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

西方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
西方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西方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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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8 09:34:33| 分类:西方政治制度|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第二章西方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P61

第一节政治权力来源的人民主权原则P61

一、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人民主权思想的提出和意义P61

l 君主主权论;议会主权论;任何民主权论;近代主权学说;布丹的最大贡献;

l 主权P61;主权这P62;国家;主权作为国家最高权力的基本特征P62;最高主权;

l 霍布斯的主权论P62;

l 洛克的主权论P62;

l 卢梭的主权论P64;“公意”概念P65;人民主权的原则P65;卢梭人民主权论评价P67;对卢

梭民主的评价(包括局限性)P67;

二、政府合法性的根据P67

l 政府合法性p68;

l 主权在民的内在逻辑P68;讨论政府合法性仍需回到契约论P68;

l 自然状态P68;社会契约论的意义P69;洛克规定国家最高权力即立法权的范围和职责P70;

l 洛克判断政府合法性的根本标准(政府解体的原因)P70;

l 天赋人权解释的人民权力P71;论述自由权P72;自由?P73;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P72;

三、人民主权对当代西方民主制度的影响P73

l 人民主权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和革命成功后的不同功能P68-P78;

第二节人民行使权力的代议制原则P78

一、代议民主制的产生P78P

l 代议民主制?P78;产生(历史条件)P79;其必然性和优越性P80;普选权出现的根本原因

P79-P80;局限性P81;

l (直接民主制?P79;)

二、代议民主制理论P82

l 密尔的“好政府”的两个基本条标准P83;密尔反对专制的理由P83;

l “好的专政”又怎样P84;民主只好在哪里P84;

l 密尔的代议民主制区别于一般民主的的经典概念P86;代议制政府P86;

l 密尔关于代议制政府易产生的弊端P86;密尔的人性固有弱点P87;

l 密尔的“阶级分权”思路p87;密尔阐明的代议民主制的一个重要思想P87;

l 密尔的关于克服代议制政府危机的途径P88

三、代议制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作用P88

l 代议制体现了现代民主的三个原则P88;意义P90;现实作用(对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作用)

P91;宪政主义P232、F55

l 代议制中“少数服从多数”和“保护少数”原则的含义P89;

第三节民主制度权力机构中的分权制衡原则P92

一、从立宪君主制分权论到共和制分权论P92

l 分权P92;制衡P93;资产阶级的革命目标P93;

l 洛克的分权学说(二权分立)P93;孟德斯鸠对“自由”的论述P95;

l 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三权分立)P97;

l 分权学说(三权分立)实践的杰出人物杰斐逊P97;杰斐逊的独创性P98;政治文化P98;

杰斐逊关于“自由政府”的论述P99;

l 杰斐逊关于控制自由政府的方法P99;(根本方法;辅助预防措施);

l 杰斐逊关于“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论述P99;

二、政治制度中的三种分权制衡模式P100

l 分权制衡的广义、狭义之分P100;分权制衡的三种模式P100;

l 美国模式P100;其呈现出的交错重叠特征P101;

l 英国模式P102;表现p103;其下院权力向政府内阁转移的表现P105;

l 法国模式P106;第五共和国的继承与创新P107;

三、分权与制衡的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P110

l 分权制衡的实质P112;

l 反对封建专制的历史意义P112;

l 20世纪特别是战后,分权制衡发生的变化P112;

l 分权制衡的历史进步性及局限性P112;

第四节民主制度运作的法治原则P113

一、法治思想的来源P113

l 法治?法制?p114;法治与法制(区别于联系)P114;依法治国P115;法治国P115;

l 法律与立法P115;法治思想的起源P116;自然法P116;主要内容P116;

l 阿奎那的法律观(分类)P117;

l 路德、加尔文的法律观(分类)P117;教皇革命P118;意义P118;

l 孟德斯鸠的法律观(分类)P120;

l 西方法治观念P121;

二、实行法治的原则P121

l 国家的世俗化P121;法理逻辑的两种观点(内涵)P122;纯粹法学派P123;新自然法学派

P123;法治与正义的关系P122;

l 富勒的道德观P123;道德分类P123;富勒的“法律内在道德”标准P125;

l 法治原则P125;法律的破实行内容P125;法律必须公开的原因P125;法律秩序的基本特征P125;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主要内容P127;司法独立的内容P128;

三、西方民主制度法治原则与实践的脱节P12

l 法治与民主政治P128;法治与民主共和政体P128;立宪政府P129;

l (韦伯)的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矛盾)P130;矛盾的根源P132;

l 一个健全社会应具备的调节手段P131;

l 为什么说古代与东方社会的法律是“非理性的”?P130、F64

附录:部分练习题

一、单选、多选知识点

1、最早提出近代主权学说的代表人物是法国的让·布丹。他第一次确立了“国家”和“主权”两个概念之

间的联系。P61

2、神法和自然法先于国家而存在,故高于国家和国家主权是主权论的哲学基础。P62

3、霍布斯的理想政体是君主政体。洛克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在洛克的制度安

排中,立法权被规定为最高权力。P63

4、按卢梭的观点,人民主权具有以下原则:主权是至高无上的;主权是不可转让的;主权是不可分

割的;主权是不能代表的。P65

5、卢梭主张直接民主制,而反对代议制。他坚持人民主权的绝对性、神圣性和不可侵犯性。P67

6、在洛克的社会契约论中,契约一经订立,自然状态立即转化为公民社会。P69

7、“天赋人权论”所揭示的人民权利主要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和反抗权。P71

8、资产阶级革命成功后,在人民权利中真正有意义的是财产权和自由权。财产权是解释资本主义历

史运动的最具有直接性和实质性的因素。P71

9、1791年宪法是法国第一部宪法,也是欧洲大陆最早的近代成文宪法;其特点有人民主权原则和分权原则。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终于在自己的宪法中写上了“共和国”三个字,被认为是法兰西民主共和制的真正开始,1875年宪法遂成为法国现代宪法的蓝本。P74-P75

10、议会主权是英国宪法制度的根本特征。P76

11、普选制是代议制的基础,没有它就没有现代意义上的代议制。这是代议制和欧洲中世纪封建的

三级代表会议的根本区别。人民参与国家最主要、最通行和最现实的途径是代议民主制。P80

12、密尔全面论证有关代议制度的一般原则及其职能、组织、活动等问题的著作是《代议制政府》。密尔认为克服代议制政府危机的重要途径是扩大选举权,改革选举方式,使有教养的少数人进入政府。P83

13、第一次以分权学说来为资产阶级用民主形式组织国家进行经验总结并为以后资产阶级的自由主

义思想发展提供理论基础的是洛克。自由思想是从英国输入法国的,洛克是这种思想的始祖。P92

14、孟德斯鸠将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分。他的三权分立学说倾向于行政权。孟

德斯鸠认为,政治自由的关键在于人民有安全。P95

15、西方政治制度的分权制衡分为美国模式、英国模式和法国模式。P100

16、美国国会的权力包括财政权、征兵权、立法权、拨款、设立邮局;美国总统的权力包括任命大

使、任命内阁部长、统帅军队、特赦。P100

17、议会制的故乡是英国,英国政府大臣全部由立法机关成员担任。英国的权力制衡在行政与立法的关系上表现为:人员上的重叠;议会授权政府立法;下院最终控制着行政机关。组成英国议会的机构有:

