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重点知识归纳(可编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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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

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

1、燃烧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

2、燃烧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

3、燃烧的三个必要条件(着火三角形):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和引火源(温度)。这是无焰燃烧的必要条件。

4、大部分燃烧的四个必要条件(着火四面体):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引火源(温度)和链式反应自由基。这是有焰燃烧的必要条件。

5、可燃物按其化学组成,分为无机可燃物和有机可燃物;按其处所的状态,可分为固体可燃物、液体可燃物和气体可燃物。

6、常见的引火源有:

明火,电弧、电火花,雷击,高温,自燃引火源。

7、燃烧分类:

按燃烧形成的条件和发生瞬间的特点,可分为着火和爆炸;

按燃烧物形态,可分为固体燃烧、液体燃烧和气体燃烧。

8、着火分为点燃和自燃;

自燃分为化学自燃和热自燃。

9、气体燃烧分为扩散燃烧和预混燃烧。

扩散燃烧比较稳定,火焰不运动,不会发生回火现象;

预混燃烧速度快,不扩散,会发生回火现象。

10、液体燃烧的方式有:闪燃、沸溢和喷溅。

11、液态烃类燃烧时产生橘色火焰和黑烟;醇类燃烧时产生蓝色火焰,几乎不产生烟。

12、含有水分、粘性较大原油、重油、沥青油等有扬沸现象(沸溢和喷溅)。

发生沸溢的时间比发生喷溅的时间早。

13、固体燃烧方式有:表面燃烧、蒸发燃烧、分解燃烧、阴燃(熏烟燃烧)和动力燃烧(爆炸)五种。

14、属于蒸发燃烧的有:樟脑、萘、松香、沥青、蜡烛、硫、磷、钾、钠等。

属于表面燃烧的有:木炭、焦炭、铁、铜等。

属于阴燃的有:大量堆积的煤、纸张、稻草、锯末等。

15、阴燃是固体特有燃烧方式。

16、几种常见液体的闪点:

汽油 -50,煤油 38-74,酒精12,松节油 35,甲醇 11。

17、燃烧生成的气体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丙烯醛、氯化氢等。

两种主要燃烧产物是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

常见的有毒气体有:HCN(氢化氰)、NH3(氨气)、HCI(氯化氢)、SO2、CO、NO2等。

第二章火灾基础知识

1、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

2、火灾的分类:

按燃烧对象的性质分类,可分为A、B、C、D、E、F类火灾;

按所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

3、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B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火灾;

C类火灾:气体火灾;

D类火灾:金属火灾;

E类火灾:带电火灾;

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灾。

4、特别重大火灾:30人及以上死亡,或100人及以上重伤,可直接财产损失1亿元及以上;

重大火灾:10人及10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及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财产损失5千万及5千万以上1亿元以下;

较大火灾:3人及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及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千万及1千万以上5千万以下直接财产损失;

一般火灾: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千万以下直接财产损失。

5、火灾的危害性:

危害生命安全,造成经济损失,破坏文明成果,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生态环境。

6、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

电气,吸烟,生活用火不慎,生产作业不慎,玩火,放火,雷击。

7、热传递的三种基本方式:传导、对流和辐射。

8、火灾发生过程中,通风孔洞面积越大,对流越快;通风孔洞位置越高,对流越快。

中期为0.5-0.8米每秒;垂直方向速度较快,一般为1-5米每秒。

10、烟气流动的驱动力包括烟卤效应、外界风的作用、通风空调系统的影响(火风压)等。

11、烟气流动的方向是火热蔓延的一个主方向;

烟卤效应是烟气垂直蔓延的主要因素。

12、火灾的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为初期增长阶段、充分发展阶段和衰减阶段。

13、初期增长阶段从出现明火算起;

充分发展阶段以轰燃的发生为标志;

室内温度降至峰值的80%时起,火灾进入衰减阶段。

14、当室内温度达到400-600度时,可燃物的表面全部卷入燃烧的瞬间状态,称之为轰燃。

15、灭火的基本方法:

冷却灭火、窒息灭火、隔离灭火和化学抑制灭火。

16、一般氧浓度低于15%时,就不能维持燃烧;

当空气中水蒸气浓度达到35%时,燃烧即停止。

17、化学抑制灭火剂常见的有干粉和七氟丙烷。

化学抑制法对有焰燃烧效果好,对深位燃烧效果差。

第三章爆炸基础知识

1、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的现象,叫爆炸。

2、按物质产生爆炸的原因和性质不同,爆炸可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常见的是物理爆炸和化学爆炸。

3、化学爆炸可分为炸药爆炸、可燃气体爆炸、可燃粉尘爆炸。

4、气体爆炸可分为混合气体爆炸和气体单分解爆炸。

5、能使单一气体产生爆炸的最低压力值,称为临界压力。

6、可燃粉尘爆炸应具备的三个条件:

粉尘本身是可燃的;

粉尘悬浮空气中,并其浓度处于一定的范围内;

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引火源。

7、影响粉尘爆炸的因素:

粉尘本身的物理化学性质,如颗粒尺寸,颗粒越小,爆炸危险性越大;

环境条件,如含水量,温度,压力等;

可燃气体和惰性气体含量;

其他。

8、粉尘爆炸的特点:

粉尘爆炸压力上升和下降速度慢,压力持续时间长,释放的能量大;

往往会产生二次或多次爆炸;

爆炸所需的点火能大,引爆时间长。

9、气体和液体的爆炸极限通常用体积分数(%)表示;

可燃粉尘的爆炸极限通常用单位体积所含粉尘的质量(g/m3)表示。

10、爆炸极限是指物质发生爆炸必须具备的浓度范围;

爆炸上限是指能引起爆炸的最高浓度;

爆炸下限是指能引起爆炸的最高浓度;

爆炸范围是指爆炸上限与下限之间的间隔。

11、影响爆炸极限的因素:

助燃物条件;

火源能量;

初始压力;

初温;

惰性气体。

12、干燥的一氧化碳与空气的混合气体,压力上升,其爆炸极限范围缩小。

13、常见气体的爆炸范围:

氢气:4-75,乙炔:2.5-82,甲烷:5-15,乙烷:3-12.45。

14、常见粉尘的爆炸下限:

镁:20,铝:35-40,镁铝合金:50,铁:120, 煤:35-45。

15、生产、储存爆炸下限小于10%的可燃气体场所,应选用隔爆型防爆电气设备;大于或等于10%的,可选用任一型防爆电气设备。

16、爆炸混合物中可燃物浓度稍高于化学计量浓度时,爆炸放出的热量最多,压力最多;当浓度超过化学计量浓度时,爆炸放出的热量和压力随可燃物浓度的增加而降低。

17、发生爆炸必须具备的两个基本要素:爆炸介质和引燃能源。

18、常见爆炸的引火源:

机械火源,热火源,电火源,明火(化学火源)。

19、在一定条件下,能使爆炸混合物起爆的最小点火能量,用毫焦(mJ)表示。

物料原因,作业行为原因,生产设备原因,生产工艺原因等、人为破坏、自然灾害等。

第四章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知识

1、易燃易爆危险品是指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2、爆炸品的主要危险性有爆炸性和敏感性。

3、某一炸药所需的最小起爆能,即为该炸药的敏感度。

4、易燃气体是指温度在20度,标准大气压101.3kPa时,爆炸下限小于或等于13%,或者爆炸范围不小于12个百分点的气体。

5、易燃气体分类二级;

易燃固体分为二级;

易燃液体分为三级。

6、易燃气体Ⅰ级:爆炸下限小于10%,或爆炸范围大于等于12个百分点;

易燃气体Ⅱ级:爆炸小于13%且大于等于10%,并且爆炸范围小于12个百分点。

7、易燃液体Ⅰ级:初沸点小于等于35度;

易燃液体Ⅱ级:闪点小于23度,且初沸点大于35度;

