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概况

包头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概况
包头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概况

包头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概况

包头,是蒙语“有鹿的地方”,所以也称鹿城。地处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北靠蒙古国,南临黄河,东西接沃野千里的土默川平原和河套平原,阴山山脉横贯中部。全市总面积近3万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68平方公里,总人口240万,其中城市人口118.57万,有蒙、汉、回、满等43个民族。全市辖9个区旗县和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包头是随着国家“一五”计划的实施建设发展起来的新兴工业城市,是1984年国务院首批确定的全国13个较大城市之一,是中国最大的稀土工业基地和著名的钢铁、机械基地,也是中国少数民族地区最大的工业城市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在发展城市经济的同时,不断加大城市建设、环境建设力度,为城市发展开辟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增强了城市功能,促进了城市文明。近年来,先后获得了“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全国市容环境卫生先进单位”、“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等荣誉称号。特别是在2002年,荣获了“2002年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称号”和“联合国人居奖”。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的快速发展,增强了城市的影响力、辐射力和竞争力,为促进包头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2004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实现608.3亿元,财政收入73.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08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4136元,四项主要经济指标均居全自治区第一,在全国西部地区82个地级以上城市中位居前10强。

一、包头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特别是1996年“五?三”地震以来,我市把城市建设目标定位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并将其作为包头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振兴经济的突破口和增长点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在总体思路上,本着高起点、高标准、大手笔、出精品的原则,不断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坚持不懈地开展植树造林、绿化包头的活动。通过规划建绿、拆墙透绿、建景增绿、建路扩绿、见缝插绿等多种途径,在全市开展了以道路绿化为骨干,包括公园、广场、游园景点、单位、小区和城市防护林等在内的点、线、面全面推进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增加绿量,丰富城市绿地景观,使城市绿地布局日渐合理,园林绿化设施不断完善配套,城市绿化总体水平明显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品位日益提升,城市形象更加鲜明。现在的包头已成为既具浓郁北方草原特色又充满现代气息的新型工业城市。截止2004年底,建成区绿地总面积5247.55公顷,绿地率31.24%,绿化覆盖面积5796公顷,绿化覆盖率34.5%;公共绿地总面积1244.99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52平方米;道路绿化长度普及率达95.2%,主干道绿地率达32.2%;生产绿地面积694.52公顷,占建成区面积的4.13%以上;单位绿化达标率达70.03%;园林式居住区比例为62%。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园林城市的考核标准。

二、包头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形成共识,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作为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抓手

经济要发展,环境是依托。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从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出发,提出了“既要工业立城,又要环境兴城;既要加快发展,又要持续发展;既要奔小康,又要保健康”的园林城市建设理念,把环境建设摆在越来越突出的位置,在全自治区率先进入省(自治区)级园林城市序列后,按照城市建设发展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发动全社会参与。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全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创建日常工作机构,并及时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将创建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地区、各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认识水平,大力营造全民爱绿、建绿、护绿的良好氛围。二

是制定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查找差距和不足,同时制定了具体的创建计划和《包头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和目标。三是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在绿化工程实施过程中,市六大班子领导经常亲临现场,深入一线办公,详细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解决绿化用地、建设资金等问题,为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超前规划,突出特色,精心打造具有北方地区和民族地区特色的园林城市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融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于一体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在创建过程中,我们坚持规划先行,把握地方特色,努力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体现时代性、突出地方性、富于创造性。

1、规划建绿。早在“一五”期间,为适应包头市大规模工业基地建设发展的需要,在参照苏联城市建设经验的基础上,1955年包头市第一张城市发展蓝图——包头市新市区总体规划获得了中共中央批准,为后来包头城市的建设发展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1997年由市城建、园林部门编制完成的《包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获得了自治区建设厅科技进步三等奖,成为包头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建设蓝本。近两三年随着包头行政区域的重新划分和城市人口的增加,结合2000年建设部新颁布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003年又重新修订编制了新一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该规划以大环境绿化为基础,公共绿地为重点,居住区和庭院绿化为普及环节,街头绿地为点缀,道路绿化和城市组团间隔离绿带及沿山、沿河防护林带、黄河湿地保护带为网络,文化广场、绿化广场为亮点,构筑了公园棋布、森林围城、组团隔离、绿网相连、点面结合、多点渗透的带网状绿化格局。在工程实施中,严格坚持“规划先行”,坚决杜绝“三边工程”,确保了工程设计意图落实到位。

2、突出特色。一是生态特色。按照“扩大总量、提高质量”的基本原则和“满足城市复合功能、盘活周边地区经济、扩大城市绿地面积”的现实需要,加大公共绿地建设力度,在城市中心区建成了银河、友谊、迎宾、团结等36处大型绿化休闲广场,实施了成吉思汗草原生态园、南海公园、植物园、儿童公园等公园的改造、新建工程,建成街头绿地118个,大幅增加了绿量,美化了市容环境;加强道路绿化建设,按照绿与路同时延伸和“一路一树、一街一景”的原则,先后建成了钢铁大街、建设路、民族东路、阿尔丁南大街等城市景观大道,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5.2%,达标率达82.4%;实施城乡结合部大环境造林绿化,在城区北侧城乡结合部的新光村、边墙壕、当铺村、北梁等地区开展了大规模的植树造林活动,大面积栽植经济林和防护林,并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个体承包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形成了昆区北沙梁、青山区北郊防洪沟、东河区北梁三大绿化防护林体系,现保存各类防护绿地45处1300余公顷;加快单位绿地、居住区绿地建设,以震后重建为有利契机,建成了丽日花园、锦林花园、新型小区、警官花园等一大批绿化档次较高的小区和包一中、市中心医院、包钢销售公司、包头市第二热电厂等园林式单位,促进包头城市绿化工作向多功能方向全面发展。

