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交通标志与标线设置规范

公路交通标志与标线设置规范
公路交通标志与标线设置规范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第一部分概述

1.1规范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意义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公路交通的重要管理手段,它是通过图形、符号、颜色、文字形式传递规范化信息,为公路上行驶的交通流提供了应遵循的交通法律、将交通管理的命令和要求传递给公路使用者,是管理和疏导交通的重要设施。例如:禁令标志明确交通管理中不被允许的交通行为;部分指示标志指示道路使用者应当采取的交通行为;不同形式的交通标线设置了限制交通流的路权等。这种传递的信息具有法律强制性,是进行执法的法律依据。

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是公路设计、施工、运营和养护管理中,交通工程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否科学合理地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直接决定着向公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的有效性。正确完善地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仅能体现道路交通法规和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的落实,同时能更大程度上提高公路通行率和有效增强交通安全性。

1.2标志标线设置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使用和设置标志标线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如下:

原则一: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传递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以引起公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的时间。

原则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应传递与公路交通无关的信息,如广告信息等。

原则三: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传递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应互为补充。需要说明的是原则三,在标准的使用中,包括公路使用者和管

理者有误解,认为标志和标线表达含义应完全一致,标志的设置要体现在标线上,标线的设置要体现在标志上。一般情况下,这样做最好。但是有些情况下,这样要求可能很难做到或没有必要。如下列一些情况:

情况一:没有设置条件,做不到。在标志和标线的配合使用上,GB5768-2009是有一些建议的,比如,平面交叉口进行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控制的,标志和标线应同时设置,但是有些支路是砂石路,没有铺装,无法施划标线。

情况二:标准已经明确了,不要求同时设置。如人行横道,设有信号灯的场所,只设标线。(路面未铺装或积雪等原因,标线设置管理有困难,只设标志。)

情况三:因为管理复杂,要通过标志标线表达相同的管理意图可能做不到,或者标志标线设得很复杂,反而影响驾驶人的理解和设置作用的发挥。如专用车道标志,标准规定是统一的,重点在于驾驶人一看就明白某种车辆的专用车道,不需要反映实际路面上的标线。

图片:机动车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标志

但是,国家标准GB5768-2009 1总则部分明确指出:当道路临时交通组织或维护等原因,标志和标线信息含义不一致时,应以标志传递的信息为主。这一条不属于原则三范畴。

1.3.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基本内容

1.3.1分类:公路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

A)主标志

⑴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道路交通;

⑵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

⑶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应遵循;

⑷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

⑸旅游区标志:提供旅游区景点方向、距离;

⑹道路作业区标志:告知道路作业区通行;

⑺告示标志:告知路外设施、安全行驶信息和其它信息;

B)辅助标志:附设在主标志下,对其进行辅助说明。

1.3.2明确标志颜色的基本含义

制作标的反光膜有很多颜色,标志的颜色是标志的一个重要因素,它和标志的形状一起构成给道路使用者的第一感知。

⑴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用于禁令标志

⑵黄色或荧光黄色:表示警告,用于警告标志

⑶蓝色:用于指示标志、一般道路指路标志

⑷绿色:用于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指路标志

⑸棕色:用于旅游区标志

⑹黑色:用于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和部分标志的边框

⑺白色:用于标志的底色

⑻橙色或荧光橙色:用于道路作业区标志

⑼荧光黄绿色:表示警告,用于注意行人、注意儿童的警告标

GB5768.1-2009增加了荧光黄色、荧光黄绿色和荧光橙色。荧光反光膜有一种独特的耐候性荧光因子,可以提高反光膜在黄昏、黎明和一些恶劣天气(雪、雾)的反光亮度。

注意儿童标志 施工绕行诱导标志

1.3.3标志形状

交通标识的视认性和显示程度是否良好与交通标志的形状有重要关系.

1.3.4文字

交通标志的字符应规范、正确、工整。(交通标志专用字体)按从左到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一般一个地名不写成两行或两列。

指路标志汉字高度一般根据设计速度选取。汉字字宽和字高一般要求相等,但因极其重要的原因经研究论证必须缩小标志板尺寸时,文字高度可适当减小或采用高宽比为1:0.75以内的窄字体,但不得改变版面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文字性警告标志的字高按表1.3.4-1确定。特殊情况下,经论证可以适当降低,但最小不应小于表2

.1.4-1

字高下限值的0.6倍。

指路标志原则上仅使用汉字。当标志确定采用中、英两种文字时,

英文部分中地名采用汉语拼音,首字母应为大写,其余小写;专用名词采用英文,首字母应为大写,其余小写,根据需要也可全部大写。

1.3.5图形

图形也是交通标志和标线传达的信息内容之一,人眼对形象的感受往往比文字要快。

图形化指示标志通过指示箭头建立了目的地指示或编号与行驶方向及路网的关系。

图片1:高速公路互通区标志

图片2:普通公路平面交叉指路标志

1.3.6版面

交通标志版面由颜色、文字、箭头符号、编号、图形符号、边框等要素组成,版面尺寸规格取决于上述要素的组合。一般情况下,应

根据公路的设计速度确定汉字高度,再根据版面字数是否与其它文字并用,版面美化等因素,确定最终的标志版面尺寸。

圆形标志的直径最小不应小于50CM,三角形标志的边长最小不应小于60CM,八角形对角线长度不应小于50CM。

一般值:圆形60-120CM,三角形70-130CM,(减速让行标志:70-90);八角形60-80CM。

1.3.7位置

在选择交通标志设置地点时,首先应保证交通标志的信息有足够的可辨性,可识别性和易读性,以便顺利完整地向公路使用者传递信息。在交通标志设置时,应尽可能达到高度醒目。

纵向位置设置:警告标志、禁令指示标志。纵向标志设置的间隔距离不能太密,标志间不能相互遮挡。标志的最小间隔距离应不影响第二个标志的视认距离。一般情况下,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80km/h的公路交通标志之间的间隔不宜小于60m,其它公路交通标志之间的间隔不宜小于30m。

