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干部日常管理暂行办法

加强干部日常管理暂行办法
加强干部日常管理暂行办法

加强领导人员日常管理暂行办法

(草稿)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人员管理遵循的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

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依法办事原则。

二、管理权限

1、处各单位党(总)支部服从处党委的领导。各单位党(总)支部成立或撤销由处委决定。

2、处直接管理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由处党委任免并管理。“副三总师”及以下领导人员由所在单位党(总)支部任免和管理,“副三总师”必须按程序实行任前备案制度,各基层单位管理的科级及以下领导人员由各党(总)支部管理,并向处党群部报备。

3、党群工作部是处党委管理领导人员的职能部门。

三、任职条件与资格

干部任用条件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基本条件和资格。

拟提干部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后备干部、提任基层单位正职的领导干部,一般应有同级副职工作两个领导岗位以上。部门

正职一般应在同级副职领导岗位工作两年以上、身体健康、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党章》规定的党龄要求。

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有关事项报告等按“关于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试行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试行办法》的通知”(徐矿司党[2011]7 号)执行。其中涵盖了不得担任领导职务的参照范围。

4、凡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需要重新任用的,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书面报告上一级党群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凡受到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干部在任职影响期满后,需要重新任用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书面报告上一级党群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见《关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干部重新任用事前报告的通知》(徐矿司党组[2013]4 号)

四、后备干部管理

后备干部工作是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党政领导班子后续力量的有效手段,是一项基础工作,关系企业成长兴衰。坚持后备干部集中调整补充和动态管理相结合,每两年进行一次集中调整补充,按照干部标准和选拔程序确定后备干部。按照《关于做好后备干部推荐调整工作的意见》(苏矿四处党…2015?16 号)执行。

五、考察

1、考察是对处各单位领导干部任职人选的综合性考察。干部考察主要是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岗位的职责要求,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综合性考察。考察干部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

2、考察对象人选的产生

后备干部或在民主推荐中比较集中的人选;个别特殊职务需要的领导干部人选,可以由组织提名,作为任职人选进行考察。

3、考察程序

(1)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2)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总)支部主要领导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3)根据任职人选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4)进行民主测评或民主推荐;

(5)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调查、查阅档案和有关资料、走访有关部门等方式,广泛了解情况,进行组织考察;

(6)综合分析考察情况,考察组提出初步方案,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7)听取考察组情况汇报,向党委提出有关单位领导干部任用建议方案。

4、考察工作暂由处党委负责组织,党群工作部具体操作,基层党(总)支部派员参与。等时机成熟后,根据管理权限交由党(总)支部负责。

六、任职

1、任职程序

(1)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和建议;

(2)召开党委会作出任用决定;

(3)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4)进行任职谈话和任职前廉政谈话;

(5)办理任职文件;

(6)宣布任职。

2、对拟提拔任职人选,党组织讨论决定后办理任职文件前进行干部任前公示。公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期一般为七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一般试用期为一年。

七、交流、回避

1、领导干部交流制度。

按照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发挥特长、量才使用的原则,实施领导干部交流制度。

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一个单位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一般在一个单位担任正职满5年应予以交流,在人、财、务、供、销等管理部门任职3-5年的,原则上应轮岗交流。

交流范围:基层单位之间、相近部门之间、相近岗位之间、基层与机关之间。

交流程序:党群部门根据交流制度的规定提出建议,基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也可向处党委提出需要交流干部的建议。干部交流方案经处党委研究后实施。

2、任职回避制度。

领导干部在有亲属关系的单位或部门任职需要回避。

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审计、财务工作。领导干部个人应主动向上级或组织部门提出任职回避建议。上述亲属是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八、考核

1、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届中考核和任期考核。年度考核在每年第一季度进行,任期考核在任期届满前进行。对领导

干部的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2、对领导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

3、根据考核情况,对领导干部作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评价;考核结果归入领导干部档案,作为对其任免、薪酬、奖惩和培训的重要依据。

九、提醒、函询和诫勉

对领导人员提醒、函询和诫勉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又一举措,是把从严管理监督和关心爱护干部相结合,重视抓小抓早抓苗头,把纪律挺在前面,及时按规定实施提醒、函询或诫勉,防止小毛病演化为大问题,促进干部健康成长。见《关于对领导人员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徐矿司党办…2015?20 号)

(一)提醒

(1)提醒的情形

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集中教育活动、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干部考察、巡视等工作中,对领导人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提醒。

(2)提醒对象的确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醒对象由组织部门提出建议名单,报同级党委(总支)负责人批准后确定。

(3)提醒的方式

对领导人员进行提醒,一般采用谈话方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采用谈话方式进行提醒的,一般由分管领导或组织部门负责人作为谈话人,也可以根据提醒对象的具体情况及谈话的内容确定适当的谈话人。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提醒的,应由组织部门向提醒对象发送提醒函。

(二)函询

(1)函询的情形

组织部门针对信访、举报及其他途径反映领导人员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从业、组织纪律等方面的问题,除进行调查核实的外,一般采用书面方式对被反映的领导人员进行函询了解。

(2)函询对象的确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人员进行函询,由组织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党委(总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函询的方式

对领导人员进行函询,应由组织部门向函询对象发送函询通知书。函询对象在收到函询通知书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对函询问题没有说清楚的,可以再次对其进行函询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了解。

