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行业现状调查报告

法律服务行业现状调查报告
法律服务行业现状调查报告

法律服务行业现状调查报告

近年来,市法律服务行业迅速发展,在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市法律服务行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做简要的分析,提出对策,抛砖引玉,与各位同仁进行探讨和商榷。

一、面临的形势

一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也明确要求建立法律服务援助机制,表明发展法律服务业已经纳入我市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法律服务业得到高度重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二是法律服务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我市新农村建设、平安创建、和谐社会建设等事关全局的重要任务,都与法律服务工作密切相关。三是经过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和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等集中整顿教育活动,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为推进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二、法律服务行业的现状

市现有法律服务执业机构28家,其中包括律师事务所18家、公证处1家,法律服务所9家。执业人员237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队伍总数的76.7%,大专以上学历占95.3%;中共党员48人,占21% 。

2007年上半年,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3637件(其中民事案件2912件,行政案件114件,刑事案件484件,非诉讼案件123件),法律援助案件54件,担任法律顾问420家,业务收费2476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2.8%、22.1%、1.9%、13.7%。市公证处共办证3646件(其中经济210件,民事2497件,涉外785件,港澳台49件),业务收费380万元。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49家,代理诉讼事务394件,代理非诉讼事务42件,调解纠纷3件,协办公证1件,见证15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10份,解答法律咨询746人次,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765万元,业务收费86万元。

三、特色工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取得了较好发展,特色亮点工作如下:

1、法律服务党建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抓好组织建设。目前,各类法律服务机构中共设有党支部8个,其中公证处支部1个,律师事务所独立支部4个,律师事务所联合支部2个,法律服务所联合支部1个,共有党员46人,其中预备党员2人,每个党员都能过上组织生活,没有一名党员游离在组织之外。二是切实加强队伍素质。利用党课、政治学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律服务行业党员进行党性、法纪、廉政教育。三是结合开展“万名党员联万户”活动、“党员爱心基金”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律师骨干参加市领导接待日、下乡约访活动及到各地开展上门法律咨询活动,增强了法律服务行业党员的奉献意识和服务意识。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受到市机关党委的充分肯定,4个支部被先后授予学习型党组织称号。

2、法律服务行风建设成效明显。

市把规范执业行为、强化内部管理作为行风建设的着力点,在全省最早开展了对律师事务所的百分制目标责任制考核,红太阳所和大平所、星耀所、纵伸所、义元所分别被评为省、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被司法部授予部级文明公证处荣誉称号。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业务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培训工作,促进了法律工作者的执业水平和执业道德、纪律的提高。加大对违

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法律服务队伍的投诉及来信来访进行认真处理,并对律师等的违纪处理情况通过发函的形式向检察院、法院告知,严格监督其停止执业行为。

3、行业文化建设彰显律师风采。

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培育律师法治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教育活动,使严格依法办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从党的领导等理念深入每一名执业律师心中。倡导建立“诚实、有信、勤勉、尽职”的律师文化,通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征文活动、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丰富律师的文化生活,培养律师的文化意识。市司法局及律师协会还利用每年的律师培训时间,教育提高律师的整体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追求公正的律师队伍。

4、法律服务行业打造形象工程。

一是参加政府专家顾问团,在经济发展、招商引资、解决重大问题上,提供法律意见,把好法律政策关;二是参与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解惑答疑,化解矛盾。三是通过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在今年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换届选举中,全市律师共有5人当选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有为”促“有位”,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形象建设推动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

四、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市法律服务行业在取得较好较快发展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偏低,法律服务行业发展还形不成规模,缺乏行业竞争力。

一是队伍整体素质不适应发展需要。全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中具备本科学历的只有174人,大专学历的51人,其余为专业证书或高中学历,大专以下学历占4.7%;其中专科以上学历的只有70%左右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队伍的整体素质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法律服务的现实需要。二是我市有近70万人口,外来人口数量已超过100万,只有237人的专业法律服务队伍,人均服务对象高达4200多人,法律服务队伍规模同样不能适应现实需要。三是现有法律服务机构发展不平衡,还缺乏规模和档次较高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行业作为一个整体,还缺乏行业竞争力。

