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回生源地就业申请

自愿回生源地就业申请

自愿回生源所在地就业申请

我是历史文化学院历史学专业2013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号),我自愿回生源所在地,我的生源所在地为省市县。

特此申请,请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应届毕业生“档案”问题解答

应届毕业生“档案”问题解答 一、关于档案问题 1、毕业生档案是什么东西? 档案是学生毕业前家庭情况、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身体状况等情况的文字记载材料。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往往根据毕业生人事档案中反映的德、能、才以及专业特长,将其安排到适当的工作岗位上。因此,学生毕业后,其档案能否准确、及时、安全地到达用人单位手中是非常重要的。2、档案有什么作用? A:(1)确定本人身份、家庭出身、社会关系、学习经历、工作过程等历史资料。是毕业生日后转正定级、评定职称、转入体制内就业等最有力的依据。 (2)如果毕业生想更换工作单位,假如没有档案,在原单位的工龄也不能计算进来,以前的经历、评价、身份等将不复存在,必给毕业生造成一定损失。 (3)毕业生在个人办理养老保险、继续深造(如出国、考研)、考公务员等事关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时,都需要提供档案材料。 3、搞档案这么麻烦,我可以不要吗? A:目前人事部门还是主张毕业生将人事关系委托给政府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管理(简称“人事代理”)。毕业生办理了人事代理,保证了见习期满的考核、工资定级和档案工资调整、计算工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认(评)定、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和人事方面的

政审等多种事项。有必要注意的是,外省、外市生源落户青岛市的,需要本科以上学历。 人事部门表示,虽然档案的功能有所弱化,但依然有人吃了“丢弃档案”的亏,因为档案不在,手续不全,耽误工作、职称、考核的人比比皆是。档案终究是个人业绩和诚信的记载,能一定程度反映个人学识和能力水平,而且档案也难免与一些人事制度挂钩。因而,提醒广大毕业生,还是切勿轻言“丢弃档案”。 4、档案我可以自己带走吗? A:根据国家《档案法》及相关规定,档案必须通过机要邮局邮寄,或是有人事管辖权的单位跟人事局沟通后,由人事局出具商调函,档案才可以调动。任何情况下,档案不能自带或自己保留,更不允许自行拆开。 5、为什么我在生源地人事局查找不到我的档案? A:分为三种情况: (1)、外省生源:档案一律转递到该省省会的XX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或是XX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而不是地级市人事局。毕业生应该在省就业指导中心报到,由该省就业指导中心把个人档案转递到地级市人事局。 (2)、由于没有核对毕业资料造成的档案误投。有的学生毕业资料显示生源地为A地,实际上是祖父母的籍贯或是全家户口均迁出。而学生在核对资料时没有及时修改过来,导致档案被转递到A地。 若属于上述这种情况,可以持报到证、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相关规定汇总

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相关规定汇总

附件1: 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相关规定汇总 一、毕业生生源统计 1.各学院要按时按要求做好毕业生生源统计工作,高职毕 业生生源统计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录取新生简明登记 表》为依据,确保准确无误,不得缺项、漏报、错报。 2.特殊情况的毕业生需要出具如下证明材料:学籍变动 (休学、降级、留校察看等)以及调整专业的毕业生,需要出 具学校教务部门证明;由外校转入的毕业生,需要出具山东省 教育厅批件和原录取学校的招生录取材料原件、复印件。 3.毕业生生源信息与省市招生办公室录取材料不一致者, 以省市招生办公室记录信息为准;如需变更,应出具省市招生 办公室证明材料。 4.毕业生生源信息在上报省就业主管部门后,原则上不再 调整。 二、毕业生推荐就业 毕业生持“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参加学校就业市场和各省、市就业市场供需见面会,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需使用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须经同级省、市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同意后,方可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就业协议书签订后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违约。 三、就业方案的上报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就业的,其就业协议书未经学 校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网上审核存档, 不能进入就业方案库。其中: 毕业生在省内就业且已在网上签约的,其就业信息由网上自动生成,学校负责审核其存档协议书; 毕业生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到省外就业的,可由其本人录入就业信息,学校负责审核(主要审核是否符合该省接收毕业生要求),也可由学

