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民法典的演变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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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民法典的演变与发展

申卫星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瑞士民法典 (the Swiss Civil Code, 德文Schweizerisches Zivilgesetzbuch) 1907年12月10日经瑞士联邦会议通过,于1912年1月1日正式生效。该法典继承了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优秀之处,但并不局限于此,创造了具有瑞士特色的立法体例和法律制度。首次提出了一般人格权概念,开民商合一立法模式之先河,并为后世各国民法典所效仿,是世界民法立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中世纪初期,瑞士属于神圣罗马帝国的一部分,1648年瑞士取得独立,建立了一个由22个州组成的联邦国家。当时的联邦没有统一的法律,只有各州的法律。而各州法律的渊源互不相同,仅就民法而言,有的是以《法国民法典》为范式,有的则是以《奥地利民法典》为蓝本。19世纪初期出于政治上的基本理想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瑞士各州相继发起了统一私法(Die Vereinheitlichung des Privatrechts)的运动。但限于宪法的规定,这种要求在当时是无法实现的。直到1874年联邦议会修改了宪法,赋予联邦制定各州共同适用的法律的权利后,瑞士联邦才分别于1874年制定了《婚姻法》,1881年制定了《(自然人)行为能力法》,1881年制定了《瑞士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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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1884年经联邦委员会提议,法学家联合会要求对各州的私法作一个比较和总结,在此基础上来起草瑞士民法典。这一重要的历史任务交给了著名的民法学教授欧根·胡贝尔(Eugen Huber)。胡贝尔教授完成任务的结果是四卷本的《瑞士私法的体系和历史》(System und Geschichte des Schweizerichen Privatrechtes)。其中1—3卷分别于1886年、1888年和1889年出版,比较综述了各州私法。第四卷《瑞士私法的历史》则于1893年出版。鉴于胡贝尔教授在此方面的卓越贡献,1892年瑞士联邦司法和警察部(Justiz- und Polizeidepartment)委托胡贝尔教授起草一部民法典。胡贝尔教授针对当时需要统一的问题开始起草民法典,并于1894、1895、1899年相继完成了婚姻、继承和不动产担保三编。经讨论补充和法学家联合会的讨论,再经小委员会的讨论,产生了联邦司法和警察部部草案。它包括人和家庭法(1986)、物权法(1899)和继承法(1900)。全文于1900年11月15日公布,被称之为“联邦司法和警察部部草

案”(Vorentwurf des Eidgenoessischen Justiz-und Polizeidepartmentes),又称“部草案”(Departmentalentwurf)或瑞士民法典一草。胡贝尔教授为草案作了立法基本思想及草案目的的说明,称为《解释》,于1901年到1902年间出版。在整部法典的起草过程中,胡贝尔教授始终是该法典的精神领袖,后世称其瑞士民法典之父。草案交由联邦委员会任命的专家委员会深入讨论。该委员会由来自各方面的31名专家组成,史称“大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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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在卢塞恩、纽伦堡、苏黎世和日内瓦聚会,编辑委员会的讨论结果交给联邦委员会。联邦委员会将讨论结果加上小委员会提加的导论一章(Einleitungstitel),提交联邦国民与联邦议会联席会议。这就产生了1904年5月28日公布的联邦委员会草案(Entwurf des Bundesrates),又称瑞士民法典二草。该草案经过认真的讨论,于1907年12月10日经联邦议会全体一致通过,并于1912年1月1日开始生效。瑞士民法典通过之后,立刻得到其“追随者”的效仿。1926年土耳其对瑞士民法典只略作修改就加以接受;而瑞士民法典的《物权法》与《人和监护法》则分别于1922年和1926年被列支敦士敦所接受。我国民国时期起草民法典采民商合一模式,也是受到瑞士民法典的影响的结果。

瑞士民法典由导言即总则和五编构成,前四编共计977条。总则部分规定了该民法典适用的一般原则,是贯穿整个民法典的基本原则。第一编,人法。包括公民和法人两章,主要规定公民和法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公民的身份登记以及法人的成立要件和法人的种类;第二编,亲属法。分别规定了婚姻、家庭和监护等问题;第三编,继承法。主要规定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产的处理等问题,吸收了各国民法典中的特留份制度,并限制了遗嘱继承;第四编,物权法。包括所有权、限制物权、占有以及不动产登记三部分,分别对动产、不动产以及相邻关系、共有关系进行了规定。物权法占整个瑞士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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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近三分之一,突出体现了大陆法系国家对物权法规定的严密性;第五编为原债务法典,该编由于历史的原因单独编号,另行刊载。除前四编的规定外,还有不列入序列的《终编:适用规定和施行规定》,共计61条。

瑞士民法典具有以下特点:1)瑞士民法典具有民主、通俗的特点。首先,瑞士民法典虽由法学家起草,但是为大众而起草的。瑞士民法典使用的是日常语言,采用的文句结构是日常文句的表达结构,与德国民法典形成鲜明的对照。因此,不经特别训练,人人可以阅读,可以理解。其次,瑞士民法典回避了抽象概念、回避了条文之间的相互援引。即使使用了抽象概念,也不组成体系,差不多是直接适用的规范。再次,和其他国家的民法典相比,其最引注目的地方是条文短小而简洁。瑞士民法典前四编全文共977条,而德国民法典相应的部分是1533条。瑞士民法典条文之简洁,可以说创下了记录。一般条文很少包括三款以上的,每款一般由一句话组成,每句话一般也不长。