横向位置设置:一般情况下,交通标志应设在公路行进方向盘的右侧或车行道上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或左右两侧同时设置。

竖向位置设置:公路交通标志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公路建筑界限以内,悬臂、门架式等悬空标志净空高度应预留20-50cm的余量。

1.3.8交通标志安装角度

路侧安装时,为避免标志板面对驾驶人的眩光,标志板面的法线应与公路中心线线平行或成一定的角度。禁令标志和指示标志为0-45度。指路标志和警告标志为0-10度。采用悬臂、门架或附着式支撑结构时,标志的安装角度应与公路中心线垂直。在积雪地区,门安装时,标志板可前0-10度。

1.3.9交通标志的并设

(1)为保证视认,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标志时,可以安装在一个支撑结构上,但最多不应超过4个。标志板在一个支撑结构上并设地,应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地排列。

(2)原则上要避免不同种类的标志并设。解除限速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是对前面正在执行的禁令标志的一种否定,要结束前方标志的禁令,传递这种信息,应单独设置。

(3)设置会车先行标志、会车让行标志可以确保困难路段的车辆有序通行,也应单独设置,但受条件限制无法单独设置时,一根标志柱上最多不应超过两种。

(4)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属于平面交叉通行权分配的标志,应设置在路口醒目的位置,与平面交叉路径指引标志分开设置。

1.3.10交通标志的材料选择(略)

反光材料的选择新国标不直接推荐等级,仅给出选择的原则、应

用的目标;反光膜一般选用原则:交通标志板采用反光膜材料时,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上宜采用一、二级反光膜,二、三级公路的交通标志宜采用三、四级以上反光膜,四级公路宜采用四、五级以上反光膜。

在条件许可的的情况下,尽可能提高反光材料的使用等级。至少在指令标志、警告标志、置顶标志上的反光膜,要使用逆反性能最好的反光膜,以增加安全提示类标志的发现机会,延长警告标志的提前设置距离,提高安全。

门架、悬臂型等悬空类交通标志,宜采用比路侧交通标志等级高的反膜。

第二部分公路交通标志设置基本规定

2.1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可以使用公路使用者注意以公路本身及沿线环境中不能预期或不易被及时发现的一些情况。警告标志的设置数量应越少越好,因为设置不必要的警告标志会降低驾驶人对所有标志的遵从程度,从而所有标志的有效性大为降低。

非常设警告标志:

事故易发路段标志易滑标志慢行标志

注意危险标志路面不平标志

路面高突标志路面低洼标志

以上标志属于临时应急性标志,在设置标志的同时,公路管理养护机构不得延缓路面修复工程和其它处理措施。

施工标志:只有当公路施工作业时设置,公路施工

作业完成后,施工警告标志应随之取消。当设置有完

善的道路施工标志及诱导设施时,可不再额外设置施

工标志。

2.1.1公路平面线形警告标志

急弯路标志、反向弯路标志、连续弯路标志

2.1.2公路横断面变化的警告标志

由于公路形状发生变化,交通管理或施工等方面的原因,使公路

某路段的通行条件发生变化,应设置窄路、窄

桥、双向交通、注意障碍物、施工等警告标志。

窄路标志设置:“当公路两侧车道数同时减少,或当公路两侧路面宽度同时缩窄至6m以下时,应设两侧变窄标志。当公路右侧或左侧车道数减少或路面宽度缩窄至6m以下时,应设右侧或左侧变窄标志。

窄桥标志设置:公路桥梁桥面净宽较两端路面宽度窄,且桥面净宽小于6m时,应设置窄桥标志。部分桥梁与路基段

相比,车道数及车道宽度虽未减少,但将硬路肩的宽

度缩窄,桥两侧增加了人行道,并高出路面。由于高

出路面的人行横道伸入到硬路肩内,在桥梁两端对行

车有一定的危险,也应按窄桥对待。

注意障碍物标志:公路行车道是的障碍物一般是指不能移走的古

树、古迹、墩柱等建筑以及渠化的交通岛。为了引导

车辆顺利绕行,应根据公路上障碍物的位置,车辆绕

行情况,设置左侧(右侧)绕行、左右绕行标志。(跨

线桥)

2.1.3与交叉路口有关的警告标志

表示公路平面交叉口基本形状的标志共有10种,其中十字交叉2种、Y形交叉4种、T形交叉3种、环开交叉1种,基本包括了各种交叉口类型。

两条相交公路间不能保证停车视距构成的通视三角区时,应设置交叉路口标志。当一条主要公路在平曲线路段与另一条次要公路相交,且次要公路位于平曲线外侧时,主要公路上的超高可能会遮蔽路面次要公路上的驾驶人难于发现交叉口。

已设置信号灯控制的平面交叉口,或已设置大型指路标志、减速让行标志或停车让行标志的平面交叉口,可不再设置交叉口标志。如被交公路为等外路,则可设置道口标柱。

2.1.4与沿线设施有关的警告标志

注意信号灯标志:

由于平曲线、竖曲线或其它路上设施造成信号灯控制交叉口视距不良,驾驶人在停车视距的范围内难以发现信号灯而继续以较高速度行驶。

由高速公路驶入一般公路的第一个信号灯控制交叉口前,宜设置注意信号灯标志,提醒驾驶人注意行车规则的改变。

因临时交通管制或其它特殊情况设置活动信号灯的路口,宜设置注意信号灯标志作为临时性标志。

2.1.5与沿线环境有关的警告标志

注意行人标志:在公路经过村镇街道化路段、行人密集、路面交通比较复杂,驾驶人又不易发现行人横道线的位置,应设置注意行人标志。人行横向联道处已设信号灯时可不再设置注意行人标志。