(4)函询结果的处理

对于无故不按期书面回复的、再次函询后仍未说清楚的、从回复材料中发现存在其他问题的,组织部门可以进行督促,也可以报党委(总支)负责人同意后,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直接进行调查了解。经函询或者调查了解,函询对象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诫勉

(1)诫勉的情形

领导人员存在下列问题,虽构不成违规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规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于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

(2)诫勉对象的确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人员进行诫勉,由组织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党委(总支)批准后实施。

(3)诫勉的方式

对领导人员进行诫勉,可以采用谈话的方式,也可以采用书面的形式。

谈话诫勉。采用谈话方式进行诫勉的,谈话人应当实事求是地向诫勉对象说明诫勉的事由,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并明确其提交书面检查的时间。谈话诫勉应当制作谈话记录。

书面诫勉。采用书面形式进行诫勉的,应由组织部门向诫勉对象发送诫勉通知书,同时,将诫勉事项告知诫勉对象所在单位的党政负责人。

(4)诫勉结果的处理

受到诫勉的领导人员,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的评选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诫勉六个月后,组织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诫勉对象的改正情况进行了解。对于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十、免职、辞职、降职

1、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2)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

(3)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2、免职程序

向处党委提出免职建议方案,处党委会作出免职决定或提出免职意见,进行免职谈话,宣布免职。

3、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处党委审批。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

擅自离职的,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领导人员的请销假制度。按照管理权限,管理人员凡因公或因私离开工作单位所在地 1 个工作日以上的,须按程序进行请销假并及时销假。严格按照《关于规范请销假制度的通知》(苏矿四处[2014]25 号)及《关于领导人员请销假制度的补充通知》(苏矿四处…2015?48 号)执行。

十二、干部调动

1、内部调动

由调出单位填写《第四工程处职工内部调动联系单》,由调出单位、调入单位双方党政领导签字同意后干部报处党群部,提交处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基层单位之间不得擅自调动人员,如发现违规情况,将追究单位主管领导责任。

2、外部调动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单位党政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处党群部,处办公会研究同意,经党政领导签字后,上报工程公司。经研究同意调出人员,在调出前,必须在单位填写《调出职工公共财物清缴单》,并经单位相关部门盖章,确认清缴后党群部方可办理正式调出手续。外单位职工要求调入我处工作,需提供个人书面申请和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经处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上报工程公司,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入手续。

十三、干部离退及交接

1、离任交接

干部离任交接是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领导人员离任交接工作,明确领导人员任期责任,保持工作连续性,防止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领导人员在提拔、交流、免职、辞职、离职休息、退休及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1)交接内容

重要工作事项(工作进展、未完成、正在进行、重要资料等情况)经营财务事项、干部人事事项或需要交接的其他事项。

(2)交接程序。任前谈话结束后,由党群工作部向离任领导人员发出《离任交接通知书》,并做好交接联络工作。交接手续一般应当在离任领导人员接到《离任交接通知书》之日起 7 日内办结。

(3)交接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离任交接工作在处党委领导下进行,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领导人员离任时,向接任领导人员交接,如暂无接任者,可由处党委根据实际情况临时指定一名班子成员交接。

2、内退、退休。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处《关于劳动力资源管理规定》(苏矿四处…2015?37 号)规定执行。职工到达内退年龄后,经单位通知,个人书面申请,单位同意,报集团公司审批。党群部需提前一个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查档,向处党政请示,经处党政同意批复后即办理相关退(离)休手续。

十四、纪律与监督

1、领导干部要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坚持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类监督机构的作用。

2、处党委负责对各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或者提出处理意见。

3、实行企务公开制度,加强民主监督。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发挥职工代表在企业民主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

4、对主要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分届中审计、任期届满审计和离任审计。主要领导干部在离任前,都要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5、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进行报告。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一般应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委托有关部门)采用书面方式报处党委。领导干部个人请示的重大事项,得到答复后方可执行。

6、领导人员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制度。对有关反映领导干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采取当面进行诫勉谈话或函询的形式,由领导干部本人如实向处党委作出回复。

十五、培训

领导人员培训由处经营管理部归口管理。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及学历教育等。干部职工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报考前,应填写《干部职工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申报审批同意后,方能报名参加入学考试。毕业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学历、学位更改手续。处机关和基层单位班子成员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审核后,提交办公会研究批准。基层科级及以下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由各单位审核审批。否则不得报销相关学习费用。

在职领导干部参加认可的培训机构学习,按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考核结果归入个人档案,作为对其任用的重要依据。领导人员年中病事假1个月以上、受组织委派脱产学习3个月以上影响的工作日数,按不在岗天数相应扣减本岗位绩效薪酬、特别奖励薪酬;年中累计病事假或受组织委派脱产学习6个月以上的不再实行年度薪酬。

十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归口经营管理部管理。加强新分高校毕业生的实习

工作,见习期满要对其进行按时定级并申报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对高校毕业生的职业生涯进行规划,促进高校毕业生的健康成长。对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进行严格考核并进行申报。受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把创新、创优、创效做为聘任条件进行考评,实施内容与管理办法按照《关于开展技术创新创效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展,所有受聘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都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撰写工作总结。每年结合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进行综合评定,考核为“差”的要予以解聘或低聘。连续3年没有创新、创效成果的,或工作总结互相评比连续3年不达标的,不再续聘。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岗定编,也可采取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定岗定编之外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津贴似具体情况,不聘或享受同级职称津贴的50%。处将在苏矿四处信息上设立专业技术交流平台专栏,相互切磋技艺,择优对专业技术论文进行采用,同时向公司网站进行推荐或自行投稿到相关杂志。