二是地方特色。包头市地处祖国北疆,地广人稀。在城市绿化风格上,力求舒朗、开阔、雄浑、大气,充分体现北方少数民族地区粗犷、豪放的特点。如位于城市主干道建设路南、占地530公顷的成吉思汗草原生态园,园中栽有大量的当地牧草,随处可见野兔、山鸡和各种候鸟等,营造了天然的疏林草地景观,成为我国北方地区独一无二的具有草原特色的城市自然风景资源。同时,针对包头市属干旱、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年平均降水量小(不足300毫米),蒸发量大(高达2300多毫米)的实际,在植物物种特别是树种的选择使用上,以选择乡土树种和耐旱、耐寒植物为主,大量种植了新疆杨、油松、樟子松、河北杨、国槐、白蜡、皂角、垂柳、旱柳、洋槐、龙爪槐、沙枣、山桃等树种,为不断丰富城市绿化景观,近年还引进驯化了红花洋槐、朝鲜黄杨、红叶小檗、红瑞木、元宝枫等树种。

三是民族文化特色。包头是欧亚大陆草原文明和黄河流域农业文明的交汇地段,闻名遐迩的北魏民歌

《敕勒歌》是包头古代人民游牧生活的写照,而“塞外通衢”、“水旱码头”的美誉则是包头近现代商业繁荣的标志。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过程中,我们充分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内涵。如友谊广场,设置有九根花岗岩浮雕柱,画圈柱上分段雕刻着反映包头古往今来的人文、历史风貌,草坪地中富有民族风味的人物雕塑作品和现代气息浓郁的“种子”系列雕塑作品相对照、相呼应,使该广场成为包头典型的文化休闲广场;银河广场自由放养的鹿群和一宫广场设置的“三鹿腾飞”城雕,记录了包头的历史,体现出“鹿城”的基本特色;希望、世纪广场造型独特的雕塑喷泉寓意着包头在新世纪充满了更加蓬勃旺盛的生命力,迎接着一个又一个新的希望;东河体育广场大型浮雕墙和耸立的抗震纪念碑,成为包头1996年地震的有力见证,是重要的宣传教育基地。

四是宜人特色。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环境为中心的原则,拆墙透绿,建景增绿,见缝插绿,最大限度“还绿于民”。近几年大规模建设的公园、广场绿地,总体思路都是按照开放式绿地的方式实施的,绿地虽开阔但不空旷;不仅注重环境景观的绿化美化效果,更加关注游人的休憩与停留。1999年建成的银河广场,位于市区黄金地段。当时,为了满足广大市民的休闲、娱乐、观光的需求,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投资1500多万元建成了融花、草、光、型为一体的综合性广场,特别是集音乐喷泉、水幕电影、激光表演为一体的大型人工综合水景,采用现代高新技术,通过声、光、影的相互作用,带给市民全新的视听感受,在全国首屈一指。同时,在实施城市主干道绿化过程中,道路两侧铺装全部采用环保砖,增设了盲人和残疾人通道;实行港湾式停车,于细微处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三)规范管理,多方筹资,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1、坚持建管并举,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园林法制化建设。为有效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我市1996年出台、2004年又适时修订了《包头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并成立全市园林绿化监察队伍,加强对《包头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监督、监察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对城市绿化工程的建设管理,市政府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规定》,保证了“绿色图章制”的贯彻执行,做到城市绿化工程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二是建立健全各级绿地养护管理制度。出台了《包头市园林绿化管理考核办法》和《园林绿地分级养护管理标准》,对全市绿地实行分项、分级管理和考核,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资金到位,有效促进了园林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三是深入开展“城市绿化管理年”活动。每年选准管理重点,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管理措施,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严格奖惩制度,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和作业水平。四是设立了绿色“110”举报电话,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加大绿化监督力度。2000年设立举报电话以来,至今已收到数百个群众举报电话,有效遏制了破坏园林绿地、毁坏树木和园林设施的不法行为。

2、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集资金,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实施园林绿化建设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投资较大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性活动,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广泛参与,走经营城市之路。一是加大市、区两级财政投入,对重点工程项目,列入绿化建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通过社会集资、招商引资和驻区厂矿大企业投资的多种融资方式搞建设。近年来,我市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国家、集体、个人三方的积极性,多渠道吸引绿化建设资金,保证了我市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仍能够圆满完成每年各项绿化建设任务,如赵家营村福地体育休闲生态公园、太阳湖公园、北方兵器广场、天鹅湖广场、鳄鱼湖广场等均属社会集资、招商引资或驻区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三是推行租地绿化、土地置换等方式,为解决城市绿化资金紧缺和绿化用地不足的困难提供了有效途径。四是开展社会认养绿地活动,努力节约资金。从1999年开始部分中小学校已认养了一部分居住区绿地和公共绿地,随后的几年中,中国网通公司包头分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北京华联包头分店等单位不断与绿化部门签订林地认养协议书,还有全市倡议的“小区绿色工程”启动,如口岸花苑、鹿景苑等小区内“人人爱绿、人人建绿、人人护绿”的文明新风尚已经形成。

(四)夯实基础,科技创新,快速提高城市整体环境建设水平

1、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整治。我市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和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从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出发,不断加强和改善城市基础设施。“九五”期间,全市城市建设完成投资23.5亿元,“十五”前四年,完成投资51亿元。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先后完成了城市主干道、城市环路及城市出入口道路等一批道路建设工程,实施了一批道路改造工程,完善了市区路网结构,增强了道路通行能力,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0.47平方米。实施了城市供水水源及供水输配管网扩容项目和排水系统改造项目,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9.1%。排水能力明显增强,全市共建成排水管网1037.56公里。实施了煤气工程和液化气混空气工程,燃气普及率达到80.12%。建成4个水质净化厂,日处理污水16.5万立方米,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7%。建成了4个生活垃圾处理厂,垃圾处理率为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06%。

