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投融资体制 进一步做大做强城投集团

创新投融资体制 进一步做大做强城投集团
创新投融资体制 进一步做大做强城投集团

创新投融资体制进一步做大做强城投集团

两年来,集团公司按照盐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在各金融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市场化运作,不断拓展融资新渠道,积极探索资金运作新模式,注重效能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在融资模式上,做到“三个坚持”、“三个结合”:一是坚持“双轮驱动”,城投集团与城资公司并轨运行。二是坚持“双管齐下”,政策性银行与商业性银行融资相结合。三是坚持“双赢互利”,与土地储备中心合作,以水环境整治为切入点,以包装的土地整理开发项目为载体、以项目未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以银行认可的抵押物作担保,实现融资模式的创新。在融资结构上,实现“三个为主”“三个为辅”:以开行贷款为主(均为十年贷款),商业性银行贷款为辅(以两年期贷款居多);以长期贷款为主,短期贷款为辅;以项目贷款为主,流动资金贷款为辅(不足1

亿元),多渠道融资。

面对宏观调控的政策背景和复杂多变的金融环境,城投公司作为城市建设的融资平台,发展的任务繁重,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城市建设的投融资平台做实做稳,关键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大胆实践,破解难题。但真正要担负起城市建设的核心作用任重道远,还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多做思考: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准确定位,扮演政府的城市建设投融资的大平台、强台柱的核心作用。

城投公司承担着政府城市建设的部分职能,公司的持续发展立足于政府的定位,充分发挥政府赋予的职能和经营运行条件,以保持城建投资公司经营运作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其在城市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城建投资公司的职能应随着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进程而不断深化、不断完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主体

为解决政府城建资金短缺问题,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上海市率先进行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有效归集政府城建资金,重组城建资产,通过公司化和市场化运作方式拓宽城建融资渠道,实现政府资金的有效放大,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后的10年内,全国许多城市先后组建了城建投资公司,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城建投融资格局。在这一阶段,城建投资公司的主要职能就是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融资,政府在资金、资产注入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主要目的是解决城市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政府在城市建设领域的经济运作平台

城建投资公司基本上都是国有独资企业,资产规模大、资金实力相对雄厚,为政府在城市建设经济领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运作平台。一是代表政府进行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和项目实施;二是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引导作用,通过合作、合资等方式吸引外资和社会资本进入城建领域;三是承担城市建设领域各项改革的经济责任,如城市路桥收费改革、城市公用事业改革等;四是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参与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等。这一定位是对城建投融主体定位的进一步深化,需要政府对城建投资公司进行更广泛的授权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三)国有资产运营机构

通过政府对城建投资公司的授权经营,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责任,实现企业财产权、人事权、管理权的统一,为城建投资公司这一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经营运作条件。授权后的城建投资公司主要履行以下几个方面职责:一是负责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二是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努力盘活存量资产;三是积极推进国企改革工作,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四是促进城市公用行业产业化、市场化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安全生产。

(四)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机构

目前,国内大多数城市的政府投资项目在不同程度上需要城建投资公司进行融资,在这种情况下,城建投资公司还必须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主要理由一是保持融资责任主体和投资管理责任主体相一致,能够有效控制政府投资项目的规模,防止重复建设和浪费,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益。二是由企业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督管理机制,克服政府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可能带来的种种弊端;三是能够适应国家宏观经济调整的政策,更好地筹措建设资金;四是无需重新设置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机构,有利于充分发挥城建投资公司在投资管理和项目运作方面的优势,确保政府投资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五)城市运营商

1、城市运营商是经营城市理论中一个全新概念。

城市运营商是指受政府委托从事城市资源经营运作的经济实体,它既可以是国有独资的大型企业集团,也可以是以国有经济为主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2、城市运营商的主要职能应当是:

(1)通过建立合理的机制,在现有政策法规框架内广泛参与城市资源的经营运作,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城市资源开发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按照政府的规划、计划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业务,并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3)作为政府在城市建设经济领域的运作平台,承担政府债务和其他由于政府行为而带来的经济责任;

(4)按照政府的授权实行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负责生产和供应城市公用品,并提供优良的服务;

(5)受政府委托并按照政府的相关政策,与外资和社会投资者开展合作,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建设领域;

(6)负责经营运作与城市基础设施(特别是市政设施)建设相关联的国有资产,并负责保值增值。

3、城市运营商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是要有较大的资产规模和较为雄厚的资金实力;二是必须保持国有控股,以保证政府对其的有效控制;三是建立和完善参与城市土地等资源经营的工作机制;四是实行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城市公用品生产、城市资源经营一体化运作,实现良性循环和滚动发展;五是政府给予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要建立偿债机制、增强造血功能

要深化经营城市理念,推进盐城投融资体制改革,借鉴南京、合肥、苏州等周边城市的成功经验,建立城市建设的偿债机制,每年财政都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建设资金的还本付息,这样就能较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更多资金投向城市建设。现在大多城市的融资平台仅作为银行贷款的主体,并没有真正成为投融资的平台、资本运作的平台。只有不断增强其造血功能,形成投入——建设——产出——再投入的良性循环,获得资产的不断增值,才能通过自身的发展壮大,形成稳定的现金流和良好的赢利能力,增强融资功能,发挥好融资平台的作用。

