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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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论文

论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摘要:本文阐述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和依法治国的内涵,“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根本方针,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关键词:社会主义法治德治建设

社会主义法制通常指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或者指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社会主义法制是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废除旧的法制体系的基础上建立的。代表了社会主义国家全体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意志。它包括立法、执法、守法三个方面,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基本原则主要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律由国家统一制定和实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增添了新的内容。十五大以后,在总结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历史经验,把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党逐步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原则。此后的十六大加以确认。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和内涵

1996年2月,江泽民明确提出“依法治国”。1996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治国基本

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识

目录 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定义 (1) 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 (2) 三、依法治国 (3) 四、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 五、总结 (9)

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识 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定义。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6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指出,到下世纪初要初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7年10月,中共十五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1999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1982年宪法进行修改,将法治与法治国家予以宪法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根本任务和原则,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一个基本目标。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中共十六大报告强调,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中共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

障公民合法权益;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最基本的内容是在我们国家法制建设的过程中,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应当遵循的依法治国、公平正义、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等这些具体理念。前提就是必须坚持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念下,不能脱离这个实际。我们各项工作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树立大局意识,树立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公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应得到充分保障; 2、国家政治权力的结构民主,如国家机构内部立法、行政、司法机关,要在党的领导下实行科学分工,并形成健全的监督机制; 3、国家权力的行使和公民权利的保障要有民主程序; 4、民主方法,如要实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要有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不搞一言堂、让人讲话等。 从理论上讲,社会主义民主是有人类社会以来最高类型的民主,这种优越的民主要真正成为现实,还要靠法制来保障,正如小平同志讲的,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我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认识

我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认识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多年的发展和完善中,和西方法制建设开始存在很多相似之处,但特色性依然很强。西方法制是民主和法治,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标志则包括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应该保持这种特色,并致力于探索出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完善之路。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统一 邓小平同志在1982年提出中国特特色的构想后,各个领域的建设都被冠以这个头衔。中国特色社会法制建设从邓小平时代开始就不断被注入新的血液和元素,在与世界逐渐融合的同时,其中国特色也愈加浓厚。邓小平同志深刻地总结了我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在民主和法制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并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实践经验,创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理论。邓小平同志注重从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防止出现大失误和严重错误,特别是像“文化大革命”那样的悲剧重演的历史深度来论述民主和法制的问题,强调社会主义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部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邓小平同志反复告诫全党和全国人民:国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不能寄托在一两个人身上,搞人治危险得很,而搞法律才靠得住。由于问题提得如此敏锐和鲜明,所以邓小平同志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我们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中国的事情“还是要考法律制度,搞法制靠得住些”(《邓小平文选》第三卷) 可以说邓小平同志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道路。 到江泽民时期,他提出依法治国。依法治国要求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确立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当党的领导表现为党的意志经由立法机关上升为法律法规,进而由法律法规表现的国家意志来对国家进行领导和治理后,也就把党的意志痛国家的意志有机地协调统一起来了。这样就既确立起啦法律在国家治理过程中至高无上的地位,也理顺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为当依法执政奠定了基础。确立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至高无上地位,是依法治国和一个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要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在法制建设方面更侧重于国家的文化软实力,他先后提出“八荣八耻”“以人为本”“政治文明”“和谐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全面进步”“宪法法律至上”“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尊重和保障人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制精神”等等科学命题。这些都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更加深远拓展其影响。 中国,一个特殊的国度,这不仅表现在有着五千年的文化积淀、世界近五分之一的人口、陆地面积排名世界第三、还表现在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世界大国中唯一没有实现统一的国家。在这儿,中国有许许多多的不一样,很多的特殊性,太多的差异性。 大家都了解一国的各项体制的建成与完善,在这之中都离不了法制建设,它