2、不断提高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一是加强园林科学基础研究工作。成立了园林科技研究所,以科技研究为先导,解决园林绿化生产中的难题,及时向园林部门提供新的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绿化品种;以植物保护研究、生态研究、园艺研究和园林植物的引种驯化、新品种繁育为基础,向社会和园林生产部门提供理论依据和先进、实用的技术手段及方法,不断巩固和提高包头市的绿化美化水平。近年来,园林科研所共承担并完成了60余项园林科研任务,其中获建设部和林业部科技进步奖的项目11个,获省级、市级科技进步奖的项目28个,出版学术专著12本。二是在绿化工程建设和养护管理中积极引入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质量和档次。对草坪的浇灌采取了喷灌、滴灌和管灌相结合的办法,相比过去的大水漫灌节省供水量30%以上;同时大力使用污水回用的中水浇灌树木草坪,目前全市已有80万平方米的绿化带实现中水浇灌,节约了水资源和养护资金。对花卉的培育通过兴建温室大棚、采取营养钵等容器育苗法,使花期提前了一到两个月。目前包头已建成集迎春盆花生产和干燥花原材料生产为一体的特色花卉科技产业化基地,为促进全市的花卉种植业和花卉消费市场的培养与规范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五)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形成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合力

为把园林绿化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让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包头市加大宣传力度,每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进行大量的宣传报道,使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市上下形成了一股合力,有力推动了我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同时,在各届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包头市每年都拿出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表彰奖励在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单位。我市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先后分别荣获全市“园林绿化先进区”、“园林绿化模范区”的称号。市园林处、包钢集团公司、一机集团公司、核工业二○二厂等单位先后荣获“绿化突出贡献单位”称号。每年包头市还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绿化示范小区”、“优美道路”、“优美景点”的评选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绿化美化的积极性,城市园林绿化、生态环境、市容景观有了明显改善,道路、景点、庭院、小区绿化水平显著提升,绿地系统进一步完善,推动了全市绿化工作日益迈上新的台阶。

总之,近几年包头市面对自然环境条件恶劣,地震灾害破坏严重、建设资金短缺等诸多不利因素,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全力以赴进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探索和实践,在全面提高城市环境综合水平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上级领导的要求、与包头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形势、与其它众多园林绿化先进城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和不足。为此,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紧紧抓住包头市新一轮大发展、大开放的有利时机,确立新目标,迎接新挑战,以敢创一流、敢争第一的精神,营造最佳的城市环境,为包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创建指标

一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否决项 1.尚未编制(或修编)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或未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2.建成区绿地率不达标; 3.城市污水处理率不达标; 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达标; 5.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不达标; 6.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达标; 7.林荫路推广率不达标。 二、部分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1.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计算方法: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满意度总分=大于或等于8的公众人数(人)/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被抽查公众的总人数(人)×100% 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包括屋顶绿化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及零星树木的垂直投影面积,乔木树冠下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算。 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K㎡)/建成区面积(K㎡)×100% 3.建成区绿地率 城市各类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其他绿地,建成区绿地率为各类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率。 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内各类城市绿地面积之和(K㎡)/建成区面积(K ㎡)×100% 4.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建成区内各类公园绿地总面积之和。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中居民人均占有公园绿地的面积。 计算方法: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建成区内公园绿地总面积(㎡)/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人) 统计和计算时注意事项 (1)道路绿地面积计算:只栽植行道树的道路,单侧绿地面积按栽植行道树总长乘1.5米计算;行道树下建植绿地的,绿带宽度小于1.5米的按1.5米计算,大于1.5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道路绿化覆盖面积计算:只栽植行道树的道路,按行道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行道树下建植绿地的,按行道树垂直投影面积与绿地面积相加,减去行道树垂直投影中与绿地重叠部分的面积。 (2)孤植树面积计算:孤植树是指孤立种植的树木,既不是行道树,也未栽在绿地内,其绿地面积按每株2.25平方米计算,绿化覆盖面积按树冠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垂直绿化作为一项考核内容,垂直绿化面积不计入绿地面积。屋顶绿化面积计入绿地面积。 (4)水面面积计算 ①公园内符合《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园内用地比例要求(绿化用地比例 ≥65)的水面,水面全部计入公园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 ②城市内部河流,沿岸(单岸)绿化带宽度<30米,水面不计入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 ③城市内部河流,沿岸(单岸)种植植物形成宽度≥30米的滨水公园绿地,水面面积≤滨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汇报

关于2011年度全市县级城市城区 创森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首先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各位领导的莅临指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将2011年度全市县级城市城区创森工作开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指导下,我县紧紧围绕“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总目标,深入实施“森林围城、森林进城”战略,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原则,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科学规划,加大投入,不断加大绿化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县城森林覆盖率,使县城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一、加强领导,强化投入,为城镇绿化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城镇绿化是提高城镇品位、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措施。为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镇绿化工作,把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提高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纳入“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的重要目标。一是高规格推动。县委书记、县长亲自听取城镇绿化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县政府专门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就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尽职尽责,环环把关,确保了各项绿化工作落实到位同时,成立了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

