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部门主要职责

上海市政府部门主要职责
上海市政府部门主要职责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研究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向市政府请示的事项,并提出拟办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和市政府重要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政府系统承办的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市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

(六)根据市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与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的联系,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并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做好有关不

安定因素的协调和疏解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指导本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市领导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十一)组织、协调和管理市政府系统的全市性大型活动。

(十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设11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二)市政府督查室

(三)建议提案处

(四)综合处

(五)区政处

(六)联络处(市政府总值班室、应急指挥联络处)

(七)应急管理协调处

(八)政府信息公开处

(九)电子政务办公室

(十)人事处(老干部工作处)

(十一)后勤管理处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委。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上海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工业、信息化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市产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与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三)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参与管理医药储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等所需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反垄断相关工作;负责军工科研生产的管理;负责船舶行业管理。

(四)负责提出本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按市政府批准权限组织规划重大工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推进实施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批;对信息化重大投资项目和市级建设财力信息化项目提出行业主管部

门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综合平衡、管理使用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业和信息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工业和信息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技术改造,以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协调组织实施有关国家、本市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信息技术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信息化工作中的技术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管理;指导和推进企业信息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推进工业、信息产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七)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的导向和政策,组织实施城乡工业布局调整、老工业区改造和产业升级,推进创意产业发展;负责制定工业开发区建设中长期规划,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合理调整布局;负责工业开发区建设发展的综合协调。

(八)建立服务全社会企业的工作体系;加强对中央在沪企业服务;指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归口管理和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九)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协同有关部门推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十)负责全社会煤炭、电力、石油日常运行的监控、协调;参与指导、管理、协调和推进能源综合利用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发展和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管理;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十二)负责本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

(十三)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负责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承办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宣传培训、普及教育和信息化专业人才预测、规划等工作。

(十四)组织、协调和推进智能卡产业的发展;组织、协调和指导重大智能卡应用项目实施和智能卡应用推广;组织、协调和推进银行卡产业的发展,推广基于银行卡的各类应用;推动无线射频识别等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推广。

(十五)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诚信体系,指导信用服务行业,推动信用服务行业的培育和发展,组织协调信用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共享。

(十六)负责本市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研究室(政策法规处)

(三)人事教育处

(四)综合规划处(结构调整推进处)

(五)经济运行处

(六)技术进步处(航空产业处)

(七)产业投资处

(八)外经处

(九)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十)装备产业处

(十一)重化产业处

(十二)都市产业处

(十三)电子信息产业处

(十四)生产性服务业处

(十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十六)电力处

(十七)工业区管理处

(十八)央企服务处

(十九)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处

(二十)信息化推进处(智能卡管理处)

(二十一)信息安全处

(二十二)信用管理处

(二十三)军工配套处

(二十四)高新工程处(船舶产业处)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提出本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编制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终身教育等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和教育、教学的综合改革,统筹协调和管理中央部委在沪高校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远郊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

(四)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编制本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五)审核或审批高等教育专科层次机构的设置、撤销、变更;依职权审核高等院校专业设置;负责高等教育机构涉外办学的审批和管理。

(六)指导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终身教育工作,管理各类非学历教育,指导扫盲工作。

(七)加强本市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完善本市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制定本市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与规划;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八)归口管理国外对本市教育的援助和教育贷款。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要求及相关标准、教学基本要求,组织编写、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制定教育技术装备规划和配套标准;组织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十)统筹管理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工作;负责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十一)指导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二)指导高等院校承担国家及本市重大科研项目,指导并推动教育系统的自然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指导高等院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规划、管理高校高新技术应用研究和推动“产学研结合”;指导协调校办产业发展。

(十三)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以职业道德为核心的建设工作;宏观管理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协调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四)归口管理教育系统对外交流,负责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负责全市性教育系统出国(境)留学生、来沪留学生、外援教师、来沪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及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工作;规划并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自费出国留学生咨询服务中介机构。

(十五)规划、指导、协调学校后勤改革和后勤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学校的环境治理和安全工作。

(十六)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设2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发展规划处

(三)人事处

(四)财务处

(五)研究室

(六)基础教育处

(七)职业教育处

(八)高等教育处

(九)终身教育处

(十)民办教育管理处

(十一)学生处

(十二)科学技术处

(十三)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处

(十四)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十五)学校后勤保卫处

(十六)政策法规处

(十七)语言文字管理处

(十八)审计处

(十九)德育处

(二十)督导室

(二十一)青少年保护工作处

研究室与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研究室合署办公。

人事处与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组织干部处合署办公。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协调民族关系;参与制定有关民族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规划;负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参与来沪少数民族的管理工作。

(三)配合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指导民族群众团体工作。

(四)参与本市与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及经济技术协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和供应;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清真食品工作。

(五)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外国人在沪宗教活动。

(六)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按照各教特点,做好自传、自治、自养工作,走独立自主、自办教会道路。

(七)推动民族、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及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团结和动员广大民族、宗教界的群众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八)研究分析国内外民族、宗教情况及宗教理论;指导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

(九)配合有关部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揭露和打击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破坏和犯罪活动;参与综合治理封建迷信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十)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指导宗教院校加强自身建设;受国家宗教事务局委托,承担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中华基督教女青年会全国协会的部分事务;承担上海市基督教青年会、上海市基督教女青年会的业务主管单位职责。

(十一)组织、指导有关民族、宗教的政策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审核涉及有关民族、宗教问题内容的影视作品、书报刊等出版物和广告。

(十二)指导各区(县)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指导区(县)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十三)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研究室、行政审批受理处)

(二)人事处

(三)民族一处(伊斯兰教工作处)