毕业生派遣问答

毕业生派遣问答 1、什么是派遣? 答:“派遣”指毕业生毕业时,学校依照毕业生升学、就业以及待就业等各种去向为依据编定就业方案,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按照规定程序把毕业生的报到手续、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转迁到相关单位,完成毕业生的关系转接,这一过程称之为“派遣”。 2、派遣的依据和过程是什么? 答:(1)、毕业生于6月中旬前上交就业材料(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函、调档函等)→学校根据就业材料编制就业计划→教育厅审核后发放报到证(派出所根据就业计划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7月初)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7月中旬,学校根据就业计划发送档案至报到单位)→学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 (2)、6月中旬前未提交任何就业材料的毕业生,学校根据其生源地派遣至生源地毕业生接收部门→教育厅审核后发放报到证(派出所根据就业计划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7月初)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7月中旬学校通过机要局,根据就业计划发送档案至毕业生接收单位)→学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毕业生接收部门报到(一定要报到,否则户口没法落,档案可能会丢失)。 (3)、考研(专升本)学生:(考研及专升本学生无报到证)毕业生向辅导员老师提交升学材料(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编入就业计划

(派出所根据就业计划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7月初)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凭录取通知书领取户口迁移证(同时,学校根据考取学校发送档案至升学高校)→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到就读学校报到。 3、什么是《报到证》?它有什么作用? 答:《报到证》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报到证的作用主要有: (1)、是接收单位报到的有效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方案的学生; (3)、凭《报到证》及其他有关材料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 (4)、具有毕业资格; (5)、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报到证》非常重要,关系到毕业生今后的转正定级、工龄计算、干部身份、工作调动、职务升迁甚至退休手续的办理,因此一定要妥善保管,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报到证所写单位报到。 4、《报到证》何时发放? 答:《报到证》在毕业生离校时发放,办理完毕全部离校手续后方可领取《报到证》。

毕业生回生源地报到登记表(二分登记表)

毕业生回生源地报到登记表(二分登记表) 一、基本信息 二、档案户籍去向 报到证抬头(报到单位名称) 报到单位所在地(具体到地级市) 档案转寄单位名称 档案转寄单位地址 档案转寄单位邮编 户口迁移地址 三、工作单位具体信息 就业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业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开具用人证明、自由职业、自主创业)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工作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机关、科研设计、高等教育、中初教育、医疗卫生、艰苦事业、其他事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艰苦行业企业、其他企业、部队) 单位联系人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需要填写9位的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网址为https://www.360docs.net/doc/c612848977.html,/;或15位企业工商注册号,查询网址为https://www.360docs.net/doc/c612848977.html,/)

《毕业生回生源地报到登记表(二分登记表)》填写说明 一、请务必保持字迹清晰。 二、“档案户籍去向”相关内容必须填写。 具体参照《各省(市、自治区)接收外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文件汇编》的规定。由于各省政策不同,请各位毕业生填写前务必按照自己的生源地省份(高考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并与接收地相关部门电话确认。各位毕业生办理回生源地报到时,均属于离校未落实接收单位本省毕业生此类情况。 三、“工作单位具体信息”相关内容根据毕业生具体工作情况选择填写。 1、毕业生所在工作单位无法接收毕业生户档关系的,就业形式均为“签订劳动合同”或“单位开具用人证明”,下属6项信息都需要填写; 2、申请延期派遣的毕业生,就业形式均为“单位开具用人证明”,下属6项信息都需要填写; 3、自由职业及自主创业的毕业生需要填写“就业形式”、“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地址”等3项信息; 4、出国留学的毕业生无需填写本部分内容; 四、户口迁移地址应具体到街、巷、门牌(原籍家庭住址或人才市场落户地址), 不能迁移至省就业指导中心或XX派出所。

毕业生就业派遣实施办法

毕业生就业派遣(档案派遣)方案 毕业生: 现开始统计毕业档案关系去向问题,报到证和档案派送地一致,毕业生可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根据“就业情况对照表”,回复信息内容为“姓名,班级,回原籍/留津,签约/打工/未就业/升本,打印报到证且打到当地人事局/不打报到证”,截止日期之前,不反馈的统一被视为“档案留津暂不打报到证”。(注意:首次打印报到证免费,改派需要另交费用,请学生慎重选择。) 根据教委下发的“津政办发”文件精神外地外省毕业生可将档案保留在天津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两年内不收取费用),若以后找到单位,需打印报到证,再自行到档案所在地打印报到证。 温馨提示:已有正式签约单位且需要打印报到证的学生请单独与辅导员联系。

就业情况对照表

津政办发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高职院校外省市生源毕业生在津落户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高职院校外省市生源毕业 生在津落户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天津市高职院校外省市生源毕业生 在津落户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本市高职院校外省市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在津落户工作,充分利用毕业生这一宝贵资源,降低全市人 口平均年龄,增强城市活力,促进天津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 施办法。 一、落户范围 凡在本市高职院校有集体户口或入学时户籍未由原籍迁入学