三、增强筹融资能力

现阶段城建投资公司经营运作的主要矛盾是对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投资得不到有效的补偿,导致负债过高,削弱了城建投资公司的融资能力,进而影响城建投资公司作用的发挥。

由于城市建设投资需求十分巨大,大多数省会城市的城建投公司都有较多负债,有的在40、50亿元,有的在100亿元左右,而且这种高负债的趋势还会持续一段时间。要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解决建立政府对城建投资公司公益项目投资

补偿机制的问题,从而减轻或消除负债压力,实现城建投资公司经营运作的良性循环。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政府加大对公益性项目的投入

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属城市公用品,本应由政府进行投资。由于政府财力不足,且政府部门不能融资,城建投资公司承担起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并且为此承担了巨额债务。因此,政府要加大投入,一是把城市建设的资金应尽量注入城建投资公司;二是随着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城市功能的不断提升,必然带动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财力将逐步增强,政府应逐步加大财政投入。

(二)城建投资公司加强经营管理

城建投资公司一方面要通过资本运作盘活资产存量,最大限度地发挥资产效率;另一方面要加强投资管理,不断提高投资效益。

(三)建立和完善政府对城建投资公司公益性项目投资补偿机制

1、政府对公益性项目进行必要的投入。

2、建立一定的运行机制,允许城建投资公司深度参与城市资源的经营运作,所得的收益除按政策上缴政府财政外,其余部分作为政府对城建投资公司公益性项目的投资补偿。一是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城市土地经营,主要是土地储备和土地初级开发;二是广泛参与城市地上、地下、地面空间的经营,包括城市广告、可经营的人防设施、停车场、与道路(轨道、隧道)桥梁建设相关联的开发、城市弱电管网的经营开发等;三是由政府授权城建投资公司从事公用行业特许经营,包括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燃气热力、公共交通、轨道交通、路桥收费等。其中参与土地资源的经营是最主要的方面,只有通过土地经营才能有效弥补对公益性项目投资所产生的资金缺口。

3、实行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特别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放开公用行业,吸引外资和社会资本投资经营性项目,以减轻政府和国有投资公司的投资压力。

4、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后(阶段性完善),允许城建投资公司自主选择经营性项目进行投资,所得收益用于弥补公益性项目的投资。

5、动态地实施国有资产重组,根据城建投资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适时充实投资公司资产。同时,将国企改革收回的资金作为政府对城建投资公司的补偿注入城建投资公司。

以上例举的是政府对城建投资公司进行补偿几个途径,但结合大多数城市情况分析,实际上的补偿措施是相当有限的,一是政府由于财力不足,现阶段不可

能对城建投资公司注入较多的资金;二是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可以归集的国有资产将越来越少,城建投资公司本身的资产规模也会不断缩减;三是对于基础设施欠帐较多的城市而言,城市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城建投资公司难以得到休养生息的机会,更难以抽出资金投资城建计划之外的经营性项目。因此,实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和允许城建投资公司经营城市资源,是减轻城建投资公司负债压力,有效补偿城建投资公司公益性项目投资的必然选择。

总之,只要政府能够对城建投资公司准确定位,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多管齐下,就一定能够解决好城建投资公司的债务清偿问题。

对于城投公司来讲,筹融资是其首要功能, 也是其主要作用所在。只有具有较强的筹融资能力,才能有效地从事投资活动。筹融资能力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筹融资工作的能力,其中包括对金融市场及金融政策的分析、研究能力,对财务风险的研究、控制能力, 筹融资业务能力, 以及筹融资创新能力等; 二是公司维持良好经营业绩的能力。

城投公司在加强企业管理、健全土地储备制度的同时,还应设法盘活存量资产,把闲置的非经营性资产变为经营性资产,把无偿使用的资产变为有偿使用资产。

四、要创新融资方式、拓宽筹融资渠道

从周边城市看,融资形式比较多样,有企业债、融资券、信托等多种途径。而我市融资方式主要以间接融资为主,这需要我们在新的融资方式上下功夫、求突破。要积极争取国债等政策性资金的投入,还要积极争取国外银行的优惠贷款;要包装项目,积极策划符合金融政策的项目贷款;也要创造条件,大力推进企业债的发行,同时还要尝试资产证券化,筹备市政债券,引进基金、信托等金融资产的投入,努力破解资金难题。随着社会投资范围的不断扩大,投融资平台构建的空间将越来越宽广,如允许和鼓励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进入经营性公用事业或有盈利预期的基础设施投资,鼓励公用事业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探索采用BOT、股权融资等国际通行方式等,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劲的资金动力。

五、城投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思路

(一)深化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

改革的主要目标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努力争取城建投资公司“城市运营商”的职能定位,允许城建投资公司广泛参与城市资源经营,并以此建立政府对城建投资公司公益性项目投资补偿的机制。二是进一步放开搞活,改善投资环境,努力培育新的城建投资主体,吸引外资和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公用基础行业,减轻政