意儿童标志:设置在街道化路段的小学、幼儿园、少年宫等儿童活动场所出入所路段两端适当位置。

2.1.6其它警告标志

建议速度标志:在弯道、出口、匝道等适当位置,

此标志不单独使用,宜与其它警告标志联合使用或附加

辅助标志,以说明建议速度的原因、或路段位置、长度。

2.2禁令标志

禁令标志表示禁止、限制及相应解除的含义,公路

使用者应严格遵守。禁令标志的功能可以分为三类:

(1)与交通管理有关的禁令标志,如禁止超车标志、禁止鸣喇叭标志。

(2 )与公路建筑限界及汽车荷载有关的禁令标志,如限制宽度标志、限制轴重标志。

(3)与路权有关的禁令标志,如停车让行标志和减速让行标志。

2.2.1禁止超车和解除禁止超车标志

凡在双向两车道公路或其它无中央隔离设施的公路上,超车视距不能得到满足,或车道数减少,路基宽度缩窄,进入隧道口前的路段,横向风强劲的路段等,车辆实施超越行动可能危及其它车辆安全时,应设置禁止超车标志。

禁止超车路段的终点,应设解除禁止超车标志。

解除禁止超车标志必须与禁止超车标志联合使用,并与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配合使用。

已设有公路中心实线和车道实线的路段可不设此标志。

2.2.2限制速度和解除限制速度标志

限制速度标志设置条件:在一般公路限速作为重要的安全处置手段。需要限速的路段有:急弯路段、视距受限制路段、路面状况差(包

括路面损坏、积水、溜滑等)的路段、长距离陡坡路段、路侧险要路段、非机动车和牲畜横向联合向干扰严重路段;小学、村庄、集市等繁杂路段,受特殊天气影响较大的路段。

注意事项:

⑴对于公路特征或周围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路段,应至少每隔五年对所设置的限速标志进行一个再评估。

⑵限速值一般应以为10的倍数。

⑶以另一块不同限速值的限速标志表示前一限速路段结束时,可以不设解除限速标志。

⑷限速标志可以与警告标志联合

2.2.3与路权有关的禁令标志

停车让行标志、表示车辆必须在停止线前停车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

减速让行标志:表示车辆应减速让行,告示车辆驾驶人必须慢行或停车,观察干道行车情况,在确保干道车辆优先,确保安全的前提

下,方可进入路口。设于交叉口次要道路路口。

为避免公路交叉口处出交通拥堵,使一个方向的交通流能有效地与其他方向分离开,根据交通量的大小和相交公路的功能、地位,可采取两种措施:一种是有信号控制的方法,以达到有效的路权分配下的交通控制;另一种是对两个相交方向的交通量相对都比较小或其中一个方向的交通量相对比较小的情况,通过设置非信号控制的交通标志来完成路权的分配。

注意事项:

主干道不设置停车让行标志,确保主路优先。

环行交叉口所有入口处右侧应设置减速让行标志;当进入环行交叉口的公路车道数多于1 条且入口左侧设置有隔离时,则在驶入环行交叉口的左侧和右侧均应设置减速让行标志

2.3指示标志

指示标志表示指令车辆、行人行进的含义,公路使用者应遵循。根据所表达的内容不同分为四类:

⑴与行驶方向有关的指示标志,如指示某行驶方向的标志、立体交叉行驶路线标志和环岛行驶标志。

⑵指导驾驶人驾驶行为的指示标志,如最低限速成标志、鸣喇叭标志等。

⑶与车道行驶有关的标志,如车道行驶方向标志或专用车道标志。与路权有关的指示标志,如交叉口优先通行标志或会车先行标志。

单行路标志

表示该道路为单向行驶,用来提示驾驶人前方公路只准一个方向通行。

设置条件:当前方公路或相交公路为单向行驶公路时,应设置单行路标志。单行路标志需要结合其他标志共同设置。

设置位置:在无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处。单行路标志一般设置在与单行道相交公路的两则,可以配合禁止左转、禁止右转标志一起使用。在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处,单行道标志一般可以设置在信号灯附近。在T形交叉口处,单行路标志一般平行设置在单行路旁。

2.4一般公指路标志和其它标志

指路标志的版面信息主要由公路编号(名称)、目的地名称、地理方位和距离等四大信息组成。路线编号(名称)信息具有导向意义,应优先选用并与控制性地点(即基准地区)配合使用。在1999的国标的使用过程中,公众对于指路标志提出的意见较多,主要是因为指路标志不能成功的指引公路使用者顺利到达目的地。通过分析,我们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指路标志的信息选取不够科学、信息发布不够合理,没有形成有效的指引系统。因此,在2009国标的修订过程中,着重对指路标志的信息选取与发布方法进行规定,补充了

指路标志的设置目的,指路标志信息分级和选取原则,信息选取方法,明确了指路标志中箭头的含义和设置位置,明确了指路标志中距离的表示方法。

(1)明确了指路标志的设置目的

指路标志的服务对象定位为对路线不熟悉的驾驶者,即既不是熟悉路线的当地驾驶员也不是对路线一无所知者。

(2)指路标志信息分级和选取原则

指路标志信息依据重要程度、道路等级、服务功能等因素分为三级:

一级信息:指高速公路、国道、城市快速道路,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等控制性城市,及其它本区域内相对重要的信息;

二级信息:指省道、城市主干道路,县及县级市,及其它本区域内相对较重要的信息;

三级信息:指县道、乡道、城市次干道路、支路,乡、镇、村,及其他本区域内的一般信息。

指路标志信息选取应遵循以下原则:

a) 连续、一致;

b) 以路名为主,地名为辅;

c) 便于不熟悉路网的道路使用者顺利到达目的地;

d) 信息量适中:同一方向指示的信息数量不宜超过两个,整个版面的主要信息数量不应超过6个。同一方向须选取两个信息时,应在一行或两行内按照信息由近到远的顺序由左至右或由上至下排列。