(四)民族二处

(五)天主教工作处

(六)基督教工作处

(七)佛教道教工作处

(八)法规宣传处(宗教院校教育督查处)

(九)民族宗教外事工作处(港澳台工作联络处)

(十)区县工作指导处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委。

上海市监察局

主要职责:

(一)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二)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三)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四)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

(三)监察一室

(四)监察二室

(五)监察三室

(六)监察四室

(七)监察五室

(八)监察六室

(九)案件审理室

(十)信访室(举报中心)

(十一)法规室

(十二)研究室

(十三)宣传教育室

(十四)干部管理室

(十五)杂志编辑室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司法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起草司法行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

(二)指导和监督监狱管理工作。

(三)负责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指导和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管理的工作。

(五)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区县、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

(六)指导和监督全市的律师工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在沪设立的国外(境外)律师机构;审批本市在国外(境外)设立的律师机构。

(七)指导和监督全市的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

(九)指导和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指导和监督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二)负责本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承担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

(十四)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按规定和权限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的审核、立项、转报;监督指导监狱、劳教固定资产投资和管理工作。

(十六)指导和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管理区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十七)承担上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司法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二)政治部(副局级)

内设组织干部处、人事警务处(老干部处)、宣传处、教育培训处。

(三)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副局级)

对外称上海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内设政治处、秘书处、所政管理处、教育处(综合治理处)、生活卫生处、公安处(场所警戒处)、生产管理处、财务管理处、康复指导处。

(四)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副局级)

对外称上海市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内设矫正工作处、联络处、综合处,机构级别为副处级。

(五)监狱劳教政策研究室

(六)计划财务处(技术装备处)

(七)审计处

(八)法制宣传处

(九)依法治市工作处

(十)律师工作管理处

(十一)公证工作管理处

(十二)法律援助工作处

(十三)基层工作处

(十四)司法考试处(上海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十五)司法鉴定管理处

(十六)法制处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委。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上海市外国专家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上述规划和政策。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境外人员在本市就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市人才引进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配合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才服务全国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五)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和劳动关系协调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七)负责国(境)外智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的管理,拟订吸引国(境)外智力的有关政策,负责非教育系统出国(境)留学人员的派出和回国安置的协调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团组和人员的审核、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衔接政策,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标准、诊疗项目、用药及服务设施范围、

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费用结算审核等管理办法,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医疗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十三)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四)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二)法规处

(三)政策研究室

(四)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

(五)财务处

(六)综合计划处

(七)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管理处

(八)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

(九)工资处

(十)调解仲裁管理处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十二)职业能力建设处

(十三)军官转业安置处

(十四)劳动关系处

(十五)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处

(十六)城镇养老保险处

(十七)农村养老保险处

(十八)工伤福利保险处

(十九)医疗保险处(医疗保险支付处)

(二十)定点医药监管处

(二十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二十二)外国专家与留学人员工作处(国际合作处)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农业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统筹本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统筹本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农业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四)制定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加工体系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参与指导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产品市场建设,促进农业产销一体化。

(五)根据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和本市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研究提出本市农业现代化发展战略和现代农业发展中长期计划的建议;制定种植业(粮油、蔬菜、水果、花卉、瓜类和食用菌等)、畜牧业、渔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机械化推广应用;参与涉农的财政扶持、农产品价格、农村金融保险、农业进出口等政策的研究制定。

(六)负责种植业生产的管理,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促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与推进粮田、菜田基础设施、水果、花卉等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研究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种植业技术攻关项目和技术推广项目实施。

(七)制定农业科研、农业信息化、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开展科技兴农重点攻关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推广项目的遴选和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

(八)组织协调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协调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负责水产品养殖、捕捞的行业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参与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加强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九)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发布;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绿色食品及转基因动植物产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工作和农业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业各产业产品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许可、质量监测、鉴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市有关部门处理由食用农产品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

(十)组织监督和管理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拟订本市重大动植物疫情控制和扑灭计划;负责兽医医政和药政管理、动物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指导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和渔船安全管理。

(十一)参与指导农村经济的结构调整、资源配置,参与指导郊区的工业园区集中、市级工业区建设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负责承办政府间农业国内事务和涉外事务;组织协调有关农业的国内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创汇农业工作;负责承办涉及与台湾地区有关的农业事务。

(十二)参与协调推进本市郊区行政区划调整、小城镇建设、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工作;协助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负责推进畜禽污染、化肥农药减量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协同市有关部门推进农村绿化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工作。

(十三)协调推进农村社会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增加农民收入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农民非农就业的政策,参与制定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政策;负责三峡移民安置、后期扶持和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利益的来信来访,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参与指导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十四)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综合发展处(财务处)

(三)政策法规处(农村经营管理处)

(四)经济商务处(外事处)

(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六)种植业管理办公室

(七)蔬菜办公室

(八)畜牧兽医办公室(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市饲料工作办公室)

(九)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十)水产办公室(市水产办公室)

(十一)科技处

(十二)社会发展协调处

(十三)农村城镇规划处

按有关规定设置监察机构和机关党委。

办公室与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秘书处合署办公;政策法规处(农村经营管理处)与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研究室合署办公;农村城镇规划处与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新农村建设协调处合署办公。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土地、地质矿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土地、地质矿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编制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具体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要地区的详细规划及市政府其他指令性规划,对其他专业系统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指导区县编制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规划;依法审核、审批各类规划。

(三)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中长期规划;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地质勘查年度计划;会同市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开发利用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城市地名、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建设档案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问题调研;领导、指导测绘管理部门开展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风貌保护区、历史文化名镇、优秀历史建筑和市级以上历史文物古迹的规划管理工作。

(五)依法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对建设项目审批后到竣工验收前规划执行情况实行跟踪监督。