国王、上院、下院。P102-P105

18、英国行政权力的最高来源是下院。英国下院的权力逐步向政府转移表现在:政府控制决策;政

府控制立法;政府控制财政立法;政府控制下院。P105

19、自1789年大革命以来,在法国经历过的几个共和国中,法兰西第二共和国实行的是总统制。法兰西第三、第四共和国的政治制度都属于议会共和制。法兰西的第五共和国属于半总统半议会制。P106

20、1958年建立的法国第五共和国继承了第三、第四共和国政治体制的一般原则,如主权在民、代

议政治、三权分立、人权法治等等。P107

21、美国“宪法之父”是麦迪逊。最高法院、总统、上院和下院是联邦制中互相制约的四种权力。P112

22、20世纪特别是战后以来,西方国家行政权力不断扩大,议会的权力不断下降,三权之间失去原

有的平衡。最早显示这一趋势的是罗斯福新政。P112-P113

23、中世纪最有代表性的神学家之一的阿奎那把法律分为永恒法、自然法、人法、神法。路德和加

尔文把法律分为神圣法、自然法、实证法。P117

24、在当代西方社会,法治原则背后的法理逻辑主要存在的观点有:纯粹法学派的观点和新自然法

学派的观点。P122

25、司法独立的内容有:⑴法官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干预;⑵司法机关组织系统独立;⑶为保

证法官审判独立,制定相应法律条款以保护法官地位和权利不受侵犯。

26、分权即权利分立,是指国家权利不能集中于国家机构某个部门或一部分人,而应当合理的分成

若干部分,由宪法授予不同的国家机构(部门)和不同的人所执掌。P92

二、名词解释及简答

1、代议民主制――是指人民根据主权在民的原则,按照一定的程序选举代表组成的代议机关(议会

或国会)来行使国家最高权利的政治制度。P78

2、国家的世俗化——至国家的合法性依据是“此岸原则”,即根据自行负责的理性来构建其法权体系

和统治技术的原则。P121

3、制衡――所谓制衡,则是指分立为不同部分的权利之间应形成彼此制约的关系,其中任何一部分

权利都不能独占优势。P93

4、法制――意为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一套设施和制度,其重点是落实在法的强制性、合法性、

技术性。P114

5、宪法委员会――是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中比较重要的监督机构。P110

6、直接民主制――是指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P79

7、纯粹法学――是指把法律作为一个摆脱道德和政治价值判断的、纯粹属于“社会技术问题”的研究

对象的科学。P122

8、人民主权思想:是近代西方思想学家提出的,在近代西方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的理论成果它以自然法、契约论为基础,论证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确立人民的自由意志在国家生活中的最高地

位,借以否定君主主权论和议会主权论。P65

9、分权:即权利分立,是指国家权利不能集中于国家机构的某个部门或者一分人,而应当合理地分

割成若干部分,由宪法授予不同的国家机构(部门)和不同的人民所执掌。P92

三、论述题(要点提示)

1、试论述直接民主制与代仪民主制的关系。P79、P78

2、试论述民族国家与现代国家(国家.世俗化)的区别与联系。P4

3、P121

3、试论述人民主权思想的形成与发展,P65

4.、试论述代议民主制的局限性P81

5、试论述分权制衡的历史进步性及局限性P112

6、试论述法治与民主共和政体P128

7、试论述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矛盾)P130

8、试论述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矛盾的根源P132

9、试论述法治与正义的关系P122

10、试论述卢梭提出的人民主权的原则:一、主权是至高无上的,人民就是主权者。二、主权是不可的。三、主权是不可分割的。卢梭是反对分权论的。四、主权是不能代表的。他主张直接民主制而反对

代议制。P65

11、试论述卢梭人民主权理论的意义及局限性:意义:卢梭的人民主权论第一次以完整的形式,彻底的精神打开了法国近代的大门,深刻地影响了西方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建立。他坚持人民主权的绝对性、神圣性和不可侵犯性,极大地鼓舞了大革命时代的政治先驱者。具梭的人民主权论原则中所提出的人民主权不可,不可分割以及政府权力来自人民、政府受人民委托并接受人民监督和政府成员是人民公仆等观点,都是他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的体现,是西方政治发展史上最具反抗精神的思想精华;局限性有:

从哲学上讲,他代表了小资产阶级反历史主义的浪漫主义政治倾向,没有提供出一一条实现人民主权的具

体途径;其公意理论极为抽象,无法运作等。P67

12、试论述代议制产生的历史原因:一是到了近代,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人口和疆域的扩大,实行直接民主制失去了历史和客观的条件,代议制成为现代国家普遍选择的政府形式。二是资产阶级用商品经济摧毁了封建制度的政治特权,建立了资产阶级的社会制度,即市民社会,从而为资产阶级政治平等

和政治自由奠定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和民意基础。P79

13、试论述代议制体现了现代民主的三个原则:一是人民主权或主权在民的原则;二是少数服从多

数和保护少数的原则。三是在国民监督和批评下会议和政务公开原则。P88

14、试论述分权制衡的原理:分权是指国家权力分成若干部分,由宪法授予不同的国家机构和不同的人们执掌,没有一个部门服从或支配其他任何部门,没有一个部门可以行使宪法赋予其他部门的权力;制衡即分立为不同部分的权力之间形成彼此制约的关系,其中任何一个部门权力都不能独占优势。因此,权力分立并不是说分掌权力的各部门应该完全互不相干,而是互有牵制,事实上,权力具有一种侵犯性质,应该通过给它规定的限度在实际上加以限制,以保证国家各部分权力在运行中保持总体平衡。P93

15、试论述洛克的二权分立学说:洛克主张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后两权属于行政权。其中立法权归议会,行政权归国王。立法权是最高权力。这是一种阶级性质的分权,是确保资产阶级政治统治的前提下的一种权力分配。不但国家权力彼此间需要制约,而且国家各部分权力无一例外都要受人民制约。这是洛克分权学说中的民主性精华。P

16、试论述孟德斯鸠三权分立说的内容:法国的孟德斯鸠主张,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他把自由主要归结为政治自由。把政治自由与权力制衡结合起来,这是孟德斯鸠留给西方民主制度建设最宝贵的思想遗产。他主张三权要分立,要相互制衡。当然,相对于立法权和行政权,司法权在他的三分说中并不很重要,制衡的重点是立法和行政。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倾向于行政权。P97

17、试论述杰斐逊的分权制衡理论:在洛克和孟德斯鸠之后,对分权制衡理论贡献较大的是美国的宪政实践者杰斐逊。他主张,政府的合法权力只能得自于人民,人民必须控制政府;只要通过人民的自由选举产生国会并在国家机构中实行三权分立,就可以达到主权在民的目的。因此他的分权制衡理论具有鲜

明的以人民主权为前提的权力制约的特色。P99

18试论述分权与制衡的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分权与制衡作为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架构和最重要的运行机制,普遍存在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分权与制衡的形成除了历史和政治原因之外,还有深刻的经济、物质和文化根源,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自由主义、社会化大生产是分不开的。要看到,分权制衡机制同样是为作为统治阶级的整个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从本质上讲,分权仅是资产阶级内部的分权,而不是资产阶级与其他阶级的分权。三权分立是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共同特点,实质是资产阶级对国

