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接地保护规定

矿井接地保护规定

矿井接地保护规定

矿井是矿山生产中最重要的设施之一,是实现煤炭、金属、非金属等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的重要场所。但是,在矿井的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电气事故的风险。为了保障矿工的电气安全,提高矿井的运行效率,矿井接地保护规定被提出和实施。本文将对矿井接地保护规定进行详细的讲解,以帮助大家了解矿井的安全保护工作。

一、矿井接地保护规定的意义

矿井接地保护规定是指为了有效保护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采取监护接地、中性点接地和混合接地等方式,将接地阻抗降到最低限度,达到保护作用的规定。

一方面,矿井接地保护规定可以确保人身安全。在高压电力系统中,地面是电压为零的地方,如果矿井内部存在漏电现象,相应的电流就会通过接地体流向地面,减小电震击等电气事故的危险。

另一方面,矿井接地保护规定也可以防止电气设备受到损坏。当矿井内的电气设备出现短路或故障时,接地保护会在很短时间内使短路电流通过接地体流回电源,从而减小电气设备受到的损坏程度。

二、矿井接地保护规定的实施

为了实施矿井接地保护规定,矿井的接地电阻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要求。接地电阻是指地下工程中地电位与地面电位之间的电动势差,并不等于接地体的电阻值。根据我国规定,矿井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欧姆,同时在矿井进口处要设立专门的接地极,以及每300米设置一次转换接地极。

为了实施矿井接地保护规定,除了满足接地电阻的要求之外,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一些方面:

1. 接地体要做好保护和维护工作,清洗、防腐、增强导电性等等。

2. 在设备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改变矿井的接地方式和接地电阻等。

3. 矿井接地保护的监测系统要正常工作,可以在很快的时间内发现漏电等电气安全隐患。

4. 矿井内部的移动设备如吊车、打捞机、电动车、井炮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电气安全规定。

5. 矿井内的电气设备要遵循防爆设计规范,防范可燃气体引起的爆炸事故。

三、矿井接地保护规定的优点

实施矿井接地保护规定的优点在于:

1. 有效提高矿井的电气安全性,降低电气事故的风险,并保障了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增强电气设备的耐久性,减少由于电气故障导致的设备维修和更换次数,提高矿井的运营效率。

3. 提高矿井的运行质量,减少电气事故的次数,也减少因电气事故所导致的停工和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矿井接地保护规定的前景

随着矿山技术的不断发展,矿井接地保护规定也将不断完善和发展。从使用的接地极材料到现代的监测系统、自动化电气设备的普及,新的接地技术将被引入并应用于现有的矿井接地保护体系中,提升其安全防护能力和管理水平。

总之,矿井接地保护规定是保障矿工电气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其实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电气事故和设备损坏,同时提高矿山的经济效益和社会贡献。我们在矿山管理和电气安全管理中,应该高度重视矿井接地保护规定,积极推广和普及相关知识,为实现矿山生产的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煤矿井下接地极装设的规定

井下接地极装设的规定 一、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框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铁丝),铅皮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二、具体规定: 1、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2、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一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3、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4、安设标准: 1)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备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0.6 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

