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参考]创新奖评选办法.doc

[实用参考]创新奖评选办法.doc
[实用参考]创新奖评选办法.doc

创新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后劲,将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动力;同时,激发全员潜能和创造力,为每位员工实现自我价值提供平台。经集团研究决定,设立“创新奖”(以下简称“本奖项”)。为做好评选工作,特制定本评选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创新,是指个体或团队在工作过程中通过独立思考,对工作条件、工作手段、工作方法、工作内容等的更新、改变和创造,并以此获得有益效果,是对已有事物进行重新的排列组合。

第三条本奖项适用于集团及各分(子)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及合作单位,奖励在各岗位上用创新为公司创造一定经济效益或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

第二章奖励范围及标准

第四条本奖项奖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制度、管理、技术、服务、创意、企业文化等方面取得的具有创新性和特定实用价值、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影响的创新成果。

第五条根据创新性质分别设立以下奖励类别:

(一)技术创新奖:指为了提升各专项技术能力、技术水平、缩短工期、节约了成本、降低施工难度等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的创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针对工程设计、施工方案、设备改造、工艺改进、材料替代等,提出优化措施或办法获得采纳;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模式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创造了新的经济效益;

3.依据对专业的熟悉,提出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可以达成目的的方式,通过技术处理化解工作难题,获得良好的效益;

4.推广利用科技成果或实用技术,对已有设施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解决技术难题或工作难题,以此节约费用或获得效益;

5.为企业申请专利提供构思、技术方案或完成设计,具有实用价值和获得效益等。

(二)管理创新奖:指利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而提出的建议、方案的创新,对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对企业长远发展、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具有明显作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流程再造、人事重组”:提出组织结构调整或工作流程改造的措施和办法,经过实践获得成功并节约费用;

2.“管理升级,制度改进”:提出新的管理模式或方法,完善符合企业发展的制度和体系,具有创新性或独创性;

3.“改进服务或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提出行业领先的措施或手段改进服务,或是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等。

(三)经营创新奖:指改善经营和提升业绩的方法、措施以及争取国家相关政策(金融、税务、工商、社保等)的创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无中生有,创新经营”:即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突破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2.“创造条件,争取政策”:即通过自身努力和积极争取,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或投资;

3.“捕捉信息,争取政策”:即通过了解国家金融、税收、社保等相关政策,并因此获得专项资金补贴等。

(四)其它创新奖:指不属于以上创新类别但与创新相关的意见、建议、措施

等并获得明显成效的创新,如创意点子等等。

第六条根据不同的创新类别,分别给予以下奖励:

(一)对政府已有政策或法规进行深入研究,找出公司可以对接的方式或途径而获得政策性补贴或其它经济收益的,给予已发生或当年可预计增加收入或减少费用支出的1%-3%奖励。在集团公司内部,同一政策争取的补贴或收益,后获得的单位按第一个获得单位的奖励比例的60%执行。

(二)利用现有条件、现有资源,通过创新想法,对现有条件进行重新排列组合,找到增收节支的新方法、新手段,达到增加收益的,给予已发生或当年可预计增加收入或减少费用支出的3%-5%的奖励。

(三)没有现成政策、没有条件、没有先例,创造性地开拓新领域、新项目的,给予已发生或当年可预计增加收入或减少费用支出的5%-10%的奖励。

(四)以上奖励可以是个人或集体。若个人和团队共同完成,则按照各自贡献的大小按比例共享。奖金分配比例按下述原则进行:

1.完全是创新人自己的想法,不依靠外力的创新点子,且自己能落实执行,不依靠外力(公司以外力量)实现创收的,创意点子提出人的奖励占应得奖金的50%-70%(视具体情况而定),执行团队占应得奖金的30%-50%。

2.借助外力或其它条件实现的创新点子,创新点子提出人的奖励占应得奖金的30%-50%(视具体情况而定),执行或协助团队的奖励占应得奖金的50%-70%。

(五)难以进行收入量化的,视其所创造的无形资产及社会效益,参照相应创新类别及奖励标准进行评定。

第七条以下情形不予评定创新奖:

(一)已获得创新奖的创意或争取的政策,重复使用的;

(二)对口职能部门对合作单位的工作成果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的;

(三)合作单位在合作范围之内,按工作规范及要求进行整改和完善的;

(四)具有创新性质,但不具备创新运用或未产生效益的;

(五)评审小组认定不予评定创新奖的。

第三章奖励申报及评审

第八条创新奖申报要求:

(一)本奖项实行自主申报的原则。个人成果需由所在单位或部门核实后填写《创新奖申报表》并附创新项目详细情况介绍,由单位或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集团行政管理中心。

(二)若由跨部门或两个单位共同完成的专项创新成果,由主导此项工作的部门或单位申报。

(三)申报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虚假行为,除取消评选资格外,还须承担全部过错责任。

(四)创新奖涉及争议纠纷或不确定性或无法判定明确结果时,不得申报。

第九条本奖项申报不设时限,实行成熟一个申报一个,集团审批一个表彰一个;集团收到各单位和部门创新奖申报资料后,原则上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和审批。

第十条对以下情形的处理:

(一)对申报创新项目的界定有明显争议或发现与事实不符的,不予评奖。

(二)在评审或公示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申报人和单位负责人分别给予记过以上严厉处分。

(三)若发放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奖励,奖金退回并处以所获得奖金的两倍罚款,同时,将视情节轻重对申报人和单位负责人分别给予记过以上严厉处分。

(四)上级主管部门通过评审已形成定论的成果,下属单位或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较大缺陷的,根据公司奖惩办法,对下属单位或部门给予奖励,对上级主管部门按奖励金额的50%-100%给予处罚;若在执行中提出更优方案的,则可申报创

新奖,获得批准的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会审与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由集团行政管理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创新奖申报表》等材料进行初步复核。

(二)对通过复核的申报材料上报集团由董事长主持专题会议进行评审。

(三)通过审议的拟授奖名单在正式文件下发前,在集团QQ群及相关平台公示3天,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接受全员监督。

1.公示期有异议者用书面报告或短信、邮件、微信等形式实名向集团监控中心反馈;

2.对存有异议的奖项,由集团监控中心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3.存有异议的项目在未完成调查前,暂不参与评选。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由集团行政管理中心发文予以表彰奖励。

(五)凡参加评审的人员,若涉及本人有关奖项时,实行回避制度。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凡经公司采纳的发明类创新奖项,均属于职务发明,本集团拥有完全知识产权。

第十三条创新奖是集团为鼓励全员创新设立的专项奖励,除获得奖金外,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奖励。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X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之前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制度或条款以本办法为准。

附:《创新奖申报表》

重庆GG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六年五月六日

注:批准日期为董事长签字同意之日。

#三、合理化建议与科技创新奖管理办法

三、合理化建议和科技创新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持续不断地促进公司的发展,适应环境及技术进步的需要,不断满足市场的需要,进一步调动职工创新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国务院《合理化建议和技术进步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奖励条例》、科委《国家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规定》、技术部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办法制定,同时借鉴了其他一些省、市、企业的相应管理办法。 第三条合理化建议和创新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企业的生命力和发展的重要手段,总公司鼓励各单位大力开展这项活动,各单位在人力、物力、时间和财力上对职工参加这项活动给予支持。 第四条原则上,要求每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每年都有所创新,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实施方案,自己或自己领头组织实施,创新活动中取得的技术知识产权归单位所有,非职务性的技术成果归个人所有。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总公司负责合理化建议和科技创新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总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议和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和日常工作办公室,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名单附后。 第六条日常管理办公室设在科技科,科技科长任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各公司也要设立评审委员会和办公室/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并报科技科备案。 第八条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和实施鉴定评审奖励工作,办公室在评审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协调处理日常

事务。 第九条各级工会要积极参和合理化建议和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第三章内容 第十条发明创造 (一)对产品、方法改进或提出新的技术方案; (二)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提出新的实用技术方案; (三)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提出的新的具有美感并且适用于工程的新的设计; (四)发明的用于前所未有的工程适用的更加经济、耐用的新材料; (五)发明的能提高效益或产品质量,降低成本的新型机械设备。 第十一条科技进步 (一)使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科技成果; (二)推广使用已有的技术成果; (三)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新技术; (四)引进、消化、吸收、开发、使用国外先进技术; (五)为决策和管理进行研究,经试用取得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的软科学成果。 第十二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 (一)工程质量的提高,新材料的开发; (二)有效的利用和节约能源、原材料、人力、物力以及利用自然条件; (三)生产工艺、试验和检验方法、劳动保护、环

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 (2003年6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动我校科学研究的发展,鼓励和调动教学研究人员从事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多出优秀的科研成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服务,特设立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作为对我校优秀科研成果的校级奖励。 第二条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以围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具有前沿性、原创性、开拓性、奠基性的优秀研究成果为奖励重点。 第三条对青年教师的优秀成果,应予以特别的重视。 第四条评奖工作要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奖活动每三年举行一次。 第二章评奖范围 第六条我校教学研究人员在评奖公布的时间期限内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成果。(在规定期限之前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成果,经实践证明确有重大社会影响,也可申报。) 第七条申请评奖的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和论文类。 著作类成果包括专著、教材、译著、工具书、论文集、译文集、古籍整理、普及读物、音像出版物、科技发明等; 论文类成果包括论文、论文组、译文、调查报告等。 未经公开出版或发表,但被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认为有重要价值,并作为决策依据的内部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咨询报告等。此类成果申请评奖,必须出具各地社科规划办或其他委托管理机构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凡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单位哲学社会科学奖的研究成果(不包括民间奖励),一般不再参加评奖。 第三章评奖等级和标准 第九条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设:一等奖、优秀奖。

浙江专利奖评选办法

浙江省专利奖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进一步强化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工作导向,根据《浙江省专利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利支撑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浙江省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 第三条省专利奖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省专利奖设浙江省专利金奖及浙江省专利优秀奖,每届授奖总数不超过45项。 浙江省专利金奖及浙江省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金奖项目每届不超过15项。 第五条凡在浙江省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省内户籍个人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省专利奖评选:(一)在上年度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转化实施; (三)专利权有效,不存在撤消专利权请求和宣告无效请求,无权属纠纷; (四)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五)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省技术发明奖或省级专利奖。 第六条获评浙江省专利金奖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专利权稳定,专利授权文本质量优秀;