家权力的垄断。P110

19、试论述英国分权制衡模式的特征:英国的权力制衡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行政与立法的关系上,两种权力几乎是融合的,首先是人员上的重叠,政府大臣全部由议会成员担任;其次是议会授权政府立法;第三是政府可以通过议会党团控制议会。当然下院可以通过质询、辩论、批准立法、倒阁等控制政府。二是司法与立法上,首领官可以参加议会的立法事务,法院受议会立法的约束,但不受议会决议的约

束。其司法独立是不彻底的。P102

20、试论述分权制衡美国模式的特征:其三权分立比较明显,但在实际运作中,其分权制衡呈现出交错重叠的特征。从立法与行政的关系来看,国会的立法权需要总统签署后才能生效;总统任命主要官员需经国会参议院同意。从行政与司法的关系来看,总统可以任命法官,但法官又不依附于总统。从立法与司法的关系来看,国会有权同意或不同意总统任命的法官,有权对法官进行弹劾。美国政治生活中的分权

制衡除了体现在上述三部门之外,还体现在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国会参众两院之间等等。当然,分权制衡并没有否定协调合作。何时以何为重,关键取决于美国统治集团对自身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认知和考虑。

P100

21、试论述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与第三,四政治制度的新特征:一是总统成为国家权力的中心。总统有权组织政府,有权解散议会,总统享有举行公民投票的权力。二是政府的权力和地位提升。三是议会地位和作用下降。四是建立比较完备的监督和咨询体系。如宪法委员会,经济和社会委员会。P107

22、试论述.西方法治的根本含义:西方法治的概念内涵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法治缘于自然法学说,奠基于自然法的契约论之上,保护“人与生俱来的诸项权利”是法治的根本使命;二是法治必然要求限制政府的权力,即法治不仅以法律统治民众,更以法律约束统治者,法治与宪政有着天然的联系;三是法治当然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但更强调所依之法必须合“法”。四是法治强调法律是被人们能动发现的自然法则,因此法治要重视法律的规范性、稳定性和持久性。P121

23、试论述民主政体是最适合,也是最需要法制的政体:民主政体是最适合、也是最需要的法治政体。一方面,没有法治,民主就容易蜕变为多数人的暴政。另一方面没有牢固的民主制度结构,也很难有可靠的法治。从司法活动的角度看,法治对于民主政治的意义还表现在宪政制度和政府体制方面。P128

24、社会契约论如何论述政府合法性:社会契约论对于解释政府合法性的意义:一是把政府的来源与政府的合法性联系起来,运用唯心史观揭示了社会(自然状态、公民社会)先于国家,国家来源于社会,从而社会决定国家这样一些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二是把政府的目的与政府的合法性联系起来。主张政治社会的首要目的是保护财产。人民主权是对政府权力的根本约束,是政府合法性的根本基础。P68

25、试论述代议民主制与直接民主制相比较的优越性:第一,代议民主比较成功地解决了民主的规模与民主的实现问题。第二代议民主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摧毁封建政治特权的产物,因此代议民主可为财产权、经济自由、政治自由这些“资产阶级权利”提供牢固的保障。避免了直接民主制下国家与社会的高度合一而造成的民主与自由的紧张对立。第三,代议民主比直接民主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可为全人民提供更大的自由度。第四,代议民主是程序民主,它通过各级代表机构和代议程序对民意进行过滤、筛选和划并简约,可以有效地克服民意中的非理性成份,避免政府决定受大众一时情绪的影响和支配。P80

26、试论述密尔的代议民主制理论内容:密尔是19世纪英国的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其著作《代议制政府》,是自由主义的主要代表。他认为,在一个自由的社会里,国家的职能并不是消极地而是积极的,国家不能以为只要不立法就可使它的公民自由,立法可以成为创造、增加机会和使机会均等的手段,自由主义无须对此加以限制。密尔的好政府观认为,好政府有两个基本标准:一是政府的统治必须有助于增进被统治者的好的品质,即促进人民本身的美德和智慧;二是政府必须利用它本身存在的好的性质来实现正当的目的,即政府行为要符合法律和道德准则。代议制政府是理想上最好的政府形式。密尔的代议民主理论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即保护少数人的代表权和意见权,不能因为多数人有发言权就剥夺少数人的代表权和意见权,少数和多数一样都应享有充分的代表权,应该按比例分配代表权。密尔对少数人代表权和意见权的强调反映了他的精英民主观,他主张要防止由于选举权的扩大而导致国家权力落在越来越低于最高社会教养水平的阶级手中的现象,他主张要使少数有教养的人进入政府,并切实保障他们的代表权和

意见权以及受到压制时的对抗权。P82

27、试论述西方民主制度法治原则背后法理逻辑的两种不同观点:当代西方社会,对法治原则背后的法理逻辑主要存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纯粹法学派的观点,即把法律作为一个摆脱了道德和政治价值判断的、纯粹属于社会技术问题的研究对象。奥地利法学家凯尔森是这一学派的主要代表。二是新自然法学派的观点,其代表人是美国的富勒。主张把法治与正义、与道德联系起来,凡是与共同的善相抵触的法律都是非正义的法律,恶法非法,非正义的法律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P122

28、试论述西方民主制度法治原则的观点:第一,法律必须是普遍和公开的。一是法律的适用不是针对某些特定的人群,而是所有的人和一系列相同的事物,即不能选择性地立法和执法;二是法律的规范是具有普遍意义的规范,正义、、自由、平等、尊严等是不因时间、地点而变化的永恒法则。不论是立法者还是一般的平民,都必须接受这种规范的统治;第二,法治的最终目的是维护人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第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是公民不分性别、职业、种族、信仰、文化程度、财产状况,均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享有公民投票权;二是少数民族、有色人种与白种人享有同等的政治权利。三是包括总统在内的任何政府官员,凡触犯法律皆绳之以法,任何人没有法外特权。四是司法平等,即普通公民与政府官员的利益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并同等地依法治罪;第四,司法必须独立。司法独立是指司法权由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加以干涉。其内容包括:一是法官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干预;二是司法机关组织系统独立。三是为保证法官审判独立,制定相应的法律条款以保护法官地位和权力

不受侵犯。P125

29、试论述西方法治中形式合理性与实质非合理性的矛盾:马克斯韦伯认为,形式合理性是关于不同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判断,实质合理性是关于不同价值之间的逻辑关系的判断,前者主要被归结为手段和程序的可预计性,是一种客观的合理性,后者则被归结为考量某种特殊目的和后果所具有的意义性,是一种主观的合理性;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法律的形式合理性是为既存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服务的,作为最大限度的形式合理性先决条件契约自由在形式上似乎是一种中立的制度,但在实际上决非中立,它有效地保证了经济特权即资产阶级使用其超经济能力的机会。由此可见,西方民主制度中的法的形式合理性与实质非理性的矛盾有其深刻的社会阶级根源。这也表现在立法与司法的关系上。P130

