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准则和要求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准则和要求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准则和要求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准则和要求(交评)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交通影响评价是研究新建项目或城市土地利用变更对交通的影响,交通影响评价的目的是:评价和分析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新增的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环境产生影响的程度和范围,从而,在满足一定服务水平的条件下提出对策,减小项目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缓解项目产生的交通量对周围道路交通的压力。

一、一般准则

交通影响评价的侧重点应放在制定切合实际的改善措施以使建设项目对外部交通所产生的影响尽可能地减小和明确界定开发商对此影响所应承担的市政设施建设义务两个方面。为使城市建设与交通协调发展,一方面应考虑新建或改建项目在路网交通流量自然增长的情况下对交通设施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应具体分析这种影响在未来路网交通流量中所占的比例,使项目的控制在合理的规模内,做到既能使交通设施承受这种影响,又不妨碍城市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

交通影响评价应把握如下要素:

1、项目区域内部交通设施(如内部道路、停车设施等)是否能够满足交通的需求;

2、连接外部的出入口通行能力是否能够满足高峰小时进出车辆的需求,交通组织是否合理;

3、项目生成/吸引的交通量在项目周边的道路上所占的比例是否合理,外部路网是否

能够承担这样的负荷。

对于上述要素,如果“1”不能被满足,应要求开发商削减建设规模或增加内部交通设施;如果“2”不能被满足,则应调整出入口或要求开发商采取工程措施提高出入口的通行能力并合理组织出入交通;如果“3”不能被满足,项目生成/吸引的交通量在周边道路上所占的比例超过一定的量值(主干路为30%,次干路为40%,支路为70%),且外部路网超负荷运行

时,应由开发商承担改善项目周边道路的义务或削减建设规模。

二、研究内容

交通影响评价的内容如下:

1、项目的研究范围

项目的研究区域不能局限于拟建项目的本身。应根据项目对周围地区交通影响的程度,将周边地区乃至更大范围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土地使用与交通的关系,以及交通需求与供给能力是否平衡。

对于需要在立项阶段进行初步交通影响分析的项目和交通影响较大的项目,研究范围应适当扩大。

2、建设项目背景与现状交通分析

介绍拟建项目的背景情况,周围的土地利用现状与交通系统,以及研究区域未来的土地利用与交通规划。

3、建设项目交通量预测

采用系统的分析方法,定量地分析各种土地使用及开发强度与交通量生成或吸引的关系,预测目标年建设项目产生的交通量,以及这些交通量与城市路网负荷的叠加效应。

4、交通影响评价

对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研究区域内的各类交通设施的供应与需求进行分析,分析交通需求

与路网容纳能力是否匹配。评价建设项目对周围交通环境的影响程度,包括建设项目产生的交通对各相关交通系统设施(如:道路、公交、行人、停车等)的影响,并对既有的交通规划

方案进行评价和检验。

5、交通设施改进和相关措施

依据分析评价结果,提出减小建设项目对周围道路交通影响的改进方案和措施(外部和内部交通系统),处理好建设项目内部交通与外部交通的衔接,提出相应的交通管理措施,

并对改进的措施和方案进行评估。

6、结论和建议

提出对建设项目建设规模的建议,以及可接受的交通设施改进措施建议。重点要求说明项目的规模是否合适,改进措施是否有效,以及对项目布局的评价等。

三、研究方法概要

1、目标年的确定

研究目标年应为项目全部建成或使用的年份,或者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目标年。规模较大或分期实施项目,应考虑各阶段完成时期及全部建成后一定时期(如5年、10年)的情况。

2、区域背景资料

应包括交通量、土地利用、社会经济数据、交通系统情况等。

3、分析时间段的选择

研究应选择高峰时段进行分析。如果项目产生交通的高峰时间与周围路网交通的高峰不一致,应研究叠加后最大时的情况,并依此确定交通改善措施。有些用地(如商业、公园、旅游、娱乐等)应研究平日和假日的不同情况。

4、项目交通预测

预测目标年项目产生的交通影响包括以下内容:交通生成,交通方式分担,交通分布与交通分配。

5、非项目交通预测

除项目自身和研究区域内计划审批的其他项目生成的交通量会影响目标年的交通系统状况外,研究区域外的变化同样也会产生影响。非项目交通预测需全面考虑目标年的条件,称为“基本情形(Base case)”,即项目建成前的背景条件。非项目交通包含两部分:(1)过境交通,即所有通过研究区域且起止点均在研究区域外的交通出行;(2)其他项目交通,即研究区域内其他项目产生的交通,起点或终点在研究区域内。未来交通需求包括项目交通、区