校集体户口,毕业2年内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的毕业生,准予在津落户。凡在入学时户籍由原籍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毕业2年后在津仍未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的毕业生,由学校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迁回该毕业生原籍落户。 二、办理程序 毕业生提出在津落户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汇总申报材料集中报市公安局审批。市公安局发放《登记户口通知书》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在津落户手续。 三、申报材料 (一)毕业生提供的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毕业院校集体(或本人原籍)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二)用人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市教委核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个人)。 (五)落到企业或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毕业生,提供落户地集体户口首页原件及复印件;落到有本市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或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家庭户口的毕业生,提供本市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生源地贷款申请书(完整版)

生源地贷款申请书 生源地贷款申请书 生源地贷款申请书 我是xx中学x班的xx,我家住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家里有六口人,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可是他们一直有病在身。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本钱,只好以做苦工短工为生,十几年来一直过着贫苦的生活。小时候,家中四个小孩一起读书,父母亲为了让我们都能上学,日夜劳碌奔波,但是他们那些辛苦赚来血汗钱根本不够我们几人的学费,只能想亲戚借。那时候真的太困难了,大姐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回家帮忙;二姐和我一起初中毕业,也想读高中,可是家里真的无法担负我们的学费,所以二姐也把上高中的机会让给了我,自己回家帮忙。 我家只有 1.5亩左右的水田,每年所有收获的水稻勉强能提供家用。我家的经济来源也只有依靠那一点点八角和木薯。因此全家的年收入也只有201X元左右,除去还债、日常开支,所剩也就无几了。所以学费一直困扰着我们。但是为了将来,我必须读书,上大学。为了完成我的学业,圆我的大学梦,我很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我会努力拼搏,努力去实现我的梦想。感谢你们!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

例文二: 中国xx银行xx市分行: 我于200x年xx月考进xxxx学院xxxx系xxxx班xxxx专业就读,是x科学生,身份证号码为xxxx,毕业时间为xxxx年xx月.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难于支付本人在校期间的学费,为了能顺利完成学业,特向贵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200x至200x学年的学费人民币xxxx元整,200x至200x学年的学费人民币xxxx元整,200x至200x学年的学费人 民币xxxx元整,200x至200x学年的学费人民币xxxx元整,200x至200x学年的学费人民币xxxx元整,以上合计人民币xxxx元整.贷款期限从200x年xx月至200x年xx月,最迟不超过毕业后第六年. 我承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后,努力学习,积极上进,较好地完成自己的学业.并信守诺言,在xxxx年xx月xx日前还清贷款;毕业后及时将工作单位或详细的联系方式告知贵行,做一名守信用的当代大学生. 我家的详细联系地址是xxxx省xxxx市xxxx县xxxx镇xxxx村 邮政编码是: xxxxxx联系电话是: xxxxxxxx 申请人:xxxx xxxx年xx月xx日 范文三:

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派遣流程

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派遣流程 一、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派遣流程 1、生源信息审核上报 2、毕业生开户注册 3、毕业生录入就业信息、上交就业证明材料 4、毕业生就业信息的确认 5、省人事厅打印派遣证,毕业生毕业派遣 6、毕业生返校领取毕业证、派遣证、户口迁移证 7、就业报到和实名登记 8、毕业生档案发送 (上面是我们毕业之前需要做的工作,前两条已经完成了,目前要做的就是第3条。因为就业信息录入不上,省厅就打印不了派遣证(因为省里面没有你的信息,派遣证是用来移档案的,档案就不用我说了。) 二、录入就业信息,上交就业证明材料 毕业生的主要就业形式以及需要提供的就业证明材料有以下几种: 1、签约 签约是国家为了保护毕业生就业利益采取的一种就业措施,毕业生只有与工作单位签约,档案才能转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学生的干部身份才能得到利用,工作单位才能与学生的档案产生直接的联系并利用学生的干部档案为毕业生交纳各种保险,并且从档案转到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工龄,同时毕业生也将享受单位所在地政府的各种地方福利政策。

因省外签约情况特殊,必须有专业人员指导,所以要求学生必须亲自打电话到学校就业办,由就业办老师指导签约。三方协议到就业办领取。 2、签订劳动合同——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3、应征入伍——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4、出国(工作、学习)——出国学习的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录取学校出具证明,出国工作的由接收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出具证明 5、升学 6、自主创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已经找到理想工作的同学可以询问单位能否进行网上签约,能够网上签约的现在就可以和单位进行网上签约了。 三、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 人事代理指毕业生离校前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签约,学生的档案将打回生源地,档案没有工作单位挂靠,无法计算学生的工龄,干部身份无法转正定级,两年以后干部身份自动取消,这部分同学可以申请在学校办理人事代理,费用是每年300元,另外人事代理的学生要交2张一寸照片和身份证号码。 人事代理没有地域限制,包括烟台市六区以内的都可以。除了能够与工作单位签约和升学的学生其他的都可以办理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既保障了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又方便毕业生将来档案调动。