谈谈如何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doc

结合实际,谈一下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途径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 “法治”与“法制”,虽然仅一字之差,但从内涵上讲,却有重大区别。“法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一种社会意识;而“法制”通常是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简称,是一种社会制度。强调依法治国,是法治本质特征之一。 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抓好“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内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大 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 司法体制改革,实行政府公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提高 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二、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村 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 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努力壮大社区居民委员会 工作队伍,切实改善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进一步推进和谐社 区建设工作,使社区氛围更加融洽。 三、坚持依法治国,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法制,做到“有法可依, 执法必严”,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推动行政执法机制不断创新,也 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民众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树立 较强的法律意识。 我们的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党的领导,是保证国家能够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各项制度和方针、政策能够符合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根本条件。实行依法治国,能够更好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国家作为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国家,不仅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而且也应当成为实行法治的国家。我国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实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必然要求,在党和国家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没有法治理念,法治建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 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10月23日)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2015年2月2日)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2015年3月24日)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2016年12月9日)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14年10月23日)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

恩格斯说过:“一个新的纲领毕竟总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而外界就根据它来判断这个党。”推进任何一项工作,只要我们党旗帜鲜明了,全党都行动起来了,全社会就会跟着走。一个政党执政,最怕的是在重大问题上态度不坚定,结果社会上对有关问题沸沸扬扬、莫衷一是,别有用心的人趁机煽风点火、蛊惑搅和,最终没有不出事的!所以,道路问题不能含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又明确的信号。 这次全会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的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不是在别人压力下做的。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重大课题,有许多东西需要深入探索,但基本的东西必须长期坚持。 第一,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浅谈国家财经法制建设

浅谈国家财经法制建设 摘要:当前,我国的各项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财政法治由于涉及政府与人民、财产与税收、自由与福利,关系民生,使得其在中国当前的法治建设中起着排头兵和突破口的地位和作用。本文着重谈国家财政法制建设问题。 关键词:国家财政;财政法制建设 中图分类号:F045 文献标识码:A 我国古代杰出军事家吴起指出:“若法令不明,赏罚不信,金之不止,鼓之不进,虽有百万,何益于用?”法触及到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我国古代理财“鼻祖”管子曾说:“不法法才无常事,法不法则令不行。”由此法治在财政领域的重要性也凸显。因此,财政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如何进一步完善,是当前财政法学界需要认真思索和解決的问题。 一、财政法制建设当前存在的问题 首先,财政法律法规体系中行政性的法规、制度较多,而真正由全国人大立法的法律较少。目前,正式由全国人大立法的财政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像《财政法》、《税收法》、《国有资产管理法》、《政府采购法》等一些在市场

经济条件下十分重要的法律,大都是以行政性的法规、规章条例、制度等颁布。因此,财政法制建设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财政法制建设严重滞后,财政法制建设需要加快步伐。 其次,依法理财、依法治财观念淡薄,削弱了财政执法的力度。由于政府职能转变的滞后,带来了财政职能转变的滞后。财政职能转变滞后反映了管理观念跟不上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缺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财政依法理财、依法治财观念。目前,财政部门在财政管理上普遍存在着“八重八轻”的现象:一是重决算,轻预算;二是重收入,轻支出;三是重拨款,轻监督;四是重报表,轻调查;五是重检查,轻处罚;六是重立法,轻执法;重政绩,轻效果;重表面,轻管理。财政管理上的“八重八轻”,削弱了财政执法力度,使现有的财政法律法规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各级财政部门和全体财政干部在带头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方面观念还不够强。政府行为有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现象。 再次,现行的财政法律法规缺少切实可行的配套条文。目前我国通过人大立法的《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注册会计师法》、《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务院批准的重大法律法规依然存在4大弊端:其一,只有原则要求,缺少明确规定,具体执行中难以对照实施;其二,个别重要法律法规即使制定了实施细则,这些实施细则和条例也比较原始,实施细则不细,缺少法律法规应具备的“硬度”与“严肃性”,随意性大;其三,现行财政法律法规缺少对违反财政

