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设计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设计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设计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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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一、本公司在湖北省地区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如承诺虚假,本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 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本人 ** 系 ** 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方拟派往********第***标段的项目经理 ***********。且公司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 如承诺虚假,本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 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我公司近三年在浙江省范围内政府采购领域中,在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无不良行为和违法、违规记录。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在此郑重承诺: 1.我方保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保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和严重违约及所经营的项目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如果在该项目资格预审、申请创业扶持资金过程中或者在申请成功后,上级有关单位发现并查实我公司在所报的该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存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不管上级单位有无合法的处罚依据,我公司将无条件的放弃该项目的经营资格和创业扶持基金申请资格。 本承诺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承诺既是我公司申请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也是我公司获得申请后所递交资料的有限组成内容,是我公司真实意思的表示,对我公司在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 创业扶持基金申请人:(签字)公司法人:(签字)申请公司地址:

条据书信 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记录证明怎么写

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记录证明怎么写 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记录证明怎么写 无不良记录证明证明 ×××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为我村居民,×××村委会特此证明。 年月日 签字公章 ×××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 为我村居民,×××村委会特此证明。 年月日 签字 公章 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 因业务工作需要,xx年度须行业管理部门出具《企业无不良记录证明》(以下称证明),并郑重承诺xx年至今未发生《证明》中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情形之一: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尝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十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以上报请出具的《证明》其真实性,公司已进行核实并经法定代表人认可。如有隐瞒、虚假、核实不清、骗取等行为的发生,本公司将在本年度内不再向行业管理部门报请任何证明文件的出具;并已获知行业管理部门将在本公司的《信用管理手册》中对上诉行为给予记载;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主动报请行业管理部门对本公司及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3 、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这个需要公安机关出具,一般是户籍或工作地所辖派出所开具的;

全国的建筑市的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的标准重点看施工单位.docx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建设部建市 2007年 9 号)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1、建设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A1) 行为 行为代码不良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 类别 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超越资质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 A1-1-01管理规定》第 3 条、第质管理规定》第 19 条、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 18条第 20条 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将招《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 73 A1-1-02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标投标办法》第 10条, 有关招标内容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 条,《工程建设项目货 物招标投标办法》第的;不按核准内容进行招标的标投标办法》第 8 条 55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违 《城乡规划法》第 40《城乡规划法》第 64 A1-1-03 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 条、第 43条条 行建设的 A1-1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A1-1-04 行工程监理例》第 12条 建设 程序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A1-1-05 手续例》第 13条条例》第 56条 A1-1-06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例》第 11条 《建筑法》第 64 条,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经批准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 条例》第 57条, 《建 A1-1-07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采《建筑法》第 7 条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的;理办法》第 10 条、第 伪造、涂改施工许可证的11条、第 12条、第13 条

施工安全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施工安全不良行为记录管 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4526施工安全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for Construction Safety Bad Behavior Record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建筑市场主体施工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不良行为的记录公示与处理活动,增强市场主体的守法与诚信意识,维护市场秩序,建立起有效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淄博市建筑施工安全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主体包括: (一)在本市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起重机械拆装等相关单位。 (二)在本市执业的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建造师(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 (三)在本市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及从

业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行为包括: (一)发生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事故; (二)违反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三)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的行为; (四)妨碍或干扰安全监督管理的行为; (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不良行为的类别和表现形式按《不良行为认定标准》(附件一)确定。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不良行为的认定、记录、公示与处理等综合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淄政发[2009]9号文界定的监管范围,负责管辖区域内不良行为的认定、处理、上报工作。 第五条市及区县(高新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受市及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不良行为的认定、记录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安全不良行为的记录、公示与处理遵循

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我方在此声明,本公司包括企业本身、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我方拟派往*****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也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本公司作为工程的施工单位,有义务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文明施工。现本公司自愿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本公司在广州地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二、如承诺虚假,本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企业近年来无不良记录证明的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2015年至今未发生《证明》以下不良记录行为: 1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2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3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4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以上出具的《证明》真实,公司已进行核实,如有隐瞒、虚假、核实不清、骗取等行为的发生,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主动报请行业管理部门对本公司及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河南省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条据书信 无不良记录证明怎么开

