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宣传注意

保健食品宣传注意
保健食品宣传注意

食用保健品的注意事项

目前世界各国对保健食品的定义和范围不尽相同,但基本看法一致,它不同于一般食品,又有别于药品。它不追求临床疗效,但它应无毒副作用。因此保健食品不能宣传治疗作用。

保健食品同一般食品的区别,在于它具有调节机体功能的作用,如调节免疫功能、延缓衰老、改善记忆、促进生长发育、抗疲劳等。保健食品适于特定人群,并非男女老少皆宜。有关专家指出,消费者在购买服用保健品过程中,需要更多的营养保健知识,这样才能正确选择适合自己的保健品。

⑴认清产品包装上的批准文号和标识。

国家正式批准的保健食品都要有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和“卫食健进字”(2003年前),或“国食健字G”和“国食健字J”(2003年后),分别对应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同时,所有批准的保健食品都有“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的标志为天蓝色专用标志,与批准文号上下排列或并列。

⑵仔细查看产品包装及说明书,确定产品的保健功能。

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除印有简要说明外,应标有配料名称、功能、成分含量、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注意事项等,还有储存方法、批号、生产厂家。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分辨,一般来说,产品功能是要在包装上予以体现的,同时,保健食品的说明书也是经过评审部门审批的,企业不得随意修改。特别需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所有进口的“保健食品”包装上的说明文字也应该是中文,如果只有外文说明,又没有批准文号和保健食品标识,就可以立即断定此产品是假冒伪劣产品或非法走私的水货。

⑶注意产品的禁忌,因人而异选购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上注明了一些不适宜人群或禁忌,并要求企业标注在产品包装说明书上。消费者在选用这类保健食品时要注意是否适合自己或赠送的对象。特别是体弱的老人,常年患有慢性病的病人、儿童、青少年、孕妇等,一定要在选择保健食品时注意查看服用禁忌,以免造成对身体的危害。

⑷认识保健食品的属性。

保健食品的基本属性是食品,而食品不同于药品的主要区别是药品以治疗为目的,而保健食品是起预防作用或辅助治疗作用,更注重安全性。真正患病时,还是需要药物来进行治疗。购买保健食品时注意不要盲目听信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以免延误治疗。⑸应根据保健功能选择适宜自身食用的保健食品。

任何保健食品都需要标明主要原料和功效成分。认识了保健食品产品的原料和功效成分,就可以明确该产品所具有的保健功能。保健食品并非人人适用,目前保健食品的功能很多,适宜人群也有很大的差异,在选购保健食品的时候,重要的是看产品的说明书,了解产品原料、功效成分、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是否能满足您的需要。

⑹注意产品质量和生产日期。

购买保健食品时,务必要注意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如产品质量有问题,产品发霉、变质,切不可食用。

为了降低买到假冒或掺假产品的几率和保护自己,建议购买者一定要到信得过的药店、商场、超市或保健品专卖店购买,同时切记保留购物发票,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而到街头摊贩处购买。

如何识别保健食品虚假宣传

【字体:】

新华社沈阳11月23日(记者张晓松)打政策“擦边球”,把保健食品当药卖,夸大功能,进行虚假宣传,对于这类现象,在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的同时,消费者也应当加强辨别能力,防止受骗上当。

第一,消费者在自行购买非处方药时,不能只听信商家的宣传,一定要仔细查看产品包装和说明书,认准上面的药品批准文号,不要把保健食品当药买回家。药品批准文号的标准格式为:“国药准字+1个字母+8个数字”,如“国药准字Z12020440”。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标准格式为:“卫食健字+年份+编号,如“卫食健字[1999]第0282号”。

第二,保健食品的包装和相关广告上应标明以下忠告语:“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消费者如果没有发现上述忠告语,在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慎重。第三,保健食品的包装上若含有以下“禁忌语”则很可能是假冒的产品:如宣称产品为祖传秘方;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绝对化的用语和表述的。第四,保健食品广告中如果出现医疗机构的名字和形象,或者以医务人员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如果明示或者暗示适合所有症状及所有人

群,宣称产品有治疗效果的,也应谨慎购买。

消费者如果无法确认所购买的保健食品是否合法或所看到的保健食品广告

是否真实,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进入基础数据库,查询相关信息;如果确实发现非法产品或虚假宣传,可向当地卫生、工商、药监部门举报。

保健食品与食品、药品有何不同

新华社沈阳11月23日(记者张晓松)《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因此,保健食品与食品、药品有着本质的区别。

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作为食品的一个种类,保健食品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既可以是普通食品的形态,也可以使用片剂、胶囊等特殊剂型。但是,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可以标示保健功能,而普通食品的标签不得标示保健功能。

保健食品与药品的主要区别更大。保健食品不能以治疗为目的,但可以声称保健功能,不能有任何毒性,可以长期使用;而药品应当有明确的治疗目的,并有确定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可以有不良反应,有规定的使用期限。

将保健食品混同于普通食品或药品进行宣传,是一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违法宣传的惯用手段。作为消费者应当明确这样一个原则,那就是保健食品绝不同于普通的食品,更不能替代药品用于治疗疾病。

保健品宣传夸大效果海口老年人小心美丽谎言

阅读提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人们在打开自己家门时经常发现许多五花八门的保健品宣传广告,甚至在你的自行车筐里、小汽车上、摩托车上、家里的窗户上……这些保健品宣传广告无处不在。三天疗效显着,五天“药”到病除的字眼常常让人看得眼红心跳。

保健食品宣传“疗效”