十七、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施行。

2016年1月26日

加强干部日常考察日常管理办法

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把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干部结合起来,激励督促干部始终以良好的状态投身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局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干部。 第三条坚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在谈心谈话中倾听干部的心声,了解干部的想法,掌握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上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提供帮助,将关心爱护干部落到实处。干部遇下列情形时,公司相关领导必须进行谈话: (一)工作变动、职务任免和退休时; (二)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挫折、出现苗头问题时; (三)考察考核群众有反映时; (四)理解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出现偏差时; (五)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时; (六)对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管理不严,群众有反映时; (七)有重要情况或思想问题需向组织反映时; (八)本人要求与组织交流思想或交换意见建议时; (九)其他需要谈话的情形。 第四条谈话一般以个别交谈为主,特殊情况下,也可进行集体谈话。谈话人一般在2人以上。谈话应坚持实事求是、坦

诚相待、耐心细致的作风,有针对性地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接受谈话的干部,要虚心听取意见,本着对党对事业忠诚的态度,敞开思想,如实汇报情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第五条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制度化、常态化。重点是干部履职尽责、工作实绩、党风廉政等情况,特别是在应对重大事件、推进重点工作、完成重大任务和涉及个人利益时的表现以及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情况。 第六条方式采取定期不定期听取部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干部群众对干部的评价意见。通过实地查看、专项调查、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全方位、多渠道的方式,印证干部群众的评价意见,了解干部的日常工作表现, 第七条根据日常考察情况,由相关领导及时开展鼓励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对作用发挥较为突出、工作成效比较明显的干部予以肯定和鼓励,对存在一定问题的干部进行提醒,对存在问题比较明显、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干部进行诫勉。对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的干部的整改情况要及时跟踪掌握。 第八条综合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等情况,对干部现实表现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和认定,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工作能力强、作用发挥突出、干部群众认可度高的干部要持续重点关注,在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 (二)对精神状态较好但能力素质较弱的干部,要有针对性

中层管理干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青岛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中层管理干部、部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编制:宋述杰 审核: 批准: 日期:

中层管理干部、部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整体目标之完成,提高整体运作管理水平,提高中层干部工作积极性,促进管理干部主动完成各项任务。避免管理人员的不规则、不作为行为的发生。使管理者,在管理的同时首先要以身作则。真正做到我管大家,大家管我的目的,树立个人及企业的文明形象,特制定本制度。二、适应范围 适应于公司内部中层以上及后勤管理部门。即:生产车间主任、厂长、科长、主管、行政办、财务部、业务部、采购部等职能部门所有人员。 三、职责和权限 1、行政办负责推行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及时发现纠正偏差并保存监督实施结果,对监督不公平现象及时汇报总经理。 2、行政办负责对监督管理实施举报的信件、电话、短信、邮件的日常收集,并将结果及时汇总传达给总经理。 3、公司所有职工均有权对各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监督、举报。 4、总经理负责核实监督举报情况,如属实,根据实际情况奖励举报人,同时下发处理意见。 5、中层管理每季度实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管理制度,查

找自身存在问题,进行自我评价,然后自行整改。由总经理监督。 四、监督管理方式 1、在公司内部,每个车间设立“意见箱”。每周由专人负责收集相关信件,汇总后直接上报总经理。 2、公布举报邮箱、电话、短信号码等。 3、通过信件、电子邮件、实名电话、短信的方式对公司内部的一些不良行为和做法进行举报。(可以采取匿名举报) 4、公司所有职工均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人员的不规则、不作为的行为进行举报。 五、奖励办法 1、对举报的事件在收到信息或信件后,及时整理后上报总经理。经总经理核实后给予不公开不记名奖励。 2、奖励方式:以现金奖励为主,其他方式奖励为辅。 3、对举报人实行绝对性的保密。进行奖励可通过银行账号或电话费充值等方式进行不记名不见面的奖励。 4、经核实,如所举报事件不属实,将放弃举报和奖励。 六、本制度由总经理负责解释、修订。