2)瑞士民法典的法典序号不统一。瑞士民法典的第1编至第2编为统一序号,而第5编则单独排列。3)瑞士民法典兼采德国和法国民法典之所长,又有自己的创新。瑞士民法典在内容和编纂风格上,受德国民法典的影响较大。瑞士民法典以专章规定了法人制度,实行土地登记制度,运用善良风俗和诚实信用等抽象弹性条款较多,使法典具有较大的灵活。这些都带有明显的德国民法典的痕迹。但瑞士民法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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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高程度上运用一般条款,在立法史上首次将诚实信用原则上升为整个民法的基本原则,其人法独立成编,这些也显然是对德国民法典的超越。瑞士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相似,没有总则的规定,这对德国的总则模式是一个很大的冲击。瑞士民法典还具有了法国民法典的实用精神,文字通俗,规定具体。4)瑞士民法典赋予了法官以造法的权力。这体现其举世著名的第一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即“如本法没有可以适用的规定,法官应依据习惯法裁判,无习惯法时,应依据其作为立法者所提出的规则裁判;在前款之情形,法官应遵循公认的学理和惯例。”这一规定赋予了法官在没有法律和习惯可供适用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学理和惯例创制审判规则的先例,这在限制法官权力于法典之中的大陆法系国家中可谓是前无古人的创举;5)瑞士民法典开民商合一立法模式之先河。瑞士民法典制定之初曾有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两种主张,最后考虑到其法律传统和早已通过的瑞士债务法典已经涵盖了商法的内容,将其归为民法典的第5编,遂成民商合一之势,并对后世各国民商立法产生重大的影响,成为各国民商立法的范式、模本。

出处:转自中评网

发展观的历史演变

发展观的历史演变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发展观的历史演变 随着人类社会发展实践出现新的变化,人们对发展的认识不断丰富和深化,发展观也经历了不断演变的过程,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都得到了提升和扩充,不断形成新的发展观。 一、发展理论的兴起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政治和经济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发展中国家振兴经济的要求,发达国家战后恢复的努力,把全世界带入一场史无前例的发展潮流之中。发展问题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也吸引了大批不同学科的学者从事发展问题的研究。发展经济学、发展社会学、发展政治学、发展战略学、发展伦理学等相继问世。这些不同的学科,虽然其研究方向和侧重点各不相同,但焦点却是一致的,即把注意力集中在发展问题上。由此,发展理论应运而生。 发展经济学在发展理论中是影响力最大的学科之一,对于早期发展观的形成和一些国家发展模式的选择起到了重要作用。它所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发展中国家落后的根源和障碍是什么发展中国家应该采取何种制度、战略和政策,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加快发展。 二、发展观的演进 (一)经济增长论

20世纪50年代前后,是发展理论形成和繁荣的时期,也是早期发展观形成的时期。对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独立的许多欠发达国家来说,人们关注的重点是经济增长。当时的发展经济学家也还没有把“发展”与“增长”两个概念区别开来。因此,在当时的一段时间里,发展的概念就是指经济增长,发展的实践就是追求尽可能快的经济增长。在这种发展观的主导下,经济增长就成为了一个国家或地区追求的主要目标。以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为核心的发展观便由此形成。 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发展观对促进经济增长,迅速积累财富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许多发展中国家没有实现预期的发展目标,反而出现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可见,增长并不等于发展。现代的理论认为,发展与增长的区别与联系是:发展是经济、政治、社会三者相互联系的进步过程。增长主要是指国民生产总值的提高,它以产出量的增加作为衡量尺度。发展既包括增长所强调的产出的扩大,也包括分配结构的改善、社会的变迁、人与自然的和谐、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以及自由选择范围的扩大和公平机会的增加。增长强调财富“量”的增加,而发展强调经济、政治、社会的“质”的提高。增长注重“有多少”,发展既要回答“有多少”,还要回答“有多好”。发展与增长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与统一。没有“质”的提高的增长是不可持续的,没有“量”的增加的发展也是不可持续的。对发展来说,增长是最基本的,没有经济的增长,就谈不上发展,但是过分强调增长会导致发展的不平衡,反过来会阻碍发展。 (二)强调社会变革的发展

知情同意权的现状与对策研究开题

知情同意权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一、立体依据。 1、研究背景及意义。 1.1国内背景: 1.1.1、在和谐社会建设这个国内大背景下,要求医疗服务人性化,充分尊重患者的权利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一起共同促进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 1.1.2、当前,医疗纠纷的日益增加和尖锐化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格格不入。 1.1.3、医疗纠纷中很多是由于知情同意权的执行弱化或不彻底造成的。 1.1.4、随着社会的进步、民主进程的加快、人们文化素质的提高使患者的权利意识猛涨,因此,人们强烈要求医疗服务的公平、公开和知情同意。 1.1.5、由于中国的卫生体制落后造成了以药养医的弊端,使医务人员忽视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过多诉诸于经济利益。 1.1.6、由于1.1.4与1.1.5两者的悖离,也必然造成医疗纠纷的增多。 1.1.7、医院文化建设的脱节也是造成知情同意权频频出现问题原因。其中包括医院道德文化建设(包括医德文化建设与患者道德文化建设)和医院心理文化建设两个方面。 1.2国际背景: 西欧和北美等发达国家都十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医疗服务的理念和行动都是以患者为中心的。 1.3意义: 1.3.1、知情同意权是自主权的体现。1.3.2、知情同意权是合作性的体现。1.3.3、知情同意权有利于减少医患纠纷,增进社会和谐。 2、国外的研究现状。 知情同意权目前在国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 由于西欧和北美发达国家的经济的强大和体制的合理、法律的健全、文化的完善,四者之间形成了良好互动和补充,但知情同意权还不断的出现问题和纠纷,所以他们把目光集中在了医者身上—医者内在的道德和素质上,诉求于医者道德和素质的不断提升。 知情同意准则是保护患者和促进道德行为的研究[1]。 道德学说的知情同意是来自尊重病人的自主权,以及病人的脆弱性。医生的目标不是减少赔偿责任,而是为了帮助病人做出最佳决定,这两个目标并不一定是不相容的。治疗中的知情同意和知情同意的研究是基于医者越来越少关注有关的道德目标[2]。 知情同意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人的主体性研究,目的是维护个人的自主权和尊重人的道德原则[3]。 生物伦理学产生和发展的30年中,由于道德危机阻碍了的医疗科学和技术的迅速发展。因此,对道德重新解释是必要的。其核心的道德原则是尊重人,就是知情同意程序[4]。 更加重视病人的自主权和知情同意的地方,要求卫生保健人员的道德因素,沟通能力和理解的作用和责任就会越高[5]。 知情同意是医疗研究中的一个核心的道德原则,但关于这一主题仍然是稀缺的。评估和发展的道德素质的科学研究,对知情同意权有重要的探索的意义和影响[6]。 获取病人的知情同意是一个道德和法律义务[7]。 3、国内的现状。 知情同意权目前在国内的研究多从法律层面对知情同意权进行论述。 知情同意权还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虽然我国法律为维护病人权利提供了依据 ,但在病人知情权方面还缺乏具体的规定。《执业医师法》虽然以法律形式首次规定了这一权利 ,但