(六)负责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地籍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管理,依法对土地权属争议进行调处,指导建立地籍数据库和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

(七)统一管理城乡土地资源,确保本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保障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负责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总量控制和用途管制,并承担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土地划拨、征收征用、农用地转用、政府土地储备等各类建设用地以及土地开垦、整理、复垦的审批和管理。

(八)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土地、地质矿产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处理各类城市规划、土地、地质矿产的纠纷。

(九)依法负责土地收回、土地储备和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批和管理,拟订并实施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研究制定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的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十)依法管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及其探矿权、采矿权的管理;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的行业管理和具体实施;负责地质环境调查、监督和管理;负责地面沉降的监测和防治,并承担监管责任;会同市有关部门,按规定负责矿泉水和地热资源开采中有关管理职责。

(十一)加强国土资源资产管理;建立基准地价等公示地价制度,依法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负责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的审核,负责编报年度土地出让收支决算及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决算,负责编制市级土地出让收入支出预算,负责本市土地储备成本认定工作,负责本市地质矿产资源费用的征收使用。

(十二)承担国土资源服务行业监管职责;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参与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

(十三)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组织人事处

(三)政策法规处

(四)财务管理处

(五)科技管理处

(六)总体规划管理处

(七)详细规划管理处

(八)建筑规划管理处

(九)市政规划管理处

(十)监督管理处

(十一)历史风貌保护处

(十二)地名管理处

(十三)土地综合计划处(耕地保护处)

(十四)土地权籍管理处

(十五)矿产资源管理处(地质环境和勘查管理处)

(十六)土地利用处

(十七)行政许可处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挂上海市文物局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影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本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管理方面的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事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实施全市文化艺术和广播影视事业的行业管理,拟订文化广播影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广播影视事业和产业发展。

(三)推动全市重点艺术创作和艺术思想的研究,拟订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对全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四)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加强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责;依法实施对广播电视频率、频道资源以及有线网络规划和建设的监督管理。

(五)管理全市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以及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公共图书馆事业和社会文化社团等;指导、推动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

(六)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七)协调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全市文化娱乐、演出、美术、广播影视、有线网络、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等,加强对从事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和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

(八)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交流工作;管理驻沪外交机构和国际组织举办的文化影视活动。

(十)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文化影视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处

(三)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

(四)财务处

(五)科技处

(六)艺术处

(七)重大活动办公室

(八)文化影视市场处

(九)文化影视产业处

(十)公共文化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十一)电影处

(十二)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处

(十三)文物保护管理处

(十四)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委。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拟订上海市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上海市人口发展战略,参与提出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境外在沪常住人口的发展动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推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研究提出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四)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五)参与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和工作制度;负责协调建立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

(六)监测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开展人口发展趋势的中、长期预测,提出发布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的建议;负责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统计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统计分析数据;负责本市人口计生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参与本市实有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七)研究提出本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职责,依法公布本市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研究和依法规范本市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管理制度,负责规范本市计划生育药具的分发和分销行为管理。

(八)制定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发布;参与推进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工作。

(九)协调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组织开展社区家庭计划指导工作,完善人口出生预报制度,指导家庭科学合理安排生育;参与做好艾滋病预防工作和成人“性用品”的市场管理。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市人口学会、市人口福利基金会、市计划生育用品管理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一)负责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

(十二)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化管理处、财务处)

(二)政策法规处

(三)组织人事处

(四)发展规划处

(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

(六)宣传教育处

(七)科学技术服务处(家庭计划指导处)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有关外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来沪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以及负责各国驻华外交人员来沪进行公务活动的安排工作;负责统筹安排市领导参加非经贸外事活动。

行政中心工作职责是什么

行政中心工作职责是什么 (一)牵头负责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行 政审批事项的审查和公示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审批服务创新工作,指导各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办公,为市民和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负责进驻中心窗口及人员的日常管理,协调、监督进驻单位公开、公平、公正办事,有序、高效运作,优质、廉洁服务。 (四)负责全市行政服务中心体系的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指导、协调中心之外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网络一体化规划建设与运作管理,提供全市“一站式”网上审批服务。 (六)负责佛山市12345行政服务与行政投诉热线的规划建设和运作管理,指导各区开展热线工作,协调、监督热线各级成员单位的 有关工作。 (七)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我市行政审批服务考评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 (八)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审核修改各部门以公司名义起草的各种文书;

负责协助领导搞好公司全面的管理工作,联系和协调公司各部门之相互 组织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行政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负 责公司各种文字材料和图表的打字复印工作; 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行政费用控制 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年度行政费用预算,制定公司的行政费用计划;负责公司公务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以及监控费用包干使用的执行 情况和报核销制度; 负责监管公司的行政费用的支出,如购办公用品、耗材的管理发放工作。 负责管理公司办公环境的设备、卫生、水电的检查维修工作;负 责管理公司办公环境的安全、放火、防盗的检查工作;负责办公区内 的绿化、观赏鱼、垃圾的维护清洁工作;负责对外接待、车辆调度使 用及各类后勤保障的相关工作。 资产管理 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负责公司机要机密文件的上传下达和全公司所有档案的编排装订、保管、整理工作; 行政方面 1,行政制度方面,以公司的基本制度为基础制度,并在公司基 本制度的基础上喜欢各项制度,如会议制度,卫生制度,档案管理 制度等,将每一个制度都细化,每一个制度都对应相应的表格,以 制度管理表格记录的方式,做到查阅有凭据,记录有依据。 2,考勤方面,以公司考勤制度为基准,每月考勤记录机里的 《考勤汇总表》为依据,详细记录公司每位员工的考勤情况,做到 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

