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现状的研究

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现状的研究
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现状的研究

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现状的研究

目录

一、国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状况

(一)加拿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二)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三)英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四)德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五)丹麦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六)爱尔兰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七)荷兰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八)新西兰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九)日本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二、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建立与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了三次大的调整或改革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与外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比较

1 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异同

2 食品安全监管思路和措施的异同

3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技术保障体系的异同

三、全球食品安全管理与国家食品安全

控制体系的建立

1 全球食品安全战略

2 全球食品安全行动

3 全球食品安全管理的发展趋势

(二)国家食品安全控制体系的建立

1 多个部门监管体制

2 单个监管部门体制

3 综合性体制

(三)对建立健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建议

1、是不便于消费者维护自身健康权益

2、是增加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企业的负担:

(1)坚持“分段管理”的原则,实行“两段”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2)成立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

(3)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率和效益

(4)加强中央和地方协调,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得以有效执行

(5)认真做好《食品卫生法》的修订工作

(1)坚持“分段管理”的原则,实行“两段”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2)成立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

(3)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率和效益

(4)加强中央和地方协调,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得以有效执行

(5)认真做好《食品卫生法》的修订工作

作者: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中心

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现状的研究杨明亮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食品安全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2000年第53届世界卫生组织大会将食品安全确定为全球公共卫生优先领域(A Global Public Health Priority)

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了《WHO全球食品安全战略》(WHO Global Strategy for Food Safety)。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关键要建立健全国家食品安全体系或体制(National Food Safety System)。进入21世纪后,许多国家在建立健全本国食品安全体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达国家更是一马当先,走在前面,美国声称要成为国际食品安全的领导(International Food Safety Leader)

2004年,我国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对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建立起多部门监管的体制

然而,2007年,我国食品安全管理遇到重大挑战,中美食品安全问题、中欧食品安全问题、中国与周边国家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出现,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这些问题的出现,其成因很多,但与各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无关系。为了探索这个问题,笔者收集了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文献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

一、国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状况

(一)加拿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为了提高效率,减少部门职能重叠,降低联邦开支,加拿大于1996年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重组,将加拿大卫生、农业、渔业和海洋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合并,成立加拿大食品监督署(Canada Food Inspection Agency, CFIA),于1997年4月开始工作。

加拿大食品监督署的职责有:进/出口食品的监督,实验室和诊断支撑(Laboratory and Diagnosis Support),危机管理和产品召回,以及出口认证。CFIA直接向加拿大农业及农产品部部长报告工作。

加拿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重组后,取得了3个方面的成效:

①节省财政预算支出,1997~1998年财政年度的支出减少了10%;

②减少机构监管的重叠,避免了不同部门开展同样监督检查的现象;

③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减少监管的“盲区”。

加拿大卫生部负责公共政策和标准的制定,包括研究、风险评估,以及制定食品中允许物质的限量标准。

(二)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由联邦政府、州和地方政府部门组成。在联邦政府层面上,有12个部门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即: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监督局(FSIS);美国农业部农业市场局;美国农业部动植物监督局;美国农业部粮食、包装、储存管理局;美国人类卫

生服务部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美国人类卫生服务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美国国家海

洋渔业商贸局;美国财政关税局;美国财政部烟、酒、火炮局;美国环保署;美国联邦贸

易委员会;美国农业部农业研究所。然而,美国联邦政府主要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是美国

农业部的FSIS和美国人类卫生服务部的FDA。

美国农业部的FSIS负责肉、禽及蛋制品的食品安全监管,美国人类卫生服务部的

FDA负责农业部监管之外的食品的安全监管。据此,FSIS和FDA被称作美国的两大食品

安全系统(Americas Two Food Safety System)。由此可见,美国实行的是多个部门参与的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这种体制在职责和工作范围上似乎界定得很清楚,但实际上仍存在缺陷:

①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重叠。例如,在蛋产品的管理上,FSIS负责蛋制品加工的监管,FDA负责对蛋产品运输、零售以及餐饮服务的监管。同时,FSIS和FDA还共同监管壳蛋

的加工、壳蛋运输、蛋的批发。

②重复监督检查。例如,对同一个生产三明治的企业,对暴露肉馅(Openface Meat or Poultry Sandwiches)的监督检查由FSIS实施,而对非暴露肉馅三明治(Closed face Meat or Poultry Sandwiches)的监督检查则由FDA实施。又例如,美国国家海洋气候管理局每年要对2500个国内外的海产品公司进行检查,又与FDA实行的监督检查重复。

③食品监管的权限不一致。例如,FSIS对企业未实施召回的食品可采取措施临时扣留该产品20天,而FDA则没有此项权力,只能申请法院批准。

鉴于上述问题,美国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就开始关注欧盟和加拿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并着手美国食品安全体制改革的研究。美国政府责任办公室(Unite State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 GAO)于2004年建议国会考虑:

①制定综合性的、统一的、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法律;

②建立单一的、独立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三)英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1999年,经议会通过,英国女王颁布法律,成立独立的食品标准局,成立食品安全局的法律于2000年4月1日正式生效。

在食品安全体系改革之前,英国的食品安全职能由几个中央政府部门分担,如农业、

渔业、食品部,卫生部,以及地方政府。1999年,为解决公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如疯

牛病等),议会通过了《食品标准法》,建立独立的食品标准局(FSA),作为国家食品

安全的领导机构。FSA负有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但没有促进农业或食品发展的责任。

独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12名成员组成,代表公众利益对食品标准局进行管理。委员会主席决定食品政策,公开召集政策问题的讨论。

(四)德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2002年,德国议会批准建立联邦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办公室与联邦危险性评估研究所。这两个新机构都隶属于消费者保护、食品及农业部。

联邦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办公室,是一个协调机构,负责指导食品安全危险性管理,并承担德国与欧盟委员会的联系点的工作,包括:

①作为一个协调者,督促食品和兽医办公室执行欧盟食品安全法律;

②在德国履行消费者健康保护和食品安全的欧洲快速预警系统的职责。此外,这个机

构的职责还包括在联邦层面协调食品安全监督和制定一般管理规定,指导联邦州一级实施

国家食品安全法律。联邦州政府继续承担履行执行食品安全法律和对地方政府开展的食品

检查进行监督的职能。联邦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办公室约有350名职员。

联邦危险性评估研究所,其职能包括,在所有涉及消费者健康保护和食品安全方面

(除动物疾病外),为联邦政府制定法律和政策提供公正的、科学的意见和支持。联邦危

险性评估研究所进行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告知公众。联邦危险性评估研究所仅开展

危险性评估,不参与政策制定,使危险性评估远离可能的政治干涉,以增强公众对危险性

评估的信心。联邦危险性评估研究所约有540名职员。

在食品安全体系改革之前,德国食品安全的研究、危险性评估和信息交流的职能由联

邦卫生部,联邦食品、农业和林业部承担;执行联邦法律和对地方食品检查的监督职能由

16个联邦州政府履行;市政当局和其他地方政府履行食品监督检查职能。

(五)丹麦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在食品安全体系建立之前,丹麦食品安全体系由农业部、渔业部,以及许多市的多个

部门多层次的机构组成,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卫生部、农业部和渔业部负责食品标

准的制定。为了在多个方面提高食品安全执法的效力,把执法资源放在高危险的食品安全

问题,减少食品安全执法职能重叠或重复的问题,1997年丹麦政府对多部门的食品监管活

动进行整合,统一归口丹麦兽医和食品管理局(DVFA),隶属于食品、农业和渔业局,约2000个雇员,其中1820名相当于全职。DVFA负责对“从农场到餐桌”的所有食品安全进行监管。2004年8月,作为政府机构改革的一部分,丹麦兽医和食品管理局又被调整到新成