3月28日记者在海口的各大药店保健品区看到,多数保健品在宣传其自身作用时都言过其实,宣传“疗效”。违反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有的甚至打起了擦边球,误导消费者。由于保健食品不像日用品,用了立杆见影就知道结果,它只能通过其广告宣传,特别是外包装和说明书向消费者宣传功效,使得消费者意识到符合自己的消费诉求,从而产生购买意愿。

据了解,卫生部原先给出保健品24种保健功能,后来删除了治疗性功能障碍和抑制肿瘤两个涉嫌吹嘘的功能,目前只剩下22种,消费者购买时应注意甄别。它们是:免疫调节、调节血脂、调节血糖、延缓衰老、改善记忆、改善视力、促进排铅、清咽润喉、调节血压、改善睡眠、促进泌乳、抗突变、抗疲劳、耐缺氧、抗辐射、减肥、促进生长发育改善骨质疏松、改善营养性贫血、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美容、改善胃肠道等功能。增高功效不属于保健食品的功能范围,然而记者却发现有不少的保健食品声称有助增高。

禁用字眼大量出现保健食品只有特定保健功能,没有治病的功效。对已经失去健康,还没有疾病的人群的健康有一定的辅助作用和调节作用。但是对于已经罹患疾病的人来说,指望它来治病是不现实的。记者在海口许多药店都发现在保健食品包装上、保健食品生产及经营企业在宣传保健食品功效上,模棱两可,似是而非。未能真实、客观地陈述,导致消费者对其功效了解不明确。这些“美丽”的健康谎言绝大部分出自推销人员的巧嘴。

据了解,我国广告法规明文规定,禁止保健品宣传疗效。在2005年7月1日起实施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也向保健品广告中经常出现的17种内容抛出了“禁用令”。其中包括不能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的承诺等等。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保健品的广告上依然可见“禁用令”禁止的内容。

3月28日,在海口某药店,记者声称想买某品牌的系列胶囊保健品,可包装上提供的信息不多,不知如何选择,这时药店售卖员向记者拿出一系列保健产品的详细介绍资料。在该宣传单上不起眼的一角标注着“内部培训资料,不作对外宣传”,可由于该系列保健品包装上介绍产品功效信息简单,药店售卖员对光顾该保健品专区有购买意愿的消费者都出示了这张“宣传单”。

专盯中老年人下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海口各大药店的保健品畅销人群就是中老年人。许多中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的健康状况也日渐走下坡路。3月28日,在海口市琼山区忠介路,前来药店买药的程老太太告诉记者,她今年67岁,不知什么原因最近体乏无力,晚上睡觉还盗汗。程老太太本来想进药店买药,但是一听说这种症状,药店的推销小姐们一窝蜂涌过来给她推销保健品。程老太太说,不买不知道,一买吓一跳,现在药店里的保健品还真多,五花八门什么都有,还有专治各种病症的。

药店里的推销小姐告诉记者,中老年人喜欢买健脑补肾、益气养血类的保健品。购买保健品要根据个人的健康而定,好对症下药。对于记者提出的中老年人为什么喜欢保健品的问题,推销小姐回答说,这类人群本身就适合用保健品,再说保健品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另外,中老年人,特别是老年人的身体不好是因为年龄的原因,到医院看病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所以很多人相信用保健品比用药好。推销小姐告诉记者说,我们这里的很多保健品本身就能治病。记者面对这样巧舌如簧的推销人员暗暗惊讶,老年人的年纪都标示智商降低和分辨能力减弱,有这样的推销人员也难怪体弱多病的老人会上当受骗。

看清保健品真相

保健食品与药品的主要区别是:保健食品不能以治疗为目的,但可以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不能有任何毒性,可以长期使用;而药品应当有明确的治疗目的,并有确定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可以有不良反应,有规定的使用期限。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其产品质量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保健食品名称中不得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不得使用功能名称、夸大功能作用文字以及误导消费者的词语,也不得使用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不得使用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语言:如“高效、速效、第几代”;不得使用人名、地名和地方方言;不得使用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符号等,以维生素等命名的可以使用相应的外文字母;不得使用特定人群名称。

最后还是要提醒消费者注意,保健食品只是一种介于食品、药品之间,属于食品范畴内的功能产品。虽然长期服用有一定的保健效果,但不具有治疗作用,不能替代药品,患病必须到正规医院医治,以免贻误病情。

如何识别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1、首先查看广告中是否有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广告批准文号。合法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应该在刊发广告时,同时标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2、经审查批准的广告中不应含有以下内容:

(1)广告中含有绝对化的语言:如根治、根除、不反弹、药到病除、国家级、最先进科学、最高技术等用语。

(2)广告中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无毒副作用"、"服用1至几个疗程病症全无"等承诺。

(3)广告中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医生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和肯定,或者声称该产品被某学术机构、政府部门、医疗机构或医生推荐为治疗疾病、康复保健的唯一最佳产品等内容。

(4)广告中含有治愈率、有效率以及获奖内容。

(5)广告中有患者来信、感谢信等为产品的功效证明、声称使用该产品后,病症减轻或痊愈等内容。

(6)保健食品广告中,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例如可以治疗糖尿病、肿瘤等内容。

保健食品的注意事项

1、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禁止宣传疗效。

2、禁止宣传改善和增强性功能的作用。

3、广告上须附有明显统一的天蓝色保健食品标志,其中报刊印刷品广告中的保健食品标志,其直径不得小于1厘米。

4、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抽检后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将暂停其在辖区内发布广告,经原抽检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再次抽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发布。

5、印刷品广告必须要以工商部门审批内容发布,不得擅自修改、增加广告内容,必须注明印刷品审批号。

突出自己的特色切忌攻击同类产品

目前,我国的保健食品市场中,相同功能的产品很多,竞争很激烈。但是相同配方,相同加工制作工艺的很少。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设计思想、配方特点及其功能的独特性等方面进行宣传。