我国加强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及意义

我国加强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及意义 对于新中国来说,法治还很年轻还不够健全,但是我党历来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认识不断深化,工作不断加强。 邓小平同志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明确指出,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江泽民同志亦反复强调,没有民主和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键之处,必须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全过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治的建设正是在铸造这个国家的规矩。国家的法制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巩固政权,必须加强法制建设;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加强法制建设;为了保证国家公职人员不变质、不变色,必须加强法制建设。运用法律准绳,处理共同利益与特殊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许多问题才好解决。 我认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告诉我们,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对于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法制建设,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路,国家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国力显著提高;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开放型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不断发展,社会实现全面进步。这些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充分证明,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作为上层建筑总体上是与我国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保障作用。 法治的建设,是对个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是对社会秩序的维护。正如江泽民所言:“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1/ 1

2018继续教育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2试题及答案

2018/6/29 下午8:27:42 考试时长: 90分钟 已用时间: 00:12:35 剩余时间: 01:17:24 时间限制:90分钟 离考试结束还剩 1小时 17分 24秒 (到时间后将自动交卷) 一、单项选择题(共30小题,每小题2分) 1.()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最高的法律效力。 A.《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依法治国主要精神主要体现在三个关键词上,“三个关键词”不包括哪一项()。 A.道路 B.体系 C.全面 D.法治 4.()报告提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答案待确定,已排除C) A.十六大

C.十八大 D.十九大 5.我国应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法队伍。伍的特征不包括() A.情重于理 B.敢于担当 C.执法为民 D.信念坚定 6.()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法工委内设立法规备案审查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行备案审查职责提供服务 A.2004年 B.2005年 C.2014年 D.2016年 7.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向和重点是() A.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B.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C.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D.以上都是 8.简政放权主要是向()放权。(答案待确定,已排除A) A.地方 B.社会 C.市场

9.()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A.服务大局 B.党的领导 C.执法为民 D.公平正义 11.民法典的编纂分几步走() A.一步 B.两步 C.三步 D.四步 12.《民法总则》施行后,《民法通则》将会() A.废除 B.无效 C.被合并 D.有效,但新法优于旧法处理 13.法治保障体系所包括的()因素都属于典型的刚性约束条件。没有下列哪一项() A.队伍 B.经费 C.技术 D.文化 14.在党的文献中首次提到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是()。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以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依法治国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人民的法治思维,奠定法治国家的坚实根基。 一、法治文化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要素 法治文化是指从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历史和现实环境中生长出来,经过长期社会化过程积淀下来的,人们对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包括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内容。法治文化意味着法治精神得以普遍化地实践和实现,社会活动是按照法治精神实践的方式、过程和实现的结果。 (一)法治文化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精神支柱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民主与法治具有内在统一性,真正的民主离不开法治。法治为民主创造稳定运行的空间,引领民主走向理性轨道,保障民主健康发展。没有法治及相关的意识形态建设,民主政治就无法立足,甚至会走向反面。作为意识形态的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法治文化具有规范力,可以内化为公民的个体思想,从而规定着人们的行为方式,使他们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使社会形成一种有法律且被严格遵守的状态。法治文化的形成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民主政治的发展离不开特定的文化土壤,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对政治建设具有深远影响。只有培育和形成以法治精神为内核的法治文化,才能更加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才能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二)法治文化是推进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的根本保障 法律与任何制度性的东西一样,只有经过与之相适应的、反映社会发展要求的文化的解读,才能为人们所理解,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才能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美国现代化问题研究专家英格尔斯指出,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制度以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化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

