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验证管理规定

能力验证管理规定
能力验证管理规定

能力验证工作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确保能力验证工作有效性,特制定本程序。

1.2 本程序适用于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的能力验证管理以及能力验证的组织和运作、纠正措施和结果利用等活动。

2 引用文件

质量手册 6 能力验证和其他比对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能力验证处负责的能力验证工作。

5 内容和程序

5.1 能力验证的管理

5.1.1 能力验证政策有效性的维持

能力验证处处长负责收集和分析国内、外对能力验证的最新要求,及时提出对能力验证规则的修订意见,确保能力验证各项政策能够持续满足国际要求。

5.1.2 能力验证活动管理

5.1.2.1 能力验证处负责建立和维护能力验证项目数据库,该数据库包括能力验证计划库、承认的外部计划和比对库和测量审核库三个部分。领域负责人负责跟踪和及时更新能力验证活动相关信息,维护该数据库。

5.1.2.2 能力验证项目数据库的信息来源有:运作的能力验证计划、从申请方或已认可机构、实验室处、检查机构处等获得的可承认的外部能力验证计划和行业实验室间比对、测量审核,以及和指定的参比实验室比对等的信息。

5.1.2.3 领域负责人负责识别上述信息的有效性,并及时将有效信息输入进能力验证项目管理数据库。

5.1.3 参加机构的信息管理

5.1.3.1 能力验证处负责建立和维护能力验证参加机构管理数据库。能力验证领域负责人负责该数据库的维护。

5.1.3.2 机构数据库的信息来源包括:参加了能力验证计划的机构、向提交了参加其他有效能力验证活动,包括承认的能力验证活动证明的机构。

5.1.3.3 领域负责人负责识别上述信息的有效性,并及时将有效信息输入能力验证参加机构数据库。

5.1.3.4 领域负责人根据参加机构数据库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识别已认可机构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情况。在识别出已认可机构未按照能力验证规则参加能力验证时,领域负责人将相关信息报处长,在处长批准后在内部信息系统中公布,由相关处利用该结果。

5.1.3.5 在对未按规定参加能力验证的机构进行识别和处理时,应依据公布的能力验证子领域和频次分类表。能力验证处负责建立该分类表。

5.1.4 能力验证提供者清单的管理

5.1.4.1 能力验证处负责建立和维护能力验证提供者的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以便于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选择和参加。

5.1.4.2 能力验证处处长负责搜集和确定能力验证提供者的信息。能力验证提供者的信息包括:认可的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指定的参比实验室、能力验证规则中规定的可承认的外部能力验证提供机构、 003中所列的能力验证机构名录等。

5.1.4.3 对于国际性行业权威机构,可直接纳入清单;对于外部商业性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在选用时,应要求其提供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证书及其认可范围复印件,必要时,应以签署协议的形式确保能够得到所需的信息。

5.1.4.4 对参比机构的指定,在必须获得认可的基础前提下,在检测和检查领域中选择具有权威性的机构。被政府部门授予“国家”字头以及被行业主管部门(副部级以上)授予全行业中心实验室的检测或检查机构等可被视为具有权威性;在校准领域,为满足溯源层次的要求,国家计量院和省级计量校准机构可视为具有权威性。

指定参比机构时应确保这些机构满足以下要求:

a) 获得了的认可;

b) 获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国家中心授权;

c) 获得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副部级及其以上)的省部级授权;

d) 接受指定,参加国际能力验证活动;

e) 愿意按照的要求为实验室提供参比和评价服务。

对参比机构的指定应以协议的形式来规定其义务。

5.2 能力验证工作的组织和开展

5.2.1 能力验证的需求分析

能力验证的需求分析是制定能力验证工作计划的依据。能力验证的需求分析应考虑以下内容:

5.2.1.1 能力验证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认可领域覆盖情况的统计分析;

5.2.1.2 根据能力验证规则要求,已获准认可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参加能力验证的情况分析;

5.2.1.3 政府管理部门对能力验证的需求。

5.2.2 能力验证工作的策划

5.2.2.1 能力验证领域负责人应根据能力验证项目管理数据库分析已开展过能力验证的领域(含参加国际能力验证计划的项目领域),结合各方面的需求识别出能力验证活动开展不足的领域,以此作为确定能力验证活动重点领域。这些需求可来自于政府管理部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评审员以及相关处室的反馈等。

5.2.2.2 遵守001要求,推荐国内实验室参加国际能力验证计划。

5.2.2.3 根据现有资源和可获得的潜在资源状况,结合工作量,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的制定应注意可测量性,以便于目标考核。

5.2.2.4 根据需求分析的结果和资源评价的结果确定能力验证计划,同时选择实施机构。实施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能力,且通过了认可。

5.2.2.5 审查实施机构制定的能力验证计划方案,论证项目的选择、运作和实施能够满足指南43的要求。

5.2.3 能力验证工作的实施

能力验证工作由能力验证处负责组织,需要时,可向专业委员会或其他技术权威机构寻求技术支持。

5.2.3.1 能力验证计划的工作流程为:

a) 立项。根据需求分析结果或各专业委员会、其他机构提出的计划方案,初步

确定能力验证计划;

b) 组织专业委员会或专家进行方案审核,确定实施机构和计划方案;

c) 样品制备。指导实施机构制备样品,审核均匀性稳定性检验报告;

d) 实施项目。组织审核实施机构起草的作业指导书,监控或委托专业委员会监

控实施过程;

e) 编制结果报告。实施机构编制结果报告,由或委托专业委员会审核后发布,

同时向参加机构发布结果处理通知;

f) 纠正措施。或委托专业委员会审核参加机构提交的整改报告和能力证明材料;

g) 输入能力验证活动数据库和参加机构数据库,建立档案。

5.2.3.2 上述计划将以年度计划形式发布。

5.2.3.3 能力验证计划的实施应确保符合指南43的要求,并按 21-01《能力验证组织和运作工作指导书》运作。

5.2.4 也承认符合要求的外部能力验证计划和比对。

5.2.4.1能力验证处长搜集承认的能力验证活动并建立和发布信息数据库。按照能力验证规则要求,该数据库中应包括:

a) 实验室认可国际合作组织,如和等开展的能力验证计划;

b) 国际和区域计量组织,如、等的比对;

c) 国际权威组织实施的行业国际性比对,例如等组织;

d) 我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管部门以及国家计量院(含大区)开展的能力验证计划

