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八大处置方式对比分析

解读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八大处置方式对比分析
解读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八大处置方式对比分析

解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八大处置方式对比分析

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实体行业去产能压力不断增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持续“双升”。2016年末的不良贷款余额,就从2015年末的12744亿,上升到15122亿,增长18.66%,不良贷款率也从2015年末的1.67%上升到1.74%。在供给侧改革持续深化的大背景下,银行资产质量继续承压,不良情况尚不言顶。如何有效、合规处置和化解不良贷款,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成为当下银行业机构面临的重要课题。为此,本文试图对当下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模式、各模式的优劣势及合规性进行分析探讨,希望对诸位业内好友提供帮助。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方式可谓多种多样,为了方便理解,在此将其分为传统类处置方式和创新类处置方式,并分别介绍。

一、传统类处置方式包括现金清收、重组、核销,以及卖断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AMC)。

(一)现金清收现金清收包括包括协商催收和诉讼催收。1.协商催收这是商业银行化解不良的首选方式,银行在做好还款提示的前提下,对借款人持续进行电话催收及实地催收。协商催收主要适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不良授信客户:一是有较强的还款意愿;二是有效资产能完全覆盖其债务;三是负债结构简单,其他债权人未采取且预计在催收期内不会采取

法律行动;四是能够按照商定的还款计划如期偿还债务。

优势协商催收作为银行不良资产清收的一种主要手段,具备成本低、操作技术难度不高的优势,绝大部分从事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的工作人员均能熟练掌握并运用。同时,鉴于大部分借款人并非主观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所以采用常规清收手段,可以把对借款人的影响降到最低,能够确保在有效维护与借款人关系的基础上,取得清收处置效益最大化。

劣势协商催收手段的弊端在于,清收处置的效果主要取决于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如果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产生变化,就不得不采取其他清收手段。同时,协商催收手段的基础在于借款人借款单一或其他债权人不会采取法律诉讼,可变因素较多,需时刻关注并调整清收策略。

2.诉讼催收

诉讼催收是指银行就到期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向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诉讼、仲裁、申请支付令或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等,通过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判决(或裁决)、裁定,确立债权的合法性,依据判决书或裁定书回收债权,或者依靠强制执行程序(含和解)收回债权的清收处置方式。主要适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不良授信客户:

一是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二是债务虽未到期,但债务人/担保人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三是债务人/担保人已停止经营,处于关、停、并、转状态,或实际控

制人下落不明;四是债务人/担保人还款意愿差,且不配合签署催收文件;五是债务人/担保人有明显转移资产或逃废债务的行为;六是债务人/担保人涉及其他诉讼,可能影响到我行债权安全;七是债务人/担保人的实际控制人涉及刑事案件;八是债务人/担保人法人代表外逃、死亡或失踪。

优势

诉讼清收是不良资产清收的一种常见手段,能及时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目前市场经济环境下,如债务人/担保人有意“拖、赖”不还,甚至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债权人很难运用经济、行政手段解决。而法律由于其特定的权威性、强制性、抗干扰性等特点,可以公平、公正和合理地处理债务纠纷;同时,依法收贷能迅速、准确地控制债务人/担保人的有效资产,防止债务人/担保人采取各种手段转移、藏匿自身财产。

劣势

诉讼清收最大的弊端在于结果的不可控制性。由于目前的司法环境和地方保护主义,依法收贷工作常遇到“不受理、不判决、不执行”等尴尬局面,这些情况的改变是整个社会的系统工程,而非债权人单方面能力所及。而法律诉讼程序要求严格、繁复,本身处置效率较低,加上目前辖内债务纠纷类案件大范围爆发,法院面临较大压力。由于人手不足,法官人均承担案件过多,地方法院对立案采用挂号排队限制,不良

清收面临挂号难、立案难、执行慢的局面。加之部分借款人因恶意逃债失联,法院传票等诉讼材料无法有效送达,诉讼时间被人为拉长。同时,依法收贷过程中所涉及的部门较多(如法院、评估机构、拍卖机构等)、流程较长,必然导致依法收贷耗费时间较长、成本较高。

(二)贷款重组对于部分短期内经营出现困难但仍具备一定还款能力、且仍有还款意愿的借款人,商业银行一般会采取贷款重组的方式,逐步盘活化解风险。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中的定义,贷款重组是指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做出调整的过程。贷款重组后的贷款称为重组贷款。贷款重组主要适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借款人:一是债务人原则上应为尚能正常经营,但一次性全部偿还贷款本息存在困难的企业;二是在重组后的还款期间内,可预测企业具有正常的经营性现金流入,扣除成本后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是企业自身具有一定的成长性或存在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优势与其他清收方式相比,贷款重组倾向于对债务人债务偿还期限的调整、对担保品的重置和补充,而不是对债务人资产的处置。因此,在确保债务人经营的前提下,债权人通常可以获得较高的受偿甚至全额受偿,而债务人通过重组方式亦可能获得重生的机会。劣势然而,债权人在重组过程中可能承担的风险也更大。贷款重组约束债务人的仅仅是合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公权力(如法院)的介入,因此债权人仅能通过常规的贷后管理来了解和控制债务人,在重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较高。

(三)核销贷款核销是指银行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财金〔2015〕60号)的要求,将尽职追索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从利润中注销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不良贷款都可以核销。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财金〔2015〕60号)第四条规定:金融企业经釆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一般债权或股权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1)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债权或股权可认定为呆账。只有认定为呆账的不良贷款才可以核销。核销方式适用条件:《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财金〔2015〕60号)规定的一般债权或股权呆账认定标准(即呆账核销的条件)如下表所示:一借款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者撤销,相关程序已经终结,金融企业对借款人财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法院依法宣告借款人破产后1年以上仍未终结破产程序的,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经法院或破产管理人出具证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二借款人死亡,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或者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金融企业依法对其财