毕业派遣常见问题解答汇总

1、关于单位确定接收档案但不接收户口的问题。 这种问题主要是在北京、上海、广州等落户限制比较严格的地区的本科学生(研究生一般不会出现)。经过与保卫处户籍科协调,保卫处将会根据报到证的去向开出户口迁移证,然后会安排同一时间,根据同学们的需要进行改签。如果单位不能接收户口,可以改签回原籍。前提是接收户口地能够接收。据我了解,有些城市郊区农村,户口迁出后,是很难再迁回去了。 需要改签户口的同学,请密切留意有关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如果超过规定时间就要到公安部门办理,手续比较复杂。 2、本次信息收集对象 是已经确定的各种就业情况,主要指:已签订就业协议且已寄回的、协议书已经寄出暂未寄回的、已正式录取为研究生且已发调档函、签订实习协议已确定实习后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其他情况本次均暂不处理,不需要填写任何信息。但因为工作量较大,请大家如果能够确定,尽量在本次确定好 3、在确认信息的时候,大家一定要遵循的一个原则 向相关经手人确认,如果是单位,则向人事干事确认;如果是人事代理机构,则向人事代理机构负责工作人员确认,不可想当然填写,后期修改比较麻烦。 4、档案的接收单位和报到证的接收单位一定是一致的 其中只可能有部门的区别,档案接收单位一般要具体到接收部门,因此如果大家是由第三方机构进行人事代理,那么报到证是开往人事代理机构的,档案也是由人事代理机构接收。 5、关于人事代理的选择问题 请大家尽量选择工作地所在省一级人事代理机构进行人事代理,这样对大家以后事务处理相对方便。Ps:湖南本省推荐选择湖南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该中心在我校有办事处,办理手续十分方便。有不少同学工作在省外,想在湖南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做人事代理,这样可以处理,但前提是单位明确不需要接收报到证。 6、关于回原籍的问题 重点提醒大家回原籍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人事代理,是由学生原籍所在的市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指定或主办的机构管理档案。回原籍并不是回到自己原户口所在地。回原籍去向已经是确定的,由系统自动生成。 回原籍同学填写方法是:照常填写单位名称、机构代码,在报到证接收单位项目填写:回原籍。报到证接收地址、档案接收单位、档案接收地址等三项不用填写。其余照常填写。

毕业生派遣流程

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为使广大毕业生充分认识到按时正确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以下简称“就业手续”)的重要性,详细了解就业手续办理的相关流程和政策,学校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有关就业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最新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本着服务的宗旨,制定了相关就业政策,并编制本指南。 一、毕业派遣手续包含的内容 毕业派遣手续主要包括《毕业生就业报证》的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办理、档案的转递。 二、毕业生就业的几种形式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领取就业报到证,到有用人单位报到。(就业状况:就业);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不需要办理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工作。(就业状况:就业); 3、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免费男生需回原籍定向派遣); 4、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其中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及其他灵活方式就业。(就业状况:灵活就业); 5、升学:包括专科毕业生升本科、专接本(就业状况:升学); 6、毕业生出国、出境留学、工作等。(就业状况:出国); 7、参军,应征入伍(就业状况:就业); 8、其他情况视为派遣之待就业状态(签约中、求职中等) 三、有关的就业政策 1、在毕业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根据相关规定,《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只能签发回原籍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也可将户档关系转回原籍,或保留在学校(保留期限两年)。户档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应争取在两年内办理派遣手续(持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手续返校办理),超过两年将自动派回原籍。

2、在毕业前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签定正式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如师范类及相关毕业生通过入编考试,协议书加盖教育局及事业单位公 章的一般签发到有关教育局单位。 ●如单位能解决户档关系或在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为毕业生办理了挂靠手 续的,毕业时直接派到用人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 ●如单位不能解决,可派回原籍,或暂时保留在学校。 ●另如毕业生是与江苏省省内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可凭协议直接派往单位。 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相关说明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由省级就业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编制的就业方案签发的。列入到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统招毕业生)才能持有。 1、就业报到证获得条件 (1)是国家计划内录取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 (2)已经完成学业,取得了毕(结)业资格; (3)属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毕业2年之内),毕业两年以后不办理报到证。 2、不签发报到证的情况 (1)不能正常毕业而只取得结业证的学生暂不签发报到证; (2)继续升学毕业生(专升本、专接本)不签发报到证; (3)申请出国留学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 3、报到证的作用为: (1)《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入职手续。 (2)学校相关部门依据《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3)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4)《就业报到证》一式两联,蓝联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到单位报到。白联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相关规定汇总