府投资压力。

(二)进一步完善城建投资公司的组织结构

为更好地适应“城市运营商”的职能定位,需要对城建投资公司的组织结构进行调整。一是在现有的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的框架内,设置市财政局城建分局,将财政局管理城建资金的职能移交城建分局;二是在现有政策法规框架内,设置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城建分中心,名义上由城建基金办负责管理,将土地储备和初级开发的职能移交城建分中心;三是把城建投资公司项目管理部门改造成为政府投资工程实施机构;四是将现有的城建利用外资办公室置于城建基金办的管理之下;五是在城建基金办的框架内设置专门的部门,负责城市非土地资源的经营和管理;六是在城建投资公司内部设立财务结算中心,努力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以上机构的调整无需增设机构和增加人员,只需将原有的机构、人员和职能进行移交。

通过调整组织结构,城建投资公司与城建基金办不再是两块牌子、两套班子,而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实行整体运作。调整城建投资公司的组织结构一是有利于适应新的职能分工,把政府部门经营管理城市资源的职能转移到城建投资公司,使城市资源的经营运作与城建投融资更加紧密联系起来,确保资源经营的效率。二是能够实现政府城建资金的直接注入,并在城建投资公司组织框架内实现“体内循环”,有利于减少中间环节,理顺关系,提高效率;三是有利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城建投资公司进行直接、有效的监督。

(三)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

以转变国有企业经营机制为目标,通过国有资产有序退出和转变国有职工身份,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和新型的劳动用工制度,把国有企业逐步改造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同时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引导作用,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四)加快推进公用事业改革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努力推进城市公用事业产业化、市场化,积极创造条件放开公用事业投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强化城市公用品的生产和保障,不断提高公用服务水平;适时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努力实现保本微利。

(五)目前应着重做好的几项工作

1、深入开展城建投融资体制改索城建投资公司可持续发展新路子。

2、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宣传深化城建投资改革的必要性。

首先要通过宣传近几年来城建投资公司在筹措城建资金、促进城市建设发展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充分肯定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其次要结合城市建设的实际,深刻分析制约城市建设发展的主要矛盾,宣传进一步深化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三是要做好政府领导的工作,积极争取政府领导以及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包括理论学术上的阐述、组织学习调研、向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等。

3、继续抓紧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及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完成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以优异的成绩取信于政府,以实践的成果说服领导。

4、积极创造条件参与城市资源的经营,探索经验,营造氛围。

通过参与城市资源的经营,不仅为实现公司经营运作良性循环提供新的途径,而且有利于政府部门进一步了解城投公司的职能和重要作用,对进一步提升城投公司职能定位有着重要意义。

投融资档案管理制度修正稿20160713

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融资档案管理办法 (暂行) 2016年4月

1目的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规范公司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投融资部项目档案在未来较长的期限内妥善保存,方便公司领导、业务部门及其他资料需求方对文件资料的查阅,特订立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涉及投融资的各类业务,从项目立项申报至项目结束期间产生的各类项目纸质记录及电子档案材料的建立和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项目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融资业务过程中形成的投资 项目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批复、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融资方案、投资风险评估报告、投资能力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班子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其他项目管理等资料,按照要件类、决策类、其他类分类汇集、立卷并归存后形成的资料。 3.1.1要件类档案:指公司与外部相关方(含集团内部其他平 台公司)之间为开展业务而形成的完整、真实记录权利义务的相关审批文件、合同、协议、收付款凭证、往来函件的全部复印件汇集、立卷并归存后形成的资料。 3.1.2决策类档案:指集团及基投公司内部对项目决策形成 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批复、

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融资方案、投资风险评估报告、投资能力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班子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内部审批文件汇集、立卷并归存后形成的资料。 3.1.3其他档案:业务主办部门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取得的与项 目最终方案编制有关的客户信息资料和项目资金投放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巡访记录、项目总结、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不适合归入要件及决策类资料的文件汇集、立卷并归存后形成的资料。 4管理职责 4.1公司事业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在 项目公司成立前将各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批复、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风险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班子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资料收集、分类并及时归集至投融资部,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2项目公司:在项目公司成立后,负责将与项目相关的合 同、协议、备忘录等资料收集、整理、分类及时归集至投融资部,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3投融资部:负责点验接收、编目立卷事业部、风险控制 部及项目公司移交的项目档案并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日常管理,负责收集、整理公司与金融机构之间签署的

投融资管理制度(初定本)

公司投融资部管理制度目录

公司投融资部管理制度(初稿) 部门名称:公司投融资业务部 直接上级:公司总经理 一、部门职责 广州统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汇公司)投融资业务部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公司项目的前期挖掘、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启动期及发展期的运作、项目专用资金管理、项目股权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并通过各种渠道为项目融资,确保有充足的资金作为后盾,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合作项目投资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挖掘符合市场的投融资项目,对意向性投资项目进行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编写,同时进入项目的投资性时段安排、资金储备安排以及完成备选项目的其他前期准备性工作的具体操作阶段。 (二)建立投资项目库,选择投资合作项目,负责组织对投资合作项目前期考察、论证,负责起草投资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文件; Ps:建立项目库,合理管理项目数据,保证备选项目前