产或者遗产进行追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债务,金融企业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四借款人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五借款人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或者下落不明,未进行工商登记或者超过3年未履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六借款人触犯刑法,依法被判处刑罚,导致其丧失还款能力,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七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金融企业诉诸法律,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有财产,但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超过1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债权;或者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有财产,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由于执行困难等原因,经法院裁定终结或者终止(中止)执行程序的债权;或者借款人和担保人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或者终止(中止)的债权。八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或者借款人和担保人按照《破产法》相关规定进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后,重整协议或者和解协议经法院裁定通过,根据重整协议或者和

解协议,金融企业无法追偿的剩余债权。九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借款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或者消亡等原因,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者裁定免除(或部分免除)借款人和担保人责任;或者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遗失或者丧失诉讼时效,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十金融企业依法取得抵债资产,对抵债金额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符合上述(一)至(九)项原因,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十一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一)至(十)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垫款。十二具有投资权的金融企业对外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呆账:1.被投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者撤销,金融企业经清算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2.被投资企业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3.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或者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破产清算或者清算期超过2年以上的,金融企业无法收回的股权;4.金融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超过10年,且被投资企业资不抵债的,金融企业无法收回的股权。十三金融

企业采取打包出售、公开拍卖、转让、债务减免等市场手段处置债权或者股权后,根据转让协议或者债务减免协议,其处置回收资金与债权或股权余额的差额。十四对于单户贷款余额在50万元及以下(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为5万元及以下)的对公贷款,经追索1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债权。十五对于单户贷款余额在10万元及以下(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为1万元及以下)的个人无抵押(质押)贷款、抵押(质押)无效贷款或者抵押(质押)物已处置完毕的贷款,经追索1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债权。十六因借款人、担保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犯罪,或者因金融企业内部案件,经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正式立案侦察2年以上,金融企业对借款人、担保人或者其他还款义务人进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十七金融企业对单户贷款余额在3000万元及以下的,经追索180天以上,仍无法收回的中小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可按照账销案存的原则自主核销;其中,中小企业标准为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涉农贷款是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以后变化从其规定)规定的农户贷款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十八金融企业对单户贷款余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经追索180天以上,仍无法收回的个人经营贷款,可按照账销案存的原则自主核销;个人经营贷款

是指金融企业按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2号)发放的,并且金融企业能有效监控资金流向,证明贷款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生产经营贷款。十九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与治理对策(doc 19)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与治理对策(doc 19)

表明,截至2006年1季度,按照“五级分类法”,我国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3124.7亿元,比年初减少137.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0%,比年初下降0.6个百分点,具体不良贷款情况见表1;而分机构类型看,近几年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情况也明显好转,具体情况见表2。 二、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成因探析

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形成原因是纷繁复杂的。一般认为,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这种风险主要是由于银行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属于市场风险;而我国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却迥然不同。本文将从制度、法律、社会信用及银行自身组织及管理机制等几方面,对不良资产的成因做一探讨。 (一)国有商业银行及国企产权制度缺陷,资产管理缺乏约束和激励机制,是不良贷款产生的根源 在传统经济体制下,国有商业银行是财政的出纳,银行信贷资产是平衡财政预算的最后手段。近几年,国有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基本完成,经营行为市场化成分加重,行政化色彩淡化,但从根本上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特殊职能是不良资产产生的重要基础。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属国家所有,承担了改革与发展稳定器和推动器的作用,因而扮演的并不是“真正的银行”,而是国家的经济手段和工具。 国家独资导致产权模糊和结构单一,经营决策者、普通员工及存款人均缺乏对资产风险管理的关切度。股份制改革以前,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都属于国家所有,不存在严格的债权债务关系,这就造成了产权主体的实际虚置,银行的管理无法落到实处。一是银行是国家的,国家与银行之间实际上是委托—代理关系。这种委托—代理关系尤其表现在人事任免权上,银行行长由国家任命,难于通过市场机制进行选择。个别被任命的行长为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信任,不惜以假表、假账的手法掩盖其经营的劣绩。这样,银行信贷质量的高低就

传统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

传统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 (一)诉讼追偿 诉讼追偿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维护国家金融债权的最后屏障,也是经济活动中追索债务最常用的手段。有些企业经营困难,但并不表明丧失完全的还款能力,有的依靠其自身的经营收入还有一定的偿债来源,但一些债务人无视信用,利用各种借口拖延归还,利用各种手段逃债务。通过起诉追索债务,能加大对债务人履约的力度,同时也可以避免处置不良资产需要履行的层层报批手续。但在诉讼追偿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现实的和法律的问题。 (二)打包处置与分包 不良资产打包处置是指将两个以上的债权项目,按照一定的分类整体进行资产处置。打包处置的方法有利于质量较差的不良资产实现较好的处置效果,但这种处置方式不利于优质资产的利益最大化。打包处置的方式适用于不良资产处置的整个阶段。 分包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其所拥有的部分资产,以签订分包合同的形式委托给承包人,由承包人负责经营或代为追偿债务的一种行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不良资产的数额巨大,不良贷款客户又分散在全国各地,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限的人力难以对所有不良资产进行及时地处置。为了减少处置成本,加快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借助社会的力量,采取分包手段来实施对不良资产快速有效的处置。 1999年,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初期,政策性剥离的不良资产质量还可以,这里