(3)明确了指路标志中箭头的含义和设置位置

国标修订版针对一直以来我国标志版面中箭头使用比较混乱,各地标准不一的情况,对于指路标志中箭头的含义及使用方法进行了特别说明。

(4)明确了指路标志中距离的表示方法

包括距离计算的基准点以及距离的表示形式。国省道一般以所指示信息的平面交叉口为计算基准点,指路标志上所指距离为标志设置点与相关信息计算基准点之间的间距。

2.4.1一般公路指路标志

指路标志的分类:一般道路指路标志按照标志的功能分为路径指引标志、地点指引标志、道路沿线附属设施指引标志、其他道路信息标志。其中路径指引标志设置在一般道路交叉口前后,其他类型指路标志设置在一般道路路段上。

路径指引标志

a) 交叉路口预告标志

b) 交叉路口告知标志

c) 确认标志

预告标志设在交叉路口告知标志前150~500m 处,告知标志设在交叉路口前30~80m 处,确认标志设在交叉路口后适当位置。

考虑到公路在功能、交通流量、使用者特性的区别,不需要在任何一个平面交叉都配全平面交叉预告、告知和确认三种路径指引标志,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设置。如果公路设计速度较高、车道数较多,车辆变换车道需要一定的距离,或当公路与重要公路相交时设置。

告知标志

确认标志:-地点距离标志图例

确认标志:-路线名标志

在省际交界、两地级市交界的重要交叉路口或交界处前方设置地点距离标志,标明省会城市或相邻地级市的名称及里程,宜采用三行排列。第一行的地点为近程目的地,第二行的地点为中间远程目的地,第三行的地点为远程目的地,同时作为指示路线的基准地区,在一定距离内保持相对固定。

2.4.2地点指引标志

地名标志(市、县、镇、村)、著名地点标志(桥梁)、分界标志、地点识别标志(重要场所)。

地点识别标志图例:

2.4.3沿线设施指点引、

停车场标志、错车道标志、景观台标志、休息区标志等。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第一部分概述 1.1规范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意义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公路交通的重要管理手段,它是通过图形、符号、颜色、文字形式传递规范化信息,为公路上行驶的交通流提供了应遵循的交通法律、将交通管理的命令和要求传递给公路使用者,是管理和疏导交通的重要设施。例如:禁令标志明确交通管理中不被允许的交通行为;部分指示标志指示道路使用者应当采取的交通行为;不同形式的交通标线设臵了限制交通流的路权等。这种传递的信息具有法律强制性,是进行执法的法律依据。 交通标志和标线设臵是公路设计、施工、运营和养护管理中,交通工程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否科学合理地设臵交通标志标线,直接决定着向公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的有效性。正确完善地设臵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仅能体现道路交通法规和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的落实,同时能更大程度上提高公路通行率和有效增强交通安全性。 1.2标志标线设置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使用和设臵标志标线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如下: 原则一: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传递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以引起公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的时间。 原则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应传递与公路交通无关的信息,如广告信息等。 原则三: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传递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应互为补充。需要说明的是原则三,在标准的使用中,包括公路使用者和管

理者有误解,认为标志和标线表达含义应完全一致,标志的设臵要体现在标线上,标线的设臵要体现在标志上。一般情况下,这样做最好。但是有些情况下,这样要求可能很难做到或没有必要。如下列一些情况: 情况一:没有设臵条件,做不到。在标志和标线的配合使用上,GB5768-2009是有一些建议的,比如,平面交叉口进行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控制的,标志和标线应同时设臵,但是有些支路是砂石路,没有铺装,无法施划标线。 情况二:标准已经明确了,不要求同时设臵。如人行横道,设有信号灯的场所,只设标线。(路面未铺装或积雪等原因,标线设臵管理有困难,只设标志。) 情况三:因为管理复杂,要通过标志标线表达相同的管理意图可能做不到,或者标志标线设得很复杂,反而影响驾驶人的理解和设臵作用的发挥。如专用车道标志,标准规定是统一的,重点在于驾驶人一看就明白某种车辆的专用车道,不需要反映实际路面上的标线。 图片:机动车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标志 但是,国家标准GB5768-2009 1总则部分明确指出:当道路临时交通组织或维护等原因,标志和标线信息含义不一致时,应以标志传递的信息为主。这一条不属于原则三范畴。 1.3.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基本内容 1.3.1分类:公路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标准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 第一部分概述 1.1规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意义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公路交通的重要管理手段,它是通过图形、符号、颜色、文字形式传递规化信息,为公路上行驶的交通流提供了应遵循的交通法律、将交通管理的命令和要求传递给公路使用者,是管理和疏导交通的重要设施。例如:禁令标志明确交通管理中不被允许的交通行为;部分指示标志指示道路使用者应当采取的交通行为;不同形式的交通标线设置了限制交通流的路权等。这种传递的信息具有法律强制性,是进行执法的法律依据。 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是公路设计、施工、运营和养护管理中,交通工程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否科学合理地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直接决定着向公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的有效性。正确完善地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仅能体现道路交通法规和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的落实,同时能更大程度上提高公路通行率和有效增强交通安全性。 1.2标志标线设置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使用和设置标志标线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如下: 原则一: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传递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以引起公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的时间。 原则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应传递与公路交通无关的信息,如广告信息等。 原则三: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传递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应互为补充。需要说明的是原则三,在标准的使用中,包括公路使用者和管

