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稽查管理办法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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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稽查管理办法

(HBQY-SF-05)

1 目的

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人员行为,强化依法收费,文明收费,完善检查监督制约机制,防止逃费漏费、损公肥私等行为和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杜绝滥收滥罚行为,建设好、管理好收费站,带好收费队伍,树立和维护青银高速公路的良好形象。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河北省青银高速公路管理处收费稽查工作的管理。

3 职责

收费科成立稽查大队,设专职稽查人员,负责全处收费稽查活动的组织、实施。稽查大队配备车辆、摄录像器材、通讯器材、录音、计时设备。

4稽查频次

稽查队每周上路次数不少于三次,其中夜间稽查不少于一次(夜间稽查是指当日22:00至次日6:00)。稽查时必须要求两人以上人员在场。

5 稽查内容

对收费站及其他收费人员、收费管理人员、监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对收费站的站容站貌、收费设施、收费秩序、安全措施以及环境卫生等进行认真地检查。

对收费工作人员的着装仪表、文明服务、工作纪律、收费业务,特别是票、卡的领取、使用、保管、结存、核销以及当班收费员的票款卡是否相符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对收费站的通行费的征收情况,以及各统计报表进行认真审核。

做好对录像的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认真处理。

对群众举报的有关问题进行认真的调查和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逃、漏费或扰乱收费秩序的违章车辆要进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违反治安条例的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6 稽查方法

上路巡逻检查,采用不定区域、不定时间的方法,根据收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可疑的情况,灵活进行调整。

采用岗上查和岗下查相结合的方法

突击封亭:检查收费员的票、款、卡是否相符,并与监控报表相核实,再审查录像带。收费员是否携带私款及违禁物品,亭内外有无被撕毁的通行卡,被查岗亭内收费员必须在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或逃避,同时让收费班长打开另一个车道,以保证收据的正常秩序。然后在稽查人员的监督下清点票款,如发现问题,当场分析原因,按规定填写纪录,由收费员签字,结果上报值班站长。

岗下查,对缴费车辆的检查,具体方法如下:

可以在站口或站口以外线内进行。当车辆驶出收费站后,稽查人员上前询问司机行驶的路线、车辆吨位,请其出示通行费票据,同时记录票号、日期、并询问出口时经过第几车道,收费员的工号牌以及相貌特征等。

采用明查暗查相结合的方法

明查:稽查人员直接上岗检查收费员的收费情况及交费司机的缴费情况。

暗查:稽查人员采用各种灵活机动的方法,对收费员的工作情况和司机的缴费情况进行检查。

采用一般查与重点查相结合的方法

经常对各收费站的收费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核对监控报表、审查录像,确定稽查重点,采用一般查与重点查相结合的方法。

一般查:对问题较少的收费站采用监督与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以协助收费站搞好工作。

重点查:对问题较重的收费站采用蹲点与重点稽查相结合的办法帮助收费站及时查找问题,迅速解决。

7 稽查记录

稽查时,认真填写《稽查记录》,被稽查的收费人员、班长要在稽查记录上签名。稽查过程中发现违纪、违章或不规范服务,稽查人员应当场制止和纠正,并依照《收费工作违纪处罚标准》(见附件)当场开具《违规违纪处罚通知书》,送当事人及所属收费站。

稽查中队应将日常工作情况记入《青银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大队()中队巡查记录》。

8 稽查案件处理程序

立案:由稽查队根据现场稽查情况,依据工作人员,司乘人员以及群众反映,举报和申诉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经分析后,决定立案或不立案。

调查取证:对立案的案件,要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追踪到现场,了解情况,询问当事人,做好记录,取得各种证据。

整理材料:情况调查核实后,整理出不少于以下几种案件材料。

稽查记录或举报材料。

证人、证言、证材。

违纪、违章的使用票、卡、钱、物等。

被稽查人员的口供材料和事情经过材料。

最后形成文字的声像的完整材料。

情况处理报告。

处理:根据调查的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确定案件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对每一个案件原始材料及复印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9 安全管理办法

成立以大队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同时为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安全检查小组。

各队队长分别负责本中队人员岗上的安全问题。

每月利用留营日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会议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会议要做好记录。会议前或会议后进行全站安全大检查,尤其对车辆、办公区、宿舍区等重点部门进行详细检查。

安全生产小组在对队内检查时,要将检查参加人员、检查时间、监察内容、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进行专门登记,专人管理,被监察部门要按照要求整改,安全检查小组要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根据上级要求实事求是的进行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全队职工的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特殊工种如驾驶员等要持证上岗,办公室负责证件的审核工作。

遇有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洪水、地震等),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调度等工作,维持现场秩序,并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

奖励

对收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领导采纳,并在实际运营中取得成效的,给予奖励。

对检举揭发他人贪污作弊行为,主动向稽查部门提供线索和情况的人员,要为其保守秘密,在责任查实后给予奖励。

对日常稽查工作认真负责,不徇私情,不怕打击报复,事迹突出的稽查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对惩处逃、漏费和贪污作弊行为成绩突出的稽查人员给予奖励。

罚则

不认真覆行岗位职责,不精通收费业务,不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坚持原则的稽查人员,要调离岗位。

工作中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泄露收费稽查秘密或与收费人员同流合污,包庇贪污作弊的收费稽查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调离稽查岗位,直至辞退。

稽查人员发现收费人员有严重行为不记录,不报告,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500—10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调离岗位。

稽查人员执行公务时凶酒、赌博或出现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0——500元罚款,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借办案徇私报复,主观武断,工作粗糙,出现冤、假、错案的,一经发现要坚决给予纠正,并对办案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11 记录

《稽查记录》(HBQY-SF-05-B01)

《青银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大队()中队巡查记录》(HBQY-SF-05-B02)

《违规违纪处罚通知书》(HBQY-SF-05-B03)

附件:青银高速公路管理处收费系统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处罚规定(试行)

青银高速公路管理处收费系统

工作人员违纪违规处罚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规定适用范围:青银高速公路管理处收费系统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站级监控岗位工作人员。

第2条本规定于2007年9月26日经青银高速公路管理处职工代表座谈会讨论通过。

第二章处罚种类

第3条按照党纪处分条例、行政处罚条例,省交通厅,项目办和青银高速公路管理处有关规定,对违规、违纪职工处罚种类为:

1、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3、解除劳动合同,责令辞职。

4、全处通报批评;缓签劳动合同一年;待岗学习1—3个月、只发基本生活费。

5、经济处罚:扣除部分奖金,扣除月度、季度、半年、年终奖金;处损坏物2—10倍罚款;站内考核扣分。

6、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贪污作弊行为及处罚

第4条贪污作弊:指违反国家法律和交通行业法规,利用工作之便,采取种种手段,直接或间接贪污通行费等非法谋利行为。

第5条贪污作弊行为包括:

1、收费员上岗私带现款或假币,亦不能说明原因,经查实为贪污作弊的。

2、私藏、伪造、倒卖、使用本路或其它收费公路、桥涵通行费票卡等有价证券,形成作弊事实。

3、票、款、卡不相符,且未履行登记手续并不能说明原因,经查实为贪污作弊的。

4、故意降低收费标准擅自扩大免征范围或教唆、指使车主、司机闯杆,偷盗通行费,并从中谋利的。

5、收款后不撕票、不按确认键,未将司机交款后不要的票据在监控下及时撕毁,无工作记录,形成作弊事实。

6、偷盗并出售他人票、卡等有价证券。

7、非法制作通行卡、通行费票等有价证券;出售残错、作废或过期票、卡等有价证券。

8、以物代费,形成贪污作弊事实。

9、收取司机大额钱币而给小额票据,将差额据为己有的。

10、收费人员故意遮挡监控镜头,闭灯作业或故意在监控范围以外从事收费作业,形成作弊事实的。

11、不按规定程序、时间结算,滞缴、挪用通行费票款,并形成作弊事实的。

12、纵容、组织、指使收费人员贪污作弊;为贪污作弊行为提供条件、传递信息、中断录像、教授方法、销毁证据。

13、将使用过的或其它收费站、其它路段的通行卡、通行费票等有价证券带入作业岗亭,形成贪污作弊事实的。

14、监控人员泄漏有关监控材料秘密,故意泄露查处违规违纪信息的,干扰稽查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15、监控人员包庇贪污作弊收费人员或伙同贪污的。

16、利用其他手段贪污作弊的。

第6条凡触犯上述条款中任意一项的,没收非法所得,属计划内临时工的解除劳动合同;属固定工的,按照党政纪处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7条从轻处罚:虽有贪污作弊行为但非团伙主谋,并积极举报他人贪污作弊行为,提供有力证据,为国家挽回损失,视为重大立功。给予解聘(合同工)、辞退(固定工)以下行政、经济处罚。

第四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罚

第8条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指违反省交通厅、项目办和青银高速公路管理处收费管理规定,情节比较严重,在社会和单位造成一定影响或给国家和单位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行为。

第9条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种类及处罚:

1、故意破坏收费、监控设施,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在社会和单位造成不良影响,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处以经济、行政处罚,直至解聘(合同工)、辞退(固定工)。

2、无故旷工者扣除旷工日工资,并扣发奖金。无故旷工3天以下,扣发当月奖金;无故旷工3天以上7天以下,扣发当季度奖金;无故旷工7天以上10天以下,扣发两个季度奖金;无故旷工10天以上14天以下,扣发三个季度奖金;无故旷工15天以上,按劳动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3、组织参与站内赌博活动,没收全部赌资,每人每次扣200元奖金,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或给予行政、党纪处分。

4、违反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造成公路“三乱”,情节轻微的扣除300元奖金并给予下岗学习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或给予行政、党纪处分。

5、擅自扩大免征范围、放人情车、免费车、降低收费标准,扣除所放车型全程收费额2倍以上奖金,视情节给予行政记大过或待岗学习处分。

6、收取或索要过往车辆钱物的,处所收钱、物10倍罚款,待岗学习,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影响的解除劳动合同或给予行政、党纪处分。

7、疏导人员失职致使收费口严重堵车,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相关人员和收费班长100元奖金,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或给予行政、党纪处分。

8、殴打、辱骂、讽刺、挖苦车主司机,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相关人员200-500元奖金,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或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9、故意损坏过往车辆和司机物品的,除照价赔偿外并扣除100—1000元奖金,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

10、对过往司机遇困不助,遇难不救,遇险不帮,造成极坏影响的,扣除100元奖金,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或给予行政、党纪处分。

11、服务态度恶劣,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第一次扣除100元奖金,第二次扣除200元奖金,屡教不改的,待岗学习。

12、收费人员擅自关闭车道,发生堵车或影响交通的,扣除相关人员和班长100-500元奖金。

13、违反纪律或不文明收费被检举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属实的,扣除

500—1000元奖金,待岗学习。

14、收费、监控人员擅自脱岗,违反者每次扣除100元奖金。

15、监控人员不按规定录制存放录像,私自剪切、丢失、外借或擅自销毁录像资料,每次扣除200元奖金,待岗学习。

16、监控人员工作失职未发现贪污行为,而被稽查或举报发现的,扣发监控员200元奖金,发生两次以上类似情况,调离监控岗位。

17、监控设备完好,收费广场,收费亭出现重大情况而监控无录像、无记录、无报告,扣除相关人员200元奖金,发生两次以上调离工作岗位。

18、在工作中出现操作失误(发错卡、收错费、找错钱等),无报告监控、班长、值班站长,私自处理的,扣除200元奖金。

19、收费人员在岗期间擅自离岗,每次扣除200元奖金,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

20、下岗后没有直接到票证室结算的,扣除相关人员200—500元奖金,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

第10条凡待岗学习人员,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两次考试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一般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罚

第11条一般违规违纪:指违反省交通厅、项目办和青银高速公路管理处收费管理规定,情节轻微,未给国家和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在社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12条一般违规违纪种类及处罚

1、不服从领导,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首先给予书面警告,仍不改正的扣100元奖金,直至待岗学习。

2、无故迟到、早退的,第一次书面警告,以后每次扣50元奖金。

3、酗酒上岗,第一次扣100元奖金,以后每次扣200元奖金.