的可以一是指与不良资产处置后期的资产质量相对而言,二是指政策性剥离不良资产的处置回收比例相对较低。那么这一时期采取打包处置的方式,可以快速、高效的实现资产价值。 2003年—2004年商业性收购时期,这一时期的不良资产质量相对较好,因为大多数债权都有担保。但是这一时期的处置回收比例相对较高,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在收购不良资产后,因处置难度大、回收比例高,不得已采取相对较低的价格整体打包处置,最大限度的控制了收购资产的损失。也有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在这一时期收购不良资产后,将政策性剥离的资产和商业性收购的资产整合后进行打包处置,不仅完成了政策性不良资产的处置任务,也实现了商业性收购的资产价值。 2007年至今,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已完成了不良资产处置的历史性任务,但是剩余不良资产的处置仍是难以解决的问题。这一时期,打包处置仍然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三)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指以减免债务利息或减少债务本金或延期、分期还款的方式,由债务人企业回购所欠债务的资产处置方式。该处置方式多适用于单个债权项目,且债务人为企事业单位或行政机关。 债务重组需债权人做出让步,主要分为四种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将现金和非现金资产所有权折价转让以清偿到期债务; 2.将债务转化为资本,成为公司股东;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包括利息豁免、债务展期及部分债务的免除,是我国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管理模式构建与研究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管理模式构建研究 一、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管理模式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管理就是商业银行为实现不良资产管理目标,以一定的形式对不良资产接收、维护、处置等环节进行系统运作的过程。这个“形式”就是不良资产的管理模式。商业银行采用什么样的不良资产管理模式与商业银行的自身特点、发展战略、外部环境密切相关。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尝试采取一些方法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归结起来主要有财政补贴法、企业破产法、贷款豁免法等,但这些方法加大了财政的负担,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不良资产状况,特别是在中国民生等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后,这些解决方法造成了国有商业银行对其它竞争主体的歧视。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及监管机构一直在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式。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围金融危机不断发生,不良资产处置模式逐渐归结到“好银行+坏银行”模式上。发达国家如美国的RTC、德国的托管银行、日本的过渡银行等即采此制,转轨国家如波兰、捷克等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如国、泰国等也有类似的资产管理的公司。进入20世纪末,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即要面对加入“WTO”后开放金融服务的压力,又要应对来自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激烈竞争,因此,为了迅速改善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采用了“好银行+坏银行”模式,设置了四个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即: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融资产管理公司,并通过这些资产公司大规模一次性接收国有四大银行的不良资产。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完成了对1996年以前形成的14000亿元不良资产第一次剥离后,也加强了仍然留存在本行的不良资产处置和管理力度,在管理模式上基本采用在银行部设立专门部门进行不良资产的管理,其基本职能是集中、专业化地处置和管理不良资产。

银行不良资产分析

银行不良资产分析 摘要 商业银行在历史上积累了巨额的不良资产,而目新的不良资产正在不断的形成,不良资产的总额正在不断增大,已经形成的不良资产有不断恶化的趋势。这直接影响到国家的金融安全和经济的稳定运行,并目已经引起社会各方的高度重视。本文以我国的商业银行为例,深入研究了不良资产的形成原因,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防范和化解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对策。首先阐述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定义以及现状,然后分析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原因分析,最后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防范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字: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管体制;银行信贷

Abstract Commercial Banks accumulated huge non-performing assets in history, and the formation of new bad assets is increasingly, the total amount of the bad assets is increasing, have formed the bad assets have the worsening trend. This directly affect the country's financial security and the stable operation of the economy, and has attracted more attention from the society. Based on our country commercial bank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deeply studied the reasons for the formation of non-performing assets, and combined with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our country put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to guard against and dissolve of non-performing assets of commercial Banks. First expounds the definition of non-performing assets of commercial Banks and the status quo, and then analysis the cause analysis of commercial bank non-performing assets, finally proposes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of non-performing assets of commercial Banks to guard against. Key words: commercial Banks; The bad assets; Regulatory system; Bank credit

商业银行八大风险

八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国家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 一、信用风险 1.定义: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受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它是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 2.形成原因:信用风险是借款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或银行贷款而违约的可能性。发生违约时,债权人或银行必将因为未能得到预期的收益而承担财务上的损失。信用风险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①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在处于经济扩张期时,信用风险降低,因为较强的赢利能力使总体违约率降低。在处于经济紧缩期时,信用风险增加,因为赢利情况总体恶化,借款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足额还款的可能性增加。 ②对于公司经营有影响的特殊事件的发生;这种特殊事件发生与经济运行周期无关,并且与公司经营有重要的影响。 3.应对措施:传统的方法是贷款审查的标准化和贷款对象多样化;较新的方法是资产证券化和贷款出售。 二、市场风险 1.定义:是由于利率、汇率、股票、商品等价格变化导致银行损失的风险。

2.形成原因:在经济运行中的任何一项交易中,如果交易双方所拥有的与该项交易有关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则会引起逆向选择,它是引起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重要根源。 3.应对措施:①构建独立、高效的市场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②营造良好的市场风险管理文化 ③实现现代市场风险管理技术与IT技术的有机结合 三、操作风险 1.定义:操作风险遭受潜在损失的可能,是指由于客户、设计不当的控制体系、控制系统失灵及不可控事件导致的各类风险。损失可能来自于内部或外部事件、宏观趋势以及不能为公司决策机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信息系统、行政机构组织、道德准则或其他主要控制手段和标准所洞悉并组织的变动。 2.形成原因:①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一是所有者虚位,导致对代理人监督不够。二是内部制衡机制不完善。三是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所有者虚位,很容易导致银行高管人员利用政府产权上的弱控制而形成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进行违法违纪活动。四是内部控制能力逐级衰减。 ②内控制度建设尚不完备。一是没有形成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控制不足与控制分散并存,业务开拓与内控制度建设缺乏同步性,特别是新业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风险较大。二是内控制度的整体性不够。对所属分支机构控制不力,对决策管理层缺乏有效的监督。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及成因9170425