理者有误解,认为标志和标线表达含义应完全一致,标志的设置要体现在标线上,标线的设置要体现在标志上。一般情况下,这样做最好。但是有些情况下,这样要求可能很难做到或没有必要。如下列一些情况: 情况一:没有设置条件,做不到。在标志和标线的配合使用上,GB5768-2009是有一些建议的,比如,平面交叉口进行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控制的,标志和标线应同时设置,但是有些支路是砂石路,没有铺装,无法施划标线。 情况二:标准已经明确了,不要求同时设置。如人行横道,设有信号灯的场所,只设标线。(路面未铺装或积雪等原因,标线设置管理有困难,只设标志。) 情况三:因为管理复杂,要通过标志标线表达相同的管理意图可能做不到,或者标志标线设得很复杂,反而影响驾驶人的理解和设置作用的发挥。如专用车道标志,标准规定是统一的,重点在于驾驶人一看就明白某种车辆的专用车道,不需要反映实际路面上的标线。 图片:机动车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标志 但是,国家标准GB5768-2009 1总则部分明确指出:当道路临时交通组织或维护等原因,标志和标线信息含义不一致时,应以标志传递的信息为主。这一条不属于原则三畴。 1.3.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基本容 1.3.1分类:公路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

标志标线规范验收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施工验收规范 篇一:道路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质控(市政)表C.0.177 篇二:道路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标志标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篇三:交通标志标线规范 11 交通安全设施 11.1 一般规定 11.1.1 交通安全设施产品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证,并经工地检验确认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11.1.2 用绿篱作隔离栅时,其质量和检验评定标准可参照第12章的有关规定。 11.1.3 桥梁混凝土护栏见第8章的有关规定。 1 11.1.4 本章未包括的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可根据设计文件和其他相关规范另行制订检验评定标准。 11.1.5 交通安全设施采用钢质材料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11.1.6 构件用螺栓组合时,材料的规格与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1.2 交通标志 11.2.1 基本要求

1) 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JT/T279《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的规定。 2) 交通标志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 3) 标志的位置、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大型标志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夹渣等缺陷。 5) 标志面应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标志面任一处面积为50cm350cm表面上,不得存在总面积大于10mm2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气泡。 6) 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任何标志的字符不允许拼接,当标志板的长度或宽度、圆形标志的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接缝。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按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 11.2.2 实测项目见表11.2.2。 表11.2.2 交通标志实测项目 2 11.2.3 外观鉴定 1) 标志板安装后应平整,夜间在车灯照射下,标志板底色和字符应清晰明亮,颜色均匀,不应出现明暗不均的现象,不能影响标志的认读。标志板有明显明暗不均现象时每一标志减2分。 2) 标志反光膜采用拼接时,重叠部分不应小于5mm。当采用平接时,其间隙不应超过1mm。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接缝+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 3) 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应均匀、颜色一致,不允许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一构件减2分。 11.3 路面标线 11.3.1 基本要求

国家道路交通标牌,标识,标志,标线设置规范pdf下载

国家道路交通标牌,标识,标志,标线设置规范pdf下 载 篇一: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第一部分概述 1.1规范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意义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公路交通的重要管理手段,它是通过图形、符号、颜色、文字形式传递规范化信息,为公路上行驶的交通流提供了应遵循的交通法律、将交通管理的命令和要求传递给公路使用者,是管理和疏导交通的重要设施。例如:禁令标志明确交通管理中不被允许的交通行为;部分指示标志指示道路使用者应当采取的交通行为;不同形式的交通标线设臵了限制交通流的路权等。这种传递的信息具有法律强制性,是进行执法的法律依据。 交通标志和标线设臵是公路设计、施工、运营和养护管理中,交通工程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否科学合理地设臵交通标志标线,直接决定着向公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的有效

性。正确完善地设臵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仅能体现道路交通法规和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的落实,同时能更大程度上提高公路通行率和有效增强交通安全性。 1.2标志标线设置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使用和设臵标志标线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如下: 原则一: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传递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以引起公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的时间。原则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应传递与公路交通无关的信息,如广告信息等。 原则三: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传递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应互为补充。需要说明的是原则三,在标准的使用中,包括公路使用者和管 理者有误解,认为标志和标线表达含义应完全一致,标志的设臵要体现在标线上,标线的设臵要体现在标志上。一般情况下,这样做最好。但是有些情况下,这样要求可能很难做到或没有必要。如下列一些情况: 情况一:没有设臵条件,做不到。在标志和标线的配合使用上,GB5768-2009是有一些建议的,比如,平面交叉口进行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控制的,标志和标线应同时设臵,但是有些支路是砂石路,没有铺装,无法施划标线。 情况二:标准已经明确了,不要求同时设臵。如人行横道,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施工验收规范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施工验收规范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施工 验收规范 篇一: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前言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标线质量,更好地贯彻实施CB 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中标线标准,并使其具有可操作性,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交通部公路管理司归口。 本标准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玲玲、姜开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涂料型道路交通标线分类、质量要求及检测方法。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路面上的涂料型交通标线。矿区、港区、场(厂)区路面涂料型交通标线可参照执行。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

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768—86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3 术语 3.1 光亮度因数luminance factor 非自发辐射的媒质面元在给定方向上的光亮度与相同照明条件下理想漫反射(或透射)体的光亮度之比。 3.2 逆反射retroreflection 反射光线从靠近入射光线的反回的反射。 3.3 光强度系数coefficient of luminous intensity 逆反射在观测方向的光强度除以投向逆反射体且落在垂直于入射光方向的平面内的光照度之商。 即: R=I/E (1) 式中:R——光强度系数,mcd2lx-1; I——光强度,mcd; E——光照度,lx。 3.4 逆反射系数coefficient of retroreflection 逆反射面的逆反射光强度系数除以它的面积之商。 即: R'=R/A=I/(E2A)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管理办法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管理办法 一、设置管理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公路交通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06)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做到符合标准、规范统一、科学合理、齐全醒目。 公路新建、改建及大中修时,交通标志标线要与公路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审查、施工和验收。所需经费纳入工程概算,由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公路小修结束后须漆划标线的应及时漆划。 公路管理机构参与交通标志标线设计施工图审查及交 竣工验收。 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在公路上擅自设置交通标志标线。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一经设立,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向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变更。 公路交通禁令标志需要增设或变更的,依据《黑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门与同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和科学论证后,提出书面意见,并报市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同时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限速标志增设前,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二、维护管理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当保持准确、清晰、醒目、完好。维护单位对损坏的公路交通标志,应当在发现后24小时内予以修复、更换;因技术等原因无法按时修复、更换的,应当设置临时交通标志。对破损、磨损的交通标线,维护单位应当及时漆划。 公路施工路段及养护作业路段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置规范的施工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维护正常的施工和交通秩序。 公路及公路设施遭受自然灾害侵袭影响交通安全时,维护单位在发现后应立即设置临时交通标志。受损公路修复以后,及时按照国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根据国家标准及交通量的大小,定期进行维护,以保持清晰。 三、监督管理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依法加强对收费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