(二)专利技术新颖,创造性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者国内领先水平; (三)发明专利技术在解决本领域共性、关键性技术问题上有重大突破,对本领域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起到重大作用;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对本领域技术革新、产品升级换代的贡献重大,对行业技术发展起到积极示范引领作用; (四)对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发挥了决定性作用,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发展前景广阔; (五)专利权人、实施单位对于该项专利权的运用和保护措施积极主动,管理完善。 第七条获评浙江省专利金奖的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专利权稳定,专利授权文本质量优秀; (二)形状、图案、色彩方面设计独特,在产品所属领域有突出的设计要点; (三)设计理念优良,具备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人机性好、实用性强、绿色环保、引领未来健康生活方式、有深刻的文化内涵等特征; (四)对提升相关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专利权人、实施单位对于该项专利权的运用和保护措施积极主动,管理完善。 第八条获评浙江省专利优秀奖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专利权稳定,专利授权文本质量优秀;

关于创新奖评选的几点说明

关于创新奖评选的几点说明 创新奖的评选围绕着服务业主为中心,岗位职责为己任,规范规程为标准,优质工程为目标的原则进行。 1、什么是创新 围绕着个人的本职工作,想办法出点子,使工作的某些项目达到了好的效果,这个主观能动性的思维及实践活动就是创新。从个人角度看,对待工作积极主动,想尽一切办法做好工作,而不是被动应付工作,就能够出创新成果。这个想办法改进工作的过程就是创新。因此,只要在本职工作中为了工作有好的效果,想了办法进行了实践,并且有了好的结果,就可评创新奖。 2、创新的范围 创新贯穿于管理、技术、施工、资料、材料、安全、质量、进度、后勤等所有岗位的所有工作中。 3、意义 (1)如何评价每位员工一年的工作,同一个岗位具体到每一个人是做的好还是一般,是积极主动的还是被动应付的,工作状态如何,成效如何,怎么体现,以什么标准来衡量?可以通过创新成果有所体现。 (2)通过创新奖的评选,我们可以发现我们工作中的亮点,即我们的突出优点,并全面贯彻下去,我们的整个工作就可

以上一个台阶,如果我们的所有工作都通过创新、亮点的全面实施,就可以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3)每一个员工都能够在自己的工作中,围绕着做的更好而进行创新改进活动,我们整个的工作就可以越来越好。 (4)基于以上,我们可以通过创新奖反映一年来工作的成效,通过创新奖的评选,找出工作中的亮点发扬光大。 4、要求 (1)每一位员工对照自己一年来的工作,反思一下是否发挥了积极主动性,在工作中改进提高了那些方面,然后申报,公司组织验证评选确定。 (2)以后每一位员工围绕着怎么把工作做的更好,付出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只要努力了而且有成就,就应该鼓励,就应该获奖。 (3)要求全员自荐和推荐,每一个员工可以申报多项成果,填写多份表格,但必须填写至少一份表格,成果可以是一人完成,也可以是多人完成。如确无内容,签名后上报。 截止日期2014年1月10日。 2013.12.28

长春光机所优秀成果奖奖励评选办法试行

长春光机所优秀成果奖奖励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奖励在长春光机所建设发展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创新创业活力,提高荣誉感,特设立长春光机所优秀成果奖,并制定奖励评选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春光机所优秀成果奖的推荐、评审、授予等活动。 第三条评奖的组织工作由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以下简称“成果转化处”)负责。 第四条优秀成果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授奖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项。 第二章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 第五条优秀成果奖授予所属各部门、所投资企业及其投资企业中对本所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 第六条申报优秀成果奖应满足如下条件: (一)在科学发现、方法或理论创新、技术进步、集成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 (二)在科研、生产、成果转化、合作交流、人才队伍建设及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管理作用; (三)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的成果不参与申报长春光机所优秀成果奖。 第三章推荐及评审制度 第八条长春光机所优秀成果奖实施推荐制,推荐单位包括所属各部门、所投资企业及其投资企业。

(一)每个推荐单位当年可单独推荐1项成果; (二)多单位合作产生的成果可由两个及以上推荐单位联合推荐,每个推荐单位当年只可联合推荐1项成果; 第九条推荐部门按规定格式填写《长春光机所优秀成果奖推荐书》,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果转化处。 第十条推荐材料涉及内容要求真实有效,若发现不真实的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 第十一条评审采取网评和会评结合的形式,评审专家原则上由所学术委员会、青年创新委员会、青年创业委员会中遴选组成。 第四章评审流程 第十二条成果转化处受理推荐材料,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网评,网评结果由成果转化处报所务会议,由所务会议按照120%的比例提出建议名单。 第十三条成果转化处组织成立专家评审组,通过会评对建议名单进行投票,确定获奖成果名单。 第十四条获奖成果名单由成果转化处在所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处理异议,然后公布最终结果。 第十五条长春光机所授予获奖成果完成人奖章。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成果转化处负责解释,自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聚光-分析、测量技术创新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模板】