长的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推进全县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制定了《清苑县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将各项指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指标任务都有人管、有人抓,真正落到实处。二是高起点规划。结合县城城区总体发展规划制定了绿地系统规划,加强协调调度,及时解决城镇绿化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本着注重民生的原则,大力规划实施亲民绿化工程,对城区小游园、小广场、小街景、城区景观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完善生态休闲娱乐设施,让居民能充分接触到绿,观赏到景,享受创森成果。三是高标准投入。本着抓住季节突重点,长年绿化抓创建的原则,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民参与的创建模式,鼓励社会主体参与造林绿化,多渠道聚集资本,保障绿化资金供给。今年以来,全县城镇绿化共投入资金达6725万元。全县建成区新增绿化覆盖面积17.27万平方米,新增绿化覆盖率1.78%,绿化覆盖率达32.75%。 二、强化宣传,细化责任,夯实绿化工作基础 (一)广泛宣传,全民动员。为营造“人人关心绿化、个个参与绿化”的浓厚氛围,我县始终把县城绿化工作作为城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一是抓住春、秋季绿化的有利时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采取政府组织、全民动员、广泛参与的绿化工作思路,充分调动群众主动参与绿化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全民绿化意识。二是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散发明白纸、播放电视及广播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推动我县园林绿化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严格按照县城绿地系统规划,选择地块,组织各单位义务植树,按照“任务、责任、人员、时限”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知识问答题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知识问答题 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①已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②对照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自检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③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必须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 ④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破坏绿化成果事件。 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时间有何规定? 答:国家园林城市的评审每2年开展一次,建设部受理申报时间为该评审年的5月底前。 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程序步骤是什么? 答:①由申报城市人民政府向建设部提出申请,并抄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②由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城市组织资格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向建设部提出初评意见;③直辖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由该市人民政府直接报建设部;④申报国家园林城区的,先报经该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提出上报意见。 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材料包括哪些内容? 答:(1)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报告及初审意见;(2)申报城市人民政府的申报报告;(3)申报城市需提供的有关材料:①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技术报告(文本和多媒体音像);②城市概况、基础设施情况以及环境状况等有关情况的说明;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批准文件及实施情况,城市绿线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的说明;④按《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逐项说明材料;⑤城市园林绿化机构设置与行业管理情况说明;⑥创建工作影像资料、城市绿化现状图等。 五.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评审程序怎样? 答:①建设部统一组织对申报城市(城区)进行遥感测试;②经过遥感测试合格的城市,将组织专家组实地考察,并由专家组提出书面考察评估意见;③建设部组成评审委员会,观看申报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技术报告音像资料,并听取专家组考察评估意见,对申报城市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④对通过综合评审的城市进行公示(10天);⑤公示结束后,对申报城市进行审定,对审定通过的城市进行命名,并表彰授牌。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规范性文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同时也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遭受破坏的严峻形势,基础设施短缺、公共服务不足等问题突出,“城市病”普遍存在,严重制约城市发展模式和治理方式的转型。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以下统称“城市双修”)是治理“城市病”、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行动,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足城市短板的客观需要,是城市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标志。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城市双修”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将“城市双修”作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治理“城市病”,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将“城市双修”作为各城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的重要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政策,整合资源、资金、项目,协同推进。 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尊重自然生态环境和城市发展规律,综合分析,统筹规划,加强“城市双修”各项工作的协调衔接,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城市生态状况、发展阶段和经济条件差异,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近远结合,分类推进。 保护优先,科学推进。坚持保护优先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修复受损生态,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关系,科学推进“城市双修”。 (三)主要任务目标。2017年,各城市制定“城市双修”实施计划,开展生态环境和城市建设调查评估,完成“城市双修”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推进一批有实效、有影响、可示范的“城市双修”项目。2020年,“城市双修”工作初见成效,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城市病”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城市特色风貌初显。 二、完善基础工作,统筹谋划“城市双修” (一)开展调查评估。开展城市生态环境评估,对城市山体、水系、湿地、绿地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开展摸底调查,找出生态问题突出、亟需修复的区域。开展城市建设调查评估和规划实施评估,梳理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历史文化保护以及城市风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城市修补的重点。 (二)编制专项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相关规划和评估结果,确定开展“城市双修”的地区和范围。编制城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城市绿地系统、水系统、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编制城市修补专项规划,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明确城市环境整治、老建筑维修加固、旧厂房改造利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要求。开展“城市双修”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延续城市文脉,协调景观风貌,促进城市建筑、街道立面、天际线、色彩与环境更加协调、优美。 (三)制定实施计划。各地要制定“城市双修”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将“城市双修”工作细化为具体的工程项目,建立工程项目清单,明确项目的位置、类型、数量、规模、完成时间和阶段性目标,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资金,落实实施主体。要加强实施计划的论证和评估,增强实施计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创建园林城市工作总结