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研究

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研究 发表时间:2017-05-13T15:32:31.140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1月下作者:刘芹芹[导读] 随着反腐形势越来越严峻,干部队伍中的不良风气也得到一些改善,这些都离不开有效的干部日常管理方式。 山西省晋城市晋煤集团机关物业公司党委工作部山西晋城 048006 摘要:随着反腐形势越来越严峻,干部队伍中的不良风气也得到一些改善,这些都离不开有效的干部日常管理方式,离不开内心的职业操守。加强干部管理,明确干部责任行为,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和关键环节。本文提出了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意义和一些强化管理的措施尤其是激励措施,借此净化干部风气,激发出干部的工作和创业热情。关键词:干部;日常管理;正向激励 引言 近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环节,民主推荐、民意测评、公推公选、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等制度已成常态,成为把好干部入口关的有效手段。但许多被曝光的贪腐官员落马案件却又给干部管理工作提出警示:重选拔任用、轻监督管理的问题非常突出。党的十八大在对干部选拔任用作出战略部署的同时,着重强调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意味着我们党从根本上提高党内监督工作水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今出现廉洁方面的问题的干部只占极少数,但对干部队伍的形象有着不容低估的负面影响。个别干部出现这样的问题,有其自身思想上的原因,也有组织上管理监督不力等方面的因素,都迫切地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大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力度,提高干部队伍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就是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引导和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国际形势、市场经济等负面影响,迫切地要求我们不断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通过预防教育、提醒诫勉、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等多种手段,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通过建立各种机制,运用各种手段,加强管理,确保广大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保持旺盛的战斗力、强大的亲和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用实际行动创造政通人和、欣欣向荣的繁荣局面。 二、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措施 1规范程序,健全考评机制。首先,细化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领导干部的考评标准,力求使考核指标准确反映干部的品行、才能和工作绩效,达到对干部的评价真实、全面、客观。其次,改进考察方法,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各个方面全面进行考察,对干部的实绩进行科学分析,综合考虑客观环境、条件及原有基础等因素。再次,量化测评的权重系数,科学对待各级测评结果,重视对考察人中较熟悉人的意见。 2把握重点,突破难点,建立健全干部监督检查机制。首先突出重点对象,结合职能特点,加强对执法、执纪和掌管人、财、物等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要加强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切实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其次把握重点内容。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运用权力的各个方面和环节的监督,防止权力被滥用,避免国家、集体利益遭受损失。 3强化预防、及时发现,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纠正机制。一是构建强化预防机制。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预防的有效机制。二是构建及时发现的机制。充分发挥信访、督查、巡视工作、干部监督员制度、公示调查制度等的作用,多视角、多渠道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三是构建严肃的纠正惩戒机制。发现问题要加强调查核实,对经过调查属实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分别采取批评、通报批评、停职、调离、引咎辞职、降职、免职等组织措施予以处理。 三、完善干部正向激励机制的建议 首先制定可操作的激励指标。要像建立干部工作实绩卡那样,将干部要实现的工作目标详细具体的体现在制度规定中,并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应当受到正向激励、受到何种激励、是受到加薪、表扬、升职、或是其他鼓励。 其次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经济待遇增长机制。一要加快推进现行工资制度改革,推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现多劳多得,能者多得;二要采取职务与级别相分离的方式,解决好干部经济待遇,对表现优秀,任职达到一定年限的干部,出台享受上一级职工待遇的政策规定;三要对基层干部适当增发特别补助津贴。 最后发挥政治激励的正面作用。一要树立用人导向。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破除论资排辈、“官位”终身制,注重从基层培养、选拔领导干部,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子。二是加大交流力度。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是调动干部积极性的重要手段。一些干部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本单位工作甚至工作到退休,缺乏工作活力和热情。因此,要扩大交流范围,形成机关与基层双向交流、重要岗位定期交流、同一职位任职时间长的轮岗交流的良性循环。 同时,实施激励机制要注意:1,确保正向激励的公正公平。激励机制一旦建立就要维护其严肃性、公平性,确保执行激励政策不走眼、不偏袒,否则正向激励作用就会打折扣甚至流于形式。2,情感激励,以情动人。情感是人的一种心理状态,它表示人对需要的满足的主观态度。情感激励是通过组织及其领导对干部个体的情感关注来激发内在动力,从而达成激励效果的一种手段。每个社会成员都有一种归属心理,渴望得到关心和爱护,希望得到认同和赞许。一是情感激励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精神邀励手段,在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中有着独特作用。关爱、认同和协作参与,具有激发干部工作热情的无穷力量。道德引导、利益感、榜样激励是通过典型或领导身先士卒的示范作用感染、教育和激励干部。而且事迹越先进、越能震撼人,身份越亲近越能感染人,激励的作用也就越大。在榜样激励中,要注重榜样的示范性、真实性、可信性和亲近性,尤其是领导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从而增强广大干部的认同感。二是营造鼓励参与的民主氛围。参与欲和表现欲是人的天性,一旦这种愿望得到满足或实现,可以极大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因为被动地接受任务会使他们觉得自尊不被人重视,进而缺乏执行和实施的动力和热情。激发干部活力,必须重视发扬民主,通过鼓励和保障参与来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营造领导与干部之间相互尊重、和谐融洽的民主.氛围,形成积极参与、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建立科学的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若干意见》等有关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干部监督工作包括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委负责的原则; (二)职能部门联合监督的原则; (三)实事求是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四)发扬民主和群众参与的原则; (五)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干部监督工作必须符合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把干部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市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乡镇党委、市直党委(党组)对所属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领导干部的组织监督 第五条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谈话包括例行谈话、预警谈话、诫勉谈话。 (一)例行谈话是常规性谈话,由市委及组织部负责同志同基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每年一次。主要结合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和日常掌握的情况,进行激励性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 例行谈话要按照省委组织部《党委及组织部门负责同志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进行。 (二)预警谈话是一种预防性、警示性的谈话,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或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随时进行。 1、领导干部出差、出国、工作变动及个人遇有重大事项时要及时进行谈话,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防微杜渐。 2、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存在不廉洁行为或反映线索比较具体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 (三)诫勉谈话是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性谈话。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存在的一般性错误或尚不构成违纪的问题予以告诫。 1、凡领导干部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的;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