域内其他已审批同意建设项目的交通以及区域现状交通加上自然增长量的总和。

预测非项目交通的主要方法有三种:累加法、交通模型法和增长率法。

6、评价

评价项目交通影响并制定交通改善方案应包括如下方面:

(1)交通总量预测

将项目交通量和非项目交通量叠加,得出交通总量,再分析交通系统能否满足增长的交通需求。

(2)能力分析

对区域内各主要路口和路段的现状和预测年的情况要逐一进行分析。计算它们的流量、负荷度,需要时要分析路口的排队和延误情况,给出它们的服务水平。

(3)交通安全

应分析区域内有无事故多发地点,找出原因,并在规划设计上提出改进意见。

项目的内部交通组织和外部出入口的设置要尽量减少与行人的冲突,从停车场和公共汽车站到建筑出入口的行人路线也要考虑安全问题。

(4)内部交通组织

内部交通组织应包括如何使用内部交通联系外部出入口,并设定建筑出入口、落客区、卸货区和停车场之间的联系通道,应尽量减少迂回线路,少占地,减少与行人或其他车辆的冲突。

(5)停车

项目要提供适当的停车位,满足项目产生的交通需要,并符合地区交通政策。

(6)项目出入口

项目进出路线与城市道路的交点即项目出入口应等同于道路交叉口。出入口的设置要使项目的进出车辆安全、有效,尽量避免影响非项目交通。出入口的大小要满足服务车辆的大小和运行的要求。

(7)交通需求管理

减少项目产生的道路交通量有很多方法,如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减少停车位、提高停车收费标准、改善人行环境、错时上下班等等。应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区位和地区交通策略,考虑为实施交通需求管理创造条件。

要设置足够的公共交通设施。

(8)人居环境

许多研究表明,如果项目产生的交通穿过居住区,使道路流量显著增加,即使其未达到饱和,也会对居住区的生活环境、安全和邻里氛围构成危害。因此,应尽量避免将过境交通引入居住区。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CJJ/T 141-2010 1 总则 1.0.1 为促进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规范城市和镇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规划城镇人口规模再10万人以上镇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1.0.3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必须以城市和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 为依据。 1.0.4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应遵循集约、节约使用土地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应妥善处理评价项目新生成交通与背景交通间的关系。1.0.5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除应遵守本技术标准外,尚应符 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设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具有交通生成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拟建设(新建、改建和扩建)项 目。 2.0.2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Traffic Impact Analysi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对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新生成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系统运行的 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小件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的技术方法。 —1 —

1.0.6 建设项目分类Class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类型、建筑物使用功能和项目生成的交通需求特征对建设项目进行的分类。 1.0.7 出行率Trip Generation Rate 建设项目单位指标( 如建筑面积、住宅户数、座位数等)在单位时间内所生成的交通需求,包括产生量和吸引量。 1.0.8 新生成交通需求New Generation Traffic Demand By Consturuction Projects 建设项目投入使用所生成(包括产生和吸引)的新增交通需求。 新建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包括建设项目产生和吸引的交通需求; 改、扩建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是指由改、扩建部分引起的新增 交通需求。 1.0.9 背景交通需求Background Traffic Demand 交通影响评价范围内除去被评价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外的 其它交通需求,包括起迄点均在评价范围外的通过性交通和评价范围 内其它建设项目生成的交通需求。 1.0.10 交通影响评价的启动阈值Threshold of Traffic Impact Analysis 建设项目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门槛条件。 1.0.11 交通影响程度评价指标Indicators of Traffic Impact Assessment 衡量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影响程度 的指标。 —2 —

兰州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兰州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土地利用和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从交通角度评判项目方案的合理性,规范兰州市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 141-2010),结合兰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第四版)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北至铁路货运北环线,南至南绕城高速公路,东至兰州高新区榆中园区东部边界,西至京藏高速公路的建设项目。其他区域建设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交通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交通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交通影响的交通设计、交通管理方案和措施。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应在选址或报建阶段进行。 第五条建设项目在选址或报建阶段依规定需做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交经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及意见函。