立的家庭和消费者事务部。

(六)爱尔兰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1998年,爱尔兰政府制定了法律,建立了爱尔兰食品安全局。1999年7月食品安全

局担负起所有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

在食品安全体系改革前,爱尔兰食品安全监管有近50个政府机构参与,包括6个政

府部门、33个地方机构和8个地区健康委员会,但没有一个中央政府机构协调这些机构或

组织的活动。农业和食品部,一方面检查农场、屠宰场和肉类加工厂执行食品安全法规的

情况,另一方面负责农业产业的发展。地方政府和地区机构(如健康委员会)有其他方面

的食品安全职责,诸如在超市中检查肉类产品、非动物源性食品的加工和生产,以及零售

和餐饮业。另外,多重机构承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的任务,在整条食物供应链中,却没有

一个中心责任体系(Central Accountability System)去保证食品安全法律正确实施、协调食

品安全职能和活动。在20世纪90年代一些食品恐慌事件发生后,1996年爱尔兰政府为了

保证食品产品的安全和质量,对本国的食品安全体系进行了评估,并成立了一个各部门间

的委员会,向爱尔兰议会建议如何使多个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实现协调。1997年初,这个委

员会建议成立爱尔兰食品安全局。根据这个建议,执行食品安全法律的职责仍保留在现有

的部门,食品安全局将对这些部门进行检查,对制定和保留标准发表意见以及推行良好的

工作规范。在1997年中期选举后,新政府认为食品安全局应直接承担所有的食品安全职能,包括执行食品安全法律。于是,1998年爱尔兰食品安全局依据《爱尔兰食品安全局法》正

式成立,1999年1月开始运行。爱尔兰食品安全局是一个独立的、以科学性为基础的机构,它负责向卫生和儿童部报告。政府之所以将爱尔兰食品安全局置于卫生和儿童部之下,而

不是农业和食品部,这是因为卫生和儿童部的工作重点是保护消费者的健康,而农业和食

品部的工作重点是促进产业和贸易的发展和提高。

卫生和儿童部任命10人委员会管理爱尔兰食品安全局,由一名首席执行官负责日常

事务。此外,该机构还有一个15人的科学委员会,为帮助和咨询委员会。

爱尔兰食品安全局有危险性评估、危险性管理和危险性信息交流的职责,包括根据科

学建议制定标准,与负有食品安全检查和执行职责的机构协商危险性管理的决策,与公众、食品企业和公共卫生专家进行危险性信息交流。爱尔兰食品安全局是欧盟食品安全快速预

警系统的国家联络点。

(七)荷兰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为减少多个食品安全机构的重复、搞好协调,以及公众对动物饲料中二噁英、疯牛病和其他动物疾病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荷兰政府于2002年决定重组其食品安全体系,将卫生部的一个食品安全监督办公室和农业部的一个食品安全监督办公室合并到一起,成

立食品和消费产品安全局。食品和消费产品安全局的核心职责包括三个方面:

①危险性评估和研究,即鉴别和分析食品和消费产品安全的潜在威胁;

②执法,即保证肉类、食品和消费产品(可能包括非食物成分)符合法律的规定;③

危险性信息交流,即根据准确的、可信的数据,提供关于危险和降低危险的信息。该局执

法的职责包括食品、动物健康和动物福利的检查。

在食品安全体系改革之前,荷兰有两个食品安全检查办公室,即健康保护和兽医公共卫生的监督办公室和家畜、肉类的国家监督办公室,分别设在公共卫生、福利和体育部与农业、环境和食品质量部。由于食品安全职责分设在两个不同的部,导致了荷兰的食品安全

体系的重叠。例如,两个部都负责对屠宰场进行检查。2001年,荷兰尝试通过建立荷兰食

品局,即一个科学家组成的机构,监控两个检查办公室的工作。然而,到2002年荷兰议会和消费者组织希望得到更多的食品安全监督的保证,而不是食品局提供的协调服务。因而,2002年7月,荷兰改变了决定,将荷兰食品局改为食品和消费产品安全局,并将两个食品

安全检查办公室设置在该局内。最初,食品和消费产品安全局是隶属于公共卫生、福利和

体育部,但是,2003年它被划归到农业、环境和食品质量部。

(八)新西兰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为了协调和统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新西兰食品安全体系的效力,尤其是为了解

决好农业、林业部在出口食品安全项目和卫生部在国内食品安全项目实施方法之间的矛盾,新西兰食品安全局成立于2002年7月。该局拥有新西兰国内食品安全、食品进出口和食品

相关产品的监管权,其管理职责覆盖国内市场食品销售、动物产品的初加工以及由政府出

具的相关出口证明、农产品的出口、食品进口、农业投入品(如农药和化肥)以及兽药的

管理及制定行政管理规定。

在食品安全体系改革之前,新西兰农业林业部负责农业产品、肉类和乳制品加工产品、出口食品、农业投入品和兽药的登记;卫生部负责处理与人健康相关的问题,以及确保国

内市场食品的安全,包括进口食品。为了解决两个部门在食品安全项目方面的矛盾,新西兰

政府将两个部的食品安全责任合并,成立了新西兰食品安全局。

(九)日本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根据日本《食品安全基本法》、《食品卫生法》、《日本农业标准法(JAS)》,日

本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主要有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厚生劳动省和农林水产省。

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7月,是主要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协调职能的直属

内阁的机构。委员会下辖“专门委员会”,其职责有:负责对食品添加剂、农药、动物用医药品、器具及容器包装、化学物质、污染物质等的风险评估;负责对微生物、病毒、霉菌及

自然毒素等的风险评估;负责对转基因食品、新开发食品等的风险评估。此外,委员会还设

立“事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其雇员多数来自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等部门。

厚生劳动省将原医药局改组为医药食品局,下设食品安全部,其职责有:负责食品在加工和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定食品中农药、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和加工食品卫生安

全标准;对进口农产品和食品的安全检查;核准食品加工企业的经营许可;食物中毒事件的调

查处理以及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等。

农林水产省下设消费安全局,其职责有:负责国内生鲜农产品及其粗加工产品在生产

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对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在生产、销售与使用环节进

行监管;实施进口动植物检疫;开展国产和进口粮食的质量安全性检查;实施国内农产品品质、认证和标识的监管;推广“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方法在农产品加工环节中的应用;负责流通环节中批发市场、屠宰场的设施建设;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搜集、沟通等。

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在职能上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各有侧重。农林水产省主要负

责生鲜农产品及其粗加工产品的安全性,侧重在这些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阶段;厚生劳动省负责其他食品及进口食品的安全性,侧重在这些食品的进口和流通阶段。农药、兽药残留限量

标准则由两个部门共同制定。

以上从国家层面,对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分析介绍,综合归纳起来,大

致可以分为三类:

①单一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如加拿大、英国、德国等;

②两个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如日本农林水产品的安全管理(农药、化肥、饲料、动物等)、防止土壤污染等,由农业部门负责,而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以及进口食品的

安全管理,则由卫生部负责。

③多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例如美国农业部对肉、禽、蛋产品生产、养殖、加工、运输、销售环节“一条边”的食品安全监管。

二、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建立与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进行了三次大的调整或改革,即:

①1983~1995年,卫生防疫站为法定执法主体,履行食品卫生监督职责。1982年11

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将食品卫生监督职责授予各级卫生防疫站,12年间,各级卫生防疫站依法监督,保证食品

安全,为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②1995~2004年,卫生行政部门为法定执法主体,全面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权。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经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从颁布《食品卫生法》之日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食品卫生监督的执法主体,全面履行食品卫生监督职责。为了解决食品卫生监督执法主体与队伍分离的问题,1996年卫生部决定,在各级卫生防疫站建制的基础上,加挂卫生监督所的牌子,将卫生监督工作与卫生防病工作相对分离;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全面启动了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成立独立的卫生监督机构,作为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机构,专司卫生监督职责。其中,食品卫生监督是卫生监督职责的重中之重。