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 2)设置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两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两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5、对接地线的要求: 1)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 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 mm2的扁钢。 2)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 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对于移动式电气设备,应用橡套电缆的接地线芯进行连接,并要求每一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总接地网或局部接地极之间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欧。 3)接地母线主接地极的连接要用焊接,无条件时,可用直径不小于10毫米镀锌螺栓加防松装置拧紧连接。 6. 对移动变电站高压或低压装设(检漏).综保检漏保护装置,都必须装设辅助接地极。 1)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直接连接禁止将几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2篇)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为规范我司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正确安装和使用,防止一切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避免设备漏电而产生的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特制定如下安装、检查、维护要求,望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保护接地的要求: 1.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铝皮及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2.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并每一季度检验一次。 3.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扁钢(厚度不小于4mm)。连接地线截面应采用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扁钢(厚度不小于4mm)。 4.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一块。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 6.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⑴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⑵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⑶低压配电点或____米范围内装有____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⑷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____个局部接地极。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行)至少应分别设置____个局部接地极; ⑸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对于井下单台低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安装应按局部接地安装要求执行,必须保证接地点的电阻值不小于2。 二、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制作标准: 1、井下硐室、对手交接班地点如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乳化泵站、瓦斯抽放泵站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 2、井下固定、半固定设备但无人看守或移动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即直径不小于____毫米的50mm2钢绞线。 3、钢绞线接地线制作要求: ⑴钢绞线长度大于等于1500mm; ⑵钢绞线两端头应进行镀锡处理,长度100mm; ⑶钢绞线两端头采用铜线鼻子(拆除现用的铜线鼻子)或采用铜线捆扎制作线鼻子; ⑷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采用镀锌螺栓。 4、局部接地极制作标准: 局部接地极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00m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____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000m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应钻____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000m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750mm。 5、主接地极的制作标准:

煤矿井下接地极装设的规定

井下接地极装设的规定 一、电压在36V 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框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铁丝),铅皮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二、具体规定: 1 、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 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2、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一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3、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 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 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4、安设标准: 1)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备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0.6 m 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

2)设置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 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 个直径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两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 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两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5、对接地线的要求: 1)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 或截面不小于100 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 mm2的扁钢。 2)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 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对于移动式电气设备,应用橡套电缆的接地线芯进行连接,并要求每一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总接地网或局部接地极之间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 欧。 3)接地母线主接地极的连接要用焊接,无条件时,可用直径不小于10 毫米镀锌螺栓加防松装置拧紧连接。 6. 对移动变电站高压或低压装设(检漏). 综保检漏保护装置,都必须装设辅助接地极。 1)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直接连接禁止将几 台设备串联接地,也禁止将几个接地部分串联。

矿井建筑物防雷、接地保护管理规定∨

矿井建筑物防雷、接地保护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保护矿井建筑物的安全,防止或减少雷击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矿井建筑物是指:矿井地面上所有为生产、生活的建筑设施(车间、厂房、库房、办公楼、家属楼、职工楼、生产调度大楼、风机房、地面变电站(所)、炸药库……等)。 第三条为保证矿井建筑物的防雷、接地保护安全可靠,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相关条款执行;生产调度楼的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的防雷,接地保护还必须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条地面炸药库有监控设施的其防雷、接地保护应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相关条款执行。 第五条矿井建筑物防雷、接地保护设施组织落实 1.矿井建筑物防雷、接地保护管理工作直属各矿机电部; 2.各矿机电部应有一名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全矿井建筑物防雷、接地保护的技术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 ⑴参与建筑物设计图纸的会审,重点审查建筑物的防雷、接地保护所执行的标准、技术参数、施工工艺、施工流程; ⑵参与建筑物防雷、接地保护装置施工中的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⑶制定全矿井建筑物防雷、接地保护装置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职

责;管理制度及工作职责要落实到具体的人员;编制管理制度的同时应配套制定奖惩细则。 ⑷定期组织维修电工对建筑物的防雷、接地保护设施的检查、维护、测试; ⑸负责建筑物防雷、接地保护设施维修用的材料计划; ⑹掌握并熟习《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对建筑物防雷、接地保护设施的维修、测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⑺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 第六条矿井建筑物防雷、接地保护重点建筑物是: 1.炸药库房、地面变电站(所)、生产调度大楼、主要抽风机房; 2.井口处的入井轨道、管道、高压铠装电缆、通信电线、监控线、机电架空线、明斜井提升钢丝绳、立井井架等; 3.以上建筑物及入井设施在每年的雷雨季节前对防雷、接地保护设施必须作一次全面的检查、测试;对检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并达到规定要求。 第七条建筑物防雷、接地保护的基础工作 1.绘制全矿建筑物防雷装置的平面布置图; 2.绘制接地保护测试点的的平面布置图; 3.在平面图中标注各测试点的接地电阻值; 第八条建筑物防雷、接地保护的各种计算资料、测试数据、原始记录必须由机电部保存,保存时间三年以上。