企业工会委员会委员岗位职责完整版

广州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第三届工会委员会 委 员 岗 位 职 责 说 广州XXXXXXXXXXXXXXXX公司 第三届工会委员编制

一、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企业发展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职工在改革中的主体作用。 2.根据《工会章程》组织筹备会员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作报告,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3.发挥工会的教育职能,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民主法律等一系列教育活动,提高职工思想道德、业务素质,使之成为合格的工会会员。 4.根据上级工会和公司党组织的指示,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制定每年工会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5.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6.加强民主管理,强化厂务公开、会务公开工作,积极参政议政。主持和召开职工大会和代表大会,听取企业工作报告,落实企业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7.参与讨论职工的薪资福利、年终奖金、结构工资、集体福利等工作。 8.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教工的思想和生活情况,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9.组织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其它各项活动。 10.经常向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会工作,加强与学校其他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争取企业领导、各部门负责同志对工会工作的支持、指导,并监督检查工会干部的工作。 11.根据工会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二、工会副主席职责说明 1、在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协助主席主持工会日常工作,抓好工会的常务工作。 2、组织工会委员、基层小组长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工会精神,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听取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对于处理的意见要及时反馈给教职工,更好的为职工服务。

(岗位职责)2020年党政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说明

更多资料请访问.(.....) 党政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负责党政办公室全面工作,组织起草党委、行政文件,发布通告通知; 负责上级文件的接收和批阅; 负责安排党委会议、行政会议,并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会议决议的情况; 负责协调党委、行政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主动承担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全校情况,为学校提供情况报告; 做好信息管理工作; 组织做好各类统计报表工作; 负责校内外联络和各项接待工作; 组织做好计划生育、国家安全、来信来访、保密、车辆管理等工作。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职责: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协助主任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阶段性工作安排并实施;协助主任做好文件起草、收发、批阅、存档等工作;协助主任安排会议,督促、检查会议决议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意见;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全校情况,提供情况报告;协助主任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全校各类综合情况的现状;做好校内外联络工作和各项接待工作;协助主任做好计划生育、国家安全、来信来访、保密、车辆管理等工作。 信访工作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负责信访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受理来信,接待来访,为信访人提供咨询服务;向上访人宣传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政策;承办上级机关和学校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并酌情转交给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办理情况;组织协调和直接处理有关信访问题;调查、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认真作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校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岗位职责:负责建校60周年庆典筹备的各项日常事务;负责建设、管理校庆、校友会网站;起草校庆公告、制定校庆日程安排;宏观调控校庆具体工作,统筹安排各院系校庆活动;负责校庆期间新一届校友大会成立的组织工作;综合协调、协助校庆各小组的工作;广泛联系校友,组织校友座谈;积极

政府职能

一、教学理论依据 课程改革应有利于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倡导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教学过程,勇于提出问题,学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改变学生死记硬背和被动接受知识的学习方式。基于学生已经在高一掌握了《政治生活》相关知识,在学业水平测试的复习课中通过实施“学案导学、自主探究”教学法转变学生学习方式,提高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能力与综合运用能力。 二、教材分析 本课根据新课程标准内容目标第二单元的第5条编写,是高一《政治生活》第二单元第一课第一框题。第二单元的内容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以学生参与社会公共管理为主题,了解政府履行职能的表现,关注政府自身的改革,这是学生参与政治生活的有机构成部分。本课讲述政府的职能是管理与服务,通过对政府性质和职能的阐述,让学生了解到我们的生活既接受政府的管理,又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从而体会到我们的政府是便民利民的政府,初步明确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本课内容与第一单元一起,为以后内容的学习奠定坚实的生活基础和知识基础。在教材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三、教情与学情分析 经过第一单元的学习,学生已经认识了我国的国体和公民的政治参与,这为本课学习作了必要的知识准备,有助于帮助学生较好地理解我国政府的性质和正确处理公民与政府的关系等内容。由于政府部门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有些职能部门在履行职责时还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还不能时时处处体现便民利民的宗旨,甚至还会发生政府部门与民争利的事情,因此,学生在体悟“我国政府是便民利民的政府”时可能在心理上会有排斥心理,影响教学目标的实现。在教学中应选取一些社会时政热点进行辩证分析,认真设计活动,突出正面导向作用,正确评议政府履行职能的表现,从而达到在认知上接受和理解,在生活中提高自己政治素养的目的。 四、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1、准确把握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作用以及我国政府的宗旨和工作基本原则 2、理解我国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和要求 3、理解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意义,了解我国行政监督体系 4、理解我国政府的权威体现及其来源与树立 (二)能力目标 理解知识点,并能运用政府职能、宗旨和工作基本原则相关知识分析与评价我们身边政府部门的作为,提高学生运用知识对现实生活的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企业工会基本职责

工会制度 1 总则 本标准规定科信电缆有限公司工会日常工作的基本制度包括: 1.1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2 职工代表提案制度 1.3 集体协商及《集体合同》制度 1.4 职工代表巡视制度及领导与职工代表恳谈制度 1.5 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制度 1.6 职工董事监事参与企业管理制度 1.7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1.8 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1.9 退休工人管理制度 2 引用标准及政策规定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章程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2.5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2.6 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参加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试行办法 2.7 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与劳动争议处理办法 2.8 江苏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办法 3 工会的结构 3.1 企业职工根据《工会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工会,企业工会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3.2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公司工会组织的领导机构,负责公司工会的组织领导工作。公司工会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3.3 各分公司分厂及部门工会是公司工会委员会的直属基层工会组织,负责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工作。 3.4 各班组工会小组是各分公司、分厂及部门工会最基层的工会组织,是工会组织活动的最基本单位。 3.5 工会的组织机构要与公司机构改革同步研究、同步实施。从事工会工作的专职人员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由工会提出建议,和行政协商决定。 3.6 公司工会委员会、分公司、分厂及部门的工会委员会和工会小组长,都应按《工会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在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的同意。