③2004年至今。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再次作出了重大调整,实行“分段管理”体制,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物链分为4段,由4个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即: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将现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为了解决多部门监管之间的协调问题,《决定》同时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为了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

2007年8月决定成立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吴仪副总理任组长,质检总局李长江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质检总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①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②督促检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与外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比较

1 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异同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属多部门综合监管的体制,这同美国、日本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类似,但有别于加拿大和欧盟单一独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食品安全监管主体方面,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还有两个显著特点:

①在我国,质检和工商部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部门,例如,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办公室设在质检部门,日常工作由质检部门负责,而国外食品安全监管主体是农业部门或卫生部门;

②有关政府部门所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具有中国特点。例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国际上是主要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而我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具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只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2 食品安全监管思路和措施的异同

在食品安全监管的思路和措施上,我国同国外基本一致,即对食品的安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面整体监管。然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做法具有以下特点:

①对从农田到餐桌的食物链实行分段监管;

②对各类食品产品实行“质量安全”准入,即QS认证。无QS标志的产品不能上市销售。

3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技术保障体系的异同

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技术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我国已建立一套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接轨。然而,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方面,国家尚未建立起公认的权威性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尽管我国已建立食品类国家产品中心48家,重点食品类实验室35家,但是尚未建立一个公认的权威性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食品风险评估的能力不足,亟待提高。美国FDA的检验机构不仅在本国有不可挑战的权威和能力,还在国际上享有权威性。德国设有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机构。

三、全球食品安全管理与国家食品安全

控制体系的建立

(一)全球食品安全管理随着食品贸易的全球化发展,国际、各国政府以及普通消费者都认识到食品安全的极其重要性。食品安全不是一个地方的问题,也不是一个国家的问题,而是全球的公共卫生问题。2003~2004年英国“苏丹红”污染食品事件,就波及11个国家、300多个公司、600多种产品,对全球食品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建立全球食品安全管理的体系和机制势在必行。

1 全球食品安全战略 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了《WHO全球食品安全战略》(WHO Global Strategy for Food Safety),拟通过以下3条行动主线实现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健康损害和社会负担:①倡导和支持以科学的风险分析为基础的、可持续的、健康发展的、完整的食品安全体系;②提供以科学为导向的覆盖整个食物链的食品安全措施,以防止出现暴露于食品中不可接受的微生物和化学危害因子;③评估和管理食源性风险,交流风险信息,并加强与其他系统和伙伴的合作。

2 全球食品安全行动 2000年食品商业论坛(Food Business Forum, CFSI)和食品销售协会(Food Marketing Institute)联合发起《全球食品安全行动》(The Global FoodSafety Initiative)。食品商业论坛,拥有400个成员单位,遍及150个国家;食品销售协会拥有1500个会员公司。《全球食品安全行动》主要是发展和提供标准化项目(Standardization

Project),实现以下目标:

①提高食品安全;

②保证消费者得到保护;

③加强和巩固消费者信心;

④协调对食品安全系统的要求;

⑤提高食物供应链的成本效率。全球食品安全行动,正在发挥积极的作用。

3 全球食品安全管理的发展趋势

根据资料分析,全球食品安全管理提出明确的要求,将会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合作:

①全球食品质量或食品安全标准的一体化。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规定,WTO成员国应遵守国际食品标准,如不采取的,应提出风险评估的科学依据。

②推行综合性从农田到餐桌管理的观念。建立全球性食品溯源和召回系统。③加强全球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和预防。

④大力推行风险分析方法,实现全球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有效交流。

⑤增强法律制定和实施过程的透明度。

(二)国家食品安全控制体系的建立

有效运转的国家食品安全控制体系是保护国内消费者安全和健康的基本条件和措施。

面对国家贸易发展需求和WTO《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和《贸易技术壁垒(TBT)》的要求,国际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于2003年发布《建

立有效国家食品安全控制体系指南》(Guideline for Strengthening National Food Control System,以下简称《指南》)。在该《指南》中,对国家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列举了3种模式。

1 多个部门监管体制

《指南》指出,多个监管部门体制(Multiple Agency System)易出现重叠、官僚、分割、缺乏合作等问题。即使可能规范多个监管部门的行为,也会面临许多障碍,如缺乏国

家层面上的合作,监管范围的混淆,部门权利滋生和资源的差异,公共利益和工业贸易利

益的冲突,科学决策能力的不足,过度监管或监管不到位,以及国内外消费者对该体系的

信心不足等问题。因此,《指南》建议,建立多个部门监管体制时,要考虑监管机构规模(Size)和类别(Type),清晰界定职能、避免重复和重叠或者割裂。

2 单个监管部门体制

《指南》认为,将保护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的职责整合至单个食品控制部门(Single Food Control Agency)具有值得考虑的价值。这种单个监管部门体制(Single Agency System)可产生以下益处:

①统一监管措施;

②具有迅速保护消费者的能力;

③提高成本效益和专业技术等资源的有效利用;

④食品标准的协调一致;

⑤具有迅速应对突发事件挑战的能力;

⑥提供最新的和有效率的服务,惠及食品工业,促进贸易。然而,《指南》同时指出,对许多国家来讲,鉴于历史等多种原因,常常很少有机会以单个监督部门为基础建立一个

新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3 综合性体制

综合性体制(Integrated System)试图在多个部门的体制上,期望和决心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食物链中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包括政策的形成、风险评估和管理、法律法

规的制定、食品控制措施、监督执法以及教育培训。要做到这些,必须建立一个综合性的

国家食品控制机构。该机构有权调整资源用于解决食品安全高风险问题、建立国家食品安

全控制目标、起草或修订法律法规、调整政策、支持研究、协调部门工作等,但不参与日

常食品安全监督执法。

(三)对建立健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建议

我国于2004年开始实行“分段监管”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2007年8月,国务院新闻

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对该体制做了充分的肯定,即“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相互衔接,形成了严密、完整的监管体系”。这也是我

们所期望达到的目的。然而,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体制已暴露出潜在的不足或

弱点,还需努力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已暴露出的不足或弱点主要反映在以

下几个方面。

一、是不便于消费者维护自身健康权益:①由于“分段监管”,消费者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可能不知道找哪个部门投诉为好。②监管部门会因“分段监管”的职责,互相推诿。即

使指定某个部门统一受理消费者投诉,同样受理部门也会遇到不知道哪个部门处理合适的

问题。

二、是增加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企业的负担:

①多个部门许可;

②重复监督检查;

③监管部门之间的要求不一,依据不同;

④难以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完整的食品溯源和召回系统。

三、是增加了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成本:

①协调任务重,难度增大;

②部门争资源,政府财政投入分散;

③重复计划、重复检查、重复抽检;

④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不一致;

⑤关注部门“政绩”或“形象”,在日常食品安全监管中避重就轻,怕出问题,规避责任。

对上述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在此,出于学术上探讨或探索的愿望,笔者参考

WHO有关《加强国家食品安全控制体系指南》,面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现状,就

健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提出个人观点。

(1)坚持“分段管理”的原则,实行“两段”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我国是农业大国,也是食品工业和食品消费大国,加拿大、欧洲的单个部门食品安全

监管体制可能不适应我国国情,应当坚持“分段管理”的原则。然而,为了保证从农田到餐

桌食物链的连续性和完整性,食品安全监管的“分段”不宜过多。实行“两段”监管较为科学

合理,即:初级农产品的生产(种植和养殖)为第一段,由农业部门依据《农产品质量安

全法》进行监管;生产、流通、消费环节为第二段,由另一个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标准、