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施工

道路交通标志 范围 本节内容为各式道路交通标志、界碑及里程标等的提供和设置及其有关施工作业。 材料 1.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立柱 a.立柱所用的钢板、角钢及槽钢应符合本规范第414节所列标准。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下(含152mm)的立柱,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焊接钢管,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1988)的要求;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上的立柱,采用一般常用热轧无缝钢管,并应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2-1999)的规定。 b.所有标志柱应配有柱帽,柱帽可采用板厚为3mm的钢板焊接或其它方法紧固的立柱上,或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其他型式的柱帽。 (2)标志板(未粘贴反光膜) a.标志板应符合《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 279-1995)的规定 b.标志板采用铝合金板制造时,应符合《铝及铝合金板材的尺寸

及允许偏差》(GB/T 3194-1998)和《铝及铝合金板材》(GB/T 3860-1997)的规定;采用薄钢板制造时,应符合《冷轧钢板》(GB/T 708-1988)和《连续热镀锌薄钢板和钢带》(GB/T 2518-1988)的规定。标志板背面的滑动槽钢和三角钢可采用铝合金挤压型材制成,并符合《工业用铝及铝合金热挤压型材》(GB/T 6892-1986)的规定。标志板所用铝合金板其最小厚度应不小于2mm。 c.标志板面应无裂缝或其它表面缺陷;标志板边缘应整齐、光滑;标志板的外形尺寸偏差为±5mm,若外形尺寸大于1.2m2时,其偏差为其外形尺寸的±0.5%;标志板应平整,表面无明显皱纹、凹痕或变形,每平方米范围内的平整度公差不应大于1.0mm。 d.除尺寸大的指路标志外,所有标志板应由单块铝合金板或薄钢板加工制成,不允许拼接。 e.考虑到大型指路标志在制造、运输、安装过程中的困难,厂家在制造过程中,应在监理工程师指示下,根据标志板面设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分割的办法来制造,在安装时可按标志板拼接设计中规定的方法拼接。 f.大型指路标志最多只能分割成4块,并应尽可能减少分块数量,标志板的拼接应采用对接,接缝的最大间隙为1mm。所有接缝应用背衬加强,背衬及标志板用铆钉连接,铆钉的最大间距应小于200mm,背衬的最小宽度为50mm,背衬的材料及板面板材相同。 g.标志底板面应进行化学清洗和浸蚀或磨面处理,清除表面杂质。

道路交通标志设计的一般要求

编号:SM-ZD-51137 道路交通标志设计的一般 要求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道路交通标志设计的一般要求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交通标志的基本功能是为车辆和行人提供完善和清晰的情报。面对复杂多变的交通状况和环境因素,理想的交通标志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对交通标志颜色的要求 对于颜色的选择,一方面要确保交通标志的视认性,另一方面还应考虑颜色所表达的抽象概念。根据颜色视觉的规律,道路交通标志多采用红、黄、绿、蓝、白、黑等颜色,不用中间色。 a.红色,在人们心理上会产生强烈的兴奋感和刺激性,适用于表达禁止、紧急停止等信息。用于禁令标志的红圈、红斜杠、“停车让行”标志、“禁止进入”标志等的底色; b.黄色,具有警戒的感觉,适用于传递警告信息。用于警告标志、高速公路的“终点提示”、“车距确认”等标志的底色;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_GB51038_2015》_交通标识的基本要求__标识版面布置

4 交通标志的基本要求 4.2 标志版面布置 4.2.1 交通标志的版面布置应信息明确、无歧义、简洁美观。 4.2.2 同类标志宜采用同一类型的标志版面。设置于同一门架式、悬臂式等支撑结 构上的同类标志,宜采用同一高度和边框尺寸。 4.2.3 当禁令、指示标志套用于无边框的白色底板上时,为必须遵守标志;但禁令 标志中的停车让行、减速让行标志不得套用于无边框的白色底板上。对事故多发路段,以及标志视认条件受道路行驶环境影响较大路段设置的警告标志,宜采用套用于无边 框的荧光黄色底板上的版面。 4.2.4 同一版面中的禁令或指示标志的数量不应多于4种;快速路、隧道、特大桥 路段的入口处,同一版面中的禁令或指示标志的数量不应多于6种。同一版面中禁止 某种车辆转弯或禁止直行的禁令标志,不应多于2种,若禁止的车辆多于2种,则应 增设辅助标志。(图4.2.4) 图4.2.4禁令标志、指示标志在同一版面中的布置 4.2.5 禁令、指示、警告标志版面上附加图形和文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禁令标志版面上不得附加文字,禁止转弯等禁令标志附加图形时,箭头位置 应保持不变; 2 车辆行驶指示标志版面上可附加箭头图形,专用道路指示标志版面上可附加 时间,但附加箭头图形和时间时原指示标志的车辆图形大小应保持不变,位置可适当 移动;