2、法律服务行业的工作领域和执业空间相对狭窄,无法满足我市经济发展的全部法律需求。

一是我市律师法律服务还以传统诉讼业务为主,各种非诉讼业务也仅限于法律顾问业务,对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代理等业务涉猎不多。而随着市国际化程度的日益提高,市场经营户要求在涉外贸易、反倾销、知识产权等领域给予法律保护的愿望非常强烈,律师队伍中欠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基本空白,广大经营户的法律诉求无法得到满足。二是公证法律服务宣传力度不够,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业务的开展与社会经济生活联系尚不够紧密,特别是在涉农领域及困难群体公证服务上还有所欠缺。三是基层法律服务所由于基础薄弱、队伍较少、思维欠清晰,法律服务业涉足范围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3、法律服务行业在执业道德、执业纪律还有所欠缺,队伍建设上有待加强。

法律服务队伍欠缺一整套完整的职业操守、执业理念和行为方式。个别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不规范,私自收案、私自收费、不认真履行代理职责,

对当事人敷衍塞责,还有的乱打广告、虚假宣传甚至冒充律师、诋毁同行进行不正当竞争,这些不良现象破坏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同时也阻碍了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影响了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法律服务执业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方面的缺失,一方面是由于部分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另一方面,部分法律服务执业人员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淡漠,商业化倾向严重,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违反执业纪律,损害当事人利益,损害了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形象。

五、对策思考

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努力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就要做到:

1、把好“入口关”,端正执业思想,法律服务队伍实现有序扩张。

一是严格行业准入门槛。把好人员“入口关”,是全面提升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的需要。要严格要求,不得放宽准入条件,特别是对基层法律工作者,除需通过基层法律工作者资格考试以外,还要求必须具备专科以上学历水平。二是要强化教育培训。在法律服务队伍中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突出政治教育,培养和树立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开展职前培训、继续教育、执业道德教育等,积极引导广大法律服务执业人员树立服务为民、诚信为本的执业理念,依法办案,诚信服务。二是重视提升行业竞争力。支持、鼓励和扶持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引进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积极营造创业氛围,力求做到从规模上扩大、从数量上引入、从分布上合理,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抓紧引进并培养一批擅长办理反倾销、知识产权业务的法律服务专门人才,以扩充法律服务队伍,提升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2、把好“规范关”,实行行业自律,法律服务诚信体系深入构建。

一是完善法律服务机构自律管理机制。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严格自律,充分发挥主动性,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统一接受委托、统一与委托人签订代理合同制度,增强法律服务行业自律性管理能力。二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法律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人员、业务、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质量监控制度、利益冲突回避制度、投诉查处制度、人员解聘或开除制度、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报告制度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建立法律服务信息信用系统。编制软件系统,主要设置奖惩公告、信息查询、举报投诉、民主评议几个栏目,社会公众可以对市所有法律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的诚信记录进行查询,可通过举报投诉栏目对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作为监管部门核查处理的参考,从而构筑起“守诚信者荣、失诚信者耻、无诚信者忧”的市场选择机制。

3、把好“引导关”,围绕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功能得以有效释放。

一是积极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大量法律服务需求,特别是农村招商引资、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需求,及时引导法律服务人员跟进服务。二是要求开展“一村一顾问”活动。要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沉下身去,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帮助农村建章立制、实施依法治理。积极拓展法律服务功能,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多种方式,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三是加大公证服务力度。增强公证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公证服务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切实做到工作重心下移,工作作风转变,推行“四上门”服务,即上门联系证源、