4、岗上睡岗、聊天、吸烟、吃零食、打逗等,第一次书面警告,以后每次扣50元奖金。

5、上岗携带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物品的,第一次扣50元奖金,第二次扣200元奖金。

6、着工作装出入营业性舞厅、洗浴等场所的,扣200元奖金,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

7、上岗证、印章、收费证、工号牌、工作日记携带不全者,第一次书面警告,以后每次扣50元奖金。

8、交接班不符合规定,不列队上待岗的,第一次书面警告,以后每次扣当事人50元奖金并扣班长50元奖金。

9、收费人员擅自领取票、卡箱、结算票、款、卡,未造成后果的扣当事人100元奖金并扣值班票证人员100元奖金。

10、在工作中出现操作失误(发错卡、收错费、找错钱等),第一次书面警告,以后每次扣50元奖金。

11、无正当理由随意扣押司机有关证件,不上交领导,不汇报,擅自处理的,每次扣100元奖金。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

12、在免征车辆处理中,收费记录不全的,第一次书面警告,以后每次扣50元奖金。

13、不按操作规程作业,不坚持一车一起落杆的,第一次书面警告,以后每次扣50元奖金。

14、在收费作业中,收费亭不锁门,非当班人员进入收费亭内的,第一次书面警告,以后每次扣相关人员50元奖金。

15、所售通行费票未加盖日期章,如遇特殊情况回收的纸质通行卡未盖作废章,扣票面价值2倍奖金。

16、非正常纪录不清楚,无班长签字,扣当事人50元奖金并扣班长20元奖金。

17、一般情况就餐时间30分钟,去卫生间时间为15分钟。如无特殊情况超时的第一次书面警告,以后每次扣50元奖金。

18、上岗人员因特殊情况替换作业时,必须经班长或站长同意。收费、发卡人员替换时要将自己的票、款、卡(指卡)放箱内锁好,票、卡只准领用人作业时使用,不准他人使用;如30分钟以内临时替换收费或发卡,可视同被替换人作业但要上报监控做好记录。违反者扣相关人员100元奖金并扣班长50元奖金。

19、监控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在监控范围内的一般性违纪行为或发现违纪行为

不制止、不记录、不报告的,第一次书面警告,以后每次扣100元奖金。

20、着装不整洁、不统一、便装上岗,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扣50元奖金并扣班长20元奖金。

21、每个收费班上岗前要做到岗前动员,岗后讲评,上岗挂号工号牌,佩戴上岗卡、携带收费证,不符合上述要求第一次书面警告,以后每次扣相关人50元奖金并扣班长50元奖金。

22、收费员工作期间戴耳环、项链、戒指、化浓妆、染指甲、染彩发、戴黑色装饰镜、留长发、胡须、长鬓角等,第一次书面警告,以后每次扣50元奖金并扣班长50元奖金。

23、将服装、证件转借他人,每次扣100元奖金,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或给予行政处分。

24、疏导员不系武装带、衣帽不整,第一次书面警告,以后每次扣当事人50元奖金并扣班长50元奖金。

25、收费员坐姿不端,疏导员站姿不正,指挥手势不规范,第一次书面警告,以后每次扣当事人30元奖金并扣监控人员、收费班长20元奖金。

26、上级领导或领导车队通过,疏导员要立正、敬礼,规范疏导车辆,否则第一次书面警告,以后每次扣相关人员50元奖金。

27、坚持讲道理,做好耐心解释工作,提倡委屈服务。冷、横、硬激化矛盾,第一次书面警告,以后每次扣200元奖金。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月奖金,直至待岗学习。

28、不坚持微笑服务,耐心服务,委屈服务的,第一次书面警告,以后每次扣50元奖金。

29、收费站无便民措施、无监督电话、举报箱、路风监督机制。站长做书面检查,限期整改。

30、收费站、收费亭周围工作秩序混乱,影响工作、单位形象。给予通报批评并扣班长、值班站长100元奖金,责令限期整改。

31、收费广场、岗亭、信号灯等设施不清洁,设施损坏,不上报致使工作受影响,扣班长、值班站长50元奖金,责令限期整改。

32、亭内物品杂乱无章,残缺不全,收费亭亭壁、桌面不干净,休息亭不整

洁,给予通报批评扣班长、值班站长50元奖金,责令限期整改。

33、生活区、工作区无卫生管理制度,物品摆放不整齐,给予通报批评扣当责任人50元奖金,扣主管领导50元奖金,责令限期整改。

34、宿舍卫生脏、乱、差、物品摆放不整齐统一,床、被叠放未达军营标准,经检查单项不合格。第一次扣当事人20元奖金,第二次扣当事人50元奖金,以后每次给予通报批评,扣责任人200元奖金并扣主管领导100元奖金,责令限期整改。

35、办公楼道、厕所、卫生区等脏、乱、差,扣责任人50元奖金,扣主管领导50元奖金并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36、应摆放的标牌、标志不清洁、不齐全、不符合标准,扣主管领导50元奖金,写出书面检查,责令限期整改。

37、上岗前准备好备用款和零钱,严禁上岗时回票证室兑换零钱,如确因特殊情况需兑换零用钱,由班长到票证室进行兑换,监控和收费员做好记录,违反者扣相关人员100元奖金并扣班长50元奖金。

38、坚持使用“您好,谢谢”四字文明用语,做到每车必说,表情自然,面带微笑,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如有违反第一次书面警告,以后每次扣50元奖金。

39、监控室闲杂人员随意出入,而不采取措施的,第一次书面警告,以后每次扣50元奖金。

第13条对于一般违规违纪,累计次数有效期限定时间为半年(起始日期以奖金单为准),半年后重新累计,屡教不改者(触犯同一条款三次以上者),待岗学习。

第六章组织机构及处理范围、程序

第14条本着公平、合法、公正的原则,青银高速公路管理处成立收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处罚领导小组。

组长刘建民

副组长郝建利崔士伟刘雪清田文

成员张景堂翟文君史建方刘永满贾磊明

张新宇何敬晨左劼焦春亮

第15条处罚范围划分及程序

1、贪污作弊、严重违纪处罚,由处收费科、人劳科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违纪、违规事实,写出情况报告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请收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处罚领导小组讨论审批。

2、稽查大队对一般违规违纪做出的处罚,交由收费站处理,收费科、人劳科、处工会进行监督,处理结果每月总结后报收费科留存。

3、党员违纪处分,由处政工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处党委研究给予处分。

4、对扣发的违规违纪人员奖金,由管理处统一管理和使用主要用于稽查设备的购置、举报人员奖励等。

5、对违规违纪人员实行同一事件管理处和收费站双重扣罚,或同一事件数罚并处。

6、收费站发生贪污作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被媒体曝光等问题,站长、副站长应承担领导责任,并由处违规违纪领导小组研究,给与处罚或处分。

7、收费系统工作人员违规违纪,扣除奖金当月不够的,延续到下月扣除。

第七章附则

第16条本规定如与上级文件精神不一致,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17条本规定中的违纪扣罚,由青银高速公路管理处收费科负责解释。