“聚光-分析、测量技术创新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为了推进我国的分析和测量仪器技术的发展,激励在校学生努力进取、勤奋学习,奋发成才,由聚光科技(杭州)有限责任公司捐资设立“聚光-分析测量仪器创新奖学金”。中国分析仪器学会组织并协助在线分析仪器专业学会管理和规范奖学金的运作,具体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奖额和设立期限 1、评选范围 奖励对象是以在各大学、科研院所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 2、奖励等级 3、设立期限 聚光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出资32万元,“聚光-分析测量仪器创新奖学金”首期设立期限为4年。每年一等奖3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5名。为了推进近红外光谱分析仪器技术的发展,其中特别设立专项“陆婉珍-近红外分析技术奖学金”若干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勤奋好学,尊敬师长,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全国各大学、科研院所在读的分析、测量技术或相关专业的,或者研究课题属于分析、测量技术的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品德优良,成绩优异,水平突出,具有创造性和团结协作精神。 3、在分析、测量技术及产品开发领域取得显著进展。 三、评审办法 1、学生自愿申报,填写《奖学金申请表》(需附有关证明文件),所在大学或研究院所推荐,或博士生导师以上个人的推荐。 2、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工作每年10月份开始进行,12月以前结束。 3、“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在线分析仪器专业学会秘书处组织相关专家组成。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学会 在线分析仪器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工作创新奖励管理办法

工作创新奖励管理办法 为促进公司创新能力,鼓励广大员工开拓创新,以创新为手段,不断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 总则 1.1本办法所指的创新包括:思维创新、理论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四个方面。 2.奖励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生产实践中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均可申报公司工作创新奖。 2.1思维创新:是指在公司管理思维、观念、理念上的创新,包括新思路、新理念、创意方案、建设性建议等。 2.2理论创新:是指在公司管理思想、管理体制、管理过程等方面提供比较系统的、可用于公司管理实践的研究成果。 2.3管理创新:是指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发明或使用新方法、新手段、新措施等,从而提高管理质量、管理效能的行为。 2.4技术创新:是指在公司管理技术研究方面的创造发明或改进等。 2.5其他符合申请奖励条件的,达到了节约成本、增加收入、加快进度、技术进步效果的。 3.申报及评审 3.1公司设立评审小组,由公司高管团队组成,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创新评奖标准的制订及修改、申报资格的技术审核和评奖工作; 3.2各申报团队或员工按规定填写“创新建议表”(格式见附件一),并附上工作创新相应的资料,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电子信箱:fengyuan@foreveros https://www.360docs.net/doc/b84115621.html,)报评审小组。 3.3评审小组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评审会议,对申报的成果进行核实、评审;评审结果出来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报告,并填写奖金审批单,报总裁审批。 3.4总裁审批通过后,评审小组办公室公告获奖名单在一个季度后通知获奖人领奖。 4. 奖励

4.1被评为工作创新一等奖的,发给奖金500元;被评为工作创新二等奖的,发给奖金300元;被评为工作创新三等奖的,发给奖金100元。 5. 罚则 5.1提供虚假报奖数据材料,或协助他人骗取创新奖,或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将撤消其奖励,追回奖金并按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处分。 6.附则 6.1本办法由创新奖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6.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总裁办公室 二O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创新奖评选办法

创新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后劲,将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动力;同时,激发全员潜能和创造力,为每位员工实现自我价值提供平台。经集团研究决定,设立“创新奖”(以下简称“本奖项”)。为做好评选工作,特制定本评选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创新,是指个体或团队在工作过程过独立思考,对工作条件、工作手段、工作方法、工作容等的更新、改变和创造,并以此获得有益效果,是对已有事物进行重新的排列组合。 第三条本奖项适用于集团及各分(子)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及合作单位,奖励在各岗位上用创新为公司创造一定经济效益或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 第二章奖励围及标准 第四条本奖项奖励围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制度、管理、技术、服务、创意、企业文化等方面取得的具有创新性和特定实用价值、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影响的创新成果。 第五条根据创新性质分别设立以下奖励类别: (一)技术创新奖:指为了提升各专项技术能力、技术水平、缩短工期、节约了成本、降低施工难度等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的创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针对工程设计、施工方案、设备改造、工艺改进、材料替代等,提出优化措施或办法获得采纳;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模式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创造