易燃液体Ⅲ级:闪点大于等于23度且小于60度。

8、易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

易燃易爆性;

扩散性;

可缩性和膨胀性;

带电性;

腐蚀性和毒害性。

9、简单成分的气体比复杂成分的气体燃烧快,危险性大;

价键不饱和的气体比价键饱和的气体火灾危险性大;

气体比液体、固体易燃且燃速快。

10、氢容易使金属容器发生“氢脆”。

11、易燃液体是指闭杯法试验闪点不高于60度,或开杯法试验闪点不高于65.6度的液体。

12、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

易燃易爆性;

受热膨胀性;

流动性;

毒害性。

13、燃点高于300度的固体称为可燃固体;

燃点低于300度的固体称为易燃固体。

14、燃点在300度以下的天然纤维(如棉、麻,纸张、谷草等)属于丙类易燃固体。

15、易燃固体包括固态退敏爆炸品和自反应物质;

易于自燃的物质包括发火物质和自热物质。

16、易燃固体的火灾危险性:

燃点低,易点燃;

遇酸、氧化剂易燃易爆;

本身或燃烧产物有毒。

17、易于自燃物质的火灾危险性:

遇空气自燃性;

遇湿易燃性;

积热自燃性。

18、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的火灾危险性:

遇水或遇酸燃烧性;

自燃性;

爆炸性;

其他。

19、有机过氧化物的火灾危险性取决于物质本身的过氧基含量和分解温度。

第二篇建筑防火

第一章概述

1、建筑防火措施包括主动防火和被动防火两个方面;

主动防火措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

被动防火措施包括: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分隔、安全疏散设施、防火构造等。

2、建筑防火的技术方法有:

总平面布置;

建筑结构防火;建筑材料防火;

防火分区分隔;

安全疏散;防排烟;

建筑防爆和电气防火。

3、建筑结构的安全是整个建筑的生命线,也是建筑防火的基础;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研究建筑防火措施、规定不同建筑需采取相应防火措施的基本依据。

4、安全疏散是建筑防火最根本、最关键的技术,也是建筑消防安全的核心内容。

第二章生产和储存物品的

火灾危险性分类

1、评定气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爆炸极限和自燃点;

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闪点;

评定固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燃点和熔点。

2、评定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最直接的指标是蒸气压,但是蒸气压很难测定。

对于可燃液体,通常还用自燃点作为评定火灾危险性的标志。

3、评定粉状可燃固体以爆炸下限为标志;

评定遇水燃烧固体以与水反应速度快慢和放热量大小为标志;

评定自燃性固体以自燃点为标志;

评定受热分解可燃固体以其分解温度作为评定标志。

4、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5、甲类生产:

闪点小于28度的液体;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在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强氧化剂;

易燃易爆物质;

在密闭容器内操作温度不小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6、乙类生产:

闪点大于或等于28度且小于60度的液体;

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10%的气体;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

助燃气体;

可燃粉尘、纤维,闪点大于或等于60度的液态雾滴。

7、丙类生产:

闪点大于或等于60度的液体;

可燃固体。

8、丁类生产:

对不燃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利用液体、气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液体、气体进行燃烧作其他用的生产;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物质的生产。

9、戊类生产: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物质的生产。

10、甲类生产例子:

酒精度为38度及以上的勾兑车间;

乙炔站、氢气站;

硝化棉厂房、黄磷、赤磷制备厂房;

汽油厂房等。

11、乙类生产例子:

煤油灌桶间;

松节油、松香、硫磺、樟脑油、樟脑、萘厂房;

高锰酸钾厂房、氧气站;

氨压缩机房;

铝粉、镁粉、面粉、谷物筒仓工作塔。

12、丙类生产例子:

油浸变压器、沥青、柴油、润滑油、机器油、植物油;

木、竹、纸厂。

13、丁类生产例子:

金属冶炼、锻造;

锅炉房。

当生产或使用易燃、可燃物质较少,不足以产生爆炸或燃烧时,以实际情况确定;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以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危险性较大部分所占比例小于5%时,或丁、戊类厂房油漆工段小于10%且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对危险较大的部分采取了有效防火措施,或丁、戊类厂房油漆工做不大于20%且采取封闭喷漆、保持负压、设置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的。

15、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16、漂白粉属于乙类储存物品危险。

17、仓库的火灾危险性以危险性最大的部分确定;

丁、戊类仓库,当可燃包装自重大于自重四分之一或体积大于二分之一时,按丙类确定。

18、石油库储存油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甲、乙、丙三类。

第三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1、什么叫构筑物?

人们不在其中生产、生活的建筑物,叫构筑物。

2、建筑分类:

A、按建筑使用性质,可以分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农业建筑。

B、按建筑结构形式和建造材料构成,可分为木结构建筑、砖木结构建筑、砖混结构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钢结构建筑、钢混结构建筑和其他建筑。

C、按建筑高度,可以分为单层、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两类。

3、民用建筑可以分为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两类。

4、哪些属于单层、多层民用建筑?

A、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B、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C、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其他公共建筑。

5、高层民用建筑分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和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6、高层民用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建筑。

单层、多层建筑是指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或已大于24m,但为单层)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

7、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有:

A、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B、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

C、建筑高度大于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米的公共建筑。

D、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

E、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建筑。

F、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8、二类高层民用建筑有:

A、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

B、除住宅建筑和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外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

9、工业建筑按使用性质不同,分为加工、生产类厂房和仓储类库房两大类。

10、我国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等级分为四级:A级(不燃材料及制品)、B1级(难燃材料及制品)、B2级(可燃材料及制品)和B3级(易燃材料及制品)。

11、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判断的主要参数:

A、材料

B、燃烧滴落物/微粒

C、临界热辐射通量

D、燃烧增长速率指数(FIGRA)

E、THR 600s (试验开始后600s内热释放总量)

12、平板状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分为A1、A2、B、C、D、E、F七级,其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等级的对应关系为:A1、A2对应A级,B、C级对应B1级,D、E级对应B2级,F级对应B3级。

13、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等级附加信息包括:产烟特性、燃烧滴落物/微料等级、烟气毒害等级。

14、按照规定需要显示附加信息时,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等级标识为:GB 8624 X (X-X,X,X)。例如:GB 8624 B1(B-s1,d0,t1),表示属于难燃B1级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细化分级为B级,产烟特性等级为s1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为d0级,烟气毒性等级为t1级。

15、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包括:构件的燃烧性能和构件的耐火极限两部分。

16、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分为三类:不燃性、难燃性和可燃性。

17、什么叫耐火极限?

是指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至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或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h)表示。

18、影响耐火极限的要素:

A、材料本身的属性

B、建筑构配件结构特性

C、材料与结构间的构造方式

D、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条件

E、材料的老化性能

F、火灾种类和使用环境要求

19、建筑耐火等级是由组成建筑物的墙、柱、楼板、屋顶承重结构和吊顶等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共分为一、二、三、四级。

20、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是以楼板的耐火极限为基准,根据情况调整后确定的。

21、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楼板:一级(不燃,1.5h),二级(不燃,1h),三级(不燃,0.75h),四级(难燃,0.5h)。

防火墙:一至四级均为(不燃,3h)。

柱:一级(不燃,3h),二级(不燃,2.5h),三级(不燃,2h),四级(难燃,0.5h)。

吊顶:一级(不燃,0.25h),二级(难燃,0.25h),三级(难燃,0.15h),四级(可燃)。

注:二级耐火等级建筑采用不燃烧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22、甲、乙类生产或储存的厂房或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2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

以木柱承重且墙体采用不燃烧材料的民用建筑,其耐火等级按四级确定。

24、地下或半地下室民用建筑或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5、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称为超高层建筑。

26、裙房:指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附属建筑。

27、商业服务网点: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平米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户。