期报告的编写、后期融资资料的提供。 (三)配合好合作的金融机构做好项目融资工作; (四)针对前期挖掘的项目从项目分析、项目谈判、项目资金运作等流程,充分培养部门员工能完整有序的参与项目前中后期的工作,作好集团公司人才培养基地的示范点。 Ps:项目主协办制。 (六)负责公司项目投融资管理相关的专题研究工作。 (五)积极参与公司绩效考核工作,按规定对项目运作实行具体责任人资金激励制度。 (七)分阶段、有目的性的派遣部门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充电、考察挖掘备选项目,形成长久有效的个人素质提高机制,备选项目持续输入机制。 Ps:部门发展要求业务素质较高,员工需不断加强学习,同时也希望得到公司支持,多创造让员工学习深造的机会。 (八)以公司发展宗旨为依据,发展目的为导向,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投融资的顺利进行。 (九)做好项目融资的前期工作,包括了解项目的相关情况和融资洽谈等,并及时办理各类融资的手续。 Ps:跟踪项目,了解项目开展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十)对融资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做好融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Ps:专人管理,有序借还。

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

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夏秀兰 【摘要】投融资平台公司自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实施迅速崛起后,承载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其隐藏的债务风险、带来的社会矛盾以及肩负的历史使命迫使其转型升级,本文从政府层面和平台公司自身建设层面提出了转型发展建议。 一、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产生和崛起 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地方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越来越大,加之城市建设对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的正面激励,更是提升了地方政府搞建设的热情。然而,市政建设投资却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一是分税制改革以来,财权层层上收,地方财政的财力增长远跟不上其所承担事务的资金需求量的增长;二是《预防法》又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除特殊情况外不列赤字。地方政府急需资金与政府财政明显吃紧矛盾突出,于是,地方政府采取“表外负债”的方式进行隐性融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应运而生。 2002年以来,以重庆、上海为代表产生了一批融资平台公司,他们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发挥了良好作用,解决了一些重大项目的融资难题。在这种背景下,融资平台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2008年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实施后达到高峰,尤其是2009年,呈爆发性增长,据初步统计,金融危机爆发及积极财政政策方向拟定后成立了近5000个平台公司。

从平台公司产生的效果看,确实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平台公司不仅撬动了银行贷款,同时还吸引了大量社会资本,较有成效地解决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资金瓶颈问题。特别是在2009年应对金融危机的进程中,面对外需下滑、消费需求短期乏力的局面,平台公司带动的基础设施投资为扩大内需提供了强大动力,为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的必然性 尽管平台公司在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承载的压力、带来的风险、引起的社会矛盾早已引起广泛关注,问题不容小觑。一是融资能力下降。市容改善、城市发展外加政绩考核等因素使各级地方政府要不停地进行城市投资,平台公司是实施的主要载体之一,承担的融资压力愈来愈大,而这些项目大部分为公益性项目,短期内却无明显的经济效益,投入产出严重失衡;大多数平台公司经过几年的折腾,负债率偏高,财务状况不理想,继续融资的能力明显下降。二是过度依赖土地。土地出让收入被称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弥补了许多城市建设资金的缺口。但土地储备属于资金密集型业务,收购资金主要依赖银行,土地出让受制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性,此外,有些收购的土地还需要完成整治,增加储备风险和成本。在房地产市场起伏不定的情况下,以土地出让金作为还贷资金主要来源的“时间换空间”模式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风险显而易见。三是引发社会问题。土地是平台公司最重要的资产之一,这些土地往往是城市周边居民用地或老企业土地,涉及拆迁安置、旧城改造、老企业搬迁等问题,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可能导致群众上访等

投融资管理制度

投融资管理制度

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公司 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投融资行为,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管理公司章程及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第三条本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制度中的融资,包括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两种方式。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增加实收资本;债务性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如向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短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长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

子公司的一切融资行为。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第六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第七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容包括:1.市场状况分析;2.投资回报率;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4.投资流动性;5、投资占用时间;6.投资管理难度;7.税收优惠条件;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9.投资的预期成本;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第八条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项目投资单位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管理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九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主管

投融资管理制度(精选模板)

(精选模板) 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融资决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融资及资产项目的管理决策,包括: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等。 第二章对内投资决策管理 第三条对内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购买大型机器、设备及新项目建设等。 第四条公司对内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发展计划部按照公司规划方案,结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三)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建设手续。 第三章对外投资决策管理

第五条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六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五)其他投资行为。 第七条公司短期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财务部负责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 (二)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 (三)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四)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 涉及证券投资的,公司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字。 第八条公司长期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投资并购小组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提出投资建议,提交公司会议研究;并按照审核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调研、论证,编制可行

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融资管 理制度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横店集团投融资管理制度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目录 第一篇筹资管理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3)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3) 第二篇投资管理 (4) 第四章总则 (5) 第五章投资审批权限 (6) 第六章投资审批程序 (8) 第七章投资项目监控 (10) 第八章项目的验收和考核 (12) 第九章其它 (12)

第一篇筹资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筹资,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两种方式。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第三条筹资的原则: (一)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集团的统筹安排; (二)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三)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 (四)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五)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第四条各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全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集团财经委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资企业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应经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集团总部备案。 第五条合资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第六条合资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第七条合作项目吸收的资金比照注册资本进行管理。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第八条各单位向银行借款应遵从银行与国家的有关规定,并以维护公司信誉为首要原则,及时办理银行借款到期归还、续借申报工作,避免罚息、拖欠利息和延误借款归还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集团控股企业的以下对外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须报集团审批: (一)向其它单位和个人借款超过50万元、向银行借款超过200万元时; (二)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0%时;