3 除车辆行驶和专用道路指示标志外,其他指示标志版面上不宜附加图形和文字;当必须附加图形和文字时,原指示标志图形在版面中位置和大小应保持不变; 4 警告标志不得附加图形和文字; 4.2.6 指路标志版面中的信息含义(图4.2.6),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4.2.6 指路标志版面信息含义 1-前方通达的道路或地点;2-左、右方向通达的道路或地点;3-前方交叉道路;4-地理方向信息 1 标识在箭头外的信息,应为交叉口及各相交道路所能通达的道路或地点名称; 2 箭头杆中可标识横向道路路名信息,也可同时标识当前行驶道路与横向道路路名信息,标识横向道路时宜为前方最近交叉口横向道路路名信息,路名字高宜为0.5h~0.7h; 3 可在标志版面上标识地理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中的方向箭头可根据道路实际方向调整旋转,但其表示方向的文字不应旋转;当标志设置在行驶方向右侧时可在其版面左上角标识地理方向信息,设置在行驶方向左侧时可在其版面右侧上角标识地理方向信息;当版面为复杂交叉口图形时,可视版面布置情况在左下角或右下角标识地理方向信息; 4 标志版面上的路名、地名应使用标准名称; 5 标志版面各方向指引信息的选取,应符合本规范第8.1节和第9.1节的规定。 4.2.7 指路标志版面中各方向指引的目的地信息数量及布置(图4.2.7),应符合下列规定:

交通标志标线规范

11 交通安全设施 11.1 一般规定 11.1.1 交通安全设施产品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证,并经工地检验确认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11.1.2 用绿篱作隔离栅时,其质量和检验评定标准可参照第12章的有关规定。 11.1.3 桥梁混凝土护栏见第8章的有关规定。 11.1.4 本章未包括的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可根据设计文件和其他相关规范另行制订检验评定标准。 11.1.5 交通安全设施采用钢质材料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11.1.6 构件用螺栓组合时,材料的规格与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1.2 交通标志 11.2.1 基本要求 1) 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JT/T279《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的规定。 2) 交通标志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 3) 标志的位置、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大型标志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夹渣等缺陷。 5) 标志面应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标志面任一处面积为50cm×50cm 表面上,不得存在总面积大于10mm2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气泡。 6) 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任何标志的字符不允许拼接,当标志板的长度或宽度、圆形标志的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接缝。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按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 11.2.2 实测项目 见表11.2.2。

11.2.3 外观鉴定 1) 标志板安装后应平整,夜间在车灯照射下,标志板底色和字符应清晰明亮,颜色均匀,不应出现明暗不均的现象,不能影响标志的认读。标志板有明显明暗不均现象时每一标志减2分。 2) 标志反光膜采用拼接时,重叠部分不应小于5mm。当采用平接时,其间隙不应超过1mm。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接缝+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 3) 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应均匀、颜色一致,不允许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一构件减2分。 11.3 路面标线 11.3.1 基本要求 1) 路面标线涂料应符合JT/T280《路面标线涂料》的规定。 2) 路面标线喷涂前应仔细清洁路面,表面干燥,无起灰现象。 3) 路面标线的颜色、形状和设置位置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11.3.2 实测项目 见表11.3.2 11.3.3 外观鉴定 1) 标线施工污染路面应及时清理。每处污染面积不超过10cm2,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分。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修订说明

《GB5768-199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修订说明 前言 本标准是对GB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修订。保留了原标准中实践证明适用的部分。在总结我国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制造、施工及检测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外标志标线技术的发展和交通管理的需要,增加了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的数量,进一步向国际标准靠拢。一般道路指路标志重新设计了道路编号标志,增加了地点识别标志、避车道标志和告示牌;城市道路上增加了天桥、地下通道标志、绕行、此路不通等标志。高速公路指路标志是针对最近十几年来在设计、实施和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国外标志标准的新规定而增加的,如爬坡车道标志、车距确认标志、道路交通信息标志、旅游区标志及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及设施等。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设置方式和标线型态进行分类,对标线的颜色和标划方式有了更严格的规定。增加了很多新的标线。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标志的颜色、形状和字符必须按本标准规定执行,道路交通标线的颜色、线条所赋予的遵行、禁止、限制等规定必须严格遵守。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5768-86。凡新设的标志标线应按本标准规定实施,已按老标准设置的标志标线应在其使用期限内逐步更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久龄、唐铮铮、贾梅、雷志彬、刘会学、黄立新、李彦新、何勇、李爱民。 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1999年第一次修订。本标准委托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新增加变更的内容分别介绍如下: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施工验收规范

11交通安全设施 11.1 一般规定 11.1.1交通安全设施产品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证并经工地检验确认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11.1.2用绿篱作隔离栅时其质量和检验评定标准可参照第章的有关规定。 11.1.3桥梁混凝土护栏见第章的有关规定。 11.1.4本章未包括的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可根据设计文件和其他相关规范另行制订检验评定标准。 11.1.5交通安全设施采用钢质材料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11.1.6构件用螺栓组合时材料的规格与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1.2交通标志 11.2.1基本要求 1)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JT/T279《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的规定。 2)交通标志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 3)标志的位置、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大型标志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夹渣等缺陷。 5)标志面应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标志面任一处面积为50cm×50cm表面上不得存在总面积大于10mm2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气泡。 6)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任何标志的字符不允许拼接当标志板的长度或宽度、圆形标志的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接缝。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按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

11.2.2实测项目见表11.2.2。 表11.2.2交通标志实测项目 11.2.3外观鉴定 1)标志板安装后应平整夜间在车灯照射下标志板底色和字符应清晰明亮颜色均匀不应出现明暗不均的现象不能影响标志的认读。标志板有明显明暗不均现象时每一标志减2分。2)标志反光膜采用拼接时重叠部分不应小于5mm。当采用平接时其间隙不应超过1mm。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接缝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3)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应均匀、颜色一致,不允许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一构件减2分。 11.3路面标线 11.3.1基本要求 1)路面标线涂料应符合JT/T280《路面标线涂料》的规定。