另外在商店和超市的销售方式上同样需要有所创新,许多产品专柜从布局和宣传上都千篇一律,缺少个性,结果无法引起消费者的注意,白忙一场。一些保健食品的电视广告也存在不够通俗,追求所谓新潮的问题。比如前面一大段不相干的场景,只有最后一句才说到产品,根本起不到什么宣传作用。云南甘露源口服液的广告,深圳万基公司的广告画面叙事清楚,内容实在,受到消费者的注意。

在宣传自己产品的同时,切忌诋毁、污蔑、讽刺挖苦竞争对手的产品。否则,第一有损企业自身形象;其次是在攻击同类产品缺点的同时,暴露了自身产品的缺憾;第三,极易引起生产同类产品的生产企业联合起来进攻,或引起一场某类产品的大混战。这种“ 战争”在保健食品市场上发生过多次,如鳖精大战、蜂王精大战、燕窝大战。每次大战都以最终消灭了某一种类的产品而告结束。

保健食品广告新法规即将出台

2008-01-23 01:21:54 来源: (北京)

商报讯(记者肖玮)继保健食品广告中不得宣传“疗效”后,“预防”等词也将被明令禁用。

“针对目前保健食品行业广告宣传混乱的情况,国家即将出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两部新法规(以下简称‘新法规’),”昨日,参与新法规制订的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向记者透露,“‘预防某种疾病’等语言未来肯定不能用于保健食品的宣传”。

此外,“新法规中最新的变化还包括,明确告诉保健食品企业,在广告宣传中哪些内容严禁发布,哪些内容可以宣传”,王大宏介绍,“比如明确规定‘缓解体力疲劳’的产品禁止宣传其具有补肾、壮阳的作用等。不过企业不用担心,将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会针对新法规做企业说明会,给企业讲解有哪些新的改变,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等等”。

在现今的保健食品广告中,企业通过打出“预防”口号来宣传产品的情况非常普遍。记者看到,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发布的“青春宝金屏风胶囊”广告中,就使用了“每天两粒,预防感冒”的宣传语。

对此,王大宏强调,一直以来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的规定都相当含糊,以至于出现了很多不规范的行为,不过新法规出台后,保健食品企业必须获得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机关发给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且广告宣传中将不允许出现“预防”等字样。

昨日,记者致电正大青春宝药业,该公司广告部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对于保健食品广告中不得出现“预防”一事还不知情,但听说有新法规即将出台。“如果新规定中要求不能提及‘预防’,则确实可以防止消费者把保健品和药品混淆,但另一方面,将不利于某些确实具有预防作用保健品的宣传。”另外,记者在采访中也有部分心存侥幸的企业表示:“中国语言这么丰富,不让用‘预防’就换个近义词就行了。”新法规必然将迫使部分保健食品企业改变产品广告营销策略。 (本文来源: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下列情形和内容:

●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或扩大适宜人群范围,明示或者暗示适合所有症状及所有人群。

●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暗示该保健食品有治疗疾病作用。

●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的。

●宣称产品为祖传秘方。

●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内容的。

●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的。

●声称或者暗示保健食品为正常生活或者治疗病症所必需。

●含有有效率、治愈率、评比、获奖等综合评价内容的。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指南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指南 一、保健食品审批工作程序 国产保健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形式审查,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试验和样品试制的现场进行核查,组织对样品进行检验。进口保健食品,由申请人将申报资料和样品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 (一)申报资料首页为申报资料项目目录,目录中申报资料项目按《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中“所附资料”顺序排列。每项资料加封页,封页上注明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右上角注明该项资料名称。各项资料之间应当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并标明各项资料名称或该项资料所在目录中的序号。整套资料用打孔夹装订成册。 (二)申报资料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不得小于宋体小4号字,英文不得小于12号字),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三)除《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及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外,申报资料应逐页加盖申请人印章或骑缝章(多个申请人联合申报的,应加盖所有申请人印章),印章应加盖在文字处。加盖的印章应符合国家有关用章规定,并具法律效力。 (四)多个申请人联合申报的,应提交联合申报负责人推荐书。 (五)申报资料中同一内容(如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等)的填写应前后一致。 (六)产品名称应包括品牌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产品名称应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规定。 2.反映产品的真实性,简明易懂,符合中文语言习惯。 3.品牌名可以采用产品的注册商标或其他名称。 4.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治疗作用以及夸大功能作用的文字。 5.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其表述应规范、准确。 6.增补剂型的产品,在命名时应采用同一品牌名和通用名,但需标明不同的属性名。 7.进口产品中文名称应与外文名称对应。可采用意译、音译或意、音合译,一般以意译为主。8.保健食品命名时不得使用下列内容: (1)消费者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及地方方言; (2)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如“高效”、“第×代”; (3)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 (4)外文字母、符号、汉语拼音等(注册商标除外);

保健食品宣传广告语

保健食品宣传广告语 保健食品宣传广告语 一、草草木,让你在草原般清爽。 二、原生态的`食尚,新生活的健康。 三、天天草草木,健康不止步。 四、科技汇聚营养,保健完美生活。 五、天然食品府,健康又滋补。 六、养生之道,从它开始一草一木皆精华,绿色健康养生好。 七、草草木,享受健康,享受生活。 八、保健养生天下晓,绿色健康乐逍遥。 九、开启生命之源,健康草草木呈现。 十、让健康更自然自然力量,养生健康。 十一、草木精华,滋补天下。 十二、草草木:养生保健,健康食品。 十三、草草木,健康享受生活。 十四、草草木:本草精髓,珍爱健康。 十五、草草木: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十六、一口天然,养生众口。 十七、健康新食尚绿色好营养,快乐齐分享。 十八、养生不盲目,健康有平衡。