或比对;

e) 认可的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实施的能力验证计划;

f) 与签署了的认可机构以及能力验证名录中机构开展的能力验证计划;

g) 认可机构认可的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开展的能力验证计划;

h) 其他机构组织的、能够证明符合指南43运作的比对。

5.2.4.2 对列于上述清单中的能力验证计划和比对计划,通常由能力验证领域负责人负责识别和签署意见;对于清单之外或者难以判断的,由能力验证处处长负责。

5.2.5与专业委员会的协调

专业委员会是的技术专家咨询机构,应充分利用其资源,对的能力验证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在没有设立专门委员会的领域,应做到与技术专家、统计专家的有效合作。

5.3 能力验证计划的组织和设计要求

5.3.1 组织职责和人员构成

5.3.1.1 在设计能力验证计划时,能力验证处领域负责人应指定有关的技术专家、统计专家和一名项目负责人(计划协调人),组成项目顾问组。经顾问组研讨、策划后制定设计方案。

5.3.1.2 这些人员应在技术、管理或统计方面具有足够的经验。

5.3.2 程序和工作要点

5.3.2.1 能力验证处应保证能力验证计划的运作应该符合指南43-1的要求。

5.3.2.2 在能力验证计划运作中,处长和领域负责人应充分考虑到计划中邀请函信息、操作指导书、被测物品的制备、管理和分发(传递)、检测/测量方法的选择、数据的接收及其安全和管理、统计学方法应用、结果判定和能力评价、报告的内容、纠正措施要求、参加者的反馈、保密与防止串通等各方面的影响因素,并将上述环节的要求形成文件,确保能力验证计划的成功运作。

5.3.3 能力验证计划的编号

5.3.3.1 实验室间检测计划的序号为“”,“”从1开始顺序编号,不考虑年限问题。

5.3.3.2 实验室间校准计划的序号为“”,“”从1开始顺序编号,不考虑年限问题。

5.4 对实施机构的要求

5.4.1 在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中,通常寻求权威技术机构作为实施机构。

5.4.2 能力验证处负责与指定的实施机构签署书面的委托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应阐明能力验证计划实施中的相关要求。当协议的要求在实施中发生任何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实施机构及受影响的所有相关人员。

5.4.3 选择实施机构时,应首选具有良好信誉的技术机构(例如获得政府相应授权的机构),这些机构应至少获得的认可。

5.4.4 应向实施机构提供能力验证运作的指导书及和指南,必要时,对其进行培训。

5.4.5 实施机构应确保被测物品均匀稳定,以保证所有参加者收到的被测物品不存在明显差异。被测物品的均匀性程度应达到对结果评价不产生显著影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审核实施机构的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报告。

5.4.6 能力验证处领域负责人负责对保存相关记录,同时对受委托方建立有关技术档案。

6 对能力验证计划结果的选择和使用

6.1 能力验证活动是评价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能力的主要方式之一。

6.1.1 在可获得能力验证的领域,要求申请认可的实验室至少参加一项能力验证活动且提供结果满意的证明,否则应不予受理其申请。

实验室处和检查机构处综合协调员在受理申请方的认可申请时,应审查申请方是否参加了已经公布的能力验证计划,以及由承认的能力验证提供者清单范围中机构提供的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和比对活动,对于未参加过上述能力验证活动的申请方,应不予受理。对于扩充项目的申请,申请方新申请能力范围中也至少要参加一次能力验证活动。

6.1.2 要求已获准认可的实验室,每个子领域在每四年内至少参加一项能力验证活动(只要存在相应能力验证活动)。四年是最大的期限,能力验证处应根据不同认可领域技术特点和应用要求,组织制定关键子领域和频次要求。对于不能满足本条款要求的实验室,能力验证处应将识别出的信息在内部信息系统中公布,由评定部门根据信息作出暂停或撤销实验室相应领域认可资格的决定,评定处根据暂停或撤销决定,对变更已公布的名录。

在能力验证计划或比对计划不足的领域,实验室处和检查机构处项目负责人应结合现场评审尽量安排测量审核。测量审核的实施应符合测量审核程序要求。在样品选择上应首选测量审核样品库中的样品,在不可获得时,也可由评审组自行准备,但应能确保样品值的可靠性。

6.1.3对于参加了能力验证活动并持续表现满意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实验室处和检查机构处项目负责人应提醒评审组可适当简略对这些领域的能力评价过程。

6.2 能力验证是通过外部措施对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程序的补充,应鼓励和引导实验室将参加能力验证与其内部质量控制相结合。

6.3 通过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表现,还可以反映出认可的质量以及评审员的工作水平。当通过能力验证识别出认可质量和评审员存在问题时,能力验证处项目负责人在获处长批准后,及时通报质量处和评审员处,以利于认可体系的持续改进。

6.4 承认外部机构组织的、符合指南43要求的外部能力验证计划或比对计划。能力验证处领域负责人在接收到相关信息后,负责按照《能力验证规则》的规定和公布的承认的能力验证提供清单进行识别;对于规则中所列之外的计划,由处长负责审核并提出接受与否的意见。

7 对出现不满意结果的处理措施

7.1 对出现不满意结果且不满意结果的项目为已认可的项目的实验室,应要求其在相应项目的证书或报告中暂停使用认可标识,并开展有效纠正措施。

7.1.1能力验证处项目负责人应起草通知,告知不满意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应按照体系要求开展纠正措施,并在规定的期限中提交整改报告和能力证明,同时告知若不如期提交材料,将带来被撤销相关项目认可的后果。此外,还应告知参加者虽然出现了不满意结果,但仍在其认可项目所依据标准规定的允差范围内时,可向提出申诉和证明材料。