执法程序等进行监管,这个部门可由国务院指定。

(2)成立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

实行“分段监管”,成立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十分必要的。这个委员会应是常设机构,具有实权,不承担具体的食品安全监督任务,其具体职能可包括:

①修订或更新国家食品控制策略;

②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意见,包括监管重点的确定和资源的利用;

③起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促进法律得到有效执行;

④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监督和评估其工作效率;

⑤支持科学研究;

⑥组织处理国际食品安全纠纷;

⑦其他工作。

(3)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率和效益

首先,将政府部门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人、财、物进行整合,科学合理地分配至负有“两段”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其次,合理确定食品安全监管的财政预算,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要;最后,组建具有权威性的国家食品检验和风险评估机构。

(4)加强中央和地方协调,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得以有效执行

中央和地方政府领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中央和地方协调:

①在监管部门的确立或设立上上下对口,地方不能另行设置;

②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

③逐步建立全国性食品溯源和食品召回体系;

④组织全国性或地区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

⑤切实落实执法责任制;

⑥嘉奖在食品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5)认真做好《食品卫生法》的修订工作

我国《食品安全法(草案)》已几易其稿,至今未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其关键是体制问题。《食品安全法》主要是调整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因而不宜在《食品安全法》中用大量篇幅去界定“分段管理”职责及执法责任的追究,监管部门职责及责任追究的问题应从其相关的行政法律进行规定。笔者认为,我国可借鉴日本的经验,修订《食品卫生法》,制定《食品安全基本法》,这样既坚持了“分段管理”原则,又能适应全球食品安全管理的需求。

参考文献

[1]WHO 2001 Background paper: Developing a food safety strategy

WHO strategy planning meeting.

[2]WHO 2001 Chemical hazards and food safe t y Working paper 3 for the strategic planning meeting on food safety.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完善监管体系建设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完善监管体系建设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健全法制,严格标准,完善监测评估、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执法,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这是政府工作报告对食品安全问题提出的新举措,强调加强政府的监管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两会代表、委员以及专家认为,目前已有的监管措施和法规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很多监管措施在执行过程中仍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未来应该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事件的监管力度。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食品安全问题要下决心进一步规范,加大监管,建立一个可追溯的链条;同时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双管齐下,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食品与健康工程研究院院长刘昕表示,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食品安全的内容表明了国家在食品安全方面加大了监管力度。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2月召开的第3次全体会议明确,今年将从8个方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治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此前对食品安全犯罪也做了新的规定,加大了食品安全作假以及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打击力度,都说明了国家对食品安全方面更加重视。 "尤其应强调地方政府在食品监管方面应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全国人

大代表、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陈立昶指出,"从目前已经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看,主要是一些小企业生产的食品存在问题,这些问题食品主要瞄准了农村市场和欠发达地区。其主要原因就是西部地区、欠发达地区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监管能力有限,难以全方位监测。" 目前,我国食品生产企业众多、规模化程度不高。据调查,全国共有100多万家食品生产企业,其中近七成是10人以下的小作坊,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仅3.7万家,食品安全难以保障。与食品生产企业小、散、多相比,我国农业生产则更为分散,农民组织化程度尤其低,农产品质量安全更难控制。 食品安全事件背后往往是地方政府监管不力。从"田间"到"餐桌",我国食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有监管部门,但在实践中,常存在各部门间责任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并存。专家指出,针对监管混乱和监管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各地方政府首先要强化地方监督力度,明确责任,从源头抓起。 --食品安全监管尚存三大难题 陈立昶介绍,目前国家严控食品安全事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在地方监管实践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造成地方政府监管不力。 综合代表和委员的意见,食品监管在地方执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配套法规体系建设滞后。《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实施

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doc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发展对策 发布日期:2010-10-09 来源:食品伙伴网浏览次数:1063 对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综述,并对其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同时对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的良性发展提出了相应对策。提出的食品安全良性发展对策对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马长路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京102442) 【作者简介】马长路(1978- ),男,黑龙江佳木斯市人,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食品质量安全控制 【摘要】对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综述,并对其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同时对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的良性发展提出了相应对策。提出的食品安全良性发展对策对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关键词】食品安全;现状;原因分析;发展对策;HACCP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一个遍及全球的公共卫生问题,不仅直接关系人类的健康生存,而且还严重影响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1] 。 近年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日本的大肠杆菌O157流行事件,涉及44个地区,病人逾万人;英国的疯牛病事件,引起整个欧洲乃至世界的恐慌;二恶英事件使数十个国家禁止从比利时、荷兰、德国、法国进口鸡、猪、牛肉和蛋、奶等制品[2]。。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仅以2005年为例,苏丹红食品遭到封杀;全国严查孔雀石绿;雀巢奶粉碘超标;广东凉果被逐出京;光明“回奶”事件;深圳黑作坊生产哈根达斯;薯条致癌等等,都令国人“谈食色变”,可见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不容乐观。 一、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的因素 (一)主要的微生物及寄生虫污染 微生物危害是目前食品安全最大的危害, 也是食源性疾病的最大祸根[3]。食品在生产、包装、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或用病畜、病禽制成的食品,导致大量的细菌、霉菌、寄生虫滋生,

国内外大数据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c23023738.html, 国内外大数据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研究 作者:方申国谢楠 来源:《信息化建设》2017年第06期 大数据作为新财富,价值堪比石油。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物联网、电子商务、社会化网络的快速发展,数据体量迎来了爆炸式的增长,大数据正在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土壤和基础。根据IDC(互联网数据中心)预测,2020年的数据增长量将是2010年的44倍,达到35ZB。世界经济论坛报告称,“大数据为新财富,价值堪比石油”。随着计算机及其存储设备、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大数据应用领域随之不断丰富。大数据产业将依赖快速聚集的社会资源,在数据和应用驱动的创新下,不断丰富商业模式,构建出多层多样的市场格局,成为引领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核心引擎、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大数据产业发展现状 全球大数据产业发展概况 目前,大数据以爆炸式的发展速度迅速蔓延至各行各业。随着各国抢抓战略布局,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全球大数据市场规模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据IDC预测,全球大数据市场规模 年增长率达40%,在2017年将达到530亿美元。美国奥巴马政府于2012年3月宣布投资2亿美元启动“大数据研究和发展计划”,将“大数据研究”上升为国家意志;2015年发布“大数据研究和发展计划”,深入推动大数据技术研发,同时还鼓励产业、大学和研究机构、非盈利机构与政府一起努力,共享大数据提供的机遇。目前,美国大数据产业增长率已超过71%,大数据在美国健康医疗、公共管理、零售业、制造业等领域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英国政府自2013年开始就注重对大数据技术的研发投入,2015年投入7300万英镑用于55个政府的大数据应用项目,投资兴办大数据研究中心,通过大数据技术在公开平台上发布了各层级数据资源,直接或间接为英国增加了近490亿至660亿英镑的收入,并预测到2017年,大数据技术可以为英国提供5.8万个新的工作岗位,或将带来2160亿英镑的经济增长。法国2011年推出了公开的数据平台 date.gouv.fr,以便于公民自由查询和下载公共数据;2013年相继发布《数字化路线图》、《法国政府大数据五项支持计划》等,通过为大数据设立原始扶持资金,推动交通、医疗卫生等纵向行业设立大数据旗舰项目,为大数据应用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并积极建设大数据初创企业孵化器。日本在《日本再兴战略》中提出开放数据,将实施数据开放、大数据技术开发与运用作为2013-2020年的重要国家战略之一,积极推动日本政务大数据开放及产业大数据的发展,零售业、道路交通基建、互联网及电信业等行业的大数据应用取得显著效果。韩国政府高度重视大数据发展,科学、通信和未来规划部与国家信息社会局(NIA)共建大数据中心,大力推动全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根据《2015韩国数据行业白皮书》统计显示, 数据服务市场规模占韩国总行业市场规模的47%,位列第一;数据库构建服务以41.8%的占有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及完善最新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及完善 摘要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活动和发展的基础,正所谓“民以食为天”。然而由于人口数量的急剧增加、转基因技术的广泛运用以及人类自身道德素养等各种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得食品安全现状不容乐观,尤其是去年的三鹿奶粉所引发的三聚氰胺以及种种食品添加剂问题,更是让我们的食品安全问题一下子凸显了出来,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老百姓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信心越来越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改革和重新建立迫在眉睫。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明显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如成立国家食品监督管理局,退出“食品放心工程”,等等,但是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仍然存在很多漏洞,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也需进一步加强。 关键词: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监管体制 ABSTRACT Food is the foundation to the mankind for existence,activity and development,just as the saying “Food is god to the people”. However, some objective and subjective functions, such as the inflation of population, extensively apply of Gene technical and some non cultivated manners of mankind and so on, result in the present non-optimism condition of food. Especially the came out of Melamine and many kinds of food additive last year, let the food safety issues highlighted by all of a sudden, made a tremendous influence in the society, the common people are more and more low confident in food security, that the food security of supervising and managing system should reform imminently. In the last few years, our government obviously take severe measures to manage the food safety, for establishing the national food and drugs management bureau, rele asing “food trust engineering”,etc ,but our food security still had very many loopholes, the government also must further strengthen in food safe supervising and managing aspect responsibility. Keywords:food safety; government; monitoring and management system