附件1: 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相关规定汇总 一、毕业生生源统计 1.各学院要按时按要求做好毕业生生源统计工作,高职毕业生生源统计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为依据,确保准确无误,不得缺项、漏报、错报。 2.特殊情况的毕业生需要出具如下证明材料:学籍变动(休学、降级、留校察看等)以及调整专业的毕业生,需要出具学校教务部门证明;由外校转入的毕业生,需要出具省教育厅批件和原录取学校的招生录取材料原件、复印件。 3.毕业生生源信息与省市招生办公室录取材料不一致者,以省市招生办公室记录信息为准;如需变更,应出具省市招生办公室证明材料。 4.毕业生生源信息在上报省就业主管部门后,原则上不再调整。 二、毕业生推荐就业 毕业生持“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参加学校就业市场和各省、市就业市场供需见面会,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需使用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须经同级省、市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同意后,方可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就业协议书签订后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违约。 三、就业方案的上报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就业的,其就业协议书未经学校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网上审核存档,不能进入就业方案库。其中:毕业生在省就业且已在网上签约的,其就业信息由网上自动生成,学校负责审核其

存档协议书; 毕业生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到省外就业的,可由其本人录入就业信息,学校负责审核(主要审核是否符合该省接收毕业生要求),也可由学校使用“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功能,审核后直接录入。 2.毕业生多形式就业且不具备签约派遣条件的,按以下方式办理: 1)毕业生与接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含双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毕业生预征入伍的,须提供《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届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4)毕业生与外省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按非派遣省外签约对待,须提供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不再填写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 5)申请出国学习的由毕业学校出具证明,出国工作的由接收单位出具证明; 6)灵活方式就业的,须填写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 7)暂不就业的,写出暂不就业申请; 毕业生根据本人实际,登录“信息网”的“毕业生管理专区”,进入“灵活就业申请”栏目,将劳动合同信息、灵活就业信息或暂不就业等信息录入“信息网”,由学校校企合作与招生就业处按照纸质就业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加盖部门公章送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各学院在上报就业方案时,要按要求认真审核各项就业证明材料,严格按规定录入信息,不得漏项、缺项,更不准虚报、瞒报。对伪造就业证明材料的学院,一经查实,将在全校围予以通报,并按照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考核奖惩办法执行。

毕业生派遣(户档)手续办理常见问题解答(定稿)

毕业生派遣(户档)手续办理常见问题解答 1、什么是派遣? 答:“派遣”指毕业生毕业时,学校依照毕业生升学、就业以及待就业等各种去向为依据编定就业方案,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按照规定程序把毕业生的报到手续、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转迁到相关单位,完成毕业生的关系转接,这一过程称之为“派遣”。 2、派遣的依据和过程是什么? 答:1、毕业生于6月10日前上交就业材料(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函、用工证明、调档函等)→学校根据就业材料编制就业方案→教育厅审核后发放报到证(派出所根据就业方案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7月初)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7月初学校通过机要局,根据就业方案发送档案至报到单位)→学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 2、6月10日前未提交任何就业材料的毕业生,学校根据其生源地派遣至生源地毕业生接收部门→教育厅审核后发放报到证(派出所根据就业方案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7月初)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7月初学校通过机要局,根据就业方案发送档案至生源地毕业生接收部门)→学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毕业生接收部门报到(一定要报到,否则户口没法落,档案可能会丢失)。 3、考研学生:(考研学生无报到证)毕业生向辅导员老师提交升学材料(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编入就业方案(派出所根据就业方案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7月初)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凭录取通知书领取户口迁移证(同时,学校通过机要局,根据考取学校发送档案至升学高校)→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到就读学校报到。 3、什么是《报到证》?它有什么作用? 答:《报到证》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报到证的作用主要有: (1)是接收单位报到的有效凭证;

报到证常见问题

报到证常见问题 问题一:报到证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答:报到证(也叫派遣证),由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毕业生的调配部门签发,是毕业生参加工作的重要凭证。 报到证的作用在于:(1)是学生到接收单位报到凭证;(2)证明持证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方案的学生;(3)用人单位凭报到证及其他有关材料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4)是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从某种意义讲,报到证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等重要。目前各地接收毕业生(包括回生源所在地)的限制主要就表现在有无《报到证》上面:没有《报到证》,异地就业无法落户,甚至回家乡就业也需要《报到证》;没有《报到证》,人事局、人才市场不予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其档案不得在人才市场流动;没有《报到证》,国家的企事业单位都无法将其作为正式员工聘用,日后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等,都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问题二:报到证是如何办理的? 答:毕业生离校前,学校集中办理报到证,再分发到各学院,毕业生在离校期间可至辅导员处领取报到证; 毕业生离校后,学校有几次集中办理,分别是:7月1日、7月12日,届时学生可至就业中心领取报到证; 7月15日开始,学生凭学校出具的打印报到证申请单自行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地址: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电话:)问题三:外地生源办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如何领取进沪就业通知单? 答:外地生源与上海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在离校前学校集中打印进沪就业通知单,随报到证一并分发到各学院,毕业生在离校期间可至辅导员处领取。离校后,毕业生凭学校鉴证后的就业协议书、《201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自行前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进沪就业通知单。毕业生可凭进沪就业通知单第一联去用人单位报到,凭进沪就业通知单第二联用于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为此,建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尽早签订就业协议书。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政策和办事指南详见21世纪人才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612848977.html,)问题四:报到证是不是每个毕业生都可打印的?