稽查记录

青银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大队()中队巡查记录

HBQY-SF-05-B03

违规违纪处罚通知书

青银收费罚字()第()号

业务稽查管理办法

业务稽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业务监督体系,强化内部控制,有效控制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稽查是在业务部门自行检查基础上的再检查,是通过对业务依据的文件资料、工作底稿、业务报告、结论进行复核,提出意见,以防范重大差错的发生。 第三条业务稽查是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业务流程、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为依据的。 第四条稽查部门依照规定的责权和程序,对公司担保等业务工作进行稽查监督。业务部门和责任人必须接受稽查检查,如实提供资料,汇报情况。 第五条稽查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开展工作,独立行使稽查检查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稽查部门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总经理和公司经理办公会负责。 第二章机构、人员和责、权 第七条公司的稽查部门设在综合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的业务稽查工作。 第八条稽查人员需由坚持原则、懂业务、负责任、职级高的人员担任。 第九条稽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司各项业务流程、业务制度,做好稽查工作,及时发现业务差错和问题,有效监督和防范

风险。 第十条稽查人员在业务报告上填写稽查意见。对发现的差错、问题要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稽查意见作为公司对有关部门和人员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稽查部门要加强稽查研究,总结分析稽查工作的经验、教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第十三条稽查部门有权要求被稽查部门提供稽查所需要的有关资料。 第十四条对稽查所发现的重大差错问题,稽查部门有权向公司总经理直接报告。 第十五条重大问题是指: (一)评审报告所依据的主要资料遗漏,导致严重误评; (二)评审报告所依据的主要资料不合法、合规,导致严重误评; (三)未按规定程序和方法进行评审,导致严重误评; (四)评审报告和结论未客观反映情况而导致误评; (五)授意和指使担保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或强令改变评审结论; (六)其他重大差错和问题。 第三章稽查的范围和内容 第十六条凡公司的对外担保等业务必须实行内部稽查后方可操作执行。 第十七条稽查的内容主要有: (一)业务报告所依据资料的全面性; (二)业务报告所依据资料的合法、合规性;

服务收费标准及管理制度

维修工会议 一、朗读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 火王愿景: 创造品质生活 火王精神: 专注、品质、卓越 火王作风: 责任感、主动性、执行力 火王方针: 稳定、调整、发展、创新 火王准则: 岗位有分工工作无界限 不上当思下无功则为过 认同企业文化弘扬火王精神 火王纪律: 凝聚团结从我开始 轻重缓急计划工作 勿急勿躁换位思考 节约为美不贪小利 诚实正直勇于担当 沟通记录行动复命 正思维正见解不抱怨不放毒 别人的缺失是我们存在的价值 火王理念: 生存理念:存不忘亡安必虑危 发展理念:预见创未来 市场理念:格局定天下 营销理念:观念变天地 用人理念:务实去华徳为先 质量理念:有缺陷的产品就是废品 管理理念:每一次失败都是管理者的失败 开发理念:用户潜在的需求就是我们开发的追求 服务理念:用户满意是我们服务的唯一标准 二、新片区划分 a﹑罗湖片区:罗湖及远程的盐田 b﹑福田片区:福田(梅林、益田路按东西分开) c、西丽、后海、华侨城 d﹑南山片区:﹑科技园以西(不含科技园),南山大道以西、新安及蛇口e﹑西乡片区:宝安、西乡 f﹑福永及远程的松岗﹑沙井﹑公明﹑光明、石岩 g、龙岗片区:龙岗城区及远程的观兰﹑平湖﹑横岗﹑大鹏(凤岗)

h、布吉关外及远程的坂田﹑龙华 三、深圳市场售后服务管理规范 1﹑目的: 为规范深圳市场售后服务的统一管理,满足广大火王用户和潜在用户的需求,解决用户的后顾之忧,体现顾客至上的服务精神,秉着高效低成本、严格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规范。 2﹑服务片区的划分: 根据深圳的地形特征及历年来火王用户的分布情况,将深圳划分为七个服务片区,每个服务片区派驻一名服务技术员,服务量大时再作适当调整或增加服务技术员;各片区的作业范围、服务时限要求、上门服务费标准如下: 1﹑罗湖、盐田片区: 1.1罗湖(含布心片区,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1.2福田区:福田中心公园/益田路以东、深南大道以南(含福田保税区,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 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1.3盐田区(自接到信息起72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5元/次 2﹑福田(梅林)、龙华片区: 2.1 梅林关内(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2.2 香梅路以东、福田中心公园以西﹑深南路以北(含莲花片区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 上门服务费30元/次 2.3 梅林关外、坂田﹑龙华(自接到信息起48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2.4 观澜(自接到信息起72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5元/次 3、西丽、华侨城片区: 3.1 西丽、桃源村、松坪山(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3.2 华侨城、竹子林、科技园北区(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3.3 福田区的上沙、下沙、新洲、景田、石夏北(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 元/次 4﹑南山片区: 4.1 南山半岛、蛇口(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4.2 科技园中区、南区、马家隆(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5﹑新安片区: 5.1西乡、宝安(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25元/次 5.2石岩(自接到信息起48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5元/次 6﹑福永、公明片区: 6.1 福永(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25元/次 6.2沙井、松岗、公明﹑光明(自接到信息起48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5元/次 7﹑布吉、龙岗片区: 7.1 布吉关外(不含坂田,自接到信息起48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7.2龙岗城区、平湖﹑横岗﹑大鹏、南澳、葵涌、坪山、坑梓(自接到信息起72小时内上门); 上门服务费35元/次 7.3 东莞的凤岗镇、塘厦镇,惠州的惠阳区(自接到信息起一周内上门);上门服务费50元/次 3﹑售后服务工作流程: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国税发〔2009〕15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规税务稽查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 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稽查局具体职责由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 税务稽查应当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和配合。 第四条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领导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的稽查业务进行管理、指导、考核和监督,对执法办案进行指挥和协调。 各级税务局稽查局、地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尽量实施联合检查,并分别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 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 第六条税务稽查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围。 第七条税务稽查人员有《税收征管法细则》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被查对象要求税务稽查人员回避的,或者税务稽查人员自己提出回避的,由稽查局局长依法决定是否回避。稽查局局长发现税务稽查人员有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要求其回避。稽查局局长的回避,由所属税务局领导依法审查决定。 第八条税务稽查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权限行使职权; (二)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三)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四)泄露秘密、工作秘密,向被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案情; (五)弄虚作假,故意夸大或者隐瞒案情; (六)接受被查对象的请客送礼; (七)未经批准私自会见被查对象; (八)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税务稽查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税务稽查案件协查管理办法》