煤矿井下保护接地细则

第1条 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时,在设备金属外壳上和电缆的钢带(或铁丝)上会产生危险电 压,人若接触上,就会发生触电事故。保护接地就是为了避免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2条 36V 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和橡套 (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 在矿井中禁止使用无接地芯线(或无其他可供接地的护套,如铅皮、铜皮套等)的橡套电缆或塑料电缆。 第3条 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都要和总接地网连接。 第4条 主接地极应浸入水仓中;主、副水仓必须各设一块。矿井有几个水平时,每个水平 的总接地网都要与主、副水仓中的主接地极连接。 第5条 在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 每个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 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 每个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 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机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行)以及由变 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要装设一个局部接地极。 5. 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个接线盒以及高压电缆连接装置。 第6条 局部接地极最好设于巷道水沟内,无水沟时应埋设在潮湿的地方。 第7条 矿井内所有需要接地的设备,均通过接地用的连接导线直接与接地母线(或辅助接 地母线)或铠装电缆的钢带(钢丝)、铅皮套或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接地护套)相连接。而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与连接在一起的所有电缆的接地部分,又均通过各接地导线同各局部接地极相连接,最后都直接汇接到主接地极上,从而构成一个全矿井内完整的不间断的总接地网,如图1所示。 第8条 矿井内分区从井上独立供电者(包括钻孔供电),可以单独在井下或井上设置分区 的主接地极,但其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满足第15条的要求。 第9条 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上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 电机向井下供电。但专供井下架线电机车变流设备用的专用变压器不在此限。 第10条 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直接相连; 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也禁止将几个接地部分串联。 第11条 接地母线及变电所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502 mm 的裸铜线、断面不 小于1002mm 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少于4mm 、断面不小于1002mm 的镀锌扁钢。采区配电点及其他机电硐室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252mm 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502mm 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2mm 、断面不小于502mm 的镀锌扁钢。 第12条 连接导线、接地导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252m 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502mm 的镀 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 、断面不小于502mm 的镀锌扁钢。额定电压低于或等于127V 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可采用断面不小于62mm 的裸铜线。 第13条 严禁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极、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

矿井用电保护接地

矿井用电保护接地 (一)36V以上的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构架等,必须设保护接地装置。 (二)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包括电缆的铠装、铅包、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 在多水平(中段)矿井中,各主接地极之间应相互连接。 (三)井下接地极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井下主接地极不应少于2块,并应分别置于主、副水仓中; 二、当下井电缆在钻孔中敷设时,主接地极板可埋设在地面或设在井底水仓中;加固钻孔的金属套管可作为主接地极板中的一个极板; 三、当由地面经风井分区供电或没有主排水水仓可利用时,主接地极应设置在井底水窝或专门开凿的充水井内,不得将两块主接地极置于一个水窝(水井)内。宜单独形成一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2Ω; 四、局部接地极可设置在排水沟、积水坑或其它适当地点。 (四)局部接地装置的设置地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 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三、低压配电点; 四、连接电力电缆的接线盒; 五、接触电压大于40V的任何地点。 (五)布置接地装置时,应降低接触电压及跨步电压。接地母线和电力设备金属外壳上的接触电压,不应大于40V。 (六)当任一主接地极断开时,接地网上任一点测得的总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力设备同接地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电缆芯线或与芯线相应的接地导线的电阻值,不得大于1Ω。 (七)矿用电缆配电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采用配电电缆的接地芯线与接地网相连。 (八)井下接地极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接地极应采用镀锌钢板,其面积不应小于0.75m2,厚度不应小于5mm。 二、板式局部接地极应采用镀锌钢板,其面积不应小于0.6m2,厚度不应小于3mm。 三、管式局部接地极,应采用镀锌钢管,其直径不应小于35mm,厚度不应小于3.5mm,长度不应小于1.5m。垂直埋入地下,埋深不应小于1.4m;管上至少钻20个孔,孔的直径不应小于5mm。管内及管外应充填吸水材料。