战略管理的演进与发展趋势

战略管理的演进与发展趋势 【内容提要】战略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最高层次与首要任务,在企业的经营过程起着指针的作用,因此,战略理论的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回顾战略理论研究演进过程的基础上,探讨了战略理论研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指出战略研究与经济理论及其它相关学科的渗透与交融,以及研究方法上多种理论的有效整合是它的未来研究趋势。 管理科学有三个层次:管理基础、职能管理、战略管理〔1〕。显然,战略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最高层次与首要任务,在企业的经营过程起着指针的作用。尤其是在当今市场环境变幻莫测,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如何制定正确的战略并有效地实施和控制,以便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是摆在每一个企业面前的一个严峻问题。有关战略研究的论著是十分丰富的,但给人莫衷一是的感觉,尤其是当前战略管理研究的现状及今后的发展方向,更是人们所关注的问题。人们需要的是对战略理论的演进过程与现状有一个比较系统而全面的了解,对其发展方向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本文正是基于这个目的,系统地回顾了战略管理理论研究的演进过程,讨论了它的现状、存在的若干问题以及今后的发展趋势。 1 战略管理理论研究演进过程的简要回顾 现代意义上的战略管理思想,最早出现在美国经济学家巴纳德的代表作《经理的职能》一书中(1938年),巴纳德运用战略的思想对企业诸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进行了分析,首开企业经营战略研究之先河。1962年,美国经营史学家钱德勒发表了《战略与结构:工业企业史的考证》。尽管他没有对企业战略本身进行具体分析,但却为企业战略管理研究开辟了道

路、奠定了基础。据此,我们可以认为自30年代末期至60年代初期是企业战略管理研究的萌芽期。从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初期,是战略理论研究的奠基期。在这一阶段中,战略研究主要集中在战略的概念与构成要素等理论问题上。1965年,安索夫发表《企业战略论》,对企业成长的基本原理、理论和程序进行了研究,初步形成了企业战略管理研究的理论框架。从70年代初期至80年代初期,是战略理论研究的探索期,这一时期研究的核心问题是战略管理。安索夫的《从战略计划走向战略管理》(1976年)和《战略管理论》(1979年)突出地反映了战略管理理论研究的发展;霍弗的《战略制定》(1978年)和W.R.金与克里兰的《战略规划与政策》(1978年)则代表着战略管理由理论研究向实际应用研究的新发展。从80年代是战略管理研究的争鸣与反思期。随着80年代世界经济格局的深刻变化,战略研究学者认识到必须更新70年代形成的战略管理模式,从过分重视企业中物的要素和过分理性化的研究方法转变为重视企业中人的因素、文化因素和非理性因素,重视研究方法的方向性和有效性,进而导致非主流学派的迅速崛起。从80年代中期到目前为止,是战略管理研究转折期,战略研究围绕企业竞争优势展开,提出了基于资源、基于能力、基于知识等崭新观点,并对战略联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上述各阶段的发展过程如表1所示。 表1 战略研究理论的演进过程 发展阶段代表人物及著作主要特征或贡献 萌芽期(30 巴纳德:《经理的职能》(1938) 首次在企业管理中引 年代末到60 钱德勒:《战略与结构:工业企入战略思想,开创战略研 年代中期) 业史的考证》(1962) 究之先河

儿童观的历史演进

儿童观的历史演进 儿童观是人们对儿童的总的看法和基本观点,或者说,是人们在哲学层面上对儿童的认识。儿童是人类个体生命周期中的一部分。儿童观问题实质上是一种关于人的观念问题。从儿童观那里,我们可以透视出一个时代,一种文化对作为个体人的地位和价值的基本看法。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内容的儿童观。随着历史的演进,儿童的内容也相应地演进着。因此,作为观念而存在的儿童观又辩证地是一种历史存在。 西方儿童观的历史演进 一、古代的儿童观:儿童就是小大人 在古代,人们尚未发现儿童和成人有什么根本的不同,因而也没有明确的儿童观。对于原始氏族来说,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原始人急切的希望儿童加入成人行列,因此他们没有把儿童作为儿童看待,而仅仅当作氏族部落的未来成员,当作缩小的成人。儿童概念很长时间被淹没在黑暗中。即使在被后人认定为相当文明的古希腊,世人对于儿童的社会存在仍然视而不见。所以他们的儿童观就是儿童就是小大人。 二、中世纪的儿童观:儿童儿童生而有罪 到了中世纪(5—15)世纪,即欧洲封建社会的年代。在这段时期教会变成了维护封建制度的强大精神支柱,僧侣阶级也获得了最高贵的地位。这种政治经济状况必然决定着当时的社会意识形态。教会认为人生而有罪,自然而然便认为儿童也是具有原罪的。但即使在中世纪这种认为儿童天生有罪、要用鞭笞来教训等观念盛行的背景中,仍然有些学者倡导爱儿童,给儿童自由。 三、文艺复兴时期的儿童观:从新人类观推导出的新儿童观 文艺复兴运动的爆发使得新的人生观沉重地打击了中世纪基督教会所谓的“原罪说”儿童观,并为近代儿童观的诞生铺平了道路。直到16世纪,文艺复兴的余光照进了儿童观领域,才使得通体散发着人文精神的全新儿童观来临。伟大的教育思想家伊拉斯谟认为要研究孩子的自然能力和才智,不要想象他们的兴趣与成人的一样,不要指望他们有像小大人一样的举止。他明确指出,对待儿童,“首先是爱。然后渐渐随之以某种自然和温柔的尊严,而不是畏惧,前者比后者更有价值,用恐怖的手段来使儿童弃恶,乃是一种奴性的作法。”因此,自由的教育是符合儿童的。用教育手段把本来是自由的儿童奴隶化,是极其荒谬的。 同时,在这一时期夸美纽斯提出了着名的“种子论”,他认为在人的身上自然地播有知识,道德和虔诚的种子,通过教育便可以把他们发展出来。他还相信一切儿童都可以造就成人。 从中我们发现文艺复兴时期产生的儿童观是从新人类观中理想的人的形象推导出来的。尽管这一时期承认了儿童的兴趣与自由,但是人们并未意识到儿童本身便是具有自身的独特价值的存在,也未否定儿童对于父母的绝对服从关系。因此把儿童作为父母的所有物的儿童观依然占统治地位。 四、理性时代或启蒙时代的儿童观 到17世纪,英国出现了一种新的儿童观和教育观:儿童生来就是没有原罪的纯真无