第八条单独报建的学校类、交通类、混合类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不设启动阈值,均需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前,将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第十条红古区、皋兰县、永登县、榆中县、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自行组织评价或委托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评价。 第三章管理部门职责及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会同规划、国土、公安、建设等部门及相关专家进行联合审查。 第十二条项目建设单位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评审申请、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查报告后,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联审,并出具评审意见。项目建设单位根据评审意见进行深化、完善,并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核准通过的项目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意见函。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1 总则 1.0.1 为促进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规范城市和镇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规划城镇人口规模再10万人以上镇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1.0.3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必须以城市和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为依据。 1.0.4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应遵循集约、节约使用土地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应妥善处理评价项目新生成交通与背景交通间的关系。 1.0.5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除应遵守本技术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设项目 Construction Project 具有交通生成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拟建设(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2.0.2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Traffic Impact Analysi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对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新生成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小件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的技术方法。 2.0.3 建设项目分类 Class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类型、建筑物使用功能和项目生成的交通需求

特征对建设项目进行的分类。 2.0.4 出行率 Trip Generation Rate 建设项目单位指标(如建筑面积、住宅户数、座位数等)在单位时间内所生成的交通需求,包括产生量和吸引量。 2.0.5 新生成交通需求 New Generation Traffic Demand By Consturuction Projects 建设项目投入使用所生成(包括产生和吸引)的新增交通需求。新建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包括建设项目产生和吸引的交通需求;改、扩建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是指由改、扩建部分引起的新增 交通需求。 2.0.6 背景交通需求 Background Traffic Demand 交通影响评价范围内除去被评价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外的其它交通需求,包括起迄点均在评价范围外的通过性交通和评价范围内其它建设项目生成的交通需求。 2.0.7 交通影响评价的启动阈值 Threshold of Traffic Impact Analysis 建设项目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门槛条件。 2.0.8 交通影响程度评价指标 Indicators of Traffic Impact Assessment 衡量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影响程度 的指标。 2.0.9 长路段 Long Continuous Road Link长度超过1.5km,交通

交通影响评价内容及要求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应包含文字说明和图纸两个部分,各部分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文字说明应包括: 1、概况 (1)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总平面规划、建设时序等); (2)建设项目目标年的确定; 2、建设项目影响区域现状及规划情况(包括土地利用、城市道路等) 3、交通调查 (1)交通调查主要是获取评价区域交通量现状数据,分析主要路段、交叉口现状饱和度。调查时段一般不少于连续3日的早晚高峰,早晚高峰时段一般按城市交通规划确定,特殊项目由市规划局商市交警支队确定。 (2)应说明评价区域内的现状交通情况,包括道路名称、道路等级、横断面形式,交通设施设置及交通组织形式、主要交叉口技术参数、交通信号、公交线路、站点和换乘点等; 4、交通预测 (1)预测目标年建设项目交通发生、吸引、分布与方式划分及交通量分配; (2)预测分析目标年周边道路背景交通量,背景交通量一般按城市交通规划确定; (3)研究范围一般为与拟建项目相邻主次干道的围合区域。对于重大项目或位于交通敏感区域的项目,交通影响研究范围应适当扩大。在Ⅰ类区应包括建设项目新增交通量超过道路通行能力的5%以上的主次干道;在Ⅱ类区应包括建设项目新增交通量超过道路通行能力的10%以上的主次干道。 (4)目标年城市路网应以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时的城市路网为准; (5)分析建设项目交通量与城市路网的叠加效应。 5、交通影响评价 (1)分析建设项目对城市路网的影响程度; (2)评价建设项目出入口及内部道路交通组织合理性; (3)评价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的数量及位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建设项目交通安全评价。 6、结论和建议 (1)结论应包括:建设项目对城市路网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出入口位置、内部交通、配建停车泊位的评价结果; (2)建议应包括:可接受的交通设施、总图布局的改善建议,相应的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与管理要求,分步实施计划方案。 (二)图纸部分应包括: 1、项目区位图 2、交通影响范围图(可和项目区位图合并) 3、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及交通组织图 4、周边土地利用现状图 5、周边土地利用规划图 6、影响区域道路现状图 7、影响区域道路规划图 8、项目周边路网主要交叉口的高峰小时流量流向图(或表) 9、影响区域现状路网饱和度分析图(或表) 10、影响区域目标年路网饱和度分析图(或表) 11、交通改善建议图

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办法

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印发《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分局(规划办),局属事业单位: 为促进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协调发展,科学配置城市土地与空间资源,规范规划及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规划局 2014年4月21日 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为促进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协调发展,科学配置城市土地与空间资源,规范规划及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主城区范围。