《煤矿安全规程》关于井下各种设备接地极的完好标准及规定 (2)

《煤矿安全规程》关于井下各种设备接地极 的完好标准及规定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都必须装设保护接地。井下保护接地网由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接地母线、连接导线等几部分组成。 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测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移动设备或手持式设备同接地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或其他相当接地导线)的电阻值,都不得超过1Ω。 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都应同主接地极连接成一个总接地网。 一、主接地极 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一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 二、局部接地极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①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 ②每个(套)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③每个低压配电点,如果采煤工作面的机巷、回风巷和掘进巷道内无低压配电点时,上述巷道内至少应分别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 ④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个接线盒。

2、在机巷或回风巷的局部接地极应尽量设在靠近工作面,为了避免接地极过于频繁移动,一般设在距工作面约50米处。 3、局部接地极最好设置于巷道旁的水沟内,以减小接地电阻值。如无水沟时,则应埋设在潮湿的地方。对于埋设在巷道水沟或潮湿地方的局部接地极,可采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如矿井水含酸性时,也应采取与主接地极相同的措施。 4、至于埋设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采用镀锌钢管。钢管直径不得小于35mm、长度不得小于1.5米,管子上至少要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眼,并灌注盐水,以降低接地电阻值。 三、接地母线和辅助接地母线 井下中央变电所和水泵房均应设置接地母线;采区变电所、采区配电点及其他机电硐室则应设置辅助接地母线。接地母线及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扁钢(或镀锌铁线)或断面不小于50mm2的裸铜线。采区配电点及其他机电硐室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扁钢(或镀锌铁线)或断面不小于25 mm2的裸铜线。接地母线和辅助接地母线均应分别和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连接。连接接地极的接地导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扁钢(或镀锌铁丝)或断面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 四、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是煤矿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是保证井下电气设备运行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必要条件。本文将对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基本原则 为了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保证接地电阻小于规定值; 2.保证接地可靠; 3.保证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措施; 4.对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进行定期检测。 二、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具体安装规定 1.接地栓必须埋到规定的深度。在煤层底下的地层中,接地 栓的埋深应保证接地电阻稳定,不受煤层水分波动和隆起影响。 同时,应定期检测接地电阻情况,以确保接地电阻符合规定值。 2.不应使用锈蚀、生锈或损坏的接地线和接地导体,应使用 铜和铜合金作为接地线和接地导体。接地线和接地导体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避免出现接地失效、接地电阻超限等现象。

3.接地线和接地导体应设在防爆手段的作用范围内,并与防 爆手段配合使用。在布置接地线和接地导体时,应保证其距离电气设备固定点的距离符合规定。 4.要求井下电气设备进行二次接地,即电气设备本身一定要 接地,与之配套的防护屏蔽也要接地。此外,对于测量仪表等小电器设备,应与煤层接地并使用防爆型接地插头作为连接器。 5.电气设备的机壳体和导体不准与其他设备的机壳体和导体 相互连接,也不准与地下构筑物相连接。 6.对于电气设备进行二次接地时,必须准确标明二次接地点, 同时建立二次接地桩标记牌,做到标签清晰易懂,随时查看。 三、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检查的标准 1.对于接地电阻过大、接地电流过大、不能保证接地可靠的 设备,应立即停机处理并进行记录报告。 2.对于已经断开接地线或接地导体的设备,应及时报告并进 行检修处理,恢复接地状态。 3.对于已经损坏的接地线和接地导体,应及时更换。 4.对于无法进行二次接地的设备需要进行单独防爆处理。 四、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注意事项 1.接地栓、接地线、接地导体必须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安装 和铺设。