国内外食品安全研究现状

国内外食品安全研究现状 a们人类赖以牛存、攣衍、的:扌H M.「”阳.側总备物质施砒就星我们平常吃的會物.慶想虑捋我m自身的牛命健康.那么我们每尺都要吃掉适吊的些倉物.新以说* 宴保还一个人从由卞到 长大他所需蔓的正常发育、体育运动以貶生活中从事的各类活动’祢所纳入身体的傩物质钛的好 坏将会有着决定性的同翥“在古代的时候我们的先祖就杓?民以茂为圮宦以说为先”之棗的诰 语丫从而町以体现出半I时前人们就对食品安金这一块比较血视丁*妊代在2500年血.伟人的思 想家、独育家孔于也说过这么一句话: 嚙愷而肉阪不倉.色恶.不盘.失饪,不宦不时.不倉.溢句话 中艸个兀代人槪就是我国占代乂餓屮員早关1 frtt^全的记投吧*駆着人们当代对fU占整源的人力 幵咯整亍经晶业牛产規環也冼急搐扩张*宅态环境訂益遭贸破坏,辻有踣响fr品立录的悲性事 件在全球范IH内频频S生,从ifo引起齐个国彖的崗股关注? 我们可以着出不管債品安全爭故咐的隐患是发生在噥个环賀飞们都伴随着有科霁技术的出现. 科学技术越是发展的迅連,人心的生活越是得到展的琲步.但冏时摆在吧肋的问題也不可避免的博 来越苓。但我们应该叩门,科学技术的出现它本身是没育错划.箱就怖在使用它的人身上。it术只 卑人的工具?人足技术的主体。人足技术的硏究馭创新書、开发者.应用者、管理書、控制者、评 价者1.科学技术的正确便用和健愛农匸丸4」也律对人的现范和道世< .\i-j/d'k.别笈出科学技风的 人史川找术FI2 ■<]95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会带来?些危害"这就是场“道t£T与世金钱”2间的 城斗. 在整牛食品熨全体系中,僅品加工中陳用的科学技术显得尤其JT要.我们的仅Si从主产出 来,耍经遠瑕材料加丄,生产,检验,外包装.零零相关坏节*豪后产品生产出北述姿慨生产厂家 和当地政I讦认证,这中间的每个“廉都屈要科学技术來JU乾除了弼翌提高徵皿加工中所用到 的科学技术水平之外.而且左加工中它是否髄陂疋确使用也雄谀疔个规范.而且需要一今体系来空 搏?冃酣.国外笈达国家H旳无论是在W品安全抖学k术的供给上还是ffiJB上都已经fr T相对比 较为规范的体系.但是在费国,我们把切重点都戒在f虽殆生产出来的产品一灯整个衣詁加工的过棍 不是那么的看重,护常企业矍到的检査都是强制性阖.临吋性闾.帯仃拥査性两的,整个优品空监 环节不隐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现状的分析及对策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现状的 分析及对策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必需品。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产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各种新型食品层出不穷,食品产业已经在国家众多产业中占支柱地位。在食品的三要素中(安全、营养、食欲),安全是消费者选择食品的首要标准。近几年来,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出现了食品的安全事件,如英国“疯牛病”和“口蹄疫”事件、比利时“二恶英”事件,国内的苏丹红、吊白块、毒米、毒油、孔雀石绿、瘦肉精、三聚氰胺等事件,使得我国乃至全球的食品安全问题形势十分严峻。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和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对人们的健康和生命造成了巨大的威胁,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1、原体(微生物)污染问题。早些年,食品容易在添加剂、农残和兽残等方面出现问题,但随着我国对食品中农残、兽残和食品添加剂等使用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食品中这类有害化学物质的污染率不断下降。相反,由于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食品生产模式及饮食方式的改变、食品流通的日益广泛、新的病原体的不断出现、细菌耐药性的生产等,使食品,尤其是动物性食品,被病原体体及其毒素污染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一方面传统的食品污染问题继续存在,如沙门菌污染、霉菌毒素污染、农药污染和寄生虫污染等;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出现的一系列新的食品污染问题在我国同样突出,如大肠埃希菌已在国内多个省发生了严重的

爆发流行等。全国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5年来所获监测数据也表明,食品中农残和兽残的污染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但食品中的病原体污染连年以较快速度上升。 2、企业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现象不容忽视。一方面,少数不法分子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掺假制假,影响恶劣,另一方面,我国现有食品行业整体素质仍处于较低水平,卫生保证能力差的手工及家庭加工方式在食品加工中占相当大的比例,有的从业人员甚至未经健康体检,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屡禁不止,给食品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3、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一是位数众多的食品经营企业小而乱,溯源管理难,分级包装水平低,甚至违法使用不合格包装物。二是有些企业在食品收购、储藏和运输过程中,过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三是部分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食品。还有的在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及校园周边兜售无厂名厂址、无出厂合格证、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严重危害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 4、新技术新资源的应用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隐患。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大量食品新资源、添加剂新品种、新型包装材料、新工艺以及现代生物技术、酶制剂等新技术不断出现,造成直接应用于食品及间接与食品接触的化学物质日益增多,已经成为亟待重视和研究的问题。 5、食品安全研究发现的新问题。随着食品安全科技的发展,