了新的经济效益; 3.依据对专业的熟悉,提出在国家政策围可以达成目的的方式,通过技术处理化解工作难题,获得良好的效益; 4.推广利用科技成果或实用技术,对已有设施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解决技术难题或工作难题,以此节约费用或获得效益; 5.为企业申请专利提供构思、技术方案或完成设计,具有实用价值和获得效益等。 (二)管理创新奖:指利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而提出的建议、方案的创新,对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对企业长远发展、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具有明显作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流程再造、人事重组”:提出组织结构调整或工作流程改造的措施和办法,经过实践获得成功并节约费用; 2.“管理升级,制度改进”:提出新的管理模式或方法,完善符合企业发展的制度和体系,具有创新性或独创性; 3.“改进服务或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提出行业领先的措施或手段改进服务,或是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等。 (三)经营创新奖:指改善经营和提升业绩的方法、措施以及争取国家相关政策(金融、税务、工商、社保等)的创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无中生有,创新经营”:即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突破经营围的经营活动; 2.“创造条件,争取政策”:即通过自身努力和积极争取,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或投资; 3.“捕捉信息,争取政策”:即通过了解国家金融、税收、社保等相关政策,并因此获得专项资金补贴等。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附件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6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经奖励办批准开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现场复查工作,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申报材料初审、现场复查、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电建协会长会审定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参评工程的各个建设环节和建设理念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要求及所倡导的发展理念,其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且符合级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工程,申报优质工程奖、中国建设工程班奖及中装工程优质奖。 第六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含中小型、境外)申报工程的评选,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电力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及工程质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总体质量目标,制定创建优质工程规划和实施细则,并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组织实施。 第九条工程建设期和考核期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第十条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 第十一条容量和规模: 1.电压等级500kV(含)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 2.装机容量49MW(含)以上的风电工程; 3.发电容量5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 4.装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 5.单机容量300MW(含)以上的火电工程; 6.单机容量180MW(含)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 7.单机容量25MW(含)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 8.单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核电工程; 9.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5亿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第十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容量和规模: 1.电压等级110kV(含)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50公里及以上); 2.装机容量25MW(含)以上的风电工程; 3.发电容量2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 4.装机容量250MW(含)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 5.单机容量125MW(含)以上的火电工程(含燃机、供热机组);

工作创新奖励管理办法

工作创新奖励管理 办法 1 2020年4月19日

工作创新奖励管理办法 为促进公司创新能力,鼓励广大员工开拓创新,以创新为手段,不断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 总则 1.1本办法所指的创新包括:思维创新、理论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四个方面。 2.奖励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生产实践中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均可申报公司工作创新奖。 2.1思维创新:是指在公司管理思维、观念、理念上的创新,包括新思路、新理念、创意方案、建设性建议等。 2.2理论创新:是指在公司管理思想、管理体制、管理过程等方面提供比较系统的、可用于公司管理实践的研究成果。 2.3管理创新:是指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创造或使用新方法、新手段、新措施等,从而提高管理质量、管理效能的行为。 2.4技术创新:是指在公司管理技术研究方面的创造创造或改进等。 2.5其它符合申请奖励条件的,达到了节约成本、增加收入、加快进度、技术进步效果的。 3.申报及评审

3.1公司设立评审小组,由公司高管团队组成,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创新评奖标准的制订及修改、申报资格的技术审核和评奖工作; 3.2各申报团队或员工按规定填写“创新建议表”(格式见附件一),并附上工作创新相应的资料,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电子信箱:)报评审小组。 3.3评审小组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评审会议,对申报的成果进行核实、评审;评审结果出来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报告,并填写奖金审批单,报总裁审批。 3.4总裁审批经过后,评审小组办公室公告获奖名单在一个季度后通知获奖人领奖。 4. 奖励 4.1被评为工作创新一等奖的,发给奖金500元;被评为工作创新二等奖的,发给奖金300元;被评为工作创新三等奖的,发给奖金100元。 5. 罚则 5.1提供虚假报奖数据材料,或协助她人骗取创新奖,或弄虚作假剽窃她人成果的,将撤消其奖励,追回奖金并按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处分。 6.附则 6.1本办法由创新奖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3 2020年4月19日

教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方案

教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方案 为提升我校教科研的质量,促进我校教科研的发展,根据学校的总体要求和《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一、参评对象 参加教科研成果征集活动的所有教师(评选要求详见单县希望学校网科研室在2009年4月15日发布的通知)。 二、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创新、求实 三、评选要求 1、成果形式 (1)教育教学感悟(论文、叙事、教学反思、案例等); (2)课件; (3)课例; (4)教学设计 2、材料要求 将参评作品按下列要求上报: (1)上传到齐市一中校园网备课平台; (2)发送到科研室公共信箱(sxxwxx@https://www.360docs.net/doc/b84115621.html,); (3)以书面的形式上交科研室; (4)截止时间:2009年6月30日 3、作品书面格式 (1)页面设置:A4纸,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cm。 (2)行文: 大标题:三号黑体。副标题:三号宋体,不加粗。一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 二级标题,四号宋体,不加粗。正文:五号宋体 (3)在参加活动作品的封面及正文第一页的左上角标明: 4、评分办法及细则 本次活动评分实行100分制。评委会成员根据评分标准逐项打分,取评委会成员的平均分作为该项成果的最终得分。根据评分情况确定评奖建议名单,报本活动领导小组最后审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以促进教师发展为目的,同时也是我校进行教师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本次

活动设立一等奖为参评教师的15%,二等奖为参评教师的20%,三等奖为参评教师的30%。 五、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希望学校优秀成果评选组委会,具体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 组长:毕建民 副组长:赵国星、高福献、朱颖、孙俊普 2、评委会 组长:苗贵良 成员:希望学校专家组 六、成果运用 1、对评选出来的优秀成果颁发荣誉证书。 2、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交流。 3、获奖成果在校园网上刊发交流。 4、将优秀成果汇编成册。 单县希望初级中学优秀成果评选领导小组