浅谈如何加强法制建设

浅谈如何加强法制建设 摘要:“依法治国”是我党立党之本,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大四中全会上反复强调的治国目标,实施“依法治国”就必须深入贯彻法治理念,尽快推动法治政府的构建和完善,逐步完善社会法制问题,加快脚步推动依法治国宏伟目标前进。 关键词:法治政府;有限政府;市场 在高举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理论旗帜下,我们必须排除万难,扫清一切障碍,尽快站到依法治国的正确轨道。全党全国人民必须站在正确的理论道路上,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为建设方向、积极宣传各种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以人们群众所喜闻乐见并且能容易接受的文化形式,融入群众中去,在群众中倡导和传播法治精神,使公民以学法守法用法为荣,积极投身于法制建设中去。 一、法制建设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构建民主法治社会的根本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稳定,其核心在于依法治国。民主法治社会下,才能实现人民安居乐业,个人和组织权利不受任何侵害,凡事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在遵守全社会共同认可的价值观体系下,人和人之间和睦相处,共促社会繁荣,重信用,讲科学。在社会主义福利体系下创造社会生产价值,推动我国经济的长远稳定发展,从而实现我国伟大民族复兴。 我们建设的和谐社会不是静止不动的和谐而是与时俱进的和谐,它的建设过程是动态的、发展的。而维护和保证这样的和谐,首要条件就是稳定。在平稳安定的社会大环境中,构成社会的各个组织能发挥自身有利的发展条件,为社会整体的和谐作出贡献。也只有加强法制建设,才能加强人民民主制度化和法制化的程度,实现真正的人民民主,为社会的和谐发展保驾护航。 二、如何加强法制建设 (1)要维护法制公正,确保法制权威 事实告诉我们,法治能为社会发展的多个方面提供最可靠的手段:包括社会发展的推动和社会稳定局面的维护,还包括管理方式的创新和社会服务的提升。如果偏离法治的正轨,那么偏离的法治就不能在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方面起作用,反会引发新的问题。 (2)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作为我们国家执法和司法机关的政法机关,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明确建设法治中国的总目标,以构建高效、公正和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己任,做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同时,要以加强法治建设为主线开展政法工作,扮演政法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关键角色。 三、积极运用科学发展观,加强法制建设