煤矿井下接地标准规范

煤矿井下接地标准规范 井下电气设备接地装置 安装标准及管理措施 各区、科、队、站: 挖金湾煤业企业机电、电气安全委员会为了深入规范井下接地保护装置安装和管理,健全接地保护基础设施,参考《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安装、检验、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细则》等,结合我企业具体情况制订井下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安装标准及管理措施。 一、基础定义 保护接地: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或金属外露部分经导电体和大地连接起来,设备外壳电位降低到安全范围之内,流过人体触电电流在安全值之内,预防人身触电事故发生,这种将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接地方法,称为保护接地。 主接地极:设置在主、副水仓或集水井内接地极。 局部接地极:为加强接地系统可靠性,确保总接地网接地电阻不超出2Ω,在装有电气设备地点(如机电硐室、变电所、配电点、电缆接线盒等地点)独立埋设接地极称为局部接地。 辅助接地极:为配合检漏保护系统进行保护性能检测、漏电试验而独立埋设接地极称为辅助接地极。含有检漏保护且含有漏电试验功效馈电开关及综合保护开关,必需设置辅助接地系统。 总接地网:整个井下经过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及接地导线连接在一起并和全部电气设备(包含电缆)接地部分和各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均相连接而形成接地网络。 二、接地极安装标准 1、主接地极:依据:《煤矿进行保护接地装置安装、检验、测定工作细则》第二章第一节第17、18条要求主、副水仓主接地极和分区主接地极,均采取面积

大于0.75m2、厚度大于5mm钢板。井下主、副水仓安装主接地极时,应确保接地母线和主接地极连接处不承受较大拉力,并应设有便于取出主接地极进行检验牵引装置。 结合我企业实际要求以下: 井下主、副水仓主接地极和分区主接地极,采取面积0.8m2、厚度5mm钢板。井下主、副水仓安装主接地极时,应确保接地母线和主接地极连接处不承受较大拉力,并应有便于取出主接地极进行检验牵引装置(图—1)。 图—1主接地极结构及安装示意图 2、局部接地极:依据:《煤矿进行保护接地装置安装、检验、测定工作细则》第二章第一节第19、20条:埋设在巷道水沟或潮湿地方局部接地极,采取面积大于0.6m2、厚度大于3mm钢板。埋设在其它地点局部接地极:采取镀锌铁管。管路直径大于35mm,长度1.5m。管子上最少要钻20个直径大于5mm透眼,钢管垂直于地面(偏差小于15°) 结合我企业实际要求以下: 埋设在巷道水仓局部接地极,采取面积0.6m2、厚度3mm钢板(图—2)。 图—2 钢板局部接地极示意图 埋设在各配电点局部接地极:采取1寸2镀锌铁管,长度1.7m。管子上钻25个直径6mm透眼,钢管垂直于地面(偏差小于15°),上部露出底板100mm,同时要安装探针,探针长度超出接地极钢管长度50mm,便于日常维护检验(图—3)。 图—3 钢管接地钢管示意图 依据:《煤矿进行保护接地装置安装、检验、测定工作细则》第二章第一节第6条,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之间距离大于5m;局部接地极最好设于巷道水沟内,无水沟时应埋设在潮湿地方。配电点局部接地极埋设在平台两侧。 结合我企业实际要求以下: 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之间距离大于6m;局部接地极最好设于巷道水沟内,无水沟时应埋设在潮湿地方。配电点局部接地极埋设在平台两侧。 3、接地极安装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是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装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不仅能够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还能保护设备免受电气故障和雷击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安装规定。 一、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基本要求 1.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经过验收合格。 2.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应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接地电阻在规定范围内,并及时处理接地故障。 3.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应与矿山综合地质环境相适应,确保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应采用专用的接地装置,具备良好的导电性能和耐久性。 二、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具体要求 1. 接地电阻: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电阻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通常情况下,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需求改变。 2. 接地体材料: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体材料应选择导电性能良好且耐久性强的材料,如铜、铝等金属材料。接地体的横截面积应根据设备的额定电流和接地电阻的要求来确定。