目录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及成因分析 写作题纲…………………………………………………………………………… 内容摘要…………………………………………………………………………… 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一﹚银行不良资产的界定……………………………………………………﹙二﹚不良资产的数量…………………………………………………………(三)不良资产的分布…………………………………………………………(四)不良资产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危害…………………………………… 二、不良资产的成因………………………………………………………………(一)经济环境…………………………………………………………………(二)国家政策…………………………………………………………………(三)企业原因…………………………………………………………………﹙四﹚银行自身经营管理体制不健全………………………………………… (五)金融监管乏力………………………………………………………………﹙六﹚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社会信用环境不佳……………………………﹙七﹚法律法规不健全…………………………………………………………三、防范不良资产的对策…………………………………………………………﹙一﹚深化体制改革,增强宏观调控能力……………………………………﹙二﹚要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三﹚完善信贷管理机制………………………………………………………﹙四﹚国有企业要改善本身的经营状况………………………………………

﹙五﹚强化金融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六﹚制定关于不良资产的专项法律,构建完善的法律框架………………﹙七﹚整治信用环境,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及成因分析 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 ﹙一﹚银行不良资产的界定 ﹙二﹚不良资产的数量 ﹙三﹚不良资产的分布 ﹙四﹚不良资产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危害 1.影响银行的资金周转 2.造成银行的资产损失 3.导致银行财务状况恶化 二、不良资产的成因 ﹙一﹚经济环境 ﹙二﹚国家政策 1.体制原因 2.政府干预 3.商业银行业务与政策性银行业务混淆不清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

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一) 1、诉讼追偿 诉讼追偿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维护国家金融债权的最后屏障,也是经济活动中追索债务最常用的手段。有些企业经营困难,但并不表明丧失完全的还款能力,有的依靠其自身的经营收入还有一定的偿债来源,但一些债务人无视信用,利用各种借口拖延归还,利用各种手段逃债务。通过起诉追索债务,能加大对债务人履约的力度,同时也可以避免处置不良资产需要履行的层层报批手续。【4】但在诉讼追偿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现实的和法律的问题。以下通过两个不同的案例,谈一谈本人对不良资产诉讼追偿的认识。 案例一:A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系1995年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以下简称合资企业)。B公司系合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以下简称中方股东)。中方股东分别于1995、1996、1997年以自己的名义向C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申请了三笔贷款,共计1200万元。当时,中方股东未向银行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三笔贷款的期限届满后,中方股东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向银行偿还借款本息。此期间,银行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断向中方股东发出催收通知。 1999年10月,中方股东委派的合资企业的董事长在未征得董事会和外方股东同意的情况下,以合资企业的名义与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1、合资企业以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上已有建筑物)在1500万元的范围内为中方股东的借款提供担保;2、担保范围为银行自1995年10月1日至1999年10月期间向中方股东发放的贷款本息。 2001年3月,银行将上述三笔不良贷款本息债权全部转让给了D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于2003年8月向中方股东和合资企业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中方股东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并判令由资产管理公司对合资企业提供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在该案庭审之前,原、被告三方达成协议,由合资企业代替中方股东偿还资产管理公司900万元债务,资产管理公司对其余债务予以免除。中方股东将其持有的合资企业的部分股权折抵给外方股东,以补偿外方股东因此受到的损失。协议达成后,资产管理公司撤诉。 一、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法律问题分析 (一)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效力。 本案例中,合资企业的董事长擅自以合资企业的名义与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该抵押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高管人员禁止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亦明确规定,“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二)上述担保合同的法律性质。 案例中的抵押不符合最高额抵押的法律特征,属于一般抵押。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一样,都是以一定地财产作为标的,在不转移占有的情况下承担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

解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八大处置方式对比分析

解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八大处置方式对比分析 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实体行业去产能压力不断增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持续“双升”。2016年末的不良贷款余额,就从2015年末的12744亿,上升到15122亿,增长18.66%,不良贷款率也从2015年末的1.67%上升到1.74%。在供给侧改革持续深化的大背景下,银行资产质量继续承压,不良情况尚不言顶。如何有效、合规处置和化解不良贷款,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成为当下银行业机构面临的重要课题。为此,本文试图对当下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模式、各模式的优劣势及合规性进行分析探讨,希望对诸位业内好友提供帮助。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方式可谓多种多样,为了方便理解,在此将其分为传统类处置方式和创新类处置方式,并分别介绍。 一、传统类处置方式包括现金清收、重组、核销,以及卖断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AMC)。 (一)现金清收现金清收包括包括协商催收和诉讼催收。1.协商催收这是商业银行化解不良的首选方式,银行在做好还款提示的前提下,对借款人持续进行电话催收及实地催收。协商催收主要适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不良授信客户:一是有较强的还款意愿;二是有效资产能完全覆盖其债务;三是负债结构简单,其他债权人未采取且预计在催收期内不会采取法律