关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考

关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考 马捷莎 (北京师范大学法政所,北京100875) α 【摘 要】 探讨中国的法治建设道路,其出发点必须基于中国的现实国情,必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为此,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必须提高全民族的民主意识,扩大民主权利,彰显法律至上,铸成法治精神;必须完善权力制约和民主监督制度;必须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必须借鉴西方法治中具有普适性价值的经验,加快立法进程。 【关键词】 中国特色;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法律至上;依法治国 【中图分类号】 D920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4326(2006)01-0080-04 党的十六大提出:“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当今中国,没有法治就没有社会主义,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建立法治国家已经具备了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基础,因此法治建设被提到历史日程上来。但是在怎样建设法治国家的问题上,人们的观点并不完全一致,其中尚存在将法治抽象化的现象。所谓法治抽象化,表现为过分强调法治的一般性和共性,而又将法治的一般性和共性定位于西方法治理念之上。因此,究竟怎样进行中国的法治建设问题就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探讨中国的法治建设道路,应遵循一个基本的原则,即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在法治建设问题上,所需关注的国情主要有二:其一,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其二,由于经济文化相对落后以及传统法律文化的缺失,中国社会的法治氛围不浓,这是我们进行法治建设所不可回避的现实。因此,中国的法治建设道路必然有别于其他国家,换言之,我们必须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 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是意识形态的主导,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因此在整个法治建设中必须始终不渝的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中国不同于西方法治建设的基本方式。同时,法律至上又是法治建设最基本的价值和理念,没有法律至上,法治只能是天方夜谭。因此,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法律至上的关系,就成为法治建设不可回避的问题。为此: 第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一方面,这是法治性质之所需。历史上,资本主义建立了相对完备的法治国家,但是其法律体系的阶级性决定了其法治的资本主义性质。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建设高于资本主义形态的法治国家,而党的领导则是根本的政治保证。另一方面,西方国家经历了几百年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孕育了发达的“市民社会”。以市民社会为主导力量,西方法治通过自然演进而日臻完备。中国由于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未能形成强大的市民社会。因此,中国的法治就不能坐等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自发运演而逐步历炼。在中国的法治建设中,历史主动性将十分突显,而在党的领导下自觉进行法治建设正是历史主动性的鲜明体现。 08 2006年1月 第19卷第1期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 Jou rnal of the Party Schoo l of Shengli O ilfield Jan.2006 V o l.19N o.1 α【收稿日期】 2005-11-13  【作者简介】 马捷莎(1947-),女,北京人,北京师范大学法政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浅谈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浅谈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浅谈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是我们党治国理念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阶段。笔者将就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谈谈自己看法。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法制,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集中人民的意志, 通过完善立法, 严格执法, 确保守法建立起来的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秩序,就其本质来说, 社会主义法制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建立的法律秩序。这种法律秩序, 现包括生产秩序、工作秩序, 也包括社会秩序。也就是说, 整个国家生活都要法律化、制度化, 真正做到有章可循, 令行禁止。无产阶级专政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最高原则, 社会主义法制是实现无产阶级专政任务的重要手段。具体说, 一是镇压敌人的反抗和破坏, 一是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利, 两者是辩证统一的。民主是专政的前提, 没有广泛的民主, 就不可能对敌人实行有效的专政而对敌人实行有效的专政,也正是更好地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在当前战略转移的新形势下, 社会主义法制更应特别起好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利的作用, 把一切积极因素都崎动起来, 并月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使广大人民群众无后顾之忧, 群策群力, 心情舒畅地投身到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新长征中去。 二、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容 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容, 应当包括立法、执法、守法三个方面, 缺一不可。 具体地说, 就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这四句话是一个整休, 不可偏废。有法可依, 是法制赖以建立的一基础 有法必依, 是健全法制的必要条件;执法必严, 是保证法制权威的根本原则;违法必究, 是破坏法制应负的责任。四者互为因果, 相辅相成。这四者都实现了, 法制的稳定性、 连续性和极大的汉威才能体现, 社会主义法料才说得上健全。 1、有法可依, 是社全主义法制赖以建立的基础。说它是基础, 就因为如果没有法,法制就失去凭借。所以, 要谈法制, 先要“有”法。一个国家不仅要有宪法, 还要有完整系统的法典及各类必要的单行法规, 避免某些方面无法可依, 无章可循的状况。同时对那些已经过时或与现实生活不相适应的法律应当及时修改或明今废止, 改变过去那种法律既不执行、又不皮除约不正常局面。法律的制定、颁布、修改、废止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 不能以任何领导者的个人意志为转移。同时, 不能出现那种只供“内部掌握” , 只有少数人知道, 而广大人民群众不得与闻的条条款款, 凡属规范性的文件, 一概公之于民, 布之于众, 使一令之出,人人皆知, 知道什么是该做的, 什么是不该做的。只有这样, 才能把整个阶级的意志变成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2、有法必依, 是健全法制的必要条件。有法必依, 关键在于“必”字。也就是说必须树立以法为重的观念, 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如果有令不行, 有令不止, 健全法制也是一句空话。在遵守法制上,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乎法律的特权。一切国家机关, 特别是公安、检察、司法机关更应是依法办事的模范。那种专横跋息, 践踏法律, 依人不依法,依言不依法, 使法律屈从于长官意志的现象, 是同社会主义法制根本不相容的。按照法律规定, 健全执法机关, 保证检察机关、司法机关应有的独立性, 只服从法律, 不受任何个人或部门的干扰。 3、执法必严, 是保证法制权威的根本原则。执法必严的“严” , 不是指严刑峻法, 而 是指执法严明。它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树立大公无私, 执法如山, 以身殉职的精神。没有这种精神, 要巩固社会主义法制也是不可能的。从历史上看, 统治者既然立了法, 就总需要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下) 答案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下) 83分 1、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 正确 2、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 正确 3、目前我国正在逐步适量加大适用死刑的罪名。 错误 4、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政府维护。 正确 5、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正确 6、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错误 7、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正确 8、多年来,尽管党和政府不断强调法治建设,但法治问题依然非常突出。 正确 9、理论界对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及走出目前依法治国的困境等问题,都做了深刻的理论阐释。 正确 10、当前,我国民众普遍缺乏安全感,这与我国的法治制度不够健全、法治环境不够完善没有任何关系。 错误 11、“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这句话出自()。 卢梭 12、()是法治的内在机制。 监督 13、()是制度和规则的权威和成熟的表现形式。 法律 14、()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要从具体事件抓起。 邓小平 15、中国共产党能够以其独特的魅力,最后成为执政党,其中三大纪律占了很重要的地位,下面属于三大纪律的是:()。 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16、新形势下,党和国家选人用人的标准是()。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17、政府公信力其实质是政权的()。 真实性 18、()是国家权力的主体。