3. 接地布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布线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布线应避免与其他设备或管道等非电气设备接触,要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接地线应固定牢固,不得松动或断裂。 4. 接地装置的选择: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常见的接地装置有接地棒、接地网等,其选择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设备的需要来确定。 5. 接地测量: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电阻应定期进行测量和检查,确保接地电阻在规定范围内。测量结果应记录并留存备查。 三、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施工要求 1. 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准备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2. 施工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具备相关技术和工作经验。 3. 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标识和隔离设施,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 4. 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和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质量。 5. 施工后应进行验收和测试,确保接地电阻符合要求,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维护管理要求 1. 定期开展接地电阻测试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规定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规定 一、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钢丝)、铅皮(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二、任一组主接地极断开时,井下总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三、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当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 主接地极应当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当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和地面直接分区供电的电缆,不能与井下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当单独形成分区总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四、下列地点应当装设局部接地极: (一)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二)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三)低压配电点或者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四)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带式输送机巷以与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五)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六)单独安装的馈电开关、各类型组合开关和双风机双电源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组合开关。 局部接地极可以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者其他就近的潮湿处。

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当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者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于水沟深处。 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以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全部垂直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五、连接主接地极母线,应当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者截面不小于100mm2的耐腐蚀铁线,或者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耐腐蚀扁钢。 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或者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当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者截面不小于50mm2的耐腐蚀铁线,或者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耐腐蚀扁钢。 六、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七、接地极、接地母线和接地引线不准浆在绝缘不导电的水泥底板或其他容易造成接地保护失效的绝缘介质中。 八、安设在水沟中的接地极必须浸在水中,安设在潮湿的煤层或砂土等介质中的接地极埋入深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井下接地保护规定,严禁出现接地极裸露晒干吧鱼现象。 九、接地线与电气设备外壳接地螺丝连接时,接地线必须使用线鼻子或卡爪与电气设备外壳接地螺丝压接。各部位接地螺栓必须连接紧固并有防松弹簧垫,接地螺栓必须大于M10(直径大于10mm)。接地母线、接

煤矿防雷接地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防雷接地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防止雷电灾害造成损失,杜绝因雷电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消除雷电隐患,特制定如下规定: 1、工业场地高层建筑物、施工塔吊、井架、入井的管线、风包、变电所设备、架空输电线路、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列入重点防雷保护对象。各责任单位要按有关标准设置防雷设施,并对防雷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2、为了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接雷、感应雷和架空引进高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3、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和避雷线。 4、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5、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m,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6、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m。 7、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8、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9、独立避雷针和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Ωo

10、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及其它作业,特别是高空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1、装有避雷线的线路上的铁塔,水泥杆塔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Ωo 12、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避雷器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o 13、易燃易爆场所、库房及专项避雷针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0。 14、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15、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易超过10。。 16、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每隔20-25m应设立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超过10Ω。 17、储气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形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Ω。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大于30m。 18、工业场地环形公路的照明杆塔接地的电阻按独立避雷针接地电阻对待,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19、以上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共同做好防雷安全工作。

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管理制度(2篇)

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管理制度 为加强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全检查、测定工作的管理,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管理工作在机电矿长和机电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具体使用单位负责,由机电队专业组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二、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 1、主接地的辅设:主接地极应浸入水仓中,主、副水仓必须各设一块,均采用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的耐腐蚀钢板制成。 2、局部接地极的安装:局部接地极可设置在巷道水沟内或其它就近的潮湿处。 (1)、水沟中设置时采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钢板或具有同等面积的钢管制成,水平放置于沟深处。 (2)、其它地点设置时可采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____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钢管应钻____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应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3、辅助接地的安装:

(1)、检漏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应单独设置,规格要求与局部接地极相同,并距局部接地极的直线距离不小于5m。 (2)、煤(岩)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可采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不小于500mm的钢管垂直埋设。 4、接地线的连接: (1)、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钢。 (2)、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 50mm2的扁钢。 (3)、额定电压低于或等于127V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可采用截面积不小于6mm2的裸铜线。 (4)、气设备的接地方法按照《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执行。 三、接地装置的检查: 1、有值班人员的机电硐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交接班时),并将检查情况填写《接地装置检查记录》。其他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接地装置检查记录》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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