税务稽查案件协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稽查案件的协查(以下简称协查)工作,提高协查质量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协查是指查办税务稽查案件的稽查局(以下简称委托方)将需异地调查取证的《税务稽查案件协查要求》(以下简称《协查要求》)和相关涉税资料发送给有管辖权的稽查局(以下简称受托方),受托方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并按期回复结果的工作。 第三条协查工作遵循真实、合法、相关和效率的原则,遵循受托地就是案发地的宗旨。 第四条稽查局负责协查工作,涉及稽查局及其他部门的协查由稽查局牵头办理。 第五条稽查局及其工作人员应保证协查信息安全,在协查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将逐步推进协查工作网络化进程,提高协查软件应用水平,将协查工作全面纳入协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协查系统)管理。 第二章委托协查管理

第七条委托方在税务稽查案件检查过程中,依据案情需要发起委托协查。 第八条委托方应根据本办法规定,采取网络协查、纸质协查和派人协查三种方式开展委托协查工作。 网络协查是指通过协查系统传递协查信息和资料的协查方式,应配合寄送纸质资料。总局纳入协查系统管理的发票和涉税事项的协查,委托方应采取网络协查方式开展委托协查工作,不得发送纸质协查。 纸质协查是指总局未纳入协查系统管理的发票和涉税事项的协查,通过邮寄方式传递协查信息和资料的协查方式。纸质协查采取同级发函的方式进行。同级稽查局之间的协查采取直接发函复函的方式进行,上级稽查局组织的协查,采取逐级发函复函的方式进行。 派人协查是指重大案件或有特殊要求的案件,由委托方必要时派人参与受托地稽查局调查取证的方式。 第九条委托协查的内容包括:《税务稽查案件委托协查函》(以下简称《协查函》)、《协查要求》和涉税资料。涉税资料应完整、准确,应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公章。 《协查要求》应依据案情需要,具有针对性,内容包括:委托方案件名称、基本案情、已掌握的疑点或线索、初步查明的作案手法、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受托方应配合调查的内

(管理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管理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发改价格[2006]53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检院,高法院,有关人民团体: 为加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收费管理,规范收费标准管理行为,提高收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对收费标准的管理行为,提高收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申请、受理、调查、论证、审核、决策、公布、公示、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下简称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于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于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收费标准实行中央和省俩级审批制度。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政府”)的价格、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收费标准。 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包括中央驻地方单位,下同),以及全国或区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实施收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财政部门审批。其中,重要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应由国务院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报请国务院批准。 除上款规定的其他收费标准,由省级政府价格、财政部门审批,且于批准执行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价格、财政部门备案。其中,重要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应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报请省级政府批准。 第五条审批收费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 (壹)公平、公正、公开和效率的原则; (二)满足社会公共管理需要,合理补偿管理或服务成本,且和社会承受能力相

税务稽查业务考试试题(国税版5)

税务稽查业务考试试题(国税版 5) 税务稽查业务考试试题(国税版5) 一、单项选择(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将正确的答案填在括号内,答案标识辨别不清不给分,每题0.5分,共10分) 1 ?为保证稽查局正确行使职权,还对其进行监督。其中司法机关监督属于()。 A.外部社会监督 B.内部行政监督 C.纪律检查监督 D.社会舆论监督 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书之日起()内做出赔偿或不予赔偿的决定。 A.1个月 B. 2个月

C.3个月D . 15天 3 .纳税人对地市国家税务机关的征税决定不服,可以()。A起诉B .向税务总局申请复议 C.向市政府申请复议D .向省国税局申请复议 4.下列()的税务稽查案源一般采用筛选确定。 A.日常稽查 B.转办案源 C.交办案源 D.协查案源

5?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出示 (),否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 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A. 工作证件 B.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C ?单位介绍信D.能证明税务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 6?只补税未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案件或者经查实给予退税的案件,其案卷保管期 限为 ()。 A.永久 B.15年 C.10 年 D.5 年 7?对一般性税务行政处罚的案件,其案卷保管期限定为() A.永久 B.15 年 C.10 年 D.5 年 8. A 稽查局对张某作出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当事人在 A. 当事人逾期后立即 9. 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等综合性、较重大问题的,税务稽查人员应当编写(), 向主管领导提出工作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A. 汇报型建议 2008年8月 日之前缴纳罚款,当事人不履行法定义务, A 稽查局应当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当事人签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60日之后 C.当事人签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3个月之后 D.当事人签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15日之后

财务稽核管理办法

**公司财务稽核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职能,规范公司财务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和《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稽核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财务稽核岗位设置与职责 第三条财务部门设置专职稽核岗位。 第四条财务稽核人员直接向财务部门负责人及总会计师负责,并根据岗位授权办理稽核事宜。

第五条财务稽核人员应熟悉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制度,熟悉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内部控制程序及各项财务工作流程。 第六条财务稽核工作职责: 一、检查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情况; 二、检查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内部财务约束和监督机制建设是否有效运行; 三、检查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四、检查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资产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 五、检查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成本费用、工程预决算等方面的违规违纪事项; 六、其它需要稽核的经济业务事项; 七、通过稽核及时发现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经营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与建议。 第三章财务稽核方法和工作程序 第七条财务稽核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稽核的方法。 一、定期稽核,是指公司对所属各单位根据年度计划安排进行的财务稽核。定期稽核时,提前通知被稽核单位,明确稽

核的时间、要求和内容。 二、不定期稽核,是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或财务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相关单位进行稽核。随时稽核时,不提前通知相关单位,不告知稽核内容。 第八条财务稽核工作程序: 一、财务稽核根据财务工作的整体布署,制定年度稽核工作计划; 二、确定不同阶段稽核工作重点和稽核对象; 三、向被稽核单位下达稽核通知书; 四、查阅被稽核单位的财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它有关资料,并要求被稽核单位做出说明; 五、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作出详细、准确的记录,形成书面的稽核报告。根据稽核结果,对被稽核单位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 六、稽核人员在工作结束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向财务部门负责人及总会计师报送客观、真实的稽核工作报告,认为需要报送总经理的,应同时及时报送。稽核工作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稽核对象、稽核时间、稽核内容; 2、被稽核单位的基本情况; 3、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单位财务管理状况,对有关问