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文秘服务 1、承担主要领导讲话、发言等材料的撰写和修改工作; 2、撰写主要领导交办的重要文稿、会议材料、工作汇报、调研文章等综合性材料; 3、负责组织协调经开区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审查、清理、评估、理论研究等工作; 4、参与经开区有关规章和管理办法的制订和修改工作; 二、公文处理 5、负责上级来文的登记、分发、清退、销毁工作; 6、负责领导阅文服务、领导批示的传达工作; 7、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及党政办文件校核、印制、管理工作; 8、负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人民群众的来文、来电、来信、来访等办理工作; 三、会务承办 9、负责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主要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的议题收集审核和会议通知、会务筹办等工作,并及时整理编辑议事纪要; 10、负责以党工委、管委会名义召开的各类综合性会议方案拟定、组织协调、会议通知、会场布置等会务工作;

11、负责职工会议的筹办工作; 12、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会议材料校核、分发、管理工作; 13、负责指导相关部门承办好以党工委或管委会名义召开的专题工作会议、分管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 四、目标督查 14、负责做好经开区目标督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5、负责经开区目标考核办法、考核细则制定、审核及统筹工作; 16、负责市委、市政府下达目标的分解、落实、检查、考核工作; 17、负责对重要会议决议、决定、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落实和主要领导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 五、舆论宣传 18、负责拟制宣传工作计划,积极开展新区形象宣传工作; 19、负责搞好与各新闻媒体的对接、协调工作; 20、负责主要领导出席、参加的重要工作和辖区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 21、负责经开区党政内网、外网、门户网站稿件编辑管理; 22、负责各类媒体、网络论坛有关辖区网络舆情的正确引导和正面回贴; — 2 —

浅谈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在应对反倾销中肩负的主要职责

浅谈地方发展战略的激励与约束 论文关键词:发展战略地方政府预算约束激励论文摘要:改革开放使地方政庚竟相发展本地经济,但是也造成了地区发辰水平的差异。国家为支持特定地区而制定的发展战略目的是使各地区的产业协调发展,但不同地区所取得的成绩匆不尽相同。本文认为中央政舟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往往会形成预葬软约束,并在枯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使地方政府的行为激动发生偏离,而这种偏离将产生长期持续性的影响,从而使发展战略产生实效的何性。 1地区发展战略的效果与问题 我国对特殊地区制定发展战略并给予支持的发展模式由来已久,自改革开放首先发展东南沿海建立经济特区以来,地区发展战略是我国渐进式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内容。由于对改革效果的不确定预期,中央政府在不同地区尝试各种发展模式,并根据其效果决定推广或修正。30年来,类似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的各沿海省份经济发展迅速,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民营资本与外资发展十分活跃,证明这些地区的开放战略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另一方面,在优先发展东部地区之后,其他地区的发展相对落后,特别是类似东北老工业地区由于国有企业改革产生了大量的社会问题,而其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经济环境的建设却迟迟不能得到进一步发展,导致外来资本进人不足,因此经济发展水平明显降低。从总体上来看,虽然中央政府出于解决地区发展不平衡的意愿而对地方政府进行资金和政策支持,但是无论从资金使用还是从地方制度创新来看,地方政府的行为

都发生了比较严重的偏离,而这种偏离正导致了反复实行和修正的地区发展战略都无法起到令人满意的效果。这就说明地方政府发展本地经济的行为没有受到正确的激励,而激励的偏离正是国家的支持给地方政府带来了软预算约束。

政府职能定位.doc

试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

目录 一、内容摘要 (3) 二、关键词 (3) 三、主要内容 (3)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 (3) (二)我国政府职能行使中的越位和缺位 (5) (三)我国政府的现有职能与职能转变 (7) 四、参考文献 (11)

一、内容摘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市场经济体制已在我国初步确立。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求政治体制改革相配套,尤其要求政府职能有相应的转变。目前政府职能的行使中存在着缺位和越位的现象,因此必须使政府职能归位,转变政府职能,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邓小平就提出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的关系,他强调经济改革必须和政治改革相适应。他说:“只搞经济改革,不搞政治改革,经济改革也搞不通,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取决于政治体制改革。” 在90年代初,邓小平提出政治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障。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已进行20多年的改革主要是侧重于经济体制的改革,这一改革策略使经济改革能够在稳定的政治环境中起步和推行,避免了大的社会震动。但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必然需要政治体制相配合,仅有经济体制单方面的改革已经不可能再持续进行下去了。因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的要求,加快包括转变政府职能在内的政治体制改革,就成为我国改革能否向纵深发展的关键环节。 二、关键词: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关键环节 三、主要内容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 市场机制是迄今为止人类所拥有的最有效的资源配置工具,它能

够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费用、最简单的形式把资源配置的信息传递给利益相关的决策者。它能够使消费品得到最佳分配,使生产要素达到最佳配置,让动态的经济发展问题得到基本的解决。但市场却不是万能的,它会在某些环节上失灵。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职责应是弥补市场缺陷。 那么,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究竟如何定位呢?我认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提供基础性的制度保障。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它的有效运行需要相应的制度基础,包括产权的界定与保护,监督合同的执行以及公正执法等,尤其是适当的经济自由、产权制度基础和法律基础以及社会信用体系。 这些“游戏规则”都应由政府来制定和强制执行,以保证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公正性,确保市场机制运行的基本秩序及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改革的初期阶段,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存在着立法速度慢、执法不利的缺点,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入,政府应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完善这些制度。 (二)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公共物品具有消费行为的非对抗性和消费者的非确定性等特点,其产品一般投资规模大,生产周期长,这就使私人无法生产或不愿提供此类产品。因而必须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并监管其使用过程中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三)加强宏观经济的总量调控,增进市场和弥补协调失灵。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完备以及市场竞争的分散性、盲目性,总供给与总需求

