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B(答案)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B(答案)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B(答案)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测试卷(B) 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

解析:共同共有的类型包括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和遗产分割前的共有。

2.答案:B

解析:法定财产制中夫妻个人债务包括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无扶养义务关系的亲友所负的债务,B选项中外甥是无扶养义务关系的亲友,其他选项皆为夫妻共同债务。

3.答案:A

解析: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故张先生可以主张王女士返还宝马车和现金10万元。

4.答案:B

解析:孙子女、外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其他选项皆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5.答案:C

解析:胎儿出生后死亡,3 000元变为胎儿的遗产发生继承。甲为胎儿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乙、丙为胎儿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因此由甲来继承。

6.答案:B

解析: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7.答案:B

解析: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8.答案:C

解析:无效婚姻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婚姻、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本案中登记时刘某未达法定婚龄,但3年后已达到法定婚龄,因此王某和刘某的婚姻转化成有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是指受胁迫,本案中无胁迫的情况。

9.答案:A

解析:父母的义务包括:在物质生活上养育照顾子女如D项,在思想品德方面教育子女如B项,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伤害承担责任如C项。已成年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仍有抚养义务,A项不属于这种情况。

10.答案:D

解析:甲、乙未与赵先生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故不属于形成抚养教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能继承赵先生的遗产。丙与赵先生是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适用法律关于拟制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可以继承赵先生的遗产。丁与赵先生基于自然父母子女关系可以继承遗产。

11.答案:A

解析: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可撤销婚是指因受胁迫而结婚。

12.答案:A

解析:标的物仍存在,因此甲对车的所有权是相对丧失。

13.答案:B

解析:被胁迫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14.答案:D

解析:兄弟姐妹互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不是兄弟姐妹,因此D选项的说法不正确。

15.答案:D

解析:儿媳与公婆之间、女婿与岳父母之间属于姻亲关系,他们之间没有法

定的赡养义务。

16.答案:A

解析:在可撤销婚姻中,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17.答案:C

解析:按份共有人可以将其份额分出或转让。

18.答案:D

解析: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即精神病患者、痴呆症患者,不适用协议离婚程序,只能适用诉讼程序处理离婚问题,以维护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要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D选项中的吴某夫妻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

离婚。

19.答案:A

解析: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这是遗嘱执行人的首要职责,无效遗嘱不能执行。

20.答案:B

解析:撤销遗嘱的方式有明示方式和推定方式。本案中,张先生将遗嘱付之一炬,故意地销毁遗嘱,可以推定张先生撤销了原遗嘱。张先生撤销遗嘱之后,并没有重新立遗嘱,因此其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在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分配。张先生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儿子和女儿,一般由两人平分。

21.答案:B

解析: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确定遗嘱人的遗嘱能力以立遗嘱时遗嘱人的状态为标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并不因此而失去效力;相反,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无遗嘱能力,其后虽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也不因此而有效。

22.答案:A

解析:《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除非继承人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缘由,遗嘱必须遵守该条款的规定。如果遗嘱有违反该条款的部分,这部分遗嘱是无效的。

23.答案:B

解析:不能充当遗嘱见证人的是(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24.答案:C

解析: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如果口头遗嘱在后,可以撤销在前的自书遗嘱。

25.答案:D

解析:录音遗嘱和自书遗嘱的效力等同,互相不具有优先性。

26.答案:C

解析: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但是下列人员不能充当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钱先生的配偶、子女是他的法定继承人,不能担任见证人。

27.答案:D

解析: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是姻亲关系,不存在继承关系。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是《继承法》的特色规定。

28.答案:D

解析:《收养法》第2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本题中,由于张某已被王某收养,张某无权继承其生父母的财产,但可以继承其养父王某的财产。故A项、B项、C项错误。 29.答案:B

解析: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A选项错误。死亡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因此,C选项错误。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所以土地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D 选顼错误。

30.答案:D

解析:夫妻财产协议的有效要件包括:夫妻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双方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对财产的约定是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约定的内容必须

合法;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公证不是夫妻财产协议的有效要件。

31.答案:D

解析:张某的转业费在婚前取得,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周某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家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张某出版小说获得的稿费属于知识产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2012年张某的姑妈遗赠给周某的房屋,并没有明确只归周某所有,因此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选项的说法错误。

32.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夫妻法定特有财产。夫妻法定特有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伤害所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丙的工资奖金属于法定共有财产。

33.答案:B

解析: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处军人赵某有重大过错,可以不经其同意离婚,同时双方仍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

34.答案:D

解析:《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由此可见,ABC选项说法是正确的,不选。D选项中的礼金其实属于受赠与而取得的财产,并未指定只归一方所有,因此是共有财产。

35.答案:C

解析: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该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所谓“确有必要”,根据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主要指下述两种情况:(1)在此期间双方确实存在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而急迫的事由,已对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的可能;(2)女方怀孕或分娩的婴儿是因与他人通奸所致。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B、C

解析:非婚生子女包括无效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如B项,未婚男女所生子女如C项。A项中胁迫结婚为可撤销婚姻,但是在1年内不行使撤销权即为有效婚姻。D项中遗腹子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孕,因此为婚生子女。E项中子女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因此为婚生子女。

2.答案:A、B、C、E

解析:AB项中有继承权无疑,C项中夫妻之间丧失继承权以离婚为准,所以此时其妻丁仍有继承权。E 项中由于甲和继父已经形成扶养关系,故称为拟制父母子女关系,享有继承权。