交通标志标线规范

或者你才在上一个洞吞了柏忌,下一个洞你就为抓了老鹰而兴奋不已。 11 交通安全设施 11.1 一般规定 11.1.1 交通安全设施产品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证,并经工地检验确认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11.1.2 用绿篱作隔离栅时,其质量和检验评定标准可参照第12章的有关规定。 11.1.3 桥梁混凝土护栏见第8章的有关规定。 11.1.4 本章未包括的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可根据设计文件和其他相关规范另行制订检验评定标准。 11.1.5 交通安全设施采用钢质材料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11.1.6 构件用螺栓组合时,材料的规格与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1.2 交通标志 11.2.1 基本要求 1) 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JT/T279《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的规定。 2) 交通标志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 3) 标志的位置、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大型标志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夹渣等缺陷。 5) 标志面应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标志面任一处面积为50cm×50cm 表面上,不得存在总面积大于10mm2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气泡。 6) 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任何标志的字符不允许拼接,当标志板的长度或宽度、圆形标志的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接缝。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按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 11.2.2 实测项目 见表11.2.2。 表11.2.2 交通标志实测项目 只有凭借毅力,坚持到底,才有可能成为最后的赢家。这些磨练与考验使成长中的青少年受益匪浅。在种种历练之后,他们可以学会如何独立处理问题;如何调节情绪与心境,直面挫折,抵御压力;如何保持积极进取的心态去应对每一次挑战。往往有着超越年龄的成熟与自

交通标线施工工艺标准

交通标志施工工艺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交通标线施工,其他道路交通标线施工可参照执行。 2主要应用标准和规范 2.0.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2004)。 3施工准备 3.1技术准备 交通标志施工前,应根据设计图纸、施工合同、现场交底的控制桩点以及实际地形、地物情况编写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在进行标志位置的施工放样时,使用经纬仪、钢尺或者全站仪等测量仪器,准确确定交通标志基础的平面位置,以及交通标志立柱中心的平面位置。若道路沿线的设施构造物、高压线等对标志板面造成遮挡,影响标志的认读,应调整标志的位置,并注意控制基础标高。测量人员在放线定位完毕后,在基坑开挖前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便查看或检测标志位置。 3.2机械设备 电焊机、气割、切割机、刻字机、铆钉枪、电钻、卷尺、扳手、运输车辆、吊车等。 3.3作业条件 1.有关技术文件和施工方案编制已完成并经审核批准。 2.施工技术人员与工人已全部到位,并进行完成技术交底,明确了质量、安全、工期、环保等要求;钢材、反光膜等各种原材料均已到场并通过检验。 3.标志施工机具、班组已到位并完成现场技术交底。

4.基础砼配合比经过批复和验证。 4操作工艺 4.1工艺流程(图4.1) 施工准备 测量放样 基础工程标志立柱加工标志板面加工现场安装 质量检验 合格不合格调整与返工 合格 完工清理 图4.1交通标志施工工艺流程图 4.2施工技术与工艺 4.2.1测量放样 根据设计要求对每个标志设置地点进行详细符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定设计标志设置点的准确性和适合性,保证标志设置后能够满足标志的正常使用,充分发挥标志的作用。 4.2.2基础工程 定点后实施标志基础工程,基础工程的控制要点: 1.不论机械开挖或人工开挖基坑均应保证对施工现场周围已完工程的保护,严禁破坏已完工程项目。 2.基坑位置、基坑几何尺寸、深度应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基坑挖到图纸规定的深度和大小,如有扰动的开挖面,加大开挖量,达到设计规定要求。基坑

地库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施工程序及验收标准

地库标示标线技术标准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积极管理,注重细节,力求完美,做精品工程的公司管理理念,特制定本标准,要求各项目部严格按此要求执行。 二、图纸要求: 1、标志标线: 1)、地库车位标线为白色,线宽150mm,车位编号为区号加编号设置(例A000),字高200mm,总宽 500mm; 2)、车道边线为黄色连续线,距车位线、隔墙均为150mm; 3)、车道分道线为居中布置的黄色间断线,线宽150mm,线长2000mm,间断2000mm; 4)、斑马线为白色,线长3000mm,线宽300mm,间距500mm; 5)、地面导视箭头长度均为3000mm,颜色为白色。 标识标线均采用标准冷喷马路划线漆。具体安装位置详见施工图。 2、金属橡胶件: 1)、橡胶车轮定位器规格为550*150*100,3颗膨胀丝固定,贴1道高强性晶格带; 2)、橡胶减速带规格为1000*320*50,选用强力胶4道高强性晶格带; 3)、橡胶防撞护角(圆角)规格为800*100*100、厚10mm的,距地200mm,采用塑料胀塞自攻钉安装, 选用强力胶4道高强性晶格带; 4)、广角镜直径为800mm,背板为强化玻璃,镜面为进口聚碳酸酯,要求镜照镜背一次成型,防暴;支 架采用膨胀螺栓固定于墙体或柱子上,距地2000mm。橡胶类制品均为优质天然橡胶橡胶制品要求均为高强橡胶,采用标准黄黑相间,颜色持久,不易褪色;适用温度-32至65摄氏度,耐老化耐磨损; 减震、吸震效果好;端节上有特殊纹理,有效避免滑动。具体安装位置详见施工图。 3、反光标牌: 1)、停车场进出入口龙门牌规格:6000*700,需标识停车场名称、出入口、限速、限高、禁止鸣笛等; 2)、楼号提示牌规格:400*1200,需标识楼号、单元、电梯、步梯等; 3)、分区提示牌规格400*1800,需标识出口方向、楼号方向、限速等; 4)、非机动车出入口提示牌规格600*800,需标识非机动车出入口; 5)、导向标规格1200*300。 反光标牌采用1.2mm厚标牌专用优质铝板,反光膜为工程级。悬挂安装高度不低于2.2m。具体安装位置详见施工图。 三、施工前准备工作: 熟悉设计图纸,做好技术准备工作,了解设计意图及设计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