中国食品安全问题调查分析报告

中国食品安全问题调查分析报告 现状分析:中国近年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和国外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态度 中国人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研究历史悠久。早在上古时代,便有神农氏遍百草,测试毒性。其中有毒的,纷纷被各大江湖门派所亲睐;无毒味美的,便成为百姓人家的盘中餐;无毒味不美的,可能就被制成中药了吧。 炎帝乃神农氏后裔(一说炎帝就是神农氏),中华民族又是炎黄子孙,因此可以认为,勇于品尝各种有毒食品,是我们有着悠久历史的文化传统。而这种传统,在当下得到了极大的继承和发扬。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责任重于泰山。但是,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大头娃娃”、“毒大米”、“毒奶粉”、“雪碧汞毒门”、“染色馒头”、“瘦肉精”、“皮鞋制酸奶、胶囊”等事件的频发,让消费者陷入了极度的不安。为了更好的配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推广,提高广大民众的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更多发生,保护自身身心健康安全,我们必须对此引起足够的重视。 我国食品安全目前出现的一些问题现状: 1.一些蔬菜、水果中普遍残存化肥、农药等物质,使这些食品的安全状况令人十分担忧。在农业生产中,一些菜农、果农为了增收往往使用高毒甚至剧毒农药来喷洒蔬菜、水果,这直接导致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量超标,这样的蔬菜、水果被消费者食用后肯定会带来身体健康上的很大危害。例如,在2009年曾经有相关的组织对北京市4家大型超市销售的樱桃、甜瓜、桃子、油桃、苹果5种水果进行抽查,结果一共检测出了17种农药,甚至有的农药是法律已经禁止使用的农药,可见某些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是多么不容忽视。 2.在食品加工中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其他化学用品。一些黑心肠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受金钱的驱使,在加工食品的过程中往往违规使用、超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抗生素、激素,甚至不惜掺加有毒有害的化学用品,主要表现在:(1)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了可供加工食品使用的添加剂的品种及其用量,如果超量使用很可能会对人体带来危害。但是为了追逐利润,一些食品加工者却无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的保护,非法使用和添加超出食品法规允许适用范围的化学物质(其中绝大部分对人体身体有害)。例如,在面粉中添加超限量的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在腌菜中多倍超标量使用苯甲酸;在饮料中成倍超标使用化学合成甜味剂;为了使馒头、包子增白使用二氧化硫;为使大米、饼干增亮使用矿物油;用甲醛浸泡海产品使之增韧、增亮,延长保存期;为改善米粉、腐竹口感使用“吊白块”(一种化工原料,学名甲醛次硫酸氢钠);还有孔雀石绿、苏丹红、三聚氰胺……像这些老百姓看不见,摸不着,闻不到,尝不出却能导致人们食物中毒甚至死亡的化学物质到处可见,令人防不胜防,触目惊心。(2)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于家禽、家畜、水产品体内。在种植业、养殖业中滥用激素和其他药物以增加产量,使水果、蔬菜、家禽家畜、水产品在短期内获得丰收、成熟。例如,带尖的西红柿,坚硬的猕猴桃、肥大的豆芽等等,都有可能是使用激素促使其长熟的结果。这种做法不仅使培育出来的产品营养价值明显降低,而且也会给食用者的健康带来很大的危害。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历史变迁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历史变迁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指令性管理体制(1949-1978) 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的近30年间,我国实行的是中央集权式的计划经济体制,“解决温饱是当时食品安全的最大目标”。因此,在计划经济体制的背景下食品质量安全在某种意义上就等于食品卫生。这期间,政府主管部门主要采取内部管控方式对企业行为进行约束,较少使用经济奖惩、司法审判、信息披露与技术标准等现代化的食品监管的政策工具。总体而言,实行的是以主管部门管控为主,卫生部门监督为辅,寓食品卫生管理于行政管理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一)卫生防疫体系的形成 建国初期,受苏联卫生防疫体制的影响,食品卫生管理自然落到了卫生部门的管理职权范围之内。1949年,原长春铁路管理局成立了我国最早的卫生防疫站。从1950年开始,各级地方政府自上而下的建立起了省、地(市)、县各级卫生防疫站,并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对食品进行卫生管理,同时陆续制定了食品卫生质量要求和卫生管理办法。1953年1月,政务院第167次会议正式批准在全国建立卫生防疫站,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验与管理。1954年,卫生部颁布了《卫生防疫站暂行办法和各级卫生防疫站编制》。1956年底,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全部建立了卫生防疫站。1959年,大部分的人民公社也建立了相应的卫生防疫机构,从而基本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卫生防疫体系。 1964年,卫生部颁发实施了《卫生防疫站工作试行条例》,首次明确了卫生防疫站作为包括食品卫生监督在内的卫生监督体系的主体机构的性质、任务和工作内容。到1965年底,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卫生防疫站2499个,专业防治机构822个,人员77179人。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从1949年到1978年这一时期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但由于卫生防疫机构兼有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的双重职能,工作重心在卫生防疫,而卫生监督又包括环境卫生、劳动卫生、食品卫生等诸多内容,所以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在卫生防疫系统中处于相对边缘的位置。 (二)主管部门承担管理职责的体系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结束后,我国模仿苏联建立了一套专业化分工色彩浓厚的工商业部门管理体制。轻工部、粮食部、农业部、化学工业部、水利部、商业部、对外贸易部、供销合作社等不同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对不同的食品进行卫生和质量监管,并建立了本部门独立的卫生检验和管理机构,分别承担各自的食品卫生管理职责。(表) (三)指令性管理体制的特征 1、寓企业于行政管理之中。1965年卫生部、商业部等五部门颁布的《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明文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包括生产、加工、采购、贮存、运输、销售)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把食品卫生工作纳入生产计划和工作计划,并且制定适当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管理本系统、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工作”;“卫生部门应当负责食品卫生的监督工作和技术指导”;“卫生部门制定食品卫生标准,应当事先与有关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即实行的是以主管部门管控为主,卫生部门监督管理为辅,寓食品卫生管理于企业管理和行政管理之中的体制。 2、管理工具以软性管控为主。《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强调“食品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应当经常性对所属单位的基层领导干部、职工进行重视卫生的思想教育,自觉地做好食品卫生工作”;同时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和所属单位,应当把食品卫生工作列为成绩考核和组织竞赛、评比的重要内容之一”。此外,还规定了群众性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由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实施。由此可见食品安全所涉及的大部分管理工作均属于思想教

国内外食品安全现状.doc

国内外食品安全现状 食品安全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2000年第53届世界卫生组织大会将食品安全确定为全球公共卫生优先领域。 进入21世纪后,许多国家在建立健全本国食品安全体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达国家更是一马当先,走在前面。 2004年,我国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对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建立起多部门监管的体制然而,2007年,我国食品安全管理遇到重大挑战,中美食品安全问题、中欧食品安全问题、中国与周边国家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出现,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这些问题的出现,其成因很多,但与各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无关系。为了探索这个问题,笔者收集了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文献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 一、国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状况 (一)加拿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为了提高效率,减少部门职能重叠,降低联邦开支,加拿大于1996年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重组,将加拿大卫生、农业、渔业和海洋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合并,成立加拿大食品监督署,于1997年4月开始工作。 加拿大食品监督署的职责有:进/出口食品的监督,实验室和诊断支撑,危机管理和产品召回,以及出口认证。CFIA直接向加拿大

农业及农产品部部长报告工作。 加拿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重组后,取得了3个方面的成效: ①节省财政预算支出,1997~1998年财政年度的支出减少了10%; ②减少机构监管的重叠,避免了不同部门开展同样监督检查的现象; ③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减少监管的“盲区”。 加拿大卫生部负责公共政策和标准的制定,包括研究、风险评估,以及制定食品中允许物质的限量标准。 (二)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由联邦政府、州和地方政府部门组成。在联邦政府层面上,有12个部门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即: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监督局;美国农业部农业市场局;美国农业部动植物监督局;美国农业部粮食、包装、储存管理局;美国人类卫生服务部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美国人类卫生服务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美国国家海洋渔业商贸局;美国财政关税局;美国财政部烟、酒、火炮局;美国环保署;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美国农业部农业研究所。然而,美国联邦政府主要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是美国农业部的FSIS和美国人类卫生服务部的FDA。 美国农业部的FSIS负责肉、禽及蛋制品的食品安全监管,美国人类卫生服务部的FDA负责农业部监管之外的食品的安全监管。据此,FSIS和FDA被称作美国的两大食品安全系统。由此可见,美国实行的是多个部门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这种体制在职责和工