7.1.2 对参加者虽然出现了不满意结果,但仍在其认可项目所依据标准规定的允差范围的情况,如果可事先识别,应在通知中建议其开展纠正措施,但不暂停认可,可继续使用认可标识。如果是接收到了对结果决定的申诉,能力验证项目负责人经验证并就上述信息填写21/02《整改活动确认表》,报处长批准后,在能力验证机构管理数据库中注明,同时通报评定处。评定处根据能力验证处信息发文予以声明。如需要,应填写21/01《能力验证信息流转单》。

7.1.3 能力验证处负责在能力验证机构数据库中进行记录和标注。评定处根据该信息对参加机构的不满意认可项目做出暂停使用标志的处理。对于超过时限要求未提交整改措施和证明材料的,或者整改措施和证明材料未通过能力验证处审核的,能力验证项目负责人应在内部信息系统中标注撤销其相应项目认可的建议,经处长批准后通报评定处,由评定处进行相应处理。如需要,应填写《能力验证信息流转单》。

7.2 应要求出现不满意结果的实验室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整改报告以及能力证明材料,经确认后方可恢复使用认可标识。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整改报告和有效性证明材料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经能力验证处领域负责人审核并就上述信息填写《整改活动确认表》,报处长批准后,将确认的信息在能力验证机构管理数据库中注明。评定处根据能力验证处信息向参加者发文恢复其能力和使用认可标识。如需要,应填写《能力验证信息流转单》。

7.3对于非认可实验室或出现不满意结果的项目为非认可项目的实验室,项目负责人

在结果处理决定通知中应建议其开展纠正措施而不作为强制要求。

工艺验证评审办法

工艺验证评审办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工艺验证评审程序、评审内容及标准。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生产准备完成后所进行的工艺验证评审管理。 2.工艺验证评审程序 2.1 由技术部牵头,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评审 2.2 对评审不合格内容,组织人员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组织评审。所有评审项评审合格后,方可转入正常生产。 3.工艺验证评审的主要内容 3.1 工艺设计 工艺设计应经过工艺设计质量评审,且有相关记录。 3.2 产品工艺质量 3.2.1 产品经工艺调试,应符合产品图样要求及相关的技术标准。 3.2.2 调试的合格样件应经过全面的检测。且检测合格并保留有相关检测记录。 3.3 工艺文件的验收 3.3.1 工艺文件应正确、完整、统一、清晰。其编制、审批、更改等符合公司相关的文件管理规定。3.3.2 工艺文件内容完整,工艺参数及工艺方法明确。且经过调试后验证正确。 3.3.3 工艺文件经调试验证需进行修改的已修改完毕并已按规定下发。 3.3.4 现场工艺文件为现行有效版本,操作者易于得到。 3.4 设备与工艺装备的要求 3.4.1 工艺规定的设备与工装应配齐。

3.4.2 工艺规定的量具、检具等检测器具应配齐,且所有的检测器具均经过检测,为合格检测器具。3.4.3 设备与工装型号、规格符合工艺提出的要求,更改部分经过工艺认可。 3.4.4 设备与工装经过调试验证,其精度与技术状态能满足生产合格零件的需要。 3.4.5 设备与工装按工艺规定的节拍调试验证后,其生产能力能满足预定的生产纲领要求,且安全措施可靠。 3.5 对操作者要求 3.5.1 基本知识要求 ①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获得上岗许可证,确保达到工序对操作者的技术要求。 ②熟记本岗位零件号、零件名称、设备工装技术参数等工艺内容,掌握相关工艺要求、操作要点、检测方法等。能清楚叙述工艺文件内容及质量要求 3.5.2 基本技能要求 ①能按照工艺文件要求进行生产操作,严格过程控制的有关要求,坚持按图纸、按工艺、按 标准生产。 ②能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③能使用检具进行质量特性自检 ④能对工艺参数进行调整和监控 ⑤能使用各类管理工具,包括各种记录和自检标识 3.6 对材料、半成品、制成品的工艺要求 3.6.1 各种规格的原材料、辅料要符合工艺规定。 3.6.2 所使用原材料、半成品均经过检验,为合格品。 3.6.2 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均应按规定摆放,标识正确、清楚,且有专门的工位器具及运输器具进行存放与转运。 3.7 对环境的要求 3.7.1 现场干静,整洁,符合产品特性要求 3.7.2 工作现场实行定置管理,物流合理、通畅

岗位资格培训证书管理制度

岗位资格培训证书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岗位资格培训证书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岗位资格培训证书制度的有效实施。 2.适用范围 均豪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岗位资格培训证书》的日常管理工作。 3.2项目部、总部各部室负责《岗位资格培训证书》的协管工作。 4.术语 4.1成绩注册:将员工所学课程考核成绩记入培训证书。 4.2资格注册:将员工具备的任职资格记入培训证书。 5.程序 5.1证书领取 5.1.1凡已转正的公司员工均须领取《岗位资格培训证书》。 5.1.2项目部培训主管人员填写《岗位资格培训证书申领表》,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岗位资格培训证书》并发放所属员工。 5.2证书保管 5.2.1《岗位资格培训证书》由持有人自行保管,不受公司内部调动限制。 5.2.2因故调出公司,《岗位资格培训证书》由项目部收回。如个人提出要求可带走。 5.3成绩注册 5.3.1凡员工在公司内部参加各种日常培训均须在《岗位资格培训证书》上进行成绩注册,已培训但不需考试的了解类课程,成绩视为合格,在“成绩”一栏注册“合格”。 5.3.2注册必须附有《培训签到表》、《培训记录表》、考试试卷、《考试成绩汇总表》备查,方可视为成绩注册有效。 5.3.3员工参加公司总部各部室组织的培训,由实施部门填写《考核成绩汇总表》并进行成绩注册。