新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试题1

试题 一、单选题 1、税务稽查由(c)依法实施。 a、税务机关 b、税务局 c、税务局稽查局 d、税务人员 2、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c)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a、管理b、指导c、领导d、监督 3、各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尽量实施联合检查,并(b)作出处理决定。 a、共同b 、分别c、联合d、连合 4、被查对象要求税务稽查人员回避的,或者税务稽查人员自己提出回避的,由(c)依法决定是否回避。 a、税务局局长 b、审理委员会 c、稽查局局长c、稽查所所长 5、稽查局局长发现税务稽查人员有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要求其回避。稽查局局长的回避,由()依法审查决定。 a、上级领导 b、审理委员会 c、所属税务局领导 d、上级稽查局局长 6、税务机关必须不断提高稽查信息化应用水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集涉税信息,强化稽查管理和执法监督。 a、信息部门 b、查账软件 c、现代信息技术 d、财务软件 7、经(a)批准,年度稽查工作计划可以适当调整。a、所属税务局领导b、所属稽查局领导 c、稽查局局长 d、稽查局集体研究 8、(a)部门应当建立案源信息档案,对所获取的案源信息实行分类管理。 a、选案 b、检查 c、审理 d、执行

8、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应当对检举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区分不同情形,经(c)批准后分别处理 a、所属税务局领导 b、所属稽查局领导 c、稽查局局长 d、稽查局集体研究 9、税务局相关部门移交的税收违法信息,稽查局经筛选未立案检查的,应当及时告知移交信息的部门;移交信息的部门仍然认为需要立案检查的,经(a)批准后,由稽查局立案检查。 a、所属税务局领导 b、所属稽查局领导 c、稽查局局长 d、稽查局审理委员会 10、(a)部门应当建立案件管理台账,跟踪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并及时报告稽查局局长。 a、选案 b、检查 c、审理 d、执行 11、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c)批准。 a、所属税务局领导 b、所属稽查局领导 c、稽查局局长 d、审理委员会 12、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内完成;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c)批准。 a、60日 b、三个月 c、两个月 d、30日 13、对采用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和核算的被查对象,可以要求其打开该电子信息系统,或者提供与原始电子数据、电子信息系统技术资料一致的复制件。被查对象拒不打开或者拒不提供的,经(c)批准,采用适当的技术手段对该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直接检查,或者提取、复制电子数据进行检查,但所采用的技术手段不得破坏该电子信息系统原始电子数据,或者影响该电子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a、所属税务局领导 b、所属稽查局领导 c、稽查局局长 d、稽查局集体研究 12、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c)个月内完整退还。 a、所属税务局局长2 b、稽查局局长2 c、所属税务局局长3 d、稽查局局长3

收费管理办法

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收费管理程序,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拓宽增收渠道,提高水、电、气等各种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收入最大化,确保矿年度目标利润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明确了各收费项目的收交责任单位、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及相关的考核规定。 第三条各收费责任单位要本着“应收尽收,全额上缴”的原则,做好各项收费的收交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为保证收费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特对相关部门职责规定如下: (一)计划财务科全面负责收费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二)监审科负责对收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收费责任单位负责按照收费责任划分具体开展各项收费工作。收费职责如下: 1、基建后勤科:负责对外转供水费、煤层气费的收费管理。 2、机电科:负责对外转供电费、成庄供气及对外设备租赁收费管理。 3、综合办公室:负责文印费、招待所住宿费、对外出租办 — 1 —

公场所费用的收费管理。 4、保卫科:负责矿内收费停车位费用的收费管理。 5、其它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因让渡本矿资产使用权应当收取的租赁费用的收取。 第三章收费管理要求 第五条计划财务科要按照晋煤集团标准及时调整收费项目及相应收费标准(详见表1);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收费程序及票据管理要求,并针对收费管理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各项收入全部要纳入制度管理。 第六条各收费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集团公司及矿有规定开展收费工作,各收费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改变收费标准、截留收费收入。 第七条各收费责任单位要设立收费票据专管员,负责收费及票据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所收费用要逐项逐日登记清楚(包括收费项目、缴费单位、收费日期、开具数量、单价、开具收据号码、收费金额、收费人员等),保证账目清楚、收交一致。 第八条各收费责任单位收取现金金额达到5000元或单日收取现金金额超过5000元时,需在当日结账前对所收现金进行上交,不准有挪用款项、坐支现金、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另立银行帐户等违规行为。 — 2 —

涉税管理与税务稽查模拟题及参考答案

《企业税务管理》和《税务稽查与企业纳税风险分析》模拟试题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经营范围的扩大和涉税事项的不断增多,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越来越大,纳税风险也(B)。 A.越来越多B.越来越大C.越来越少D.越来越不确定2.企业税务管理的主体是负有(C)的各类企业。 A.缴税义务B.税收C.纳税人义务D.纳税义务3.企业税务管理的客体是(B)全过程。 A.企业缴税B.企业纳税C.纳税人D.企业经营 4.在税务稽查中,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这是税务稽查原则中(B)的具体体现。 A.合法原则 B.依法独立原则 C.分工制约原则 D.客观公正原则 5.属地管理原则是指涉税案件的查处一般由(B)税务机关负责。 A.发案地 B.被查对象所在地 C.上级指定的 D.协商确定的 6.( C)是企业税务管理中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 A.成本效益B.财务管理C.依法管理 D .经济 7.下列不是税收专项检查的形式的是(D)。 A.行业性税收专项检查 B.区域性税收专项整治 C.特定税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D.审核性税收专项整治 8. 根据税务稽查查处分离的规定,案件的审理范围不包括(D)。 A.立案稽查且已实施完毕的案件 B. 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的案件 C.未达到立案标准,决定不予立案且已实施完毕的案件 D.审理部门退回补证的案件,稽查实施部门未作出补充稽查报告的案件 9.税务稽查审理部门填写《补充调查(退查)通知书》不是针对(D)。 A.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 B.不符合法律程序或存在其他问题影响定案的案件 C.稽查文书不规范、不齐全、不完整的案件 D.经检查未发现问题的未立案的案件 10.企业税务管理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一个重要的( B)体系。 A.财务管理 B. 价值管理 C.税务管理 D. 企业管理 11.税务稽查执法要以( B)为依据,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 A.口供 B.事实 C.财会制度 D.税收法律 12.纳税人、代扣(收)代缴人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代扣(收)代缴税款或委托代征税款报告。它是一种最常见、最主要的申报方式是(C)。 A. 电子申报 B.邮寄申报 C. 上门申报 D.现场申报 13.以下不属于稽查局法定职责的是(A)。 A.在征管过程中,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日常性检查及处理 B.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包括选案、检查、审理、执行) C.查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 D.专项稽查 14.属地管理原则是指涉税案件的查处一般由(B)税务机关负责。 A.发案地 B.被查对象所在地 C.上级指定的 D.协商确定的 15.税务稽查报表分析主要是(C)。 A.定性分析B.横向分析C.定量分析D.纵向分析