十九、草木有情,大爱同行。 二十、草木皆绿色,健康享天然 二十一、草草木草草木纯天然,保康健到永远。 二十二、草草木,吃出健康生活。 二十三、草草木,源自天然,绿色品质。 二十四、天地精华,健康绿卡。 二十五、为您的健康呵护一生。 二十六、健康之道,由它打造草草木,为未来吃出健康。二十七、草草木,纯正绿色食品。 二十八、草木精华,滋补专家。 二十九、体虚要滋补,当然草草木。 三十、千年草草木,一品健康缘。 三十一、草草木,来自大自然的健康。 三十二、草草木,有木有。 三十三、凝绿色精华,润健康人生。 三十四、天然健康,值得拥有。 三十五、草木情,健康行。 三十六、科技汇聚营养,保健强化健康。 三十七、常吃草草木,健康多一点。 三十八、养生第一步,清新草草木。 三十九、撷自然精华,创养生之道。 四十、保健养生西北风,清新滋补草草木。

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总结

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 作总结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下面是整理的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总结范文,欢迎参考。 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行为的监管,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按照《XX省食品安全办等十部门关于印发XX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食安办健食〔2018〕1号)和《XX省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食安办健食〔2018〕2号)文件精神,市食安办等七部门联合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8月中旬,市食安办等七部门制定了《XX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加

强对我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了以食安办主任邹晓春为组长,副主任游旺泉、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徐小林、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帅等为副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细化成员单位分工,建立会商会议、信息沟通和督促检查机制。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办)食安办把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活动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治任务,确保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一)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 针对辖区内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开展排查,重点检查: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行为。根据近年来日常监督、投诉举报、监督抽检及处罚情况制定重点企业清单进行重点检查。加强监督抽检,加大对网络销售、会议销售、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产品的抽检力度。督促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以及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依法诚信生产经营,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保健食品违法宣传销售的危害

保健食品的相关常识及虚假宣传销售 保健食品的危害 近年来,以专家健康讲座的方式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的案件在各地频频出现。不法经销商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使得不少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深受其害。下面我就相关常识向大家进行简要的介绍。 一、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的五大非法陷阱 (一)“药到病除”不可信。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声称治疗功效。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往往夸大产品功效,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承诺,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如“根治”、“药到病除”等用语,或者以“无效退款”、“无毒副作用”等承诺,严重欺骗、诱导消费者。 (二)“健康讲座”为促销。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访谈、讲座、采访、座谈会”等形式为幌子,邀请一些假冒专家、教授和老中医在现场进行“养生”讲座,顺便兜售保健食品。不少老年人因为盲目信任这些所谓专家或名人的介绍,从而选购了大量假冒保健食品。 (三)“免费活动”为洗脑。一些不法商家通过利用“赠药”、“免费试用”、“发放小礼品”、“抽奖”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加其组织的促销活动。促销现场往往气氛热烈,夸大产品功效,甚至声

称根治百病。有些活动时还会请一些所谓的患者现身说法,雇人制造争先恐后购买产品的假象,给老年人造成不买就没有了、不买就吃亏的心理暗示,不知不觉中被“洗脑”,从而购买产品。 (四)“权威证明”属虚构。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利用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的功效作说明,以增强产品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还有一些广告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内容。如“联合国国际生态安全科学院指出,人类肠胃如果每天定植高活性、高含量的双歧杆菌,那么人类将可以与肠胃病绝缘,人类寿命有望达到140岁。”等无法证实的虚假广告内容。 (五)“专家义诊”是骗局。一些不法商家雇佣所谓的专家、教授为老年人开展免费专家体检或义诊,不少老年人受免费吸引从而进行体检或咨询。体检后,“专家”“教授”往往会告知老年人身体存在多种问题,需要及时购买产品治疗,不少老年人因此被诱骗购买了一堆无用处且不知真假的保健食品。 二、消费者盲目购买保健品及保健食品的典型案例 华声在线曾报道,心怀长命百岁、投资增值等美好愿景,长沙老人彭美莲生前十年花光20万养老金,悉数投入保健品市场。 其中,老人最大的单笔投入是长沙东宇公司销售的一款名为“馨波尔”的玉石床垫,售价高达16800元。销售人员卖床垫给老人时说,这款床垫是韩国最新的科研成果。通过加热方式,使玉石内部的能量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的注册与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保健食品的注册与备案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保健食品注册,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注册申请人申请,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等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系统评价和审评,并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的审批过程。 保健食品备案,是指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将表明产品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的材料提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存档、公开、备查的过程。 第四条保健食品的注册与备案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以及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并指导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相关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并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等工作。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和备案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承担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负责受理保健食品注册和接收相关进口保健食品备案材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接收相关保健食品备案材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审评机构(以下简称审评机构)负责组织保健食品审评,管理审评专家,并依法承担相关保健食品备案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查验机构(以下简称查验机构)负责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 第七条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或者备案人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保健食品注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要求。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或者备案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溯源性负责,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或者备案人应当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与注册或者备案相关的现场核查、样品抽样、复核检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 的通知 食安办〔2017〕20号 2017年07月13日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办、公安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通信管理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进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推动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商务部 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行为的监管,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内容 (一)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 (二)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 (三)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 (四)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 (五)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治理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以及第三方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夸大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精选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夸大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省、市食药局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整治重点内容,××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精心组织、打防结合、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细化实施方案 一是成立了××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区食安办主任任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各基层分局(站)和相关职能股室队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二是在认真研判本辖区食品、保健食品市场情况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下发了《××市××区食品安全办等6 部门关于印发××市××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专项整治的任务措施、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区有力推进、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层层组织发动 一是切实提高对整治非法营销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认识,确保食品、保健食品监管不“断档”;克服保健食品监管人员少、监管任务重的困难,组织区食安办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部门联席