3.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包括劳动生产所得(自建房屋、工厂生产的产品)、没收的财产、无主财产收归国有等。继受取得是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某项财产的所有权,包括买卖、赠与、继承所得的财产等。

4.答案:A、B、C、D、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遗产的特征。遗产只能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具有时间上的特定性;遗产的内容具有财产性和概括性;遗产范围上的限定性和合法性。

5.答案:A、B、C、D、E

解析:当遗产为可分物时,按各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对遗产进行实物分割。现金、日常用品进行实物分割不会损害其用途,可以进行实物分割。因此,AD选项正确。变价分割法,即将遗产出卖换取价金,由继承人分取价金。房屋可以变卖之后,分割房款,因此,B选项正确。补偿分割法,是指继承人取得某项遗产的价值超过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时,该继承人将超过部分作价补偿给其他继承人。汽车可以采用作价补偿的方法进行分割,因此,C选项正确。保留共有法,在遗产不宜分割并且继承人同意不分割的情况下可以不分割

遗产,保留各继承人对遗产的共有权。家传古董可以保留共有,E选项正确。

三、案例题

1.答案:C

解析: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为夫妻共同财产,负债为夫妻共同债务。

2.答案:B

解析:在离婚诉讼期间,仍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男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答案:A

解析: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答案:A

解析: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B 项中的50万元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C项中甲男以婚后财产投资设立公司所享有的股权为共同财产。D项中甲男因经营有限公司所获得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

5.答案:C

解析:乙女在婚姻中存在过错,甲男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是无权主张分割乙女的个人财产。

6.答案:C

解析: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在本案中,林先生的法定继承人为妻子万女士和两个儿子。

7.答案:D

解析: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在认定遗产时,应将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出。《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本案中,林先生和万女士的夫妻共有财产为房屋两套、汽车一辆、存款及其他财产约50万元,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林先生的遗产为这些财产的一半。

8.答案:C

解析:共同债务是指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及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因而夫妻双方应对共同债务负连带责任。为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清偿。

9.答案:A

解析:代书遗嘱需要符合的条件之一是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医嘱见证人:(一)为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案例中,二儿子是林先生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不能担任见证人,因此C选项错误。二儿媳妇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也不能担任见证人,因此BD选项错误。主治医师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可以作为见证人。

10.答案:C

解析:遗嘱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法律对遗嘱的形式有明确规定,遗嘱人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制作遗嘱,不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设立的遗嘱,不能发生效力。林先生所立的代书遗嘱中由二儿子担任见证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遗嘱无效。

理财规划师考试复习题-第七章-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pdf

一、单项选择题 1.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 A.行为要件 B.形式要件 C.主观要件 D.实质要件 【答案】B 2.再婚配偶以继承()。 A.再婚后的共同财产 B.再婚前的个人财产 C.再婚前的房屋 D.再婚前的储蓄 【答案】A 3.父母没有管教好子女,致使子女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A.父亲 B.父母 C.母亲 D.学校 【答案】B 4.当子女()时,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才得以消除。

B.被他人合法收养 C.工作 D.死亡 【答案】B 5.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A.有限责任 B.有限连带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无限责任 【答案】C 6.()是指财产所有人依照法律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A.财产占有权 B.财产所有权 C.财产使用权 D.财产收益权 【答案】B 7.公民对自家家电、衣物的支配和控制是()。 A.占有权 B.使用权 C.收益权

【答案】A 8.共同共有人对于共有物的占用、使用、收益、处分权的行使,应当得到()的同意。 A.部分共有人 B.全体共有人 C.任一共有人 D.大多数共有人 【答案】B 9.共有人之一清偿共同债务后()。 A.不能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B.可向所有共有人追偿 C.可向任一共有人追偿 D.视情况而定 【答案】A 10.夫妻在拥有共有财产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是()。 A.法定共有财产 B.法定特有财产 C.夫妻约定财产 D.夫妻法定财产 【答案】B

11.如果有几份遗嘱同时存在,以()为准。 A.最开始的公证遗嘱 B.中间的公证遗嘱 C.最后的公证遗嘱 D.任意的公证遗嘱 【答案】C 根据材料回答l~3题 王某现在80岁,妻子健在,有一个女儿,两个儿子,一个25岁的孙女、一个22岁的孙子和一个l0岁的外孙。王某想制订一份财产传承规划,他现在向助理理财规划师咨询以下问题, 请选择正确的答案。 12.()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是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它是婚姻取得法律认可和保护的方式,同时,也是夫妻之间 权利义务关系形成的必要条件。 A.结婚登记 B.双方同意 C.社会认可 D.法院证明 【答案】A 13.通常意义上的财产分配规划是针对()而言的。 A.家庭财产 B.夫妻财产