企业工会委员及主要职责

企业工会委员会 一、工会委员会组成及人员推荐 工会主席: 工会委员: 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 青工委员: 经审委员: 生活委员: 女工委员: 文体委员: 二、职责分工 (一)工会主席主要职责: 1.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按照上级工会指示精神,有计划地开展工作。紧紧围绕项目发展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发挥员工在项目平稳运行和深入发展方面的主体作用。 2. 根据工会制度组织职工大会和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3. 发挥工会的教育职能,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以及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民主法

律等方面的教育活动,提高员工思想认识和职业素质。 4. 根据上级工会和公司党组织的指示,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制定每年工会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5.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提高工会委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6. 加强民主管理,落实企业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7.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员工的思想和生活情况,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员工办好事,办实事。 8. 组织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其它各项活动。 9. 结合企业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二)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负责工会组织的建设,组织工会小组长及工会代表的换改选工作。 2、负责协助工会主席起草、修订工会制度、章程等指导性文件。 3、做好会员发展和会籍管理工作,会员调动工作时,及时办理工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接受调进会员组织关系,并负责做好登记工作。按标准及时收缴会费。建立健全并保管好工会组织的档案资料(会员档案、工会报告、会议记录、经费审查报告等)。 4、负责本工会缺额干部的补选和报批工作。 5、协助工会主席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的评选、表彰。 6、负责疗养费发放工作。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12]5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1.14 【实施日期】2012.01.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制规定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2〕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一月十四日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2011〕10号)精神,设立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简称市法制办)。市法制办是主管综合性法制工作事务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新增的职责。 1.增加市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职责。 2.增加负责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的工作职责。 3.增加负责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调解工作牵头和组织协调的工作职责。 4.增加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责。 2.加强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市领导办理法制工作事项;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二)承担统筹考虑、统一安排市政府立法工作的职责,研究拟订市政府立法工作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负责审查起草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协调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审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五)负责市政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的立法

保安服务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其部门职责(改)

保安服务公司组织结构及部门职责一、公司组织结构

二、部门职责 (一)总经理 主导企业文化与公司形象建设;制定满足顾客和法规要求的经营方针;公司经营绩效与价值绩效考核的策划与推行实施。为公司有效运营提供所需的资源;确定组织架构,规定公司部门及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对顾客作出承诺,并承担其责任和义务,确保顾客要求得到满足;各项改进措施之监督实施;组织公司各项管理体系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 (二)副总经理 负责协助公司领导承上启下、沟通左右、平衡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主导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与监督执行;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制定及监督实施,以及后勤装备等采购、管理工作。 (三)财务部 财务部负责本公司财务的预算、控制、监督和核算,确保各项资金安全,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范围,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以财务为中心,努力降低成本,防止资金流失,提高投资效益。 (四)行政部 负责人员报到、任免、升迁、请假、奖惩、考核、薪酬、离职、解聘等手续处理,相关福利及劳动合同、保险的管理;公司年度培训教育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行政人事规章制度的规划、制定与修订;政务督导;企业文化活动策划。

(五)综合部 负责公司物资、装备、工服的统筹、采购、发放与管理;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的管理;负责所有驻勤点后勤管理的督查、伙食、房租费用的核发。 (六)市场部 依照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制定市场开拓政策,并组织落实。健全公司统一、高效的市场管理体系,负责公司市场管理工作。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开拓公司市场业务。通过和客户单位洽谈,商定驻勤方案,负责保安服务合同的起草、变更、续签和解除。 (七)人防部 熟悉掌握客户单位的地理位置、重点要害部位和设施布局的基本情况,负责客户单位安保方案、人员的配置与实施,协助客户单位防火、防盗、防破坏和保安工作的开展;负责公司各项大型活动的警卫布岗和人员配置;负责各安保队日常管理、组织学习培训、考核、监督检查警容风纪和工作落实情况;协调好客户关系,加强与客户的沟通联系,定期回访客户及时处理客户提出的要求与意见,并向常务副总反馈信息。 (八)客服部 负责协调与客户单位的关系,听取客户单位对保安服务工作的意见及建议,了解保安服务情况,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各执勤点保安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跟进。处理合同争议、纠纷、违约、索赔等事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及基本任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及基本任务 一、县政府办的主要职责 (一)承办省、州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和县政府向省、州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转交县政府办理的事项和反馈工作。 (二)负责县属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报告的签收、送阅、转报和批复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联络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四)负责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简报等的起草、送审、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保管、清退、销毁等工作。 (五)负责督促、检查县属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执行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精神的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为县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报告提供文稿或资料。 (七)协调各部门工作,对部门间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策。 (八)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搞好专题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反馈工作。 (九)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 (十)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裁决案件的具体审理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一)负责由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十二)做好中央、省、州部门重要领导同志和其他县市政府领导同志及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并负责县政府领导出访联络等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县政府机关的财务工作及房产、车辆、水、电、环卫等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对县政府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外事及侨务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的外事工作和侨务工作。 (十六)加强与上级的联系,收集信息,发挥好窗口和桥梁作用。 (十七)负责县政府办的人事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十八)负责县政府机关的值班、安全保卫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九)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务。