最新、最全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完整资料).doc

此文档下载后即可编辑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实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自觉履行医疗告知义务。 一、知情同意告知的基本要求 (一)告知方式有门诊告示、入院须知、各类知情同意书、病程记录、口头告知等形式,具体采用何种形式依告知的具体情况而定。 (二)进行医疗告知的人员为具有我院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 (三)告知对象 1.当患者本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告知的对象首先是患者本人。 2.当患者本人为不满10 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年满10周岁且精神正常的未成年人时,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限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其他近亲属。 3.当患者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后果的精神患者(包括痴呆患

者)时,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4.在医疗活动中,部分患者由于疾病导致无法行使知情选择权(患者年满18周岁,处于昏迷、休克、麻醉等意识丧失状态)或是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其知情同意权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代为行使。 (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各种原因授权他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权时,患者必须签署《患者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只能在授权权限范围内签署意见,非被授权人不得在相关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署有关意见。 (五)告知应体现在诊治和护理的各个环节,其中包括诊断、治疗、麻醉、发药与服药、注射、膳食、交往、休息与活动,乃至出院复查及医嘱等。 (六)对与治疗及护理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应向患者或患者家属反复多次告知。 二、知情同意告知的时机和内容 (一)患者入院前告知 1.接诊医师应告知患者的病情、初步的诊断、住院的必要性,预计的住院时间、可能的医疗费用,病房床位情况等; 2.分诊护士应告知办理住院的流程、病房的位置等。 (二)患者入院时告知 1.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住院部应向患者提供“住院须知”;

我国索穹顶结构的研究现状与进展

建筑时报/2012年/1月/16日/第004版 我国索穹顶结构的研究现状与进展 刘伟薛素铎李雄彦 国际壳体与空间结构协会的创始人托罗哈(Torroja,E.)提出了“最佳结构有赖于其自身受力之形体,而非材料之潜在强度”,也就是说:采用高强度材料只解决了问题的一方面,还必须寻找形体合理的结构,使其能够充分发挥材料的潜力。索穹顶结构较好地诠释了上述观点,它那轻巧、通透并且跨度较大的优点受到了建筑师和结构工程师们的青睐。 索穹顶结构是另外一种效率更高的空间结构,该体系不但形体优美,而且具有良好的受力性能。因此索穹顶结构非常适合于体育文化建筑。加之计算机技术以及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革新,使得复杂空间结构的分析、设计、建造成为可能,所以空间结构在国内外呈现出一种蓬勃发展的趋势。历届奥运会世博会等国际大型文体活动的召开往往都会催生一批优秀的建筑代表作。索穹顶结构曾多次得到奥运会的青睐,1988年汉城奥运会的体操馆,该馆的屋盖为120米的索穹顶结构,这是世界上第一个采用张拉整体概念的大型工程,由美国著名结构工程师盖格设计。到了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美国工程师李维进一步改进了索穹顶体,设计建造了主场馆佐治亚穹顶并被评为当年全美最佳设计。 汉城奥运会体操馆和佐治亚穹顶代表了最典型的两类索穹顶。之后,Geiger公司又相继建成了美国伊利诺斯州大学红鸟体育场和佛罗里达州太阳海岸穹顶,Levy的设计团队又设计了圣彼得堡雷声穹顶和沙特阿拉伯利亚德大学体育馆。其中利亚德大学体育馆为可开合的索穹顶结构,一时间,索穹顶结构得到迅速发展,索穹顶不但造型优美、轻巧通透而且可以跨越较大跨度,在可开合方面也显示了良好的适应性,这一切工程实例说明了索穹顶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由于索穹顶结构是几何柔性的结构体系,在没有施加预应力之前,它的初始刚度几乎为零,是一种机构而非结构,此时称之为零态。在施加了适当的预应力以后索穹顶结构才具有刚度,结构在所施加的预应力之下处于一种稳定的平衡状态,此时称之为初始平衡态。这种初始平衡态的获得主要是结构几何和预应力相互作用的结果,并受外界约束条件和结构拓扑的影响。因此,在边界约束条件和结构拓扑条件下,如何满足自应力平衡的结构几何,就构成了张位整体体系的初始平衡问题。索穹顶结构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会受到外界的荷载作用,此时称之为荷载态。 索穹顶结构与其他索系结构一样,必须施加预张力使之成形。而且结构的工作机理和特性依赖于自身的形状。没有合理的初始形态,结构就没有良好的工作性能。所以,找形分析对索穹顶结构就显得尤为重要。索穹顶结构的找形分析包括形状分析和力学分析,其任务是在给定的拓扑条件和边界条件下,既可以得到自平衡预应力的分布,又能获得满足自应力平衡的结构几何形状。 确定索穹顶结构的形状问题,可以分为两类:其一,结构几何给定,预应力分布未定。预应力态几何即是初始给定几何,所要求解的是在给定几何条件下的结构预应力分布。其二,;结构几何和预应力分布均未定。首先假定一初始几何和相应的预应力,由于为任意假定,通常情况下假定的内力不满足节点平衡条件。通过迭代计算可求出结构各节点产生的位移分量,当各节点产生这些位移以后,体系就在新的几何位位置上维持平衡,这样就达到了所求的预应力态。此时结构几何不再是给定几何,结构预应力分布也不再是初始假定的预应力分布。 在形态分析方面,刘郁馨等人提出了多自应力模态下结构体系的迭代判别方法。罗尧治用奇异值分解法对索杆张力结构的几何稳定性作了研究。曹喜等人在分析较拉杆系结构静动力特性的基础上,提出索穹顶结构可行预应力概念及几何稳定性的简便判别方法。袁行飞等人利用索穹顶结构特有的拓扑关系,进一步提出了整体可行预应力概念,并建立了相应的判定准则。 在索穹顶静力分析方面,哈尔滨工业大学王大庆等人对levy体系索空顶结构进行了静力性能