投融资策划咨询模式创新及能力建设试卷分

投融资策划咨询模式创新及能力建设试卷69分 1.单选题【本题型共15道题】 1.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不包括()。 A.运营协调委员会友好解决 B.专家小组调解 C.仲裁 D.诉讼 合同体系中,()是对接其他各方主体的枢纽。 A.项目公司 B.地方政府 C.金融机构 D.施工企业 3.可以成为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的主体是()。 A.国有独资公司 B.国有企业

C.上市公司 D.民营企业 4.属于城市副中心开发的典型案例是()。 A.中信汕头滨海新城 B.嘉善高铁新城 C.青浦重固镇 D.上海虹桥商务区 5.赣州市章贡区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PPP项目的合作期限为()年。 A.10 B.15 C.20 D.30 6.浦东自来水股权转让项目中,合资公司经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期限届满如需延长,依照双方约定。 A.20 B.30

C.40 D.50 7.浦东自来水公司50%股权的最终成交价格是()亿元。 A. B. C.18 D. 8.主要由城市政府负责投资的基础设施行业是()。 A.通信 B.能源 C.电力 D.垃圾处理 9.在PPP项目的股权投资者中,()通常是财务投资者。 A.施工企业 B.设备供应商

D.金融机构 10.财政部的政策规定,PPP项目公司的控股股东发行ABS产品的规模不得超过股权带来现金流现值的()。 A.50% B.60% C.70% D.80% 11.保险资金投资的PPP项目,承担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责任的主要社会资本方的主体信用评级不低于()。 A.AA B.BBB C.AA+ D.AA- 12.《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为主。 A.直接投资方式

2019年投融资策划咨询模式创新能力建设 试卷

2019年投融资策划咨询模式创新技能里建设试卷82分 1.单选题【本题型共15道题】 1.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今年安排地方专项债券()万亿元。 A.0.5 B.1.2 C.1.35 D.1.5 2.保险资金投资的PPP项目,承担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责任的主要社会资本方的主体信用评级不低于()。 A.AA B.BBB C.AA+ D.AA- 3.在PPP项目的股权投资者中,()通常是财务投资者。 A.施工企业 B.设备供应商 C.投资运营商 D.金融机构

4.要把()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A.服务实体经济 B.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C.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D.落实去杠杆的总体要求 5.可以长期积累“中产阶级的养命钱”的金融产品是()。 A.投资基金 B.信托产品 C.保险产品 D.互联网金融 6.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中使用了()。 A.世行贷款 B.亚行贷款 C.国开行贷款 D.西班牙政府贷款 7.主要由省级国有企业负责投资的基础设施行业是()。 A.铁路

B.航空 C.电力 D.高速公路 8.赣州市章贡区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PPP项目的合作期限为()年。 A.10 B.15 C.20 D.30 9.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强调,各地要落实()责任,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 A.主体 B.属地 C.领导 D.监督 10.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中,()是对接其他各方主体的中心法律主体。 A.SPV B.原始权益人

C.信用评级机构 D.受托管理机构 11.浦东自来水股权转让项目中,合资公司中外方的持股比例为()。 A.30% B.49% C.50% D.51% 12.201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用好()亿元引导基金。 A.500 B.1000 C.1800 D.3000 13.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不包括()。 A.运营协调委员会友好解决 B.专家小组调解 C.仲裁

关于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几点建议

关于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几点建议 200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为此,一些地方政府借鉴外地成功的经验,对原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改革,开始建设新模式的投融资平台,在运作过程中拓展了巨大融资空间。 一、新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运作 (一)新平台建设的出发点。地方政府搭建新型融资平台,其目的就是要抢抓此次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发挥国有资本对市场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激活政府资源的资本属性,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筹资渠道多样化、投资决策科学化、投资管理规范化、经营运作市场化,建立制度完善、运作规范的投融资体系和融资、投资、建设、管理、偿债一体化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投融资由部门各自负责向政府集中主导转变、由行政决策向市场选择转变、由政府举债向资本运作转变、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由无偿投入向有偿回报转变。 (二)新平台的主要职能。一是统一化的政府融资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通过整合政府优质资源,利用市场化手段,通过多种渠道为政府募集资金,以落实重大项目的配套资金、补充基础

设施建设资金,实现政府的投资引导意图。二是市场化的国资管理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国有公司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平台,利用市场化手段对下属公司以及划入的经营性资产进行整合调整,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实现国有资本有序进退,推进优质资产向优势企业集中、向价值链的高端集中、向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延伸,实现国有资产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的目标。三是政策性的产业投资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政府的产业投资平台,代表政府出资,根据地方产业政策进行产业投资,一方面可以开拓投资资金来源,顺利实现政策意图;另一方面采用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管理,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率。四是先导性的创业引导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政府先导性的创业引导平台,将发挥政府资金的种子资本作用,以国有资本先期投入引导战略投资者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更好地利用股权、基金等市场化手段与其他机构进行资金合作,通过资本经营服务、培育和辅导创业企业成长,发展一批与区域核心产业关联度高、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好、技术含量高的新项目、新企业。 二、新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效应评估 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地方政府强化宏观调控能力,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平台,对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投融资所具有的政策性效应和诱导效应,促进经济增长及经济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由于这些平台公司自成立时