5.3.4项目部培训主管人员负责项目内日常培训成绩注册并经项目经理签字,否则不予注册。为简化注册手续,项目部可于每月底集中进行注册。 5.3.5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职业资格必修课程成绩注册,由总部各部室实施培训部门负责注册;部门经理以下人员职业资格必修课程成绩注册由各项目部和总部各部室实施培训部门负责注册。 5.3.6新员工入职培训成绩注册待转正后领取《岗位资格培训证书》,根据培训档案记录由员工所在项目部培训主管部门予以补办成绩注册手续,注册栏址列入日常培训登记栏内。 5.3.7成绩注册严禁私自涂改或虚假作弊,违者由监督执行者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并按同类过失予以处理。 5.4资格注册 5.4.1任职资格注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5.4.2项目部、总部部室将已全部通过岗位必修课程人员的《岗位资格培训证书》和《岗位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送至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在《岗位资格培训证书》“任职资格”一栏盖人力资源部印章,确认岗位资格有效。 5.5资料存档 5.5.1项目部、总部各部室要做好各项原始数据、资料的归档工作。人力资源部要对员工培训经历、当前水平、能力评价予以详细登记,建立完整的员工培训档案。 5.6证书补换 5.6.1换证由员工所在项目部填写《岗位资格培训证书更换登记表》,统一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5.6.2正常更换凭旧证领取新证,旧证留人力资源部备存。 5.6.3个人原因造成《岗位资格培训证书》损坏或丢失,交 5 元工本费。 6.监督执行 公司行政总监 7.相关/支持性文件 《岗位资格培训管理规定》 8.质量记录及表格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全文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全文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新修订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5年4月2日以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发布,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第三条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认监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以及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的式样,并予以公布。 第七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资质认定条件和程序 第八条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成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其资质认定由国家认监委负责组织实施;其他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由其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四)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五)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第十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 (一)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国家认监委或者省级资质认定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工艺确认-工艺验证

1.工艺验证系列:第一节--工艺验证概述及传统工艺验证 1.1.工艺验证的定义 工艺验证应当证明一个生产工艺按照规定的工艺参数能够持续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工艺验证可以有不同的验证方法,一般包括:传统工艺验证(前验证、同步验证)以及基于生命周期的工艺验证(工艺设计、工艺确认、持续工艺确认)。 工艺验证不应该是一次性的事情。鼓励药品生产企业采用新的工艺验证方法,即基于生命周期的方法,将工艺研发、商业生产工艺验证、常规商业化生产中持续工艺确认相结合,来确定工艺始终如一的处于受控状态。 1.2.工艺验证的一般原则 工艺验证的方法和方针应该有文件记录,例如,在验证总计划中规定。 采用新的生产处方或生产工艺进行的首次工艺验证应当涵盖该产品的所有规格。企业可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采用简略的方式进行后续的工艺验证,如选取有代表性的产品规格或包装规格、最差工艺条件进行验证,或适当减少验证批次。 工艺验证批的批量应当与预定的商业批的批量一致。 企业应当根据质量风险管理原则确定工艺验证批次数和取样计划,以获得充分的数据来评价工艺和产品质量。 企业通常应当至少进行连续三批成功的工艺验证。对产品生命周期中后续商业生产批次获得的信息和数据,进行持续的工艺确认。 企业应当有书面文件确定产品的关键质量属性、关键工艺参数、常规生产和工艺控制中的关键工艺参数范围,并根据对产品和工艺知识的理解进行更新。 工艺验证一般在支持性系统和设备确认完成后才可以开始。在某些情况下,工艺验证可能与性能确认同步开展。 用于工艺验证的分析方法已经过验证。 用于工艺验证批次生产的关键物料应当由批准的供应商提供,否则需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 日常生产操作人员及工艺验证人员应当经过适当的培训。 工艺验证在执行前应进行适当的风险评估,以确定存在的风险点。

工艺验证管理规定

工艺验证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工艺验证管理办法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工艺验证。 2工艺验证的目的 通过工艺验证的有效实施,考察某一工艺过程是否能始终如一地生产出符合预定规格及质量标准的产品。为工艺规程定稿提供依据。 3职责 技术部:负责工艺验证方案的起草,并下发相关单位。 生产部:负责工艺验证方案的计划下达。 生产车间:负责工艺验证方案的组织实施。 质保部:负责按计划完成工艺验证方案中相关检验任务,确保检验结论正确可靠。并总结验证结果,向技术部提交验证产品的检测报告。 工艺员:负责工艺验证现场指导,解决验证现场问题,校对和调整、固化工艺文件。 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工艺验证方案及报告。 技术副总:负责批准工艺验证方案及报告。 4内容

4.1验证小组成员 工艺员、生产部相关人员、检验员、质量员、生产车间相关人员。 4.2验证步骤 4.2.1制订验证计划 4.2.1.1由工艺员首先起草该工艺的验证计划,然后将验证计划交给验证小组讨论和 审批后分发至各责任部门。 4.2.1.2验证计划包括: 简介:简要说明验证对象信息、验证目的和拟采用的验证方法。 验证小组成员。 验证工作日程安排表(包括各验证项目的实施部门、责任人、实施日期及完成日期)。 4.2.2验证准备: 4.2.2.1负责验证现场的工装管理员提前半个工作日通知做好准备工作。 4.2.2.2工艺员负责提供现场验证的工艺文件。 4.2.2.3检验员负责准备好现场验证检测器具和质量文件。 4.2.2.4相关车间负责按验证计划准备好相应的工装设备、生产材料,并指派好验

物业公司岗位资格培训证书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编号:QC/RE-KA2028 物业公司岗位资格培训证书管理 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collective, in order to make all behaviors have rules and regulations, all people abide by the unified norms, so that each group can play the highest role and create the maximum value. (管理规范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公司岗位资格培训证书管理规定标 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管理规范文件适合在集体中为使所有行为都有章可偱,所有人都共同遵守统一的规范,最终创造高效公平公开的的环境,使每个小组发挥的作用最高值与创造的价值最大化。文件可用word 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物业公司岗位资格培训证书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岗位资格培训证书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岗位资格培训证书制度的有效实施。 2.适用范围 XX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岗位资格培训证书》的日常管理工作。 3.2项目部、总部各部室负责《岗位资