第三条(交通影响评价的范畴)交通影响评价是指按本办法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新编、修编或修改阶段和建设项目方案设计阶段进行的交通论证分析及可行性评价。 第四条(新编或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或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同步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第五条(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有以下情形的,应同步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一)因用地性质调整或容积率增加,居住、商业、商务用地及其混合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增量超过10万平方米且容积率增幅超过50%的;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后,单个未建地块的容积率达到《技术规定》附表一中指标上限三倍及以上的(居住:中心地区10.5,一般地区7.5;商务:中心地区15,一般地区12;商业:中心地区12,一般地区9); (三)轨道停车场、车辆段和公交场站以及其他市政设施用地上新增上盖物业开发的; (四)新增大型场馆和交通换乘枢纽的; (五)其他有必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要求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主要要求 1.项目背景情况项目任务来源(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位置及四至情况 要求有详细文字说明和规划位置示意图。 1.2. 项目规划用地情况(包括性质和规模) 1.2.1. 项目总建筑平面图 1.2.2. 项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 1.2.3. 项目现状和规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要求说明建筑规模详细情况,包括项目总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具体用途)、地下建筑面积(具体用途)、住宅户数、人口数、或者其他和医院床位数、门诊量等、容积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数、(地上、地下)并附详细表格说明。 2.项目研究依据要求说明是项目规划意见书或审定方案通知书或控规调整阶段(附控规调整报告),并附所批文件复印件。报告中的规划条件(路网、公交场站及其他交通设施)应由相关部门确认。 项目研究范围 3. 3.1. 研究区域范围及依据 3.1.1. 研究范围一般应覆盖因项目而带来重大交通及运输影响的所有的地方,至少应包括直接毗邻项目的主要交通通道和主要交叉口。

3.1.2 说明研究范围确定的依据,并附项目研究范围规划道路和用地性质规划图。 3.2. 说明研究范围内项目周边用地规划及开发情况,特别是项目四周正在建设或近期建设项目有关情况。 3.3. 项目计划建成年份情况及依据。 4. 现状交通系统状况 4.1. 研究区域现状道路设施及交通流量情况 4.1.1. 说明研究范围内现状路网布局、现状道路宽度、横断面、是否实现规划等。 4.1.2. 说明研究范围内主要节点情况,包括节点类型、交通组织、 信号配时等。 4.1.3. 项目现状道路及节点图。 4.1.4. 项目周边道路及节点现状交通量和负荷度调查,要求列表和附图说明。 4.1. 5. 研究范围内道路及节点存在问题及通行能力分析。 4.2. 研究区域现状公共交通设施情况 4.2.1. 说明研究范围内现状公交线路设置情况,要求说明线路车 站的设置、距离项目的远近、线路的走向、线路的运力情况、公交港湾和满足需求水平等,并附图说

《昆山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细则》文本

《昆山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细 则》文本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第一部分文本部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管理部门职责及评审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从业单位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一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交通影响评价技术细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二选址(或出让)阶段和报建阶段交通影响评价技术细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A 规划单元分区、交通设施服务水平分级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B 部分条文解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昆山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促进昆山城市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规范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昆山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 141-2010)、《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年修订)》、《江苏省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要点》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规划区。 第四条【阶段划分】交通影响评价(简称“交评”)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简称“控规阶段”)、选址阶段或地块规划条件核提阶段(简称“选址(或出让)阶段”)、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项目方案设计阶段(简称“报建阶段”)三个阶段。

东莞市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东莞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规范东莞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定本技术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东莞市所有城镇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城市详细规划交通分析、建设项目施工等的交通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应遵循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除应遵守本技术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广东省以及东莞市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五条本标准所指的建设项目为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表1所列规模的拟建(新建、改建和扩建)永久性或临时性项目。 表1交通影响分析对象的规模标准 第六条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主要目标是: (1)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法定规划和交通系统状况,评价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量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路网、行人设施及其他交通设施)运行的影响;

(2)评价项目对出入口、停车场(库)、装卸区、行人和公共交通设施的需求;(3)提出可行的道路交通改善方案措施(包括项目外部和内部),将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承受范围; (4)在进行以上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结论和可行的建议,供市规划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第七条交通影响评价的主要依据至少应包括: (1)《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2)《通行能力手册》; (3)《交通工程手册》; (4)建设部《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5)公安部、建设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6)《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7)东莞市域及项目所在镇域已经生效的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公共交通规划(包括轨道交通规划)、停车规划; (8)项目所在片区及周边有紧密联系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9)项目本身的规划方案; (10)本技术标准。 第八条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成果必须内容完整、结论明确。 第三章主要内容及标准 第九条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应包含以下内容: (1)确定交通影响评价的范围与年限; (2)资料收集、交通量调查和分析;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 2010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CJJT141-2010 准.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CJJ/T 141-2010