融资部管理制度详细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融资,指债务性融资;债务性融资是指公司融资行为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融资租赁等。 第二章融资管理原则和控制目标 第三条公司融资活动应当符合公司规划和经营计划,公司融资管理遵循以下管理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公司融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国家宏观调控。 (二)统一性原则:公司对融资实行统一管理,对融资进行风险控制。 (三)安全性原则:权衡资本结构对企业稳定性、再融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四)效益性原则:公司采用合理融资方式,提高融资资金的效益性。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融资渠道。 (五)适量性原则:公司融资活动以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要为宜,统

筹安排,合理规划。 (六)授信原则:公司根据内部各级机构的经营风险大小、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及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科学合理的确定各级机构的融资额度,进行授信。 第四条融资管理控制的目标是: (一)加强对融资业务的内部控制,控制融资风险,防止融资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 (二)保证公司经营建设项目所需资金,融资决策科学、合理、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保证融资资料及相关及记录完整、及时、准确。 第三章管理部门和职责 第五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对重大融资活动作出决议,董事会授董事长、总经理分别在其权限范围对融资事项作出决策。财务总监对融资活动进行审核,并提出专项意见。 第六条融资部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的融资管理工作,融资部是融资活动的具体部门,负责对外借款融资的相关事宜,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定融资管理办法、目标与原则; (二)对融资项目的成本预算,组织协调实施融资预算,设计融资方

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湖南省株洲市融资工作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融资与债务管理工作,推进融资和偿债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基本目标 (一)改革的基本目标 实现投资、融资、建设、经营、偿债的良性循环,真正做到“投得了、借得来、用得好、还得起”。 (二)改革的基本思路 采取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由专门机构统一管理全市的投融资以及偿债工作,坚持量力而行,投建分离,做到投资按规划,融资有计划,偿债有来源;整合政府资源,打造规模大、实力强、高效统一的政府融资平台,增强政府融资能力,满足基本建设的资金需求;坚持融资与经营相结合,建立偿债的长效机制,确保政府债务按期偿还,维护政府信誉,防范债务风险。 二、建立健全政府投融资与债务管理体制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株洲市投融资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主管财税、城建、金融、工交的副市长任副主任,协管财税的副秘书长以及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委,市财政局、发改委、劳动局、建设局、审计局、监察局、国土局、金融证券办、政府融资与债务管理办公室和融资平台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投融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其执行机构即市政府融资与债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融资办),由市财政局长兼任主任,市融资办负责投融资管理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投融资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审批政府投融资计划;确定政府建设资金的投向和融资方案;研究制定政府投融资政策和制度;制定并严格实行政府融资平台年度考核制度;决策政府投融资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融资办主要职责是: 1.代表市政府对全市投融资与政府债务实行统一管理。 2.负责拟定年度融资计划,报投融资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管理政府债务,编制年度市本级政府债务预算,制定偿债计划和平台年度经营性收入计划。 4.设立全市“城市建设和偿债资金”专户,适时调度融资资金与偿债资金,实行跟踪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5.代表市政府统一调度全市各项政府性基(资)金。

投融资概念创新

投融资概念的创新 传统的投资、资金、资本、金融、融资和筹资等有关概念难以准确的描述经济现象。近年来,虽然出现了“投融资”这一全新概念并在实际部门的使用频率较高,但学术界对于投融资概念的认同感却显得相对不足。为此,我们对投融资概念的学术创新和实践意义等重大问题方面进行了专门和较为深入的探讨,并愿为进一步推广这一新概念尽微薄之力。我们的主要观点与结论如下: (一)、投资概念与金融概念之间相互交叉重复。 现实中对投资的定义可大致归纳为如下三类:即宏观经济学(macroeconomics)中与消费相联系的投资概念;与固定资产相联系的基本建设投资概念;与股票、债券等相联系的金融资产投资概念。金融的概念一般可理解为资金融通,也有视其为“货币流通的调节和信用活动的总称”。其中,金融资产投资概念就集投资和金融概念于一身。 从融资方式角度看,虽存在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的说法,但从内容上往往让人产生与其它概念重复交叉的感觉:第一,总体上看,间接金融与金融的定义近一些,而直接金融与投资,尤其是金融资产投资的定义近一些;第二,从间接金融的三方看,不可能全是“融资方”,按中文的理解和说法应该是:作为资金需求方的企业向银行借款是筹资,作为处在资金剩余方和资金不足方之间的中介机构即银行才是融资,而作为资金最终供应方的居民则是投资(符合在银行开设存款户头的投资定义);第三,从直接金融的各方看,也不可能全是融资方,实际情况是作为资金需求而发行有价证券的企业方是筹资,作为资金供应而购买有价证券的居民方是投资,作为不同于银行中介机构的券商充其量也只能视为起到融资的作用而已。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以下几点:一是金融概念比较总括和笼统,即如果对应筹资、融资、投资等各具相对内涵的概念,“金融”到底是什么就显得不那么清晰了。二是金融与投资在概念上存在重合或交叉。这是因为就实际资产的形成而言,投资概念是独立的。但从金融资产角度看,就很难区别有价证券的投资与直接金融,开设存款户头的投资与间接金融的差异了。三是投资与融资概念也有交叉。这是因为如果以“为着预期收益而进行的投入”来定义投资的话,那本来作为融资概念出现的银行发放的贷款也符合这个定义,因为它可以说是“为获取利息收益而投放本金的活动”。 (二)、使用投融资概念的意义 投融资概念的创新之处在于它既能函盖传统概念中各自的内容,又能在实际资产和金融资产的形成、筹资、融资与投资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从而以对相关现象的准确描述来面对在传统概念下难以解决的问题:适合对独立现象作分别或综合的描述,此为其一。投融资=投资+融资,既可以包含传统的投资,又可以指传统的融资,或者二者兼而有之。 适合对现实经济中复合现象的描述,此为其二。我们知道,七十年代出现的“滞胀”(Stagflation)概念,是对以往Stagnation(停滞)和Inflation(膨胀)两个独立现象合为一体的综合描述即一种新经济现象。同样,如果将投资(Investment)和融资(Finance)合成为“投融资”(Invesnance)的话,那么这一概念也具有反映投资和金融两个独立现象的综合特征。 一种现象是“投资融资化”。当前,投资领域中一个引人关注的问题是投资额大于资本金,其特定含义是两者之间的缺口不但来源于银行的贷款,而且这种以债权债务为内容的“非出资”形态成为投资额的主要部份。这种对于企业而言是投资或者说是实际投资,而对于银行来说则是融资或者是金融资产形成的状况,无论使用投资还是金融概念似乎都不合适,非投融资概念莫属。 另一现象是“融资投资化”。与居民在银行储蓄,银行运用储蓄向企业贷款,企业运用银行融资从事投资的各自独立行为相比,“融资投资化”则体现在有价证券的发行市场方面,表现为通过股票、可转换债券和资产管理公司的“债转股”行为。例如,传统概念把投资分为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金融也可分为