家族财富规划和传承的法律设计

家族财富规划和传承的法律设计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产生了第一代企业家,但第一代企业家没有上一代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经验,在处理家族财富规划和传承方面的经验和信心很有限。如何对家族和个人的各种财富和资产进行法律方面的结构设计,从而达到保密、减轻税负、保护资产不受侵扰和财富传承的目的成为第一代企业家关心的焦点问题。本文作者就家族财富规划和传承的法律结构设计,作出了分析和解读。 家族财富规划的法律保障 家族财富规划的法律保障是指运用婚姻法、继承法、信托法、保险法以及离岸地法律的相关规定,对家庭财产的法律结构进行专业化设计。在设计方案中,通过私人财产信托、家族企业治理、家族基金的规划、设立与管理离岸信托、海外保险、环球基金、私人银行、家族办公室等全球化传承工具结合股权设计、婚内财产约定、婚前财产约定、海外上市等法律方案,为家族成员提供更有效的家庭财产规划,促进家族成员之间的团结和情感的融洽。本文对集中常见的家族财富规划手段作出简要分析。 家族财富规划的模式 制定一部好的家族宪法 提到家族财富规划就得先了解家族宪法。家族宪法是一个家族治家传业的根基。拥有法国欧尚集团等众多企业的Mulliez家族很好地诠释了制度化的家族治理。 Mulliez家族经历了二次世界大战,目前已经传承到第五代,有780名继承人,但家族仍然治理得井井有条。Mulliez家族的核心价值是家族统一,强调家族团结,任何希望参与家族企业的成员必须遵守一个家族宪章。除了核心家族价值,Mulliez家族还有一套成熟的家族治理机制。家族设有四大机构,四大机构相互形成监督制约,以家族利益为重,防止一人专断。 在各机构的协调下,对家族继承人的培养也有固定的流程。继承人首先应接受家族内部教育,通过严格的家族内部训练并得到家族顾问委员会的批准后,继

财产传承规划.doc

为什么要做财产传承规划 ◆2004年11月7日,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瑶,因患肠癌医治无效在上海逝世,年仅38岁。 ◆案例 ◆11月13日上海均瑶发出公告:“根据王均瑶董事长生前安排,其持有的本公司50%的股权中,5%的股权转让给现股东王均金先生,5%的股权转让给现股东王均豪先生,40%的股权转让给其长子(未成年),并委托王均金先生、王均豪先生共同代为管理。”◆11月18日,均瑶集团新董事长王均金出面“澄清”:①40%是留给亲属及长子的。②这40%并非指均瑶集团公司,而是上海均瑶,前者有25个亿,后者仅8亿。 ◆按照11月13日上海均瑶的公告,王均瑶长子40%,他两位掌管集团的叔叔各拥有35%和25%的股权;按照11月18日的“更正”,这个40%为亲属及长子共同支配,那么这两位叔叔又在重要的亲属之列,也可以再控制40%中部分产权。王均瑶长子兄妹3人,还有生母和继母。如果按前一个说法,问题会简单得多,也许矛盾仅限王均瑶长子兄妹;如果按后者标准,整个王氏家族将面临重新的产权再分配。 ◆启示: ◆不少的企业家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接班人”:子女不是不肖就是不孝,难以继承家业; ◆现代化的公司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还没有完善,还无法使所有

权与决策权和经营权之间相对分离; ◆家族企业如何实现永续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民营企业家遗留下来最大的苦恼和心病。 ◆2002年元月4日,芜湖市第八中学退休教师李某去世。其终身未婚,唯一的哥哥也早已去世,没留下儿女。 ◆老人留下了一大笔财产:除了11万余元的银行存款外,还有数张署名郑板桥的字画。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李某哥哥的堂侄及李某姐夫等共九家人就遗产继承对簿公堂。 ◆最后,因他们都不符合法律关于继承人的条件,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李某的财产被收归国有。 ◆不仅“富翁”身后有产权纠葛,我们普通百姓的身后纠纷也已不乏其例。 ◆继承案件的不断涌现,违背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增加了诉讼之累,不但直接影响家庭稳定,而且也不利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稳定,更不利于弘扬社会主义伦理道德。 遗产争夺起冲突5万元葬送50年母女亲情 ◆50年前,邛崃市临邛镇的杨某为给患病的弟弟“冲喜”将两岁的女儿“拜继”给他当干女儿。 ◆◆2004年3月,杨某弟弟病发去世,留有5万多元的积蓄,杨某欲拿这笔钱,而女儿拒绝交出遗产,二人为此大打出手。 ◆◆8月6日,杨某将亲生女告上法庭。11月2日,邛崃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母女二人当庭进行人身攻击,母女之情荡然无

财产传承规划

为什么要做财产传承规划 2004年11月7日,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瑶,因患肠癌医治无效在XX逝世,年仅38岁。 案例 11月13日XX均瑶发出公告:“根据王均瑶董事长生前安排,其持有的本公司50%的股权中,5%的股权转让给现股东王均金先生,5%的股权转让给现股东王均豪先生,40%的股权转让给其长子(未成年),并委托王均金先生、王均豪先生共同代为管理。” 11月18日,均瑶集团新董事长王均金出面“澄清”:①40%是留给亲属及长子的。②这40%并非指均瑶集团公司,而是XX均瑶,前者有25个亿,后者仅8亿。 按照11月13日XX均瑶的公告,王均瑶长子40%,他两位掌管集团的叔叔各拥有35%和25%的股权;按照11月18日的“更正”,这个40%为亲属及长子共同支配,那么这两位叔叔又在重要的亲属之列,也可以再控制40%中部分产权。王均瑶长子兄妹3人,还有生母和继母。如果按前一个说法,问题会简单得多,也许矛盾仅限王均瑶长子兄妹;如果按后者标准,整个王氏家族将面临重新的产权再分配。 启示: 不少的企业家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接班人”:子女不是不肖就是不孝,难以继承家业; 现代化的公司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还没有完善,还无法使所有