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总结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来,我单位按照市、区安排部署,围绕创建目标,积极行动,大力度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全面创建和攻坚行动中各项具体任务。在整个达标创建中,干部队伍得到有效锻炼、建设管理经验更加丰富提高,现就我单位创建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一、完成的主要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绿化、净化效果,打造生态、宜居、宜业的投资环境,争当我市园林城市创建的排头兵。今年以来,我单位加大了建设管理力度,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创建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圆满完成人民路与顺兴街、人民路与西环路、人民路与昌明大街、昌明大街与和平路八处拐角的绿化提升改造任务,对裸露地面开展微地形绿化覆盖,铺种草坪5000余平米。完成人民路西外环以东北侧绿化、西外环路东侧绿化,铺种草坪6000余平米,加大了绿化提升改造力度。(二)圆满完成西外环林带建设任务,种植D3cm 桃树和速生杨6000余株,新增林地面积约5万平米。(三)完成维明街绿带提升性建设,对维明街绿带斑秃草坪进行补植完善,点缀草花植物,对绿带内垃圾杂物进行清理整治,绿化效果取得明显提升。(四)全面实施绿化覆盖,本着"见缝插绿、全面覆盖"的原则,对康泰街、永兴路、**道、新华路、宝云街等道路裸露地面进行绿化覆盖,点缀草花植物;对区内桃园路、昌明大街、创业路、康泰街等20余处街道拐角进行完善提升。共种植法桐、国槐等乔木3800株,矮樱、海棠花灌木6万株,点缀球类植物200余个,花卉植物3.5万株,植草坪2000多平米。西外环路、维明街、昌明大街与永兴路拐角、昌明大街与**路拐角铺种草花、永兴路创业大**前摆放草花5余万株。(五)园林植物的养护管理和执法力度,对区内侵绿、毁绿现象进行清理整治,确保了绿化效果完整。组织人力、物力适时开展浇水除杂、清除死枝死株、修剪整形、除虫打药、冲洗植物等养护管理,共修剪乔木3000余株,修剪绿篱2万米,草坪、绿带灌溉4-5次,整理绿地2万平米,冲洗区内绿篱、花坛、植物叶面2次,植物呈现良好的生长状态和优美造型。(六)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集中处理机制。增上一支机动环卫清理队伍,规范垃圾清运管理,不间断对区内垃圾散点和无主垃圾巡查清理,做到无主垃圾随产随清,全面落实了全天候、全覆盖、无缝隙环境卫生保洁机制。完善区内环卫基础设施配套,为环境清洁工作提供有力的物力保障,期间,建设生活垃圾压缩站1处,公厕1座,地埋式垃圾池4处、购置果皮箱152个,垃圾三轮运输车20辆,(七)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创园"以来,多次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活动。科学调度人力、物力、机械,对主要街道可视范围内(100米)的小街小巷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彻底清除道路无主垃圾、杂草杂物,确保环境卫生无死角、无盲区。全面完成建成区主次干路和小街小巷的清理整治工作,共完成和平路(宝云街-昌明大街)、西环路两侧、人民路(宝云街-小**)、永兴路(宝云街-昌明大街)、昌明大街(人民路-**路)、维明街(和平路-人民路)、维明街(永兴路-**路)、创业路、振华路(北环路-**衡路)、**路等路段垃圾、杂物、杂草的清理整治工作。消除卫生死角30余处,清理杂物废土垃圾3.5万多立方米,打整平台7万平方米,永兴路、和平路、创业路冲洗路面2万平米,城区面貌取得大幅提升。二、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抓管理,人尽其责。一是我局认真履行我区创建办的工作职责,及时督导、反馈、协调解决创建中的问题,确保了全区创建工作有条不紊。二是严格职责分工,量化任务、限时办结、挂账督战。三是攻坚行动阶段,机关工作人员全部一线上岗,现场办公,承包责任,落实创建指标,确保了各项任务高标准完成。(二)抓建设,力促达标。为高标准落实绿化、卫生指标,我们一方面严格要求建设养护作业质量标准,跟踪管护效果,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同时增加了巡护作业力量,市场街、公园等人口密集区重点地段增上人工机械维护,力求全覆盖无缝隙不间断精细管护;()一方面通过配套生活垃圾压缩站、公厕、果皮箱、封闭三轮车等设施装备,强化了卫生保洁能力。(三)抓源头,治理"乱"为,保护环境,倡导文明。

创建省园林城市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创建省园林城市工作情况汇报——市建设局 (18年5月20日) 各位领导,各位市民代表: 今天,创园指挥部各位成员、各位市民代表视察我市创园工作,这是对创建省级园林城市职能部门的工作是一个鼓舞和促进。在此,我代表——市建设局,对各位领导、各位代表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我们围绕建设中等城市的战略目标和“特色建市、生态立市”的要求,立足“完善城市功能,美化人居环境,塑造水体景观,提升城市品位”的主题,进一步升华“水”的灵气,彰显“绿”的生气,提升文化内涵,改善人居环境,先后投入数亿元,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到今年底,我市建成区园林绿化总面积将达到600.19公顷,绿地率达到34.3%,绿化覆盖率40.5%,公共绿地面积147.58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9平方米,生产绿地面积64.68公顷,占建成区面积3.6%,确保省级园林式单位达到14家,省级园林式居住区达到8个以上。上述各项指标均将达到或超过省级园林城市的考核标准。现将我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创建工作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整体联动,大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我们把创建园林城市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精心组织部署,强化宣传发

动,全市上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整体联动,形成了领导重视、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 1、组织领导到位。18年8月,我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包括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在内的“五城同创”的决策部署,明确到18年底创建成省级园林城市。迅速成立了“五城同创”总指挥部,市长任总指挥。创建园林城市工作设立了分指挥部,分管副市长任分指挥部指挥,市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并成立了以市建设局为责任部门、市园林处为具体责任单位的创建园林城市办公室,有力促进了创建工作的落实和开展。我们认真制定了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目标责任体系,并逐项逐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18年9月,市政府专题召开了全市创园工作动员会;今年2月,又召开了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为主题的城市绿化工作会议。同时分别与各相关部门签订了绿化目标与创建工作责任状,各创建单位和居住区向市政府递交了完成目标任务承诺书。分指挥部定期召开成员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严格检查考核,促进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2、部门协作到位。我们坚持创建园林城市一盘棋思想,注重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宣传部门统筹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监察部门强化效能监察,加大督察力度;建设部门履行牵头职能,认真组织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发改部门在投资安排和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财政部门及时保障落实建设资金;规划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绿地指标进行审批、把关,切实加强监督;环保部门结合创建国家环保