中国食品安全的现状及其发展

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及其发展 【摘要】: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十分严重,食品中毒、假冒伪劣、出口受阻等不良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危害和影响十分恶劣,严重损害了我国的声誉和经济利益。因此,探索、完善和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和管理体制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和一定的理论价值。 【关键词】: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管理体制 【正文】: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发展,人们饮食文化日益多样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苏丹红事件“,”禽流感”还有“三鹿奶粉事件”,无一不牵动着广大民众的心。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要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更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必需品。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产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各种新型食品层出不穷,食品产业已经在国家众多产业中占支柱地位。在食品的三要素中(安全、营养、食欲),安全是消费者选择食品的首要标准。近几年来,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出现了食品的安全事件,如英国“疯牛病”和“口蹄疫”事件、比利时“二恶英”事件,国内的苏丹红、吊白块、毒米、毒油、孔雀石绿、瘦肉精、三聚氰胺等事件,使得我国乃至全球的食品安全问题形势十分严峻。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和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对人们的健康和生命造成了巨大的威胁,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根据我目前搜集的资料显示,中国食品安全目前存在的问题分为如下几类:(1)化学污染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兽药残留、环境污染物和生化学污染素主要包括农物毒素。(1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威胁江河、湖泊、近海等污染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法律反思与构建

法学187 名孓口 艮日日安全监管体制的法律反思与构建 马淑芳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无锡214000) 提要: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类生存繁衍、国家安危、社会发展的重要的问题。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再次证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重大缺陷。本文通过分析认为,法律体系不完善,食品质量标准冲突,缺乏权威的检测技术,执法不严,监管缺失,是导致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混乱的主要因素,是市场失灵和缺乏有效监管的必然结果。针对上述问题,对如何建构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有效机制进行了法律思考。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法律反思;法律构建 中图分类号:D928.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3637【2009)06—0187—04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国家食品安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近年来,“苏丹红辣酱”、“红心鸭蛋”、“瘦肉精”、“敌敌畏金华火腿”等一系列事件的接连发生,已严重地危害了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08年发生的国家驰名品牌、免检产品“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引爆的中国奶品行业食品危机风暴更是让世人震惊。广大民众对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提出了质疑,屡屡发生危害人们生命健康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属偶然事件还是必然事件?是个别企业的个别行为还是背后隐含的监管缺失?食品安全问题也前所未有地引起了党和政府及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其不仅关系到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且关系到中国食品声誉和国家形象,不仅关系到执政党的执政能力,而且关系到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诚信,更关系到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在中国逐渐迈进法治经济的道路上,如何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已是刻不容缓。 一、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理性反思 (一)缺乏规范、统一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早在我国法制建设尚处于刚刚重新起步的1982年11月19日,我国就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其后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针对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不断的状况,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国人大制定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约21部,国务院制定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行政法规约40部,各部委制定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部颁规章约150部,应当讲,我国已形成了相对完备的由一系列有关食品生产和流通的安全质量标准、安全质量检测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构成的食品安全法律框架。…但是,为何仍然编织不出一个科学、规范的食品安全法网呢?其主要原因是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相关法规不够严密,且分散、重复甚至出现冲突,同时又有很多安全法规的空白地带,很多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具体来说,存在的缺陷主要有:我国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体系缺乏统一性、系统性,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的要求。由于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缺乏国家整体指导和精心规划。因此,长期以来,不同位阶和部门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地方法规与国家法规之间存在矛盾,内容交叉重复,不协调,甚至存在着矛盾。不能体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管理,以生猪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为例,养殖业不属于《食品卫生法》调整,自然无法对其规制,《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对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又没有明文规定,未能将养殖源头污染问题纳入法制管理轨道。旧。虽然,新通过的《食品安全法》作了许多创新性的规定,并且废止了《食品卫生法》,但《食品安全法》对于许多制度建设问题只作了原则规定,各种配套规章的清理、修改与协调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对习惯于崇尚细则、虚置法律的实务部门依然感到无所适从,完整系统的法律体系的形成,任重而道远。 (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职责不清,监管效率低下 由于食品安全涉及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诸多环节,任何一家监管部门都难以单独承担安全监管的重责大任。在“一个部门管不了”的情况下,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被迫选择了多家部门分段监管的思路。其中,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分段监管体制虽然有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浅谈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姓名李智林 班级安管08-1班 学号310801020115

浅谈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内容摘要: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我国发生了许多食 品安全事件,例如:三鹿奶粉事件、双汇瘦肉精事件、河南南阳毒韭菜事件、 甘肃平凉牛奶亚硝酸盐中毒事件、多地曝用牛肉膏让猪肉变牛肉多吃致癌、黑 芝麻浸泡成“墨汁”疑染色、青岛福尔马林浸泡小银鱼事件、染色馒头事件、 沈阳毒豆芽事件、宜昌毒生姜事件等等,枚不胜举。来自全国的92位省部级 领导和主管者们对食品安全的深入思考、对案例的尖锐剖析和完善体制机制的 各种设想,无不体现了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和破解难题的坚定信心。目前我国食品监管方面存在很多问题, 集中表现在企业缺乏诚信与道德观念, 监 管环境复杂化、监管主体多头管理、监管技术落后和监管制度不健全等方面。应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机制及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理顺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分工、提高检测技术和加快立法工作进程,逐步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本文着重从食品安全监管的角度探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现状 和法律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进行了理论探讨,并提出 有效控制食品安全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食品安全; 监管环境;多头管理; 信用管理;信用危机;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我国发生了许多食品安全事件,从2008年爆出的三鹿奶粉掺加三聚氰胺事件,到近期出现的“瘦肉精”事件以及“染色馒头”事件,一次次食品质量安全事件让消费者变成受害者,很多消费者正遭 受着所谓品牌食品的“侵蚀”。因食品质量引发的事故正给我们敲响警钟:中国的 食品安全到底怎么了。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根本的民生。今年1月,《小康》杂志发布的年度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报告显示,半数以上公众对食品 “没有安全感”,近期频发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也在不断拷问着我们:食品安全事件的症结究竟何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旨在保证食品安全或者与之相 关的法律法规。 1995年10月,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审议通过了《食品卫生法》,此后,经过长期的建设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日趋完善,逐渐形成了以《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农业法》、《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为基础,以国务院及各部委和省市地方政府发布的关 于食品安全的法规、规章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然而一系列食品安全问 题接连发生,使得食品安全形势日趋复杂。原有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因为 法律法规冲突严重、监管体制不顺、安全标准不统一、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亟 待改进。 从总的来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监管水 平也不断提高。但面对日益严峻和复杂的食品安全问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 制呈现出越来越难以应对的局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第一,监管职责划分不够明确、科学,分段监管无法实现无缝衔接我国食 品安全监管依据中对监管职责的划分不够明确、不够科学。我国食品安全监管 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从现行立法中可以看出,