【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 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券融资行为,有效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更好地发挥债券融资对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作用,促进企业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有关问题要求如下: 一、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债券市场直接融资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投融资平台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从事政府指定或委托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近年来,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一方面按照募集资金投向,推动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体制改革,改善了城镇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按照规范、公开、透明的要求,改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为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风险、促进债券市场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后,要在有效防范风险,加强规范管理,合理引导投向的基础上,继续支持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文件规定、符合企业债券发行条件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 二、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券融资风险 为了有效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券风险以及连带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投融资平台公司应不断增强公司的自营性经营收入,提高可持续经营能力。凡是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其偿债资金来源70%以上(含70%)必须来自公司自身收益,且公司资产构成等必须符合国发[2010]19号文件的要求。经营收入主要来自承担政府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建设,且占企业收入比重超过30%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除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外,还必须向债券发行核准机构提供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和综合财力的完整信息(政府债务余额和综合财力的统计口径见附表),作为核准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参考。如果该类投融资平台公司所在地政府负债水平超过100%,其发行企业债券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规范融资担保行为 根据《担保法》和国发[2010]19号文件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对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担保行为,有效隔离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关系,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和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均不得以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单位等的国有资产,或其他任何直接、间接方式,为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担保或增信。以资产抵(质)押方式为投融资平台公司发债提供增信的,其抵(质)押资产必须是可依法合规变

有限责任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三峡日报传媒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三峡日报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控制,规公司投融资行为,降低投融资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性文件以及《三峡日报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融资管理主要是指公司对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事项的决策管理。 第三条公司的投融资行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性文件以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对投资决策管理 第四条对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购买大型机器、设备以及新项目建设等。

第五条公司对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按照公司发展规划案,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投资总额计划。 (二)按照本制度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三)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对外投资决策管理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七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外)独立法人实体;

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融资机制研究

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融资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11-7-19信息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作者:赵谷松 [摘要] 本文从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融资特点及现状出发,借鉴了美国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融资机制,对促进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融资机制建设提供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投融资机制 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仅能创造大量就业机会,而且还有利于技术创新、提高就业人员素质、调整与优化产业结构。2006年初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提出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我国“十一五”规划也把自主创新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自主创新的主体是企业,而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最为活跃的力量和载体。2006年4月7日在深圳举行的第八届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上,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在报告中指出,“在美国,70%以上的专利都是小企业创造的,小企业的创新能力是大企业的2倍以上;在我国,小企业提供了全国大约66%的发明专利,74%以上的技术创新和82%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小企业已经成为技术创新的主要力量和源泉。”然而,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外部环境,投融资机制能否与国家科技政策紧密衔接,是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一个非常关键性的因素,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能否有效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科技开发,并逐步形成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体制。 一、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及现状 1.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 与传统企业相比,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技术更新快、信息传递快、运营周期短、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这样的特点,决定了其融资需求呈现出以下明显特征: (1)资金需求持续性强,频率高。由于技术更新快,产品不断升级换代,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持续不断地投入资金,用于研究开发活动和购置技术含量较高的设备,及时进行技术更新,以保持持续创新的动力和能力。 (2)融资需求时效性强。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具有市场垄断地位,对于市场变化敏感度较高,投资项目有较强的时效性。 (3)单次融资量相对较小。尽管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强烈,需要持续资金支持,但由于规模较小,单次融资资金额并不太大。 2.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 2005年6月,深交所与科技部、国家开发银行组成6个联合调研小组,对全国700多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研。调研报告指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与商业银行的集中资金管理模式和审慎经营原则不相符合,使他们难以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支持。一方面,科技型中小企业因经营时间短、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等原因,大都无法获得银行信用贷款支持;另一方面,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依赖研发人员推动新技术、新产业的发展来获取利润,相对于传统的制造业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有形资产规模较小、金额较低,可用于抵押、质押方式贷款的资产较少,无法满足各类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对于融资安全性的基本要求,也就难以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抵押、质押贷款。