上门受理公证、上门送达文书、上门回访意见,为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公证服务。

4、把好“监管关”,改善服务环境,法律服务行业实行动态管理。

健全“两结合”管理体制,加快法律服务行业的规范化建设,重点要做好“两完善、两加强、一改善”:一是完善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查处机制。建立完善司法行政机关与公、检、法以及信访、物价、税务管理等部门之间法律服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情况交换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法律服务人员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二是完善工作信息交流沟通机制。建立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援助中心之间快捷、灵活、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尽快建立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信息交换渠道。三是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法律服务人员中间,了解掌握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动态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思想动态,把握全局,增强管理决策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四是加强工作培训。进一步加强管理干部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五是改善法律服务环境。加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改善法律执业环境,为法律服务人员创造一个规范、有序、宽松、良好的外部环境。

法律服务业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思考

法律服务业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思考免费文秘网免费 公文网 “>法律服务业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思考2010-06-29 18:31:47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法律服务业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思考法律服务业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思考(2)过去的2008年是非同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是司法行政战线经受严峻挑战与考验的一年,也是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进步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委的领导下,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建设“平安海宁”、“法治海宁”、构建和谐社会作出

贡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 2009年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服务业应做到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对法律服务业的引导和管理,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利的法律环境。要立足司法行政法定职能,不断深化认识,进一步把各类职能资源有效整合起来,把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找准工作的着力点,采取积极措施,积极参与、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深化法律服务业参与企业重整重组,为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提供法律服务;搭建平台及时跟进,为推进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服务;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提高企业防范风险能力;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服务行业新形象。 二是大力推进与保障民生相关的工作,着力维护人民根本权益。要始终坚持以维护人民权益为根本出发点,积极探索服务民生的新思路、新途径,努力

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更大限度的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必需的法律服务。 三是切实强化基层工作网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更加有效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全力以赴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规范社区矫正工作,预防矫正对象再犯新罪;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帮教安置工作,减少归正人员重新犯罪;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作用,服务“法治海宁”建设。 四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活力。要始终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行政工作的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努力把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坚持不懈地开展科学发展观

法律服务行业现状调查报告

法律服务行业现状调查报告 近年来,市法律服务行业迅速发展,在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市法律服务行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做简要的分析,提出对策,抛砖引玉,与各位同仁进行探讨和商榷。 一、面临的形势 一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也明确要求建立法律服务援助机制,表明发展法律服务业已经纳入我市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法律服务业得到高度重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二是法律服务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我市新农村建设、平安创建、和谐社会建设等事关全局的重要任务,都与法律服务工作密切相关。三是经过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和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等集中整顿教育活动,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为推进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二、法律服务行业的现状 市现有法律服务执业机构28家,其中包括律师事务所18家、公证处1家,法律服务所9家。执业人员237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队伍总数的76.7%,大专以上学历占95.3%;中共党员48人,占21% 。 2007年上半年,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3637件(其中民事案件2912件,行政案件114件,刑事案件484件,非诉讼案件123件),法律援助案件54件,担任法律顾问420家,业务收费2476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2.8%、22.1%、1.9%、13.7%。市公证处共办证3646件(其中经济210件,民事2497件,涉外785件,港澳台49件),业务收费380万元。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49家,代理诉讼事务394件,代理非诉讼事务42件,调解纠纷3件,协办公证1件,见证15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10份,解答法律咨询746人次,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765万元,业务收费86万元。 三、特色工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取得了较好发展,特色亮点工作如下: 1、法律服务党建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抓好组织建设。目前,各类法律服务机构中共设有党支部8个,其中公证处支部1个,律师事务所独立支部4个,律师事务所联合支部2个,法律服务所联合支部1个,共有党员46人,其中预备党员2人,每个党员都能过上组织生活,没有一名党员游离在组织之外。二是切实加强队伍素质。利用党课、政治学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律服务行业党员进行党性、法纪、廉政教育。三是结合开展“万名党员联万户”活动、“党员爱心基金”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律师骨干参加市领导接待日、下乡约访活动及到各地开展上门法律咨询活动,增强了法律服务行业党员的奉献意识和服务意识。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受到市机关党委的充分肯定,4个支部被先后授予学习型党组织称号。 2、法律服务行风建设成效明显。 市把规范执业行为、强化内部管理作为行风建设的着力点,在全省最早开展了对律师事务所的百分制目标责任制考核,红太阳所和大平所、星耀所、纵伸所、义元所分别被评为省、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被司法部授予部级文明公证处荣誉称号。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业务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培训工作,促进了法律工作者的执业水平和执业道德、纪律的提高。加大对违