格培训证书》的协管工作。 4.术语 4.1成绩注册:将员工所学课程考核成绩记入培训证书。 4.2资格注册:将员工具备的任职资格记入培训证书。 5.程序 5.1证书领取 5.1.1凡已转正的公司员工均须领取《岗位资格培训证书》。 5.1.2项目部培训主管人员填写《岗位资格培训证书申领表》,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岗位资格培训证书》并发放所属员工。 5.2证书保管

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一)规范职员的培养标准和选拔制度,推动从业人员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引导从业人员专业化工作能力,按业绩给予公平的评判。 (二)建立职业进展通道,鼓舞职员持续提升职位胜任能力,保证职员能力与岗位要求相匹配,促进高绩效团队的形成。 (三)树立有效培训和自我学习的标杆,以资格标准持续牵引职员终生学习、持续改进,构筑学习型组织,促进公司的可连续进展。 适用范畴 本规定适用于华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球范畴内的任职资格治理。 华为公司是指深圳市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全球范畴内直截了当或间接操纵的全资子公司,但不包括各地的合资公司。 差不多原则 (一)以职位责任为基础 任职资格以支撑公司的业务为全然动身点,其治理、评判、提升均以职位责任为依据,促进职员承担职位要求的责任。 (二)以绩效为导向 职员实际奉献的大小作为其任职资格评判的必要条件,任职资格治理应向已在自身岗位上做出连续奉献的职员倾斜,使他们获得相对更快的成长机会。 (三)以任职能力为核心

任职资格治理的核心是关注职员任职能力的提升,侧重于关心职员针对其所承担的岗位责任,持续提升其预备度,以促进实现其对组织的连续奉献。 (四)客观公平 依据职员承担的职位责任和任职资格标准,对职员实现连续奉献的任职能力进行客观公平的评判。 第二章任职资格类不划分和级不设置 第一条任职资格类不划分 任职资格类不划分与职位类不划分保持一致。 第二条任职资格级不设置 任职资格级不设置应以承担起与其相应类不的职位应负责任为原则。各专业技术与治理职位均有相应的任职资格要求,任职资格的级不与职位的任职要求相匹配,最高级不不得超过相应类不最高职位的任职要求。 原则上,按照职位设置,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级不为初级到九级,治理任职资格级不为三到五级。 第三条职业进展双通道 任职资格与职位相结合,为职员提供了职业进展通道。通过任职资格治理的牵引,形成治理和专业/技术两条职业进展通道。 注任职能理理同地区困难程度的区不,体现机关与非机关部门的区不: 要建设一支强大的技术及业务专家队伍,牵引优秀职员在擅长的领域追求杰出、持续精深,安居乐业,形成在核心业务能力上

实验室间能力验证管理程序-检验检测计量认证程序

实验室间能力验证管理程序-检验检测计量认证程序 为持续保证检验结果质量和技术能力的稳定性及有效性,应主动参加CNAS或行业组织的 能力验证计划,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纠正或预防检验结果质量的偏离,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外部组织或由本实验室组织的实验室间能力验证活动。 3、职责 3.1 检测检测实验室主任批准检验检测实验室年度能力验证计划。 3.2 质量负责人制定年度检验检测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负责组织能力验证工作的实施,负责 组织能力验证结果有效性评审及完成后续整改活动; 3.3 技术负责人参加能力验证结果有效性评审,监督并指导能力验证计划的实施,编写能力验证报告。 4、工作程序 4.1 制定能力验证计划 4.1.1 质量负责人在每年年初要制定出本年度参加能力验证的计划。计划中应保证每个认可周期内每一个检验子领域至少参加一次能力验证。 4.1.2注意跟踪CNA删站公布的能力验证计划,如果有相关的项目,应主动与CNAS能力验证 部联系报名参加。 4.1.3当接到CNAS能力验证部的参加能力验证通知后,立即向检测检测实验室主任报告并通知质量负责人、监督员和相关项目负责人。 4.2 能力验证的实施 4.2.1 技术负责人安排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做好迎接检验的准备工作(如安排时间和人员、必要时增加一次期间核查)。 4.2.2 当检测检测实验室接到检验样品后,技术负责人应确认样品是否完好,按组织方要求确认样品是否完好无误,并将信息反馈至发送机构。 4.2.3 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组织方提供的能力验证计划操作指导书,了解并掌握能力验证计划的要求后,方可开始实施能力验证计划。 4.2.4 尽量节约并保证原样品不被污染,按照能力验证计划操作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及时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4.2.5 技术负责人组织质量负责人、相关项目负责人、监督员对完成的能力验证结果进行有效性评审,给出评审意见,并填写评审记录。通过评审后,技术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对所有检验结果进行汇总,核查

工艺验证管理细则

工艺验证管理细则 1. 本细则规定了工艺验证的范围,基本任务,主要验证内容和验证程序。 2.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工艺验证。 3. 工艺验证范围:凡需批量生产的新产品,在样件试制鉴定后批量生产前,均需进行小批试生产工艺验证。 4. 工艺验证的基本任务: 通过小批试生产,考核工艺文件和工艺装备的合理性和适应性,以保证今后批量生产中产品质量稳定,精益成本,达到顾客要求并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5. 主要验证内容: 5.1工艺文件是否齐全; 5.2工艺规定的特征参数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5.3关键特殊工序是否明确; 5.4设备及工艺装备能否满足产品质量要求; 5.5量检具的配备率及检测能力是否满足生产技术质量要求; 5.6产品质量达到规定要求的情况。 6. 验证程序: 6.1制定验证实施计划,验证实施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主要验证项目;验证的技术准备;组织措施和时间地点的安排。 6.2验证前的准备: 6.2.1生产部门负责下达验证计划并做好试生产的全部材料或毛坯准备; 6.2.2技术部门负责提供验证所需的工艺文件和有关资料; 6.2.3相关生产车间提供所需的全部设备、工艺装备,并做好试生产准备; 6.2.4质检部门做好检查准备。 6.3实施验证: 6.3.1验证时必须严格按工艺文件要求进行试生产; 6.3.2验证性的试生产件数量为:一般情况,总体尺寸≤100×100时=10 ~ 30件;总体尺寸>100×100 ~ ≤500×500时=5-20件;总体尺寸>500×500以上时约