新形势下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

新形势下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在国内对科技创新、环境保护和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下,我国政府体系必须进行改革,转变其职能,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好。国家政府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公共事务,这就需要他们肩负其身上的责任,确立服务意识,完善法制体系,鼓励科技进步和创新,积极推动全球化合作。而对于地方基层政府来说,其主要职能是做好社会管理、发展经济和公共服务等事务,这就要求基础政府要进行思想观念、工作方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全面创新,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基层的建设和发展。 引言 正如世界银行发展报告所说的那样:“在世界各地,政府正成为人们注目的中心。全球经济具有深远意义的发展使我们再次思考关于政府的一些基本问题:它的作用应该是什么,它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以及如何做好这些事情。”政府的作用应该是什么,是政府职能的问题;政府如何做好这些事情,是政府管理方式的问题。政府职能是根据社会需求,政府在国家和社会管理中承担的职责和功能。政府管理方式主要是政府实现其管理职能的手段和方法,通过管理方式政府职能由理想变为现实。 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政府职能,它主要强调市场优先,政府职能主要是弥补市场不足。如美国学者安德森提出,政府应该有七项基本职能:提供经济基础;提供各种公共商品和服务;协调与解决团体冲突;维护竞争;保护自然资源;为个人提供获得商品和服务的最低条件;保持经济稳定。萨缪尔森指出:在一个现代的混合经济中,政府执行的经济职能主要有四种:确立法律体制、决定宏观经济稳定政策、影响资源配置以提高经济效率,建立影响分配收入的方案。 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国际资本流动性的日益增强、跨国公司的经济活动日趋频繁、市场全球化、地区和国际经济一体化、国际经济组织的功能加强及国际竞争的日益加剧等并未真正损害政府的权力,政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并未减少,这些因素反过来强化了政府管理,促进了政府作用加强。实践证明,经济与社会生活越复杂,越需要加大政府的调节力度。 在国外大环境的压力下,国内也出现相应的问题和困难。自从加入WTO以来,我国面对外国资本的强力冲击,提高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也迫在眉睫,创新型社会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工业对环境和生态的破坏也引起人们的关注,为了我们自己,也为了子孙后代,建立环保型社会,提倡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社会发展不均衡,贫富差距拉大,部分地区矛盾激化,社会出现一些不稳定因素,又要求我们建立和谐社会。这些种种要求和现实的紧迫压力都对我们的政府体系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政府不断调整,转变职能。 1、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 政府最原始的职能在于:协调社会的阶级矛盾,将阶级冲突控制于一定的秩序之内。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民主化思潮的催化。阶级间的对立关系有所缓和,政府的统治职能便有所减弱。 在当代,政府职能的核心则强调合作管理公共事务。随着政府社会管理能力的进一步提高,社会自治能力的进一步增加,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将先后在各个领域中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 中国政府职能的重构具体表现为: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由单元取向向多元取向的转变;政府职能的转变———由功能性向结构性的转变;政府职能的创新———建构与再造。政府职能结构性的转变意味着政府职能要从传统的、单一的、整体的政府职能向分散的、多元的政府职能转化,打破政治与经济、国家与社会的一元结构模式。 1)要建立责任型政府。各级政府必须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和理解在参与国际竞争中所肩

企业工会的主要职责

企业工会的主要职责(基本任务)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二、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的执行。三、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调解劳动争议。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五、组织培养、评选、表彰劳动模范,负责做好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工作。六、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文化、科学和业务知识,提高职工素质。办好职工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七、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八、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九、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生活,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十、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企事业。工会委员会的职权工会委员会在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职

权:一、负责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承担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代表职工同企业行政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协议。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三、负责筹备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四、讨论决定工会的重要工作安排和有关重大问题。五、对工会领导人选的变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六、审查和批准下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和选举结果。七、讨论任免工会的工作人员。八、讨论决定工会的财务预决算。九、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工会的工作机构设置方案。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

区政府办公室各处室工作职责(第四稿)

目录 一、秘书处 (1) 二、行政审批处(外事办) (3) 三、会务联络处 (4) 四、信息处 (5) 五、建议提案工作处 (6) 六、督查处 (7) 七、街道工作处 (8) 八、行政处 (9) 九、调研处 (11) 十、综合处 (12) 十一、法规处 (13) 十二、行政复议处 (15) 十三、应急办 (17) 十四、信访办 (18)

一、秘书处 1.负责中央、天津市及有关单位发送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的各类文电、简报、刊物、信件等的签收、登记、拟办、送批、分办、转办、催办、存档和管理工作。 2.负责起草、制文、审修、报批、校核、印制、发送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件。 3.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文书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保管、移交工作,负责文书档案清退、销毁的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保密管理工作。 4.负责承办新区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请示、报告区政府的事项,研究并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5.负责市领导、区领导批示件的承办、分办、转办、催办和整理工作。 6.负责汇总区政府领导工作计划,协调、编制、印发区政府领导一周活动安排,按照市级机关通知要求协调落实区政府领导参加内外事会议活动。 7.负责新区机关值班安排,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值班制度。 8.负责承办新区各管委会、各委局、各单位负责同志外出请、销假工作。 - 1 -

9.负责区政府系统印鉴的制作、颁发及销毁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印鉴和介绍信的管理、使用。 10.负责对区政府系统单位的公文规范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1.负责区政府领导机要秘书的日常管理工作。 12.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党群日常工作。负责机构设置、编制管理、人事管理等工作。 13.负责管理区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 14.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2 -