三方协议毕业生就业常见问题解答

三方协议毕业生就业常见问题解答 1、目前国家就业方针 目前,我国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 2、毕业生求职流程 3、毕业生集中派遣时间 北京市教委集中派遣时间为:6月中下旬。 为了便于办理集中派遣手续,毕业生一般应在6月15日以前签订三方协议。 4、三方协议及注意事项 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是应届毕业生在初次就业时必须签署的协议。由学生本人、毕业学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故称“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是办理就业报到证的依据。 发放及签订三方协议注意事项,如下: (1)三方协议管理 每位毕业生只能持有一套三方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不能转让、损毁或丢失。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如与多家单位签订协议,用人单位可追究责任。因此,毕业班班主任发放三方协议时,要登记编号。 (2)三方协议盖章的顺序 签订三方协议时应按以下顺序依次盖章: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学生所在系、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三方协议上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经学校学院盖章审核之后,方可将三方协议第二联、第三联返至用人单位及学生本人。 (3)“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盖章问题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具有人事主管权的单位,不需要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处盖章;如单位不具人事主管权,需要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处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章。 外企不具有人事主管权,可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处加盖人才服务中心章;或直接盖“外企服务中心”章。 私营、个体企业单位无人事主管权,需在“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位置,加盖人才服务中心章,详情如下: ①单位在人才服务中心集体开户存档的,由用人单位直接到开户人才盖章,或由毕业生持单位介绍信到人才盖章; ②单位没有在人才服务中心集体开户的,毕业生可持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人才盖章;如个人办理不方便,毕业生可向学校申请将档案集中存放到其他人才服务中心。

毕业生档案及报到证的一些常见问题

毕业生档案及报到证的一些常见问题 1、灵活就业 找到了工作,而单位不能解决户口档案问题的毕业生,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就属于“灵活就业”范畴了。灵活就业就是毕业生户口、档案打回原籍,而找到了在另外的城市工作,这样,毕业生的转正定级可以由原籍的人事局/人才中心来做,也可以由工作的单位填写完之后放回你的档案。两者皆可。毕业生在外地工作期间的工龄是被计算的。由此可见,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和那些签订正式完整三方的人是不一样的。 签订了正规三方的毕业生,三方、派遣证、转正定级的单位,都应该是同一个。 而灵活就业的学生,可以由人事局/或者人才办理转正定级,政策上相对要宽松些。 2、什么是灵活就业? 如果找到了工作单位,也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无法签订就业协议书(三方),怎么办?答:如果毕业生已经有工作了,但是用人单位不签署三方协议,或不正式接收毕业生的户口与档案关系,或者毕业生本人暂时不想签订就业协议(或者近期马上就要落实此类工作),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仅存在劳务关系(即俗称的“打工”),这就是灵活就业。 按照我们国家目前管理规定,毕业生正式派遣后会发放“就业报到证”,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即具备干部身份,否则属于社会人员流动,不具备干部身份。(户档打回原籍的毕业生都有报到证,上面是原籍的人事局,按期去人事局报到,都能正常获得干部身份) 按照目前的人事管理制度,毕业生第一次参加工作要由接收单位负责对毕业生进行试用期鉴定、专业技术职务定级。本科生试用期为一年,研究生为0-6个月。毕业生参加工作后的第一年对毕业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时期,还是找到一个能正式接收毕业生的单位为好。或者,及时将档案户口转回生源地,以便能够办理交纳各类社会保险、计算工龄、职称评定等各种人事手续,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可以申请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的人事局,由生源地人事局负责转正、定级、社会保险管理、代评职称等相关人事手续,同时向院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单位开具的接收证明,获得报到证。 3、灵活就业的同学如何获得报到证?档案户口如何处理? 灵活就业的同学将户口档案转至生源省区即可获得报到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户档不能分离,因此档案应随户口一起回生源所在地,一年后可以转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指定的人才服务机构。 4、谈谈三方协议: 三方的作用在于:确定毕业工作去向,确定毕业后档案去向、确定毕业后户口去向 三项都能解决,才是完整的三方协议,否则无效。如果毕业生所签的单位这三条中有一条不满足,其实所签的三方是没意义的,因为任何一条不满足,这个毕业生最终还是要改派回原籍的,绝对不会存在学生和北京的单位正式签了三方,户口档案被打回湖北原籍的情况。可是很多单位都不明白这一点,把三方当成“预备劳动合同”来约束毕业生,觉得我这单位要你了,你就得给我签三方,对于三方的实际用途一知半解,所以乱签三方。还有个因素是:学校片面地追求就业率,追求三方签约率,所以学生一找到工作就让他们签三方,而现在全国毕业生很多都心仪到上海、北京等直辖市工作,而这些城市的落户、存档是有严格限制的,所以户口不要贸然和这些地区的单位签三方,要反复确认是否接收户口档案。如果单位不解决户口,签的就是无效三方,最后你的户口档案还是会被打回原籍,你的派遣证上的报到单