3-10件;较大型覆盖件、成本较高的产品应根据情况临时按排试生产数量。6.3.3验证过程中,有关工艺和工装设计人员必须经常到生产现场进行跟踪考察,认真听取生产操作者的合理化意见,对有助于改进工艺、工装的建议要积极采纳,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并要详细记录问题发生的原因和解决措施。 6.4验证总结与鉴定: 6.4.1验证总结: 试生产验证结束后,技术部门应填写工艺验证书,其内容包括: ①试生产件的名称图号、验证内容、数量、时间; ②工艺文件的准备情况、特征参数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③设备和工艺装备的准备情况、工装设备是否满足产品质量要求; ④量检具的配备率及检测能力是否满足生产技术质量要求; ⑤关键特殊工序是否明确; ⑥产品质量达到规定要求的情况; ⑦质检部门填写产品验证记录表; ⑧验证结果分析:其内容包括验证情况及结果分析和改进意见; ⑨验证结论:内容包括对今后批量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6.4.2验证鉴定: ①一般产品有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由各相关科室及生产车间参加的工艺验证鉴定会,根据工艺验证总结和各方面的意见,确定该产品工艺验证是否合格,能否进行批量生产。对作出鉴定结果的验证书,参加鉴定会的成员应在验证书会签栏签名。鉴定合格的产品,由质检部门发出合格产品通知单。鉴定不合格的产品,由技术部门组织整改,整改后进入下一轮验证程序。 ②对被纳入主机厂验证计划的重要产品,在通过本企业鉴定后,还需要报主机厂,主机厂下达验证计划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根据主机厂相应主管部门发出的产品试制鉴定通知,质检部门通知生产部门对验收合格的产品组织批量生产。验收不合格的,由质检部门通知技术部门组织整改,整改后进入下一轮验证程序。 编制:批准:

企业岗位资格管理规定

1、目的 2、 通过岗位资格评定,确保各岗位员工知识和技能与岗位要求相符,从而有效提高产品和工作质量。 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基本生产操作岗位、技术岗位及其它与质量相关岗位的资格管理。 4、职责与权限 4.1人事行政部 4.1.1负责对岗位培训、岗位资格认定流程的制定。 4.1.2负责对岗位资格考核标准、考核方法的审核,以及岗位资格的最终认定。 4.1.3负责对各部门评定合格人员岗位资格证的发放。 4.1.4负责组织各部门进行岗位资格复评。 4.1.5负责储备岗位的综合管理。 4.1.6负责监督检查相关部门更新人员技能矩阵表。 4.2各部门 4.2.1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含转岗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4.2.2负责根据岗位培训情况向人事行政部提出岗位资格评定申请。 4.2.3负责岗位资格考核标准、考核方法的制定及考核的具体实施。 4.2.4负责部门内储备员工的使用、培养、考核。 4.2.5负责更新本部门人员技能矩阵表及张贴。 5、岗位资格新评流程 5.1成立岗位资格评审小组 公司岗位资格评审小组的成员根据评定的不同岗位而定,主要为技术岗位和一线生产岗位两大类。 5.1.1技术岗位 技术岗位主要指从事设计、工艺、编程、质量等岗位。评审小组成员由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部门领导、人事行政部部长及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成。 5.1.2一线生产岗位 一线生产岗位主要指基本生产工种、辅助生产工种等岗位。评审小组成员由员工所在部门相关领导组成,对于特殊岗位,如有需要,可增加相关的专家参与。 5.2岗位资格评定申请 公司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岗位培训计划,对员工实施岗位培训,试用期结束时向人事行政部提出岗位资格评定申请及计划考核时间。 5.3岗位资格评定的组织 5.3.1人事行政部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岗位资格评定申请,及时组织公司相应的岗位资格评审小组成 员,进行相关的岗位资格评定,填写《岗位资格评定申请考评表》或《一线员工岗位资格评 定申请考评表》并保存。

工艺验证管理办法DOC

XXXXX管理制度——————————————★——————————————— 工艺验证管理办法 BMM.OP.353523.001.01.2015 2014年8月1日发布 XXXXXXX有限公司

目录 1.目的 (2) 2.适用范围 (2) 3.术语和定义 (2) 4.引用文件 (2) 5.职责 (2) 6.管理内容和规定 (3) 7.业务/管理流程 (6) 8.记录 (7) 9.附则 (7) 10.附件 (7) 附加说明: (8)

1.目的 通过对工艺方案、工艺文件、工艺装备的正确性、合理性和适应性进行系统的全面评价,以确保批量生产中产品质量稳定并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威旺事业部新产品工艺验证、重要工艺更改、辅料的工艺验证。 3.术语和定义 工艺验证:指通过小批量试生产的方式检验工艺文件的正确性、合理性及适应性的全部工作,确保满足产品设计质量要求 生产准备:指从新产品开发、试制,经过产品结构工艺性审查、工艺设计、基础设施建设、设备和工装配备至完成工艺调试和工艺验证、试生产与整改,直到产品投产初期所进行的活动 4.引用文件 工艺文件管理办法 5.职责 5.1.生产技术部 5.1.1.负责组织编制及发布冲压、焊装、涂装和总装工艺验证总体实施计划。 5.1.2.负责冲压、焊装、涂装、总装生产现场验证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具体实施。 5.1.3.负责SOP之前车型的生产准备阶段工艺验证。 5.2.质量保证部 参与工艺验证,负责现场实物质量的检查及计量器具和检具的验证。 5.3.生产管理部 参与工艺验证,负责设备能力的检查 5.4综合管理部 参与工艺验证,安全和环境的检查。 5.4.各分厂、车间 5.4.1.配合做好工艺验证的相关准备工作。

工艺验证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工艺验证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艺验证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工艺验证由生产技术科和质管科两个部门共同负 责。 2. 工艺验证应达到预期的质量效果,能证明新工艺更 合理更有效。 3. 对工艺验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采取措施及时解 决。 4. 工艺验证后应由验证部门记录或出具报告。 5.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工艺验证: a ) 主要原料改变时; b ) 增加或减少工序时; c ) 有新设备加入时; d ) 采用新的工艺方法时;

e ) 产品结构改变时; f ) 新产品试产时; g ) 相应法规规定时。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要求规定