关于法律服务业调研报告

---------------------------------------------------------------范文最新推荐------------------------------------------------------ 关于法律服务业调研报告 法律服务业,是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以及国家司法考试等服务项目的统称。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是中央和省委从推进法制建设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以及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者,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支新生力量,这支力量在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起到越来越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陇南法律服务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为陇南的法治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与问题。为了更好地推进陇南法律服务业的科学发展,陇南市司法局通过深入调研,现将陇南法律服务业现状、问题、建议等报告如下。 一、陇南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概况 陇南法律服务业是随着改革开放进程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加强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 (一)从无到有的发展历史 (二)近几年陇南法律服务业快速发展 二、陇南法律服务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二)服务领域狭窄、发展缺乏层次。由于陇南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水 1/ 10

平欠发达,我市法律服务业务的主要内容还停留在传统的诉讼代理这一服务领域,非诉讼法律业务一般局限于法律顾问业务,其他非诉讼法律业务开拓不足,参与项目论证等事前预防性的法律事务不多。涉外法律事务较少。对一些新兴的经济领域,缺乏超前研究,缺乏新经济知识和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欠缺。同业发展缺乏层次。全市尚缺乏起行业领头作用、具有相当规模和档次的律师事务所,即缺乏龙头企业。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基本上处于同一档次的业务竞争,缺乏高端法律服务,层次不分明,特色不明显。 (三)县级司法局监管职能偏弱,法律服务业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现行的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职能,高度集中在地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出现看到管不到,管到看不到,上下两张皮现象,管理实效大打折扣。现行的法律服务业实行业务归行业协会管理,行政事务归司法行政管理的双结合管理制度,由于县级未设行业协会,业务管理对县级来说就存在空白点。导致县级监督管理职能未能充分发挥,出现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属从事法律服务的中介组织,现在称其为新社会组织,不是机关、事业单位,它们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忽略了法律服务行业应追求的社会效益,导致利益至上的不良倾向,出现诸多行业弊病。在此,要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个人利益与行业整体利益相统一,难度大,办案质量的监管更为重要和迫切。

2019年法律服务业中存在的问题应重视

法律服务业中存在的问题应重视 目前我国的法律服务业主要包括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以及司法鉴定等,通常我们所说的法律服务主要是指以律师业为主导的法律服务。我国的法律服务业通过与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法律业中存在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笔者通过对200余件案件的代理情况进行调查发现,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律服务业中从业人员政治素质有待提高。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的法律服务业,有些从业人员政治觉悟不高,对党的政策不学习、不了解,思想跟不上形势发展,有的政治水平低、办案只讲经济利益,不考虑政治大局,对所代理的案件不是实事求是地分析对待,而是怂恿当事人盲目地行使诉讼权利,形成讼累,有的甚至鼓励对裁判结果不服的当事人违法上访,这都说明其政治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是非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于法律服务是一项严肃的法律工作,是有很强的政策性和专业性,因此,我国规定,凡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机构及其人员,均需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格并经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但是由于利益驱动,有些根本不具有法律服务资格的机构和人员非法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冒充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揽法律事务,有的人甚至以此作为谋生的手段。同时,由于非法执业人员不具备提供

相关法律服务的资格,收费随意,又不受相关规章制度的约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三是法律服务市场恶性竞争、不正当竞争严重,损害了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对于特定的地区来说,法律服务市场有限,为谋取自身利益,少数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由于基层法律服务所、非法执业机构及其人员的办案成本远远低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他们就以低收费与律师事务所进行恶性竞争。而律师事务所、律师之间为了争抢案源,也积极进行不正当竞争。 四是一些法律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差,败坏了法律服务队伍的形象。目前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成分复杂,个人素质参差不齐,有些人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品质,服务意识、宗旨意识淡漠,私自收费、乱收费,从而引起当事人及司法人员的不满和投诉,影响了法律的尊严,严重败坏了法律服务队伍,特别是律师的整体形象。