会议,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二是指导督促各基层分局(站)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做到安排部署到位、监督检查到位、案件查处到位、宣传氛围到位。三是进一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全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有效规范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三、重拳出击,整治突出问题 一是针对非法会销隐蔽性、流动性强的特点,我局主动出击,联合整治,积极组织开展了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促销及虚假宣传行动,在短短一周时间,共发广告传单及报纸1000余份,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打响了我区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枪”;二是上下联动,深挖线索,利用城区已建成的区、办、社区三级联动模式,充分发挥社区监管优势,挖掘非法会销窝点依法查出;三是全区网络食品销售者进行逐户排查,建立监管档案,对发现无证销售、销售过期食品、发布虚假信息、经营禁止性食品等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移送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依法查处。 截至20××年11月30日,保健食品市场:出动执法人员317人次,出动车辆167车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户256户次。 四、强化宣传,营造共治氛围。 一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地食安办,广泛开展保健食品常识的科普宣传,增加消费者健康养生常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保健食品的辨识和认知能力,指导消费者科学选购。营造人人关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良

2019年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五进”科普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2019年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五进”科普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为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根据相 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科普宣传功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公众对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的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我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积极开展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五进”科普宣传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周密部署 为切实做好我县“五进”科普宣传活动工作,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关于开展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五进”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我局马上组织动员布置工作。在6月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百场宣传活动”的基础上,乘热打铁,继续扩张科普宣传覆盖面,精心策划宣传内容、场地选择、受众人选等,确保“五进”活动取得实效。帮助消费者提升食品安全认知水平和辨别能力,促进科学、理性消费。 二、迅速行动,落实相关工作 “五进”科普宣传活动期间,共制作横幅10条、展板20块、宣传手册1100册、宣传单1620份、宣传购物袋800个,小礼物纪念品200份。

1、宣传活动走进社区。为深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的安全及自我保护意识。我们在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科普安全宣传站,制作食品药品科普安全宣传栏,张贴科普宣传海报10张,画板展示一次,现场发放宣传册820册,宣传购物袋200个,宣传单820份,分发小礼品100份。老年人是保健食品消费大军,我们有针对性的对老年人进行现场会议宣传,会议共计213人参加,现场活动取得良好反响,使宣传起到了事半功倍效果。 2、宣传活动进校园。学校人员集中,每个同学可以辐射几个家庭,利于扩大宣传效果。我们在青冈县一中组织了“防范欺诈虚假宣传,维护自身消费权益”讲座,有师生500多人参加,讲座引起师生积极响应,鼓励同学们积极参加志愿者队伍,到群众中宣传播种科普知识。 3、宣传活动在商超。商场、超市是食品、保健食品购买消费的第一现场,也是不良商家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的平台。打蛇打七寸,关键位置的宣传能起到事半功倍效果。我们在辖区大型超市张贴海报10张,发放宣传手册300册、宣传单300份。现场讲解示范,分辨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解读产品外包装上的标记、标识和产品说明书,并介绍了常见的虚假宣传和消费陷阱。通过现场说法,实物对比,使消费者达到切身体验的效果。 三、借助网络,扩大舆论效应

案例评析贵州某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例:贵州某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2005年3月23日,我局公平交易分局人员发现贵州某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公司)在我县人民会场进行**牌除湿追风灵(以下简称追风灵)产品说明会。贵州公司在产品宣传活动现场拉产品说明会的横幅和宣传画,将各地该产品使用者赠送的锦旗臵于现场前沿和左右两侧,产品说明会首先由贵州公司促销人员讲解该产品的试用范围和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讲述产品由来的历史故事,请试用人员上台现场实话实说,并请送感谢信的使用者上台宣读感谢信,促销人员也上台代为宣读感谢信,然后进行产品赠送活动和销售活动,据现场促销人员介绍共销售追风灵120瓶,单价75元/瓶,截至我局立案查处之日起说明会已经进行了九场。我局立案之后进行了缜密调查,最后将该案定性为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拟给予贵州公司责令停止违法经营行为,罚款壹拾捌万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后,贵州公司派出了两位代理人出席了听证会,代理意见就贵州公司此种行为是否属于虚假宣传、是否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调整的虚假宣传行为、案件处罚额度是否适当与案件调查人员进行了辨论,之后我局综合案情并部分听取贵州公司代理意见,作出了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伍万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未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时间内,我局向人民法院提出了异地强制执行的申请,使该案得以执行。

[争议焦点] 在该案的定性问题上,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当事人的行为应该按照《广告法》来定性处理。贵州公司在追风灵产品说明会上采取挂横幅、宣传画、锦旗、介绍产品历史故事、性能等、宣读和代为宣读感谢信、赠送药品等和在互联网上发布产品广告、粘贴消费者赠送的锦旗方式对该公司的产品进行宣传以达到促销产品的目的,在这些宣传过程中,宣传该保健品的疗效,误导消费者致使消费者认为该产品是药品,具有药品的疗效。《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该清楚、明白。”贵州公司的行为明显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广告行为,根据《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以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给予处罚。再则,《广告法》相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药品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言,是特别法、专门法,应当优先适用。 二、当事人的行为应当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首先、本案当事人的宣传方式超出了《广告法》的规范。广告根据其发布方式