技术创新奖励办法

技术创新奖励办法(试行) 1.目的:为激发员工技术创新潜力,营造争先创新氛围,促进公司技术进步,提升公司竞争力,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有关新产品开发/导入、工艺设计、装备技术改造与研制、新材料开发与应用等技术创新提案与应用推广奖励。此奖励办法适用于总监(不含)以下员工。 3.权责:本办法由企划部制订,经总裁批准后执行。 4.内容: 4.1.评审组织。公司特设技术创新评审小组,负责技术创新提案、技术创新应用推广的评审与验收及奖励评定。小组由技术总监、成本总监、财务部负责人、人力资源总监及应用推广单位负责人组成。技术总监任小组组长,负责技术创新提案评审、应用推广实施、推广验收及奖励评定组织。 4.2.奖项设定:技术创新奖分为:技术创新提案奖与技术创新应用推广奖。 4.3.技术创新提案奖。 4.3.1.提案范围:新产品开发、工艺设计、装备技术改造与研制、新材料开发与应用等技 术方面的创新或改进创意。 4.3.2.奖励对象:属于工作任务外且自发提出,经评审组织评定后予以采纳,经实施具改 善效益的技术创新与改善提案人。 4.3.2.1.本条所称“工作任务”包括职务或岗位职责范围内及受上级指派或其他关联部门 要求协同的工作事项。 4.3.2.2.技术系统副总工、经理在分管单位的工作任务范畴内提案不在奖励之列,但技术 创新评审小组会建立以上人员的技术创新改善提案登记表(附件一),纳入个人月度、年度考核及其它激励形式的评选中考虑。 4.3.3.奖励对象:提案提报个人或单位。 4.3.4.奖励标准: 4.3.4.1.经采纳并立项实施的提案奖励标准:按公司评估的一年期经济效益分段设定累加 递减计提比例提取奖励金。 4.3.4.1.1.一年期经济效益评估计算:取验证关闭点过往3个自然月改善效益的月平均值 乘以12个月确定。无历史数据可取时,由技术创新评审小组评估月改善效益后,乘以12个月为一年期经济效益值。 4.3.4.1.2.奖励金计提比例设定: 额=50000*5%+(100000-50000)*4%+(150000-100000)*3%=6000元。 4.3.4.2.经采纳但暂不实施的提拔奖励标准:先给予200元以下的鼓励奖,具体奖励金额 由技术创新评审小组视评定结论给出。实施验证后按奖励办法追加奖励。 4.3.5.创新提案提报流程:见《技术创新提案提报表》(附件二)。 4.3.6.奖励发放时间:立项提案在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后的次月;鼓励奖在提案评审完成后 次月,在全员例会上予以表彰和发放。 4.3.7.集体或部门提案奖金分配:多人共同提报的原则上平均分配,部门提报提案由部门 负责人提报分配方案经技术创新评定小组审议后分配。 4.3.8.相同提案的归属判定:以提报到技术创新评定小组的时间先后判定,先提报者为归属人。 4.3.9.技术创新或改进提案不再适用合理化建议奖励范畴。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附件: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增强参与工程建设各单位质量意识,强化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宗旨是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和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以各行业、各领域工程项目质量为主要评定内容,涉及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国家优质工程的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五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审查并提出最终推荐名单,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决定获奖项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布。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六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符合法定建设程序,

并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主要包括: (一)工业建设项目:冶金、有色金属、煤炭、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化学工业、电力工业、核工业、建材等。参与评选的工程规模: 1.烧结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含)以上,焦炉炭化室高度6米(含)以上,高炉有效容积1200立方米(含)以上,转炉公称容量120吨(含)以上,电炉公称容量90吨(含)以上的钢铁建设项目; 2.产量100万吨/年(含)以上重金属矿山和露天铝土矿山项目,产量60万吨/年(含)以上氧化铝项目,产量20万吨/年(含)以上电解铝项目,产量10万吨/年(含)以上多品种综合铝加工项目、单系列铜熔炼项目、单系列锌冶炼项目; 3. 原煤生产能力在120万吨/年(含)以上的煤矿(含相应建设规模的配套选煤厂),独立申报的洗选能力在300万吨/年(含)以上的中心或集中式选煤厂,煤层气生产能力1亿立方米/年(含)以上的煤层气田建设项目; 4.原油生产能力30万吨/年(含)以上的油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原油处理量300万吨/年(含)以上的炼油厂工程配套的各生产装置工程; 5.天然气生产能力6亿立方米/年(含)以上的气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 6.设有首末站及中间加压泵站、长度100公里(含)以上、管径273毫米(含)以上的长输油气管道工程; 7.年产30万吨(含)以上的乙烯厂工程配套的各生产装置工程,年产18万吨(含)以上的合成氨工程,年产30万吨(含)以上的尿