民主的原则

民主的原则 0. 序言 这里刊载的是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IIP)编写的介绍民主制度基本原则的一个短文集。文集现含15篇文章。每篇文章有英文、中文、阿拉伯文、法文、波斯文、葡萄牙文、俄文和西班牙文版本。 虽然"民主"一词今天已经传遍世界,但解释它的含义并不容易。短文集的第一篇文章概述了民主的概念,其后各篇文章则按照民主治国的具体要素划分专题,逐一作出解释。每篇短文既反映了主流理论家的见解,也代表着在民主政体下欣欣向荣的许多自由社会的普遍做法。 你有关于民主的问题吗?你愿意提出一些题目建议吗?请将意见或建议寄至: iiptcp@https://www.360docs.net/doc/c514456451.html,。 1.概述:何谓民主? 民主一词源于希腊字"demos",意为人民。在民主体制下,人民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尽管世界各民主政体间存在细微差异,但民主政府有着区别于其他政府形式的特定原则和运作方式。 民主是由全体公民──直接或通过他们自由选出的代表──行使权力和公民责任的政府。 民主是保护人类自由的一系列原则和行为方式;它是自由的体制化表现。 民主是以多数决定、同时尊重个人与少数人的权利为原则。所有民主国家都在尊重多数人意愿的同时,极力保护个人与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民主国家注意不使中央政府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政府权力分散到地区和地方,并且理解,地方政府必须最大程度地对人民敞开和对他们的要求做出反应。 民主政府知道其首要职能是保护言论和宗教自由等基本人权,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保护人们组织和充份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机会。 民主国家定期举行全体公民参与的自由和公正的选举。民主国家的选举不会成为独裁者或单一政党的门面装饰,而是争取人民支持的真正角逐。 民主使政府遵循法治,确保全体公民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其权利受到司法体制的保护。

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 1、主权:国家固有的对内高于一切和对外保持独立自主的权利,或者说是国家独立自主处理内外事务而不受他国干预或限制的最高权力。 2、君主主权: 霍布斯的《利维坦》:每个国家都必须存在一个绝对的最高主权,足以强制人们遵守这一为达到和平共处而订立的契约。而这个最高的、不受限制的、不可分割的主权权力,只能掌握在君主手中。 3、人民主权:卢梭认为,国家代表着"普遍利益"和"公共意志",国家主权应属于全体人民。人民主权的主要内容就是公意,它体现了人民自由意志在国家政治中的最高地位,这种意志是不可转让、不可分割和不能代表的。 4、议会主权: 洛克认为,人民订立契约成立国家时,仍保留生命权、自由权与财产权三项不可放弃、不可转让的天赋权利。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与执行权和对外权,立法权是最高权力。(委婉表达了人民主权思想) 5、洛克:英国哲学家、政治思想家。他主张要扞卫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等"自由权利",强调建立有限政府 6、主权在民:最早把主权在民原则写进宪法而确定下来的是法国,1793年宪法被认为是史无前例的、最民主的、最能体现卢梭人民主权理论的一部宪法。法国是主权在民思想的发源地。 《人权宣言》成为法国第一部宪法的序言,这部宪法是欧州大陆最早的近代成文宪法 7、政治合法性:又叫政府合法性、政权合法性,指某个政权或政府的统治获得社会成员的服从和忠诚的问题。 8、布丹:法国大律师,近代国家主权理论的创始人,他发表了《国家论六卷》,系统地论述了国家主权学说 9、霍布斯:英国着名政治家,他运用近代自然法理论,论证了在自然状态下,人们通过订立契约而建立起国家。《利维坦》 10、卢梭:法国着名的启蒙思想家,也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他的人民主权理论对于近代政治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1、主权在民原则的主要内容 主权在民原则,又称人民主权原则,它源于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率先倡导的“主权在民”学说。根据这一学说,国家被看作是由人民根据自由意志缔结契约的产物,国家的最高权力应属于人民,而不是君主。无论是国王还是君主,其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 12、从君主主权到人民主权理论的发展 1、霍布斯的君主主权理论 2、洛克的议会主权 3、卢梭的人民主权 13、比较洛克的议会主权理论与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 14、代议制:指人民不直接行使国家的权力,而是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相对之直接民主制度,代议制是间接民主制。 15、直接民主制:是指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的民主制度。古希腊的城邦民主制是一种典型的直接民主制 16、间接民主制:也称代议民主制,是指人民根据主权在民的原则,按照一定的程序选举代表组成的代议机关(议会或国会)来行使国家最高权利的政治制度。 17、《代议制政府》:是一部关于代议制的经典着作,它比较全面而系统地论述了资产阶级代议民主制的各种具体问题和制度安排,在西方政治思想史和西方政治制度史上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被西方学者公认为是有关代议制的一部经典着作

浅谈中西方选举制度差异和我国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浅谈中西方选举制度差异和我国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11级中药一班 11020100125 桑羽飞

浅谈中西方选举制度差异和我国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摘要】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作为政治文化和制度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几个世纪的发展,通过不断的扬弃和积累,逐步形成了当代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相对独立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本文通过比较中西方选举制度在特点和原则等方面的差异,总结出我国选举制度存在的弊端和缺陷,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 【关键词】中西方选举制度差异改革完善 选举制度是民主制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议会制度、政党制度并称现代民主制度的三大支柱。对中西方的选举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和研究,不仅有助于了解西方国家的民主历程,而且有利于我国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设计和完善结构合理的选举制度,走上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制度发展道路。 一、西方选举制度 (一)西方选举制度的特点 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作为国家的一种政治制度,是在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逐步形成,并在随后的资产阶级国家成长的过程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不论西方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怎样不同,一般说来它们的议员和政府首脑,形式上都是由选举产生。 西方国家选举的发源地在古希腊。近代西方选举制度是伴随资产阶级议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在同封建势力反复斗争的过程中,在继承和借鉴古代社会选举制度的基础上,为适应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和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而逐步产生的。西方资产阶级选举制度诞生于17世纪的英国。 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确立,使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程度得到巩固,使人民的政治素质得到提高,使社会得到稳定和发展。 虽然选举制度的产生,比前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阶级组织国家机关的方法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但是近代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还存在着许多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数很少。

行业协会商会民主选举制度

《行业协会(商会)民主选举制度》 参照文本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的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选举工作,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 第三条本会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监事,需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人数应当不少于9人,但不超过会员(或会员代表)总数的1/3,且为单数;理事会人数在50人以上的,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行业协会副会长(副理事长)设置一般为2至15人】 第四条本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上一届理事会负责。新一届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理事会广泛征求各会员单位意见,在充分酝酿协商基础上,由上一届理事会全体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产生。若上一届理事会未能按规定产生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候选人,则应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由上一届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直接推选候选人。有30名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联名荐举,

可获得候选人资格。 第五条本会选举采用等额选举(或差额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正式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另选他人、也可以投弃权票。 第六条本会换届选举,监票人由上一届监事担任;唱票人、计票人由上一届理事会提名,由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 第七条投票选举前,由上一届监事依据法规和《章程》规定,对会员(或会员代表)进行资格确认和人数核实,核准大会有效性。选举理事会,应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参加方可进行;选举常务理事会,应有2/3以上理事参加方可进行。 第八条投票前,监票人应开箱示众后当众封箱。 投票时,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首先投票,然后监督其他代表依次投票。 投票结束后,应当众开箱,并当场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选票无法辨认的,作废票处理,废票计入选票总数。 第九条计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应签字