28、高架仓库:指货架高度大于7m且采用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

29、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净高三分之一,且不大于二分之一者。

30、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净高二分之一者。

31、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平米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使用或者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3、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当为建筑面积不大于500平米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米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4、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和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单层乙类仓库,单、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35、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有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h。

36、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和民用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h和1h。

37、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h。

38、三级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老年人建筑和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第四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1、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的车站、码头,必须布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暴的要求。

3、存放甲、乙、丙类液体的仓库宜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方,若布置在地势较高处,应当采取防止液体流散的措施。

4、乙炔站等遇水可能产生可燃气体的企业,严禁布置在可能被水淹没的地方。

5、生产和储存爆炸物品的企业,选择多面环山、附近没有建筑的地方。

6、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可燃粉尘的车间,宜布置在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宜布置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选择通风良好的地点单独设置。

易燃材料的露天堆场宜设置在天然水源充足的地方,并宜布置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7、同一企业内,若有不同火灾危险的生产建筑,则应尽量将火灾危险性相同或相近的建筑集中布置。

8、易燃易爆的工厂和仓库的生产区、储存区内不得修建办公楼、宿舍等民用建筑。

9、防火间距:是一栋建筑着火后,火灾不会蔓延到相邻建筑的空间间隔,它是针对相邻建筑间设置的。

10、确定防火间距应考虑的主要因素:火灾时建筑物可能产生的热辐射强度。

11、一、二级耐火等级非高层民用建筑(与一、二级,三级,四级耐火等级非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队外)之间的防火间距分别是6米,7米和9米。

高层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3米。

高层民用建筑与一二级,三级,四级非高层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分别为9米,11米和14米。

12、防火间距确定的原则:

防止火灾蔓延、保障灭火救援场地需要、节约土地资源、防火间距的计算。

13、防火间距的计算:

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如外墙有凸出的可燃构建,则应从其凸出部分的外缘算起,如为储罐或堆场,则应从储罐外壁或堆场的堆垛外缘算起。

14、厂房的防火间距:

A、甲、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小于50米,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小于30米,与单、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为25米,与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为50米,与室外变、配电站的距离为25米。

C、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h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米。

D、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防火卷帘时,甲、乙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米。

E、总容量不大于15立方米的丙类液体储罐,当直埋于厂房外墙外,且面向储罐一面4米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F、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燃墙体,当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等开口部位面积不大于各自外墙面积的5%且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国家标准减少25%。

G、厂区围墙与厂区内建筑的距离不宜于小于5米。

H、发电厂内的主变压器,其油量可按单台确定。

I、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现有厂房,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

14A、甲类厂房与一二级,三级,四级和高层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分别为12米,14米,16米和13米。

一、二级乙、丙、丁、戊类厂房与一二级,三级,四级和高层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分别为10米,12米,14米和13米。

丙、丁、戊类厂房与相邻的一、二级民用建筑之间,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无门窗洞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米及以下范围内的的外墙为无门窗洞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丙、丁、戊类厂房与相邻的一、二级民用建筑之间,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天窗、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了防火措施的,其防火间距不小于4米。

15、仓库的防火间距:

A、设置装卸站台的甲类仓库与厂内铁路装卸线的防火间距可不受限制。

B、甲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为20米。,甲类仓库与高层民用建筑和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为50米。

C、甲类仓库与高层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米。

D、两座仓库相邻外墙均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可以减少,但丙类不应小于6米;丁、戊类不应小于4米。

E、两座仓库相邻较高一面为防火墙,且总占地面积不大于国家标准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F、除乙类第6项物品外的乙类仓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米,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米。

G、仓库围墙与仓库内建筑的间距不小于5米。

15A、一、二级乙、丙、丁、戊类仓库与一二级,三级,四级和高层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分别为10米,12米,14米和13米。

丁、戊类仓库与一、二级民用建筑相邻,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无门窗洞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米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无门窗洞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丁、戊类仓库与一、二级民用建筑相邻,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开口部位、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开口部位采取了防火措施的,其防火间距不小于4米。

16、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A、两座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屋面15米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B、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h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C、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h,屋顶无天窗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米;对于高层建筑,不应小于4米。

的屋面15米及以下范围内的开品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水幕、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米;对于高层建筑,不应小于4米。

E、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符合规定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

F、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现有民用建筑,其耐火等级按四级确定。

G、民用建筑与10kV及以下的变电站的防火间距不小于3米。

17、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民用建筑内不应设置生产车间和其他库房。

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严禁附设在民用建筑内。

18、锅炉房、变压器室布置:

A、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布置在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

B、当确需贴邻民用建筑布置,应采用防火墙与所贴邻的建筑分隔,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该专用房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C、确需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面规定:

a、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和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当常(负)压锅炉距安全出口距离大于6米时,可设置在屋顶上。燃油锅炉应采用丙类液体作为燃料,采用相对密度不小于0.75的可燃气体作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b、锅炉房、变压器室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米的不燃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米的窗槛墙。

c、锅炉房、变压器室与其他部件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和1.5小时的不燃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d、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立方米,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防火隔墙与锅炉房分隔,当确需在防火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e、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隔开。

f、油浸电力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中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措施。油浸电力变压器应设置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g、油浸电力变压器的总容量不应大于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大于630 kV.A.

h、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i、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爆炸泄压设施,燃气、燃油锅炉房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

19、柴油发电机房布置:

A、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及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B、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5小时的不燃楼板与其他部件隔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C、当机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立方米,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房分隔,当确需在防火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D、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E、应设置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灭火设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件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0、消防控制室布置:

A、应设置在交通便利和发生火灾后不容易燃烧的部位。

B、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C、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且应采用耐火

D、严禁与消防控制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穿过。

E、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设备工作场所附近。

21、消防设备用房布置:

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设备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5小时的不燃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米的地下楼层中;疏散门应直能室外或安全出口;通风、空调机房和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设备房间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消防水泵房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电梯机房与普通电梯机房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分开,如开门,应设甲级防火门。

22、观众厅、会议厅和多功能厅布置:

宜布置在首层或二、三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当必须设置在其他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平米。

B、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

C、当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火等灭火系统。

D、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E、幕布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2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布置:

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近端,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小时的不燃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所设置的门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确需布置在其他楼层时,应符合如下规定:

A、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确需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的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超过10米。

B、布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每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平米。

C、布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小于50平米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置1个出口。

D、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防排烟设施。

24、电影院、剧场、礼堂的布置:

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二层;确需布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并符合下列规定:

A、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

B、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建筑内时,观众厅宜布置有首层或二、三层,确需布置在四层级以上楼层时,每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平米,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

C、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

D、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平米,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该面积不得增加。

E、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平米;幕布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25、商店、展览建筑布置:

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营业厅或展览厅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

营业厅、展览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地下或半地下营业厅、展览厅不得经营、展示和储存甲、乙类危险性物品。

26、老年人建筑和儿童活动场所布置:

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27、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布置:

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

病房楼内相邻护理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设置在走道上的门应采用常开防火门。

28、教学建筑、食堂、菜市场布置:

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

29、住宅建筑及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布置:

(一)、除商业服务网点外,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5小时的不燃楼板完全分隔。当为高层建筑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不燃楼板完全分隔。

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米的实体墙或宽度不小于1米的防火挑檐;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实体墙的高度不应小于0.8米;设置实体墙有困难的,可设置防火玻璃墙。

B、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为住宅部分服务的地上车库应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

(二)、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且无门、窗、洞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5小时的不燃楼板完全分隔;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且无门、窗、洞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平米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

29、工业建筑附属办公室、休息室布置:

A、办公室、休息室不应布置在甲、乙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的,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防爆墙隔开,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B、在丙类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小时的防火隔墙和1小时的楼板与厂房隔开,并应至少设置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在隔墙上需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C、甲、乙类仓库内严格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且不应贴邻建造。

D、在丙、丁类仓库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小时的防火隔墙和1小时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E、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仓库内。

30、液体中间储罐布置:

厂房内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的房间内,其容积不应大于5立方米。设置中间储罐的房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防火隔墙和1.5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房间的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1、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布置:

A、甲、乙类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其储量不超过一昼夜的需求量。

B、甲、乙、丙类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不燃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C、设置丁、戊类中间仓库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小时的不燃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32、建筑选址应考虑周围环境的影响、地势条件和主导风向等因素。

第五章防火防烟分区和分隔

1、防火分区:是指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和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向同一建筑的其他区域蔓延的防火单元。

2、甲类厂房宜采用单层建筑。

3、甲类厂房不允许设置在高层建筑和地下或半地下。乙类厂房不允许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室

丙类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地下或半地下厂房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500平米,三级耐火等级不限面积;丁、戊类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地下或半地下厂房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均为1000平米,三、四级耐火等级不限面积。

4、甲类一级耐火等级厂房为单层、多层厂房的,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分别为4000平米和3000平米;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分别为3000平米和2000平米。

乙类厂房对应甲类厂房上述情况均增加1000平米建筑面积。

乙类一、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厂房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分别为2000平米和1500平米。

5、厂房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除甲类厂房外的其他厂房,当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规定,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

5、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当使用人数少于10人时,其面积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内。

6、厂房内设置有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规定增加1倍。

当丁、戊类地上厂房内设置有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

厂房内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1倍计算。

7、甲类仓库必须为单层建筑。甲、乙类仓库不允许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乙类仓库不允许为高层仓库。

8、仓库的防火分区之间必须用防火墙隔开,不允许采用其他分隔方式替代。

甲、乙类仓库的防火墙不允许开设门、窗、洞。丙、丁、戊类仓库防火墙确需开口时,应采用与防火墙等效的措施,且开口部位宽度一般不大于6米,高度在4米以下。

9、仓库内设置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冷库的防火分区外,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防火分布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规定增加1倍。

10、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高层建筑为1500平米,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多层建筑为2500平米,三级耐火等级单、多层建筑为1200平米,四级耐火等级单、多层建筑为600平米,地下或半地下建筑为500平米。

对体育馆、剧场的观众厅,防火分区面积可适当增加;对地下或半地下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面积不应大于1000平米。

裙楼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墙上开口部位采用甲级防火门分隔时,裙楼的防火分区或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11、民用建筑内设置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规定增加1倍;局部设置自动防火系

12、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有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按如下规定:

A、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平米。

B、设置在单、多层建筑的首层时,不应大于1万平米。

C、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平米。

13、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米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万平米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连通。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14、建筑采用木骨架组合墙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建筑高度不大于18米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办公建筑和丁、戊类厂房(库房)的房间隔墙和非承重外墙可采用木骨架组合墙体,其他建筑的非承重外墙不得采用木骨架组合墙体。

B、墙体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C、木骨架组合墙体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规定。

15、木结构建筑中防火墙间的允许建筑长度和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1层:长度100米,面积1800平米;

2层:长度80米,面积900平米;

3层:长度60米,面积600平米。

木结构建筑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墙间的允许建筑长度和每层最在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规定增加1倍;当为丁、戊类地上厂房时,防火墙间的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

体育馆等高大空间建筑的建筑高度和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

16、附设在木结构住宅建筑内的机动车库、发电机间、配电间、锅炉间等火灾危险性较在的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小时的不燃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不宜开设与室内相通的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可开设一樘不直通卧室的乙级防火门。机动车库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60平米。

17、隧道内的变电站、管廊、专用疏散通道、通风机房及其他辅助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等分隔措施与车行隧道分隔。

隧道内地下设备用房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平米。

18、建筑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当叠加计算后的面积大于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建筑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与周围连通空间应进行防火分隔:采用防火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采用防火玻璃墙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小时,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小时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采用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小时。

B、与中庭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C、高层建筑内的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D、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E、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

消防工程师考试相关数字知识点总结

消防工程师考试相关数 字知识点总结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消防工程师考试相关数字知识点总结(下) ▲储存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操作面距墙面或两操作面之间距离,不宜小于 1.0m,且不应小于储存容器外径1.5倍。 ▲二氧化碳具有较高的密度,约为空气的1.5倍。 ▲起降区面积的大小。当采用圆形与方形平面的停机坪时,其直径或边长尺寸应等于直升机机翼直径的1.5倍。 ▲当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4-5-5、4-5-6中防火间距的1.5倍,且大于25m时,可设置非实体围墙。 ▲丙类生产的电于工业洁净厂房,在关键生产设备自带火灾报瞥和灭火装置以及回风气流中设有灵敏度严于0.01%obs/m的高灵敏度早期火灾报瞥探测系统后,安全疏散距离可按工艺需要确定,但不得大于以上规定的安全疏散距离的1.5倍。 二、50% ▲耐火电缆按绝缘材质可分为有机型和无机型两种。有机型主要是采用耐高温800℃的云母带以50%重叠搭盖率包覆两层作为耐火层。 ▲补风系统应直接从室外引入空气,补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量的50%。 ▲汽车库内无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敗出口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进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50%。 ▲在人防工程中,当补风通路的空气阻力不大于50Pa时,可自然补风;当补风通路的空气阻力大于50Pa时,应设置火灾时可转换成补风的机械送风系统或单独的机械补风系统,补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风量的50%。 ▲非气体保护房间,根据相关规范,当达一定规模时,火灾时需排烟,并补充50%的新风。 ▲液化石油气罐与站外一、二、三类保护物地下室的出入口、门窗的距离,应按本表一、二、三类保护物的安全间距增加50%。 ▲在无阻平面空间内,火焰平均高度L高于顶棚高度ZH的50%,而且(或者)火源、直径D大于火源最小宽度的10%。 三、80% ▲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应按设备容积的80%装料,过量则有发生设备或容器爆裂的危险。厚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80%及以上面积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低于设计要求的85%。 四、30S ▲消火检给水系统的气压罐消防储存水容积应满足火灾初期供两支水枪工作30s的消防用水量要求,即Vx=2×5×30=300(L)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储存水容积应满足火灾初期提供5个喷头工作30s的消防用水量要求,即Vx=5×1×30=150(L) ▲开式系统的设计响应时间不应大于30s。 ▲全淹没灭火系统防护区建筑物构件耐火时间(一般为30min)包括:探测火灾时间、延时时间、释放灭火剂时间及保持灭火剂设计浓度的浸渍时间,延时时间为30s。 ▲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证防护区内所有人员在30s内撤离完毕。 ▲采用自动控制启动方式时,根据人员安全撤离防护区的需要,应有不大于30s的可控延迟喷射;全淹没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大于30s。室内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小于30s。 ▲干粉储存容器设计压力可取1.6MPa或2.5MPa压力级;其干粉灭火剂的装量系数不应大于0.85;其增压时间不应大于30s。