(调查报告)食品安全现状调查报告

食品安全现状调查报告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的要求,自6月起*县食药监局承担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面对新的监管领域和新的职能,如何保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是我部门面对的一项新课题。我局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把调查研究当作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问路石”,集中利用了一个月的时间,采取摸底调查、重点抽查、座谈走访、典型分析等方式方法,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对全县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初步掌握了餐饮服务行业具体经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汇总分析形成了调查报告。?一、基本情况概述 *县辖区面积约2540平方公里,总人口57万,辖28个乡镇(处),469个行政村,农村人口约47万,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全县尤其是农村、边远山区的餐饮服务业整体水平较低。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县有固定店面的餐饮总数为862家,其中有许可证的为560家,无许可证的为302家,即将转让的为13家,获证率约为64.9%。在所有餐饮单位中大型企业18家,中型企业15家,学校食堂40家,农家游199家,绝大部分为小型餐饮单位,占全县餐饮单位总数的96%。从数据统计来看,我县餐饮单位基本呈金字塔状,塔顶端的大、中型餐饮单位数量最少,中间部分为较为规范的小型餐饮单位,最底端则是数量庞大的流动性强、从业人员不稳定、设施设备缺乏、自我管理水平低下的“五小”(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小农家乐、小食堂)餐饮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数量众多、布局分散,无证经营现象突出。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生产生活节奏日益加快,对方便快捷的就餐需求越来越大,餐饮服务形式也呈现多样化发展,除较规范的酒店外,绝大多数是家常风味店、特色小吃店、休闲餐厅、烧烤店、大排档、农家乐等,而这些小型餐饮单位常常抱着“省钱经营”的心态去经营,投入少、成本低、分布广、条件差,加之多数业主法律意识不强,存在事先不申请,不管卫生条件符合与否,不经许可即行开办的现象,有的企业则是被查处时才被迫办证,不查不办,更有甚者是遇到检查,听到风声不对,干脆“收兵回营”,躲过检查后再继续经营,导致我辖区内存在着一大批未办证的餐饮单位。 (二)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健康体检不到位。目前,我县餐饮业的从业人员,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从业人员,多数是低文化层次的群体,其中初中、高中文化的居多,部分从业人员甚至连最基本的法律法规和起码的卫生知识都一无所知,大多是凭着自己的经验操作;有的企业不为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或者为了应付办证,节省体检费用,从业人员体检几个就算了事,不符合全员体检的规定,加上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体检了的走了,新来的未经体检随即上岗,特别是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全部未进行健康检查,若有患有传染性疾病(如甲肝、肺结核等)的人员上岗,给消费者构成严重的健康隐患,这些患病从业人员成为餐饮业的“隐形杀手”。 (三)设施设备简陋,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众多的小餐饮单位受自身经营规模、方式和经济条件的限制,业主不愿意在硬件设施上投入,难以做到分间操作,有的甚至生熟案不分,也不能达到远离厕所、粪堆、污水沟等污染源的要

2019国内外大数据行业现状

当前,许多国家的政府和国际组织都认识到了大数据的重要作用,纷纷将开发利用大数据作为夺取新一轮竞争制高点的重要抓手,实施大数据战略,对大数据产业发展有着高度的热情。 美国政府将大数据视为强化美国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把大数据研究和生产计划提高到国家战略层面。在美国的先进制药行业,药物开发领域的最新前沿技术是机器学习,即算法利用数据和经验教会自己辨别哪种化合物同哪个靶点相结合,并且发现对人眼来说不可见的模式。根据前期计划,美国希望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在多个领域的突破,包括科研教学、环境保护、工程技术、国土安全、生物医药等。 其中具体的研发计划涉及了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国家卫生研究院、国防部、能源部、国防部高级研究局、地质勘探局等6 个联邦部门和机构。 目前,欧盟在大数据方面的活动主要涉及四方面内容:研究数据价值链战略因素;资助“大数据”和“开放数据”领域的研究和创新活动;实施开放数据政策;促进公共资助科研实验成果和数据的使用及再利用。 英国在2017 年议会期满前,开放有关交通运输、天气和健康方面的核心公共数据库,并在五年内投资1000 万英镑建立世界上首个“开放数据研究所”;政府将与出版行业等共同尽早实现对得到公共资助产生的科研成果的免费访问,英国皇家学会也在考虑如何改进科研数据在研究团体及其他用户间的共享和披露;英国研究理事会将投资200 万英镑建立一个公众可通过网络检索的“科研门户”。 法国政府为促进大数据领域的发展,将以培养新兴企业、软件制造商、工程师、信息系统设计师等为目标,开展一系列的投资计划。法国政府在其发布的《数字化路线图》中表示,将大力支持“大数据”在内的战略性高新技术,法国软件编辑联盟曾号召政府部门和私人企业共同合作,投入3 亿欧元资金用于推动大数据领域的发展。法国生产振兴部部长ArnaudMontebourg、数字经济部副部长FleurPellerin 和投资委员LouisGallois 在第二届巴黎大数据大会结束后的第二天共同宣布了将投入1150 万欧元用于支持7 个未来投资项目。这足以证明法国政府对于大数据领域发展的重视。法国政府投资这些项目的目的在于“通过发展创新性解决方案,并将其用于实践,来促进法国在大数据领域的发展”。众所周知,法国在数学和统计学领域具有独一无二的优势。 日本为了提高信息通信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培育新产业,同时应用信息通信技术应对抗灾救灾和核电站事故等社会性问题。2013 年6 月,安倍内阁正式公布了新IT 战略——“创建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存在 的问题及对策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现状不容乐观,特别是近年来“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频频发生,更是引起了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心和顾虑。正所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关系着社会大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也关系着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在目前食品安全现状十分严峻的情形下,探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有效的对策,对于推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完善就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进行布局,首先在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的情况下,提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其次结合最近发生的河南双汇“瘦肉精”事件进行详细分析;最后从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和制度体系,加强综合协调,明确监管职责界面,增加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效力,加强媒体公众舆论等组织的有效监督和约束等方面提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对策。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问题;对策 目录

引言 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当前各国关注的焦点,每年食品安全问题所带来的沉重后果,给人们的健康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因此全球各国政府都把食品安全监管当成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由此食品安全状况也成为各国衡量国家法制建设、社会管理水平和人们生活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然而近几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频频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已经站在了全社会关注的浪尖风口。 2004年,安徽阜阳“大头娃娃”事件:由于食用劣质奶粉的共造成229名婴儿营养不良,因并发症死亡13名,共查出不合格奶粉46个厂家、55个品种,生产单位涉及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合格原因是不法厂家在生产时故意在产品中掺入了大量不含任何牛奶成分的廉价原料。 2005年,肯德基“苏丹红”事件:百胜餐饮集团下属肯德基餐厅新奥尔良烤翅和新奥尔良烤鸡腿堡调料中被证实含有“苏丹红一号”;雀巢“超碘奶粉”事件:工商部门抽检发现,标称(黑龙江)双城雀巢有限公司生产的“雀巢”牌金牌成长3+奶粉碘含量为198微克/100克,超过国家标准。 2006年,上海“瘦肉精”事件:上海连续发生“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波及全市9个区、300多人,而引发此次食物中毒的是一批具有合法检疫证明的猪肉及猪内脏;北京“福寿螺”事件:北京蜀国演义酒楼黄寺店、劲松店经营的凉拌螺肉中含有广州管圆线虫的幼虫,共造成160余人患广州管圆线虫病。 2007年,总数为7.26吨台湾味全的较大婴儿奶粉在从香港入境时,被深圳检验检疫局检验出阪岐肠杆菌超标。 2008年,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同时国家质检总局通报的奶粉三聚氰胺专项检查结果显示,三鹿、圣元、蒙牛、伊利、光明、雅士利等22家企业69批次产品检出了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此次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共导致全国共有29.4万名婴幼儿因食用问题奶粉患泌尿系统结石,重症患儿154人,死亡11人。 2009年,卫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声明“王老吉”饮料中含有的夏枯草不在卫生部公布的允许食用的87种中药材名单中,这意味着流传了170多年的凉茶涉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2010年,江苏南京30多人由于食用龙虾导致肌红蛋白超标入院治疗,患者大多全身酸痛、出现肌肉溶解等症状。 2011年,央视“315”特别行动报道了“瘦肉精猪肉流入双汇公司”,经查济源双汇公司用含瘦肉精猪肉,一时间引起轩然大波。 以上种种令人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凸显了我国食品安全现状的严峻性,更暴露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存在的巨大漏洞。为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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