发展观及其历史演变探析

发展观及其历史演变探析 摘要:一定的发展观是与之相应的发展理论的核所在。二战以来,发展观经历了几个演变阶段:“经济增长”的发展观、“经济增长+反恩变革”的发展观、“合理+可持续”的发展观、“以人为中心+社会综合发展”的发展观。从50多年来发展观演变的逻辑轨迹可以看出,人类对发展观的认识越来越拓展、深化,实现了从注重物到注重人的转变,人的发展已成为发展的中轴目标。 关键词:发展观;历史演变;科学发展观 中图分类号:F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 -828X(2011)01-0007-02 一定的发展观是与之相应的发展理论的核所在,它作为对发展实践的一种理解与反映,以其时代精神、价值取向和实践理性,引导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潮流,影响着整个社会发展实践。20世纪中叶,发展问题研究作为一个跨学科的研究领域出现在西方,二战结束后,发展观经历了若干演变阶段。梳理发展观历史演变的逻辑轨迹,对于制定各种发展战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发展观的基本意蕴

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涵、意义和要求的最本质的认识和体悟,是人们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理性揭示和对未来社会发展的总体认识,也是指人们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理性揭示和对未来社会发展的总体把握,是制定各种社会发展战略的理论基础和前提,在发展问题中居于灵魂和核心的地位,对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它不仅包括要发展,而且还包括为什么要发展和怎样发展的问题。一定的发展观是与之相应的发展理论的核所在,它作为对发展实践的一种理解与反映,以其时代精神、实践理性和价值取向,引导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潮流,影响着整个社会发展实践。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在不同的时期,源于各国所面临的外环境的差异性,其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也就不同。 二、发展观历史演变的逻辑轨迹 20世纪中叶,发展问题研究作为一个跨学科的研究领域出现在西方,它的兴起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国际社会经济政治格局的变化,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问题密切相关。发展作为一种最为迫切的实践问题,不仅是国际学术界的研究热点,而且也成为联合国国际事务的关注重点。二战结束

论述科学发展观提出的历史背景基本内涵及实现径

论述科学发展观提出的历史背景、基本内涵及 实现途径 历史发展进程表明:一个国家坚持什么样的发展观,对这个国家的发展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同的发展观往往会导致不同的发展结果。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就会对发展的实践产生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影响。科学发展观是在准确把握当今世界发展潮流、借鉴国外发展理论有益成果的基础上,总结我国发展经验,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因此,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应必须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背景,明确基本内涵及实现途径。 一、深刻理解、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提出的历史背景。 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这深刻揭示了科学发展观提出的历史背景。 1、国外发展观的历史演变。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对发展的认识不断深化,发展的内涵越来越充实。纵观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的历史,发展观经历了从传统发展观到现代发展观的转变。具体来说,就是理论界认为的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四代发展观。 第一,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传统发展观(发展=经济增长)。 20世纪50—60年代,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传统发展观占据主导地位。在这一阶段,人们将发展理解为走向工业社会的过程,强调经济增长,并几乎将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这种发展观源于“二战”后发展经济学的兴起,是发展经济学早期的发展观。它根据对发达国家的经验总结,认为只有促进经济增

长,落后国家才能实现追赶的目标。在理论和认识上也将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其基本观点是:工业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活动的中心内容;经济增长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的“第一”标志,因为生产总值GDP的增长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尺;在这种发展观的指导下,人类创造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增长奇迹,作为政府对国家经济运行进行评价与诊断的重要指标——国内生产总值(GDP)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是否进步的重要指标。形成了以GDP增长为核心的传统发展理念。实践证明,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发展观,对促进经济增长、迅速积累财富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经济增长并不能体现收入分配的改善和社会结构的完善,不能反映技术进步的变化,相反,却出现了高增长下的分配不公、两极分化、社会腐败、政治动荡、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学术界将这种现象归纳为“有增长无发展”、“无发展的增长”。在理论上确认了发展与增长之间的差异,统一了增长不等于发展的认识,认识到发展不仅要有量的增长,还要有质的变化。 第二代发展观认为:发展=经济增长+社会变革。 20世纪70年代,人们对发展有了新的认识,即增长不等于发展,发展是经济社会各方面综合协调发展的系统工程。如美国学者发动了一场“社会指标运动”,提出了建立经济、社会、环境、生活、文化等各项指标在内的新的发展价值体系。联合国第二个十年(1970—1980)发展报告指出:发展已不再是单纯的经济增长,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的变迁以及社会福利设施的改善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联合国前秘书长吴丹在制定这个发展报告时,将发展概括为“经济增长+社会变革”,反映了对发展作为一个多方面变化过程的认识。 第三,以综合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观为核心的第三代发展观。在20世纪80年代及其一段时间里,综合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观逐步成为主流发展观(发展=可持续发展)。 1983年,联合国又推出了《新发展观》一书,提出了“整体的”、“综合的”、“内生的”新发展理论,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综合发展观。综合发展

最新、最全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实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自觉履行医疗告知义务。 一、知情同意告知的基本要求 (一)告知方式有门诊告示、入院须知、各类知情同意书、病程记录、口头告知等形式,具体采用何种形式依告知的具体情况而定。 (二)进行医疗告知的人员为具有我院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 (三)告知对象 1.当患者本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告知的对象首先是患者本人。 2.当患者本人为不满 10 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年满10周岁且精神正常的未成年人时,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限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其他近亲属。 3.当患者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后果的精神患者(包括痴呆患者)时,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配偶,

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4.在医疗活动中,部分患者由于疾病导致无法行使知情选择权(患者年满18周岁,处于昏迷、休克、麻醉等意识丧失状态)或是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其知情同意权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代为行使。 (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各种原因授权他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权时,患者必须签署《患者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只能在授权权限范围内签署意见,非被授权人不得在相关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署有关意见。 (五)告知应体现在诊治和护理的各个环节,其中包括诊断、治疗、麻醉、发药与服药、注射、膳食、交往、休息与活动,乃至出院复查及医嘱等。 (六)对与治疗及护理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应向患者或患者家属反复多次告知。 二、知情同意告知的时机和内容 (一)患者入院前告知 1.接诊医师应告知患者的病情、初步的诊断、住院的必要性,预计的住院时间、可能的医疗费用,病房床位情况等; 2.分诊护士应告知办理住院的流程、病房的位臵等。 (二)患者入院时告知 1.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住院部应向患者提供“住院须知”; 2.患者入院后,由值班护士接待患者,向患者介绍该病区的