2018《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学习笔记

2018《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学习笔记)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 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 第一节燃烧条件 一、燃烧的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3个必要条件——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和引火源(温度)。 二、大部分燃烧发生和发展需要4个必要条件——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引火源(温度)和链式反应 自由基 第二节燃烧类型 一、燃烧类型分类:按照燃烧形成的条件和发生瞬间的特点,可分为着火和爆炸。其中着火分为点燃和自 燃,自燃又可分为化学自燃和热自燃。 二、闪点、燃点、自燃点的概念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最低温度(采用闭杯法测定),称为闪点。闪点是可燃性液体性质的主要标志之一,是衡量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的重要参数。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 闪点是判断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以及对可燃性液体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可燃性液体的闪点越低,其火灾危险性也越大。例如,汽油的闪点为-50℃,煤油的闪点为38~74℃,显然汽油的火灾危险性就比煤油大。根据闪点的高低,可以确定生产、加工、储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闪点<28℃的为甲类;闪点≥28℃至<60℃的为乙类;闪点≥60℃的为丙类。 第三节燃烧方式与特点 一、气体燃烧:扩散燃烧和预混燃烧。 二、液体燃烧:闪燃、沸溢、喷溅。 液态烃类燃烧时,通常具有橘色火焰并散发浓密的黑色烟云。 醇类燃烧时,通常具有透明的蓝色火焰,几乎不产生烟雾。 三、固体燃烧: 蒸发燃烧——如蜡烛、松香、硫、钾、磷、沥青和热塑性高分子材料等燃烧 分解燃烧——如木材、煤、合成塑料等燃烧。 表面燃烧——如焦炭、木炭、铁、铜等的燃烧。 熏烟燃烧(阴燃) 动力燃烧(爆炸) 第四节燃烧产物 不完全燃烧产物:CO、NH3、醇类、醛类、醚类等。 燃烧产物的危害性: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是燃烧产生的两种主要燃烧产物。其中,二氧化碳虽然无毒,但当达到一定的浓度时,会刺激人的呼吸中枢,导致呼吸急促、烟气吸入量增加,并且还会引起头痛、神志不清等症状。而一氧化碳是火灾中致死的主要燃烧产物之一,其毒性在于对血液中血红蛋白的高亲和性,它能够阻碍人体血液中氧气的输送,引起头痛、虚脱、神志不清等症状和肌肉调节障碍等除毒性之外,燃烧产生的烟气还具有一定的减光性。烟气在火场上弥漫,会严重影响人们的视线,使人们难以辩别火势发展方向和寻找安全疏散路线。同时,烟气中有些气体对人的肉眼有极大的刺激性,使人睁不开眼而降低能见度。

一级消防工程师100个精华知识点

一级消防工程师100个精华知识点 建筑物得耐火等级 1、建筑物得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类三四类。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得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得长度250米.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4、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得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得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得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建筑高度超过32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内走廊超过20米,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通风与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设机械排烟设施建筑得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疏散出口 6、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得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7、地下、半地下建筑内得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得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 8、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得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得一倍计算. 9、民用建筑得防火间距:6—9米。 10、公共建筑与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得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11、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得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12、高层建筑安全处口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13、建筑中得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得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14、直接通向公共走道得房间门至最近得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得距离:一级二级25米,环形通道22米。设有自动喷水系统得建筑疏散距离可增加25%。 15、楼梯间得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得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 处. 16、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17、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得隔墙,应设防火墙.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墙得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首层外墙开口部位得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得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50m得窗户。 室外消防栓系统 18、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得门洞时,其净高与净宽不应小于4m;门垛之间得净宽不应小于3、5m。 19、建筑物内得管道井、电缆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得不燃烧体封隔,其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得不燃烧体.井壁上得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消防技术实务》重点知识记忆要点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记忆宝典》 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 【考点】燃烧的条件: 1、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和引火源(温度) 2、大部分燃烧发生和发展需要四个必要条件: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引火源(温度)和链式反应自由基。 【考点】燃烧物分类:燃烧物按燃烧物形态分为气体燃烧、液体燃烧和固体燃烧。 1、气体燃烧:包括扩散燃烧和预混燃烧 2、液体燃烧:包括闪燃、沸溢、喷溅 3、固体燃烧:包括蒸发燃烧、表面燃烧、分解燃烧、熏烟燃烧(阴燃) 【考点】闪点、燃点、自燃点的概念 1、闪点:闪燃的最低温度。闪点是可燃性液体性质的主要标志之一,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 2、燃点:在一定条件下,物质的燃点越低,越易着火。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大小一般用燃点来衡量。 3、自燃点:可燃物的自燃点越低,发生自燃的危险性就越大。 【考点】火灾的分类按照 燃烧对象的性质分类 A 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B 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 C 类火灾:气体火灾。 D 类火灾:金属火灾。 E 类火灾:带电火灾。 F 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灾。 【考点】热量传递方式:热传导、热辐射、热对流。 【考点】烟气流动的驱动力:烟囱效应、火风压、外界风。 【考点】火灾发展的阶段:初期增长阶段、充分发展阶段(轰然)、衰减阶段。 【考点】爆炸的分类:物理爆炸、化学爆炸(炸药爆炸、可燃气体爆炸、可燃粉尘爆炸)和核爆炸。

【考点】爆炸引火源:机械火源、热火源、电火源、化学火源。 【考点】易燃气体的分类: Ⅰ级:爆炸下限小于10%;或者不论爆炸下限如何,爆炸极限范围不小于12%。Ⅱ级:爆炸下限不小于10%,但小于13%,并且爆炸极限范围小于12%。实际应用中,通常还将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归为甲类火灾危险物质,爆炸下限不小于10%的气 体归为乙类火灾危险物质 第二篇建筑防火 【考点】火灾危险性分类: 1、同一座厂房或厂房内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火灾危险性类别按火灾危险性较大部分确定。 ①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时按火灾危险性较小部分确定。 ②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地防火措施时,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③对于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时,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2、同一座仓库或者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①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的1/4 时按丙类确定。 ②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 时按丙类确定。 【考点】建筑耐火等级 1、二级耐火等级建筑采用不燃烧材料的吊顶时,其耐火极限不限(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都适用)。 2、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仓库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 3、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 的独立甲、乙类 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4、民用建筑中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016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考试真题与答案

2016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试真题与答案 1、对于原油储罐,当罐内原油发生燃烧时,不会产生() A.闪燃 B.热波 C.蒸发燃烧 D.阴燃 答案:D 【解析】P56液体燃烧的三种方式为:闪燃、沸溢、喷溅;热播出现在沸溢过程中;液体燃烧本身就是蒸发出的蒸气在燃烧;本题中阴燃属于固体燃烧方式;故答案为D。 2、汽油闪点低,易挥发,流动性好,存有汽油的储罐受热不会() A.蒸汽燃烧及爆炸 B.容器爆炸 C.泄露产生流淌火 D.沸溢和喷溅 答案:D 【解析】P4-5在含有水分、黏度较大的重质石油产品,如原油、重油、沥青油等燃烧时,沸腾的水蒸气带着燃烧的油向空中飞溅,这种现象称为扬沸(沸溢和喷溅),汽油不具备沸溢和喷溅条件,故答案为D。 3、根据《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102,建筑材料及制品性能等级标识GB8624B1(B-S1,d0,t1)中,t1表示()等级 A.烟气毒性 B.燃烧滴落物/颗粒 C.产烟特性 D.燃烧持续时间 答案:A 【解析】P56s为产烟特性等级;d为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t为

烟气毒性等级; 4、下列关于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如果试件失去承载能力,则自动认为试件的隔热性和完整性不符合要求 B.如果试件的完整性被破坏,则自动认为试件的个人性不符合要求 C.如果试件的隔热性被破坏,则自动认为试件的完整性不符合要求 D.A类防火门的耐火极限应以耐火完整性和隔热性作为判定条件 答案:C 【解析】P57 详见耐火极限的概念:耐火极限是指建筑构件按照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撑能力,或完整性,或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h)表示。 规范:《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9978.1-2008 12.2.1 隔热性和完整性对应承载能力 如果试件的“承载能力”已不符合要求,则将自动认为试件的“隔热性”和“完整性”不符合要求。 12.2.2 隔热性对应完整性如果试件的“完整性”已不符合要求,则将自动认为试件的“隔热性”不符合要求。 5、某独立建造且建筑面积为260m2的甲类单层厂房,其耐火等级最低可采用()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四级 答案:C 【解析】GB50016-2014 3.2.1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的单层丙类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2的单层丁类厂房,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4t/h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故答案为C。 6、某机械加工厂所在地区的处最小频率风向为西南风,最大频率风向为西北风,在厂区内新建一座总储量15t的电石仓库。该电石仓库的下列选址中