行动;四是能够按照商定的还款计划如期偿还债务。 优势协商催收作为银行不良资产清收的一种主要手段,具备成本低、操作技术难度不高的优势,绝大部分从事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的工作人员均能熟练掌握并运用。同时,鉴于大部分借款人并非主观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所以采用常规清收手段,可以把对借款人的影响降到最低,能够确保在有效维护与借款人关系的基础上,取得清收处置效益最大化。 劣势协商催收手段的弊端在于,清收处置的效果主要取决于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如果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产生变化,就不得不采取其他清收手段。同时,协商催收手段的基础在于借款人借款单一或其他债权人不会采取法律诉讼,可变因素较多,需时刻关注并调整清收策略。 2.诉讼催收 诉讼催收是指银行就到期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向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诉讼、仲裁、申请支付令或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等,通过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判决(或裁决)、裁定,确立债权的合法性,依据判决书或裁定书回收债权,或者依靠强制执行程序(含和解)收回债权的清收处置方式。主要适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不良授信客户: 一是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二是债务虽未到期,但债务人/担保人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三是债务人/担保人已停止经营,处于关、停、并、转状态,或实际控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与成因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与成因 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统计资料表明,截至今年6月末,按照“五级分类法”,112家城市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038.9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0.43%。经过多年的努力,尤其是通过综合处置和资产置换,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得到有效控制,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已从最高额的34.2%下降到了10.43%。 上述数据基本反映了国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但也应注意到,上述数据中不乏水分。近年的不良贷款率下降是在贷款总量增加较多的情况下实现的,带有稀释的因素;从微观层面看,城市商业银行存在人为制造数据的可能。 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原因有其与国有银行相同之处,也有其特殊性。 (一)中小借款企业经营不善是造成不良贷款的客观原因。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不同于国有银行,有限公司、集体企业等中小企业占全部贷款的比例高达80%以上。由于中小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的不良贷款始终是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主要原因。 (二)银行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是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产生的根本原因。现阶段,国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不合理,从而导致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缺陷,这主要表现在:由于地方政府在城市商业银行中处于控股地位,银行的主要管理职位都是由政府推荐并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各城市商业银行实际被控制在少数政府资本代理人手中,董事会(或理事会)、监事会等权力部门形同虚设,根本无法对银行代理人形成有效的监督;目前各城市商业银行激励机制的设计并没有完全体现商业化原则,仍带有很强的行政性激励色彩。 (三)风险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导致不良资产居高不下。 1、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国城市商业银行均是股份制,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风险承担的主体。其后果就是导致了金融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对风险管理缺乏紧迫感和积极性。 2、风险管理制度建设落后。只有少数规模较大的城市商业银行设有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多数银行的风险管理制度是在不断“复制”监管部门出台的各类风险管理条例,目的仅是应付监管部门的监管,没有形成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和完善的管理体系。 3、风险管理人才严重匮乏。由于风险管理的综合性和专业性,要求从事风险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素质,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目前,城市商业银行这方面的人才相当匮乏。 (四)关联企业贷款造成巨额不良贷款损失。 城市商业银行已成为中国目前发生关联贷款问题最为严重的一类银行,成都、珠海、昆明等地的城市商业银行均发生了严重的关联贷款问题,特别是2004年年初以来一些大型企业集团问题爆发,如德隆公司迂回渗入昆明市商业银行就是典型案例。 解决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对策 结合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须从防止增量不良资产和消除存量不良资产两方面来解决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比较分析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比较分析 整体来看,无论是不良资产转让、成立AIC还是发行不良ABS,均达到完成不良资产处置、降低银行不良余额和不良率、增加现金收入的目的。除此之外,我们针对以上3种不良资产处置的新方式,分别探讨银行业在采取各种方式处置不良过程中的利弊。 一、单户对公和批量零售类不良转让 (一)从益处来看: 对公方面从3户打包转让到允许单户对公直接转让,使得对公不良的处置更加灵活,这和监管先前将对公批量转让门槛由10户下降到3户的监管意图一致。通过减轻批量处置的数量门槛,银行业可以将不良资产更好的进行分类处置。在批量转让对公不良时,基于对公贷款的借款人经营情况、资信水平、偿债能力、流动性水平等差异较大,同质化程度低,将3家以上进行打包出售,较难满足AMC 等收购方特定的资产需求,也增加了给不良资产包定价的难度,加大了产生分歧的可能。而单户对公转让不存在上述问题,银行和AMC可以根据特定不良资产进行转让,资产评估和定价更加容易。 零售方面,允许批量零售类不良转让。零售贷款具有同质性高、单笔金额低、客户分散的特点,因此基于单笔

不良进行评估定价不具有经济可行性。基于大数法则,批量打包转让的零售不良资产包整体现金流更加稳定,充分的分散投资降低单笔不良对整体资产的冲击力。 (二)从弊端来看: 其一、价格不高。目前不良转让的主要途径是国有4大AMC,其市场占比超过90%,不够充分的市场化竞争,以及国有AMC对于地方银行及其不良客户的经营情况并不熟悉,导致4大AMC在收购不良资产时往往在账面价值的基础上大打折扣,从银行角度性价比就较低。 其二、零售不良的回收率较高。零售贷款因为其单笔金额低,叠加当前征信系统不断完善的情况下,违约人后续的偿还意愿和能力均较高,因此即使在不良发生后,零售贷款不良仍有较高的几率可以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银行更加熟悉违约客户的情况,可以更加针对的进行不良催收清缴工作。在较高的不良回收率下,较低的不良资产收购价就更加不具有性价比。 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 (一)从益处来看: 从企业角度来看,AIC增加了企业融资的渠道,在显著补充资本的同时降低了企业的负债率和利息成本。通过引进AIC股东,获得相应的金融和产业资源,增加企业的利润率。企业经营情况的改善,使得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变为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危害