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

一、应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 三、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负责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五、在本地区公证处的指导下,协助办理公证事项; 六、办理见证即应当事人申请,对一些内容单一、权责明确、标的额小、履行期短的协议和合同给予审查和证明,并监督协议或合同的履行; 七、主持调解纠纷; 八、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九、协助基层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一、组织全体人员及时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下达的文件决定等; 二、负责本所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提高全体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主持本所日常工作,负责管理本所行政事务; 四、组织本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经验交流及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 五、聘任业务部门负责人,聘任与辞退辅助工作人员; 六、负责本所的财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所各种会议决议的履行,并与全体法律工作者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严格遵守《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做合格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二、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杜绝办错案、办假案、办人情案,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努力开拓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情服务,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坚持依法办案; 六、认真做好法律宣传、咨询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知法、守法意识; 七、努力完成主任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

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标准

四川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试行)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律师服务的实际情况,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制定本行业指导标准。 一、收费方式 1.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不同的服务方式,单独或综合采取固定收费、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风险代理等方式。 2.采取固定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的性质、标的金额、重大疑难程度及执业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并在委托合同中确定。 3.采取计件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标的额的大小,按照一定费率,确定收费金额。可适用于业务简单、标的额较小的律师业务。 4.采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标的额大小,按约定的比例分段累计计算法律服务费用。 5.采取计时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的性质、标的金额、重大疑难程度、执业风险、律师事务所成本、律师法律服务水平等因素协商小时费率。多个律师共同提供法律服务的,可以按各律师从业时间和资历经验分别计算小时费率,也可以按平均小时费率统一计费,各律师的服务时间累积计算。律师在本地办理法律事务的路途时间减半计算,在外地乘交通工具花费的时间及必要停留时间减半计算。律师应当及时、准确填写工作日志,报送委托人的计时清单应当经过主管合伙人或者事务所负责人审核。 6.采取风险代理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大小、实现代理目标的难易、代理工作覆盖的诉讼阶段多少等情况协商确定。 二、行业指导价格名录及标准

法律服务行业的现状及原因初探

法律服务行业的现状及原因初探 法律服务行业的现状及原因初探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作为治国基本策略写进宪法,法治意识也越来越深入人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依靠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日益成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共识。 随着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中国的立法数量急剧增加,立法质量也得到提高;其结果就是法律的数量越来越多,法律用语越来越专业化。要求每个人都能够懂得日益繁多的法律,从而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是不现实的事情,社会的发展应运而生了法律服务业。 法律服务业的兴旺发达,是国家法治化一个明显的标志。但放眼中国目前的法律服务业,却是不容乐观:

一、主管机关在法律规定之外增加限制条件非法限制从业人士范围。司法部作为法律服务业的主管机关,为法律服务业的发展作出了有目共睹的贡献,但是我们不能忽视这样一个现实,司法部规范法律服务业的某些文件制定上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即不依法制定,在法律规定之外人为增加限制性条件。例如年龄超过七十周岁的律师不再颁发执业证书和兼职律师只能局限于法学院校和研究机构人员等规定,在律师法中均找不到相应的规定,属于法律规定条件之外的不正常限制。毫无疑问,超过法律之外,对法律服务业增加限制性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主管机关超过法律规定扩大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范围。与限制律师规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司法部制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允许非律师人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直接违反律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司法部此举也许为缓解法律服务市场供方不足起了相当作用,但是其违反律师法制定规定的行为,对法治建设造成的伤害却也是让人无法释怀的! 三、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繁杂,影响队伍健康成长。笔者在这里无意于诋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但是无法否认的事实是,基层法律服务者的法律水平和人员素质在整体上远远低于律师这一铁的事实。为争揽业务,手段不所不用其极,极大败坏了法律服务者应有的良好形象,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