公司创新奖励制度

广州恒成智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创新奖励制度 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激发员工创新热情,充分发挥各位员工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员工关注创新,思考创新,实现“优化流程、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目标,特在公司设立创新奖,实施创新奖励制度。? 一、创新奖类别? 创新奖分为以下五类:? 1、营销创新奖? 营销创新奖,主要用来奖励在营销创新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内容包括新市场开发、潜在市场(客户)发现和培育、原材料采购创新等。? 2、科技创新奖? 科技创新奖,主要用来奖励在技术创新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内容包括设备小改小革、技术改进优化,业内难点突破、节能降耗、发明创造、提高产品质量等。? 3、管理创新奖? 管理创新奖,主要用来奖励在管理创新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内容包括新的管理工具、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的引进和运用、管理制度的创新等,必须取得较好实际效果。? 4、合理化建议奖? 合理化建议奖,主要用来奖励对生产经营等各方面提出的合理建议或办法(可被公司采用和落实的)的单位和个人,合理化建议通常采用书面形式,涉及内容不限,特殊情况也可以口头形式向总经理直接提出。? 5、创新团队奖? 创新团队奖,一年评比一次,根据各部门年度报告获得的创新奖件数和给公司创造的效益大小进行综合评比,结果在年度表彰大会上公布。? 二、创新奖级别及奖励标准? 根据预期价值或已产生的效益划分,营销、科技、管理创新奖分为金奖、银奖、铜奖、小改小革奖四个级别;合理化建议奖分为一、二、三等奖三个级别;创新团队奖不设级别。?

三、创新奖评定及奖励标准

四、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创新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创新奖的评审、鉴定。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陈劲松? 成员:? 五、申报程序? 1、总经办负责创新奖的组织申报和管理工作。? 2、创新奖原则上即报即评,各部门或个人认为有创新的方案或合理化建议均可随时呈报公司总经办,结果可在一周后查询。? 六、说明? 1、创新奖申报人要认真填写《创新奖申报表》,提交书面的有完整解决方案的提案,必要时应提供有关的技术或管理等辅助性证明文件;合理化建议奖申报人要认真填写《合理化建议表》。? 2、如果出现多个单位或个人申报同一类项目,公司只接收一方申请,以收到表格时间为准,相同类似项目只受理一次,重复申请不受理。 3、获奖项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经查明属实,即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4、公司领导未想到的或难以实施的金点子、方法、措施、方案等也可申报创新奖。 5、公司领导已作出决策或作出决策实施的,或委托第三方策划或设计的项目、方案、产品研发产生的专利等均不在创新奖申报范围内。? 七、附件? 1、《合理化建议表》? 2、《创新奖申报表》?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总经办。 司 合理化建议表 尊敬的员工:? 您辛苦了!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恒成智道公司的关心和爱护,通过您的 辛勤劳动,公司得到了快速、健康的发展,面对当前的发展机遇,公司正在

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郑州轻工业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推进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规范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第二条凡我校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以及与我校合作(我校为该项成果第一申报单位和第一完成人)的学术团体、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申报。但主要完成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积极承担工作,做出主要贡献; 3、直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学辅助和学生管理工作),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所在院(系)的平均水平以上,其他人员应在本岗位上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 4、主要完成人在近三年内无III级以上(含III级)教学事故; 5、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 第三条优秀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范围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体现育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教学方案,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教育教学实践,以及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先进教学手段的教学方法等,且同时符合下列具体要求: 1、教育思想正确,符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规律,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 2、经过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推广和使用价值; 3、有反映本项教学成果水平的科学总结、研究报告或CN刊物上正式发表的论文; 4、原则上属校级以上(含校级)教改立项项目; 5、未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 第三章奖励等级及评审标准 第四条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设立特等、一等和二等三个奖励等级,其中特等奖占获奖总数15%左右;一等奖占获奖总数25%左右;二等奖占获奖总数60%左右。 第五条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分标准见附件1,各奖励等级的评审标准如下: 1、特等奖标准: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实践上取得显著效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奖励办法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及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引导和促进管理创新,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 和职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推动公司管理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单位及公司控股企业。 第三条公司设立管理创新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并将其作为推动公司管理创新工作、检验公司管理创新成果的主要措施之一。第四条本办法管理创新成果是指借鉴、吸收和运用国内外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或成就,在企业制度、企业机制、管理方式、组织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有所创新,并经过实践验证确有明显效果,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成果。管理创新成果产生途径: 1、公司管理创新委员会提出的管理创新课题研究成果。 2、公司所属各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探索、总结、提炼出的管理成果。 3、各单位、各部门针对自己管理工作难点或重点提出的管理创新理论研究成果。 第二章评审条件和范围 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公司管理创新成果: 1、在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企业文化的营建等方面有独到的建树。