人民群众 19、政治权力的()问题,是首要解决的问题。 合法性 20、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通过十年的努力,依法行政的目标是建设()。 法治政府 21、依法治国是()法治的路径,它与法治是根本一致的,它是通向法治的必由之路。 实现 22、习近平在政治局第()次集体学习讲话中提到,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 四 23、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凸显,造成此种现象的重要原因是()。 政府职能缺位 24、社会建设实质上要突出其()。 社会性 25、社会主义改革的目的是为了()。 更好地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6、发展社会主义(),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民主政治 27、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 民主政治 28、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 初级阶段 29、国家的最高监督权由()行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0、()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1、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有()。 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推进严格司法 32、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机制。 分工负责 互相配合 互相制约 33、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方面提出的三项任务是()。 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 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3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是要把()有机统一起来。

如何让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结合实际谈谈新世纪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以阳明滩大桥为例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人民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和执法原则,是人民当家做主和治理国家的基本方法。法制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都离不开法治的健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可以用十六个字概括,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四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有法可依是前提,有法必依是核心,执法必严是关键,违法必究就是保障。 “有法可依”就是要建立统一完备科学的法律体系和制度,即立法能够适应不断发展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需要,及时对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规范。法律体系应当要求完整科学严谨科学系统;各部门法应当合理划分,彼此协调,共同发挥作用,法律规范应当明确,肯定具体,具有可操作性。阳明滩大桥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在新闻发布会上只字未提塌桥事件,只用大车侧滑下桥来代替整个事件。建委说找不到施工负责人了,发包时是要有合同的,能签订这种合同的最起码得有公路路桥二级资质以上的单位,全国大一点的施工企业也无非就是各省的路桥公司,中铁系统。可见个部门协调不合理,而且没有相关法律来处理这件事,这并不是第一起事件,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起,相关单位也相互推诿,没有及时处理。应该加强法律建设,

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就是要做保证法律效力的普遍性和有效性,即尽量排除和拒绝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随意性偶然性和腐败现象;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和组织都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特权。对在阳明滩大桥事故中有责任的部门单位要严惩。 “执法必严”就是确保严格公正的执法和司法。司法机关应当独立公正的行使司法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的非法干预。要加强执法、司法队伍的建设和对他们工作的监督,防止他们滥用权力。对这次塌桥事故中违法部门进行调查,不能因任何私人原因而放过。 “违法必究”就是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要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给予处罚。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容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加强法制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切实做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阳明滩大桥的事情不再发生,让国家的更加富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对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和影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首先,建设法治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前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性;有力的法治 保障体系,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条件;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保 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保障。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维护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 其次,树立法治权威。“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坚持依法治国 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四中全会强调,要“健全宪法 实施和监督,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一方面,就党而言,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另一方面,就社会成员来说,法律红线 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要保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在法治的框架下运行。 再次,运用法治思维。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这表明,今后的改革将逐步由过去的政策主导型转向法律主导型。要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挥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基础性作用。要不断推进国家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法治化、规范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高度关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法治的力量。要用法治思维化解改革风险,用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有序进行。把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起来。 最后,形成法治文化。法治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也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形成法治文化是一篇大文章,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层面来看,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重要内容,要把法治教育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从社会治理的层面看,要把依法解决纠纷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方式,进一步 完善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从干部考察和选拔层面看,要 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党员干部应该带头遵法守法;

建设法治国家

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 内容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民主的立法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公平的市场资源配置制度、严格的执法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和有效的法律监督制度,同时要培养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和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关键词:依法治国目标中国共产党法制建设科学发展观 标注: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增添了新的内容 一、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面临着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期。然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在这关键的转轨期间,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竞争秩序的建立,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市场对资源的配置,政府职能的转变、司法的公正等等,都必须依靠公平、有效的法律进行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为此,中国共产党“十五大”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并把这一宏伟目标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有着深层次的历史背景;是在深刻总结中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在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1999年中国对《宪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明确在《宪法》第五条增加了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是我国首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公开向世界表明,中国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99年宪法修正案”宣告了人治主义的破产,它标志着人治和专制将随着20世纪的结束和新世纪的到来逐渐退出政治舞台,进入历史的坟墓。应该清醒地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体现了党的意志,而且体现了国家和全民的意志,这是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座里程碑,将永远载入中国法治建设的史册