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意见建议1

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意见建议 从严管理干部,重在认真,贵在平时。日常工作中,我们把从严管理干部作为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不断健全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干部日常管理各项任务,努力建设一支适应阳城“改革创新、转型升级”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健全干部日常管理的体制机制 第一,鲜明崇尚实干用人导向。既严格要求干部保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做到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又在选人用人上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在干部管理上形成干事者受关注、成事者受重用、败事者受惩罚的良好氛围。 第二,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体系,考准考实干部的实绩。进一步探索非定向推荐等民主推荐办法,防止“干得好不如处得好”,防止简单以票取人,真正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成与没有干成不一样。 第三,探索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办法。打破干部不到年龄不能下、不犯错误下不了的惯性思维。区分不同情况,对能力不适的干部加强针对性教育培训,对缺乏精神状态的干部及时敲打提醒,对既不想干事、又不会干事、干不成事的干部,及时作出组织调整。 突出干部日常管理的重点和关键 第一,要抓住道德建设这个基础,形成崇德、育德的浓厚氛围。

要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大力选派机关干部到社区、到镇村挂职锻炼,在艰苦环境、重大工作和群众工作一线锤炼干部、磨砺党性。 第二,要加强关键岗位特别是“一把手”的重点管理。关键岗位重点管理,突出加强对人财物等领导岗位的管理。严把入口关、管理关、监督关,推动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接受监督,以宽阔的胸襟发扬民主,以科学的方法进行集中,以负责的态度实施监督。 第三,要加强苗头性问题管理。阳城作为晋城市重点发展县区,加强干部管理,防微杜渐至关重要。要坚持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引导广大干部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改进干部日常管理的方式和方法 第一,强化常态考察,提高干部日常管理的科学性。要打破不换届不考察、不提拔交流不考察的传统,推进干部考察工作常态化。坚持在日常考察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将日常考察与提醒谈话、跟踪问效、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更加完整的干部监督管理链。 第二,落实双向约谈,提高干部日常管理的针对性。要坚持“全员覆盖、突出重点”,分层分类落实谈话责任、明确谈话内容、加强督促检查,积极搭建组织与干部双向约谈平台,做到新进领导班子成

干部管理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管理团队,规范集团公司管理干部选拔、考察、聘任、问责,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层、集团公司部门中层、二级企业管理层、二级企业部门中层管理人员。 二级企业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的人事变动要及时提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条管理干部的层级划分 第四条管理干部选拔、组织考察和聘任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二)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原则; (三)务实创新、民主集中原则;

(四)权责对等、效益优先原则; (五)综合评价、群众公认原则; (六)公平竞争、择优选拔原则。 第五条管理干部晋升原则 (一)必须和岗位的要求结合起来。晋升必须严格考评,有业绩支持,有能力评估,并根据公司发展计划,按岗位编制配备。 (二)职位空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公司内部员工;能积极培养人、有继任/储备人才的管理干部优先考虑晋升。 (三)一般不跳跃提升,只有特别有能力的管理干部方可破格提拔。到集团公司总部工作的管理人员,有五年以上一线工作经验者优先。 第二章选拔方式 第六条管理干部选拔方式: 管理干部选拔原则上推行竞聘上岗,并经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 第七条竞聘上岗的基本程序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管理干部空缺或任职期满等情况,编制管理干部竞聘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竞聘者报名; (三)对竞聘者资格审查; (四)符合条件竞聘者参加公开竞聘演讲; (五)竞聘演讲后进行民主测评;

(六)依据民主测评及年度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初步拟定聘任侯选人。 第三章组织考察 第八条考察管理干部,要按照选拔聘用条件和不同职位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尤其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第九条考察管理干部,应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准确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 第十条考察管理干部的基本程序 (一)由集团公司党委(或二级企业党总支委)和人力资源部(或综合办公室)组织考察组,对候选人考察。 (二)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广泛了解情况。 (三)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交换意见。 (四)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聘用建议,向公司报告。 第十一条对选拔任用的管理干部,考察后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个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 (一)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第四章研究决定

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范文

长坝乡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做好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对于防止、纠正干部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不仅会毁掉一批干部,更会影响一地政权稳定,耽误一域经济发展,败坏一方社会风气。一年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根本目标,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规范全乡领导干部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总结如下: 一、在制度上,加大创新力度,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为了使我乡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年来,我们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先后出台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一是在规范选人用人行为方面,充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出台了干部公开推荐制、公开选拔制和任前公示制。二是在完善干部日常管理机制方面,对在工作、生活上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警示,出台了谈话诫勉制度和干部向组织回复有关问题制度;加强对包村干部实绩的考核,出台了干部动态考核制度和年终定期考核制度。三是在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精简干部队伍,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干部作风,在全乡村级组织建设中实行了“三改”,即改革村干部管理体制,改善村干部素质结构,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在加快制度创新的基础上,我们要求全乡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贯彻,切实做好组织人事的规范、公正、科学。

二、在内容上,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效果 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面广量大,必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实现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为此,我们在工作中主要突出以下三个重点: 一是突出对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识别和选拔干部,实行领导干部定期审计和重点审计制度,建立审计台帐。乡党委定期、不定期召开纪检、组织、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通报审计情况,研究落实审计建议,并对各单位落实审计意见情况进行跟踪回访,从而保证审计意见得到及时落实。二是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群众监督机制上。监督渠道不宽,言路不畅,是影响人民群众正常行使监督权的重要障碍。实践证明,依靠群众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围绕有信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干部工作、生活、经济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由纪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迅速查处报结,为乡党委提供用人决策依据,同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反映人,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管理的积极性。 三、在手段上,实施配套改革,全方位拓宽监督管理范围 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放在整个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需要方方面面的相关制度及实实在在的措施加以配套,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为此,我们在不断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的同时,还建立健全了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通过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职能机关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行为,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一条政治“保障线”。