当代西方国家民主制度的利弊及其启示

当代西方国家民主制度的利弊及其启示

当代西方国家民主制度的利弊及其启示 学号:0944001475739 (用全号)姓名:许洁霞民主一词源于前五世纪古希腊字“demos”,是指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它是自由的体制化表现。据记载,希俄斯岛在公元前575-550年之间就出现了公民的议会和大会。 一、西方国家民主制度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一)多党制 1、温和多党制 温和多党制(限定多党制),以德国、比利时、瑞典、卢森堡、丹麦、瑞士和荷兰等国为典型,其特点是:政党数量一般在3—5个,政党间的意识形态距离较小,政党间的相互作用基本上是“向心力竞争”,允许出现联合政权并且具有鼓励联合政权的政治结构,政局比较稳定。 2、极端多党制 极端多党制,以意大利、法国、德国(魏玛共和国),尤其是历史上的魏玛共和国和法兰西第四共和国为代表,其特点是:政党数量6—8个或更多,政党间的意识形态距离较大,“政党分散化”倾向严重,左翼和右翼存在着互不妥协的纯纲领政党。极端多党制常常造成政局不稳,如1946年——1957年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时期,11年半就更换了20届政府,每届政府执政时间不过半年,最短的仅仅只有2天。

害。 四、西方国家民主制度对我国民主制度建设的启示 从本质上讲,资本主义的民主,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统治游戏,但其民主的外壳或具体形式,往往并不反映阶级内容,仅仅具有工具或手段的性质。我们完全可以批判的吸收和借鉴古今中外的一切有价值的、合理的东西,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我国的民主选举尚处在发展过程中,政党与选举制度方面尚有很多问题需要探讨、完善。现代西方的民主制度给了我们许多的启示和有益的参考。 (一)关于政党与民主政治的关系 西方政党在选举中的地位和作用,政党的运行方式和执政方式,政党与议会、政党与法律的关系,以及政党的法制化等,这些对于我国如何加强和改善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改善党在民主选举中的领导方式,坚持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如何发展完善我国的多党合作,如何动员组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选举等方面,提供了一些可资参考的东西和多角度思考问题的方法。如,西方政党不能直接领导和管理国家事务,即便是选举中获胜的政党,其纲领、政策也必须通过国家形式,通过议会中其成员的多数地位,经法定程序才能够成为全社会的规范,政党对国家的实际的领导是隐蔽的,其形式是法律所规范的。随着我国政治制度的健全,反映我国政党体制、体现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地位,全面规范政党行为的我国的《政党法》或《政党活动法》也完全有可能出台。 (二)关于政党在选举中的技术问题

中美选举制度之比较

中美选举制度之比较 内容摘要:中美选举制度无论在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规定上,还是在选举机构、选举经费来源、选举过程以及选举规则上都存在很大的不同。中美两国作为当今世界两个大国,在国家选举制度上的相同和差异是值得关注的,两国的国家元首选举更是值得浅析的。文章通过对两种选举制度的比较,发现其差异,并从实行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分离,加强对选举的组织与宣传力度,注重在选举中引入竞争机制,扩大直选范围,提高选举技术含量,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选举规则角度出发,为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选举政治现实政治中美选举制度相同和差异 选举是民主政治的基础和保障,政治选举在西方国家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体系已趋于完善。中国是历经五千年的封建专制国家,一直以家族血统传承政治职务,政治选举制度始于近代,仅有一百多年的时间,所以无论从选举的政治理念还是选举模式,选举制度都还相当不完善,西方国家臻于完善的选举制度无疑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模板,尤其是美国这个特殊的国家,根据自己的国情构建的符合自己国情的制度,他们的这种先进制度不仅需要我们选择性的学习,而且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故我国在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道路上,应该保持“拿来主义”的姿态,立足本国国情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美国的政治体制是当今最成熟和健全的民主体制,所以美国总统选举一直为世界各国人民所关注,从总体来讲,美国总统选举方式是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典型,

尊重承认西方政治理论和实践的先进性,并不意味着一切照搬西方民主。民主作为一种普适价值理念是放之四海皆准的,但是实现民主的具体制度设计完全可以不同,也必须不同。不同水平的经济基础、历史传统等因素所构造成基本国情的多样性、复杂性决定了民主模式的多样性、复杂性。下面将从几个方面具体阐述中美两国国家选举制度的相似之处和差异。 一、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规定上的差异 中国的选举制度对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每个公民都享有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美国的选举制度对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资格有不同的规定: ( 1)选民: 出生在美国、年满18周岁的美国公民,达到所在州的居住要求; ( 2)参议院议员: 年满20周岁的美国公民,至少在美国生活年,是选举所在州的居民; ( 3)众议院议员: 年满25周岁的美国公民,至少在美国生活九年,是选举所在州的居民; ( 4)总统: 美国本土出生的公民,年满35周岁,在美国居住年满14周年。 二、选举机构的差异 中国目前各级各类的选举机构都是非常设性的或暂时代行职权的组织。如果从层次上划分的话,可以分为中央选举机构、地方选举机构和基层选举机构。美国的中央选举主持机关是联邦选举委员会,属于常设、独立性的机构(即独立于立法、司法、行政的专门机构)。 三、选举经费来源的差异 中、美选举制度对选举经费的规定最明显的区别在于经费的来源是公费还是自筹上。

中西方政治制度的比较

中西方政治制度的比较 中西方政治制度的不同在于三点。政党制度不同,政体制度不同以及选举制不同。而中西方经济最大的相同点在于都同为间接民主,西方的代议制与中方的代表制从本质上看都大同小异。 首先政党制度的不同导致政治制度的不同。在西方资本主义的政党制度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种为以英美为代表的两党制,另一种为以法德为代表的多党制。而中方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则为一党专政,即为一党制。政党制度的不同又可以分为经济基础不同、代表利益不同和原则不同。政党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是私有制,社会生产资料主要掌握在资产阶级手中,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和两党制是适应这种私有制而产生的。我国经济基础是公有制,生产资料为全民或集体所有,尽管目前非公有制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并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经济基础不同从而导致了代表利益的不同。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的阶级实质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专政,而多党制、两党制则是为巩固资产阶级的。因此,西方政党制度所代表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中国的政党体制则是从根本上有利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因此,我国政党制度所代表的是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西方是以主权在民为基本原则,而我国则是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原则。 其次政体制度不同导致政治制度的不同。政体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西方国家多为共和制。中国政体的运作方式、组织活动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西方有三权分立制、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应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西方是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国家。因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以人大制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相适应西方则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上。 最后选举制不同导致政治制度的不同。选举制度是国家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由人民选举出代表来组成代议机关和担任国家特定公职人员,代表人民行使权力。这种组织推荐候选人的作法,存在一定的有利之处,它能够集中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广大选民的智能。但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在理论上简单地将选举权等同于投票权,将被选举权等同于当选权,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本应具备的一些基本权利形态被忽略,从而使选举活动失去其本来面目,让人感到,似乎选举本身是与选民或代表无关的事情,选民或代表除了被动地给他人投票之外,再无别的作为。西方的选举制度,从候选人的提名和酝酿、正式候选人的确定等等,有关法律都离不开了组织、管理的色彩;对选举制度的核心问题——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运作和保障,却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在选举实践中,很多人甚至干脆将选举活动当成了人事安排活动。选举制度的人事制度化,也使选举往往只有举而没有选,当选者有职而无责,民主也因而失去其本来意义,并使国家面临政治民主虚化的风险。无论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选举在政治生活中都是举足轻重的。

协会民主选举制度

民主选举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的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依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禅城区XX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选举工作,接受禅城区民政局监督。 第三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需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会秘书长为选聘制。 理事人数原则上为会员代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本会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原则上为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本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上一届理事会负责,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理事会广发征求各会员代表单位意见。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由上一届理事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产生,若上一届理事会未能按时规定产生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候选人,则应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由上一届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直接推荐候选人,有30名以上的会员代表联名荐举,可获得候选人资格。 第五条:本会选举采用等额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正式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另选他人,也可以投弃权票。 第六条:本会换届选举,监票人由上一届监事担任,唱票人,计票人由上一届理事会提名,全体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机票人。