新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日前,建设部对原有标准和申评办法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新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今后园林城市的评审和复查都将按照此标准进行。据悉,明天建设部将在浙江绍兴召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研讨会,专门就此事向各城市进行说明。 自1992年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以来,国家园林城市每两年评审一次,目前全国已有56个城市(城区)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城区)”的称号。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相关制度和标准是逐步规范的。1997年,建设部提出了12条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2000年,建设部下发《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在申报范围、程序上进行了规范性要求;此次出台新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内容上更规范,对申报城市要求更高,审查机制更严谨,更公开透明。 申报须符合四个条件 根据新标准,申报国家园林城市须满足以下4个条件,分别是已制定国家园林城市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对照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自检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必须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破坏绿化成果的事件。新标准把“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时间由每五年一次缩短为每三年一次,复查合格的,保留“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复查验收不合格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三大基本指标上调 在新标准中,园林城市的三大基本指标较之前有所提升,绿地率、绿化覆盖率提高了1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提高了1平方米。此外,在“园林城市基本指标表”中不再简单地把城市列为大中小三个等级,取而代之以人口数量作为标准,分为100万以上人口城市、50万至100万人口城市、50万以下人口城市,适应了现在城市人口急剧变化的现状。 申报园林城区范围扩大 原来的申评办法规定只有直辖市的城区才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区,新办法将其扩大到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城区。总体来说,我国园林绿化的发展东部优于西部,这是由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决定的;就是同一个城市,也有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在整个城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有困难的情况下,允许符合条件的城区申报,从而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推动整个城市园林绿化的进步。已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所辖城区,不能再申报国家园林城区。 审批程序更严格 以前各个城市申报后,由建设部统一组织对申报城市进行遥感测试,三大基本指标达到标准要求后,建设部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专家组把评估意见报给建设部,再由建设部城建司审查,报建设部常务会议审批。修改后的审批程序在评审中增加了一个环节,专家组评估报告出来后,需要再向建设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对专家的评估意见进行综合评审,然后由建设部审批。此外还增加了公示内容,通过综合评审的城市需通过为期10天的公示。 增加立体绿化、驳岸治理 新标准鼓励实行立体绿化,规定立体绿化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城市绿化面积,以此调动各城市进行立体绿化的积极性。 新标准首次提到对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的绿化要求,纠正目前许多城市采用水泥治理滨河和驳岸的错误做法,提出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 此外,新标准还增加了对城市绿线制度实施的规定,要求城市常用园林植物要以乡土物种为主,城市广场建设要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60%以上等内容。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基本知识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基本知识 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着力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文明程度,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攀枝花城市建设的必然要求 (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推动城市现代化进程,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知明度的内在需要; (五)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对单位绿化、居住区绿化有何规定? ①城市公共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服务半径达到500米(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的要求;②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要求,突出植树景观,绿化面积应占陆地总面积的7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富有特色,规划建设管理具有较高水平;③制定保护规划和实施计划,古典园林、历史名园得到有效保护;④城市广场建设要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60%以上,植物配置要乔灌相结合,建筑小品、城市雕塑要突出城市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充分展示城市历史文化风貌;⑤近3年,大城市新建综合性公园或植物园不少于3处,中小城市不少于1处。 三、什么是园林城市?

园林城市指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要达到较高水平,组织领导、管理制度、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环境和市政设施七个方面的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并经申报、考核后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 四、如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应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以赴,上下同心,认真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按照我市创建工作规划和要求,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把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到位,共同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五、哪些城市可以申报国家园林城市? 全国设市城市均可申报。 六、国家园林城市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一)城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目标及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 (二)已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进行等级评价并达到Ⅱ级以上(含Ⅱ级); (三)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的,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 (四)近3年内未发生破坏园林绿化成果、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市政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恶性事件; (五)城市园林绿化等级评价达到Ⅰ级,且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命

XX年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总结

XX年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总结 苏州位于长江下游,太湖之滨,境内河网密布、湖泊众多,总面积8488平方公里,其中水面积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水网密布,物产丰富,素有人间天堂的美誉。市区下辖吴中、相城、新区、园区、沧浪、平江、金阊七个行政区。XX年全市gdp达到6700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669亿元,其中市区gdp为2718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69亿元。已先后在全国率先建成“国家园林城市”群、“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群,荣获“国际花园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称号。 为进一步提高节约用水水平,有效解决城市水污染,加快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步伐,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市从xx年起,按照《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要求,结合城市节水管理的实际,提出了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目标。几年来我市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重点,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为载体,加强节约用水和集约取水管理,推进城市生活节水管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节水产业,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器具,提倡循环用水、一水多用、重复利用和污水处理回用,增加雨水资源供应渠道,鼓励“中水”回用,强调发展循环经济,把水资源利用、水环境保护和节约用水作为重要的目标任务。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创建机构,加大节水投入,严格规范管理,广泛深入发动,扎实有效地推进城市水务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我市一直高度重视城市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工作,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就成立了苏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全市计划用水、地下水资源等城市节水管理工作。xx年为了更好地开展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专门成立了由阎立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市水务局、发改委、经贸委、环保局、建设局、人事局、法制办、各区政府等32个区、局主要领导组成的“苏州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9月27日市政府召开了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动员大会,阎立市长作了动员报告,全面启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听取创建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部署和安排年度创建任务。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我市结合创建工作实际,拟定下发了“苏州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意见”,并与各区、局责任单位签定“节水型城市创建目标责任书”,分别明确了各责任单位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并把创建工作作为政府年终责任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 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清府办[2010]37号 【发布部门】清远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5.13 【实施日期】2010.05.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府办[2010]37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业经5月11日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反映。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清远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和景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扎实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以下简称创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及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以提高我市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努力打造华南休闲宜居名城,提升我市城市品位,形成鲜明的山水城市特色,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我市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不断提高我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在2010年3月底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各项指标达到省园林城市标准,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在2010年内,通过省建设厅的审核评定,取得“广东省园林城市”称号。 (二)在2011年5月底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在2010年内,通过省建设厅的初检和建设部审核评定,取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三、工作任务 通过财政投入、市场运作、政策扶持、招商引资、捐建、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各职能部门在市创园工作小组的带领下,全力以赴,按照清远市创建省园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和清远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2)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 一、组织领导 (一)认真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的要求; (二)城市政府领导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组织保障,政策措施实施有力; (三)结合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创造出丰富经验,对全国有示范、推动作用; (四)按照国务院职能分工的要求,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机构,职能明确,行业管理到位; (五)近3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加,园林绿化养护经费有保障,并随绿地增加逐年增长; (六)管理法规和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环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 (七)园林绿化科研队伍和资金落实,科研成效显著。 二、管理制度 (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修编)完成,并获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实施,取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 (二)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三)城市各类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 (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五)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区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城市常用的园林植物以乡土物种为主,物种数量不低于150种(西北、东北地区80种)。 三、景观保护 (一)注重城市原有自然风貌的保护; (二)突出城市文化和民族特色,保护历史文化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保护; (三)城市布局合理,建筑和谐,容貌美观;

