的新契机。在新年来临之际,为了更好地开展血液透析工作,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我们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制定了2018年的质控工作计划。 一、质控目标确保血液透析工作按照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开展,确保治疗质量,确保患者生命安全,在此基础上,确保科室业务不断发展。 二、质控措施 1.建立2018年度质控小组。 2.整理制定各项工作标准和流程并监督其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整改。 3.加强应急及急救能力训练及突发事件处理能力训练。每月有培训,每季度有演练。争取做到人人参与。 4.加强业务学习,做到技术操作规范化,基础理论考核常规化。科内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每半年进行一次理论考核。 5.加强专科查房,提高下级医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6.严格执行院感防控规范。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的监控,防范医源性感染。对一般病人常规定期监测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等传染病指标,对高危人群、重点人群加强监测,严防院感的发生和传播。严格按照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内毒素和细菌污染物的监测,发

现问题及时上报院感科。加强医疗垃圾废物的管理。 7.每周至少和血液透析工程师沟通一次,了解透析机械的运行情况和透析用水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杜绝医疗安全隐患。 8.每周至少和护士长沟通一次,了解护理工作、血管通路、清洁消毒方面存在的问题,改进护理质量。 9.每月召开一次医疗差错、事故分析讨论会,防范相同或相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10.每季度进行一次患者满意度调查,对病人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 11.严格执行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制止不良事件并建立长效防范的机制。 12.定期检查医师工作情况,发现工作缺陷,立即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13.年度内个人出现3次以上差错,科室管理小组对其进行当面警告和经济处罚。 14.对质控成员定期进行质量管理知识培训。 15.质控小组确定每周检查重点,质控小组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 16.科主任对汇总结果进行讲评。 总之,2017年血液透析部将紧紧地团结在院领导的周围,围绕医院建设的中心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标准,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安全,争当医院创先争优排头兵,为医院的发展尽心尽力。 参加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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