1 总则 1.0.1 为促进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规范城市和镇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规划城镇人口规模再10万人以上镇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1.0.3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必须以城市和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 为依据。 1.0.4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应遵循集约、节约使用土地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应妥善处理评价项目新生成交通与背景交通间的关系。 1.0.5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除应遵守本技术标准外,尚应符 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设项目 Construction Project 具有交通生成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拟建设(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2.0.2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Traffic Impact Analysi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对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新生成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小件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的技术方法。 — 2 —. 2.0.3 建设项目分类 Class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类型、建筑物使用功能和项目生成的交通需求特征对建设项目进行的分类。 2.0.4 出行率 Trip Generation Rate 建设项目单位指标(如建筑面积、住宅户数、座位数等)在单位时 间内所生成的交通需求,包括产生量和吸引量。 2.0.5 新生成交通需求 New Generation Traffic Demand By Consturuction Projects 建设项目投入使用所生成(包括产生和吸引)的新增交通需求。新建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包括建设项目产生和吸引的交通需求; 改、扩建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是指由改、扩建部分引起的新增 交通需求。 2.0.6 背景交通需求 Background Traffic Demand 交通影响评价范围内除去被评价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外的 其它交通需求,包括起迄点均在评价范围外的通过性交通和评价范围内其它建设项目生成的交通需求。 2.0.7 交通影响评价的启动阈值 Threshold of Traffic Impact Analysis 建设项目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门槛条件。 2.0.8 交通影响程度评价指标 Indicators of Traffic Impact Assessment 衡量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影响程度 的指标。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大纲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大纲 一、项目概况主要内容:规划设计的条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方案介绍 二、评估范围与年限的确定 根据《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CJJ/T 141-2010)第 4.0.3 条和 6.1.2-2 款之规定,本项目为物流中心,属T08 大类中的货运站场,其评价范围为建设项目邻近的第二条主干道或快速路围合的范围,即X路、X路、X路…….?之间的区域范围。根据《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 141-2010)第622 —2款之规定,本项目交通影响的评价年限为正常使用初年以及正常使用第五年,即XX年和XX年。 三、评价范围现状与规划情况主要内容:介绍评价范围内现状和规划的用地和交通发展情况 四、现状交通分析 1 、交通调查的方案介绍 2、现状交通运行状况评价 1)评价范围内各种交通方式的交通特征值、交通设施、交通管理措施; 2)评价范围内的现状道路、公共交通、自行车、行人和停车等交通系统的管理措施、供需和运行状况进行分析,提出现状交通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五、交通需求预测对各评价年限、各评价时段的背景交通和项目新生成交通进行与预测,分析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的交通量分布和运行特征

六、交通影响程度评价 1、根据交通系统供需分析和交通影响程度评价,提出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存在的主要交通问题 2、评价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评价对象应包括评价范围内的各种交通系统,包括机动车、公共交通、停车、自行车和行人等。 七、交通系统改善措施与评价 1、改善出入口布局与组织,优化建设项目内部交通设施 1)根据出入口与外部交通衔接的状况,提出出入口数量、大小、位置以及交通组织的改善建议 2)优化建设项目内部交通与停车措施布局 2、评价范围内的交通系统改善 1)各交通方式的交通组织优化 2)道路网络改善和道路改造措施 3)出入口或交叉口的渠化和信号控制改善 4)公共交通系统改善(公共交通运营组织、线路优化、场站改 善等) 5)自行车、行人、无障碍交通系统改善 3、改善措施评价 八、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必要性措施和建议性措施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 理办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 2016年7月26日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评价工作,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国境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具体负责一级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管辖围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具体负责二、三级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 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分别负责行政许可权限围的长江干线、西江干线省际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具体负责二、三级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以上部门和单位统称为主管机

关)。 第四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领域分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收费公路运营六个专业类型和其他类型(未列入前六种类型,但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批或许可经营)。 道路运输专业类型含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汽车租赁、机动车维修和汽车客运站等类别;水路运输专业类型含水路旅客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等类别;港口营运专业类型含港口客运、港口普通货物营运、港口危险货物营运等类别;城市客运专业类型含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和出租汽车营运等类别;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专业类型含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和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等类别;收费公路运营专业类型含高速公路运营、隧道运营和桥梁运营等类别。 第五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等级,三级为最低等级。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旅客运输、港口危险货物营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输、高速公路、隧道和桥梁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不设三级,二级为最低等级。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评价指南,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发布。 第六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工作应坚持“政