政府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 政府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机关各部门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及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不得擅自增加项目、调整范围或标准收费。 (二)机关各部门所有经费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各部门实行零帐户管理,只设报帐员,单位备用金3000至5000元。所收预算内外资金(包括自筹资金、经营服务收入、其它收入、暂存款收入等)必须当天内缴存财政过渡账户,严禁坐收坐支,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等违纪现象发生,否则,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责任。严禁挪用财政资金和违规报销各类票据;严禁任何人以集体名义向镇机关以外的单位借款私用和收取赞助费。 (三)各类收入必须使用统一的正式票据,否则,一律视为白条收费。坚决杜绝收费不开票和白条收费,一经发现,严格按”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处理。 1 / 29

(四)严格支出程序,各种支出必须先请示领导同志后方能开支,经办人注明支出事由。财政所负责人审定票据,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镇长审定报销,书记审签得五人汇签制度。或经办人填写好报审单,写明开支事由后,由财务负责人,再由分管领导审查签注意见,最后由镇长审定签字是否报销。 (五)费用的管理 1、办公用品。机关所需办公用品,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由财政所统一采购,领用人员必须签字,该由县采购中心采购的必须上报。 2、水电费。各单位工作人员,应厉行节约,做到人走灯灭,闭门关水,违者处当事人5元/次罚款。 3、会议费。各单位要本着精减会议的原则,尽量少开会,开短会,会议期间可根据情况发会议补贴(标准是村干部10元/人,组干部5元/人)。 4、招待费。政府及其各部门接待来客,原则上在机关伙食团就餐,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实行对口接待;确需在外接待的,必须请示主要

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总结

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总结 篇一:干部监督工作总结 干部监督工作总结 上半年,区卫生监督所在区卫生局的领导下,进一步强化卫生监督执法,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卫生监督专项治理,在“食品放心工程”、“食品专项整顿”、“学校食堂卫生管理”、“防治食物中毒”、“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方面做到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现总结 一、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我所成立了以王传玲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食品放心工程实施的组织、检查和协调。为加强我区食品加工、批发、零售等流通环节的卫生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卫生、放心的食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区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的详细实施方案,重点强化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条件,凡不符合卫生要求,不具备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发证。我们组织人员定期认真审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和安全程度,确保生产经营过程符合卫生要求,不生产经营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和不允许生产经营的项目,为进一步确保食品安全,我们加大了卫生监督执

法力度,取缔非法经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的业户,1-3月份,共取缔非法经营食品者近2xxxx。 二、开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许可审核发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从3月12号,在全区开展了食品从业人员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区卫生监督所组织卫生监督员,逐乡逐户、边通知体检边查证。上半年下发体检通知450xxxx户次,督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230xxxx,共中,体检不合格人员3xxxx,经审查验收为39xxxx办理卫生许可证,办理健康证180xxxx。 三、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一)节日前后食品卫生专项检查 根据上级要求,1-3月份我们组织开展了餐饮业卫生专项检查、酱油醋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和定型包装食品专项检查,共检查餐饮业单位2xxxx,共中2xxxx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检查人业人员8xxxx,7xxxx取得有效健康证,存在的问题有:熟食间不能专用,缺少空调、紫外线杀菌灯;粗加工与烹调同在 一室,餐具消毒设施不全,不能坚持消毒,无保洁设施等。检查酱油醋生产企业xxxx,其中紫庄万鲜酱油厂、汴塘

【调研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探索与思考

关于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探索与思考 近年来,为加强和规范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00市以体系建设为抓手,规范机制运行,强化制度保障,逐步构建起全时态、广覆盖、多渠道的干部日常监管体系,全面加强对干部平时的监督管理,严防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形成了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良好氛围。 一、主要经验做法 (一)坚持日常摸底与定期巡察相结合,实现干部监管“全时态”。加强对干部的平时性、经常性考察,通过随机抽查、常态跟踪、民意调查、电话访问等形式,对部分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干部履职情况、新选任干部表现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做到准确、客观、全面、动态地了解识别干部。深入开展干部巡察工作,制定《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巡察制度暂行办法》,坚持每年年中开展一次干部巡察,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走访调查、民主评议等形式,对各单位班子运行情况和干部表现情况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了解,对巡察过程中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形成处理意见后反馈单位进行整改。2012年以来,坚持每年对全市00个镇街、所有副科级以上部门单位及各指挥部、委员会进行一次全面巡察,巡察过程中引入“人机对话”的方式,进一步了解领导干部整体表现情况。

(二)坚持个人报告与谈心谈话相结合,实现干部监管“广覆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每年年初组织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填写《领导干部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同时要求个人有关事项变动及时向组织部门报告。大力推动干部谈话制度的落实,印发《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强化组织部长“双向约谈”工作,对主动提出约谈的领导干部,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谈话,听取单位工作汇报,了解干部思想状况,收集干部意见建议。2012年以来,共约谈干部0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效果。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诫勉制度,对工作力度不强、问题突出、年终考核排名靠后的镇街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增强了广大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坚持部门联动与举报受理相结合,实现干部监管“多渠道”。 加强同执纪执法等部门间干部监管信息的整合与共享,坚持干部选任前期向纪检监察、政法、检察、信访、计生等部门征求意见,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认真履行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审查职责,联合公安部门加强对出国(境)人员的管控,有效杜绝了各类违规问题的发生。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按照“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并行,突出抓好任中审计”的工作思路,联合审计部门对连续在同一单位工作满两年的领导干部分批实行任 中审计,对离任领导干部均按要求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2012年以来,共对00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任中审计00