权与决策权和经营权之间相对分离; 家族企业如何实现永续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民营企业家遗留下来最大的苦恼和心病。 2002年元月4日,XX市第八中学退休教师李某去世。其终身未婚,唯一的哥哥也早已去世,没留下儿女。 老人留下了一大笔财产:除了11万余元的银行存款外,还有数X署名X板桥的字画。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李某哥哥的堂侄及李某姐夫等共九家人就遗产继承对簿公堂。最后,因他们都不符合法律关于继承人的条件,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李某的财产被收归国有。 不仅“富翁”身后有产权纠葛,我们普通百姓的身后纠纷也已不乏其例。 继承案件的不断涌现,违背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增加了诉讼之累,不但直接影响家庭稳定,而且也不利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稳定,更不利于弘扬社会主义伦理道德。 遗产争夺起冲突5万元葬送50年母女亲情 50年前,邛崃市临邛镇的杨某为给患病的弟弟“冲喜”将两岁的女儿“拜继”给他当干女儿。 2004年3月,杨某弟弟病发去世,留有5万多元的积蓄,杨某欲拿这笔钱,而女儿拒绝交出遗产,二人为此大打出手。 8月6日,杨某将亲生女告上法庭。11月2日,邛崃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母女二人当庭进行人身攻击,母女之情荡然无存

经典案例 股权传承规划

经典案例股权传承规划 案例:高先生拼博半生,拥有了一家大型企业。 高先生与妻子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小女儿,三名子女目前都在家族企业担任核心管理层,其中大儿子已婚,有两个小孩,但与老婆感情不甚和谐。由于年事渐高,体力状况大不如 以前,高先生开始认真思考家族企业的接班与传承。由于两个儿子能力相当,加上他担心股权要是分得不公平,兄弟俩恐会心生嫌隙,所以,高先生决定分给两个儿子的股权要平衡。至于女儿,终究是要嫁人的。高先生对集团未来的股 权结构规划是:直接转移全部的股权平均给到两个儿子,大儿子50%,小儿子50%。并决定由大儿子担任公司的法定 代表和执行董事,小儿子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以上为编纂案例,系根据实务经验撰写,不涉及当事人隐私)股权平衡分配的惨痛案例著名的香港镛记酒家曾获美国《财富杂志》选为世界15大食府之一,后也连续获得米其林一 星评级。香港特首曾荫权、华人首富李嘉诚、影帝周润发等都是镛记酒家的座上宾。 创办人甘穗辉去世后,以相对公平的原则将镛记控股各35%股份分给了长子甘健成和次子甘琨礼。第三子甘琨岐、小女甘美玲和甘老太各持10%股份,但不参与经营而坐享分红。没想到就此种下了日后家人争产、反目成仇的祸因!

长子和次子主管公司业务,其他亲人享受股权收益,不参与运营,这种股权分配方法看似合情合理,但却制造了潜在的“关键少数”的危机。后,也是由于另外三人持有的百分之三十股份的权益发生变动,直接导致了镛记酒家的两位掌门兄弟爆发争产纠纷。三子甘琨岐去世后,其持有镛记控股百分之十的股份转移至次子甘琨礼名下,而小妹甘美玲也将其持有的镛记控股百分之十的股份转让于甘琨礼。但甘老太太则将剩余的百分之十股份转让于长子甘健成。就此,两兄弟的股份比例变更为45%:55%。之后,二子甘琨礼意在掌控镛记,眼看逐渐丧失控制权的长子甘健成只能一纸诉状将其兄弟甘琨礼告上法庭。2010年3月,甘健成要求甘琨礼收购其持有的镛记控股45%的股份,否则将申请把镛记酒家的母公司镛记控股清盘。甘建成持有的45%股份,市值估计达到10亿港元。然而,原告长子甘健成在初审尚未结束时就已撒手人寰。而后,甘健成之妻不服初审判决,继续提出上诉。又经过香港高等法院的败诉,最终,香港终审法院(Court of Final Appeal)于2015年11月11日作出终审判决,推翻了初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判决,判定应当对镛记控股进行清盘。 “磐基永固﹒期臻万年”,镛记大厦奠基石上的八个大字写的是镛记创始人、烧鹅大王甘穗辉的毕生心愿。他和他的儿子们苦心经营多年的镛记酒家,称得上香港饮食业的传奇。可他