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重要知识点汇总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重要知识点汇总 于注册消防工程师专业技术实务、综合能力、案例分析三科很多章节的知识点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所以无论在哪本教材中,看到如下的60个知识点,都重点记忆一下,一定会对考试有帮助的。 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三、四级。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的长度250m.多层建筑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高层建筑最大允许建筑面积1500㎡.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均可增加1倍至5000㎡、3000㎡. 4、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3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①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超过100m的住宅,其楼梯间及前室、合用前室即便能自然排烟,亦均应设机械加压送风设施。 ②内走廊超过20m,且无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③面积超过100㎡的一、二、三层的歌舞娱乐场所,地下一层、地上四层的歌舞娱乐场所,公共建筑内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应设排烟设施(自然或机械) ④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二、建筑的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疏散出口

6、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7、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 8、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地下商业可增加1倍至2000㎡.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9、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为6-13m. 10、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11、高度27m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650㎡或者任一户门至最近楼梯口的距离大大于15m的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12、除建筑高度不超过54m的单元式住宅,高层建筑安全处口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13、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应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14、娱乐场所、老幼建筑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距离:一级二级不应大于25m.设有自动喷水系统的建筑疏散距离可增加25%,即25(1+0.25)=31.25m.。 15、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16、疏散门或楼梯间的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17、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墙的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50m的窗。

消防工程师教材重点汇总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燃烧的基础知识:燃烧的条件 燃烧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可燃物质 什么叫可燃物质? 所有物质分为可燃物质、难燃物质和不可燃物质二类。可燃物质是指在火源作用下能被点燃,并且当点火源移开后能继续燃烧直至燃尽的物质;难燃物质为在火源作用下能被点燃,当点火源移开后不能维持继续燃烧的物质;不可燃物质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不能被点燃的物质。可燃物质是防火防爆的主要研究对象。 凡能与空气、氧气或其他氧化剂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物质,都可称为可燃物质。可燃物质种类繁多,按物理状态可分为气态、液态和固态三类。化工生产中使用的原料、生产中的中间体和产品很多都是可燃物质。 处于蒸气或其他微小分散状态的可燃物质和氧之间极易引发燃烧。多数固体研磨成粉状或加热蒸发极易起火。液体则显现出很大的不同。有些液体在远低于室温时就有较高的蒸气压,就能释放出危险量的易燃蒸气。另外一些液体在略高于室温时才有较高的蒸气压,还有一些液体在相当高的温度才有较高的蒸气压。很显然,液体释放出蒸气与空气形成易燃混合物的温度是其潜在危险的量度,这可以用闪点来表示,闪点愈低,愈危险。 排除潜在火险对于防火安全是重要的。为此必须用密封的有排气管的罐盛装易燃液体,把易燃物料置于耐火建筑中。应用或贮存中度或高度易燃液体时进行通风。用爆炸或易燃蒸气指示器连续检测蒸气浓度。 (2)助燃物质 什么叫助燃物质? 凡是具有较强的氧化能力,能与可燃物质发生化学反应并引起燃烧的物质均称为助燃物。 化学危险物品分类中的氧化剂类物质均为助燃物。除此之外,助燃物还包括一些未列入化学危险物品的氧化剂如正常状态下的空气等,为了明确助燃物的种类,应首先了解列入危险物品的氧化剂的种类,在此基础上,再了解未列入危险物品氧化剂类的助燃物有哪些种类。 例如空气、氧气、氯气、氟和溴等物质。 (3)点火源 什么叫点火源? 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能源均可称之为点火源。 常见的点火源有明火、电火花、炽热物体等。 ①明火 在易燃液体装置附近,严禁明火,如喷枪、火柴、电灯、焊枪、探照灯、手灯、手炉等,必须考虑裂解气或油品管线成为火炬的可能性。为了防火安全,常常用隔墙的方法实现充分隔离。隔墙一般推荐使用耐火建筑,即礴石或混凝土的隔墙。 ②电源 电源在这里指的是电力供应和发电装置,以及电加热和电照明设施。 ③电火花 机具和设备发生的火花,吸烟的热灰、无防护的灯、锅炉、焚烧炉以及汽油发动机的回火,都是起火的潜在因素。在贮存和应用易燃液体的区域应该禁止吸烟。这种区域的所有设备都应该进行一级条件的维护,应该尽可能地应用防火花或无火花的器具和材料。 ④炽热物体 易燃蒸气与燃烧室、干燥器、烤炉、导线管以及蒸气管线接触,常引发易燃蒸气起火。 ⑤静电

2018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教材重点一

2018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教材重点一消防工程师现在是比较热门的考试,在近几年内含金量会逐渐提高,所以考试的人也比较多。但是大家对于考试还是比较迷茫的,尤其是考试的教材重点。对于自学考试的小伙伴们来说,最需要的就是教材重点了。今天柚子就带大家看一下消防工程师的教材重点,以便帮助大家备考,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 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 本章主要讲述燃烧的相关知识。重点在于燃烧条件、燃烧的类型、燃烧产物。 重点: 1、燃烧条件 可燃物、助燃物、引火源、链式反应自由基 2、燃烧类型及特点 燃烧类型分类 闪点、燃点、自燃点 3、燃烧产生 典型燃烧产物 燃烧产物的危害性 第二章火灾基础知识 本章主要讲述火灾的相关知识。重点在于火灾的发展和蔓延等相关内容。难点在于灭火的基本原理。 重点:

1、火灾的定义、分类与危害 2、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 电气、吸烟、用火不慎、作业不慎、玩火、放火、雷击 3、建筑火灾蔓延的机理与途径 4、灭火的基本原理与方法 冷却灭火 隔离灭火 窒息灭火 化学抑制灭火 第三章爆炸基础知识 本章主要讲述爆炸的相关知识。重点在于爆炸极限等相关内容。难点在于爆炸极限的应用。重点: 1、爆炸的概念及分类 2、爆炸极限 气体和液体蒸气的爆炸极限 可燃粉尘的爆炸极限 爆炸极限在消防上的应用 3、爆炸危险源 引起爆炸的直接原因 常见爆炸引火源:机械火源、热火源、电火源、明火 最小点火能量 第四章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知识

本章主要讲述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相关知识。重点在于各种物品的分类等内容。 重点: 1、爆炸品 爆炸品的分类 爆炸品的特性及参数 2、易燃气体 易燃气体的分级 易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易燃易爆性、扩散性、可缩性和膨胀性、带电性、腐蚀性和毒害性易燃气雾剂 3、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的分类 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易燃性、爆炸性、受热膨胀性、流动性、带电性、毒害性 4、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特质 5、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今天柚子主要分享的是第一篇的重点知识和内容,其余篇章会分享第二篇的重点内容,希望能帮助小伙伴备战2018年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

消防工程师必须掌握的100个知识点(完整版)..

消防工程师必须掌握的100个知识点(一) 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类三四类。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的长度250米。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4、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1)建筑高度超过32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2)内走廊超过20米。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设机 械排烟设施。 二、建筑的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疏散出口 6、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7、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8、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9、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6-9米 10、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11、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12、高层建筑安全处口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13、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14、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一级二级25米,环形通道22米。设有自动喷水系统的建筑疏散距离可增加25% 15、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16、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17、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墙的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50m的窗。 消防工程师必须掌握的100个知识点(二) 三、室外消防栓系统 18、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3.5m。 19、建筑物内的管道井、电缆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不燃烧体封隔,其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20、电梯井和电梯机房的墙壁等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非燃烧体。高层工业建筑的室内电梯井和电梯机房的墙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5h的非燃烧体 21、疏散楼梯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其他建筑的室外,其倾斜角可不大于60°,净宽可不小于80cm。,且每级离扶手25cm处的踏步深度超过22cm时可不受此限。 22、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 23、室外消火栓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m;(从地面算起)。 24、民用建筑室外消防栓的用水量应保证30L/S 25、20。按建筑面积计算。 25、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必考考点总结