佛山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办法

xx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编制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城市扩张不断加快和机动车高速增长带来的交通量快速增加,城市交通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未经交通论证即进行建设,加剧了城市交通的紧张局面或给今后城市交通问题留下隐患。根据交通影响的程度判断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规模、开发强度及性质等方面的合理性,提出内部、外部交通设施及交通组织等方面措施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第二条为统一、规范xx市城镇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促进土地利用和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 141-2010)、《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同时结合xx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xx 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其他区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编制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除应执行本办法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xx市现行的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由市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评审意见和意见函均作为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方案阶段或详细规划的依据之一。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五条交通影响评价主要分析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周围交通环境的影响程度,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交通改善对策,使建设项目的交通设施配置与内外交通组织符合城市交通系统的规划和管理要求,减小项目开发对周边道路交通产生的冲击。 第六条交通影响评价主要依据应包括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

准,xx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xx市城市总体规划、xx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综合交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与之紧密联系的区城市总体规划及片区详细规划、《通行能力手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建设项目本身规划方案等。 第七条交通影响评价分为详细规划、项目选址和方案阶段三个阶段。 第八条详细规划交通影响评价应作为规划的内容之一,与详细规划同时报审,其费用纳入规划编制经费中。详细规划阶段交通影响分析主要目标是对研究范围内的道路交通设施的配置提出布局建议,同时在核算交通承载能力的基础上,对规划土地开发强度提出要求和建议。 第九条项目选址阶段(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之前)主要目标是从交通影响角度论证建设项目选址的可行性,确定建设项目停车配建、出入口位置设置等技术指标,并提出建设项目开发强度建议。 第十条项目方案阶段(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之前)主要目标是从交通角度对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评价,提出调整修改意见,验证和检查建设项目的开发强度是否适应周边交通设施的承受能力。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指的建设项目为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表1所列规模的拟建(新建、改建和扩建)永久性或临时性项目。建设项目详细规划阶段和方案阶段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应符合表1规定。

(交通运输)交通影响评价合同精编

(交通运输)交通影响评价 合同

(交通运输)交通影响评价 合同

合同编号: XXX项目 交通影响评价咨询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XXXXX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经双方协商壹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壹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乡规划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咨询依据 2.1甲方给乙方的设计条件及要求; 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第三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目标及咨询成果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概况及规模: 咨询目的: (1)根据基项目开发计划,分析研究区域交通需求增长及其周边地区所受影响,使基地的建成使用对区域道路交通系统产生的影响减至最小; (2)进壹步完善基地内外交通组织,以使得基地内外形成顺畅的交通流线;确保基地影响区域动静态交通平衡。 咨询内容:

(1) 分析基地及其周边地区交通现状和问题; (2)分析基地的建设开发水平和目标年交通发生吸引需求; (3)分析研究区域道路网受基地开发的交通影响程度、承受能力及改善措施; (4)提出基地配建停车设施数量建议; (5)提出基地周边交通组织方案建议。 项目交通影响分析报告成果: (1) 基地周边交通现状和交通流量等交通评估前期的主要调查观测资料。 (2)方案说明书(文本); (3)基地总平面图; (4)道路和用地现状图; (5)目标年基地周边主要道路新增交通量图; (6)基地周边机动车交通组织图; (7)基地周边交通改善措施汇总图。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 协助收集编制本工程所需的基础资料,资料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规划设计报告,规划主管部门规划设计要求和批复等文件, (2)项目规划平面方案,项目建筑各层平面布局、住宅标准层平面布局、停车场各层布局平面及内部车流组织图; (3)项目基地(含至少俩个周边相邻路口)地形图(CAD文件) (4)上层次规划的设计条件文档资料(说明及图纸)(复印件)。 (5)“项目平面示意图”、“用地红线图”(复印件)。 (6)项目周边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图(CAD文件)。 乙方接收甲方的资料同时,应进行清点,如有缺失需要补充,应在接收甲方的资料2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以免影响本合同工作。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2017、6、28 项目名称:******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委托单位:******* 编制单位:*********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 [建]城规编***** 证书等级甲级 项目成员: 项目负责人 *** 规划设计师 编制人员 *** 规划设计师 *** 助理规划师 目录 第1章概述 1.1项目概况与研究目的 (2) 1.2工作依据与研究方法 (2) 1、3 项目目标年与影响范围确定 (3) 第2章项目建设背景与现状交通分析 2、1 项目周边土地利用状况 (4) 2、2 项目周边道路交通系统现状与规划 (4) 2、3 项目周边交通现状评价 (5) 第3章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3、1 交通系统服务水平影响分析 (8) 3、2 公共交通影响分析 (8) 3、3 非机动车影响分析 (8)