第一章绪论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伴随着近年来国内外屡屡发生的重大金融事件和金融风波,防范金融风险、化解金融危机成为世界性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银行作为国家的重要金融机构,只要持续地经营,就会有不良资产的产生。20世纪90年代以来,尤一其是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人们对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2007年8月开始逐渐席卷美国的“次贷危机”,给美国似乎已经沉寂多年的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又提上议案,也给银行内部的风险防控敲响了警钟。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商业银行,尤其国有商业银行以专业银行模式运营,信贷业务具有浓厚的政策性色彩,加之受到当时经济过热的影响,以及处于经济转轨过程中,在控制贷款质量方面缺乏有效的内部机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产生了一定规模的不良资产。在1993年之前,我国的商业银行从未提取过呆帐准备金、没有核销过呆帐损失。这样,不良资产不断累积,金融风险逐渐孕育。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我国政府才真正认识到商业银行长期以来积累的巨额不良资产,已经危及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正成为我国经济运行的一个重大隐患。 对于不良资产的定义,学者比较一致和全面的观点是:不良资产是在现实条件下,不能给银行带来预期收益的资产,就银行信贷资产而言,是指贷款利息不能按时足额回收,甚至连本金都难以回收或无法回收的资产。但是同时,不良资产是从银行角度而言的,贷款人能通过其他途径或方式保证银行贷款本息的偿还,那银行的这部分贷款资产就是良好资产。正鉴于此,不良资产的处置才具有其内在的提升价值。

第二章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及其界定 2.1不良资产的定义 资产是指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的总和。它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等,是决定生产力的基本要素,是人类劳动的凝结,具有获利的能力,可以用货币计量并且能够变换成货币。资产按其存在的形式,可以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按其在社会资本运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划分为金融资产与非金融资产。按其流动性,可以划分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银行资产是指银行拥有或控制的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它主要包括以下五大类:一是现金,包括库存现金、代理行存款、托收中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等;二是证券投资,即银行为交易目的或投资目的持有的证券,如债券、股票等;三是客户贷款,主要是银行对企业或居民的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四是同业拆放和回购协议下购买的证券,包括对其他银行的短期贷款、向借款银行购入的合格票据等;五是其他资产,包括银行物业和设施等固定资产、附属机构投资、预付保险费用和其他相对不重要的资产项目等。 在上述五类资产中,第一类现金资产几乎没有风险;第二类资产在我国由于分业经营的限制,银行一般不得拥有;第四类资产风险较小,没必要从资产优劣角度进行分析。因此,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针对第三类资产,即通过银行信贷形成的资产,这部分资产也是商业银行最大的资产项目。 银行不良资产是指处于不良状态的银行资产。所谓不良状态,就是在现实条件下不能给银行带来预期收益的资产状况,就银行信贷资产而言,是指贷款利息不能按时足额回收,甚至本金都难以回收或无法回收的状况。因此,银行不良资产可以定义为:在现实条件下,银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资产。 不良资产是从银行角度而言的,而不是从贷款项目或企业的角度。银行贷款的项目可能是处于非良好经营状态,但只要借款人能通过其他途径或方式保证银行贷款本息的偿还,那银行的这部分贷款资产就是良好资产。资产优良与否是以资产收益水平为标准来衡量的。资产处于不良状态会有各种表现,评定不良资产的方式方法也可能多种多样,但最终衡量不良资产的标准是资产收益水平,即贷款本息的回收程度,包括当期本息回收率与根据现有资产状况和现实条件预测的未来本息的回收率。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合规1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合规 一、巴塞尔委员会划分了八大风险种类: (一)信用风险: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银行在信贷经营与管理过程 中,实际收益目标与预期收益目标发生背离,有遭受信贷损失的一种可能性。1.相似概念:信贷风险(在信贷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使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造成银行贷款本金、利益损失的可能性,是一种狭义上的信用风险。 2.二者的不同点在于其所包含的金融资产的范围,信用风险包含信贷风险,还包括其他表内、表外业务,如贷款承诺、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工具中的风险等等。(二)操作风险: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计算机系统或外部 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包括四类:人员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流程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系统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外部事件引起的操作风险。 相似概念:操作性风险:仅包括由人员因素,亦即由操作失误、违法行为、越权行为和流程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尽管操作性风险是操作风险中发生频率最高、占比最高的风险类型,但我们不能将操作性风险等同于操作风险。 (三)市场风险: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资产负债表内和表外头寸出现亏损的风 险。 市场风险广泛存在于银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 市场风险发生时,往往涉及地区性和系统性的金融动荡或严重损失,因此,市场风险往往又被为系统性风险。市场风险一般不能通过资产多样化来分散和回避,因此市场风险又称为不可分散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负债流动性风险。 资产流动性风险指资产到期不能如期足额收回,进而无法满足到期负债的偿还与新的合理贷款及其他融资需要,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 负债流动性指商业银行过去的筹集的资金特别是存款资金,由于内外因素的变化而发生不规则波动,对其产生的冲击并引发相关损失的风险。 (五)法律风险: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国由于法律因素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包 括法律的内在缺陷、商业银行基于错误的法律理解或法律适用而实施的商业行为、监管机构的不当法律执行等因素导致商业银行遭受诉讼的可能性。主要关注商业银行所签署的各类合同、承诺等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能力。 (六)国家风险:经济主体在与非本国居民进行国际经贸与金融往来中,由于 别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变化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凡是跨国境的信贷,不论其接受信贷的对象为该国政府、私人企业还是个人,都有可能遭受不同程度的国家风险,因而国险比主权风险或政治风险的概念更宽。国家风险包括主权风险和非主权风险。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成因及治理对策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成因及治理对策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成因及治理对策 一、银行不良资产的概念 广义上的不良资产是指银行在资产业务中,经营资产风险超出预先估量,造成部分或全部损失的资产。银行在信贷业务中,按期收回本金、利息的贷款称为正常贷款;相反,银行发放的各类贷款中,借款方面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按约定的期限偿还全部本金或利息,造成银行损失的这类 贷款,称为狭义上的不良资产或不良信贷资产。本文所探讨的是狭义上的不良资产。 二、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及危害 近年来在金融性报刊公布的个案调查显示,不良资产占比在20以上,此比例也被专家学者及人行总行所认可。1994年末,全国银行贷款余额xxxx亿元,其中,四家专业银行贷款余额为亿元如不良资产占比在20一30之间,那么,四家专业银行不良资产总额大约为XX//亿一x///8200亿元。 巨额不良资产给国有商业银行带来以下危害: 1.影响银行的资金周转。特殊是在银根紧缩或出现存款滑坡的情况下,银行无法通过贷款回收来增加头寸,往往出现支付困难,影响银行声誉。 2.造成银行的资产损失。即使有抵押物可以变现,但也存在必定的资金损失。资产存量制约着资金周转,使银行资金无法运用到收益更大的项目上,这对银行资金来源也是一种损失。 3.导致银行财务状况恶化。不良资产对银行财务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较多的贷款利息无法收回,银行却要如实支付这部分资金的利息及其它相关费用。另一方面,国家财务制度规定,必定时间内无论利息是否实收,都要计入营业收入。由此而论,公司所欠利息越多,银行虚盈实亏现象就越严峻。 4.制约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资金是生产要素的龙头,资金沉淀配置效益便无法发挥,这又直接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效益的实现。 由此可见,巨额不良资产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步履困难,阻碍了银行的正常进展,阻碍了参与国际竞争。因此,释解不良资产,并消除不良资产产生的根源,成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已刻不容缓。 三、不良a资产的成因 1.宏观经济形势剧烈波动及投资膨胀,是导致大量无效资产的政策性原因。投资的增长是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进展的必要条件,但前提条件是进行有效的投资,即投资的增长形成有效的供给,经济增长质量达到预期目的。超出国民经济增长的投资膨胀,在银行方面的反映就是大量信贷资产呆若木鸡于陷入困境的公司中。 2.信贷资金财政化。当80年代初实行“中短期设备贷款”和“拨改贷”后,公司的新建项目也开始依靠银行贷款,到80年代中期财政已基本不向公司增资拨款,应由财政支付的一些固定资产投资改由银行向公司贷款,应由财政支付给公司的流动资金也改由银行向公司贷款解决,应由财政拨付的国家储备物资资金改由银行向公司贷款。公司对银行的过份依靠逼迫银行不得不发放一些质量不高的贷款。 3.财税体制畸形,致使国有公司注资不足。建设银行的基建贷款,中国银行的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和工行、农行的技改贷款,本应由财政作为公司的资金无偿拨付给公司,但规定向银行借款,使得相当部分国有公司的自有本钱比例过低。 公司税收方面,虽然1993年7月实行了新税制,但长期处于旧税制下的国有公司已是积重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