毕业生就业前常见问题解答范文

毕业生就业前常见问题解答 1、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根据学生自主择业签约单位的性质及能否接收档案、户口和国家相关政策为同学制作报到证。签约单位能接收档案和户口,直接派到单位。签约单位不能接收档案和户口,直接派到生源地所在的县、市、区人事局。派回原籍人事局的不需要任何材料。以方便同学们对档案和户口迁移的需求。考硕和专升本的同学可以申请缓派,如果升学没有成功,根据同学的实际情况安以上所说的原则进行派遣,最迟不能超过当年的9月30日。 2、如何确定自己的生源所在地? 本/专科生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其生源所在地(填写时,写省份和县、市、区就可以)。在学期间若父母户籍居住地变更,须根据父母落户地相关政策办理接收手续后,方可变更生源地。 3、“五险一金”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是: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5、生育保险(针对女性)。一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交纳保费,个人不需要承担。五险是法律定的必须交纳,住房公积金为非法定的福利。 4、报到证有什么重要用途?如果不慎丢失了,如何补办? 报到证,原称“派遣证”,(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教育厅委签发,分上下两联,上联交毕业生本人报到使

用,下联由学校装入毕业生档案。)是毕业生转移人事档案关系和户口关系的凭证。报到证的用途主要包括: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手续;干部身份证明;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工作以后如果发生工作变化,新单位接收的重要依据。报到证对每一位毕业生关系重大,应妥善保管。若万一不慎丢失,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151号,具体路线:长春火车站坐281路公共汽车到北方市场下车,南走300米教育宾馆后楼二楼大厅)提出补办申请: ①用人单位或者毕业生关于办理报到证遗失补办的申请或者情况说 明及登报申明; ②填写《关于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申请》 ③丢失报到证毕业生身份证和毕业证。 5、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签约单位是否接收档案和户口事关学校的派遣方案的制定(主要是报到证的制作)和毕业生的档案迁移存放及户口的落户。派遣原则之一是保证户口档案关系一致。否则只接收档案不解决户口仍会被退回,没有报到证原籍也不给落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权,可以接收人事档案和户口;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需要当地人事局或人才机构审批户口指标、接收档案和户口。如果签约单位既不接收档案和户口,学生可以申请将自己派回原籍的县、市、区人事局,将档案存放在当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户口落回原籍。持就业协议书去签约单位报到。 签约是一个法律行为,签约前毕业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和劳

暂缓就业申请表

湛江师范学院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 注: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理解《暂缓就业相关说明》(见背面)中的各项内容。