第4章项目配套设施分析 4、1 项目影响区规划道路条件分析 (9) 4、2 项目区内停车设施供需分析 (9) 4、3 住宅区交通组织分析 (10) 第 5章结论与建议 5、1 分析结论 (10) 5、2 相关建议 (11)

第 1 章概述 1、1 项目概况与研究目的 *****位于**市**区,南侧为***路,东侧临 ***路,西临***大道,北侧顺堤河绿化带,靠近***,其空间位置及周边环境如图1-1 所示。该项目已经于2011年投入使用,项目周边道路交通条件较好,通行便捷;周围生活、市政公用设施有一定配套,已经建成几个高档居住小区,对学校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 图1-1 项目位置及周边环境 项目规划总用地276、3亩,调整前设计容积率0、45,计容建筑面积83650平方米,建筑密度37%,绿地率34%,机动车位53辆,非机动车3168辆。此次将西侧原规划的体育馆调整为5000平方米,新增两幢教学楼,共40间标准教室,建筑面积7250平方米。调整后设计容积0、47,计容建筑面积85890平方米,建筑密度39%,绿地率35%,机动车位81辆,非机动车5440辆。目前在校师生5600人,预计规划新增学生1600人,预计将来在校生7200人。 项目地块现状如图1-2,原规划总平面如图1-3,原规划鸟瞰如图1-4,调整部分局部规划鸟瞰如图1-5,调整后规划平面如图1-6。该项目属于学校建筑,建设规模较大,建成投入使用后引发的交通量会对周围交通系统产生多大的交通影响,就是否处于路网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尚缺少专业的分析及评估。 * 图1-2 项目地块现状 * 图1-3 原规划鸟瞰图 * 图1-4 原规划总平面图 * * 图1-5 局部调整地块规划平面及效果 为了保证项目调整部分建成投入使用之后拥有一个良好的内部与外部交通环境,同时也使项目建成后对周围路网的交通影响减至最小,建设单位委托****公司进行该项目的交通影响分析,提出相应的交通改善措施与建议。 1、2 工作依据与研究方法

昆明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修订)

昆明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保障城市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通影响评价是指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和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开展的交通专项论证和可行性评价。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由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主体委托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由建设单位委托编制;涉及重大交通设施及大型公建项目的片区可由属地政府或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编制。 第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重点论证片区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承载力的匹配关系,对交通设施配置、路网功能布局、土地开发要求等方面提出规划建议,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予以落实。 第五条新编、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同步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或片区交通专项规划。第六条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同步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1.用地性质变更涉及开发量增加,或者道路和交通设施规划布局变化等可能导致交通状况恶化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2.因交通聚集量较大,对片区交通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对外交通枢纽、公共交通枢纽场站、大型停车场、一级加油站等交通设施项目及大型仓储式商业设施、物流中心、体育场馆、会展场馆等)选址需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 3.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项目。 第七条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进行的交通影响评价启动条件按照《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八条交通影响评价成果应当符合《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等相关规范和标准。第九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技术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技术职能部门需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评审专家和参会职能部门的意见综合形成《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与专家评审意见和修改完善后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一并归档。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阶段通过的交通影响评价最终成果,其强制性执行内容应当在上报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中予以落实。 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通过的交通影响评价最终成果,其强制性执行内容应当在上报规划方案中予以落实,纳入批后监管。对未通过审查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应当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申报。 交通影响评价中涉及项目用地范围外交通改善措施建议,应当作为片区交通规划编制、交通改善方案的参考。 第十一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市交通影响评价专家库和交通影响评价成果信息库。 第十二条为保证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成果质量,承担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应当具有本市交通规划设计和咨询方面的业绩,具备城市规划或市政工程(至少包括道路和公共交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事业规划设计咨询机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定期发布本市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合格机构名录。 第十三条规划方案的编制单位不得承担同一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从业单位不得分包、转包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责任单位3年内不得再承担本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工作。 第十四条交通影响评价的评审专家在评审中故意影响评价结果、导致评价失实的,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且从专家库中删除。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教程和经验分享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教程和经验分享 交评总的大纲 根据个人经验,本人将交评的制作主要分为六部分:调查前准备工作、交评调查、调查资料分析、交通预测、交通影响评价及改善、项目分工安排。 一、调查前准备工作 首先,当我们接到一个项目的时候,第一步是对接收到项目的总平图和地库图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有: ①地面:检查项目出入口与最近不同等级道路交叉口之间的距离,看其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②地面:量出项目出入口的宽度,判断是否满足单双向的最小宽度要求; ③地面:量出项目内部地面上各个车道的宽度,看其是否满足单双向的最小宽度要求; ④地面:弄清地面地库出入口的数量及宽度,以及不同地库出入口之间的最小距离判断其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⑤对技术指标表进行核查:根据记住表中不同的建筑面积,按照国家和当地建筑相关规范对机动车位和非机动车位的数量进行计算; ⑥地库:对地下所有的车库坡道数量的宽度进行核查; ⑦地库:对地下所有的车库内部通道宽度以及转弯半径进行核查; ⑧地库:对地下所有车库的车位数进行人工数,检查其是否与技术指标表中表明的车位数相等。 上面这些检查头目均需要一一核查,不管哪一条款不满足要求,均需要一一写出来做一个审图文档反馈给甲方,让设计院根据我们的审图建议进行修改。