无不良记录证明怎么开 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兹有我公司xx,男,身份证号xx,公司营销部xx区域业务经理。该同志自入职以来,尽职尽责,乐于助人,团结友善,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职期间,该同志无任何违规和违法犯罪记录。 特此证明。 广西润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篇二:《无不良记录证明》 无不良记录证明证明 ×××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为我村居民,×××村委会特此证明。 年月日 签字公章 ×××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 为我村居民,×××村委会特此证明。 年月日 签字 公章 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 因业务工作需要,xx年度须行业管理部门出具《企业无不良记录证明》(以下称证明),并郑重承诺xx年至今未发生《证明》中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情形之一: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

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尝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十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以上报请出具的《证明》其真实性,公司已进行核实并经法定代表人认可。如有隐瞒、虚假、核实不清、骗取等行为的发生,本公司将在本年度内不再向行业管理部门报请任何证明文件的出具;并已获知行业管理部门将在本公司的《信用管理手册》中对上诉行为给予记载;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主动报请行业管理部门对本公司及主

公司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公司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公司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公司无不良记录承诺书本人 ** 系 ** 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方拟派往********第***标段的项目经理 ***********。且公司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如承诺虚假,本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承诺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201X年X月X日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致(上级有关单位)在此郑重承诺:1.我方保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保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和严重违约及所经营的项目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如果在该项目资格预审、申请创业扶持资金过程中或者在申请成功后,上级有关单位发现并查实我公司在所报的该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存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不管上级单位有无合法的处罚依据,我公司将无条件的放弃该项目的经营资格和创业扶持基金申请资格。本承诺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承诺既是我公司申请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也是我公司获得申请后所递交资料的有限组成内容,是我公司真实意思的表示,对我公司在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创业扶持基金申请人:(签字)公司法人:(签字)申请公司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日期: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27本公司作为工程的施工单

位,有义务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文明施工。现本公司自愿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本公司在广州地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二、如承诺虚假,本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企业近年来无不良记录证明的承诺书我公司承诺 201X 年至今未发生《证明》以下不良记录行为:1 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2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3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4 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以上出具的《证明》真实,公司已进行核实,如有隐瞒、虚假、核实不清、骗取等行为的发生,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主动报请行业管理部门对本公司及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河南省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盖章):年月日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开发区分局:我司决定参与 201X年X月X日至 201X年X月X日在广州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举行的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至正式提交报名资料之日止,我司名下无闲置土地、拖欠地价、严重违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不良业绩等不良行为记录。我司

无不良记录证明

无不良记录证明 ×××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为我村居民,×××村委会特此证明。 年月日 签字公章 ×××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 为我村居民,×××村委会特此证明。 年月日 签字 公章 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 因业务工作需要,2015年度须行业管理部门出具《企业无不良记录证明》(以下称证明),并郑重承诺2015年至今未发生《证明》中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情形之一: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尝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以上报请出具的《证明》其真实性,公司已进行核实并经法定代表人认可。如有隐瞒、虚假、核实不清、骗取等行为的发生,本公司将在本年度内不再向行业管理部门报请任何证明文件的出具;并已获知行业管理部门将在本公司的《信用管理手册》中对上诉行为给予记载;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主动报请行业管理部门对本公司及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公司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建筑业企业及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良行为及扣分标准

附件 1: 行为类别 通 常 行 为 建筑业企业及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良行为及扣分标准 序号行为内容扣分标准 1项目未办施工许可证而先行施工5 2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范围承揽工程5 3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5 4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企业资质证书5 5合同未备案或合同签字、盖章不合法1 6签订与备案合同不一致的“阴阳合同”1 7未履行合同约定,合同备案中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履约不到位2 8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2 9省外企业未办理进鄂备案手续3 10未按照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图纸施工1 11重要的工程资料无负责人签字或非负责人代签字1 12项目实际管理人员与中标文件、进省备案人员信息不符1 13企业擅自更换项目部管理人员而不及时办理变更手续1