第七条:投票选举前,由上一届监事依据法规和《章程》规定,对会员代表进行资格确认和人数核实,核准大会有效性,选举理事会,应有2/3以上会员代表参加方可进行;选举常务理事会,应有半数以上理事参加方可进行。 第八条:投票前,监票人应开箱示众封箱。 投票时,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首先投票,然后监督其他代表依次投票。 投票结束后,应当众开箱,并当场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选票无法辨认的,作废票处理,废票计入选票总数。 第九条:计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应签字确认,并由监票人当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于会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指导单位备案,选票当场封存,以备查验。 第十条:以威胁。回落、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第十一条:本会理事、会长、副会长,监事等候选人须获得全体会员代表的半数以上同意,方能当选。 常务理事候选人须获得全体理事的半数以上选票,方能当选。 第十二条:本会法定代表人由会长担任,并不得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理事,常务理事的变更和增补。 (一)本会理事、常务理事在任期内,调离原单位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任理事的,原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可选派其他相应人选续任,但应书面报告理

谈如何看待西方的民主制度

二战以后,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民主制度在通过自身调整赢得国内相对稳定的同时,又以前所未有的势头在全球扩张。一些西方政界人士将其民主制度蒙上一层“全民民主”、“普遍民主”、“永恒民主”的面纱,作为一种“普世价值”不断向外推销。在他们眼里,其他所有不同形式的政治制度都是非民主的,甚至独裁的。与此同时,世界上其他类型的国家中也有一些人对西方的民主制度抱有许多不切实际的幻想。一些发展中国家或主动或被动地充当了西方民主制度的“实验品”,结果导致政治动荡、经济停滞、民不聊生。近年来国际政治一系列严酷的现实告诉人们,冷静地看待西方民主制度,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制度模式和发展道路,是一个民族走向成熟的标志。文章指出,实际上,西方民主是西方独特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的产物,是西方资产阶级统治集团为维护资本统治进行的精巧设计,决不能作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唯一政治模式。西方民主制度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西方民主制度是经历了几百年的发展和完善才达到今天这样水平的。尽管在不少人看来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制度日益完善,统治技术日益精巧,统治手段日益多样,但无论是其自身还是其在许多国家的移植和推广,从一开始就存在先天不足甚至更严重的问题。即使经过多年的修补,至今仍非尽善尽美。首先,我们不妨说说西方的选举制度。作为代议制基础的普选制是英国最先提出的。英国大宪章运动提出实现选举区平等,废除财产的资格限制,男子应有选举权。但是即使这些并不彻底的要求,在英国也是经过很长时间才逐步实现的。其次,再来看看西方民主经常标榜的旗号——“人人平等”。美国从来以民主楷模自居,其中一个理由是它自建国之初就一直强调“人人平等”。但事实上,美国的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根深蒂固。最后,应当着重指出的是,谈到西方民主制度,许多人容易想到“三权分立”、“议会制”、“多党制”等,并且以为西方政治制度只有一种模式,这是一种误解。应该说,“三权分立”、“议会制”、“多党制”是西方民主制度的主要特色,但它们在各个国家的具体表现形式都不一样。事实上,西方政治制度纷繁复杂、形态各异,没有哪个国家与另一国家的制度是完全一样的。西方民主制度的实质是“金钱民主” “民主”一词的本意是多数人的统治。评判一个政治制度是否民主,关键要看最广大人民的意愿是否得到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是否得到充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合法权利是否得到充分保障。在资本主义社会,名义上人民享有广泛、平等的民主权利,但实际上由于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这种表面上的平等往往为实质上的不平等所替代,法律上的平等往往为事实上的不平等所取代。在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所有者才享有充分的民主;穷人的民主有时只是形式上的,更多时候只能置身于民主之外;富人借助于“民主”攫取更多的社会财富,而穷人却很难通过“民主”来保障自身的基本权利。 [!]选举权是西方民主最重要的政治权利,但在西方国家,选举常常被金钱、财团、媒体和黑势力等所影响和操纵,从而成了“富人的游戏”、“钱袋的民主”和资本玩弄民意的过程。在政治生活高度商业化的美国,谁要想在国家机关中谋求公职,他就需要拿出大量的金钱。美国的选举实际上是一场金钱竞赛。离开金钱,竞选总统、议员等公职就寸步难行。竞选费用不断攀升,数目之巨令人咋舌。照抄照搬别国模式从来不能成功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成果,也是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要求。各国的民主是由内部生成的,而不是由外力强加的。任何国家的政治制度,只有适合本国国情,不断完善和发展,才是有效的、富有生机的。照搬照抄别国模式从来不能成功,一些西方大国到处输出民主的做法也没有一个是成功的。当代国际政治给国际社会留下的启迪耐人寻味。苏东剧变给他们的国家和人民带来严重后果,说明照抄照搬别国模式是行不通的。原苏共领导人在“新思维”的名义下推行党和国家制度的所谓“根本改革”,其实质就是全盘西化。其结果不但没有带来效率与公平,反而导致国家解体。照抄照搬别国模式使此后的俄罗斯陷入了巨大的困境。 20世纪五六十年代,独立后的非洲国家也面临政治发展道路的选择问题。其中一些国家照抄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发展模式,纷纷实行西方的议会民主、多党制和多元化,其结果不仅没有带来繁荣和稳定,反而连续发生军事政变,使人民遭受摧残,国民经济崩溃,社会发生倒退。苏东剧变后,又有一些国家转而实行西方民主制度,结果陷入混乱不堪、进退维谷的境地,使人民生活更加贫穷。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并取得“倒萨”成功后,强行推销“大中东计划”,试图把美国民主制度从外部移植到伊拉克以至整个中东地区,“从源头上改善美国的安全环境”,但这只是美国的一厢

中西方选举制度的差异分析

中西方选举制度的差异分析 王 颖 (湖北大学,湖北 武汉 430062) 摘要:选举制度是当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和重要标志,也是公共权力获得合法性的重要依据。本文对中西方选举制度的理论基础、选举过程的监督、选举经费的来源、选举制度的目的和选举的方式方法等做比较研究,为进一步完善我国选举制度提供借鉴。 关键词:政治制度;选举制度;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D 52;D 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146(2004)04-0025-04 选举制度是当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方式,也是公共权力获得合法性的重要依据。在人类社会日益进步的今天,选举制度已成为世界各国显示其进步程度的标志,成为政治文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选举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选举制度是指有关选举一切公职人员的制度,狭义的选举制度专指有关选举国家代议机关组成人员的制度,本文所论的是狭义的选举制度。受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各国的选举制度虽有共性,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又各自呈现不同的个性色彩。本文通过中西方选举制度的比较研究,为进一步完善我国选举制度提供借鉴。中西方选举制度的主要差异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选举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 西方现代选举制度是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成果,其理论基础是人民主权学说。近代西方社会笼罩在封建王权的专制制度之下,封建专制制度是无视人的制度,它只承认一个原则:朕即国家。18世纪法国的启蒙思想家激烈地批判这种君权至上的原则,认为封建制度使人类遭受屈辱、丧 失尊严,是既不公平而又荒谬的制度。西方近代意义上的选举活动,是在资产阶级确立经济和政治上的统治之后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主权在民”思想的创始人卢梭认为,人民的主权至高无上,是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运用主权的人应当而且必须是缔约建立国家的人民。根据“人民主权”理论,资产阶级创造了代议制的形式,让人民选举代表机构,由它来行使人民委托给它的权力。由于受到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自身阶级局限性的影响,广大人民因财产、文化程度、社会地位等因素制约,常常被排斥在选举之外,不能真正行使国家权力。 我国现行的选举制度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同时吸收前苏联的选举经验,批判地继承了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制度。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产阶级选举权一直被滥用,它们的选举制度是由财产决定的,“他们通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财产资格的限制,使 选举原则成为本阶级独有财产。”[1] 1871年,巴黎公社的产生为马克思构建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提供了现实的经验,在《法兰西内战》一文中,马克思指出:“公社是由巴黎公社各 收稿日期:2004-09-18 作者简介:王 颖(1963-),女,湖北武汉人,湖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博士生。现主要从 事政治制度研究。 V o l .6N o.4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Jou rna l of W uhan J iao tong Po lytechn ic 2004年12月 D ec .2004