(财务知识)财产传承养老规划作业

财产传承、退休养老规划作业(一) 一、单项选择题 1、立遗嘱能力的人可以是( )。(2006.9.基76) (A)任何人(B)限制民事能力行为能力人(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D)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代位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子女的()。(2006.9.基 78) (A)兄弟(B)配偶(C)孙子女(D)祖父母 3、养老保险是以()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2006.9.专50) (A)社会捐助(B)财政拨款(C)社会福利(D)社会保险 资料以:王波是一家广告公司老总,王太太合他已经结婚七年,一直担当“全职太太”,两人生育有一个4岁的儿子,王太太担心丈夫在外另结新欢,而自己生活没有保障,因此想做一个夫妻财产分配规划。 4、()不是夫妻财产分配规划的工具。(2006.9.专) (A)夫妻财产协议(B)夫妻财产协议公证(C)遗嘱(D)信托 5、如果王波合太太离婚,他担心太太没有管理财产的能力将财产挥霍,同时也不想离婚后太太有过多的来往,这时他最好()。 (A)一次性支付(B)按月支付(C)不定期支付(D)设立离婚抚养费支付信托6、婚姻家庭信托的意义不包括()。 (A)对家庭财务风险进行有效控制(B)较少家庭无谓损失 (C)保障家庭基本生活(D)家庭财产增值 7、王波通过设立信托,可以在自己遭遇商业风险时,家庭经济能力不会受到影响,这是利用了信托()的特性。 (A)财产独立性(B)受托人专业性(C)受托人独立性(D)私密 8、()属于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2006.11基67) (A)丧偶儿媳(B)养子女对其生父母(C)未建立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其生父母(D)孙子女9、在我国企业年金的相关规定中,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2006.11基81) (A)1/10 (B)1/8 (C)1/6 (D)1/12 10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来的养老保险制度属于()。(2006.11专50) (A)完全基金式(B)部分基金式(C)国家统筹养老保险模式(D)强制储蓄养老保险模式 资料二:李伟,男,56岁;刘翠,女,55岁。二人均早年丧偶,李伟的儿子丁丁,1998年工作后和父亲分开居住。刘翠身边有一个儿子东东。1999年李伟与刘翠经人介绍结婚,东东跟着他们在一起生活。2000年,刘翠因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根据资料二,请回答11- 15 题。(2006.11专52-55) 11、()不属于刘翠的法定继承人。 (A)李伟(B)丁丁(C)东东(D)生活风险无法确定 12、丁丁与刘翠的关系是一种()。 (A)事实上的抚养关系(B)仅仅是直系姻亲关系(C)无任何关系(D)法律上的母子关系13、()的说法是正确的。 (A)刘翠的遗产要按照法定继承分配(B)丁丁可以通过转继承获得刘翠的遗产(C)丁丁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获得刘翠的遗产(D)本案例中涉及到遗嘱抚养关系 14、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养父母离婚,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消除(B)生父母对其非婚生子不享有继承权 (C)继兄弟姐妹之间没有继承权(D)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及子女之间发生继承关系15、在我国,职工可以领养企业年金的年龄为()。(2006.11专57) (A)按照国家规定为55岁(B)按照国家规定为60岁 (C)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D)是由企业自主决定的 16、()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2006.11.专70) (A)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并且收入确实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B)婚前一方所负的债务 (C)婚后为满足家庭共同生活而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

财产传承规划样本

为什么要做财产传承规划 11月7日, 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瑶, 因患肠癌医治无效在上海逝世, 年仅38岁。 案例 11月13日上海均瑶发出公告: ”根据王均瑶董事长生前安排, 其持有的本公司50%的股权中, 5%的股权转让给现股东王均金先生, 5%的股权转让给现股东王均豪先生, 40%的股权转让给其长子( 未成年) , 并委托王均金先生、王均豪先生共同代为管理。”11月18日, 均瑶集团新董事长王均金出面”澄清” : ①40%是留给亲属及长子的。②这40%并非指均瑶集团公司, 而是上海均瑶, 前者有25个亿, 后者仅8亿。 按照11月13日上海均瑶的公告, 王均瑶长子40%, 她两位掌管集团的叔叔各拥有35%和25%的股权; 按照11月18日的”更正”,这个40%为亲属及长子共同支配, 那么这两位叔叔又在重要的亲属之列, 也能够再控制40%中部分产权。王均瑶长子兄妹3人, 还有生母和继母。如果按前一个说法, 问题会简单得多, 可能矛盾仅限王均瑶长子兄妹; 如果按后者标准, 整个王氏家族将面临重新的产权再分配。 启示: 不少的企业家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接班人”: 子女不是不肖就是不孝, 难以继承家业; 现代化的公司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还没有完善, 还无法使所有权与决策权和经营权之间相对分离; 家族企业如何实现永续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民营企业家遗留下来最大的苦恼和心病。 元月4日, 芜湖市第八中学退休教师李某去世。其终身未婚, 唯一的哥哥也早已去世, 没留下儿女。 老人留下了一大笔财产: 除了11万余元的银行存款外, 还有数张署名郑板桥的字画。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李某哥哥的堂侄及李某姐夫等共九家人就遗产继承对簿公堂。 最后, 因她们都不符合法律关于继承人的条件, 依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 李某的财产被收归国有。 不但”富翁”身后有产权纠葛, 我们普通百姓的身后纠纷也已不乏其例。 继承案件的不断涌现, 违背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 增加了诉讼之累, 不但直接影响家庭稳定, 而且也不利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稳定, 更不利于弘扬社会主义伦理道德。 遗产争夺起冲突 5万元葬送50年母女亲情 50年前, 邛崃市临邛镇的杨某为给患病的弟弟”冲喜”将两岁的女儿”拜继”给她当干女儿。 3月, 杨某弟弟病发去世, 留有5万多元的积蓄, 杨某欲拿这笔钱, 而女儿拒绝交出遗产, 二人为此大打出手。 8月6日, 杨某将亲生女告上法庭。11月2日, 邛崃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母女二人当庭进行人身攻击, 母女之情荡然无存 作家去世遗产起纷争 12月12日, 75岁的安徽著名作家白榕因病医治无效去世。因为没有留下遗嘱, 遗产分割成了其年仅34岁遗孀冰云和白榕之子必须面正确事实。 7月, 双方由于在房屋继承权及价格上发生分歧, 白榕与前妻所生的长子和次子一纸诉状将冰云告上法庭。 据统计报告: 全国法院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审案件1161370件。中国家庭、继承纠纷案件的数量占全部民事案件的半数以上, 其中民间继承纠纷案件还呈现上升趋势。 一份不完全的统计表明, 在全国各级法院审理的各类遗产案件中, 有50%的遗产纠纷是在老年人与年轻一代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由此引起的家庭矛盾甚至治安、刑事案件日渐增多。 遗产纠纷新趋势 非婚生子女的财产继承纠纷, 已经成为当前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