最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法律服务方案资料

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法律服务方案 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 法律服务方案 前言 本所长期担任贵行常年法律顾问,多年来努力为贵行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十几年来,双方真诚互信,同舟共济。我们对贵行长期以来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倍感荣幸,深表谢意。随着贵行业务规模日益发展壮大,金融业务领域不断开拓创新,贵行也相应对法律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所也必然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逐步完善法律服务工作。 为此,我所对今后如何加大和改进贵行的法律服务工作高度重视,目前,已为贵行成立专门的“金融业务部”,进一步充实了人员力量,并拟委派专人到贵行定期坐班,现场服务,将工作不断延深到贵行各个部门、机构和每个业务领域,继续拓展和探索与金融创新业务有关的律师业务,为贵行提供更深、更高层次的法律服务。总之,贵行的经营与发展需要有卓越的律师团队做法律后盾,我所金融业务部律师团队愿与时俱进,积极开拓,进一步更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全心全力为贵行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所介绍 本所成立于二00二年九月,是目前我省规模最大、规范化程度最高、品牌实力最强的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之一。成立以来,我们先后获得了“河北省20强律师事务所”、“AAA 级信用律师事务所”、“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省直先进律师事务所”、“优秀纳税企业”、“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这些荣誉的取得,主要基于:我所的服务理念在善学习、讲信誉、有能力、守规则这个对执业律师的基本要求下,遵循“以人为本、以德为上、以法为基、以情为媒”的服务理念,我们会精致地考虑你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恪尽职守地为你提供优质高法律服务。 本所有雄厚的资本实力,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有健全的内部运行机构并实施了合理的专业化分工;有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并达到了人才规模和效益规模相统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的管理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风范;有良好的业绩和优秀的品牌。本所在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逐年实现跨越性发展的办所宗旨下,已经形成互相团结,精诚合作和共同发展的信念,这些均成为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的保障。本所严格、规范的业务管理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律师业务管理规定,完善了科学有效的业务管理操作流程。统一收案,统一收费,

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标准

四川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试行)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律师服务的实际情况,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制定本行业指导标准。 一、收费方式 1.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不同的服务方式,单独或综合采取固定收费、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风险代理等方式。 2.采取固定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的性质、标的金额、重大疑难程度及执业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并在委托合同中确定。 3.采取计件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标的额的大小,按照一定费率,确定收费金额。可适用于业务简单、标的额较小的律师业务。 4.采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标的额大小,按约定的比例分段累计计算法

律服务费用。 5.采取计时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的性质、标的金额、重大疑难程度、执业风险、律师事务所成本、律师法律服务水平等因素协商小时费率。多个律师共同提供法律服务的,可以按各律师从业时间和资历经验分别计算小时费率,也可以按平均小时费率统一计费,各律师的服务时间累积计算。律师在本地办理法律事务的路途时间减半计算,在外地乘交通工具花费的时间及必要停留时间减半计算。律师应当及时、准确填写工作日志,报送委托人的计时清单应当经过主管合伙人或者事务所负责人审核。 6.采取风险代理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大小、实现代理目标的难易、代理工作覆盖的诉讼阶段多少等情况协商确定。 二、行业指导价格名录及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

法律服务领域细分

法律服务领域细分 1、房地产 (1) 2、资本市场/证券 (3) 3、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 (4) 4、公司/外商直接投资 (5) 5、收购兼并 (6) 6、银行与金融 (7) 7、争议解决 (8) 8、知识产权 (9) 9、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 (10) 10、反垄断与竞争法 (11) 11、WTO/国际贸易 (11) 12、海外投资 (12) 13、劳动法 (13) 14、税法与财富规划 (13) 15、资产证券化与金融产品 (15) 16、破产重整与清算 (16) 17、合规/反腐败 (16) 18、酒店/旅游开发与管理 (17) 19、信息技术、电信、传媒与娱乐 (18) 20、环境保护、能源与自然资源 (18) 21、海事海商 (19) 1、房地产 房地产领域公认的领跑律所之一 房地产业务近年获奖 ●已连续3年获得钱伯斯亚太“房地产年度最佳律师事务所” ●房地产业务持续名列钱伯斯亚太第一级别 ●已连续5次获得亚洲法律杂志(ALB)“房地产年度最佳律师事务所” 房地产业务是中伦的基石业务。从1993年创立,中伦在这一领域的领军人物始终活跃在业界最前沿。中伦聚集了一批优秀的专业人员,拥有为房地产相关领域的主要参与者(包括政府部门、房地产开发商、建筑企业、金融机构、房地产私募基金、自用项目业主单位、境内外投资者等)提供各种类型法律服务的丰富经验。中伦能够为各种类型客户提供房地产行业的全流程法律服务,包括项目融资、土地投资、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并购交易、物业运营与管理、房地产企业上市和不动产资产证券化等。中伦依托其全流程法