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大学生应该发挥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大学生应该发挥的作用 (土1001-14 20100469 卢东东)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党和国家的治国方略和奋斗目标。在我国,法律在社会系统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并具有最高的权威;法治作为一种治国的基本原则,要求法律成为社会主体的普遍原则。大学生是具有较高素质的群体,代表着国家的未来,大学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一部分,所以大学生不仅要守法,更要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发挥巨大的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所需要的不仅仅是完善的法律和健全的执法体系,更需要提高全社会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在当前社会思想、文化、价值多样的形势下,我们大学生要以正确的价值体系对人类社会长期积累的文化进行严格的选择、加工整合,从而积淀深厚的文化内涵,更深远的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文化基础。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应该自觉远离低俗文化,追求真善美,多阅读文化精品,提高文化素养和个人品味。同时在生活中要以倡导诚实守信、互帮互助、全体平等友爱的社会气氛和人际关系。反映在平时,我们首先要搞好家庭、师生和同学间的的关系,做到宽容大方,乐观向上。总之,我们大学生应将大学的责任、大学所崇尚的精神渗透到当代中国的文化理想和精神生活中去,丰富社会先进文化的内涵和品质,进一步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构建法治社会也需要增强新的活力,必须最广泛、最充分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新活力。我们大学生作为先进知识的掌握者,应该肩负起提高社会创新能力的重任。在大学中,要全面发展,学习科学精神和创新精神,为以后实现自己的价值和为社会做出杰出的贡献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小的方面,我们也要培养社会主义法律的思维方式。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首先要以法律为准绳。某种行为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都应当以法律为标准作出判断。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以证据为根据。正确地分析与处理法律案件,要抓住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查清案件事实,二是正确运用法律。培养法律思维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而是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大学生可以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等途径,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养成从法律的角度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思维习惯。从而尽可能推进整个社会的法律思维方式。 作为大学生,我们要谨记在建设法治社会中我们的使命,并为之努力奋斗!

浅谈法治文化建设

浅谈法治文化建设 浅谈法治文化建设 法治文化,就其内涵而言,包括制度层面和精神层面两个内容,即法律法规、行政规范、规章制度等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以及公民的法律素养、法律精神、法治理念等法律价值观的形成。法治文化所追求的目标,是将法治深深烙印在公民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上,是全社会对法治的敬畏和信仰。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各地各单位在实践中积累了很多很好的经验,具体做法包括:以健全的机制保障法治文化建设顺利推进,以多样的活动增强法治文化建设实效,以坚强的阵地夯实法治文化建设基础,以公共媒体宣传激发法治文化建设活力,在法治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在实践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法治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时代性、创新性不足等等。针对现状,笔者结合我市法治文化建设实践,作如下思考: 法治文化建设应力求体系化、机制化。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制定并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的五年计划,如今已经实施了十二个五年规划,尽管在整个经济发展过程中也出现过波折和低谷,但总的来说呈现上升趋势,其中制定发展规划起到了关键作用。我国在普法方面,已进行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今年是“七五”普法启动,但是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仍然没有一个自上而下、系统全面的规划。为此,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各单位实施、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作用,制定详尽的法治文化建设发展规划,落实具体实施任务,健全完善法律规章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让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有计划、有秩序、有目标地顺利进行。 法治文化建设应力求基础化、基层化。基本的法律常识和良好的法律素养,是每一个法治社会的公民都应该具备的。要培养一代具有高素质的法治人才,就应该从小抓起,从小事抓起。教育工作者和法治工作者应互助合作,根据中小学生的成长环境、发育特点等因素制定出与中小学课堂相适应的法治文化课程,对中小学生进行法治文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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