建筑业企业及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良行为及扣分标准 行为类别序号行为内容扣分标准 通常行为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项目经理超资格承建工程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同企业没有劳动关系 项目管理人员不在岗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与工作岗位不符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 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 不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以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申请资质或资格 采用与建设单位勾结、企业之间相互串通、行贿、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承接工程 建造师(项目经理)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和企业或同时承接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 不按规定上报建筑业产值的 2 1 1 1 1 4 3 5 4 3 2

条据书信 无不良记录证明模板

无不良记录证明模板 无不良记录证明模板 企业无不良记录证明书 我公司在近三年(xx年1月1日至xx年4月7日)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责令停业整顿、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无违反建筑领域及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强制性标准、执业规程,或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相关行业协会的处罚,责令改正或被通报批评等情形。 特此证明。 广西天佑建设有限公司 xx年4月7日第二篇、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1 无不良记录证明模板无不良记录证明模板 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兹证明:××××××有限公司自xx年至今在建筑工程的投标、承揽、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法》中的相关规定,没有发生下列违规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

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三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十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十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证明机关:(盖章) 年月日第三篇、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模版 无不良记录证明模板 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致:招标贵公司江西速连达科技有限公司参加ZBJZxx80、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中介服务超市软件开发采购项目,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不良记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特此承诺!无不良记录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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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良证明承诺书 (投标单位公章) 2015年6月27日 企业近年来无不良记录证明的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2015年至今未发生《证明》以下不良记录行为: 1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2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3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4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以上出具的《证明》真实,公司已进行核实,如有隐瞒、虚假、核实不清、骗取等行为的发生,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主动报请行业管理部门对本公司及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河南省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企业无不良记录承诺书怎样写 本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愿承接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装修工程。 本人自愿向深圳市网安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交纳装修合同款_______________的10%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果业主对本人的施工不满意,并向网安居公司出具书面文件,本人自愿服从网安居公司的安排,将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无条件赔偿给业主,并接受业主终止合同的处罚。 网安居公司只作本人与________________装修合同的见证人,并负责保管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本人全部承担,施工工地及施工人员的安全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特此保证 此保证书一式三份、业主、网安居及本人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保证人: 年月日 工程无在建、无行贿受贿、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施工安全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施工安全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 法(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施工安全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建筑市场主体施工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不良行为的记录公示与处理活动,增强市场主体的守法与诚信意识,维护市场秩序,建立起有效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淄博市建筑施工安全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主体包括: (一)在本市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起重机械拆装等相关单位。 (二)在本市执业的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建造师(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 (三)在本市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行为包括: (一)发生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事故; (二)违反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三)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的行为; (四)妨碍或干扰安全监督管理的行为; (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不良行为的类别和表现形式按《不良行为认定标准》(附件一)确定。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不良行为的认定、记录、公示与处理等综合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淄政发[2009]9号文界定的监管范围,负责管辖区域内不良行为的认定、处理、上报工作。 第五条市及区县(高新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受市及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不良行为的认定、记录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安全不良行为的记录、公示与处理遵循公开、

无不良记录证明

无不良记录证明 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兹有我公司xxx,男,身份证号xxxxxx,公司营销部xx区域业务经理。该同志自入职以来,尽职尽责,乐于助人,团结友善,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职期间,该同志无任何违规和违法犯罪记录。 特此证明。 广西润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浏阳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公司及项目负责人胡浪近几年来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均无违规违法行为。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浏阳市五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9日 不良记录证明 关于出具《无不良记录证明》的承诺 因业务工作需要,2014年度须行业管理部门出具《企业无不良记录证明》(以下称证明),并郑重承诺08年至今未发生《证明》中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情形之一: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尝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公司无不良记录承诺书范本