(四)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买,措施有力; (五)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显。 四、绿化建设 (一)指标管理 1、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近三年逐年增长; 2、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达到基本指标要求; 3、各城区间的绿化指标差距逐年缩小,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相差在5个百分点以内、人均绿地面积差距在2平方米以内; 4、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 (二)道路绿化 1、城市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2、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具有本地区特点。 (三)居住区绿化 1、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旧居住区改造,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 %; 2、全市“园林小区”占60%以上; 3、居住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落实,措施得当,绿化种植维护落实,设施保持完好。 (四)单位绿化 1、市内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全市“园林单位” 占60%以上; 2、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 (五)苗圃建设 1、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2、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出圃苗木规格、质量符合城市绿化工程需要;

创建园林城市解说词

XX县创建园林城市解说词 片头: 古韵新城竞添绿 人居美景入画来 主题: 生态绿城宜居XX 正文: 碧波荡漾,勾勒曲水流觞、生态万象; 绿意翩然,映射浮翠流丹、田园风光。 XX,一方历史悠久、古韵绵延的文化沃土;一颗熠熠闪光、青翠欲滴的绿色明珠;一座秀美如画、和谐宜居的生态之城。 近年来,XX县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县城园林绿化和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城市品位和居民生活环境,用激情和梦想谱写了一曲诗意田园、美不胜收的绿色赞歌,描绘了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绿染山水增辉的幸福画卷。 综合管理科学有序 承载着创建生态宜居城市的梦想,XX县积极成立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指挥部,构建上下联动的创园机构,实施责任目标管理的具体措施,多次召开创园动员、督导会议,加大绿地建设投资力度,编制《XX县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对创园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浓厚的创园氛围,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满意率高达XX。

绿化生态齐抓共管 绿化和生态,是厚重历史与现代文明的交融,是秀美风景与人文灵性的共鸣。XX县将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放到突出位置,充分利用古城资源和自然河流地形地貌,加大绿地建设力度,开展生态环境整治,打造特色古城景观,使城市品位和居民生活环境显著提升。 XX县以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为载体,加大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等各类绿地建设:本着“创亮点、造精品、提形象”的原则,XX县对城区主干道花坛苗木和行道树集中补栽和绿化提升,对新改造道路高标准绿化,并重点开展XX路、XX路等道路的绿色廊道建设,全方位提升城市道路绿化;为一进步拓展居民休闲空间,XX县建设XX公园、XX公园等X个综合公园,XX年新建了X块街心公园,并对XX广场、XX公园、XX公园等X个公园、广场进行改造提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大XX%,全县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XX平方米;充分利用城中有水、水中有湖的特有条件,大力开展一河两岸综合治理,先后对XX河、XX河、XX湖等进行了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改善河岸景观建设,逐步打造“水绿相映、花红柳绿”的五纵四横河道景观,形成九河连六湖的城市水系体系;积极开展省、市级“园林单位”、“绿化达标小区”创建活动,涌现了一大批功能完善、环境生态较高的办公、居住区,目前全县省级园林单位XX家,市级园林单位XX家。在搞好庭院绿化的基础上,XX县通过开展“让绿于民、还绿于民”活动,使庭院绿化与街景绿化融为一体,丰富了主干道沿街绿化景观。XX县提倡绿地植物种类和配置层次丰富,总体上以乔木、灌木为骨于多层次进行配置,确保绿地植物种类丰富、疏密有致。目前,全县建成区绿地率达XX%,绿化覆盖率达XX%。

创建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表态发言

再接再厉扎实工作 为创建“双城”再立新功 ——在全县创建文明城市暨国家园林城市动员会上的表态发言 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加快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大方向和全县上下深入实施黄蓝战略、加快跨越崛起的新形势下,县委县政府站在全局高度,在此召开创建文明城市暨国家园林城市动员会议,是顺应时代潮流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作出的审慎决策,是一项顺民心、得民意的惠民工程。 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的创建涉及到城市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对城市公共设施、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方面都明确了更高的测评标准,对于检验城市管理工作成果、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意义深远。去年,我局把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当作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条件以及提升管理水平的机遇来对待,最终在省级园林城市验收考核中顺利过关,与兄弟单位一道为我县摘得了当年含金量最大的一块牌子。作为城市管理者,建设“双城”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我局将树立“我们是文明城市和园林城市的最大受益者”的创建理念,充分利用创建省级园林城市过程中积累的工作经验,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为创建“双城”

再立新功。 一、重点抓好和谐城乡创建暨城乡环境改善工程 (一)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是一个城市的第一印象,也是“双城”创建最直观、最基础的评判标准。一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切实抓好道路红线、市政基础设施黄线、水体蓝线、绿地绿线的管控。开展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创新巡查、监督、整改机制,防止各类违章现象反弹。编制完善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力度,采取源头管理的办法,开展建筑扬尘、运输扬尘、作业扬尘等专项治理,切实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二是加大道路保洁力度,购置洗扫设备,城市道路机械化洗扫水平达到70%,减少人工清扫带来的城市扬尘污染。逐步改进垃圾收集清运方式,实行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和裸露垃圾,果皮箱、地下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周围保持清洁,卫生清运率达到100%。加快无害化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进度,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深入实施提供硬件保障。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道路出入口、城中村、居住小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彻底根治垃圾围城、白色树挂和各类卫生死角。 (二)实施市政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创建“双城”,基础设施建设是硬指标,是确保我县通过考核验收的关键一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1)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改善城市生态功能,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丽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结合××区XX年至XX年创园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载体,根据城区历史及环境现状,按照维护民族文化的连续性、维护区域山水格局和城市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坚持政府主导、突出重点、全民动员、多方配合、注重实效的创建工作思路,结合独具特色的地方民族文化、建筑风格和自然资源,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以增强城市绿地总量为重点,着力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国际精品旅游城市、文化名市和最佳人居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总体目标是:力争到XX年全面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即:组织领导、管理制度、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环境、市政设施等七个方面的达标标准;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具备国家园林