民主制度基本原则

民主制度基本原则 这里刊载的是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IIP)编写的介绍民主制度基本原则的一个短文集。虽然"民主"一词今天已经传遍世界,但解释它的含义并不容易。 概述:何谓民主? 民主一词源于希腊字"demos",意为人民。在民主体制下,人民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 尽管世界各民主政体间存在细微差异,但民主政府有着区别于其他政府形式的特定原则和运作方式。 民主是由全体公民──直接或通过他们自由选出的代表──行使权力和公民责任的政府。 民主是保护人类自由的一系列原则和行为方式;它是自由的体制化表现。 民主是以多数决定、同时尊重个人与少数人的权利为原则。所有民主国家都在尊重多数人意愿的同时,极力保护个人与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 民主国家注意不使中央政府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政府权力分散到地区和地方,并且理解,地方政府必须最大程度地对人民敞开和对他们的要求做出反应。 民主政府知道其首要职能是保护言论和宗教自由等基本人权,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保护人们组织和充份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机会。

民主国家定期举行全体公民参与的自由和公正的选举。民主国家的选举不会成为独裁者或单一政党的门面装饰,而是争取人民支持的真正角逐。 民主使政府遵循法治,确保全体公民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其权利受到司法体制的保护。 民主体制多种多样,反映着每个国家各自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生活特点。决定民主体制的是其基本原则,而不是某种特定形式。 在民主国家,公民不仅享有权利,而且负有参与政治体制的责任,而他们的权利和自由也正是通过这一体制得到保护。 民主社会奉行容忍、合作和妥协的价值观念。民主国家认识到,达成共识需要妥协,而且时常无法达成共识。用圣雄甘地(Mahatma Gandhi)的话说:"不宽容本身就是一种暴力,是妨碍真正民主精神发展的障碍。" ( 多数决定和少数权利 从表面看,多数决定与保护个人和少数派权利的原则似乎相互矛盾。但实际上,它们是一对支撑我们所说的民主政体的基础支柱。(多数决定的原则是组织政府和决定公共事务的一种方式,不是导致压制的另一途径。正如没有任何一个自我任命的群体有权压迫其他人一样,多数派,即便是在民主制度下,也不应剥夺少数群体或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少数派──无论是以族裔背景、宗教信仰、地理位置或收入水平

从西方的民主选举看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弊端

从西方的民主选举看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弊端 外国语学院日语系戴菁菁2010202108 2012,公认的全球大选年,西方诸国纷纷进行政治洗牌,开始轰轰烈烈地民主选举,赚足了世界人民的眼球。无论是普京的再次回归、默克尔的连选连任,还是萨科齐的挥泪告别,都成为了人们街头巷尾讨论的谈资。为什么西方的每次选举都会这么引人关注,我想与它全民参与高度开放的政治制度是有关的。但是看着西方这些热热闹闹的选举,我又不禁在想,何为民主,在这种候选人互相扯皮为自己拉票全民参与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样的弊端。 “民主”一词,从遥远的古希腊流传至今,意义从未改变,即为人民。从权力和权利结构来看,民主是对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在制度上的一种理性设计与安排。它与专制不同,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掌握权力是为了保障人民的权利。从民主的内容上来看,就是人民享有国家主权。从民主的本质上来看,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自己选举出来心满意足的政府。从民主的形式来看,现代的民主是一种代议制的民主,分为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由于执政理念和国情的差别,民主在各个国家的实现形式也是不尽相同的。像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英国的立宪制,德国的内阁制,美国的两党制,都是在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来践行民主制度。 随着西方民主大选的进行,选举制度作为民主制度的集中体现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有人抱怨中国的选举制度不像西方全民参与,民众的声音并不能很好的表达,言论氛围也不如西方那样自由,西方的民主大选,候选人是多么的有人格魅力,多么的亲民,多么的真心实意为人民办事。但是,西方的那种民主选举制度就真如我们看到的那样完美吗?现在我们立足于西方的民主选举来谈谈西方民主制度的弊端。 首先,以西方的选举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这就引发了多种问题。 第一就是参选主体的限定问题。西方各国普遍奉行选举保证金制度,即候选人必须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如法国的国民议会候选人需要上交1000法郎,总统候选人则是10000法郎,如果他们的选票没有达到一定的标准就会被没收。在英国,候选议员的保证金是150英镑,虽然从单笔来看并不是十分多,但是英国有600多个选区,每个选区推出一个自己党派的候选人的话,就是9万多英

从中西方选举制度对比来研究中国选举制度的完善

从中西方选举制度对比来研究中国选举制度的完善 ——以美国选举制度为例 李勇 222009********* 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重庆 400715 摘要:选举制度是当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和重要标志, 也是公共权力获得合法性的重要依据。本文对中西方选举制度的理论基础、选举过程的监督、选举经费的来源、选举制度的目的和选举的方式方法等做比较研究,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选举制度提供借鉴。 关键词:西方;选举制度;对比;完善 选举制度是当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方式, 也是公共权力获得合法性的重要依据。在人类社会日益进步的今天, 选举制度已成为世界各国显示其进步程度的标志, 成为政治文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选举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选举制度是指有关选举一切公职人员的制度, 狭义的选举制度专指有关选举国家代议机关组成人员的制度, 本文所论的是狭义的选举制度。受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 各国的选举制度虽有共性, 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又各自呈现不同的个性色彩。本文通过中西方选举制度的比较研究,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选举制度提供借鉴。 一、中国与美国选举制度的比较 1.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规定上的差异 选举权是公民最重要的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当家作主的重要标志之一。选举权指公民享有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的法定权利;被选举权指公民被选任为国家代表机关代表的法定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常由宪法、法律加以规定并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中、美选举制度在对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规定上存在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现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由此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享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条件较为宽松,完全不受诸如财产、性别、职业、受教育水平等条件的限制,每个公民都享有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选举经费来源的差异 选举经费是选举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物质保障,也是保障选举质量的物质基础。中、美选举制度对选举经费的规定最明显的区别在于经费的来源是公费还是自筹上。按照现行选举法第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选举法之所以规定“公费选举”的原则,其原因在于:第一,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中国,人民行使着当家作主的权利,这一点也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第二,中国更强调组织的统一指挥、领导,从中国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的程序上看,中国选举实行自上而下的领导。选举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