暂缓就业相关说明 一、办理时间:截止时间为6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必须按所在学院要求的规定时间填写好《暂缓就业申请表》,并交到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处。 二、办理程序: 是否申请暂缓就业由毕业生本人自愿选择。成功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须经过如下程序: 1、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暂缓就业申请,并填写好《湛江师范学院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上交所在学院); 2、学院审批、签署意见并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院校管理端软件报批毕业生暂缓就业的申请; 3、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上报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中心”),经省就业中心核准后打印条形码并下发《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 4、毕业生签订一式三份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一份学生本人保存,两份上交院(系),学院集中后,一份送省就业中心,一份送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存档; 5、学校将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档案按规定时间统一送到省就业中心。 三、有关暂缓就业的规定: 1、暂缓就业的期限: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1日。 2、申请暂缓就业的对象:广东省高等学校普通本、专科毕业生。一般为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派遣前接收单位仍在考虑试用尚未签署接收意见的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公司暂未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毕业生;已通过公务员考核尚未签署《就业协议书》或接到正式录用函的毕业生;以及升学(考研或升本)仍没接到正式录取通知的毕业生。 外籍(中国境外)生源、未取得毕业资格、毕业前申请出国(含出境)学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 3、暂缓就业学生档案及户口管理: (1)毕业高校前暂不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档案送省就业中心托管。户口已转到学校的暂缓毕业生,其户口按规定仍留在学校所在地派出所两年;户口未转过来的,仍留在原地。 (2)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找到接收单位后,凭有效的单位同意接收函件及《暂缓就业协议书》直接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派遣手续;需转回生源地的,直接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在省就业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毕业生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凭签订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有关派遣手续。逾期不办理者,档案一律由省就业中心寄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就业中心将不再保留任何毕业生的档案;同时,毕业生必须在期满的当月回学校所在学院领取《报到证》并办理户口迁移、党团关系转出等相关手续,否则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以上手续如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 4、各种证明问题: (1)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限内,须由档案所在地出具的有关证明时(如《报考研究生证明》、《报考公务员证明》等),到省就业中心办理; (2)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如需办理《失业证》、《未婚证》等,必须先终止暂缓就业,然后回生源地相关部门办理。 如已清楚上述说明且确定申请暂缓就业,请按要求填写好该申请表提出暂缓就业申请。

毕业生派遣常见问题

毕业生派遣常见问题 《报到证》有什么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其主要作用有: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就业计划的学生; 3、凭《报到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 4、具有毕业资格; 5、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倘若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超过报到期限达3个月者,按国家规定取消其就业资格。 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党(团)关系如何迁移? 1、毕业生档案由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公示的《派遣方案》,经机要局统一投寄至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本人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无权携带人事档案,因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国有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应落实好档案的接收单位及地址,以免造成档案无法转寄。 2、未落实工作单位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学校将其档案转回家庭所在地(以就业报到证上的单位为准),其档案可由家庭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暂时负责管理,待落实就业单位后,再转至其就业单位。 3、考取公务员、研究生、专升本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网上通告函等相关文件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档案派遣。 4、用人单位不接收毕业生档案的(一般是外企或民营企业),可采取如下方法: ①到单位所在地的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办理档案托管; ②把户口和档案派回户口所在地的人事部门。 5、毕业生户口的转移,由学校保卫处到辖区公安机关办理,公安机关按毕业生派遣方案办理户口迁移证。毕业生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可污损、

办理《报到证》的常见问题汇总

办理《报到证》的常见问题汇总 1、什么是《报到证》? 报到证由蓝色上联白色下联组成,是毕业生办理户籍迁移,到工作单位报到的凭证。上联(淡蓝色)交报到单位,下联(白色)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2、什么是《推荐表》?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简称《推荐表》)每个毕业生只有一张,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发,在毕业院校领取,是学校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在校各方面综合情况的一种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洽谈的介绍信。 3、什么是《协议书》?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四份,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发,在毕业院校领取,毕业生凭《协议书》办理《报到证》。 06年手续完备的《协议书》第一联(白色)交用人单位;第二联(红色)由学生自己保存;第三联(绿色)由学校留存。第四联(蓝色)由地方就业主管部门留存。 4、什么是《备案表》? 《单位录(聘)用毕业生审核备案表》(简称《备案表》)由粉红色上联及白色下联组成,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发,省部属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向教育厅审核备案用。用人单位加盖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后,到中心备案,毕业生凭《备案表》办理《报到证》。 5、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 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自主择业的办法。毕业生的派遣期为二年(自毕业之日算起),毕业生在毕业派遣前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派遣到接收单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派遣回生源所在市地,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推荐或自行联系工作单位。 6、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如何转移?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应由学校统一寄(送)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户口的转移,由学校保卫处到辖区派出所按就业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地址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和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7、毕业生的户籍关系、档案是否可以保留在学校? 已与单位签约但暂时未能落实档案接收及落户手续办理的同学;准备出国留学深造的同学;准备考专升本或考研的同学;暂时不想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同学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向学校申请可将户籍关系、档案等2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学校,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省教育厅签发《就业报到证》,户籍关系、档案等转至工作单位;超过2年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将其户籍关系、档案等转至生源所在市地。 8、定向(委培)生需要更换单位怎么办? 定向(委培)生需要派遣到非原定向(委培)单位,需出具: 1、原定向(委培)单位主管部门解除定向关系证明; 2、毕业院校意见; 由毕业院校就业办统一办理改派手续。 9、自考学生如何办理报到证? 在籍学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毕业时已获得自学考试文凭,或毕业后两年内获得自学考试毕业文凭且没有就业的,本人可凭自学考试毕业文凭到原学籍所在学校就业办申请办理高一学历层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参:苏教学[2002]118号《关于鼓励在校大中专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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