2、改革企业管理体制和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调动了职 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工作效率,使企业综合效益得到显著提高。 3、应用国内外现代化管理方法,攻克“高、大、新、难、重”项目管理难点,并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缩短施工周期,降低施工成本、增强施工安全等方面有显著效果。 4、建立了企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包括管理流程标准化、工作内容标准化、工作要求规范化等。 5、采用了现代化管理手段(如在管理中应用统计技术,开发中应用电子计算机技术等),提高了决策水平、工作效率、工程质量和效益,并具有全公司推广应用价值。 第六条所报管理创新成果应具备创新性、实用性和效益性。 1、创新性:符合管理科学原理,能反映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管理工作的客观规律,结构、功能明显优于原来采取的管理办法。 2、实用性:申报成果确实解决了企业管理或施工生产活动中的主要或普遍问题,操作性强,对企业或项目管理的某个方面有指导作用,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 3、效益性:已经过一年以上的实际应用,证明该成果的工作效率高,经济效益显著。 第七条技术性创新成果、QC小组获奖成果和企业工作总结性材料不属此申报范围。 第三章申报与审定

关于组织工作创新奖励制度的实施意见

延委组[2012]综字 3号 关于开展“组织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 为进一步提高组织工作水平,推动全区组织工作再上新台阶,培育组织工作品牌、服务中心工作,鼓励全区各基层党组织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延平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经研究,决定设立“组织工作创新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新内容 各基层党(工)委要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着眼于组织工作如何更加有效的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破解难点问题、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着力于推动组织工作新的发展和提高,打造特色鲜明的品牌。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作风建

设,以及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等各项组织工作重点,不断拓展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工作载体和工作机制的创新。 二、创新原则 1、创新性较强。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和改革创新精神,能够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有较强的创造性和先进性,所采取的措施、方法和形成的经验具有鲜明的特色和创新性,在全区组织工作中属于首创或创新意义大。 2、实践性较好。参评项目必须是在组织工作和党的建设的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新经验,并在推动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成效,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可,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 3、成效性较大。参评项目对全区组织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借鉴意义,推广价值较高,被区委组织部以上部门以文件转发并在各级全面推广的。在中央和省、市、区召开的现场会、观摩会等提供先进典型,或在各级组织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或书面交流;或者被中央、省、市、区等刊物推介,在较大范围内得到认可。 三、评选程序 1、申报。组织工作创新项目奖每年评选一次。年初,

第二届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办法

第二届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办法 第一条评奖宗旨 为繁荣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事业,调动广大教育科研人员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服务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能力,山西省教育厅决定举办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本次活动由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条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每五年举办一次。 第三条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我省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实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总结我省教育科学研究成就,进一步推进教育科研事业繁荣与发展,使教育科研工作更好地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服务。 第四条评奖范围 1、凡列入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且申请结题并通过鉴定的课题最终成果,均可参评。 2、凡对未列入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而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作者单位推荐,上级领导机关批准,也可参加此次评选。 3、成果形式主要包括:著作、教材、论文、调查报告、

研究(实验)报告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电脑软件)。 凡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参评成果限定在2007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期间。 第五条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共设120项,其中: 1、一等奖:10项 2、二等奖:30项 3、三等奖:80项 第六条参评条件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2、学风端正,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3、理论性成果应在教育科学的某一领域有创新,在某些问题研究上有新见解、新发展、新突破;应用性成果应对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对教育决策提出具有一定价值的意见和改革方案;经验性成果所述经验有进一步从理论上深入研究的价值,以验证其因果关系,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有一定的推广价值;教改实验成果已在较大范围推广,对于推动教育改革实践,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取得明显成效。

工作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

附件1: 工作“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 推进工作创新是市局党组的一贯要求,事关全市地税事业发展大局。为进一步深化全系统创新工作,全面贯彻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引导和激励全市地税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努力开创地税工作新局面,不断推动地税事业卓越发展、和谐发展新进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省、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三优两促进”、“三基三支撑”和市局重点工作为创新内容,坚持以巩固、深化、提升为主线,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创新引领,大力倡导首创精神,营造创新氛围,转化创新成果,以工作创新带动地税事业在新起点上开创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广大地税干部职工创新意识显著增强,创新思维的能力显著提高,创新潜能充分发挥,在全系统培育和推出一批“全省领先、彰显特色、切实可行、卓有成效”的创新精品项目,选树和推广一批工作创新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切实将地税干部职工的智力成果转化为现实战斗力,创造出在全省处于先进水平的工作创新成果,进一步提高“地税”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

三、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工作“创新奖”评选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指导、推动工作创新全面开展。组长由杜治民局长担任,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兼任主任,由市局办公室负责全系统“创新奖”评选工作的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工作。 四、创新原则 “创新奖”评选将紧紧围绕地税重点工作,以是否能在全省、进位领先,能否真正促进税收工作开展作为标准。具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体现前瞻性。主要是实施的创新项目在建立新制度、新机制上取得突破,符合“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新要求;符合税收工作客观发展规律;符合“三优两促进”总体思路和“三基三支撑”根本保障的新方向;符合“务实创新、追求卓越”新时期地税精神。对确定的创新工作要高站位坐标,高标准谋划,真正提升创新工作的品位。 2.突出首创性。主要是实施的创新项目必须围绕第一责任、第一要务、第一标准,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具有独创性,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首创或率先。借鉴外地经验的必须是充分体现本单位特色的再完善、再创造,使其在同类型项目中处于领先地位。 3.具备操作性。主要是必须切合税收中心实际,措施具体,目标明确,成果易于考量、检验、推广,比较容易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