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要求规定 文件编号:SX-WI-005版本号:A0 页次:1/5 一、管理层 1、总经理 1.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a.主持公司行政全面工作,分管销售部; b.制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确保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制定; c.向公司内部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d.主持管理评审; e.以增强顾客满意为目的,确保顾客的要求得到确定并予以满足; f.确保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以满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 目标以及体系总要求,保持体系完整性; g.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最终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质 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责; h.确保组织内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确保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独立 行使职权; i.检查管理者代表、副总经理及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履行情 况,确保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得以贯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得到测量和实现; j.批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任命管理者代表; k.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配备充足的资源; l.确保在组织内建立适当的沟通过程,并确保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 m.确保规定的生产、研发资料保质保量归档,并按要求保存; n.领导和组织销售部,组织产品订货及合同管理,及时准确地传达顾客的需求,履行管理承诺,向顾客提供售前咨询、售中和售后服务,确保与顾客有关的过程得到有效实施,不断提高顾客满意程度; 1.2 任职要求: a.管理、营销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接受过管理能力培训、 ISO9001/ISO14001/IATF16949标准及体系文件要求宣贯,在管理、电子件及相关领域工作3年以上; b.具有优秀的公司战略规划及组织管理能力,良好的市场营销管理及开拓能力,优秀的资源 协调、调配及应急事件处理能力,优秀的指挥领导能力,良好的沟通及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 c.从事独立法人组织总负责人或副职3年以上; d.熟悉相关领域市场规则,掌握项目基本实施过程。 2、管理者代表 2.1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a.确保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b.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需求; c.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 d.领导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贯彻执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确保产品质量、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形成的各环节处于受控状态;

关于能力验证的介绍

1、能力验证简介 能力验证作为一种合格评定活动,不仅可为合格评定机构从事特定的检测、校准和检验活动的能力提供客观证据,识别合格评定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其也是认可机构加入和维持国际相互承认协议(MRA)的必要条件之一。 1)能力验证的本质在于提升合格评定机构的技术能力 能力验证作为重要的外部质量保证手段,不仅可以识别合格评定机构在样品处理、数据处理及结果报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改进的机会;同时可以发现合格评定机构的检测、校准和检验结果与同行间的差异。能力验证与内部质量保证共同构成合格评定机构技术能力的质量保证体系。 2)合格评定机构是能力验证的主体 能力验证的利益相关方包括合格评定机构、认可机构、管理部门和合格评定机构的客户等。在众多的利益相关方中,合格评定机构才是能力验证的主体,参加和寻求适宜的能力验证是合格评定机构的责任,合格评定机构应基于自身需求和外部对能力验证的要求,在综合考虑内部质量控制水平、人员能力、设备状况、风险、运行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策划自身的能力验证要求。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根据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亚太认可合作组织(APAC)相关要求制定了能力验证政策和要求。寻求CNAS认可和已获准认可的机构必须满足CNAS的能力验证相关政策,并按照CNAS能力验证领域、频次要求参加能力验证。 2、能力验证的三种形式 1)能力验证计划 2)测量审核

3)实验室间比对 3、参加能力验证的最低要求 CNAS-RL02:2018《能力验证规则》 1 初次认可和扩大认可范围 1.1 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合格评定机构申请认可的每个子领域应至少参 加过1次能力验证且获得满意结果,或虽为有问题(可疑)结果,但仍符合认可项目 依据的标准或规范所规定的判定要求。 注1:子领域的划分见附录B《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 注2:从能力验证最终报告发布之日至申请认可之日,3 年内的能力验证经历均为有效。 1.2 若无特殊理由,申请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应参加CNAS 指定的能力验证计 划,例如: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的能力验证计划。 注:指定参加的计划通常不收取费用。 1.3 对于多场所合格评定机构,其每个场所均应分别满足1.1 的要求。

工艺验证和再验证管理制度

l目的 规范新工艺和更改后的工艺对生产及产品质量的适应性、可靠性、稳定性 进行验证的步骤、方法、内容。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新工艺的实施以及工艺的变更、工艺条件变化时的工艺再验证。 3责任 技术部负责组织、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4内容 4.1工艺验证的步骤 4.1.1 有质量监控部门、计量部门、设备部门的验证结果,即质量控制有效、计量准确可行、设备运行良好并达到设计或其它要求的书面报告。 4.1.2 根据工艺验证的内容,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工艺验证小组,明确组长及成员。4.1.3 组长应由有丰富工艺验证经验、熟悉GMP及生产工艺的有关负责人担任,负责起草该工艺的验证方案。 4.1.4 工艺验证方案经公司验证总负责人批准实施。 4.2 工艺验证的方法、内容 4.2.1 根据需验证的目的,明确验证方法、内容。 第 2 页/共 2 页 4.2.2 要明确验证工作的具体验证人。 4.2.3 确定数据收集方法及验证记录表。 4.2.5 用已经验证的质量控制方法来评估验证的产品或试验品质量。 4.2.6 同一验证应不少于3次,结果应有较好的重现性。 4.3 验证报告

4.3.1 由工艺验证小组指定成员对工艺验证数据进行整理、起草工艺验证报告。 4.3.2 由组长作出工艺验证的结论报告。 4.4 再验证的条件 4.4.1 更改工艺、主要原材料变化、设备变动、控制方式改变、设备大修等均应进行工艺再验证。 4.4.2 经验证后虽无任何变化,但正常生产两年后(关键岗位一年后)也应进行工艺再验证。 4.4.3 法规要求改变,应进行工艺再验证。 4.5 验证报告的保存方式、保存期限。 工艺验证过程中所取得数据分析内容、验证方案等均由工艺验证小组负责整理成册,与验证报告一起交技术部存档,永久保存。