二、交评调查 当设计院按照我们的审图意见将项目进行修改完以后,我们需要按照修改后版本的文件进行资料调查,其具体的步骤如下: ①根据总平图的总建筑面积,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区域进行围合,看其是围合一圈还是两圈,并以什么样的等级道路仅进行围合; ②结合该城市未来年的用地规划图和路网规划图对围合道路进行选择,使其按照相应等级的路围合诚闭合的圈; ③根据围合的影响范围和项目地理位置,在百度地图或者谷歌地图进行截图,在截图上找到相应的项目位置和围合影响范围。 确定前提资料,然后进行现场的实地勘察,勘察的内容有: ④车流量:对每条道路的车流量进行调查,对每个交叉口各个方向的直行、左转、右转车流量进行记录,同时大概记录一下单位时间内每条道路的非机动车流量和人流量; ⑤拍照:对每一条路的基本路段进行拍照,每条路至少拍照一次,对每个交叉口各个方向的进口道那里进行拍照; ⑥对于有信号交叉口,需要对其信号配时进行记录,同时对各个进口道的车道数以及有无加宽和渠化方式进行记录; ⑦路段:对每条道路的标准横断面进行测量,并进行记录,以及路边是否有机动车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并进行拍照记录; ⑧对每条道路上的公交站点、公交线路、公交乘客等进行调查记录,对影响范围内的地铁站点等进行调查。 以下四部分主要是内业资料的整理和交评报告的编辑。 三、调查资料分析、 交通调查资料分析主要对应文本你的第1~4章的内容,本节主要针对这四章具体怎么做进行详细的介绍和经验分享。具体分析内容如下: 3.1建设项目概述 建设项目概述主要包括一下几个内容: 1、项目来源的介绍,主要讲项目位于什么位置,以及主要用途和性质说明清楚。 2、项目区位,主要对项目临近的城市道路进行分析,以及其余飞机场、高铁站、火车站等的距离,这里需要1~2张区位图。 3、项目规划指标,这里首先是对总平图中的技术指标表进行分析,然后对其对交通的影响做一些简要的说明即可。 4、编制依据,主要对文本和附图制作过程中需要应用到的规范进行说明。 5、评价内容和技术路线,这里主要是对交评文本主要分为哪几部分内容进行简要说明,并制作一个技术路线图,这里的内容均不需要更改,直接用模板的内容即可。 3.2评价范围、年限、评价日和时段 此章节主要包括影响项目的交通评价范围、评价年份、交通分析的评价日以及交通量评价时段,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的基本条件介绍,主要建筑限制、具体位置、建成时间和投入使用时间。 2、项目启动阈值的选取,阈值的取值决定了项目是围合几圈,其主要根据《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的规定,阈值范围如下,然后根

上海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下发《上海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来源:2006-7-12 沪规法〔2006〕624号 各区(县)规划局、派出机构、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工作,逐步缓解城市交通紧张状况,根据国家建设部、公安部的要求,结合本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于2006年8月1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一年内,按本规定的第二条范围有重点的确定一至两个建设项目,先行开展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试点工作。 由于该项工作在本市尚属起步,需不断总结、改进,请你们将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局,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附件:《上海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上海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促进上海城市建设协调发展,规范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工作,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建设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需要评价的区域和项目) 本市下列区域内,并符合所列规模的建设项目,应当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阶段(或者在核提国有土地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时)进行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工作。 (一)区域范围 1、内环线以内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沿线地区; 2、黄浦江两岸规划确定的地区; 3、中心城、新城范围内其他快速路、主干路沿线地区。 以上沿线地区指各一个规划街坊地区。 (二)建设规模 1、内环线以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内外环间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外环线以外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筑。 2、内环线以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内外环线间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外环线以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 3、内环线以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内外环线间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外环线以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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