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融资决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融资及资产项目的 管理决策,包括: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等。 第二章对内投资决策管理 第三条对内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 技术改造、购买大型机器、设备及项目建设等。 第四条公司对内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划方案,结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三)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建设手续。 第三章对外投资决策管理 第五条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六条公司设立投资并购小组,由财务及证券相关人员组成,负责

履行对外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五)其他投资行为。 第八条公司短期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投资并购小组负责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 (二)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 (三)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四)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涉及证券投资的,公司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字。

“十三五”创新投融资方式建议

“十三五”创新投融资方式建议 “十三五”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需要实施投资和消费双驱动,实现生产总值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以上,力争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人均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旺盛的投资需求不仅为保持和稳定经济增长产生内在的推动作用,而且将为经济社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据预测今后五年我省每年将需增加3万多亿巨额投资,钱从哪里来?由谁来投资?这是需要认真研究加以破解的重大问题。今后五年,要继续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需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不断取得新突破。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推动我省大型产业投资基金和小规模股权投资基金设立,积极引入美国、欧洲市场投行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建立与国际知名投行、私募基金长期合作机制。邀请国内外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与其开展融资对接,引导和促进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对我省企业投资。组织筛选拟上市企业、发债后备企业,谋划、筛选符合上市或发债要求的募投项目,加快我省企业上市、发债进度,扩大上市、发债融资规模。筛选一批符合信托资金融资条件的重点项目,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组织有意向利用信托资金的项目单位与省内外信托机构进行对接,推动信托业务创新,

培育项目融资主体,完善项目融资条件,扩大信托融资规模。按照国家关于保险资金投资的要求,深入研究保险资金投资特点和要求,以省铁投公司、省交投集团、省豫资公司、河南城际铁路公司、郑州轨道交通公司为主,开展重大项目与保险资金管理机构的深度对接,争取我省运用保险资金实现突破。组织有意向中小企业在省产权交易中心和技术产权交易所开展交易。由省工信厅牵头,组织有股权转让意向的中小企业,与国内产权交易机构开展对接,扩大中小型企业股权融资渠道。 加强融资对接服务,积极开展银团贷款。融资对接要实现三个转变,必须立足长效、覆盖全面、时时对接。尽快建成一个覆盖银行贷款、上市、债券、信托、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融资租赁、保险资金等多个融资渠道和省市重大项目、产业集聚区、中心商务区、先导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多个行业领域以及全部省辖市;能够及时提供融资主体、金融机构用户免费注册和项目建设内容、进度,重点项目、中小型企业融资需求、净资产或资本金、现金流、盈利率、资产负债率、授信规模,融资主体信用情况等融资信息及各金融机构资金投放政策,具有信息收集、发布、整理、分析、交流、保密和对接难题求助、及时回应、协调解决以及融资对接成果统计多项功能的信息系统平台。 项目融资是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资金供需双方的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即便是四大国有

投融资机制创新

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参与棚户区改造,享受相应的政策性住房建设政策。社会事业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建设旅游设施,从事各种旅游休闲活动。虽然《若干意见》规定的多是宏观引导性意见,但表明了中央的决策方向,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具体实施办法必将于近期出台。我县地处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核心位置,在密切关注上级有关政策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抢占先机。特别是当前,我县园区建设和基础设施配套任务艰巨,旅游资源潜力亟待释放,“三网”绿化任重道远,我们更应该放开手脚,突破瓶颈,大胆实践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新模式。可以探索成立水务公司、林木公司、农业开发公司、旅游开发公司等基础产业开发公司。政府采取“扶上马、送一程、适时撤出来”的运作模式。“扶上马”,公司成立,由政府注入优势资产,鼓励吸引社会资金入股,保障公司有效运转。“送一程”,公司运作初期,政府要出台有关优惠政策,并给予工作支持,协调帮助企业发展壮大。“适时退出来”,待公司发展成熟,具有造血功能后,政府采取转让股权的形式逐步退出,回笼建设资金,还原公司市场主体地位。二是创新机制,多渠道融集建设资金。国务院加强政府融资平台监管,并非对政府融资一棒打死,对有稳定经营性收入,主要靠自身收益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国家政策还是允许的。我县应积极创新机制,挖掘资源潜力,盘活政府经营性存量资产,拓宽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一方面强化项目包装意识,以优质项目吸引优质资金,积极运用BOT(建设- 经营- 转让)、BOOST(建设- 拥有- 经营- 补贴- 转让)、融资租赁等多种市场化运作形式,使政府从资产负债链中退出来,投资商作为融资主体以项目去银行融资,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投融资新格局。另一方面要适当转让部分具有经营性质的存量资产和特种经营权,采用TOT(转让- 经营- 转让)、TOST (转让- 经营- 补贴- 转让)形式,聚拢资金,减少经费,加快滚动发展。第三,尝试通过ABS( 资产证劵化) 运作重大盈利基础项目,架起民间资本与基础设施建设之间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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