《技术实务》考点汇总 【消防基础知识篇】 1.燃烧可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助燃物)和温度(引火源)。 2.可燃物的数量是火灾严重性及持续时间的决定性因素。 3.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闪点及可燃性液体的饱和蒸气压有关,饱和蒸气压越高,闪点越低。当 4.汽油的闪点为-50℃,煤油的闪点为38~74℃,根据闪点的高低,可以确定生产、加工、储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闪点<28℃的为甲类;闪点≥28℃至<60℃的为乙类;闪点≥60℃的为丙类。 5.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就越大。 6.气体燃烧方式分为扩散燃烧(如燃气做饭、点气照明、烧气焊等) 和预混燃烧(汽灯的燃烧)。 7.液体燃烧分为:闪燃(最低温度)、沸溢、喷溅。 8.喷溅发生的时间及油层厚度、热波移动速度以及油的燃烧线速度有关。 9.固体燃烧分为:蒸发燃烧、分解燃烧、表面燃烧、烟熏燃烧(阴燃)、动力燃烧(爆炸)。 10.火灾的分类(考试热度:★★★★) 11.热量传递3种方式:热传导、热对流、热辐射。 12.烟气流动的驱动力包括室内外温差引起的烟囱效应,外界风的作用、通风空调系统的影响等。 13.建筑火灾发展的几个阶段:初期增长阶段、充分发展阶段、衰减阶段。 14.灭火的基本原理及方法:冷却、隔离、窒息(一般氧浓度低于15%时,就不能维持燃烧)、化学抑制(化学抑制灭火的灭火剂常见的有干粉和七氟丙烷)。 15.可燃粉尘爆炸应具备三个条件,即粉尘本身具有爆炸性、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及空气混合到爆炸浓度、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火源。 16.粉尘爆炸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连续性爆炸是粉尘爆炸的最大特点,因初始爆炸将沉积粉尘扬起,在新的空间中形成更多的爆炸性混合物而再次爆炸; (2)粉尘爆炸所需的最小点火能量较高,一般在几十毫焦耳以上,而且热表面点燃较为困难;

完整word版一级消防工程师重点学习笔记

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 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 第一节燃烧条件 1.燃烧的必要条件-点火三角形-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引火源(温度)。 2.燃烧的必要条件-点火四面体-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引火源(温度)、链式反应自由基。 3.直接引火源包括:明火、电弧、电火花、雷击,高温、自燃引火源不属于直接引火源。 第二节燃烧类型 4.燃烧分为两种,着火和爆炸,点燃和自燃都属于着火。 5.闪点是判断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对可燃性液体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闪点<28℃的为甲类,28℃≤闪点<60℃的为乙类,闪点≥60℃为丙类。 6.对于液体、气体可燃物,其自燃点受压力、氧浓度、催化、容器的材质和表面积与体积比等因素的影响。而固体可燃物的自燃点,则受受热熔融、挥发物的数量、固体的颗粒度、受热时间等因素的影响。 第三节燃烧方式及其特点 7.气体燃烧分为扩散燃烧与预混燃烧。 8.液体燃烧分为闪燃、沸溢、喷溅三个阶段。

固体燃烧分为蒸发燃烧、表面燃烧、分解燃烧、熏烟燃烧(阴9. 燃)、动力燃烧(爆炸)。 第二章火灾基础知识 第一节火灾的定义、分类与危害 10.火灾的定义: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11.按照燃烧对象的性质火灾分为: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B类火灾(液体或可溶化固体物质火灾)、C类火灾(气体火灾)、D类火灾(金属火灾)、E类火灾(带电火灾)、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火灾)。 12.按照火灾事故所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火灾可以分为: 13.火灾的危害:危害生命安全、造成经济损失、破坏文明成果、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生态环境。 第二节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 14.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电气、吸烟、生活用火不慎、生产作业不慎、设备故障、玩火、放火、纵火。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重点笔记.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 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 第一节燃烧条件 一、燃烧的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3个必要条件——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和引火源(温度)。 二、大部分燃烧发生和发展需要4个必要条件——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引火源(温度)和链 式反应自由基 第二节燃烧类型 一、燃烧类型分类:按照燃烧形成的条件和发生瞬间的特点,可分为着火和爆炸。其中着火分为点燃 和自燃,自燃又可分为化学自燃和热自燃。 二、闪点、燃点、自燃点的概念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最低温度(采用闭杯法测定),称为闪点。闪点是可燃性液体性质的主要标志之一,是衡量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的重要参数。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 闪点是判断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以及对可燃性液体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可燃性液体的闪点越低,其火灾危险性也越大。例如,汽油的闪点为-50℃,煤油的闪点为38~74℃,显然汽油的火灾危险性就比煤油大。根据闪点的高低,可以确定生产、加工、储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闪点<28℃的为甲类;闪点≥28℃至<60℃的为乙类;闪点≥60℃的为丙类。 第三节燃烧方式与特点 一、气体燃烧:扩散燃烧和预混燃烧。 二、液体燃烧:闪燃、沸溢、喷溅。 液态烃类燃烧时,通常具有橘色火焰并散发浓密的黑色烟云。 醇类燃烧时,通常具有透明的蓝色火焰,几乎不产生烟雾。 三、固体燃烧: 蒸发燃烧——如蜡烛、松香、硫、钾、磷、沥青和热塑性高分子材料等燃烧 分解燃烧——如木材、煤、合成塑料等燃烧。 表面燃烧——如焦炭、木炭、铁、铜等的燃烧。 熏烟燃烧(阴燃) 动力燃烧(爆炸) 第四节燃烧产物 不完全燃烧产物:CO、NH3、醇类、醛类、醚类等。 燃烧产物的危害性: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是燃烧产生的两种主要燃烧产物。其中,二氧化碳虽然无毒,但当达到一定的浓度时,会刺激人的呼吸中枢,导致呼吸急促、烟气吸入量增加,并且还会引起头痛、神志不清等症状。而一氧化碳是火灾中致死的主要燃烧产物之一,其毒性在于对血液中血红蛋白的高亲和性,它能够阻碍人体血液中氧气的输送,引起头痛、虚脱、神志不清等症状和肌肉调节障碍等除毒性之外,燃烧产生的烟气还具有一定的减光性。烟气在火场上弥漫,会严重影响人们的视线,使人们难以辩别火势发展方向和寻找安全疏散路线。同时,烟气中有些气体对人的肉眼有极大的刺激性,使人睁不开眼而降低能见度。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知识点-需要记忆的数字总结

(5)水雾喷头的平面布臵方式可为矩形或菱形.当按矩形布罝时,水霉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4倍水雾喷头的水雾锥底圆半径。 数字总结二【300mm或0.3m】 1.技术实务

(7)探测器的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m~1.0m,距地高度不宜超过20m。

不燃材料制作的水平防火隔离带,隔离带的设臵高度不得小于300mm。(2)消防水带内口径:内径25mm、50mm、65mm、80mm、100mm、125mm、150mm、300mm。 (3)同时使用信号阀和水流指示器控制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信号阀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间的距离不小于300mm。(4)密封胶厚度突出防火封堵系统面不应小于13mm,封堵完成后,在封堵层两侧电缆上,涂刷防火涂料,长度300mm。 (5)光栅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每个光栅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符合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要求,光奸光栅感温段的弯曲半径应大于300mm。 (6)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于300mm。 超声波流最计的传感器一般采用V方式和Z方式安装,通常情况下,管径小于300mm时,采用V方式安装。 (7)为了便于观察和准确测里压力值,压力表与平衡式比例混合装臵的进口处的距离不大于0.3m。一般情況下,要保证距高倍数泡沬产生器的进气端小于或等于0.3m处没有遮挡物。 (8)储罐上泡沫混合液立管下端设臵的锈渣清扫口与储罐基础或地面的距离一般为0.3m~0.5m。 (9)泡沫喷淋管道支、吊架与泡沬喷头之间的距离不能小于0.3m。车间及试(实)验室的插座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小于0.3m。 (10)照明灯具与可燃物之间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应小于0.3m。