2、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制度

海子滩镇干部日常管理制度 为加强镇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镇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按照工作需要,所有机构改革上岗干部,全部定岗到位,理顺管理层次,明确工作职责。 2、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请销假制度。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婚假期限为一个月,产假期限为三个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内由主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书记、镇长审批,请假一律凭领导签字批准后的假条到办公室备案,严禁捎假。行政村支部书记外出超过一天,必须向书记、镇长请假。 4、实行百分制考勤制度。各口、总支每天分别点名,每周一例会实行全体镇干部集中点名,缺勤一次罚款50元。早8点上班,下午6点下班,中午12点至下午2点午休,上班迟到、早退1小时的每次扣10元工资,2小时以上的扣

工资20元。考核标准:(1)、上班、例会、集中学习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会一次扣1分;(2)、事假累计超过7天的,一天扣0.5分;(3)、旷工一天扣2分。(4)、年度考勤为全勤的,加1.5分; 5、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凡旷工者,扣除日工资,月旷工累计3天以下者,除扣除日工资以外,大会作检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还要写出书面检讨,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不称职)格次,年连续旷工15天以上30天以下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学习制度 6、全体镇村干部要自觉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自觉加强各种业务知识学习,增强政治理论水平,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7、学习实行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周五下午在镇集中学习,平时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学习。 8、集中学习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迟到或早退者每次罚款10元,由财政所负责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工作纪律 9、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映的给予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失职渎职追究责任。 10、严禁干部利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

政府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精选资料 政府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机关各部门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及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不得擅自增加项目、调整范围或标准收费。 (二)机关各部门所有经费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各部门实行零帐户管理,只设报帐员,单位备用金3000至5000元。所收预算内外资金(包括自筹资金、经营服务收入、其它收入、暂存款收入等)必须当天内缴存财政过渡账户,严禁坐收坐支,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等违纪现象发生,否则,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责任。严禁挪用财政资金和违规报销各类票据;严禁任何人以集体名义向镇机关以外的单位借款私用和收取赞助费。 (三)各类收入必须使用统一的正式票据,否则,一律视为白条收费。坚决杜绝收费不开票和白条收费,一经发现,严格按”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处理。 可修改编辑

(四)严格支出程序,各种支出必须先请示领导同志后方能开支,经办人注明支出事由。财政所负责人审定票据,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镇长审定报销,书记审签得五人汇签制度。或经办人填写好报审单,写明开支事由后,由财务负责人,再由分管领导审查签注意见,最后由镇长审定签字是否报销。 (五)费用的管理 1、办公用品。机关所需办公用品,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由财政所统一采购,领用人员必须签字,该由县采购中心采购的必须上报。 2、水电费。各单位工作人员,应厉行节约,做到人走灯灭,闭门关水,违者处当事人5元/次罚款。 3、会议费。各单位要本着精减会议的原则,尽量少开会,开短会,会议期间可根据情况发会议补贴(标准是村干部10元/人,组干部5元/人)。 4、招待费。政府及其各部门接待来客,原则上在机关伙食团就餐,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实行对口接待;确需在外接待的,必须请示主要

干部管理规定

制度管理控制表

干部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范干部管理,建设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干部队伍,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含代管单位)。 三、名词定义 本规定所称干部指行政职务为公司本部主管、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岗位人员,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领导人员及董事、监事人员。 四、管理原则 (一)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坚持“三个不吃亏”和“两个不用”原则(不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吃亏、不让老实人吃亏;不用不讲原则、不分是非的“老好人”,不用不干实事、无所作为混日子的人)。 (二)坚持标准,逐级提拔。干部选拔应满足集团公司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件》(附件1),同时应符合《五凌公司岗位任职资格标准》(附件2),特别优秀或确因工作需要可破格提拔。 (三)双向选择,以组织安排为主。建立干部有序交流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上。 (四)按需聘任,调配优先。干部职数按照精简高效原则设置,空缺岗位优先从同级别现职干部中调配,调配不足人选从下一层级干部中选拔。 五、管理方式 (一)公司干部职级由高到低依次为总助(副总师)层级,中层正职层级、中层副职层级,办主任层级、办副主任层级。 (二)属集团公司管理的干部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三)公司中层副职级(含)以上的任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按照相关程序提出方案,按以下方式研究决定: 1.公司总助(副总师)以及电厂、在建单位和分、子公司(不含辅业子公司)正职、财务总监的任免,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方案,经总经理与党委书记酝酿、