人员资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使各岗位的任职人员的资质满足公司体系运行的要求,确保公司的各项工作有效并及时地履行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组织架构中设置的各个岗位。 3.定义 生产岗位:直接参与产品实现过程,通过操作和使用相关的设备和工具进行产品加工的岗位,及其关联的支持岗位,如维修等; 执行岗位:履行公司或管理者的工作安排或指令的非生产岗位; 专业岗位:具备完成工作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或资格的岗位; 监督岗位:对组织的工作要求和目标的实现状况进行监督的岗位,如检验; 管理岗位:为实现组织的决策事项采取相应的措施事项组织目标的岗位; 决策岗位:确定组织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人员规划等重要事项的岗位。 4.工作程序 4.1 人力资源部区分岗位分类,划分生产岗位、执行岗位、专业岗位、监督岗位、管理岗位、决策 岗位。 4.2 根据岗位分类的具体划分,明确各岗位资质要求,如技能、经验、专业、岗位资格等,评审各部 门负责人制定的“岗位说明”后,形成文件《职责权限管理程序》。 4.3 根据各岗位具体人员,制定需要培训的计划, 并按照计划执行。 4.4 对于需要资格证书的岗位,人力资源部收集人员岗位证书,如需要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外部 培训计划或申请,并执行。 4.5 岗位证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存档。 4.6 人力资源部经理定期对各相关岗位人员与岗位要求对照并进行人员岗位资质的评定. 4.7 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培训结果以及对人员资质的评定结果,限定未达到岗位资质要求的人员进 行相关岗位要求的提升,并安排培训,见《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4.8 对于期限内没有达到岗位资质要求的人员,人力资源部与其直接上级共同制定措施。 4.9 对于法律法规要求或企业自行规定的资格岗位,人力资源部制定清单, 并根据清单和岗位资格要 求招聘适合人员或在人员上岗前提供培训获得岗位要求资质。 4.10人事负责资格岗位的有效期进行维护, 制定更新计划并执行。 4.11对于没有达到岗位资质要求并已安排上岗的人员,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限期对人员资质提供培训 的措施达到要求。 4.12不允许限期外未达到资质要求人员在该岗位进行操作。 4.13人事负责监督岗位资质实施情况,并负责与部门整改。 4.14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符行为, 由人事与该部门负责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5 相关文件 《职责权限管理程序》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江苏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

江苏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订管理办法的宗旨和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关于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规范江苏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提高江苏省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统一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机制,共享能力验证结果,依据《产品质量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本办法所称的能力验证,是指利用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制定的准则评价能力验证参加者的能力。 本办法所称的能力验证组织者,是指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 本办法所称的能力验证提供者,是指由能力验证组织者通过竞争性遴选,公开采购能力验证服务,确定的能够承担能力验证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

本办法所称的能力验证参加者,是指江苏省内获得资质认定的能够接受能力验证物品并提交结果以供能力验证提供者评价的检验检 测机构,或江苏省内没有获得资质认定,但自愿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实验室、组织或个人。 第三条(分级)能力验证计划根据能力验证组织者发布的检验检测对象、检验检测项目的重要程度等分为必须参加的能力验证、自愿参加的能力验证。能力验证计划根据不同的计划类型,分为年度能力验证计划和专项能力验证计划。 (一)必须参加的能力验证:由能力验证组织者征集、审核并发布的能力验证项目。取得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且相关检验检测项目(参数或者方法标准)已经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参加。 (二)自愿参加的能力验证:由能力验证组织者确定的能力验证提供者组织实施的能力验证项目(包括实验室间比对)。自愿参加的能力验证项目可根据需要随时调整发布,鼓励获得实验室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企业、行业等其他检验检测机构或组织自愿参加。 (三)专项能力验证:由能力验证组织者依据政府要求或社会舆论、质量风险信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状态适时制定能力验证计划。上述能力验证项目清单发布在江苏省检验检测监管服务平台上(苏检通),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c34922342.html,:8084)查询和下载。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江苏省内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的组织实施、能力验证结果的利用、能力验证活动的管理。

工艺验证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7370 工艺验证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工艺验证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工艺验证由生产技术科和质管科两个部门共同负责。 2. 工艺验证应达到预期的质量效果,能证明新工艺更合理更有效。 3. 对工艺验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4. 工艺验证后应由验证部门记录或出具报告。 5.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工艺验证: a ) 主要原料改变时; b ) 增加或减少工序时; c ) 有新设备加入时;

d ) 采用新的工艺方法时; e ) 产品结构改变时; f ) 新产品试产时; g ) 相应法规规定时。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改版)

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修改版)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设计有限公司 号 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根据《工程建设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380-2006、公司质量作业文件《技术岗位任职资格规定》(BVAD-C2-2012)及2014年公司管理机构、机制改革的有关规定,针对公司各设计所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颁布以下实施细则: 一、公司管理机制改革决定自2014年起实施各专业人员的12等级职级管理制度。各专业职级的申报、审批基本要求及与国家正式技术职称的对应关系等,见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相关文件。 二、各职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应满足各设计所承担的工程设计的需要,因此各设计所应积极支持与组织本所人员参加专业继续教育与技术培训,参加技术职称升级评定和注册建筑师、工程师执业考试。 三、每年三月份各设计所技术人员申请职级晋升的技术人员填写职级晋升申报表(见附表1)在网上进行申报,经评审、批准(评审、批准方法见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文件)后方能根据本办法四款规定任职相应技术岗位。新调入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和各专业总工讨论确定其试用期暂定职级,进行项目设计工作;待其试用期结束后,在系统上填写试用期转正单,经过正式审批后确定正式职级。五级以下由人力资源部审批,五级以上(含五级)经过技术委员会审批。 四、工程项目设计各专业、各阶段、各技术岗位任职的最低职级要求见下表(工程等级见附表2):

五、为统一公司设计质量把关标准、提升设计质量把关能力,各专业技术委员会对本专业审定人员的审定资格和审定能力进行了核实,并确定了本专业的审定人员。各专业审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录入公司信息管理系统供项目组人员策划选用。各专业审定人名单如下: 建筑专业: 结构专业: 设备专业: 电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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