最新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指南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指 南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指南 一、保健食品审批工作程序 国产保健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形式审查,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试验和样品试制的现场进行核查,组织对样品进行检验。进口保健食品,由申请人将申报资料和样品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 (一)申报资料首页为申报资料项目目录,目录中申报资料项目按《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中“所附资料”顺序排列。每项资料加封页,封页上注明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右上角注明该项资料名称。各项资料之间应当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并标明各项资料名称或该项资料所在目录中的序号。整套资料用打孔夹装订成册。 (二)申报资料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不得小于宋体小4号字,英文不得小于12号字),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三)除《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及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外,申报资料应逐页加盖申请人印章或骑缝章(多个申请人联合申报的,应加盖所有申请人印章),印章应加盖在文字处。加盖的印章应符合国家有关用章规定,并具法律效力。 (四)多个申请人联合申报的,应提交联合申报负责人推荐书。 (五)申报资料中同一内容(如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等)的填写应前后一致。 (六)产品名称应包括品牌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产品名称应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规定。 2.反映产品的真实性,简明易懂,符合中文语言习惯。 3.品牌名可以采用产品的注册商标或其他名称。 4.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治疗作用以及夸大功能作用的文字。 5.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其表述应规范、准确。 6.增补剂型的产品,在命名时应采用同一品牌名和通用名,但需标明不同的属性名。 7.进口产品中文名称应与外文名称对应。可采用意译、音译或意、音合译,一般以意译为主。8.保健食品命名时不得使用下列内容: (1)消费者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及地方方言; (2)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如“高效”、“第×代”; (3)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 (4)外文字母、符号、汉语拼音等(注册商标除外);

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文案

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文案 广告语,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文案 1、家有三素牛樟芝,佳保健,优养生。 2、三素牌牛樟芝,让健康更有保障。 3、三素生物科技,只为健康明天。 4、天高尘世远,极草更关爱。 5、集天地灵气,养一生康健。 6、天地之灵,滋养我心。 7、樟芝选三素,健康常呵护。 8、森林红宝石,养年牛樟枝。 9、三素生物,健康之源。 10、三素品质,专注健康。 11、三生有幸,素享健康。 12、降株仙草天地间,疗康保健是专业。 13、三素铸健康,牛樟芝为王。 14、健康路漫漫,三素常相伴。 15、“芝”练真功夫,不做无用功,方是长久之道。 16、三素品质,自然之选。 17、健康之路,三素呵护。 18、三素采神芝,百岁仍相知。 19、三素生物,大爱如母。 20、仙界一品,人间大爱。 21、三素樟芝就是好,防癌保肝降三高。 22、三素,只为你的健康。 23、保健当属牛樟芝,三素只求高品质。 24、三素:给您前所未有,不一样的健康。 25、生命健康,三素“芝”养。 26、灵芝极品,三素牛樟芝。

27、三素牛樟芝,一流养生师。 28、千金难求佑健康,世间难得牛樟芝。 29、专业铸就品牌,健康成就未来。 30、千年养生道,三素降三高。 31、养生,再奢侈也值得。 32、三生有幸牛樟芝,素来养生佳话传。 33、樟芝精华,素食养生。 34、年年有三素,岁岁如今朝。 35、三素生物,健康科技。 36、千年养生道,三素佑健康。 37、三素牛樟芝,健康我自知。 38、养生极品牛樟芝,功效不凡高品质。 39、三素牛樟芝:极品极草灵,养元养颜身。 40、食界看东方,三素保健康。 41、天地极草,大爱无疆。 42、三素生物科技:攻克人类健康瓶颈,立足科技最前沿。 43、保健品奢侈,三素牛樟芝。 44、养生极品胶情,囊括天地精华。 45、三素食品,三生有幸。 46、生命只有一次,选择三素,选择1+N。 47、有三素,有健康,有未来。 48、欲知百年事,请选牛樟芝。 49、三素给你的,不仅是健康。 50、三素极草,生命之宝。 51、青海极草,大爱无疆。 52、养生保健极品,萃取自然之灵。 53、取天地之精,萃养身之华。 54、养身之道谁能知?三素生物牛樟芝。 55、三界聚精华,素识牛樟芝。

保健食品宣传注意

衿食用保健品的注意事项 蚅 膅目前世界各国对保健食品的定义和范围不尽相同,但基本看法一致,它不同于一般食品,又有别于药品。它不追求临床疗效,但它应无毒副作用。因此保健食品不能宣传治疗作用。 蚂保健食品同一般食品的区别,在于它具有调节机体功能的作用,如调节免疫功能、延缓衰老、改善记忆、促进生长发育、抗疲劳等。保健食品适于特定人群,并非男女老少皆宜。有关专家指出,消费者在购买服用保健品过程中,需要更多的营养保健知识,这样才能正确选择适合自己的保健品。 薈⑴认清产品包装上的批准文号和标识。 蚅: 薆国家正式批准的保健食品都要有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和“卫食健进字”(2003年前),或“国食健字G”和“国食健字J”(2003年后),分别对应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同时,所有批准的保健食品都有“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的标志为天蓝色专用标志,与批准文号上下排列或并列。