穹顶之下--环境污染的思考

《穹顶之下》观后感 怀着疑问与好奇,用两个多小时看完了柴静的《穹顶之下》,纪录片或者说是演讲以雾霾是什么,它有什么危害,它是怎么来的为主线贯穿下来,为我们讲述了我们身处的环境,熟悉而又感到陌生。这真的就是我们现在的家远吗?中国的大气环境真的被破坏到了如此地步吗?整个视频重点讲到了我们国家的煤、油、环保部怎么了?我们该如何做?条理清晰的脉搏,层层递进的问题让我们大家产生了强烈的共鸣,而作为从事环境检测的我来说尤甚,我更能够感受其中的刺痛,也更加清楚我们真的该做点什么了。片中一张张朴实无华来源准确的图片,一组组真实可考触目惊心的数据,都在那无声的控诉着我们的所作所为;一段段不为人知的采访内幕,一条条公正客观的记录,都在为我们讲述我们身边真实而惊悚的现实。“你见过真正的星星么?没有;你见过蓝天么?见过蓝一点的”对山西小女孩王慧卿的采访,只通过三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道出了活在山西活在灰暗下的悲哀,无声的撞击着我们的内心。民营加油站老板的“你有这义务,没这权利”,车漆老板的“对啊,他有可能贴错了”这样的事情好像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在引发观众共鸣、引得观众大笑的同时,也引出了对生产者经营者的无声讽刺,而我们所有人都对这些事实无言以对!

电视剧《穹顶之下》讲述的是一个小镇突然被从天而降的力场包围,从此失去了与外部世界的一切联系。在这种极端情况下,当地居民为生存而爆发了争夺资源的内斗。与此同时,他们必须动用一切手段来查明事情的真相:力场从何而来?它究竟是什么东西?它会不会消失?何时消失?现在的我们是在疯狂的使用资源,不断地索取又不断地将废品还回去,不断地为自己制造着这个困住我们自己的穹顶。我们大多数的人不知道它从何而来,它包含了什么东西,它会不会消失何时消失?为了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牺牲了共处的碧水蓝天,高速发展的同时却忽略了体制与监管,这使得我们的经济与环境在畸形中前行,自己被自己困在其中无法挣脱。英国、日本等国家已经有了惨痛的教训,难道我们还要将历史重演吗?“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是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环境宣传语,可扪心自问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呢?就像纪录片中说的那样,作为普通民众的我们可以选择绿色出行方式,不买劣质煤,看到污染行为能够向有关部门举报……只有我们每个人的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共同努力,才能够换回曾经的碧水蓝天。愿我们的行动能弥补我们曾经对大自然的伤害,也愿我们的行动不会再伤害现在的自然。 就像片中的那段独白:历史就是这样创造的,就是千千万万个普通人,有一天他们会说不,我不满意,我不想等待,我也不再推诿,我要站出来做一点什么。我要做的事,就在此时,就在此刻,就在此地,就在此生。不是谁的喧哗

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个历史演变过程

正确处理四大关系: 如何统筹人与自然与谐发展? 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个历史演变过程。在原始发展时期,人类崇拜依附于自然,匍匐在大自然的脚下;在农业文明时期,人类利用、改造自然,对自然进行初步开发;在工业文明时期,人类控制、支配自然,以自然的“征服者”自居。尤其就是到了近代,人类开始直观地认识到人的生存与发展主要不就是依赖自然的给予,而就是依赖自己对自然的改造。为了有效地“改造自然”,人们不惜把对自然规律的“正确认识”瞧得轻而易举,并加以夸大与绝对化。随着对自然控制与支配能力的急剧增强,以及自我意识的极度膨胀,人类开始一味地对自然强取豪夺,从而激 化了与自然的矛盾,加剧了与自然的对立,人类也不得不面对人口剧增、能源短缺、臭氧层破坏、全球变暖、大气污染、水资源缺乏、森林锐减、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物种灭绝等生态危机的种种现实。 从现在开始,我们应当把促进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与保障未来的持续发展统一起来,积极地肩负起自己的责任,自觉地调整自身的行为,力求正确认识与运用自然规律,通过相互依赖、互惠互补,与自然界与谐相处、协调发展,最终达到“既改造自然,又不破坏自然;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的目标,以便全面长远地为人 类创造良好的生存条件,逐步提高生活质量,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创立一个完全新式的人类文明,一个可以永续发展的文明社会。 统筹人与自然与谐发展的根本途径 “统筹人与自然与谐发展”的新理念,对我们推进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思想启迪作用与现实指导意义。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我国要达到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并举、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兼顾、生产力发展与自然与谐“双赢”的目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物质技术基础与生态环境双重保障,就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把青山绿水留给子孙后代。而在具体操作中,需要特别关注下面几个方面。 确立一大战略。即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既着眼当前,又考虑未来,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要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保护自然资源,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同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与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改善这两个历史过程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树立一个观念。即在全社会树立起新的生态观。反思人类干预自然的限度及其合理性基础,扎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们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的愿望; 运用法律、经济及必要的行政手段来管理环境问题,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与监督环保工作;对环境资源成本与环境资源的保护服务费用进行核算,用绿色GDP真正体现国民经济增长的净正效应。 形成三种思想。一就是天人一体的思想。认识到人类生存资料的有限性与地球的唯一性,