一级消防工程师60个重点难点考点

一级消防工程师60个重点难点

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三、四级。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的长度250m;多层建筑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高层建筑最大允许建筑面积1500㎡.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均可增加1倍至5000㎡、3000㎡. 4、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3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①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超过100m的住宅,其楼梯间及前室、合用前室即便能自然排烟,亦均应设机械加压送风设施。 ②内走廊超过20m,且无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③面积超过100㎡的一、二、三层的歌舞娱乐场所,地下一层、地上四层的歌舞娱乐场所,公共建筑内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应设排烟设施(自然或机械)。 ④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二、建筑的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疏散出口 6、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7、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 8、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地下商业可增加1倍至2000㎡.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9、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为6-13m。 10、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11、高度27m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650㎡或者任一户门至最近楼梯口的距离大大于15m 的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12、除建筑高度不超过54m的单元式住宅,高层建筑安全处口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13、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应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14、娱乐场所、老幼建筑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距离:一级二级不应大于25m.设有自动喷水系统的建筑疏散距离可增加25%,即25(1+0.25)=31.25m。 15、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16、疏散门或楼梯间的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17、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知识点巩固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知识点巩固 引导语:知识点的熟悉有助于我们考试的发挥,直接关系到考试成绩的好坏与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知识点巩固,欢迎参考! 一、燃烧类型分类 按照燃烧形成的条件和发生瞬间的特点,可分为着火和爆炸。 (一)着火可燃物在与空气共存的条件下,当达到 某一温度时,与着火源接触即能引起燃烧,并在引火源离开后仍能持续燃烧,这种持续燃烧的现象叫着火。 1.点燃(或称强迫着火) 2.自燃 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引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肉然燃烧,称为自燃。自燃点是指可燃物发燃的最低温度。 (1)化学自燃。例如金属钠在空气中自燃;煤因堆积过高而自燃等=这类着火现象通常不需想外界加热,而是在常温F依据A身的化学反应发生的,因此习惯上称为化学自燃。 (2)热自燃。如果将可燃物和氧化剂的混合物预先均匀地加热,随着温度的升高,当浞合物加热到某一温度时便会自动着火(这时着火发牛.在混合物的整个容积中),这种着火方式习惯上称为热自燃。

(二)爆炸爆炸是指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成 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释放出巨大的能量,或是气体、蒸气在瞬间发生的剧烈膨胀等现象。爆炸最重要的一个特征是爆炸点周围发生剧烈的压力突变,这种压力突变就是爆炸产生破坏作用的原因。 二、按燃烧物形态分类 (一)气体燃烧 可燃气体的燃烧不需像固体、液体那样需经熔化、蒸发过程,所需热量仅用于氧化或分解,或将气体加热到燃点,因此容易燃烧且燃烧速度快。根据燃烧前可燃气体与氧混合状况不同,其燃烧方式分为扩散燃烧和预混燃烧。 (1)扩散燃烧可燃性气体和蒸气分子与气体氧化剂互相扩散,边混合边燃烧。在扩散燃烧中,化学反应速度要比气体混合扩散速度快得多。整个燃烧速度的快慢由物理混合速度决定。气体(蒸气)扩散多少,就烧掉多少。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的用火(如燃气做饭、点气照明、烧气焊等)均属这种形式的燃烧。 (2)预混燃烧又称爆炸式燃烧。它是指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预先同空气(或氧)混合,遇火源产生带有冲击力的燃烧。预混燃烧一般发生在封闭体系中或在混合气体向周围扩散的速度远小于燃烧速度的敞开体系中,燃烧放热造成产物体积迅速膨胀,压力升高,压强可达~。通常的爆炸反应即

二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知识点

2016:建筑分类-二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吧考试吧整理“2016:建筑分类”,更多关于二级消防工程师复习指导,请访问考试吧二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网。 点击查看:2016二级消防工程师《消防综合能力》知识点汇总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检查 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分为一类和二类 建筑分类中建筑高度检查的计算方法诠释 (1)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2)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 至屋面面层的高度 (3)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建筑高度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的最 大值 (4)对于台阶式地坪,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 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通道时,可分别确定各自的建筑高度。否则,建筑高度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 (5)局部突出屋顶的嘹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问,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时,不需计入建筑高度 (6)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

间,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 1.5m的部分,不计入建筑高度 考点防火间距不足时的处理诠释 (1)改变建筑物的生产或使用性质,尽量减少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2)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和库房所储存物品的数量;调整部分构件的耐火性能和燃烧性能 (3)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为防火墙 (4)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适用性不强且与新建建筑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物 (5)没置独立的防火墙等 考点常见企业在总平面布局方面主要的检查内容诠释根据工厂的生产流程及各组成部分的生产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 风向等条件,检查企业的功能分区、集中布置的建筑和装置等总平面布置 厂区主要出入口不少于两个,并必须设置在不同方位。生产区的道路宜采用双车道。工艺装置区,液化烃储罐区,可燃液体的储罐区、装卸区及化学危险品仓库区按规定设置环形消防车通道 消防站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车迅速通往工艺装置区和罐区,宜位于生产 区余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且避开工_厂主要人流道路厂址应布置在厂区地势较低的边缘地带,安全防护设施可以布置在地形较 高的边缘地带。对于布置在厂区内的点火油罐区,检查其围栅高度不小于 1.5m。当利用厂区围墙作为点火油罐区的围栅时,实体围墙的高度不小于

必看!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历年真题考点分值分析

必看!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历年真题考点分值分析 2017-09-07 11:33 工程师消防考试倒计时65 天!真题乃消防备考重中之重,吃透真题,通关考试就能胜券在握,小编总结了历年真题的考点分值分析,助小伙伴们备考一臂之力! (1 )通过真题,把书读薄。在第一时间找到重点章节,和各章节的复习重点,即“考点”。学习备考的全部核心内容就是:对重要的点,要从考点出发熟悉所有相关题型,从题型反过来更深刻地理解考点,反复进行,不断深化。 通过真题划出考点是确保把书读薄;针对考点做题熟悉各种题型是把书读厚;而在此范围外的点,则大多可以一眼带过。 (2)熟悉各章节分值比重,找到重点章节,合理分配复习时间。真题研究做好,相当于是命题人为大家在书上划了一遍重点。这一步工作做的越早,走的弯路就越短。 (3)研究分值分布,还有一个重要战略意义,就是可以减负。应始终遵循“先易后难,抓大放小”的原则。先学分数的章节,后学分数少的章节;先学三门课相通的章节,后学独有的章节。其中有些内容,可能怎么听都听不懂,别慌,先打问号先跳过去。待回过头来,总复习时再看再消化。 技术实务考点分值分布图 对比近两年各章节分值分布情况:

分析结果:(1 )2016 年技术实务与2015 年的题型保持一致,全部为客观题,其中80 道单选题,20 道多选题,共100 道题。单选每题1 分,多选每题2 分,满分120 分。 (2 )2016 年技术实务考试的重头戏仍然是第二篇和第三篇,建筑防火(第二篇)和消防设施(第三篇)占据了整个考试总分值的79% ,这与2015 年的分数分布保持了高度一致。 (3 )2016 年技术实务考试第二篇建筑防火共涉及单选28 道、多选8 道;第三篇消防设施 共涉及单选38 道,多选6 道,与2015 年的情况对比可以看出命题组略微减少了消防设施的分值,增加了建筑防火的分值。 (4 )2016 年技术实务考试的难度有所提高,热门知识点中容易被忽略的地方成为了考试的考题,如建筑材料及制品性能等级标识、壁挂扬声器的底边距地面高度。可以看到这些知识点只要记住了就很简单,并没有很复杂的思考过程。 (5 )2016 年技术实务考试涉及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四大规范)的题目共68 道,涉及到其他规范的题目25 道,未涉及到规范的题目7 道,可以大致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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