公司无不良记录承诺书范本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承诺书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承诺书是否产生法律约束力,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大家知道承诺书的格式吗?下面是帮大家整理的公司无不良记录承诺书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无不良记录承诺书范本1 我公司承诺20xx年至今未发生《证明》以下不良记录行为: 1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2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3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4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以上出具的《证明》真实,公司已进行核实,如有隐瞒、虚假、核实不清、骗取等行为的发生,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主动报请行业管理部门对本公司及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xxxxxxxxx有限公司(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无不良记录承诺书范本2 致(上级有关单位) 在此郑重承诺: 1.我方保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保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和严重违约及所经营的.项目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如果在该项目资格预审、申请创业扶持资金过程中或者在申请成功后,上级有关单位发现并查实我公司在所报的该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存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不管上级单位有无合法的处罚依据,我公司将无条件的放弃该项目的经营资格和创业扶持基金申请资格。 本承诺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承诺既是我公司申请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也是我公司获得申请后所递交资料的有限组成内容,是我公司真实意思的表示,对我公司在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 创业扶持基金申请人:(签字) 公司法人:(签字)申请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条据书信 个人无不良记录证明

个人无不良记录证明 无不良记录证明 +++,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在我单位任执行董事一职,身份证号码:++++。 其在职期间工作认真负责,未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并无不良记录。特此证明! ++++++++++++++++ xx年一月二日篇二:《无不良记录证明》 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兹有我公司xx,男,身份证号xx,公司营销部xx区域业务经理。该同志自入职以来,尽职尽责,乐于助人,团结友善,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职期间,该同志无任何违规和违法犯罪记录。 特此证明。 广西润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篇三:《无不良记录证明》 无不良记录证明{个人无不良记录证明}. 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期间,无违规等不良记录。 特此证明。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物业管理处 xx.3篇四:《无不良记录证明》

无不良记录证明证明 ×××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为我村居民,×××村委会特此证明。 年月日 签字公章 ×××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个人无不良记录证明}. 为我村居民,×××村委会特此证明。 年月日 签字 公章 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 因业务工作需要,xx年度须行业管理部门出具《企业无不良记录证明》(以下称证明),并郑重承诺xx年至今未发生《证明》中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情形之一: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

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参与我署组织的政府工程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的行为,增强其守法、诚信及履约意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有关单位,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检测等单位,材料供应商和设备供应商,以及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行为,特指发生在我署组织的政府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资料参加报名或投标的行为; (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三)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的行为; (四)恶性低价投标,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或我署建议主动放弃中标,而在我署向建设主管部门正式确认其中标资格(我署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中标结果公示表》三个工作日)后放弃中标的行为; (五)中标候选人未经我署同意放弃中标的行为; (六)收到我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履约担保的的行为; (七)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行为; (八)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行为; (九)勘察设计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勘察设计业务的行

为; (十)签订合同后不按规定时间进场施工的行为; (十一)不按合同约定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工期,造成工期延误的行为; (十二)不按投标时承诺配齐施工必须的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经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仍达不到要求的行为; (十三)未按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或擅自修改设计或偷工减料的行为; (十四)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十五)施工期间,因质量原因被责令停工的行为; (十六)由于质量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十七)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或者管理不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行为; (十八)发生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的行为; (十九)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行为; (二十)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单位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投资控制责任的行为; (二十一)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或检测等单位与施工单位恶意串通,损害政府工程利益的行为; (二十二)监理、设计、造价咨询或检测等单位未能按投标时承诺配齐配足专业人员,或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行为;

无不良记录承诺书范本

无不良记录承诺书范本 一、本公司在湖北省地区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如承诺虚假,本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 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本公司作为工程的施工单位,有义务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文明施工。现本公司自愿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本公司在广州地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二、如承诺虚假,本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企业近年来无不良记录证明的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2015年至今未发生《证明》以下不良记录行为: 1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2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3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4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以上出具的《证明》真实,公司已进行核实,如有隐瞒、虚假、核实不清、骗取等行为的发生,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主动报请行业管理部门对本公司及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河南省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本人 ** 系 ** 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方拟派往********第***标段的项目经理 ***********。且公司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 如承诺虚假,本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