内部稽查管理制度

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稽查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保证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公平、公正,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特制定本制度。主要包括内部控制制度检查、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稽查、工程预(决)算审核、部门经理、主任离任审计四个部分。 一、内部控制制度检查 1、检查目的 (1)、保证公司内部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2)、保证公司内部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2、检查对象 公司内部全部经营活动。 3、检查主要工作 (1)、检查货币资金收入、费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2)、检查公司物资核价、采购、付款程序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3)、检查公司销售、收款程序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4)、检查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5)、检查公司物流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6)、检查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二、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稽查制度 1、稽查目的 (1)、保证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公平、公正。 (2)、保证各车间、部门成本、费用资料的真实、完整,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资料的准确。 2、稽查对象 公司内部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车间、部门。 3、稽查方法 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分为定期稽查、非定期稽查、日常稽查三种。 (1)、定期稽查:每年6月、12月两次由财务部组织专门人员对车间、部门财务规章制度的遵循情况,成本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资产的安全完整性进行全面稽查。 (2)、非定期稽查:根据部门经理安排,非定期的对车间、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稽查。 (3)、日常稽查:每月财务部根据检测中心、供应、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提供的经济责任制考核相关资料,稽核车间、部门成本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费用分配的准确性。 4、稽查的主要工作: (1)、稽查各车间、部门财务规章制度的遵循情况。 (2)、稽查各车间、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

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和《税务稽查案卷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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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和《税务稽查案卷电子 文件管理参考规范》的通知 【标 签】税务稽查案卷管理,电子文件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税总发﹝2014﹞127号 【发文日期】2014-10-23 【实施时间】2015-01-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税收稽查与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和《税务稽查案卷电子文件管理参考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0月23日 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加强执法控制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税务稽查案卷是指税务局及其稽查局在依法履行税务稽查职责过程中取得或者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以及电子数据等形式的过程记录。案卷类别划分为: (一)税务稽查立案查处类(以下简称立案查处类); (二)承办税收违法案件异地协助类(以下简称承办异地协助类); (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类(以下简称重案督办类);

(四)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规定的其他类别。 第三条 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应当在税务局档案管理部门监督和指导下,做好税务稽查案卷立卷、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 税务稽查案卷应当完整、准确、客观、规范,方便利用,防止损毁、丢失和泄密。 第二章 立卷及文件材料收集 第五条 对确定税务稽查的对象和事项,稽查局应当建立税务稽查案卷,将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相关工作情况记录纳入案卷管理。 税务稽查事项办理过程中取得或者形成的证据材料、相关文书、文件以及其他记录等材料(以下简称文件材料),应当装入临时税务稽查案卷,填写文件材料交接清单。文件材料交接清单应当编写目录,注明序号。 第六条 立案查处类税务稽查案卷应当包括下列文件材料: (一)选案环节相关文件材料,如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税收违法案件交办函等; (二)检查环节相关文件材料,如税务稽查报告、纳税人自查报告材料、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当事人陈述申辩材料、现场笔录、勘验笔录、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 (三)审理环节相关文件材料,如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听证材料、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等; (四)执行环节相关文件材料,如税务稽查执行报告、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审批表、查补税收款项完税凭证等; (五)其他应当归入立案查处类案卷的文件材料。 稽查局选案部门在选案时,根据税务稽查对象,建立立案查处类税务稽查案卷;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收集本环节相关文件材料,并按照规定移交下一工作环节;审理部门在结案后60日内整理、装订、归档。 第七条 承办异地协助类税务稽查案卷应当包括下列文件材料: (一)异地协助事项接受的相关文件材料,如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函等; (二)异地协助事项办理的相关文件材料,如税务检查通知书、现场笔录、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三)异地协助事项办结的相关文件材料,如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回复函等; (四)其他应当归入承办异地协助类案卷的文件材料。 承办异地协助事项的稽查局(以下简称协助方稽查局)承办具体事项的部门,根据协助事项涉及的对象,建立承办异地协助类税务稽查案卷,收集相关文件材料,在异地协助事项办结后60日内整理、装订、归档。 协助方稽查局发现协助事项涉嫌税收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承办具体事项的部门应当将承办异地协助类税务稽查案卷移交选案部门,立案后并入立案查处类案卷管理。

4、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

乐清市XXXX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 (在会员大会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 第一条依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乐清市XXXX协会章程》的规定,为了保证会费的正常开支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费的使用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进行使用。会费的收取标准为: 第一年会长单位50000元,副会长单位20000元,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理事单位2000元,会员单位500元; 从第二年开始,理事以上单位1000元,会员单位500元。 第三条会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协会维持日常运转费用。包括:协会常设办公室人员费用(财务人员、办公室人员)、协会工作场所费用开支、办公费(通讯、办公用品等)。会费使用管理按照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通知》(浙民民〔2009〕175号)规定执行。 (二)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务费。 根据民政部的要求,协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半年一次常务理事会,其会务费补贴主要用于会议材料的组织、理事单位的联络,内容准备、会场租金等。 (三)网站的开发、维护费用。

(四)创办刊物所需费用。包括编辑、排版、印刷、纸张等费用。 (五)专题讲座费用补贴。协会每年酌情举办专题讲座,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讲授先进的服务理念和管理手段,协会负担专家差旅、食宿、讲课费用以及会务费。 第四条协会应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按《社团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本会日常开支由会长或会长授权秘书长审批。投资及不动产购置需经常务理事会通过。 第五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上级财务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七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八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由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征管与稽查互动办法

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互动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与配合,整合并有效利用稽查和征管信息资源,解决信息交流与反馈不畅、难以有效共享等问题,使稽查工作成果得到有效利用,促进税收征管,提高稽查工作成效,充分发挥税务稽查工作“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治”、“以查促廉”的作用,依据新《稽查工作规程》、《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务稽查与征管互动管理办法》和《济宁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互动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部门的互动,是指在现行税收管理体制下,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部门通过组织保障、搭建平台、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优化管理流程,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强化工作协调和配合,遵循“依法治税,科学高效,协调统一,互动提高”的原则,共同构筑以查促管、以管促查、协调高效的地方税收管理工作格局。 第二条建立互动的组织保障制度。加强对互动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征管部门(包括征管、政策法规、税源管理、计统、纳税服务中心和基层征收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稽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互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管科,负责互动