本课题的研究动态:2005年,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曹成在论文中提出,当前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十分严重,这不但成为中国金融业危机的重大隐患,而且影响中国商 业银行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他提出作为结构融资手段之一的资产证券化方式来化解中 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风险。 2011年,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重点项目部业务副主管王云在周刊中提出,债务重组已成为我国处置金融不良资产的重要手段。本文就债务重组的定义和方式,探讨了以债务 重组手段处置金融不良资产的优势以及风险防控等问题。 2012年底,山东大学蒲桂通认为传统的处置方式(如诉讼、重组、核销)尽管行之有效,各有特点,但均是单项处置方式,甚至只是商业银行内部的账务处理(如核销),整 体效率不高,而引入不良资产证券化,利用市场机制来处置不良资产是一种全新的探索, 有利于提高不良资产的处置水平。 选题目的及意义:近年来,尽管我国各商业银行采取多种手段加大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但是不良资产规模仍然巨大,不良贷款双升趋势仍在延续。根据银监会统计资料显示,截止2014年6月末,全国商业贷款不良贷款余额达6944亿元,比年初增加1024亿元,连续11个季度上升;不良贷款率为1.08%,比年初上升0.08个百分点。因此,不良资产处 置的压力仍然相当巨大。另外,各商业银行将迎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偿债的高峰期, 商业银行潜在不良贷款风险增加。与此同时,由于中小企业经营状况日益艰难,贷款违约 可能性增加,同样加大了银行的潜在不良贷款风险。因此,利用现代金融工具,面向整个 社会,集中、批量处置我国各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批量、快速、低成本地化解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风险,能够优先地提高处置效率;能够给市场带来良好的的经济效应;有利于降低银行快速处置不良资产时的财务负担。因此,我国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化解问题亟需得到解决。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及成因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及成因分析 新政府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三农”及金融业改革,而金融业改革最大的难点就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不良资产问题成为银行业的焦点。随着商业银行运行机制的逐步完善,各银行为了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金融运行机制,参与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有序竞争,各商业银行均加大了通过法律途径减少不良资产的力度。如果国内商业银行业巨大的不良资产处理不好,不仅可能导致国内的金融危机,而且可能会把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成果者吞没掉。如此巨大的不良资产存量已直接危及国家的金融稳定。尽管国家采取了大量措施降低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的比例,但是由于产生不良资产的社会条件还没有根本上消失,进一步加剧不良资产发生的可能性。为此,认真分析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及成因,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我国商业银行的存量不良资产,进一步预防增量不良资产的产生,减少和降低金融风险,形成良好金融秩序,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十分重要的。 一、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 众所周知,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数额巨大。一方面,不良资产存量数额巨大,国有商业银行实际上处于资不抵债状态;另一方面,不良资产增量不断累加。由于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健全及政府的干预,银行对陷入困难的企业不能见死不救,“安定团结”之类贷款的发放,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迅速累积。不良资产主要集中在国有工商企业,其份额占全部不良贷款的70%以上,而且随着我国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和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一些不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企业将被淘汰,所以,潜在的金融资产风险还净不断释放。其现状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良贷款占比过高,贷款周转速度缓慢。近年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呆滞贷款、呆账贷款和逾期贷款)增幅较大。表面上直接反映企业与银行的问题。据统计,国有商业银行整体不良贷款占比高达25%,贷款周转率十分低下,流动资金贷款周转率为0.8次/年,固定资产周转率为0.2次/年,分别是正常周转速度的50%和60%,不良贷款大量沉淀了银行资金,使银行信贷资金缺乏了流动性,削弱了银行的偿债能力和把握贷款投向、支持重点企业的经营能力。