与其他党委成员沟通后,由总经理提议,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报中电投集团公司批准,公司发文任免。 2.公司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副书记)等选任制干部由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候选人,报中电投集团公司相应机构同意后,根据选举的有关规定及程序选举产生。 3.本部部门正、副职、电厂和在建单位副职及分公司其他班子成员的任免,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方案,经总经理与党委书记酝酿、与其他党委成员沟通后,由总经理提议,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公司发文任免。其中,监察部门负责人的任免,需事先征求中电投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意见。 4.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组建、换届、调整,以及子公司其他班子成员的任免,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商有关部门提出方案,经总经理与党委书记酝酿、与其他党委成员沟通后,由总经理提议,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推荐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任免手续。具体程序和要求见《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四)办主任级人员的任免,按以下方式研究决定: 1.电厂、在建单位办主任级人员的任免,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提出方案,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所在单位发文任免。 2.分、子公司办主任级人员的任免,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程序研究决定,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备后,自行任免。 3.本部办主任级人员的任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方案,报所在部门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4.按委派制管理的办主任级人员任免,其所在单位应事前征求委派管理部门意见。 (五)建立和完善中青年后备干部库。公司对后备干部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充实,始终保持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后备干部队伍。具体程序和要求见《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六)社会化招聘人员的初次提拔任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履行考核、测评程序。经考核、测评合格的,由人力资源部门直接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再重新发文公布。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社会化招聘人员初次提拔任用前,人力资源部门应事先通过查阅社保纪录、个人档案和采取必要的外调手段核实其基本情况、工作资历、业绩等信息。

加强干部日常考核工作的经验做法

加强干部日常考核工作的经验做法 加强干部日常考核工作的经验做法 日常考核是加强干部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做好干部日常考核工作,对于及时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运转、领导干部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促进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贯彻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丰县在加强干部日常考核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要做法 通过一线考察、专项督查、不定期抽查、月纪实、季评比、年度考核等多形式开展干部日常考核工作,注重了解干部平时履职、落实上级交办的重点工作、阶段性重要任务以及处置应对公共事件、突发事件等方面表现,为选准干部提供准确依据。 加强日常工作考核。建立“平时情况按月抽查、工作实绩季度点评、指标运行全程督查”的日常考核机制。各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单位职能,制定本单位科级干部日常考核管理办法,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实绩指标,做到中心任务是什么、重点要求什么,就突出考核什么。每季度末,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科级干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科级干部每月如实记录工作情况,每季度进行小结,并及时报送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建立组工干部联系点制度,结合“组工干部下基层”等活动载体,以科室为单位组建12个日常考核组,每个科室联系1-2个镇(街道),每1-2个科室联系1个县直系统,实现联系全覆盖。考核组每月至少到相关单位调研考核1次,通过专项督查、不定期抽查等,全面了解班子运转和领导干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报告。对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特别是“三重一大”项目,县督巡委以及业务考评部门对完成质量不高、推进速度不快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专项督查情况,及时抄送县委组织部备案。 突出重点工作考核。准确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部署以及应对突发事件、处理复杂矛盾问题时的思路、办法、措施、效果等情况。一是实地督导考核。县委组织部根据需要,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工作一线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和关键时刻表现情况进行跟踪督导、考核。二是一线跟踪考核。会同县考核办、督巡委等部门,到被考核单位或项目现场,采取听取介绍、查阅资料、查看进度等形式,深入核查领导干部在“三重一大”项目建设现场、民生实事工程一线、信访维稳前沿等工作中的政治态度、负责精神及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多渠道侧面了解干部的一贯表现,增强直观认识,特别注重从普通干部群众、乡语口碑中了解领导班子和干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等。三是参加相关会议。派人参加重大活动现场办公会、重点工作调度会和>工作总结汇报会,动态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四是及时报告情况。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事求是地总结处理解决重大问题、突发事件表现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后,及

干部管理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 内容提要: 一、党委按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 一、党委按党管干部的原则 对全区机关环节干部、企业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实行统一管理。 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任人为贤的原则。 4.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组织领导协调能力。 3.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 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克己奉公。 5.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 四、干部推荐工作责任制度 1.推荐干部要遵循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推荐干部。 2.组织推荐,必须经过严格的组织考核和集体讨论通过,一把手负主要责任,其他成员负一般性责任。组织推荐,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其程序是:召开干部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填写推荐票、统计推荐票,经过综合分析和集体讨论,最后确定考察对象。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群众推荐,通过10人以上联名或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半数以上群众联名,推荐者负同等责任;个人推荐,推荐者必须全面熟悉了解推荐对象各方面情况,必须负责任地向干部主管部门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推荐者负全部责任。 3.在干部推荐中,对属于了解不深,考核不细造成的失真、失误,要对推荐者进行严格的批评教育;对属于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推荐者相应地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五、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度 1.干部考察工作实行党委书记一把手责任制,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安排整个考察工作,并对考察的内容、程序、结果负总责。 2.干部考察要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3.在干部考察时,以德、能、勤、绩、廉为干部考察的主要内容,即干部在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4.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考核对象进行考察。其主要程序是: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填写民主测评表;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考察组按考察内容,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向党委会提出任用建议方案。 5.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必须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考察结束后,要对考察对象形成考察材料,考察人员要在考察材料上签名,对考察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6.考察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严明的纪律,坚持四不准,即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泄漏考核机密;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7.党委对考察干部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工作,对考察人员违反规定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察结果失实的,宣布考核无效,同时对考察人员追究责任。 六、干部讨论决定工作制度 1.召开党委会议,党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由考核组逐个介绍领导职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对在考察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达到50%以上或不称职达到30%以上的拟任人选坚决不聘用。 2.与会人员进行讨论酝酿。 3.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做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七、干部任职工作制度 1.对拟任人选在本单位公示3天,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党委下发聘任令,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聘任,聘期一般为2年,同时办理兑现工资手续。任职时间从党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同时填写干部聘任审批表,连同聘任令,报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备案。如果在公示期间有署名举报的,或匿名举报且事实清楚,有据可查的,党委应组成调查组,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提交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决定是否聘任,同时将调查问题的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2.由党委领导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任职前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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