的日常工作。政策法规、税源管理、计统、纳税服务中心、基层征收管理单位和税务稽查部门各确定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承办互动工作的具体事宜。 第三条建立信息沟通、交流机制,搭建共享平台。一是要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和现有局域网,将所有征管查方面的信息数据全部输入微机,集中统一处理,并定期进行重要信息通报,实现信息共享。二是征管查之间要按照职责要求定期传递稽查计划、分税种税源分析报告、征收方式鉴定、减免税情况、综合治税信息、行业税负情况分析、重点税源纳税评估、税收分析、重点税源分析及欠税情况分析报告等信息。 (一)征管部门要及时将纳税人的相关信息资料提供给税务稽查部门,税务稽查部门参考相关资料进行选案。相关信息资料主要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基本情况、企业经营管理概况、纳税情况、定额核定情况、发票领购使用情况、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等。税收征管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认为有必要重点检查的纳税人,应于五日内,以《提请税务稽查建议书》的形式(见附件1)向税务稽查部门提出,以便税务稽查部门有针对性地选案检查。发现涉嫌逃避缴纳税款、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应于发现之日起五日内,制作《移送税务稽查局查处案件情况表》(见附件2),移交给税务稽查部门查处。

财务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财务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财务内部稽核是指由专职或兼职的会计人员,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以保证凭证、账簿、报告和其他资料的真实、完整。 一、复核财务收支预算、成本和各项计划指标的依据是否科学真实,有关计算是否正确, 各项计划指标是否互相衔接等,审核后应提出建议或意见,以便修改完善预算计划。二、复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三、复核会计科目使用的正确性。 四、复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和 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五、复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图账面记录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 不符时,应查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一、种类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和其他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 文字说明。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材料、会计 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二、保存 1.设专人负责会计档案,定期将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成册,编制保管清册。 2.采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并用磁带、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资料的,保存打印 出纸质会计档案。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 算起。涉及外来和改制改造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年度会计报表、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为永久保管。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月、季度会计报表保管期限为3年。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明细账、日记账、总账、辅助账保管期限为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期限为25年。 4.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经财务 科长审查、院长批准,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有审计部门和财务部门、档案部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三、借用 1.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资料时,必须通过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按规定顺 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2.医院内部各科室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其主管领导批准,经财务科长同 意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3.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资料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科长同意后由档 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员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第5章税务稽查案件审理

第五章税务稽查审理 本章主要阐述税务稽查审理(以下简称稽查审理)的程序、 内容、具体操作实务以及税务行政处罚的适用等内容。 通过本章 的学习,有助于稽查人员熟悉稽查审理的基本程序和工作内容, 掌握证据的审查判断方法,掌握税务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和具体 运用。 税务稽查审理的工作流程: 图5-1 稽查审理流程图 税务行政 处罚听证 归档 制作 税务决定文书 ----------L 局长 审批 信息 反馈 制 作 审 理 报 告 补充稽查 审 理 受 理 落 实 任 务 4 税务 行政处罚告知 移送税务稽查执行

第一节稽查审理的实施 稽查审理是指税务机关的专门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对稽查终结的涉税案件依法进行审核和作出处理决定的过程。 稽查审理是税务稽查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于保证稽查局依法行使职权,保证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质量,确保对各类税收违法案件处理的公正、公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都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审理受理稽查审理受理是指稽查审理部门接收稽查实施部门提请审理的涉税案件并进行登记的工作过程。 (一)条件审核 稽查实施部门在将案卷移交审理部门时,应填写《税务稽查案件提请审理书》。审理部门在接到稽查实施部门提请审理的涉税案件时,首先应对案卷是否符合审理条件进行审核: 1.审核涉税案件调查是否终结。对调查尚未查结、稽查人员未制作《税务稽查报告》、涉税事项尚未有结论等案件,审理部门均不予受理。对审理部门退回补证的案件,稽查实施部门未作出补充稽查报告的,审理部门也不予受理。 2.审核涉税案件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立案。未经立案查处的案件,审理部门应审核是否符合不立案的标准,对达到立案标准但未立案的,

财务稽核制度

财务稽核制度 财务稽核制度 为明确公司开展财务稽核工作,建立相应的财务稽核组织和稽核体系,使得公司财务稽核工作顺利、有效地实施,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1:财务稽核工作的总体任务是通过建立独立于财务部门之外的稽核组织,制订科学的财会稽核程序,以财务部门的职责为基准,对财务部门的运作过程及工作成果进行稽核,对全公司收支及其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的监督,以督促财务部门更好地发挥其专业职能的作用。 2:公司财务稽核组织为董事会和监事会,稽核工作由公司董事长负责,稽核工作本着首先维护国家利益,同时维护本公司合法经济权益的原则,公允地证实本公司财务责任的履行情况,通过开展稽核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监督履行财务部门职责,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3:公司财务稽核的工作内容包括: (1)、检查审核公司财务帐目、财务报表、会计和原始凭证、业务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 (2)、检查审核公司资金、财产和物资管理情况; (3)、检查审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4)、检查审核与公司财务部门有关的其他财会资料。 4:公司财务稽核的工作时间根据财务资料的出具时间和内容不同分为月度、季度和年度,具体稽核的内容分别包括: 月度的稽核内容: (1)、公司每月的会计凭证和原始单据; (2)、公司每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3)、公司每月的期间费用和开发间接费用的统计情况; (4)、公司月度的其他财务资料。 季度的稽核内容: (1)、公司每季度的财务分析资料; (2)、公司各部门每季度全面预算管理执行情况的统计资料; (3)、公司季度的其他财务资料。 年度的稽核内容: (1)、公司每年度的决算报告; (2)、公司每年度的财务分析报告; (3)、公司每年度预算执行报告; (4)、公司每年度固定资产及公司财产的盘点情况资料; (5)、公司年度的其他财务资料。 5: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如实提供稽核所需的会计凭证、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资料,不得拒绝、拖延、隐匿和销毁财务资料。 6:稽核所需财务资料提供的时间分别是:月度资料于次月五日前提供;季度资料于次季十日前提供;年度资料于次年三十日前提供。 7:通过财务稽核工作对已发现的问题和财务处理的不妥之处,公司财务部门应立即加以改正,限期采取改进措施,改善财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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