最新第六章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

第五章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 一、个人及家庭可能遭遇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家庭经营风险。 2、夫妻中一方或双方丧失劳动能力或经济能力的风险。 3、离婚或者再婚风险。 4、家庭成员的去世。 二、影响财产分配规划的因素 1、抚养: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费用。 2、瞻养:瞻养的具体义务包括: (1)瞻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还应该照顾老年人特殊需要。(2)瞻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3)瞻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住房,不得强迫迁往条件恶劣的房屋居住。 (4)瞻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所有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3、夫妻债务:包括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个人债务。 ①夫妻双方约定由其中一方承担的债务。 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③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并且收入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④其他应当有个人承担的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 ①夫妻双方共同举债。 ②夫妻一方负债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需要。 ③夫妻双方约定由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 三、确定财产分配的原则和目标 (一)合情合法原则 (二)照顾弱势妇女儿童原则 (三)有利方便的原则 (四)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四、分析财产分配工具 财产分配规划中所涉及的工具主要有公证、信托两种。 (一)公证 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不要违背法律的规定。 (2)注意约定的对外效力。 (3)要尽量将法律未明确的重要事项在具体的约定中加以明确。 (4)应注意到约定财产的静态性和动态性问题。 (二)信托 1、个人信托与婚姻家庭信托 个人信托可以分为婚姻家庭信托、子女保障信托、遗产管理信托和养老保障信托等四类。 2、婚姻家庭信托关系人 (1)委托人。

11家庭财产分配与传承

2009三级_家庭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专业能力)测试题 1、老张去世时留下遗产8万元,在遗嘱中指定其女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3万元,不再继承其他财产,其妻、其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分别继承2万元,其侄接受遗赠1万元。遗产分割后发现老张生前欠债3万元尚未清偿。该债务应( )。正确答案:A A、由其妻、其子负责清偿 B、由其妻、其子、其女,其侄负责清偿 C、由其女、其侄负责清偿 D、判决由其女单独清偿 2、下列属于遗产的是( )。正确答案:B A、被继承人生前承典的房屋 B、被继承人与其配偶婚后购买的房屋的一半 C、被继承人承包经营的土地 D、因被继承人死亡可得的抚恤金 3、甲有三子乙、丙、丁各自独立生活,其中乙、丙与甲同城生活,丁在海外工作。乙经常上门看望,照顾甲的晚年生活,丙既不上门,也不支付赡养费。甲生前已有遗嘱,明确其遗产房屋一套给乙,另有存款50万元由三子均分。乙认为对自己不公平,在分割遗产时改为自己得30万元,另20万元由丙、丁均分。对本案的处理,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A A、依照甲的遗嘱执行 B、篡改遗嘱丧失继承权 C、丙能尽而不尽扶养义务,丧失继承权 D、丁未尽扶养义务,适当少分遗产 4、甲乙夫妇二人有一子一女,其子丙娶妻丁,生子戊,其女已嫁至邻村。丙拒不赡养老人,并常常虐待甲乙。后因丙病死亡。甲乙无固定生活来源,丁担负起主要赡养责任。甲死后遗有房屋3间,对于甲的遗产无权参与继承的是( )。正确答案:C A、乙 B、丁 C、戊 D、己 5、胡某有一子甲,30岁未婚,胡某希望甲能与战友之女乙结婚,于是在其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处理其个人财产,其中一项为"有现金2万元,暂由甲母亲保留,如果甲乙结婚,则该笔现金由甲继承。"下列关于胡某所立遗嘱的说法错误的是( )正确答案:C A、涉及到现金2万元部分无效 B、该部分无效是因为违反了遗嘱自由原则 C、该部分无效是因为所附条件违法,侵犯了甲的婚姻自由 D、该部分无效,其他部分有效 6、朱某生前曾与他的邻居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他的邻居尽了扶养义务,朱某还在他去世前10天留下一份遗嘱。朱某去世后,他的女儿从远方赶回来,要求继承遗产。下列有关朱某遗产继承的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C A、应当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B、应按(1)遗嘱;(2)遗赠扶养协议;(3)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 C、遗赠扶养协议有效,应先按遗赠扶养协议进行,再按遗嘱和法定继承进行 D、应先由朱某的女儿继承,然后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赠继承 7、公民甲因意外事故死亡,没有立遗嘱,其近亲属有妻子、父母和祖父,则其祖父的继承权属于( )。 正确答案:A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代位继承 D、转继承 8、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其放弃继承的遗产按( )。正确答案:D A、无人继承办理 B、代位继承办理 C、转继承办理 D、法定继

财产传承规划

财产传承规划

为什么要做财产传承规划 ◆2004年11月7日,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瑶,因患肠癌医治无效在上海逝世,年仅38岁。 ◆案例 ◆11月13日上海均瑶发出公告:“根据王均瑶董事长生前安排,其持有的本公司50%的股权中,5%的股权转让给现股东王均金先生,5%的股权转让给现股东王均豪先生,40%的股权转让给其长子(未成年),并委托王均金先生、王均豪先生共同代为管理。”◆11月18日,均瑶集团新董事长王均金出面“澄清”:①40%是留给亲属及长子的。②这40%并非指均瑶集团公司,而是上海均瑶,前者有25个亿,后者仅8亿。 ◆按照11月13日上海均瑶的公告,王均瑶长子40%,他两位掌管集团的叔叔各拥有35%和25%的股权;按照11月18日的“更正”,这个40%为亲属及长子共同支配,那么这两位叔叔又在重要的亲属之列,也可以再控制40%中部分产权。王均瑶长子兄妹3人,还有生母和继母。如果按前一个说法,问题会简单得多,也许矛盾仅限王均瑶长子兄妹;如果按后者标准,整个王氏家族将面临重新的产权再分配。 ◆启示: ◆不少的企业家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接班人”:子女不是不肖就是不孝,难以继承家业; ◆现代化的公司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还没有完善,还无法使所有