城市申报条件,力争XX年内完成申报工作。 三、存在的差距 硬件方面的差距 1、城区内总体绿量差距较大。我区在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时,绿化总面积为460万平方米,绿地率为%,绿化覆盖率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4平方米。申报省级园林城市成功后,我区又实施了一批绿化建设项目,至底我区建成区绿化总面积为608万平方米,与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相比尚需增加绿地面积137万平方米。 2、城区道路绿化建设有待加强,主城区部分城市干道绿化不达标。如:民主路、福慧路、长水路、祥和片区部分道路。市区道路绿化未形成林荫路效果。 3、市政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如:道路机械清扫率、城市节能照明需进一步加强,做出亮点。 4、园林式单位与国家标准要求尚有差距,还应进一步开展评审工作。 5、临街单位拆墙透绿及立体绿化有待进一步提高。 6、交通路网建设有待完善,需打通城区断头路。 软件方面的差距 1、部分规章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园林绿化科研活动成果不够明显。 2、绿化养护及管理制度不够配套,绿化执法力度有待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考察报告.doc

第一篇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考察报告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技术报告》 项局长 电视片已完成初稿,请审定。有几处数据请指定专人填好后报我。定稿后,请让摄制人员与我交流一次,我有些具体的建议可供他们参考。 张俊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新姿焕古城 荆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技术报告 (征求意见稿) 从空中看荆州,沿江布局的城市宛若一幅色彩斑斓的长卷,舒展在楚都故地。

荆州市,位于湖北省中南部,长江中游北岸,江汉平原腹地。总面积41万平方公里,总人口650万,其中市区建成区面积66平方公里,城区人口69万。 荆州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这里是楚文化发祥之地,三国文化中心,近代最早对外开放的通商口岸之一。现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湖北省省级园林城市、省级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 荆州曾是古云梦泽的一部分,襟江带湖,沃野千里,具有天然园林水乡之形胜。近几年来,为营造更美好的人居环境,荆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人水和谐城市的目标。为此,全市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楔机,全民动员,举全市之力,打响荆州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城市绿化建设攻坚战。 字幕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2009年,市委、市政府作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决定。市里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市建设、规划、财政、国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荆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创建活动全面启动后“四大家”领导分头挂帅,市、区两级政府上下联动,广大市民热心参与,市建设部门带头攻坚。按照城市绿化增面积、上档次、创特色、出亮点的总体思路,拆除了一大批侵占绿地的违章建筑,实施了一大批重

大园林绿化工程,全城人民用辛勤的汗水浇出一片新绿。 字幕二、保障制度日益完善 为科学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近几年来,荆州按照国家园林绿化标准,瞄准先进城市水平,结合自身城市特点,编制和实施了《荆州市绿地系统规划》、《荆州市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荆州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10多项专项规划,形成了规划引导建设,建设展示新绿的良好发展态势。 为从建设的源头要绿,从工程的监管中增绿,近几年来,荆州注重抓好园林绿化保障制度建设,相继出台了《荆州市城市绿化实施细则》、《荆州市“五线”管理办法》、《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市建设项目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等20多项政府规章,在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中形成了工程设计有准则,项目实施有比例,竣工验收有标准的全过程绿化监管制度,以软实力的提升推动了绿化硬件建设。 字幕三、景观保护延续文脉 荆州,是一座有着2600多年建城史的古城,同时又是一座水资源丰沛的滨江之城。近几年来,为彰显古都魅力,展示水乡靓丽,在园林绿化建设中突出了

六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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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味,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建设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结合六安实际,特制定六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中等城市的战略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注重特色,讲求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城市的自然资源,迅速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总量,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做好“滨水城市”、“绿色城市”、“文化城市”三篇文章,把六安建成国家园林城市。 二、总体目标 xx年初开始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力争xx年申报并通过现场考核。 到xx年底,我市城市园林绿地总面积达到2100公顷,绿地率达到37%,绿化覆盖率达到42%,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0㎡(以60万人口计)。形成生态优良、景观优美、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城市风貌,全面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三、创建任务 (一)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 结合我市新一轮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按照高于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充分利用自然景观和河流水系、文化资源,注重植物地带性风貌特色,高标准修订《六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城市“绿线”并严格保护,编制《六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逐步形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 (二)加快城市绿地建设

1、完成城市重要出入口、重要景观带、景观节点、城区主干道的景观建设。完成迎宾大道、六寿路、六舒路、312国道、六霍路等城市出入口及景观节点绿化;完成解放北路、佛子岭路、长安南路等城市干道的增绿工作。 2、加快以两河治理为重点的廊道建设。坚持以新老淠河综合整治为重点,全面治理城市水系,加强城市水体两岸景观建设,突出水韵特色。 3、加快公园绿地建设。结合城市重点工程建设,重点建设中央森林公园、白鹭公园、皋陶文化园等一批公园绿地和街头游园,提升城市人均公园绿地水平。 4、加快城市防护林带建设。结合环绕城区的高速公路、铁路防护林建设,逐步形成森林环绕的环城景观林带。 5、加快推进绿色街巷建设。积极做好街道、巷口、街巷墙体、居民庭院、阳台绿化美化工作。金安区、裕安区、六安开发区及有关单位要全力以赴,创建一批街巷整洁、环境优美的绿色街巷,每个区至少要有5—7个以上示范街巷。 6、积极创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创建活动,到xx年底,全市园林式小区达60%以上,园林式单位达70%以上。 7、加快以乡土树种为重点的苗木基地建设。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建成区面积2%以上,苗木自给率80%以上;园林植物引种、育种工作成绩显著,培育和应用一批适应当地条件的具有特性、抗性的优良品种。 8、大力发展立体绿化工作。充分利用屋顶、墙面、阳台、台地、坡地、桥体等进行绿化,形成优美的立体绿化景观。 9、扎实开展城郊一体的生态环境建设。结合城郊的农田、河流水渠、道路等进行防护林网建设;结合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发展郊区公园、生态林地、经果林等,形成城乡一体的绿色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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