西方社会制度(民主)的本质

西方社会制度(民主)的本质 1,民主选举制度优点及根本目的:相对有效地防止权力简单自肥。 A,在不能被更替的权力面前,法律只会成为被操弄的对象。法律不能在根本上防止权力自肥。 B,定期的民主选举让权力可以被更替,弄权自肥下台,是防止权力简单自肥的根本方法。 C,民主选举制度,使社会上的怨气有疏解的方法,不致累积成火药桶。2,西方社会制度不能避免的问题:财富集中 社会财富的分配,大体上是按社会个体原来所掌握社会财富的比例进行分配的,民主制度虽然可以有效的避免权力简单地参与分配以自肥,但不能改变富者分配比例逐步提高的现实。财富集中,可以说是财富的一种本能! 如果没有合适的方法控制财富集中的进程,富者愈富,社会分化加剧,会造成不稳定。前两年西方国家的占领运动,即是某种形式上的反应。 3,西方民主选举制度的缺陷 A,可能使国家效率下降,形成弱政府(美国政府是强政府,另外分析) B,参与选举者变向贿赂选民,改善选民境况的同时,可能降低劳动生产率。(A、B两点,或许是希腊这些国家最近面临的经济危机的本质原因)C,选举费用的高涨,可能使参选举沦为财富集团的游戏。 注解:美国政府是强政府的分析 美国选举的两党制,表面两党,实质一党,本质是两党协商。美国的两党是其国内各利益集团的代言人!美国人在全世界范围内吸取利益,反哺国内,所以美国国内的选举,两党在主要利益上是一致的:打造一个强大的美国,以更有效的吸取全世界的利益!本质利益上的一致,使哪个党当选变得不重要,这从根本上减少了内部扯皮,造就了美国的强政府。所以美国的选举,对于其他国家来说,实在是一个漂亮的幌子! 一个没有看清美国民主本质的社会,如果简单的学用美国的制度,很有可能陷入内部扯皮的境地。内耗削弱了国家力量,或许这不是美国人在全球推销美式民主的故意,但事实上正中美国人下怀!

简评当代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

简评当代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 摘要:政治制度属于上层建筑,它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同时又反作用于社会经济基础,并随其变化而变化。在人类历史上先后经历过奴隶主政治制度、封建制政治制度、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总体而言,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已经相对成熟,特别是选举制度,已成为人类政治文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于中国而言,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尚处于初级阶段,有待完善与发展,未来要过渡到共产主义,学习借鉴西方政治制度中的菁华,成为历史的必然…… 关键词:政治政治制度西方选举制度 我们讲“西方”,在地理概念上主要指西欧北美地区,在政治概念上泛指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当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是指近现代西方国家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它是在同中世纪封建专制主义的斗争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有着悠久的历史,并且已经发展到相当完备的程度。此外,它是西方国情和政治文化的产物,代表了当代西方国家的政治文明和发展道路。 我们把制度定义为:社会生活中的一种行为规范、一种行为规则,包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思想文化制度……那么,什么是政治制度呢?事实上,政治制度并不是某些先哲们头脑中的产物,也不只是档案架上陈列的文字条例,而是人类政治文明长期发展的结果。关于“政治制度”的界说,古往今来,众多中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了解释,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最早可追溯到2300多年前的亚里士多德,他在《政治学》中写道:“一个政治制度原来是全城邦居民由以分配政治权利的体系。”法国著名政治学家迪威尔热定义政治制度为:“政府机构的总和”。前苏联科学院一致认为:政治制度“是形成个人政治意识和标明参与政治过程的阶级、集团及其组织的相互关系的实际行之有效的准则和行为规范,是政治领导借以实现它对社会的监督和管理特权所用的方法”。如此等等。实际上,政治制度是一个广泛的范畴,不仅包括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制度,而且还包括一些列的具体的政治制度和基层民主政治制度,是各类政治实体在政治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由于政治制度的广泛性和具体性,以及笔者文笔的有限性,本文仅针对西方政治制度中的选举制度展开简要评价,以更好的学习政治学,为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中国的选举制度课件

中国民主政治制度之三——选举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浦兴祖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8。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导论》杨光斌李月军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选举是市民社会对政治国家的直接的、不是单纯想象的而是实际存在的关系。因此,显而易见,选举构成了真正市民社会的最重要的政治利益。” ——马克思 第一节概述 一选举和选举制度 (一) 选举 1、概念 选举是指某一社会群体中的全体或部分成员,按照既定的方式和程序,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若干人员担任某项公职的行为。国家层面上的政治选举就是公民按照特定的方式选择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 2、选举的意义: (1)选举使公民直接参与了政治权力的分配,使政治权力获得了最大的合法性。我们知道,只有具备了合法性的政权,其政治统治的成本才最小化; (2)选举不一定选出最优秀的政治家,但是不会选出最平庸的人; (3)选举是公民政治学习的过程,有利于培养公民的权利意识、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技能。 3。选举的基本要素: (1)主体(选举人) (2)客体(被选举人) (3)目的(产生管理者) (4)方式(投票、举手、海选等) (5)程序(选举委员会制定选举流程) (6)结果(宣布选举结果) 4。选举的根本特征: 是实现选举人的意志,是公民在现代民主社会中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选举制度 1、概念: 选举制度是指规范选举活动的各类制度。选举制度是规定公民与国家政权之间关系的、由公民通过选择国家公职人员的方式,而赋予国家政权合法性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其含义包括: (1)广义上说,是指有关选举一切公职人员的制度(其中制度是法律、法规、章程、规则和惯例等所有规范、准则的总和); (2)从中义上说,是指有关选举各类国家机关(代议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

第2章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答案

全国自考《西方政治制度》(课程代码:00316) (第二章) 历年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直接来源于他的( A ) (2013年1月)p.82 A.社会契约论 B.自然权利论 C.天赋人权论 D.社会循环论 2.实行不成文宪法的典型国家是( C ) (2013年1月)p.95 A.意大利 B.法国 C.英国 D.日本 3.最先提出近代自然法理论的是( A ) (2013年1月)p.104 A.格劳秀斯 B.施特劳斯 C.霍布斯 D.狄德罗 4.近代国家主权理论的创始人是( A )(2012年10月)p. 80 A.布丹 B.霍布斯 C.洛克 D.卢梭 5.最早把主权在民原则写进宪法而确定下来的是( B ) (2012年1月)p.82 A.英国 B.法国 C.美国 D.瑞典 6.中世纪西欧整个社会关系的基础是封建的( D ) (2012年1月)p.88 A.财产关系 B.血缘关系 C.土地关系 D.契约关系 7.汉密尔顿对分权理论的贡献在于强调( B ) (2012年1月)p.100 A.议会至上 B.司法独立 C.地方自治 D.中央集权 8.英国宪政制度发展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是(A)(2011年10月)p.82 A.大宪章B.权利请愿书C.权利法案D.王位继承法 9.在分权理论的发展中,强调司法独立的政治思想家是(A)(2011年10月)p.100 A.汉密尔顿B.洛克C.杰斐逊D.孟德斯鸠 10.洛克认为国家行政权应当交予( A ) (2011年1月)p.99 A.国王 B.上院 C.下院 D.法院 11.西方法治思想起源于古典的( D ) (2011年1月)p.94 A.习惯法学说 B.神权法学说 C.万民法学说 D.自然法学说 12.阿奎那把法律分为永恒法、自然法、人法和神法,其中最高的法是( A ) (2011年1月)p.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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