权与决策权和经营权之间相对分离; ◆家族企业如何实现永续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民营企业家遗留下来最大的苦恼和心病。 ◆2002年元月4日,芜湖市第八中学退休教师李某去世。其终身未婚,唯一的哥哥也早已去世,没留下儿女。 ◆老人留下了一大笔财产:除了11万余元的银行存款外,还有数张署名郑板桥的字画。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李某哥哥的堂侄及李某姐夫等共九家人就遗产继承对簿公堂。 ◆最后,因他们都不符合法律关于继承人的条件,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李某的财产被收归国有。 ◆不仅“富翁”身后有产权纠葛,我们普通百姓的身后纠纷也已不乏其例。 ◆继承案件的不断涌现,违背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增加了诉讼之累,不但直接影响家庭稳定,而且也不利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稳定,更不利于弘扬社会主义伦理道德。 遗产争夺起冲突5万元葬送50年母女亲情 ◆50年前,邛崃市临邛镇的杨某为给患病的弟弟“冲喜”将两岁的女儿“拜继”给他当干女儿。 ◆◆2004年3月,杨某弟弟病发去世,留有5万多元的积蓄,杨某欲拿这笔钱,而女儿拒绝交出遗产,二人为此大打出手。 ◆◆8月6日,杨某将亲生女告上法庭。11月2日,邛崃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母女二人当庭进行人身攻击,母女之情荡然无

(财务知识)财产传承规划最全版

(财务知识)财产传承规划

为什么要做财产传承规划 2004年11月7日,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瑶,因患肠癌医治无效在上海逝世,年仅38岁。 案例 11月13日上海均瑶发出公告:“根据王均瑶董事长生前安排,其持有的本X公司50%的股权中,5%的股权转让给现股东王均金先生,5%的股权转让给现股东王均豪先生,40%的股权转让给其长子(未成年),且委托王均金先生、王均豪先生共同代为管理。”11月18日,均瑶集团新董事长王均金出面“澄清”:①40%是留给亲属及长子的。②这40%且非指均瑶集团X公司,而是上海均瑶,前者有25个亿,后者仅8亿。 按照11月13日上海均瑶的公告,王均瑶长子40%,他俩位掌管集团的叔叔各拥有35%和25%的股权;按照11月18日的“更正”,这个40%为亲属及长子共同支配,那么这俩位叔叔又在重要的亲属之列,也能够再控制40%中部分产权。王均瑶长子兄妹3人,仍有生母和继母。如果按前壹个说法,问题会简单得多,也许矛盾仅限王均瑶长子兄妹;如果按后者标准,整个王氏家族将面临重新的产权再分配。 启示: 不少的企业家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接班人”:子女不是不肖就是不孝,难以继承家业; 现代化的X公司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仍没有完善,仍无法使所有权和决策权和运营权之间相对分离;

家族企业如何实现永续运营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民营企业家遗留下来最大的苦恼和心病。 2002年元月4日,芜湖市第八中学退休教师李某去世。其终身未婚,唯壹的哥哥也早已去世,没留下儿女。 老人留下了壹大笔财产:除了11万余元的银行存款外,仍有数张署名郑板桥的字画。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李某哥哥的堂侄及李某姐夫等共九家人就遗产继承对簿公堂。最后,因他们都不符合法律关于继承人的条件,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李某的财产被收归国有。 不仅“富翁”身后有产权纠葛,我们普通百姓的身后纠纷也已不乏其例。 继承案件的不断涌现,违背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增加了诉讼之累,不但直接影响家庭稳定,而且也不利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稳定,更不利于弘扬社会主义伦理道德。 遗产争夺起冲突5万元葬送50年母女亲情 50年前,邛崃市临邛镇的杨某为给患病的弟弟“冲喜”将俩岁的女儿“拜继”给他当干女儿。 2004年3月,杨某弟弟病发去世,留有5万多元的积蓄,杨某欲拿这笔钱,而女儿拒绝交出遗产,二人为此大打出手。 8月6日,杨某将亲生女告上法庭。11月2日,邛崃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母女二人当庭进行人身攻击,母女之情荡然无存作家去世遗产起纷争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试题及答案解析(二)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试题及答案解析(二) 一、单选题(本大题20小题.每题1.0分,共2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以下关于公证书书写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公证书的标题要写明“公证书” B 公证书的编号由年度、证书顺序号组成 C 公证书的格式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自行设计 D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无须在公证证词中注明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第2题 ( )属于自然血亲。 A 父母与婚生子女 B 养父母与养子女 C 继父母与继子女 D 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第3题 张某和弟弟是血缘关系中的( )。 A 直系血亲 B 旁系血亲 C 拟制血亲 D 姻亲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第4题 以下关于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法定义务 B 只有在父母生活有困难时才需要 C 父母提出要求,子女才履行 D 表现为赡养费的支付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第5题 丁丁和宁宁是一对继兄弟,丁丁去世后,宁宁享有丁丁继承权的根据是( )。 A 血亲关系 B 姻亲关系 C 扶养关系 D 异父异母关系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继兄弟姐妹之间只有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才能够享有法律规定的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 第6题 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下列( )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A 乙的儿子 B 乙的父母 C 乙的配偶 D 乙的兄弟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B(答案)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测试卷(B) 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 解析:共同共有的类型包括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和遗产分割前的共有。 2.答案:B 解析:法定财产制中夫妻个人债务包括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无扶养义务关系的亲友所负的债务,B选项中外甥是无扶养义务关系的亲友,其他选项皆为夫妻共同债务。 3.答案:A 解析: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故张先生可以主张王女士返还宝马车和现金10万元。 4.答案:B 解析:孙子女、外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其他选项皆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5.答案:C 解析:胎儿出生后死亡,3 000元变为胎儿的遗产发生继承。甲为胎儿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乙、丙为胎儿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因此由甲来继承。 6.答案:B 解析: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7.答案:B 解析: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8.答案:C 解析:无效婚姻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婚姻、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本案中登记时刘某未达法定婚龄,但3年后已达到法定婚龄,因此王某和刘某的婚姻转化成有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是指受胁迫,本案中无胁迫的情况。 9.答案:A 解析:父母的义务包括:在物质生活上养育照顾子女如D项,在思想品德方面教育子女如B项,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伤害承担责任如C项。已成年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仍有抚养义务,A项不属于这种情况。 10.答案:D 解析:甲、乙未与赵先生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故不属于形成抚养教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能继承赵先生的遗产。丙与赵先生是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适用法律关于拟制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可以继承赵先生的遗产。丁与赵先生基于自然父母子女关系可以继承遗产。 11.答案:A 解析: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可撤销婚是指因受胁迫而结婚。 12.答案:A 解析:标的物仍存在,因此甲对车的所有权是相对丧失。 13.答案:B 解析:被胁迫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14.答案:D 解析:兄弟姐妹互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不是兄弟姐妹,因此D选项的说法不正确。 15.答案:D 解析:儿媳与公婆之间、女婿与岳父母之间属于姻亲关系,他们之间没有法 定的赡养义务。 16.答案:A 解析:在可撤销婚姻中,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17.答案:C