商业银行八大风险完整版

商业银行八大风险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八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国家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 一、信用风险 1.定义: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受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它是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 2.形成原因:信用风险是借款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或银行贷款而违约的可能性。发生违约时,债权人或银行必将因为未能得到预期的收益而承担财务上的损失。信用风险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①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在处于经济扩张期时,信用风险降低,因为较强的赢利能力使总体违约率降低。在处于经济紧缩期时,信用风险增加,因为赢利情况总体恶化,借款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足额还款的可能性增加。 ②对于公司经营有影响的特殊事件的发生;这种特殊事件发生与经济运行周期无关,并且与公司经营有重要的影响。 3.应对措施:传统的方法是贷款审查的标准化和贷款对象多样化;较新的方法是资产证券化和贷款出售。 二、市场风险 1.定义:是由于利率、汇率、股票、商品等价格变化导致银行损失的风险。

2.形成原因:在经济运行中的任何一项交易中,如果交易双方所拥有的与该项交易有关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则会引起逆向选择,它是引起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重要根源。 3.应对措施:①构建独立、高效的市场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②营造良好的市场风险管理文化 ③实现现代市场风险管理技术与IT技术的有机结合 三、操作风险 1.定义:操作风险遭受潜在损失的可能,是指由于客户、设计不当的控制体系、控制系统失灵及不可控事件导致的各类风险。损失可能来自于内部或外部事件、宏观趋势以及不能为公司决策机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信息系统、行政机构组织、道德准则或其他主要控制手段和标准所洞悉并组织的变动。 2.形成原因:①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一是所有者虚位,导致对代理人监督不够。二是内部制衡机制不完善。三是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所有者虚位,很容易导致银行高管人员利用政府产权上的弱控制而形成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进行违法违纪活动。四是内部控制能力逐级衰减。 ②内控制度建设尚不完备。一是没有形成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控制不足与控制分散并存,业务开拓与内控制度建设缺乏同步性,特别是新业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风险较大。二是内控制度的整体性不够。对所属分支机构控制不力,对决策管理层缺乏有效的监督。对业务人员监督得多,而对各级管理人员监督得较少、制约力不强。三是内控制度的权威性不强。审计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稽核审计职能和权威性没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及成因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及成因分析新政府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三农”及金融业改革,而金融业改革最大的难点就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不良资产问题成为银行业的焦点。随着商业银行运行机制的逐步完善,各银行为了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金融运行机制,参与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有序竞争,各商业银行均加大了通过法律途径减少不良资产的力度。如果国内商业银行业巨大的不良资产处理不好,不仅可能导致国内的金融危机,而且可能会把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成果者吞没掉。如此巨大的不良资产存量已直接危及国家的金融稳定。尽管国家采取了大量措施降低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的比例,但是由于产生不良资产的社会条件还没有根本上消失,进一步加剧不良资产发生的可能性。为此,认真分析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及成因,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我国商业银行的存量不良资产,进一步预防增量不良资产的产生,减少和降低金融风险,形成良好金融秩序,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十分重要的。 一、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 众所周知,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数额巨大。一方面,不良资产存量数额巨大,国有商业银行实际上处于资不抵债状态;另一方面,不良资产增量不断累加。由于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健全及政府的干预,银行对陷入困难的企业不能见死不救,“安定团结”之类贷款的发放,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迅速累积。不良资产主要集中在国有工商企业,其份额占全部不良贷款的70%以上,而且随着我国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和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一些不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企业将被淘汰,所以,潜在的金融资产风险还净不断释放。其现状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良贷款占比过高,贷款周转速度缓慢。近年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呆滞贷款、呆账贷款和逾期贷款)增幅较大。表面上直接反映企业与银行的问题。据统计,国有商业银行整体不良贷款占比高达25%,贷款周转率 十分低下,流动资金贷款周转率为0.8 次/年,固定资产周转率为0.2 次/年,分别是正常周转速度的50%和60%,不良贷款大量沉淀了银行资金,使银行信贷资金缺乏了流动性,削弱了银行的偿债能力和把握贷款投向、支持重点企业的经营能力。 (二)、无抵押、无担保或无效抵押、担保的“三无”贷款,银行债权难以得到保障。在报表中,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抵押率、保证率近几年明显上升,信用贷款大幅减少,但抵押贷款中真正有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房、商铺抵押或股票、存单等质押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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