肀⑵仔细查看产品包装及说明书,确定产品的保健功能。 蚁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除印有简要说明外,应标有配料名称、功能、成分含量、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注意事项等,还有储存方法、批号、生产厂家。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分辨,一般来说,产品功能是要在包装上予以体现的,同时,保健食品的说明书也是经过评审部门审批的,企业不得随意修改。特别需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所有进口的“保健食品”包装上的说明文字也应该是中文,如果只有外文说明,又没有批准文号和保健食品标识,就可以立即断定此产品是假冒伪劣产品或非法走私的水货。 螅⑶注意产品的禁忌,因人而异选购保健食品。 螃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上注明了一些不适宜人群或禁忌,并要求企业标注在产品包装说明书上。消费者在选用这类保健食品时要注意是否适合自己或赠送的对象。特别是体弱的老人,常年患有慢性病的病人、儿童、青少年、孕妇等,一定要在选择保健食品时注意查看服用禁忌,以免造成对身体的危害。 螁⑷认识保健食品的属性。 莀保健食品的基本属性是食品,而食品不同于药品的主要区别是药品以治疗为目的,而保健食品是起预防作用或辅助治疗作用,更注重安全性。真正患病时,还是需要药物来进行

cfda:今日起,这10种保健品全国禁售

CFDA:今日起,这10种保健品全国禁售! 总局关于10起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广告的通告(2017年第204号)2017年12月15日发布近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互联网上监测到10起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内容存在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扩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作功效证明等问题,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洛阳九九龄维他醋官网”网站发布的标识为“99龄维他醋”的广告。该产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6)第053号,证件持有人为洛阳九九龄醋业保健品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喝的九九龄醋太神奇比吃药强多了,然后又检查卵巢,一查卵巢囊肿也没有了,九九龄能给人类大益处,真的能给人类作出突出贡献,无药胜药,屡见神效”等内容。 二、“正颖牌红景天颗粒官网”网站发布的标识为“正颖牌红景天颗粒”的广告。该产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 G2*******,证件持有人为北京天草商贸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坚持服用一段时间后,以往上课犯困的现象得到很大改善,以前困困洋洋的感觉一扫而光,学习效率也有所提高,全天都能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和精神面貌”等内容。 三、“芝圣堂官网”网站发布的标识为“芝圣堂牌硒芝胶囊”的广告。该产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证件持有

人为山东芝圣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孢子粉多糖有效率达90%以上,天然有机锗,抑制癌细胞扩散率达 89.3%,吃药十几年,不如吃硒芝胶囊三十天”等内容。 四、“健必依营养口服液官网”网站发布的标识为“健必依营养口服液”的广告。该产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7)第482号,证件持有人为上海农工商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农工商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健必依保健品厂,广告中宣称“效果显著,除药物之外见效最快,无添加剂,无不适应人群,化疗后白细胞低怎么办,求得良药我成功地多活了一辈子”等内容。 五、“尼亚人罗布麻茶官网”发布的标识为“尼亚人罗布麻茶”的广告。该产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2003)第0147号,证件持有人为新疆绿康罗布麻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饮用三个月血压血脂全部平稳正常逐步减服药物,免疫抵抗力全面提高,血脉通畅腿脚有力,肾气旺盛,不用担心反弹,不用担心高血压”等内容。 六、“南京美福药物宁心红杞胶囊官网”发布的标识为“宁心牌红杞胶囊”的广告。该产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2001)第0193号,证件持有人为南京美福天然药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恢复卵巢功能,平衡内分泌,有效彻底改善或消除更年期各种不适症状”等内容。 七、“澳博牌角燕胶囊专卖店”网站发布的标识为“澳博牌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材料目录.doc

六、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目录: (一)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其它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三)提供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通用名称与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数据库中检索)。 (四)申请人对他人已取得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 (五)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文件(未注册商标的不需提供)。 (六)产品研发报告(包括研发思路,功能筛选过程,预期效果等)。 (七)产品配方(原料和辅料)及配方依据;原料和辅料的来源及使用的依据。 (八)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含量及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的检验方法。 (九)生产工艺简图及其详细说明和相关的研究资料。 (十)产品质量标准及其编制说明(包括原料、辅料的质量标准)。 (十一)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种类、名称、质量标准及选择依据。 (十二)检验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及其相关资料,包括: 1、试验申请表; 2、检验单位的检验受理通知书; 3、安全性毒理学试验报告; 4、功能学试验报告; 5、兴奋剂、违禁药物等检测报告(申报缓解体力疲劳、减肥、改善生长发育功能的注册申请); 6、功效成份检测报告; 7、稳定性试验报告;

8、卫生学试验报告; 9、其他检验报告(如:原料鉴定报告、菌种毒力试验报告等)。 (十三)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十四)其它有助于产品评审的资料。 (十五)两个未启封的最小销售包装的样品。 以上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七、对申请资料的要求: (一)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 1、申报资料首页为申报资料项目目录,目录中申报资料项目按《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中“所附资料”顺序排列。每项资料加封页,封页上注明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右上角注明该项资料名称。各项资料之间应当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并标明各项资料名称或该项资料所在目录中的序号。整套资料用打孔夹装订成册。 2、申报资料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不得小于宋体小4号字,英文不得小于12号字),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3、新产品注册申请应提交申报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8份。复印件应当与原件完全一致,应当由原件复制并保持完整、清晰。其中,申请表、质量标准、标签说明书还应当提供电子版本,且内容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4、除《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及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外,申报资料应逐页加盖申请人印章或骑缝章(多个申请人联合申报的,应加盖所有申请人印章),印章应加盖在文字处。加盖的印章应符合国家有关用章规定,并具法律效力。 5、多个申请人联合申报的,应提交联合申报负责人推荐书。 6、申报资料中同一内容(如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等)的填写应前后一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的暂行规定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行为,依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令)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和监督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辖区内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 第三条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申请人必须是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持有者或者其委托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申请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其他法人、经济组织或公民作为保健食品广告的代办人。

第四条国产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申请,应当向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持有者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进口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申请,应当由产品境外生产企业驻中国境内办事机构或者该企业委托的代理机构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第五条申请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 (一)《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二)与发布内容一致的样稿(样片、样带)和电子化文件; (三)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五)申请人和广告代办人的《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委托关系,应提交相关的委托书原件; (六)保健食品的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和实际使用的包装;