(完整版)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注:质量管理/采购/销售、售后服务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部门设置说明: 一、董事长职能: 董事长是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重大经营事项的主要决策人,领导和动员全体 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在“合法经营,质量为本”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对公司所经营医疗器械的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组织机构,保证其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质量把关职能,支持其合理意见和要求,提供并保证其必要的质量活动经费。 1.主持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议,并负责上述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2.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经营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提名公司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职,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 4.决定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待遇和支付方式井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 5.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全公司的财务状况。 6.签署批准调入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 7.签署对外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8.处理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重大事项。 9.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可授权总经理代理。 二、总经理职能: 总经理岗位职责 1.向全体员工传达满足客户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意识。 2.制定并颁布质量方针,营造企业价值观。 3.制定公司总质量目标,并批准各部门质量目标。 4.任命各部门经理、管理者代表。 5.批准质量管理制度和程序文件。 6.确定选定新代理品种。 7.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各部门正常动作。 8.重视客户意见和投诉处理,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9.主持季、年度质量分析会和全员质量管理工作例会。 10.主持对本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第四章 地方政府的职能

第四章地方政府职能 一、政府职能概述 (一)政府职能定义 1、国家职能 国家职能是指国家在实施其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活动过程中担负的职责和功能。是国家本质的反映和外在表现。对国家本质的不同理解决定了对国家职能的不同认知:公共论认为, 国家本质上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因而国家的职能就是为社会公众履行公务。 阶级论认为, 国家本质上只是阶级专政的工具, 是统治阶级镇压被统治阶级的机关, 所以, 剥削阶级的国家, 根本不存在什么社会公共职能, 只有两种基本职能: 一是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内部职能, 二是侵略别国或保护本国不受侵略的外部职能。 ●国家的本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本质属性,所以国家的主要 职能是政治统治,而政治统治职能的履行必须以实现社会管理为基础,因此国家又具有公共性,是阶级性与公共性的统一。 ●首先, 任何阶级统治都是以实现一定的社会公共职能为前提的。 ●其次, 统治阶级的特殊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社会普遍利益的制约。 国家职能实质上就是实现国家本质的功能, 是国家本质的具体展开。因此, 国家职能必须充分体现国家本质的规定性, 即阶级性与公共性。国家职能包括:政治统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 2、国家职能与政府职能的关系 国家机关可以说是实施国家职能的物质载体。大多数国家都设置五种国家机关, 即: 国家代表机关(也称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 ; 国家元首; 国家行政机关(也称国家管理机关或直称政府) ; 审判和检察机关(也称司法机关); 暴力机关(也称武装力量) 。 国家职能与政府职能的关系: 首先,国家职能包括了政府职能,后者从属于前者。 其次,政府与国家承担共同的职责, 但政府履行职责的侧重点在于执行。 对政府职能的理解,可以从政府的角色、作用、职责等不同的角度入手。政府职能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国家赋予的权力,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职责和功能。主要涉及到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 (二)政府职能的理解与变迁 西方国家政府职能的发展演变 前资本主义时期政府角色职能 在自然经济状况下的政府职能,主要局限于“御外”和“安内”,维持国家统治方面。表现为政治统治职能极端强化,社会管理职能相对弱化。 自由资本时期政府角色职能 古典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为基础,论证了市场机制的有效性。认为“利己的润滑油将使经济齿轮以奇迹般的方式来运转,不需要计划,不需要国家元首的统治,市场会解决一切问题。”所以“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好政府”。 垄断资本时期政府角色职能 由于资本主义固有矛盾的加深和“市场失灵”,导致西方国家在20世纪30年代爆发了

论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向

论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向 作者:赵学文内容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表明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在经济发展道路上遇到了很多障碍,特别是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政治体制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从热衷于“管、审、批”的干预型政府转变成致力于“扶、帮、助”的服务型政府,把工作任务集中到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帮助企业排难解困上来;从主要是为国有经济服务的倾斜政府转变成为整个社会服务的全面政府,把工作基点落实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上来;从不受约束的自由政府转变成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把工作规范统一到相关的法律法规上来。如何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就是当代中国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分析政府职能转变的原因,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取得的成就,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向等一系列基本要素。 关键词:政府职能行政环境服务型政府转变趋向 一、政府职能转变的原因 (一)政府职能归根结底来自于社会客观存在的需要,并随社会的发展而变化、调整,特别在社会出现急剧变革时,政府职能有必要进行相应的转变。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主要是由于旧体制向新体制过渡造成的。 (二)政府职能包括的范围极广,但归结起来不外一国的政治、行政、经济、社会某方面的具体体制,正是这些体制影响、制约着政府对社会的公共管理,并提出的相应的要求。早在1978年12月举行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就提出,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主要缺点是权力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企业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认真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充分发挥中央部门、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性和创造性。党的十七大报告又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规范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统筹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机构设置,减少领导职数,严格控制编制。在推进行政体制改

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范例

岗位说明书系列 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1273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Party and government office work model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职责一: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了解全办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区、办事处决议和指示的执行情况,准确地向办事处领导如实反映,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负责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印发工作。 3.承担机关机要、保密、信息、文印、档案管理和上下联络工作。 4.负责来往信函的处理,热情接待来办联系工作人员及其他来访人员。 5.负责机关的后勤保障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6.负责接收上下级及各科室报送的各类文件、材料,认真做好收文的登记、分发、呈批、催办、交卷、归档工作。

7.负责办事处下达各科室任务的督办、检查和有关工作情况的收集工作。 8.负责行政印鉴的管理和有关证明的出具。 9.负责考勤制度的落实。 10.负责群众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 11.负责纪检、人大及政协联络、党建、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日常事务工作。 职责二: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检查、督促、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及重要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重大问题归口报告,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2、负责安排党委会议和党委召集的各类会议,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后督查落实工作。 3、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报告、决定、总结等文件或材料。 4、负责安排各类办公会议和干部大会,做好会议记录,并协助分管领导督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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