科研课题知情同意书

知情同意书 尊敬的患者 我们邀请您参加广州市中医药科技项目批准开展的加味金黄膏子午流注穴位贴敷治疗肿瘤相关性静脉血栓课题研究。本研究将在广州市中医医院开展,估计将有180名受试者自愿参加。本研究已经得到广州市中医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 本文涵盖的部分内容由法规要求而定,并且为了保护参加研究的患者的权益,本文经伦理委员会审核并同意。 为什么要开展本项研究? 研究背景:促进肿瘤细胞浸润转移及出血风险的增加极大地限制了溶栓、抗凝在肿瘤相关性静脉血栓中的应用;而目前中医外治法中尚缺乏对凝血功能影响方面的相关性研究。而我科在临床治疗中,以加味金黄膏穴位贴敷治疗肿瘤相关性静脉血栓,取得了满意的疗效,且禁忌症少,未发现出血副作用。子午流注纳子法以“天人相应”观点为基础,结合人体经脉循行、气血流注原理,配以阴阳、五行、地支等学说,是以一天十二时辰(地支)配合相应经脉按时开穴的方法。研究表明,子午流注学说的机制与自然界、人体气血运行、疾病发生发展演变的时间性变化及人体内存在类似生物节律的变化四个方面密切相关。 研究的目的:通过严格的科研设计,系统评价加味金黄膏子午流注穴位贴敷对肿瘤相关性静脉血栓的疗效及对凝血功能的影响,为今后制定对凝血功能无影响、高效的肿瘤相关性静脉血栓治疗方案提供依据。 试验范围:所有参与本研究患者均来自我院肿瘤科住院病人。 该研究是怎样进行的? 本研究将比较加味金黄膏和复方丹参注射液。第一组于每日巳时将加味金黄膏外敷于双下肢商丘穴,1次/天,共14天;第二组则于每日巳时以外时段将加味金黄膏外敷于双下肢商丘穴两小时,1次/天,共14天;第三组则随时静脉滴注复方丹参注射液,1次/天,共14天。然后比较三组的有效性和对凝血功能的影响。 本研究的研究医生和病人都不会知道哪组病人接受的是哪种治疗。这样是为了更客观的评价结果。 由计算机对所有病人随机分组,您将有均等的机会被分到每个组。您和您的研究医生都不能选择您的治疗组别。在研究期间,您和您的研究医生也不会被告知您接受哪种治疗。 在整个研究过程中,我们将通过一系列检查和步骤来收集您对研究药物的反应和您的健康状况。 研究中我该做什么? 本研究将持续两周并进行,在此期间,您需要在我院做一些检查、按日程进行治疗,在治疗过程中随时告诉我们您的任何变化。 我是否有其他的治疗选择? 参加本研究可能改善或不能改善您的健康状况,您可以选择: ?不参加本研究,继续您的常规治疗。 ?参加别的研究。 ?不接受任何治疗。 请与您的医生协商您的决定。 参加该研究将如何影响我的生活? 您可能会觉得这些检查会带来不便,并且需要特殊的安排。此外,一些检查还会使您感觉到不舒服。如果您有关于研究中检查和步骤的任何疑问可以向研究医生咨询。 研究期间,您不允许使用抗凝、溶栓及抗纤溶药。您的研究医生会告知您在研究期间哪些药物能服用,哪些药物不能服用。在服用任何新的处方药物前请咨询您的研究医生。 如果您于参加研究前服用了研究禁止的药物,您需停用药物一周后才能参加我们的研究。如果您需要停用药物,为确保您的安全,您需咨询研究医生怎样停用药物。 如果您是有生育能力的妇女,需要您在整个研究期间避孕。请咨询您的研究医生以确定采用何种避孕方式及使用时间。研究期间某些避孕方式是不被认可的。 在整个研究期间您不能再参加其他任何有关药物或者医疗器械的临床研究。

穹顶的发展及演变——外国建筑史

穹顶的发展及演变——外国建筑史穹顶的发展经历了古罗马时期、拜占庭时期、西欧中世纪及文艺复兴时期 1.古罗马时期—拱的普及,交叉拱、十字拱大发展 拱券结构是罗马最大成就之一。利用筒拱、交叉拱、十字拱、穹隆和拱券平衡技术,创造出拱券覆盖的单一空间,单向纵深空间,序列式组合空间等多种建筑形式。创造出一整套复杂的拱顶体系。以万神庙(又叫潘泰翁)为例,是单一空间、集中式构图建筑的代表,也是罗马穹顶技术的最高代表。其平面与剖面内径都是43.3m,顶部有直径8.9m的圆洞。利用筒拱、交叉拱、十字拱、穹隆和拱券平衡技术,创造出拱券覆盖的单一空间,单向纵深空间,序列式组合空间。 2.拜占庭时期—穹顶相对达到鼎盛 发展了古罗马的穹顶结构和集中式形制,帆拱、鼓座、穹顶相结合,创造了 穹顶支撑在四个或更多的独立柱上的结构方法和穹顶统率下的集中式型制建筑。多为饱满的穹顶高举在拉长的鼓座之上,统率整体形成中心垂直轴线,形成集中式构图。在四面对着帆拱下的大尖券砌筒形拱,于中央穹顶平衡的四面筒形拱等 长;或四臂用穹顶代替筒拱,来抵挡侧推力。代表实例为君士坦丁堡的圣索菲亚大教堂。

3 .西欧中世纪—骨架劵和独立飞劵的使用,尖拱与尖顶的崛起 穹顶建筑又有了新一步的发展。首先是骨架券的使用,框架式骨架券作拱顶承重构件,桶形拱被骨架券横分成段落,其余填充维护部分减薄,使拱顶减轻,构图上把拱顶和墙墩联系起来,并使拱顶和其余部分有共同的尺度,表现拱顶半圆形的几何形状,看上去饱满有张力。然后是独立飞券的使用,骨架券把拱顶荷载集中到间十字拱的角,可用独立的飞券在两侧凌空越过侧廊上方,在中厅每间十字拱斗角的起角抵住他的侧推力,侧廊拱顶高度降低,和骨架券共同组成框架式结构。最后是尖券的使用,使用二圆心的尖拱、尖券、侧推力减小,使不同跨度拱可一样高,有利于减轻结构。 4.文艺复兴时期—借鉴和独创 穹顶大致是双圆心的;用骨架券结构,穹顶分里外两层,中间为空,使用了