(七)保健食品广告出现商标、专利等内容的,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八)其他用以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有关文件;(九)宣称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的声明。提交本条规定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的签章。第六条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 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其广告申请不予受理。国务院有关部门清理整顿已经取消的保健功能,该功能的产品广告申请不予受理。 第八条保健食品广告中有关保健功能、产品功效成分/ 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食用量等的宣传,应当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内容为准,不得任意改变。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下列情形和内容: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总结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总结按照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工作 ___》(XX食药监保化〔2020〕7号)的要求,我局进行了动员部署,制定了区局检查方案,对辖区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进行了综合整治,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涉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等多个环节,我局在检查中各业务科室结合各自领域其他专项工作,使检查更具针对性,一是结合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将大型商超、食杂店、集中交易市场等作为重点业态,主要对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畜禽鲜蛋水产品、节令食品、熟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进行了检查;二是结合餐饮环节专项检查,加大对餐饮服务中食品加工环节中容易造成微生物污染的冷菜、沙拉、生食水产品、餐用具洗刷消毒的重点环节要重点加强监管;三是结合生产环节专项检查,覆盖了全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及部分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生产企业(如配制酒、乳制品、月饼等),一方面查看生产过程管理是否到位、生产记录是否齐全,存储条件是否符合食品要求,另一方面查看产品标签是否合法合规;四是结合监督性抽检、快检工作,对各环节风险较高的产品进行抽样。 专项整治期间,未发现各环节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但发现存在其它违法行为,均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一是发现存在无证

经营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货值金额7377元,没收违法所得3544元,没收违法经营的物品3833元,罚款人民币90000元;二是对生产配制酒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没款26072元,没收该单位生产的配制酒116瓶。三是发现其他食品流通环节违法行为23件,罚没款共计77.04万余元 一是与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了责任书,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在监督检查中对重点企业加强培训指导,要求企业在食品生产经营中不得具有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三是通过微信平台,向辖区食品、保健食品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发送食品相关安全信息。 业务科室与食药所联合深入人口密集的社区、单位、旅游场所及宾馆饭店等易发生“以会议形式销售食品、保健食品行为”的场所宣传食品、保健食品知识,结合虚假夸大宣传食品、保健食品的案例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和保健食品的认识。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共计开展相关宣传活动123次,发放宣传材料9520余份,受众人数10337余人。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保健食品违法宣传整治总结

保健食品违法宣传整治总结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通过召开全镇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工作会,让各村深刻认识到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是以赚取群众高额利润为目的,极易引发消费投诉,影响了保健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利用云岭先锋、专栏、布标、街头宣传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宣传法律法规和辨识保健食品的常识,提升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和自我保护能力,调动群众投诉举报积极性。 二、落实职责,分工明细。联合镇食安办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依法监管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各村负起食品安全总体责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确保辖区内治理工作顺利完成。 三、抓好重心,扎实开展 (一)着眼大局、把握监管执法的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市场“严打”整治行动。全年共开展5次食品类专项整治行动,举办培训2场,开展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食品安全知识手册500本。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截止10月底,全年出动检查人次9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00余辆次,共检查食品经营商户150户,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120个,没收不合格食品50个品种,约100公斤,立案查处案件21件,已办结1件,收缴罚款6000元。 (三)全方面、多领域抽样检验,保障质量安全。全年共完成食品抽检50余批,食品类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实行阳光执法制度。大力宣传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保障消费者权益,处理投诉案件2件。 (五)突出食品安全监管,以建设食品安全示范乡镇为纽带。除加强日常巡查及春节重要时节的检查外,结合市场监管动态发布消费预警,适时发放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等方面的宣传材料,并先后开展了严查食品餐饮经营行为、违法广告、“两小”、校园周边环境及食用农产品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和谐的经济社会环境。 (六)狠抓食品、保健品安全及广告宣传工作。对全镇28药品经营企业和50家食品经营店,进行全面检查,完成建档立卡管理,采取企业自查和监管所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排除隐患,提升行业形象。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监管力量薄弱。一是监管涉及面广,监管人员不足;二是执法装备跟不上工作需要。 (二)监管面广,专业知识欠缺,技术支撑不足。检验检测业务单一,水平有限,监管人员专业知识不够丰富,在监管中不能面面俱到。 五、2018年工作计划及努力方向 (一)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学好法律法规、党纪条规,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注重学习形式,既要向书本学,更要向领导学向同事学,学工作方法学工作经验,通过学习充实丰富自己,增强本领。学会思考勤于总结,边学习边思考,深化学习效果,经常对自己做过工作进行反思总结、汲取经验教训,提高素质能力。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细则全文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细则全文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细则(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的注册与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保健食品的注册与备案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保健食品注册,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注册申请人申请,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安 全性、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等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系统评价和审评,并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的审批过程。 保健食品备案,是指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将表明产品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的材料提交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存档、公开、备查的过程。 第四条保健食品的注册与备案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以及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并指导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相关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并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保健食品 注册现场核查等工作。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和备案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承担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 机构)负责受理保健食品注册和接收相关进口保健食品备案材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接收相关保健食品备案材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审评机构(以下简称审评机构)负责组织保健食品审评,管理审评专家,并依法承担相关保健食 品备案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查验机构(以下简称查验机构)负责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 第七条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或者备案人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保健食品注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要求。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或者备案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溯源性负责,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或者备案人应当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与注册或者备案相关的现场核查、样品抽样、复核检验和监督 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电子化注册与备案。 第二章注册 第九条生产和进口下列产品应当申请保健食品注册: (一)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以下简称目录外原料)的保健食品; (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 的保健食品除外)。 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是指非同一国家、同一企业、同一配方申请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保健食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