律服务的丰富经验,能够深刻理解客户的商业需求,为客户在投资项目之始,设计完整、有效的结构,以实现客户的商业目的,并尽可能防范法律风险。 通过与金融团队、公司及资本市场团队的密切合作,中伦的房地产团队参与了大量的房地产项目并购、房地产投资基金的设立及投资、房地产企业上市、不动产资产证券化等项目。 通过与争议解决团队的密切合作,中伦在房地产团队在房地产争议解决方面也有丰富的经验。凭借对房地产各环节的充分了解,加上诉讼、仲裁律师对争议解决程序的精到把握,中伦有力地维护了客户的权益。 中伦的房地产法律服务包括: 房地产融资 ■ 房地产企业一般融资 ■ 房地产项目的私募投资及融资 ■ 房地产项目或项目公司的信托融资 ■ 房地产担保资产证券化 ■ 其他融资方式 土地投资 ■ 土地投资商业模式、法律风险和合作条件 ■ 土地投资、土地交易协议 ■ 土地征用、拆迁补偿 房地产开发 ■ 项目开发或合作开发的法律结构 ■ 房地产企业的设立 ■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以及出让、转让 ■ 房地产预售和销售 ■ 物业管理 ■ 物业交付 ■ 房地产企业或项目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创业中常见的法律服务(项目)分析总结

创业中常见的法律服务(项目)分析 5月7日上午,中关村创业大街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参观者,那就是李克强总理。总理对人才的关注非常高,并强调行业发展的根基在人才发展,与创业者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据介绍,期间李克强总理强调说大家都在创业,但是不要忽略法律风险,鼓励创业者们请律师,提早做好法律风险防范。更是趣言“要是你们没有请律师,出现法律问题可不要赖我没告诉你!律师还能教你们怎么利用资本市场快速发展!” 创业者尽心经营自己的事业是本分,但经营过程中切不可离开法律法规的视线。经济法律是维护每个创业者切身利益的准绳,所以顺利的创业一定要知晓相关的法律知识。创业对法律的完善和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法律对创业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当然更是不言而喻的。特别是如果企业经营者没有法律意识或者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不会运用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轻则是经济上的巨大损失,重则身陷囚牢,使整个创业事业一败涂地,诚为可惜。 个人认为,公司在创业阶段的法律需求应该包括对内管理和对外经营两个方面。所谓对内管理是公司发起人的股权设置与激励;二是企业内部员工制度的设立与管理;三是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无形、有形资产的保护与再利用。所谓对外经营主要是合同制度与流程开发与管理。 因此,企业在创始阶段需要的专业法律服务领域应该包括:人力资源、知识产权、公司股权、合同管理四个方面。 一、人力资源 企业如何适应劳动法律法规的新调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如何防范劳动关系中法律风险,是企业面临的一个重要和紧迫的现实问题。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都会给企业自身带来法律上的隐患和风险。因此,企业劳动用工中的法律风险,值得企业高度关注。 1.在制定企业规章制度上的法律风险 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并在本单位实施的书面的劳动规范,它既是企业内部的“法律”,也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因此,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规定,对自己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以使规章制度符合法律规定,并进行公示、培训,才能在用工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在员工招聘中的法律风险 招聘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第一个环节。这个环节的疏忽,不仅可能使企业承担更大的人力成本,而且可能给人力资源管理埋藏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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