20世纪管理理论与思想的发展演变

20世纪管理理论与思想的发展演变 随着历史的进程,管理的含义、内容、方式及特点也在不断地变化、发展。综观20世纪管理理论与思想史,是一个不断发展演变的历史,其演进分以下几个阶段。 20世纪初至30年代:科学管理阶段(古典管理理论的形成) 这一阶段对科学管理作出重要贡献的代表人物有: 1)“科学管理之父”——泰勒 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美国德瓦尔钢铁公司总工程师泰勒致力于企业管理改革的研究,创造了一套科学管理方法,并于1911年出版了理论着作《科学管理原则》,提出以计划、标准化、统一管理作为三条基本原则来管理生产,代替以往的经验法则,从而奠定了科学管理的理论基础,标志着科学管理思想的正式形成,人们称之为“泰勒制”,泰勒也被誉称为“科学管理之父”。由于“泰勒制”的推行,使美国当时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2~3倍,对世界的管理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随后,泰勒的追随者也对科学管理作出了重大贡献,主要有:亨利·甘特,创造了“甘特图”,提出了“劳动报酬奖金制”等;弗兰克·吉尔布雷在建筑业中研究发展科学管理,在动作研究、工作简化方面作出了独特贡献;埃默森,着有《十二条效率原则》一书(1912),被称为“效率大师”。 2)管理理论之父——亨利·法约尔 亨利·法约尔的理论贡献体现在他的着作《工业管理与一般管理》(1916)当中,他从四个方面阐述了他的管理理论;①将管理职能与经营职能分开;②提出了组织经营的14条原则;③提出了能力与管理层次对应的原则(法约尔法则);④提出了合理管理幅度的原则以及在一定范围内同级下属可自行协商相关问题的法约尔跳板原则。此外,法约尔还提出了对管理者素质和知识的要求。法约尔所提出的上述管理的理论要素和原则,对后来的管理理论研究具有深远影响,很多方面直到今天仍然为管理工作者所采用。 3)组织管理之父——马克斯·韦伯 马克斯·韦伯创立了行政组织设计理论(又称古典组织理论),因而被称为“古典组织理论之父”。马克斯·韦伯主张建立一种高度结构化、正式的、非人格式的“理论的行政组织体系”,他认为这是对个人进行强制控制的最合理手段,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最有效形式,而且在精确性、稳定性、纪律性和可靠性方面优于其他组织。他的这些思想体现在其着作《社会和经济理论》之中。 此外,詹姆士·穆尼在与赖利合着的《组织原则》一书中,提出“协调、等级、职能”三原则,并提出管理是指导、激励别人的方法和技术,组织是把各种不同职责联系成一个协调的整体的方法。有突出贡献的英国着名管理专家林德尔·厄威尔,把泰勒、法约尔、穆尼等人的理论联系起来,系统化,并提出管理的计划、组织、控制三职能和预测、协调、指挥三项指导原则。 科学管理阶段的研究侧重于从管理职能、组织方式等方面研究效率问题,对人的心理因素考虑很少或根本不去考虑,这是科学管理的最大缺陷。 30年代到60年代:行为科学理论及管理理论丛林的发展阶段 行为科学理论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这时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需要更先进的管理方法。此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加之科学管理思想阶段及其管理方法不注重人的因素常导致管理效果欠佳,这就促使管理学家们从人类行为的角度对管理进行研究,提出了各种行为科

知情同意的实践作用和重要性

知情同意的实践作用和重要性 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的社会问题日趋严重。为分析纠纷原因以便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作者对我医院近四年来发生的166例医疗纠纷进行了调查。统计表明,在各种医疗纠纷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患者知情同意权未被充分行使所造成的。本文将根据调查结果和当前医疗纠纷防范的实践对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重要性进行分析。 在四年的166例医疗纠纷中,患者及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没有充分尊重其知情权和决定权,在医疗疗效不满意时认为受到欺骗,感到人格未受到尊重而引发的案例有92例,占所有医疗纠纷的55.42%,因此,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在医疗纠纷防范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关键地位。 履行告知义务是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知情同意权是社会和法律赋予每一个患者的基本权利,反映了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近些年来相继颁布实施的许多卫生法规条例中都涉及到了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容。卫生部于1982年重新修订的《医院工作制度》,使手术签字制度在我国成为了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一个象征。此后,还多次进行了完善,到如今已初步形成了较完备的一个法律体系。此外,我国《宪法》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因此,知情同意权是法律赋予患者的权利,对患者履行告知义务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是调整医患关系,以医患双方在医疗行为中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规范。 患者知情权是患者自主权的根本体现随着人民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医学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强调人权的现代医疗也建立了一种“以人为本”的生物——社会——心理的现代医学模式,医患关系也逐步形成医患双方处于平等、合作、相互尊重的新型医学模式转变,患者表达愿望的要求和参与意识明显增加,对自主权的要求也日益迫切。我们必须明白,自主权是病人权利中最为基本的一种权利,是体现病人生命价值和人格尊严的重要内容,患者在诊疗行为中的自主选择是医患关系中临床、心理、法律和伦理的基础,是民法自愿原则的体现。它有利于患者调整积极的心态,配合医方的治疗。医疗知情同意权,既是病人自主权的基本内容,也是病人自主权的根本体现,既能保障患者的利益,也能促进医方管理和医疗决策的系统化、科学化,从而为社会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因此,实现病人的自主权,是维系医患关系的灵魂,也是医疗质量的保证。 由于医疗服务是一种面对无数未知领域的高风险服务,临床医学具有许多不确定性,为此,也应强调尊重患者及其家属的知情同意权,而且用医疗知情同意权来平衡医患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可以避免一些医疗纠纷的产生。如果医护人员忽略了患者的知情选择的需求期望,完全凭自己的经验或书本上的知识进行判断决策,很容易产生矛盾,尤其当治疗效果不佳,特别是给患者造成身心损害时,则更容易引发医疗纠纷。如案例:患者谭某,男性,62岁。因右小腿表皮瘤样增生并癌变而入院,欲行右下肢截肢术。医生在体查时,发现右腹股沟肿块,疑为鳞癌转移。但医生未告知患者及家属是否重新选择手术方式,仍按原治疗计划对其实施了截肢手术。患者出院一年后右腹股沟肿瘤增大,病情恶化。故患者及家属以医生未履行告知义务,致其选择了不当术式为由,而起诉医院。因此,给医患双方更多的互动空间,有利于发挥医患双方在诊疗中的协同作用。让患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了解其疾病的预后、诊疗方法的利弊、费用,使患者有机会参与医疗决策,将获得病人的信赖,减轻不必要的心理负担,也使病人对治疗结果有切合实际的期盼,对各种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有心理准备,从而促使医患双方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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