2014年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案例题及答案解析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案例题及答案解析 一、案例分析(共93小题,共93.0分) 第1题 高老病逝,生有二子高大、高二,领养一子高三,妻子尚在。留有房屋六间,存款24万元,人身保险一份,指定受益人为高老妻子。高老酷爱字画,留有名人字画若干。生前立有遗嘱,把自己全部字画留给小儿子高三。 高老的遗产应当先按照( )方式继承。 A 法定继承 B 协商继承 C 抚养继承 D 遗嘱继承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无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2题 下列各项中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是( )。 A 房屋 B 存款 C 保险金 D 名人字画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被继承人生前和保险公司签订的人身保险合同,如果在合同中投保人已经指定了受益人,被保险人死亡后,则由合同所指定的受益人取得保险金并享有所有权。即该保险金因死者生前不享有所有权,因此不能作为死者的遗产。 第3题 下列不属于高老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 A 高大 B 高三 C 高老的妻子 D 高老的哥哥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家庭成员与死者关系的远近,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高老的哥哥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4题 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一般按照( )标准划分遗产。 A 长幼 B 经济收入 C 与被继承人关系的亲疏 D 等分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第5题 但就存款而言,高老的妻子可以分的的数额为( )万元。

2017年传统文化传承计划

2017年传统文化传承计划 新的学期又来临了,传统文化的传承也面临着挑战,为了使学生喜欢上它,也为了能更好地有序地开展教学,特制定教学计划如下: 一、教材的选择 在“经典驿站”里,感悟我们民族语言的魅力,聆听古代圣贤关于做人、处世的语重心长的教诲:在“诗歌国度”里,你会领略到流传了上百年甚至几千年的中国的艺术瑰宝…… 二、课程重难点分析 教学的重点之一是,教学《弟子规》,许多品德教育渗透其中(尊敬长辈、孝敬父母、友爱兄弟等),注重教育学生学以致用,要用实际行动体现传统文化的学习内容。 教学的重点之二是,经常让学生轻松并有韵律感的吟诵唐诗、宋词、元曲,倡导学生先求熟读,并初步背诵所学内容,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教学的难点是学生正确理解所学内容;这些蒙学经典都是古文,古文与白话文相比,会有更多的生僻字和多音字,学生不容易理解,因此学生初步理解学习内容就成为教学难点,如果这些难点得到突破,将会不断增强学生的文化素养。 三、教学措施

1、教学形式多样化。时而教师讲解、时而学生讲故事、时而读书、朗诵比赛、践行分享交流等。 2、注重游戏教学。教学中要善于激发学生兴趣,与生活紧密结合。 3、注重面向全体和个别差异。集体、小组、个人展示等进行,使每一个学生在原有的基础上都有所提高。 四、教学进度安排 每周一节课,分为《孝》、《悌》、《信》、《仁》、《爱》、《学》、《善》等内容和《论语》的部分章节,大部分学生达到初步理解、会背诵的目的,并且有践行的记录。 五、教学活动 本学期将举行《弟子规》朗诵比赛和日常生活中践行的分享交流会,将以组为单位,给学生提供展示自己的机会,进一步激发学生对的兴趣。 进行《论语》心得体会交流分享会。注意处理好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与语文、品德等学科的教学或校内外其他教育活动相结合,相互促进,实现综合教育效益。 很多古文经典是永恒的真理,为了能让传统文化精华古为今用、重焕生机,我还要进行不断的学习,逐步提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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