湘建建〔2008〕39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公示制度的通知 湘建建〔2008〕39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房产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我厅组织对《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试行)》(湘建建〔2003〕5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反馈我厅。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 第一条为加快我省建设领域诚信建设,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项目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工程监理、施工单位,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周转材料的出租和安装拆卸单位,预制构(配)件和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承担建

无不良记录证明

无不良记录证明证明 ×××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为我村居民,×××村委会特此证明。 年月日 签字公章 ×××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 为我村居民,×××村委会特此证明。 年月日 签字 公章 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 因业务工作需要,2012年度须行业管理部门出具《企业无不良记录证明》(以下称证明),并郑重承诺2011年至今未发生《证明》中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情形之一: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尝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以上报请出具的《证明》其真实性,公司已进行核实并经法定代表人认可。如有隐瞒、虚假、核实不清、骗取等行为的发生,本公司将在本年度内不再向行业管理部门报请任何证明文件的出具;并已获知行业管理部门将在本公司的《信用管理手册》中对上诉行为给予记载;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主动报请行业管理部门对本公司及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公司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3 、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这个需要公安机关出具,一般是户籍或工作地所辖派出所开具的; 2、无不良商业信用证明,这个你可以到你最近的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一份个人信用报告; 3、拿着以上两种证明,到你所需要办理业务的部门给他们就行了。 4 建筑类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诚信证明》公告 为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和出具“建筑类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诚信证明”的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本省建筑类企业出省承揽工程需要省级出具诚信证明的,由企业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

关于出具《企业无不良记录证明》的承诺

关于出具《企业无不良记录证明》的承诺 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 因业务工作需要,2009年度须行业管理部门出具《企业无不良记录证明》(以下称证明),并郑重承诺08年至今未发生《证明》中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情形之一:(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

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以上报请出具的《证明》其真实性,公司已进行核实并经法定代表人认可。如有隐瞒、虚假、核实不清、骗取等行为的发生,本公司将在本年度内不再向行业管理部门报请任何证明文件的出具;并已获知行业管理部门将在本公司的《信用管理手册》中对上诉行为给予记载;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主动报请行业管理部门对本公司及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防城港市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最后修改)

防城港市政府投资工程不良行为记录认定 和公示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健全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市[2007]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行为包括: (一)违反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劳动用工、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的行为; (二)违反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妨碍或干扰监督管理的行为; (四)行贿、受贿、渎职等扰乱建设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 (五)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见附件1:防城港市政府投资工程不良行为认定和公示标准)。 第二条不良行为认定及记录原则: (一)同一项目同一不良行为只做一次认定和记录; (二)一份不良行为认定记录文书只对一个当事人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三)企业因不良行为被认定和记录的,对负有责任的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相关责任人,分别认定和记录。 (四)个人因不良行为被认定和记录的,其任职单位有

过错的,分别认定和记录。 第三条市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进行检查和记录,并将不良行为记录在《防城港日报》和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具体分工如下: 市建规委负责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建设市场不良行为的检查、认定、记录及公示; 市交通局负责对公路、桥梁、港航等交通建设领域建设市场不良行为的检查、认定、记录及公示; 市水利局负责对水利、农田基本建设领域建设市场不良行为的检查、认定、记录及公示; 市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对施工企业虚报冒领、编制的竣工结算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监理、勘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等单位未切实履行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等不良行为的检查、认定、记录及公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施工企业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事件的检查、认定、记录及公示; 市农业局负责对农业基本建设和水产畜牧工程领域建设市场不良行为的检查、认定、记录及公示;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对不良行为的记录公示进行统一协调。 第四条对已认定存在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各行政主管部门应予以公示,一般公示时间为3个月至2年(见附件《防城港市政府投资工程不良行为认定和公示标准》)。 第五条认定的不良行为在整改期内整改合格,企业可提出申请,经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限,但缩短的时间最多不超过原公示期限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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